TWM651474U - 光學成像系統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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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一種光學成像系統包括: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第八透鏡、第九透鏡、第十透鏡及第十一透鏡,自物體側依次排列,其中第一透鏡具有正的折射力,且第二透鏡具有正的折射力,其中第十一透鏡在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具有至少一個拐點,且其中滿足0.6 < TTL/(2×IMG HT) < 0.8及Nv26 ≥ 4,其中TTL是在光軸上自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成像表面的距離,IMG HT是成像表面的對角線長度的一半,且Nv26是具有小於26的阿貝數的透鏡的數目。
Description
[相關申請案的交叉參考]
本申請案主張於2022年12月9日在韓國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的韓國專利申請案第10-2022-0171733號及於2023年5月31日在韓國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的韓國專利申請案第10-2023-0070460號的優先權權益,所述韓國專利申請案的全部揭露內容出於全部目的併入本案供參考。
本揭露是有關於一種光學成像系統。
可攜式終端可具有包括光學成像系統的相機,所述光學成像系統包括多個透鏡以能夠進行視訊通話操作及影像拍攝操作。
另外,隨著在可攜式終端中對相機的操作逐漸增加,可期望用於可攜式終端的具有高解析度的相機。
另外,由於可攜式終端的形狀因數(form factor)已降低,因此亦可期望用於可攜式終端的小型化相機。因此,可期望開發一種在纖薄的同時達成高解析度的光學成像系統。
以上資訊僅供作為背景資訊來幫助理解本揭露。關於以上任何內容是否可適合作為本揭露的先前技術,則未做出確定,亦
未做出斷言。
提供此新型內容是為了以簡化形式介紹下文在實施方式中所進一步闡述的一系列概念。此新型內容並不旨在辨識所主張標的物的關鍵特徵或本質特徵,亦非旨在用於幫助確定所主張標的物的範圍。
在一個一般態樣中,一種光學成像系統包括: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第八透鏡、第九透鏡、第十透鏡及第十一透鏡,自物體側依次排列,其中第一透鏡具有正的折射力,且第二透鏡具有正的折射力,且第十一透鏡在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具有至少一個拐點,且滿足0.6<TTL/(2×IMG HT)<0.8及Nv264,其中TTL是在光軸上自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成像表面的距離,IMG HT是成像表面的對角線長度的一半,且Nv26是具有小於26的阿貝數的透鏡的數目。
可滿足條件方程式10<f1/f2<150,其中f1是第一透鏡的焦距,且f2是第二透鏡的焦距。
可滿足條件方程式1.15<TTL/f<1.3,其中f是光學成像系統的總焦距。
可滿足條件方程式30<v2-v3<40,其中v2是第二透鏡的阿貝數,且v3是第三透鏡的阿貝數。
第一透鏡至第七透鏡之中的連續排列的至少兩個透鏡可
具有小於26的阿貝數。
第三透鏡至第五透鏡中的至少一者可具有大於1.63的折射率及小於24的阿貝數。
第六透鏡至第八透鏡中的至少兩者可具有大於1.61的折射率及小於26的阿貝數。
可滿足條件方程式29<|v1-v3|<40,其中v1是第一透鏡的阿貝數,且v3是第三透鏡的阿貝數。
可滿足條件方程式30<v2-v6<40,其中v2是第二透鏡的阿貝數,且v6是第六透鏡的阿貝數。
第二透鏡的光軸厚度可較第一透鏡的光軸厚度厚。
可滿足條件方程式1.5<T2/T1<3,其中T1是第一透鏡的光軸厚度,且T2是第二透鏡的光軸厚度。
可滿足條件方程式0.25<D15/TTL<0.45,其中D15是在光軸上自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第五透鏡的影像側表面的距離。
可滿足條件方程式1.4<Fno<1.7,其中Fno是光學成像系統的F數。
可滿足條件方程式|f345|+|f678|<0.3毫米,其中f345是第三透鏡、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的合成焦距,且f678是第六透鏡、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的合成焦距。
可滿足條件方程式0.5<|f345/f678|<3,其中f345是第三透鏡、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的合成焦距,且f678是第六透鏡、
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的合成焦距。
第二透鏡至第四透鏡中的每一者可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
在另一一般態樣中,一種光學成像系統包括: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第八透鏡、第九透鏡、第十透鏡及第十一透鏡,自物體側依次排列,其中第一透鏡及第二透鏡各自具有正的折射力,其中第七透鏡及第八透鏡各自具有負的折射力,其中滿足0.6<TTL/(2×IMG HT)<0.8及1.4<Fno<1.7,其中TTL是在光軸上自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成像表面的距離,IMG HT是成像表面的對角線長度的一半,且Fno是光學成像系統的F數。
第一透鏡至第十一透鏡中的相鄰的透鏡可彼此間隔開。
第七透鏡可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
藉由閱讀以下詳細說明、圖式及申請專利範圍,其他特徵及態樣將顯而易見。
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100:成像光學系統
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1、1001、1101:第一透鏡
102、202、302、402、502、602、702、802、902、1002、1102:第二透鏡
103、203、303、403、503、603、703、803、903、1003、1103:第三透鏡
104、204、304、404、504、604、704、804、904、1004、1104:第四透鏡
105、205、305、405、505、605、705、805、905、1005、1105:第五透鏡
106、206、306、406、506、606、706、806、906、1006、1106:第六透鏡
107、207、307、407、507、607、707、807、907、1007、1107:第七透鏡
108、208、308、408、508、608、708、808、908、1008、1108:第八透鏡
109、209、309、409、509、609、709、809、909、1009、1109:第九透鏡
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0、1010、1110:第十透鏡
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1、1011、1111:第十一透鏡
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2、1012、1112:濾光器
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3、1013、1113:成像表面
IS:影像感測器
圖1示出根據本揭露第一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結構圖。
圖2是示出圖1中所示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
圖。
圖3示出根據本揭露第二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結構圖。
圖4是示出圖3中所示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圖。
圖5示出根據本揭露第三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結構圖。
圖6是示出圖5中所示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圖。
圖7示出根據本揭露第四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結構圖。
圖8是示出圖7中所示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圖。
圖9示出根據本揭露第五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結構圖。
圖10是示出圖9中所示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圖。
圖11示出根據本揭露第六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結構圖。
圖12是示出圖11中所示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圖。
圖13示出根據本揭露第七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
結構圖。
圖14是示出圖13中所示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圖。
圖15示出根據本揭露第八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結構圖。
圖16是示出圖15中所示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圖。
圖17示出根據本揭露第九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結構圖。
圖18是示出圖17中所示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圖。
圖19示出根據本揭露第十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結構圖。
圖20是示出圖19中所示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圖。
圖21示出根據本揭露第十一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結構圖。
圖22是示出圖21中所示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圖。
在所有圖式及詳細說明通篇中,相同的參考編號指代相同的元件。圖式可能並非按比例繪製,且為清晰、例示及方便起見,可誇大圖式中的元件的相對大小、比例及繪示。
在下文中,儘管將參照附圖詳細闡述本揭露的實例,但應注意實例並非僅限於此。
提供以下詳細說明以幫助讀者獲得對本文中所述方法、設備及/或系統的全面理解。然而,在理解本揭露之後,本文中所述方法、設備及/或系統的各種改變、潤飾及等效形式將顯而易見。舉例而言,本文中所述的操作順序僅為實例,且不旨在限於本文中所述操作順序,而是如在理解本揭露之後將顯而易見,除必需以特定次序發生的操作以外,亦可有所改變。此外,為提高清晰性及簡潔性,可省略對此項技術中已知的特徵的說明。
本文中所述特徵可以不同形式實施,且不應被解釋為限於本文中所述實例。確切而言,提供本文中所述實例僅是為了示出在理解本揭露之後將顯而易見的用於實施本文中所述方法、設備及/或系統的諸多可能方式中的一些方式。
在說明書通篇中,當例如層、區域或基板等元件被闡述為位於另一元件「上」、「連接至」或「耦合至」另一元件時,所述元件可直接位於所述另一元件「上」、直接「連接至」或直接「耦合至」所述另一元件,或者可存在介於其間的一或多個其他元件。相比之下,當一元件被闡述為「直接位於」另一元件「上」、「直接連接至」或「直接耦合至」另一元件時,則可不存在介於其間的其他元件。
本文中所使用的用語「及/或」包括相關聯列出項中的任
一者及任意二或更多者的任意組合;同樣地,「...中的至少一者」包括相關聯列出項中的任一者及任意二或更多者的任意組合。
儘管本文中可能使用例如「第一(first)」、「第二(second)」及「第三(third)」等用語來闡述各種構件、組件、區域、層或區段,然而該些構件、組件、區域、層或區段不受該些用語限制。確切而言,該些用語僅用於區分各個構件、組件、區域、層或區段。因此,在不背離實例的教示內容的條件下,本文中所述實例中所提及的第一構件、組件、區域、層或區段亦可被稱為第二構件、組件、區域、層或區段。
為易於說明,在本文中可使用例如「位於...上方(above)」、「上部的(upper)」、「位於...下方(below)」、「下部的(lower)」及類似用語等空間相對性用語來闡述圖中所示的一個元件與另一元件的關係。此種空間相對性用語旨在除圖中所繪示定向以外亦囊括裝置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定向。舉例而言,若翻轉圖中的裝置,則被闡述為相對於另一元件位於「上方」或「上部」的元件將相對於所述另一元件位於「下方」或「下部」。因此,視裝置的空間定向而定,用語「上方」同時囊括上方與下方兩種定向。所述裝置亦可以其他方式定向(旋轉90度或處於其他定向),且本文中所使用的空間相對性用語將相應地加以解釋。
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僅是為了闡述各種實例,而並非用於限制本揭露。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示,否則冠詞「一(a、an)」及「所述(the)」旨在亦包括複數形式。用語「包括(comprises)」、
「包含(includes)」及「具有(has)」指明所陳述的特徵、數目、操作、構件、元件及/或其組合的存在,但不排除一或多個其他特徵、數目、操作、構件、元件及/或其組合的存在或添加。
由於製造技術及/或容差,圖式中所示的形狀可能發生改變。因此,本文中所述的實例並不限於圖式中所示的具體形狀,而是包括在製造期間發生的形狀改變。
本文中,應注意,關於實例使用用語「可」(舉例而言,關於實例可包括或實施什麼)意指存在其中包括或實施此種特徵的至少一個實例,但並非所有實例皆限於此。
如在理解本揭露之後將顯而易見,本文中所述的實例的特徵可以各種方式加以組合。此外,儘管本文中所述的實例具有多種配置,然而如在理解本揭露之後將顯而易見,其他配置亦為可能的。
本揭露的態樣可提供一種被配置成在纖薄的同時達成高解析度的光學成像系統。
在透鏡的以下結構圖中,為進行說明,透鏡的厚度、大小及形狀被稍微誇大,且具體而言,在透鏡的結構圖中呈現的球面表面或非球面表面的形狀僅作為實例呈現,但所述一或多個實例並非僅限於此。
根據本揭露實例性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包括十一個透鏡。
第一透鏡是指最靠近物體側的透鏡,而第十一透鏡是指
最靠近成像表面(或影像感測器)的透鏡。
另外,在每一透鏡中,第一表面指示最靠近物體側的一側(或物體側表面),而第二表面指示最靠近影像側的一側(或影像側表面)。另外,在本揭露的所述一或多個實例中,透鏡的曲率半徑、厚度、距離及焦距的值均以毫米(mm)為單位,而視場(field of view,FOV)的單位是度。
另外,在對每一透鏡的形狀的說明中,當揭露在一個表面上為凸的形狀時是指示對應表面的近軸區域部分為凸的,而當揭露在一個表面上為凹的形狀時是指示對應表面的近軸區域部分為凹的。
因此,即使透鏡的一個表面被闡述為凸的形狀,透鏡的邊緣部分亦可具有凹的形狀。相似地,即使透鏡的一個表面被闡述為凹的形狀,透鏡的邊緣部分亦可具有凸的形狀。
近軸區域是指靠近且包括光軸的非常窄的區域。
成像表面可指由光學成像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虛擬表面。作為另外一種選擇,成像表面可指影像感測器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根據本揭露實例性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包括至少十一個透鏡。
舉例而言,根據本揭露實例性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包括自物體側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第八透鏡、第九透鏡、第十透鏡
及第十一透鏡。第一透鏡至第十一透鏡分別沿著光軸彼此間隔開預定距離。
然而,根據本揭露實例性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可更包括影像感測器,所述影像感測器用於將入射對象的影像轉換成電性訊號。
另外,光學成像系統可更包括用於阻擋紅外線的紅外濾光器(在下文中被稱為「濾光器」)。濾光器可設置於第十一透鏡與影像感測器之間。
另外,光學成像系統可更包括用於對光量進行調節的光圈。
構成根據本揭露實例性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的第一透鏡至第十一透鏡可由塑膠材料形成。
另外,第一透鏡至第十一透鏡中的至少一者可具有非球面表面。舉例而言,第一透鏡至第十一透鏡中的每一者可具有至少一個非球面表面。
即,第一透鏡至第十一透鏡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可為非球面表面。此處,第一透鏡至第十一透鏡的非球面表面由以下方程式1來表示。
在方程式1中,c是透鏡的曲率(即,曲率半徑的倒數),
K是圓錐常數,且Y是在與透鏡表面的光軸垂直的方向上自透鏡的非球面表面上的任意點至光軸的距離。另外,常數A至H、J及L至P是指非球面係數。此外,Z(垂度(SAG))表示自透鏡表面上的距透鏡表面的光軸為距離Y處的點至與光軸垂直且與透鏡表面的頂點相交的切線平面的在與透鏡表面的光軸平行的方向上的距離。
光學成像系統可更包括除第一透鏡至第十一透鏡以外的其他元件。
根據本揭露實例性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可滿足以下條件方程式中的至少一者。
(條件方程式1) 10<f1/f2<150
(條件方程式2) 1.15<TTL/f<1.3
(條件方程式3) 30<v2-v3<40
(條件方程式4) 0.6<TTL/(2×IMG HT)<0.8
(條件方程式6) 29<|v1-v3|<40
(條件方程式7) 30<v2-v6<40
(條件方程式8) |f345|+|f678|<0.3毫米
(條件方程式9) 0.5<|f345/f678|<3
(條件方程式10) 1.5<T2/T1<3
(條件方程式11) 1.4<Fno<1.7
(條件方程式12) 0.25<D15/TTL<0.45
在條件方程式中,f是光學成像系統的總焦距,f1是第一透鏡的焦距,f2是第二透鏡的焦距,f345是第三透鏡、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的合成焦距,且f678是第六透鏡、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的合成焦距。
v1是第一透鏡的阿貝數,v2是第二透鏡的阿貝數,v3是第三透鏡的阿貝數,且v6是第六透鏡的阿貝數。
Nv26是具有小於26的阿貝數的透鏡的數目。
TTL是在光軸上自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成像表面的距離,且IMG HT是光學成像系統的最大有效影像高度且等於成像表面的有效成像區的對角線長度的一半。
T1是第一透鏡的光軸厚度,T2是第二透鏡的光軸厚度,且D15是在光軸上自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第五透鏡的影像側表面的距離。
Fno是光學成像系統的F數。
第一透鏡可具有正的折射力。另外,第一透鏡可具有朝向物體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一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作為另外一種選擇,第一透鏡可具有朝向影像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一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一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二透鏡可具有正的折射力。另外,第二透鏡可具有朝向
物體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二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可具有負的折射力或正的折射力。另外,第三透鏡可具有朝向物體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三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可具有負的折射力或正的折射力。另外,第四透鏡可具有朝向物體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四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具有負的折射力或正的折射力。另外,第五透鏡可具有朝向物體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五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五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作為另外一種選擇,第五透鏡可具有朝向影像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五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五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六透鏡可具有負的折射力或正的折射力。第六透鏡可具有朝向影像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六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六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作為另外一種選擇,第六透鏡可具有朝向物體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六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六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七透鏡可具有負的折射力。另外,第七透鏡可具有朝向物體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七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可具有負的折射力。另外,第八透鏡可具有朝向物體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八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八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作為另外一種選擇,第八透鏡可具有朝向影像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八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八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作為另外一種選擇,第八透鏡可具有第八透鏡的兩個表面均為凹的形狀。另外,第八透鏡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九透鏡具有負的折射力或正的折射力。作為另外一種選擇,第九透鏡可具有朝向影像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九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九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另外,第九透鏡可具有朝向物體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
外,第九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九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透鏡具有負的折射力或正的折射力。另外,第十透鏡可具有朝向物體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十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作為另外一種選擇,第十透鏡可具有朝向影像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十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十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可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舉例而言,第十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且可具有在除近軸區域以外的部分中為凹的形狀。第十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且可具有在除近軸區域以外的部分中為凸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具有負的折射力或正的折射力。另外,第十一透鏡可具有朝向物體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十一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作為另外一種選擇,第十一透鏡可具有朝向影像側凸出的彎月形形狀。另外,第十一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另外,第十一透鏡可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舉例而言,第十一透鏡的第一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且可具有在除近軸區域以外的部分中為凹的形狀。第十一透鏡的第二表面可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且可具有在除近軸區域以外的部分中為凸的形狀。
在一或多個實例中,連續設置的所述至少兩個透鏡中的每一者可具有小於26的阿貝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至第七透鏡之中的連續排列的至少兩個透鏡可具有小於26的阿貝數。
另外,在第三透鏡至第七透鏡之中,可存在阿貝數小於26的三或更多個透鏡。
第三透鏡至第五透鏡中的至少一者可具有大於1.63的折射率及小於24的阿貝數。
第六透鏡至第八透鏡中的至少兩者可具有大於1.61的折射率及小於26的阿貝數。
第二透鏡的光軸厚度可較第一透鏡的光軸厚度厚。
第三透鏡、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的合成焦距的絕對值可小於0.2毫米。
第六透鏡、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的合成焦距可具有負值。另外,第六透鏡、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的合成焦距的絕對值可小於0.1毫米。
將參照圖1及圖2對根據本揭露第一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00進行闡述。
根據本揭露第一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00可包括第一透鏡101、第二透鏡102、第三透鏡103、第四透鏡104、第五透鏡105、第六透鏡106、第七透鏡107、第八透鏡108、第九透鏡109、第十透鏡110及第十一透鏡111,且可更包括濾光器112及影像感測器IS。
根據本揭露第一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00可在成像表面113上形成焦點。成像表面113可指由光學成像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表面。舉例而言,成像表面113可指影像感測器IS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在表1中示出每一透鏡的透鏡特性(曲率半徑、透鏡的厚度或透鏡之間的距離、折射率、阿貝數及焦距)。
在實例中,根據本揭露第一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00的總焦距f是6.85毫米,Fno是1.497,且IMG HT是6.15毫米。
在本揭露第一實施例中,第一透鏡10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10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10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二透鏡102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102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102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103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103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103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104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104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104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105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五透鏡105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五透鏡105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六透鏡106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六透鏡106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六透鏡106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七透鏡107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七透鏡107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107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108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八透鏡108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八透鏡108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九透鏡109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九透鏡109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九透鏡109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十透鏡110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十透鏡110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透鏡110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111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一透鏡11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11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110及第十一透鏡111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
在實例中,第一透鏡101至第十一透鏡111的每一表面具有如表2中所示的非球面係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101至第
十一透鏡111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兩者均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以上所述配置的實例性成像光學系統可具有圖2中所示的像差特性。
將參照圖3及圖4對根據本揭露第二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200進行闡述。
根據本揭露第二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200可包括第一透鏡201、第二透鏡202、第三透鏡203、第四透鏡204、第五透鏡205、第六透鏡206、第七透鏡207、第八透鏡208、第九透鏡209、第十透鏡210及第十一透鏡211,且可更包括濾光器212及影像感測器IS。
根據本揭露第二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200可在成像表面213上形成焦點。成像表面213可指由成像光學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表面。舉例而言,成像表面213可意指影像感測器IS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在表3中示出每一透鏡的透鏡特性(曲率半徑、透鏡的厚度或透鏡之間的距離、折射率、阿貝數及焦距)。
在實例中,根據本揭露第二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200的總焦距f是6.85毫米,Fno是1.497,且IMG HT是6.15毫米。
在本揭露第二實施例中,第一透鏡20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20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20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二透鏡202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202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202的第二表面具
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203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三透鏡203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203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204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204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204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205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五透鏡205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五透鏡205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六透鏡206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六透鏡206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六透鏡206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七透鏡207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七透鏡207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207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208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八透鏡208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八透鏡208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九透鏡209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九透鏡209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九透鏡209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十透鏡210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十透鏡210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透鏡210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211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一透鏡21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21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210及第十一透鏡211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
在實例中,第一透鏡201至第十一透鏡211的每一表面具有如表4中所示的非球面係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201至第十一透鏡211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兩者均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以上所述配置的實例性成像光學系統可具有圖4中所示的像差特性。
將參照圖5及圖6對根據本揭露第三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300進行闡述。
根據本揭露第三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300可包括第一
透鏡301、第二透鏡302、第三透鏡303、第四透鏡304、第五透鏡305、第六透鏡306、第七透鏡307、第八透鏡308、第九透鏡309、第十透鏡310及第十一透鏡311,且可更包括濾光器312及影像感測器IS。
根據本揭露第三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300可在成像表面313上形成焦點。成像表面313可指由成像光學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表面。舉例而言,成像表面313可指影像感測器IS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在表5中示出每一透鏡的透鏡特性(曲率半徑、透鏡的厚度或透鏡之間的距離、折射率、阿貝數及焦距)。
在實例中,根據本揭露第三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300的總焦距f是6.85毫米,Fno是1.497,且IMG HT是6.15毫米。
在本揭露第三實施例中,第一透鏡30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30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30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二透鏡302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302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302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303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三透鏡303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303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304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304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304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305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五透鏡305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五透鏡305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六透鏡306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六透鏡306的第一表
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六透鏡306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七透鏡307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七透鏡307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307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308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八透鏡308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八透鏡308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九透鏡309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九透鏡309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九透鏡309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十透鏡310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十透鏡310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透鏡310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311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一透鏡31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31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310及第十一透鏡311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
在實例中,第一透鏡301至第十一透鏡311的每一表面具有如表6中所示的非球面係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301至第十一透鏡311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兩者均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以上所述配置的實例性成像光學系統可具有圖6中所示的像差特性。
將參照圖7及圖8對根據本揭露第四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400進行闡述。
根據本揭露第四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400可包括第一透鏡401、第二透鏡402、第三透鏡403、第四透鏡404、第五透鏡405、第六透鏡406、第七透鏡407、第八透鏡408、第九透鏡409、第十透鏡410及第十一透鏡411,且可更包括濾光器412及影像感測器IS。
根據本揭露第四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400可在成像表面413上形成焦點。成像表面413可指由成像光學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表面。舉例而言,成像表面413可指影像感測器IS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在表7中示出每一透鏡的透鏡特性(曲率半徑、透鏡的厚度或透鏡之間的距離、折射率、阿貝數及焦距)。
在實例中,根據本揭露第四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400的總焦距f是6.8246毫米,Fno是1.497,且IMG HT是6.15毫米。
在本揭露第四實施例中,第一透鏡40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40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40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二透鏡402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402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402的第二表面具
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403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403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403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404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404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404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405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五透鏡405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五透鏡405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六透鏡406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六透鏡406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六透鏡406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七透鏡407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七透鏡407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407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408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八透鏡408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八透鏡408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九透鏡409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九透鏡409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九透鏡409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十透鏡410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十透鏡410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透鏡410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411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一透鏡41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41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410及第十一透鏡411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
在實例中,第一透鏡401至第十一透鏡411的每一表面具有如表8中所示的非球面係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401至第十一透鏡411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兩者均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以上所述配置的實例性成像光學系統可具有圖8中所示的像差特性。
將參照圖9及圖10對根據本揭露第五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500進行闡述。
根據本揭露第五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500可包括第一
透鏡501、第二透鏡502、第三透鏡503、第四透鏡504、第五透鏡505、第六透鏡506、第七透鏡507、第八透鏡508、第九透鏡509、第十透鏡510及第十一透鏡511,且可更包括濾光器512及影像感測器IS。
根據本揭露第五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500可在成像表面513上形成焦點。成像表面513可指由成像光學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表面。舉例而言,成像表面513可指影像感測器IS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在表9中示出每一透鏡的透鏡特性(曲率半徑、透鏡的厚度或透鏡之間的距離、折射率、阿貝數及焦距)。
在實例中,根據本揭露第五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500的總焦距f是6.85毫米,Fno是1.497,且IMG HT是6.15毫米。
在本揭露第五實施例中,第一透鏡50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50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50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二透鏡502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502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502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503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503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503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504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504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504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505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五透鏡505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五透鏡505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六透鏡506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六透鏡506的第一表
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六透鏡506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七透鏡507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七透鏡507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507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508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八透鏡508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八透鏡508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九透鏡509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九透鏡509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九透鏡509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十透鏡510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十透鏡510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透鏡510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511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一透鏡51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51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510及第十一透鏡511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
在實例中,第一透鏡501至第十一透鏡511的每一側具有如表10中所示的非球面係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501至第十一透鏡511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兩者均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以上所述配置的實例性成像光學系統可具有圖10中所示的像差特性。
將參照圖11及圖12對根據本揭露第六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600進行闡述。
根據本揭露第六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600可包括第一透鏡601、第二透鏡602、第三透鏡603、第四透鏡604、第五透鏡605、第六透鏡606、第七透鏡607、第八透鏡608、第九透鏡609、第十透鏡610及第十一透鏡611,且可更包括濾光器612及影像感測器IS。
根據本揭露第六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600可在成像表面613上形成焦點。成像表面613可指由成像光學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表面。舉例而言,成像表面613可指影像感測器IS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在表11中示出每一透鏡的透鏡特性(曲率半徑、透鏡的厚度或透鏡之間的距離、折射率、阿貝數及焦距)。
在實例中,根據本揭露第六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600的總焦距f是7.9458毫米,Fno是1.69,且IMG HT是6.96毫米。
在本揭露第六實施例中,第一透鏡60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60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60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二透鏡602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602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602的第二表面具
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603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三透鏡603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603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604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四透鏡604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604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605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五透鏡605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五透鏡605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六透鏡606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六透鏡606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六透鏡606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七透鏡607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七透鏡607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607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608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八透鏡608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八透鏡608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九透鏡609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九透鏡609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九透鏡609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十透鏡610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十透鏡610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透鏡610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611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一透鏡61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61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610及第十一透鏡611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
在實例中,第一透鏡601至第十一透鏡611的每一表面具有如表12中所示的非球面係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601至第十一透鏡611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兩者均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以上所述配置的實例性成像光學系統可具有圖12中所示的像差特性。
將參照圖13及圖14對根據本揭露第七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700進行闡述。
根據本揭露第七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700可包括第一
透鏡701、第二透鏡702、第三透鏡703、第四透鏡704、第五透鏡705、第六透鏡706、第七透鏡707、第八透鏡708、第九透鏡709、第十透鏡710及第十一透鏡711,且可更包括濾光器712及影像感測器IS。
根據本揭露第七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700可在成像表面713上形成焦點。成像表面713可指由成像光學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表面。舉例而言,成像表面713可指影像感測器IS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在表13中示出每一透鏡的透鏡特性(曲率半徑、透鏡的厚度或透鏡之間的距離、折射率、阿貝數及焦距)。
在實例中,根據本揭露第七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700的總焦距f是6.85毫米,Fno是1.609,且IMG HT是6.15毫米。
在本揭露第七實施例中,第一透鏡70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70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70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二透鏡702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702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702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703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三透鏡703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703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704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四透鏡704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704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705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五透鏡705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五透鏡705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六透鏡706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六透鏡706的第一表
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六透鏡706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七透鏡707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七透鏡707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707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708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八透鏡708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八透鏡708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九透鏡709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九透鏡709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九透鏡709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透鏡710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十透鏡710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十透鏡710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711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一透鏡71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71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710至第十一透鏡711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
在實例中,第一透鏡701至第十一透鏡711的每一表面具有如表14中所示的非球面係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701至第十一透鏡711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兩者均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以上所述配置的實例性成像光學系統可具有圖14中所示的像差特性。
將參照圖15及圖16對根據本揭露第八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800進行闡述。
根據本揭露第八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800可包括第一透鏡801、第二透鏡802、第三透鏡803、第四透鏡804、第五透鏡805、第六透鏡806、第七透鏡807、第八透鏡808、第九透鏡809、第十透鏡810及第十一透鏡811,且可更包括濾光器812及影像感測器IS。
根據本揭露第八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800可在成像表面813上形成焦點。成像表面813可指由成像光學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表面。舉例而言,成像表面813可指影像感測器IS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在表15中示出每一透鏡的透鏡特性(曲率半徑、透鏡的厚度或透鏡之間的距離、折射率、阿貝數及焦距)。
在實例中,根據本揭露第八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800的總焦距f是6.8498毫米,Fno是1.609,且IMG HT是6.15毫米。
在本揭露第八實施例中,第一透鏡80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80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80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二透鏡802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802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802的第二表面具
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803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三透鏡803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803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804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四透鏡804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804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805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五透鏡805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五透鏡805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六透鏡806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六透鏡806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六透鏡806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七透鏡807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七透鏡807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807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808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八透鏡808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八透鏡808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九透鏡809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九透鏡809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九透鏡809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透鏡810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透鏡810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透鏡810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811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一透鏡81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81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810至第十一透鏡811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
在實例中,第一透鏡801至第十一透鏡811的每一表面具有如表16中所示的非球面係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801至第十一透鏡811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兩者均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以上所述配置的實例性成像光學系統可具有圖16中所示的像差特性。
將參照圖17及圖18對根據本揭露第九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900進行闡述。
根據本揭露第九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900可包括第一
透鏡901、第二透鏡902、第三透鏡903、第四透鏡904、第五透鏡905、第六透鏡906、第七透鏡907、第八透鏡908、第九透鏡909、第十透鏡910及第十一透鏡911,且可更包括濾光器912及影像感測器IS。
根據本揭露第九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900可在成像表面913上形成焦點。成像表面913可指由成像光學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表面。舉例而言,成像表面913可指影像感測器IS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在表17中示出每一透鏡的透鏡特性(曲率半徑、透鏡的厚度或透鏡之間的距離、折射率、阿貝數及焦距)。
在實例中,根據本揭露第九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900的總焦距f是6.8379毫米,Fno是1.609,且IMG HT是6.15毫米。
在本揭露第九實施例中,第一透鏡90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90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90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二透鏡902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902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902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903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三透鏡903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903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904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四透鏡904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904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905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五透鏡905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五透鏡905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六透鏡906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六透鏡906的第一表
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六透鏡906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七透鏡907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七透鏡907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907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908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八透鏡908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八透鏡908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九透鏡909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九透鏡909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九透鏡909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透鏡910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透鏡910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透鏡910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91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十一透鏡91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91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910及第十一透鏡911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
在實例中,第一透鏡901至第十一透鏡911的每一表面具有如表18中所示的非球面係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901至第十一透鏡911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兩者均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以上所述配置的實例性成像光學系統可具有圖18中所示的像差特性。
將參照圖19及圖20對根據本揭露第十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000進行闡述。
根據本揭露第十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000可包括第一透鏡1001、第二透鏡1002、第三透鏡1003、第四透鏡1004、第五透鏡1005、第六透鏡1006、第七透鏡1007、第八透鏡1008、第九透鏡1009、第十透鏡1010及第十一透鏡1011,且可更包括濾光器1012及影像感測器IS。
根據本揭露第十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000可在成像表面1013上形成焦點。成像表面1013可指由成像光學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表面。舉例而言,成像表面1013可指影像感測器IS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在表19中示出每一透鏡的透鏡特性(曲率半徑、透鏡的厚度或透鏡之間的距離、折射率、阿貝數及焦距)。
在實例中,根據本揭露第十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000的總焦距f是6.85毫米,Fno是1.609,且IMG HT是6.15毫米。
在本揭露第十實施例中,第一透鏡100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100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100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二透鏡1002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1002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1002的第二表面
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1003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三透鏡1003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1003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1004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四透鏡1004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1004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1005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五透鏡1005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五透鏡1005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六透鏡1006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六透鏡1006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六透鏡1006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七透鏡1007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七透鏡1007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1007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1008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八透鏡1008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八透鏡1008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九透鏡1009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九透鏡1009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九透鏡1009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透鏡1010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透鏡1010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透鏡1010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101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十一透鏡101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101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1010及第十一透鏡1011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
在實例中,第一透鏡1001至第十一透鏡1011的每一表面具有如表20中所示的非球面係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1001至第十一透鏡1011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兩者均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以上所述配置的實例性成像光學系統可具有圖20中所示的像差特性。
將參照圖21及圖22對根據本揭露第十一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100進行闡述。
根據本揭露第十一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100可包括第
一透鏡1101、第二透鏡1102、第三透鏡1103、第四透鏡1104、第五透鏡1105、第六透鏡1106、第七透鏡1107、第八透鏡1108、第九透鏡1109、第十透鏡1110及第十一透鏡1111,且可更包括濾光器1112及影像感測器IS。
根據本揭露第十一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100可在成像表面1113上形成焦點。成像表面1113可指由成像光學系統在上面形成焦點的表面。舉例而言,成像表面1113可指影像感測器IS的在上面接收光的一個表面。
在表21中示出每一透鏡的透鏡特性(曲率半徑、透鏡的厚度或透鏡之間的距離、折射率、阿貝數及焦距)。
在實例中,根據本揭露第十一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1100的總焦距f是6.8毫米,Fno是1.479,且IMG HT是6.15毫米。
在本揭露第十一實施例中,第一透鏡1101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110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一透鏡110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二透鏡1102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1102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二透鏡1102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三透鏡1103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1103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三透鏡1103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四透鏡1104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1104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1104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五透鏡1105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五透鏡1105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五透鏡1105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六透鏡1106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六透鏡1106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六透鏡1106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七透鏡1107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七透鏡1107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七透鏡1107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八透鏡1108具有負的折射力,且第八透鏡1108的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在近軸區域中均具有凹的形狀。
第九透鏡1109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九透鏡1109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而第九透鏡1109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
第十透鏡1110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十透鏡1110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透鏡1110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第十一透鏡1111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十一透鏡1111的第一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凸的形狀,而第十一透鏡1111的第二表面具有在近軸區域中為凹的形狀。
另外,第十透鏡1110及第十一透鏡1111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形成於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的至少一個拐點。
在實例中,第一透鏡1101至第十一透鏡1111的每一表面具有如表22中所示的非球面係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1101至第十一透鏡1111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兩者均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以上所述配置的成像光學系統可具有圖22中所示的像差特性。
表23示出根據每一實施例的成像光學系統的條件方程式值。
如本文中所述的根據本揭露一或多個實例性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可在實施高解析度的同時使其大小減小。
儘管以上已示出並闡述了具體實例,然而在理解本揭露內容之後將顯而易見的是,在不背離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範圍的精神及範圍的條件下,可在該些實例中作出形式及細節上的各種改變。本文中所述的實例應被視為僅為闡述性的,而非用於限制目的。對每一實例中的特徵或態樣的說明應被視為適用於其他實
例中的相似特徵或態樣。若所闡述的技術被以不同的次序實行,及/或若所闡述的系統、架構、裝置或電路中的組件被以不同的方式組合及/或被其他組件或其等效物替換或補充,亦可達成適合的結果。因此,本揭露的範圍不由詳細說明界定,而是由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範圍界定,且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範圍的範圍內的所有變型均應被解釋為包括於本揭露中。
100:成像光學系統
101:第一透鏡
102:第二透鏡
103:第三透鏡
104:第四透鏡
105:第五透鏡
106:第六透鏡
107:第七透鏡
108:第八透鏡
109:第九透鏡
110:第十透鏡
111:第十一透鏡
112:濾光器
113:成像表面
IS:影像感測器
Claims (20)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滿足10<f1/f2<150,其中f1是所述第一透鏡的焦距,且f2是所述第二透鏡的焦距。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滿足1.15<TTL/f<1.3,其中f是所述光學成像系統的總焦距。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滿足30<v2-v3<40,其中v2是所述第二透鏡的阿貝數,且v3是所述第三透鏡的阿貝數。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透鏡至所述第七透鏡之中的連續排列的至少兩個透鏡具有小於26的阿貝數。
- 如請求項5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三透鏡至所述第五透鏡中的至少一者具有大於1.63的折射率及小於24的阿貝數。
- 如請求項6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六透鏡至所述第八透鏡中的至少兩者具有大於1.61的折射率及小於26的阿貝數。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滿足29<|v1-v3|<40,其中v1是所述第一透鏡的阿貝數,且v3是所述第三透鏡的阿貝數。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滿足30<v2-v6<40,其中v2是所述第二透鏡的阿貝數,且v6是所述第六透鏡的阿貝數。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二透鏡的光軸厚度較所述第一透鏡的光軸厚度厚。
- 如請求項10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滿足1.5<T2/T1<3,其中T1是所述第一透鏡的所述光軸厚度,且T2是所述第二透鏡的所述光軸厚度。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滿足0.25<D15/TTL<0.45,其中D15是在所述光軸上自所述第一透鏡的所述物體側表面至所述第五透鏡的影像側表面的距離。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滿足1.4<Fno<1.7,其中Fno是所述光學成像系統的F數。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滿足|f345|+|f678|<0.3毫米,其中f345是所述第三透鏡、所述第四透鏡與所述第五透鏡的合成焦距,且f678是所述第六透鏡、所述第七透鏡與所述第八透鏡的合成焦距。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滿足0.5<|f345/f678|<3,其中f345是所述第三透鏡、所述第四透鏡與所述第五透鏡的合成焦距,且f678是所述第六透鏡、所述第七透鏡與所述第八透鏡的合成焦距。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二透鏡至所述第四透鏡中的每一者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
- 一種光學成像系統,包括: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第八透鏡、第九透鏡、第十透鏡及第十一透鏡,自物體側依次排列,其中所述第一透鏡及所述第二透鏡各自具有正的折射力,其中所述第七透鏡及所述第八透鏡各自具有負的折射力, 其中滿足0.6<TTL/(2×IMG HT)<0.8及1.4<Fno<1.7,其中TTL是在光軸上自所述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成像表面的距離,IMG HT是所述成像表面的對角線長度的一半,且Fno是所述光學成像系統的F數。
- 如請求項17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透鏡至所述第十一透鏡中的相鄰的透鏡彼此間隔開。
- 如請求項17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七透鏡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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