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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1904726A - 夾持工具 - Google Patents

夾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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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number
TW201904726A
TW201904726A TW107120332A TW107120332A TW201904726A TW 201904726 A TW201904726 A TW 201904726A TW 107120332 A TW107120332 A TW 107120332A TW 107120332 A TW107120332 A TW 107120332A TW 201904726 A TW201904726 A TW 20190472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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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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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on
lateral
crotch
ridge
rid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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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10712033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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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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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665056B (zh
Inventor
高崎充弘
安藤雅則
川合真之介
Original Assignee
日商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Priority date (The priority date is an assumption and is not a legal conclusion. Google has not performed a legal analysis and makes no representation as to the accuracy of the date listed.)
Filing date
Publication date
Application filed by 日商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filed Critical 日商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Publication of TW201904726A publication Critical patent/TW201904726A/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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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of TWI665056B publication Critical patent/TWI665056B/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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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PERFORMING OPERATIONS; TRANSPORTING
    • B25HAND TOOLS; PORTABLE POWER-DRIVEN TOOLS; MANIPULATORS
    • B25BTOOLS OR BENCH DEVICES NOT OTHERWISE PROVIDED FOR, FOR FASTENING, CONNECTING, DISENGAGING OR HOLDING
    • B25B7/00Pliers; Other hand-held gripping tools with jaws on pivoted limbs; Details applicable generally to pivoted-limb hand tools
    • B25B7/02J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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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gineering & Computer Science (AREA)
  • Mechanical Engineering (AREA)
  • Gripping Jigs, Holding Jigs, And Positioning Jigs (AREA)
  • Manipulator (AREA)

Abstract

[課題]提供一種夾持工具,能防止劣化且能適宜地夾持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解決手段]在顎部的對向面後方的第二區域6形成有橫夾齒11,其由排列在前後方向的凸條111與凹條112構成,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一顎部4的凸條111以如後述的方式構成:進入凹條112內,凹條112鄰接另一顎部4的凸條111,且凸條111不接觸凹條112。在如後述的狀態中,將一顎部的凸條111與另一顎部的凹條112對向的側面間的間隔令為比凸條111的突端與凹條112的底端的間隔還寬;其中,凸條111進入另一顎部的凹條112:以一顎部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與另一顎部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正對的方式組合兩顎部;其中,凸條111進入另一顎部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

Description

夾持工具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夾持工具,其包含一對臂部,臂部具有藉由連結部連結的顎部與手柄。
作為習知技術,現已揭露一種夾持工具,其係為:在兩臂部的各顎部的對向面的前部形成有橫夾齒,在兩臂部之間設有止動件,止動件用以在將握柄握入操作時限制兩臂部的顎部的握入限度,橫夾齒由山谷狀地連續的多個橫肋齒構成,橫肋齒延伸在交叉於沿著前後方向的工具中心軸的方向,止動件設在除了前方區域以外的部分,前方區域比位在兩顎部最末端的橫肋齒還靠前方,設在一顎部的橫肋齒與設在另一顎部的橫肋齒以在前後位置錯開的狀態配置,在藉由止動件將兩臂部握入操作到握入限度為止的閉合姿勢中,一顎部的橫肋齒的山部以如後述的方式構成:進入另一顎部的橫肋齒的谷部內,且包含橫肋齒的兩顎部的前方區域彼此呈不接觸的正對姿勢(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在如上述的習知技術中,在握入握柄時,藉由止動件限制握入限度,使包含橫肋齒的兩顎部的前方區域彼此不接觸,而防止因設在兩顎部的橫夾齒彼此接觸所導致的劣化(例如磨耗等的劣化或位置錯開等的劣化等),能防止工具的劣化。又,在藉由止動件將兩臂部握入操作到握入限度為止的閉合姿勢中,一顎部的橫肋齒的山部因為進入另一顎部的橫肋齒的谷部內,所以對於片材體等厚度為小的夾持對象,使對向的橫肋齒的山部的前端相互不同地抵接夾持對象的兩表面,而能穩固地夾住固定夾持對象。
[習知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6-120582號公報(第1頁、第1圖等)。
[發明所欲解決的課題] 然而,在習知的夾持工具中,因為藉由設在比顎部的橫夾齒還後方的止動件進行限制握入限度,使包含橫肋齒的兩顎部的前方區域彼此呈不接觸,所以在藉由止動件將兩臂部握入操作到握入限度為止而閉合兩顎部的狀態,即使在比止動件還前端側的兩顎部的前端附近,於對向面間亦產生間隙,而無法以夾持工具的前端附近夾持厚度比此間隙還薄的夾持對象(例如薄的片材等)。因此,在無法將夾持對象配置在以橫夾齒可夾入的位置的情況,係無法夾住夾持對象。像這樣,在習知的保持工具中,具有無法適宜地夾持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的課題。
本發明為用以解決如上述的課題者,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夾持工具,能防止劣化且能適宜地夾持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
[解決課題的技術手段] 本發明的夾持工具具備:一對臂部,在前端側具有顎部且在後端側具有手柄;以及連結部,用以將兩臂部連結成可轉動;作為位在兩臂部的各顎部對向面的前端側的區域之第一區域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會接觸;在作為位在兩臂部的各顎部對向面中比第一區域後方的區域之第二區域形成有橫夾齒;橫夾齒由排列在前後方向的多個凸條與凹條構成;設在兩顎部的凸條彼此是以在前後方向位置錯開的狀態配置;在以第一區域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進入鄰接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的凹條內,且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不接觸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
藉由此構成,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使橫夾齒彼此不接觸而能防止劣化。又,因為以兩顎部的前端側也能夾持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且藉由凸條進入凹條而能以橫夾齒夾持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所以能適宜地夾持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
又,本發明的夾持工具為,如前述夾持工具中,各顎部的第一區域為第一區域內的平面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相互地接觸。
藉由此構成,能以顎部的前端側的第一區域內的平面夾入夾持對象。又,在閉合兩顎部的情況,藉由第一區域內的平面彼此接觸,而能抑制接觸部分的劣化。
又,本發明的夾持工具為,如前述夾持工具中,橫夾齒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下,具有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與該凸條進入之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的對向側面間的間隔,比該凸條的突端與該凹條的底端的間隔寬的形狀,該閉合兩顎部的狀態為以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的突端與該凸條進入之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的底端,在凸條的高度方向正對的方式組合兩顎部的狀態。
藉由此構成,兩顎部的位置關係,即使在前後方向錯開的情況,凸條的突端亦能不易接觸此凸條進入的凹條的側面。
又,本發明的夾持工具為,如前述夾持工具中,,構成設在兩顎部的橫夾齒的多個凸條,隨著配置的位置往後方階段性地間距變寬且高度變高;在以第一區域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的突端與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的底端,在凸條的高度方向,以不接觸狀態正對。
藉由此構成,利用以橫夾齒夾住夾持對象時的夾入位置,能實現配合用途的夾住方式。
又,本發明的夾持工具為,如前述夾持工具中,設在兩顎部的橫夾齒,由形狀與大小相同且以相同間距排列的多個凸條構成;一顎部的橫夾齒相對於另一顎部的橫夾齒,在前後方向只錯開橫夾齒的凸條的排列間距的一半間距量而設置;在以第一區域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的突端與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的底端,在凸條的高度方向,以不接觸狀態正對。
藉由此構成,使施加在夾持對象的力適宜地分散,而能適宜地夾持夾持對象。
又,本發明的夾持工具為,如前述夾持工具中,在各顎部的第二區域中相對於前後方向而成為兩側的位置設有該橫夾齒,在各顎部的對向面形成有凹部,該凹部從設在相對於第二區域的前後方向而成為兩側的位置的橫夾齒夾住的區域延伸到抵達顎部的前端;在凹部具備具有從顎部的前端朝向後方延伸的凸條的縱夾齒。
藉由此構成,利用縱夾齒的前端側,而能穩固地夾入螺絲頭等。
又,本發明的夾持工具為,如前述夾持工具中,各顎部的縱夾齒具有的凸條的至少前端側,在以第一區域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中,以與對向的縱夾齒的凸條的距離隨著從顎部的前端遠離而遠離的方式傾斜。
藉由所述構成,利用縱夾齒的前端側,而能更加穩固地夾入螺絲頭等。
[發明功效] 若根據本發明的夾持工具,能防止劣化且能適宜地夾持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
以下,針對夾持工具的實施形態參照圖式說明。再者,因為在實施形態中賦予相同符號的構成要素進行相同的動作,所以有省略再次說明的情況。
(實施形態1) 以下,針對本發明的實施形態1,列舉夾持工具為鉗子的情況為例說明。
圖1為實施形態1鉗子的主要部位中從連結軸的軸方向(以下稱連結軸方向)觀看的圖(圖1(a))與以其單點鏈線包圍的區域A的放大圖(圖1(b))。 圖2為實施形態1鉗子的立體圖。 圖3為閉合實施形態1鉗子的兩顎部的狀態中從兩顎部附近的連結軸方向觀看的圖。 圖4為張開實施形態1鉗子的兩顎部的狀態中兩顎部附近的立體圖。 圖5為圖1中V-V線的剖面圖。 圖6為表示以實施形態1鉗子的前端側夾持夾持對象的狀態下從連結軸方向觀看的圖(圖6(a))、表示以鉗子的橫夾齒開始夾持片材體的狀態下從連結軸方向觀看的圖(圖6(b)),以及表示以橫夾齒完成夾持片材體的狀態下從連結軸方向觀看的圖(圖6(c))。
圖7係閉合實施形態1鉗子的兩顎部的狀態的俯視圖(圖7(a))、前視圖(圖7(b))、左側視圖(圖7(c))、右側視圖(圖7(d))、仰視圖(圖7(e))、後視圖(圖7(f))、以前端附近的區域B表示的部分的放大圖(圖7(g))以及顎部4的對向面14的前端附近的俯視圖(圖7(h))。圖7(h)為在圖7(b)中位在下方的顎部4、亦即第二臂部1b的顎部4的對向面14的俯視圖。再者,在圖7(h)中,以實線表示的部分,亦即以單點鏈線區分的部分因為是如後述的部分,所以於此將該部分稱為夾住部側部7a:顎部4的夾住夾持對象的部分中朝向前後方向而位在側部的部分。又,於此,延伸在寬度方向的虛線係表示凸條的突端111a,而其他虛線則表示配置有縱夾齒12的凹部16與縱夾齒12的凸條121等;其中,寬度方向為垂直於前後方向的方向。
如圖2所示,鉗子100包含: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為一對的臂部1;以及連結部3,自由相對轉動地連結該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分別在前端側具有顎部4,且在後端側具有手柄2。再者,在未區別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的情況,以下單純稱為臂部1的情況。又,還有將一對臂部1稱為兩臂部1的情況。又,還有將設在一對臂部1的顎部4合併稱為兩顎部4的情況。連結部3連結X字狀地配置的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連結部3由突起部3a與連結軸3b構成;其中,突起部3a設在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的顎部4的基端。各突起部3a具有插通孔3c,在以各插通孔3c的中心軸一致的方式X字狀地配置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的狀態,藉由連結軸3b嵌合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的突起部3a的插通孔3c,使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被連結。連結軸3b例如是固定在第一臂部1a,且藉由第二臂部1b的突起部3a而自由相對轉動地軸支撐臂部1,惟連結軸3b亦可固定在兩臂部1任一者。
再者,於此列舉連結部3由突起部3a與連結軸3b構成的情況為例,惟連結部3亦可為上述以外的構成。又,本發明並不限制設置連結部3的位置。於此,列舉如後述的情況為例: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在連結軸3b的中心軸的中心是具有相對於工具中心軸8呈對稱的形狀;其中,連結軸3b的中心軸為通過連結軸3b的中心軸的長軸方向中心的軸,工具中心軸8為垂直地相交此中心軸的軸。但是,亦可不對稱。
臂部1的材質一般為金屬,惟只要是可利用作為鉗子的材質則其他材質亦可。於此,列舉臂部1是鍛造品的情況為例說明。
兩臂部1的各顎部4的對向面14如圖4等所示,具有第一區域5與第二區域6。對向面14例如是夾持夾持對象的面。 第一區域5為如後述的區域:位在兩臂部1的各顎部4的對向面14的前端側。第一區域5為各顎部4的對向面14中位在最前端側的區域。第一區域5例如可為接觸各顎部4的前端21的區域。於此,前端21可想成是位在顎部4的前端的面。兩臂部1的各顎部4的第一區域5為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會接觸的區域。閉合兩顎部4例如是:握住第一臂部1a的手柄2與第二臂部1b的手柄2,使兩顎部4間的間隔最為縮小,或使兩顎部4的抵接面彼此最為接近。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例如可想成是將第一臂部1a的手柄2與第二臂部1b的手柄2握住到握入限度為止的狀態,亦可想成是令鉗子100為閉合姿勢的狀態。第一區域5例如較佳為從顎部4的前端朝向前後方向10mm以內的區域。但是,此較佳距離可因鉗子100的大小而不同。
第一區域5接觸為兩顎部4的第一區域5彼此接觸,換言之,亦即一顎部4的第一區域5接觸另一顎部4的第一區域5。第一區域5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只要為第一區域5的整體或至少一部分接觸即可。第一區域5彼此可用面作接觸,亦可用線作接觸,亦可用點作接觸,惟較佳是用面作接觸。兩顎部4具有的第一區域5較佳為:對向的面彼此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為相互地接觸;其中,對向的面設在第一區域5的至少一部分。面彼此的接觸較佳為面彼此的密接。於此,面一般為平面。第一區域5的接觸例如是第一區域5具有的平面彼此的接觸。舉例而言,第一區域5的接觸較佳為第一區域5具有的全部平面彼此的接觸,惟部分的平面彼此的接觸亦可。於此,平面例如是如後述的平面:位在具有連結軸3b的中心軸的平面上。第一區域5具有的全部平面例如是設在如後述區域的平面:從第一區域5除去後述凹部16設置的區域後的區域。再者,於此的平面彼此的接觸即使在因誤差等的錯開或平面的微小凹凸等所導致部分不接觸的情況,亦可想成是平面彼此為接觸。
於此,兩顎部4的各第一區域5中相對於前後方向而設在兩側的平面5a彼此係令為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會接觸者。前後方向為從臂部1的後端側朝向前端側的方向,或為從前端側朝向後端側的方向。再者,可將上述工具中心軸8的延伸方向想成是前後方向。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一顎部4的第一區域5的平面5a接觸設在相對於該平面5a而對向的位置的另一顎部4的第一區域5的平面5a。再者,可將包含如後述者的區域想成是第一區域5: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會接觸的部分與不接觸的部分兩者,但亦可只將設有在閉合顎部的狀態會接觸的部分(例如平面5a等的面)的區域想成是第一區域,而不接觸的區域(例如後述設有凹部16的區域等)則不想成是第一區域;其中,設有會接觸的部分的區域為如後述的區域:位在兩臂部1的各顎部4的對向面14的前端側的區域。
再者,此兩顎部4的第一區域5中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會接觸的部分可想成是發揮如後述的止動件功能:在握住手柄2的情況藉由前端接觸,而定出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的握入限度。舉例而言,在本實施形態的鉗子100中,如後述的平面5a藉由在握入限度下接觸(例如密接),成為無法再進一步握入:平面5a設在兩顎部4的第一區域5的對向位置。
第二區域6為如後述的區域:兩臂部1的各顎部4的對向面14中位在比第一區域5後方。於此,雖列舉第二區域6設於在前後方向中成為緊接第一區域5後方的位置的情況,亦可為不位在緊接於後方的位置。
兩臂部1的各顎部4的第二區域6為形成有橫夾齒11的區域。橫夾齒11具有設在各顎部4的對向面14的多個凸條111與凹條112。此凹條112例如鄰接凸條111。此凹條112例如可為形成在相鄰排列的凸條111間的凹條。橫夾齒11具有排列在前後方向的多個凸條111與凹條112。凸條111彼此與凹條112彼此於此為平行地排列在前後方向。但是,亦可為不平行地配置。於此,橫例如是在平行於對向面14的面內相對於鉗子100的前後方向成為垂直的方向。於此,橫方向可想成是對向面14或鉗子100的寬度方向。各凸條111與各凹條112於此係直線狀地延伸在相對於前後方向垂直的方向。垂直於前後方向的方向例如可想成是顎部4的對向面14的寬度方向等。橫夾齒11例如具有在前後方向山谷狀地連續而配置的多個凸條111與凹條112。舉例而言,在橫夾齒11中,凸條111與凹條112為在前後方向交互地排列。橫夾齒11例如構成為在前後方向排列的多個山谷狀。橫夾齒11可想成是延伸在相對於前後方向垂直的方向且山谷狀地連續的橫肋齒。於此,相對於前後方向垂直的方向例如可想成是相對於如後述的工具中心軸8垂直的方向:延伸在圖2所示的鉗子100的前後方向。但是,凸條111與凹條112可延伸在相對於前後方向垂直的方向,亦可不延伸在垂直方向。又,凸條111與凹條112的延伸形狀可為直線狀,亦可為非直線狀。
第二區域6例如為如後述的區域:在前後方向中,於從前端到後端的全部範圍設有橫夾齒11。舉例而言,第二區域6可為位在第一區域5後方的區域,亦即可為在全區域設有橫夾齒11的區域。但是,第二區域6在寬度方向中可包含不設有橫夾齒11的區域。舉例而言,第二區域6為位在第一區域5後方的區域,亦即可為如後述的區域:在朝向前後方向而成為兩側的區域的全區域設有橫夾齒。在本實施形態中,如圖4與圖5所示,橫夾齒11列舉如後述者為例:設在朝向對向面14的前後方向而成為兩側的位置。在圖5中,以斜線表示的部分為表示兩顎部4的凸條111中由距離兩顎部4的對向面14為等距離的平面所產生的剖面,且第一臂部1a的凸條111的剖面與第二臂部1b的凸條111的剖面,在前後方向交互地排列。再者,可將前端與後端位在與設在第一區域5後方的橫夾齒11的前端與後端在前後方向中的位置成為相同位置的顎部4的對向面14的區域想成是第二區域6。
於此,列舉第一臂部1a的橫夾齒11具有的凸條111數量是8個、第二臂部1b的橫夾齒11具有的凸條數量是7個為例,惟本發明並不限制凸條111的數量。
相對於構成一個橫夾齒11的各凸條111,在前後方向中鄰接的位置係形成有凹條112。凹條112與凸條111在前後方向交互地排列。各凹條112於此係直線狀地延伸在相對於前後方向垂直的方向。此凹條112的其中一部份可兼作鄰接的凸條111的一部分。舉例而言,凹條112為具有如後述側面的凹條:將鄰接凸條111的側面(例如斜面)作為連續在底端112a的側面。於此,側面為各凸條111中朝向凸條111延伸的方向而位在兩側的側面。凹條112例如是形成在相鄰的2個凸條111之間的凹條。舉例而言,凹條112例如是具有如後述斜面的凹條:將相鄰2個凸條111的對向的2個側面(例如斜面)作為連續在底端112a的2個對向的斜面。凸條111與凹條112的形狀並不限制。凸條111的突端111a可具有角,可為曲面,亦可為平坦面。又,凹條112的底端112a可具有角,可為曲面,亦可為平坦面。
兩顎部4的橫夾齒11,係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進入鄰接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之凹條112內,且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以不接觸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方式構成。再者,橫夾齒11的凸條111可想成是橫夾齒的山部,凹條112可想成是谷部,在此情況,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進入鄰接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之凹條112,亦可想成是,一顎部4橫夾齒11的山部進入鄰接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山部之谷部內。
舉例而言,鉗子100的第二區域6如圖1所示具有橫夾齒11,橫夾齒11在前方配置有以相同間距P1配置的相同高度的多個凸條111,於其後方則配置有間距比間距P1還寬且隨著配置位置往後方依序間距與高度變大的多個凸條111。於此,凸條111的高度可想成是凸條的丈高。各凸條111係:垂直於凸條111延伸的方向的剖面具有三角形狀,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凹條112的底端112a被修圓,從凹條112的底端112a到鄰接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的高度為0.6mm時,令突端111a的半徑為0.2mm,並令底端112a的半徑為0.3mm。再者,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可想成是橫夾齒11的山部的突端,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可想成是橫夾齒11的谷部的底端。
在將橫夾齒11往朝向凸條111的延伸方向觀看的情況,第一臂部1a的顎部4的橫夾齒11與第二臂部1b的顎部4的橫夾齒11除了高度方向與前後方向位置不同之外,係具有大略相同的形狀。舉例而言,第二臂部1b的顎部4的橫夾齒11具有幾乎相同於如後述形狀的形狀:將第一臂部1a的顎部4的橫夾齒11相對於包含連結軸3b的中心軸的平面對稱地移動後的橫夾齒11在前後方向錯開。
以相同於第一臂部1a的橫夾齒11前方的間距P1排列的多個凸條111,與以相同於第二臂部1b的橫夾齒11前方的間距P1排列的多個凸條111,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如圖1所示,以在前後方向位置只錯開此間距的一半間距量而設置。同樣地,第一臂部1a的橫夾齒11內後方的多個凸條111,與第二臂部1b的橫夾齒11內後方的多個凸條111,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如圖1所示,以在前後方向位置只錯開彼此的一半間距量而設置。
藉此,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能將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進入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內。又,於此,藉由如上述將間距只錯開一半間距量,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能正對。藉由像這樣的正對,以對向的橫夾齒11間夾住片材等的夾持對象時,減低凸條111的突端111a抵接位置的分布的偏差,而能適宜地分散夾住力,減少賦予夾持對象的傷害。但是,亦可對應所需,使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不正對。
又,兩顎部4的橫夾齒11係: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以不接觸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內的方式構成。再者,兩顎部4的橫夾齒11較佳為以如後述的方式構成: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隔著均等的間隙進入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內。但是,於此,除了橫夾齒11的前端側部分(例如相連第一區域5的部分)以外的區域中,只要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以隔著均等的間隙進入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內的方式構成,則兩顎部4的橫夾齒11可想成是: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隔著均等的間隙進入的橫夾齒11會如上述,隔著均等的間隔進入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內。此間隙的長度例如較佳是0.1~0.4mm,更佳為0.25~0.35mm。再者,於此,均等的間隔可包含誤差程度的錯開等。
如圖3所示,在各顎部4的對向面14形成有凹部16;其中,凹部16從橫夾齒11夾住的區域延伸到抵達各顎部4的前端,橫夾齒11設在相對於第二區域6的前後方向而成為兩側的位置。相對於凹部16的前後方向垂直的剖面具有凹弧形狀。在各凹部16設有縱夾齒12。縱夾齒12具有從顎部4的前端朝向後方延伸的4個凸條121。但是,凹條121的數量只要為1以上即可,並不限制其數量。各凸條121例如可具有相同於上述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剖面形狀。於此,列舉各凸條121的突端呈尖銳的情況為例。
各顎部4的縱夾齒12具有的凸條121的至少前端側,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中,以與對向的顎部4的縱夾齒12具有的凸條121的距離隨著從顎部4的前端遠離而遠離的方式傾斜。於此,如圖3所示,設在各凹部16的縱夾齒12具有的凸條121分別在對向位置具有凸條121,各凸條121從顎部4的前端至後方具有凹弧形狀,凹弧形狀與對向的凸條121在反對側呈凸狀。
像這樣,各凸條121的至少前端側,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中,以與對向的顎部4的縱夾齒12具有的凸條121的距離隨著從顎部4的前端遠離而遠離的方式傾斜,藉此縮小顎部4的前端21與縱夾齒12的凸條121的前部夾住的角度θ(參照圖1),而能以縱夾齒12的凸條121的前部確實地夾持螺釘頭的圓弧周面。但是,各凸條121亦可不如上述而呈不傾斜。
縱夾齒12具有的多個凸條121的前部,係面臨全部顎部4的前端21,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中,縱夾齒12的凸條121的突端(即相當於尾根的部分)係夾住包含設在兩顎部4的第一區域5且彼此接觸的平面5a的平面,並透過間隙而對向。但是,亦可為不對向。各縱夾齒12的各凸條121自凹部16起的高度,在凸條121的前後方向的任意位置中令為恆常相同。但是,亦可令為恆常不相同。在顎部4的前端21的左右形成朝向顎部4的前端而前端狹窄狀地傾斜的傾斜側面22。再者,縱夾齒12的凸條121的突端是形成在比橫夾齒11的凹條112還低的位置。
如上述,當在垂直於前後方向的剖面為凹弧形狀的凹部16設有延伸在前後方向的多個凸條121,使其前部面臨顎部4的前端21,則在張開顎部4並以一對縱夾齒12夾持螺釘頭時,能以縱夾齒12的凸條121確實地捕捉並夾持螺釘頭的圓弧周面。是以,在取下設在螺釘頭的十字狀的操作槽損壞的螺釘或螺紋生鏽的螺釘時,將縱夾齒12的凸條121壓接或咬入螺釘頭的圓弧周面,能將螺釘往鬆脫方向確實地轉動操作。尤其是,即使在除去從螺釘頭的圓弧周面的螺釘鎖緊面起的高度為小的扁圓頭螺絲或皿頭螺絲的情況,藉由將兩顎部4的前端21的凹部16附近密接於螺釘鎖緊面,使凸條121的前部咬入螺釘頭的圓弧周面,而能確實地除去小的扁圓頭螺絲或皿頭螺絲。
接著,針對由鉗子100的兩顎部4夾持夾持對象的功能,參照圖6等說明。
當握住鉗子100的兩臂部1的手柄2,則兩顎部4的張開間隔會漸變窄。在兩顎部4之間沒有夾持對象的情況,兩顎部4的第一區域5彼此接觸而前端碰觸的時間點下,會成為兩顎部4閉合的狀態。此狀態為手柄2到達握入限度的狀態。在此閉合狀態中,兩顎部4的一者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進入另一者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且橫夾齒11彼此呈不接觸的狀態。藉此,能防止橫夾齒11的劣化等。
設在鉗子100的兩顎部4的前端側的第一區域5,因為具有在將手柄2握住到握入限度為止而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會相互接觸的部分(例如接觸的平面5a),即使是片材體等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藉由閉合兩顎部4,使第一區域5的接觸部分能夾持,而能只用兩顎部4的前端側夾持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舉例而言,如圖6(a)所示,能藉由第一區域5夾持厚度為薄的片材體50。再者,作為夾持對象,例如能列舉:金屬製片材體、塑膠片材、金屬線材、電線、皮革片材、橡膠片材、塑膠片、布帛等。片材體50例如是金屬製片材體、塑膠片材、皮革片材、橡膠片材等。
又,在以兩顎部4的對向的一對橫夾齒11夾持片材體50的情況中,如圖6(b)所示,當握住手柄2並以一對橫夾齒11夾持片材體50的端部的上下面,則橫夾齒11接觸片材體50且以上下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承受片材體50;其中,片材體係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一例子,上下的凸條位在錯開一半間距的位置。當從此狀態更握入手柄2,則片材體50被第一區域5夾住,且如圖6(c)所示,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多個凸條111的突端111a側,分別進入設在對向位置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內,而能使片材體50塑性變形為連續的山谷狀。藉此,能以對向的橫夾齒11穩固地夾持片材體50,故相較於只用第一區域5之間夾住片材體50的情況,能更加確實地夾持片材體50。又,藉由以第一區域5與多個凸條111的突端111a附近夾持夾持對象,而能在多個位置將夾持對象夾持,進而能穩定地夾持。又,在維持穩固地夾持片材體50的狀態,將片材體50拉伸操作後,能準確地進行將片材體50的整體從裝設部分拉出的作業或折曲夾持部分的作業等的二次作業。
又,使橫夾齒11後方的凸條111配置的間距比前方的凸條111配置的間距P1還寬,且令後方的凸條111的高度比前方的凸條的高度高,藉此如圖6(b)與圖6(c)所示,只藉由橫夾齒11前方中間距P1變小且高度為低的凸條111,能區分為夾持片材體50的使用形態與以橫夾齒11的整體夾持片材體50的使用形態。舉例而言,在以橫夾齒11整體夾持片材的情況,藉由間距為大且高度為高的凸條111夾持片材體50,使凸條111與片材體50的接觸面積變大,能確實地防止凸條111與片材體50相對地滑動。
以上,若根據本實施形態,藉由如後述的構成方式,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能使橫夾齒11不接觸而防止橫夾齒11的劣化等,進而能防止工具的劣化: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進入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內,且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不接觸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
又,若根據本實施形態,即使是片材狀的構件等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藉由設在兩顎部4的前端側的第一區域5中,在閉合兩顎部4的情況會接觸的部分(例如平面5a等)作夾持,而能只用兩顎部4的前端側夾持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可適宜地夾持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
又,藉由將夾持對象以兩顎部4的對向的橫夾齒11夾入,而非以第一區域5夾住夾持對象,則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進入對向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藉此使夾持對象塑性變形為山谷狀,即使是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亦能確實地夾持。
再者,雖在上述實施形態中,針對如後述的橫夾齒11設在兩顎部4的對向面14的情況進行說明:在前方具有以間距P1配置的多個凸條111,在後方具有以比間距P1還寬的間距配置的較前方的凸條111的高度還高的多個凸條111。惟在本發明中,具有隨著配置的位置往後方階段性地間距變寬且高度變高的多個凸條111的橫夾齒11只要設在兩顎部4的對向面14即可,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亦能產生相同於上述實施形態的功效。於此,階段性地是指兩階段以上的階段,亦即在橫夾齒11具有的凸條111整體中,間距與高度為兩階段以上的變化即可,舉例而言,可為具有間距與高度不變化的鄰接的2個以上凸條111。舉例而言,在一個橫夾齒11中,若間距與高度在整體為兩階段以上地變大,則可想成是意指:間距與高度至少一方為相同的凸條111連續且部分地配置。在此,間距與高度一方為階段性地變化的情況亦相同。
再者,在本發明中,橫夾齒11中間距與高度相同的多個凸條111,或間距與高度至少一方不同的多個凸條111的配置形態或其組合等,可無須為上述實施形態1所示的形態,能對應所需自由地變更。
以下,針對橫夾齒11的變形例使用圖8與圖9說明。再者,在以下的說明中,相同於實施形態1的構件,賦予相同的符號並省略其說明。
(變形例1) 圖8(a)為用以說明橫夾齒11的變形例1,從連結軸方向觀看橫夾齒11的附近的圖。在此變形例1中,橫夾齒11,由形狀與大小相同且以相同間距在前後方向排列的多個凸條111構成;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相對於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在前後方向只錯開橫夾齒的凸條的排列間距的一半間距量而設置,且在以第一區域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的突端與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的底端,在凸條的高度方向,以不接觸狀態正對。
舉例而言,在圖8(a)係表示如後述的例子:各橫夾齒11的凸條111分別形成為相同大小的三角形狀,且排列間距P設定為相同。在此例子中,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鄰接凸條1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皆被修圓。舉例而言,從凹條112的底端112a到凸條111的突端111a的高度為0.6mm時,令凸條111的突端111a的半徑值為0.2mm,令凹條112的底端112a的半徑值為0.3mm。
(變形例2) 圖8(b)為用以說明橫夾齒11的變形例2,從連結軸方向觀看橫夾齒11的附近的圖。此變形例2係不將變形例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修圓的外隅角,不將凹條112的底端112a修圓的內隅角者,藉此能使夾持物不易錯開。
(變形例3) 圖8(c)為用以說明橫夾齒11的變形例3,從連結軸方向觀看橫夾齒11的附近的圖。此變形例3,為加大變形例1中凸條111的突端111a附近與凹條112的底端附近的圓角半徑,並令剖面形狀為連續的波形形狀;其中,剖面形狀沿著橫夾齒11的表面的前後方向。如此,當令橫夾齒11形成為連續波形,則在以橫夾齒11夾持片材體50等的夾持對象的狀態中,能一邊確實地夾持夾持對象,一邊緩慢地使其變形,故適合不想損傷夾持對象的表面的情況。
(變形例4) 圖9(a)為用以說明橫夾齒11的變形例4,從連結軸方向觀看橫夾齒11的附近的圖。此變形例為上述實施形態1的橫夾齒11中,凸條111的間距皆為相同,惟其高度H係隨著從橫夾齒11的前方朝向後方階段性地變小之物。如此,當以高度H不同的多個凸條111構成橫夾齒11,則相同於本實施形態,可區分使用形態為:以具有高度H為大的凸條111之橫夾齒11的前半部分夾持片材體50等的夾持對象、及以橫夾齒11的整體夾持片材體50等的夾持對象。又,藉由以高度H為大的凸條111夾持片材體50等的夾持對象,使凸條111與片材體50等的接觸對象的接觸面積變大,能確實地防止橫夾齒11與片材體50等的夾持對象相對地滑動。
(變形例5) 圖9(b)為用以說明橫夾齒11的變形例5,從連結軸方向觀看橫夾齒11的附近的圖。此變形例為在變形例1中,以從連結軸3b的軸方向觀看的形狀為等腰梯形狀的凸條111與凹條112構成橫夾齒11之物。
(變形例6) 圖9(c)為用以說明橫夾齒11的變形例6,從連結軸方向觀看橫夾齒11的附近的圖。此變形例為在變形例1中,以從連結軸3b的軸方向觀看的形狀為四角形狀的凸條111與凹條112構成橫夾齒11之物。
(變形例7) 圖14為用以說明橫夾齒11的變形例7,表示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中兩顎部的前端附近的圖(圖14(a))、以圖14(a)的區域D表示的部分的放大圖(圖14(b))、表示兩顎部4在前後方向錯開的情況中兩顎部4的前端附近的圖(圖14(c))以及以圖14(a)的區域E表示的部分的放大圖(圖14(d))。
此變形例為在上述實施形態中,如圖14(a)與圖14(b)所示,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即以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正對的方式將兩顎部4組合的狀態下,橫夾齒11具有,一顎部4的橫夾齒111的凸條111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對向的側面間的間隔130,比該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該凹條112的底端112a的間隔131大的形狀之物。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對向的側面間的間隔130,例如,為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兩個側面111b,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兩個側面112b之中,隔著間隙相互地對向的側面111b與112b間的間隔130。於此的側面111b與側面112b的間隔130例如可想成是側面111b與側面112b中間隔最寬的部分的間隔。
組合兩顎部4的狀態,例如可想成是將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以連結部3連結的狀態。於此,以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正對的方式將兩顎部4組合的狀態,可想成是假設成此狀態的情況,兩顎部4亦可因製造時的誤差等,而未必以成為如上述狀態的方式組合。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為如後述的狀態:以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正對的方式組合兩顎部4,上述狀態例如可認為是,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亦即以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的距離為最短的方式組合兩顎部4的狀態。
在上述實施形態的鉗子中,例如因加工誤差或組合誤差等,使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的連結位置等錯開,且兩顎部4的橫夾齒11的位置關係等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錯開,導致兩顎部4彼此以比原設計還接近的方式配置,即使如此,在閉合兩顎部4時,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亦不易引起相互接觸。在此情況,因為兩顎部4以連結部3為中心轉動,所以凸條111的突端111a即使接觸,仍可想成是接觸該凸條111進入的凹條112的側面112b。因此,舉例而言,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中,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此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的間隔131,可為了容易夾住薄的夾持對象等而預先設定為狹窄。
然而,在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對向的側面間的間隔130,令其為該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凹條112的底端112a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中的間隔131以下的情況,因加工誤差或組合誤差等,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的連結位置等錯開,兩顎部4的相對位置關係在前後方向錯開,如此,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一顎部4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會碰觸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側面112b,可推知會導致突端111a的劣化。兩顎部4的前後方向中相對位置關係錯開,例如可想成是:將一顎部4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對於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正對的狀態,設為沒有錯開的狀態的情況。兩顎部4在前後方向錯開,例如是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中,一顎部4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對於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呈非正對的狀態。
因此,如本變形例所述,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為以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正對的方式組合兩顎部4的狀態下,橫夾齒11,具有一顎部4的橫夾齒111的凸條111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對向的側面間的間隔130,比該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該凹條112的底端112a的間隔131大的形狀,藉此,使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的凸條111的高度方向的間隔131變窄,能以橫夾齒容易地夾住薄的夾持對象等,且即使在因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產生的加工誤差或組合誤差等所導致兩顎部4的相對位置關係在前後方向錯開的情況(例如圖14(c)與圖14(d)所示的情況)等,使一顎部4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不易碰觸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側面112b,能防止突端111a的劣化。同樣地,即使在因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產生的加工誤差或組合誤差等,所導致兩顎部4的相對位置關係在凸條的高度方向錯開的情況,使一顎部4的凸條111的突端111a不易碰觸該凸條111進入的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的側面112b,而能防止突端111a的劣化。
再者,在此變形例中,舉例而言,對向的側面111b與側面112b間的間隔130,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相對於凸條111的突端111a與該凸條111進入的凹條112的底端112a在凸條111的高度方向中的間隔131,較佳為寬0.02mm以上,或較佳為寬0.04mm以上。舉例而言,間隔131為0.1mm的情況,可令間隔130為0.148mm。又,在此情況中,對向的側面111b與側面112b間的前後方向的距離132,例如可為0.202mm。但是,上述的數值僅為一例,當然亦可為此以外的數值。舉例而言,上述的間隔130、131及距離132可根據鉗子的大小或形狀等適當設定。
再者,在此變形例中說明的構成,例如只要為以如後述的方式構成的夾持工具,則亦能適用在上述實施形態的鉗子以外的夾持工具: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進入凹條內,凹條鄰接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且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不接觸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舉例而言,只要為以如後述的方式構成的夾持工具,則亦能適用在上述實施形態的鉗子以外的夾持工具:在以閉合兩顎部的狀態接觸的接觸部與接觸部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下,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進入鄰接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的凹條內,且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不接觸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於此,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例如可想成是將臂部的手柄握住到握入限度為止的狀態。
舉例而言,此夾持工具可為如後述的夾持工具:包含:一對臂部,在前端側具有顎部且在後端側具有手柄;以及連結部,用以將兩臂部連結成可轉動;兩臂部具有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會接觸的接觸部,在兩臂部的各顎部的對向面(例如對向面的前部)形成有橫夾齒,橫夾齒由排列在前後方向的多個凸條構成,設在兩顎部的凸條彼此是以在前後方向位置錯開的狀態配置;在以接觸部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下,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進入鄰接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的凹條內,,且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不接觸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設在兩顎部的凸條彼此是以在前後方向位置錯開的狀態配置,可想成是:鄰接凸條而設置的凹條彼此亦以在前後方向位置錯開的狀態配置。
再者,於此的接觸部可想成是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會接觸,且限制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中於凸條的高度方向中的兩顎部的相對位置關係的接觸部,亦可想成是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會接觸,且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中阻礙一顎部往另一顎部方向移動的接觸部。又,於此的接觸部,例如是藉由接觸而限制臂部1的握入限度者,例如可想成是限制握入限度的止動件。舉例而言,於此,接觸部可為相當於本實施形態中,在閉合兩顎部4的情況接觸的第一區域5者。又,此接觸部,例如可為設在夾持工具的兩顎部的橫夾齒與連結部之間的對向面,且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刀尖彼此會接觸的一對切斷刀等。又,此接觸部,例如可為分別設在夾持工具的兩顎部的橫夾齒與連結部之間的對向面,且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前端部分會接觸的一對突起部等。又,此接觸部,可為設在比兩臂部的連結部還靠手柄側,且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刀尖彼此會接觸的一對切斷刀等。再者,作為此接觸部,例如可用相同於專利文獻1中的止動件等的構成。
(實施形態2) 本實施形態2的鉗子,在上述實施形態說明的鉗子中,省略縱夾齒12,而將橫夾齒11也設在兩顎部4的第二區域6的縱夾齒12設置的區域。又,第一區域5的縱夾齒12設置的區域,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亦令為會接觸。
圖10為閉合實施形態2鉗子的兩顎部的狀態中顎部附近的立體圖。 圖11為張開實施形態2鉗子的兩顎部的狀態中顎部附近的立體圖。 圖12為從連結軸方向觀看實施形態2鉗子的兩顎部的前端附近的圖。 圖13係閉合實施形態2鉗子的兩顎部的狀態的俯視圖(圖13(a))、前視圖(圖13(b))、左側視圖(圖13(c))、右側視圖(圖13(d))、仰視圖(圖13(e))、後視圖(圖13(f))、以兩顎部4的前端附近的區域C表示的部分的放大圖(圖13(g))以及顎部4的對向面14的前端附近的俯視圖(圖13(h))。圖13(h)為圖13(b)中位於下方的顎部4、即第二臂部1b的顎部4的對向面14的俯視圖。再者,在圖13(h)中,以實線表示的部分、即以單點鏈線區分的部分稱為夾住部側部7b。又,於此,延伸在寬度方向的虛線,係表示除去位在前端的虛線後凸條的突端111a。
在鉗子200中,於兩顎部4的第一區域5的全區域,形成有在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相互地接觸的平面5a。
又,在兩顎部4的第二區域6的全區域,係在前後方向平行地配置有凸條111,而構成橫夾齒11。此兩顎部4的橫夾齒11,亦相同於上述實施形態1的橫夾齒11,在以第一區域5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4的狀態,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進入鄰接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的凹條112內,且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凸條111不接觸另一顎部4的橫夾齒11的凹條112。 即使在這樣的本實施形態,亦能產生相同於上述實施形態的功效。
再者,在上述實施形態1與2中,針對將本發明適用在夾持工具為鉗子的情況進行說明,惟本發明亦能適用在老虎鉗、鋼絲鉗、尖嘴鉗以及水管鉗等鉗子以外的夾持工具,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亦能產生相同於上述實施形態的功效。
舉例而言,本發明可為適用於如後述的鋼絲鉗(未圖示)者:具有自由轉動地連結兩臂部的連結部,兩臂部由2個連結孔與連結軸構成,2個連結孔為眼鏡孔狀地結合且卡止在第一臂部與第二臂部,藉由將連結軸卡合任一的連結孔,使兩顎部的張開角度能大小不同;所述鋼絲鉗可相同於上述實施形態2的鉗子200設有如後述的第一區域:在兩顎部的對向面的前端側,將連結軸卡合在連結孔中兩顎部4的張開角度變小者的狀態下閉合兩顎部時會接觸;且,所述鋼絲鉗在第一區域的後方亦可相同於上述實施形態2的鉗子200設有第二區域,第二區域具有如後述的橫夾齒:在以第一區域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一顎部的對向面的凸條以不接觸另一顎部的對向面的凹條的方式進入。而本發明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亦能產生相同於上述實施形態的功效。
又,本發明可為適用在上述實施形態2的鉗子200者,亦可為適用在將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的顎部4形成為非對稱形狀,並以距離兩顎部4的對向面14為等距離的假想平面不具有連結軸的中心軸的方式,將第一臂部與第二臂部連結的鉗子(未圖示)者,或者,本發明可為適用在上述實施形態2的鉗子200者,亦可為適用在以距離第一臂部1a的手柄2與第二臂部1b的手柄2為等距離的平面、距離兩顎部4的對向面14為等距離的假想平面不成為同一平面的方式,構成第一臂部1a與第二臂部1b的鉗子(未圖示)者。而本發明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亦能產生相同於上述實施形態的功效。
本發明非限定為以上的實施形態,可作各種的變更,而該些變更當然亦為包含在本發明的範圍內者。
[產業上的可利用性] 如以上所述,本發明的夾持工具適合作為具有橫夾齒的夾持工具,尤其是作為可夾持厚度為薄的夾持對象的夾持工具等實為有用。
1‧‧‧臂部
1a‧‧‧第一臂部
1b‧‧‧第二臂部
2‧‧‧手柄
3‧‧‧連結部
3a‧‧‧突起部
3b‧‧‧連結軸
4‧‧‧顎部
5‧‧‧第一區域
5a‧‧‧平面
6‧‧‧第二區域
11‧‧‧橫夾齒
12‧‧‧縱夾齒
14‧‧‧對向面
16‧‧‧凹部
111、121‧‧‧凸條
111a‧‧‧突端
112‧‧‧凹條
112a‧‧‧底端
圖1係表示本發明實施形態1鉗子的主要部位的圖(圖1(a))與其放大圖(圖1(b))。 圖2係實施形態1鉗子的立體圖。 圖3係表示實施形態1鉗子的兩顎部附近的圖。 圖4係實施形態1鉗子的兩顎部附近的立體圖。 圖5係表示圖1中V-V線的剖面圖的圖。 圖6係表示以實施形態1鉗子的前端側夾持夾持對象的狀態的圖(圖6(a))、表示以鉗子的橫夾齒開始夾持片材體的狀態的圖(圖6(b))以及表示完成夾持片材體的狀態的圖(圖6(c))。 圖7係閉合實施形態1鉗子的兩顎部的狀態的俯視圖(圖7(a))、前視圖(圖7(b))、左側視圖(圖7(c))、右側視圖(圖7(d))、仰視圖(圖7(e))、後視圖(圖7(f))、兩顎部前端附近的放大側視圖(圖7(g))以及顎部的對向面的前端附近的俯視圖(圖7(h))。 圖8係表示實施形態1鉗子的變形例1的圖(圖8(a))、表示變形例2的圖(圖8(b))以及表示變形例3的圖(圖8(c))。 圖9係表示實施形態1鉗子的變形例4的圖(圖9(a))、表示變形例5的圖(圖9(b))以及表示變形例6的圖(圖9(c))。 圖10係表示本發明實施形態2鉗子的立體圖。 圖11係實施形態2鉗子的兩顎部附近的立體圖。 圖12係表示實施形態2鉗子的兩顎部前端附近的圖。 圖13係閉合實施形態2鉗子的兩顎部的狀態的俯視圖(圖13(a))、前視圖(圖13(b))、左側視圖(圖13(c))、右側視圖(圖13(d))、仰視圖(圖13(e))、後視圖(圖13(f))、兩顎部前端附近的放大側視圖(圖13(g))以及顎部的對向面的前端附近的俯視圖(圖13(h))。 圖14係用以說明本發明實施形態1鉗子的橫夾齒的變形例的圖(圖14(a))、放大圖(圖14(b))、用以說明橫夾齒的變形例的圖(圖14(c))以及放大圖(圖14(d))。

Claims (6)

  1. 一種夾持工具,具備: 一對臂部,在前端側具有顎部且在後端側具有手柄;以及 連結部,用以將兩臂部連結成可轉動; 作為位在兩臂部的各顎部對向面的前端側的區域之第一區域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會接觸; 在作為位在兩臂部的各顎部對向面中比該第一區域後方的區域之第二區域形成有橫夾齒; 該橫夾齒由排列在前後方向的多個凸條與凹條構成; 設在該兩顎部的凸條彼此是以在前後方向位置錯開的狀態配置; 在以該第一區域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進入鄰接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的凹條內,且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不接觸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 該橫夾齒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下,具有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與該凸條進入之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的對向側面間的間隔,比該凸條的突端與該凹條的底端的間隔寬的形狀,該閉合兩顎部的狀態為以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的突端與該凸條進入之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的底端,在凸條的高度方向正對的方式組合兩顎部的狀態。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夾持工具,其中,各顎部的第一區域為該第一區域內的平面在閉合兩顎部的狀態相互地接觸。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夾持工具,其中,構成設在兩顎部的橫夾齒的多個凸條,隨著配置的位置往後方階段性地間距變寬且高度變高; 在以該第一區域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的突端與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的底端,在凸條的高度方向,以不接觸狀態正對。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夾持工具,其中,設在兩顎部的橫夾齒,由形狀與大小相同且以相同間距排列的多個凸條構成; 一顎部的橫夾齒相對於另一顎部的橫夾齒,在前後方向只錯開該橫夾齒的凸條的排列間距的一半間距量而設置; 在以該第一區域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凸條的突端與另一顎部的橫夾齒的凹條的底端,在凸條的高度方向,以不接觸狀態正對。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夾持工具,其中,在各顎部的第二區域中相對於前後方向而成為兩側的位置設有該橫夾齒,在各顎部的對向面形成有凹部,該凹部從設在相對於該第二區域的前後方向而成為兩側的位置的橫夾齒夾住的區域延伸到抵達顎部的前端; 在該凹部具備具有從顎部的前端朝向後方延伸的凸條的縱夾齒。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所述之夾持工具,其中,各顎部的該縱夾齒具有的凸條的至少前端側,在以該第一區域接觸的方式閉合兩顎部的狀態中,以與對向的縱夾齒的凸條的距離隨著從顎部的前端遠離而遠離的方式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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