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M660070U - 光學成像系統 - Google Patents
光學成像系統 Download PDFInfo
- Publication number
- TWM660070U TWM660070U TW113205264U TW113205264U TWM660070U TW M660070 U TWM660070 U TW M660070U TW 113205264 U TW113205264 U TW 113205264U TW 113205264 U TW113205264 U TW 113205264U TW M660070 U TWM660070 U TW M660070U
- Authority
- TW
- Taiwan
- Prior art keywords
- lens
- imaging system
- optical imaging
- image
- conditional expression
- Prior art date
Links
Images
Classifications
-
- G—PHYSICS
- G02—OPTICS
- G02B—OPTICAL ELEMENTS, SYSTEMS OR APPARATUS
- G02B9/00—Optical objectives characterised both by the number of the components and their arrangements according to their sign, i.e. + or -
- G02B9/12—Optical objectives characterised both by the number of the components and their arrangements according to their sign, i.e. + or - having three components only
-
- G—PHYSICS
- G02—OPTICS
- G02B—OPTICAL ELEMENTS, SYSTEMS OR APPARATUS
- G02B13/00—Optical objectives specially designed for the purposes specified below
- G02B13/18—Optical objectives specially designed for the purposes specified below with lenses having one or more non-spherical faces, e.g. for reducing geometrical aberration
-
- G—PHYSICS
- G02—OPTICS
- G02B—OPTICAL ELEMENTS, SYSTEMS OR APPARATUS
- G02B13/00—Optical objectives specially designed for the purposes specified below
- G02B13/001—Miniaturised objectives for electronic devices, e.g. portable telephones, webcams, PDAs, small digital cameras
- G02B13/0015—Miniaturised objectives for electronic devices, e.g. portable telephones, webcams, PDAs, small digital cameras characterised by the lens design
- G02B13/002—Miniaturised objectives for electronic devices, e.g. portable telephones, webcams, PDAs, small digital cameras characterised by the lens design having at least one aspherical surface
- G02B13/004—Miniaturised objectives for electronic devices, e.g. portable telephones, webcams, PDAs, small digital cameras characterised by the lens design having at least one aspherical surface having four lenses
-
- G—PHYSICS
- G02—OPTICS
- G02B—OPTICAL ELEMENTS, SYSTEMS OR APPARATUS
- G02B13/00—Optical objectives specially designed for the purposes specified below
- G02B13/22—Telecentric objectives or lens systems
-
- G—PHYSICS
- G02—OPTICS
- G02B—OPTICAL ELEMENTS, SYSTEMS OR APPARATUS
- G02B27/00—Optical systems or apparatus not provided for by any of the groups G02B1/00 - G02B26/00, G02B30/00
- G02B27/0025—Optical systems or apparatus not provided for by any of the groups G02B1/00 - G02B26/00, G02B30/00 for optical correction, e.g. distorsion, aberration
- G02B27/005—Optical systems or apparatus not provided for by any of the groups G02B1/00 - G02B26/00, G02B30/00 for optical correction, e.g. distorsion, aberration for correction of secondary colour or higher-order chromatic aberrations
-
- G—PHYSICS
- G02—OPTICS
- G02B—OPTICAL ELEMENTS, SYSTEMS OR APPARATUS
- G02B9/00—Optical objectives characterised both by the number of the components and their arrangements according to their sign, i.e. + or -
- G02B9/34—Optical objectives characterised both by the number of the components and their arrangements according to their sign, i.e. + or - having four components only
-
- G—PHYSICS
- G02—OPTICS
- G02B—OPTICAL ELEMENTS, SYSTEMS OR APPARATUS
- G02B3/00—Simple or compound lenses
- G02B2003/0093—Simple or compound lenses characterised by the shape
-
- G—PHYSICS
- G02—OPTICS
- G02B—OPTICAL ELEMENTS, SYSTEMS OR APPARATUS
- G02B27/00—Optical systems or apparatus not provided for by any of the groups G02B1/00 - G02B26/00, G02B30/00
- G02B27/0018—Optical systems or apparatus not provided for by any of the groups G02B1/00 - G02B26/00, G02B30/00 with means for preventing ghost images
Landscapes
- Physics & Mathematics (AREA)
- General Physics & Mathematics (AREA)
- Optics & Photonics (AREA)
- Lenses (AREA)
Abstract
提供一種光學成像系統。所述光學成像系統包括自物體側朝向影像平面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及第四透鏡,其中第一透鏡可由玻璃形成,且其中可滿足條件表達式70 < v1及0.8 ≤ OAL/f ≤ 0.9,其中v1是第一透鏡的阿貝數,OAL是自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影像平面的距離,且f是光學成像系統的總焦距。
Description
[相關申請案的交叉參考]
本申請案主張於2023年9月13日在韓國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的韓國專利申請案第10-2023-0121962號的優先權權益,所述韓國專利申請案的全部揭露內容出於全部目的併入本案供參考。
以下說明是有關於一種光學成像系統,且更具體而言是有關於一種行動遠攝光學成像系統。
人們越來越期望行動裝置具有纖薄的形狀因數(form factor)及高放大率遠攝照相機模組。由於高放大率遠攝照相機可能需要長焦距,因此在實體上可能存在照相機的整體長度必須增大的問題。另外,可能會藉由靠近影像平面設置的透鏡的影像側表面的形狀而引起閃光(flare)現象,此可能會導致影像品質的劣化。
提供此新型內容是為了以簡化形式介紹下文在實施方式中所進一步闡述的一系列概念。此新型內容並非旨在辨識所主張標的物的關鍵特徵或本質特徵,亦非旨在用於幫助確定所主張標的物的範圍。
在一般態樣中,一種光學成像系統包括: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及第四透鏡,自物體側至影像平面依次排列,其中第一透鏡由玻璃形成,且其中滿足條件表達式70<v1及0.8OAL/f0.9,其中v1是第一透鏡的阿貝數,OAL是自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影像平面的距離,且f是光學成像系統的總焦距。
第一透鏡可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其中滿足條件表達式5<f1<10,其中f1是第一透鏡的焦距。
第四透鏡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影像側表面。
第四透鏡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且在周邊區中具有凸的影像側表面。
可滿足條件表達式4<OAL/ΣCT<6,其中ΣCT是第一透鏡至第三透鏡的厚度之和。
第一透鏡可為D形切割透鏡,且滿足條件表達式0.5<AR1<1.0,其中AR1是第一透鏡的有效直徑的縱橫比。
第二透鏡可具有負的折射力,且第二透鏡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
在一般態樣中,一種光學成像系統包括: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及第四透鏡,自物體側至影像平面依次排列,其中滿足條件表達式70<v1及0<v2-v3<15,其中v1是第一透鏡的阿貝數,v2是第二透鏡的阿貝數,且v3是第三透鏡的阿貝數。
在第二透鏡及第四透鏡中的至少一者中,第二透鏡及第四透鏡中的至少一者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可具有凹的形狀。
第二透鏡可具有凸的影像側表面,且第四透鏡可具有凸的影像側表面。
藉由閱讀以下詳細說明、圖式及申請專利範圍,其他特徵及態樣將顯而易見。
提供以下詳細說明以幫助讀者獲得對本文中所述方法、設備及/或系統的全面理解。然而,在理解本申請案的揭露內容之後,本文中所述方法、設備及/或系統的各種改變、潤飾及等效形式將顯而易見。舉例而言,本文中所述的操作內的順序及/或操作順序僅為實例,且並非僅限於本文中所述的操作內的順序及/或操作順序,而是如在理解本申請案的揭露內容之後將顯而易見,除必需以特定次序發生的操作內的順序及/或操作順序以外,亦可有所改變。作為另一實例,除必需以一次序(例如,特定次序)發生的操作順序及/或操作內的順序中的至少一部分以外,可並行地實行操作順序及/或操作內的順序。此外,為提高清晰性及簡潔性,可
在理解本申請案的揭露內容之後省略對已知特徵的說明。
儘管在本文中可使用例如「第一(first)」、「第二(second)」及「第三(third)」或者A、B、(a)、(b)等用語來闡述各種構件、組件、區、層或區段,然而該些構件、組件、區、層或區段不受該些用語的限制。該些術語中的每一者不用於定義例如對應構件、組件、區、層或區段的本質、次序或順序,而是僅用於將對應的構件、組件、區、層或區段與其他的構件、組件、區、層或區段區分開。因此,在不背離實例的教示內容的條件下,本文中闡述的實例中被稱為第一構件、組件、區、層或區段亦可被稱為第二構件、組件、區、層或區段。
在說明書通篇中,當組件或元件被闡述為位於另一組件、元件或層「上(on)」、「連接至(connected to)」、「耦合至(coupled to)」或「接合至(joined to)」另一組件、元件或層時,所述組件或元件可直接位於所述另一組件、元件或層「上」(例如,與所述另一組件、元件或層接觸)、直接「連接至」、直接「耦合至」或直接「接合至」所述另一組件、元件或層,或者可合理地存在介於其間的一或多個其他組件、元件、層。當一組件或元件被闡述為「直接」位於所述另一組件、元件或層「上(directly on)」「直接連接至(directly connected to)」、「直接耦合至(directly coupled to)」或「直接接合至(directly joined to)」另一組件、元件或層時,則可不存在介於其間的其他組件、元件或層。同樣地,亦可以前述方式對例如「位於...之間(between)」與「緊接於...之間(immediately
between)」以及「相鄰於(adjacent to)」與「緊接相鄰於(immediately adjacent to)」等表達進行解釋。
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僅是為了闡述各種實例,而並非用於限制本揭露。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示,否則冠詞「一(a、an)」及「所述(the)」旨在亦包括複數形式。作為非限制性實例,用語「包括(comprise或comprises)」、「包含(include或includes)」及「具有(have或has)」指明所陳述的特徵、數目、操作、構件、元件及/或其組合的存在,但不排除一或多個其他特徵、數目、操作、構件、元件及/或其組合的存在或添加,或者替代性陳述的特徵、數目、操作、構件、元件及/或其組合的交替存在。另外,儘管一個實施例可能陳述了此種用語「包括(comprise或comprises)」、「包含(include或includes)」及「具有(have或has)」來指定所陳述的特徵、數目、操作、構件、元件及/或其組合的存在,但亦可能存在所陳述的特徵、數目、操作、構件、元件及/或其組合中的一或多者不存在的其他實施例。
在隨附於本說明書的圖式中,為進行闡釋,透鏡的厚度、大小及形狀被稍微誇大,且透鏡的球面形狀或非球面形狀僅作為實例示出但並非僅限於此形狀。
本文中所使用的用語「及/或」包括相關聯列出項中的任一者及任意二或更多者的任意組合。除非對應的說明及實施例必需將此種列出者(例如,「A、B及C中的至少一者」)解釋為具有結合的含意,否則片語「A、B及C中的至少一者」、「A、B或C
中的至少一者」等旨在具有分離的含意,且該些片語「A、B及C中的至少一者」、「A、B或C中的至少一者」等亦包括可能存在A、B及/或C中的每一者中的一或多者的實例(例如,A、B及C中的每一者中的一或多者的任意組合)。
本文中所述特徵可以不同形式體現出來,且不應被解釋為僅限於本文中所述實例。確切而言,提供本文中所述實例僅是為了示出在理解本申請案的揭露內容之後將顯而易見的用於實施本文中所述方法、設備及/或系統的諸多可能方式中的一些方式。本文中關於實例或實施例使用用語「可」(舉例而言,關於實例或實施例可包括或實施什麼)意指存在其中包括或實施此種特徵的至少一個實例或實施例,但並非所有實例皆限於此。本文中使用的用語「實例」或「實施例」具有相同的含意(例如,片語「在一個實例中」與「在一個實施例中」具有相同的含意,而「在一或多個實例中」與「在一或多個實施例中」具有相同的含意)。
一或多個實例可提供緊湊的高放大率光學成像系統。
一或多個實例亦可提供閃光現象減少的光學成像系統。
在所述一或多個實例中,透鏡的曲率半徑、厚度、間隙或距離、焦距及IMG HT(影像平面的對角線長度的1/2)的數值均以毫米(mm)為單位,而視場(field of view,FOV)的單位可為度。另外,透鏡的厚度及透鏡之間的間隙可分別指光軸上的厚度及間隙。
在所述一或多個實例中,物體側可指示設置有物體的方
向,而影像側可指示例如設置有在上面形成影像的影像平面的方向或者設置有影像感測器的方向。
在與所述一或多個實例中的透鏡的形狀相關的說明中,當揭露一個表面為凸的時表示對應表面的近軸區為凸的,而當揭露所述一個表面為凹的時表示對應表面的近軸區為凹的。因此,即使透鏡的一個表面被闡述為具有凸的形狀,所述透鏡的邊緣亦可為凹的。相似地,即使所述透鏡的一個表面被闡述為具有凹的形狀,所述透鏡的邊緣亦可具有凸的形狀。
根據實例性實施例,光學成像系統可形成安裝於行動裝置上的照相機模組的一部分。舉例而言,行動裝置可為任何類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但不限於行動通訊終端、智慧型手機或平板個人電腦(personal computer,PC)。
在實例性實施例中,光學成像系統可包括四個透鏡。具體而言,光學成像系統可包括自物體側至成像平面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及第四透鏡。
在實例中,根據實例性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可並非僅由四個透鏡構成,而是可更包括將入射光轉換成電性訊號的影像感測器、阻擋紅外區中的光的紅外阻擋濾光器以及對光量進行調節的光圈(aperture)。在實例性實施例中,紅外阻擋濾光器可設置於第四透鏡與影像感測器之間,且光圈可設置於第二透鏡的影像側上。
在實例性實施例中,光學成像系統可包括至少一個玻璃
透鏡。具體而言,在非限制性實例中,第一透鏡可由玻璃形成,而第二透鏡至第四透鏡可由塑膠形成。
另外,第一透鏡至第四透鏡中的至少一者可為非球面透鏡。換言之,第一透鏡至第四透鏡中的至少一者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中的至少一者可為非球面表面。透鏡的非球面表面由以下方程式1表示。
在方程式1中,c表示透鏡的曲率半徑的倒數,K表示圓錐常數,而Y表示自透鏡的非球面表面上的任意點至光軸的距離。另外,常數A至H、J及L至P是第四階至第三十階的非球面常數,而Z(或垂度(SAG))是在光軸方向上在非球面表面上的任意點與對應的非球面表面的頂點之間的距離。
根據實例性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可滿足以下條件表達式中的一或多者。
[條件表達式1]5<f1<10
[條件表達式2]70<v1
[條件表達式3]0.5<AR1<1.0
[條件表達式10]0<v2-v3<15
在條件表達式中,f是光學成像系統的總焦距,f1是第一透鏡的焦距,f2是第二透鏡的焦距,而f3是第三透鏡的焦距。v1是第一透鏡的阿貝數,v2是第二透鏡的阿貝數,而v3是第三透鏡的阿貝數。AR1是第一透鏡有效直徑的縱橫比,而R1是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的曲率半徑。D1是第一透鏡的最大有效直徑,D4是第四透鏡的最大有效直徑,d1是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之間的間隙,d2是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之間的間隙,而ΣCT是第一透鏡至第三透鏡的厚度之和。OAL是自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影像平面的距離,BFL是自第四透鏡的影像側表面至影像平面的距離,IMH是感測器的對角線長度的一半,而R8是第四透鏡的影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條件表達式1]、[條件表達式9]及[條件表達式11]是對由玻璃形成的第一透鏡的焦距進行限制的條件表達式。在偏離所述條件表達式的實例中,可能難以為遠攝照相機形成恰當的焦距。
[條件表達式2]是與由玻璃形成的第一透鏡的阿貝數相關的條件表達式,且玻璃透鏡具有阿貝數較塑膠透鏡大的特性,且若
所述阿貝數偏離所述條件表達式,則可能難以進行色差(chromatic aberration)校正。
另外,[條件表達式10]是與第二透鏡的阿貝數與第三透鏡的阿貝數的差異相關的條件表達式,且在偏離所述條件表達式的實例中,可能難以對色差進行校正。
[條件表達式3]是表示第一透鏡是D形切割透鏡的條件表達式(第一透鏡的縱橫比),且在偏離條件表達式的情形中,模組大小會增大。
[條件表達式5]是第一透鏡與第四透鏡的有效直徑比率,且在偏離條件表達式的情形中,可能難以對透鏡進行裝配。
[條件表達式4]是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之間的間隙對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之間的間隙的比率,且當滿足所述條件表達式時,可減小像差。
[條件表達式6]是對第二透鏡及第三透鏡的恰當折射力進行限制的條件表達式,且在偏離所述條件表達式的情形中,可能難以實行像差校正。
[條件表達式7]及[條件表達式8]是與遠攝照相機的特性相關的條件表達式,且在偏離所述條件表達式的情形中,可能難以確保效能。
[條件表達式12]是與第四透鏡的影像側表面的近軸區的形狀相關的條件表達式。在偏離所述條件表達式的情形中,閃光減少效果會減小。
在下文中,將參照附圖對根據實例性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進行闡述。
第一實施例
圖1A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而圖1B是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100可包括自物體側至成像平面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110、第二透鏡120、第三透鏡130及第四透鏡140,且可更包括位於第四透鏡140的影像側上的紅外阻擋濾光器150及影像感測器160。
第一透鏡11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11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一透鏡110可由玻璃形成。第一透鏡11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球面的。第一透鏡110可為D形切割透鏡。D形切割透鏡可指在與光軸方向垂直的第一軸方向上的長度長於在與光軸方向及第一軸方向二者垂直的第二軸方向上的長度的透鏡。即,第一透鏡110在與光軸方向垂直的第一軸方向上的長度可長於在與光軸方向及第一軸方向二者垂直的第二軸方向上的長度。
第二透鏡12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12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而第二透鏡12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二透鏡120可由塑膠形成。第二透鏡1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三透鏡13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13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而第三透鏡13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三透鏡13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三透鏡130可由具有與第二透鏡12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三透鏡1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四透鏡14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14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而第四透鏡1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四透鏡14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四透鏡140可由具有與第三透鏡13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四透鏡1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表1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100的光學參數及物理參數。
表2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100的非球面資料。
第二實施例
圖2A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而圖2B是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200可包括自物體側至成像平面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210、第二透鏡220、第三透鏡230及第四透鏡240,且可更包括位於第四透鏡240的影像側上的紅外阻擋濾光器250及影像感測器260。
第一透鏡21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21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210的影像側表
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一透鏡210可由玻璃形成。第一透鏡21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球面的。第一透鏡210可為D形切割透鏡。舉例而言,第一透鏡210在與光軸方向垂直的第一軸方向上的長度可長於第一透鏡210在與光軸方向及第一軸方向二者垂直的第二軸方向上的長度。
第二透鏡22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2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二透鏡220可由塑膠形成。第二透鏡2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三透鏡23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23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而第三透鏡23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三透鏡23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三透鏡230可由具有與第二透鏡22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三透鏡2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四透鏡24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2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四透鏡24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四透鏡240可由具有與第三透鏡23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四透鏡2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另外,第四透鏡240的影像側表面可包括拐點。舉例而言,第四透鏡2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且在周邊區中可具有凸
的形狀。
表3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200的光學參數及物理參數。
表4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200的非球面資料。
第三實施例
圖3A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而圖3B是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300可包括自物體側至成像平面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310、第二透鏡320、第三透鏡330及第四透鏡340,且可更包括位於第四透鏡340的影像側上的紅外阻擋濾光器350及影像感測器360。
第一透鏡31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31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31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一透鏡310可由玻璃形成。第一透鏡31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球面的。第一透鏡310可為D形切割透鏡。舉例而言,第一透鏡310在與光軸方向垂直的第一軸方向上的長度可長於第一透鏡310在與光軸方向及第一軸方向二者垂直的第二軸方向上的長度。
第二透鏡32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3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二透鏡320可由塑膠形成。第二透鏡3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三透鏡33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33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而第三透鏡33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三透鏡330可由塑膠形成。具
體而言,第三透鏡330可由具有與第二透鏡32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三透鏡3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四透鏡34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3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四透鏡34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四透鏡340可由具有與第三透鏡33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四透鏡3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另外,第四透鏡340的影像側表面可包括拐點。舉例而言,第四透鏡3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且在周邊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
表5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300的光學參數及物理參數。
表6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300的非球面資料。
第四實施例
圖4A示出根據第四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而圖4B是示出根據第四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根據第四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400可包括自物體側至成像平面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410、第二透鏡420、第三透鏡430及第四透鏡440,且可更包括位於第四透鏡440的影像側上的紅外阻擋濾光器450及影像感測器460。
第一透鏡41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41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410的影像側表面可為平坦的。第一透鏡410可由玻璃形成。第一透鏡410的物
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球面的。第一透鏡410可為D形切割透鏡。舉例而言,第一透鏡410在與光軸方向垂直的第一軸方向上的長度可長於第一透鏡410在與光軸方向及第一軸方向二者垂直的第二軸方向上的長度。
第二透鏡42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4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二透鏡420可由塑膠形成。第二透鏡4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三透鏡43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4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三透鏡43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三透鏡430可由具有與第二透鏡42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三透鏡4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四透鏡44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44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4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四透鏡44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四透鏡440可由具有與第三透鏡43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四透鏡4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另外,第四透鏡440的影像側表面可包括拐點。舉例而言,第四透鏡4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且在周邊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
表7示出根據第四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400的光學參
數及物理參數。
表8示出根據第四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400的非球面資料。
第五實施例
圖5A示出根據第五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而圖5B是示出根據第五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根據第五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500可包括自物體側至成像平面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510、第二透鏡520、第三透鏡530及第四透鏡540,且可包括位於第四透鏡540的影像側上的紅外阻擋濾光器550及影像感測器560。
第一透鏡51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51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51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一透鏡510可由玻璃形成。第一透鏡51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球面的。第一透鏡510可為D形切割透鏡。舉例而言,第一透鏡510在與光軸方向垂直的第一軸方向上的長度可長於第一透鏡510在與光軸方向及第一軸方向二者垂直的第二軸方向上的長度。
第二透鏡52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5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二透鏡520可由塑膠形成。第二透鏡5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三透鏡53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53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而第三透鏡53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三透鏡53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三透鏡530可由具有與第二透鏡52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三透鏡530
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四透鏡54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54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5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四透鏡54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四透鏡540可由具有與第三透鏡53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四透鏡5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另外,第四透鏡540的影像側表面可包括拐點。舉例而言,第四透鏡5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且在周邊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
表9示出根據第五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500的光學參數及物理參數。
表10示出根據第五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500的非球面資料。
第六實施例
圖6A示出根據第六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而圖6B是示出根據第六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根據第六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600可包括自物體側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610、第二透鏡620、第三透鏡630及第四透鏡640,且可包括位於第四透鏡640的影像側上的紅外阻擋濾光器650及影像感測器660。
第一透鏡61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61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61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一透鏡610可由玻璃形成。第一透鏡61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球面的。第一透鏡610可為D形切割透鏡。舉例而言,第一透鏡610在與光軸方向
垂直的第一軸方向上的長度可長於第一透鏡610在與光軸方向及第一軸方向二者垂直的第二軸方向上的長度。
第二透鏡62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6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二透鏡620可由塑膠形成。第二透鏡6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三透鏡63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63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而第三透鏡63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三透鏡63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三透鏡630可由具有與第二透鏡62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三透鏡6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四透鏡64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6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四透鏡640可由塑膠形成。詳細而言,第四透鏡640可由具有與第三透鏡63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四透鏡6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另外,第四透鏡640的影像側表面可包括拐點。舉例而言,第四透鏡6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且在周邊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
表11示出根據第六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600的光學參數及物理參數。
表12示出根據第六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600的非球面資料。
第七實施例
圖7A示出根據第七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而圖
7B是示出根據第七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根據第七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700可包括自物體側至成像平面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710、第二透鏡720、第三透鏡730及第四透鏡740,且可更包括位於第四透鏡740的影像側上的紅外阻擋濾光器750及影像感測器760。
第一透鏡71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71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71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一透鏡710可由玻璃形成。第一透鏡71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球面的。第一透鏡710可為D形切割透鏡。舉例而言,第一透鏡710在與光軸方向垂直的第一軸方向上的長度可長於第一透鏡710在與光軸方向及第一軸方向二者垂直的第二軸方向上的長度。
第二透鏡72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7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二透鏡720可由塑膠形成。第二透鏡7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三透鏡73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73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而第三透鏡73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三透鏡73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三透鏡730可由具有與第二透鏡72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三透鏡7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四透鏡74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7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四透鏡74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四透鏡740可由具有與第三透鏡73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四透鏡7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另外,第四透鏡740的影像側表面可包括拐點。舉例而言,第四透鏡7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且在周邊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
表13示出根據第七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700的光學參數及物理參數。
表14示出根據第七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700的非球面資料。
第八實施例
圖8A示出根據第八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而圖8B是示出根據第八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根據第八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800可包括自物體側至成像平面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810、第二透鏡820、第三透鏡830及第四透鏡840,且可更包括位於第四透鏡840的影像側上的紅外阻擋濾光器850及影像感測器860。
第一透鏡81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81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810的影像側表面可為平坦的。第一透鏡810可由玻璃形成。第一透鏡81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球面的。第一透鏡810可為D形切割透鏡。舉例而言,第一透鏡810在與光軸方向垂直的第一軸方向上的長度可長於第一透鏡810在與光軸方向及第一軸方向二者垂直的第二軸方向上的長度。
第二透鏡82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8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二透鏡820可由塑膠形成。第二透鏡8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三透鏡83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8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三透鏡83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三透鏡830可由具有與第二透鏡82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三透鏡8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四透鏡84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8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四透鏡84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四透鏡840可由具有與第三透鏡83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四透鏡8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另外,第四透鏡840的影像側表面可包括拐點。舉例而言,第四透鏡8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且在周邊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
表15示出根據第八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800的光學參數及物理參數。
表16示出根據第八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800的非球面資料。
第九實施例
圖9A示出根據第九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而圖9B是示出根據第九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根據第九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900可包括自物體側至成像平面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910、第二透鏡920、第三透鏡930
及第四透鏡940,且可更包括位於第四透鏡940的影像側上的紅外阻擋濾光器950及影像感測器960。
第一透鏡91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91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91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一透鏡910可由玻璃形成。第一透鏡91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球面的。第一透鏡910可為D形切割透鏡。舉例而言,第一透鏡910在與光軸方向垂直的第一軸方向上的長度可長於第一透鏡910在與光軸方向及第一軸方向二者垂直的第二軸方向上的長度。
第二透鏡92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9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二透鏡920可由塑膠形成。第二透鏡9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三透鏡93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93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而第三透鏡93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三透鏡93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三透鏡930可由具有與第二透鏡92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三透鏡9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四透鏡94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94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四透鏡9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四透鏡940可由塑膠形成。具
體而言,第四透鏡940可由具有與第三透鏡93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四透鏡9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另外,第四透鏡940的影像側表面可包括拐點。舉例而言,第四透鏡9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且在周邊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
表17示出根據第九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900的光學參數及物理參數。
表18示出根據第九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900的非球面資料。
第十實施例
圖10A示出根據第十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而圖10B是示出根據本揭露第十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根據第十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1000可包括自物體側至成像平面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鏡1010、第二透鏡1020、第三透鏡1030及第四透鏡1040,且可更包括位於第四透鏡1040的影像側上的紅外阻擋濾光器1050及影像感測器1060。
第一透鏡101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一透鏡1010的物體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而第一透鏡1010的影像側表面可為平坦的。第一透鏡1010可由玻璃形成。第一透鏡101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球面的。第一透鏡1010可為D形切割透鏡。舉例而言,第一透鏡1010在與光軸方向垂直的第一軸方向上的長度可長於第一透鏡1010在與光軸方向及第一軸方向二者垂直的第二軸方向上的長度。
第二透鏡102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1020的物
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二透鏡1020可由塑膠形成。第二透鏡102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三透鏡1030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三透鏡10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第三透鏡103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三透鏡1030可由具有與第二透鏡102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三透鏡103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
第四透鏡1040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四透鏡10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第四透鏡1040可由塑膠形成。具體而言,第四透鏡1040可由具有與第三透鏡1030不同的光學性質(例如,不同的折射率及阿貝數)的塑膠材料形成。第四透鏡1040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均可為非球面的。另外,第四透鏡1040的影像側表面可包括拐點。舉例而言,第四透鏡1040的影像側表面在近軸區中可具有凹的形狀且在周邊區中可具有凸的形狀。
表19示出根據第十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1000的光學參數及物理參數。
表20示出根據第十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1000的非球面資料。
表21示出與根據各實例性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的焦距及條件表達式相關的光學參數及物理參數。
根據上述實例性實施例的光學成像系統可被製造得纖薄且減少閃光現象。
儘管本揭露包括具體實例,然而在理解本申請案的揭露內容之後將顯而易見,在不背離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範圍的精神及範圍的條件下,可在該些實例中作出各種形式及細節上的改變。本文中所闡述的實例應被視為僅為闡述性的,而非用於限制目的。對每一實例中的特徵或態樣的說明應被視為適用於其他實例中的相似特徵或態樣。若所闡述的技術被以不同的次序實行,及/或若所闡述的系統、架構、裝置或電路中的組件被以不同的方式組合及/或被其他組件或其等效物替換或補充,則亦可達成適合的結果。
因此,除以上及所有的圖式揭露內容以外,本揭露的範圍亦包括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範圍,即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範圍的範圍內的所有變型均應被解釋為包括於本揭露中。
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光學成像系統
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0、1010:第一透鏡
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0、1020:第二透鏡
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0、1030:第三透鏡
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0、1040:第四透鏡
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0、1050:紅外阻擋濾光器
1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0、1060:影像感測器
圖1A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
圖1B是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圖2A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
圖2B是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圖3A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
圖3B是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圖4A示出根據第四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
圖4B是示出根據第四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圖5A示出根據第五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
圖5B是示出根據第五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圖6A示出根據第六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
圖6B是示出根據第六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圖7A示出根據第七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
圖7B是示出根據第七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圖8A示出根據第八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
圖8B是示出根據第八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圖9A示出根據第九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
圖9B是示出根據第九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圖10A示出根據第十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
圖10B是示出根據第十實施例的實例性光學成像系統的像差特性的曲線圖。
在圖式及詳細說明通篇中,除非另有闡述,否則相同的參考編號指代相同的元件。圖式可能並非按比例繪製,並且為清晰、例示及方便起見,可誇大圖式中元件的相對大小、比例及繪示。
100:光學成像系統
110:第一透鏡
120:第二透鏡
130:第三透鏡
140:第四透鏡
150:紅外阻擋濾光器
160:影像感測器
Claims (16)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透鏡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其中滿足條件表達式5<f1<10,其中f1是所述第一透鏡的焦距。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四透鏡在近軸區中具有凸的影像側表面。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四透鏡在近軸區中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且在周邊區中具有凸的影像側表面。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滿足條件表達式4<OAL/ΣCT<6,其中ΣCT是所述第一透鏡至所述第三透鏡的厚度之和。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 其中所述第一透鏡是D形切割透鏡,且滿足條件表達式0.5<AR1<1.0,其中AR1是所述第一透鏡的有效直徑的縱橫比。
- 如請求項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二透鏡具有負的折射力,且所述第二透鏡在近軸區中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
- 一種光學成像系統,包括: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及第四透鏡,自物體側朝向影像平面依次排列,其中滿足條件表達式70<v1及0<v2-v3<15, 其中v1是所述第一透鏡的阿貝數,v2是所述第二透鏡的阿貝數,且v3是所述第三透鏡的阿貝數。
- 如請求項1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在所述第二透鏡及所述第四透鏡中的至少一者中,所述第二透鏡及所述第四透鏡中的至少一者的物體側表面及影像側表面具有凹的形狀。
- 如請求項1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中所述第二透鏡具有凸的影像側表面,且所述第四透鏡具有凸的影像側表面。
Applications Claiming Priority (2)
| App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Title |
|---|---|---|---|
| KR1020230121962A KR20250039172A (ko) | 2023-09-13 | 2023-09-13 | 촬상 광학계 |
| KR10-2023-0121962 | 2023-09-13 |
Publications (1)
| Publication Number | Publication Date |
|---|---|
| TWM660070U true TWM660070U (zh) | 2024-09-01 |
Family
ID=93609981
Family Applications (2)
| Application Number | Title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
| TW113205264U TWM660070U (zh) | 2023-09-13 | 2024-05-23 | 光學成像系統 |
| TW113118995A TW202511793A (zh) | 2023-09-13 | 2024-05-23 | 光學成像系統 |
Family Applications After (1)
| Application Number | Title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
| TW113118995A TW202511793A (zh) | 2023-09-13 | 2024-05-23 | 光學成像系統 |
Country Status (4)
| Country | Link |
|---|---|
| US (1) | US20250085508A1 (zh) |
| KR (1) | KR20250039172A (zh) |
| CN (2) | CN222774700U (zh) |
| TW (2) | TWM660070U (zh) |
-
2023
- 2023-09-13 KR KR1020230121962A patent/KR20250039172A/ko active Pending
-
2024
- 2024-05-13 US US18/661,818 patent/US20250085508A1/en active Pending
- 2024-05-23 TW TW113205264U patent/TWM660070U/zh unknown
- 2024-05-23 TW TW113118995A patent/TW202511793A/zh unknown
- 2024-07-11 CN CN202421634725.1U patent/CN222774700U/zh active Active
- 2024-07-11 CN CN202410926143.9A patent/CN119620361A/zh active Pending
Also Published As
| Publication number | Publication date |
|---|---|
| TW202511793A (zh) | 2025-03-16 |
| CN222774700U (zh) | 2025-04-18 |
| CN119620361A (zh) | 2025-03-14 |
| US20250085508A1 (en) | 2025-03-13 |
| KR20250039172A (ko) | 2025-03-20 |
Similar Documents
| Publication | Publication Date | Title |
|---|---|---|
| CN111596439B (zh) | 光学成像系统 | |
| CN104101983B (zh) | 结像系统镜组 | |
| CN104570278B (zh) | 影像拾取系统透镜组、取像装置及可携装置 | |
| TW201344235A (zh) | 影像擷取系統鏡片組 | |
| CN108802968B (zh) | 光学成像系统 | |
| CN115576081B (zh) | 光学透镜系统、取像装置及电子设备 | |
| CN111239988A (zh) | 光学系统、镜头模组和电子设备 | |
| TWM634060U (zh) | 光學成像系統及電子裝置 | |
| WO2021196030A1 (zh) | 光学系统、镜头模组和电子设备 | |
| CN217981990U (zh) | 光学成像系统 | |
| TW202026689A (zh) | 光學成像透鏡組、成像裝置及電子裝置 | |
| TWI831258B (zh) | 光學成像系統 | |
| TWI805241B (zh) | 光學成像系統 | |
| TWI881757B (zh) | 光學成像系統 | |
| CN114326017B (zh) | 光学成像系统 | |
| CN218866210U (zh) | 光学成像系统 | |
| TWI840867B (zh) | 光學成像系統 | |
| TWM660070U (zh) | 光學成像系統 | |
| CN105842826B (zh) | 光学成像镜组 | |
| CN222850803U (zh) | 光学成像系统 | |
| CN223513387U (zh) | 光学成像系统 | |
| TWM669959U (zh) | 光學成像系統 | |
| CN115576080A (zh) | 光学成像系统 | |
| TWM651386U (zh) | 光學成像系統及包含光學成像系統的可攜式電子裝置 | |
| TWM664385U (zh) | 光學成像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