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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M651368U - 成像透鏡系統 - Google Patents

成像透鏡系統 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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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number
TWM651368U
TWM651368U TW112201642U TW112201642U TWM651368U TW M651368 U TWM651368 U TW M651368U TW 112201642 U TW112201642 U TW 112201642U TW 112201642 U TW112201642 U TW 112201642U TW M651368 U TWM651368 U TW M651368U
Authority
TW
Taiwan
Prior art keywords
lens
imaging
lens system
lens group
group
Prior art date
Application number
TW112201642U
Other languages
English (en)
Inventor
林台淵
趙鏞主
鄭弼鎬
柳在明
Original Assignee
南韓商三星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國立金烏工科大學校產學協力團
Priority date (The priority date is an assumption and is not a legal conclusion. Google has not performed a legal analysis and makes no representation as to the accuracy of the date listed.)
Filing date
Publication date
Application filed by 南韓商三星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國立金烏工科大學校產學協力團 filed Critical 南韓商三星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Publication of TWM651368U publication Critical patent/TWM651368U/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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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一種成像透鏡系統包括:第一透鏡,具有負的折射力; 第二透鏡,具有折射力;第三透鏡,具有折射力;第四透鏡,具有折射力;第五透鏡,具有折射力;以及第六透鏡,在第六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且在第六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沿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自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朝向成像透鏡系統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且第一透鏡至第五透鏡中的一或多者被配置成可在光軸的方向上移動。

Description

成像透鏡系統
[相關申請案的交叉參考]
本申請案主張於2022年6月17日在韓國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的韓國專利申請案第10-2022-0074104號的優先權權益,所述韓國專利申請案的全部揭露內容出於全部目的併入本案供參考。
以下說明是有關於一種能夠對焦點放大率進行調節的成像透鏡系統。
可攜式電子裝置可包括用於拍攝照片或拍攝視訊的相機模組。舉例而言,相機模組可安裝於行動電話、筆記型電腦、遊戲機或其他可攜式電子裝置上。可攜式電子裝置通常被製造得薄或小,以增加使用者的可攜性。因此,安裝於可攜式電子裝置上的相機模組被配置成類型有限的成像透鏡系統。舉例而言,相機模組包括具有單一焦距的成像透鏡系統。然而,對於具有單一焦距的成像透鏡系統而言,可能難以展現出高的光學性質。
提供本新型內容是為了以簡化形式介紹以下在實施方式中進一步闡述的一系列概念。本新型內容並非旨在辨識所主張標的物的關鍵特徵或本質特徵,亦非旨在用作幫助確定所主張標的物的範圍。
在一個一般態樣中,一種成像透鏡系統包括:第一透鏡,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具有折射力;第三透鏡,具有折射力;第四透鏡,具有折射力;第五透鏡,具有折射力;以及第六透鏡,在第六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且在第六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其中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沿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自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朝向成像透鏡系統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且第一透鏡至第五透鏡中的一或多者被配置成能夠在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方向上移動。
所述成像透鏡系統可更包括光學路徑改變元件,所述光學路徑改變元件設置於第一透鏡的物體側上。
第二透鏡可具有正的折射力。
第六透鏡可具有正的折射力。
第三透鏡可在第三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
第三透鏡可在第三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
第五透鏡可在第五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
第五透鏡可在第五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
可滿足條件表達式3.0<(R12+R11)/(R12-R11)<7.0,其中R11是第六透鏡的物體側表面在光軸處的曲率半徑,且R12是第六透鏡的影像側表面在光軸處的曲率半徑。
可滿足條件表達式-0.2<(R6+R5)/(R6-R5)<0.8,其中R5是第三透鏡的物體側表面在光軸處的曲率半徑,且R6是第三透鏡的影像側表面在光軸處的曲率半徑。
第一透鏡至第五透鏡中的所述一或多者可被配置成能夠在光軸方向上移動,以使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發生變化,且可滿足1.0<f6/fF<1.3,其中fF是成像透鏡系統的最大焦距,且f6是第六透鏡的焦距。
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可構成第一透鏡群組,第三透鏡與第四透鏡可構成第二透鏡群組,第五透鏡可構成第三透鏡群組,第六透鏡可構成第四透鏡群組,第一透鏡群組可設置於固定位置處,第四透鏡群組可設置於固定位置處,第二透鏡群組可被配置成能夠在光軸方向上朝向影像平面移動,且第三透鏡群組可被配置成能夠在光軸方向上朝向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移動,以增大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且第二透鏡群組可更被配置成能夠在光軸方向上朝向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移動,且第三透鏡群組可更被 配置成能夠在光軸方向上朝向影像平面移動,以減小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
第一透鏡至第四透鏡可構成第一透鏡群組,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可構成第二透鏡群組,第二透鏡群組可設置於固定位置處,第一透鏡群組可被配置成能夠在光軸方向上朝向影像平面移動,以增大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且第一透鏡群組更被配置成能夠在光軸方向上朝向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移動,以減小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
第一透鏡至第四透鏡可構成第一透鏡群組,第五透鏡可構成第二透鏡群組,第六透鏡可構成第三透鏡群組,第一透鏡群組可設置於固定位置處,第三透鏡群組可設置於固定位置處,第二透鏡群組可被配置成能夠在光軸方向上朝向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移動,以增大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且第二透鏡群組可更被配置成能夠在光軸方向上朝向影像平面移動,以減小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
在另一一般態樣中,一種成像透鏡系統包括:第一透鏡群組及第二透鏡群組,沿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自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朝向成像透鏡系統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其中第一透鏡群組或第二透鏡群組被配置成能夠在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方向上移動,且滿足2.5<fG1/Y<3.0,其中fG1是第一透鏡群組的焦距,且Y是影像平面上的最大影像高度。
所述成像透鏡系統可更包括第三透鏡群組,所述第三透 鏡群組設置於第二透鏡群組的影像側上。
所述成像透鏡系統可更包括第四透鏡群組,所述第四透鏡群組設置於第三透鏡群組的影像側上。
第一透鏡群組或第二透鏡群組可被配置成能夠在光軸方向上移動,以使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發生變化,且可滿足0.8<TTL/fF<1.0,其中TTL是沿光軸自第一透鏡群組的最前面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影像平面的距離,且fF是成像透鏡系統的最大焦距。
成像透鏡系統的f數可小於2.60。
藉由閱讀以下詳細說明、圖式及申請專利範圍,其他特徵及態樣將顯而易見。
100、200、300、400:成像透鏡系統
110、210、310、410:第一透鏡
120、220、320、420:第二透鏡
130、230、330、430:第三透鏡
140、240、340、440:第四透鏡
150、250、350、450:第五透鏡
160、260、360、460:第六透鏡
IF:濾光器
IP:影像平面
IS:影像感測器
LG1:第一透鏡群組
LG2:第二透鏡群組
LG3:第三透鏡群組
LG4:第四透鏡群組
P:光學路徑改變元件
ST:光闌
圖1是根據第一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配置圖。
圖2是根據第一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配置圖。
圖3示出圖1中所示的根據第一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4示出根據第一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中間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5示出圖2中所示的根據第一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6是根據第二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配置圖。
圖7是根據第二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配置圖。
圖8示出圖6中所示的根據第二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9示出根據第二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中間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10示出圖7中所示的根據第二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11是根據第三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配置圖。
圖12是根據第三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配置圖。
圖13示出圖11中所示的根據第三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14示出根據第三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中間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15示出圖12中所示的根據第三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16是根據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配置圖。
圖17是根據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配置圖。
圖18示出圖16中所示的根據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19示出根據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中間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20示出圖17中所示的根據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在所有圖式及本詳細說明通篇中,相同的參考編號指代相同的元件。圖式可能未按比例繪製,且為清晰、例示及方便起見,可誇大圖式中的元件的相對大小、比例及繪示。
提供以下詳細說明是為了幫助讀者獲得對本文中闡述的方法、設備及/或系統的全面理解。然而,在理解本申請案的揭露內容之後,本文中闡述的方法、設備及/或系統的各種改變、潤飾及等效形式將顯而易見。舉例而言,本文中闡述的操作的順序僅為實例且並不限於本文中闡述的順序,而是可進行改變,此在理解本申請案的揭露內容之後將顯而易見,但是必須以特定次序進行的操作除外。此外,為更加清晰及簡潔起見,可省略對此項技 術中已知的特徵的說明。
本文中闡述的特徵可以不同的形式實施,並且不應被解釋為限於本文中闡述的實例。確切而言,本文中闡述的實例僅供例示用於實施本文中闡述的方法、設備及/或系統的諸多可能方式中的一些方式,所述方式將在理解本申請案的揭露內容之後顯而易見。
在本說明書通篇中,當例如層、區域或基板等元件被闡述為「位於」另一元件「上」、「連接至」或「耦合至」另一元件時,所述元件可直接「位於」所述另一元件「上」、直接「連接至」或直接「耦合至」所述另一元件,或者可存在介於其之間的一或多個其他元件。相比之下,當元件被闡述為「直接位於」另一元件「上」、「直接連接至」或「直接耦合至」另一元件時,則可不存在介於其之間的其他元件。
本文中所使用的用語「及/或(and/or)」包括相關聯列出項中的任一項以及任意二或更多項的任意組合。
儘管本文中可能使用例如「第一(first)」、「第二(second)」及「第三(third)」等用語來闡述各種構件、組件、區域、層或區段,然而該些構件、組件、區域、層或區段不受該些用語限制。確切而言,該些用語僅用於區分各個構件、組件、區域、層或區段。因此,在不背離實例的教示內容的條件下,在本文中所述實例中提及的第一構件、第一組件、第一區域、第一層或第一區段亦可被稱為第二構件、第二組件、第二區域、第二層或第二區段。
為易於說明,本文中可能使用例如「上方」、「上部」、「下方」及「下部」等空間相對性用語來闡述如圖中所示的一個元件與另一元件的關係。此種空間相對性用語旨在除圖中所繪示的定向以外亦囊括裝置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定向。舉例而言,若圖中的裝置被翻轉,則被闡述為相對於另一元件位於「上方」或「上部」的元件此時將相對於所述另一元件位於「下方」或「下部」。因此,用語「上方」端視裝置的空間定向而同時囊括上方與下方兩種定向。所述裝置亦可以其他方式定向(例如,旋轉90度或處於其他定向),且本文中所使用的空間相對性用語應相應地進行解釋。
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僅用於闡述各種實例,而非用於限制本揭露。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指示,否則冠詞「一(a、an)」及「所述(the)」旨在亦包括複數形式。用語「包括(comprises)」、「包含(includes)」及「具有(has)」指明所陳述特徵、數目、操作、構件、元件及/或其組合的存在,但不排除一或多個其他特徵、數目、操作、構件、元件及/或其組合的存在或添加。
在本說明書中,成像透鏡系統的第一透鏡是最靠近物體(或對象)的透鏡,而成像透鏡系統的第六透鏡是最靠近影像平面(或影像感測器)的透鏡。
曲率半徑、厚度、距離、TTL(沿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自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影像平面的距離)、BFL(沿光軸自第六透鏡的影像側表面至影像平面的距離)、Y(影像平面上的最大影 像高度)及焦距的單位是毫米(mm)。
透鏡及其他元件的厚度、透鏡與其他元件之間的距離、TTL及BFL是沿透鏡的光軸量測。透鏡表面的曲率半徑是在光軸處量測。
除非另有陳述,否則當提及透鏡表面的形狀時是指所述透鏡表面的近軸區域的形狀。透鏡表面的近軸區域是所述透鏡表面的環繞透鏡表面的光軸並包括透鏡表面的光軸在內的中心部分,在近軸區域中入射至所述透鏡表面的光線與光軸成小的角度θ,且近似值sin°θ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12-33
θ、tan°θ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12-34
θ及cos°θ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12-35
1成立。
舉例而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是凸的此一陳述意指所述透鏡的物體側表面的至少近軸區域是凸的,而透鏡的影像側表面是凹的此一陳述意指透鏡的影像側表面的至少近軸區域是凹的。因此,即使透鏡的物體側表面可被闡述為凸的,所述透鏡的整個物體側表面亦可並非凸的且所述透鏡的物體側表面的周邊區域可為凹的。此外,即使透鏡的影像側表面可被闡述為凹的,所述透鏡的整個影像側表面亦可並非凹的且所述透鏡的影像側表面的周邊區域可為凸的。
根據本揭露第一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包括六個透鏡。舉例而言,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沿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自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朝向成像透鏡系統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的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及第六透鏡。根據第一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具有負的折射 力的透鏡。舉例而言,在成像透鏡系統中,第一透鏡可具有負的折射力。根據第一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的透鏡。舉例而言,在成像透鏡系統中,第六透鏡可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根據第一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被配置成在光軸方向上移動的一或多個透鏡。舉例而言,在成像透鏡系統中,第一透鏡至第五透鏡中的一或多者可被配置成在光軸方向上移動,以使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發生變化。
根據第一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更包括光學路徑改變元件。舉例而言,成像透鏡系統可更包括設置於第一透鏡的物體側上的稜鏡。然而,成像透鏡系統中的稜鏡(即,光學路徑改變元件)的位置不限於第一透鏡的物體側。
根據本揭露第二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多個透鏡群組。舉例而言,根據第二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沿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自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朝向成像透鏡系統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的第一透鏡群組及第二透鏡群組。根據第二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被配置成可在光軸方向上移動以使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發生變化的透鏡群組。舉例而言,在成像透鏡系統中,第一透鏡群組或第二透鏡群組可被配置成可在光軸方向上移動。根據第二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滿足特定的條件表達式。舉例而言,根據第二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滿足關於第一透鏡群組的焦距fG1及影像平面上的最大影像高度Y的以下 條件表達式。
2.5<fG1/Y<3.0 (條件表達式1)
根據第二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除第一透鏡群組及第二透鏡群組以外可更包括一或多個透鏡群組。舉例而言,根據第二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更包括設置於第二透鏡群組的影像側上的第三透鏡群組。作為另一實例,根據第二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更包括設置於第三透鏡群組的影像側上的第四透鏡群組。
根據第三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沿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自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朝向成像透鏡系統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的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且可滿足以下條件表達式中的一或多者。另外,根據第三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更包括根據第一態樣及第二態樣中的一者或兩者的成像透鏡系統的特徵。
1.5<|dmax/(Y*Mf)|<4.0 (條件表達式2)
3.0<(R12+R11)/(R12-R11)<7.0 (條件表達式3)
-0.2<(R6+R5)/(R6-R5)<0.8 (條件表達式4)
0.5<SR/Y<0.7 (條件表達式5)
1.0<f6/fF<1.3 (條件表達式6)
-5.0<(D0*Mf)/Y<-3.0 (條件表達式7)
在以上條件表達式中,dmax是透鏡群組或多個透鏡群組之中的在光軸方向上移動以使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在遠距離模式中的最大焦距與近距離模式中的最小焦距之間變化的最大移動距 離,Mf是成像透鏡系統的最大影像放大率,R5是第三透鏡的物體側表面在光軸處的曲率半徑,R6是第三透鏡的影像側表面在光軸處的曲率半徑,R11是第六透鏡的物體側表面在光軸處的曲率半徑,R12是第六透鏡的影像側表面在光軸處的曲率半徑,SR是光闌(ST)的孔徑半徑,fF是成像透鏡系統在遠距離模式中的焦距,即成像透鏡系統的最大焦距,f6是第六透鏡的焦距,且D0是成像透鏡系統的最短成像距離,即在成像透鏡系統能夠將物體聚焦於影像平面上的位置處物體與成像透鏡系統的第一表面之間的最短距離。
根據第四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沿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自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朝向成像透鏡系統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的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且可滿足以下條件表達式中的一或多者。根據第四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更包括根據第一態樣至第三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的特性中的一或多者。
f數<2.60 (條件表達式8)
6.0<TTL/BFL<8.0 (條件表達式9)
0.76<D16/TTL<0.96 (條件表達式10)
0.70<D16/fF<0.90 (條件表達式11)
0.80<TTL/fF<1.0 (條件表達式12)
0.80<|f1/f6|<1.20 (條件表達式13)
-1.0<f2/f5<-0.70 (條件表達式14)
-1.20<f3/f4<-0.80 (條件表達式15)
0<f2/f5-f3/f4<0.2 (條件表達式16)
0.80<(f2-f3)/(f4-f5)<1.10 (條件表達式17)
-1.2<(f1+f2+f3)/(f4+f5+f6)<-0.9 (條件表達式18)
2.0<|f1/f6+f2/f5+f3/f4|<4.0 (條件表達式19)
0.70<(R1+R11)/(R2+R12)<1.2 (條件表達式20)
1.81<(Nd1+Nd2+Nd3)/3<1.91 (條件表達式21)
0.96<(Nd1+Nd5)/(Nd2+Nd4)<1.06 (條件表達式22)
在上述條件表達式中,TTL是沿光軸自第一透鏡(或最前面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影像平面的距離,BFL是沿光軸自第六透鏡(或最後部透鏡)的影像側表面至影像平面的距離,D16是沿光軸自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第六透鏡的影像側表面的距離,f1是第一透鏡的焦距,f2是第二透鏡的焦距,f3是第三透鏡的焦距,f4是第四透鏡的焦距,f5是第五透鏡的焦距,f6是第六透鏡的焦距,R1是第一透鏡的物體側表面在光軸處的曲率半徑,R2是第一透鏡的影像側表面在光軸處的曲率半徑,Nd1是第一透鏡的折射率,Nd2是第二透鏡的折射率,Nd3是第三透鏡的折射率,Nd4是第四透鏡的折射率,而Nd5是第五透鏡的折射率。
本說明書中的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具有以下闡述的特性的一或多個透鏡。舉例而言,根據第一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具有以下闡述的特性的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中的一者。作為另一實例,根據第二態樣至第四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包括具有以下闡述的特性的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中的一或多者。然而,根據 第一態樣至第四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不必包括具有以下闡述的特性的透鏡中的任一者。在下文中,將對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的特性進行闡述。
第一透鏡具有折射力。舉例而言,第一透鏡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一透鏡可具有一個凸的表面。舉例而言,第一透鏡可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第一透鏡包括球面表面或非球面表面。舉例而言,第一透鏡的兩個表面皆可為球面的。作為另一實例,第一透鏡的至少一個表面可為非球面表面。第一透鏡可由具有相對高的透光率(light transmittance)及優異可加工性(workability)的材料製成。舉例而言,第一透鏡可由塑膠材料或玻璃材料製成。第一透鏡可具有高的折射率。舉例而言,第一透鏡的折射率可大於1.8。作為另一實例,第一透鏡的折射率可大於1.90且小於2.0。第一透鏡可具有預定的阿貝數。舉例而言,第一透鏡的阿貝數可小於20。作為另一實例,第一透鏡的阿貝數可大於16且小於20。
第二透鏡具有折射力。舉例而言,第二透鏡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二透鏡可具有一個凸的表面。舉例而言,第二透鏡可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第二透鏡包括球面表面或非球面表面。舉例而言,第二透鏡的兩個表面皆可為球面的。作為另一實例,第二透鏡的至少一個表面可為非球面表面。第二透鏡可由具有高透光率及優異可加工性的材料製成。舉例而言,第二透鏡可由塑膠材料或玻璃材料製成。第二透鏡可具有高的折射率。舉例而言,第二透鏡的折射率可大於1.8。作為另一實例,第二透鏡的折射率 可大於1.80且小於1.90。作為另一實例,第二透鏡的折射率可低於第一透鏡的折射率。第二透鏡可具有預定的阿貝數。舉例而言,第二透鏡的阿貝數可為30或大於30。作為另一實例,第二透鏡的阿貝數可大於36且小於50。
第三透鏡具有折射力。舉例而言,第三透鏡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三透鏡可具有至少一個凹的表面。舉例而言,第三透鏡可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作為另一實例,第三透鏡可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三透鏡包括球面表面或非球面表面。舉例而言,第三透鏡的兩個表面皆可為球面的。作為另一實例,第三透鏡的至少一個表面可為非球面表面。第三透鏡可由具有高透光率及優異可加工性的材料製成。舉例而言,第三透鏡可由塑膠材料製成。第三透鏡可具有較第一透鏡低的折射率。舉例而言,第三透鏡的折射率可大於1.6。作為另一實例,第三透鏡的折射率可大於1.6且小於1.9。作為另一實例,第三透鏡的折射率可低於第二透鏡的折射率。第三透鏡可具有預定的阿貝數。舉例而言,第三透鏡的阿貝數可大於20。作為另一實例,第三透鏡的阿貝數可大於20且小於50。
第四透鏡具有折射力。舉例而言,第四透鏡可具有正的折射力。第四透鏡可具有至少一個凸的表面。舉例而言,第四透鏡可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作為另一實例,第四透鏡可具有凸的影像側表面。第四透鏡包括球面表面或非球面表面。舉例而言,第四透鏡的兩個表面皆可為球面的。作為另一實例,第四透鏡的 至少一個表面可為非球面表面。第四透鏡可由具有高透光率及優異可加工性的材料製成。舉例而言,第四透鏡可由塑膠材料製成。第四透鏡可具有較第一透鏡低的折射率。舉例而言,第四透鏡的折射率可小於1.6。作為另一實例,第四透鏡的折射率可大於1.5且小於1.6。第四透鏡可具有預定的阿貝數。舉例而言,第四透鏡的阿貝數可大於50。作為另一實例,第四透鏡的阿貝數可大於50且小於70。
第五透鏡具有折射力。舉例而言,第五透鏡可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五透鏡可具有至少一個凹的表面。舉例而言,第五透鏡可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作為另一實例,第五透鏡可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五透鏡包括球面表面或非球面表面。舉例而言,第五透鏡的兩個表面皆可為球面的。作為另一實例,第五透鏡的至少一個表面可為非球面表面。第五透鏡可由具有高透光率及優異可加工性的材料製成。舉例而言,第五透鏡可由塑膠材料製成。第五透鏡可具有較第三透鏡大的折射率。舉例而言,第五透鏡的折射率可大於1.5。作為另一實例,第五透鏡的折射率可大於1.5且小於1.6。作為另一實例,第五透鏡的折射率可小於或等於第四透鏡的折射率。第五透鏡可具有預定的阿貝數。舉例而言,第五透鏡的阿貝數可大於50。作為另一實例,第五透鏡的阿貝數可大於50且小於70。作為另一實例,第五透鏡的阿貝數可大於或等於第四透鏡的阿貝數。
第六透鏡具有折射力。舉例而言,第六透鏡可具有正的 折射力。第六透鏡具有一個凸的表面。舉例而言,第六透鏡可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第六透鏡包括球面表面或非球面表面。舉例而言,第六透鏡的兩個表面皆可為球面的。作為另一實例,第六透鏡的至少一個表面可為非球面表面。作為另一實例,在第六透鏡的影像側表面上可形成有拐點。第六透鏡可由具有高透光率及優異可加工性的材料製成。舉例而言,第六透鏡可由塑膠材料製成。第六透鏡可被配置成具有預定的折射率。舉例而言,第六透鏡的折射率可大於1.6。作為另一實例,第六透鏡的折射率可大於1.6且小於1.7。作為另一實例,第六透鏡的折射率可小於或等於第三透鏡的折射率。第六透鏡可具有預定的阿貝數。舉例而言,第六透鏡的阿貝數可大於20。作為另一實例,第六透鏡的阿貝數可大於20且小於40。
如上所述,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可包括球面表面或非球面表面。當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包括非球面表面時,所述非球面表面可由以下方程式1來表示。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20-1
在方程式1中,c是透鏡表面的曲率且等於透鏡表面在透鏡表面的光軸處的曲率半徑的倒數,k是圓錐常數,r是在與透鏡表面的光軸垂直的方向上自透鏡表面上的任意點至透鏡表面的光軸的距離,A至H及J是非球面常數,且Z(亦被稱為垂度(sag))是在與透鏡表面的光軸平行的方向上自透鏡表面上的距透鏡表面 的光軸為距離r處的點至與光軸垂直且與透鏡表面的頂點相交的切平面(tangential plane)的距離。
根據上述態樣的成像透鏡系統可更包括光闌及濾光器。作為實例,成像透鏡系統可更包括設置於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之間的光闌。光闌可被配置成對在影像平面的方向上入射的光量進行調節。濾光器可設置於最後部透鏡(第六透鏡)與影像平面之間。濾光器可被配置成阻擋特定波長範圍的光。舉例而言,本文中闡述的濾光器可被配置成阻擋紅外線,然而被濾光器阻擋的光並非僅限於紅外線。
在下文中,將參照圖式對根據第一實例至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進行闡述。
圖1是根據第一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配置圖,而圖2是根據第一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配置圖。
根據第一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100可包括多個透鏡群組。舉例而言,成像透鏡系統100可包括第一透鏡群組LG1、第二透鏡群組LG2、第三透鏡群組LG3及第四透鏡群組LG4。第一透鏡群組LG1至第四透鏡群組LG4可沿成像透鏡系統100的光軸自成像透鏡系統100的物體側朝向成像透鏡系統100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舉例而言,第二透鏡群組LG2設置於第一透鏡群組LG1的影像側上,第三透鏡群組LG3設置於第二透鏡群組LG2的影像側上,而第四透鏡群組LG4設置於第三透鏡群組 LG3的影像側上。第一透鏡群組LG1至第四透鏡群組LG4中的每一者可包括一或多個透鏡。作為實例,第一透鏡群組LG1及第二透鏡群組LG2中的每一者包括兩個透鏡,而第三透鏡群組LG3及第四透鏡群組LG4中的每一者包括一個透鏡。
第一透鏡群組LG1包括第一透鏡110及第二透鏡120。第一透鏡11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二透鏡12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二透鏡群組LG2包括第三透鏡130及第四透鏡140。第三透鏡13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四透鏡14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凸的影像側表面。第三透鏡群組LG3包括第五透鏡150。第五透鏡15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四透鏡群組LG4包括第六透鏡160。第六透鏡16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
第一透鏡群組LG1至第四透鏡群組LG4中的一或多者可被配置成可在光軸方向上移動。舉例而言,在第一實例中,第二透鏡群組LG2及第三透鏡群組LG3可被配置成可在光軸方向上移動。因此,根據第一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100可藉由第二透鏡群組LG2及第三透鏡群組LG3的移動而能夠進行相機模組的自動對焦(autofocusing,AF)及焦點放大率調節(變焦(Zoom))。
除第一透鏡110至第六透鏡160以外,成像透鏡系統100 可更包括其他光學元件。舉例而言,成像透鏡系統100可更包括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光闌ST、濾光器IF或蓋玻璃(cover glass)、以及影像平面IP。舉例而言,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可為稜鏡或鏡。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可被配置成在第一透鏡110至第六透鏡160的光軸方向上對自與第一透鏡110至第六透鏡160的光軸相交的方向入射的光進行反射或折射。光闌ST可設置於第二透鏡120與第三透鏡130之間,而濾光器IF可設置於第六透鏡160與影像平面IP之間。作為參考,可省略濾光器IF並在濾光器IF的位置中設置蓋玻璃。影像平面IP可設置於經由第一透鏡110入射至第六透鏡160的光被聚焦的位置處。舉例而言,影像平面IP可設置於相機模組的影像感測器IS的一個表面上或者設置於在影像感測器IS內部設置的光學元件上。
根據第一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100可實施二或更多種成像模式。作為實例,成像透鏡系統100可使用圖1中所示的配置來實施第一成像模式(或遠距離模式)。作為另一實例,成像透鏡系統100可使用圖2中所示的配置來實施第二成像模式(或近距離模式)。可藉由改變第二透鏡群組LG2及第三透鏡群組LG3的位置來實行自第一成像模式改變至第二成像模式以及自第二成像模式改變至第一成像模式。
舉例而言,可藉由在根據第一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100中朝向物體側移動第二透鏡群組LG2且朝向影像側移動第三透鏡群組LG3來實施根據第二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100。作 為另一實例,可藉由在根據第二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100中朝向影像側移動第二透鏡群組LG2且朝向物體側移動第三透鏡群組LG3來實施根據第一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100。
成像透鏡系統100亦可實施第三成像模式(或中間模式),在第三成像模式(或中間模式)中,第二透鏡群組LG2的位置介於第二透鏡群組LG2在第一成像模式(或遠距離模式)中的位置與第二透鏡群組LG2在第二成像模式(或近距離模式)中的位置之間,而第三透鏡群組LG3的位置介於第三透鏡群組LG3在第一成像模式(或遠距離模式)中的位置與第三透鏡群組LG3在第二成像模式(或近距離模式)中的位置之間。
以下表1及表2示出根據第一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透鏡特性以及透鏡群組之間的距離。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24-2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25-3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25-4
圖3示出圖1中所示的成像透鏡系統100的遠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圖4示出成像透鏡系統100的中間模式的像差曲線。圖5示出圖2中所示的成像透鏡系統100的近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6是根據第二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配置圖,而圖7是根據第二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配置圖。
根據第二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200可包括多個透鏡群組。舉例而言,成像透鏡系統200可包括第一透鏡群組LG1及第二透鏡群組LG2。第一透鏡群組LG1及第二透鏡群組LG2可沿成像透鏡系統200的光軸自成像透鏡系統200的物體側朝向成像透鏡系統200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舉例而言,第二透鏡群組LG2設置於第一透鏡群組LG1的影像側上。第一透鏡群組LG1及第二透鏡群組LG2中的每一者可包括一或多個透鏡。作為實例,第一透鏡群組LG1包括四個透鏡,而第二透鏡群組LG2包括兩個透鏡。
第一透鏡群組LG1包括第一透鏡210、第二透鏡220、第 三透鏡230及第四透鏡240。第一透鏡21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二透鏡22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三透鏡23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四透鏡24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凸的影像側表面。第二透鏡群組LG2包括第五透鏡250及第六透鏡260。第五透鏡25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六透鏡26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
第一透鏡群組LG1可被配置成可在光軸方向上移動。因此,根據第二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200可藉由第一透鏡群組LG1的移動而能夠進行相機模組的自動對焦(AF)及焦點放大率調節(變焦)。
除第一透鏡210至第六透鏡260以外,成像透鏡系統200可更包括其他光學元件。舉例而言,成像透鏡系統200可更包括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光闌ST、濾光器IF或蓋玻璃、以及影像平面IP。舉例而言,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可為稜鏡或鏡。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可被配置成在第一透鏡210至第六透鏡260的光軸方向上對自與第一透鏡210至第六透鏡260的光軸相交的方向入射的光進行反射或折射。光闌ST可設置於第二透鏡220與第三透鏡230之間,而濾光器IF可設置於第六透鏡260與影像平面IP之間。作為參考,可省略濾光器IF並在濾光器IF的位置中設置蓋玻璃。 影像平面IP可設置於經由第一透鏡210入射至第六透鏡260的光被聚焦的位置處。舉例而言,影像平面IP可設置於相機模組的影像感測器IS的一個表面上或者設置於在影像感測器IS內部設置的光學元件上。
根據第二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200可實施二或更多種成像模式。作為實例,成像透鏡系統200可使用圖6中所示的配置來實施第一成像模式(或遠距離模式)。作為另一實例,成像透鏡系統200可使用圖7中所示的配置來實施第二成像模式(或近距離模式)。可藉由改變第一透鏡群組LG1的位置來實行自第一成像模式改變至第二成像模式以及自第二成像模式改變至第一成像模式。
舉例而言,可藉由在根據第一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200中朝向物體側移動第一透鏡群組LG1來實施根據第二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200。作為另一實例,可藉由在根據第二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200中朝向影像側移動第一透鏡群組LG1來實施根據第一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200。
成像透鏡系統200亦可實施第三成像模式(或中間模式),在第三成像模式(或中間模式)中,第一透鏡群組LG1的位置介於第一透鏡群組LG1在第一成像模式(或遠距離模式)中的位置與第一透鏡群組LG1在第二成像模式(或近距離模式)中的位置之間。
以下表3及表4示出根據第二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透 鏡特性以及透鏡群組之間的距離。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28-5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28-6
圖8示出圖6中所示的成像透鏡系統200的遠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圖9示出成像透鏡系統200的中間模式的像差曲線。圖10示出圖7中所示的成像透鏡系統200的近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11是根據第三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配置圖,而圖12是根據第三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配 置圖。
根據第三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300可包括多個透鏡群組。舉例而言,成像透鏡系統300可包括第一透鏡群組LG1、第二透鏡群組LG2、第三透鏡群組LG3及第四透鏡群組LG4。第一透鏡群組LG1至第四透鏡群組LG4可沿成像透鏡系統300的光軸自成像透鏡系統300的物體側朝向成像透鏡系統300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舉例而言,第二透鏡群組LG2設置於第一透鏡群組LG1的影像側上,第三透鏡群組LG3設置於第二透鏡群組LG2的影像側上,而第四透鏡群組LG4設置於第三透鏡群組LG3的影像側上。第一透鏡群組LG1至第四透鏡群組LG4中的每一者可包括一或多個透鏡。作為實例,第一透鏡群組LG1及第二透鏡群組LG2中的每一者包括兩個透鏡,而第三透鏡群組LG3及第四透鏡群組LG4中的每一者包括一個透鏡。
第一透鏡群組LG1包括第一透鏡310及第二透鏡320。第一透鏡31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二透鏡32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二透鏡群組LG2包括第三透鏡330及第四透鏡340。第三透鏡33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四透鏡34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凸的影像側表面。第三透鏡群組LG3包括第五透鏡350。第五透鏡35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四透鏡群組LG4包括第六透鏡360。第六透 鏡36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
第一透鏡群組LG1至第四透鏡群組LG4中的一或多者可被配置成可在光軸方向上移動。舉例而言,在第三實例中,第二透鏡群組LG2及第三透鏡群組LG3可被配置成可在光軸方向上移動。因此,根據第三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300可藉由第二透鏡群組LG2及第三透鏡群組LG3的移動而能夠進行相機模組的自動變焦(AF)及焦點放大率調節(變焦)。
除第一透鏡310至第六透鏡360以外,成像透鏡系統300可更包括其他光學元件。舉例而言,成像透鏡系統300可更包括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光闌ST、濾光器IF或蓋玻璃、以及影像平面IP。舉例而言,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可為稜鏡或鏡。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可被配置成在第一透鏡310至第六透鏡360的光軸方向上對自與第一透鏡310至第六透鏡360的光軸相交的方向入射的光進行反射或折射。光闌ST可設置於第二透鏡320與第三透鏡330之間,而濾光器IF可設置於第六透鏡360與影像平面IP之間。作為參考,可省略濾光器IF並在濾光器IF的位置中設置蓋玻璃。影像平面IP可設置於經由第一透鏡310入射至第六透鏡360的光被聚焦的位置處。舉例而言,影像平面IP可設置於相機模組的影像感測器IS的一個表面上或者設置於在影像感測器IS內部設置的光學元件上。
根據第三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300可實施二或更多種成 像模式。作為實例,成像透鏡系統300可使用圖11中所示的配置來實施第一成像模式(或遠距離模式)。作為另一實例,成像透鏡系統300可使用圖12中所示的配置來實施第二成像模式(或近距離模式)。可藉由改變第二透鏡群組LG2及第三透鏡群組LG3的位置來實行自第一成像模式改變至第二成像模式以及自第二成像模式改變至第一成像模式。
舉例而言,可藉由在根據第一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300中朝向物體側移動第二透鏡群組LG2並朝向影像側移動第三透鏡群組LG3來實施根據第二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300。作為另一實例,可藉由在根據第二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300中朝向影像側移動第二透鏡群組LG2並朝向物體側移動第三透鏡群組LG3來實施根據第一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300。
成像透鏡系統300亦可實施第三成像模式(或中間模式),在第三成像模式(或中間模式)中,第二透鏡群組LG2的位置介於第二透鏡群組LG2在第一成像模式(或遠距離模式)中的位置與第二透鏡群組LG2在第二成像模式(或近距離模式)中的位置之間,而第三透鏡群組LG3的位置介於第三透鏡群組LG3在第一成像模式(或遠距離模式)中的位置與第三透鏡群組LG3在第二成像模式(或近距離模式)中的位置之間。
以下表5及表6示出根據第三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透鏡特性及透鏡群組之間的距離。
表5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32-7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32-8
圖13示出圖11中所示的成像透鏡系統300的遠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圖14示出成像透鏡系統300的中間模式的像差曲線。圖15示出圖12中所示的成像透鏡系統300的近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圖16是根據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遠距離模式的配置圖,而圖17是根據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的配置圖。
根據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400可包括多個透鏡群組。 舉例而言,成像透鏡系統400可包括第一透鏡群組LG1、第二透鏡群組LG2及第三透鏡群組LG3。第一透鏡群組LG1至第三透鏡群組LG3可自成像透鏡系統400的物體側朝向成像透鏡系統400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舉例而言,第二透鏡群組LG2設置於第一透鏡群組LG1的影像側上,而第三透鏡群組LG3設置於第二透鏡群組LG2的影像側上。第一透鏡群組LG1至第三透鏡群組LG3中的每一者可包括一或多個透鏡。作為實例,第一透鏡群組LG1包括四個透鏡,而第二透鏡群組LG2及第三透鏡群組LG3中的每一者包括一個透鏡。
第一透鏡群組LG1包括第一透鏡410、第二透鏡420、第三透鏡430及第四透鏡440。第一透鏡41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二透鏡42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三透鏡43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四透鏡44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凸的影像側表面。第二透鏡群組LG2包括第五透鏡450。第五透鏡450具有負的折射力,且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第三透鏡群組LG3包括第六透鏡460。第六透鏡460具有正的折射力,且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及凹的影像側表面。
第二透鏡群組LG2可被配置成可在光軸方向上移動。因此,根據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400可藉由第二透鏡群組LG2的移動而能夠進行相機模組的自動對焦(AF)及焦點放大率調節 (變焦)。
除第一透鏡410至第六透鏡460以外,成像透鏡系統400可更包括其他光學元件。舉例而言,成像透鏡系統400可更包括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光闌ST、濾光器IF或蓋玻璃、以及影像平面IP。舉例而言,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可為稜鏡或鏡。光學路徑改變元件P可被配置成在第一透鏡410至第六透鏡460的光軸方向上對自與第一透鏡410至第六透鏡460的光軸相交的方向入射的光進行反射或折射。光闌ST可設置於第二透鏡420與第三透鏡430之間,而濾光器IF可設置於第六透鏡460與影像平面IP之間。影像平面IP可設置於經由第一透鏡410入射至第六透鏡460的光被聚焦的位置處。舉例而言,影像平面IP可設置於相機模組的影像感測器IS的一個表面上或者設置於在影像感測器IS內部設置的光學元件上。
根據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400可實施二或更多種成像模式。作為實例,成像透鏡系統400可使用圖16中所示的配置來實施第一成像模式(或遠距離模式)。作為另一實例,成像透鏡系統400可使用圖17中所示的配置來實施第二成像模式(或近距離模式)。可藉由改變第二透鏡群組LG2的位置來實行自第一成像模式改變至第二成像模式以及自第二成像模式改變至第一成像模式。
舉例而言,可藉由在根據第一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400中朝向影像側移動第二透鏡群組LG2來實施根據第二成像模 式的成像透鏡系統400。作為另一實例,可藉由在根據第二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400中朝向物體側移動第二透鏡群組LG2來實施根據第一成像模式的成像透鏡系統400。
成像透鏡系統400亦可實施第三成像模式(或中間模式),在第三成像模式(或中間模式)中,第二透鏡群組LG2的位置介於第二透鏡群組LG2在第一成像模式(或遠距離模式)中的位置與第二透鏡群組LG2在第二成像模式(或近距離模式)中的位置之間。
以下表7及表8示出根據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透鏡特性及透鏡群組之間的距離。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35-9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36-10
圖18示出圖16中所示的成像透鏡系統400的遠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圖19示出成像透鏡系統400的中間模式的像差曲線。圖20示出圖17中所示的成像透鏡系統400的近距離模式的像差曲線。
以下表9列出根據第一實例至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各種量的值。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36-11
在上表9中,fM是在成像透鏡系統的中間模式中的焦距, 而fN是在成像透鏡系統的近距離模式中的焦距。
以下表10列出根據第一實例至第四實例的成像透鏡系統的條件表達式1至條件表達式7以及條件表達式9至條件表達式22的值。
Figure 112201642-A0305-02-0037-12
上述實例提供一種可安裝於小型相機模組中且可對焦點放大率進行調節的成像透鏡系統。
儘管本揭露包括具體的實例,然而在理解本申請案的揭露內容之後將顯而易見,在不背離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範圍的 精神及範圍的條件下,可對該些實例作出形式及細節上的各種改變。本文中所述實例應僅被視為是說明性的,而非用於限制目的。對每一實例中的特徵或態樣的說明應被視為亦適用於其他實例中的相似特徵或態樣。若所述技術以不同的次序實行,及/或若所述系統、架構、裝置或電路中的組件以不同的方式進行組合及/或被其他組件或其等效物替換或補充,則可達成適合的結果。因此,本揭露的範圍並非由詳細說明來界定,而是由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範圍來界定,且在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範圍的範圍內的所有變化皆應被解釋為包括於本揭露中。
100:成像透鏡系統
110:第一透鏡
120:第二透鏡
130:第三透鏡
140:第四透鏡
150:第五透鏡
160:第六透鏡
IF:濾光器
IP:影像平面
IS:影像感測器
LG1:第一透鏡群組
LG2:第二透鏡群組
LG3:第三透鏡群組
LG4:第四透鏡群組
P:光學路徑改變元件
ST:光闌

Claims (19)

  1. 一種成像透鏡系統,包括:第一透鏡,具有負的折射力;第二透鏡,具有折射力;第三透鏡,具有折射力;第四透鏡,具有折射力;第五透鏡,具有折射力;以及第六透鏡,在所述第六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凸的物體側表面且在所述第六透鏡的所述近軸區域中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其中所述第一透鏡至所述第六透鏡沿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自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朝向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影像平面以上升的數值次序依序設置,所述第一至所述第六透鏡構成多個透鏡群組,所述多個透鏡群組包括第一透鏡群組及第二透鏡群組,且所述第一透鏡至所述第五透鏡中的一或多者被配置成能夠在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方向上移動。
  2.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更包括光學路徑改變元件,所述光學路徑改變元件設置於所述第一透鏡的物體側上。
  3.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第二透鏡具有正的折射力。
  4.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第六透鏡具有正的折射力。
  5.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第三透鏡在所述第三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
  6.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第三透鏡在所述第三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
  7.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第五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凹的物體側表面。
  8.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第五透鏡的近軸區域中具有凹的影像側表面。
  9.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滿足3.0<(R12+R11)/(R12-R11)<7.0,其中R11是所述第六透鏡的所述物體側表面在所述光軸處的曲率半徑,且R12是所述第六透鏡的所述影像側表面在所述光軸處的曲率半徑。
  10.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滿足-0.2<(R6+R5)/(R6-R5)<0.8,其中R5是所述第三透鏡的物體側表面在所述光軸處的曲率半徑,且R6是所述第三透鏡的影像側表面在所述光軸處的曲率半徑。
  11.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透鏡至所述第五透鏡中的所述一或多者被配置成能夠在所述光軸方向上移動,以使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發生變化,且滿足1.0<f6/fF<1.3,其中fF是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最大焦距,且f6是所述第六透鏡的焦距。
  12.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多個透鏡群組更包括第三透鏡群組及第四透鏡群組,所述第一透鏡與所述第二透鏡構成所述第一透鏡群組,所述第三透鏡與所述第四透鏡構成所述第二透鏡群組,所述第五透鏡構成所述第三透鏡群組,所述第六透鏡構成所述第四透鏡群組,所述第一透鏡群組設置於固定位置處,所述第四透鏡群組設置於固定位置處,所述第二透鏡群組被配置成能夠在所述光軸方向上朝向所述影像平面移動,且所述第三透鏡群組被配置成能夠在所述光軸方向上朝向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所述物體側移動,以增大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且所述第二透鏡群組更被配置成能夠在所述光軸方向上朝向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所述物體側移動,且所述第三透鏡群組更被配置成能夠在所述光軸方向上朝向所述影像平面移動,以減小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所述焦距。
  13.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透鏡至所述第四透鏡構成所述第一透鏡群組,所述第五透鏡與所述第六透鏡構成所述第二透鏡群組,所述第二透鏡群組設置於固定位置處,所述第一透鏡群組被配置成能夠在所述光軸方向上朝向所述影像平面移動,以增大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且 所述第一透鏡群組更被配置成能夠在所述光軸方向上朝向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所述物體側移動,以減小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所述焦距。
  14. 如請求項1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多個透鏡群組更包括第三透鏡群組,所述第一透鏡至所述第四透鏡構成所述第一透鏡群組,所述第五透鏡構成所述第二透鏡群組,所述第六透鏡構成所述第三透鏡群組,所述第一透鏡群組設置於固定位置處,所述第三透鏡群組設置於固定位置處,所述第二透鏡群組被配置成能夠在所述光軸方向上朝向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所述物體側移動,以增大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且所述第二透鏡群組更被配置成能夠在所述光軸方向上朝向所述影像平面移動,以減小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所述焦距。
  15. 一種成像透鏡系統,包括: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以及第六透鏡沿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自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物體側朝向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影像平面依序設置,其中所述第一至所述第六透鏡構成多個透鏡群組,所述多個透鏡群組包括第一透鏡群組及第二透鏡群組,其中所述第一透鏡群組或所述第二透鏡群組被配置成能夠在 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光軸方向上移動,且滿足2.5<fG1/Y<3.0,其中fG1是所述第一透鏡群組的焦距,且Y是所述影像平面上的最大影像高度。
  16. 如請求項15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更包括第三透鏡群組,所述第三透鏡群組包括所述第一至所述第六透鏡中的一些透鏡,且設置於所述第二透鏡群組的影像側上。
  17. 如請求項16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更包括第四透鏡群組,所述第四透鏡群組所述第三透鏡群組包括所述第一至所述第六透鏡中的一些透鏡,且設置於所述第三透鏡群組的影像側上。
  18. 如請求項15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透鏡群組或所述第二透鏡群組被配置成能夠在所述光軸方向上移動,以使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焦距發生變化,且滿足0.8<TTL/fF<1.0,其中TTL是沿所述光軸自所述第一透鏡群組的最前面透鏡的物體側表面至所述影像平面的距離,且fF是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最大焦距。
  19. 如請求項15所述的成像透鏡系統,其中所述成像透鏡系統的f數小於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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