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911590B - 廣角鏡頭(五十三) - Google Patents
廣角鏡頭(五十三)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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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WI911590B TWI911590B TW112143867A TW112143867A TWI911590B TW I911590 B TWI911590 B TW I911590B TW 112143867 A TW112143867 A TW 112143867A TW 112143867 A TW112143867 A TW 112143867A TW I911590 B TWI911590 B TW I91159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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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一種廣角鏡頭包括一第一透鏡、一第二透鏡、一第三透鏡、一第四透鏡、一第五透鏡、一第六透鏡、一第七透鏡以及一第八透鏡。第一透鏡具有屈光力。第二透鏡具有屈光力。第三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三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一像側。第四透鏡具有屈光力。第五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五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該像側。第六透鏡具有屈光力。第七透鏡具有屈光力。第八透鏡具有屈光力。該第一透鏡、該第二透鏡、該第三透鏡、該第四透鏡、該第五透鏡、該第六透鏡、該第七透鏡以及該第八透鏡沿著一光軸從一物側至該像側依序排列。
Description
本發明係有關於一種廣角鏡頭。
現今的廣角鏡頭之發展趨勢,除了不斷朝向大視場發展外,隨著不同的應用需求,還需具備小型化、大光圈及高解析度的特性,習知的廣角鏡頭已經無法滿足現今的需求,需要有另一種新架構的廣角鏡頭,才能同時滿足大視場、小型化、大光圈及高解析度的需求。
有鑑於此,本發明之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廣角鏡頭,其視場較大、鏡頭總長度較短、光圈值較小、解析度較高,但是仍具有良好的光學性能。
本發明提供一種廣角鏡頭包括一第一透鏡、一第二透鏡、一第三透鏡、一第四透鏡、一第五透鏡、一第六透鏡、一第七透鏡以及一第八透鏡。第一透鏡具有屈光力。第二透鏡具有屈光力。第三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三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一像側。第四透鏡具有屈光力。第五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五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該像側。第六透鏡具有屈光力。第七透鏡具有屈光力。第八透鏡具有屈光力。該第一透鏡、該第二透鏡、該第三透鏡、該第四透鏡、該第五透鏡、該第六透鏡、該第七透鏡
以及該第八透鏡沿著一光軸從一物側至該像側依序排列。當本發明之廣角鏡頭滿足上述特徵且不需其他額外的特徵或條件,即可達成本發明之廣角鏡頭之基本功能。
本發明提供另一種廣角鏡頭包括一第一透鏡、一第二透鏡、一第三透鏡、一第四透鏡、一第五透鏡、一第六透鏡、一第七透鏡以及一第八透鏡。第一透鏡具有屈光力。第二透鏡具有屈光力。第三透鏡具有正屈光力。第四透鏡具有屈光力。第五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五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一像側。第六透鏡具有屈光力,該第六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該像側。第七透鏡具有屈光力。第八透鏡具有屈光力,該第八透鏡包括一凹面朝向一物側。該第一透鏡、該第二透鏡、該第三透鏡、該第四透鏡、該第五透鏡、該第六透鏡、該第七透鏡以及該第八透鏡沿著一光軸從該物側至該像側依序排列。當本發明之廣角鏡頭滿足上述特徵且不需其他額外的特徵或條件,即可達成本發明之廣角鏡頭之基本功能。
其中該第一透鏡具有負屈光力,該第二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四透鏡具有負屈光力,該第六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七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八透鏡具有負屈光力。
其中該第一透鏡包括一凹面朝向該像側;該第二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該物側;該第三透鏡為雙凸透鏡;該第四透鏡為雙凹透鏡,且包括一凹面朝向該物側以及另一凹面朝向該像側;該第六透鏡為雙凸透鏡;該第七透鏡為雙凸透鏡,且包括一凸面朝向該物側以及另一凸面朝向該像側;該第八透鏡為雙凹透鏡。
其中該第一透鏡為彎月型透鏡,且可更包括一凸面朝向該
物側;該第二透鏡為彎月型透鏡,且可更包括一凹面朝向該像側。
其中該第一透鏡為彎月型透鏡,且可更包括一凸面朝向該物側;該第二透鏡為雙凸透鏡,且可更包括另一凸面朝向該像側。
其中該第一透鏡為雙凹透鏡,且可更包括另一凹面朝向該物側;該第二透鏡為彎月型透鏡,且可更包括一凹面朝向該像側。
其中該第五透鏡為雙凸透鏡,且可更包括另一凸面朝向該物側。
其中該第五透鏡為彎月型透鏡,且可更包括一凹面朝向該物側。
其中該廣角鏡頭滿足以下其中至少一條件:-245Vd7/(f8/f4)27;-3mm(R51-R22)/Vd741mm;-1.2mm-1 (Vd2-Vd6)/R220.7mm-1;-17mmR22/Vd26.2mm;-3.1mmf8-f47.8mm;-7.29R32/T3-4.16;-2.24(R31+R32)/T32.75;4.92mmT1+T2+T37.95mm;14.32TTL/T1218.01;18.23TTL/T3436.68;其中f4為該第四透鏡之一有效焦距,f8為該第八透鏡之一有效焦距,Vd2為該第二透鏡之一阿貝係數,Vd6為該第六透鏡之一阿貝係數,Vd7為該第七透鏡之一阿貝係數,TTL為該第一透鏡之一物側面至一成像面於該光軸上之一間距,R22為該第二透鏡之一像側面之一曲率半徑,R31為該第三透鏡之一物側面之一曲率半徑,R32為該第三透鏡之一像側面之一曲率半徑,R51為該第五透鏡之一物側面之一曲率半徑,T12為該第一透鏡之一像側面至該第二透鏡之一物側面於該光軸上之一空氣間距,T34為該第三透鏡之該像側面至該第四透鏡之一物側面於該光軸上之一空氣間距,T1為該第一透鏡之該物側面至該第一透鏡之該像側面於
該光軸上之一間距,T2為該第二透鏡之該物側面至該第二透鏡之該像側面於該光軸上之一間距,T3為該第三透鏡之該物側面至該第三透鏡之該像側面於該光軸上之一間距。
為使本發明之上述目的、特徵、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較佳實施例並配合所附圖式做詳細說明。
1、2、3、4、5:廣角鏡頭
L11、L21、L31、L41、L51:第一透鏡
L12、L22、L32、L42、L52:第二透鏡
L13、L23、L33、L43、L53:第三透鏡
L14、L24、L34、L44、L54:第四透鏡
L15、L25、L35、L45、L55:第五透鏡
L16、L26、L36、L46、L56:第六透鏡
L17、L27、L37、L47、L57:第七透鏡
L18、L28、L38、L48、L58:第八透鏡
IMA1、IMA2、IMA3、IMA4、IMA5:成像面
ST1、ST2、ST3、ST4、ST5:光圈
OA1、OA2、OA3、OA4、OA5:光軸
S11、S21、S31、S41、S51:第一透鏡物側面
S12、S22、S32、S42、S52:第一透鏡像側面
S13、S23、S33、S43、S53:第二透鏡物側面
S14、S24、S34、S44、S54:第二透鏡像側面
S16、S26、S36、S46、S56:第三透鏡物側面
S17、S27、S37、S47、S57:第三透鏡像側面
S18、S28、S38、S48、S58:第四透鏡物側面
S19、S29、S39、S49、S59:第四透鏡像側面
S110、S210、S310、S410、S510:第五透鏡物側面
S111、S211、S311、S411、S511:第五透鏡像側面
S112、S212、S312、S412、S512:第六透鏡物側面
S113、S213、S313、S413、S513:第六透鏡像側面
S114、S214、S314、S414、S514:第七透鏡物側面
S115、S215、S315、S415、S515:第七透鏡像側面
S116、S216、S316、S416、S516:第八透鏡物側面
S117、S217、S317、S417、S517:第八透鏡像側面
S15、S25、S35、S45、S55:光圈面
第1圖係依據本發明之第一實施例的透鏡配置與光路示意圖。
第2、3、4圖分別係依據本發明之第一實施例的縱向像差(Longitudinal Aberration)圖、場曲(Field Curvature)圖、畸變(Distortion)圖。
第5圖係依據本發明之第二實施例的透鏡配置與光路示意圖。
第6、7、8圖分別係依據本發明之第二實施例的縱向像差圖、場曲圖、畸變圖。
第9圖係依據本發明之第三實施例的透鏡配置與光路示意圖。
第10、11、12圖分別係依據本發明之廣角鏡頭之第三實施例的縱向像差圖、場曲圖、畸變圖。
第13圖係依據本發明之第四實施例的透鏡配置與光路示意圖。
第14圖係依據本發明之第五實施例的透鏡配置與光路示意圖。
本發明提供一種廣角鏡頭,包括:一第一透鏡具有屈光力;一第二透鏡具有屈光力;一第三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三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一像側;一第四透鏡具有屈光力;一第五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
五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該像側;一第六透鏡具有屈光力;一第七透鏡具有屈光力;以及一第八透鏡具有屈光力;其中該第一透鏡、該第二透鏡、該第三透鏡、該第四透鏡、該第五透鏡、該第六透鏡、該第七透鏡以及該第八透鏡沿著一光軸從一物側至該像側依序排列。當本發明之廣角鏡頭滿足上述特徵,為本發明之一較佳實施例。
本發明提供另一種廣角鏡頭,包括:一第一透鏡具有屈光力;一第二透鏡具有屈光力;一第三透鏡具有正屈光力;一第四透鏡具有屈光力;一第五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五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一像側;一第六透鏡具有屈光力,該第六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該像側;一第七透鏡具有屈光力;以及一第八透鏡具有屈光力,該第八透鏡包括一凹面朝向一物側;其中該第一透鏡、該第二透鏡、該第三透鏡、該第四透鏡、該第五透鏡、該第六透鏡、該第七透鏡以及該第八透鏡沿著一光軸從該物側至該像側依序排列。當本發明之廣角鏡頭滿足上述特徵,為本發明之一較佳實施例。
請參閱底下表一、表二、表四、表五、表七、表八、表十、表十一、表十三及表十四,其中表一、表四、表七、表十及表十三分別為依據本發明之廣角鏡頭之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的各透鏡之相關參數表,表二、表五、表八、表十一及表十四分別為表一、表四、表七、表十及表十三中非球面透鏡之非球面表面之相關參數表。在下列各實施例中,非球面透鏡之非球面表面凹陷度z由下列公式所得到:z=ch2/{1+[1-(k+1)c2h2]1/2}+Ah4+Bh6+Ch8+Dh10,其中:c為曲率、h為透鏡表面任一點至光軸之垂直距離、k為圓錐係數(Conic Constant)、A~D為非球面係
數,而非球面係數可以科學記號表示,例如2.00E-03表示2.00×10-3。
第1、5、9、13、14圖分別為本發明之廣角鏡頭之第一、二、三、四、五實施例的透鏡配置與光路示意圖。其中第一透鏡L11、L21、L31、L41、L51具有負屈光力,其像側面S12、S22、S32、S42、S52為凹面,物側面S11、S21、S31、S41、S51與像側面S12、S22、S32、S42、S52皆為球面表面。
第二透鏡L12、L22、L32、L42、L52具有正屈光力,其物側面S13、S23、S33、S43、S53為凸面,物側面S13、S23、S33、S43、S53與像側面S14、S24、S34、S44、S54皆為球面表面。
第三透鏡L13、L23、L33、L43、L53為雙凸透鏡具有正屈光力,其物側面S16、S26、S36、S46、S56為凸面,像側面S17、S27、S37、S47、S57為凸面,物側面S16、S26、S36、S46、S56與像側面S17、S27、S37、S47、S57皆為非球面表面。
第四透鏡L14、L24、L34、L44、L54為雙凹透鏡具有負屈光力,其物側面S18、S28、S38、S48、S58為凹面,像側面S19、S29、S39、S49、S59為凹面,物側面S18、S28、S38、S48、S58與像側面S19、S29、S39、S49、S59皆為球面表面。
第五透鏡L15、L25、L35、L45、L55具有正屈光力,其像側面S111、S211、S311、S411、S511為凸面,物側面S110、S210、S310、S410、S510與像側面S111、S211、S311、S411、S511皆為球面表面。
第六透鏡L16、L26、L36、L46、L56為雙凸透鏡具有正屈光力,其物側面S112、S212、S312、S412、S512為凸面,像側面S113、S213、
S313、S413、S513為凸面,物側面S112、S212、S312、S412、S512與像側面S113、S213、S313、S413、S513皆為非球面表面。
第七透鏡L17、L27、L37、L47、L57為雙凸透鏡具有正屈光力,其物側面S114、S214、S314、S414、S514為凸面,像側面S115、S215、S315、S415、S515為凸面,物側面S114、S214、S314、S414、S514與像側面S115、S215、S315、S415、S515皆為球面表面。
第八透鏡L18、L28、L38、L48、L58為雙凹透鏡具有負屈光力,其物側面S116、S216、S316、S416、S516為凹面,像側面S117、S217、S317、S417、S517為凹面,物側面S116、S216、S316、S416、S516與像側面S117、S217、S317、S417、S517皆為非球面表面。
另外,廣角鏡頭1、2、3、4、5滿足底下條件(1)至條件(10)其中至少一條件:
其中,f4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四透鏡L14、L24、L34、L44、L54之一有效焦距,f8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八透鏡L18、L28、L38、L48、L58之一有效焦距,Vd2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二透鏡L12、L22、L32、L42、L52之一阿貝係數,Vd6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六透鏡L16、L26、L36、L46、L56之一阿貝係數,Vd7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七透鏡L17、L27、L37、L47、L57之一阿貝係數,TTL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一透鏡L11、L21、L31、L41、L51之物側面S11、S21、S31、S41、S51至成像面IMA1、IMA2、IMA3、IMA4、IMA5於光軸OA1、OA2、OA3、OA4、OA5上之一間距,R22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二透鏡L12、L22、L32、L42、L52之像側面S14、S24、S34、S44、S54之一曲率半徑,R31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三透鏡L13、L23、L33、L43、L53之物側面S16、S26、S36、S46、S56之一曲率半徑,R32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三透鏡L13、L23、L33、L43、L53之像側面S17、S27、S37、S47、S57之一曲率半徑,R51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五透鏡L15、L25、L35、L45、L55之物側面S110、S210、S310、S410、S510之一曲率半徑,T12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一透鏡L11、L21、L31、L41、L51之像側面S12、S22、S32、S42、S52至第二透鏡L12、L22、L32、L42、L52之物側面S13、S23、S33、S43、S53於光軸OA1、OA2、OA3、OA4、OA5上之一空氣間距,T34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三透鏡L13、L23、L33、L43、L53之像側面S17、S27、S37、S47、S57至第四透鏡L14、L24、L34、L44、L54之物側面S18、S28、S38、S48、S58於光軸OA1、OA2、OA3、OA4、OA5上之一空
氣間距,T1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一透鏡L11、L21、L31、L41、L51之物側面S11、S21、S31、S41、S51至第一透鏡L11、L21、L31、L41、L51之像側面S12、S22、S32、S42、S52於光軸OA1、OA2、OA3、OA4、OA5上之一間距,T2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二透鏡L12、L22、L32、L42、L52之物側面S13、S23、S33、S43、S53至第二透鏡L12、L22、L32、L42、L52之像側面S14、S24、S34、S44、S54於光軸OA1、OA2、OA3、OA4、OA5上之一間距,T3為第一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中,第三透鏡L13、L23、L33、L43、L53之物側面S16、S26、S36、S46、S56至第三透鏡L13、L23、L33、L43、L53之像側面S17、S27、S37、S47、S57於光軸OA1、OA2、OA3、OA4、OA5上之一間距。使得廣角鏡頭1、2、3、4、5能有效的縮小鏡頭總長度、有效的縮小光圈值、有效的提升解析度、有效的修正像差。
當滿足條件(3):-1.2mm-1 (Vd2-Vd6)/R220.7mm-1,可有效減少色差。當滿足條件(4):-17mmR22/Vd26.2mm,可有效減少色差。當滿足條件(5):-3.1mmf8-f47.8mm,可有效提升透鏡製造良率、縮小鏡頭體積。當滿足條件(6):-7.29R32/T3-4.16,可有效提升透鏡製造良率、縮小鏡頭體積。當滿足條件(7):-2.24(R31+R32)/T32.75,可有效提升透鏡製造良率、縮小鏡頭體積。當滿足條件(8):4.92mmT1+T2+T37.95mm,可有效提升透鏡製造良率、縮小鏡頭體積。當滿足條件(9):14.32TTL/T1218.01,可有效提升透鏡製造良率、縮小鏡頭體積。當滿足條件(10):18.23TTL/T3436.68,可有效提升透鏡製造良率、縮小鏡頭體積。
現詳細說明本發明之廣角鏡頭之第一實施例。請參閱第1圖,廣角鏡頭1沿著一光軸OA1從一物側至一像側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鏡
L11、一第二透鏡L12、一光圈ST1、一第三透鏡L13、一第四透鏡L14、一第五透鏡L15、一第六透鏡L16、一第七透鏡L17以及一第八透鏡L18。成像時,來自物側之光線最後成像於一成像面IMA1上。根據【實施方式】第一至十一段落,其中:第一透鏡L11為彎月型透鏡,其物側面S11為凸面;第二透鏡L12為彎月型透鏡,其像側面S14為凹面;第五透鏡L15為雙凸透鏡,其物側面S110為凸面;利用上述透鏡、光圈ST1及滿足條件(1)至條件(10)其中至少一條件之設計,使得廣角鏡頭1能有效的縮小鏡頭總長度、有效的縮小光圈值、有效的提升解析度、有效的修正像差。當本發明之廣角鏡頭僅滿足條件(1)、條件式(2)或條件式(5)與獨立項中的屈光面形特徵,即可達到基本作動的要求。
表一為第1圖中廣角鏡頭1之各透鏡之相關參數表。
表二為表一中非球面透鏡之非球面表面之相關參數表。
表三為第一實施例之廣角鏡頭1之相關參數值及其對應條件(1)至條件(10)之計算值,由表三可知,第一實施例之廣角鏡頭1皆能滿足條件(1)至條件(10)之要求。
另外,第一實施例之廣角鏡頭1的光學性能也可達到要求。由第2圖可看出,第一實施例之廣角鏡頭1其縱向像差介於-0.02mm至0.01mm之間。由第3圖可看出,第一實施例之廣角鏡頭1其場曲介於-0.04mm至0.035mm之間。由第4圖可看出,第一實施例之廣角鏡頭1其畸變介於-7%至0%之間。顯見第一實施例之廣角鏡頭1之縱向像差、場曲、畸變都能被有效修正,從而得到較佳的光學性能。
現詳細說明本發明之廣角鏡頭之第二實施例。請參閱第5圖,廣角鏡頭2沿著一光軸OA2從一物側至一像側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鏡
L21、一第二透鏡L22、一光圈ST2、一第三透鏡L23、一第四透鏡L24、一第五透鏡L25、一第六透鏡L26、一第七透鏡L27以及一第八透鏡L28。成像時,來自物側之光線最後成像於一成像面IMA2上。根據【實施方式】第一至十一段落,其中:第一透鏡L21為彎月型透鏡,其物側面S21為凸面;第二透鏡L22為雙凸透鏡,其像側面S24為凸面;第五透鏡L25為雙凸透鏡,其物側面S210為凸面;利用上述透鏡、光圈ST2及滿足條件(1)至條件(10)其中至少一條件之設計,使得廣角鏡頭2能有效的縮小鏡頭總長度、有效的縮小光圈值、有效的提升解析度、有效的修正像差。當本發明之廣角鏡頭僅滿足條件(3)或條件式(4)與獨立項中的屈光面形特徵,即可達到基本作動的要求。
表四為第5圖中廣角鏡頭2之各透鏡之相關參數表。
表五為表四中非球面透鏡之非球面表面之相關參數表。
表六為第二實施例之廣角鏡頭2之相關參數值及其對應條件(1)至條件(10)之計算值,由表六可知,第二實施例之廣角鏡頭2皆能滿足條件(1)至條件(10)之要求。
另外,第二實施例之廣角鏡頭2的光學性能也可達到要求。由第6圖可看出,第二實施例之廣角鏡頭2其縱向像差介於-0.01mm至0.02mm之間。由第7圖可看出,第二實施例之廣角鏡頭2其場曲介於-0.06mm至0.01mm之間。由第8圖可看出,第二實施例之廣角鏡頭2其畸變介於-7%至0%之間。顯見第二實施例之廣角鏡頭2之縱向像差、場曲、畸變都能被有效修正,從而得到較佳的光學性能。
現詳細說明本發明之廣角鏡頭之第三實施例。請參閱第9圖,廣角鏡頭3沿著一光軸OA3從一物側至一像側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鏡
L31、一第二透鏡L32、一光圈ST3、一第三透鏡L33、一第四透鏡L34、一第五透鏡L35、一第六透鏡L36、一第七透鏡L37以及一第八透鏡L38。成像時,來自物側之光線最後成像於一成像面IMA3上。根據【實施方式】第一至十一段落,其中:第一透鏡L31為彎月型透鏡,其物側面S31為凸面;第二透鏡L32為彎月型透鏡,其像側面S34為凹面;第五透鏡L35為彎月型透鏡,其物側面S310為凹面;利用上述透鏡、光圈ST3及滿足條件(1)至條件(10)其中至少一條件之設計,使得廣角鏡頭3能有效的縮小鏡頭總長度、有效的縮小光圈值、有效的提升解析度、有效的修正像差。當本發明之廣角鏡頭僅滿足條件(6)、條件式(7)或條件式(8)與獨立項中的屈光面形特徵,即可達到基本作動的要求。
表七為第9圖中廣角鏡頭3之各透鏡之相關參數表。
表八為表七中非球面透鏡之非球面表面之相關參數表。
表九為第三實施例之廣角鏡頭3之相關參數值及其對應條件(1)至條件(10)之計算值,由表九可知,第三實施例之廣角鏡頭3皆能滿足條件(1)至條件(10)之要求。
另外,第三實施例之廣角鏡頭3的光學性能也可達到要求。由第10圖可看出,第三實施例之廣角鏡頭3其縱向像差介於-0.01mm至0.02mm之間。由第11圖可看出,第三實施例之廣角鏡頭3其場曲介於-0.05mm至0.01mm之間。由第12圖可看出,第三實施例之廣角鏡頭3其畸變介於-7%至0%之間。顯見第三實施例之廣角鏡頭3之縱向像差、場曲、畸變都能被有效修正,從而得到較佳的光學性能。
現詳細說明本發明之廣角鏡頭之第四實施例。請參閱第13圖,廣角鏡頭4沿著一光軸OA4從一物側至一像側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鏡
L41、一第二透鏡L42、一光圈ST4、一第三透鏡L43、一第四透鏡L44、一第五透鏡L45、一第六透鏡L46、一第七透鏡L47以及一第八透鏡L48。成像時,來自物側之光線最後成像於一成像面IMA4上。根據【實施方式】第一至十一段落,其中:第一透鏡L41為彎月型透鏡,其物側面S41為凸面;第二透鏡L42為雙凸透鏡,其像側面S44為凸面;第五透鏡L45為彎月型透鏡,其物側面S410為凹面;利用上述透鏡、光圈ST4及滿足條件(1)至條件(10)其中至少一條件之設計,使得廣角鏡頭4能有效的縮小鏡頭總長度、有效的縮小光圈值、有效的提升解析度、有效的修正像差。當本發明之廣角鏡頭僅滿足條件(9)或條件式(10)與獨立項中的屈光面形特徵,即可達到基本作動的要求。
表十為第13圖中廣角鏡頭4之各透鏡之相關參數表。
表十一為表十中非球面透鏡之非球面表面之相關參數表。
表十二為第四實施例之廣角鏡頭4之相關參數值及其對應條件(1)至條件(10)之計算值,由表十二可知,第四實施例之廣角鏡頭4皆能滿足條件(1)至條件(10)之要求。
現詳細說明本發明之廣角鏡頭之第五實施例。請參閱第14圖,廣角鏡頭5沿著一光軸OA5從一物側至一像側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鏡L51、一第二透鏡L52、一光圈ST5、一第三透鏡L53、一第四透鏡L54、一第五透鏡L55、一第六透鏡L56、一第七透鏡L57以及一第八透鏡L58。成像時,來自物側之光線最後成像於一成像面IMA5上。根據【實施方式】第一至十一段落,其中:第一透鏡L51為雙凹透鏡,其物側面S51為凹面;第二透鏡L52為彎月型透鏡,其像側面S54為凹面;第五透鏡L55為彎月型透鏡,其物側面S510為凹面;利用上述透鏡、光圈ST5及滿足條件(1)
至條件(10)其中至少一條件之設計,使得廣角鏡頭5能有效的縮小鏡頭總長度、有效的縮小光圈值、有效的提升解析度、有效的修正像差。
表十三為第14圖中廣角鏡頭5之各透鏡之相關參數表。
表十四為表十三中非球面透鏡之非球面表面之相關參數表。
表十五為第五實施例之廣角鏡頭5之相關參數值及其對應條件(1)至條件(10)之計算值,由表十五可知,第五實施例之廣角鏡頭5皆能滿足條件(1)至條件(10)之要求。
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方式揭露如上,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悉此技藝者,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內,當可作各種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明的保護範圍當視後附的申請專利範圍所界定者為準。
1:廣角鏡頭
L11:第一透鏡
L12:第二透鏡
L13:第三透鏡
L14:第四透鏡
L15:第五透鏡
L16:第六透鏡
L17:第七透鏡
L18:第八透鏡
ST1:光圈
IMA1:成像面
OA1:光軸
S11:第一透鏡物側面
S12:第一透鏡像側面
S13:第二透鏡物側面
S14:第二透鏡像側面
S16:第三透鏡物側面
S17:第三透鏡像側面
S18:第四透鏡物側面
S19:第四透鏡像側面
S110:第五透鏡物側面
S111:第五透鏡像側面
S112:第六透鏡物側面
S113:第六透鏡像側面
S114:第七透鏡物側面
S115:第七透鏡像側面
S116:第八透鏡物側面
S117:第八透鏡像側面
S15:光圈面
Claims (10)
- 一種廣角鏡頭,包括:一第一透鏡具有屈光力;一第二透鏡具有正屈光力;一第三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三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一像側;一第四透鏡具有負屈光力,該第四透鏡為雙凹透鏡,且包括一凹面朝向一物側以及另一凹面朝向該像側;一第五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五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該像側;一第六透鏡具有屈光力,該第六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該物側;一第七透鏡具有屈光力;以及一第八透鏡具有屈光力;其中該第一透鏡、該第二透鏡、該第三透鏡、該第四透鏡、該第五透鏡、該第六透鏡、該第七透鏡以及該第八透鏡沿著一光軸從該物側至該像側依序排列。
- 一種廣角鏡頭,包括:一第一透鏡具有屈光力;一第二透鏡具有正屈光力;一第三透鏡具有正屈光力;一第四透鏡具有負屈光力,該第四透鏡為雙凹透鏡,且包括一凹面朝向一物側以及另一凹面朝向一像側;一第五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五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該像側; 一第六透鏡具有屈光力,該第六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該物側以及另一凸面朝向該像側;一第七透鏡具有屈光力;以及一第八透鏡具有屈光力,該第八透鏡包括一凹面朝向該物側;其中該第一透鏡、該第二透鏡、該第三透鏡、該第四透鏡、該第五透鏡、該第六透鏡、該第七透鏡以及該第八透鏡沿著一光軸從該物側至該像側依序排列。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或第2項所述之廣角鏡頭,其中:該第一透鏡具有負屈光力;該第六透鏡具有正屈光力;該第七透鏡具有正屈光力;以及該第八透鏡具有負屈光力。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述之廣角鏡頭,其中:該第一透鏡包括一凹面朝向該像側;該第二透鏡包括一凸面朝向該物側;該第三透鏡為雙凸透鏡;該第六通鏡為雙凸透鏡;該第七透鏡為雙凸透鏡,且包括一凸面朝向該物側以及另一凸面朝向該像側;以及該第八透鏡為雙凹透鏡。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所述之廣角鏡頭,其中:該第一透鏡為彎月型透鏡,且更包括一凸面朝向該物側;以及 該第二透鏡為彎月型透鏡,且更包括一凹面朝向該像側。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所述之廣角鏡頭,其中:該第一透鏡為彎月型透鏡,且更包括一凸面朝向該物側;以及該第二透鏡為雙凸透鏡,且更包括另一凸面朝向該像側。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所述之廣角鏡頭,其中:該第一透鏡為雙凹透鏡,且更包括另一凹面朝向該物側;以及該第二透鏡為彎月型透鏡,且更包括一凹面朝向該像側。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所述之廣角鏡頭,其中該第五透鏡為雙凸透鏡,且更包括另一凸面朝向該物側。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所述之廣角鏡頭,其中該第五透鏡為彎月型透鏡,且更包括一凹面朝向該物側。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或第2項所述之廣角鏡頭,其中該廣角鏡頭滿足以下其中至少一條件:-245Vd7/(f8/f4)27;-3mm(R51-R22)/Vd741mm;-1.2mm-1 (Vd2-Vd6)/R220.7mm-1;-17mmR22/Vd26.2mm;-3.1mmf8-f47.8mm;-7.29R32/T3-4.16;-2.24(R31+R32)/T32.75;4.92mmT1+T2+T37.95mm;14.32TTL/T1218.01; 18.23TTL/T3436.68;其中,f4為該第四透鏡之一有效焦距,f8為該第八透鏡之一有效焦距,Vd2為該第二透鏡之一阿貝係數,Vd6為該第六透鏡之一阿貝係數,Vd7為該第七透鏡之一阿貝係數,TTL為該第一透鏡之一物側面至一成像面於該光軸上之一間距,R22為該第二透鏡之一像側面之一曲率半徑,R31為該第三透鏡之一物側面之一曲率半徑,R32為該第三透鏡之一像側面之一曲率半徑,R51為該第五透鏡之一物側面之一曲率半徑,T12為該第一透鏡之一像側面至該第二透鏡之一物側面於該光軸上之一空氣間距,T34為該第三透鏡之該像側面至該第四透鏡之一物側面於該光軸上之一空氣間距,T1為該第一透鏡之該物側面至該第一透鏡之該像側面於該光軸上之一間距,T2為該第二透鏡之該物側面至該第二透鏡之該像側面於該光軸上之一間距,T3為該第三透鏡之該物側面至該第三透鏡之該像側面於該光軸上之一間距。
Priority Applications (1)
| App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Title |
|---|---|---|---|
| TW112143867A TWI911590B (zh) | 2023-11-14 | 廣角鏡頭(五十三) |
Applications Claiming Priority (1)
| App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Title |
|---|---|---|---|
| TW112143867A TWI911590B (zh) | 2023-11-14 | 廣角鏡頭(五十三) |
Publications (2)
| Publication Number | Publication Date |
|---|---|
| TW202519921A TW202519921A (zh) | 2025-05-16 |
| TWI911590B true TWI911590B (zh) | 2026-01-11 |
Family
ID=
Citations (1)
|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 US20210096332A1 (en) | 2017-09-29 | 2021-04-01 |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Xiamen) Co., Ltd. | Optical imaging lens |
Patent Citations (1)
|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 US20210096332A1 (en) | 2017-09-29 | 2021-04-01 | Genius Electronic Optical (Xiamen) Co., Ltd. | Optical imaging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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