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908188B - 可調整式槓鈴及可調整式槓鈴系統 - Google Patents
可調整式槓鈴及可調整式槓鈴系統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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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發明揭示一種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可包括一基座、兩個或更多個配重、一把手總成、一額外配重及選擇總成。該兩個或更多個配重可由該基座支撐,且經分組為與該槓鈴系統之一端相關聯的一第一組配重及與該槓鈴系統之一相對端相關聯的一第二組配重。該把手總成可選擇性地固定地連結至該第一組配重及該第二組配重。該額外配重可安置於該把手總成之遠端。該選擇總成可固定至該額外配重。該選擇總成可包括一選擇構件,該選擇構件可在該額外配重可操作地固定至該把手總成之一選定位置與該額外配重自該把手總成脫離之一未選定位置之間線性移動。
Description
相關申請案之交叉參考:本申請案主張在2020年1月23日提出申請之美國臨時專利申請案第62/965,025號及2019年3月29日提出申請之美國臨時專利申請案第62/826,652號之優先權,該等臨時申請案出於任何目的以全文引用的方式併入本文中。
本發明大體而言係關於一種運動系統,其包括一可調整式自由重量器材,諸如一可調整式槓鈴,以及用於諸如一槓鈴的一可調整式自由重量器材的一重量選擇器總成。
諸如啞鈴及槓鈴的自由重量器材為用於在廣泛各種運動(諸如肱二頭肌彎舉、仰臥推舉、肩部推舉、肱三頭肌伸展及其類似者)中提供阻力訓練的廣泛使用的運動裝置。由於可用自由重量器材執行的運動的數目,因此使用者為了執行運動慣例或在其強度隨時間而改變時經常需要大量自由重量器材,每一自由重量器材具有不同重量。傳統啞鈴及槓鈴使用起來有點不方便,因為每次使用者希望改變自由重量器材的重量時,使用者必須選擇較重的自由重量器材,或分解自由重量器材以改變重量,例如藉由拆卸軸環,且然後新添或拆卸具有不同增量重量的配重板。此過程較耗時,可能導致傷害(例如,手指被夾在板之間,將板掉落到使用者的腳上或其他傷害),且亦因為其需要使用者做出關於需要組裝至把手上以達到所要重量的板的數目及組合的決定。已開發可調整式重量(或簡稱可調整式)啞鈴,以允許使用者可更高效地調整自由重量裝置的重量,其中一實例為BOWFLEX SELECTTECH啞鈴系統。雖然已開發一些可調整式啞鈴及槓鈴系統,但設計者及製造商仍在不斷尋求對其進行改良。
本文中描述一種可調整式槓鈴之實例。可調整式槓鈴具有一把手總成,該把手總成包括:一槓;一重量選擇器總成,其具有固定至該槓之一選擇器殼體及可旋轉地耦接至該槓之一選擇器旋鈕;及一第一配重,其固定至該槓。該重量選擇器總成可操作以接合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以基於該選擇器旋鈕相對於該槓之一旋轉位置將該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一或多者選擇性地耦接至該把手總成。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該第一配重可固定至該選擇器殼體。該重量選擇器總成可包括耦接至該槓之一桿,使得該桿回應於該旋鈕相對於該槓之一旋轉而沿該槓之一軸向方向移動。該槓可為一彎曲槓。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該可調整式槓鈴可包括一掣爪,其可移動地附接至該桿之一遠端以在該第一配重或一可拆卸配重之一遠端面未與另一可拆卸配重互鎖時防止該桿延伸超過該第一配重或該可拆卸配重之該遠端面。該掣爪可以樞轉方式耦接至桿,以徑向地樞轉遠離該桿。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可調整式槓鈴可包括一掣止總成,該掣止總成經組態以將該選擇器旋鈕朝向複數個預定旋轉位置中之一者推進。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可調整式槓鈴可包括一配重選擇器總成包括可旋轉地耦接至該選擇器殼體之一選擇器環,且其中該旋鈕固定至該選擇器環,使得該旋鈕之旋轉使該選擇器環旋轉。在一些具體實例中,該可調整式槓鈴可包括一柱塞及將該柱塞朝向該選擇器環推進之一偏置元件。該柱塞及偏置元件可為不可旋轉地耦接至該選擇器殼體。該選擇器環可包括一或多個標記,該一或多個標記經組態以指示該槓鈴之一選定重量。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該選擇器總成可包括一齒輪總成,該齒輪總成經組態以將該選擇器環之旋轉轉換為該桿之一軸向運動。該齒輪總成可包括:一主斜齒輪,其固定至該選擇器環;一齒條,其設定在該桿上(例如,沿著該桿之長度延伸);一小齒輪,其與該齒條可操作地相關聯;及複數個中間齒輪,其可操作地接合在該主斜齒輪與該齒條之間以回應於該主斜齒輪之旋轉而驅動該桿。該複數個中間齒輪可包括與該主斜齒輪嚙合之一中間斜齒輪,與該中間斜齒輪同軸並同步旋轉之一第一正齒輪,及與該第一正齒輪嚙合之一第二正齒輪。該第二正齒輪可與和該齒條可操作地相關聯之一小齒輪同軸且同步地旋轉。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桿可包括一縱向槽,該縱向槽經組態以接合一橫向銷以用於限制該桿之該軸向移動。該齒條可與該桿整體地形成於該桿與該縱向槽相對之一表面上。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該重量選擇器總成可為一對重量選擇器總成中之一者,每一者耦接至該槓之一相對端,且每一者皆可獨立地操作以將該等可拆卸配重中之一或多者選擇性地耦接至該槓之各別端。
本文中描述一可調整式槓鈴系統之實例。該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可包括如本文中所描述之一可調整式槓鈴,該複數個可拆卸配重;及經組態以支撐該可調整式槓鈴之一基座。當槓鈴置放於該基座上時,該基座可經組態以自動解鎖該槓鈴以進行重量調整。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該槓鈴可包括一鎖定機構,該鎖定機構經組態以當將該槓鈴自該基座移除時抵抗該旋鈕相對於該槓旋轉。基座可包括一鎖定脫離銷,該鎖定脫離銷經組態以當該槓鈴置放於該基座上時致動該槓鈴之一鎖定銷。該鎖定銷可朝一鎖定組態偏置,在該鎖定組態中該鎖定銷干涉該旋鈕之旋轉。該鎖定銷可包括一第一部分及比該第一部分窄之一第二部分;該桿可包括複數個間隔開的凹孔;且該鎖定銷可橫向於該桿之長度而定向,使得當該鎖定銷處於該鎖定組態時該第一部分經收納在該複數個凹孔中之一者中,且當該鎖定銷處於一解鎖組態時該第二部分與一凹孔無干涉地對準。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該可調整式槓鈴可包括過心機構(over-center mechanism),該過心機構具有與選擇器旋鈕之複數個預定旋轉位置相對應之複數個穩定位置。該選擇器旋鈕之複數個預定旋轉位置中之每一者為其中該選擇器機構將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一或多者選擇性地耦接至該把手總成之一位置中,及對應於該選擇器旋鈕在該等預定旋轉位置之間的旋轉位置之複數個不穩定位置。在一些具體實例中,過心機構包括:一選擇器環,其可旋轉地耦接至該選擇器殼體並固定至該選擇器旋鈕,使得該選擇器旋鈕之旋轉使該選擇器環旋轉;及複數個凸輪,其具有安置於該選擇器環之一內表面上之隆起表面,該等凸輪插置在複數個掣子之間,該等隆起表面對應於該過心機構之複數個不穩定位置。隆起表面可包括具有在峰頂處相交並在谷槽處終止之大體筆直傾斜側面之凸起(hill)。槓鈴系統可包括接合該凸輪之一凸輪從動件。凸輪從動件可經偏置成與凸輪接合,以將過心機構朝向複數個穩定位置中之穩定位置推進。凸輪從動件可自槓之縱向軸線徑向向外偏置。凸輪從動件可包括接合端,該接合端逐漸變窄至一大小,使得接合端可接合掣子中之任一者。複數個掣子可對應於穩定位置。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可調整式槓鈴可包括介於該基座與該複數個配重之間的一可拆卸間隔件,且經組態以將該槓鈴可操作地定位在該基座上,以用於在將槓鈴置放於該基座上時自動解鎖該槓鈴。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複數個可拆卸配重可包括複數個互鎖特徵,該複數個互鎖特徵周邊地配置於該可拆卸配重之每一主面上。在一些具體實例中,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每一者可包括具有第一及第二相對主面之板。該等可拆卸配重中之每一者可包括自該等第一及第二相對主表面中之一者延伸的複數個鎖片,及形成於該等第一及第二相對主表面中之另一者中之另一者中的複數個孔隙。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基座可包括媒體保持器。基座可經支撐在一支架上,該支架經組態以支撐一或多個額外把手總成。該基座及該支架可包括單獨的調平特徵,其用於將該基座及該支架中之每一者獨立地調平在一支撐表面上。
視情況,在一些具體實例中,可調整式槓鈴可包括一防延伸機構,其在一配重自該複數個可拆卸配重缺失時防止該重量選擇器總成選擇額外配重。在一些具體實例中,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每一者皆可包括一釋放特徵,該釋放特徵允許該桿延伸超過一最後選定配重之一遠端面,而不將該最後選定配重遠側之配重耦接至槓鈴。
本文中描述一種可調整式槓鈴之實例。可調整式槓鈴包括複數個配重;及一把手總成。把手總成包括一槓及一重量選擇器總成。重量選擇器總成包括:固定至該槓之一選擇器殼體及可旋轉地耦接至該槓之一選擇器旋鈕;及一過心機構。過心機構包括:與該選擇器旋鈕之複數個預定旋轉位置相對應的複數個穩定位置,其中該選擇器旋鈕之該複數個預定旋轉位置中之每一者為其中該重量選擇器機構將該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一或多者牢固地耦接至該把手總成之一位置;及與該選擇器旋鈕在該等預定旋轉位置之間的旋轉位置相對應的複數個不穩定位置,其中每一不穩定位置皆經組態以將該選擇旋鈕移動至該等穩定位置中之一者中。
本文中描述一種可調整式槓鈴之實例。該可調整式槓鈴包括複數個配重及一把手總成。該把手總成包括一槓及一重量選擇器總成,該重量選擇器總成可操作以接合該複數個配重,以基於該選擇器旋鈕相對於該槓之一旋轉位置將該複數個配重中之一或多者選擇性地耦接至該把手總成。該重量選擇器總成包括固定至該槓之一選擇器殼體及可旋轉地耦接至該槓之一選擇器旋鈕;一桿,其可移動地耦接至該槓,使得該桿回應於該旋鈕相對於該槓之一旋轉而沿著該槓之一軸向方向移動;及一掣爪,其可移動地附接至該桿之一遠端,以防止該桿將來自該複數個配重之一配重耦接至該重量選擇器總成,除非該配重互鎖至該複數個配重中已耦接至該重量選擇器總成之另一配重的一遠端面。
此處描述一種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允許使用者藉由選擇槓鈴重量設定來改變槓鈴的重量,該槓鈴重量設定影響將可拆卸配重板(或可替換的配重或板)選擇性地耦接至槓,從而消除對使用者自槓之端手動新添或拆卸配重的需求。
參考圖1及圖2,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可包括可調整式槓鈴110及基座122。槓鈴110包括把手總成112(亦被稱為槓鈴把手或把手),其具有一對重量選擇器總成200,在槓114的相對端中之的每一者處各一。每一重量選擇器總成200包括選擇器旋鈕220,該選擇器旋鈕220可旋轉地耦接至槓114,且允許使用者回應於選擇器旋鈕220相對於槓114之旋轉來設定槓鈴110的重量。如此,重量選擇器總成200中之每一者可操作以接合複數個可拆卸配重118,以基於選擇器旋鈕220相對於槓114的一旋轉位置將該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一或多者選擇性地耦接至該把手總成。
重量選擇器總成200可包括重量選擇指示器,該重量選擇指示器經組態以指示槓鈴110的選定重量設定。舉例而言,重量選擇指示器可由經由重量設定窗口235可見的標記233(參見圖9)提供,該重量設定窗口可實施為選擇器殼體210中之切口。在其他具體實例中,窗口235及/或重量選擇指示器可不同地實施。舉例而言,重量選擇器總成200可將選定重量設定電子通信(例如,經由有線或無線連接)至顯示器,該顯示器可位於槓鈴110、支架120或其他地方(例如,使用者之智慧型電話、智慧型手錶、活動跟蹤器或其他遠程電子裝置)。在圖1中所示出之具體實例中,選擇器旋鈕220的旋轉位置中之每一者可與複數個預定設定中之相應者相關聯,其中每一者可與對應重量選擇指示(例如,標記)相關聯。重量選擇指示可指示選定重量或關於槓鈴110的重量設定的其他資訊。在一些此類實例中,選擇器旋鈕220的每一選擇或設定可與對應的預定重量設定或選擇(例如,20 lbs、30 lbs、40 lbs,等等,直至最大重量設定)相關聯,使得當使用者將旋鈕旋轉至給定設定時,適當數目個配重耦接至該槓,以致使該槓的總重量與選定設定相對應。在其他實例中,與預定配重設定相關聯的標記可指示新增額外配重。舉例而言,每一設定可與複數個預定重量增量中之一者相關聯(例如,第一設定對應於+0 lbs,第二設定對應於+10 lbs,第三設定對應於+20 lbs,等等),使得在選擇給定設定時槓的最小重量即增加相關聯指示器或標記所示出的量。在其他實例中,槓鈴可經組態使得旋鈕的旋轉允許使用者選擇欲耦接至槓的配重的數目(例如,在槓的兩端中之每一者處)。舉例而言,旋鈕的每一選擇或設定可對應於不同數目的配重(例如,一個、兩個、三個等),且當使用者將旋鈕旋轉至所要設定時,選擇器總成可將對應數目個配重耦接至槓,其中相關聯指示器或設定示出耦接至把手總成的板的數目。在其他實例中,可使用選擇及/或調整槓的重量的其他合適方式。
在一些具體實例中,重量選擇器總成200中之每一者獨立地操作,且因此允許在槓114的相對兩端中之每一者處獨立地設定重量。在一些此類實例中,給定重量選擇器總成的標記可對應於槓鈴的組合(或總)重量(例如,假設兩個選擇器總成200經相等設定,且因此相同數目個板耦接至槓114之每一端)。在其他實例中,給定重量選擇器總成200的標記可對應於板的額外數目或在每一選擇器總成處添加的額外重量,或與進行重量調整有關的任何其他有用資訊。為了改變槓鈴110的重量,使用者可將槓鈴110置放於基座122中,將每一端處之選擇器旋鈕220轉動至與所要重量相對應的各別旋轉位置,此致使選擇器總成200中之每一者接合適當配重117組合。然後,使用者可將槓鈴110自基座122移除以執行所要運動。未耦接至槓鈴110之配重可保留在基座122中。若使用者期望一不同槓鈴重量,則使用者可將槓鈴110放回在基座122中,使選擇器旋鈕220轉動以接合新配重組合,且在配重經調整的情況下將槓鈴110自基座122移除。雖然槓鈴110允許輕鬆調整重量,諸如藉由耦接或解耦將複數個可拆卸配重118中之任一者耦接至槓114或將其解耦,使用者亦可僅使用把手總成112來執行運動,此實際上提供可調整式槓鈴110的最小重量。
基座122經組態以在不使用時支撐槓鈴110。基座122可在其兩個相對端中之每一者處包括一槓鈴座123,槓鈴座以操作方式配置以支撐槓鈴110的經負重相對端中之每一者。在本實例中,第一槓鈴座123-1及第二槓鈴座123-2分別藉由基座框架124連接,該基座框架可使用連結一對第一及第二槓鈴座123-1及123-2的一或複數個樑來實施。在其他實例中,第一座及第二槓鈴座123-1及123-2可朝向彼此延伸並彼此直接連結。第一及第二槓鈴座123-1及123-2中之每一者包括第一部分125-1,其大體水平地延伸,且經組態以當槓鈴在基座中時支撐配重板及槓鈴把手的至少一部分重量。第一及第二槓鈴座123-1及123-2中之每一者進一步包括第二部分125-2,第二部分125-2自第一或水平部分125-1豎直地(未必垂直地)延伸。如在圖1及圖2中所示出,當基座的豎直部分125-2自水平部分125-1向上延伸時,基座的豎直部分125-2可彼此成一定角度,因此產生漏斗狀形狀,此可減少將槓鈴110恰當定位在基座中所需要的關注程度或精度。實際上,如在圖1及圖2中之實例中,具有成角度的側面的基座122可提供定心功能,因此使得使用者在運動結束時較容易將槓鈴110置放於基座上,而無需精度以恰當地對準及/或嵌套槓鈴的配重,此在較重的重量設定下會變得愈來愈困難。複數個配重117可使其主面相對於槓114成角度,如在圖1及圖2中所示出,其中配重117的頂部相對於配重117之底部位於槓114之中心之外。此成角度配置可產生漏斗效應以當將槓114置放於基座122中時幫助使槓鈴110在左右居中。在此組態中,當槓鈴在基座中時,豎直部分125-2亦可支撐配重板及槓鈴把手的至少一部分重量。在其他實例中,豎直部分125-2可經組態以實質上垂直地延伸。在一些實例中,基座122可包括媒體固持器128,其經組態以在運動期間將電子或紙質媒體(例如,諸如平板電腦或智慧型電話的電子多媒體裝置、書籍、筆記本、雜誌、印刷說明書或任何其他類型非電子媒體)或其他使用者裝置支撐在方便位置中。
亦參見圖3,基座122及槓鈴座123經組態以將複數個配重117可操作地定位或安置於基座122中,以便於把手總成112對可拆卸配重118的選擇性接合。舉例而言,座123中之每一者可在其面向上的一側上包括一對由導軌231分開的通道228-1及228-2。配重117中之每一者可經塑形為與座123合作配合。舉例而言,每一配重板117可藉由其周邊邊緣或表面163界定凹部166,該凹部166經組態以裝配在導軌231上,使得配重板117跨坐導軌231,且每一板之一部分經收納在各別通道228-1、228-2中,從而將配重117不可旋轉地定位在基座122中。如將在下文進一步描述,在一些實例中,基座122可與槓鈴110的重量選擇器總成200協作以在將槓鈴110置放於基座上時自動解鎖槓鈴110以進行調整。在一些實例中,基座122可另外或替代地配備有槓鈴保持特徵,該槓鈴保持部件經組態以接合槓鈴110以在某些情況下阻止將槓鈴110自基座122移除。舉例而言,保持特徵可阻止將槓鈴自基座移除,直至槓鈴110處於適於移除的組態中,諸如當槓鈴110已經調整至預定重量設定或選擇中之一者時。若槓鈴110,且特別選擇器總成200處於介於設定之間的組態,則基座上之保持特徵可與槓鈴110上的保持特徵合作以防止其自基座移除。此可確保在准許將槓鈴110自基座移除之前,所有所要配重皆已牢固地附接至槓鈴把手112,此可避免受傷。
槓鈴110的把手總成112(亦被稱為槓鈴把手或簡稱為把手包括:一槓114,一對重量選擇器總成200,在槓114的每一端處各一,及在此具體實例中,一對固定配重板116,在把手總成的每一段處各一。固定配重板116可類似於複數個配重117中之至少一者或其餘(例如,在形狀、厚度或兩者上),在一些狀況下具有相同形狀及/或厚度,使得當多個板經附接至給定側面時,固定板具有其為可拆卸配重中之一者的外觀,此可增強槓鈴的美學外觀。在一些具體實例中,複數個配重116中之至少一個(例如,固定配重板116及/或一或多個可拆卸板)可具有與複數個配重117中之其他配重板不同的厚度。顧名思義,配重板116剛性地(即,不可移動地)耦接至槓114(例如,使用如圖3中所示出的緊固件),且經組態以在使用期間(包括在調整槓鈴的重量期間以及在對任何重量設定的調整之後)始終保持固定至槓114上。在一些實例中,配重板116可經由配重板116與選擇器殼體之間的剛性連接而剛性地耦接至槓114,選擇器殼體本身經固定(即,不可移動地耦接)至槓114。因此,配重板116不需要直接耦接至槓114以剛性地連接至槓。另一方面,可拆卸板(例如,圖4B中之118及額外可拆卸配重板138)經組態以可拆卸地選擇性地耦接至槓114,以調整槓鈴110的重量。藉由變化選擇性(例如,由使用者)耦接至槓114的可拆卸板的數目,槓鈴110的重量可自其最小重量(其包括槓114、選擇器總成200及配重板116的重量)調整至複數個預定重量設定中之任何一者,其中之每一者對應於超過最小重量達基於耦接至槓114的可拆卸配重板118的數目之一量的增量。圖1至圖3及圖4A說明實例,其中可調整式槓鈴110可選擇性地耦接至在槓114的相對端中之每一者處的六個可拆卸配重板118(例如118-1至118-6)。所示出配重的數目僅為說明性,且在其他實例中,可拆卸板的數目可不同,例如更少(減少至僅單個可拆卸板)或更大,諸如在實例圖4B中,其說明額外配重板套件,該額外配重板套件促進每側最多增加四個額外配重板。個別配重117可具有相同重量及/或物理參數(例如,厚度、密度、組態等),或個別配重板117在此一點上可彼此不同。
槓114可為任何伸長、細長桿,具有任何合適剖面,可供使用者抓握。在一些實例中,槓114可為筆直槓,其可由具有合適長度的筆直圓柱桿實施。在其他實例中,槓114可為彎曲槓(例如,如在圖1及圖2中所示出的額外把手總成中),其可由包括一對成角度的抓握部分的輪廓化圓柱形桿實施,該對成角度的抓握部分在某些類型的抓握或運動期間實現使用者手腕的較自然定向。槓114可具有任何其他合適形狀及/或剖面,在一些狀況下,該形狀及/或剖面可沿著槓的長度變化,以允許各種抓握位置及運動。
如在圖1至圖3中所示出,在一些實例中,基座122可藉由支架120支撐在地面上的一升高位置處,以為使用者提供在替代或較方便位置中的槓鈴110(例如,消除使用者彎腰以撿拾槓鈴的需要)。支架120可包括一或多個基座構件158,該基座構件158經組態以定位在支撐表面(例如,地面)上且其可配備有調平特徵(例如,調平支腳129)。支架120可進一步包括一或多個豎直支撐件156,其自基座構件158延伸;及一或多個支座154c,其經組態以用於將基座122耦接至支架120。在一些實例中,例如,如在圖1中所示出,支架120為使用兩個單獨的支腿121-1及121-2實施。支腿121-1及121-2中之每一者包括基座構件158及豎直支撐件156,豎直支撐件156終止於支座154處,在此狀況下為板形托架,用於將兩個支腿121-1及121-2安裝在基座122上之兩個間隔開位置處(例如,接近第一及第二槓鈴座123-1及123-2中之各別一者)。在其他實例中,支架120可經不同組態,諸如藉由使支架的兩個支腳藉由桁架結構連接以抵抗橫向移動,藉由具有單個基座構件158,減少或增加數目個豎直支撐件156,及/或經不同組態的支座154。在一些具體實例中,如圖1及圖2中所說明,支架120可具有任選側向支撐件103及105,以增加支架120的剛度、穩定性及/或強度。
在一些具體實例中,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可包括複數個槓鈴把手112,其彼此組態可能不同(例如,具有不同形狀的槓及/或配備用於不同最大重量或不同重量增量)。一些此類系統可經組態以在運動期間將額外把手112支撐或定位在使用者附近,例如,使得使用者在運動慣例期間更容易切換把手。舉例而言,如例如在圖1中所示出,基座122或支架120可配備有輔助槓鈴支撐件(例如,鉤127),用於支撐或儲存一或多個額外槓鈴把手總成112。基座122及/或支架120可配備有用於額外可調整式槓鈴的任何其他合適的儲存位置。在一些實例中,基座122可經組態有多個槓鈴座組(例如,彼此橫向毗鄰),使得額外槓鈴把手可直接支撐在其各別槓鈴座中。
雖然在圖1至圖3中將基座122示出為抬高(例如,藉由支架120),但基座122可經組態以直接置放於支撐表面上(例如,地板或地面或任何其他合適的支撐表面(諸如平台或桌子)),如在圖4A及圖4B中所示出。基座122因此可包括其自身調平支腳152,例如,以補償支撐表面的不平整。在一些實例中,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可經組態以使得使用者能夠例如利用額外可拆卸配重板138的額外套件來增加槓鈴110的最大重量(參見圖4B)。舉例而言,如在圖4A及圖4B中所示出,基座122可為可重新組態以允許同一基座與不同組的可拆卸配重一起使用。當將基座122與包括比基座的全容量小的數目個配重板的一組一起使用時(例如,如在圖4A中所示出),可在基座122與該組中之最後(或最外部)可拆卸配重板118之間設置間隔件130。間隔件130可具有足夠大小以相對於基座122適當地定位可拆卸配重118及槓鈴把手112,例如,以利用系統的全部功能(例如,在提供時,在調整期間自動解鎖及/或保持槓鈴)。可將包括額外定位或保持特徵的間隔件托架132耦接至間隔件130,以輔助將配重板117定位或固持在基座中。舉例而言,間隔件托架132可包括鎖片135,鎖片135經組態以接合複數個配重板117中之最外部板的互鎖特徵,且因此進一步促進配重板117在基座122中之定位或固持。另外,間隔件托架132,尤其在由諸如鋼或其他合適類型的金屬的相對較硬的耐用材料製造的情況下,可用作選擇器總成的伸縮選擇器桿240的硬止擋,以防止過度伸出,特定而言在把手總成112經組態以與額外套件一起使用,且因此選擇器桿240可延伸超出基礎套件的最外部板的軸向位置。
間隔件130可為可拆卸的。舉例而言,當使用間隔件130時,可靠在基座122上,諸如藉由依靠水平部分125-1與豎直部分125-2的表面。在其他實例中,間隔件130可固定至基座122(例如,經由緊固件133)。當基座122將與較大數目個配重板117一起使用(例如,與額外可拆卸配重138的額外套件一起使用)時,可將間隔件130自基座122拆卸,並用額外可拆卸配重138代替。在一些此類實例中,間隔件托架132能夠可拆卸地耦接至間隔130(例如,緊固件137)。為了促進配重117在基座中之定位及固持,可將間隔件托架132自間隔件拆卸並固定至基座(例如,固定至豎直部分125-2),使得先前由間隔件提供的額外定位/固持功能性可轉移至基座。在其他實例中,用於將配重保持至基座上的定位或固持互鎖特徵可嵌入在基座中,即使在一些使用狀況下由間隔件隱藏。在不使用間隔件的其他實例中,基座本身(例如,豎直部分125-2)可設置有定位或固持特徵(例如,鎖片135)。如先前所述,個別配重板117在其重量及/或物理參數方面可相同或不同。在一個特定實例中,配重板117中之每一者可重5 lbs,因此若以最小20 lbs的把手重量開始,作為實例,對槓鈴110的每一增量調整可使槓鈴的重量針對最大重量增加10 lbs,在無額外套件的情況下,80 lbs,以及在具有額外套件的情況下高達120 lbs。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範圍的情況下,可藉由使用配重板、基座大小等的不同組合來實現槓鈴的重量調整的不同增量及/或不同最小及/或最大重量。
現在亦參考圖5A至圖5C、圖9至圖13,重量選擇器總成200可操作以選擇性地接合複數個可拆卸配重118中之任何數目個,以將可拆卸配重118中之一或多者選擇性地可拆卸地耦接至把手總成112以用於調整槓鈴110的重量。重量選擇器總成200包括固定至槓114的選擇器殼體210及可旋轉地耦接至選擇器殼體210的選擇器環230。選擇器總成200進一步包括選擇器旋鈕220,該選擇器旋鈕220固定至選擇器環230,使得當選擇器旋鈕220旋轉時,選擇器環230旋轉。選擇器旋鈕220以及因此選擇器環230相對於槓114的旋轉允許使用者選擇重量設定,且因此選擇欲耦接至槓鈴110的各別端的板的數目。選擇器總成200包括選擇器桿240,選擇器桿240可移動地耦接至槓114。在一個實例中,選擇器桿240經組態以回應於選擇器旋鈕220的旋轉(例如,如由箭頭203所指示)而沿槓114的軸向方向(例如,如由箭頭201所指示)移動以基於選擇器旋鈕220的選擇位置而選擇性地接合可拆卸板中之一或多者。如下文將進一步描述,傳動機構(例如,齒輪總成300)可用於將選擇器旋鈕220及選擇器環230的旋轉運動轉換成選擇器桿240的軸向運動。
如在圖9及圖10中所示出,選擇器總成200包括一個選擇器殼體210,該選擇器殼體封圍選擇器總成200(例如,齒輪總成300)的某些內部組件,以便在操作旋鈕時避免看到此等組件及/或保護使用者的手。選擇器殼體210可由任何合適的剛性材料(諸如剛性塑膠、金屬或複合材料)製造,可具有大體上圓柱形外壁213及支撐選擇器總成200的內部組件的內部結構。選擇器殼體210可包括軸環212,該軸環212界定通道215,該通道215經組態以允許選擇器桿240穿過殼體210並進入配重117的選擇孔隙中。選擇器桿240可經由管狀插入件214可操作地耦接至殼體210,該管狀插入件可由金屬或其他合適剛性材料製成,或管狀插入件214的特徵可整合至軸環212中。當使用插入件214時,插入件可諸如藉由壓入配合、緊固或焊接至軸環212而固定至殼體210。管狀插入件214(若使用),或在不使用插入件的情況下,軸環212的自由端可設置有凸緣216,凸緣216可用於或將槓114剛性地耦接至殼體(例如,藉由將凸緣136在槓114的端處緊固至凸緣216)。插入件214之凸緣216及/或槓114之凸緣136可收納在選擇器環的近側上的腔內。插入件214可經由選擇器環230的中央通道可旋轉地收納,使得插入件214的遠端可延伸至軸環212中,以用於將插入件214耦接至殼體210。
選擇器旋鈕220及選擇器環230可旋轉地耦接至殼體210,以經由使選擇器桿240延伸至在配重板117定位在基座122中時由配重板117的經對準選擇孔隙所界定的軸向通道中且使選擇器桿240自該軸向通道回縮實現重量調整。選擇器旋鈕220經組態以由使用者抓握以進行旋轉,且因此可包括用於減少使用者的手與旋鈕之間的滑脫的牽引特徵222。舉例而言,選擇器旋鈕220可在外表面上包括經組態以收納使用者的手指的凹孔,或選擇器旋鈕220可包括經組態以改良使用者抓握和操縱選擇器旋鈕220的能力的其他凹入或突出結構。選擇器旋鈕220可固定(例如,緊固)至選擇器環230,使得選擇器環230與選擇器旋鈕220一起旋轉。在一些實例中,選擇器環230之至少一部分可與選擇器旋鈕220之至少一部分整體地形成。
選擇器環230可將選擇器旋鈕220的旋轉傳遞至傳動總成(例如,齒輪總成300),同時促進下文參考圖15A及圖15B進一步所描述的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的槓鈴保持功能。關於後者,選擇器環230可經組態以接合基座122的保持特徵,以在某些情況下阻擋將槓鈴110自基座122移除。在一些此類實例中,選擇器環230可包括齒形環體,齒形環體包括圍繞選擇器環230之周邊以徑向圖案間隔開的多複數個軸向延伸的突起或齒234。齒234在其間界定複數個凹部236,使得在操作中,選擇器環230取決於選擇器旋鈕220及選擇器環230的旋轉位置而經定位以接合或不接合保持構件(例如,基座上之鉤420)。
如先前所描述,重量選擇器總成200可包括重量選擇指示器(例如,一或多個標記233),其指示選定重量設定。在一些實例中,指示器可藉由選擇器殼體210及選擇器旋鈕220及/或選擇器環230上的標記的組合來提供。舉例而言,可藉由圍繞殼體210或選擇器旋鈕220/選擇器環230組合中之一者的周邊呈徑向圖案之標記來指示設定,而在殼體210或選擇器旋鈕220/選擇器環230組合中之另一者上設置箭頭或不同類型的指針。在一些實例中,標記可設置在選擇器環230的齒形主體上(例如,呈圍繞齒形主體的周邊的徑向圖案)。在一些此類實例中,殼體210可界定切口或凹部,該切口或凹部經定大小以僅暴露齒形主體的一小部分(例如,一次單個標記),使得當選擇器旋鈕220及選擇器環230旋轉時,齒形主體的周邊的不同區域與凹部對準且經由該凹部暴露以顯示對應標記。在一些實例中,標記可經雕刻、壓凸、塗漆或以其他方式直接形成於齒形主體上。在其他實例中,標記可設置在附接至齒形主體之單獨的標籤或印花280上。此可使得諸如在內部組件的維護期間能夠重新組態槓鈴把手總成,在此期間,指示器(例如,印花280)可用具有不同增量及/或重量設定的指示符替換以供不同重量設定使用。
選擇器桿240可為具有第一或近端241及第二遠端243的細長構件。術語近端及遠端可用於描述在正常使用槓鈴執行運動時相對於使用者的組件或特徵的相對位置。舉例而言,在槓鈴的正常使用期間,較之經描述為遠端的組件或位置,經描述為近端的組件或位置可經定位相對較接近使用者。雖然在本實例中將選擇器桿240說明為實質上圓柱形伸縮桿,但可使用任何其他合適組態的桿(不一定為圓柱形的桿),該桿軸向地平移穿過板以變保持板垂直/水平。在各種實例中,選擇器桿240可為具有任何合適剖面的實心或空心(例如,管狀)細長構件,諸如六邊形、正方形、矩形、橢圓形或其他規則或不規則的多邊形。選擇器桿240可由任何合適材料製成,諸如金屬、塑膠或諸如玻璃纖維、碳纖維、聚芳醯胺的複合材料,並與諸如環氧樹脂的各種樹脂結合。選擇器桿240及/或可與其整體形成的其他結構(例如,齒條336)可藉由機械加工、鑄造、鍛造、衝壓或複合材料疊層、積層製造或任何其他合適的技術來製造。
在一些具體實例中,在選擇器桿240處於回縮位置中時,近端241定位在槓114中。遠端243部分可定位在選擇器殼體210中,在一些狀況下,遠端243可定位在管214中及/或當選擇器桿240回縮時延伸至配重板116的選擇孔隙160中。隨著選擇器桿240延伸至可拆卸配重板118、138中,遠端243遠離選擇器殼體210前進。選擇器桿240可與複數個掣子位置相關聯。舉例而言,選擇器桿240可包括沿著選擇器桿240的一側(例如,選擇器桿240的頂部側)以軸向圖案配置的複數個掣子凹孔或孔隙242。選擇器桿240亦可包括配置於選擇器桿240的不同(例如,橫向或側向)上的複數個鎖定凹孔242,該桿與致動銷401合作,如下文進一步所描述。掣子位置可使用任何合適結構來實施,諸如凹口、凹槽、凹部區域,凸起或其他合適結構,其可描繪沿著選擇器桿240的縱向方向的離散軸向位置並與掣子選擇器可操作地接合(例如,與選擇器殼體210耦接的球形掣子)。
選擇器桿240組態為回應於選擇器旋鈕220的旋轉而軸向前進。在一些實例中,此可使用齒輪總成300來實現,該齒輪總成300包括齒條及小齒輪,小齒輪的齒條經固定至(例如,焊接至或整體形成於)選擇器桿240。齒條可設置在選擇器桿240之另一側(例如,底側)上。在其他實例中,旋轉至軸向運動的轉換可部分地藉由銷及槽配置來實現,其中軸向延伸的同時環繞桿的槽由可操作地耦接至旋鈕的銷接合,使得旋鈕及銷的旋轉「推」抵在槽的壁,以致使桿回應於旋鈕的旋轉而延伸及回縮。如下文將進一步描述(例如,參考圖11、圖13及圖14A至圖16B),選擇器桿240可另外且視情況促進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的自動鎖定功能。
如圖6A至圖8中所示出,固定配重116及可拆卸配重118、138(統稱為配重板117(或簡稱為配重或配重板117))中之每一者具有用作選擇孔隙160的通孔。選擇孔隙160可大體上居中位於配重板117上。選擇孔隙經組態以允許選擇器桿240穿過各別配重板117的厚度。每一配重板117可具有藉由周邊或邊緣表面或面165連接的第一及第二相對的主表面或面。舉例而言,固定配重116具有第一面161及第二面163。同樣地,可拆卸配重118、138各自具有第一面171及第二面173。在本實例中,個別配重板117為實質上平面的,此係因為每一主表面實質上位於一個平面中。在其他實例中(例如,如在圖24中所示出),板可具有不同的形狀,例如,使板的主表面經輪廓化以提供具有非平面幾何形狀的配重板。如例如在圖24中所示出,配重板117'可包括一或多個不在平面內(例如,相對於配重板117的中央部分168彎曲或成角度)的周邊部分167。在圖24中的實例中,兩個側周邊部分167相對於中央部分168在遠離槓114的方向上成角度。在其他實例中,僅一側可成角度。在一些實例中,此類輪廓化可在將槓鈴置放於基座上時輔助其居中,例如,抵靠支撐在基座上的可拆卸配重。在一些實例中,輪廓化可另外用於美學目的。在一些實例中,輪廓化可純粹為美學的。在本實例中,成角度部分(亦被稱為成角度周邊部分)可沿著垂直方向變窄。換言之,成角度部分167在配重板117的頂部附近比在配重板117的底部附近寬,從而形成倒漏斗狀,其中漏斗的較寬端在底部。倒漏斗形狀可幫助將配重板117'引導至恰當位置(例如,相對於基座中之板),此可減少使用者在將槓鈴放回至基座時對準槓鈴中所付出的關注或注意程度。返回至圖6A至圖8,且如例如在圖5C中所示出,在使用中,配重板117經組態以並排地堆疊在基座122中,其中一個板的第一面與另一配重板117的第二面毗鄰,但不必與其接觸。配重板117中之每一者包括用於與毗鄰板接合及互鎖的互鎖特徵。
配重板117可由選定密度的單件式材料製成,以實現給定配重板117的所需重量屬性。舉例而言,配重117可由鋼板、鉛、鐵、鎢或其他適當密緻材料製成。在一些實例中,配重117可包括一種材料的芯(例如,金屬芯)以及另一材料(例如,塑膠殼)的覆層、塗層、外殼或表皮。在一些此類具體實例中,芯可使用各種合適的方法(諸如將芯與外殼共同模製)或藉由在金屬芯周圍以其他方式施加外部塑膠、塗橡膠、陽極處理、塗漆或粉末塗覆表面處理覆蓋有外部外殼。在其他實例中,配重117可以填充有顆粒物質(諸如沙子)或金屬顆粒(諸如鉛珠或鋼珠)的殼的形式實施。
如先前所描述,配重117可經組態以置於基座(例如,基座122或522)之座中在非垂直位置中。即,當安放在基座(例如,基座122或522)中時,配重117中之每一者可使其主表面向垂直傾斜,如由基座的豎直部分的傾斜角度指定。配重板117中之每一者的選擇孔隙160因此可在非法線方向上延伸穿過每一板的厚度至板的主面。選擇孔隙160可以與槓114的軸向方向對準的定向延伸穿過板。當配重板117在基座(例如,基座122或522)中時,配重板117的選擇孔隙160可充分對準以提供穿過板堆疊的大體軸向延伸的通道。在一些實例中,界定配重板117的各別選擇孔隙160的壁162可包括一或多個防旋轉特徵164,諸如經組態以與選擇器桿(例如,選擇器桿240或540)上的類似防旋轉特徵合作的扁平部分164以在耦接至把手總成112時抵抗板的旋轉。在一些實例中,配重板117中之一或多者可不包括防旋轉特徵164(例如,如圖7A及圖7B的實例可拆卸配重板118所示出)。
亦參見圖8,配重板117的互鎖特徵可經組態以防止板沿著軸向分離。如此,互鎖特徵可包括在兩個毗鄰板的互鎖特徵接合時機械干涉配重板117沿著軸向方向移動的結構的任何合適組合。舉例而言,互鎖特徵可使用自配重板117的主表面中之一者延伸的鎖片172及經組態以與設置在配重板117的相對主面上的鎖片172合作配合的槽170來實施。如先前所論述,配重板117在定位於基座(例如,基座122或522)中時可並非嚴格垂直,而是與垂直方向成角度。因此,鎖片可與主面成一定角度延伸,例如鎖片使得當板位於基座中時經定向實質上垂直。鎖片收納槽170可由向主表面傾斜類似於鎖片的角度的角度的壁(例如,當板位於基座中時,壁可為實質上垂直的)界定,以便經組態以用於與毗鄰板的鎖片合作配合。鎖片與槽的此所得垂直對準可有助於居中功能並易於將槓鈴110置放於基座(例如,基座122或522)中,因為當使用者將槓鈴110置放於基座中時槓鈴可自然傾向於大體垂直向下行進。鎖片172及槽170可經不同地組態,只要給定板的鎖片172經組態以收納在毗鄰板的對應槽170中,而給定板的位於其相對面上的槽170收納另一毗鄰板172的鎖片。舉例而言,鎖片可實施為L形結構,其中L垂直部分大體平行於主面。除了鎖片及孔隙之外,亦可使用不同合適類型的互鎖特徵。
在一些具體實例中,由於複數個配重板中之第一配重板116為固定板(例如,例如經由緊固件孔固定至選擇器殼體210或509),第一配重板116可僅在配重板116之第二主面163上包括互鎖特徵(例如,槽或鎖片,在此狀況下為槽170)。在一些實例中,槽可延伸穿過板的厚度到達相對面。如圖8中所示出,在本實例中,鎖片設置在板的面向槓的面上,而孔隙位於背對槓的相對面上。在其他實例中,該配置可顛倒,且面朝下的鎖片可替代地設置在板的第二面上,而孔隙設置在板的第一面上。可使用軸向及旋轉保持板的互鎖特徵的任何合適組合。繼續參考圖8,配重板(例如,可拆卸配重板118)中之每一者的互鎖特徵與毗鄰配重的互鎖特徵接合。一組的最外配重可與間隔件托架132的互鎖特徵接合,或在使用額外套件時具有額外可拆卸配重138的互鎖特徵。互鎖鎖片172及槽170的配置可允許配重緊密地嵌套在基座中,從而提供可調整式槓鈴系統的更緊湊外觀尺寸。當配重的互鎖特徵接合時,配重的選擇孔隙160(例如,116及118)對準,從而允許選擇器桿240軸向移動穿過延伸穿過配重堆的通道。如圖6A至圖8中所示出,可使用任何合適圖案(諸如以在板的主面上的周邊圖案)來配置互鎖特徵,以避免當將槓鈴置放於基座中時互鎖特徵之間的干涉。舉例而言,互鎖特徵可垂直地偏移以減少或避免在將槓鈴置放於基座上時的干涉。在圖6A至圖8的實例中,單個鎖片-槽組合通常橫向地居中於選擇孔隙160上面,且一對鎖片-槽組合位於選擇孔隙160的選擇孔隙160下面的側向相對側上,每一鎖片-槽組合相對於另一鎖片-槽組合具有不干涉的垂直插入軸。可使用不同配置,諸如使用在孔隙上面的一對側向間隔的鎖片-槽組合及在孔隙下面的單個大體居中的鎖片-槽組合,或在上面及下面使用成對的鎖片-槽組合,每一對相對於垂直中線經不同地間隔開,以便在基座上置放槓鈴時不干涉。
再次參考圖5A至圖5C,將更詳細地描述重量選擇器總成200的操作。圖5A說明處於第一組態的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的一部分,其中選擇器桿240處於把手總成112內的回縮位置中。在一些實例中,選擇器桿240可在此組態中穿過固定配重116的選擇孔隙160。然而,由於此組態反映槓鈴的最小重量設定(即,僅對應於槓、選擇器總成及固定板的重量的重量設定),因此選擇器桿240不穿過並因此接合可拆卸配重板118中之任一者。
為改變槓鈴110的重量,使用者可轉動選擇器旋鈕220(如由箭頭203所示出),此致使選擇器桿240相對於槓114軸向前進(如由箭頭201所指示),且根據選擇器旋鈕220的旋轉量接合可拆卸配重118中之一或多者。舉例而言,圖5A中之槓鈴110的部分以另一組態示出,在圖5B中,其中選擇器桿240已前進至軸向位置,在該軸向位置中桿穿過可拆卸配重118中之四個的選擇孔。選擇器桿240可配備有掣子孔隙242(參見圖10),掣子孔隙中之每一者對應於桿的複數個預定軸向位置中之一者,其中桿接合一或多個預定數目的可拆卸配重118。在其中槓的每一端處的選擇器總成可獨立操作的實例中,使用者可利用槓鈴110的相對側上的重量選擇器總成200重複該過程,例如,在將槓鈴自基座122上舉起之前,選擇相同重量設定且因此在槓鈴110的相對端處選擇相同數目個可拆卸配重118,實現平衡槓鈴,如在圖5C中所示出。在運動完成時,使用者可將槓鈴110放回基座122中,將選擇器旋鈕220轉動至另一設定,以接合更多或更少的可拆卸配重118。可替代地,使用者可將重量選擇器總成200返回至如圖5A中所示出的最小重量設定,且將槓鈴把手112自基座122移除。然後,使用者可選擇第二槓鈴把手112,例如,具有不同形狀的槓114,或經組態有不同重量設定,視情況諸如藉由新增額外套件來重新組態基座,且類似地經由選擇器總成200來對槓鈴110進行調整以將配重選擇性地耦接至把手112。
進一步參考圖10至圖13,描述用於將選擇器旋鈕220的旋轉運動轉換為選擇器桿240的軸向運動的實例傳動總成。在本實例中,選擇器環230驅動齒輪總成300,該齒輪總成使伸縮選擇器桿240前進及回縮,使得選擇器桿240可接合或脫離可拆卸配重118及138中之一或多者。齒輪總成300可包括主斜齒輪310,該斜齒輪固定至選擇器環230並因此與其一致旋轉。齒輪總成亦可包括可操作地耦接至選擇器桿240的齒條與小齒輪組330,以及將主斜齒輪310的旋轉傳遞至齒條與小齒輪組330的小齒輪的複數個中間齒輪。舉例而言,主斜齒輪310可與中間斜齒輪322接合或嚙合,從而將齒輪總成的旋轉軸線自軸向方向重新定向至橫向於軸向方向的方向。中間斜齒輪322可驅動一或多個額外齒輪(例如,正齒輪324及326),其又驅動小齒輪334的旋轉。在此實例中,中間斜齒輪322及第一正齒輪324同軸地安裝至共同軸件290,使得第一正齒輪324與中間斜齒輪322一致地旋轉。第一正齒輪324與第二正齒輪326接合或嚙合,第二正齒輪326在一些實例中具有與第一正齒輪324相同的直徑。第二正齒輪326與另一正齒輪334同軸地安裝在共同軸件292上,使得正齒輪326及334一致地旋轉。間隔件(例如,套筒或軸環294)可設置在安裝在共同軸件上的任何齒輪之間(例如,在齒輪326與334之間)的軸件上,以便控制共同軸件上的齒輪之間的間隔。第二正齒輪326可用於使旋轉方向反向,使得作為實例,選擇器旋鈕220的順時針旋轉(如由箭頭203所指示)致使齒條336的遠端軸向移動遠離主斜齒輪且因此使桿延伸至配重的選擇孔隙中。相反,選擇器旋鈕220的逆時針旋轉(即,沿由箭頭203所指示的相反方向)致使齒條的遠端朝向主斜齒輪的軸向運動,且因此使桿回縮至選擇器總成中。正齒輪334可為與在縱向上定位至選擇器桿240的齒條336接合的小齒輪(或簡稱為小齒輪)。在其他實例中,替代齒輪,可使用不同類型及/或組合的諸如輪轂、滑輪、皮帶、連桿組或其他的傳動構件來實現將旋轉傳動至軸向位移。
齒條齒輪(或簡稱為齒條)336可與選擇器桿240整體形成。舉例而言,齒條336可藉由將齒輪齒形成(例如,機器或雷射切割)至選擇器桿240的表面(例如,底表面)中而形成。在其他實例中,選擇器桿240可與齒條336一起形成,諸如藉由鑄造、模製或積層製造。齒條336可包括與第三正齒輪(或小齒輪)334的齒接合的複數個齒,使得齒條與小齒輪組330與選擇器桿240可操作地相關聯,以使得施加至小齒輪334的扭矩及旋轉(經由齒輪系中之先前齒輪)能夠轉化或轉換成選擇構件240沿著槓114軸向地線性推動及運動。
除了將旋轉轉換為線性運動之外,亦可使用傳動總成(例如,齒輪總成300或其他合適的傳動總成配置)來調整傳動總成的輸入與輸出之間的扭矩和速度。在齒輪總成的狀況下,可在不同實例中使用不同組態(例如,大小、類型等)的齒輪以獲得所要齒輪比。舉例而言,主斜齒輪310的直徑可大於中間斜齒輪322的直徑(例如,2:1或更大的比率),以增加旋轉速度並減小自至主斜齒輪的輸入至中間斜齒輪322的輸出的扭矩(即,齒輪增速)。在一些實例中,可使用多個齒輪傳動狀態。在本實例中,另一齒輪傳動級由中間斜齒輪322與第一正齒輪324之間的直徑大小差提供,該第一正齒輪在此級處具有比輸入齒輪小的直徑。因為中間斜齒輪322與第一正齒輪324在同一軸件上,所以兩者之間的速比將在其同步旋轉時相同。然而,假設直徑差異將導致扭矩的改變,在此實例中,將觀察到自正齒輪324輸出的扭矩相對於輸入至中間斜齒輪322的扭矩的減小。該特定實例此處僅提供用於說明,且可根據需要使用多種其他配置來實現不同齒輪傳動。舉例而言,可使用替代地增加輸入扭矩的齒輪比,例如,來克服來自系統的機械組件的阻力(例如,由於摩擦力或偏置力所致)(例如,由掣子機構施加的阻力)。在其他實例中,較之原本可能為1:1的齒輪比,合適的齒輪比可允許較緊湊選擇器旋鈕220實現選擇器桿的較大延伸量。在一些實例中,選擇器總成200可經組態以使得選擇器旋鈕220完成小於完整旋轉(例如,高達330度或高達350度)以用於伸縮選擇器桿240的完全延伸且因此向上調整至槓鈴把手的最大可用重量設定。在實例中,可選擇恰當齒輪比以加速選擇器桿240的軸向運動,且因此減少用於調整槓鈴110的時間。
選擇器總成200可與掣子機構相關聯,其實例在圖5A至圖5C及圖10至圖13的剖面圖中示出。在一些實例中,可使用球掣子機構207來實施掣子機構。球掣子機構207的一個實例包括尖端(例如,球204)及偏置構件(例如,彈簧206),該偏置構件將球204偏置朝向掣子,在此狀況下,朝向選擇器桿240的掣子孔隙242。在本實例中,球204經收納在掣子銷208中,且彈簧206經定位在球204與銷208之間,使得彈簧206與銷208一起將球204偏置朝向掣子。在其他實例中,尖端可經整合至掣子銷208中(即,作為銷之一端),且彈簧可經組態以將銷208偏置朝向掣子。銷208可諸如藉由經收納在殼體的主體的腔中而耦接至選擇器殼體210,該腔可由蓋211封圍。如圖11中所說明,掣子機構(例如,球掣子機構207)與複數個掣子孔隙242合作以將選擇器桿240推進朝向複數個軸向位置中之一者,在每一軸向位置處選擇器桿240接合不同數目個配重117,且其中每一配重因此對應於複數個預定配重設定中之一者。例如而言,掣子孔隙242可在選擇器桿240上縱向間隔,使得兩個毗鄰孔隙242之間的距離對應於與特定掣子及重量設定相關聯的給定配重板的厚度。舉例而言,複數個配重117中之一些配重可比其他配重厚,且在此類實例中之掣子將被進一步間隔開以接合較厚的板,且較接近以接合較薄的板。在使用相等大小的板(例如,具有相同厚度)的實例中,孔隙242可沿著選擇器桿240的縱向方向等距間隔開,使得每一掣子與桿等量延伸至板堆疊中相關聯。在操作中,當掣子機構接合在給定掣子位置處時,球204經接收在複數個掣子孔隙242中之一者內,並由彈簧206推進朝向掣子孔隙。當對槓鈴的重量進行調整時,由於選擇器桿240的軸向運動,球204被迫抵抗彈簧206的偏置力,此迫使球204離開孔隙,直至球204與下一孔隙對準,藉此在彈簧206的偏置力下,球204沈降至毗鄰孔隙中,暫時抵抗選擇器桿240之軸向運動,直至進行另一重量調整。可使用其他類型的掣子機構,諸如掣子及掣爪或其他能夠抵抗桿的軸向運動的合適機構。
如先前所描述,可調整式槓鈴110可經組態以處於鎖定組態,該鎖定組態防止在槓鈴110離開基座122時進行重量調整。槓鈴110因此可包括鎖定機構400,且現在亦參考圖14A及圖14B進一步描述其實例。鎖定機構400可包括在槓鈴110上的鎖定構件(例如,鎖定銷401),該鎖定構件與定位在基座122上的致動構件(例如,鎖定脫離銷421)合作。可將致動構件(例如,鎖定脫離銷421)設置在基座122上在任何合適位置中或呈任何合適組態,以諸如藉由對槓鈴的鎖定機構400的組件(例如,鎖定銷401)進行暫時地平移、旋轉或兩者來進行接合,例如,致動。在一個實例中,致動元件(例如,鎖定脫離銷421)可與基座的保持特徵共同定位。舉例而言,鎖定脫離銷421可自包括一或多個保持特徵(例如,一或多個鉤418及420)且可關於槓鈴(例如,在導軌231上)橫向居中地定位於基座上的同一托架419延伸。在一個此類實例中,鎖定脫離銷421可設置在鉤418或420中之至少一者的自由端上(例如,與其固定地耦接或與其整體形成)。在另一實例中,鎖定脫離銷421可為在基座上的任何合適位置處附接至基座122的單獨銷。
致動構件(例如,鎖定脫離銷421)可配置於基座上的合適位置處(例如,在槓鈴座123之導軌231上),使得其在鎖定銷401上致動(在此狀況下向上推動)。鎖定銷401包括第一較寬部分441及第二部分440,該第二部分比第一較寬部分441窄,因且此亦被稱為頸部部分或簡稱為頸部440。鎖定銷401橫向於選擇器桿240的縱向方向定位,(在此狀況下為垂直定向),使得在鎖定組態中,第一較寬部分441經收納在複數個鎖定凹孔244中之一者,凹孔244的壁與鎖定銷401的第一較寬部分441之間的干涉防止選擇器桿240的軸向運動。第二部分440比第一較寬部分441足夠窄,使得當銷沿著其軸向方向移位以對準頸部部分440時,頸部部分440未收納在凹孔244內,且因此鎖定銷401不機械地干涉選擇器桿240的軸向運動。鎖定銷401可經偏置朝向鎖定組態(例如,使用彈簧438或其他合適的偏置構件)(即,其中第一較寬部分441經收納在凹孔244中)。
如在圖14A及圖14B中所示出,在一些具體實例中,鎖定構件(例如,銷401)的位移在將槓鈴110因此以及槓鈴把手112置放於基座122上時可為自動。即,在一些此類實例中,基座122可經組態(例如,具有致動特徵),使得自動地致動鎖定機構400,且因此解鎖槓鈴把手112,且因此亦解鎖槓鈴110,以在槓鈴110/把手112置放於基座上時進行重量調整。圖14A說明朝著槓鈴向上延伸的致動構件(例如,鎖定脫離銷421),其中槓鈴經示出成自基座122舉起,且鎖定銷401(藉由彈簧438的偏置力)定位在鎖定組態,在該鎖定組態中第一較寬部分441接合選擇器桿240上之鎖定凹孔。當將槓鈴置放於基座122上時,鎖定脫離銷421的自由端致動,在此狀況下向上推動,鎖定銷401將銷401(在此狀況下垂直地)致動至圖14B中所示出的解鎖位置。相反地,如圖14A中所說明,當將槓鈴110/把手112自基座122移除時,偏置構件438將鎖定銷401偏置至鎖定位置,在鎖定位置中,第一較寬部分441接合複數個鎖定掣子244中之一者。當對槓鈴110進行調整時,所描述的鎖定機構防止或減少傷害使用者的風險,且因此當槓鈴110/把手112未在基座中且可能由使用者使用中時可防止可拆卸配重118、138與槓把手112的分離。此外,如本文中所描述之自動鎖定機構可藉由消除使用者每次想要對槓鈴的重量進行調整時使用者手動解鎖槓鈴來進行調整的需求來提高運動效率,從而進一步提高使用者體驗。雖然本實例的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經組態用於自動解鎖(例如,藉由在將槓鈴置放於基座上時由鎖定脫離銷421來致動鎖定銷401),但在其他實例中槓鈴系統可經組態用於手動解鎖。舉例而言,槓鈴的鎖定機構(例如,鎖定銷401)可替代地藉由使用者操縱可位於槓鈴本身上的手動致動器(例如,調撥轉盤、開關或按鈕)而經致動至解鎖位置。
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亦可配備有槓鈴保持機構,其經組態以在某些情況下防止將槓鈴把手112以及因此槓鈴110自基座移除。參考圖15A、圖15B、圖16A及圖16B進一步說明並描述此保持機構的實例。可藉由在基座上提供一或多個適當形狀的結構(例如,一或多個擋器或鉤418、420)來實現槓鈴的保持,該結構自基座122朝向槓鈴延伸。基座可設置有單個或複數個鉤,例如,如在圖15A及圖15B中所說明的實例,當槓鈴在設定之間時,每一鉤可經組態以干涉槓鈴自基座移除。在圖15A及圖15B的實例中,鉤418、420經共同定位,在此狀況下設置在一個托架419上,該托架亦包括鎖定脫離銷421。然而,在其他實例中,鉤418、420可單獨地附接至基座122,其可位於基座上之不同位置處(例如,接合選擇器總成或固定配重的相對側)。在其他實例中,對於每一槓鈴側或整個槓鈴系統,可僅使用單個鉤或其他合適的保持結構,該單個鉤或其他合適的保持結構可位於槓鈴座中任一者處,或更集中位於基座上。鉤418、420能夠可操作地配置於基座上,使得鉤的至少一部分(例如,鉤的自由端)干涉槓鈴的組件,在此狀況下為選擇器環230的齒,當時選擇器環230處於預定重量設定之間的旋轉位置中。如圖15A中所示,其中選擇器環230處於設定之間,齒234的向上(例如,垂直)運動由鉤418、420的自由端阻止,此防止垂直運動並因此防止將槓鈴自基座移除。在圖16A中亦說明此干涉,其示出沿著圖15A中之線16A截取的保持機構的局部剖面圖。相反,如在圖15B及圖16B中所示出,當選擇器環230處於對應於設定的旋轉位置時,鉤與凹部236對準,從而消除先前所描述的干涉且允許將槓鈴自基座移除。
圖17至圖26C根據本發明的進一步實例示出可調整式槓鈴系統500。類似於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可調整式槓鈴系統500包括可調整式槓鈴510及基座522,其可具有與槓鈴110及基座122相似的特徵及組件。舉例而言,槓鈴510包括把手總成112(亦被稱為槓鈴把手或把手),其具有一對重量選擇器總成502,在槓114的相對端中之的每一者處各一。固定配重板116可剛性地(例如,不可移動地)耦接至把手總成的相對端中之每一者,且更具體地,耦接至安置於槓114的每一端處的重量選擇器總成502。每一重量選擇器總成502包括選擇器旋鈕520,該選擇器旋鈕520可旋轉地耦接至槓114,且允許使用者回應於選擇器旋鈕520相對於槓114之旋轉來設定槓鈴510的重量。如此,重量選擇器總成502中之每一者可操作以接合複數個可拆卸配重板(亦被稱為配重或板)118及/或138,以基於選擇器旋鈕520相對於槓114的一旋轉位置將該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一或多者選擇性地耦接至該把手總成112。類似於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的基座122,槓鈴總成500的基座522經組態以在不使用時支撐槓鈴510(例如,把手總成112及/或任何個別可拆卸配重118)。基座522包括第一槓鈴座523-1及第二槓鈴座523-2,其特徵及操作與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的第一及第二槓鈴座123-1及123-2的特徵及操作相似。舉例而言,第一及第二槓鈴座523-1及523-2中之每一者包括第一部分,該第一部分大致水平地延伸以支撐配重堆疊117,且進一步包括第二豎直部分,該第二豎直部分將配重堆疊117支撐在豎直位置中(例如,其中配重通常擱置在其周邊面上)。豎直部分可與其各別第一部分成大於90度的角度,以便提供漏斗狀形狀,該形狀可有助於將槓鈴510更容易地置放於基座522上(例如,在無使用者進行精確居中或對準的情況下)。在其他具體實例中,第一及第二槓鈴座523-1及523-2的豎直部分可經組態以實質上垂直地延伸。第一及第二槓鈴座523-1及523-2的朝上側可經組態以將個別配重板117中之每一者收納(例如,不可旋轉地)在基座522中並使其對準(例如,相對於基座522的縱向軸線)。舉例而言,如同第一及第二槓鈴座123-1及123-2,第一及第二槓鈴座523-1及523-2中之每一者可包括腔237,腔具有自腔237向上延伸的導軌231,以界定沿著基座522的縱向延伸的一對通道228-1及228-2。第一及第二槓鈴座523-1及523-2間隔開並藉由基座框架124連接,該架座框架可使用一或多個樑或合適結構構件的任何其他組合來實施。
基座522可經組態以置放至支撐表面(例如,地面)上,且可包括調平腳,以便補償不平坦支撐表面。基座522可由諸如圖1及圖2中所示出的支架120的支架支撐在支撐表面(例如,地面)上面的升高位置處。如同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槓鈴系統500可包括複數個槓鈴把手112,其中不同把手具有不同組態,諸如具有不同形狀的槓(例如,一或多個直槓和一或多個彎曲槓)及/或具有經組態以將不同最大重量的重量及/或不同重量的增量耦接至把手112的選擇器總成。槓鈴系統500的給定把手112的最大配重板數目及最大重量可類似於參考圖4A及圖4B所描述使用額外套件的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進行重新組態。
現在亦參考圖18A至圖18C,重量選擇器總成502可操作以選擇性地接合複數個可拆卸配重118及/或138中之任何數目個,以將其選擇性地可拆卸地耦接至把手總成112以用於調整槓鈴510的重量。重量選擇器總成502包括固定至槓114的選擇器殼體509及可旋轉地耦接至選擇器殼體509的選擇器環530。選擇器總成502進一步包括選擇器旋鈕520,該選擇器旋鈕520固定至選擇器環530,使得當選擇器旋鈕220旋轉時,環530旋轉。選擇器旋鈕520以及因此選擇器環530相對於槓114的旋轉允許使用者選擇重量設定,且因此選擇欲耦接至槓鈴510的各別端的配重板117的數目。在一些具體實例中,重量選擇器總成502中之每一者獨立地操作,從而允許獨立地選擇或設定附接至槓114的相對兩端中之每一者的重量。為了改變槓鈴510的重量,使用者可將槓鈴510置放於基座522中,將選擇器旋鈕520中之一者或兩者轉動至與所要重量相對應的旋轉位置,從而致使選擇器總成200中之一者或兩者接合配重117的適當組合。然後,使用者可將槓鈴510自基座522移除以執行所要運動。當將槓鈴510自基座522移除時,諸如鎖定裝置400的鎖定機構阻止槓鈴510的重量選擇的改變。當槓鈴510在基座522上時,鎖定機構400的鎖定銷401可藉由鎖定脫離銷421固持在脫離位置中。當將槓鈴510自基座522移除時,鎖定銷401返回至接合位置,在該接合位置中,鎖定銷401藉由偏置構件438偏置至凹孔544中,藉此鎖定機構400防止桿540延伸,如先前關於圖14A及圖14B所描述。因此,當將槓鈴自基座移除時,鎖定機構400可抵抗旋鈕相對於槓的旋轉。未耦接至槓鈴510之配重可保留在基座522中。若使用者期望不同槓鈴重量,則使用者可將槓鈴510放回基座522中,將選擇器旋鈕520中之一者或兩者轉動至不同旋轉位置以接合不同組的可拆卸配重,或無任何可拆卸配重,並將槓鈴510自基座522移除,以繼續用經調整配重執行運動。
選擇器桿540可移動地耦接至槓114。選擇器桿540可由大體筆直的細長剛性部件實施,其剖面可具有圓形或非圓形剖面。選擇器桿540具有第一(或近)端541及第二(或遠)端543。在一個實例中,選擇器桿540經組態以回應於選擇器旋鈕520的旋轉(例如,如由箭頭501所指示)而沿槓114的軸向方向(例如,如由圖20中之箭頭503所指示)移動以基於選擇器旋鈕520的選擇位置而選擇性地接合可拆卸板中之一或多者。如上文所描述,傳動機構(例如,齒輪總成300)可用於將選擇器旋鈕520及選擇器環530的旋轉運動轉換成桿540的軸向運動。
亦參考圖18B及圖25,可調整式槓鈴510可包括延伸防止機構600。當偵測到配重自配重堆疊缺失時,防延伸機構600防止重量選擇器總成502選擇額外配重,諸如藉由防止選擇器桿540進一步軸向延伸至複數個配重(亦被稱為配重堆疊)中。防延伸機構600可設置在選擇器總成502中之每一者中,例如,在各別選擇器桿540的遠端543處。防延伸機構600可包括間隙偵測構件602(例如,掣爪604),該間隙偵測構件602大體上徑向地偏置遠離選擇器桿540。在兩個毗鄰板之間存在足夠大的間隙(例如,由於兩個互鎖重量板之間的自由運動所致的大於標稱距離的間隙)的情況下,偏置力起作用以使間隙偵測構件602的至少一部分徑向遠離選擇器桿540移動。自選擇器桿540偏轉遠離的間隙偵測構件602諸如藉由壓抵橫跨間隙遠側定位的配重板而干涉選擇器桿540的進一步軸向延伸。間隙偵測構件602能夠可移動地(例如,以樞轉方式)耦接至選擇器桿540的遠端543且經偏置遠離選擇器桿540(例如,經由偏置元件或彈簧606),該偏置元件或彈簧推進間隙偵測構件602的至少一部分徑向遠離選擇器桿540。間隙偵測構件602可移動地附接至桿540的遠端,以防止桿540將配重耦接至重量選擇器總成,除非配重互鎖至複數個配重中已耦接至重量選擇器總成的另一配重的遠端面。
間隙偵測構件602可包括掣爪604,該掣爪604具有大體剛性主體628(例如,參見圖25)。主體628具有背面642、相對側630及632、下部面638、鼻部部分636、前面634及頂部面656。鼻部部分636包括將下部面638連接到前面634的彎曲表面。偏置元件606經收納在主體628內。在一些具體實例中,主體628可包括由內壁648界定的偏置元件收納部分654。偏置元件收納部分654可包括延伸部分650及652,其延伸遠離偏置元件收納部分654的中心區域。在在圖25中所示出的實例中,偏置元件606為螺旋彈簧。螺旋彈簧具有收納在延伸部分650及652內的支腿,以保持彈簧606,並為偏置元件606提供位置以推抵主體628以使其圍繞軸608旋轉。在所示出的實例中,軸608延伸穿過相對側630及632,且延伸穿過偏置元件606的中心。軸608的端延伸穿過形成於選擇器桿540的遠端中之合作孔隙,因此將掣爪604及偏置元件606捕獲在形成於選擇器桿540的遠端543中之掣爪收納槽546中。
在配重117經不恰當堆疊,例如在堆疊中缺失一板及/或未能互鎖毗鄰板的情況下,可在堆疊的配重117之間形成具有足夠大小以用於啟動延伸防止機構600的間隙511。在此情況下,可能有利的為防止選擇器桿540前進至配重117的選擇孔隙160中,配重117橫跨間隙511經定位在遠處,且因此防止將彼等配重117耦接至把手112,例如,當將槓鈴510自基座522抬起時防止配重117的非所要軸向運動。間隙偵測構件602(例如,掣爪604)可沿著選擇器桿540的遠端543經收納在掣爪收納槽546中(例如,縱向延伸)。間隙偵測構件602(例如,掣爪604)由偏置元件606徑向地偏置遠離選擇器桿540。在存在間隙511(參見圖18B)的情況下,隨著選擇器桿540的遠端543移動至間隙511中,偏置元件606致使間隙偵測構件602之一部分(例如,掣爪604的鼻部部分636)移動(例如,繞軸608旋轉)徑向遠離選擇器桿540且至間隙511中。在此偏轉組態中,間隙偵測構件602,例如掣爪604的前面634,接觸配重117的位於間隙511遠端的第一面171,從而防止選擇器桿540的進一步軸向延伸,藉此防止任何配重板117在間隙511遠端耦接至把手總成112。在一些具體實例中,可限制間隙偵測構件602的運動(例如,掣爪604繞軸608的旋轉)。舉例而言,掣爪604的後面642可接觸掣爪收納槽546的上部內部面542,從而防止掣爪604過度旋轉至間隙511中。在其他實例中,掣爪收納槽546可為通槽及/或過度旋轉可諸如藉由掣爪604與位於間隙511的相對側上的一或兩個配重的接合來限制。當間隙511已經移除時,例如藉由替換缺失配重及/或藉由恰當地互鎖毗鄰板,間隙偵測構件602,在此實例中為掣爪604的下部面638,可在彈簧606的偏置力作用下沿著由配重板117的軸向對準選擇孔隙160形成的通道的壁滑動或騎行。
現在亦參考圖19及圖21,選擇器總成502包括選擇器殼體509,該選擇器殼體封圍選擇器總成502(例如,齒輪總成300)的某些內部組件,以便在操作旋鈕時避免看到此等組件及/或保護使用者的手。選擇器殼體509可由任何合適的剛性材料(諸如剛性塑膠、金屬或複合材料)製造,可具有大體上圓柱形外壁513及支撐選擇器總成502的內部組件的內部結構。選擇器殼體509可包括軸環504,該軸環212界定通道521,該通道521經組態以允許桿540穿過殼體509並進入配重117的選擇孔隙160中。桿540可經由管狀插入件514可操作地耦接至殼體509,該管狀插入件可由金屬或其他合適剛性材料製成,或管狀插入件514的特徵可整合至軸環504中。當使用插入件514時,插入件可固定至殼體509,諸如藉由使軸向限制器銷508穿過插入件514中適當大小的橫向開口。軸向限制器銷508可為通常橫向於插入件514及選擇器桿540延伸的銷、螺絲、螺栓、鍵、彈簧銷、定位銷、軸件或其他合適的結構。軸向限制器銷508可穿過殼體509中之孔隙及插入件514中之對應孔隙,使得軸向限制器銷508抵抗施加至其的剪切力,該剪切力往往使插入件514及殼體509相對於彼此縱向或旋轉移動。在一些具體實例中,選擇器桿540包括凹入上部面582,該凹入上部面582界定具有遠端586及近端584的延伸限制槽580。延伸限制槽580可在遠端586與近端584之間沿著桿540之一部分縱向地延伸。延伸限制槽580可在軸向限制器508與選擇器桿540之間留有間隙,以使得選擇器桿540可自由地延伸並回縮至選擇器總成502中。延伸限制槽580的各別遠端584及近端586可干涉軸向限制器銷508,從而抑制選擇器桿540的過度延伸或過度回縮,並防止選擇器總成502被卡住,例如若使用者將選擇器桿540延伸,直至小齒輪334位於齒條336的一端處。另外或替代地,插入件514可藉由壓入配合、緊固或焊接到軸環504或使用任何其他合適技術而固定至殼體509。管狀插入件514(若使用),或在不使用插入件的情況下,軸環504的自由端可設置有凸緣216,凸緣216可用於或將槓114剛性地耦接至殼體(諸如,藉由將凸緣136在槓114的端處耦接(例如,焊接)至插入件514之凸緣216)。插入件514之凸緣216及/或槓114之凸緣136可收納在選擇器環530的近側上的腔內。插入件514可經由選擇器環530的中央通道可旋轉地收納,使得插入件514的遠端可延伸至軸環504中,以用於將插入件514耦接至殼體509。
選擇器旋鈕520及選擇器環530可旋轉地耦接至殼體509,以經由使選擇器桿540延伸至在配重板117定位在基座122中時由配重板117的經對準選擇孔隙160所界定的軸向通道中且使選擇器桿540自該軸向通道回縮實現將配重117選擇耦接至槓114。選擇器旋鈕520經組態以由使用者操縱(例如,手動旋轉),且因此可包括牽引特徵,例如經定大小以收納使用者手指的凹孔或經組態以改良使用者抓握和操縱選擇器旋鈕520的能力的其他凹入或突出特徵。選擇器旋鈕520可固定(例如,緊固)至選擇器環530,使得選擇器環530與選擇器旋鈕520一起旋轉。例如,如圖19中所示出,凸緣516可錨定至選擇器環530,且可經調適以收納在形成於選擇器旋鈕520內的槽525中。槽525可形成於選擇器旋鈕520中以允許選擇器旋鈕520組裝在槓114上方。例如,若選擇器旋鈕520由諸如塑膠的彈性材料製成,則槽525可允許選擇器旋鈕520卡扣在槓114上方。槽525的內表面與凸緣516之間的介接可幫助在選擇器旋鈕520與槽525之間傳遞扭矩。凸緣516亦可穩定選擇器旋鈕520並填充槽525。在一些具體實例中,選擇器環530之至少一部分可與選擇器旋鈕520之至少一部分整體地形成。選擇器環530可將選擇器旋鈕520的旋轉傳遞至諸如齒輪總成300的傳動總成,該傳動總成在上文例如參考圖10至圖13進行描述。選擇器桿540可與選擇器桿240類似地實施及起作用,且因此為簡潔起見,將不重複其全部描述。未必為圓柱形狀的選擇器桿540可經組態以經收納在槓114內。當槓鈴510離開基座522時,可調整式槓鈴510可經鎖定(例如,防止重量調整)。槓鈴510可配備有鎖定機構,如同先前關於可調整式槓鈴110所描述的鎖定機構400。選擇器桿540可包括一或多個凹孔544或其他合適表面特徵,其經調適以收納鎖定機構400的鎖定銷401,以用於在將槓鈴510自基座522移除時防止選擇器旋鈕520旋轉,且因此鎖定選擇器總成502。凹孔544可具有錐形開口545(例如,參見圖20),該錐形開口545收納鎖定銷401的對應部分,諸如較第一寬部分441與頸部440之間的過渡段。如先前所描述,當將鎖定銷401可操作地安放在諸如凹孔544中之一者的凹孔中時,當槓鈴510未安放在基座522中時,防止選擇器桿(例如,桿540)沿軸向方向移動,且因此抑制重量設定調整。相反地,當鎖定銷401橫向位移出凹孔時,諸如藉由將槓鈴510置放於基座522上,此將銷401移動出凹孔544,選擇器桿540能夠沿軸向方向移動以改變槓鈴510的重量設定。
現在亦參考圖20、圖22、圖23A及圖23B,可調整式槓鈴510可包括掣子總成505,其將選擇器旋鈕520推進朝向預定旋轉位置中對應於離散重量設定之一者。掣子總成505因此可實質上防止選擇器旋鈕520經置放於配重設定之間的旋轉位置中,此可減少配重117不恰當或不完全地耦接至槓114的風險。可使用過心機構531來實施掣子總成505,該過心機構的不穩定位置對應於重量設定之間的選擇器旋鈕520的旋轉位置。過心機構531可使用輪廓表面或凸輪517來實施。凸輪517包括一或多個由凹陷或掣子527(例如,谷槽536)穿插或劃界的隆起表面518(例如,凸起528)。凸輪517的隆起表面518對應於過心機構531的不穩定位置,而凸輪517的凹陷或掣子527對應於過心機構531的穩定位置。每一隆起表面518可由具有大體上筆直傾斜側538的凸起528提供,該等筆直傾斜側在峰頂534處相交且在谷槽536處終止。在一些具體實例中,側538的至少一部分可在峰頂534與谷槽536之間彎曲。凸輪從動件507(例如,柱塞512)接合凸輪517。舉例而言,可使用偏置元件506將凸輪從動件507偏置成與凸輪517接合(例如,接觸),該偏置元件506將凸輪從動件507朝向凸輪517推進。
凸輪517可由選擇器總成502的環形結構(例如,選擇器環530)的適當形狀內表面提供。舉例而言,選擇器環530的內表面可經塑形以包括凸起528的徑向陣列,其中其峰頂534面向槓114的縱向軸線,且谷槽536穿插在毗鄰凸起528之間。隆起表面518(例如,凸起528)可在選擇器旋鈕520的可選擇旋轉位置之間(例如,在離散重量設定之間)跨越選擇器環530的內表面的角度區段,而每一掣子519沿著環530的內表面定位於與選擇器旋鈕520的離散可選擇旋轉位置(例如,槓鈴510的預定重量設定中之任何一者)相對應的徑向位置處。凸輪從動件507可包括藉由偏置元件或彈簧506偏置朝向凸輪517的柱塞512。柱塞512可為實質上剛性的細長主體515,其橫向於槓114的縱向軸線(例如,橫向於選擇器桿540)配置。凸輪從動件507(例如,柱塞512)的接合端529可逐漸變窄至一大小,該大小可比主體515的其餘部分窄,使得接合端529可接合(例如,收納在)掣子527(例如,谷槽536)中之任一者中。偏置元件506將柱塞512自槓114的縱向軸徑向向外偏置。偏置元件506以任何合適方式接合主體515,以朝向凸輪517徑向向外按壓或推進柱塞512。舉例而言,偏置元件506可經插入至主體515的任何合適內表面中且抵靠其(例如,參見圖23A及圖23B)以在徑向方向上施加彈簧力。在其他具體實例中,偏置元件506可套在自主體515的與接合端529相對的端延伸的凸出部上方,使得偏置元件506可在徑向方向上施加彈簧力。可使用任何合適的配置來將凸輪從動件507(例如,柱塞512)推進朝向凸輪517。
凸輪從動件507(例如,柱塞512)不可旋轉地耦接至選擇器殼體509(例如,參見圖19),使得凸輪從動件507相對於槓114及各別選擇器桿540保持在固定徑向位置中,同時隨著選擇器旋鈕520旋轉在彈簧506及凸輪517之力的作用下自由地朝向及遠離槓114及桿540移動。舉例而言,凸輪從動件507(例如,柱塞512)能夠可移動地收納在附接至殼體509或作為殼體509之一部分整體形成的套座或容座524中。隨著凸輪從動件507跟隨凸輪517的成形表面(例如,柱塞512行進經過峰頂534及谷槽536),凸輪從動件507(例如,柱塞512)移動出入容座524(參見圖23A及圖23B),如由箭頭539所示出。在一些具體實例中,可使用複數個凸輪從動件507,其可在釋放旋鈕520時向凸輪517提供較大量的力以使凸輪517旋轉至穩定位置。凸輪從動件507可定位在選擇器殼體509的兩個不同的徑向位置處,例如,在兩個非徑向相對的徑向位置處。在一些具體實例中,第一及第二凸輪從動件507可安置於直徑向相對的徑向位置處,且視情況,可在直徑向相對的徑向位置之間的徑向位置處提供一或多個額外凸輪從動件。
在使用中,選擇器旋鈕520的手動旋轉(例如,由使用者)旋轉選擇器環530,此導致凸輪517(例如,選擇器環530的成形內表面)相對於選擇器殼體509且因此相對於一或多個凸輪從動件507旋轉,從而使凸輪517的一不同部分定位與凸輪從動件507的接合端529接觸。當隆起表面518(例如,凸起528)與柱塞512接觸時,柱塞由隆起表面518徑向向內施力,從而壓縮柱塞512抵抗偏置元件506的力。若在一或多個凸輪從動件507與過心機構531的穩定位置(例如,帶有掣子527)對準之前終止選擇器旋鈕520的手動旋轉,則過心機構531自動調整至一穩定位置,例如,藉由壓縮柱塞512抵靠隆起表面518之側538,將凸輪517推至旋轉位置,其中凸輪從動件507安放在掣子527中。當安放在穩定位置(例如,掣子)中時,凸輪從動件507抵抗選擇器旋鈕520的自由旋轉或自由運動,直至使用者手動旋轉選擇器旋鈕520以調整槓鈴的重量。若在柱塞512與峰頂534對準時釋放選擇器旋鈕520,該峰頂為不穩定組態,則過心機構(例如,彈簧506中所儲存能量)可將凸輪517朝向在峰頂的相對側上的穩定位置中之任一者推進,從此使選擇器環530朝向選擇器旋鈕520的可選擇旋轉位置旋轉(例如,離散的配重設定)。因此,在使用者釋放選擇器旋鈕520時,且因此在將槓鈴510自基座522移除之前,槓鈴510的選擇器總成502自動調整至准許旋轉位置(例如,離散重量設定),以避免以下情況:在配重板117不完全或不恰當耦接(例如,由於桿540穿過配重板117的選擇孔的不完全延伸所致)的情況下將槓鈴510自基座522移除。
現在亦參考圖26A至圖26C,個別配重(例如,可拆卸配重板118)可經組態以使得當板互鎖時,選擇器桿540可延伸超過一個可拆卸配重板118的遠端面二維距離708而無需選擇下一(遠端毗鄰)可拆卸配重板118。舉例而言,可拆卸配重118可在毗鄰於選擇孔隙160(例如,如圖26B中所示出)的近主面(例如,第一面171)上包括釋放特徵703。釋放特徵703可由切口界定,該切口通常自選擇孔隙160垂直地延伸且在軸向方向上延伸至可拆卸配重118的厚度中。切口704可由垂直壁706及兩個側壁710界定,自主面(例如,第一面171)延伸至可拆卸配重板118的厚度中。釋放特徵703界定大體L形套座702,其可收納選擇器桿640的遠端643之一部分(參見圖26A)。
釋放特徵703允許選擇器桿640進一步延伸超過第一(選定)可拆卸配重118一額外距離708,而不會導致選擇器桿540接合下一(未選定)遠側可拆卸配重118。選擇器桿640的遠端643經收納在套座702中,允許使用者自基座移除可調整式槓鈴,從而允許遠端清除下一遠端(未選定)可拆卸配重118。在槓鈴510的給定重量組態中,使選擇器桿540稍微延伸超過最後選定可拆卸配重118的遠端面可防止最後選定可拆卸配重118意外地無意中自可調整式槓鈴110的端脫離,例如在以下情況下:使槓鈴較劇烈地掉落或以其他方式置放於地面上。在一些具體實例中,釋放特徵703可容納桿540的延伸達額外距離708,額外距離高達約10 mm,在一些狀況下,高達約5 mm,或高達約3 mm。雖然此處參考可調整式槓鈴510描述防延伸機構600及釋放特徵703,但此等特徵可包括在根據本發明的可調整式槓鈴的其他具體實例中,例如,在可調整式槓鈴110中。
根據本發明的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可提供多個益處。例如,可調整式槓鈴系統(例如,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0及500)可比使用單獨的手動可附接配重的傳統槓鈴系統更緊湊。另外,本文中所描述種類的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可藉由消除使用者自槓的端手動新增或拆卸配重的需求來減少或防止傷害(例如,因此減少配重掉落及/或手擠傷的風險)。另外,可藉由增加鍛煉的效率,例如,不僅藉由當前系統使槓鈴的重量改變更加有效,而且藉由消除對使用者暫停其鍛煉以計算需要向槓添加哪種重量組合以實現所要槓鈴總重量的需求,進一步改良使用者的體驗。
提供此概述以輔助理解本發明。本發明的各種態樣及特徵中之每一者有利地在一些情況下可單獨使用,或在其他情況下與本發明的其他態樣和特徵組合使用。因此,雖然以實例的方式呈現本發明,但可單獨地或與彼實例或任何其他實例的態樣及特徵組合地主張任何實例的個別態樣。本發明內容既不旨在亦不應被解釋為代表本發明的全部範疇及範圍。本發明在本申請案中以各種詳細程度進行闡述,且並非意欲由本概述中包括或不包括元件、組件或其類似者來限制所主張標的物的範圍。
如在申請專利範圍中所使用,關於組件之間(例如,在配重與把手總成之間)的連接,諸如「固定」、「經固定地連接」、「經固定地連結」或其變體(例如,「固定地連接」或「固定地連結」)的片語係指部件之間的連接旨在作為剛性連接(即,限制所有六個自由度)的情況。在「經固定連接」或「經固定連結」狀態下,配重旨在藉由在使用者進行運動時使用期間保持與把手總成的連結而有助於槓鈴的總重量。所有相對或方向參考(例如,近端、遠端、上部、下部、向上、向下、左、右、側向、縱向、前、後、頂部、底部、上面、下面、垂直、水平、徑向、軸向、順時針、逆時針方向等等)係藉由實例方式用來幫助讀者理解所描述的特定實例,且,除非特別如此指出或在申請專利範圍中予以闡述,否則不應將其理解為諸如對位置、大小或用途的要求或限制。識別參考(例如,主要、次要、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並非旨在暗示重要性或優先級,而用於將一個特徵與另一特徵區分開。圖式僅出於說明的目的,且所附圖式中反映的尺寸、位置、順序及相對大小可變化。
100: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3:側向支撐件105:側向支撐件110:可調整式槓鈴112:把手總成/槓鈴把手114:槓116:配重/配重板117:配重/配重板117':配重/配重板118:可拆卸配重/可拆卸配重板118-1:可拆卸板118-2:可拆卸板118-3:可拆卸板118-4:可拆卸板118-5:可拆卸板118-6:可拆卸板120:支架121-1:支腿121-2:支腿122:基座123:槓鈴座123-1:第一槓鈴座123-2:第二槓鈴座124:基座框架125-1:第一部分/水平部分125-2:第二部分/豎直部分127:鉤128:媒體固持器129:調平支腳130:間隔件132:間隔件托架133:緊固件135:鎖片136:凸緣137:緊固件138:可拆卸配重/可拆卸配重板152:調平支腳154:支座156:豎直支撐件158:基座構件160:選擇孔隙161:第一面162:壁163:周邊邊緣或表面164:防旋轉特徵/扁平部分165:周邊或邊緣表面或面166:凹部167:周邊部分/成角度部分168:中央部分170:槽171:第一面172:鎖片173:第二面200:重量選擇器總成201:箭頭203:箭頭204:球206:彈簧207:球掣子機構208:掣子銷210:選擇器殼體211:蓋212:軸環213:外壁214:管狀插入件/管215:通道216:凸緣220:選擇器旋鈕222:牽引特徵228-1:通道228-2:通道230:選擇器環231:導軌233:標記234:突起或齒235:重量設定窗口236:凹部237:腔240:選擇器桿241:第一或近端242:掣子凹孔或孔隙243:第二或遠端244:鎖定凹孔/鎖定掣子280:標籤或印花290:軸件292:軸件294:套筒或軸環300:齒輪總成310:主斜齒輪322:中間斜齒輪324:第一正齒輪326:第二正齒輪330:齒條與小齒輪組334:小齒輪336:齒條/齒條齒輪400:鎖定機構401:致動銷/鎖定銷418:擋器或鉤419:托架420:擋器或鉤421:鎖定脫離銷438:偏置構件/彈簧440:第二部分/頸部部分441:第一較寬部分500:可調整式槓鈴系統501:箭頭502:重量選擇器總成503:箭頭504:軸環505:掣子總成506:偏置元件或彈簧507:凸輪從動件508:軸向限制器銷509:選擇器殼體510:可調整式槓鈴511:間隙512:柱塞513:大體上圓柱形外壁514:管狀插入件515:主體516:凸緣517:輪廓表面或凸輪518:隆起表面519:掣子520:選擇器旋鈕521:通道522:基座523-1:第一槓鈴座523-2:第二槓鈴座524:套座或容座525:槽527:凹陷或掣子528:凸起529:接合端530:選擇器環531:過心機構534:峰頂536:谷槽538:側539:箭頭540:選擇器桿541:第一或近端542:上部內部面543:第二或遠端544:凹孔545:錐形開口546:掣爪收納槽580:延伸限制槽582:凹入上部面584:近端586:遠端600:防延伸機構602:間隙偵測構件604:掣爪606:偏置元件或彈簧608:軸628:主體630:側632:側634:前面636:鼻部部分638:下部面640:選擇器桿642:背面643:遠端648:內壁650:延伸部分652:延伸部分654:偏置元件收納部分656:頂部面702:套座703:釋放特徵704:切口706:垂直壁708:額外距離710:側壁
併入說明書中且構成其部分之隨附圖式說明本發明之實例,並與上文所給出的大體描述及下文所給出的詳細描述一起用以闡釋此等實例之原則征。
[圖1]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具體實例的可調整式槓鈴系統的等角視圖。
[圖2]示出圖1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的正視圖。
[圖3]示出圖1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之一部分的等角分解圖。
[圖4A]示出處於第一組態的可調整式槓鈴系統之一部分的正視圖。
[圖4B]示出處於第二組態的圖4A的可調整式槓鈴系統的正視圖。
[圖5A]為沿著圖1中之線5A-5A截取的圖1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之一部分的剖面圖。
[圖5B]示出在調整槓鈴之重量選擇之後的圖5A中所示出的相同視圖。
[圖5C]示出與圖5B中相同的視圖,但槓鈴自基座移除。
[圖6A]及[圖6B]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實例的固定配重板的等角視圖。
[圖7A]及[圖7B]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實例的可拆卸配重板的等角視圖。
[圖8]示出多個可拆卸配重板的剖面圖,說明板的互鎖。
[圖9]示出可調整式槓鈴之一部分的局部分解等角視圖。
圖10]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例的重量選擇器總成的分解圖。
[圖11]示出圖10之重量選擇器總成之一部分的等角視圖。
[圖12]示出圖10之重量選擇器總成之部分的分解圖。
[圖13]為圖10之重量選擇器總成的齒輪總成的等角視圖。
[圖14A]及[圖14B]示出沿著圖5A的線14-14截取的可調整式槓鈴及基座之一部分的剖面圖,自圖14A中所示出的鎖定組態至圖14B中所示出的解鎖組態說明在將槓鈴置放於基座上時自動解鎖可調整式槓鈴以用於進行重量選擇的操作。
[圖15A]及[圖15B]示出類似於圖14B中之視圖的剖面圖,但此處說明槓鈴的保持機構,該保持機構在重量選擇器總成之一選擇器環處於重量設定之間的旋轉位置中(如圖15A中所示出)時防止槓鈴自基座移除,直至選擇器環設定在與重量設定相對應的旋轉位置(如圖15B中所示出)為止。
[圖16A]說明處於圖15A中所示出的組態且沿著圖15A中之線16A-16A截取的槓鈴保持機構的剖面圖。
[圖16B]說明處於圖15B中所示出的組態且沿著圖15B中之線16B-16B截取的槓鈴保持機構的剖面圖。
[圖17]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其他實例的可調整式槓鈴系統的等角視圖。
[圖18A]為沿著圖17中之線18A-18A截取的圖17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之一部分的剖面圖,其中堆疊之配重片中之一者拆卸。
[圖18B]示出在調整槓鈴之重量選擇之後的圖18A中所示的相同視圖,其中防延伸機構防止選擇器桿延伸越過由圖18A之缺失的配重板形成的間隙。
[圖18C]示出在調整槓鈴之重量選擇之後的圖18A中所示出的相同視圖,其中圖18A之缺失配重板經替換,且防延伸機構允許選擇器桿延伸穿過連續的可拆卸配重的選擇孔隙。
[圖19]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例的重量選擇器總成的分解圖。
[圖20]示出圖19之重量選擇器總成之一部分的等角視圖。
[圖21]示出圖19之重量選擇器總成之部分的分解圖。
[圖22]為圖19之重量選擇器總成的齒輪總成的等角視圖。
[圖23A]及[圖23B]示出沿著圖18A之線23A-23A截取的圖17之可調整式槓鈴之一部分的剖面圖,此處說明槓鈴的保持機構,該保持機構防止重量選擇器總成之選擇器環保持處於重量設定之間的旋轉位置,因此防止將槓鈴自基座移除,直至選擇器環經設定處於與重量設定相對應的旋轉位置中(如在圖18B中所示出)為止。
[圖24]為配重的實例的等角剖面圖,該配重包括相對於板的中央部分不在平面內的一或多個周邊部分。
[圖25]為防延伸機構之一部分的等角視圖。
[圖26A]示出圖18A中所示出的相同視圖,說明實例配重板的選擇孔隙附近的釋放特徵。
[圖26B]為圖26A之配重的實例的等角視圖。
[圖26C]為圖26A之配重板的選擇孔矽附近的釋放特徵的詳細等角視圖。
圖式不一定按比例繪製。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已省略對於理解本發明或使得難以理解的其他細節不必要的細節。在所附圖式中,相似組件及/或特徵可具有相同參考標籤。所主張之標的物未必限於本文中所說明之特定實例或配置。
100:可調整式槓鈴系統103:側向支撐件105:側向支撐件110:可調整式槓鈴112:把手總成/槓鈴把手114:槓116:配重/配重板118:可拆卸配重/可拆卸配重板120:支架122:基座123-1:第一槓鈴座123-2:第二槓鈴座124:基座框架127:鉤128:媒體固持器154:支座156:豎直支撐件158:基座構件200:重量選擇器總成
Claims (20)
- 一種可調整式槓鈴,其包含:槓,其用於讓使用者抓握;重量選擇器總成,其包含可旋轉地耦接至該槓之選擇器旋鈕及可移動地耦接至該槓之選擇器桿,使得該選擇器桿回應於該選擇器旋鈕相對於該槓之旋轉而沿著該槓之軸向方向移動,該選擇器桿可操作以接合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以基於該選擇器旋鈕相對於該槓的旋轉位置將該等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一或多者選擇性地耦接至該槓;及鎖定機構,該鎖定機構經組態以自動鎖定該重量選擇器總成,該鎖定機構選擇性地接合該選擇器桿以在該可調整式槓鈴從基座移除時限制該選擇器桿沿著該槓之軸向方向移動。
- 如請求項1之可調整式槓鈴,其中該鎖定機構包含:鎖定銷;及彈簧,該彈簧經組態使得當該可調整式槓鈴自該基座移除時將該鎖定銷偏置以與該選擇器桿接合。
- 如請求項2之可調整式槓鈴,其中:該選擇器桿包括複數個沿著該選擇器桿的縱向方向間隔開的凹孔;且該鎖定銷橫向於該選擇器桿之縱向方向而定向,以選擇性地接合該等複數個凹孔之一,從而限制該選擇器桿沿著該槓之軸向方向移動。
- 如請求項3之可調整式槓鈴,其中:該鎖定銷包含第一部分及比該第一部分窄的第二部分;在該鎖定銷的鎖定組態中,該第一部分被收納在該等複數個凹孔中之一者中,使得該凹孔的壁與該鎖定銷的第一部分之間的干涉限制該選擇器桿沿著該槓之軸向方向移動;及在該鎖定銷的解鎖組態中,該鎖定銷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皆未收納在凹孔中以允許該選擇器桿的軸向移動。
- 如請求項3之可調整式槓鈴,其中該重量選擇器總成包括與該選擇器桿之齒條接合的齒輪總成,以將該選擇器旋鈕之旋轉轉換成該選擇器桿之軸向運動。
- 如請求項1之可調整式槓鈴,其進一步包含:第一配重,其固定至該槓;及複數個可拆卸配重,其中該等複數個可拆卸配重基於該選擇器桿沿著該槓之軸向位置選擇性地耦接至該第一配重。
- 如請求項5之可調整式槓鈴,其進一步包括掣爪,其可移動地附接至該選擇器桿之遠端以在該第一配重或一可拆卸配重之遠端面未與另一可拆卸配重互鎖時防止該選擇器桿延伸超過該第一配重或該可拆卸配重之該遠端面。
- 如請求項5之可調整式槓鈴,其中該等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每一者包含具有第一及第二相對主面的板,且其中該等可拆卸配重中之每一者包含自該第一及第二相對主面中之一者延伸的複數個鎖片及形成於該第一及第二相對主面中之另一者中的複數個孔隙。
- 一種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包含如請求項1之可調整式槓鈴及基座,其中該基座與該槓鈴的重量選擇器總成配合,以在將該槓鈴放置於該基座上時自動解鎖該重量選擇器總成以進行調整。
- 如請求項9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中該基座包括鎖定脫離銷,使得當該槓鈴放置在該基座上時可自動地致動該鎖定機構以解鎖該選擇器桿以進行調整。
- 一種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包含:可調整式槓鈴,其包含:槓,其用於讓使用者抓握;重量選擇器總成,其包含可旋轉地耦接至該槓之選擇器旋鈕及可移動地耦接至該槓之選擇器桿,使得該選擇器桿回應於該選擇器旋鈕相對於該槓之旋轉而沿著該槓之軸向方向移動,該選擇器桿可操作以接合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以基於該選擇器旋鈕相對於該槓的旋轉位置將該等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一或多者選擇性地耦接至該槓;基座,其經組態以與該重量選擇器總成配合,以在將該可調整式槓鈴放置於該基座上時自動解鎖該重量選擇器總成以進行調整;及鎖定機構,該鎖定機構經組態以自動鎖定該重量選擇器總成,該鎖定機構選擇性地接合該選擇器桿以在該可調整式槓鈴從該基座移除時限制該選擇器桿沿著該槓之軸向方向移動。
- 如請求項11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中該基座包括鎖定脫離銷,使得當該槓鈴放置在該基座上時可自動地致動該鎖定機構以解鎖該選擇器桿以進行調整。
- 如請求項12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中該鎖定說離銷經組態以當該可調節式槓鈴放置在該基座上時致動該鎖定機構的鎖定銷。
- 如請求項13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中該鎖定銷被偏置向鎖定組態,在該鎖定組態中該鎖定銷干涉該選擇器旋鈕之旋轉。
- 如請求項13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中:該鎖定銷包含第一部分及比該第一部分窄的第二部分;該選擇器桿包括複數個間隔開的凹孔,每個凹孔具有沿著橫向於該選擇器桿之長度的縱向方向之長度;及該鎖定銷定向成沿縱向方向移動,使得當該鎖定銷處於鎖定組態時該第一部分被收納在該等複數個凹孔中之一者中,且當該鎖定銷處於解鎖組態時該第二部分與凹孔無干涉地對準。
- 一種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包含:可調整式槓鈴,其包含:槓,其用於讓使用者抓握;複數個可拆卸配重;及重量選擇器總成,其包含可旋轉地耦接至該槓之選擇器旋鈕及可移動地耦接至該槓之選擇器桿,使得該選擇器桿回應於該選擇器旋鈕相對於該槓之旋轉而沿著該槓之軸向方向移動,該選擇器桿可操作以接合該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以基於該選擇器旋鈕相對於該槓的旋轉位置將該等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一或多者選擇性地耦接至該槓;基座,其經組態以支撐該可調整式槓鈴並與該重量選擇器總成配合,以在將該可調整式槓鈴放置於該基座上時自動解鎖該重量選擇器總成以進行調整;及鎖定機構,該鎖定機構經組態以自動鎖定該重量選擇器總成,該鎖定機構選擇性地接合該選擇器桿以在該可調整式槓鈴從該基座移除時限制該選擇器桿沿著該槓之軸向方向移動。
- 如請求項16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中:該選擇器桿包括複數個沿著該選擇器桿的縱向方向間隔開的凹孔;且該鎖定機構包含:鎖定銷,該鎖定銷橫向於該選擇器桿之縱向方向而定向,以選擇性地接合該等複數個凹孔中之至少一者,從而限制該選擇器桿沿著該槓之軸向方向移動,及彈簧,該彈簧經組態以當該可調整式槓鈴自該基座移除時將該鎖定銷偏置至與所述複數個凹孔中之至少一者選擇性地接合。
- 如請求項17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中該基座包括鎖定脫離銷,該鎖定脫離銷經組態使得當該可調整式槓鈴放置在該基座上時致動該鎖定機構之鎖定銷。
- 如請求項17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中該等複數個凹孔對應於該選擇器旋鈕的複數個預定旋轉位置,其中該選擇器旋鈕的複數個預定旋轉位置的每一個皆為該重量選擇器總成將該等複數個可拆卸配重中之一或多者安全地耦接至該槓之位置。
- 如請求項16之可調整式槓鈴系統,其進一步包括掣爪,其可移動地附接至該選擇器桿之遠端以在一可拆卸配重之遠端面未與另一可拆卸配重互鎖時防止該選擇器桿延伸超過該可拆卸配重之遠端面。
Applications Claiming Priority (6)
| App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Title |
|---|---|---|---|
| US201962826652P | 2019-03-29 | 2019-03-29 | |
| US62/826,652 | 2019-03-29 | ||
| US202062965025P | 2020-01-23 | 2020-01-23 | |
| US62/965,025 | 2020-01-23 | ||
| US16/827,479 | 2020-03-23 | ||
| US16/827,479 US11590380B2 (en) | 2019-03-29 | 2020-03-23 | Adjustable barbell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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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Citations (1)
|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 CN108926802A (zh) | 2018-07-24 | 2018-12-04 | 贵港市瑞成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便于调节重量的哑铃中的哑铃总成 |
Patent Citations (1)
|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 CN108926802A (zh) | 2018-07-24 | 2018-12-04 | 贵港市瑞成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便于调节重量的哑铃中的哑铃总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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