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812861B - 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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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發明係為一種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係應用於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本發明主要係利用指紋輸入辨識並建立及儲存使用者之指紋辨識資料,再藉由將指紋圖像分割成複數圖像區塊並設定區塊控制碼以執行對應之系統可執行程序,進而來控制、設定系統的各種功能運作或資料輸入。
Description
本發明係為一種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尤係指使用於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指紋輸入控制方法。
一般習式具觸控輸入之電子裝置大都藉由內部系統程式提供預設之觸控輸入界面給使用者直接利用手指觸控來進行輸入控制設定或系統功能操作,而對於指紋辨識也僅限於利用手指前端整個表面指紋來進行解鎖電子裝置的輸入操作介面而未有其他延伸性的控制應用。
而現今具觸控輸入之電子裝置的觸控螢幕解析度越來越高已臻2K、4K甚至未來8K高解析度之發展趨勢,使得電子裝置已可進行更為精確的指紋辨識,因此藉由將手指前端指紋劃分成複數個指紋圖像區塊來對應進行系統控制的方法已成為未來主流之系統控制方法,且係為一種更為簡單、容易且直覺式的觸控設定方法。
本發明主要係利用指紋輸入辨識並建立及儲存使用者之指紋辨識資料,再藉由將指紋圖像分割成複數圖像區塊並設定區塊控制碼以
執行對應之系統可執行程序,進而來控制、設定系統的各種功能運作或資料輸入。
一種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係應用於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該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包括:使用者先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辨識並建立及儲存使用者之指紋辨識資料;其中,該指紋辨識資料,則包括:複數指紋圖像;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系統程式即可針對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來分割成複數圖像區塊並分別設置對應之區塊控制碼。
使用者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數碼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即可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將個別之該區塊控制碼、部分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或全部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設置為用來執行所指定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即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即可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數碼可執行程序進而來進行數字、符號或字元的輸入。
俾使審查委員能對於本發明之技術特徵,有更進一步之了解,以下謹以六具體實施例,且佐以圖式作詳細說明。
a1: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一圖像區塊
a2: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二圖像區塊
a3: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三圖像區塊
a4: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四圖像區塊
a5: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五圖像區塊
a6: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六圖像區塊
a7: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七圖像區塊
a8: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八圖像區塊
a9: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九圖像區塊
b1: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一圖像區塊
b2: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二圖像區塊
b3: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三圖像區塊
b4:第二指紋圖像之第四圖像區塊
b5: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五圖像區塊
b6:第二指紋圖像之第六圖像區塊
b7: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七圖像區塊
b8:第二指紋圖像之第八圖像區塊
b9: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九圖像區塊
c1: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一圖像區塊
c2: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二圖像區塊
c3: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三圖像區塊
c4:第三指紋圖像之第四圖像區塊
c5: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五圖像區塊
c6:第三指紋圖像之第六圖像區塊
c7: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七圖像區塊
c8:第三指紋圖像之第八圖像區塊
c9: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九圖像區塊
A11: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一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12: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二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13: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三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21: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四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22: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五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23: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六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31: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七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32: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八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33: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九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B11: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一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B12: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二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B13: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三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B21:第二指紋圖像之第四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B22: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五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B23:第二指紋圖像之第六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B31: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七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B32:第二指紋圖像之第八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B33:第二指紋圖像之第九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C11: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一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C12: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二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C13: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三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C21:第三指紋圖像之第四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C22: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五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C23:第三指紋圖像之第六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C31: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七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C32:第三指紋圖像之第八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C33:第三指紋圖像之第九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第一圖 本發明之第一指紋圖像之圖像區塊示意圖。
第二圖 本發明之第二指紋圖像之圖像區塊示意圖。
第三圖 本發明之第三指紋圖像之圖像區塊示意圖。
實施例一,請參閱第一至三圖;一種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係應用於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該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包括:使用者先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觸控螢幕來進行三指指紋的指紋輸入辨識並建立及儲存使用者之指紋辨識資料;其中,該指紋辨識資料,則包括:第一指紋圖像、第二指紋圖像及第三指紋圖像。
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系統程式即可針對該指紋辨識資料之每一該指紋圖像,均以九宮格的樣式來分割成九圖像區塊並分別設置對應之區塊控制碼;其中,該些圖像區塊由上往下、由左至右的順序為第一圖像區塊、第二圖像區塊、第三圖像區塊、第四圖像區塊、第五圖像區塊、第六圖像區塊、第七圖像區塊、第八圖像區塊及第九圖像區塊。
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第一圖像區塊a1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A11、第二圖像區塊a2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A12、第三圖像區塊a3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A13、第四圖像區塊a4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A21、第五圖像區塊a5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A22、第六圖像區塊a6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A23、第七圖像區塊a7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A31、第八圖像區塊a8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A32及第九圖像區塊a9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A33;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第一圖像區塊b1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B11、
第二圖像區塊b2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B12、第三圖像區塊b3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B13、第四圖像區塊b4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B21、第五圖像區塊b5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B22、第六圖像區塊b6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B23、第七圖像區塊b7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B31、第八圖像區塊b8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B32及第九圖像區塊b9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B33;該第三指紋圖像之該第一圖像區塊c1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C11、第二圖像區塊c2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C12、第三圖像區塊c3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C13、第四圖像區塊c4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C21、第五圖像區塊c5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C22、第六圖像區塊c6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C23、第七圖像區塊c7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C31、第八圖像區塊c8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C32及第九圖像區塊c9之區塊控制碼則設置為C33。
使用者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數碼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即可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分別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及該第三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來分別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可經由該指紋圖像數碼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該區塊控制碼A12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0」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A21及A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1」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A22及A32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2」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A23及A33之組合則設置
為執行「輸入數字3」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B12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4」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B21及B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5」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B22及B32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6」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B23及B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7」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C12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8」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C21及C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9」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C22及C32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符號*」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C23及C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符號#」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即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即可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數碼可執行程序來進行數字、符號或字元的輸入。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A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0」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0;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
0來進行「輸入數字0」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A21及A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1」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1;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1來進行「輸入數字1」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A22及A32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2」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2;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2來進行「輸入數字2」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A23及A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3」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3;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3來進行「輸入數字3」的功能。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B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4」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4;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
4來進行「輸入數字4」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B21及B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5」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5;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5來進行「輸入數字5」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B22及B32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6」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6;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6來進行「輸入數字6」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B23及B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7」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7;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7來進行「輸入數字7」的功能。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C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8」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8;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
8來進行「輸入數字8」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C21及C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9」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9;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9來進行「輸入數字9」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C22及C32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符號*」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符號*;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符號*來進行「輸入符號*」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C23及C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符號#」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符號#;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符號#來進行「輸入符號#」的功能。
實施例二,請參閱第一至二圖;一種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則包括:使用者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觸控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即可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分別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
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與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來分別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可經由該指紋圖像觸控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該區塊控制碼A12則設置為執行「向上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A21及A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向左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A32則設置為執行「向下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A23及A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向右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B12則設置為執行「游標向上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B21及B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游標向左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B32則設置為執行「游標向下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B23及B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游標向右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即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即可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觸控可執行程序來取代使用者於螢幕畫面上進行手指滑動方向的手勢動作輸入或是進行游標位置的控制。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A12時,該
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向上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並以手指向上滑動之手勢動作輸入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A21及A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向左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並以手指向左滑動之手勢動作輸入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A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向下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並以手指向下滑動之手勢動作輸入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A23及A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向右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並以手指向右滑動之手勢動作輸入的功能。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B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游標向上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游標向上移動定位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B21
及B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游標向左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游標向左移動定位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B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游標向下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游標向下移動定位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B23及B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游標向右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游標向右移動定位的功能。
實施例三,請參閱第一至二圖;一種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則包括:使用者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系統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即可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分別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與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來分別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可經由該指紋圖像系統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該區塊控制碼A12則設置為執行「媒體音量遞增」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A32則設置為執行「媒體音量遞減」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A23及A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螢幕亮度遞增」之
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A21及A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螢幕亮度遞減」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B12則設置為執行「開啟相機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B32則設置為執行「開啟撥話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B23及B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開啟WIFI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B21及B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開啟LED照明」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即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即可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系統可執行程序進而來進行媒體音量、螢幕亮度的調整或是啟動、關閉、控制或設定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系統功能運作。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A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媒體音量遞增」之系統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媒體播放音源遞增調大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A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媒體音量遞減」之系統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媒
體播放音源遞減調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A23及A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螢幕亮度遞增」之系統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螢幕光源遞增調亮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A21及A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螢幕亮度遞減」之系統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螢幕光源遞減調暗的功能。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B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相機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相機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相機圖形來進行「開啟相機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B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撥話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撥話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撥話圖形來進行「開啟撥話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B23及B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
式則會執行該「開啟WIFI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WIFI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WIFI圖形來進行「開啟WIFI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B21及B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LED照明」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LED照明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LED圖形來進行「開啟LED照明」的功能。
實施例四,請參閱第一至三圖;一種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則包括:使用者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遊戲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即可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分別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及該第三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來分別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安裝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可經由該指紋圖像遊戲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該區塊控制碼A12則設置為執行「往前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A21及A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往左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A32則設置為執行「往後移動」之遊戲
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A23及A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往右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B12則設置為執行「攻擊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B21及B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投擲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B32則設置為執行「跳躍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B23及B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防禦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C11及C12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開啟功能選單」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C12及C1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關閉功能選單」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C21及C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往左選取」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C23及C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往右選取」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C32則設置為執行「確認選項」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即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即可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來進行遊戲畫面中人物或主角的動作控制或是開啟功能選單進行選取、設定或控制。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A12時,該
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往前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往前移動的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A21及A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往左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往左移動的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A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往後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往後移動的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A23及A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往右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往右移動的動作。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B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攻擊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攻擊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B21及B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投擲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投擲動作。使用者進
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B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跳躍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跳躍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B23及B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防禦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防禦動作。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C11及C12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功能選單」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來顯示遊戲功能選單畫面。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C12及C1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關閉功能選單」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來關閉遊戲功能選單畫面。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C21及C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往左選取」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遊戲功能選單畫面之選取游標往左移動。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C23及C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
式則會執行該「往右選取」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遊戲功能選單畫面之選取游標往右移動。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C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確認選項」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遊戲功能選單畫面之游標確認選取。
實施例五,請參閱第一圖;一種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則包括:使用者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程式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即可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分別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來分別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安裝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可經由該指紋圖像程式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該區塊控制碼A12則設置為執行「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區塊控制碼A32則設置為執行「開啟電子郵件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A23及A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開啟LINE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些區塊控制碼A21及A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開啟FACEBOOK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即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
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即可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來進行程式功能的選取、設定、輸入或控制。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A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網路瀏覽器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網路瀏覽器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A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電子郵件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電子郵件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郵件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電子郵件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A23及A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LINE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LINE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LINE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LINE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
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A21及A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FACEBOOK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FACEBOOK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FACEBOOK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FACEBOOK程式」的功能。
實施例六,請參閱第一至三圖;一種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則包括:使用者可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序列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即可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及該第三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之特定排列組合的輸入順序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將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來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或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或是執行系統程式內部安裝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或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可經由該指紋圖像序列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A22、該區塊控制碼A12、該區塊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相機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A22、該區塊控制碼A23、該區塊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撥話模式」
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A22、該區塊控制碼A32、該區塊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WIFI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A22、該區塊控制碼A21、該區塊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LED照明」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B22、該區塊控制碼B12、該區塊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B22、該區塊控制碼B23、該區塊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電子郵件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B22、該區塊控制碼B32、該區塊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LINE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B22、該區塊控制碼B21、該區塊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FACEBOOK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A22、該區塊控制碼A12、該區塊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相機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相機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相機圖形來進行「開啟相機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
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A22、該區塊控制碼A23、該區塊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撥話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撥話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撥話圖形來進行「開啟撥話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A22、該區塊控制碼A32、該區塊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WIFI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WIFI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WIFI圖形來進行「開啟WIFI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A22、該區塊控制碼A21、該區塊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LED照明」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LED照明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LED圖形來進行「開啟LED照明」的功能。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
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B22、該區塊控制碼B12、該區塊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網路瀏覽器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網路瀏覽器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B22、該區塊控制碼B23、該區塊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電子郵件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電子郵件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郵件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電子郵件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B22、該區塊控制碼B32、該區塊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LINE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LINE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LINE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LINE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區塊控制碼B22、該區塊控制碼B21、該區塊控制碼C22
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FACEBOOK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FACEBOOK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FACEBOOK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FACEBOOK程式」的功能。
上述實施例僅為說明本發明之原理及其功效,並非限制本發明;因此,習於此技術之人士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改及變化仍不脫本發明之精神。本發明已具備產業上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並符合發明專利要件,爰依法提起申請。
a1: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一圖像區塊
a2: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二圖像區塊
a3: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三圖像區塊
a4: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四圖像區塊
a5: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五圖像區塊
a6: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六圖像區塊
a7: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七圖像區塊
a8: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八圖像區塊
a9: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九圖像區塊
A11: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一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12: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二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13: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三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21: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四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22: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五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23: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六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31: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七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32:第一指紋圖像之第八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A33:第一指紋圖像之第九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
Claims (8)
- 一種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係應用於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該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包括:使用者先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辨識並建立及儲存使用者之指紋辨識資料;其中,該指紋辨識資料,則包括:複數指紋圖像;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系統程式針對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來分割成複數圖像區塊並分別設置對應之區塊控制碼;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數碼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將個別之該區塊控制碼、部分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或全部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 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數碼可執行程序來進行數字、符號或字元的輸入;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觸控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將個別之該區塊控制碼、部分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或全部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觸控可執行程序來取代使用者於螢幕畫面上進行手指滑動方向的手勢動作輸入或是進行游標位置的控制;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系統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 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將個別之該區塊控制碼、部分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或全部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系統可執行程序進而來進行媒體音量、螢幕亮度的調整或是啟動、關閉、控制或設定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系統功能運作;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遊戲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將個別之該區塊控制碼、部分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或全部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安裝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 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來進行遊戲畫面中人物或主角的動作控制或是開啟功能選單進行選取、設定或控制;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程式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將個別之該區塊控制碼、部分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或全部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安裝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來進行程式功能的選取、設定、輸入或控制; 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序列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將部分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或全部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之特定排列組合的輸入順序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將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來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該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或該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或是執行系統程式內部安裝之該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或該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中所述之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其中,該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更包括:使用者先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觸控螢幕來進行三指指紋的指紋輸入辨識並建立及儲存使用者之指紋辨識資料;其中,該指紋辨識資料,則包括:第一指紋圖像、第二指紋圖像及第三指紋圖像;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系統程式針對該指紋辨識資料之每一該指紋圖像,均以九宮格的樣式來分割成九圖像區塊並分別設置對應之區塊控制碼;其中,該些圖像區塊由上往下、由左至右的順序為第一圖像區塊、 第二圖像區塊、第三圖像區塊、第四圖像區塊、第五圖像區塊、第六圖像區塊、第七圖像區塊、第八圖像區塊及第九圖像區塊;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區塊控制碼,則分別設置如下:該第一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一控制碼(A11)、該第二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該第三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三控制碼(A13)、該第四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該第五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A22)、該第六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該第七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A31)、該第八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該第九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A33);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區塊控制碼,則分別設置如下:該第一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一控制碼(B11)、該第二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B12)、 該第三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三控制碼(B13)、該第四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B21)、該第五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B22)、該第六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B23)、該第七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B31)、該第八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B32)、該第九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B33);該第三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區塊控制碼,則分別設置如下:該第一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一控制碼(C11)、該第二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C12)、該第三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三控制碼(C13)、該第四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C21)、該第五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該第六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C23)、該第七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C31)、該第八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C32)、該第九圖像區塊之區塊控制碼係為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C33)。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中所述之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其中,該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更包括: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數碼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分別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及該第三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來分別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經由該指紋圖像數碼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0」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A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1」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A22)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2」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A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3」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B12)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4」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B21)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B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5」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B22)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B32)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6」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B23)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B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7」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C12)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8」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C21)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C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數字9」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C32)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符號*」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C23)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C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輸入符號#」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 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數碼可執行程序來進行數字、符號或字元的輸入;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0」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0;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0來進行「輸入數字0」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A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1」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1;其作用則是完 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1來進行「輸入數字1」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A22)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2」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2;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2來進行「輸入數字2」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A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3」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3;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3來進行「輸入數字3」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 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B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4」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4;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4來進行「輸入數字4」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B21)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B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5」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5;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5來進行「輸入數字5」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B22)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B32)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6」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 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6;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6來進行「輸入數字6」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B23)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B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7」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7;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7來進行「輸入數字7」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C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8」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8;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8來進行「輸入數字8」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 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C21)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C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數字9」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數字9;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數字9來進行「輸入數字9」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C32)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符號*」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符號*;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符號*來進行「輸入符號*」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C23)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C33)之組合時, 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輸入符號#」之數碼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符號#;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數字鍵盤之符號#來進行「輸入符號#」的功能。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中所述之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其中,該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更包括: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觸控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分別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與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來分別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經由該指紋圖像觸控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則設置為執行「向上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A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向左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則設置為執行「向下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 碼(A23)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A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向右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B12)則設置為執行「游標向上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B21)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B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游標向左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B32)則設置為執行「游標向下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B23)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B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游標向右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觸控可執行程序來取代使用者於螢幕畫面上進行手指滑動方向的手勢動作輸入或是進行游標位置的控制;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向上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並以手指向上滑動之手勢動作輸入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A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向左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並以手指向左滑動之手勢動作輸入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向下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 並以手指向下滑動之手勢動作輸入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A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向右滑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並以手指向右滑動之手勢動作輸入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B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游標向上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游標向上移動定位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B21)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B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游標向左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 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游標向左移動定位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B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游標向下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游標向下移動定位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B23)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B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游標向右移動」之觸控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游標向右移動定位的功能。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中所述之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其中,該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更包括: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系統控制設定程序; 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分別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與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來分別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經由該指紋圖像系統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則設置為執行「媒體音量遞增」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則設置為執行「媒體音量遞減」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A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螢幕亮度遞增」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A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螢幕亮度遞減」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B12)則設置為執行「開啟相機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B32)則設置為執行「開啟撥話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B23)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B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開啟WIFI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B21)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七 控制碼(B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開啟LED照明」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系統可執行程序進而來進行媒體音量、螢幕亮度的調整或是啟動、關閉、控制或設定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系統功能運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媒體音量遞增」之系統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媒體播放音源遞增調大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 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媒體音量遞減」之系統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媒體播放音源遞減調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A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螢幕亮度遞增」之系統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螢幕光源遞增調亮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A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螢幕亮度遞減」之系統可執行程序;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將螢幕光源遞減調暗的功能;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B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相機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相機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相機圖形來進行「開啟相機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B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撥話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撥話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撥話圖形來進行「開啟撥話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B23)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B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WIFI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 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WIFI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WIFI圖形來進行「開啟WIFI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B21)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B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LED照明」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LED照明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LED圖形來進行「開啟LED照明」的功能。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中所述之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其中,該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更包括: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遊戲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分別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及該第三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來分別設置為用來 執行系統程式內部安裝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經由該指紋圖像遊戲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則設置為執行「往前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A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往左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則設置為執行「往後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A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往右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B12)則設置為執行「攻擊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B21)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B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投擲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B32)則設置為執行「跳躍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B23)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B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防禦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一控制碼(C11)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二 控制碼(C12)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開啟功能選單」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C12)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三控制碼(C1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關閉功能選單」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C21)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C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往左選取」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C23)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C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往右選取」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C32)則設置為執行「確認選項」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來進行遊戲畫面中人物或主角的動作控制或是開啟功能選單進行選取、設定或控制;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往前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往前移動的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A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往左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往左移動的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往後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往後移動的動作; 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A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往右移動」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往右移動的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B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攻擊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攻擊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B21)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B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投擲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 投擲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B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跳躍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跳躍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B23)及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B3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防禦動作」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遊戲畫面中的人物或主角產生防禦動作;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一控制碼(C11)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C12)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功能選單」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 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來顯示遊戲功能選單畫面;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C12)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三控制碼(C13)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關閉功能選單」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來關閉遊戲功能選單畫面;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C21)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C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往左選取」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遊戲功能選單畫面之選取游標往左移動;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C23)及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C33) 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往右選取」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遊戲功能選單畫面之選取游標往右移動;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C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確認選項」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使得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遊戲功能選單畫面之游標確認選取。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中所述之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其中,該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更包括: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程式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來分別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來分別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安裝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 使用者經由該指紋圖像程式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則設置為執行「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則設置為執行「開啟電子郵件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A33)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開啟LINE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A31)之組合則設置為執行「開啟FACEBOOK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來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儲存於內部之該指紋辨識資料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藉以確認使用者經指紋輸入之有效輸入之該些圖像區塊;該系統程式經由取得有效輸入之該圖像區塊之該區塊控制碼或是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以執行所對應之該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進而來進行程式功能的選取、設定、輸入或控制;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 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網路瀏覽器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網路瀏覽器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電子郵件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電子郵件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郵件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電子郵件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九控制碼(A33)之組合時, 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LINE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LINE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LINE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LINE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所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僅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及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七控制碼(A31)之組合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FACEBOOK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FACEBOOK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FACEBOOK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FACEBOOK程式」的功能。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中所述之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其中,該利用指紋輸入進行系統控制方法,更包括:使用者藉由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的輸入設定來進行指紋圖像序列控制設定程序;則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內部之該系統程式依據使用者的輸入設定 來將該第一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該第二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或該第三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對應之該些區塊控制碼之特定排列組合的輸入順序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將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來設置為用來執行系統程式內部之數碼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觸控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或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或是執行系統程式內部安裝之遊戲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或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經由該指紋圖像序列控制設定程序來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A22)、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相機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A22)、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撥話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A22)、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 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WIFI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A22)、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LED照明」之系統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B22)、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B12)、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B22)、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B23)、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電子郵件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B22)、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B32)、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LINE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將輸入順序依序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B22)、該第 二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B21)、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設定為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並設置為執行「開啟FACEBOOK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的指令碼;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A22)、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A12)、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相機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相機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相機圖形來進行「開啟相機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A22)、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A23)、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撥話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 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撥話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撥話圖形來進行「開啟撥話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A22)、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A32)、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WIFI模式」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WIFI模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WIFI圖形來進行「開啟WIFI模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A22)、該第一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A21)、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LED照明」之系統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LED照明的控制介 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LED圖形來進行「開啟LED照明」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B22)、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二控制碼(B12)、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網路瀏覽器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網路瀏覽器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網路瀏覽器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B22)、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六控制碼(B23)、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電子郵件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電子郵件程式 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電子郵件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電子郵件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B22)、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八控制碼(B32)、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LINE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LINE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LINE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LINE程式」的功能;使用者進行指紋輸入並經由該系統程式比對分析且確認有效輸入之該些指紋圖像之該些圖像區塊之該些區塊控制碼所對應之該圖像區塊控制碼輸入序列依序為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B22)、該第二指紋圖像區塊四控制碼(B21)、該第三指紋圖像區塊五控制碼(C22)時,該系統程式則會執行該「開啟FACEBOOK程式」之應用程式可執行 程序並同時於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顯示FACEBOOK程式的控制介面;其作用則是完全相同於使用者經由觸碰該具觸控輸入電子裝置之該觸控螢幕上所顯示之FACEBOOK程式圖形來進行「開啟FACEBOOK程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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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W202144988A TW202144988A (zh) | 202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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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ations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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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S20040208348A1 (en) * | 2003-04-18 | 2004-10-21 | Izhak Baharav | Imaging system and apparatus for combining finger recognition and finger navigation |
| TW201909021A (zh) * | 2017-07-24 | 2019-03-01 |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 電子裝置與其指紋辨識方法 |
| CN111033516A (zh) * | 2017-09-07 | 2020-04-17 | 指纹卡有限公司 | 用于确定手指覆盖指纹传感器的传感器区的方法和指纹感测系统 |
-
2020
- 2020-05-19 TW TW109116583A patent/TWI812861B/zh active
Patent Citations (3)
|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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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111033516A (zh) * | 2017-09-07 | 2020-04-17 | 指纹卡有限公司 | 用于确定手指覆盖指纹传感器的传感器区的方法和指纹感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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