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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893610B - 攝像透鏡組、取像裝置及電子裝置 - Google Patents

攝像透鏡組、取像裝置及電子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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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number
TWI893610B
TWI893610B TW113101327A TW113101327A TWI893610B TW I893610 B TWI893610 B TW I893610B TW 113101327 A TW113101327 A TW 113101327A TW 113101327 A TW113101327 A TW 113101327A TW I893610 B TWI893610 B TW I8936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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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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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optical axis
image
imaging
focal leng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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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ication number
TW11310132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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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2528797A (zh
Inventor
林榆芮
施語函
Original Assignee
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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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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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ority to US18/440,130 priority patent/US20250231378A1/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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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ority to GB2417343.7A priority patent/GB2639092A/en
Priority to DE202024107557.9U priority patent/DE202024107557U1/de
Publication of TW202528797A publication Critical patent/TW202528797A/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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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一種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七片透鏡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與第七透鏡。七片透鏡分別具有朝向物側方向的物側表面與朝向像側方向的像側表面。第一透鏡具有負屈折力。第二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第三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第四透鏡具有負屈折力。第六透鏡具有正屈折力,第六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且第六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第七透鏡像側表面具有反曲點。當滿足特定條件時,攝像透鏡組能同時滿足廣視角、微型化和高成像品質的需求。

Description

攝像透鏡組、取像裝置及電子裝置
本揭示係關於一種攝像透鏡組、取像裝置及電子裝置,特別是一種適用於電子裝置的攝像透鏡組及取像裝置。
隨著半導體製程技術更加精進,使得電子感光元件性能有所提升,畫素可達到更微小的尺寸,因此,具備高成像品質的光學鏡頭儼然成為不可或缺的一環。
而隨著科技日新月異,配備光學鏡頭的電子裝置的應用範圍更加廣泛,對於光學鏡頭的要求也是更加多樣化。由於往昔之光學鏡頭較不易在成像品質、敏感度、光圈大小、體積或視角等需求間取得平衡,故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具高成像品質的光學鏡頭以符合需求。
本揭示提供一種攝像透鏡組、取像裝置以及電子裝置。其中,攝像透鏡組沿著光路由物側至像側包含依序排列的七片透鏡。當滿足特定條件時,本揭示提供的攝像透鏡組能同時滿足廣視角、微型化和高成像品質的需求。
本揭示提供一種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七片透鏡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以及第七透鏡。七片透鏡分別具有朝向物側方向的物側表面與朝向像側方向的像側表面。攝像透鏡組的透鏡總數為七片。較佳地,第一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較佳地,第二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較佳地,第三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較佳地,第四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較佳地,第六透鏡具有正屈折力。較佳地,第六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較佳地,第 六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較佳地,第七透鏡像側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L,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第五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9,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1,其較佳地滿足下列條件:1.80<TL/f<4.20;以及0.00<100×|R11/R9|<23.50。
本揭示另提供一種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七片透鏡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以及第七透鏡。七片透鏡分別具有朝向物側方向的物側表面與朝向像側方向的像側表面。攝像透鏡組的透鏡總數為七片。較佳地,第一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較佳地,第一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較佳地,第二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較佳地,第四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較佳地,第六透鏡具有正屈折力。較佳地,第六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較佳地,第六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較佳地,第七透鏡像側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L,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第三透鏡與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34,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45,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2,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1,其較佳地滿足下列條件:1.80<TL/f<4.20;1.85<(|f/f1|+|f/f6|)/|f/f4|<12.50;0.10<(T12+T23)/CT2<1.80;0.50<(|R1|+|R11|)/f<10.00;以及(T23+T34)/(T12+T45)<1.85。
本揭示再提供一種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七片透鏡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以及第七透鏡。七片透鏡分別具有朝向物側方向的物側表面與朝向像側方向的像側表面。攝像透鏡組的透鏡總數為七片。較佳地,第一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較佳地,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較佳地,第六透鏡具有正屈折力。較佳地,第七透鏡像側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L,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攝像透鏡組中所有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總和為ΣCT,攝像透鏡組中所有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為ΣAT,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D,第一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1,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2,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4,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5,其較佳地滿足下列條件:1.80<TL/f<4.10;2.65<ΣCT/ΣAT<10.00;0.00|f6/f5|<0.55;1.85<10×f/TD<3.90;以及1.40<(CT2+CT5)/(CT1+CT4)。
本揭示提供一種取像裝置,其包含前述的攝像透鏡組以及一電子感光元件,其中電子感光元件設置於攝像透鏡組的成像面上。
本揭示提供一種電子裝置,其包含前述的取像裝置。
當TL/f滿足上述條件時,有助於在總長和視角之間取得平衡。
當100×|R11/R9|滿足上述條件時,可使第五透鏡物側表面與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面形相互配合,有助於攝像透鏡組像側端的光路調整,提高成像品質。
當(|f/f1|+|f/f6|)/|f/f4|滿足上述條件時,可調整第一透鏡、第四透鏡與第六透鏡的屈折力,有助於平衡大視角入射光線的匯聚或發散情形,提升 全視場的聚光品質。
當(T12+T23)/CT2滿足上述條件時,可調整第二透鏡的配置空間,壓縮攝像透鏡組物側端的體積。
當(R1|+|R11|)/f滿足上述條件時,可調整總焦距相對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曲率半徑與第六透鏡物側表面曲率半徑的比率,使所述兩表面具備較彎曲的面形,有效控制光路走向,有助於增大成像面。
當(T23+T34)/(T12+T45)滿足上述條件時,有助於平衡透鏡的空間配置,以降低攝像透鏡組的敏感度。
當ΣCT/ΣAT滿足上述條件時,可使所有透鏡排佈緊密,有效避免空間浪費。
當|f6/f5|滿足上述條件時,可藉由控制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的屈折力比率,平衡攝像透鏡組的整體屈折力配置,並改善像散與畸變問題。
當10×f/TD滿足上述條件時,可有效減少鏡頭體積,避免總長過長。
當(CT2+CT5)/(CT1+CT4)滿足上述條件時,有助於調整透鏡的配置空間,減少製造公差。
1、2、3、4、5、6、7、8、9、100、100a、100b、100c、100d、100e、100f、100g、100h、100i、100j、100k、100m、100n、100p、100q、100r、100s:取像裝置
101:成像鏡頭
102:驅動裝置
103:電子感光元件
104:影像穩定模組
200、300、400、500:電子裝置
201、304:顯示模組
301、401、501:閃光燈模組
302:對焦輔助模組
303:影像訊號處理器
305:影像軟體處理器
306:被攝物
C:臨界點
P:反曲點
OA1:第一光軸
OA2:第二光軸
OA3:第三光軸
LF:光路轉折元件
LF1:第一光路轉折元件
LF2:第二光路轉折元件
LG:透鏡群
ST:光圈
S1、S2、S3:光闌
E1:第一透鏡
E2:第二透鏡
E3:第三透鏡
E4:第四透鏡
E5:第五透鏡
E6:第六透鏡
E7:第七透鏡
E8:濾光元件
IMG:成像面
IS:電子感光元件
ΣAT:攝像透鏡組中所有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
ΣCT:攝像透鏡組中所有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總和
CT1:第一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
CT2: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
CT3: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
CT4: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
CT5: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
CT6:第六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
CT7:第七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
EPD:攝像透鏡組的入瞳孔徑
ET6: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與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之間平行於光軸的距離
ET7: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與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之間平行於光軸的距離
f:攝像透鏡組的焦距
f1:第一透鏡的焦距
f3:第三透鏡的焦距
f4:第四透鏡的焦距
f5:第五透鏡的焦距
f6:第六透鏡的焦距
f7:第七透鏡的焦距
f34:第三透鏡與第四透鏡的合成焦距
Fno:攝像透鏡組的光圈值
FOV:攝像透鏡組中最大視角
HFOV:攝像透鏡組中最大視角的一半
ImgH:攝像透鏡組的最大成像高度
R1: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2:第一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4:第二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5:第三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6:第三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9:第五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11: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12: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13: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14: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SAG7R1:第七透鏡物側表面於光軸上的交點至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平行於光軸的位移量
T12: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T23: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T34:第三透鏡與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T45: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TD: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光軸上的距離
TL: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
V2:第二透鏡的阿貝數
V4:第四透鏡的阿貝數
V5:第五透鏡的阿貝數
Y6R1: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
Y6R2: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
Y7R1: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
Yc11: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
Yc61: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
Yc72: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
|DIST|max:攝像透鏡組在最大視場內於成像面上畸變像差的絕對值最大值
圖1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一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2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一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3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二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4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二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5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三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6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三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7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四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8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四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9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五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10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五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11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六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12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六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13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七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14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七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15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八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16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八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17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九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18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九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19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十實施例的一種取像裝置的立體示意圖。
圖20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十一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圖21繪示圖20之電子裝置之另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圖22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十二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圖23繪示圖22之電子裝置之另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圖24繪示圖22之電子裝置的系統方塊圖。
圖25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十三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圖26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十四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圖27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一實施例中透鏡表面上之反曲點、透鏡表面上之臨界點與參數Yc11、Yc61、Yc72的示意圖。
圖28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一實施例中參數ET6、ET7、SAG7R1、Y6R1、Y6R2與Y7R1的示意圖。
圖29繪示依照本揭示的一個光路轉折元件在攝像透鏡組中的一種配置關係示意圖。
圖30繪示依照本揭示的一個光路轉折元件在攝像透鏡組中的另一種配置關係示意圖。
圖31繪示依照本揭示的兩個光路轉折元件在攝像透鏡組中的一種配置關係示意圖。
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並且七片透鏡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以及第七透鏡。其中,七片透鏡分別具有朝向物側方向的物側表面與朝向像側方向的像側表面。
第一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藉此,有助於擴大視角,以取得更大範圍的影像資訊。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可為凹面;藉此,有助於減緩大視角光線入射所造成的像差。第一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可為凹面;藉此,可調整第一透鏡的面形,調和光路走向,以在視角與影像大小之間取得平衡。
第二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可為凸面;藉此,可有效接收大視角光線,調整光路偏折角度,有助於壓縮攝像透鏡組物側端的外徑。第二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可為凹面;藉此,可修正球差與慧差等像差,有助於提高成像品質。
第三透鏡可具有正屈折力;藉此,有助於匯聚光線以壓縮體積。第三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可為凸面;藉此,可配合第二透鏡像側表面的面形來調整光路,並進一步修正像差。第三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可為凸面;藉此,有助於匯聚光線,避免周邊區域光線偏折不足導致無法有效聚光。
第四透鏡可具有負屈折力。藉此,可調整光路以增大成像面,並有助於平衡為壓縮體積所產生的球差等像差。
第六透鏡可具有正屈折力;藉此,有助於匯聚光線並壓縮攝像 透鏡組像側端的長度。第六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可為凸面;藉此,有助於避免光線發散,壓縮後焦距長度,同時減少像彎曲。第六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可為凸面;藉此,可有利於校正場曲,減緩攝像透鏡組的畸變,以提高成像品質。
第七透鏡可具有負屈折力;藉此,可有效控制後焦距長度,以避免光學鏡頭總長過長。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可為凹面;藉此,有助於降低場曲,並壓縮後焦距長度,避免總長過長。
根據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第六透鏡其物側表面與其像側表面中至少一者可具有至少一反曲點;藉此,有利於強化第六透鏡周邊對影像像差的修正能力,且有助於降低大視角光線的面反射情形。其中,第六透鏡物側表面可具有至少一反曲點;藉此,有利於提高第六透鏡物側表面周邊面形的設計自由度,並有助於平衡大視角入射光線的聚光品質。其中,第七透鏡像側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藉此,可調整光線於成像面的入射角,避免影像周邊產生暗角,同時有利於修正畸變問題。請參照圖27,係繪示有依照本揭示第一實施例中第六透鏡E6物側表面、第六透鏡E6像側表面與第七透鏡E7像側表面之反曲點P的示意圖。圖27繪示本揭示第一實施例中位於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第六透鏡像側表面與第七透鏡像側表面上的反曲點P作為示例性說明,然於本揭示的各實施例中,各透鏡表面皆可具有一個或多個反曲點。
根據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所有透鏡各自的物側表面與像側表面當中的至少一者可為非球面。藉此,可有效減少光學設計上的限制,方便調和光路以達成目標規格。
根據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可有至少四片透鏡為塑膠材質。藉此,有助於減少生產成本,並有效提高非球面鏡片的製造性。
根據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更可包含一光圈,且光圈可設置於第一透鏡與第三透鏡之間。藉此,可在維持較廣拍攝視野與較大成像範圍的規格下,有效縮短攝像透鏡組的總長,並滿足高亮度成像效果。其中,光 圈亦可設置於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之間。
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L,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其滿足下列條件:1.80<TL/f<4.20。藉此,有助於在總長和視角之間取得平衡。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80<TL/f<4.1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95<TL/f<4.0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3.08TL/f3.78。
第五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9,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1,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00<100×|R11/R9|<23.50。藉此,可使第五透鏡物側表面與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面形相互配合,有助於攝像透鏡組像側端的光路調整,提高成像品質。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00<100×|R11/R9|<22.0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11100×|R11/R9|19.34。
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其可滿足下列條件:1.85<(|f/f1|+|f/f6|)/|f/f4|<12.50。藉此,可調整第一透鏡、第四透鏡與第六透鏡的屈折力,有助於平衡大視角入射光線的匯聚或發散情形,提升全視場的聚光品質。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85<(|f/f1|+|f/f6|)/|f/f4|<8.0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05<(|f/f1|+|f/f6|)/|f/f4|<7.0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64(|f/f1|+|f/f6|)/|f/f4|4.76。
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2,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10<(T12+T23)/CT2<1.80。藉此,可調整第二透鏡的配置空間,壓縮攝像透鏡組物側端的體積。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15<(T12+T23)/CT2<1.7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20<(T12+T23)/CT2<1.7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62(T12+T23)/CT21.29。
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1,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50<(|R1|+|R11|)/f<10.00。藉此,可調整總焦距相對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曲率半徑與第六透鏡物側表面曲率半徑的比率,使所述兩表面具備較彎曲的面形,有效控制光路走向,有 助於增大成像面。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80<(|R1|+|R11|)/f<7.0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30<(|R1|+|R11|)/f<6.3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80(|R1|+|R11|)/f4.08。
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第三透鏡與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34,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45,其可滿足下列條件:(T23+T34)/(T12+T45)<1.85。藉此,有助於平衡透鏡的空間配置,以降低攝像透鏡組的敏感度。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05<(T23+T34)/(T12+T45)<1.68。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17(T23+T34)/(T12+T45)0.68。
攝像透鏡組中所有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總和為ΣCT,攝像透鏡組中所有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為ΣAT,其可滿足下列條件:2.65<ΣCT/ΣAT<10.00。藉此,可使所有透鏡排佈緊密,有效避免空間浪費。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75<ΣCT/ΣAT<9.5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90ΣCT/ΣAT5.11。
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00|f6/f5|<0.55。藉此,可藉由控制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的屈折力比率,平衡攝像透鏡組的整體屈折力配置,並改善像散與畸變問題。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00|f6/f5|<0.48。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00|f6/f5|0.38。
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D,其可滿足下列條件:1.85<10×f/TD<3.90。藉此,可有效減少鏡頭體積,避免總長過長。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50<10×f/TD<3.8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80<10×f/TD<3.7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3.0810×f/TD3.82。
第一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1,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2,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4,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5,其可滿足下列條件:1.40<(CT2+CT5)/(CT1+CT4)。藉此,有助於調整透鏡的配置空 間,減少製造公差。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40<(CT2+CT5)/(CT1+CT4)<4.6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50<(CT2+CT5)/(CT1+CT4)<3.0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72(CT2+CT5)/(CT1+CT4)2.12。
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5,第六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6,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80<CT6/CT5<3.50。藉此,可調控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的中心厚度比例,加以平衡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的屈折力配置,有助於調合攝像透鏡組像側端的光路。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90<CT6/CT5<3.00。
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第三透鏡與第四透鏡的合成焦距為f34,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25<|f/f34|<1.25。藉此,可控制第三透鏡與第四透鏡的屈折力,有助於調合大視角光線的偏折方向。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25<|f/f34|<1.00。
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1,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2,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50<(|R11|+|R12|)/f<15.00。藉此,可確保第六透鏡的面形具備較強曲率,有利於匯聚光線以縮短總長。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80<(|R11|+|R12|)/f<10.0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00<(|R11|+|R12|)/f<5.00。
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第一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2,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00<|R1+R2|/|R1-R2|<1.50。藉此,可有效平衡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曲率半徑與第一透鏡像側表面曲率半徑,有助於減緩大視角光線入射時所造成的像差。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00<|R1+R2|/|R1-R2|<1.20。
第六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6,第七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7,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30<CT7/CT6<1.05。藉此,有利於減少製造公差,提升良率。
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10<|f1/f3|<5.00。藉此,可有效平衡第一透鏡與第三透鏡的屈折力,有 助於增廣拍攝視野與修正離軸像差。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50<|f1/f3|<4.00。
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3,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4,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30<(R13+R14)/(R13-R14)<10.00。藉此,可調整第七透鏡物側表面曲率半徑與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曲率半徑,有利於修正攝像透鏡組的畸變。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00<(R13+R14)/(R13-R14)<8.00。
攝像透鏡組的入瞳孔徑為EPD,攝像透鏡組的最大成像高度(可為電子感光元件之有效感測區域對角線總長的一半)為ImgH,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20<EPD/ImgH<0.50。藉此,可增加周邊視場的相對照度,並在照度、景深與成像大小之間取得平衡。
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6R1,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7R1,其可滿足下列條件:1.00<Y7R1/Y6R1<1.25。藉此,可調整第六透鏡物側表面光學有效半徑高度與第七透鏡物側表面光學有效半徑高度,避免周邊光線因偏折角度過大導致全反射問題。請參照圖28,係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一實施例中參數Y6R1與Y7R1的示意圖。
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72,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6R2,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70<Yc72/Y6R2<1.15。藉此,可提升透鏡表面的變化程度,有助於提升廣視場光線的影像品質與電子感光元件的響應效率。請參照圖27與圖28,係分別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一實施例中參數Yc72與Y6R2的示意圖。圖27繪示本揭示第一實施例中位於第七透鏡像側表面上的臨界點C作為示例性說明,然於本揭示的各實施例中,各透鏡表面皆可具有一個或多個臨界點。
攝像透鏡組在最大視場內於成像面上畸變像差的絕對值最大值為|DIST|max,其可滿足下列條件:30.0%<|DIST|max<80.0%。藉此,可有效管理影像品質,降低畫面的變形失真問題。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35.0%< |DIST|max<70.0%。
攝像透鏡組中最大視角為FOV,其可滿足下列條件:138.0度<FOV<180.0度。藉此,可規範視角規格,有助於使攝像透鏡組在大視角與成像品質之間取得平衡。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38.0度<FOV<170.0度。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40.0度<FOV<160.0度。
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3,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10<T12/CT3<0.90。藉此,可提高製造性,有助於平衡光學鏡頭物側端的體積分布。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25<T12/CT3<0.90。
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其可滿足下列條件:-10.50<f4/f6<-1.00。藉此,可使第四透鏡與第六透鏡的屈折力相互配合,有助於修正像差、像散與調整視角。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6.50<f4/f6<-1.00。
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第二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4,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00<|(R1+R4)/(R1-R4)|<2.20。藉此,透過調整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曲率半徑使大視角光線進入攝像透鏡組,並調整第二透鏡像側表面曲率半徑加以平衡,避免產生過多像差。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00<|(R1+R4)/(R1-R4)|<1.5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00<|(R1+R4)/(R1-R4)|<0.80。
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第七透鏡的焦距為f7,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00<f1/f7<1.50。藉此,可調控第一透鏡與第七透鏡的屈折力配置,有助於增加攝像透鏡組的平衡性。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00<f1/f7<1.30。
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2,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20<T12/(CT2+T23)<3.00。藉此,可平衡透鏡的空間配置,並有助於壓縮攝像透鏡組物側端的長度。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20< T12/(CT2+T23)<1.50。
第二透鏡的阿貝數為V2,第四透鏡的阿貝數為V4,第五透鏡的阿貝數為V5,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30<(V2+V4)/V5<1.80。藉此,可調整第二透鏡、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的材質配置,可有效修正攝像透鏡組的色差,防止影像重疊的情形發生,有助於提升成像品質。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50<(V2+V4)/V5<1.50。
第七透鏡物側表面於光軸上的交點至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平行於光軸的位移量為SAG7R1,第七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7,其可滿足下列條件:-2.00<SAG7R1/CT7<-0.50。藉此,可平衡第七透鏡物側表面周邊面形的彎曲程度,有助於增加視角大小與修正畸變。請參照圖28,係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一實施例中參數SAG7R1的示意圖,其中所述位移量朝像側方向則其值為正,朝物側方向則其值為負。
第三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5,第三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6,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18<(R5+R6)/(R5-R6)<1.00。藉此,可控制光路走向,有助於增廣拍攝視野與增大成像面。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25<(R5+R6)/(R5-R6)<1.00。
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七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7,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10<T12/CT7<1.35。藉此,可藉由第七透鏡中心厚度限制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之間的軸上距離,有助於提高空間利用率,並提升製造性。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30<T12/CT7<1.28。
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60<|f/f3|<2.00。藉此,可使第三透鏡具備足夠的屈折力,有助於廣視角鏡頭的光路調整。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70<|f/f3|<1.50。
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與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之間平行於光軸的距離為ET6,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與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之間平行於光軸的距離為 ET7,其可滿足下列條件:2.40<ET7/ET6<6.00。藉由調整第六透鏡和第七透鏡的鏡片邊緣厚度,有助於協助大視角光線進入成像面。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90<ET7/ET6<5.50。請參照圖28,係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一實施例中參數ET6與ET7的示意圖。
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11,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61,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75<Yc61/Yc11<1.80。藉此,有助於提高成像尺寸與縮減光學鏡頭的外徑,並可避免周邊光線發生全反射。請參照圖27,係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一實施例中參數Yc11與Yc61的示意圖。圖27繪示本揭示第一實施例中位於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與第六透鏡物側表面上的臨界點C作為示例性說明,然於本揭示的各實施例中,各透鏡表面皆可具有一個或多個臨界點。
上述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的各技術特徵皆可組合配置,而達到對應之功效。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透鏡的材質可為玻璃或塑膠。若透鏡的材質為玻璃,則可增加攝像透鏡組屈折力配置的自由度,並降低外在環境溫度變化對成像的影響,而玻璃透鏡可使用研磨或模造等技術製作而成。若透鏡材質為塑膠,則可以有效降低生產成本。此外,可於鏡面上設置球面或非球面(ASP),其中球面透鏡可減低製造難度,而若於鏡面上設置非球面,則可藉此獲得較多的控制變數,用以消減像差、縮減透鏡數目,並可有效降低本揭示攝像透鏡組的總長。進一步地,非球面可以塑膠射出成型或模造玻璃透鏡等方式製作而成。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若透鏡表面為非球面,則表示所述透鏡表面光學有效區全部或其中一部分為非球面。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可選擇性地在任一(以上)透鏡材料中加入添加物,產生光吸收或光干涉效果,以改變透鏡對於特定波段光線的穿透率,進而減少雜散光與色偏。例如:添加物可具備濾除系統中600奈米至 800奈米波段光線的功能,以助於減少多餘的紅光或紅外光;或可濾除350奈米至450奈米波段光線,以減少多餘的藍光或紫外光,因此,添加物可避免特定波段光線對成像造成干擾。此外,添加物可均勻混和於塑膠材料中,並以射出成型技術製作成透鏡。此外,添加物亦可配置於透鏡表面上的鍍膜,以提供上述功效。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若透鏡表面係為凸面且未界定所述凸面位置時,則表示所述凸面可位於透鏡表面近光軸處;若透鏡表面係為凹面且未界定所述凹面位置時,則表示所述凹面可位於透鏡表面近光軸處。若透鏡之屈折力或焦距未界定其區域位置時,則表示所述透鏡之屈折力或焦距可為透鏡於近光軸處之屈折力或焦距。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所述透鏡表面的反曲點(Inflection Point),係指透鏡表面曲率正負變化的交界點。所述透鏡表面的臨界點(Critical Point),係指垂直於光軸的平面與透鏡表面相切之切線上的切點,且臨界點並非位於光軸上。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攝像透鏡組之成像面依其對應的電子感光元件之不同,可為一平面或有任一曲率之曲面,特別是指凹面朝往物側方向之曲面。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於成像光路上最靠近成像面的透鏡與成像面之間可選擇性配置一片以上的成像修正元件(平場元件等),以達到修正影像的效果(像彎曲等)。所述成像修正元件的光學性質,比如曲率、厚度、折射率、位置、面形(凸面或凹面、球面或非球面、繞射表面及菲涅爾表面等)可配合取像裝置需求而做調整。一般而言,較佳的成像修正元件配置為將具有朝往物側方向為凹面的薄型平凹元件設置於靠近成像面處。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亦可於成像光路上在被攝物至成像面間選擇性設置至少一具有轉折光路功能的元件,如稜鏡或反射鏡等,其中,所述稜鏡表面或反射鏡面可為平面、球面、非球面或自由曲面等,以提供 攝像透鏡組較高彈性的空間配置,使電子裝置的輕薄化不受制於攝像透鏡組之光學總長度。進一步說明,請參照圖29和圖30,其中圖29係繪示依照本揭示的一個光路轉折元件在攝像透鏡組中的一種配置關係示意圖,且圖30係繪示依照本揭示的一個光路轉折元件在攝像透鏡組中的另一種配置關係示意圖。如圖29及圖30所示,攝像透鏡組可沿光路由被攝物(未繪示)至成像面IMG,依序具有第一光軸OA1、光路轉折元件LF與第二光軸OA2,其中光路轉折元件LF可以如圖29所示係設置於被攝物與攝像透鏡組的透鏡群LG之間,或者如圖30所示係設置於攝像透鏡組的透鏡群LG與成像面IMG之間。此外,請參照圖31,係繪示依照本揭示的兩個光路轉折元件在攝像透鏡組中的一種配置關係示意圖,如圖31所示,攝像透鏡組亦可沿光路由被攝物(未繪示)至成像面IMG,依序具有第一光軸OA1、第一光路轉折元件LF1、第二光軸OA2、第二光路轉折元件LF2與第三光軸OA3,其中第一光路轉折元件LF1係設置於被攝物與攝像透鏡組的透鏡群LG之間,第二光路轉折元件LF2係設置於攝像透鏡組的透鏡群LG與成像面IMG之間,且光線在第一光軸OA1的行進方向可以如圖31所示係與光線在第三光軸OA3的行進方向為相同方向。攝像透鏡組亦可選擇性配置三個以上的光路轉折元件,本揭示不以圖式所揭露之光路轉折元件的種類、數量與位置為限。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可設置有至少一光闌,其可位於第一透鏡之前、各透鏡之間或最後一透鏡之後,所述光闌的種類如耀光光闌(Glare Stop)或視場光闌(Field Stop)等,可用以減少雜散光,有助於提升影像品質。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光圈之配置可為前置光圈或中置光圈。其中前置光圈意即光圈設置於被攝物與第一透鏡間,中置光圈則表示光圈設置於第一透鏡與成像面間。若光圈為前置光圈,可使出射瞳(Exit Pupil)與成像面產生較長的距離,使其具有遠心(Telecentric)效果,並可增加電子感光元件的CCD或CMOS接收影像的效率;若為中置光圈,係有助於擴大攝像透鏡組的視場角。
本揭示可適當設置一可變孔徑元件,所述可變孔徑元件可為機械構件或光線調控元件,其可以電或電訊號控制孔徑的尺寸與形狀。所述機械構件可包含葉片組、屏蔽板等可動件;所述光線調控元件可包含濾光元件、電致變色材料、液晶層等遮蔽材料。所述可變孔徑元件可藉由控制影像的進光量或曝光時間,強化影像調節的能力。此外,所述可變孔徑元件亦可為本揭示之光圈,可藉由改變光圈值以調節影像品質,如景深或曝光速度等。
本揭示可適當設置一個或多個光學元件,藉以限制光線通過攝像透鏡組的形式,所述光學元件可為濾光片、偏光片等,但本揭示不以此為限。並且,所述光學元件可為單片元件、複合組件或以薄膜等方式呈現,但本揭示不以此為限。所述光學元件可置於攝像透鏡組的物端、像端或透鏡之間,藉以控制特定形式的光線通過,進而符合應用需求。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可包含至少一光學鏡片、光學元件或載體,其至少一表面具有低反射層,所述低反射層可有效減少光線在介面反射產生的雜散光。所述低反射層可設置於所述光學鏡片的物側表面或像側表面的非有效區,或物側表面與像側表面間的連接表面;所述的光學元件可為一種遮光元件、環形間隔元件、鏡筒元件、平板玻璃(Cover glass)、藍玻璃(Blue glass)、濾光元件(Filter、Color filter)、光路轉折元件(反射元件)、稜鏡或面鏡等;所述的載體可為鏡頭組鏡座、設置於感光元件上的微透鏡(Micro lens)、感光元件基板周邊或是用於保護感光元件的玻璃片等。
本揭示所揭露的攝像透鏡組中,所述物側和像側係依照光軸方向而定,並且,所述於光軸上的數據係沿光軸計算,且若光軸經由光路轉折元件轉折時,所述於光軸上的數據亦沿光軸計算。
根據上述實施方式,以下提出具體實施例並配合圖式予以詳細說明。
<第一實施例>
請參照圖1至圖2,其中圖1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一實施例的取像 裝置示意圖,圖2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一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1可知,取像裝置1包含攝像透鏡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IS。攝像透鏡組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第一透鏡E1、光闌S1、第二透鏡E2、光圈ST、第三透鏡E3、光闌S2、第四透鏡E4、第五透鏡E5、光闌S3、第六透鏡E6、第七透鏡E7、濾光元件(Filter)E8與成像面IMG。其中,電子感光元件IS設置於成像面IMG上。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E1、E2、E3、E4、E5、E6、E7),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E1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二透鏡E2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E3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四透鏡E4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五透鏡E5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六透鏡E6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 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七透鏡E7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濾光元件E8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七透鏡E7及成像面IMG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透鏡組的焦距。
上述各透鏡的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下:
X:非球面與光軸的交點至非球面上距離光軸為Y的點平行於光軸的位移;Y:非球面曲線上的點與光軸的垂直距離;R:曲率半徑;k:錐面係數;以及Ai:第i階非球面係數。
第一實施例的攝像透鏡組中,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攝像透鏡組的光圈值(F-number)為Fno,攝像透鏡組中最大視角的一半為HFOV,其數值如下:f=2.19公釐(mm),Fno=2.03,HFOV=74.9度(deg.)。
攝像透鏡組中最大視角為FOV,其滿足下列條件:FOV=149.8度。
第一透鏡E1物側表面至成像面IMG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L,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其滿足下列條件:TL/f=3.47。
攝像透鏡組的入瞳孔徑為EPD,攝像透鏡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其滿足下列條件:EPD/ImgH=0.30。
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第一透鏡E1物側表面至第七透鏡E7像側表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D,其滿足下列條件:10×f/TD=3.50。
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第三透鏡E3的焦距為f3,其滿足下列條件:|f/f3|=1.02。
第一透鏡E1的焦距為f1,第三透鏡E3的焦距為f3,其滿足下列條件:|f1/f3|=1.24。
第一透鏡E1的焦距為f1,第七透鏡E7的焦距為f7,其滿足下列條件:f1/f7=0.63。
第四透鏡E4的焦距為f4,第六透鏡E6的焦距為f6,其滿足下列條件:f4/f6=-2.54。
第五透鏡E5的焦距為f5,第六透鏡E6的焦距為f6,其滿足下列條件:|f6/f5|=0.37。
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第三透鏡E3與第四透鏡E4的合成焦距為f34,其滿足下列條件:|f/f34|=0.67。
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第一透鏡E1的焦距為f1,第四透鏡E4的焦距為f4,第六透鏡E6的焦距為f6,其滿足下列條件:(|f/f1|+|f/f6|)/|f/f4|=4.43。
第一透鏡E1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第一透鏡E1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2,其滿足下列條件:|R1+R2|/|R1-R2|=0.07。
第一透鏡E1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第二透鏡E2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4,其滿足下列條件:|(R1+R4)/(R1-R4)|=0.14。
第一透鏡E1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第六透鏡E6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1,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其滿足下列條件:(|R1|+|R11|)/f=1.98。
第三透鏡E3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5,第三透鏡E3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6,其滿足下列條件:(R5+R6)/(R5-R6)=0.46。
第五透鏡E5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9,第六透鏡E6物側表面 的曲率半徑為R11,其滿足下列條件:100×|R11/R9|=16.83。
第六透鏡E6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1,第六透鏡E6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2,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其滿足下列條件:(|R11|+|R12|)/f=1.84。
第七透鏡E7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3,第七透鏡E7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4,其滿足下列條件:(R13+R14)/(R13-R14)=2.82。
攝像透鏡組中所有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總和為ΣCT,攝像透鏡組中所有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為ΣAT,其滿足下列條件:ΣCT/ΣAT=4.50。在本實施例中,兩個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係指兩個相鄰透鏡的兩個相鄰鏡面之間於光軸上的間距。在本實施例中,ΣCT為第一透鏡E1、第二透鏡E2、第三透鏡E3、第四透鏡E4、第五透鏡E5、第六透鏡E6與第七透鏡E7於光軸上之厚度的總和。在本實施例中,ΣAT為第一透鏡E1、第二透鏡E2、第三透鏡E3、第四透鏡E4、第五透鏡E5、第六透鏡E6與第七透鏡E7當中任兩個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
第六透鏡E6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6,第七透鏡E7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7,其滿足下列條件:CT7/CT6=0.54。
第一透鏡E1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1,第二透鏡E2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2,第四透鏡E4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4,第五透鏡E5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5,其滿足下列條件:(CT2+CT5)/(CT1+CT4)=2.12。
第一透鏡E1與第二透鏡E2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二透鏡E2與第三透鏡E3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第二透鏡E2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2,其滿足下列條件:T12/(CT2+T23)=0.34。
第一透鏡E1與第二透鏡E2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二透鏡E2與第三透鏡E3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第二透鏡E2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2,其滿足下列條件:(T12+T23)/CT2=0.68。
第一透鏡E1與第二透鏡E2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三 透鏡E3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3,其滿足下列條件:T12/CT3=0.40。
第一透鏡E1與第二透鏡E2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七透鏡E7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7,其滿足下列條件:T12/CT7=0.65。
第五透鏡E5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5,第六透鏡E6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6,其滿足下列條件:CT6/CT5=1.70。
第一透鏡E1與第二透鏡E2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二透鏡E2與第三透鏡E3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第三透鏡E3與第四透鏡E4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34,第四透鏡E4與第五透鏡E5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45,其滿足下列條件:(T23+T34)/(T12+T45)=0.64。
第二透鏡E2的阿貝數為V2,第四透鏡E4的阿貝數為V4,第五透鏡E5的阿貝數為V5,其滿足下列條件:(V2+V4)/V5=0.84。
第七透鏡E7物側表面於光軸上的交點至第七透鏡E7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平行於光軸的位移量為SAG7R1,第七透鏡E7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7,其滿足下列條件:SAG7R1/CT7=-1.30。
第六透鏡E6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與第六透鏡E6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之間平行於光軸的距離為ET6,第七透鏡E7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與第七透鏡E7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之間平行於光軸的距離為ET7,其滿足下列條件:ET7/ET6=4.22。
第六透鏡E6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6R1,第七透鏡E7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7R1,其滿足下列條件:Y7R1/Y6R1=1.14。
第七透鏡E7像側表面的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72,第六透鏡E6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6R2,其滿足下列條件:Yc72/Y6R2=0.84。
第一透鏡E1物側表面的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11,第六透鏡E6物側表面的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61,其滿足下列條件:Yc61/Yc11=1.12。
攝像透鏡組在最大視場內於成像面IMG上畸變像差的絕對值最大值為|DIST|max,其滿足下列條件:|DIST|max=56.1%。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1A以及表1B。
表1A為圖1第一實施例詳細的結構數據,其中曲率半徑、厚度及焦距的單位為公釐(mm),且表面0到21依序表示由物側至像側的表面。表1B為第一實施例中的非球面數據,其中,k為非球面曲線方程式中的錐面係數,A4到A30則表示各表面第4到30階非球面係數。此外,以下各實施例表格乃對應各實施例的示意圖與像差曲線圖,表格中數據的定義皆與第一實施例的表1A及表1B的定義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二實施例>
請參照圖3至圖4,其中圖3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二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4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二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3可知,取像裝置2包含攝像透鏡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IS。攝像透鏡組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第一透鏡E1、光闌S1、第二透鏡E2、光圈ST、第三透鏡E3、光闌S2、第四透鏡E4、第五透鏡E5、光闌S3、第六透鏡E6、第七透鏡E7、濾光元件E8與成像面IMG。其中,電子感光元件IS設置於成像面IMG上。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E1、E2、E3、E4、E5、E6、E7),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E1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二透鏡E2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E3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四透鏡E4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五透鏡E5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兩個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六透鏡E6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七透鏡E7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濾光元件E8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七透鏡E7及成像面IMG 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透鏡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2A以及表2B。
第二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表2C所述的定義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三實施例>
請參照圖5至圖6,其中圖5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三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6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三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5可知,取像裝置3包含攝像透鏡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IS。攝像透鏡組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第一透鏡E1、光闌S1、第二透鏡E2、光圈ST、第三透鏡E3、光闌S2、第四透鏡E4、第五透鏡E5、光闌S3、第六透鏡E6、第七透鏡E7、濾光元件E8與成像面IMG。其中,電子感光元件IS設置於成像面IMG上。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E1、E2、E3、E4、E5、E6、E7),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E1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二透鏡E2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E3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四透鏡E4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五透鏡E5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六透鏡E6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 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七透鏡E7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濾光元件E8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七透鏡E7及成像面IMG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透鏡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3A以及表3B。
第三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表3C所述的定義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四實施例>
請參照圖7至圖8,其中圖7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四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8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四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7可知,取像裝置4包含攝像透鏡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IS。攝像透鏡組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第一透鏡E1、光闌S1、第二透鏡E2、光圈ST、第三透鏡E3、光闌S2、第四透鏡E4、第五透鏡E5、第六透鏡E6、光闌S3、第七透鏡E7、濾光元件E8與成像面IMG。其中,電子感光元件IS設置於成像面IMG上。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E1、E2、E3、E4、E5、E6、E7),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E1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二透鏡E2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E3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四透鏡E4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像側表 面具有兩個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五透鏡E5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兩個臨界點。
第六透鏡E6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七透鏡E7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濾光元件E8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七透鏡E7及成像面IMG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透鏡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4A以及表4B。
第四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表4C所述的定義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五實施例>
請參照圖9至圖10,其中圖9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五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10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五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9可知,取像裝置5包含攝像透鏡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IS。攝像透鏡組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第一透鏡E1、第二透鏡E2、光圈ST、第三透鏡E3、光闌S1、第四透鏡E4、第五透鏡E5、第六透鏡E6、第七透鏡E7、濾光元件E8與成像面IMG。其中,電子感光元件IS設置於成像面IMG上。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E1、E2、E3、E4、E5、E6、E7),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E1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二透鏡E2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三透鏡E3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四透鏡E4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五透鏡E5具有正屈折力,且為玻璃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兩個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六透鏡E6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七透鏡E7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濾光元件E8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七透鏡E7及成像面IMG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透鏡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5A以及表5B。
第五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表5C所述的定義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六實施例>
請參照圖11至圖12,其中圖11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六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12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六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11可知,取像裝置6包含攝像透鏡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IS。攝像透鏡組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第一透鏡E1、光闌S1、第二透鏡E2、光圈ST、第三透鏡E3、光闌S2、第四透鏡E4、第五透鏡E5、光闌S3、第六透鏡E6、第七透鏡E7、濾光元件E8與成像面IMG。其中,電子感光元件IS設置於成像面IMG上。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E1、E2、E3、E4、E5、E6、E7),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E1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 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二透鏡E2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E3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四透鏡E4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兩個臨界點。
第五透鏡E5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兩個臨界點。
第六透鏡E6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七透鏡E7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濾光元件E8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七透鏡E7及成像面IMG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透鏡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6A以及表6B。
第六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表6C所述的定義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七實施例>
請參照圖13至圖14,其中圖13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七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14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七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 圖。由圖13可知,取像裝置7包含攝像透鏡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IS。攝像透鏡組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第一透鏡E1、光闌S1、第二透鏡E2、光圈ST、第三透鏡E3、光闌S2、第四透鏡E4、第五透鏡E5、第六透鏡E6、光闌S3、第七透鏡E7、濾光元件E8與成像面IMG。其中,電子感光元件IS設置於成像面IMG上。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E1、E2、E3、E4、E5、E6、E7),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E1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二透鏡E2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E3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四透鏡E4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五透鏡E5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四個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六透鏡E6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 一臨界點。
第七透鏡E7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濾光元件E8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七透鏡E7及成像面IMG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透鏡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7A以及表7B。
第七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表7C所述的定義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八實施例>
請參照圖15至圖16,其中圖15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八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16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八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15可知,取像裝置8包含攝像透鏡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IS。攝像透鏡組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第一透鏡E1、光闌S1、第二透鏡E2、光圈ST、第三透鏡E3、光闌S2、第四透鏡E4、第五透鏡E5、光闌S3、第六透鏡E6、第七透鏡E7、濾光元件E8與成像面IMG。其中,電子感光元件IS設置於成像面IMG上。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E1、E2、E3、E4、E5、E6、E7),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E1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二透鏡E2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E3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四透鏡E4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 面具有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五透鏡E5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兩個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六透鏡E6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七透鏡E7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濾光元件E8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七透鏡E7及成像面IMG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透鏡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8A以及表8B。
第八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表8C所述的定義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九實施例>
請參照圖17至圖18,其中圖17繪示依照本揭示第九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18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九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17可知,取像裝置9包含攝像透鏡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IS。攝像透鏡組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第一透鏡E1、光闌S1、第二透鏡E2、光圈ST、第三透鏡E3、光闌S2、第四透鏡E4、第五透鏡E5、第六透鏡E6、光闌S3、第七透鏡E7、濾光元件E8與成像面IMG。其中,電子感光元件IS設置於成像面IMG上。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E1、E2、E3、E4、E5、E6、E7),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E1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二透鏡E2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E3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 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四透鏡E4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三個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兩個臨界點。
第五透鏡E5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具有三個反曲點。
第六透鏡E6具有正屈折力,且為玻璃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第七透鏡E7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像側表面具有兩個反曲點,其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臨界點。
濾光元件E8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七透鏡E7及成像面IMG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透鏡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9A以及表9B。
第九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表9C所述的定義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十實施例>
請參照圖19,係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十實施例的一種取像裝置的立體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取像裝置100為一相機模組。取像裝置100包含成像鏡頭101、驅動裝置102、電子感光元件103以及影像穩定模組104。成像鏡頭101包含上述第一實施例的攝像透鏡組、用於承載攝像透鏡組的鏡筒(未另標號)以及支持裝置(Holder Member,未另標號),成像鏡頭101亦可改為配置上述其他實施例的攝像透鏡組,本揭示並不以此為限。取像裝置100利用成像鏡頭101聚光產生影像,並配合驅動裝置102進行影像對焦,最後成像於電子感光元件103並且能作為影像資料輸出。
驅動裝置102可具有自動對焦(Auto-Focus)功能,其驅動方式可 使用如音圈馬達(Voice Coil Motor,VCM)、微機電系統(Micro Electro-Mechanical Systems,MEMS)、壓電系統(Piezoelectric)以及記憶金屬(Shape Memory Alloy)等驅動系統。驅動裝置102可讓成像鏡頭101取得較佳的成像位置,可提供被攝物於不同物距的狀態下,皆能拍攝清晰影像。此外,取像裝置100搭載一感光度佳及低雜訊的電子感光元件103(如CMOS、CCD)設置於攝像透鏡組的成像面,可真實呈現攝像透鏡組的良好成像品質。
影像穩定模組104例如為加速計、陀螺儀或霍爾元件(Hall Effect Sensor)。驅動裝置102可搭配影像穩定模組104而共同作為一光學防手震裝置(Optical Image Stabilization,OIS),藉由調整成像鏡頭101不同軸向的變化以補償拍攝瞬間因晃動而產生的模糊影像,或利用影像軟體中的影像補償技術,來提供電子防手震功能(Electronic Image Stabilization,EIS),進一步提升動態以及低照度場景拍攝的成像品質。
<第十一實施例>
請參照圖20至圖21,其中圖20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十一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且圖21繪示圖20之電子裝置之另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在本實施例中,電子裝置200為一智慧型手機。電子裝置200包含第十實施例之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a、取像裝置100b、取像裝置100c以及顯示模組201。如圖20所示,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a及取像裝置100b係皆配置於電子裝置200的同一側且皆為單焦點。如圖21所示,取像裝置100c及顯示模組201係皆配置於電子裝置200的另一側,取像裝置100c可作為前置鏡頭以提供自拍功能,但本揭示並不以此為限。並且,取像裝置100a、取像裝置100b及取像裝置100c皆可包含本揭示的攝像透鏡組且皆可具有與取像裝置100類似的結構配置。詳細來說,取像裝置100a、取像裝置100b及取像裝置100c各可包含一成像鏡頭、一驅動裝置、一電子感光元件以及一影像穩定模組。其中,取像裝置100a、取像裝置100b及取像裝置100c的成像鏡頭各可包含例如 為本揭示之攝像透鏡組的一光學鏡組、用於承載光學鏡組的一鏡筒以及一支持裝置。
取像裝置100為一廣角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a為一望遠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b為一超廣角取像裝置,且取像裝置100c為一廣角取像裝置。本實施例之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a與取像裝置100b具有相異的視角,使電子裝置200可提供不同的放大倍率,以達到光學變焦的拍攝效果。此外,如圖21所示,取像裝置100c的開口可為非圓形,且取像裝置100c內的鏡筒或透鏡可於外徑處進行切割而具有切邊以配合非圓形的開口。藉此,可使得取像裝置100c的單軸長度能進一步地縮小,以利於減少鏡頭體積、提高顯示模組201相對電子裝置200的面積佔比,並可降低電子裝置200的厚度,進一步達成模組微型化。上述電子裝置200以包含多個取像裝置100、100a、100b、100c為例,但取像裝置的數量與配置並非用以限制本揭示。
<第十二實施例>
請參照圖22至圖24,其中圖22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十二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圖23繪示圖22之電子裝置之另一側的立體示意圖,且圖24繪示圖22之電子裝置的系統方塊圖。
在本實施例中,電子裝置300為一智慧型手機。電子裝置300包含第十實施例之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d、取像裝置100e、取像裝置100f、取像裝置100g、閃光燈模組301、對焦輔助模組302、影像訊號處理器303(Image Signal Processor)、顯示模組304以及影像軟體處理器305。取像裝置100及取像裝置100d係皆配置於電子裝置300的同一側。對焦輔助模組302可採用雷射測距或飛時測距(Time of Flight,ToF)模組,但本揭示並不以此為限。取像裝置100e、取像裝置100f、取像裝置100g及顯示模組304係皆配置於電子裝置300的另一側,並且顯示模組304可為使用者介面,以使取像裝置100e、取像裝置100f及取像裝置100g可作為前置鏡頭以提供自拍功能,但本揭示並不以此為限。並且,取像裝置100d、取像裝置100e、取像裝置100f及取像裝置100g皆 可包含本揭示的攝像透鏡組且皆可具有與取像裝置100類似的結構配置。詳細來說,取像裝置100d、取像裝置100e、取像裝置100f及取像裝置100g各可包含一成像鏡頭、一驅動裝置、一電子感光元件以及一影像穩定模組。其中,取像裝置100d、取像裝置100e、取像裝置100f及取像裝置100g的成像鏡頭各可包含例如為本揭示之攝像透鏡組的一光學鏡組、用於承載光學鏡組的一鏡筒以及一支持裝置。
取像裝置100為一廣角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d為一超廣角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e為一廣角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f為一超廣角取像裝置,且取像裝置100g為一飛時測距取像裝置。本實施例之取像裝置100與取像裝置100d具有相異的視角,使電子裝置300可提供不同的放大倍率,以達到光學變焦的拍攝效果。另外,取像裝置100g係可取得影像的深度資訊。上述電子裝置300以包含多個取像裝置100、100d、100e、100f、100g為例,但取像裝置的數量與配置並非用以限制本揭示。
當使用者拍攝被攝物306時,電子裝置300利用取像裝置100或取像裝置100d聚光取像,啟動閃光燈模組301進行補光,並使用對焦輔助模組302提供的被攝物306之物距資訊進行快速對焦,再加上影像訊號處理器303進行影像最佳化處理,來進一步提升攝像透鏡組所產生的影像品質。對焦輔助模組302可採用紅外線或雷射對焦輔助系統來達到快速對焦。此外,電子裝置300亦可利用取像裝置100e、取像裝置100f或取像裝置100g進行拍攝。顯示模組304可採用觸控螢幕,配合影像軟體處理器305的多樣化功能進行影像拍攝以及影像處理(或可利用實體拍攝按鈕進行拍攝)。經由影像軟體處理器305處理後的影像可顯示於顯示模組304。
<第十三實施例>
請參照圖25,係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十三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在本實施例中,電子裝置400為一智慧型手機。電子裝置400 包含第十實施例之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h、取像裝置100i、閃光燈模組401、對焦輔助模組、影像訊號處理器、顯示模組以及影像軟體處理器(未繪示)。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h與取像裝置100i係皆配置於電子裝置400的同一側,而顯示模組則配置於電子裝置400的另一側。並且,取像裝置100h及取像裝置100i皆可包含本揭示的攝像透鏡組且皆可具有與取像裝置100類似的結構配置,在此不再加以贅述。
取像裝置100為一廣角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h為一望遠取像裝置,且取像裝置100i為一超廣角取像裝置。本實施例之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h與取像裝置100i具有相異的視角,使電子裝置400可提供不同的放大倍率,以達到光學變焦的拍攝效果。此外,取像裝置100h為具有光路轉折元件配置的望遠取像裝置,使取像裝置100h總長不受限於電子裝置400的厚度。其中,取像裝置100h的光路轉折元件配置可例如具有類似圖29至圖31的結構,可參照前述對應圖29至圖31之說明,在此不再加以贅述。上述電子裝置400以包含多個取像裝置100、100h、100i為例,但取像裝置的數量與配置並非用以限制本揭示。當使用者拍攝被攝物時,電子裝置400利用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h或取像裝置100i聚光取像,啟動閃光燈模組401進行補光,並且以類似於前述實施例的方式進行後續處理,在此不再加以贅述。
<第十四實施例>
請參照圖26,係繪示依照本揭示第十四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在本實施例中,電子裝置500為一智慧型手機。電子裝置500包含第十實施例之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j、取像裝置100k、取像裝置100m、取像裝置100n、取像裝置100p、取像裝置100q、取像裝置100r、取像裝置100s、閃光燈模組501、對焦輔助模組、影像訊號處理器、顯示模組以及影像軟體處理器(未繪示)。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j、取像裝置100k、取像裝置100m、取像裝置100n、取像裝置100p、取像裝置100q、取像裝置100r與取 像裝置100s係皆配置於電子裝置500的同一側,而顯示模組則配置於電子裝置500的另一側。並且,取像裝置100j、取像裝置100k、取像裝置100m、取像裝置100n、取像裝置100p、取像裝置100q、取像裝置100r及取像裝置100s皆可包含本揭示的攝像透鏡組且皆可具有與取像裝置100類似的結構配置,在此不再加以贅述。
取像裝置100為一廣角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j為一望遠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k為一望遠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m為一廣角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n為一超廣角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p為一超廣角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q為一望遠取像裝置,取像裝置100r為一望遠取像裝置,且取像裝置100s為一飛時測距取像裝置。本實施例之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j、取像裝置100k、取像裝置100m、取像裝置100n、取像裝置100p、取像裝置100q與取像裝置100r具有相異的視角,使電子裝置500可提供不同的放大倍率,以達到光學變焦的拍攝效果。此外,取像裝置100j與取像裝置100k可為具有光路轉折元件配置的望遠取像裝置。其中,取像裝置100j與取像裝置100k的光路轉折元件配置可例如具有類似圖29至圖31的結構,可參照前述對應圖29至圖31之說明,在此不再加以贅述。另外,取像裝置100s係可取得影像的深度資訊。上述電子裝置500以包含多個取像裝置100、100j、100k、100m、100n、100p、100q、100r、100s為例,但取像裝置的數量與配置並非用以限制本揭示。當使用者拍攝被攝物時,電子裝置500利用取像裝置100、取像裝置100j、取像裝置100k、取像裝置100m、取像裝置100n、取像裝置100p、取像裝置100q、取像裝置100r或取像裝置100s聚光取像,啟動閃光燈模組501進行補光,並且以類似於前述實施例的方式進行後續處理,在此不再加以贅述。
本揭示的取像裝置並不以應用於智慧型手機為限。取像裝置更可視需求應用於移動對焦的系統,並兼具優良像差修正與良好成像品質的特色。舉例來說,取像裝置可多方面應用於三維(3D)影像擷取、數位相機、行動裝置、數位平板、智慧型電視、網路監控設備、行車記錄器、倒車顯影裝置、多 鏡頭裝置、辨識系統、體感遊戲機與穿戴式裝置等電子裝置中。前揭電子裝置僅是示範性地說明本揭示的實際運用例子,並非限制本揭示之取像裝置的運用範圍。
雖然本揭示以前述之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揭示,任何熟習相像技藝者,在不脫離本揭示之精神和範圍內,當可作些許之更動與潤飾,因此本揭示之專利保護範圍須視本說明書所附之申請專利範圍所界定者為準。
1:取像裝置 ST:光圈 S1、S2、S3:光闌 E1:第一透鏡 E2:第二透鏡 E3:第三透鏡 E4:第四透鏡 E5:第五透鏡 E6:第六透鏡 E7:第七透鏡 E8:濾光元件 IMG:成像面 IS:電子感光元件

Claims (23)

  1. 一種攝像透鏡組,包含七片透鏡,該七片透鏡沿光路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以及第七透鏡,且該七片透鏡分別具有朝向物側方向的物側表面與朝向像側方向的像側表面;其中,該攝像透鏡組的透鏡總數為七片,該第一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該第六透鏡具有正屈折力,且該第七透鏡像側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中,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一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L,該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該攝像透鏡組中所有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總和為ΣCT,該攝像透鏡組中所有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為ΣAT,該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該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該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D,該第一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1,該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2,該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4,該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5,其滿足下列條件:1.80<TL/f<4.10;2.65<ΣCT/ΣAT<10.00;0.00|f6/f5|<0.55;1.85<10×f/TD<3.90;以及1.40<(CT2+CT5)/(CT1+CT4)。
  2.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三透鏡具有正屈折力,該第三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該第七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該第 七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且該攝像透鏡組中所有透鏡各自的物側表面與像側表面當中的至少一者為非球面。
  3.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5,該第六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6,其滿足下列條件:0.80<CT6/CT5<3.50。
  4.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該第三透鏡與該第四透鏡的合成焦距為f34,該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1,該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2,其滿足下列條件:0.25<|f/f34|<1.25;以及0.50<(|R11|+|R12|)/f<15.00。
  5.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該第一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2,其滿足下列條件:0.00<|R1+R2|/|R1-R2|<1.50。
  6.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六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6,該第七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7,其滿足下列條件:0.30<CT7/CT6<1.05。
  7.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該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該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3,該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4,其滿足下列條件:0.10<|f1/f3|<5.00;以及-0.30<(R13+R14)/(R13-R14)<10.00。
  8.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攝像透鏡組的入瞳孔徑為EPD,該攝像透鏡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該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6R1,該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7R1,其滿足下列條件:0.20<EPD/ImgH<0.50;以及1.00<Y7R1/Y6R1<1.25。
  9.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72,該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6R2,該攝像透鏡組在最大視場內於該成像面上畸變像差的絕對值最大值為|DIST|max,其滿足下列條件:0.70<Yc72/Y6R2<1.15;以及30.0%<|DIST|max<80.0%。
  10. 一種取像裝置,包含: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以及一電子感光元件,設置於該攝像透鏡組的該成像面上。
  11. 一種電子裝置,包含:如請求項10所述之取像裝置。
  12.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一透鏡與該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該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3,其滿足下列條件:0.10<T12/CT3<0.90。
  13.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六透鏡其物側表面與其像側表面中至少一者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中,該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該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其滿足下列條件:-10.50<f4/f6<-1.00。
  14.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該第二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4,其滿足下列條件:0.00<|(R1+R4)/(R1-R4)|<2.20。
  15.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二透鏡的阿貝數為V2,該第四透鏡的阿貝數為V4,該第五透鏡的阿貝數為V5,該第七透鏡物側表面於光軸上的交點至該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平行於光軸的位移量為SAG7R1,該第七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7,其滿足下列條件:0.30<(V2+V4)/V5<1.80;以及-2.00<SAG7R1/CT7<-0.50。
  16.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一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該第二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該第三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該第六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且該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
  17.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更包含一光圈,其中該光圈設置於該第一透鏡與該第三透鏡之間;其中,該攝像透鏡組中最大視角為FOV,其滿足下列條件:138.0度<FOV<180.0度。
  18.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該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1,該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其滿足下列條件:0.50<(|R1|+|R11|)/f<10.00。
  19.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三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5,該第三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6,其滿足下列條件:0.18<(R5+R6)/(R5-R6)<1.00。
  20.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一透鏡與該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該第七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7,該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該第七透鏡的焦距為f7,其滿足下列條件:0.10<T12/CT7<1.35;以及0.00<f1/f7<1.50。
  21.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六透鏡物側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中,該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該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其滿足下列條件:0.60<|f/f3|<2.00。
  22.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與該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之間平行於光軸的距離為ET6,該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與該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位置之間平行於光軸的距離為ET7,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臨 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11,該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61,其滿足下列條件:2.40<ET7/ET6<6.00;以及0.75<Yc61/Yc11<1.80。
  23.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透鏡組,其中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該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L,該攝像透鏡組的焦距為f,該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該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該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該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該第五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9,該第六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1,該第一透鏡與該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該第二透鏡與該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該第三透鏡與該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34,該第四透鏡與該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45,該第一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1,該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2,該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4,該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為CT5,該攝像透鏡組中所有透鏡於光軸上的厚度總和為ΣCT,該攝像透鏡組中所有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為ΣAT,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該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D,其滿足下列條件:3.08TL/f3.78;0.11100×|R11/R9|19.34;2.64(|f/f1|+|f/f6|)/|f/f4|4.76;0.62(T12+T23)/CT21.29;1.80(|R1|+|R11|)/f4.08;0.17(T23+T34)/(T12+T45)0.68; 2.90ΣCT/ΣAT5.11;0.00|f6/f5|0.38;3.0810×f/TD3.82;以及1.72(CT2+CT5)/(CT1+CT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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