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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870394B - 鏈輪支撐體、自行車輪轂總成、及傳動系統 - Google Patents

鏈輪支撐體、自行車輪轂總成、及傳動系統 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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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number
TWI870394B
TWI870394B TW109109116A TW109109116A TWI870394B TW I870394 B TWI870394 B TW I870394B TW 109109116 A TW109109116 A TW 109109116A TW 109109116 A TW109109116 A TW 109109116A TW I870394 B TWI870394 B TW I870394B
Authority
TW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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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ernal spline
sprocket
wheel hub
support body
pitch angle
Prior art date
Application number
TW109109116A
Other languages
English (en)
Other versions
TW202035184A (zh
Inventor
岡智成
Original Assignee
日商島野股份有限公司
Priority date (The priority date is an assumption and is not a legal conclusion. Google has not performed a legal analysis and makes no representation as to the accuracy of the date listed.)
Filing date
Publication date
Application filed by 日商島野股份有限公司 filed Critical 日商島野股份有限公司
Publication of TW202035184A publication Critical patent/TW202035184A/zh
Application granted granted Crit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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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PERFORMING OPERATIONS; TRANSPORTING
    • B62LAND VEHICLES FOR TRAVELLING OTHERWISE THAN ON RAILS
    • B62MRIDER PROPULSION OF WHEELED VEHICLES OR SLEDGES; POWERED PROPULSION OF SLEDGES OR SINGLE-TRACK CYCLES; TRANSMISSIONS SPECIALLY ADAPTED FOR SUCH VEHICLES
    • B62M9/00Transmissions characterised by use of an endless chain, belt, or the like
    • B62M9/04Transmissions characterised by use of an endless chain, belt, or the like of changeable ratio
    • B62M9/06Transmissions characterised by use of an endless chain, belt, or the like of changeable ratio using a single chain, belt, or the like
    • B62M9/10Transmissions characterised by use of an endless chain, belt, or the like of changeable ratio using a single chain, belt, or the like involving different-sized wheels, e.g. rear sprocket chain wheels selectively engaged by the chain, belt, or the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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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gineering & Computer Science (AREA)
  • Chemical & Material Sciences (AREA)
  • Combustion & Propulsion (AREA)
  • Transportation (AREA)
  • Mechanical Engineering (AREA)
  • Gears, Cams (AREA)

Abstract

一種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包含第一外部花鍵及第二外部花鍵。第一外部花鍵具有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第二外部花鍵具有小於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的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小於30 mm。第二外部花鍵不可從第一外部花鍵拆卸。

Description

鏈輪支撐體、自行車輪轂總成、及傳動系統
本發明關於鏈輪支撐體、自行車輪轂總成、及傳動系統。
自行車活動正變為越來越更受歡迎的娛樂形式及交通方式。此外,自行車活動對於業餘人士及專業人士兩者已經變為非常受歡迎的競賽運動。不論是自行車被使用於娛樂、交通或競賽,自行車工業正持續地改善自行車的各種不同組件。已經被廣泛地再設計的自行車組件包括傳動系統。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一種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包含第一外部花鍵及第二外部花鍵。第一外部花鍵具有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第二外部花鍵 具有小於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的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小於30mm。第二外部花鍵不可從第一外部花鍵拆卸。
利用根據第一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將具有例如少於或等於10個齒之徑向小的鏈輪安裝在第二外部花鍵上,且將相較於徑向小的鏈輪之徑向較大的鏈輪安裝在第一外部花鍵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根據第一方面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二外部花鍵沿著鏈輪支撐體的旋轉中心軸線與第一外部花鍵偏位。
利用根據第二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同軸地配置徑向小的鏈輪及徑向較大的鏈輪。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根據第二方面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一外部花鍵具有沿著旋轉中心軸線所界定的第一軸向長度。第二外部花鍵具有沿著旋轉中心軸線所界定的第二軸向長度。第二軸向長度短於第一軸向長度。
利用根據第三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提升鏈輪支撐體的剛性。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方面,根據第三方面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二軸向長度短於第一軸向長度的一半。
利用根據第四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進一步提升鏈輪支撐體的剛性。
根據本發明的第五方面,根據第三或第四方面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二軸向長度長於3mm。
利用根據第五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利於將徑向小的鏈輪安裝在第二外部花鍵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六方面,根據第一至第五方面中任一者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一外部花鍵具有小於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且大於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的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
利用根據第六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將徑向較大的鏈輪藉由穿過第二外部花鍵而安裝在第一外部花鍵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七方面,根據第六方面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與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之間的差異小於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與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之間的差異。
利用根據第七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徑向地擴大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因此,有可能進一步提升鏈輪支撐體的剛性。
根據本發明的第八方面,根據第六或第七方面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二外部花鍵具有小於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的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與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之間的差異小於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與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之間的差異。
利用根據第八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徑 向地擴大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且確保足夠的第二外部花鍵的深度來固持徑向小的鏈輪。
根據本發明的第九方面,根據第一至第八方面中任一者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一外部花鍵具有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由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的複數個第一徑向外齒頂所界定。第二外部花鍵具有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由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的複數個第二徑向外齒頂所界定。
利用根據第九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提供第一外部花鍵來使得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構成第一外部花鍵,且提供第二外部花鍵來使得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構成第二外部花鍵。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方面,根據第九方面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由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的第一齒根圓所界定。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由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的第二齒根圓所界定。
利用根據第十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提供具有第一實質相同深度的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及具有第二實質相同深度的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一方面,根據第九或第十方面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一外部花鍵包括:第一周節角,其由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所界定;及第一附加周節角,其由複數個第一 外部花鍵齒中的另外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所界定,第一附加周節角與第一周節角不同。
利用根據第十一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將徑向較大的鏈輪相對於第一外部花鍵準確地定位。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二方面,根據第九至第十一方面中任一者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二外部花鍵包括:第二周節角,其由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所界定;及第二附加周節角,其由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中的另外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所界定,第二附加周節角與第二周節角不同。
利用根據第十二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將徑向小的鏈輪相對於第二外部花鍵準確地定位。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三方面,根據第九至第十二方面中任一者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一外部花鍵包括第一周節角,第一周節角由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所界定。第二外部花鍵包括第二周節角,第二周節角由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所界定。第二周節角等於第一周節角。
利用根據第十三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容易地製造鏈輪支撐體。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四方面,根據第十三方面的鏈輪支撐體被建構,以致第一外部花鍵包括第一附加周節角,第一附加周節角由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中的另外 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所界定。第一附加周節角與第一周節角不同。第二外部花鍵包括第二附加周節角,第二附加周節角由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中的另外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所界定。第二附加周節角與第二周節角不同。第二附加周節角等於第一附加周節角。
利用根據第十四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容易地製造鏈輪支撐體,且將徑向較大的鏈輪及徑向小的鏈輪分別相對於第一外部花鍵及第二外部花鍵準確地定位。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五方面,根據第一至第十四方面中任一者的鏈輪支撐體還包含軸向接觸表面,其相對於旋轉中心軸線面向軸向方向,以供與自行車鏈輪裝置接觸。第一外部花鍵在軸向方向上被設置於軸向接觸表面與第二外部花鍵之間。
利用根據第十五方面的鏈輪支撐體,軸向接觸表面有可能將自行車鏈輪裝置相對於第一外部花鍵定位。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六方面,根據第一至第十五方面中任一者的鏈輪支撐體還包含具有第一外直徑的第一外周圍、以及具有小於第一外直徑的第二外直徑的第二外周圍。第一外部花鍵被設置在第一外周圍上。第二外部花鍵被設置在第二外周圍上。
利用根據第十六方面的鏈輪支撐體,有可能將具有例如少於或等於10個齒之徑向小的鏈輪安裝在第二 外部花鍵上,且將相較於徑向小的鏈輪之徑向較大的鏈輪安裝在第一外部花鍵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七方面,一種自行車輪轂總成包含輪轂軸、輪轂體、及如第一至第十六方面中任一者所述的鏈輪支撐體。輪轂體被繞著自行車輪轂總成的旋轉中心軸線可旋轉地安裝在輪轂軸上。鏈輪支撐體被繞著旋轉中心軸線可旋轉地安裝在輪轂軸上。
利用根據第十七方面的自行車輪轂總成,有可能提供具有鏈輪支撐體的自行車輪轂總成,具有例如小於或等於10個齒的徑向小的鏈輪可安裝在此鏈輪支撐體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八方面,一種傳動系統包含如第十七方面所述的自行車輪轂總成、以及包括被建構成與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的第二外部花鍵接合的鏈輪之自行車鏈輪裝置。鏈輪具有複數個鏈輪齒,複數個鏈輪齒的總數目少於或等於10。
利用根據第十八方面的傳動系統,有可能提供具有鏈輪支撐體的傳動系統,具有例如小於或等於10個齒的徑向小的鏈輪可安裝在此鏈輪支撐體上。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九方面,根據第十八方面的傳動系統被建構,以致自行車鏈輪裝置的至少三個鏈輪被建構成與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的第二外部花鍵接合。
利用根據第十九方面的傳動系統,有可能將 至少三個徑向小的鏈輪安裝在第二外部花鍵上。
10:傳動系統
12:自行車輪轂總成
14:自行車鏈輪裝置
16:自行車制動器轉子
18:曲柄總成
20:自行車鏈條
22:曲柄軸
24:右曲柄臂
26:左曲柄臂
27:前鏈輪
28:鏈輪支撐體
28A:母螺紋部
28B:第一軸向端
28C:第二軸向端
28D:軸向接觸表面
28E:連接表面
28G:溝槽
30:輪轂軸
30A:軸通孔
30B:第一軸端
30C:第二軸端
30X:軸管
30Y:第一軸部分
30Z:第二軸部分
32:鎖定構件
32A:管狀部分
32A1:內周圍表面
32B:公螺紋部
32C:徑向凸部
32D:第一軸向端
32E:第二軸向端
32F:工具接合部
32G:接合溝槽
34:制動器轉子支撐體
36:輪轂體
38:鏈輪支撐構件
39:環件
40:第一外部花鍵
41:底座支撐部
42:第二外部花鍵
43:管狀體
43A:第一管狀部分
43B:第二管狀部分
44:第一外周圍
46:第二外周圍
48:第一外部花鍵齒
48t:第一徑向外齒頂
48X:第一外部花鍵齒
48Y:第一外部花鍵齒
50:第二外部花鍵齒
50t:第二徑向外齒頂
50X:第二外部花鍵齒
50Y:第二外部花鍵齒
51:內部花鍵齒
52:較大直徑部分
54:凸緣
56:螺旋外部花鍵齒
A1:旋轉中心軸線
AM:附接構件
BF:自行車車架
BF1:第一車架
BF11:第一凹部
BF2:第二車架
BF21:第二凹部
CPL:軸向中心平面
D1:環周方向
D11:驅動旋轉方向
D12:反向旋轉方向
D2:軸向方向
DM11: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
DM12: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
DM21: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
DM22: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
F1:驅動旋轉力
L11:第一徑向線
L21:第二徑向線
MD1:最小直徑
OD1:第一外直徑
OD2:第二外直徑
PA11:第一周節角
PA12:第一附加周節角
PA21:第二周節角
PA22:第二附加周節角
RC1:第一齒根圓
RC2:第二齒根圓
SL1:第一軸向長度
SL2:第二軸向長度
SP1:鏈輪
SP1A:鏈輪體
SP1B:鏈輪齒
SP1G:第一向內面向側
SP1H:第一向外面向側
SP1S:滾花部分
SP1T:內部花鍵齒
SP2:鏈輪
SP2B:鏈輪齒
SP2T:內部花鍵齒
SP3:鏈輪
SP3B:鏈輪齒
SP3T:內部花鍵齒
SP4:鏈輪
SP4T:內部花鍵齒
SP5:鏈輪
SP6:鏈輪
SP7:鏈輪
SP8:鏈輪
SP9:鏈輪
SP10:鏈輪
SP11:鏈輪
SP12:鏈輪
SPA1:間隔件
SPA2:間隔件
WS:車輪固定結構
WS1:固定桿
III:線
IX:線
X:線
XI:線
隨著本發明的更完整知曉及其許多伴隨優點藉由參照以下詳細說明並結合隨附圖式來考量的而變得被更佳地瞭解,本發明的更完整知曉及其許多伴隨優點將會被容易地獲得。
[圖1]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的傳動系統的示意圖。
[圖2]是圖1中所繪示的傳動系統的分解立體圖。
[圖3]是沿著圖2的線III-III所取的傳動系統的剖面圖。
[圖4]是圖2中所繪示的傳動系統的自行車輪轂總成的立體圖,其具有自行車鏈輪裝置的鎖定構件
[圖5]是圖1中所繪示的傳動系統的自行車鏈輪裝置的側視圖。
[圖6]是圖4中所繪示的傳動系統的放大剖面圖。
[圖7]是圖4中所繪示的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的立體圖。
[圖8]是圖4中所繪示的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的另一個立體圖。
[圖9]是沿著圖4的線IX-IX所取的鏈輪支撐體 的剖面圖。
[圖10]是沿著圖9的線X-X所取的鏈輪支撐體的剖面圖。
[圖11]是沿著圖9的線XI-XI所取的鏈輪支撐體的剖面圖。
[圖12]是圖5中所繪示的自行車鏈輪裝置的鏈輪的側視圖,其具有鏈輪支撐體的剖面。
[圖13]是圖5中所繪示的自行車鏈輪裝置的另一個鏈輪的側視圖,其具有鏈輪支撐體的剖面。
[圖14]是圖5中所繪示的自行車鏈輪裝置的另一個鏈輪的側視圖,其具有鏈輪支撐體的剖面。
[圖15]是圖5中所繪示的自行車鏈輪裝置的另一個鏈輪的側視圖,其具有鏈輪支撐體的剖面。
[圖16]是圖4中所繪示的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的後視圖。
[圖17]是圖4中所繪示的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的側視圖。
[圖18]是根據一個修改的鏈輪支撐體的剖面圖。
現在將參照圖式來解釋實施例,其中相同元件符號在整個各種不同圖式中標示對應或相同的元件。
圖1顯示根據一個實施例的自行車的傳動系 統(drive train)10。傳動系統10包含自行車輪轂總成12及自行車鏈輪裝置14。自行車輪轂總成12被固定於自行車車架BF。自行車鏈輪裝置14被安裝在自行車輪轂總成12上。自行車制動器轉子16被安裝在自行車輪轂總成12上。
傳動系統10還包含曲柄總成18及自行車鏈條20。曲柄總成18包含曲柄軸22、右曲柄臂24、左曲柄臂26、及前鏈輪27。右曲柄臂24及左曲柄臂26被固定於曲柄軸22。前鏈輪27被固定於曲柄軸22及右曲柄臂24中的至少一者。自行車鏈條20與前鏈輪27及自行車鏈輪裝置14接合,以將踩踏力從前鏈輪27傳送至自行車鏈輪裝置14。曲柄總成18在所繪示的實施例中包括作為單一個鏈輪的前鏈輪27。然而,曲柄總成18能包括複數個前鏈輪。自行車鏈輪裝置14是自行車後鏈輪裝置。然而,自行車鏈輪裝置14的結構能施加於前鏈輪。
在本申請案中,以下方向性用語「前」、「後」、「向前」、「向後」、「左」、「右」、「橫截」、「向上」、及「向下」、以及任何其他類似的方向性用語是指基於坐在自行車的鞍座(未示出)上並面向車把(未示出)之使用者(例如,騎士)所決定的那些方向。因此,被運用來描述傳動系統10、自行車輪轂總成12、或自行車鏈輪裝置14的這些用語應相對於在水平表面上於直立騎乘位置所使用之配備有傳動系統10、自行車輪轂總成12、或自行車鏈輪裝置14的自行車來解釋。
如圖2中所見,自行車輪轂總成12及自行車 鏈輪裝置14具有旋轉中心軸線A1。自行車鏈輪裝置14相對於自行車車架BF(圖1)由自行車輪轂總成12繞著旋轉中心軸線A1可旋轉地支撐。自行車輪轂裝置14被建構成與自行車鏈條20接合,以在踩踏期間於自行車鏈條20與自行車鏈輪裝置14之間傳送驅動旋轉力F1。自行車鏈輪裝置14在踩踏期間繞著旋轉中心軸線A1於驅動旋轉方向D11上被旋轉。驅動旋轉方向D11被界定成沿著自行車輪轂總成12或自行車鏈輪裝置14的環周方向D1。反向旋轉方向D12是驅動旋轉方向D11的相反方向,且被界定成沿著環周方向D1。
如圖2中所見,自行車輪轂總成12包含鏈輪支撐體28。自行車鏈輪裝置14被建構成被安裝於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鏈輪支撐體28。自行車鏈輪裝置14被安裝在鏈輪支撐體28上,以在鏈輪支撐體28與自行車鏈輪裝置14之間傳送驅動旋轉力F1。自行車輪轂總成12包含輪轂軸30。鏈輪支撐體28被繞著旋轉中心軸線A1可旋轉地安裝在輪轂軸30上。自行車鏈輪裝置14還包含鎖定構件32。鎖定構件32被固定於鏈輪支撐體28,以相對於旋轉中心軸線A1在軸向方向D2上將自行車鏈輪裝置14相對於鏈輪支撐體28固持。
如圖3中所見,自行車輪轂總成12利用車輪固定結構WS而被固定於自行車車架BF。輪轂軸30包括軸通孔30A。車輪固定結構WS的固定桿WS1延伸通過輪轂軸30的軸通孔30A。輪轂軸30包括第一軸端30B及第二軸端 30C。輪轂軸30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在第一軸端30B與第二軸端30C之間延伸。第一軸端30B被設置在自行車車架BF的第一車架BF1的第一凹部BF11中。第二軸端30C被設置在自行車車架BF的第二車架BF2的第二凹部BF21中。輪轂軸30利用車輪固定結構WS而被固持在第一車架BF1與第二車架BF2之間。車輪固定結構WS包括自行車領域中已知的結構。因此,為了簡潔起見,它將不會在此被詳細地描述。
輪轂軸30包括軸管30X、第一軸部分30Y、及第二軸部分30Z。軸管30X具有管狀形狀且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延伸。第一軸部分30Y被固定於軸管30X的第一端。第二軸部分30Z被固定於軸管30X的第二端。第一軸部分30Y及第二軸部分30Z中的一者能被與軸管30X一體地設置。
如圖3及圖4中所見,自行車輪轂總成12還包含制動器轉子支撐體34。制動器轉子支撐體34被繞著旋轉中心軸線A1可旋轉地安裝在輪轂軸30上。制動器轉子支撐體34被耦接於自行車制動器轉子16(例如,參圖1),以將制動旋轉力從自行車制動器轉子16傳送至制動器轉子支撐體34。
如圖4中所見,自行車輪轂總成12包含輪轂體36。輪轂體36被繞著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旋轉中心軸線A1可旋轉地安裝在輪轂軸30上。在此實施例中,鏈輪支撐體28是與輪轂體36分開的構件。制動器轉子支撐體34被與 輪轂體36一體地設置成為單件單體構件。然而,鏈輪支撐體28能被與輪轂體36一體地設置。制動器轉子支撐體34能為與輪轂體36分開的構件。
如圖5中所見,自行車鏈輪裝置14包括鏈輪SP1。在此實施例中,自行車鏈輪裝置14包含複數個自行車鏈輪SP1至SP12。鏈輪SP1是自行車鏈輪裝置14中最小的鏈輪。鏈輪SP1對應於自行車鏈輪裝置14中的最高速檔。鏈輪SP12是自行車鏈輪裝置14中最大的鏈輪。鏈輪SP12對應於自行車鏈輪裝置14中的最低速檔。在此實施例中,複數個自行車鏈輪的總數目等於12。然而,自行車鏈輪的總數目不受限於此實施例。例如,複數個自行車鏈輪的總數目等於或大於10。複數個自行車鏈輪的總數目能等於或大於11。複數個自行車鏈輪的總數目能等於或大於12。複數個自行車鏈輪的總數目能為13、14、或等於或大於15。
如圖4中所見,鎖定構件32包括管狀部分32A、公螺紋部32B、及徑向凸部32C。管狀部分32A包括第一軸向端32D及第二軸向端32E。第二軸向端32E相對於自行車鏈輪裝置14的旋轉中心軸線A1在軸向方向D2上與第一軸向端32D相反。
鎖定構件32具有工具接合部32F。工具接合部32F被設置在管狀部分32A的內周圍表面32A1,以與固定工具(未示出)接合。在此實施例中,工具接合部32F包括複數個接合溝槽32G,以在鎖定構件32利用公螺紋部 32B及母螺紋部28A而被螺合地附接於鏈輪支撐體28時與固定工具接合。
如圖6中所見,第一軸向端32D被定位成在自行車鏈輪裝置14被安裝於自行車輪轂總成12之狀態下比第二軸向端32E更接近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軸向中心平面CPL。軸向中心平面CPL垂直於旋轉中心軸線A1。如圖3中所見,軸向中心平面CPL被界定成在軸向方向D2上將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軸向長度平分成兩部分。
如圖6中所見,公螺紋部32B被設置於第一軸向端32D,以在自行車鏈輪裝置14被安裝於自行車輪轂總成12之狀態下與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鏈輪支撐體28的母螺紋部28A接合。徑向凸部32C相對於旋轉中心軸線A1從第二軸向端32E徑向向外地延伸,以在自行車鏈輪裝置14被安裝於自行車輪轂總成12之狀態下限制鏈輪SP1相對於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鏈輪支撐體28的軸向移動。
鏈輪SP1包括第一向內面向側SP1G及第一向外面向側SP1H。第一向外面向側SP1H在軸向方向D2上被設置在第一向內面向側SP1G的反向側上。徑向凸部32C被建構成在第一向外面向側SP1H抵頂鏈輪SP1。自行車鏈輪裝置14還包含鏈輪支撐構件38及環件39。環件39在軸向方向D2上被設置在鏈輪SP3與鏈輪SP4之間。環件39能被從自行車鏈輪裝置14省略。
鏈輪SP1、SP2、SP3、及SP4被建構成被設置在鏈輪支撐體28上。鏈輪SP1、SP2、SP3、及SP4、以 及環件39在軸向方向D2上被固持在徑向凸部32C與鏈輪支撐構件38之間。鏈輪SP5至SP12被建構成被附接於鏈輪支撐構件38。自行車鏈輪裝置14還能包含間隔件SPA1、SPA2、以及另一個附接構件AM,以將鏈輪SP5至SP12中的至少一者附接於鏈輪支撐構件38。然而,鏈輪SP5至SP12中的至少一者能在不具有鏈輪支撐構件38的情形下與鏈輪支撐體28接合。替代地,鏈輪SP4能被附接於鏈輪支撐構件38。鏈輪支撐構件38能被從自行車鏈輪裝置14省略。
如圖7及圖8中所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鏈輪支撐體28包含第一外部花鍵(spline)40及第二外部花鍵42。第二外部花鍵42沿著鏈輪支撐體28的旋轉中心軸線A1與第一外部花鍵40偏位(offset)。第二外部花鍵42在軸向方向D2上與第一外部花鍵40偏位。第二外部花鍵42在第一外部花鍵40與第二外部花鍵42之間不具有另一個外部花鍵的情形下於軸向方向D2上鄰近於第一外部花鍵40。
如圖9中所見,第二外部花鍵42不可從第一外部花鍵40拆卸。第二外部花鍵42在不具有實質損壞的情形下不可從第一外部花鍵40拆卸。第二外部花鍵42在不具有實質損壞的情形下整個地不可從第一外部花鍵40拆卸。在此實施例中,鏈輪支撐體28是具有第一外部花鍵40及第二外部花鍵42的單件單體構件。然而,第二外部花鍵42能在不具有實質損壞的情形下部分地不可從第一外部花鍵40拆卸。鏈輪支撐體28包括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延伸的管狀體 43。鏈輪支撐體28是具有第一外部花鍵40、第二外部花鍵42、及管狀體43的單件單體構件。第一外部花鍵40及第二外部花鍵42被與管狀體43一體地設置成為單件單體構件。
管狀體43包括第一管狀部分43A及第二管狀部分43B。第二管狀部分43B在軸向方向D2上從第一管狀部分43A延伸。第二管狀部分43B具有小於第一管狀部分43A的外直徑之外直徑。在此實施例中,第二管狀部分43B被與第一管狀部分43A一體地設置成為單件單體構件。
如圖10中所見,鏈輪支撐體28還包含第一外周圍44。第一外部花鍵40被設置在第一外周圍44上。第一外周圍44具有第一外直徑OD1。在此實施例中,管狀體43包括第一外周圍44。第一管狀部分43A包括第一外周圍44。
如圖11中所見,鏈輪支撐體28還包含第二外周圍46。第二外部花鍵42被設置在第二外周圍46上。第二外周圍46具有第二外直徑OD2。在此實施例中,管狀體43包括第二外周圍46。第二管狀部分43B包括第二外周圍46。如圖7中所見,第二外直徑OD2小於第一外直徑OD1。如圖9中所見,第二外周圍46在軸向方向D2上與第一外周圍44偏位。
如圖10中所見,第一外部花鍵40具有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被設置在第一外周圍44上。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從第一外周圍44 徑向向外地延伸。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從管狀體43的第一管狀部分43A徑向向外地延伸。在此實施例中,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被與管狀體43一體地設置成為單件單體構件。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被與管狀體43的第一管狀部分43A一體地設置成為單件單體構件。
如圖11中所見,第二外部花鍵42具有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被設置在第二外周圍46上。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從第二外周圍46徑向向外地延伸。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從管狀體43的第二管狀部分43B徑向向外地延伸。在此實施例中,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被與管狀體43一體地設置成為單件單體構件。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被與管狀體43的第二管狀部分43B一體地設置成為單件單體構件。
如圖6中所見,鏈輪SP4及鏈輪支撐構件38被建構成與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鏈輪支撐體28的第一外部花鍵40接合。更確切地,如圖2中所見,鏈輪支撐構件38具有複數個內部花鍵齒51,其被建構成與第一外部花鍵40的第一外部花鍵齒48接合。如圖12中所見,鏈輪SP4具有複數個內部花鍵齒SP4T,其被建構成與第一外部花鍵40的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接合。
如圖6中所見,自行車鏈輪裝置14的至少三個鏈輪SP1、SP2、及SP3被建構成與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鏈輪支撐體28的第二外部花鍵42接合。更確切地,如圖13至圖15中所見,至少三個鏈輪SP1、SP2、及SP3被建構成 與第二外部花鍵42的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接合。
如圖13中所見,鏈輪SP1被建構成與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鏈輪支撐體28的第二外部花鍵42接合。鏈輪SP1包括複數個內部花鍵齒SP1T,其被建構成與第二外部花鍵42的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接合。
如圖14中所見,鏈輪SP2被建構成與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鏈輪支撐體28的第二外部花鍵42接合。鏈輪SP2包括複數個內部花鍵齒SP2T,其被建構成與第二外部花鍵42的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接合。
如圖15中所見,鏈輪SP3被建構成與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鏈輪支撐體28的第二外部花鍵42接合。鏈輪SP3包括複數個內部花鍵齒SP3T,其被建構成與第二外部花鍵42的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接合。
如圖7中所見,鏈輪支撐體28包括較大直徑部分52、凸緣54、及複數個螺旋外部花鍵齒56。較大直徑部分52及凸緣54從底座支撐部41徑向向外地延伸。較大直徑部分52在軸向方向D2上被設置於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與凸緣54之間。較大直徑部分52及凸緣54在軸向方向D2上被設置於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與複數個螺旋外部花鍵齒56之間。如圖6中所見,自行車鏈輪裝置14在軸向方向D2上被固持於較大直徑部分52與鎖定構件32的徑向凸部32C之間。較大直徑部分52可具有內部空腔,以致像是單向離合器結構的驅動結構能被容納在此內部空間內。較大直徑部分52能根據需求而被從自行車輪轂總成12省略。
如圖6及圖7中所見,鏈輪支撐體28包括第一軸向端28B及第二軸向端28C。第二軸向端28C在軸向方向D2上與第一軸向端28B相反。如圖6中所見,第二軸向端28C被定位成在軸向方向D2上比第一軸向端28B更接近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軸向中心平面CPL。鏈輪支撐體28還包含軸向接觸表面28D,其相對於旋轉中心軸線A1面向軸向方向D2,以供與自行車鏈輪裝置14接觸。軸向接觸表面28D被定位成在軸向方向D2上比第一軸向端28B更接近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軸向中心平面CPL。軸向接觸表面28D被定位,使得第一外部花鍵40在軸向方向D2上被設置於軸向接觸表面28D與第二外部花鍵42之間。軸向接觸表面28D在此實施例中被設置在較大直徑部分52上,但是,軸向接觸表面28D能根據需求而被設置在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其他部分。軸向接觸表面28D在自行車鏈輪裝置14被安裝於鏈輪支撐體28上之狀態下與自行車鏈輪裝置14接觸。更確切地,軸向接觸表面28D在自行車鏈輪裝置14被安裝於鏈輪支撐體28上之狀態下與鏈輪支撐構件38接觸。
如圖6及圖7中所見,鏈輪支撐體28還包含面向軸向方向D2的連接表面28E。連接表面28E在軸向方向D2上被設置於第一外部花鍵40與第二外部花鍵42之間。如圖6中所見,環件39在軸向方向D2上被設置於連接表面28E的周圍,且在軸向方向D2上被與連接表面28E隔開。然而,環件39能在自行車鏈輪裝置14被安裝在鏈輪支撐體28上之狀態下與鏈輪支撐構件38接觸。
如圖16中所見,第一外部花鍵40具有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所界定的第一軸向長度SL1。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具有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所界定的第一軸向長度SL1。第二外部花鍵42具有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所界定的第二軸向長度SL2。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具有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所界定的第二軸向長度SL2。第二軸向長度SL2短於第一軸向長度SL1。較佳地,第二軸向長度SL2短於第一軸向長度SL1的一半。更佳地,第二軸向長度SL2長於3mm。較佳地,第一軸向長度SL1等於或短於32mm。第一軸向長度SL1等於或長於30mm。在此實施例中,第一軸向長度SL1是31.3mm。然後,第一軸向長度SL1不受限於此實施例及以上範圍。較佳地,第二軸向長度SL2等於或短於11mm。第二軸向長度SL2等於或長於9mm。在此實施例中,第二軸向長度SL2是9.9mm。然而,第二軸向長度SL2不受限於此實施例及以上範圍。
如圖17中所見,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相對於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旋轉中心軸線A1被環周地配置。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相對於自行車輪轂總成12的旋轉中心軸線A1被環周地配置。第一外部花鍵齒48的總數目等於或大於10,且第二外部花鍵齒50的總數目等於或大於10。較佳地,第一外部花鍵齒48的總數目等於或大於20,且第二外部花鍵齒50的總數目等於或大於20。較佳地,第一外部花鍵齒48的總數目等於或小於40,且第二外部花鍵齒50的總數目等於或小於40。較佳地,第一外部花鍵齒48 的總數目等於或小於30,且第二外部花鍵齒50的總數目等於或小於30。在此實施例中,第一外部花鍵齒48的總數目是23,且第二外部花鍵齒50的總數目是23。然而,第一外部花鍵齒48的總數目及第二外部花鍵齒50的總數目不受限於此實施例及以上範圍。
如圖17中所見,第一外部花鍵40具有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11。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11由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的複數個第一徑向外齒頂48t所界定。第二外部花鍵42具有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由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的複數個第二徑向外齒頂50t所界定。第一外部花鍵40具有小於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11的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由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的第一齒根圓RC1所界定。第一齒根圓RC1在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觀看時與鏈輪支撐體28的第一外周圍44重合。亦即,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等於第一外周圍44的第一外直徑OD1。第二外部花鍵42具有小於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的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22。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22由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的第二齒根圓RC2所界定。第二齒根圓RC2在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觀看時與鏈輪支撐體28的第二外周圍46重合。亦即,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22等於第二外周圍46的第二外直徑OD2。
在此實施例中,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 DM21小於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11。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小於30mm。較佳地,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大於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與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之間的差異小於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11與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之間的差異。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與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之間的差異小於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與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22之間的差異。然而,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能等於或小於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與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之間的差異能等於或大於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11與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之間的差異。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與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之間的差異能等於或大於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與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22之間的差異。
較佳地,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11等於或大於32mm。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11等於或小於33mm。在此實施例中,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11是32.6mm。然而,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11不受限於此實施例及以上範圍。較佳地,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等於或大於30mm。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等於或小於31mm。在此實施例中,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是30.2mm。然而,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12不受限於此實施例及以上範圍。較佳地,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 DM21等於或大於29mm。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等於或小於30mm。在此實施例中,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是29.6mm。然而,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不受限於此實施例及以上範圍。較佳地,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22等於或大於27mm。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22等於或小於28mm。在此實施例中,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22是27.2mm。然而,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22不受限於此實施例及以上範圍。
如圖17中所見,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至少一者能具有與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另一者的第二花鍵形狀不同之第一花鍵形狀。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至少一者能具有與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另一者的第二花鍵尺寸不同之第一花鍵尺寸。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至少一者在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觀看時具有與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另一者的輪廓不同之輪廓。在此實施例中,第一外部花鍵齒48X具有與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另一者的第二花鍵形狀不同之第一花鍵形狀。第一外部花鍵齒48X具有與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另一者的第二花鍵尺寸不同之第一花鍵尺寸。第一外部花鍵齒48X在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觀看時具有與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另一者的輪廓不同之輪廓。然而,第一外部花鍵齒48能具有彼此相同的花鍵形狀。第一外部花鍵齒48能具有彼此相同的花鍵尺寸。第一外部花鍵齒48能具有彼此相同的輪廓。
類似地,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至少一者能 具有與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另一者的第二花鍵形狀不同之第一花鍵形狀。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至少一者能具有與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另一者的第二花鍵尺寸不同之第一花鍵尺寸。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至少一者在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觀看時具有與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另一者的輪廓不同之輪廓。在此實施例中,第二外部花鍵齒50X具有與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另一者的第二花鍵形狀不同之第一花鍵形狀。第二外部花鍵齒50X具有與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另一者的第二花鍵尺寸不同之第一花鍵尺寸。第二外部花鍵齒50X在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觀看時具有與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另一者的輪廓不同之輪廓。然而,第二外部花鍵齒50能具有彼此相同的花鍵形狀。第二外部花鍵齒50能具有彼此相同的花鍵尺寸。第二外部花鍵齒50能具有彼此相同的輪廓。
如圖17中所見,第一外部花鍵40包括第一周節角(pitch angle)PA11,其由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所界定。第二外部花鍵42包括第二周節角PA21,其由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所界定。第一周節角PA11在於旋轉中心軸線A1上觀看時由藉由第一徑向線L11及另一個第一徑向線L11作成的角度所界定,第一徑向線L11從旋轉中心軸線A1延伸至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中的一者的特定點(例如,驅動表面的徑向最外緣),另一個第一徑向線L11從旋轉中心軸線A1 延伸至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中的另一者的特定點。第二周節角PA21在於旋轉中心軸線A1上觀看時由藉由第二徑向線L21及另一個第二徑向線L21作成的角度所界定,第二徑向線L21從旋轉中心軸線A1延伸至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中的一者的特定點(例如,驅動表面的徑向最外緣),另一個第二徑向線L21從旋轉中心軸線A1延伸至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中的另一者的特定點。在所繪示的實施例中,第二周節角PA21等於第一周節角PA11。然而,第二周節角PA21能與第一周節角PA11不同。在圖10中,第二徑向線L21在沿著旋轉中心軸線A1觀看時與第一徑向線L11重疊。然而,第二徑向線L21能在環周方向D1上與第一徑向線L11偏位。
此外,第一外部花鍵40包括第一附加周節角PA12,其由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中的另外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48X及48Y所界定。第一附加周節角PA12在於旋轉中心軸線A1上觀看時由藉由第一徑向線L11及另一個第一徑向線L11作成的角度所界定,第一徑向線L11從旋轉中心軸線A1延伸至第一外部花鍵齒48X的特定點(例如,驅動表面的徑向最外緣),另一個第一徑向線L11從旋轉中心軸線A1延伸至第一外部花鍵齒48Y的特定點。由於第一外部花鍵齒48X的結構與第一外部花鍵齒48的另一者的結構不同,第一附加周節角PA12與第一周節角PA11不同。
此外,第二外部花鍵42包括第二附加周節角PA22,其由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中的另外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50X及50Y所界定。第二附加周節角PA22在於旋轉中心軸線A1上觀看時由藉由第二徑向線L21及另一個第二徑向線L21作成的角度所界定,第二徑向線L21從旋轉中心軸線A1延伸至第二外部花鍵齒50X的特定點(例如,驅動表面的徑向最外緣),另一個第二徑向線L21從旋轉中心軸線A1延伸至第二外部花鍵齒50X的特定點。由於第二外部花鍵齒50X的結構與第二外部花鍵齒50的另一者的結構不同,第二附加周節角PA22與第二周節角PA21不同。在所繪示的實施例中,第二附加周節角PA22等於第一附加周節角PA12。然而,第二附加周節角PA22能與第一附加周節角PA12不同。
在圖10中,穿過第二外部花鍵齒50X的第二徑向線L21在從旋轉中心軸線A1觀看時與穿過第一外部花鍵齒48X的第一徑向線L11重疊。然而,穿過第二外部花鍵齒50X的第二徑向線L21能在環周方向D1上與穿過第一外部花鍵齒48X的第一徑向線L11偏位。此外,由於第一外部花鍵齒48X能具有與另一個第一外部花鍵齒48的結構相同之結構,第一附加周節角PA12能等於第一周節角PA11。類似地,由於第二外部花鍵齒50X能具有與另一個第二外部花鍵齒50的結構相同之結構,第二附加周節角PA22能等於第二周節角PA21。在此案例中,全部的第一周節角PA11及全部的第二周節角PA21能彼此相同。
由於鏈輪支撐體28具有上述結構,如圖13中所見,具有總數目少於或等於10的複數個鏈輪齒SP1B之鏈輪SP1能經由第二外部花鍵42而與鏈輪支撐體28接合。如圖13中所見,鏈輪SP1包括鏈輪體SP1A。複數個鏈輪齒SP1B相對於旋轉中心軸線A1從鏈輪體SP1A徑向向外地延伸。複數個內部花鍵齒SP1T相對於旋轉中心軸線A1從鏈輪體SP1A徑向向內地延伸。鏈輪體SP1A具有滾花(knurled)部分SP1S,以與鎖定構件32(例如,參圖6)以摩擦方式接合。滾花部分SP1S被設置在第一向外面向側SP1H上。在所繪示的實施例中,複數個鏈輪齒SP1B的總數目等於10。然而,複數個鏈輪齒SP1B的總數目不受限於此實施例及以上範圍。例如,複數個鏈輪齒SP1B的總數目等於7、8、9、或超過10。在此實施例中,鏈輪SP1的複數個內部花鍵齒SP1T界定最小直徑MD1,其實質地與鏈輪支撐體28的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DM22相同。
如圖14及圖15中所見,由於鏈輪SP2及SP3中的每一者具有與鏈輪SP1的結構實質地相同之結構,鏈輪SP1的以上說明能藉由將「SP1」替換為「SP2」或「SP3」而適用於鏈輪SP2及SP3中的每一者。因此,為了簡潔起見,它們將不會在此被詳細的描述。
利用傳動系統10、自行車輪轂總成12、及鏈輪支撐體28,鏈輪支撐體28具有第二外部花鍵42,第二外部花鍵42具有小於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11且小於30mm的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DM21。因此,有可能將具有 例如少於或等於10個齒之徑向小的鏈輪(例如,SP1)安裝在第二外部花鍵42上,且將相較於徑向小的鏈輪(例如,SP1)之徑向較大的鏈輪(例如,SP4)安裝在第一外部花鍵40上。
如圖18中所見,鏈輪支撐體28能在第一外部花鍵40與第二外部花鍵42之間包括溝槽28G。
在此所使用的用語「可拆卸及/或可附接的」涵蓋一元件可在不具有實質損壞的情形下從另一元件反覆地拆卸且可附接於另一元件之組態。相反地,在此所使用的用語「不可拆卸的」涵蓋在一元件被從另一元件拆卸時發生實質損壞之組態。
對於熟習自行車領域技術者從本揭示將會明白的是,以上實施例的結構及/或組態能彼此至少部分地組合。
在此所使用的用語「包含」及其衍生字旨在作為界定所述特徵、元件、組件、群組、整數、及/或步驟的出現之開放式用語,但未排除其他未陳述的特徵、元件、組件、群組、整數、及/或步驟的出現。此概念亦應用於具有類似意義的字,例如用語「具有」、「包括」及其衍生字。
用語「構件」、「區段」、「部」、「部分」、「元件」、「體」及「結構」在以單數型使用時能具有單一個部件或複數個部件的雙重意義。
像是本申請案中所記載的「第一」及「第 二」的序數用語僅為辨別用語,但不具有例如特定順序等的任何其他意義。此外,例如,用語「第一元件」本身不影射「第二元件」的存在,且用語「第二元件」本身不影射「第一元件」的存在。
在此所使用的用語「一對」除了能涵蓋此對元件具有彼此相同形狀或結構之組態,還能涵蓋此對元件具有彼此不同形狀或結構之組態。
在此揭示中所使用的詞語「中的至少一者」意指「一個或更多個」的所想要的選擇。針對一個範例,如果其選擇的數目是兩個,在此揭示中所使用的詞語「中的至少一者」意指「僅單一個選擇」或「兩個選擇中的兩者」。針對其他範例,如果其選擇的數目等於或大於三個,在此揭示中所使用的詞語「中的至少一者」意指「僅單一個選擇」或「等於或大於兩個選擇的任何組合」。例如,詞語「A及B中的至少一者」涵蓋(1)單獨A、(2)單獨B、及(3)A及B兩者。詞語「A、B、及C中的至少一者」涵蓋(1)單獨A、(2)單獨B、(3)單獨C、(4)A及B兩者、(5)B及C兩者、(6)A及C兩者、及(7)A、B、及C全部。換言之,詞語「A及B中的至少一者」在此揭示中並非意指「A中的至少一者及B中的至少一者」。
最後,在此所使用的像是「實質地」、「大約」及「近似地」的程度用語意指所修飾用語的合理變異量,使得最終結果不會顯著地改變。
明顯地,鑑於以上教示,本發明的許多修改 及變型是可能的。因此,要了解的是,在隨附申請專利範圍的範圍內,本發明可用在此所確切描述以外的方式來實施。
12:自行車輪轂總成
14:自行車鏈輪裝置
20:自行車鏈條
28:鏈輪支撐體
30:輪轂軸
32:鎖定構件
36:輪轂體
38:鏈輪支撐構件
51:內部花鍵齒
A1:旋轉中心軸線
D1:環周方向
D2:軸向方向
D11:驅動旋轉方向
D12:反向旋轉方向
F1:驅動旋轉力
SP8:鏈輪
SP9:鏈輪
SP10:鏈輪
SP11:鏈輪
SP12:鏈輪

Claims (18)

  1. 一種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包含:第一外部花鍵,其具有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及第二外部花鍵,其具有小於該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的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該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小於30mm,該第二外部花鍵不可從該第一外部花鍵拆卸,其中該第一外部花鍵具有小於該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且大於該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的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且該第一外部花鍵及該第二外部花鍵各被建構成與至少一個鏈輪接合。
  2. 如請求項1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二外部花鍵沿著該鏈輪支撐體的旋轉中心軸線與該第一外部花鍵偏位。
  3. 如請求項2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一外部花鍵具有沿著該旋轉中心軸線所界定的第一軸向長度,該第二外部花鍵具有沿著該旋轉中心軸線所界定的第二軸向長度,且該第二軸向長度短於該第一軸向長度。
  4. 如請求項3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二軸向長度短於該第一軸向長度的一半。
  5. 如請求項3或4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二軸向長度長於3mm。
  6. 如請求項1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與該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之間的差異小於該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與該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之間的差異。
  7. 如請求項1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二外部花鍵具有小於該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的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且該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與該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之間的差異小於該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與該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之間的差異。
  8.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一外部花鍵具有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該第一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由該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的複數個第一徑向外齒頂所界定,該第二外部花鍵具有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且 該第二外部花鍵主要直徑由該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的複數個第二徑向外齒頂所界定。
  9. 如請求項7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一外部花鍵次要直徑由該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的第一齒根圓所界定,且該第二外部花鍵次要直徑由該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的第二齒根圓所界定。
  10. 如請求項8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一外部花鍵包括:第一周節角,其由該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所界定;及第一附加周節角,其由該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中的另外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所界定,該第一附加周節角與該第一周節角不同。
  11. 如請求項8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二外部花鍵包括:第二周節角,其由該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所界定;及第二附加周節角,其由該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中的另外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所界定,該第二附加周節角與該第二周節角不同。
  12. 如請求項8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一外部花鍵包括第一周節角,該第一周節角由該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所界定,該第二外部花鍵包括第二周節角,該第二周節角由該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中的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所界定,且該第二周節角等於該第一周節角。
  13. 如請求項12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其中該第一外部花鍵包括第一附加周節角,該第一附加周節角由該複數個第一外部花鍵齒中的另外兩個鄰近的第一外部花鍵齒所界定,該第一附加周節角與該第一周節角不同,該第二外部花鍵包括第二附加周節角,該第二附加周節角由該複數個第二外部花鍵齒中的另外兩個鄰近的第二外部花鍵齒所界定,該第二附加周節角與該第二周節角不同,且該第二附加周節角等於該第一附加周節角。
  14. 如請求項2至4中任一項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還包含:軸向接觸表面,其相對於該旋轉中心軸線面向軸向方向,以供與自行車鏈輪裝置接觸,其中 該第一外部花鍵在該軸向方向上被設置於該軸向接觸表面與該第二外部花鍵之間。
  15.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所述之用於自行車輪轂總成的鏈輪支撐體,還包含:第一外周圍,其具有第一外直徑;及第二外周圍,其具有小於該第一外直徑的第二外直徑,其中該第一外部花鍵被設置在該第一外周圍上,且該第二外部花鍵被設置在該第二外周圍上。
  16. 一種自行車輪轂總成,包含:輪轂軸;輪轂體,其被繞著該自行車輪轂總成的旋轉中心軸線可旋轉地安裝在該輪轂軸上;及如請求項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鏈輪支撐體,該鏈輪支撐體被繞著該旋轉中心軸線可旋轉地安裝在該輪轂軸上。
  17. 一種傳動系統,包含:如請求項16所述的自行車輪轂總成;及自行車鏈輪裝置,其包括鏈輪,該鏈輪被建構成與該自行車輪轂總成的該鏈輪支撐體的該第二外部花鍵接合,該鏈輪具有複數個鏈輪齒,該複數個鏈輪齒的總數目少於或等於10。
  18. 如請求項17所述之傳動系統,其中該自行車鏈輪裝置的至少三個鏈輪被建構成與該自行 車輪轂總成的該鏈輪支撐體的該第二外部花鍵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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