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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847871B - 資訊處理系統、資訊處理方法、及資訊處理程式 - Google Patents

資訊處理系統、資訊處理方法、及資訊處理程式 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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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847871B
TWI847871B TW112135725A TW112135725A TWI847871B TW I847871 B TWI847871 B TW I847871B TW 112135725 A TW112135725 A TW 112135725A TW 112135725 A TW112135725 A TW 112135725A TW I847871 B TWI847871 B TW I84787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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冨澤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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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商樂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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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課題]解決在利用點數對電子貨幣的加值發生失敗的情況下所造成的不便。 [解決手段]資訊處理系統,係從使用者的終端裝置,接收加值要求。資訊處理系統,係令點數系統,從該使用者的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加值點數量。資訊處理系統,係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要求保管表示加值金額之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要求。資訊處理系統,係在以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加值為成功的情況下,令點數系統確定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資訊處理系統,係在以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加值為失敗的情況下,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之要求的結束要求,並令點數系統取消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

Description

資訊處理系統、資訊處理方法、及資訊處理程式
本發明係有關於,利用點數來加值電子貨幣所需之方法。
近年來,非接觸型結帳(Mobile Payment)中所被使用的電子貨幣之利用,已經普及。於該電子貨幣的一個形態中,係有將支援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等的IC(Integrated Circuit)晶片,由智慧型手機等之攜帶型終端或卡片來具備之。該IC晶片中係被記憶有電子貨幣之餘額。藉由與IC晶片和店舖等中所被設置的專用之讀取機進行通訊,IC晶片中所被記憶的餘額就被更新,結帳就被執行。電子貨幣所致之結帳,比起現金結帳,係較不耗費消費者及店舖雙方的勞力。
欲利用攜帶型終端以電子貨幣進行結帳的使用者,係首先將電子貨幣用之應用程式安裝至該攜帶型終端,然後進行初期設定。其後,使用者,係對電子貨幣進行加值。
對電子貨幣的加值方法係存在有數種。例如,有可以信用卡進行電子貨幣之加值的系統存在。又,可以所定之點數程式中使用者所保有的點數,來進行電子貨幣之加值的系統,也已為公知(例如專利文獻1)。在利用信用卡或點數的情況下,藉由只操作攜帶型終端,使用者就可將電子貨幣進行加值。 [先前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9-008716號公報
[發明所欲解決之課題]
然而,在利用點數對電子貨幣的加值中,其加值會有失敗的情況。其結果為,由於已被利用之點數係未被交換成電子貨幣,因此將該點數歸還給使用者為佳。
本發明係有鑑於以上問題點而研發,其課題之一例係為,提供一種可以解決在利用點數對電子貨幣的加值發生失敗的情況下所造成之不便的資訊處理系統、資訊處理方法、及資訊處理程式。 [用以解決課題之手段]
為了解決上記課題,請求項1所記載之發明,其特徵為,具備:加值要求收訊手段,係用以將表示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的加值之要求的加值要求,從前記使用者所利用的終端裝置予以接收,該加值要求係含有:在將前記加值時所被使用的點數的量予以表示的加值點數量及該加值點數量所對應的加值金額之中,至少表示其中任一方的加值量資訊;和減算控制手段,係用以令記憶著表示前記使用者所能夠利用之點數之量的利用可能點數量的點數系統,執行減算處理,其係從前記已被記憶之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的前記加值點數量;和保管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之要求的保管要求,其中,該電子貨幣系統係保管著將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之前記加值金額予以表示的加值金額資訊,並基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而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前記加值;和確定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確定的確定處理;和取消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失敗的情況下,向前記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之要求的結束要求,並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的取消處理。
若依據此發明,則會隨應於加值之要求,而從使用者的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加值點數量。藉此,可確保要被利用於加值的點數。於此時點上,使用者的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的取消,係為可能。又,表示加值點數量所對應之加值金額的加值金額資訊,係被電子貨幣系統所保管。電子貨幣系統,係基於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而令對使用者的電子貨幣之餘額加算加值金額所需之處理,被該使用者的終端裝置所執行,以作為電子貨幣之加值。加值為成功的情況下,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就會確定。另一方面,加值為失敗的情況下,電子貨幣系統所致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就結束。因此,電子貨幣之加值係被取消。再者,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係被取消。藉此,預定要被利用於加值的點數,係被釋放。因此,利用可能點數量係會增加。因此,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狀態與利用可能點數量就會匹配。又,預定要被利用於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就會被歸還給使用者。因此,可以解決在利用點數對電子貨幣的加值發生失敗的情況下所造成的不便。
請求項2所記載之發明,其特徵為,前記取消控制手段,係在隨應於前記結束要求之發送而結束了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前記取消處理;還具備:限制手段,係用以在即使前記結束要求已被前記取消控制手段所發送但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情況下,直到以該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成功為止,限制以從前記終端裝置新接收到前記加值要求為依據的對前記電子貨幣之新的加值。
若依據此發明,則隨應於電子貨幣之加值的失敗而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之結束即使已被要求,但仍因為某種異常的發生等而導致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情況下,新的加值就會被限制。在此期間,以現在正被保管中的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加值之嘗試,係為可能。在加值失敗後,若電子貨幣之餘額有減少,則加值就變成可能。因此,可防止加值金額資訊一直遺留下去。
請求項3所記載之發明,其特徵為,還具備:收取要求收訊手段,係用以在即使前記結束要求已被前記取消控制手段所發送但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狀況下,將表示要求前記使用者藉由前記電子貨幣來收取該加值金額資訊所示之前記加值金額之入金的收取要求,從前記終端裝置予以接收;和收取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藉由將前記已被接收之前記收取要求發送至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以令對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被執行。
若依據此發明,則可隨應於來自使用者的要求,而令以遺留的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電子貨幣之加值被實施。
請求項4所記載之發明,其特徵為,還具備:履歷資訊送訊手段,係用以將加值履歷資訊,發送至前記終端裝置,其中,該加值履歷資訊係可將前記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之加值的履歷,以能夠識別藉由前記電子貨幣的入金之收取是否完成的方式,來加以表示;前記終端裝置,係將前記已被發送之加值履歷資訊加以顯示,同時,在藉由前記加值履歷資訊而被表示的前記履歷中所包含的對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之中,針對前記入金之收取尚未完成的加值,顯示出為了收取前記入金而可讓前記使用者進行操作的履歷對應操作要素;藉由前記收取要求收訊手段而被接收的前記收取要求,係隨應於已被前記終端裝置所顯示之前記履歷對應操作要素被操作的事實,而從前記終端裝置被發送。
若依據此發明,則終端裝置係會顯示出電子貨幣之加值的履歷。於該履歷中,可識別藉由電子貨幣的入金之收取是否完成。終端裝置,係在加值的履歷之中,針對入金之收取尚未完成的加值,會顯示出操作要素。藉由使用者操作該操作要素,以遺留的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電子貨幣之加值,就會被實施。因此,使用者係可從履歷來確認入金之收取尚未完成,而進行用來收取該入金所需之要求。
請求項5所記載之發明,其特徵為,前記終端裝置,係將用來識別前記使用者之電子貨幣的電子貨幣識別資訊及前記電子貨幣之餘額,加以記憶;前記終端裝置係可執行:藉由更新前記已被記憶之餘額以進行前記加值所需之第1應用程式、和受理前記加值量資訊之輸入,並將含有該已被輸入之加值量資訊的前記加值要求予以發送所需之第2應用程式;前記終端裝置,係在前記第2應用程式與藉由前記已被記憶之電子貨幣識別資訊而被識別的前記電子貨幣是處於被設定成連動之狀態時,依照前記第2應用程式,向前記資訊處理系統發送前記加值要求,藉此以依照前記第1應用程式,隨應於來自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之要求,而將前記已被記憶之餘額予以更新;前記終端裝置,係在偵測到用來解除前記第2應用程式與前記電子貨幣之連動所需之操作的情況下,對應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之事實,顯示出為了收取前記入金而可讓前記使用者進行操作的解除對應操作要素;藉由前記收取要求收訊手段而被接收的前記收取要求,係隨應於已被前記終端裝置所顯示之前記解除對應操作要素被操作的事實,而從前記終端裝置被發送。
若依據此發明,則於第2應用程式中,使用者係將加值量資訊進行輸入。終端裝置,係依照第2應用程式,而將含有加值量資訊的加值要求,發送至資訊處理系統。接收到加值量資訊的資訊處理系統,係令電子貨幣系統保管加值金額資訊。電子貨幣系統,係基於加值金額資訊,而將電子貨幣之加值,對將與第2應用程式連動之電子貨幣的電子貨幣識別資訊加以記憶的終端裝置,進行要求。終端裝置,係依照第1應用程式而將餘額予以更新,以執行加值。終端裝置,係在使用者進行了解除第2應用程式與電子貨幣之連動的操作的時點上,在加值金額資訊仍處於遺留之狀態的情況下,則顯示出操作要素。藉由使用者操作該操作要素,以遺留的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電子貨幣之加值,就會被實施。因此,使用者,係在解除連動時,可進行用來收取入金所需之要求。
請求項6所記載之發明,其特徵為,前記點數系統,係將表示前記使用者所致之前記點數之利用之履歷的點數履歷資訊,發送至前記終端裝置,其中,該點數履歷資訊係為:關於對已被執行過前記減算處理之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之利用,是表示前記點數與前記電子貨幣之交換為正在申請中;關於對已被執行過前記確定處理之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之利用,是表示前記交換已經完成。
若依據此發明,則終端裝置,係將從點數系統所被發送過來的點數之利用的履歷,加以顯示。於該履歷中,關於利用到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在加值點數量份之點數是處於已被確保之狀態的情況下,則表示點數與電子貨幣之交換為正在申請中。在電子貨幣之加值是處於已成功之狀態的情況下,則表示交換已經完成。因此,使用者係可從點數之利用的履歷,來確認利用到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是否完成。
請求項7所記載之發明,其特徵為,前記所被發送的點數履歷資訊係為,關於對已被執行過前記取消處理之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之利用,是表示前記交換已被取消。
若依據此發明,則於點數之利用的履歷中,在電子貨幣之加值是處於失敗之狀態的情況下,則表示點數與電子貨幣之交換已被取消。因此,使用者係可從點數之利用的履歷,來確認利用到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是否失敗。
請求項8所記載之發明,其特徵為,前記終端裝置係具備:餘額記憶手段,係將前記電子貨幣之餘額,加以記憶;前記終端裝置,係從前記電子貨幣系統取得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藉由將該已被取得之加值金額資訊中所含之前記加值金額加算至前記餘額,並更新前記餘額記憶手段中所被記憶之前記餘額,以進行前記加值;在更新前的前記餘額與前記加值金額之合計是超過前記餘額之上限的情況下,前記加值係為失敗。
請求項9所記載之發明,其特徵為,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係在前記加值為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被結束;還具備: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將收取要求發送至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以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對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其中,該收取要求係表示,要求前記使用者藉由前記電子貨幣來收取:藉由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而被表示的前記加值金額之入金;和保管狀態取得手段,係用以在藉由前記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手段而發送了前記收取要求之後,將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狀態,從前記電子貨幣系統加以取得;和判定手段,係用以基於前記已被取得之保管狀態,來判定前記加值是否成功;隨應於前記判定手段所做的判定結果,前記確定控制手段及前記取消控制手段之其中任一方係會作動。
若依據此發明,則在電子貨幣之加值為成功的情況下,則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就結束。在電子貨幣之加值為失敗的情況下,則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係會繼續。在對電子貨幣系統的收取要求之送訊後,會從電子貨幣系統取得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狀態。在保管狀態是表示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已經結束的情況下,則點數系統係執行確定處理。在保管狀態是表示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情況下,則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結束要求,點數系統係執行取消處理。若依據此發明,則即使從電子貨幣系統往資訊處理系統沒有直接通知加值之成否,仍可基於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狀態,來判定加值的成否。
請求項10所記載之發明,其特徵為,於前記減算處理中,前記點數系統,係從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前記加值點數量,且令表示前記減算之取消為可能的取消可能資訊,被記憶在取消可能資訊記憶手段中;於前記確定處理中,前記點數系統,係將前記已被記憶之取消可能資訊,從前記取消可能資訊記憶手段中予以刪除;於前記取消處理中,前記點數系統,係對前記減算後的利用可能點數量,加算前記加值點數量,且將前記已被記憶之取消可能資訊,從前記取消可能資訊記憶手段中予以刪除。
若依據此發明,則從利用可能點數量的減算被進行時,取消可能資訊係被記憶。在取消可能資訊被記憶的期間,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可被取消。在電子貨幣之加值為成功的情況下,取消可能資訊係被刪除。取消可能資訊的刪除後,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就不可取消。在電子貨幣之加值為失敗的情況下,藉由增加利用可能點數量,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就被取消。由於已經不需要取消可能資訊,因此取消可能資訊係被刪除。因此,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是否為能夠取消之狀態,可被適切地管理。
請求項11所記載之發明,係一種被電腦所執行的資訊處理方法,其特徵為,含有:加值要求收訊步驟,係將表示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的加值之要求的加值要求,從前記使用者所利用的終端裝置予以接收,該加值要求係含有:在將前記加值時所被使用的點數的量予以表示的加值點數量及該加值點數量所對應的加值金額之中,至少表示其中任一方的加值量資訊;和減算控制步驟,係令記憶著表示前記使用者所能夠利用之點數之量的利用可能點數量的點數系統,執行減算處理,其係從前記已被記憶之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的前記加值點數量;和保管要求送訊步驟,係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之要求的保管要求,其中,該電子貨幣系統係保管著將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之前記加值金額予以表示的加值金額資訊,並基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而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前記加值;和確定控制步驟,係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確定的確定處理;和取消控制步驟,係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失敗的情況下,向前記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之要求的結束要求,並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的取消處理。
請求項12所記載之發明,係其特徵為,係使電腦發揮機能而成為:加值要求收訊手段,係用以將表示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的加值之要求的加值要求,從前記使用者所利用的終端裝置予以接收,該加值要求係含有:在將前記加值時所被使用的點數的量予以表示的加值點數量及該加值點數量所對應的加值金額之中,至少表示其中任一方的加值量資訊;和減算控制手段,係用以令記憶著表示前記使用者所能夠利用之點數之量的利用可能點數量的點數系統,執行減算處理,其係從前記已被記憶之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的前記加值點數量;和保管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之要求的保管要求,其中,該電子貨幣系統係保管著將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之前記加值金額予以表示的加值金額資訊,並基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而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前記加值;和確定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確定的確定處理;和取消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失敗的情況下,向前記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之要求的結束要求,並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的取消處理。 [發明效果]
若依據本發明,則可以解決在利用點數對電子貨幣的加值發生失敗的情況下所造成的不便。
[1.通訊系統的構成]
以下,參照圖式來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實施形態。首先,針對本實施形態所述之通訊系統S的構成及機能概要,參照圖1來說明。圖1係本實施形態所述之通訊系統S的概要構成之一例的圖示。
如圖1所示,通訊系統S係含有: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點數管理伺服器2、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複數個使用者終端4,而被構成。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點數管理伺服器2、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及各使用者終端4,係被連接至網路NW。網路NW係由例如網際網路、專用通訊線路(例如CATV(Community Antenna Television)線路)、移動體通訊網(包含基地台等)、及閘道等所架構而成。
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為,藉由營運所定之電子結帳服務的電子結帳事業者而被設置的伺服器裝置。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為,執行關於該電子結帳服務之處理的伺服器裝置。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為資訊處理系統之一例。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為,實際上是由複數個伺服器裝置所構成的系統。作為該電子結帳服務中所能利用的結帳方法之例子,可舉出:應用程式結帳、信用卡結帳、電子貨幣結帳等。於電子貨幣結帳中,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支援各式各樣的電子貨幣。又,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例如藉由與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協同運作,就可對特定之電子貨幣進行加值。例如,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進行利用到信用卡及點數的加值。
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亦可為,藉由營運所定之點數程式的點數事業者而被設置的伺服器裝置。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亦可為,執行關於該點數程式之各種處理的伺服器裝置。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為點數系統之一例。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亦可為,實際上是由複數個伺服器裝置所構成的系統。於本實施形態中,資訊處理系統與點數系統係為各自獨立的系統。然而,資訊處理系統亦可包含點數系統,亦可為點數系統本身就是資訊處理系統。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亦可將點數程式之各使用者所能夠利用的點數,加以管理。所謂能夠利用的點數,係亦可為使用者所保有的點數。例如,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亦可將利用可能點數量,加以記憶。利用可能點數量,係表示使用者所能夠利用的點數的量。前述的電子結帳服務的使用者,係亦可也能夠利用點數程式。點數程式的各使用者,係亦可藉由例如在所定之網站或所定之實體店舖中購入商品或服務,就可獲得點數。又,各使用者,係亦可例如隨應於所定之網站的利用,就可獲得點數。又,各使用者,係亦可藉由進行對電子貨幣之加值,就可獲得點數。各使用者,係亦可將該使用者所保有的點數,利用於在所定之網站或所定之實體店舖中購入商品或服務所需之費用的部分或全部。點數與金錢之間的交換比率,係亦可被預先決定。交換比率,係亦可為例如1對1,亦可為其他的比率。以下係假設,交換比率係為1對1。
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有時候會從可利用之點數中,確保下在使用者利用點數於某種用途時所被利用的預定之點數。所謂點數之確保係亦可為例如,讓該點數不會被利用於所被要求的用途以外之用途。又,所謂點數之確保係亦可為,預先認可(授權)點數之利用、或是預留。點數管理伺服器2,作為點數之確保的至少一部分之處理,亦可從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要被利用的預定之點數量。在點數已被確保的狀態下,可以取消該已被確保之點數之利用。已被確保之點數之利用的取消,係亦可表示將已被確保之點數予以釋放。點數的釋放係亦可表示,該點數變成可利用於所被要求的用途以外之用途的狀態。此時,亦可對使用者的利用可能點數量,加算曾經是被預定利用的點數量。亦即,點數就被歸還給使用者。另一方面,隨應於滿足某種條件,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亦可使已確保的點數之利用被確定。該條件係亦可為例如,該點數已被利用於所被要求的用途此一根據所呈現的事實等。點數之利用的確定係亦可表示例如,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的確定。於點數程式中係被規定成,已確定要利用的點數,是無法歸還給使用者。其理由可能是商業上之理由,也可能是別的理由。這點係為,和利用信用卡的結帳不同的點。信用卡的情況,即使在費用已被結帳後,仍可藉由退費處理,而將該筆費用歸還給使用者。
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亦可將為了利用點數程式之機能所需之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提供給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藉由利用該API,就可取得各使用者的利用可能點數量,或執行令使用到各使用者之利用可能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變成可能的處理。電子結帳事業者與點數事業者,亦可為同一企業,亦可為隸屬於同一企業集團。或者,電子結帳事業者與點數事業者,亦可既非同一企業,也非屬同一企業集團。
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為,藉由營運使所定之電子貨幣(例如Suica(註冊商標)等)所致之結帳成為可能的電子貨幣服務的電子貨幣事業者而被設置的伺服器裝置。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為執行關於該電子貨幣服務之各種處理的伺服器裝置。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為電子貨幣系統之一例。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為,實際上是由複數個伺服器裝置所構成的系統。
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為了實現隨應於來自異於該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之系統的要求而進行電子貨幣之加值,亦可提供加值代管機能(例如Suica(註冊商標)口袋等)。加值代管機能係亦可為,將對電子貨幣的加值或是入金予以暫時性保管或是寄放的機能。於加值代管機能中,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發行並記憶加值金額資訊。加值金額資訊,係為表示加值金額的資訊。加值金額,係表示所被入金的金額。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基於加值金額資訊,而令使用者終端4執行電子貨幣之加值。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將為了利用加值金額資訊所需之API,提供給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藉由利用該API,就可執行令使用到信用卡或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變成可能的處理。電子貨幣事業者與電子結帳事業者(及點數事業者),亦可既非同一企業,也非屬同一企業集團。
各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為,能夠利用上述的電子結帳服務的使用者所持有的終端裝置。各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為例如智慧型手機等之行動電話機。各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為特定之電話機(例如iPhone(註冊商標)等),亦可不是。各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具備顯示器、及觸控面板等。又,各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具備IC晶片41。IC晶片41,係為了依照所定之支付系統(例如Apple Pay(註冊商標)等)來實現非接觸型結帳,而被具備。IC晶片41,係亦可符合例如NFC-A、NFC-B或NFC-F等規格。IC晶片41,係亦可具備例如非揮發性的記憶部及控制部。記憶部,係亦可記憶電子貨幣之餘額及電子貨幣卡片ID等之資訊。電子貨幣卡片ID係亦可為,用來識別電子貨幣的資訊、用來識別該電子貨幣之卡片的資訊、或是用來識別利用該電子貨幣的使用者之帳戶的資訊。控制部,係亦可控制對記憶部中所被記憶之資訊的存取。
各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執行電子結帳應用程式、點數應用程式、及電子貨幣應用程式。電子結帳應用程式係亦可為,藉由電子結帳事業者而被提供的應用程式。電子結帳應用程式係亦可為,用來令使用到攜帶型終端4的電子結帳變成可能、或是令利用到點數或信用卡的電子貨幣之加值變成可能等等所需之電子結帳應用程式。點數應用程式係亦可為,藉由點數事業者而被提供的應用程式。點數應用程式係亦可為,用來讓使用者累積或利用點數所需之應用程式。電子貨幣應用程式係亦可為,藉由電子貨幣事業者而被提供的應用程式。電子貨幣應用程式係亦可為,令對該電子貨幣事業者所提供之電子貨幣的加值變成可能,或是用來顯示電子貨幣之餘額所需之應用程式。電子結帳應用程式、點數應用程式及電子貨幣應用程式,係亦可例如從所定之應用程式平台被下載,而被安裝至使用者終端4。
使用者終端4,係可從電子貨幣應用程式,對IC晶片41中所被記憶之電子貨幣之餘額,進行存取。其另一方面,使用者終端4,係無法從電子結帳應用程式,對IC晶片41中所被記憶之餘額進行存取。其理由為,例如對IC晶片41進行存取時所必須的資訊,對於電子貨幣事業者以外係被保密的緣故。電子貨幣事業者,係為異於電子結帳事業者的事業者。於本實施形態中係假設,電子貨幣事業者,係藉由與營運支付系統的事業者簽約,而事前從該事業者獲得了對IC晶片41進行存取所需之許可。
由於此事,為了實現利用到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使用者係必須要進行設定以使得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與該使用者的電子貨幣(或電子貨幣應用程式)做連動。例如,使用者係亦可啟動電子結帳應用程式,並選擇連動。隨應於該選擇,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啟動電子貨幣應用程式,而將使用者所能夠利用的電子貨幣之卡片之一覽,加以顯示。對各卡片,亦可指派電子貨幣卡片ID。亦可為,一旦使用者選擇任一卡片,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就會發行交易ID。交易ID係亦可為例如,用來識別已被設定之連動所需之識別資訊。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將已被使用者所選擇之卡片的電子貨幣卡片ID與交易ID,予以綁定。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將已發行之交易ID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將該交易ID發送至使用者終端4。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依照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而在使用者終端4所具備的儲存區中,記憶交易ID。如此,連動亦可被設定。
在連動的設定後,使用者係啟動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輸入加值點數量或加值金額。加值點數量,係表示電子貨幣之加值時所被使用的點數的量。加值金額,係表示要被加值至電子貨幣的金額。加值金額係為對應於加值點數量的金額。所謂對應於點數量的金額,係指該點數量、和點數與金錢之間的交換比率,所相應的金額。交換比率為1對1的情況下,加值金額係和加值點數量為相同數字。在加值點數量或加值金額的輸入後,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要求電子貨幣之加值。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對點數管理伺服器2,要求加值點數量份的點數之確保。又,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對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要求加值金額資訊之發行。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將加值金額資訊予以發行。
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將用來讓使用者藉由電子貨幣而自動收取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所需之處理,向已與電子結帳應用程式連動之電子貨幣卡片ID是已被記憶在IC晶片41中的使用者終端4,進行要求。使用者收取入金這件事情係亦可意味著,將加值金額資訊所示的加值金額,加算至IC晶片41中所被記憶之該使用者的電子貨幣之餘額。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以背景執行啟動電子貨幣應用程式,將IC晶片41中所被記憶之餘額予以更新,令電子貨幣之加值被完成。
在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之收取所需之處理係從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進行了要求後,於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及使用者終端4中就會自動地處理加值。在對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要求後,若電子貨幣之加值為失敗,則加值金額資訊就會一直遺留下去。該失敗的原因,若是落在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或是欲執行加值的使用者終端4上,則電子結帳伺服器1係只要例如,隨應於來自使用者的要求,而再度要求遺留的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之收取所需之處理即可。因此,就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而言,亦可視作在加值金額資訊已被發行的時點上,或在要求了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之收取所需之處理的時點上,將已確保之點數的利用加以確定。
然而,於電子貨幣應用程式中,有時候係會被編程為,禁止現在的餘額與加值金額之合計是超過所定之餘額上限的加值。餘額上限,係亦可為例如2萬5千圓,亦可為其他之金額。為了要使加值成功,必須要參照IC晶片41中所被記憶的餘額,並且以使得該餘額與加值金額之合計不會超過餘額上限的方式,來限制可輸入的加值點數量或加值金額。可是,由於前述的理由,從電子結帳應用程式,是無法參照IC晶片41中所被記憶的餘額。因此,難以限制加值點數量或加值金額。由於此事,而可能會導致發生加值失敗之事態。此情況下,已被發行的加值金額資訊就會一直遺留下去。又,利用可能點數量仍處於已減少的狀態。只要電子貨幣之餘額沒有減少,則即使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再度要求遺留的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之收取所需之處理,加值仍會失敗。雖然想把遺留的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加值點數量份的點數歸還給使用者,但是一旦點數之利用是已經確定,則其歸還就變成不可能。如此,只要能夠參照電子貨幣之餘額就可避免的加值失敗卻無法避免,因而造成不便。於是,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及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在電子貨幣之加值成功地完成之後,將已確保之點數之利用予以確定,在加值失敗的情況下,則會取消已確保之點數之利用。
[2.裝置構成] [2-1.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 接著,關於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構成,參照圖2及圖3來做說明。圖2係為本實施形態所述之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概要構成之一例的區塊圖。如圖2所示,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具備:系統控制部11、系統匯流排12、輸出入介面13、記憶部14、通訊部15。系統控制部11與輸出入介面13係透過系統匯流排12而連接。
系統控制部11,係由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11a、ROM(Read Only Memory)11b、RAM(Random Access Memory)11c等所構成。
輸出入介面13,係在記憶部14及通訊部15與系統控制部11之間,進行介面處理。
記憶部14係由例如硬碟機等所構成。該記憶部14中亦可被記憶有加值履歷DB14a等之資料庫。「DB」係為資料庫的簡稱。
圖3係為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資料庫中所被記憶的資訊之例子的圖示。加值履歷DB14a中係被記憶有電子貨幣之加值的履歷。例如,加值履歷DB14a中,係亦可在每次從使用者終端4要求了加值時,作為加值日誌,係將加值日期時間、加值種別、加值金額、加值狀態、使用者ID、交易ID、授權ID、及加值ID等,彼此建立關連而記憶。加值日期時間,係表示加值所被要求的日期時間。加值種別係表示,所被要求的加值,是否為利用到點數的加值、還是利用到信用卡的加值。加值種別,係亦可被設定成例如「點數」及「信用卡」之其中任一者。加值金額,係表示要被加值至電子貨幣的金額。加值狀態,係表示所被要求的加值之狀態。加值狀態,係亦可被設定成例如「交換申請中」、「完成」及「取消」之其中任一者。「交換申請中」係表示,加值之要求雖然已被受理,但是該加值是尚未完成。「完成」,係表示加值已經完成。「取消」,係表示加值已被取消。使用者ID,係為用來將要求了加值的使用者於電子結帳服務中進行識別所需之識別資訊。該使用者ID,係亦可於點數程式中為了識別使用者而也被使用。交易ID係為,使用者ID所示的使用者,設定了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與該使用者的電子貨幣之連動的情況下,從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被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資訊。交易ID,係亦可為例如用來識別該連動所需之識別資訊。授權ID係亦可為,用來識別為了電子貨幣之加值而由點數管理伺服器2所確保之點數所需之識別資訊。或者,授權ID係亦可為,於利用到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中,在點數管理伺服器2已經確認了該點數是可利用的情況下,用來識別已被確認成可利用之點數所需之識別資訊。授權ID,係亦可從點數管理伺服器2被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加值ID係為,用來識別為了已被要求之加值而由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所發行之加值金額資訊的識別資訊。所謂加值金額資訊之發行,係亦可意味著例如,由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出加值ID。
記憶部14還被記憶有作業系統、DBMS (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程式等之各種程式。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程式,係為令系統控制部11執行電子結帳之相關處理、或電子貨幣之加值之相關處理的程式。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程式係例如可從其他裝置等透過網路NW而取得,也可記錄在磁帶、光碟、記憶卡等之記錄媒體中然後透過驅動機裝置而被讀取。
通訊部15,係由例如網路介面卡等所構成。通訊部15,係透過網路NW,而與點數管理伺服器2、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或使用者終端4等連接,控制著與已被連接之裝置的通訊狀態。
[2-2.點數管理伺服器] 接著,關於點數管理伺服器2的構成,參照圖4及圖5來做說明。圖4係為本實施形態所述之點數管理伺服器2的概要構成之一例的區塊圖。如圖4所示,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具備:系統控制部21、系統匯流排22、輸出入介面23、記憶部24、通訊部25。系統控制部21與輸出入介面23係透過系統匯流排22而連接。
系統控制部21係由CPU21a、ROM21b、RAM21c等所構成。
輸出入介面23,係在記憶部24及通訊部25與系統控制部21之間,進行介面處理。
記憶部24係由例如硬碟機等所構成。該記憶部24中亦可被記憶有:點數DB24a、授權DB24b、及點數履歷DB24c等之資料庫。
圖5係為點數管理伺服器2的資料庫中所被記憶的資訊之例子的圖示。點數DB24a中亦可被記憶有,關於點數程式之使用者所能夠利用之點數的資訊。例如,在點數DB24a中,係亦可按照每一使用者,而將使用者ID及利用可能點數量,彼此建立關連而記憶。利用可能點數量係表示,藉由使用者ID而被識別的使用者所能夠利用之點數的量。藉由利用可能點數量而被表示的點數,係亦可為可利用於任何用途的點數。
授權DB24b中係亦可被記憶有,在各使用者所能夠利用的點數之中,關於為了某種用途而目前已被確保之點數的授權資訊。例如,亦可預先確保了點數,其後隨應於滿足某種條件,而使已先確保的點數之利用被確定,而另一方面,隨應於該條件的滿足之可能性的消滅,而將點數之確保予以取消等情況下,授權DB24b係被利用。該條件之判定,係亦可在點數管理伺服器2以外之系統(例如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等)中被進行。例如,在授權DB24b中,亦可按照每筆已被確保之點數,作為授權資訊,而將授權ID、使用者ID、及確保點數量等,彼此建立關連而記憶。授權ID,係為用來識別已被確保或已被確認為可利用之點數的識別資訊。使用者ID係表示,點數是為了哪個使用者而被確保。確保點數量,係表示已被確保之點數的量。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在確保點數的情況下,亦可從點數DB24a中所被記憶之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確保點數量,同時令授權資訊被記憶在授權DB24b中。在授權DB24b中有授權資訊被記憶的這件事情,係表示點數已被確保,同時表示已被確保之點數之利用是處於可以取消的狀態。亦即,授權DB24b中所被記憶之授權資訊係亦可表示,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的取消係為可能。亦可隨應於已被確保之點數之利用的確定所需之條件已被滿足,點數管理伺服器2就從授權DB24b中刪除授權資訊。亦可規定成,在授權資訊被刪除後,點數之利用就無法取消。
點數履歷DB24c中係被記憶有,使用者所做的點數之利用及獲得之履歷。例如,在點數履歷DB24c中,亦可按照點數藉由使用者而每次被利用或獲得時,作為點數日誌,而將使用者ID、變更日期時間、服務資訊、內容資訊、變更狀態、及變更點數量等,彼此建立關連而記憶。使用者ID,係表示利用或獲得了點數的使用者。變更日期時間,係表示點數有被利用或獲得的日期時間。服務資訊,係表示該點數的利用或獲得,是由於哪種服務所致。例如,在點數是被利用於電子貨幣之加值的情況下,則服務資訊,係亦可被設定成「電子貨幣」。內容資訊,係表示點數的利用或獲得之內容。例如,在點數是被利用於電子貨幣之加值的情況下,則內容資訊,係亦可被設定成「對電子貨幣加值」。變更狀態,係表示點數的利用或獲得之狀態。一般而言,變更狀態,係亦可被設定成「利用」及「獲得」之其中任一者。「利用」,係表示點數的利用是已經確定。「獲得」,係表示點數的獲得是已經確定。在點數是被利用於電子貨幣之加值的情況下,則變更狀態,係亦可被設定成「交換申請中」、「利用」、及「取消」之其中任一者。「交換申請中」係表示,加值所需之點數雖然已被確保,但是該加值是處於尚未完成的狀態。「利用」係表示,點數的利用是已經確定,並且加值是已經完成。「取消」,係表示加值已被取消。變更狀態,係會從「交換申請中」,而被更新成「利用」及「取消」之任一方。變更點數量,係表示已被利用或獲得之點數的量。在變更狀態被設定成「利用」的情況下,會從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變更點數量。在變更狀態被設定成「獲得」的情況下,會對利用可能點數量加算變更點數量。在點數是被利用於電子貨幣之加值的情況下,則在變更狀態被設定成「交換申請中」的時點上,會從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變更點數量。其後,即使變更狀態被更新成「利用」,利用可能點數量仍不會變化。另一方面,一旦變更狀態被更新成「取消」,則會對利用可能點數量加算變更點數量。
記憶部24還被記憶有作業系統、DBMS、點數管理伺服器程式等之各種程式。點數管理伺服器程式,係令系統控制部21執行點數程式之相關處理的程式。點數管理伺服器程式係例如可從其他裝置等透過網路NW而取得,也可記錄在磁帶、光碟、記憶卡等之記錄媒體中然後透過驅動機裝置而被讀取。
通訊部25,係由例如網路介面卡等所構成。通訊部25,係透過網路NW,而與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或使用者終端4等連接,並控制與已被連接之裝置的通訊狀態。
[2-3.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 接著,關於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的構成,參照圖6來做說明。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具備由CPU、ROM及RAM等所構成的系統控制部、非揮發性的記憶部、以及用來控制透過網路NW之通訊所需之通訊部等。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的記憶部中亦可被記憶有,連動DB31及加值金額資訊DB32等之資料庫。
圖6係為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的資料庫中所被記憶的資訊之例子的圖示。連動DB31中亦可被記憶有,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與電子貨幣之連動狀態。例如,在連動DB31中,亦可按照已被連動的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與電子貨幣之每一組合,而將交易ID及電子貨幣卡片ID等,彼此建立關連而記憶。交易ID,係亦可為用來識別該連動所需之識別資訊。與該交易ID相同的交易ID,係依照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而也被記憶在使用者終端4中。電子貨幣卡片ID,係為用來識別已與電子結帳應用程式連動的電子貨幣之卡片的識別資訊。
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係被記憶有加值金額資訊。例如,在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亦可按照現在有效的每筆加值金額資訊,而將加值ID、交易ID、及加值金額等,彼此建立關連而記憶。加值ID,係為用來識別加值金額資訊所需之識別資訊。交易ID係表示,該加值金額資訊,是為了哪個連動而被發行。加值金額,係表示要被加值至電子貨幣的金額。
[3.機能概要] [3-1.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 接著,參照圖7至圖13,說明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中的系統控制部11的機能概要。圖7係為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中的系統控制部11的機能區塊之一例的圖示。系統控制部11,係亦可藉由CPU11a,將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程式中所含之各種程式碼予以讀出執行,而如圖7所示,成為加值要求收訊部111、點數減算控制部112、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送訊部113、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收訊部114、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部115、加值金額資訊保管狀態取得部116、加值金額收取判定部117、點數減算確定控制部118、加值取消控制部119、加值履歷管理部121等而發揮機能。
[3-1-1.利用到點數的加值之控制] 加值要求收訊部111,係亦可從使用者終端4,接收加值要求。該加值要求係亦可表示,利用該使用者終端4的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的加值之要求。加值要求,係亦可含有加值量資訊。加值量資訊係表示,前述的加值點數量及加值金額之中的至少其中任一方。例如,加值點數量及加值金額之其中任一方,是亦可藉由該使用者而被輸入。
圖8係為電子結帳應用程式的電子貨幣主畫面之一例的圖示。電子貨幣主畫面係亦可為例如,於電子結帳應用程式中使用者選擇了特定的電子貨幣的情況下,所被顯示的畫面。如圖8所示,電子貨幣主畫面100係亦可含有例如:設定小圖示110、卡片加值鈕120、點數加值鈕130、餘額確認鈕140、加值履歷鈕150等。設定小圖示110係為,為了顯示出設定畫面而可讓使用者操作的小圖示。於設定畫面中,使用者係可進行關於電子結帳應用程式的各種設定。卡片加值鈕120係為,為了顯示出卡片加值畫面而可讓使用者操作的按鈕。卡片加值畫面係為,用來進行利用到信用卡的電子貨幣之加值所需之畫面。點數加值鈕130係為,為了顯示出點數加值畫面而可讓使用者操作的按鈕。點數加值畫面係為,用來進行利用到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所需之畫面。餘額確認鈕140係為,為了顯示出電子貨幣應用程式之畫面而可讓使用者操作的按鈕。於電子貨幣應用程式的畫面中,電子貨幣之餘額係被顯示。加值履歷鈕150係為,為了顯示出加值履歷畫面而可讓使用者操作的按鈕。在加值履歷畫面中,電子貨幣之加值的履歷係被顯示。
圖9係為點數加值畫面的顯示例的圖示。例如,亦可為,於電子貨幣主畫面100中一旦使用者按下點數加值鈕130等,則圖9所示的點數加值畫面200係被顯示。點數加值畫面200係亦可含有例如:訊息210、加值可能點數量220、加值金額輸入欄230、餘額確認連結240、加值鈕250等。訊息210係為,表示加值後的餘額不可超過餘額上限的訊息。餘額上限,係亦可為例如2萬5千圓。加值可能點數量220係表示,可利用於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量之上限。加值可能點數量220係亦可為例如,在對應於餘額上限的點數量、與該使用者的利用可能點數量之中,較少之一方的點數量。加值金額輸入欄230,係為用來輸入加值金額所需之領域。於本實施形態中,加值金額與加值點數量係為相同數字。餘額確認連結240係為,為了顯示出電子貨幣應用程式之畫面而可讓使用者操作的連結。於電子貨幣應用程式的畫面中,電子貨幣之餘額係被顯示。加值鈕250係為,用來令使用者終端4發送加值要求而可操作的按鈕。加值金額輸入欄230中所被輸入的加值金額為零圓或者超過加值可能點數量220的情況下,則加值鈕250亦可變成不可操作。於點數加值畫面200中,使用者係在加值金額輸入欄230中輸入加值金額,然後按下加值鈕250等,使用者終端4就會發送出加值要求。加值要求,亦可含有所輸入的加值金額,來作為加值量資訊。又,加值要求亦可含有該使用者的使用者ID。甚至,加值要求亦可含有,該使用者終端4所正在記憶的交易ID。
點數減算控制部112,係亦可令點數管理伺服器2,執行點數減算處理。點數減算處理係亦可為,從例如發送了加值要求過來的使用者終端4的使用者的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基於已被加值要求收訊部111所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之加值點數量的處理。例如,點數減算控制部112,係亦可向點數管理伺服器2,發送授權要求。授權要求,係亦可表示點數的確保之要求,亦可表示點數的利用之認可,亦可表示利用可能點數量的減算之要求。授權要求,係亦可含有例如確保點數量。確保點數量,係亦可為加值點數量。在加值要求是含有加值點數量的情況下,則點數減算控制部112,亦可將該加值點數量本身,包含在授權要求中。在加值要求是含有加值金額的情況下,則點數減算控制部112,係亦可使用點數與金錢之間的交換比率,而將加值金額轉換成加值點數量。於本實施形態中,加值金額與加值點數量係為相同數字。授權要求係亦可還含有:發送了加值要求過來的使用者終端4的使用者的使用者ID。已執行點數減算處理的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亦可將已確保之點數所對應之授權ID,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
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送訊部113,係亦可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係亦可表示,將基於已被加值要求收訊部111所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之加值金額予以表示的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之要求。亦即,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係亦可表示加值金額資訊的發行之要求,亦可表示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之要求。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送訊部113,係亦可在點數管理伺服器2所致之點數減算處理完成後,發送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係亦可含有加值金額。又,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係亦可含有交易ID。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生成含有加值金額的加值金額資訊,並將該加值金額資訊,記憶在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藉此,加值金額資訊亦可被保管。又,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生成已被發行的加值金額資訊的加值ID。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將已生成之加值ID,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
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收訊部114,係亦可從使用者終端4接收加值金額收取要求。加值金額收取要求係亦可表示,藉由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送訊部113發送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而令使用者以電子貨幣來收取已被點數管理伺服器2所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所示的加值金額之入金的要求。加值金額收取要求,係亦可含有已被發行的加值金額資訊的加值ID。
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部115,係亦可將已被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收訊部114所接收之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發送至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一旦接收到加值金額收取要求,就令使用者終端4執行電子貨幣之加值。在電子貨幣之加值為成功的情況下,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結束正在保管的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所謂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係亦可為,將加值金額資訊從加值金額資訊DB32予以刪除。在電子貨幣之加值為失敗的情況下,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繼續正在保管的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亦即,加值金額資訊係亦可遺留。
加值金額資訊保管狀態取得部116,係亦可在藉由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部115而發送了加值金額收取要求之後,將已被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所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狀態,從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加以取得。例如,加值金額資訊保管狀態取得部116,係亦可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加值金額資訊要求。加值金額資訊要求,係亦可表示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狀態之要求。加值金額資訊要求,係亦可含有例如交易ID或加值ID。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將保管狀態資訊,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保管狀態資訊,係亦可表示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狀態。例如,在加值金額資訊要求是含有交易ID的情況下,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判定,是否有加值金額資訊係與該交易ID建立關連而被記憶在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在有加值金額資訊被記憶的情況下,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發送該加值金額資訊的加值ID,來作為保管狀態資訊。在沒有加值金額資訊被記憶的情況下,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發送「無加值金額資訊」,來作為保管狀態資訊。在加值金額資訊要求是含有加值ID的情況下,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判定,是否有加值金額資訊係與該加值ID建立關連而被記憶在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在有加值金額資訊被記憶的情況下,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發送「有加值金額資訊」,來作為保管狀態資訊。在沒有加值金額資訊被記憶的情況下,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發送「無加值金額資訊」,來作為保管狀態資訊。
加值金額收取判定部117係亦可判定,已被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部115所發送之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所對應的加值金額資訊之收取,是否成功。亦即,加值金額收取判定部117係亦可判定,使用者終端4所致之電子貨幣之加值,是否成功。例如,加值金額收取判定部117,係亦可基於已被加值金額資訊保管狀態取得部116所取得的保管狀態資訊,來判定加值是否成功。如前述,在加值為成功的情況則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就結束,在加值為失敗的情況則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會繼續。因此,可根據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狀態,來判定加值是否成功。
電子貨幣之加值係會有需要時間的情況。因此,只依靠加值金額收取要求剛被發送至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之後就立刻取得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狀態,會有無法適切地判定加值是否成功的情況。於是,加值金額資訊保管狀態取得部116,係亦可從加值金額收取要求被發送起以所定週期(例如1秒週期、2秒週期、5秒週期等),來取得保管狀態。然後,加值金額收取判定部117,係亦可在從加值金額收取要求被發送起算所定時間(例如10秒、30秒、1分等)以內,在處於加值金額資訊未被保管之狀態的情況下,則判定為加值成功。另一方面,加值金額收取判定部117,係亦可即使經過所定時間而加值金額資訊仍處於正被保管之狀態的情況下,就判定為加值失敗。
點數減算確定控制部118,係亦可在以隨應於已被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送訊部113所發送之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而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加值為成功的情況下,令點數管理伺服器2執行點數減算確定處理。點數減算確定處理係亦可為,將點數減算處理所致之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確定的處理。例如,點數減算確定控制部118,係亦可向點數管理伺服器2,發送點數減算確定要求。點數減算確定要求,係亦可表示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的確定之要求。點數減算確定要求係亦可含有例如:將發送了加值要求之使用者終端4做利用的使用者的使用者ID。又,點數減算確定要求,係亦可含有已被確保之點數所對應的授權ID。甚至,點數減算確定要求,係亦可含有確定點數量。確定點數量,係亦可表示已被確保之點數之中的利用係被確定的點數的量。電子貨幣之加值中的確定點數量,係亦可為加值點數量。亦即,於本實施形態中,已被確保之點數之全部的利用係被確定。無法確定比已被確保之點數更多的點數之利用。
加值取消控制部119,係亦可在以隨應於已被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送訊部113所發送之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而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加值為失敗的情況下,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且令點數管理伺服器2執行點數減算取消處理。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係亦可表示電子貨幣之加值的取消之要求。或者,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係亦可表示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之要求。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係亦可含有例如已被發行之加值金額資訊的加值ID。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將正在保管的加值金額資訊予以刪除。點數減算取消處理,係亦可為將點數減算處理所致之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的處理。亦即,點數減算取消處理,係亦可表示將已被確保之點數予以釋放的處理,或將已被確保之點數歸還給使用者的處理。例如,加值取消控制部119,係亦可向點數管理伺服器2,發送點數減算取消要求。點數減算取消要求,係亦可為表示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的取消之要求。點數減算取消要求係亦可含有例如:將發送了加值要求之使用者終端4做利用的使用者的使用者ID。又,點數減算取消要求,係亦可含有已被確保之點數所對應的授權ID。甚至,點數減算取消要求,係亦可含有釋放點數量。釋放點數量,係亦可表示已被確保之點數之中的被釋放的點數的量。電子貨幣之加值中的釋放點數量,係亦可為加值點數量。亦即,於本實施形態中,已被確保之點數之全部都被釋放。無法釋放比已被確保之點數更多的點數。
點數減算確定控制部118及加值取消控制部119之其中任一方,亦可隨應於加值金額收取判定部117所做的判定結果而作動。例如,亦可為,在加值金額收取判定部117判定為加值成功的情況下,點數減算確定控制部118就會作動。亦可在加值金額收取判定部117判定為加值失敗的情況下,加值取消控制部119就會作動。
[3-1-2.隨應於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而加值金額資訊未被刪除的情況] 如前述,電子貨幣之加值為失敗的情況下,加值取消控制部119,係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令正在保管中的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被結束。然而,有時候,即使加值取消控制部119已經發送了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但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會繼續。亦即,使用者未收取的加值金額資訊係會遺留。例如,因為某種理由,導致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並未送達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的情況下,則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就會繼續。例如,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與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之間一旦發生通訊障礙,則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就不會送達至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
電子貨幣之加值為失敗的情況下,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執行點數減算取消處理。即使點數減算取消處理已被執行,若加值金額資訊仍被保管,則在點數管理伺服器2與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之間就會發生資訊的不匹配。於是,亦可在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結束後,以使得點數管理伺服器2會執行點數減算取消處理的方式,加值取消控制部119係會作動。例如,亦可為,一旦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將加值金額資訊從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予以刪除,則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通知保管的結束。加值取消控制部119,係亦可只有在接收到該通知的情況下,向點數管理伺服器2發送點數減算取消要求。或者,亦可在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已被發送之後,如前述般地由加值金額資訊保管狀態取得部116將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狀態從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加以取得,藉此,加值金額收取判定部117係判定加值金額資訊是否正被保管。加值取消控制部119,係亦可在加值金額資訊未被保管的情況下,向點數管理伺服器2發送點數減算取消要求。
即使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已被發送,但正被保管的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情況下,才對該加值金額資訊做處置,可能較佳。於是,點數減算控制部112及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送訊部113,係亦可在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情況下,直到以該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加值成功為止,限制以從該使用者終端4新接收到加值要求為依據的對電子貨幣之新的加值。例如,點數減算控制部112,係亦可不令點數管理伺服器2,執行點數減算處理。又例如,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送訊部113,係亦可不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
又,電子結帳應用程式係亦可被編程為,在加值金額資訊是處於正被保管之狀態的情況下,就會禁止使用者終端4所致之新的加值要求之送訊。例如,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在顯示電子結帳應用程式中的所定之畫面之際,從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透過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取得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狀態。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基於已取得之保管狀態,來判定是否許可加值要求之送訊。
圖10係為加值金額資訊仍遺留之情況下的電子結帳應用程式的電子貨幣主畫面之一例的圖示。圖10所示的電子貨幣主畫面100,係除了含有例如:設定小圖示110、卡片加值鈕120、點數加值鈕130、餘額確認鈕140、及加值履歷鈕150以外,亦可還含有收取鈕160。收取鈕160,係亦可含有表示加值金額資訊仍為遺留的訊息。又,收取鈕160係亦可為,為了收取針對仍遺留之加值金額資訊的入金而可讓使用者操作的按鈕。於圖10中,使用者即使操作卡片加值鈕120,仍無法令卡片加值畫面被顯示。又,使用者即使操作點數加值鈕130,仍無法令點數加值鈕畫面被顯示。因此,加值要求之送訊係為不可能。
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收訊部114,係亦可即使加值取消控制部119已經發送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在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狀態下,從使用者終端4接收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然後,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部115,係亦可將已被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收訊部114所接收之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發送至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藉由這些處理,就可期待以該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電子貨幣之加值變成成功。但是,會因為最後的加值要求時之餘額與加值金額之合計超過餘額上限,而有發生加值失敗的可能性。因此,使用者係若在餘額減少前,執行仍遺留之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之收取,則會有收取失敗之可能性,這點必須留意。
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隨應於電子貨幣主畫面100中所被顯示的收取鈕160被使用者所操作,而發送加值金額收取要求。
又,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在電子結帳應用程式的加值履歷畫面正在顯示時,發送加值金額收取要求。在加值履歷畫面中,電子貨幣之加值履歷係被顯示。
加值履歷管理部121,係亦可將加值履歷,發送至使用者終端4。該加值履歷係亦可將使用者所做的 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之收取是否完成,可識別地加以表示。例如,加值履歷中所包含之加值日誌,亦可含有加值狀態。在加值狀態是被設定成「交換申請中」的情況下,入金的收取係為未完成。在加值狀態是被設定成「完成」的情況下,入金的收取係為完成。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顯示加值狀態已被設定成「取消」的加值日誌,亦可不顯示。
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在加值履歷畫面中顯示出加值履歷,同時在該加值履歷中所包含之加值日誌所表示的加值之中,與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之收取尚未完成的加值建立關連,而顯示出所定之操作要素。該操作要素係亦可為,為了收取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而可讓使用者操作的要素。作為操作要素之例子,可舉出按鈕、小圖示、連結、選單等。然後,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隨應於該操作要素被操作,而發送加值金額收取要求。
圖11係為加值履歷畫面之一例的圖示。例如,於電子貨幣主畫面100中一旦使用者按下加值履歷鈕150等,則圖11所示的加值履歷畫面300亦可被顯示。如圖11所示,加值履歷畫面300,係亦可含有1或複數個加值資訊310。加值資訊310,係為相當於加值日誌的資訊。於圖11中,作為加值資訊310,係被顯示有加值資訊310-1、310-2、310-3、及310-4。各加值資訊310,係亦可含有例如加值日期311、加值種別312、及加值金額313等。加值日期311,係表示電子貨幣之加值被執行的日期。加值種別312係表示,所被要求的加值,是否為利用到點數的加值、還是利用到信用卡的加值。加值資訊310-1及310-3,係為關於利用到點數之加值的資訊。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之收取尚未完成之加值的加值資訊310,係亦可還含有訊息320及收取鈕330。訊息320,係亦可表示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之收取尚未完成。收取鈕330,係亦可相當於前述的操作要素。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一旦使用者按下收取鈕330,就發送加值金額收取要求。
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在用來解除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與使用者的電子貨幣之連動所需之操作是已被使用者所進行的情況下,對應於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之事實,顯示出與前述的操作要素相同的操作要素。
圖12係為電子結帳應用程式的設定畫面之一例的圖示。例如,亦可為,於電子貨幣主畫面100中一旦使用者按下設定小圖示110等,則圖12所示的設定畫面400係被顯示。如圖12所示,設定畫面400,係亦可含有連動解除鈕410等。連動解除鈕410係亦可為,為了顯示連動解除畫面而可讓使用者操作的按鈕。連動解除畫面係亦可為,用來讓使用者選擇是否解除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與電子貨幣之連動所需之畫面。於連動解除畫面中,一旦使用者選擇連動之解除,則連動就會被實際地解除。在加值金額資訊仍為遺留的狀態下,於設定畫面400中一旦使用者操作連動解除鈕410,則未收取餘額收取確認畫面會被顯示。未收取餘額收取確認畫面,係為用來讓使用者選擇是否收取仍遺留之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所需之畫面。
圖13係為電子結帳應用程式的未收取餘額收取確認畫面之一例的圖示。如圖13所示,未收取餘額收取確認畫面500,係亦可含有:訊息510、收取鈕520、關閉鈕530、連動解除鈕540等。訊息510係亦可表示,使用者尚未收取入金的加值金額資訊仍為遺留。收取鈕520,係亦可相當於前述的操作要素。關閉鈕530係亦可為,用來消去未收取餘額收取確認畫面500,令設定畫面400被顯示所需之按鈕。連動解除鈕540係亦可為,用來令連動解除畫面被顯示所需之按鈕。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一旦使用者按下收取鈕520,就發送加值金額收取要求。
[3-2.點數管理伺服器] 接著,參照圖14及圖15,說明點數管理伺服器2中的系統控制部21的機能概要。圖14係為點數管理伺服器2中的系統控制部21的機能區塊之一例的圖示。系統控制部21,係亦可藉由CPU21a,將點數管理伺服器程式中所含之各種程式碼予以讀出並執行,而如如圖14所示,成為點數減算部211、點數減算確定部212、點數減算取消部213、及點數履歷管理部214等而發揮機能。
點數減算部211,係亦可基於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所做的控制,而執行點數減算處理。例如,點數減算部211,係亦可依照從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所被發送過來的授權要求,而執行點數減算處理。授權要求,係亦可含有使用者ID及確保點數量。該確保點數量係被設定成加值點數量。於點數減算處理中,點數減算部211,係亦可藉由從與該使用者ID建立關連而被記憶在點數DB24a中的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該確保點數量,以更新利用可能點數量。又,點數減算部211,係亦可令授權DB24b記憶授權資訊。授權資訊,係表示點數已被確保之事實。授權資訊中所含之確保點數量,係除了表示已被確保之點數量,同時還表示利用可能點數量是減少了多少。該確保點數量係亦可為,為了將點數減算處理中的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或無效化,而被使用的資訊。在授權資訊正被記憶在授權DB24b中的期間,該授權資訊所對應之點數減算處理係為可取消的狀態。亦即,可取消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在授權資訊被從授權DB24b刪除後,係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係為已經確定的狀態或已被取消的狀態。點數減算部211,係亦可一旦授權資訊被記憶,就將該授權資訊的授權ID,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
點數減算確定部212,係亦可基於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所做的控制,而執行點數減算確定處理。點數減算確定處理係亦可為,令已被點數減算部211所執行的點數減算處理中的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被確定的處理。例如,點數減算確定部212係亦可依照從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所被發送過來的點數減算確定要求,而執行點數減算確定處理。點數減算確定要求,係亦可含有使用者ID及授權ID。於點數減算確定處理中,點數減算確定部212,係亦可從授權DB24b,將與該授權ID建立關連的授權資訊,予以刪除。點數減算確定部212,係亦可實際刪除授權資訊。或者,點數減算確定部212,係亦可將授權資訊,改寫成表示減算已經確定的資訊等,藉此而實質地刪除該授權資訊。授權資訊被刪除後,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就不可取消。
點數減算取消部213,係亦可基於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所做的控制,而執行點數減算取消處理。點數減算取消處理係亦可為,將已被點數減算部211所執行的點數減算處理中的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的處理。例如,點數減算取消部213,係亦可依照從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所被發送過來的點數減算取消要求,而執行點數減算取消處理。點數減算取消要求,係亦可含有使用者ID及授權ID。於點數減算取消處理中,點數減算取消部213,係亦可判定,是否有授權資訊係與該授權ID建立關連而被記憶在授權DB24b中。在有授權資訊被記憶的情況下,點數減算取消部213,係亦可藉由對與使用者ID建立關連而被記憶在點數DB24a中的利用可能點數量,加算該授權資訊中所含之確保點數量,以更新利用可能點數量。又,點數減算取消部213,係亦可從授權DB24b中,刪除該授權資訊。
點數履歷管理部214,係亦可將點數履歷DB24c中所被記憶之點數履歷,發送至使用者終端4。例如,於點數應用程式的畫面中,隨應於使用者進行用來顯示點數實績畫面所需之操作,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向點數管理伺服器2發送點數履歷要求。點數實績畫面係亦可為,把點數的獲得及利用之履歷當作實績而加以顯示的畫面。點數履歷要求,係亦可含有該使用者的使用者ID。點數履歷管理部214,係亦可將與該使用者ID建立關連而被記憶在點數履歷DB24c中的1或複數個點數日誌加以取得,將這些點數日誌當作點數履歷而發送至使用者終端4。
被發送至使用者終端4的點數履歷,係亦可至少含有使用者所做的點數之利用的履歷。點數履歷,係亦可還含有使用者所做的點數之獲得的履歷。點數履歷,係亦可關於對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之利用,而表示點數與電子貨幣的交換之狀況。例如,點數履歷,係亦可關於藉由點數減算部211而被執行了點數減算處理的點數之利用,而將點數與電子貨幣之交換表示為申請中。更具體而言,點數履歷係亦可為,關於雖然點數減算確定處理已被執行,但是點數減算確定處理以及點數減算取消處理都尚未被執行的點數之利用,表示交換為申請中。又,點數履歷,係亦可關於藉由點數減算確定部212而被執行了點數減算確定處理的點數之利用,表示點數與電子貨幣之交換為已完成。又,點數履歷,係亦可關於藉由點數減算取消部213而被執行了點數減算取消處理的點數之利用,表示點數與電子貨幣之交換為已取消。點數履歷中所包含之各點數日誌,係含有變更狀態。關於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日誌的變更狀態,係被設定成「交換申請中」、「利用」、及「取消」之任一者。該變更狀態,係亦可表示點數與電子貨幣的交換之狀況。
從點數管理伺服器2接收到點數履歷的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在點數實績畫面中顯示出點數履歷。圖15係為點數應用程式的點數實績畫面之一例的圖示。如圖15所示,點數實績畫面600,係亦可含有1或複數個實績資訊610。各實績資訊,係亦可對應於點數日誌。於圖15中,作為實績資訊610,係有實績資訊610-1、610-2、610-3、610-4、及610-5被顯示。各實績資訊610,係亦可含有:變更日期611、服務資訊612、內容資訊613、變更點數量614、及變更狀態615。變更日期611,係表示點數有被利用或獲得的日期。服務資訊612,係表示該點數的利用或獲得,是由於哪種服務所致。在點數是被利用於電子貨幣之加值的情況下,作為服務資訊612,亦可表示「電子貨幣」。內容資訊613,係表示點數的利用或獲得之內容。在點數是被利用於電子貨幣之加值的情況下,作為內容資訊613,亦可表示「對電子貨幣加值」。變更點數量614,係表示已被利用或獲得之點數的量。變更狀態615,係表示點數的利用或獲得之狀態。在點數是被利用於電子貨幣之加值的情況下,作為變更狀態615,亦可顯示「交換申請中」、「利用」、及「取消」之其中任一者。實績資訊610-1、610-3、及610-5,係分別表示對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之利用。作為實績資訊610-1中所含之變更點數量614及變更狀態615,係被顯示「400」及「交換申請中」。因此,關於400點的量的點數,是正在申請往電子貨幣之交換。作為實績資訊610-3中所含之變更點數量614及變更狀態615,係被顯示「100」及「利用」。因此,關於100點的量的點數的往電子貨幣之交換是已經完成。作為實績資訊610-3中所含之變更點數量614及變更狀態615,係被顯示「0」及「取消」。因此,雖然有數點的點數與電子貨幣之交換被申請,但該交換係已被取消。
[4.通訊系統的動作] 接著,針對通訊系統S的動作,使用圖16乃至圖19來說明。圖16係為利用到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被要求之情況下的通訊系統S的處理例的序列圖。
使用者係操作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而使點數加值畫面200被使用者終端4所顯示。然後,如圖16所示,使用者係在加值金額輸入欄230中輸入加值金額(步驟S101),並按下加值鈕250(步驟S102)。隨應於該操作,使用者終端4係將加值要求,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步驟S103)。加值要求係含有:該使用者的使用者ID、加值金額、及使用者終端4中所被記憶的交易ID。
接收到加值要求的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加值金額資訊保管狀態取得部116,係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加值金額資訊要求(步驟S104)。加值金額資訊要求係亦可含有,被包含在加值要求中的交易ID。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判定,與該加值金額資訊要求中所含之交易ID建立關連的加值金額資訊是否有被記憶在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這裡假設,加值金額資訊係未被記憶。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基於判定結果,而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發送「無加值金額資訊」(步驟S105)。此外,在有加值金額資訊被記憶的情況下,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將該加值金額資訊的加值ID,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
接收到「無加值金額資訊」的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點數減算控制部112,係向點數管理伺服器2,發送授權要求(步驟S106)。授權要求,係含有加值要求中所含之使用者ID。又,授權要求,係將加值要求中所含之加值金額,當作確保點數量而含有。此外,從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接收到加值ID的情況下,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向使用者終端4發送錯誤訊息,而不執行電子貨幣之加值之相關處理。
接收到授權要求的點數管理伺服器2的點數減算部211,係生成授權資訊(步驟S107)。例如,點數減算部211,係生成新的授權ID。又,點數減算部211係生成,含有:授權要求中所含之使用者ID及確保點數量,同時還含有已被生成之授權ID的授權資訊。點數減算部211,係令已被生成之授權資訊,被記憶在授權DB24b中。
接下來,點數減算部211,係藉由從與授權要求中所含之使用者ID建立關連而被記憶在點數DB24a中的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確保點數量,以更新利用可能點數量(步驟S108)。
接下來,點數履歷管理部214,係令點數日誌,被記憶在點數履歷DB24c中(步驟S109)。例如,點數履歷管理部214係生成,含有:授權要求中所含之使用者ID、已被設定成「電子貨幣」之服務資訊、已被設定成「對電子貨幣加值」之內容資訊、已被設定成「交換申請中」之變更狀態、及已被設定成確保點數量之變更點數量的點數日誌。點數履歷管理部214,係令已被生成之點數日誌,被記憶在點數履歷DB24c中。
接下來,點數減算部211,係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發送授權成功回應(步驟S110)。此外,在確保點數量大於利用可能點數量的情況下,點數減算部211,係不執行步驟S107~S109之處理,而將授權失敗回應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
接收到授權成功回應的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送訊部113,係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步驟S111)。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係含有加值要求中所含之交易ID及加值金額。
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生成加值金額資訊(步驟S112)。例如,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生成新的加值ID。又,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生成,含有: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中所含之交易ID及加值金額、已被生成之加值ID的加值金額資訊。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令已被生成之加值金額資訊,被記憶在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接下來,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發送加值金額資訊發行成功回應(步驟S113)。加值金額資訊發行成功回應,係含有已被生成之加值ID。
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發行成功回應的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加值履歷管理部121,係令加值日誌被記憶在加值履歷DB14a中(步驟S114)。例如,加值履歷管理部121係生成,含有:已被設定成「點數」之加值種別、加值金額、已被設定成「交換申請中」之加值狀態、加值要求中所含之使用者ID及交易ID、授權成功回應中所含之授權ID、以及加值金額資訊發行成功回應中所含之加值ID的加值日誌。加值履歷管理部121,係令已被生成之加值日誌,被記憶在加值履歷DB14a中。
接下來,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送訊部113,係將從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所接收到的加值金額資訊發行成功回應,發送至使用者終端4(步驟S115)。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發行成功回應的使用者終端4,係依照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而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發送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步驟S116)。加值金額收取要求係含有,加值金額資訊發行成功回應中所含之加值ID。接收到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的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部115,係將該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發送至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步驟S117)。
接收到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向使用者終端4,發送加值要求(步驟S118)。例如,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從與加值金額收取要求中所含之加值ID建立關連而被記憶在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的加值金額資訊,取得交易ID及加值金額。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從連動DB31,取得與已被取得之交易ID建立關連的電子貨幣卡片ID。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向,把已被取得之電子貨幣卡片ID記憶在IC晶片41中的使用者終端4,發送加值要求。例如,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針對各電子貨幣卡片ID,將電子貨幣卡片ID與記憶著該電子貨幣卡片ID的使用者終端4的IP (Internet Protocol)位址,建立關連而記憶。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亦可依照該IP位址而發送加值要求。加值要求,係亦可含有已取得之加值金額及電子貨幣卡片ID。
接收到加值要求的使用者終端4,係依照電子貨幣應用程式,而從IC晶片41取得電子貨幣之餘額(步驟S119)。接下來,使用者終端4係計算,已被取得之餘額與加值要求中所含之加值金額之合計。然後,使用者終端4係判定,合計是否超過餘額上限(步驟S120)。
圖17係為電子貨幣之加值為成功之情況下的通訊系統S的處理例的序列圖。假設步驟S120的結果,如圖17所示,使用者終端4係判定為合計未超過餘額上限(步驟S201)。此情況下,使用者終端4,係將IC晶片41中所被記憶的餘額,以所被計算的合計,進行更新(步驟S202)。接下來,使用者終端4,係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加值成功回應(步驟S203)。接收到加值成功回應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將與加值金額收取要求中所含之加值ID建立關連的加值金額資訊,從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予以刪除(步驟S204)。
另一方面,發送了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的加值金額資訊保管狀態取得部116,係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週期性地發送加值金額資訊要求(步驟S205、S207)。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判定,與加值金額資訊要求中所含之交易ID建立關連的加值金額資訊是否有被記憶在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隨應於該判定結果,而將加值ID或「無加值金額資訊」,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步驟S206、S208)。在加值金額資訊被刪除後,於步驟S207中,加值金額資訊要求係被發送。因此,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將「無加值金額資訊」,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步驟S208)。
接收到「無加值金額資訊」的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加值履歷管理部121,係將步驟S114中所被記憶之加值日誌,予以更新(步驟S209)。例如,加值履歷管理部121,係將加值狀態,變更成「完成」。接下來,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收訊部114,係向使用者終端4,發送加值金額收取成功回應(步驟S210)。接收到加值金額收取成功回應的使用者終端4,係依照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而將加值完成畫面加以顯示(步驟S211)。加值完成畫面,係為表示電子貨幣之加值成功地完成的畫面。
在加值金額收取成功回應之送訊後,點數減算確定控制部118,係向點數管理伺服器2,發送點數減算確定要求(步驟S212)。點數減算確定要求係含有:加值要求中所含之使用者ID及授權成功回應中所含之授權ID。
接收到點數減算確定要求的點數管理伺服器2的點數減算確定部212,係從授權DB24b,將與點數減算確定要求中所含之授權ID建立關連的授權資訊,予以刪除(步驟S213)。接下來,點數履歷管理部214,係將步驟S109中被記憶在點數履歷DB24c中的點數日誌,予以更新(步驟S214)。例如,點數履歷管理部214,係將變更狀態,變更成「利用」。接下來,點數減算確定部212,係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發送點數減算確定成功回應(步驟S215)。
圖18係為電子貨幣之加值為失敗之情況下的通訊系統S的處理例的序列圖。假設步驟S120的判定之結果,如圖18所示,使用者終端4係判定為合計是超過了餘額上限(步驟S301)。此情況下,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什麼也不做。或者,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將加值失敗之意旨,通知給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無論是哪種情況下,加值金額資訊都不會被刪除。
發送了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的加值金額資訊保管狀態取得部116,係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週期性地發送加值金額資訊要求(步驟S302、S304)。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由於加值金額資訊係已經被記憶在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因此將加值ID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步驟S303、S305)。即使從加值金額收取要求之送訊起經過了所定時間,從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才把加值ID發送過來的情況下,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加值履歷管理部121,係將步驟S114中所被記憶之加值日誌,予以更新(步驟S306)。例如,加值履歷管理部121,係將加值狀態,變更成「取消」。又,加值履歷管理部121,係將加值金額,變更成零。接下來,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收訊部114,係向使用者終端4,發送加值金額收取失敗回應(步驟S307)。接收到加值金額收取失敗回應的使用者終端4,係依照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而將加值失敗畫面加以顯示(步驟S308)。加值失敗畫面,係為表示電子貨幣之加值已失敗的畫面。
在加值金額收取失敗回應之送訊後,點數減算取消部213,係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步驟S309)。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係含有,加值金額資訊發行成功回應中所含之加值ID。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從加值金額資訊DB32,將與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中所含之加值ID建立關連的加值金額資訊,予以刪除(步驟S310)。接下來,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發送加值金額資訊取消成功回應(步驟S311)。
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取消成功回應的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加值取消控制部119,係向點數管理伺服器2,發送點數減算取消要求(步驟S312)。點數減算取消要求係含有:加值要求中所含之使用者ID、及授權成功回應中所含之授權ID。
接收到點數減算取消要求的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的點數減算取消部213,係從授權DB24b,將與點數減算取消要求中所含之授權ID建立關連的授權資訊,予以刪除(步驟S313)。接下來,點數減算取消部213,係藉由對與點數減算取消要求中所含之使用者ID建立關連而被記憶在點數DB24a中的利用可能點數量,加算與已被刪除之授權資訊中所含之確保點數量相同的點數量,以更新利用可能點數量(步驟S314)。接下來,點數履歷管理部214,係將步驟S109中被記憶在點數履歷DB24c中的點數日誌,予以更新(步驟S315)。例如,點數履歷管理部214,係將變更狀態,變更成「取消」。又,點數履歷管理部214,係將變更點數量,變更成零。接下來,點數減算取消部213,係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發送點數減算取消成功回應(步驟S316)。
圖19係為,即使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已被發送但加值金額資訊仍未被刪除之情況下的通訊系統S的處理例的序列圖。例如,假設於圖18的S309中,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雖然已經發送了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但該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並未送達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此情況下,加值金額資訊就不會從加值金額資訊DB32中被刪除。因此,步驟S310~S316係不會被執行。
其後,假設如圖19所示,因為使用者的電子貨幣被利用於某種用途,導致IC晶片41中所被記憶之餘額已減少(步驟S401)。減少後的餘額與加值金額之合計,係未超過餘額上限。
其後,使用者係於電子結帳應用程式中,進行用來令電子貨幣主畫面100、加值履歷畫面300、或連動解除畫面被顯示所需之操作(步驟S402)。隨應於該操作,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發送加值金額資訊要求(步驟S403)。加值金額資訊要求,係含有使用者終端4所記憶的交易ID。接收到加值金額資訊要求的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加值金額資訊保管狀態取得部116,係將該加值金額資訊要求,發送至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步驟S404)。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係從加值金額資訊DB32,將與加值金額資訊要求中所含之交易ID建立關連的加值金額資訊之加值ID,發送至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步驟S405)。接收到加值ID的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收訊部114,係將該加值ID,發送至使用者終端4(步驟S406)。在使用者進行了用來令加值履歷畫面300被顯示所需之操作的情況下,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收訊部114,係將加值ID、以及與該使用者的使用者ID建立關連而被記憶在加值履歷DB14a中的加值履歷,發送至使用者終端4。
接收到加值ID的使用者終端4,係將使用者之操作所對應的畫面,加以顯示(步驟S407)。在顯示出加值履歷畫面300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4,係基於加值日誌而將各實績資訊610加以顯示。在被進行了用來令連動解除畫面被顯示所需之操作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4,係不是顯示出連動解除畫面,而是顯示出未收取餘額收取確認畫面500。又,使用者終端4,係顯示出收取鈕(步驟S408)。在顯示出電子貨幣主畫面100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4係顯示出收取鈕160。在顯示出加值履歷畫面300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4係顯示出收取鈕330。例如,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在加值狀態被設成「交換申請中」的加值日誌所對應之實績資訊610中,顯示出收取鈕330。在顯示出未收取餘額收取確認畫面500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4係顯示出收取鈕520。
一旦使用者按下已被顯示之收取鈕(步驟S409),則使用者終端4,係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發送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步驟S410)。加值金額收取要求,係含有步驟S406中所被接收之加值ID。接收到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的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部115,係將該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發送至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步驟S411)。其後,亦可執行和圖16所示的步驟S118~S120之處理及圖17所示的處理相同的處理。此處,在相當於圖17的步驟S211的處理中,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不是顯示加值完成畫面,而是顯示加值金額收取完成畫面。加值金額收取完成畫面,係為表示加值金額資訊所對應之入金之收取已經完成的畫面。其後,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將電子貨幣主畫面100、加值履歷畫面300、或連動解除畫面,加以顯示。
如以上說明,若依據本實施形態,則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將加值要求,從使用者終端4予以接收。又,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令點數管理伺服器2執行,從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加值點數量的點數減算處理。又,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又,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在以隨應於已被發送之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而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加值為成功的情況下,令點數管理伺服器2執行點數減算確定處理。又,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在以隨應於已被發送之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而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加值為失敗的情況下,向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發送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並令點數管理伺服器2執行點數減算取消處理。因此,可以解決在利用點數對電子貨幣的加值發生失敗的情況下所造成的不便。
此處,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在隨應於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的送訊而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已結束的情況下,令點數管理伺服器2執行點數減算取消處理。又,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在即使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已被發送但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情況下,直到以該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加值成功為止,限制以從使用者終端4新接收到加值要求為依據的對電子貨幣之新的加值。此情況下,可防止加值金額資訊一直遺留下去。
此處,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在即使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已被發送但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狀況下,將關於該加值金額資訊的加值金額收取要求,從使用者終端4予以接收。又,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亦可藉由將已被接收之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發送至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以令往電子貨幣之加值被執行。此情況下,可隨應於來自使用者的要求,而令以遺留的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電子貨幣之加值被實施。
此處,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亦可將使用者的加值履歷,發送至使用者終端4。又,使用者終端4,亦可顯示出加值履歷,同時,在加值履歷中所包含的對電子貨幣之加值之中,針對入金之收取尚未完成的加值,顯示出收取鈕。又,使用者終端4,亦可隨應於收取鈕的操作,而發送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此情況下,使用者係可從加值履歷來確認入金之收取尚未完成,而進行用來收取該入金所需之要求。
又,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在偵測到用來解除電子結帳應用程式與使用者的電子貨幣之連動所需之操作的情況下,對應於已被保管在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中的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之事實,而顯示出收取鈕。又,使用者終端4,亦可隨應於收取鈕的操作,而發送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此情況下,使用者,係在解除連動時,可進行用來收取入金所需之要求。
又,點數管理伺服器2,亦可將點數履歷,發送至使用者終端4。又,使用者終端4,係亦可將從點數管理伺服器2所接收到的點數履歷,加以顯示。此情況下,使用者係可從點數履歷,來確認利用到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是否完成。又,使用者係可確認,利用到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是否失敗。
又,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亦可在加值為成功的情況下,令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被結束。又,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亦可將加值金額收取要求,發送至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又,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亦可在加值金額收取要求之送訊後,將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狀態,從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加以取得。又,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係亦可基於已被取得之保管狀態,來判定加值是否成功。此情況下,即使未從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向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直接通知加值之成否,仍可判定加值之成否。
又,於點數減算處理中,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亦可從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加值點數量,且將表示減算之取消為可能的授權資訊,加以記憶。又,於點數減算確定處理中,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亦可將已被記憶之授權資訊,予以刪除。又,於點數減算取消處理中,點數管理伺服器2,係亦可對減算後的利用可能點數量加算加值點數量,且將已被記憶之授權資訊予以刪除。此情況下,可適切地管理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是否為能夠取消之狀態。
(附記1)一種資訊處理系統,其特徵為,具備:加值要求收訊手段,係用以將表示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的加值之要求的加值要求,從前記使用者所利用的終端裝置予以接收,該加值要求係含有:在將前記加值時所被使用的點數的量予以表示的加值點數量及該加值點數量所對應的加值金額之中,至少表示其中任一方的加值量資訊;和減算控制手段,係用以令記憶著表示前記使用者所能夠利用之點數之量的利用可能點數量的點數系統,執行減算處理,其係從前記已被記憶之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的前記加值點數量;和保管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之要求的保管要求,其中,該電子貨幣系統係保管著將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之前記加值金額予以表示的加值金額資訊,並基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而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前記加值;和確定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確定的確定處理;和取消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失敗的情況下,向前記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之要求的結束要求,並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的取消處理。
(附記2)如附記1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特徵為,前記取消控制手段,係在隨應於前記結束要求之發送而結束了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前記取消處理;還具備:限制手段,係用以在即使前記結束要求已被前記取消控制手段所發送但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情況下,直到以該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成功為止,限制以從前記終端裝置新接收到前記加值要求為依據的對前記電子貨幣之新的加值。
(附記3)如附記2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特徵為,還具備:收取要求收訊手段,係用以在即使前記結束要求已被前記取消控制手段所發送但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狀況下,將表示要求前記使用者藉由前記電子貨幣來收取該加值金額資訊所示之前記加值金額之入金的收取要求,從前記終端裝置予以接收;和收取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藉由將前記已被接收之前記收取要求發送至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以令對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被執行。
(附記4)如附記3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特徵為,還具備:履歷資訊送訊手段,係用以將加值履歷資訊,發送至前記終端裝置,其中,該加值履歷資訊係可將前記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之加值的履歷,以能夠識別藉由前記電子貨幣的入金之收取是否完成的方式,來加以表示;前記終端裝置,係將前記已被發送之加值履歷資訊加以顯示,同時,在藉由前記加值履歷資訊而被表示的前記履歷中所包含的對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之中,針對前記入金之收取尚未完成的加值,顯示出為了收取前記入金而可讓前記使用者進行操作的履歷對應操作要素;藉由前記收取要求收訊手段而被接收的前記收取要求,係隨應於已被前記終端裝置所顯示之前記履歷對應操作要素被操作的事實,而從前記終端裝置被發送。
(附記5)如附記3或4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特徵為,前記終端裝置,係將用來識別前記使用者之電子貨幣的電子貨幣識別資訊及前記電子貨幣之餘額,加以記憶;前記終端裝置係可執行:藉由更新前記已被記憶之餘額以進行前記加值所需之第1應用程式、和受理前記加值量資訊之輸入,並將含有該已被輸入之加值量資訊的前記加值要求予以發送所需之第2應用程式;前記終端裝置,係在前記第2應用程式與藉由前記已被記憶之電子貨幣識別資訊而被識別的前記電子貨幣是處於被設定成連動之狀態時,依照前記第2應用程式,向前記資訊處理系統發送前記加值要求,藉此以依照前記第1應用程式,隨應於來自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之要求,而將前記已被記憶之餘額予以更新;前記終端裝置,係在偵測到用來解除前記第2應用程式與前記電子貨幣之連動所需之操作的情況下,對應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之事實,顯示出為了收取前記入金而可讓前記使用者進行操作的解除對應操作要素;藉由前記收取要求收訊手段而被接收的前記收取要求,係隨應於已被前記終端裝置所顯示之前記解除對應操作要素被操作的事實,而從前記終端裝置被發送。
(附記6)如附記1乃至5之任一項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特徵為,前記點數系統,係將表示前記使用者所做的前記點數之利用之履歷的點數履歷資訊,發送至前記終端裝置,其中,該點數履歷資訊係為:關於對已被執行過前記減算處理之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之利用,是表示前記點數與前記電子貨幣之交換為正在申請中;關於對已被執行過前記確定處理之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之利用,是表示前記交換已經完成。
(附記7)如附記6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特徵為,前記所被發送的點數履歷資訊係為,關於對已被執行過前記取消處理之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之利用,是表示前記交換已被取消。
(附記8)如附記1乃至7之任一項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特徵為,前記終端裝置係具備:餘額記憶手段,係將前記電子貨幣之餘額,加以記憶;前記終端裝置,係從前記電子貨幣系統取得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藉由將該已被取得之加值金額資訊中所含之前記加值金額加算至前記餘額,並更新前記餘額記憶手段中所被記憶之前記餘額,以進行前記加值;在更新前的前記餘額與前記加值金額之合計是超過前記餘額之上限的情況下,前記加值係為失敗。
(附記9)如附記1乃至8之任一項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特徵為,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係在前記加值為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被結束;還具備: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將收取要求發送至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以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對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其中,該收取要求係表示,要求前記使用者藉由前記電子貨幣來收取:藉由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而被表示的前記加值金額之入金;和保管狀態取得手段,係用以在藉由前記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手段而發送了前記收取要求之後,將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狀態,從前記電子貨幣系統加以取得;和判定手段,係用以基於前記已被取得之保管狀態,來判定前記加值是否成功;隨應於前記判定手段所做的判定結果,前記確定控制手段及前記取消控制手段之其中任一方係會作動。
(附記10)如附記1乃至9之任一項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特徵為,於前記減算處理中,前記點數系統,係從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前記加值點數量,且令表示前記減算之取消為可能的取消可能資訊,被記憶在取消可能資訊記憶手段中;於前記確定處理中,前記點數系統,係將前記已被記憶之取消可能資訊,從前記取消可能資訊記憶手段中予以刪除;於前記取消處理中,前記點數系統,係對前記減算後的利用可能點數量,加算前記加值點數量,且將前記已被記憶之取消可能資訊,從前記取消可能資訊記憶手段中予以刪除。
(附記11)一種資訊處理方法,係為被電腦所執行的資訊處理方法,其特徵為,含有:加值要求收訊步驟,係將表示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的加值之要求的加值要求,從前記使用者所利用的終端裝置予以接收,該加值要求係含有:在將前記加值時所被使用的點數的量予以表示的加值點數量及該加值點數量所對應的加值金額之中,至少表示其中任一方的加值量資訊;和減算控制步驟,係令記憶著表示前記使用者所能夠利用之點數之量的利用可能點數量的點數系統,執行減算處理,其係從前記已被記憶之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的前記加值點數量;和保管要求送訊步驟,係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之要求的保管要求,其中,該電子貨幣系統係保管著將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之前記加值金額予以表示的加值金額資訊,並基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而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前記加值;和確定控制步驟,係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確定的確定處理;和取消控制步驟,係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失敗的情況下,向前記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之要求的結束要求,並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的取消處理。
(附記12)一種資訊處理程式,其特徵為,令電腦發揮機能而成為:加值要求收訊手段,係用以將表示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的加值之要求的加值要求,從前記使用者所利用的終端裝置予以接收,該加值要求係含有:在將前記加值時所被使用的點數的量予以表示的加值點數量及該加值點數量所對應的加值金額之中,至少表示其中任一方的加值量資訊;和減算控制手段,係用以令記憶著表示前記使用者所能夠利用之點數之量的利用可能點數量的點數系統,執行減算處理,其係從前記已被記憶之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的前記加值點數量;和保管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之要求的保管要求,其中,該電子貨幣系統係保管著將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之前記加值金額予以表示的加值金額資訊,並基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而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前記加值;和確定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確定的確定處理;和取消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失敗的情況下,向前記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之要求的結束要求,並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的取消處理。
1: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 2:點數管理伺服器 3: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 4:使用者終端 11:系統控制部 11a:CPU 11b:ROM 11c:RAM 12:系統匯流排 13:輸出入介面 14:記憶部 14a:加值履歷DB 15:通訊部 21:系統控制部 21a:CPU 21b:ROM 21c:RAM 22:系統匯流排 23:輸出入介面 24:記憶部 24a:點數DB 24b:授權DB 24c:點數履歷DB 25:通訊部 31:連動DB 32:加值金額資訊DB 41:IC晶片 111:加值要求收訊部 112:點數減算控制部 113:加值金額資訊發行要求送訊部 114:加值金額收取要求收訊部 115: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部 116:加值金額資訊保管狀態取得部 117:加值金額收取判定部 118:點數減算確定控制部 119:加值取消控制部 121:加值履歷管理部 211:點數減算部 212:點數減算確定部 213:點數減算取消部 214:點數履歷管理部 NW:網路 100:電子貨幣主畫面 110:設定小圖示 120:卡片加值鈕 130:點數加值鈕 140:餘額確認鈕 150:加值履歷鈕 200:點數加值畫面 210:訊息 220:加值可能點數量 230:加值金額輸入欄 240:餘額確認連結 250:加值鈕 300:加值履歷畫面 310-1,310-2,310-3,310-4:加值資訊 311:加值日期 312:加值種別 313:加值金額 320:訊息 330:收取鈕 400:設定畫面 410:連動解除鈕 500:未收取餘額收取確認畫面 510:訊息 520:收取鈕 530:關閉鈕 540:連動解除鈕 600:點數實績畫面 610-1,610-2,610-3,610-4,610-5:實績資訊 611:變更日期 612:服務資訊 613:內容資訊 614:變更點數量 615:變更狀態
[圖1]一實施形態所述之通訊系統S的概要構成之一例的圖示。 [圖2]一實施形態所述之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概要構成之一例的區塊圖。 [圖3]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的資料庫中所被記憶的資訊之例子的圖示。 [圖4]一實施形態所述之點數管理伺服器2的概要構成之一例的區塊圖。 [圖5]點數管理伺服器2的資料庫中所被記憶的資訊之例子的圖示。 [圖6]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3的資料庫中所被記憶的資訊之例子的圖示。 [圖7]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1中的系統控制部11的機能區塊之一例的圖示。 [圖8]電子結帳應用程式的電子貨幣主畫面之一例的圖示。 [圖9]點數加值畫面的顯示例的圖示。 [圖10]加值金額資訊仍遺留之情況下的電子結帳應用程式的電子貨幣主畫面之一例的圖示。 [圖11]加值履歷畫面之一例的圖示。 [圖12]電子結帳應用程式的設定畫面之一例的圖示。 [圖13]電子結帳應用程式的未收取餘額收取確認畫面之一例的圖示。 [圖14]點數管理伺服器2中的系統控制部21的機能區塊之一例的圖示。 [圖15]點數應用程式的點數實績畫面之一例的圖示。 [圖16]利用到點數的電子貨幣之加值被要求之情況下的通訊系統S的處理例的序列圖。 [圖17]電子貨幣之加值為成功之情況下的通訊系統S的處理例的序列圖。 [圖18]電子貨幣之加值為失敗之情況下的通訊系統S的處理例的序列圖。 [圖19]即使加值金額資訊取消要求已被發送但加值金額資訊仍未被刪除之情況下的通訊系統S的處理例的序列圖。
1:電子結帳管理伺服器 2:點數管理伺服器 3:電子貨幣管理伺服器 4:使用者終端 41:IC晶片 NW:網路

Claims (12)

  1. 一種資訊處理系統,其特徵為,具備: 加值要求收訊手段,係用以將表示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的加值之要求的加值要求,從前記使用者所利用的終端裝置予以接收,該加值要求係含有:在將前記加值時所被使用的點數的量予以表示的加值點數量及該加值點數量所對應的加值金額之中,至少表示其中任一方的加值量資訊;和 減算控制手段,係用以令記憶著表示前記使用者所能夠利用之點數之量的利用可能點數量的點數系統,執行減算處理,其係從前記已被記憶之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的前記加值點數量;和 保管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之要求的保管要求,其中,該電子貨幣系統係保管著將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之前記加值金額予以表示的加值金額資訊,並基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而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前記加值;和 確定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確定的確定處理;和 取消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失敗的情況下,向前記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之要求的結束要求,並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的取消處理。
  2. 如請求項1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中, 前記取消控制手段,係在隨應於前記結束要求之發送而結束了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前記取消處理; 還具備:限制手段,係用以在即使前記結束要求已被前記取消控制手段所發送但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情況下,直到以該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成功為止,限制以從前記終端裝置新接收到前記加值要求為依據的對前記電子貨幣之新的加值。
  3. 如請求項2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中,還具備: 收取要求收訊手段,係用以在即使前記結束要求已被前記取消控制手段所發送但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的狀況下,將表示要求前記使用者藉由前記電子貨幣來收取該加值金額資訊所示之前記加值金額之入金的收取要求,從前記終端裝置予以接收;和 收取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藉由將前記已被接收之前記收取要求發送至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以令對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被執行。
  4. 如請求項3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中, 還具備:履歷資訊送訊手段,係用以將加值履歷資訊,發送至前記終端裝置,其中,該加值履歷資訊係可將前記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之加值的履歷,以能夠識別藉由前記電子貨幣的入金之收取是否完成的方式,來加以表示; 前記終端裝置,係將前記已被發送之加值履歷資訊加以顯示,同時,在藉由前記加值履歷資訊而被表示的前記履歷中所包含的對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之中,針對前記入金之收取尚未完成的加值,顯示出為了收取前記入金而可讓前記使用者進行操作的履歷對應操作要素; 藉由前記收取要求收訊手段而被接收的前記收取要求,係隨應於已被前記終端裝置所顯示之前記履歷對應操作要素被操作的事實,而從前記終端裝置被發送。
  5. 如請求項3或4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中, 前記終端裝置,係將用來識別前記使用者之電子貨幣的電子貨幣識別資訊及前記電子貨幣之餘額,加以記憶; 前記終端裝置係可執行:藉由更新前記已被記憶之餘額以進行前記加值所需之第1應用程式、和受理前記加值量資訊之輸入,並將含有該已被輸入之加值量資訊的前記加值要求予以發送所需之第2應用程式; 前記終端裝置,係在前記第2應用程式與藉由前記已被記憶之電子貨幣識別資訊而被識別的前記電子貨幣是處於被設定成連動之狀態時,依照前記第2應用程式,向前記資訊處理系統發送前記加值要求,藉此以依照前記第1應用程式,隨應於來自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之要求,而將前記已被記憶之餘額予以更新; 前記終端裝置,係在偵測到用來解除前記第2應用程式與前記電子貨幣之連動所需之操作的情況下,對應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仍為繼續之事實,顯示出為了收取前記入金而可讓前記使用者進行操作的解除對應操作要素; 藉由前記收取要求收訊手段而被接收的前記收取要求,係隨應於已被前記終端裝置所顯示之前記解除對應操作要素被操作的事實,而從前記終端裝置被發送。
  6. 如請求項1或2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中,前記點數系統,係將表示前記使用者所做的前記點數之利用之履歷的點數履歷資訊,發送至前記終端裝置,其中,該點數履歷資訊係為:關於對已被執行過前記減算處理之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之利用,是表示前記點數與前記電子貨幣之交換為正在申請中;關於對已被執行過前記確定處理之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之利用,是表示前記交換已經完成。
  7. 如請求項6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中,前記所被發送的點數履歷資訊係為,關於對已被執行過前記取消處理之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的點數之利用,是表示前記交換已被取消。
  8. 如請求項1或2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中, 前記終端裝置係具備:餘額記憶手段,係將前記電子貨幣之餘額,加以記憶; 前記終端裝置,係從前記電子貨幣系統取得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藉由將該已被取得之加值金額資訊中所含之前記加值金額加算至前記餘額,並更新前記餘額記憶手段中所被記憶之前記餘額,以進行前記加值; 在更新前的前記餘額與前記加值金額之合計是超過前記餘額之上限的情況下,前記加值係為失敗。
  9. 如請求項1或2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中, 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係在前記加值為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被結束; 還具備: 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將收取要求發送至前記電子貨幣系統,以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對前記電子貨幣之加值,其中,該收取要求係表示,要求前記使用者藉由前記電子貨幣來收取:藉由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而被表示的前記加值金額之入金;和 保管狀態取得手段,係用以在藉由前記加值金額收取要求送訊手段而發送了前記收取要求之後,將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狀態,從前記電子貨幣系統加以取得;和 判定手段,係用以基於前記已被取得之保管狀態,來判定前記加值是否成功; 隨應於前記判定手段所做的判定結果,前記確定控制手段及前記取消控制手段之其中任一方係會作動。
  10. 如請求項1或2所記載之資訊處理系統,其中, 於前記減算處理中,前記點數系統,係從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前記加值點數量,且令表示前記減算之取消為可能的取消可能資訊,被記憶在取消可能資訊記憶手段中; 於前記確定處理中,前記點數系統,係將前記已被記憶之取消可能資訊,從前記取消可能資訊記憶手段中予以刪除; 於前記取消處理中,前記點數系統,係對前記減算後的利用可能點數量,加算前記加值點數量,且將前記已被記憶之取消可能資訊,從前記取消可能資訊記憶手段中予以刪除。
  11. 一種資訊處理方法,係為被電腦所執行的資訊處理方法,其特徵為,含有: 加值要求收訊步驟,係將表示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的加值之要求的加值要求,從前記使用者所利用的終端裝置予以接收,該加值要求係含有:在將前記加值時所被使用的點數的量予以表示的加值點數量及該加值點數量所對應的加值金額之中,至少表示其中任一方的加值量資訊;和 減算控制步驟,係令記憶著表示前記使用者所能夠利用之點數之量的利用可能點數量的點數系統,執行減算處理,其係從前記已被記憶之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的前記加值點數量;和 保管要求送訊步驟,係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之要求的保管要求,其中,該電子貨幣系統係保管著將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之前記加值金額予以表示的加值金額資訊,並基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而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前記加值;和 確定控制步驟,係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確定的確定處理;和 取消控制步驟,係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失敗的情況下,向前記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之要求的結束要求,並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的取消處理。
  12. 一種資訊處理程式,其特徵為,令電腦發揮機能而成為: 加值要求收訊手段,係用以將表示使用者的對電子貨幣的加值之要求的加值要求,從前記使用者所利用的終端裝置予以接收,該加值要求係含有:在將前記加值時所被使用的點數的量予以表示的加值點數量及該加值點數量所對應的加值金額之中,至少表示其中任一方的加值量資訊;和 減算控制手段,係用以令記憶著表示前記使用者所能夠利用之點數之量的利用可能點數量的點數系統,執行減算處理,其係從前記已被記憶之利用可能點數量,減算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的前記加值點數量;和 保管要求送訊手段,係用以向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的保管之要求的保管要求,其中,該電子貨幣系統係保管著將基於前記已被接收之加值要求而被特定之前記加值金額予以表示的加值金額資訊,並基於前記已被保管之加值金額資訊,而令前記終端裝置執行前記加值;和 確定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成功的情況下,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確定的確定處理;和 取消控制手段,係用以在以隨應於前記已被發送之保管要求而被保管之前記加值金額資訊為依據的前記加值是失敗的情況下,向前記電子貨幣系統,發送表示前記加值金額資訊之保管的結束之要求的結束要求,並令前記點數系統,執行將前記減算處理所致之前記利用可能點數量之減算予以取消的取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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