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702555B - 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及其方法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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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一種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及其方法,透過發放端主機在區塊鏈網路上發佈證券型代幣合約及獎金合約,並且使獎金合約持有及代管數位貨幣,接著,根據參與分配者的獎金數量於發放端主機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並發送證券型代幣給參與分配者,當滿足發放條件及發放時間區間時,允許參與分配者透過交易端主機執行獎金合約,用以將持有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並且選擇將轉換的證券型代幣重新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達到提高分紅的變現性及透明性之技術功效。
Description
本發明涉及一種紅利發放系統及其方法,特別是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及其方法。
近年來,隨著分紅(即:分發紅利或紅利發放)制度的普及與蓬勃發展,各種分紅方式便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其中又以股票分紅、浮動獎金等等最為常見。
一般而言,對於新創或未上市公司來說,分紅措施通常是以分配股票來實現,但是基於股票相關的分紅措施具有不夠透明化且難以變現的問題。舉例來說,由於公司未上市,所以財務狀況未公開,導致公司的分紅措施難以被驗證,甚至可能存在黑箱作業及浮濫發行股票的情況。再者,若股票未公開發行,倘若持有者欲進行變現,只能透過私下撮合的管道或仲介進行交易,其交易價格及方式皆不如公開上市股票那麼方便、透明且有保障,所以容易使投資人或持有人蒙受損失,例如,在買方擔心遭到未上市股票詐騙的情況下,交易價格難以成長。
綜上所述,可知先前技術中長期以來一直存在分紅變現不易及透明性不足之問題,因此實有必要提出改進的技術手段,來解決此一問題。
本發明揭露一種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及其方法。
首先,本發明揭露一種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應用在區塊鏈網路中,此系統包含:交易端主機及發放端主機。其中,所述交易端主機用以允許執行區塊鏈網路的證券型代幣合約。接著,在所述發放端主機的部分,其包含:初始模組、託管模組、發放模組、買入模組及處理模組。初始模組用以預先在區塊鏈網路上發佈證券型代幣合約及獎金合約,其中,證券型代幣合約包含發放條件、發放時間區間、參與分配者及其分配到的獎金數量,獎金合約包含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的合約狀態;託管模組連接初始模組,用以預先將多個數位貨幣發送至獎金合約的獎金合約地址,使獎金合約持有且代管數位貨幣;發放模組連接初始模組,用以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的代幣發放函式,用以根據參與分配者的獎金數量分別發送相應的N個證券型代幣至參與分配者,其中,N為正數;設定模組連接初始模組,用以執行獎金合約的價格設定函式,用以設定證券型代幣與數位貨幣的兌換價格及兌換時間條件;買入模組連接託管模組、發放模組及設定模組,用以在發放條件及發放時間區間已滿足時,將獎金合約的合約狀態設定為第一階段,以允許參與分配者透過交易端主機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將參與分配者持有的證券型代幣發送至獎金合約,使獎金合約在兌換時間條件已滿足時,根據兌換價格,將接收到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以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以及處理模組連接買入模組,用以在第一階段結束時,發放端主機將獎金合約的合約狀態設定為第二階段,以使獎金合約選擇將第一階段中收到的證券型代幣重新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
另外,本發明揭露一種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方法,應用在具有發放端主機及交易端主機的區塊鏈網路,其步驟包括:發放端主機預先在區塊鏈網路上發佈證券型代幣合約及獎金合約,其中,證券型代幣合約包含發放條件、發放時間區間、參與分配者及其分配到的獎金數量,獎金合約包含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的合約狀態;發放端主機預先將多個數位貨幣發送至獎金合約的獎金合約地址,使獎金合約持有且代管數位貨幣;發放端主機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的代幣發放函式,用以根據參與分配者的獎金數量分別發送相應的N個證券型代幣至參與分配者,其中,N為正數;發放端主機執行獎金合約的價格設定函式,用以設定證券型代幣與數位貨幣的兌換價格及兌換時間條件;發放端主機在發放條件及發放時間區間已滿足時,將獎金合約的合約狀態設定為第一階段,以允許參與分配者透過交易端主機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將參與分配者持有的證券型代幣發送至獎金合約,使獎金合約在兌換時間條件已滿足時,根據兌換價格,將接收到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以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以及當第一階段結束時,發放端主機將獎金合約的合約狀態設定為第二階段,以使獎金合約選擇將第一階段中收到的證券型代幣重新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
本發明所揭露之系統與方法如上,與先前技術的差異在於本發明是透過發放端主機在區塊鏈網路上發佈證券型代幣合約及獎金合約,並且使獎金合約持有及代管數位貨幣,接著,根據參與分配者的獎金數量於發放端主機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並發送證券型代幣給參與分配者,當滿足發放條件及發放時間區間時,允許參與分配者透過交易端主機執行獎金合約,用以將持有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並且選擇將轉換的證券型代幣重新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
透過上述的技術手段,本發明可以達成提高分紅的變現性及透明性之技術功效。
以下將配合圖式及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之實施方式,藉此對本發明如何應用技術手段來解決技術問題並達成技術功效的實現過程能充分理解並據以實施。
在說明本發明所揭露之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及其方法之前,先對本發明所自行定義的名詞作說明,本發明所述的參與分配者是指允許參與分紅的人,如:員工、股東、代幣持有者等等。所述數位貨幣是指比特幣、以太幣等等,而所述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與數位貨幣的差異在於後者擁有自己獨立的區塊鏈,而前者則是建立在既有的區塊鏈上運行且具有實體資產(例如:股份、現金、不動產或是任何有價值的權益及憑證等等)支持,舉例來說,以太坊(Ethereum)的區塊鏈所使用的以太幣是數位貨幣,但是在此區塊鏈上還可以透過ERC20、ERC721、ERC1400或ERC1410等標準,以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建立各種運行在此區塊鏈上且具有實體資產支持的代幣(Token)作為證券型代幣。
接著,所述「證券型代幣合約」及「獎金合約」均是指發佈(Deploy)在區塊鏈網路上的智能合約。實際上,所述智能合約是指依據既定的條件及傳輸的資訊來驅動執行指令的電腦程式,具體而言,所述智能合約係透過程式語言,例如:Solidity、Serpent、LLL、EtherScript、Sidechain等等來撰寫,其可包含各種不同的函式(Function)、事件(Event)、參數狀態等等,以「Ethereum」為例,其智能合約是經編譯後得到二進位編碼及應用二進位介面(Application Binary Interface, ABI),以便將智能合約廣播至區塊鏈網路,等候礦工(Miner)或驗證者(Validator)將智能合約放上區塊鏈並得到相應的地址,至此即透過區塊鏈交易完成智能合約的發佈。之後,各節點便可根據此地址執行相應的智能合約,並且藉由不同的指令來改變智能合約在區塊鏈上的狀態以及偵測事件是否被觸發。在實際實施上,本發明所述的「證券型代幣合約」包含可以直接定義帳戶有多少證券型代幣的函式,也就是具有發放證券型代幣的功能;「獎金合約」包含用以購入證券型代幣的函式,並且在購入後,獎金合約即具有購入的證券型代幣的擁有權,也就是說,獎金合約購入證券型代幣後,便具有購入的證券型代幣的擁有權。有了此擁有權,在執行獎金合約的函式時,便能夠直接由獎金合約將其購入的證券型代幣發送給其他人,例如:參與分配者。換句話說,可以將發放端主機看成證券型代幣的賣方,而將獎金合約看成買方,當獎金合約從發放端主機購入證券型代幣後,這些被購入的證券型代幣的擁有權便從發放端主機轉移至獎金合約。因此,未來要轉出這些被獎金合約所購入的證券型代幣也必須再透過獎金合約才可以。當欲轉出證券型代幣(例如:重新發送給參與分配者)時,也必須要透過這個獎金合約才能將證券型代幣轉出。
以下配合圖式對本發明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及其方法做進一步說明,請先參閱「第1圖」,「第1圖」為本發明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的系統方塊圖,應用在區塊鏈網路130上,此系統包含:交易端主機110及發放端主機120,這些主機可視為區塊鏈網路130的節點(Node),並且以點對點方式相互連接,實際上可使用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伺服器等計算機裝置來實現這些主機。其中,交易端主機110用以允許執行區塊鏈網路130的證券型代幣合約,例如: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的函式,以便將參與分配者持有的證券型代幣發送至獎金合約,由獎金合約將收到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在實際實施上,證券型代幣合約可使用符合「ERC20」、「ERC1400」或「ERC1410」等標準來發送和給予代幣,即:證券型代幣,並且可以在證券型代幣合約中設置發放條件(如:持有滿一定時間)及發放時間區間(例如:設定每月、每季、每年或不定期等等),以便給予不同參與分配者(如:員工)不同的證券型代幣(可視為股份),其中,發放條件可包含授予規則(Vesting Rules)及最短生效期(Cliff),稍後將配合圖式舉例說明授予規則及最短生效期。
發放端主機120包含:初始模組121、託管模組122、發放模組123、設定模組124、買入模組125及處理模組126。其中,初始模組121用以預先在區塊鏈網路130上發佈證券型代幣合約及獎金合約,其中,證券型代幣合約包含發放條件、發放時間區間、參與分配者及分配到的獎金數量;獎金合約包含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的合約狀態。在實際實施上,發放端主機120可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的獎金設定函式,用以根據預設分配的獎金數量來設定參與分配者的獎金數量。另外,獎金合約的合約狀態為第一階段時,可視為買入階段,允許參與分配者透過證券型代幣合約將證券型代幣送入獎金合約,此時,獎金合約會買入證券型代幣,再將相應的數位貨幣發送給相應的參與分配者,至此,完成一筆獎金合約購買證券型代幣的交易;獎金合約的合約狀態為第二階段時,可視為發放階段,用以將接收到的證券型代幣發放給相應的參與分配者,或者發放至保管帳戶以使發放端主機120回收證券型代幣,甚至還可直接銷毀證券型代幣實現減資的目的。
託管模組122用以預先將數位貨幣發送至獎金合約的獎金合約地址,使獎金合約持有且代管數位貨幣,此處所述的持有及代管是指發放端主機120除了發佈證券型代幣之外,還會將數位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幣等等)發送至獎金合約的地址,以便將數位貨幣交由獎金合約來管理(此時,數位貨幣的擁有者便是獎金合約),也就是所謂的「持有」及「代管」。在實際實施上,發放端主機120可先在交易所使用法定貨幣購買數位貨幣,再將購入的數位貨幣發送至獎金合約的獎金合約地址,所述數位貨幣可包含比特幣、以太幣、穩定幣(或稱為恆定幣)等等。特別要說明的是,購買數位貨幣的數量需要與欲發放的獎金等值。
發放模組123用以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的代幣發放函式,用以根據參與分配者的獎金數量分別發送相應的N個證券型代幣至參與分配者,其中,N為正數。舉例來說,假設參數者的獎金數量為數值100,執行代幣發放函式時,可透過區塊鏈交易將100個證券型代幣發送至參與分配者的帳戶地址,以此例而言,區塊鏈交易的來源地址為保管帳戶的地址,目的地址為參與分配者的帳戶地址,數量為數值100。
設定模組124用以執行獎金合約的價格設定函式,用以設定證券型代幣與數位貨幣的兌換價格及兌換時間條件。也就是說,設定證券型代幣以數位貨幣進行交易的價格(可視為買入證券型代幣所需花費的數位貨幣的數量),以及允許在哪一些時間進行兌換,如:某一個時間點,或是某一個時間範圍等等。假設兌換價格為數值5,代表需要五個數位貨幣才能兌換一個證券型代幣。在實際實施上,兌換價格也可以使用比值來呈現,舉例來說,假設兌換價格設為「1:2」,代表二個數位貨幣可兌換一個證券型代幣。雖然本發明以上述舉例說明兌換價格,然並未以此進行限定,實際上,只要能夠得知買入證券型代幣所需花費的數位貨幣的數量,皆不脫離本發明的應用範疇,舉例來說,兌換價格還可以直接使用第三方的去中心化交易所的價格,或根據此價格進行計算及調整。
買入模組125用以在發放條件及發放時間區間已滿足時,將獎金合約的合約狀態設定為第一階段,以允許參與分配者透過交易端主機110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將參與分配者持有的證券型代幣發送至獎金合約,使獎金合約在兌換時間條件已滿足時,根據兌換價格,將接收到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以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在實際實施上,所述發放條件包含授予規則及最短生效期,其中,授予規則為分紅給予的規則,例如:分配的獎金數量分成四年給予,第一年期滿給予百分之十,第二年給予百分之十,第三年給予百分之四十,第四年給予百分之四十,在此例中,最短生效期即為一年。稍後將配合圖式詳細說明參與分配者持有的證券型代幣如何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
處理模組126用以在第一階段結束時,發放端主機120將獎金合約的合約狀態設定為第二階段,以使獎金合約選擇將第一階段中收到的證券型代幣重新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這三個可選擇的方式可以視為發放規則。在實際實施上,假設使用以太坊的區塊鏈網路,因為計算會消耗燃料(Gas)的因素,倘若難以在一個區塊鏈交易裡將所有的證券型代幣發送完畢,可以多次呼叫同一個函式來完成交易。另外,如果合約邏輯容許在第二階段可以隨意發放或銷毀,則可呼叫重新發送函式,用以重新發送證券型代幣給相應的參與分配者,或者呼叫銷毀函式來銷毀證券型代幣,甚至還可以呼叫回收函式,用以將證券型代幣發送至保管帳戶,以便從參與分配者的帳戶回收證券型代幣。其中,所述保管帳戶是指發放端主機120用以提供證券型代幣的帳戶,舉例來說,假設欲發行十萬個證券型代幣,初始時,這個保管帳戶便會設定有十萬個證券型代幣,並且可以透過區塊鏈交易來轉移證券型代幣,例如:將證券型代幣轉移至參與分配者的帳戶地址,或是自獎金合約回收證券型代幣。除此之外,處理模組126還可持續偵測證券型代幣合約及獎金合約產生的事件,例如:上述智能合約在大量或超頻交易時,產生相應的事件,以便處理模組126在偵測到所述事件產生時,選擇禁能(Disable)區塊鏈交易(其可視為禁止/禁用區塊鏈交易,也就是說,處理模組126偵測到所述事件產生時,便不允許進行區塊鏈交易,直到此事件不存在為止)或產生相應的通知訊息,用以即時通知參與分配者,例如:假設偵測到超頻交易的事件已產生,處理模組126可以產生包含「超頻交易」等文字以作為通知訊息,並且將此通知訊息透過即時通訊軟體、電子郵件及簡訊至少其中之一的方式來傳送給參與分配者。
特別要說明的是,在實際實施上,本發明所述的各模組皆可利用各種方式來實現,包含軟體、硬體或其任意組合,例如,在某些實施方式中,各模組可利用軟體及硬體或其中之一來實現,除此之外,本發明亦可部分地或完全地基於硬體來實現,例如,系統中的一個或多個模組可以透過積體電路晶片、系統單晶片(System on Chip, SoC)、複雜可程式邏輯裝置(Complex 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 CPLD)、現場可程式邏輯閘陣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 FPGA)等來實現。本發明可以是系統、方法及/或電腦程式。電腦程式可以包括電腦可讀儲存媒體,其上載有用於使處理器實現本發明的各個方面的電腦可讀程式指令,電腦可讀儲存媒體可以是可以保持和儲存由指令執行設備使用的指令的有形設備。電腦可讀儲存媒體可以是但不限於電儲存設備、磁儲存設備、光儲存設備、電磁儲存設備、半導體儲存設備或上述的任意合適的組合。電腦可讀儲存媒體的更具體的例子(非窮舉的列表)包括:硬碟、隨機存取記憶體、唯讀記憶體、快閃記憶體、光碟、軟碟以及上述的任意合適的組合。此處所使用的電腦可讀儲存媒體不被解釋爲瞬時信號本身,諸如無線電波或者其它自由傳播的電磁波、通過波導或其它傳輸媒介傳播的電磁波(例如,通過光纖電纜的光信號)、或者通過電線傳輸的電信號。另外,此處所描述的電腦可讀程式指令可以從電腦可讀儲存媒體下載到各個計算/處理設備,或者通過網路,例如:網際網路、區域網路、廣域網路及/或無線網路下載到外部電腦設備或外部儲存設備。網路可以包括銅傳輸電纜、光纖傳輸、無線傳輸、路由器、防火牆、交換器、集線器及/或閘道器。每一個計算/處理設備中的網路卡或者網路介面從網路接收電腦可讀程式指令,並轉發此電腦可讀程式指令,以供儲存在各個計算/處理設備中的電腦可讀儲存媒體中。執行本發明操作的電腦程式指令可以是組合語言指令、指令集架構指令、機器指令、機器相關指令、微指令、韌體指令、或者以一種或多種程式語言的任意組合編寫的原始碼或目的碼(Object Code),所述程式語言包括物件導向的程式語言,如:Common Lisp、Python、C++、Objective-C、Smalltalk、Delphi、Java、Swift、C#、Perl、Ruby與PHP等,以及常規的程序式(Procedural)程式語言,如:C語言或類似的程式語言。計算機可讀程式指令可以完全地在電腦上執行、部分地在電腦上執行、作爲一個獨立的軟體執行、部分在客戶端電腦上部分在遠端電腦上執行、或者完全在遠端電腦或伺服器上執行。
請參閱「第2圖」,「第2圖」為本發明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方法的方法流程圖,應用在具有交易端主機110及發放端主機120的區塊鏈網路130,其步驟包括:發放端主機120預先在區塊鏈網路130上發佈證券型代幣合約及獎金合約,其中,證券型代幣合約包含發放條件、發放時間區間、參與分配者及其分配到的獎金數量,獎金合約包含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的合約狀態(步驟210);發放端主機120預先將數位貨幣發送至獎金合約的獎金合約地址,使獎金合約持有且代管數位貨幣(步驟220);發放端主機120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的代幣發放函式,用以根據參與分配者的獎金數量分別發送相應的N個證券型代幣至參與分配者,其中,N為正數(步驟230);發放端主機120執行獎金合約的價格設定函式,用以設定證券型代幣與數位貨幣的兌換價格及兌換時間條件(步驟240);發放端主機120在發放條件及發放時間區間已滿足時,將獎金合約的合約狀態設定為第一階段,用以允許參與分配者透過交易端主機110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以便將參與分配者持有的證券型代幣發送至獎金合約,使獎金合約在兌換時間條件已滿足時,根據兌換價格,將接收到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以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步驟250);當第一階段結束時,發放端主機120將獎金合約的合約狀態設定為第二階段,以使獎金合約選擇將第一階段中收到的證券型代幣重新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步驟260)。透過上述步驟,即可透過發放端主機120在區塊鏈網路130上發佈證券型代幣合約及獎金合約,並且使獎金合約持有及代管數位貨幣,接著,根據參與分配者的獎金數量於發放端主機120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並發送證券型代幣給參與分配者,當滿足發放條件及發放時間區間時,允許參與分配者透過交易端主機110執行獎金合約,用以將持有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並且選擇將轉換的證券型代幣重新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
以下配合「第3圖」至「第5圖」以實施例的方式進行如下說明,請先參閱「第3圖」,「第3圖」為應用本發明設定證券型代幣合約的參數之示意圖。在發佈證券型代幣合約之前,公司管理者可在發放端主機120開啟設定視窗300,以便設定證券型代幣合約的參數狀態,例如:在輸入區塊(311~314)中分別設定參與分配者、獎金數量、發放條件的授予規則及最短生效期。舉例來說,在輸入區塊311中可鍵入參與分配者用以接收證券型代幣的帳戶地址,如:「0x13ad5……」;在輸入區塊312鍵入獎金數量;在輸入區塊313鍵入授予規則;在輸入區塊314鍵入最短生效期。其中,假設授予規則為「1,10;2,10;3,40;4,40.」可代表第一年授予獎金數量的百分之十,第二年授予獎金數量的百分之十,第三年授予獎金數量的百分之四十,第四年授予獎金數量的百分之四十,也就是說將獎金數量分成四年且依照不同比例授予。假設最短生效期為數值「1」,可代表就職滿一年此發放條件才生效,未滿一年則不發放獎金。假設輸入區塊(313、314)未輸入,可以代表發送條件為直接根據獎金數量一次性發送證券型代幣。特別要說明的是,上述是以單一參與分配者的設定為例,然而,在實際實施上,設定視窗300可提供多位參與分配者的設定方式,以便提供公司管理者分別對不同的參與分配者進行相應的設定。當鍵入所有參與分配者的相關設定之後,可以點選確定元件315以完成證券型代幣合約的參數設定,發放端主機120會根據這些參數設定生成相應的證券型代幣合約,並且發佈在區塊鏈網路130上,以及得到相應的地址,即:證券型代幣合約地址。
接著,請參閱「第4圖」,「第4圖」為應用本發明設定獎金合約的參數之示意圖。在發佈獎金合約之前,公司管理者可在發放端主機120開啟設定視窗400,以便設定獎金合約的參數狀態,例如:在輸入區塊411中設定證券型代幣與數位貨幣的兌換價格及兌換時間條件,以及在選擇元件412中選擇發放規則,如: 重新發送至原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接著,在點選確定元件413後,即完成獎金合約的參數設定,發放端主機120會根據這些參數設定生成相應的獎金合約,並且發佈在區塊鏈網路130上且取得相應的地址,即:獎金合約地址。除此之外,還會將證券型代幣合約地址作為參數帶入獎金合約中。特別要說明,公司管理者還可點選白名單元件414用以設定允許交易證券型代幣的參與分配者及其相應的來源地址,以及此來源地址的交易上限,以便限定獎金合約可以向哪一些參與分配者購入證券型代幣以及購入的上限數量。
如「第5圖」所示意,「第5圖」為應用本發明將參與分配者持有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之示意圖。當參與分配者欲將持有的證券型貨幣變現時,可在交易端主機110開啟交易視窗500,倘若獎金合約的合約狀態為第一階段,即允許參與分配者透過交易端主機110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將參與分配者持有的證券型代幣發送至獎金合約,使獎金合約在兌換時間條件已滿足時,根據兌換價格,將接收到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以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這個轉換可能透過跨鏈技術涉及不同公鏈,如:比特幣的公鏈、以太幣的公鏈等等。舉例來說,參與分配者可在輸入區塊511鍵入欲轉換的證券型代幣的數量,如:數值100。當參與分配者點選轉換元件512時,會將相應數量的證券型代幣發送至獎金合約,以便根據兌換價格兌換到等值的數位貨幣。之後,參與分配者便可在各數位貨幣交易所將獲得的數位貨幣售出以取得等值的法定貨幣,或者直接以獲得的數位貨幣進行消費。如此一來,即可加強證券型代幣的流通性及價值,提高分紅的變現性。另一方面,由於分紅的智能合約邏輯可選擇公開,因此,所有人員皆可得知分紅機制及證券型代幣的流向,具有高透明性,甚至還可因此推算公司的營利狀況,進一步增加其他投資人的投資意願。
綜上所述,可知本發明與先前技術之間的差異在於透過發放端主機在區塊鏈網路上發佈證券型代幣合約及獎金合約,並且使獎金合約持有及代管數位貨幣,接著,根據參與分配者的獎金數量於發放端主機執行證券型代幣合約並發送證券型代幣給參與分配者,當滿足發放條件及發放時間區間時,允許參與分配者透過交易端主機執行獎金合約,用以將持有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並且選擇將轉換的證券型代幣重新發送至相應的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藉由此一技術手段可以解決先前技術所存在的問題,進而達成提高分紅的變現性及透明性之技術功效。
雖然本發明以前述之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習相像技藝者,在不脫離本發明之精神和範圍內,當可作些許之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明之專利保護範圍須視本說明書所附之申請專利範圍所界定者為準。
110:交易端主機
120:發放端主機
121:初始模組
122:託管模組
123:發放模組
124:設定模組
125:買入模組
126:處理模組
130:區塊鏈網路
300:設定視窗
311~314:輸入區塊
315:確定元件
400:設定視窗
411:輸入區塊
412:選擇元件
413:確定元件
414:白名單元件
500:交易視窗
511:輸入區塊
512:轉換元件
步驟210:發放端主機預先在該區塊鏈網路上發佈一證券型代幣合約及一獎金合約,其中,該證券型代幣合約包含一發放條件、一發放時間區間、至少一參與分配者及其分配到的一獎金數量,該獎金合約包含一第一階段及一第二階段的一合約狀態
步驟220:該發放端主機預先將多個數位貨幣發送至該獎金合約的獎金合約地址,使該獎金合約持有且代管所述數位貨幣
步驟230:該發放端主機執行該證券型代幣合約的一代幣發放函式,用以根據所述參與分配者的該獎金數量分別發送相應的N個證券型代幣至所述參與分配者,其中,N為正數
步驟240:該發放端主機執行該獎金合約的一價格設定函式,用以設定所述證券型代幣與所述數位貨幣的一兌換價格及一兌換時間條件
步驟250:該發放端主機在該發放條件及該發放時間區間已滿足時,將該獎金合約的該合約狀態設定為該第一階段,以允許所述參與分配者透過交易端主機執行該證券型代幣合約,將所述參與分配者持有的所述證券型代幣發送至該獎金合約,使該獎金合約在該兌換時間條件已滿足時,根據該兌換價格,將接收到的所述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所述數位貨幣以發送至相應的所述參與分配者
步驟260:當該第一階段結束時,該發放端主機將該獎金合約的該合約狀態設定為該第二階段,以使該獎金合約選擇將該第一階段中收到的所述證券型代幣重新發送至相應的所述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一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
第1圖為本發明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之系統方塊圖。
第2圖為本發明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方法之方法流程圖。
第3圖為應用本發明設定證券型代幣合約的參數之示意圖。
第4圖為應用本發明設定獎金合約的參數之示意圖。
第5圖為應用本發明將參與分配者持有的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數位貨幣之示意圖。
110:交易端主機
120:發放端主機
121:初始模組
122:託管模組
123:發放模組
124:設定模組
125:買入模組
126:處理模組
130:區塊鏈網路
Claims (10)
- 一種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應用在一區塊鏈網路中,該系統包含: 至少一交易端主機,用以允許執行該區塊鏈網路的一證券型代幣合約;以及 一發放端主機,該發放端主機包含: 一初始模組,用以預先在該區塊鏈網路上發佈該證券型代幣合約及一獎金合約,其中,該證券型代幣合約包含一發放條件、一發放時間區間、至少一參與分配者及其分配到的一獎金數量,該獎金合約包含一第一階段及一第二階段的一合約狀態; 一託管模組,連接該初始模組,用以預先將多個數位貨幣發送至該獎金合約的獎金合約地址,使該獎金合約持有且代管所述數位貨幣; 一發放模組,連接該初始模組,用以執行該證券型代幣合約的一代幣發放函式,用以根據所述參與分配者的該獎金數量分別發送相應的N個證券型代幣至所述參與分配者,其中,N為正數; 一設定模組,連接該初始模組,用以執行該獎金合約的一價格設定函式,用以設定所述證券型代幣與所述數位貨幣的一兌換價格及一兌換時間條件; 一買入模組,連接該託管模組、該發放模組及該設定模組,用以在該發放條件及該發放時間區間已滿足時,將該獎金合約的該合約狀態設定為該第一階段,以允許所述參與分配者透過所述交易端主機執行該證券型代幣合約,將所述參與分配者持有的所述證券型代幣發送至該獎金合約,使該獎金合約在該兌換時間條件已滿足時,根據該兌換價格,將接收到的所述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所述數位貨幣以發送至相應的所述參與分配者;以及 一處理模組,連接該買入模組,用以在該第一階段結束時,該發放端主機將該獎金合約的該合約狀態設定為該第二階段,以使該獎金合約選擇將該第一階段中收到的所述證券型代幣重新發送至相應的所述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一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
-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其中該獎金合約包含一白名單,用以記錄允許交易所述證券型代幣的所述參與分配者及其相應的一來源地址,以及所述來源地址的一交易上限。
-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其中該保管帳戶為該發放端主機發送所述證券型代幣的帳戶,用以允許該發放端主機從該保管帳戶轉移所述證券型代幣至所述參與分配者。
-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其中該發放端主機執行該證券型代幣合約的一獎金設定函式,用以根據預設的該發放條件設定所述參與分配者的該獎金數量,該發放條件包含授予規則(Vesting Rules)及最短生效期(Cliff)。
-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其中該發放端主機持續偵測該證券型代幣合約及該獎金合約產生的至少一事件,並且在所述事件產生時,選擇禁能區塊鏈交易或產生一通知訊息以即時通知所述參與分配者。
- 一種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方法,應用在具有至少一交易端主機及一發放端主機的一區塊鏈網路,其步驟包括: 該發放端主機預先在該區塊鏈網路上發佈一證券型代幣合約及一獎金合約,其中,該證券型代幣合約包含一發放條件、一發放時間區間、至少一參與分配者及其分配到的一獎金數量,該獎金合約包含一第一階段及一第二階段的一合約狀態; 該發放端主機預先將多個數位貨幣發送至該獎金合約的獎金合約地址,使該獎金合約持有且代管所述數位貨幣; 該發放端主機執行該證券型代幣合約的一代幣發放函式,用以根據所述參與分配者的該獎金數量分別發送相應的N個證券型代幣至所述參與分配者,其中,N為正數; 該發放端主機執行該獎金合約的一價格設定函式,用以設定所述證券型代幣與所述數位貨幣的一兌換價格及一兌換時間條件; 該發放端主機在該發放條件及該發放時間區間已滿足時,將該獎金合約的該合約狀態設定為該第一階段,以允許所述參與分配者透過所述交易端主機執行該證券型代幣合約,將所述參與分配者持有的所述證券型代幣發送至該獎金合約,使該獎金合約在該兌換時間條件已滿足時,根據該兌換價格,將接收到的所述證券型代幣轉換為等值的所述數位貨幣以發送至相應的所述參與分配者;以及 當該第一階段結束時,該發放端主機將該獎金合約的該合約狀態設定為該第二階段,以使該獎金合約選擇將該第一階段中收到的所述證券型代幣重新發送至相應的所述參與分配者、發送至一保管帳戶或進行銷毀。
-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之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方法,其中該獎金合約包含一白名單,用以記錄允許交易所述證券型代幣的所述參與分配者及其相應的一來源地址,以及所述來源地址的一交易上限。
-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之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方法,其中該保管帳戶為該發放端主機發送所述證券型代幣的帳戶,用以允許該發放端主機從該保管帳戶轉移所述證券型代幣至所述參與分配者。
-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之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方法,其中該發放端主機執行該證券型代幣合約的一獎金設定函式,用以根據預設的該發放條件設定所述參與分配者的該獎金數量,該發放條件包含授予規則(Vesting Rules)及最短生效期(Cliff)。
- 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之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方法,其中該發放端主機持續偵測該證券型代幣合約及該獎金合約產生的至少一事件,並且在所述事件產生時,選擇禁能區塊鏈交易或產生一通知訊息以即時通知所述參與分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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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W108125027A TWI702555B (zh) | 2019-07-16 | 2019-07-16 | 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及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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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W108125027A TWI702555B (zh) | 2019-07-16 | 2019-07-16 | 基於證券型代幣的紅利發放系統及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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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d By (1)
|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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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109636390A (zh) * | 2018-12-19 | 2019-04-16 | 谭宜勇 | 一种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的sto实施方法及系统 |
-
2019
- 2019-07-16 TW TW108125027A patent/TWI702555B/zh a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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