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538848B - 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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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本發明係關於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尤指一種得藉由使用者操作變速系統以改變傳動系統之輸出力矩,再藉由傳動系統之一拉一推之動運,產生動力以驅動後輪,達成無段變速與無鏈條之自行車結構創新。
按習知之自行車變速系統,均是於自行車之踩踏桿的主傳動軸一側設置有數組大小外徑不同之前鏈輪,並於後輪彀之彀軸一側設置有較前述前鏈輪之外徑小很多之複數後鏈輪,前述前鏈輪與後鏈輪並各設有一操作元件於車頭之左、右兩側,各操作元件並分別以鋼索連結到位於前鏈輪側之撥動元件,及位於後鏈輪側之撥動元件,藉由鋼索驅動撥動元件之位置,即可改變鏈條位於數個前鏈輪,或數個後鏈輪之哪一個,決定鏈輪之輸出力矩,對不熟悉者操作頗為複雜,然而該種變速系統使用至今數十年,惟因為尚無法做無段變速之調整,使人力無法適切的輸出,故至今仍維持以鏈條傳動前、後鏈輪之結構。至以鏈條與鏈輪傳動之缺點為易將騎乘者之褲管捲入,造成摔車之危險。其次,在上坡路段騎乘時,若人力不足以負荷上坡所需之動能時,容易造成自行車回駛下滑之危險。
為此,本發明者積多年對於自行車之結構與組裝、騎乘之經驗,特針對目前自行車之結構加以研究,乃發明本案。
本發明之目的,乃是在提供一種無段變速與無鏈條及防止自行車上坡回駛下滑之危險及簡化變速操作之自行車創新設計,突破傳統自
行車之結構印象者。
為達前述目的,本發明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為無段變速系統,藉由使用者操作變速系統以改變傳動系統之輸出力矩,再藉由傳動系統之一拉一推之動運,產生動力以驅動後輪,達成無段變速與無鏈條之自行車結構創新。
本發明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設傳動齒輪組,前述傳動齒輪組得為高速齒輪組,前述高速齒輪組設大傳動輪,前述大傳動輪設於主傳動軸一側,前述大傳動輪再喫合一小傳動輪,前述小傳動輪設於連動軸之一側,前述傳動系統設Y型傳動桿,前述Y型傳動桿之一端被設置於變速系統之一側,前述Y型傳動桿之後段並形成上傳動桿與下傳動桿,使得上傳動桿、下傳動桿分別就後輪彀之彀軸產生一拉一推之動力,以驅動後輪;前述變速系統為無段變速系統,得藉由使用者操作變速系統以改變傳動系統之輸出力矩,以達成無段變速與無鏈條之自行車結構創新。
本發明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傳動齒輪組得由高速齒輪組與低速齒輪組組成,前述高速齒輪組係由大傳動輪喫合一小傳動輪,並於小傳動輪設對應之二平滑部;前述低速齒輪組則由輪徑相當之主傳動輪與次傳動輪組成,於前述次傳動輪設對應之二齒部,目的是要當騎乘者踩踏腳踏板,且於Y型傳動桿與連動軸呈90度,或相當於90度時,前述高速齒輪組之大傳動輪與小傳動輪適形成無喫合狀態,前述低速齒輪組之主傳動軸與次傳動輪則為喫合狀態,以完成力矩補償,達成省力又可降低行進阻力之目的。
本發明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傳動齒輪組得由高速鏈條組為之,前述高速鏈條組係以鏈條繞設於大傳動輪與小傳動輪,即可由大傳動輪驅動小傳動輪運作。
本發明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係設於傳動系統之連動軸一側,前述變速系統設變速裝置,前述變速裝置設阻動盤,前
述阻動盤設一體之傘型齒盤,得利用前述傘型齒盤與螺桿之傘形齒輪喫合,前述傘形齒輪並為螺桿軸穿結合,且於螺桿上設有移動件,前述移動件再為Y型傳動桿之一端活動設置;前述變速系統設控制裝置,前述控制裝置得為控制元件驅動,並藉由前述控制裝置制止變速裝置之阻動盤轉動,達成改變移動件之位置,再放開阻動盤讓其自由轉動,讓移動後之移動件被定位,即可改變傳動系統之輸出力矩,達成無段變速之結構創設特徵。
1‧‧‧傳動系統
10‧‧‧高速齒輪組
100‧‧‧大傳動輪
11‧‧‧主傳動軸
101‧‧‧小傳動輪
10a‧‧‧低速齒輪組
100a‧‧‧主傳動輪
101a‧‧‧次傳動輪
102‧‧‧平滑部
103‧‧‧齒部
102a‧‧‧平滑部
103a‧‧‧齒部
10b‧‧‧高速鏈條組
100b‧‧‧鏈條
12‧‧‧連動軸
120‧‧‧滾珠軸承
121‧‧‧中孔
122‧‧‧封閉件
13‧‧‧Y型傳動桿
130‧‧‧上傳動桿
131‧‧‧下傳動桿
132‧‧‧延伸桿
14‧‧‧鋼索
140‧‧‧銜接塊
2‧‧‧後輪彀
20‧‧‧彀軸
21‧‧‧第一單向軸承
210‧‧‧第一軸承座
22‧‧‧第二單向軸承
220‧‧‧第二軸承座
3‧‧‧固定座
30‧‧‧輔助元件
5‧‧‧中桿
4‧‧‧變速系統
40‧‧‧阻動盤
400‧‧‧傘型齒盤
401‧‧‧滾珠軸承
41‧‧‧螺桿
410‧‧‧滾珠軸承
411‧‧‧螺桿座
412‧‧‧栓設元件
413‧‧‧傘形齒輪
414‧‧‧移動件
42‧‧‧控制裝置
420‧‧‧支軸
421‧‧‧銅套
422‧‧‧凸輪
423‧‧‧橫向桿
424‧‧‧栓設元件
425‧‧‧扭轉彈簧
43‧‧‧鋼索
r‧‧‧半徑
圖1是本發明安裝於自行車之視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一之俯視圖。
圖3是本發明傳動系統之Y型傳動桿與後輪彀之彀軸結合視圖。
圖4是本發明傳動齒輪組實施例一無力矩補償之視圖。
圖5A是本發明傳動齒輪組實施例一進行力矩補償之視圖。
圖5B是本發明傳動齒輪組實施例一進行力矩補償之視圖。
圖6A是本發明傳動齒輪組實施例二之俯視圖。
圖6B是本發明傳動齒輪組實施例三之俯視圖。
圖7是本發明實施例一之傳動系統與變速系統之部分放大視圖。
圖8是本發明實施例一高速騎乘時傳動系統與變速系統之對應視圖。
圖9是本發明實施例一高速騎乘時變速元件與Y型傳動桿之結合示意圖。
圖10是本發明實施例一高速騎乘時傳動系統與變速系統運作狀態圖。
圖11是本發明實施例一慢速騎乘時傳動系統與變速系統之對應視圖。
圖12是本發明實施例一慢速騎乘時變速元件與Y型傳動桿之結合示意圖。
圖13是本發明實施例一慢速騎乘時傳動系統與變速系統運作狀態圖。
圖14是如圖8A-A本發明實施例一於平時變速系統控制裝置之視圖。
圖15是本發明實施例一變速時變速系統控制裝置之視圖。
如此,為使 貴審查員得以充分了解本發明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茲依附圖示說明如下:如圖1~3,本發明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至少包含傳動系統1,設傳動齒輪組,前述傳動齒輪組得為高速齒輪組10,前述高速齒輪組10設大傳動輪100,前述大傳動輪100係被設於主傳動軸11之一側,前述大傳動輪100再喫合一小傳動輪101,前述小傳動輪101係設於連動軸12之一側;前述傳動系統1設Y型傳動桿13,前述Y型傳動桿13之一端被設置於變速系統4之一側,前述Y型傳動桿13之後段並形成上傳動桿130與下傳動桿131,前述下傳動桿131之末端再軸設一延伸桿132。前述上傳動桿130之末端係與後輪彀2之彀軸20所設之第一單向軸承21之第一軸承座210相連結,前述下傳動桿131之末端則與後輪彀2之彀軸20所設之另第二單向軸承22之第二軸承座220互連結(如圖3),且前述第一單向軸承21與第二單向軸承22為同轉向之設置,由此,當前述上傳動桿130向前方拉動時(如圖2)將使得第一軸承座210為順時針旋轉,讓前述第一單向軸承21得與後輪彀2之彀軸20產生緊合狀態,產生驅動彀軸20順時針旋轉之動力,與此同時,前述下傳動桿131將使得前述第二軸承座220內之第二單向軸承22形成逆時針旋轉,讓第二軸承座220得與彀軸20鬆脫,相反的當前述上傳動桿130向後方拉動時(如圖2),將使得第一軸承座210為逆時針旋轉,讓前述第一單向軸承21得與後輪彀2之彀軸20產生鬆脫,與此同時,前述下傳動桿131將使得前述第二軸承座220內之第二單向軸承22形成順時針旋轉,讓第二軸承座220得與彀軸21產生緊合狀態,產生驅動彀軸20順時針旋轉之動力,如此之前後推拉運作,使得前述彀軸20產生不間斷之前進動力(如圖3),故當自行車為上坡騎乘時,本系統因第一及第二單向軸承21、22之單向喫合作用,使得後輪彀2之彀軸20不能逆時針旋轉(如圖1),具備防止自行車回駛下滑之危險。
如圖2、4、5A及5B為本發明傳動系統之實施例一,其中傳動系統1之傳動齒輪組得由高速齒輪組10與低速齒輪組10a組成,如前述,前述高速齒輪組10係由大傳動輪100喫合一小傳動輪101,並於小
傳動輪101設對應之二平滑部102,定義前述平滑部102,乃是於小傳動輪101之齒部103之間設置有較小長度之平滑部(依據小傳動輪之圓周而設置),即於平滑部並未設置齒部,目的是要讓大傳動輪100與小傳動輪101適時脫離喫合狀;前述低速齒輪組10a則由輪徑相當之主傳動輪100a與次傳動輪101a組成,前述次傳動輪101a設對應之二齒部103a,定義前述齒部103a,乃是於次傳動輪101a之平滑部102a之間設置有較小長度之齒部103a(依據次傳動輪之圓周而設置),目的是要讓主傳動輪100a與次傳動輪101a適時喫合狀。如此,當騎乘者踩踏腳踏板,使得前述Y型傳動桿13與連動軸為非90度或180度(如圖4),即超越力矩高低轉折區間時,前述高速齒輪組之大傳動輪100與小傳動輪101為喫合狀態,前述低速齒輪組10a之主傳動輪100a與次傳動輪101a則為無喫合狀態。當騎乘者踩踏腳踏板,致使Y型傳動桿13、移動件414與連動軸呈現90度或180度,或相當於90度或180度時(如圖5A、5B),即移動件414與Y型傳動桿13對應於連動軸12所構成之曲柄機構,適位於力矩高低轉折區間之位置,前述高速齒輪組之大傳動輪100與小傳動輪101適形成無喫合狀態,前述低速齒輪組10a之主傳動輪100a與次傳動輪101a則為喫合狀態,以完成力矩補償,達成省力之目的,且此種力矩補償之優點為騎乘者的各個施力點施力較平均,機構運作更順暢,縱使到達力矩高低轉折區間或力矩高低轉折點時,亦不須增大力量踩踏,足以保護使用者的膝蓋,不致被過度磨損,造成運動傷害。前述力矩高低轉折區或轉折點,可以前述高速齒輪組10之小傳動輪101所設之平滑部102之長度;或前述低速齒輪組10a之次傳動輪101a所設之齒部103a之長度為定義。
如圖6A,為本發明傳動系統之實施例二,前述傳動系統1之傳動齒輪組得僅設高速齒輪組10,如前述,前述高速齒輪組10係由大傳動輪100喫合一小傳動輪101,並隨時保持喫合狀,亦無不可。
如圖6B,為本發明傳動系統之實施例三,前述傳動系統1之傳動齒輪組得設高速鏈條組10b,如前述,前述高速鏈條組10b係以鏈條100b繞設於大傳動輪100與小傳動輪101,即可藉由大傳動輪100驅動小
傳動輪運作。
如圖7~10及11~13,前述傳動系統1之傳動齒輪組如設有高速齒輪組10與低速齒輪組10a,則高速齒輪組10之小傳動輪101及低速齒輪組10a之次傳動輪101a同時被設於連動軸12之一側(以下均以此實施例表示);或前述傳動系統1如僅設高速齒輪組10,則高速齒輪組10之小傳動輪101係被設於連動軸12之一側;前述連動軸12係以複數滾珠軸承120軸設於固定座3之中(如圖8),前述連動軸12設中孔121以為變速指示表之鋼索14得以伸設其中,前述鋼索14分成二段,鋼索14之前段穿過前述中孔121與封閉件122後,則與設置於中孔121內之銜接塊140結合,鋼索14之後段先與銜接塊140結合,其另一端再與變速系統之移動件結合,位於後段之鋼索14得以配合轉盤轉動,不致被絞斷。前述連動軸12之一端為T狀,目的是要限制變速系統4之變速裝置之阻動盤,讓阻動盤被定位,不至於對連動軸12作軸向滑動。
如圖7及11,前述變速系統4設變速裝置,前述變速裝置設阻動盤40,前述阻動盤40設一體之傘型齒盤400,安裝時,先以連動軸12之一端穿過阻動盤40,再將連動軸12與固定座3結合即可,當然阻動盤40與連動軸之間仍設有滾珠軸承401以為支承;前述變速裝置設螺桿41,前述螺桿41並以複數滾珠軸承410軸設於螺桿座411之內部,前述螺桿座411並以栓設元件412栓設於前述連動軸12之一端,前述螺桿41之一端並伸設出前述螺桿座411之一端,並與傘形齒輪413結合,即得利用前述阻動盤40之傘型齒盤400與螺桿41之傘形齒輪413互相喫合,前述螺桿41再喫合一移動件414,亦即前述移動件414之穿孔設有內螺紋,足以與前述螺桿41互為喫合,藉由螺桿41之轉動,以驅動移動件414於螺桿41上左、右移動,前述移動件414再穿過Y型傳動桿13之一端,以形成旋轉活動式連結,讓變速裝置得以順暢驅動Y型傳動桿13。如此,即可利用移動件414之位置被改變,而變換移動件414與Y型傳動桿13對應於連動軸12所構成之旋轉半徑r,即半徑r越小,Y型傳動桿13所傳動之扭力將越大,速度越慢,即半徑r越大,Y型傳動桿13所傳動之扭力將越小,
速度越快(如圖9),達成改變騎乘速度之目的。
如圖8及11,前述變速系統4設控制裝置42,前述控制裝置42設支軸420,前述支軸420係設置於前述固定座3之適當位置,且以銅套421設置於支軸420與固定座之間,以降低摩擦力,前述支軸420之一端固設有凸輪422,另一端則設有橫向桿423,前述橫向桿423並以一栓設元件424栓設於前述支軸420,且於橫向桿423與固定座之間設有扭轉彈簧425,如此,即可藉由驅動橫向桿423而讓支軸420轉動,並驅動凸輪422,且使用者只要放開控制元件之鋼索43,即可藉由扭轉彈簧425讓橫向桿423、支軸420與凸輪422回復原狀,以回復阻動盤40之自由旋轉。
如圖8及15,當要改變速度時,使用者僅需操作設置於把手之控制元件(圖中未示),並讓控制元件之鋼索43驅動前述控制裝置42之橫向桿423向一側轉動,即可同時驅動支軸420轉動,並讓凸輪422抵頂於前述阻動盤40,產生大的摩擦力,足以藉由前述控制裝置制止變速裝置之阻動盤40轉動,此時,前述阻動盤40之傘型齒盤400將與前述螺桿41之傘形齒輪413產生喫合之旋轉動力,並藉由前述傘型齒輪413驅動螺桿41轉動,使得前述移動件414於螺桿上移動,改變設置之位置,如要增加速度,使用者只要繼續往前踩踏腳踏板即可,如要降低速度,使用者只要反向踩踏腳踏板即可,如此,即可達成變換移動件414與Y型傳動桿13對應於連動軸12之位置(如圖9及11),如圖7,藉改變旋轉半徑r,達成無段變速之目的。
如圖11及14,當使用者已完成所需速度之調整變換者僅需操作控制元件,只須將鬆放控制元件之鋼索43,並讓前述控制裝置42之橫向桿423、支軸420與凸輪422回復原狀,並讓前述凸輪422與前述阻動盤40分離,此時,前述阻動盤40之傘型齒盤400雖然與前述螺桿41之傘形齒輪413呈現喫合狀,但因為呈現無喫合動力狀態,因此,螺桿不會轉動,當然就不會造成移動件移動之問題,其主要乃是此時前述阻動盤40、螺桿41、螺桿座411、傘型齒輪413係隨著連動桿12而旋轉之故。如此,
即可依據所設之騎乘速度繼續行駛騎乘者(如圖10及13)。
如圖7、8及11,前述固定座3係以輔助元件30套合栓設於自行車之中桿5即可。綜上所述,本發明完全顛覆傳統自行車之結構,並可俱備無段變速之效果,且免用鏈條傳動,也可以降低騎乘者之褲管遭受鏈條與齒輪共同捲入之危險,並可於上坡路段騎乘時,若人力不足以負荷上坡所需之動能時,避免自行車回駛下滑之危險,本發明確實具有結構的進步性與新穎性,為本案之組成。
1‧‧‧傳動系統
10‧‧‧高速齒輪組
100‧‧‧大傳動輪
101‧‧‧小傳動輪
10a‧‧‧低速齒輪組
100a‧‧‧主傳動輪
101a‧‧‧次傳動輪
12‧‧‧連動軸
120‧‧‧滾珠軸承
121‧‧‧中孔
122‧‧‧封閉件
13‧‧‧Y型傳動桿
130‧‧‧上傳動桿
14‧‧‧鋼索
140‧‧‧銜接塊
3‧‧‧固定座
30‧‧‧輔助元件
4‧‧‧變速系統
40‧‧‧阻動盤
400‧‧‧傘型齒盤
401‧‧‧滾珠軸承
41‧‧‧螺桿
410‧‧‧滾珠軸承
411‧‧‧螺桿座
412‧‧‧栓設元件
413‧‧‧傘形齒輪
414‧‧‧移動件
42‧‧‧控制裝置
420‧‧‧支軸
421‧‧‧銅套
422‧‧‧凸輪
423‧‧‧橫向桿
424‧‧‧栓設元件
425‧‧‧扭轉彈簧
43‧‧‧鋼索
5‧‧‧中桿
r‧‧‧半徑
Claims (28)
- 一種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至少包含:傳動系統,設傳動齒輪組,前述傳動齒輪組得為高速齒輪組,前述高速齒輪組設互為喫合之大傳動輪與小傳動輪,前述小傳動輪設於連動軸之一側,前述傳動系統設Y型傳動桿,前述Y型傳動桿之一端被設置於變速系統之一側,前述Y型傳動桿之後段並形成上傳動桿與下傳動桿,使得上傳動桿、下傳動桿分別就後輪彀之彀軸產生一拉一推之動力,以驅動後輪;變速系統,設變速裝置,設於前述傳動系統之連動軸一側,前述變速裝置設阻動盤,前述阻動盤設傘型齒盤,得利用前述傘型齒盤與變速裝置之傘形齒輪喫合,前述變速裝置設螺桿,前述螺桿係被軸設於螺桿座內,藉由螺桿座與前述連動軸結合,前述螺桿並與傘形齒輪結合,再於螺桿設移動件,前述移動件設置於Y型傳動桿之一端;前述變速系統設控制裝置,前述控制裝置得為控制元件之鋼索驅動,藉由前述控制裝置制止阻動盤轉動,達成改變移動件之位置,再放開阻動盤讓其自由轉動,讓移動後之移動件被定位,即可改變傳動系統之輸出力矩,達成無段變速之自行車結構創新。
- 依請求項1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傳動齒輪組得由高速齒輪組與低速齒輪組為之,前述高速齒輪組係由大傳動輪喫合一小傳動輪,並於小傳動輪設對應之二平滑部,讓前述大傳動輪與小傳動輪適時脫離喫合狀;前述低速齒輪組由輪徑相當之主傳動輪與次傳動輪組成,前述次傳動輪設對應之二齒部,讓前述主傳動輪與次傳動輪適時喫合狀;如此,當Y型傳動桿、移動件與連動軸間之夾角為非90度或180度,即超越力矩高低轉折區間時,前述高速齒輪組之大傳動輪與小傳動輪為喫合狀態,前述低速齒輪組之主傳動軸與次傳動輪則為無喫合狀態;當Y型傳動桿、移動件與連動軸間之夾角為90度或180度時,即位於超越力矩高低轉折區間時,前述高速齒輪組之大傳動輪與小傳動輪適形成無喫合狀態,前述低速齒輪組之主傳動軸與次傳動輪則為喫合狀態,以完成力矩補 償,達成省力之目的,讓騎乘者的各個施力點平均,機構運作更順暢;或前述傳動齒輪組得僅由高速齒輪組為之,前述高速鏈輪組設大傳動輪以喫合於小傳動輪,前述小傳動輪則設於連動軸之一側。
- 依請求項2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高速齒輪組之小傳動輪所設之平滑部,乃是於小傳動輪之齒部之間設置有較小長度之平滑部,並依據小傳動輪之圓周而設置。
- 依請求項2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低速齒輪組之次傳動輪所設之二齒部,乃是於次傳動輪之平滑部之間設置有較小長度之齒部,依據次傳動輪之圓周而設置。
- 依請求項2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高速齒輪組之小傳動輪及低速齒輪組之次傳動輪同時被設於連動軸之一側。
- 依請求項1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連動軸係以複數滾珠軸承軸設於固定座之中,前述連動軸設中孔以為變速指示表之鋼索得伸設;前述鋼索之前段穿過前述中孔與封閉件後,與設置於中孔內之銜接塊結合,鋼索後段先與銜接塊結合,另一端再與變速系統之移動件結合,讓位於後段之鋼索得以配合轉盤轉動,不致被絞斷。
- 依請求項1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Y型傳動桿之一端被設置於變速系統之一側,前述Y型傳動桿之後段並形成上傳動桿與下傳動桿,前述下傳動桿末端再軸設一延伸桿;前述上傳動桿之末端係與後輪彀之彀軸所設之第一單向軸承之第一軸承座相連結,前述下傳動桿之末端則與後輪彀之彀軸所設之第二單向軸承之第二軸承座互連結,且前述第一及第二單向軸承為同向設置,當前述上傳動桿向前方拉動,將使得與上傳動桿連結之第一軸承座為順時針旋轉,讓前述第一單向軸承得與後輪彀之彀軸產生緊合狀態,產生驅動彀軸順時針旋轉之動力,與此同時,前述下傳動桿將使得前述第二軸承座內之第二單向軸承形成逆時針旋轉,讓第二軸承座得與彀軸鬆脫,相反的當前述上傳動桿向後方拉動時,將使得第一軸承座為逆時針旋轉,讓前述第一單向軸承得與後輪彀之彀軸產生 鬆脫,與此同時,前述下傳動桿將使得前述第二軸承座內之第二單向軸承形成順時針旋轉,讓第二軸承座得與彀軸產生緊合狀態,產生驅動彀軸順時針旋轉之動力,如此之前後推拉運作,使得前述彀軸產生不間斷之前進動力,故當自行車為上坡騎乘時,本系統因第一及第二單向軸承之單向喫合作用,使得後輪彀之彀軸不能逆時針旋轉,具備防止自行車回駛下滑之危險。
- 依請求項1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之變速裝置所設之阻動盤並設一體之傘型齒盤,前述阻動盤與連動軸之間仍設有滾珠軸承以為支承。
- 依請求項1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之變速裝置之螺桿並以複數滾珠軸承軸設於螺桿座內部,前述螺桿座並以栓設元件栓設於連動軸之一端,前述螺桿之一端並伸設出前述螺桿座之一端,並與傘形齒輪結合,即得利用前述阻動盤之傘型齒盤與螺桿之傘形齒輪互相喫合。
- 依請求項1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之變速裝置之螺桿並喫合一移動件,即於前述移動件之穿孔設內螺紋,以與前述螺桿互為喫合,藉由螺桿之轉動,以驅動移動件於螺桿上左、右移動。
- 依請求項1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之變速裝置之移動件穿過Y型傳動桿之一端,以形成活動式連結,讓變速裝置得以順暢驅動Y型傳動桿。
- 依請求項1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設控制裝置,前述控制裝置設支軸,前述支軸設置於固定座中,並以銅套設置於支軸與固定座之間,前述支軸之一端設凸輪,另一端設橫向桿,前述橫向桿並以一栓設元件栓設於前述支軸,且於前述橫向桿與固定座之間設扭轉彈簧,如此,即可藉由驅動橫向桿讓支軸轉動,並驅動凸輪,使用者只要放開控制元件之鋼索,即可藉由扭轉彈簧讓橫向桿、支軸與凸輪回復原狀。
- 依請求項1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當要改變速度時,僅 需操作控制元件,讓其鋼索驅動變速系統之控制裝置之橫向桿向一側轉動,即可同時驅動支軸轉動,並讓凸輪抵頂於阻動盤,產生大的摩擦力,足以制止阻動盤轉動,此時,阻動盤之傘型齒盤將與螺桿之傘形齒輪產生喫合之動力,並藉由前述傘型齒輪驅動螺桿轉動,使得移動件於螺桿上移動,改變設置之位置,如要增加速度,使用者只要繼續往前踩踏腳踏板即可,如要降低速度,使用者只要反向踩踏腳踏板即可,如此,即可達成變換移動件與Y型傳動桿對應於連動軸之位置,達成改變騎乘速度之目的。
- 一種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至少包含:傳動系統與變速系統,其特徵在於傳動系統設Y型傳動桿,前述Y型傳動桿之一端被設置於變速系統之一側,前述Y型傳動桿之後段並形成上傳動桿與下傳動桿,使得上傳動桿、下傳動桿分別就後輪彀之彀軸產生一拉一推之動力,以驅動後輪,形成無鏈條之結構創新。
- 依請求項14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Y型傳動桿之一端係被設置於變速系統之變速裝置之移動件一端。
- 依請求項14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Y型傳動桿之一端被設置於變速系統之一側,前述Y型傳動桿之後段並形成上傳動桿與下傳動桿,前述下傳動桿末端再軸設一延伸桿;前述上傳動桿之末端係與後輪彀之彀軸所設之第一單向軸承之第一軸承座相連結,前述下傳動桿之末端則與後輪彀之彀軸所設之第二單向軸承之第二軸承座互連結,且前述第一及第二單向軸承為同向設置,當前述上傳動桿向前方拉動,將使得與上傳動桿連結之第一軸承座為順時針旋轉,讓前述第一單向軸承得與後輪彀之彀軸產生緊合狀態,產生驅動彀軸順時針旋轉之動力,與此同時,前述下傳動桿將使得前述第二軸承座內之第二單向軸承形成逆時針旋轉,讓第二軸承座得與彀軸鬆脫,相反的當前述上傳動桿向後方拉動時,將使得第一軸承座為逆時針旋轉,讓前述第一單向軸承得與後輪彀之彀軸產生鬆脫,與此同時,前述下傳動桿將使得前述第二軸承座內之第二單向軸承形成順時針旋轉,讓第二軸承座得與彀軸產生緊合狀態,產生驅動彀 軸順時針旋轉之動力,如此之前後推拉運作,使得前述彀軸產生不間斷之前進動力,故當自行車為上坡騎乘時,本系統因第一及第二單向軸承之單向喫合作用,使得後輪彀之彀軸不能逆時針旋轉,具備防止自行車回駛下滑之危險。
- 依請求項14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傳動齒輪組得由高速齒輪組與低速齒輪組為之,前述高速齒輪組係由大傳動輪喫合一小傳動輪,並於小傳動輪設對應之二平滑部,讓前述大傳動輪與小傳動輪適時脫離喫合狀;前述低速齒輪組由輪徑相當之主傳動輪與次傳動輪組成,前述次傳動輪設對應之二齒部,讓前述主傳動輪與次傳動輪適時喫合狀;如此,當Y型傳動桿、移動件與連動軸間之夾角為非90度或180度,即超越轉折區間時,前述高速齒輪組之大傳動輪與小傳動輪為喫合狀態,前述低速齒輪組之主傳動軸與次傳動輪則為無喫合狀態;當Y型傳動桿、移動件與連動軸間之夾角為90度或180度時,即位於超越力矩高低轉折區間時,前述高速齒輪組之大傳動輪與小傳動輪適形成無喫合狀態,前述低速齒輪組之主傳動軸與次傳動輪則為喫合狀態,以完成力矩補償,達成省力又可降低行進阻力之目的,讓騎乘者的各個施力點平均,機構運作更順暢。
- 依請求項17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高速齒輪組之小傳動輪所設之平滑部,乃是於小傳動輪之齒部之間設置有較小長度之平滑部,並依據小傳動輪之圓周而設置。
- 依請求項17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低速齒輪組之次傳動輪所設之二齒部,乃是於次傳動輪之平滑部之間設置有較小長度之齒部,依據次傳動輪之圓周而設置。
- 依請求項17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之高速齒輪組之小傳動輪及低速齒輪組之次傳動輪同時被設於連動軸之一側。
- 依請求項14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傳動系統設傳動齒輪組,前述傳動齒輪組得為高速齒輪組,前述高速齒輪組設互為喫合之大傳 動輪與小傳動輪,前述小傳動輪設於連動軸之一側;或前述傳動齒輪組得為高速鏈輪組,前述高速鏈輪組並以鏈條繞設於大傳動輪與小傳動輪之間,前述小傳動輪則設於連動軸之一側。
- 一種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至少包含:傳動系統與變速系統,其特徵在於變速系統設變速裝置,前述變速裝置設阻動盤,前述阻動盤設傘型齒盤,得利用前述傘型齒盤與傘形齒輪喫合,前述變速裝置設螺桿,前述螺桿係被軸設於螺桿座內,藉由螺桿座與前述連動軸結合,前述螺桿並與傘形齒輪結合,再於螺桿設移動件,前述移動件為Y型傳動桿之一端設置;前述變速系統設控制裝置,前述控制裝置得為控制元件之鋼索驅動,藉由前述控制裝置制止阻動盤轉動,達成改變移動件之位置,再放開阻動盤讓其自由轉動,讓移動後之移動件被定位,即可改變傳動系統之輸出力矩,達成無段變速之結構創新。
- 依請求項22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之變速裝置所設之阻動盤並設一體之傘型齒盤,前述阻動盤與連動軸之間仍設有滾珠軸承以為支承。
- 依請求項22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之變速裝置之螺桿並以複數滾珠軸承軸設於螺桿座內部,前述螺桿座並以栓設元件栓設於連動軸之一端,前述螺桿之一端並伸設出前述螺桿座之一端,並與傘形齒輪結合,即得利用前述阻動盤之傘型齒盤與螺桿之傘形齒輪互相喫合。
- 依請求項22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之變速裝置之螺桿並喫合一移動件,即於前述移動件之穿孔設內螺紋,以與前述螺桿互為喫合,藉由螺桿之轉動,以驅動移動件於螺桿上左、右移動。
- 依請求項22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之變速裝置之移動件並穿過重動系統之Y型傳動桿之一端,以形成活動式連結,讓變速裝置得以順暢驅動Y型傳動桿。
- 依請求項22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變速系統設控制裝 置,前述控制裝置設支軸,前述支軸設置於固定座中,並以銅套設置於支軸與固定座之間,前述支軸之一端設凸輪,另一端設橫向桿,前述橫向桿並以一栓設元件栓設於前述支軸,且於前述橫向桿與固定座之間設扭轉彈簧,如此,即可藉由驅動橫向桿讓支軸轉動,並驅動凸輪,使用者只要放開控制元件之鋼索,即可藉由扭轉彈簧讓橫向桿、支軸與凸輪回復原狀。
- 依請求項22所述之自行車變速傳動系統,其中當要改變速度時,僅需操作控制元件,讓其鋼索驅動變速系統之控制裝置之橫向桿向一側轉動,即可同時驅動支軸轉動,並讓凸輪抵頂於阻動盤,產生大的摩擦力,足以制止阻動盤轉動,此時,阻動盤之傘型齒盤將與螺桿之傘形齒輪產生喫合之動力,並藉由前述傘型齒輪驅動螺桿轉動,使得移動件於螺桿上移動,改變設置之位置,如要增加速度,使用者只要繼續往前踩踏腳踏板即可,如要降低速度,使用者只要反向踩踏腳踏板即可,如此,即可達成變換移動件與Y型傳動桿對應於連動軸之位置,達成改變騎乘速度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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