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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574700B - Hair dyeing or decolorization methods and hair dye with or bleaching sets - Google Patents

Hair dyeing or decolorization methods and hair dye with or bleaching sets 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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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574700B
TWI574700B TW100131150A TW100131150A TWI574700B TW I574700 B TWI574700 B TW I574700B TW 100131150 A TW100131150 A TW 100131150A TW 100131150 A TW100131150 A TW 100131150A TW I574700 B TWI574700 B TW I57470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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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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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10013115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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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1210622A (en
Inventor
Daisuke Kodama
Original Assignee
Kao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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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date
Application filed by Kao Corp filed Critical Kao Corp
Publication of TW201210622A publication Critical patent/TW201210622A/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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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及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又,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用於該染毛或脫色方法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
作為二劑式毛髮染毛劑或二劑式毛髮脫色劑,液狀或膏狀者自古以來即已廣泛普及。然而,對於無經驗人士而言,將該等均勻地塗佈於毛髮係困難之操作。其理由在於,為防止靜置時之滴落,塗佈於毛髮之用劑之黏度係調整為較高之1000~10000 mPa‧s之程度,因此難以將用劑均勻地推開,且難以使用劑充分地遍佈至毛髮根部。進而,欲向毛髮之根部部分或頭後部塗佈用劑需要分束或兩鏡對照等技巧,操作需要較長之時間。
針對於此,已知有使二劑式毛髮染毛劑或二劑式脫色劑之混合液自非氣溶膠式(nonaerosol)之起泡容器中以泡沫狀噴出之製品(例如專利文獻1)。根據該製品,藉由使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自非氣溶膠式之起泡容器中以泡沫狀噴出,即便無經驗人士亦可簡便地將混合液均勻地應用於毛髮。其結果,完成外觀不易產生顏色不均。又,根據該製品,可簡便地應用混合液,因此無需分束或兩鏡對照等技巧,操作所需之時間遠遠短於先前之製品。由於具備此種優點,故而儘管該文獻所記載之製品相對而言係最近才投入市場,但是商業上已取得成功,獲得了很大的市場佔有率。
亦已知有選擇擠壓式起泡器(squeeze foamer)作為專利文獻1所記載之製品所使用的非氣溶膠式之起泡容器,用以順利地進行二劑式毛髮染毛劑或二劑式毛髮脫色劑之操作的技術(參照專利文獻2及3)。於該等技術中,1次擠壓所噴出之混合液之泡沫量為適合盛放於單手上之量即約3 g以上,作為擠壓式起泡器之擠壓量而言,屬於相對多量之範疇。儘管如此,根據該等文獻所記載之技術,可獲得如下效果:可使反覆擠壓後之混合液之泡質自擠壓開始最初至最後均極其細膩,及可減少為了獲得塗佈全部毛髮所必需之全部噴出質量而進行之擠壓之反覆次數。
另一方面,作為非氣溶膠式之起泡容器,廣泛已知有起泡泵(pump foamer),又,其被廣泛地用作針對如洗手用泡沫狀洗潔劑或潔面泡沫等日用品之容器。起泡泵與擠壓式起泡器相比較,具有易使每1次噴出操作之泡沫噴出質量為固定量的優點。又,亦具有自噴出操作開始最初至最後,易獲得氣液混合比在固定範圍內之泡沫之優點。然而,起泡泵之主流為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噴出質量為少量之0.5 g左右者,雖已知有1 g以上者,但幾乎未得到使用。一般認為其係因以下之(a)及(b)所示之理由所致。
(a)每1次噴出操作之泡沫之噴出體積係由每1次噴出操作的泡沫噴出質量(g)與氣液混合比(mL/g)所決定。其中,就所獲得之泡沫之易使用度之觀點而言,不可使氣液混合比極端地變化。因此,主要係藉由噴出質量而調整泡沫之噴出體積。
(b)另一方面,每1次噴出操作之泡沫之噴出體積與起泡泵之空氣室之體積成正比。因此,要增加1次之噴出體積,必需增大起泡泵之空氣室之體積。要增大空氣室之體積,必需滿足下述條件中之任一者或兩者:(1)增高空氣室之高度;(2)增大空氣室之橫剖面之直徑。然而,於(1)之情形時,1次之按壓距離(行程)相應地變長,因此就易使用度之觀點而言,不能設置得過長。於(2)之情形時,容器整體之橫剖面之面積亦變大,因此就使用該容器之製品之運輸效率或易使用度等觀點而言,不能設置得過大。
由於上述原因,故而通常較多使用之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噴出質量為0.5 g左右。因此,於一次使用略多泡沫之情形時,按壓泵頭之次數增多。於洗手用泡沫狀洗潔劑或潔面泡沫之情形時,每1次清洗或潔面之泡沫之質量最多為1 g左右,因此按壓泵頭之次數為2~3次左右之較少次數即可。若為該程度之次數,則使用者不會感到那麼大的負擔,因此至今未作為應解決之課題凸顯出來。
另一方面,使用起泡泵將二劑式染毛劑應用於毛髮時,係於短時間內噴出大量之泡沫。此次,本發明者發現了此種情況對使用者造成之身體負擔增大之課題。
又,通常之起泡泵係以於短時間內按壓數次泵頭為目標而設計,因此為使得在完全按下泵頭後解除泵頭之按壓力時,泵頭立即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而將彈簧設為較強,將泵頭之按壓壓力設定為非常高。將其用於如二劑式染毛劑般,於1次染毛操作之整個過程中,必需在5~10分鐘左右之短時間內將100 g左右之大量之用劑塗佈於毛髮之製品時,需要於短時間內按壓泵頭100次以上,因此對使用者造成之身體負擔進一步增大。
此外,本發明者試圖利用下述所示之解決手段,減輕對使用者造成之身體負擔,結果本發明者發現了另一課題。
先前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US2004/0213752A1
專利文獻2:WO2008/136441A1
專利文獻3:WO2008/136433A1
如上所述,實際情況為,關於使用擠壓式起泡器之二劑式泡沫狀染毛劑,已提出有用以順利地使用該染毛劑之技術,相對於此,關於使用起泡泵之二劑式泡沫狀染毛劑,則尚未提供有用以順利地使用該染毛劑之技術。因此,本發明之課題在於提供一種用以順利地使用利用起泡泵之二劑式泡沫狀染毛劑的技術。
為解決上述課題,本發明者進行銳意研究,結果有如下發現,從而完成本發明:藉由選擇每1次按壓操作噴出特定範圍之質量之泡沫的起泡泵,該起泡泵容易順利地用作二劑式泡沫狀染毛劑之泡沫噴出容器。
又,本發明者發現,於使用每1次按壓操作噴出特定範圍之質量之泡沫的起泡泵之情形時,會產生作為二劑式泡沫狀染毛劑之泡沫噴出容器而言至今未有之新課題。並且,發現藉由採用特定形態之起泡泵作為解決該新課題之手段,該起泡泵容易順利地用作二劑式泡沫狀染毛劑之泡沫噴出容器,從而完成本發明。
即,本發明係一種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係使用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者,該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包括:包含含有鹼劑之第1劑與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的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組合物,以及收容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容器本體、及安裝於該容器本體且使該混合液以泡沫狀噴出之起泡泵;且第1劑或第2劑之至少一者含有起泡劑,上述混合液之黏度於25℃下為1~300 mPa‧s,上述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1 g以上;且上述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包括以下之步驟A)~E):
A) 將第1劑與第2劑於上述容器本體內混合的步驟,
B) 按壓上述容器本體中安裝有上述起泡泵之起泡泵容器之泵頭,使上述混合液之泡沫噴出的步驟,
C) 將所噴出之上述混合液之泡沫應用於毛髮的步驟,
D) 將應用於毛髮之上述混合液靜置3~60分鐘的步驟,及
E) 沖洗應用於毛髮之上述混合液的步驟。
本發明係包含以下主題者。
[1]
一種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係使用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者,該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包括:包含含有鹼劑之第1劑與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的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組合物,以及收容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容器本體、及安裝於該容器本體且使該混合液以泡沫狀噴出之起泡泵;且第1劑或第2劑之至少一者含有起泡劑,上述混合液之黏度於25℃下為1~300 mPa‧s,上述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1 g以上;且上述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包括以下之步驟A)~E):
A) 將第1劑與第2劑於上述容器本體內混合的步驟,
B) 按壓上述容器本體中安裝有上述起泡泵之起泡泵容器之泵頭,使上述混合液之泡沫噴出的步驟,
C) 將所噴出之上述混合液之泡沫應用於毛髮的步驟,
D) 將應用於毛髮之上述混合液靜置3~60分鐘的步驟,及
E) 沖洗應用於毛髮之上述混合液的步驟。
[2]
如[1]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上述套組包括:填充有第1劑之容器本體、填充有第2劑之容器本體、收容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上述容器本體、及安裝於收容該混合液之該容器本體之上述起泡泵;於收容有上述混合液之上述容器本體中安裝上述起泡泵,藉此完成上述起泡泵容器。
[3]
如[1]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上述套組包括:填充有第1劑之容器本體、填充有第2劑之容器本體、及安裝於填充有第2劑之該容器本體之上述起泡泵;於填充有第2劑之該容器本體內注入第1劑後,於該容器本體中安裝上述起泡泵,藉此完成上述起泡泵容器。
[4]
如[1]至[3]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上述B)中,係以單手按壓泵頭使上述混合液之泡沫噴出,以另一隻手接取噴出之泡沫。
[5]
如[1]至[4]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上述C)中,係以手將泡沫應用於毛髮。
[6]
如[1]至[5]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上述B)中,係反覆進行如下操作:按壓泵頭1~5次並將噴出之泡沫應用於毛髮後,再次按壓泵頭1~5次使泡沫噴出。
[7]
如[1]至[6]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使起泡泵容器直立之狀態下,該起泡泵容器之噴出口係該噴出口之開口面之垂線與鉛垂方向所成之角度θ為0~70°。
[8]
如[7]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上述角度θ為10~60°。
[9]
如[7]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上述角度θ為20~50°。
[10]
如[1]至[9]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容器之噴出口之面積為45~200 mm2
[11]
如[1]至[10]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容器本體中收容有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的狀態下將起泡泵容器之泵頭完全按下為止之最大荷重為10~25 N。
[12]
如[11]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上述最大荷重為12~23 N。
[13]
如[11]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上述最大荷重為15~22 N。
[14]
如[1]至[13]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將起泡泵容器之泵頭完全按下後,於容器本體中收容有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的狀態下解除該泵頭之按壓狀態時,該泵頭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需要0.2~3秒。
[15]
如[14]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上述泵頭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之時間為0.4~2秒。
[16]
如[14]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上述泵頭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之時間為0.6~1.5秒。
[17]
如[1]至[16]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起泡泵容器中,起泡泵之空氣室存在於容器本體之外部。
[18]
如[1]至[17]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上述C)中,係於未分束之毛髮上應用上述混合液之泡沫。
[19]
如[18]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上述C)中,應用上述泡沫後,進而以手指揉搓泡沫。
[20]
如[1]至[19]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8 g以下。
[21]
如[20]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6 g以下。
[22]
如[20]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4 g以下。
[23]
如[1]至[22]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1.5 g以上。
[24]
如[23]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2 g以上。
[25]
如[23]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2.5 g以上。
[26]
如[1]至[25]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劑為選自由非離子界面活性劑、陰離子界面活性劑、陽離子界面活性劑、兩性界面活性劑、及半極性界面活性劑所組成之群中之界面活性劑。
[27]
如[26]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中的界面活性劑之含量為0.1~15質量%。
[28]
如[1]至[27]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第1劑與第2劑之至少一者中含有碳數14~24之高級醇。
[29]
如[1]至[28]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pH值為8~12。
[30]
如[1]至[29]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上述B)中,係使混合液以氣液混合比7~40 mL/g之泡沫狀自起泡泵容器噴出。
[31]
如[30]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上述氣液混合比為10~30 mL/g。
[32]
如[1]至[31]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起泡泵容器之泵頭中的混合液噴出流路上,設置有2個包含網片之泡沫均質化構件,且將靠近起泡泵容器之噴出口之側的網片之網眼設為150~280目,將遠離該噴出口之側(靠近空氣室之側)的網片之網眼設為50~220目。
[33]
如[1]至[32]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第1劑與第2劑之合計量為50~1000 mL。
[34]
如[1]至[33]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容器之容器本體之底面面積為20~60 cm2
[35]
如[1]至[34]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容器之容器本體之底面形狀為大致正方形。
[36]
如[1]至[35]中任一項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容器為擱置型。
[37]
一種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係包括:包含含有鹼劑之第1劑與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的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組合物,以及收容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容器本體、及安裝於該容器本體且使該混合液以泡沫狀噴出之起泡泵;於上述容器本體中安裝上述起泡泵而完成起泡泵容器,第1劑或第2劑之至少一者含有起泡劑,上述混合液之黏度於25℃下為1~300 mPa‧s,上述起泡泵容器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1 g以上。
[38]
如[37]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係包括:填充有第1劑之容器本體、填充有第2劑之容器本體、收容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上述容器本體、及安裝於該容器本體之上述起泡泵;於收容有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上述容器本體中安裝上述起泡泵,藉此完成上述起泡泵容器。
[39]
如[37]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係包括:填充有第1劑之容器本體、填充有第2劑之容器本體、安裝於填充有第2劑之該容器本體之上述起泡泵;於填充有第2劑之該容器本體內注入第1劑後,於該容器本體中安裝上述起泡泵,藉此完成上述起泡泵容器。
[40]
如[37]至[39]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於使起泡泵容器直立之狀態下,該起泡泵容器之噴出口係該噴出口之開口面之垂線與鉛垂方向所成之角度θ為0~70°。
[41]
如[40]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上述角度θ為10~60°。
[42]
如[40]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上述角度θ為20~50°。
[43]
如[37]至[42]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泵容器之噴出口之面積為45~200 mm2
[44]
如[37]至[43]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於容器本體中收容有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的狀態下將起泡泵容器之泵頭完全按下為止之最大荷重為10~25 N。
[45]
如[44]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上述最大荷重為12~23 N。
[46]
如[44]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上述最大荷重為15~22 N。
[47]
如[37]至[46]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將起泡泵容器之泵頭完全按下後,於容器本體中收容有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的狀態下解除該泵頭之按壓狀態時,該泵頭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需要0.2~3秒。
[48]
如[47]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上述泵頭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之時間為0.4~2秒。
[49]
如[47]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上述泵頭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之時間為0.6~1.5秒。
[50]
如[37]至[49]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於起泡泵容器中,起泡泵之空氣室存在於容器本體之外部。
[51]
如[37]至[50]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8 g以下。
[52]
如[51]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6 g以下。
[53]
如[51]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4 g以下。
[54]
如[37]至[53]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1.5 g以上。
[55]
如[54]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2 g以上。
[56]
如[55]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泵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2.5 g以上。
[57]
如[37]至[56]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劑為選自由非離子界面活性劑、陰離子界面活性劑、陽離子界面活性劑、兩性界面活性劑、及半極性界面活性劑所組成之群中之界面活性劑。
[58]
如[57]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中的界面活性劑之含量為0.1~15質量%。
[59]
如[37]至[58]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第1劑與第2劑之至少一者中含有碳數14~24之高級醇。
[60]
如[37]至[59]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pH值為8~12。
[61]
如[37]至[60]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自起泡泵容器噴出之泡沫狀之混合液的氣液混合比為7~40 mL/g。
[62]
如[61]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上述氣液混合比為10~30 mL/g。
[63]
如[37]至[62]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於起泡泵容器之泵頭中的混合液噴出流路上設置有2個包含網片之泡沫均質化構件,靠近起泡泵容器之噴出口之側的網片之網眼為150~280目,遠離該噴出口之側(靠近空氣室之側)的網片之網眼為50~220目。
[64]
如[37]至[63]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第1劑與第2劑之合計量為50~1000 mL。
[65]
如[37]至[64]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泵容器之容器本體之底面面積為20~60 cm2
[66]
如[37]至[65]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泵容器之容器本體之底面形狀為大致正方形。
[67]
如[37]至[66]中任一項之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泵容器為擱置型。
根據本發明,可提供一種用以順利地使用利用起泡泵的二劑式泡沫狀染毛劑或脫色劑之方法及套組。
以下,根據較佳之實施形態,一面參照圖式一面說明本發明。此處,於本說明書中,於無特別規定之情形時,各種數值係設為於室溫下測定之值。所謂室溫係指25℃。圖1(a)~(d)中表示第1之本發明之二劑式毛髮染毛用或毛髮脫色用套組(毛髮化妝品)之使用方法的一實施形態。本實施形態之毛髮染毛用或毛髮脫色用套組(以下,將該等總稱為「毛髮化妝套組」)包含含有鹼劑之第1劑1與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2。
於本發明中,所謂二劑式毛髮染毛用或毛髮脫色用組合物,其概念包括包含第1劑1與第2劑2,使用時將該等混合後使用之染毛用或脫色用組合物。於染毛用之情形時,第1劑1含有鹼劑與染料,第2劑2含有過氧化氫。於脫色用情形時,第1劑1不含染料而含有鹼劑,第2劑2含有過氧化氫。又,於染毛用及脫色用之任一情形時,本發明所使用之組合物之概念均亦包含亦使用含有過硫酸鹽之第3劑之形態。於此情形時,係將第1劑、第2劑及第3劑混合後使用。
第1劑1係填充於第1容器11內。第2劑2係填充於尺寸大於第1容器11之第2容器12內。第1容器11包含容器本體11a與螺合於該容器本體11a之口部之蓋體11b。同樣地,第2容器12亦包含容器本體12a與螺合於該容器本體12a之口部之蓋體12b。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如後述兼作起泡泵容器之容器本體。
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包含:主體部120、滑順地連接於主體部120上部之肩部121、及於肩部121之上部朝向上方開口之口頸部122。主體部120之底面形狀於高度方向上相同。主體部120之底面形狀可設為例如圓形或橢圓形、或大致四角形。就對容器整體之印刷之容易度之觀點而言,底面形狀通常多採用圓形或橢圓形。肩部121之橫剖面形狀為與主體部120之底面形狀相似之形狀。肩部121越朝向上方,其橫剖面之直徑逐漸縮小。
對於第1容器11,為防止第1劑1所含之染料氧化以及氨揮發,較佳為由氣體不易透過之材料所形成。另一方面,對於第2容器12,為防止因第2劑所含之過氧化氫分解而產生之氧引起容器12內之壓力上升,較佳為由具有透氣性之材料所形成。
本實施形態之毛髮化妝套組進而包括起泡泵20。於毛髮化妝套組之使用前之狀態下,起泡泵20未與容器本體接合,而呈單獨之狀態。
使用本實施形態之毛髮化妝套組時,首先卸下呈圖1(a)所示之狀態之第1容器11之蓋體11b,與此同時卸下第2容器12之蓋體12b。繼而,如圖1(b)所示,使第1容器11之容器本體11a倒立,將其口部插入至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之口部內。藉此,將填充於第1容器11之容器本體11a內之第1劑1注入至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內,混合第1劑1與第2劑2。於此情形時,如圖1(b)所示,由於第1容器11之容器本體11a之主體部的橫剖面之尺寸,大於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之口部之橫剖面的尺寸,因此第1容器11之容器本體11a之插入受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之口部限制。其結果,可防止將第1劑1注入至第2劑中時,第1容器11之容器本體11a無意地掉落至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內。
將第1劑1注入至第2劑2中,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中收容有第1劑1與第2劑2之混合液3。於本發明中,如下所述,第1劑1與第2劑2之黏度遠低於凝膠狀或膏狀之劑型,因此即便係僅將第1劑1與第2劑2收容於同一容器內,亦可一定程度地混合。因此如下所述,無論是進行混合操作之前之狀態,抑或是第1劑1與第2劑2收容於同一容器內之狀態,為方便起見均稱為混合液3。其次,如圖1(c)所示,自收容有混合液3之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之口部插入起泡泵20。起泡泵20係用以使收容於容器本體12a中之混合液3以泡沫狀噴出。起泡泵20包含:空氣室21、自空氣室21之底部垂下之抽吸管22、連接於空氣室21之上部之泵頭23等。泵頭23內形成有混合液3之噴出流路(未圖示)。該噴出流路之一端連接於空氣室21。噴出流路之另一端於噴出口24處開口。又,噴出流路內配置有用以使混合液3形成為泡沫狀之泡沫生成構件或泡沫均質化構件(均未圖示)。泡沫均質化構件包含例如網片或多孔質體等。泡沫均質化構件可使用1個或2個以上。例如於使用2個網片作為泡沫均質化構件之情形時,可將靠近空氣室21之側,即遠離噴出口24之側的網片之網眼較佳地設為50~220目,更佳地設為90~195目,進而較佳地設為130~170目。另一方面,可將靠近噴出口24之側的網片之網眼較佳地設為150~280目,進而較佳地設為165~250目,更佳地設為180~220目。此處,所謂目係指每1英吋之孔數。作為具有以上構成之起泡泵20,可無特別限制地使用與先前公知之結構之起泡泵相同者。
包括該起泡泵20之起泡泵容器係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設定為多於先前之起泡泵容器之噴出質量。具體而言,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設定為1 g以上,較佳為設定為1.5 g以上,進而較佳為設定為2 g以上,更佳為設定為2.5 g以上。將起泡泵容器之噴出質量設定為較多具有如下優點。即,例如於對中長(至肩左右之長度)之全部毛髮進行染毛或脫色之情形時,其所需之混合液3之量為約100 g。又,染毛或脫色之操作必需於第1劑1與第2劑2進行化學反應之前完成。具體而言,必需於混合後約5~10分鐘以內之短時間內完成。因此,為使約100 g之混合液3於短時間內自起泡泵容器噴出,較為有利的是增多每1次之噴出質量,以較少之按壓操作次數使目標量之泡沫噴出。就此觀點而言,本發明中將起泡泵容器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設定為上述值以上。為以較少之按壓操作次數使目標質量之泡沫噴出,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設定得越多越有利,但相反地,必需增大起泡泵20之空氣室21之容積。要增大空氣室21之容積,關係到增大起泡泵容器之容積,進而亦關係到增大毛髮化妝套組之容積。另外,若僅增多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則按壓泵頭時混合液所產生之阻力增大而按壓壓力增大,變得不易使用。又,為順利地使用本發明之泡沫狀染毛劑,較佳為將自起泡容器噴出之泡沫取於單手上後立即應用於毛髮,為此,1次按壓操作獲得之泡沫較佳為可單手拿著之範圍。就該等觀點而言,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之上限值較佳為設定為8 g,進而較佳為設定為6 g,更佳為設定為4 g。再者,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可藉由起泡泵20之液室(下述圖6中以符號317所示之部位)之容積進行調整。
再次返回至圖1,最後如圖1(d)所示,藉由螺合將起泡泵20安裝於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並密閉,完成起泡泵容器30。於該狀態下,起泡泵20之空氣室21係位於容器本體12a內。該起泡泵容器30可如下述圖3所示般為擱置型,或者亦可為於以手握持之狀態下使泡沫噴出之手持型。就用於二劑式染毛劑用途時大小正合適,且作為染毛劑可(尤其是以兩手)反覆順利地進行泡沫之噴出操作與泡沫之應用操作之觀點而言,起泡泵容器30較佳為無需以手握持之擱置型。完成起泡泵容器30後,促進第1劑1與第2劑2之混合。混合方法並無限制,例如可列舉如圖1(d)所示的像晃動試管般左右輕輕搖晃起泡泵容器30的混合方法。此處,混合亦可於將起泡泵20安裝於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之前進行。於此情形時,較佳為以第2容器12之蓋體12b密閉後進行混合,混合後安裝起泡泵20。於起泡泵20之安裝步驟與混合步驟之先後,亦包含採用以下所示之其他混合方法之情形,儘管任一者均可,但就可省略蓋體12b之開閉操作之觀點而言,較佳為安裝起泡泵20後進行混合。
作為其他混合方法,亦可採用上下劇烈地晃動起泡泵容器30之混合方法。或者,亦可採用使起泡泵容器30自大致直立狀態變為倒立或橫倒狀態,且再次恢復至大致直立狀態之混合方法。具體而言,將使起泡泵容器30自大致直立狀態變為倒立或橫倒狀態且再次恢復至大致直立狀態之循環於10秒鐘內較佳為1~30次,進而較佳為1.5~20次,更佳為2~10次之速度進行即可。自大致直立狀態變為倒立或橫倒狀態且再次恢復至大致直立狀態之操作較佳為進行1~15次,進而較佳為進行2~10次,更佳為進行3~7次。即便以此種方式緩緩地晃動起泡泵容器30,因本發明所使用之第1劑1及第2劑2之黏度遠低於凝膠狀或膏狀之劑型,故亦可容易地獲得均勻之混合液3。再者,於本發明中,與上述專利文獻3所記載之技術不同,混合第1液1與第2液2而獲得混合液3時,該混合液3起泡亦不會造成任何影響。其原因在於,起泡泵之空氣室為自外部取入空氣之機構,即便內容液起泡而瓶內充滿泡沫,該泡沫亦不會滲入至空氣室中。因此不會引起泡質降低。
根據以上實施形態,可有效地進行混合操作,且可縮小毛髮化妝套組整體之容積,因此較為有利。
圖2(a)及(b)中模式性地表示第1之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之另一實施形態之使用方法。圖2(a)及(b)所示之毛髮化妝套組與圖1所示之毛髮化妝套組同樣地包含第1容器11及第2容器12。各容器11、12內分別填充有第1劑1及第2劑2。除該等以外,本實施形態之毛髮化妝套組包括起泡泵容器30。如此,於本實施形態之毛髮化妝套組中,起泡泵容器30係與第1容器11及第2容器12分開。起泡泵容器30包含容器本體13a與螺合於該容器本體13a之口部之起泡泵20。於毛髮化妝套組之使用前之狀態下,起泡泵容器30之容器本體13a內為空。起泡泵容器30之容器本體13a之形狀較佳為與上述實施形態中之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之形狀相同。
於使用圖2(a)及(b)所示之毛髮化妝套組之情形時,首先如圖2(a)所示,將填充於第1容器11中之第1劑1與填充於第2容器12中之第2劑2注入至起泡泵容器30之容器本體13a內,混合第1劑1與第2劑2。混合方法可設為與關於上述實施形態所說明之方法相同。繼而,於收容混合液3之起泡泵容器30之容器本體13a上安裝起泡泵20,完成起泡泵容器30。根據該實施形態,可與上述之實施形態同樣有效地進行混合操作,且因起泡泵容器30與容器本體13a成為一體,故可縮小毛髮化妝套組整體之容積,因此較為有利。又,根據本實施形態,可將填充於第1容器11中之第1劑1與填充於第2容器12中之第2劑2分成小部份使用,可將1個毛髮化妝套組使用複數次,因此亦具有較為經濟之優點。於此情形時,可於第1容器11或第2容器12上標附成為使用量標準之刻度,或者亦可以計量用容器(未圖示)將第1劑1與第2劑2計量後注入至起泡泵容器30之容器本體13a內。進而,容器本體13a內於初始狀態下為空的,因此於容器本體13a與第1容器11及第2容器12相比為較大之情形時,可將第1容器11與第2容器12中任一者或兩者收容於容器本體13a內部,可實現套組整體之容積之削減。又,若容器本體13a較大,則相應地容器本體會傳導較多的熱,藉此可期待高效率地將由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時之放熱反應所致之熱散熱。
作為圖2(a)所示之操作之第1其他方法,可進行如下操作:將填充於第1容器11中之第1劑1與填充於第2容器12中之第2劑2注入至另外準備之容器(未圖示)內,於該容器內混合第1劑1與第2劑2。於混合第1劑1與第2劑2時劇烈地晃動容器,或使容器為倒立或橫倒狀態之情形時,較佳為以蓋體(未圖示)密閉容器之口部。將藉由混合而獲得之混合液3轉移至起泡泵容器30之容器本體13內。根據該操作,可與圖2(a)所示之操作同樣地將1個毛髮化妝套組使用複數次,因此具有較為經濟之優點。
作為圖2(a)所示操作之第2其他方法,亦可進行如下操作:使第1容器11之容器本體11a倒立,將其口部插入至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之口部內,將填充於第1容器11之容器本體11a內之第1劑1注入至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內,混合第1劑1與第2劑2。於此情形時,亦只要將藉由混合而獲得之混合液3轉移至起泡泵容器30之容器本體13內即可。於混合第1劑1與第2劑2時劇烈地晃動容器,或使容器為倒立或橫倒狀態之情形時,較佳為以蓋體12b密閉第2容器12之容器本體12a之口部。
與上述第1其他方法及第2其他方法相比,圖2(a)所示之操作具有如下優點,故而較佳:(i)減少毛髮化妝套組之構成要素數量,從而減小套組整體之體積;(ii)減少自混合操作至泡沫噴出為止之步驟數。
混合操作完成後,任一實施形態均係按壓起泡泵容器30之泵頭23,使混合液3之泡沫噴出。噴出泡沫時,就可以較少之按壓操作次數噴出大量泡沫之方面而言,較佳為於泵頭23之每1次按壓操作時完全按下泵頭23。
於使泡沫噴出之情形時,如例如圖3(a)所示,將起泡泵容器30載置於平坦之台上,於此狀態下,以單手按壓泵頭23而使混合液3之泡沫4噴出。此時,可以毛刷或梳子等工具接取噴出之泡沫4,亦可以另一隻手接取噴出之泡沫4,就可進行順利之應用操作之方面而言,較佳為接取於另一隻手中。此處,於使用手之情形時,較佳為配戴手套。圖3(a)所示之起泡泵容器30為擱置型,但如上所述,使用手持型者作為起泡泵容器30亦無任何問題。
此處,作為圖3(a)所示之操作之其他方法,如圖3(b)所示,可將起泡泵之容器本體之形狀設為大致長方體(底面之形狀為大致長方形,尤其是為大致正方形之大致長方體)。於一面以單手按壓泵頭,一面以另一隻手接取所噴出之泡沫之情形時,係僅以單手對起泡泵施加力,因此僅平坦之台支撐容器30,因此有缺乏穩定性之虞。即便於此種不穩定之狀態下,若起泡泵之容器本體之底面形狀為大致長方形或大致正方形,尤其是若為大致正方形,則即便反覆進行按壓泵頭之操作,容器30亦不易翻倒。並且染毛劑之套組整體於收容箱中之收容效率變高。此處,所謂「大致」係表示容許多少之形狀變更,例如對角進行一定程度之倒角等。
就於泵頭之按壓動作中不易翻倒,且謀求套組整體之收容效率之觀點而言,起泡泵之容器本體之底面面積較佳為20~60 cm2,進而較佳為30~55 cm2,更佳為40~50 cm2
其次,將接取之泡沫4應用於毛髮。就可均勻地對應用染毛劑組合物之毛髮進行染毛,並且防止液體滴落,且獲得充分之染毛效果之觀點而言,較佳為於染毛處理之前不使用整髮劑。又,就混合液不變淡,可均勻地染毛,並且防止液體滴落,且獲得充分之染毛效果之觀點而言,較佳為乾的毛髮。於即將進行染毛處理之前進行洗髮之情形時,較佳為在進行染毛處理之前使毛髮乾燥。所謂使毛髮乾燥,係指至少將因洗髮而附著之以水為主之液體除去至於自然狀態下不滴落之程度。具體而言,較佳為用毛巾擦乾之狀態或藉由吹風機乾燥之狀態。將泡沫4應用於毛髮可使用例如毛刷或梳子等工具。或者亦可直接用手將手上接取之泡沫4應用於毛髮。若採用後者應用方法,則具有可自毛髮根部至髮梢均勻地且容易地應用泡沫4之優點。又,根據本發明,無需分束操作,因此根據後者方法,可將混合液3之泡沫4順利地應用於未經分束之毛髮。
於採用上述任一方法之情形時,對毛髮應用泡沫4時均較佳為反覆進行如下操作:將泵頭23按壓1~5次並將所噴出之泡沫4應用於毛髮後,再次將泵頭23按壓1~5次而使泡沫4噴出。每一該重複單元之按壓泵頭23之次數進而較佳為1~4次,進而較佳為1~3次,進而較佳為1~2次,最佳為1次。如上所述,本發明所使用之起泡泵容器30係將泵頭23之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設定為多於先前之起泡泵容器,因此若進行該程度之次數之按壓操作,則手上接取之泡沫4之量充分。又,因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設定為較多,故具有如下優點:每一重複單元之泡沫之應用量亦較多,任何人均容易簡便且均勻地塗展開從而美觀地染毛。
將泡沫4應用於毛髮之範圍可為全部毛髮,亦可僅為特定部分。
較佳為將特定量之(包含混合液3)泡沫4的僅必需量應用於毛髮後,或者於將泡沫4之必需量全部應用之前之中途,如洗髮般以手指揉搓泡沫4,以使泡沫4充分且均勻地遍佈至毛髮根部。藉由揉搓,即便泡沫4即將消失亦會再次起泡,因此亦可防止混合液3自毛髮滴落。於此情形時,為使毛髮不糾纏在一起,另外,為使泡沫4不飛散,較佳為緩緩地揉搓。揉搓操作可連續地進行1次,亦可間斷地反覆進行複數次。如此,揉搓泡沫4後,較佳為靜置3~60分鐘,更佳為靜置5~45分鐘。藉此,所應用之混合液3將毛髮染色或脫色。繼而,經過特定時間後,以水沖洗應用於毛髮之混合液3,完成染毛或脫色操作。以水沖洗混合液3後,視需要可應用洗髮精及/或護髮素。
根據以上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儘管泡沫4之噴出操作之次數較少,但亦可使染毛或脫色所必需之充分量之泡沫4噴出,因此可順利地進行染毛或脫色操作。並且,即便不進行分束等特殊之操作,亦可自毛髮根部至髮梢均勻地進行染毛或脫色。
其次,對本發明所使用之第1劑1及第2劑2加以說明。作為第1劑1所含有之鹼劑,可使用:氨、單乙醇胺等烷醇胺、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又,可適當地添加碳酸氫銨、氯化銨等銨鹽,或碳酸鉀、碳酸氫鈉等碳酸鹽等作為緩衝劑。關於鹼劑之濃度,係以第1劑1與第2劑2之混合液3的pH值較佳為8~12,進而較佳為9~11之方式適宜設定。
另一方面,第2劑2所含有之過氧化氫之濃度較佳為設定為1~9質量%,更佳為設定為3~6質量%,第1劑1與第2劑2之混合液3中之過氧化氫濃度較佳為設為1~6質量%,更佳為設為2~5質量%。又,為抑制過氧化氫之分解,第2劑2之pH值較佳為設為pH值2~6,更佳為設為pH值2.5~4。
第1劑1與第2劑2均較佳為將水作為主要介質。
第1劑1與第2劑2之至少一者含有起泡劑。因此,藉由使第1劑1與第2劑2之混合液3自起泡泵容器30噴出,可容易地使混合液3發泡,且可使該泡沫持續。作為起泡劑,只要為具有起泡性者均可,但較佳為界面活性劑。作為界面活性劑,可列舉:非離子界面活性劑、陰離子界面活性劑、陽離子界面活性劑、兩性界面活性劑、半極性界面活性劑等。其中,較佳為使用陰離子界面活性劑或兩性界面活性劑。
作為陰離子界面活性劑,例如可使用:烷基硫酸鹽等硫酸酯界面活性劑;脂肪酸鹽、聚氧乙烯烷基醚羧酸鹽、N-醯基胺基酸鹽、琥珀酸烷基酯之鹽等羧酸界面活性劑;烷基磷酸鹽、烷基醚磷酸鹽等磷酸酯界面活性劑;磺基琥珀酸鹽、羥乙磺酸鹽、牛磺酸鹽、α-烯烴磺酸鹽、烷磺酸鹽等磺酸界面活性劑等。較佳者可列舉:烷基硫酸鹽、聚氧乙烯烷基醚硫酸鹽、聚氧乙烯烷基醚羧酸鹽、N-醯基胺基酸鹽。
作為兩性界面活性劑,較佳為使用:脂肪醯胺丙基甜菜鹼、烷基羧甲基羥乙基咪唑啉鎓甜菜鹼、烷基二甲胺基醋酸甜菜鹼、磺基甜菜鹼等。
作為非離子界面活性劑,可使用:聚氧乙烯烷基醚、烷基聚葡萄糖苷、烷基甘油醚、烷基烷醇醯胺等,其中較佳為烷基聚葡萄糖苷或聚氧乙烯烷基醚。作為較佳之烷基聚葡萄糖苷,可列舉烷基之碳數為8~14,葡萄糖苷之縮合度平均為1~2者。作為較佳之聚氧乙烯烷基醚,可列舉烷基之碳數為10~18,聚氧乙烯之平均聚合度為5~40者。
作為陽離子界面活性劑,可使用:氯化烷基三甲基銨、氯化二烷基二甲基銨等。
作為半極性界面活性劑,可使用烷基氧化胺(alkyl aminoxide)等。
界面活性劑可併用兩種以上。為形成易塗佈於頭髮且易親和之泡沫,第1劑1與第2劑2之混合液3中的界面活性劑之含量較佳為0.1~15質量%,進而較佳為0.2~10質量%,更佳為0.5~7質量%。
於二劑式組合物為染毛用者之情形時,作為第1劑1所含有之染料,可列舉氧化染料或直接染料。作為該氧化染料,可列舉:對苯二胺、對胺基苯酚、甲苯-2,5-二胺、N,N-雙(2-羥乙基)-對苯二胺、2-(2-羥乙基)-對苯二胺、4-胺基-3-甲基苯酚、6-胺基-3-甲基苯酚、鄰胺基苯酚、1-羥乙基-4,5-二胺基吡唑等染料前驅物;間苯二酚、2-甲基間苯二酚、間胺基苯酚、對胺基鄰甲酚、5-(2-羥乙基胺基)-2-甲基苯酚、間苯二胺、2,4-二胺基苯氧基乙醇、1-萘酚等成色劑(coupler)。作為直接染料,可列舉:對硝基鄰苯二胺、對硝基間苯二胺、鹼性黃87、鹼性橙31、鹼性紅12、鹼性紅51、鹼性藍99、酸性橙7等。
為改善自起泡泵容器30噴出之混合液3之泡沫的持續時間,抑制將泡沫應用於毛髮後該泡沫破裂而發生液體滴落,較佳為使第1劑1與第2劑2之至少一者含有高級醇。作為高級醇,較佳為碳數14~24者,例如可列舉:肉豆蔻醇、鯨蠟醇、硬脂醇、山萮醇、異硬脂醇、油醇等。該等可併用2種以上。相對於第1劑1與第2劑2之混合後之染毛用組合物整體,較佳為含有0.01~3質量%之高級醇,進而較佳為含有0.1~2質量%,更佳為含有0.2~1質量%,進而更佳為含有0.3~0.8質量%。
此外,第1劑1與第2劑2可視需要含有各種添加劑。例如,為消除將第1劑1與第2劑2之混合液3應用於毛髮後,水分蒸發而過氧化氫等刺激性成分濃縮從而使頭皮受到刺激,較佳為添加多元醇類、其低級烷基醚類等不揮發性親水性溶劑。又,為使泡質堅韌,形成容易遍佈毛髮根部至髮梢且不滴落之泡沫,進而為賦予毛髮護理效果,含有兩性或陽離子性聚合物等亦較佳。亦可適當含有:香料、紫外線吸收劑、乙二胺四乙酸等之金屬螯合劑、殺菌劑、對羥苯甲酸甲酯等防腐劑、二丁基羥基甲苯、1-羥基乙烷-1,1-二膦酸、硫酸羥基喹啉等穩定劑、乙醇、苄醇、芐氧基乙醇等有機溶劑、羥乙基纖維素等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保濕劑等。
第1劑1之黏度(25℃)較佳為1~50 mPa‧s,進而較佳為3~40 mPa‧s,更佳為5~30 mPa‧s。第2劑2之黏度(25℃)較佳為1~300 mPa‧s,進而較佳為3~200 mPa‧s,更佳為5~100 mPa‧s。第1劑1與第2劑2之混合液3的黏度(25℃)設定為1~300 mPa‧s,較佳為設定為1~100 mPa‧s,進而較佳為設定為3~60 mPa‧s,更佳為設定為5~50 mPa‧s。黏度之數值係以東京計器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B型旋轉黏度計(型號TV-10),使用轉子No.1使轉子旋轉1分鐘後之值。測定對象為100 mPa‧s以下之情形時之旋轉速度係以60 rpm,100~200 mPa‧s之情形時係以30 rpm,200~500 mPa‧s之情形時係以12 rpm進行測定。第1劑1、第2劑2、混合液3之任一者之黏度均為於25℃之恆溫槽中測定者。於混合液3之情形時,係設為混合後立即測定者,忽略由反應熱所致之溫度變化。藉由將混合液3之黏度設於上述範圍內,可使自起泡泵容器30噴出之泡沫狀之該混合液3無溫度依存性地容易地實現易於應用於毛髮之泡沫體積(氣液混合比),且可抑制將混合液塗佈於毛髮後於毛髮上靜置期間滴落,因此有效。此處,關於氣液混合比,就用劑對毛髮之易親和度及易塗抹度方面而言,較佳為7~40 mL/g,進而較佳為10~30 mL/g。再者,此處之氣液混合比係以如下方式測定者。
於起泡泵容器之容器本體內,投入已調整至室溫之第1劑與第2劑,並均勻地混合。將第1劑與第2劑投入至同一容器內後經過1分鐘後,向容積50 mL之容器中噴出最大限度之泡沫,擦淨溢出部分而獲得50 mL之泡沫。測定收容泡沫之容器之質量,獲得所噴出(收容)之泡沫之質量。用體積50 mL除以該噴出之泡沫之質量(g),藉此獲得氣液混合比(mL/g)。
作為將第1劑1與第2劑2之混合液3的黏度調整至上述範圍之方法,例如只要採用於第1劑1或第2劑2中添加乙醇等水溶性溶劑,或者適當地調整上述界面活性劑、多元醇類或高級醇之種類或添加量之方法即可。
第1劑1與第2劑2之混合比可根據由染毛劑或脫色劑獲得之顏色或亮度等適當設定。具體而言,以質量比計較佳為第1劑:第2劑=3:1~1:3,更佳為2:1~1:2。
第1劑1與第2劑2之合計量亦取決於應用之毛髮之長度、係應用於全部毛髮或應用於部分毛髮、係分割使用或一次性全部使用等,但作為1個毛髮化妝套組整體而言,較佳為50~1000 mL,進而較佳為60~500 mL,更佳為70~300 mL,進而更佳為80~200 mL。
如圖4所示,第2之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係於第1之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中,於使起泡泵容器30直立之狀態下,起泡泵容器30之噴出口24朝向下方。具體而言,噴出口24之開口面之垂線L1與鉛垂方向L2所成之角度θ較佳為0~70°,進而較佳為10~60°,更佳為20~50°。以此種方式設定噴出口24之朝向具有如下優點。
通常,噴出口大多如例如圖5所示般朝向水平方向或與其接近之方向。其原因在於,要由模具獲得噴出口部分之形狀,噴出口之朝向為水平或與其接近之方向時生產效率較佳。又,如先前般,每1次噴出之質量較少之製品中,即便噴出口之方向為水平或與其接近之方向亦無任何問題。
另一方面,如上所述,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中之起泡泵容器30係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4之噴出質量設定為較多者。於噴出口如例如圖5所示(僅該圖式為方便起見而以未配戴手套之狀態表示,但意指配戴有手套)般朝向水平方向或與其接近之方向之情形時,存在產生如下課題之情況:若無意地猛地按壓泵頭23,則泡沫4猛地噴出,如該圖5所示般,泡沫4飛散而無法自始至終成功地接取於手掌中。此種課題係作為染毛劑或脫色劑套組而言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4之噴出質量設定為較多的本發明所特有者,係於先前技術、例如專利文獻1至3所記載之技術中不會產生之課題。為解決此課題,於第2之本發明中,與先前之常識相悖地以上述方式設定噴出口24之朝向。藉此,如圖3所示,即便泡沫4猛地噴出,亦可將泡沫4自始至終成功地接取於手掌中。要將噴出口24之開口面之垂線L1與鉛垂方向L2所成之角度θ設定於上述範圍內,例如通常泵頭23與噴出口24係由相同零件所構成,可藉由安裝與泵頭23不同之另一零件等而進行設定。
第3之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係於第1之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中,將起泡泵容器30中之起泡泵20之噴出口24的面積設定為大於先前之起泡泵之噴出口的面積。具體而言,噴出口24之面積係設定成較佳為45~200 mm2,進而較佳為55~150 mm2,進而較佳為65~100 mm2。如此般將噴出口24之面積設定為較大具有如下優點。即,如上所述,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中之起泡泵容器30係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4之噴出質量設定為較多者。因此,存在產生如下課題之情況:若無意地猛地按壓泵頭23,則泡沫4猛地噴出,泡沫4飛散而無法自始至終成功地接取於手掌中。此種課題係作為染毛劑或脫色劑套組而言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4之噴出質量設定為較多之本發明所特有者,係於先前技術、例如專利文獻1至3所記載之技術中不會產生之課題。為解決此課題,於第3之本發明中,根據與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4之噴出質量之關係,將噴出口24之面積設定於上述範圍內。藉此,即便猛地按壓泵頭23,泡沫4亦不會那麼猛地噴出,因此可自始至終成功地將泡沫4接取於手掌中。
第4之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係於第1之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中,將起泡泵容器30之起泡泵20之泵頭23完全按下為止的最大荷重設定為輕於先前之起泡泵之泵頭的按壓荷重。具體而言,於容器本體中收容有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的狀態下將泵頭23完全按下為止的最大荷重較佳設定為10~25 N,進而較佳設定為12~23 N,進而較佳為設定為15~22 N。先前之起泡泵之泵頭之按壓荷重設定為較重之原因在於存在如下常識:為連續地按壓泵頭,泵頭之位置必需立即地、泵頭不被卡住而確實地復歸至原點。若使其較輕則有悖於常識。儘管如此,於本發明中如此般將泵頭23之按壓荷重設定為較輕具有如下優點。即,如上所述,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中之起泡泵容器30係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4之噴出質量設定為較多者。因此,即便僅進行1次按壓操作亦可將充分量之泡沫4接取於手中。然而,若按壓操作時之荷重較大,則存在產生按壓需要過大之力,使用者之身體負擔變大之課題的情況。進而,若按壓操作時之荷重較大,則存在使用者會無意地猛地按壓之傾向。如上所述,無意地猛地按壓有時會導致產生泡沫4飛散而無法自始至終成功地接取於手掌中之課題。又,猛地按壓有時亦會導致產生按壓操作變得不穩定之課題。因此,於染毛劑之用途中無法謂之有利。此種課題係作為染毛劑或脫色劑套組而言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4之噴出質量設定為較多之本發明所特有者,係於先前技術、例如專利文獻1至3所記載之技術中不會產生之課題。為解決此課題,於第4之本發明中,將按壓操作時之荷重設定於上述範圍內。藉此,可以相對較小之力進行按壓操作,因此使用者之身體負擔減輕,另外,可使按壓操作穩定,且即便無意識地亦會緩緩地進行按壓操作,進而可確實地以單手接取所噴出之泡沫。要將按壓操作時之荷重設定於上述範圍內,可藉由選擇具有適當彈性之彈簧作為泵頭23所包含之彈簧等而進行。
將起泡泵容器30之泵頭23完全按下為止的最大荷重係以如下方式進行測定。即,於起泡泵之容器本體內投入調整至室溫之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並均勻地混合。將第1劑與第2劑投入至同一容器內後經過1分鐘後,進行數次空按而使泡沫穩定地噴出後,使用Unipulse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按壓試驗機Dynamic Force Processor F381,以按壓速度30 mm/s之速度最大限度地按壓泵頭。將按壓過程中獲得之最大荷重作為測定值。
第5之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係於第1之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中,對起泡泵容器30之起泡泵20的泵頭23完全按下後,解除泵頭23之按壓狀態時泵頭23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之時間加以控制。具體而言,將於容器本體中收容有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的狀態下使泵頭23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之時間設定為相對較長之時間,即較佳為0.2~3秒,進而較佳為0.4~2秒,進而較佳為0.6~1.5秒。於通常之起泡泵容器中,泵頭可瞬時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本發明中之該時間設定,就與上述第4之本發明之關係而言尤其具有技術性意義。即,減輕泵頭23之按壓操作時之荷重,換言之即為使泵頭23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之時間變長。一般而言,使泵頭23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之時間變長,則由於需反覆進行按壓泵頭之操作,故而可能導致整個操作延遲,因此無法謂之有利。尤其是上述範圍之時間對於普通使用者而言,係可明顯感覺到與先前之差異之時間,因此更為不利。然而如上所述,於本發明中,作為染毛劑或脫色劑套組而言係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4之噴出量設定為較多,因此只要按壓泵頭23使泡沫4噴出即可噴出充分量之泡沫4,故而即便僅進行1次按壓操作亦可將充分之泡沫4應用於毛髮。因此,進行按壓操作後至進行下一次按壓操作前之時間間隔遠長於先前之起泡泵容器。因此,無需縮短按壓泵頭23後至其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之時間。換言之,即便泵頭23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之前需要時間,但亦不會引起染毛或脫色之操作延遲,而可順利地進行染毛操作。並且,就與如上所述之第4之本發明之關係而言,由於泵頭23之按壓操作時之荷重變輕,因此反而可順利地進行染毛操作。
完全按下泵頭23後,解除泵頭23之按壓狀態,於容器本體中收容有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的狀態下使泵頭23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的時間係以如下之方式測定。即,準備容器本體中存在充分量之混合液之狀態的起泡泵。自完全按下泵頭23後、解除泵頭23之按壓狀態前的任意時間點起,以起泡泵容器作為對象開始視訊攝影。當解除按壓狀態,泵頭23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而停止後,停止視訊攝影。攝影後以逐幀播放之方式再生所拍攝之圖像。根據泵頭之運動狀態之幀數獲得所求之時間。
如圖6所示,第6之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係於第1之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中,起泡泵容器30之起泡泵20之空氣室21存在於容器本體30a之外部。之前所說明之實施形態與圖6所示之實施形態不同,起泡泵之空氣室係位於容器本體之內部。如本實施形態般使空氣室位於容器本體之外部具有如下優點。即,如上所述,本發明之毛髮化妝套組中之起泡泵容器30係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4之噴出質量設定為較多者。並且,亦如上所述,為增多泡沫4之噴出質量,必需增大起泡泵之空氣室21之容積。然而,將空氣室21收容於起泡泵容器30之容器本體內時,若空氣室21之容積較大,則必然需要增大該容器本體之容積。其成為產生毛髮化妝套組之容積變大之課題的原因。此種課題係作為染毛劑或脫色劑套組而言將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4之噴出質量設定為較多之本發明所特有者,係於先前技術,例如專利文獻1至3所記載之技術中不會產生之課題。為解決此課題,於第6之本發明中,使起泡泵20之空氣室21位於容器本體30a之外部。藉此,即便增多每1次按壓操作之泡沫4之噴出質量,亦可縮小起泡泵容器30整體之容積,進而亦可縮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整體之容積。又,起泡泵容器30之容器本體內部不存在空氣室相應地使該容器本體內部變得通暢,從而變得更易混合第1劑1與第2劑2。
本實施形態之起泡泵容器30之具體結構如下。即起泡泵容器30係如下容器:其包括收容內容液之容器本體30a、及安裝於容器本體30a之口頸部312之起泡泵20,起泡泵20包含與活塞部315連接之可往返移動之泵頭314,藉由按壓泵頭314,打開將內容液自受到加壓之氣缸部316的小徑之液室317送至混合室319中之第1流路320,及將空氣自受到加壓之氣缸部316的大徑之空氣室21送至混合室319中之第2流路321,送至混合室319中之混合液與空氣在自混合室319至噴出口24之發泡流路323中混合、發泡且噴出。
活塞部315貫穿空氣室之中央部分,下端部分係包含沿液室317之內周面滑動之筒狀活塞構件324、及設置成自筒狀活塞構件324向直徑方向外側突出並且沿空氣室21之內周面滑動之空氣活塞構件325,且起泡泵20係以將空氣室21之底部周緣部321a配置於容器本體30a之口頸部312之上方,且將空氣室21之外周面321b沿口頸部312之外周面312b配置,從而將空氣室21設置於外側之狀態,與口頸部312安裝成一體。
於空氣室21之底部之外周面321b形成有外螺紋部,經由於內周面形成有螺合於該空氣室21之外螺紋部及形成於口頸部312之外周面312b之外螺紋部兩者的內螺紋部之接合套管構件326,將起泡泵20與口頸部312安裝成一體。
以上,根據較佳之實施形態說明了本發明,但本發明並不限制於該實施形態,於業者通常之知識範圍內對上述各實施形態進行適當改變之形態亦為本發明之範圍內者。
[試驗例]
取出花王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Prettia泡沫染髮劑」(顏色:奶油棕,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於25℃下之黏度為12 mPa‧s,混合液之合計質量為100 g,起泡容器為擠壓式起泡器)之第1劑與第2劑,用於下述試驗。
[試驗例1]
於大和製罐(Daiwa Can)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擱置型起泡泵G3(設計規格:噴出質量3.0 g,噴出體積30 cm3,氣液混合比10 mL/g,泵頭之行程20 mm,噴出口之開口面之垂線與鉛垂方向所成之角度為5°,噴出口之剖面積50 mm2,標準所隨附之瓶本體為圓筒狀,底面積為44.2 cm2)之容器本體中添加上述第1劑與第2劑。使用Unipulse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按壓試驗機Dynamic Force Processor F381,以按壓速度30 mm/s最大限度地按壓泵頭。最大荷重為29.0 N(容器為空時為16.9 N)。解除按壓力後泵頭返回至原點為止所需之時間為0.13秒。泵頭1次按壓實際噴出之泡沫之質量為3.1 g,泡沫之體積為31 cm3,氣液混合比為10 mL/g。該泡沫正好適合每進行1~2次泵頭之按壓操作而取於單手中,不會自手中溢出。
[試驗例2]
除以習慣使用的手按壓泵頭以外,與試驗例1同樣地進行試驗。按壓幾次泵頭後,由於按壓壓力較重,故而存在無意之間快於試驗例1之按壓速度地進行按壓(作為標準,按壓速度為50 mm/s左右)之傾向。若較快地按壓,則所噴出之泡沫自接取之手之手掌溢出掉落之情況較多。
[試驗例3]
於大和製罐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起泡泵G3之噴出口安裝另一零件,將噴出口之開口面之垂線與鉛垂方向所成之角度調整為30°。此外與試驗例2同樣地進行試驗。即便較快地按壓泵頭(作為標準,按壓速度為50 mm/s左右),泡沫亦不會自手中溢出掉落。
[試驗例4]
取出大和製罐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起泡泵G3之彈簧,取而代之地安裝自Misumi股份有限公司獲得之彈簧(型號:WY 10-65,直徑10 mm,長度65 mm)。此外與試驗例1同樣地進行試驗。最大荷重為19.7 N(容器為空時為9.9 N)。解除按壓力後泵頭返回至原點為止所需之時間為0.77秒。按壓泵頭1次實際噴出之泡沫之質量為2.8 g,泡沫之體積為31 cm3,氣液混合比為11 mL/g。與試驗例1相比,泵頭之返回速度一看便知較為緩慢,就常識而言,認為並不適合於反覆使用。然而,可知用於染毛用途反而容易使用。
[試驗例5]
將上述第1劑與第2劑裝入至大和製罐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擱置型之起泡泵E3(E3中亦存在複數種設計規格,但本試驗例所使用者之設計規格如下:噴出質量1.6 g,噴出體積20 cm3,氣液混合比12.5 mL/g,泵頭之行程20 mm,噴出口之開口面之垂線與鉛垂方向所成之角度為5°,噴出口之剖面積50 mm2,標準所隨附之瓶本體為圓筒狀,底面積為28.3 cm2)之容器本體中。最大荷重為24.1 N(容器為空時為15.2 N)。解除按壓力後泵頭返回至原點為止所需之時間為0.13秒。實際噴出之泡沫之質量為1.64 g,泡沫之體積為26 cm3,氣液混合比為16 mL/g。該泡沫正好適合每進行2次左右之泵頭之按壓操作而取於一隻手中,不會自手中溢出。
[試驗例6]
除使用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特開2004-339216號公報)之實施例所記載之大和製罐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的手持型起泡泵F2(設計規格:噴出質量0.75 g,噴出體積10 cm3,氣液混合比13.3 mL/g,泵頭之行程15 mm,噴出口之開口面之垂線與鉛垂方向所成之角度為0°,噴出口之剖面積38 mm2,標準所隨附之瓶本體為圓筒狀,底面積為17.3 cm2)以外,與試驗例1同樣地進行試驗。最大荷重為24.4 N(容器為空時為23.1 N),解除按壓力後泵頭返回至原點為止所需之時間為0.07秒。實際噴出之泡沫之質量為0.74 g,泡沫體積為10 cm3,氣液混合比為14 mL/g。該泡沫係正好適合於每進行5次左右泵頭之按壓操作而勉強取於一隻手之量。儘管最大荷重小於其他試驗例,但按壓次數較多,並且由於為手持型,因此若連續按壓好幾次則感覺疲憊。
[試驗例7]
除使用中華民國市售的與利用起泡泵之2劑式泡沫狀染毛劑「夢17慕斯染」(委託製造:東安生技實業公司)成套的擱置型起泡泵容器以外,與試驗例1同樣地進行試驗。泵頭之行程為17 mm,噴出口之開口面之垂線與鉛垂方向所成之角度為0°,噴出口之剖面積為36 mm2,瓶本體為橢圓筒狀,底面積為15.8 cm2。最大荷重為33.8 N(容器為空時為32.5 N),解除按壓力後泵頭返回至原點為止所需之時間為0.07秒。按壓泵頭1次實際噴出之泡沫之質量為0.78 g,泡沫體積為9.4 cm3,氣液混合比為12 mL/g。
[試驗例8]
除使用中華民國市售的與利用起泡泵之2劑式泡沫狀染毛劑「PRETTY COLOR」(製造:法實科技公司)成套之手持型起泡泵容器以外,與試驗例1同樣地進行試驗。泵頭之行程為15 mm,噴出口之開口面之垂線與鉛垂方向所成之角度為0°,噴出口之剖面積為20 mm2,瓶本體為圓筒狀,底面積為17.9 cm2。最大荷重為24.9 N(容器為空時為23.3 N),解除按壓力後泵頭返回至原點為止所需之時間為0.10秒。按壓泵頭1次實際噴出之泡沫之質量為0.76 g,泡沫體積為8.4 cm3,氣液混合比為11 mL/g。
[試驗例9]
除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售的與利用起泡泵之2劑式泡沫狀染毛劑「BUBBLE HAIR COLOR」(製造:廣州溫雅日用化妝品公司)成套之手持型起泡泵容器以外,與試驗例1同樣地進行試驗。泵頭之行程為15 mm,噴出口之開口面之垂線與鉛垂方向所成之角度為0°,噴出口之剖面積為28 mm2,瓶本體為圓筒狀,底面積為15.2 cm2。最大荷重為30.1 N(容器為空時為29.8 N),解除按壓力後泵頭返回至原點為止所需之時間為0.07秒。按壓泵頭1次實際噴出之泡沫之質量為0.69 g,泡沫體積為9.0 cm3,氣液混合比為13 mL/g。
1...第1劑
2...第2劑
3...混合液
4...泡沫
11...第1容器
11a...容器本體
11b...蓋體
12...第2容器
12a...容器本體
12b...蓋體
13a...容器本體
20...起泡泵
21...空氣室
22...抽吸管
23...泵頭
24...噴出口
30...起泡泵容器
30a...容器本體
120...主體部
121...肩部
122...口頸部
312...口頸部
312b...外周面
314...泵頭
315...活塞部
316...氣缸部
317...液室
319...混合室
320...第1流路
321...第2流路
321a...底部周緣部
321b...外周面
323...發泡流路
324...筒狀活塞構件
325...空氣活塞構件
326...接合套管構件
L1...噴出口24之開口面之垂線
L2...鉛垂方向
圖1(a)~(d)係表示本發明之二劑式毛髮染毛用或毛髮脫色用套組之使用方法之一實施形態的模式圖。
圖2(a)及(b)係表示本發明之二劑式毛髮染毛用或毛髮脫色用套組之使用方法之另一實施形態的模式圖。
圖3(a)及(b)係表示使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泡沫噴出之狀態的模式圖。
圖4係本發明所使用之起泡泵容器之起泡泵之重要部分放大圖。
圖5係表示使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泡沫噴出時之不佳狀態的模式圖。
圖6係表示本發明所使用之起泡泵容器之另一例之立體圖。
4...泡沫
23...泵頭
30...起泡泵容器

Claims (12)

  1. 一種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係使用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者,該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包括:包含含有鹼劑之第1劑與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的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組合物,以及收容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容器本體、及安裝於該容器本體且使該混合液以泡沫狀噴出之起泡泵;且第1劑或第2劑之至少一者含有起泡劑;上述混合液之黏度於25℃下為1~300mPa‧s;上述起泡泵包含空氣室、自上述空氣室之底部垂下之抽吸管、及連接於上述空氣室之上部之泵頭,上述泵頭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1g以上、8g以下;且上述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包括以下之步驟A)~E):A)將第1劑與第2劑於上述容器本體內混合的步驟;B)按壓上述容器本體中安裝有上述起泡泵之起泡泵容器之泵頭,使上述混合液之泡沫噴出的步驟;C)將所噴出之上述混合液之泡沫應用於毛髮的步驟;D)將應用於毛髮之上述混合液靜置3~60分鐘的步驟;及E)沖洗應用於毛髮之上述混合液的步驟。
  2. 如請求項1之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上述套組包括:填充有第1劑之容器本體、填充有第2劑之容器本體、收容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上述容器本體、及安 裝於收容該混合液之該容器本體之上述起泡泵;於收容有上述混合液之上述容器本體中安裝上述起泡泵,藉此完成上述起泡泵容器。
  3. 如請求項1之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上述套組包括:填充有第1劑之容器本體、填充有第2劑之容器本體、安裝於填充有第2劑之該容器本體之上述起泡泵;於填充有第2劑之該容器本體內注入第1劑後,於該容器本體中安裝上述起泡泵,藉此完成上述起泡泵容器。
  4. 如請求項1至3中任一項之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使起泡泵容器直立之狀態下,該起泡泵容器之噴出口係該噴出口之開口面之垂線與鉛垂方向所成之角度θ為0~70°。
  5. 如請求項1之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容器之噴出口之面積為45~200mm2
  6. 如請求項1之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於容器本體中收容有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的狀態下將起泡泵容器之泵頭完全按下為止之最大荷重為10~25牛頓(N)。
  7. 如請求項1之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將起泡泵容器之泵頭完全按下後,於容器本體中收容有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的狀態下解除該泵頭之按壓狀態時,該泵頭返回至按壓前之原始位置為止需要0.2~3秒。
  8. 如請求項1之毛髮之染毛或脫色方法,其中起泡泵之空氣室存在於容器本體之外部。
  9. 一種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係包括: 包含含有鹼劑之第1劑與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的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組合物,以及收容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容器本體、及安裝於該容器本體且使該混合液以泡沫狀噴出之起泡泵;於上述容器本體中安裝上述起泡泵而完成起泡泵容器;第1劑或第2劑之至少一者含有起泡劑;上述混合液之黏度於25℃下為1~300mPa‧s;上述起泡泵包含空氣室、自上述空氣室之底部垂下之抽吸管、及連接於上述空氣室之上部之泵頭,於上述容器本體中安裝有上述起泡泵之起泡泵容器的上述泵頭每1次按壓操作之噴出質量為1g以上、8g以下。
  10. 如請求項9之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係包括:填充有第1劑之容器本體、填充有第2劑之容器本體、收容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上述容器本體、及安裝於該容器本體之上述起泡泵;於收容有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液之上述容器本體中安裝上述起泡泵,藉此完成上述起泡泵容器。
  11. 如請求項9之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係包括:填充有第1劑之容器本體、填充有第2劑之容器本體、及安裝於填充有第2劑之該容器本體之上述起泡泵;於填充有第2劑之該容器本體內注入第1劑後,於該容器本體中安裝上述起泡泵,藉此完成上述起泡泵容器。
  12. 如請求項9之二劑式染毛用或脫色用套組,其中起泡泵之空氣室存在於容器本體之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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