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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463218B - 顯示裝置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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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463218B
TWI463218B TW100131489A TW100131489A TWI463218B TW I463218 B TWI463218 B TW I463218B TW 100131489 A TW100131489 A TW 100131489A TW 100131489 A TW100131489 A TW 100131489A TW I463218 B TWI463218 B TW I46321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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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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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10013148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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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or
Yuichi Inoue
Original Assignee
Sony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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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顯示裝置
本發明有關能使用視差屏障系統而執行立體顯示的顯示裝置。
最近,能執行立體顯示的顯示裝置(立體顯示裝置)正引起注意。立體顯示意指用以顯示具有視差於其間(具有彼此互相不同的視點)之左眼用的影像及右眼用的影像之技術,且觀視者可藉由以其左及右眼分別地觀視左眼用的影像及右眼用的影像,而辨識該等影像為具有深度感覺之立體影像。此外,亦已發展出能藉由顯示具有視差於其間之三或更多個影像而以更多個自然的立體影像來提供觀視者的顯示裝置。
該等立體顯示裝置落在兩個主要的種類中:需要專用之眼鏡的立體顯示裝置及不需要專用之眼鏡的立體顯示裝置。因為對於觀視者而言,專用之眼鏡係麻煩的,所以不需要專用之眼鏡的立體顯示裝置係所欲的。做為不需要專用之眼鏡的立體顯示裝置,例如,可利用使用柱狀透鏡系統、視差屏障系統、及其類似系統之立體顯示裝置。
其中,例如,使用視差屏障系統之立體顯示裝置利用液晶顯示器(LCD)裝置且以預定的屏障來提供於其顯示表面上,而以空間畫分方式來顯示上述之用於左眼的影像及用於右眼的影像。在相關技藝中,係發展各式各樣類型的液晶顯示裝置,且最近,常使用VA(垂直配向)模式、IPS(面內開關)模式、及其類似模式,例如,如日本未審查專利申請案公告第2008-262165號中所揭示地。關於該屏障,驅動於VA模式、IPS模式、TN模式或類此者中的液晶屏障被使用。
順便一提地,上述之液晶顯示裝置典型地具有包含液晶層及背光的顯示面板,且該液晶顯示裝置調變來自背光之照明光於顯示面板中,而藉以執行影像顯示。偏光板之對係黏貼至顯示面板的光入射側及發光側,以便控制所入射在顯示面板上之光的偏極化方向及自顯示面板所發射出之光的偏極化方向。
如上述地,因為液晶顯示裝置利用偏極化而執行影像顯示,所以顯示面板係介於該等之偏光板之間,以便控制所入射在顯示面板上之光的偏極化方向及自顯示面板所發射出之光的偏極化方向。在其中顯示面板係以例如,VA模式或IPS模式而予以驅動的情況中,該等偏光板之吸收軸的其中一者係水平指向,且另一者係垂直指向。也就是說,自液晶顯示裝置所發射出之影像光係根據所設置在顯示面板的發光側(觀視者側)之偏光板(下文中稱為面板發光側之偏光板)的吸收軸之偏極化光。
關於此點,為了要使配戴諸如偏光太陽眼鏡之偏光眼鏡的觀視者視覺地辨識顯示之影像,在許多情況中,於液晶顯示裝置的面板發光側之偏光板的吸收軸方向係組構成為與偏光眼鏡的吸收軸方向完全相同。例如,吸收軸之該組態係打算切除來自水表面或其類似物所反射的光,且在此情況中,在液晶顯示裝置的面板發光側之偏光板的吸收軸亦係組構成為水平指向。
然而,在其中液晶屏障係額外地設置於該液晶顯示裝置之發光側以便執行立體顯示的情況中,則以下問題會發生。換言之,與上述之顯示面板相似地,在液晶屏障中,偏光板之對(在屏障之入射側的偏光板,在屏障之發光側的偏光板)亦係以此方式而設置於光入射側及發光側,亦即,其吸收軸方向係彼此互相正交的方式。從而,該等偏光板係設置使得在屏障之入射側的偏光板之吸收軸係水平指向,且使得在屏障之發光側的偏光板之吸收軸係垂直指向。因而,所設置在更靠近觀視者之側的屏障之發光側的偏光板之吸收軸方向(垂直方向)並未對應於偏光眼鏡的吸收軸方向(水平方向),且因此,當透過該偏光眼鏡而觀視時,則可視覺地辨識出該顯示之影像為完全黑暗的影像。
所欲的是,要提供能執行視差屏障系統的立體顯示,且同時,對於配載偏光眼鏡之觀視者能維持良好的可見度之顯示裝置。
依據本發明之實施例的第一顯示裝置包含:光源部;第一至第三偏光板,係以自該光源部之側的此順序而予以設置;液晶顯示部,係設置於第一及第二區的其中一者之中,而第一區位於第一偏光板與第二偏光板之間,且第二區位於第二偏光板與第三偏光板之間;以及液晶屏障部,係設置於第一及第二區的另一者之中,且包含複數個開啟一閉合部,而透射或阻隔光。第三偏光板的吸收軸係水平指向。
在依據本發明實施例之該第一顯示裝置中,於其中自光源部所發射出之光以此順序而通過第一至第三偏光板的過程中,液晶顯示部顯示預定的影像,且液晶屏障部之該等開啟一閉合部各自地透射或阻隔光而分離該影像,並藉以完成立體顯示。在此情況中,諸如偏光太陽眼鏡之偏光眼鏡的吸收軸係組構成沿著水平方向。第三偏光板的吸收軸亦係水平指向。因此,對於自第三偏光板所發射出的影像光,可透過偏光眼鏡而更容易地被視覺地辨識出。
依據本發明實施例之第二顯示裝置包含:光源部;第一至第四偏光板,係以自該光源部之側的此順序而設置;液晶顯示部,係設置於第一偏光板與第二偏光板之間;液晶屏障部,係設置於第三偏光板與第四偏光板之間,且包含複數個開啟-閉合部,而透射或阻隔光;半波長板,係設置於第二偏光板與第三偏光板之間。第四偏光板的吸收軸係指向至距離水平方向45度的取向。
在依據本發明實施例之該第二顯示裝置中,於其中自光源部所發射出之光以此順序而通過第一至第四偏光板的過程中,液晶顯示部顯示預定的影像,且液晶屏障部之該等開啟-閉合部各自地透射或阻隔光而分離該影像,並藉以完成立體顯示。在此情況中,諸如偏光太陽眼鏡之偏光眼鏡的吸收軸係組構成沿著水平方向。第四偏光板的吸收軸係指向至距離水平方向45度的取向,且因此,自第四偏光板所發射出的影像光包含垂直方向中之偏極化成分。因而,觀視者可透過偏光眼鏡而視覺地辨識出顯示之影像。
依據本發明實施例之該第一顯示裝置,於其中自光源部所發射出之光以此順序而通過第一至第三偏光板的過程中,液晶顯示部顯示預定的影像,且液晶屏障部之該等開啟-閉合部各自地透射或阻隔光,且藉以完成立體顯示。在此情況中,因為第三偏光板的吸收軸係水平地指向,所以可易於透過諸如偏光太陽眼鏡之偏光眼鏡而視覺地辨識出顯示之影像。因此,可實施視差屏障系統的立體顯示,且同時,對於配戴偏光眼鏡之觀視者,可維持良好的可見度。
依據本發明實施例之該第二顯示裝置,於其中自光源部所發射出之光以此順序而通過第一至第四偏光板的過程中,液晶顯示部顯示預定的影像,且液晶屏障部之該等開啟-閉合部各自地透射或阻隔光,且藉以完成立體顯示。在此情況中,因為第四偏光板的吸收軸係指向至距離水平方向45度的取向,所以可透過諸如偏光太陽眼鏡之偏光眼鏡而視覺地辨識出顯示之影像。因而,可實施視差屏障系統的立體顯示,且同時,對於配戴偏光眼鏡之觀視者,可維持良好的可見度。
應瞭解的是,上述之概括說明和下文的詳細說明二者係代表性的,且打算要提供如申請專利範圍之技術的進一步說明。
現將參照圖式來具體說明本發明之實施例。說明將以以下順序而作成。
1.實施例(其中液晶屏障(VA,IPS)係設置在顯示部的發光側之立體顯示裝置的實例)
2.修正例1(其中一偏光板係設置在液晶屏障與顯示部之間的代表性情況)
3.修正例2(其中液晶屏障(VA,IPS)係設置在背光與顯示部之間的代表性情況)
4.修正例3(其中取向係控制於水平方向及垂直方向中的液晶屏障(TN)被採用的代表性情況)
5.修正例4(其中取向係控制於45度方向及135度方向中之液晶屏障(TN)被採用的代表性情況)
[概括組態]
第1圖係方塊圖,描繪依據本發明實施例之立體顯示裝置(立體顯示裝置1)的概括組態。在此情況中,立體顯示裝置1係能實施立體顯示和標準顯示(二維顯示)二者的顯示裝置。該立體顯示裝置1包含控制部40,顯示驅動部50,顯示部20(液晶顯示部),背光驅動部29,背光30,屏障驅動部9,及液晶屏障10(液晶屏障部)。應注意的是,將假定X方向係水平方向(側面方向)及Y方向係垂直方向(直立方向)而作說明。
控制部40係根據外部供應之影像信號Vdisp而供應控制信號至顯示驅動部50、背光驅動部29、及屏障驅動部9之每一者,且控制該部以彼此互相同步操作的電路。特別地,該控制部40供應以影像信號Vdisp為主之影像信號S至顯示驅動部50、供應背光控制命令至背光驅動部29,且供應屏障控制命令至屏障驅動部9。在此情況中,如稍後將描述地,於其中該立體顯示裝置1執行立體顯示的情況中,影像信號S係由各自包含複數個(在此情況中,六個)視點影像之影像信號SA及SB所組成。
影像驅動部50根據來自控制部40所供應之影像信號S而驅動顯示部20。該顯示部20驅動液晶元件以調變由背光30所發射出的光,而藉以執行顯示。
背光驅動部29根據來自控制部40所供應之背光控制信號而驅動背光30。該背光30具有用以發射出平面發射光至顯示部20的功能。
屏障驅動部9根據來自控制部40所供應之屏障控制命令而驅動液晶屏障10。該液晶屏障10包含複數個由液晶所組構之開啟-閉合部11及12(稍後敘述),且具有用以透射或阻隔來自背光30所發射出且透過顯示部20所傳送的光之功能。
第2A及2B圖描繪立體顯示裝置1之主要部分的代表性組態;第2A圖描繪立體顯示裝置1的透視組態;以及第2B圖描繪立體顯示裝置1的側面組態。請參閱第2A及2B圖,在立體顯示裝置1之中,顯示部20及液晶屏障10係以自背光30側起之此順序而設置。也就是說,來自背光30所發射出的光透過顯示部20及液晶屏障10而到達觀視者。針對降低光損失之目的,所欲地,顯示部20及液晶屏障10係以彼此互相黏貼的狀態而設置。
(顯示驅動部50及顯示部20)
第3圖描繪顯示驅動部50及顯示部20之方塊圖的實例。像素Pix係以矩陣形式而設置於顯示部20中。顯示驅動部50包含時序控制部51,閘極驅動器52,及資料驅動器53。時序控制部51控制閘極驅動器52及資料驅動器53的驅動時序,且以來自控制部40所供應之影像信號S做為影像信號S1,而供應資料驅動器53。依據藉由時序控制部51之時序控制,閘極驅動器52以逐行為基礎而順序選擇顯示部20(稍後敘述)中的像素Pix,且執行行順序掃描。資料驅動器53供應以影像信號S1為主之像素信號至顯示部20中的每一個像素Pix。具體地,資料驅動器53藉由數位至類比器(D/A)來轉換以影像信號S1為主之信號,而產生用作類比信號的像素信號,且供應所產生的像素信號至每一個像素Pix。
例如,顯示部20係其中液晶材料密封於由玻璃或其類似物所形成之二透明基板間的部。由ITO(銦錫氧化物)或其類似物所形成的透明電極係形成於面向液晶材料之側的透明基板之上,且透明電極與液晶材料組構像素Pix。使用於顯示部20中之液晶材料係例如,向列液晶,其係驅動於VA模式、IPS模式、或類似模式中。將詳細說明顯示部20(像素Pix)的組態於下文。
第4A圖係像素Pix的代表性電路圖。像素Pix包含TFT(薄膜電晶體)元件Tr,液晶元件LC,及保持電容元件C。TFT元件Tr係由例如,MOS-FET(金氧半場效應電晶體)所組構,且該TFT元件Tr的閘極係連接至閘極線G,其源極係連接至資料線D,以及其汲極係連接至液晶元件LC的一端和保持電容元件C的一端。該液晶元件LC的一端係連接至TFT元件Tr的汲極,以及另一端係連接至接地。該保持電容元件C的一端係連接至TFT元件Tr的汲極,以及另一端係連接至保持電容線Cs。閘極線G係連接至閘極驅動器52,以及資料線D係連接至資料驅動器53。
第4B圖係包含像素Pix之顯示部20的剖面組態。如第4B圖中所示,當以剖面而觀察時,則顯示部20係其中液晶層203密封於驅動基板201與相對基板205之間的部。驅動基板201具有像素驅動器電路,而包含被形成於其中之上述TFT元件Tr,且像素電極202係針對每一個像素Pix而設置於驅動基板201上。相對基板205具有被形成於其中之濾色片或黑色矩陣(未顯示於圖中)。進一步地,相對基板205係在其液晶層203之側設置有相對電極 204,而用作共用於該等像素Pix的共同電極。
偏光板206a係黏貼於顯示部20的光入射側(背光30側),藉以控制入射在液晶層203上之光的偏光方向。另一方面,偏光板206b係黏貼於顯示部20的發光側。偏光板206a及偏光板206b係以交叉尼科爾(Nicol)狀態而黏貼在一起。
第5圖描繪背光30的代表性組態。例如,以自光源部31之側起的順序,背光30包含光源部31、漫射板32、漫射片33、及透鏡片34。例如,該光源部31係其中將複數個CCFL(冷陰極螢光燈)設置在基板(或反射板)上之部。選擇性地,例如,該光源部31可係其中將LED(發光二極體)設置於光導板的側面上之部。漫射板32及漫射片33係打算要使自光源部31所發射出之光的平面中之不均勻亮度(例如,由於CCFL之配置所導致之光亮度不均勻)等化。
透鏡片34係光亮度增強膜,其中入射光係透過其而沿著預定的方向被集光,以便在正面之方向中增進光亮度。該透鏡片34係設置使得其集光功能在垂直方向(Y方向)中比在水平方向(X方向)中更具效率地執行。具體而言,透鏡片34具有複數個三角形稜鏡,沿著一方向而延伸,且該透鏡片34係設置使得該等稜鏡水平地延伸。因此,入射在透鏡片34上的光係在垂直方向中,依據該三角形的橫剖面形狀,而實質朝向正面方向來折射。結果,可達成高的正面光亮度,而無需使水平方向中之視角變窄。
應注意的是,該透鏡片34之每一個稜鏡的橫剖面形狀並未受限於上述之三角形。選擇性地,該透鏡片34之每一個稜鏡的橫剖面形狀可係半圓形、其他的多邊形、或轉圓的多邊形。做為該透鏡片34,例如,可採用由Sumitomo 3M Limited所製作之BEF。
(液晶屏障10)
第6A及6B圖描繪液晶屏障10的代表性組態。第6A圖係液晶屏障10的平面視圖,以及第6B圖係沿著第6A圖之I-I線所取得的剖面視圖。在此實例中,將假定液晶屏障10係驅動於VA模式、IPS模式、或其類似模式中,且該液晶屏障10操作於常態黑色模式中,而作說明。具體而言,在其中並未施加驅動電壓的情況中,光被阻隔(黑色顯示建立),而在其中施加驅動電壓的情況中,光被透射(白色顯示建立)。然而,該操作模式並未受限於常態黑色模式。選擇性地,可採用例如,常態白色模式做為操作模式。例如,常態黑色模式與常態白色模式之間的選擇係由於偏光板和液晶取向而作成。
液晶屏障10具有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1及12,用以透射或阻隔光。該等開啟-閉合部11及12依據立體顯示裝置1是否執行標準顯示(二維顯示)或立體顯示,而改變其操作模式。具體而言,如稍後將敘述地,開啟-閉合部11在標準顯示模式中顯現開啟狀態(透射狀態或白色顯示),以及在立體顯示模式中顯現閉合狀態(阻隔狀態或黑色顯示)。如稍後將敘述地,開啟-閉合部12在標準顯示中顯現開啟狀態(透射狀態),且在立體顯示中以分時方式而實行開啟及閉合操作。該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1及12係交變地佈局,且例如,可在各自地由選自該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1及12之開啟-閉合部所組成的組群中操作該等開啟-閉合部11及12,以及進一步地,可以以分時方式而實行逐群所執行的操作。
如橫剖面視圖之中所顯示地,液晶屏障10具有液晶層14,該液晶層14係設置於由例如,玻璃或其類似物所形成的透明基板13A與透明基板13B之間。該等透明基板13A及13B的透明基板13A係設置於光入射側,以及透明基板13B係設置於發光側。各自地由ITO或其類似物所組成之透明電極15a及15b係分別形成於透明基板13A的液晶層14側及透明基板13B的液晶層14側。偏光板18a及18b係分別形成於透明基板13A的光入射側及透明基板13B的發光側。在下文中,將詳細敘述每一個部分。
第7圖描繪沿著第6A圖的線II-II所取得之液晶屏障10的剖面組態。該等透明電極15a及15b的至少一者係畫分成為可被個別施加電壓之複數個子電極。例如,透明電極15a係畫分成為複數個子電極15a1及15a2,以及透明電極15b係設置成為共用於子電極15a1及15a2之每一者的共同電極。對應於子電極15a1及15a2之區域分別係開啟-閉合部11及12。透過此組態,電壓係僅施加至液晶層14的選擇性區域,且開啟-閉合部11及12係個別地切換於透射狀態(白色顯示)與阻隔狀態(黑色顯示)之間。此外,控制液晶層14之取向的取向膜16a及16b係形成於透明電極15a及15b之上。
在取向膜16a及16b處之取向控制係藉由例如,摩擦處理所建立,且係依據例如,所使用於液晶層14之液晶的模式及稍後將敘述之偏光板的偏光軸而予以組態。具體而言,摩擦處理係施加使得該等取向膜16a及16b的取向控制方向係在對於彼此之直角處,且在該等取向膜16a及16b之表面附近的液晶分子係分別沿著對應於偏光板18a及偏光板18b之吸收軸方向的方向而取向。
偏光板18a及偏光板18b控制入射在液晶層14之光的偏極化方向以及自液晶層14所發射出之光的偏極化方向。偏光板18a及偏光板18b係以此方式而佈局,亦即,其吸收軸係以彼此互相成直角的方式(在交叉尼科爾(Nicol)狀態中)。應注意的是,做為用以拓寬視角的膜,可將WV(寬視野)膜或其類似物插入於偏光板18a與透明基板13A之間,以及偏光板18b與透明基板13B之間。
(各自偏光板的吸收軸方向)
第8圖係用以說明該等偏光板之每一者的偏光軸方向之概略視圖。如上述,在本實施例中,顯示部20及液晶屏障10係以自背光30側起之順序而設置。偏光板206a及206b係分別黏貼於顯示部20的光入射側及發光側,而偏光板18a及18b則係分別黏貼於液晶屏障10的光入射側及發光側。換言之,偏光板206a、206b、18a、及18b係以自背光30側起之順序而提供,且顯示部20係設置在偏光板206a及206b之間的區域處,然而,液晶屏障10則係設置在偏光板18a及18b之間的區域處。在該實施例中,該等偏光板的偏光板206a係本發明第一顯示裝置之第一偏光板的具體實例,以及偏光板18b係本發明第一顯示裝置之第三偏光板的具體實例。此外,在顯示部20與液晶屏障10之間所設置的偏光板206b及18a分別係本發明第一顯示裝置之第二及第四偏光板的具體實例。
以此結構,在本實施例中,該等偏光板之各自的偏光軸方向(在此情況中,係描繪代表性的吸收軸)係組構如下。也就是說,如第8圖中所示地,設置於背光30側之偏光板206a的吸收軸a1係組構以對應至水平方向,以及偏光板206b的吸收軸a2係組構以對應至垂直於吸收軸a1的方向(垂直方向)。偏光板18a的吸收軸a3係組構成為與偏光板206b的吸收軸a2相同的方向(垂直方向),以及設置於最靠近觀視者側之偏光板18b的吸收軸a4係組構以對應至水平方向。應注意的是,在此說明書中,“對應”不僅意指其中軸方向係彼此完全一致的狀態,而且意指其中軸方向係彼此幾乎一致的狀態。此外,雖然在此說明書中僅敘述該等偏光板之各自的代表性吸收軸,但透射軸係垂直於吸收軸。
當執行立體顯示時,屏障驅動部9驅動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1及12,使得屬於相同組群之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1及12在相同的時序執行開啟及閉合操作。具體而言,雖然細節係敘述於後,但屬於組群A的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2(開啟-閉合部12A)及屬於組群B的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2(開啟-閉合部12B)係藉由屏障驅動部9所驅動,以便以分時方式而交變地執行開啟-閉合操作。
第9圖描繪開啟-閉合部12之代表性的組群組成。該等開啟-閉合部12係畫分成為複數個組群,且根據組群而以分時方式來加以驅動。在此情況中,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2A及12B係交變地佈局,且該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2A形成組群A,以及該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2B形成組群B。
第10A至10C圖係概略視圖,描繪在執行立體顯示的情況中及在執行標準顯示(二維顯示)的情況中之液晶屏障10的狀態。第10A圖描繪其中執行立體顯示的狀態,第10B圖描繪其中執行立體顯示的另一狀態,以及第10C圖描繪其中執行標準顯示的狀態。液晶屏障10具有開啟-閉合部11及開啟-閉合部12(開啟-閉合部12A及12B),而交變地佈局於其中。在此實例中,每一個開啟-閉合部12A及12B係設置用於顯示部20之每六個像素Pix。雖然以下說明將假定像素Pix係由三個子像素RGB所構成而給定,但此並非限制性的,且例如,像素Pix可係子像素。注意的是,在第10A至10C圖中,斜線表示其中光被阻隔於液晶屏障10之中的部分。
在執行立體顯示的情況中,以影像信號SA及SB為基礎的影像顯示係以分時方式而執行於顯示部20中,且在液晶屏障10中,開啟-閉合部12(開啟-閉合部12A及12B)係與藉由顯示部20所分別執行之上述顯示同步,而開啟或閉合。此時,開啟-閉合部11係維持於閉合狀態(阻隔狀態)中。具體而言,雖然細節係敘述於後,但是當供應影像信號SA至液晶屏障10時,係使開啟-閉合部12A成為開啟狀態且使開啟-閉合部12B成為閉合狀態,如第10A圖中所示地。顯示部20致使所設置在對應於開啟-閉合部12A的位置之相互鄰接的六個像素Pix顯示影像信號SA中所包含之六個視點影像。以相似之方式,如第10B圖中所描繪地,當供應影像信號SB至液晶屏障10時,係使開啟-閉合部12B成為開啟狀態且使開啟-閉合部12A成為閉合狀態。顯示部20致使所設置在對應於開啟-閉合部12B的位置之相互鄰接的六個像素Pix顯示影像信號SB中所包含之六個視點影像。
另一方面,在執行標準顯示(二維顯示)的情況中,以影像信號S為基礎的顯示係執行於顯示部20中,而開啟-閉合部11及開啟-閉合部12(開啟-閉合部12A及12B)係在液晶屏障10之中維持於開啟狀態(透射狀態)中。
應注意的是,該等開啟-閉合部的邊界部分23係設置於開啟-閉合部11與開啟-閉合部12之間。該等開啟-閉合部的邊界部分23對應於其中在透明基板13A及13B上並未形成透明電極15a或15b之任一者的部分。換言之,如所述地,該等透明電極15a及15b的至少一者係畫分成為複數個子電極,且該等開啟-閉合部的邊界部分23對應於該等子電極之間的區域。因為要施加所欲的電壓至該等開啟-閉合部的邊界部分23並不容易,所以該等開啟-閉合部的邊界部分23典型地以常態黑色模式而顯現閉合狀態(阻隔狀態)於液晶屏障10中。然而,該等開啟-閉合部的邊界部分23在相對於該等開啟-閉合部11及12的尺寸上係充分地小,所以對於觀視者並非大的問題。在以下圖式和說明中,將省略該等開啟-閉合部的邊界部分23。
[操作及功能]
在下文中,將敘述本實施例之立體顯示裝置1的操作及功能。
(一般操作之總覽)
根據外部所供應的影像信號Vdisp,控制部40供應控制信號至顯示驅動部50、背光驅動部29、及屏障驅動部9之每一者,以便控制顯示驅動部50、背光驅動部29、及屏障驅動部9彼此互相同步而操作。背光驅動部29根據來自控制部40所供應之背光控制信號而驅動背光30。該背光30發射出平面發射光至顯示部20。顯示驅動部50根據來自控制部40所供應之影像信號S而驅動顯示部20。顯示部20調變來自背光30所發射出之光,而藉以執行顯示。屏障驅動部9根據來自控制部40所供應之屏障控制命令而驅動液晶屏障10。該液晶屏障10透射或阻隔來自背光30所發射出且透過顯示部20而傳送的光。
(立體顯示的具體操作)
接著,將參照一些圖式來敘述用以執行立體顯示之具體操作。
第11A及11B圖係概略視圖,描繪顯示部20及液晶屏障10之代表性操作。第11A圖描繪其中供應影像信號SA的情況,以及第11B圖描繪其中供應影像信號SB的情況。
如第11A圖中所描繪地,當供應影像信號SA時,顯示驅動部50致使顯示部20中之彼此互相鄰接的六個像素Pix顯示用於六個像素之像素資訊P1至P6,而該等像素資訊P1至P6各自對應於影像信號SA中所包含之六個視點影像。用以顯示像素資訊P1至P6之六個像素係彼此相互鄰接而設置於開啟及閉合部12A的附近之像素。另一方面,如上述地,在液晶屏障10之中,係使開啟-閉合部12A成為開啟狀態(透射狀態),以及使開啟-閉合部12B成為閉合狀態(開啟-閉合部11係在閉合狀態中)。因此,來自顯示部20之每一像素Pix所發射出的光之發射角度係由開啟-閉合部12A所限制。也就是說,以空間畫分方式而顯示於顯示部20之六個視點影像係藉由開啟-閉合部12A所分離。當觀視所分離之視點影像以致使例如,根據像素資訊P3的影像光係由觀視者之左眼所觀視,且根據像素資訊P4的影像光係由觀視者之右眼所觀視時,則該影像係藉由觀視者而辨識成為立體顯示影像。
同樣地,在其中供應影像信號SB的情況中,如第11B圖中所描繪地,在顯示部20中之用於六個像素的各自對應於影像信號SB中所包含之六個視點影像的顯示像素資訊P1至P6係顯示於彼此相互鄰接的六個像素Pix中。用以顯示像素資訊P1至P6之六個像素係彼此相互鄰接而設置於開啟-閉合部12B的附近之像素。另一方面,如上述地,在液晶屏障10之中,開啟-閉合部12B係控制成為開啟狀態(透射狀態),以及開啟-閉合部12A係控制成為閉合狀態(開啟-閉合部11係在閉合狀態中)。因此,來自顯示部20之每一個像素Pix所發射出的光之發射角度係由開啟-閉合部12B所限制。也就是說,以空間畫分方式而顯示於顯示部20之六個視點影像係藉由開啟-閉合部12B所分離。當觀視所分離之視點影像以致使例如,根據影像資訊P3之影像光係由觀視者之左眼所觀視,且根據像素資訊P4的影像光係由觀視者之右眼所觀視時,則該影像係藉由觀視者而辨識成為立體顯示影像。
以此方式,在像素資訊P1至P6中之不同的像素資訊係藉由觀視者之左和右眼所觀視,以致使觀視者可辨識該影像成為立體影像。此外,該影像係顯示使得開啟-閉合部12A及開啟-閉合部12B以分時方式而交變地開啟,以致使觀者平均及觀視所顯示在彼此相互偏移之位置處的影像。因此,當與其中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2係共同地驅動而未以組群而畫分之情況相較時,可以以二倍之解析度來實施立體顯示裝置1。換言之,立體顯示裝置1的解析度可係相對於二維顯示之情況的1/3(=1/6×2)。
另一方面,上述之顯示部20及液晶屏障10各自使用液晶,且因此,為了要控制入射光及發射光的偏極化方向,偏光板係設置於顯示部20及液晶屏障10之每一者的光入射側及發光側。在下文中,將以比較實例(比較實例1及2)來敘述該等偏光板之偏光軸的功能及功效。
(比較實例)
第12圖係概略視圖,用以敘述依據本實施例之比較實例1的液晶顯示裝置(液晶顯示裝置100)之每一個偏光板的偏光軸方向。該液晶顯示裝置100係用以執行標準二維影像顯示之顯示裝置。也就是說,該液晶顯示裝置100並不包含上述之液晶屏障,且該液晶顯示裝置100包含所設置在背光101之發光側的顯示部104。背光101包含光源部102及透鏡片103,而該光源部102包含CCFL或其類似物。與本實施例之透鏡片34相似地,該透鏡片103具有複數個稜鏡,沿著水平方向而延伸,且入射光係在垂直方向中比在水平方向中更具效率地集光,而藉以實現高的正面光亮度。顯示部104包含VA模式之液晶層,且偏光板105a係黏貼至其光入射側,而偏光板105b則係黏貼至其發光側。該等偏光板105a及105b係設置使得偏光板105a的吸收軸a100及偏光板105b的吸收軸a101係在彼此互相成直角之處。
因此,來自不具有液晶屏障之液晶顯示裝置100的影像光變成相依於偏光板(偏光板105b)之吸收軸a101的偏極化光,而該偏光板(偏光板105b)係設置於最靠近觀視者之側。
在許多情況中,於液晶顯示裝置100中,設置於觀視者側之偏光板105b的吸收軸a101係組構成為在方向中與偏光眼鏡150的吸收軸a5一致,以致使所顯示之影像可透過諸如偏光太陽眼鏡之偏光眼鏡150而予以視覺地辨識。也就是說,在偏光眼鏡150中,為了要切除來自水表面及其類似物的反射光成分,吸收軸a5係在許多情況中組構成對應至水平方向。在該等情況中,偏光板105的吸收軸a101亦係組構成對應至水平方向。
然而,在其中液晶屏障係額外地設置於液晶顯示裝置100之發光側的情況中,偏光板係如下地設置。在依據比較實例2之立體顯示裝置(立體顯示裝置100a)中的偏光軸方向係概略地描繪於第13圖之中。該立體顯示裝置100a具有設置在偏光板105b之發光側的液晶屏障107,黏貼在液晶屏障107之光入射側的偏光板106a,及黏貼在液晶屏障107之發光側的偏光板106b。在此情況中,偏光板106a的吸收軸a102對應於水平方向,而與吸收軸a101相同方向,以及偏光板106b的吸收軸a103對應於垂直方向。因而,所設置在最靠近觀視者之側的偏光板106b之吸收軸a103(垂直方向)並未對應至偏光眼鏡150的吸收軸a5(水平方向),且因此,當透過偏光眼鏡150而觀視時,可視覺地辨識出顯示影像為完全黑暗影像。
對照地,在本實施例中,如第8圖中所示地,該等偏光板之偏光軸係組構使得偏光板206a的吸收軸a1對應至水平方向、偏光板206b的吸收軸a2對應至垂直方向、偏光板18a的吸收軸a3對應至垂直方向,以及偏光板18b的吸收軸a4對應至水平方向。也就是說,所設置在最靠近觀視者之側的偏光板18b之吸收軸a4對應至水平方向,而與偏光眼鏡150的吸收軸a5相同方向。此使來自偏光板18b所發射出的影像光易於透過該偏光眼鏡150而被視覺地辨識出。
此外,透過如上述所組構之該等偏光軸,所設置在最靠近背光30之側的偏光板206a之吸收軸a1對應至水平方向。如上述地,該背光30係設置有透鏡片34以增強光亮度,且該透鏡片34係設置有預定的稜鏡,該預定的稜鏡係組構使得其集光功能係在垂直方向中比在水平方向中更具效率地執行。當提供如上述所組構之透鏡片34時,則自背光30所發射出的光在垂直方向中包含比在水平方向中更多的偏極化成分。在此情況下,於上述比較實例1及2中,因為在最靠近背光101之側所設置之偏光板105a的吸收軸a100對應至垂直方向,所以大的光損失可在當光通過偏光板105a時發生。相反地,在本實施例中,如上述地,因為在背光30側所設置之偏光板206a的吸收軸a1對應至水平方向,所以顯示部20可有效地接收來自具有透鏡片34之背光30所發射出的光。
例如,如第5圖中所描繪而組構之背光的光透射率係以此方式而測量,亦即,使用BEF3做為透鏡片34且將偏光板設置於BEF3的發光側之方式。此時,光透射率係在二情況中測量:其中偏光板的吸收軸係組構以對應至垂直方向的情況(對應於比較實例1及2),以及其中偏光板的吸收軸係組構以對應至水平方向的情況(對應於本實施例)。結果,發現到的是,當與在比較實例1及2中所獲得之光透射率相比較時,在本實施例中所獲得之光透射率被增進多達10%。
如上述地,依據本實施例,在其中來自背光30所發射出的光以此順序而通過該等偏光板206a、206b、18a、及18b的情況中,顯示部20係以空間畫分之方式而執行影像顯示,且液晶屏障10之開啟-閉合部11及12各自地透射或阻隔光,而分離影像,且藉以完成立體顯示。在此情況中,雖然諸如偏光太陽眼鏡之偏光眼鏡150的吸收軸a5係組構以對應至水平方向,但偏光板18b的吸收軸a4亦係組構以對應至水平方向。因此,來自偏光板18b所發射出之影像光易於透過偏光眼鏡150而被視覺地辨識。因而,可實施視差屏障系統之立體顯示,且同時對配戴偏光眼鏡之觀視者維持良好的可見度。
其次,將敘述依據上述實施例之修正例(修正例1至4)的立體顯示裝置。應注意的是,相同的參考符號係附著至與上述實施例的組件相似之該等組件,且其說明將予以適當地省略。
(修正例1)
第14圖係概略視圖,用以敘述修正例1中之偏光板的每一者之偏光軸方向。與上述之實施例相似地,依據修正例1之立體顯示裝置係以自背光30側之順序而包含背光30、顯示部20、及以VA模式而驅動的液晶屏障10。此外,用作本發明之第一偏光板的偏光板206a係設置於最靠近背光30之側,以及用作本發明之第三偏光板的偏光板18b係設置於最靠近觀視者之側。應注意的是,在修正例1之中,所設置在顯示部20之發光側的偏光板206b亦用作所設置於液晶屏障10之光入射側的偏光板18a。也就是說,僅一偏光板係設置於顯示部20與液晶屏障10之間。
在該結構中,而且在修正例1中,所設置於觀視者側之偏光板18b的吸收軸a4對應至水平方向。此外,所設置於背光30側之偏光板206a的吸收軸a1對應至水平方向,且亦用作偏光板18a之偏光板206b的吸收軸a2(a3)對應至垂直方向。
在修正例1中,與上述之實施例相似地,在其中來自背光30所發射出的光係以此順序而通過偏光板206a、206b(18a)、及18b的情況中,顯示部20係以空間畫分之方式而執行影像顯示,且液晶屏障10之開啟-閉合部11及12各自地透射或阻隔光,而分離影像,且藉以完成立體顯示。在此情況中,偏光板18b的吸收軸a4係組構以對應至水平方向,而與偏光眼鏡150的吸收軸a5相同方向。因此,來自偏光板18b所發射出之影像光易於透過偏光眼鏡150而被視覺地辨識。因而,可獲得與上述實施例之功效等效的功效。
(修正例2)
第15圖係概略視圖,用以敘述修正例2中之偏光板的每一者之偏光軸方向。與上述之實施例相似地,修正例2之立體顯示裝置包含背光30、以VA模式而驅動的液晶屏障10、及顯示部20。此外,偏光板18a及18b係分別黏貼至液晶屏障10的光入射側及發光側,且偏光板206a及206b係分別黏貼至顯示部20的光入射側及發光側。
然而,在修正例2中,液晶屏障10係設置於背光30與顯示部20之間。也就是說,用作本發明之第一偏光板的偏光板18a係設置最靠近背光30之側,以及用作本發明之第三偏光板之偏光板206b係設置於最靠近觀視者之側。此外,用作本發明之第二及第四偏光板的偏光板18b及206a係設置於液晶屏障10與顯示部20之間。在該結構中,而且在修正例2中,所設置於觀視者側之偏光板206b的吸收軸a9對應至水平方向。此外,所設置於背光30側之偏光板18a的吸收軸a6對應至水平方向,以及偏光板18b及206a的吸收軸a7及a8對應至垂直方向。
在修正例2中,與上述之實施例相似地,在其中來自背光30所發射出的光係以此順序而通過偏光板18a、18b、206a、及206b的情況中,液晶屏障10之開啟-閉合部11及12各自地透射或阻隔光,且顯示部20係以空間畫分之方式來執行影像顯示,而分離影像,且藉以完成立體顯示。在此情況中,偏光板206b的吸收軸a9係組構以對應至水平方向,而與偏光眼鏡150的吸收軸a5相同方向。因此,來自偏光板206b所發射出之影像光易於透過偏光眼鏡150而被視覺地辨識。因而,可獲得與上述實施例之功效等效的功效。
而且,在修正例2中,應注意的是,與上述修正例1相似地,可採用其中所設置在顯示部20之光入射側的偏光板206a亦用作所設置在液晶屏障10之發光側的偏光板18b之組態。也就是說,可採用其中僅設置一偏光板於顯示部20與液晶屏障10之間的組態。
(修正例3)
第16圖係概略視圖,用以敘述修正例3中之偏光板的每一者之偏光軸方向。與上述之實施例相似地,修正例3之立體顯示裝置係以自背光30側之順序而包含背光30、顯示部20、及液晶屏障10a。此外,用作本發明之第一偏光板的偏光板206a係設置於最靠近背光30之側,以及用作本發明之第三偏光板的偏光板18b係設置於最靠近觀視者之側。
然而,在修正例3中,液晶屏障10a係驅動於TN模式中。在此情況中,液晶屏障10a包含由TN液晶所形成之液晶層(未顯示),且該液晶層的取向係控制,以致使液晶層之光入射側(光入射區)的取向及液晶層之發光側(發光區)的取向係在彼此互相成直角之處。在典型TN液晶的情況中,取向控制(例如,藉由摩擦處理之取向控制)係執行使得其光入射側(光入射區)及發光側(發光區)的其中一者被取向在相對於水平方向的45度之角度處,且其光入射側(光入射區)及發光側(發光區)的另一者被取向在相對於水平方向的135度之角度處(下文中稱為傾斜方向)。在修正例3中,液晶層並未以傾斜方向而取向,但取向控制係執行使得其光入射側(光入射區)及發光側(發光區)的其中一者被組構成對應至水平方向,且其光入射側(光入射區)及發光側(發光區)的另一者被組構成對應至垂直方向。應注意的是,在此情況中,液晶屏障10a的摩擦方向以及偏光板18a及18b的吸收軸a3及a4之每一者是否彼此相互平行或正交均係根據液晶分子的模式(O模式或E模式)而定。此外,液晶屏障10a具有與上述實施例之液晶屏障10實質相同的組態,除了使用TN液晶做為液晶層之外。液晶屏障10a包含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1及12(未顯示),且該等開啟-閉合部11及12係以分時方式而被驅動成為開啟或閉合。
透過沿著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的取向控制,可以以與上述實施例之VA及IPS模式中的液晶屏障10的方式相似的方式,而使用液晶屏障10a於TN模式中。也就是說,在修正例3中,亦可各自地設置該等偏光板,使得所設置在觀視者側之偏光板18b的吸收軸a4對應至水平方向,所設置在背光30側之偏光板206a的吸收軸a1對應至水平方向,以及偏光板206b的吸收軸a2及偏光板18a的吸收軸a3分別對應至垂直方向。
因而,在修正例3中,亦與上述實施例相似地,在其中來自背光30所發射出的光係以此順序而通過偏光板206a、206b、18a、及18b的過程中,顯示部20係以空間畫分之方式而執行影像顯示,且液晶屏障10a之開啟-閉合部11及12各自地透射或阻隔光,而分離影像,且藉以完成立體顯示。在此情況中,偏光板18b的吸收軸a4係組構以對應至水平方向,而與偏光眼鏡150的吸收軸a5相同方向。因此,來自偏光板18b所發射出之影像光易於透過偏光眼鏡150而被視覺地辨識。因而,可獲得與上述實施例之功效等效的功效。
而且,在修正例3中,應注意的是,與上述修正例1相似地,可採用其中所設置在顯示部20之發光側的偏光板206b亦用作所設置在液晶屏障10a之光入射側的偏光板18a之組態。也就是說,可採用其中僅設置一偏光板於顯示部20與液晶屏障10a之間的組態。此外,與上述修正例2相似地,可將液晶屏障10a設置於顯示部20與背光30之間。
(修正例4)
第17圖係概略視圖,用以敘述修正例4中之偏光板的每一者之偏光軸方向。與上述之實施例相似地,修正例4之立體顯示裝置係以自背光30側之順序而包含背光30、顯示部20、及液晶屏障10b。此外,偏光板28a及28b係分別黏貼至液晶屏障10b的光入射側及發光側,以及偏光板206a及206b係分別黏貼至顯示部20的光入射側及發光側。換言之,顯示部20係設置於偏光板206a及206b之間,且液晶屏障10b係設置於偏光板28a及28b之間。
然而,在修正例4中,液晶屏障10b係驅動於TN模式中。在此情況中,液晶屏障10b包含由TN液晶所形成之液晶層(未顯示),且該液晶層的取向係控制(例如,取向係藉由摩擦處理所取向),以致使液晶層之光入射側(光入射區)的取向及液晶層之發光側(發光區)的取向係以傾斜方向而在彼此互相成直角之處(其中一者係取向於相對於水平方向之45度處,以及另一者係取向於相對於水平方向之135度處)。因此,在修正例4中,偏光板28a及28b的吸收軸a10及a11亦係沿著依據摩擦方向之傾斜方向而組構。應注意的是,液晶屏障10b的摩擦方向以及偏光板28a及28b的吸收軸a10及a11之每一者是否彼此相互平行或正交均係根據液晶分子的模式(O模式或E模式)而定。此外,液晶屏障10b具有與上述實施例之液晶屏障10實質相同的組態,除了使用TN液晶做為液晶層之外。液晶屏障10b包含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1及12(未顯示),且該等開啟-閉合部11及12係以分時方式而被驅動成為開啟或閉合。
此外,諸如半波板120之用以轉動偏極化方向的光學元件係設置於偏光板206b與偏光板28a之間。透過該者,可將來自偏光板206b所發射出的光有效率地呈現至偏光板28a。因此,與上述實施例之方式相似地,可結合顯示部20以使用液晶屏障10b於TN模式中,而其取向係控制於傾斜方向中,且其吸收軸係組構以對應至該傾斜方向。因而,所設置於觀視者側之偏光板28b的吸收軸a11對應於例如,在相對於水平方向之45度的角度處所取向之方向。應注意的是,所設置於背光30側之偏光板206a的吸收軸a1係以與上述實施例中之方式相似的方式,而對應至水平方向。應注意的是,在修正例4中,偏光板206a對應至本發明之第二顯示裝置的“第一偏光板”,偏光板206b對應至“第二偏光板”,偏光板28a對應至“第三偏光板”,以及偏光板28b對應至“第四偏光板”。
在修正例4中,與上述實施例相似地,在其中來自背光30所發射出的光係以此順序而通過偏光板206a、206b、28a、及28b的過程中,顯示部20係以空間畫分之方式而執行影像顯示,且液晶屏障10b之開啟-閉合部11及12各自地透射或阻隔光,而分離影像,且藉以完成立體顯示。在此情況中,偏光板28b的吸收軸a11係組構以對應至對角線方向(在相對於水平方向之45度的角度處所取向之方向),以致使來自偏光板28b所發射出的影像光包含垂直方向之偏極化成分。因此,來自偏光板28b所發射出之影像光亦可透過偏光眼鏡150而被視覺地辨識。因而,可獲得與上述實施例之功效等效的功效。
雖然本發明已參照較佳實施例及修正例而加以說明,但本發明並未受限於該實施例及該等修正例,且各式各樣的修正可予以作成。例如,在上述實施例及修正例中,立體顯示係以此方式而執行,亦即,在液晶屏障10之複數個開啟-閉合部11及12中,開啟-閉合部11係維持於閉合狀態中,且開啟-閉合部12係根據影像信號而被驅動成為在開啟狀態中。選擇性地,該立體顯示可以以相反的方式而執行。也就是說,可將該立體顯示執行使得開啟-閉合部12係維持於閉合狀態中,以及開啟-閉合部11係根據影像信號而使成為開啟狀態。
此外,在上述實施例及修正例中,為實現高解析度之目的,在該等開啟-閉合部11及12中,開啟-閉合部12係進一步地畫分成為組群A及B,且該等組群A及B係以分時方式而予以驅動。然而,在本發明中,無需一定要以分時方式來驅動影像顯示。也就是說,視點影像可藉由實施操作而分離,其中液晶屏障10的所有開啟-閉合部11係驅動成為在閉合狀態中,以及液晶屏障10的所有開啟-閉合部12係驅動成為在開啟狀態中。選擇性地,亦可將開啟-閉合部12畫分成為三或更多個組群,而順序驅動該等組群。
進一步地,在上述實施例及修正例中,雖然影像信號SA及SB各自包含六個視點影像,但本發明並未受限於此,且在該等影像信號SA及SB的每一者中所包含之視點影像的數目可係五個或更少或七個或更多。例如,若影像信號包含五個視點影像時,則可提供一開啟-閉合部12以供顯示部20中之各自的五像素Pix之用。然而,視點影像的數目無需一定要對應於用以顯示視點影像之像素的數目。也就是說,例如,將被顯示在彼此互相鄰接的複數個像素Pix上之個別的像素資訊可無需一定要彼此互相不同,且在相同視點影像上的像素資訊可包含於其中。進一步地,該等視點影像可包含空白(黑色或灰色)影像。
本發明包含相關於2010年9月17日在日本專利局所申請之日本優先權專利申請案JP2010-209717中所揭示之標的物的標的物,該優先權申請案之全部內容係結合於本文,以供參考。
熟習於本項技藝之該等人士應瞭解的是,各式各樣的修正、結合、子結合、及變化可根據設計需要及其他因素而發生,只要其係在附錄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範圍的範疇之內即可。
1、100...立體顯示裝置
9...屏障驅動部
10、10a、10b、107...液晶屏障
20、104...顯示部
29...背光驅動部
30、101...背光
40...控制部
50...顯示驅動部
S、SA、SB、S1...影像信號
11、12、12A、12B...開啟-閉合部
51...時序控制部
52...閘極驅動器
53...資料驅動器
201...驅動基板
202...像素基板
203、14...液晶層
204...相對電極
205...相對基板
Pix...像素
Tr...TFT(薄膜電晶體)
LC...液晶元件
C...保持電容元件
G...閘極線
D...資料線
Cs...保持電容線
206a、206b、105a、105b、106a、106b、28a、28b、18a、18b...偏光板
31、102...光源部
32...漫射板
33...漫射片
34、103...透鏡片
13A、13B...透明基板
15a、15b...透明電極
15a1、15a2...子電極
16a、16b...取向膜
a1、a2、a3、a102、a103、a100、a6、a7、a8、a9、a10、a11、a4、a5、a101...吸收軸
23...開啟-閉合部之邊界部分
P1~P6...像素資訊
100...液晶顯示裝置
150...偏光眼鏡
附圖係包含在內以提供對本發明之進一步的瞭解,且係結合於此說明書中,並建構此說明書的一部分。該等圖式描繪實施例,且與說明書一起用以解說技術之原理。
第1圖係方塊圖,描繪依據本發明實施例之立體顯示裝置的代表性組態;
第2A及2B圖係代表性視圖,各自地描繪第1圖中所示之立體顯示裝置的代表性組態;
第3圖係代表性視圖,描繪第1圖中所示之顯示部的代表性組態;
第4A圖係代表性視圖,描繪第3圖中所示之像素電路組態,及第4B圖係代表性視圖,描繪第3圖中所示之像素的剖面組態;
第5圖係代表性視圖,描繪第1圖中所示之背光的代表性組態;
第6A圖係說明視圖,描繪第1圖中所示之液晶屏障的平面組態,及第6B圖係說明視圖,描繪第1圖中所示之液晶屏障的剖面組態;
第7圖係說明視圖,描繪第1圖中所示之液晶屏障的剖面組態之詳細代表性組態;
第8圖係說明視圖,描繪偏光板之各自的偏光軸方向;
第9圖係概略視圖,描繪依據實施例之液晶屏障的代表性立體顯示操作;
第10A至10C圖係概略視圖,描繪依據實施例之顯示部和液晶屏障的代表性操作;
第11A至11B圖係其他的概略視圖,描繪依據實施例之顯示部和液晶屏障的代表性操作;
第12圖係說明視圖,描繪依據比較實施1之液晶顯示裝置中的偏光軸方向;
第13圖係說明視圖,描繪依據比較實施2之立體顯示裝置中的偏光軸方向;
第14圖係說明視圖,描繪依據修正例1之立體顯示裝置中的偏光軸方向;
第15圖係說明視圖,描繪依據修正例2之立體顯示裝置中的偏光軸方向;
第16圖係說明視圖,描繪依據修正例3之立體顯示裝置中的偏光軸方向;以及
第17圖係說明視圖,描繪依據修正例4之立體顯示裝置中的偏光軸方向。
a1、a2、a3、a4、a5...吸收軸
10...液晶屏障
18a、18b...偏光板
20...顯示部
30...背光
31...光源部
34...透鏡片
150...偏光眼鏡
206a、206b...偏光板

Claims (11)

  1. 一種顯示裝置,包含:光源部;第一至第三偏光板,係以自該光源部之側的此順序而予以設置;液晶顯示部,係設置於第一及第二區的其中一者之中,該第一區位於該第一偏光板與該第二偏光板之間,且該第二區位於該第二偏光板與該第三偏光板之間;液晶屏障部,係設置於該第一及第二區的另一者之中,且包含複數個開啟-閉合部,而透射或阻隔光;以及第四偏光板,係設置於該液晶顯示部與該液晶屏障部之間,且具有指向至與該第二偏光板的吸收軸之取向相同之取向的吸收軸,其中該第二偏光板的該吸收軸及該第四偏光板的該吸收軸係垂直指向,其中該第三偏光板的吸收軸係水平指向。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顯示裝置,其中該液晶顯示部係驅動於垂直定向(VA)模式或面內開關(IPS)模式中。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之顯示裝置,其中該液晶屏障部係驅動於垂直定向模式或面內開關模式中。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之顯示裝置,其中該液晶屏障部係驅動於扭轉向列(TN)模式中。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之顯示裝置,其中該液晶屏障部包含液晶層,該液晶層的光入射區及發光區的其中一者係水平取向,而該二區的另一者係垂直取向。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顯示裝置,其中該第一偏光板的吸收軸係水平指向。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之顯示裝置,進一步包含光亮度增強膜,係設置於該第一偏光板與該光源部之間,且在垂直方向中執行比在水平方向中更有效率的集光功能。
  8. 一種顯示裝置,包含:光源部;第一至第四偏光板,係以自該光源部之側的此順序而予以設置;液晶顯示部,係設置於第一偏光板與該第二偏光板之間;液晶屏障部,係設置於該第三偏光板與該第四偏光板之間,且包含複數個開啟-閉合部,而透射或阻隔光;半波長板,係設置於該第二偏光板與該第三偏光板之間,其中該第四偏光板的吸收軸係指向至距離水平方向45度的取向。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之顯示裝置,其中該液晶顯示部係驅於垂直定向模式或面內開關模式中,且該液晶屏障部係驅動於扭轉向列模式中。
  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之顯示裝置,其中該第一偏光板的吸收軸係水平指向。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之顯示裝置,進一步包含光亮度增強膜,係設置於該第一偏光板與該光源部之間,且在垂直方向中執行比在水平方向中更有效率的集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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