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442195B - 製程卡匣、感光滾筒單元、顯像單元及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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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本發明係關於製程卡匣、感光滾筒單元、顯像單元,及能夠拆卸上述製程卡匣或上述感光滾筒或上述顯像單元安裝的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
就以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而言,有例如電子照片影印機、電子照片印表機(雷射光束印表機、LED印表機等)等。
再者,製程卡匣係將圖像載持體(感光體),和使作用於圖像載持體之製程手段之至少一個予以一體性卡匣化,且裝卸於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之本體者。在此,作為上述製程手段,可舉出顯像手段、帶電手段、洗淨手段等。作為製程卡匣,可舉出例如圖像載持體,和使當作上述製程手段之帶電手段予以一體性卡匣化者。再者,可以舉出例如使圖像載持體,和使當作上述製程手段之帶電手段、洗淨手段予以一體性卡匣化者。再者,可以舉出例如使圖像載持體,和使當作上述製程手段之顯像手段、洗淨手段予以一體性卡匣化者。
在此,上述製程卡匣或上述感光滾筒單元或上述顯像單元,係可以依照使用者本身對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進行裝卸。因此,裝置之維修不用依賴於服務人員,使用者本身可以自行進行。依此,可以提升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之維修操作。
以往,所知的與製程卡匣有關之構成,係為了將旋轉力傳達至圖像載持體等之旋轉體,將設置在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之本體側卡合部(本體側連結構件),藉由上述裝置本體之本體蓋部之開關動作,相對於不具備令移動至其旋轉軸線方向之機構的上述裝置本體,能夠朝實質上與上述圖像載持體等之旋轉軸線正交之特定方向拆卸。然後,在上述構成中,所知的有將設置在製程卡匣之連結構件卡合於上述本體側卡合部之構成。
在作為如此旋轉力傳達手段的連結方式中,所知的構成有藉由將設置在製程卡匣之連結構件,構成可在其旋轉軸線方向移動,隨著製程卡匣對裝置本體執行的裝卸動作,可進行連結構件之卡合動作和脫離動作(日本專利公開號碼第2009-134284號公報)。
再者,所知的構成有藉由將設置在製程卡匣之連結構件,構成可在其旋轉軸線方向移動,並且能夠對其旋轉軸線傾斜,隨著製程卡匣對裝置本體執行的裝卸動作,可進行連結構件之卡合動作和脫離動作(日本專利號碼第4498407號公報)。
但是,若藉由記載於上述專利公開號碼第2009-134284號公報之以往構成,隨著自裝置本體取出製程卡匣之時之拆卸動作,有設置在裝置本體之本體側卡合部,和
設置在製程卡匣之旋轉體之至少一方產生大旋轉的情形。依此,於拆卸製程卡匣產生大負荷之時,有可能導致使用性能降低之情形。
再者,在上述專利號碼第4498407號公報之第87圖所記載之以往構成中,連結構件係以被本體側卡合部覆蓋之方式,具有朝向本體側卡合部變寬之凹形狀。此時,因連結構件之凹形狀之外徑,大於用以從連結構件傳達至圖像載持體傳達旋轉力之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內徑,故難以將連結構件完全收容於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內部,有對裝置之小型化造成阻礙之情形。
本發明係持續發展上述以往技術,提供不會損失使用性能而能夠對裝置本體拆卸,可以使裝置小型化的製程卡匣、感光滾筒單元或顯像單元,該製程卡匣、感光滾筒單元或顯像單元,係藉由上述裝置本體之本體蓋部之開關動作,使為了將旋轉力傳達至圖像載持體而設置在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之本體側卡合部,相對於不具有令朝其旋轉軸線方向移動之機構的上述裝置本體,能夠朝實質上與上述圖像載持體之旋轉軸線正交之特定方向拆卸。再者,提供可裝卸上述製程卡匣、上述感光滾筒單元或上述顯像單元的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
為了解決上述課題的本發明係提供一種製程卡匣,其係可裝卸於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上述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具有具備凹部和被設置在凹部內側之旋轉力賦予部的可旋轉本體側卡合部,該製程卡匣之特
徵為具有:感光滾筒,該係被配置成其旋轉軸線對上述製程卡匣之裝卸方向呈略正交;製程手段,其係作用於上述感光滾筒;筒形狀之旋轉力被傳達構件,其係被傳達用以使上述感光滾筒旋轉之旋轉力;和連結構件,其係具備在上述製程卡匣被安裝於上述裝置本體之狀態下進入至上述凹部之內側,並自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旋轉力承受部,和將上述旋轉力傳達至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力傳達部,上述製程卡匣從上述裝置本體被拆卸時,為了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以能夠對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軸線,傾斜移動且平行移動之方式,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傳達構件之內側。
再者,為了解決上述課題之其他本發明係提供一種感光滾筒單元,其係可裝卸於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上述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具有具備凹部和被設置在凹部內側之旋轉力賦予部的可旋轉本體側卡合部,該感光滾筒單元之特徵為具有:感光滾筒,該係被配置成其旋轉軸線對上述感光滾筒單元之裝卸方向呈略正交;筒形狀之旋轉力被傳達構件,其係被傳達用以使上述感光滾筒旋轉之旋轉力;和
連結構件,其係具備在上述感光滾筒單元被安裝於上述裝置本體之狀態下進入至上述凹部之內側,並自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旋轉力承受部,和將上述旋轉力傳達至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力傳達部,上述感光滾筒單元從上述裝置本體被拆卸時,為了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以能夠對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軸線,傾斜移動且平行移動之方式,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傳達構件之內側。
再者,為了解決上述課題之其他本發明係提供一種顯像單元,其係可裝卸於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上述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具有具備凹部和被設置在凹部內側之旋轉力賦予部的可旋轉本體側卡合部,該顯像單元其特徵為:具有顯像滾輪,該係被配置成其旋轉軸線對上述顯像單元之裝卸方向呈略正交;筒形狀之旋轉力被傳達構件,其係被傳達用以使上述顯像滾輪旋轉之旋轉力;和連結構件,其係具備在上述顯像單元被安裝於上述裝置本體之狀態下進入至上述凹部之內側,並自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旋轉力承受部,和將上述旋轉力傳達至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力傳達部,上述顯像單元從上述裝置本體被拆卸時,為了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以能夠對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軸線,傾斜
移動且平行移動之方式,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傳達構件之內側。
再者,為了解決上述課題之其他本發明係提供一種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其特徵為:具有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其係具有具備凹部和被設置在凹部內側之旋轉力賦予部的可旋轉本體側卡合部;和製程卡匣,可裝卸於上述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上述製程卡匣具有感光滾筒,該係被配置成其旋轉軸線對上述製程卡匣之裝卸方向呈略正交;製程手段,其係作用於上述感光滾筒;筒形狀之旋轉力被傳達構件,其係被傳達用以使上述感光滾筒旋轉之旋轉力;和連結構件,其係具備在上述製程卡匣被安裝於上述裝置本體之狀態下進入至上述凹部之內側,並自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旋轉力承受部,和將上述旋轉力傳達至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力傳達部,上述製程卡匣從上述裝置本體被拆卸時,為了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以能夠對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軸線,傾斜移動且平行移動之方式,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傳達構件之內側。
使用圖面說明本發明所涉及之卡匣及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以下,作為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舉出雷射光束印表機,作為卡匣,舉出使用於雷射光束印表機之製程卡匣予以說明。並且,在以上之說明中,製程卡匣之短邊方向係指將製程卡匣裝卸於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的方向,與記錄媒體之搬運方向一致。再者,製程卡匣之長邊方向係指實質上與將製程卡匣裝卸於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之方向正交之方向,與圖像載持體之旋轉軸線平行,並且為與記錄媒體之搬運方向交叉的方向。再者,說明書中之符號係用以參照圖面,並非限定構成。
首先,使用第1圖至第4圖,針對使用適用本發明之一實施例的製程卡匣之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予以說明。在以下之說明中,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以下,稱為「裝置本體A」)係指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內除製程卡匣(以下,稱為「卡匣B」)之部分。在此,卡匣B係被構成可裝卸於裝置本體A。第1圖為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之側剖面說明圖。第2圖為裝置本體A之斜視說明圖。第3圖為卡匣B之斜視說明圖。第4圖為將卡匣B安裝於裝置本體A之動作的斜視說明圖。
如第1圖所示般,裝置本體A係在畫像形成時,自光學手段1將因應畫像資訊之雷射光L。照射至圖像載持體(旋轉體)之筒形狀之電子照片感光體10(以下,稱為「感光滾筒10」)之表面。依此,在感光滾筒10形成因應畫像資訊的靜電潛像。該靜電潛像係藉由後述之顯像滾輪13而以顯像劑t被顯像。其結果,在感光滾筒10上形成顯像劑像。
然後,與上述顯像劑像之形成同步,收容有記憶媒體2之供紙盤3a前端之上舉起板3b上升,記憶媒體2係藉由供紙滾輪3c、分離墊3d以及光阻滾輪對3e等而被搬運。
在轉印位置配置有當作轉印手段之轉印滾輪4。然後,對該轉印滾輪4施加顯像劑像和逆極性之電壓。依此,將形成在感光體10表面之顯像劑像轉印至記錄媒體2。在此,記憶媒體2係形成藉由顯像劑之畫像,例如,紀錄紙、標籤、OHP用紙。
轉印顯像劑像之記錄媒體2係經搬運導件3f被搬運至固定手段5。固定手段5具備有驅動滾輪5a以及內藏有加熱器5b之固定滾輪5c。然後,固定手段5係對通過之記錄媒體2施加熱及壓力,而將被轉印至記錄媒體2之顯像劑像固定於記錄媒體2。依此,在記錄媒體2形成畫像。
之後,記錄媒體2係藉由排出滾輪3g而被搬運,被排出本體蓋部8之排出部8c。供紙滾輪3c、分離墊3d、光阻滾輪對3e、搬運導件3f以及排出滾輪對3g等構成記錄媒體2之搬運手段。
接著,使用第2圖至第4圖,針對對裝置本體A進行卡匣B之安裝及拆取的方法,予以說明。並且,在以下之說明中,將旋轉力從裝置本體A傳達至感光滾筒10之側稱為「驅動側」。然後,在感光滾筒10之旋轉軸線方向中將驅動側和相反側稱為「非驅動側」。
如第2圖所示般,在裝置本體A設置有用以設置卡匣B之空間的設置部7。在卡匣B被設置在該空間之狀態下,卡匣B之連結構件180與裝置本體A之本體側卡合部100卡合(連結)。然後,旋轉力從本體側卡合部100經連結構件180等,經連結構件180,而被傳達至感光滾筒10(詳細於後述)。並且,在卡匣B被這在設置部7之狀態下,本體側卡合部100和感光滾筒10係以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軸線和感光體10之旋轉軸線成為略同軸(略相同直線上)之方式,各被構成。
如第2圖(a)所示般,在裝置本體A之驅動側設置有本體側卡合部100和驅動側引導構件120。在該驅動側引導部120沿著卡匣B之裝卸方向設置有第1引導部120a和第2引導部120b。再者,如第2圖(b)所示般,在裝置本體A之非驅動側,設置有非驅動引導構件125。在該非驅動側引導部125沿著卡匣B之裝卸方向設置有第1引導部125a和第2引導部125b。並且,驅動側引導構件120和非驅動引導構件125係夾著設置部7而予裝置本體A內側之驅動側、非驅動側兩側面相向而被設置。
另外,如第3圖(a)所示般,在卡匣B之驅動側,設
置有用以可旋轉支撐感光滾筒單元U1之滾筒軸承30。然後,在該滾筒軸承30設置有驅動側被支撐部30b。並且,在卡匣B之驅動側,於洗淨框體21設置有驅動側旋轉止動部21e。再者,如第3圖(a)所示般,在卡匣B之驅動側,於洗淨框體21設置有非驅動側被支撐部21f和非驅動側引導部21g。
使用第4圖,針對對裝置本體A安裝卡匣B之動作予以說明。對裝置本體A可開關之本體蓋部8係以鉸鏈部8a、8b為中心朝向上方旋轉而被打開。依此,裝置本體A內之設置部7露出。然後,使卡匣B朝與卡匣B內之感光滾筒10之旋轉軸線實質正交之方向移動(第4圖箭號X1方向),而安裝於裝置本體A(設置部7)。在該安裝過程中,於卡匣B之驅動側,驅動側被支撐部30b和驅動側旋轉止轉部21e各被引導至驅動側引導部120之第1引導部120a和第2引導部120b。同樣,在卡匣B之非驅動側,非驅動側被支撐部21f和非驅動側引導部21g各被引導至非驅動側引導部125之第1引導部125a和第2引導部125b。其結果,卡匣B被設置在設置部7。之後,本體蓋部8朝下方轉動而關閉,依此完成卡匣對裝置本體A之安裝。再者,從裝置本體A拆卸卡匣B之時,打開本體蓋部8而執行拆卸動作。該些動作係由使用者所執行,使用者握住卡匣B之把手T而使卡匣B移動。
在本實施例中,將卡匣B被設置在設置部7之情形稱為「卡匣B被安裝於裝置本體A」。再者,將從設置部7拆卸
卡匣B之情形稱為「自裝置本體A拆卸卡匣B」。並且,將設置在設置部7之卡匣B對裝置本體A之位置,稱為「裝置完成位置」。
並且,在上述說明中,關於卡匣B之安裝形態,以使用者本身將卡匣B插入至設置部7之構成為例予以說明,但並不限於此。例如,即使使用者將卡匣B插入至途中位置,以另外手段執行最終之安裝動作亦可。具體而言,即使利用關閉本體蓋部8之動作,在本體蓋部8之一部分,將位於安裝途中位置之卡匣B推入設置部7的構成亦可。或是,即使使用者將卡匣B推入至途中,卡匣B藉由自重從途中被插入至設置部7亦可。
在此,針對「實質上正交」之意思予以說明。
在卡匣B和裝置本體A之間,為了順暢裝卸卡匣B,具有些微間隙。依此,於將卡匣B安裝於裝置本體A之時及拆卸之時,卡匣B全體能夠在其間隙之範圍內些微傾斜。依此,嚴格來說,並非從正交方向所執行之安裝及拆卸。但是,即使在這樣的情形下,因也可達成本發明之作用效果,故包含卡匣些許傾斜之時,也稱為「實質上正交」。
接著,使用第5圖至第8圖,針對使用適用本發明之一實施例的卡匣B予以說明。第5圖為卡匣B之斜視說明圖。第6圖為第1框體單元18之斜視說明圖。第7圖為第2框體單元19之斜視說明圖。第8圖為第1框體單元18和第2框體單
元19之結合說明圖。
如第5圖所示般,卡匣B具備有具有感光層之感光滾筒10。接觸於感光滾筒10表面而設置有作為帶電手段(製程手段)之帶電滾輪11。帶電滾輪11係藉由來自裝置本體A之電壓施加,使感光滾筒10之表面一樣帶電。再者,帶電滾輪11係與感光滾筒10從動旋轉。對該帶電之感光滾筒10,經曝光開口部12使來自光學手段1之雷射光L曝光而形成靜電潛像。以依據後述之顯像手段使該靜電潛像顯像之方式而構成。
被收納在顯像劑容器14內之顯像劑t,係在可旋轉之顯像劑搬運構件17中,從顯像劑收納容器14之開口部14a被送出至顯像容器16內。顯像容器16具有當作顯像手段(製程手段)之顯像滾輪13。該顯像滾輪13係當作載持顯像劑t之旋轉體而發揮功能。然後,該顯像滾輪13內藏有磁鐵滾輪(固定磁鐵)13c。再者,抵接於顯像滾輪13之周面設置有顯像刮刀15。顯像刮刀15係用以規定附著於顯像滾輪13之周面的顯像劑t之量,對顯像劑t賦予摩擦帶電電荷。依此,在顯像滾輪13表面形成顯像劑層。再者,藉由吹出防止片24,防止來自顯像容器16之顯像劑t之漏出。
顯像滾輪13係邊藉由間隙保持構件之間隔物滾子13k而對感光滾筒10保持一定空隙,邊藉由推彈彈簧被推壓至感光滾筒10。然後,使施加電壓之顯像滾輪13旋轉,而將顯像劑t供給至感光滾筒10之顯像區域。顯像滾輪13係藉由因應被形成在感光滾筒10之靜電潛像而使顯像劑t轉移
,使感光滾筒10之靜電潛像可視像化,並在感光滾筒10形成顯像劑像。即是,感光滾筒10係當作載持顯像劑(顯像劑)之旋轉體而發揮功能。
之後,將形成在感光體10之顯像劑像,藉由轉印滾輪4而被轉印至記錄媒體2。
再者,在洗淨框體21,接觸感光滾筒10之外周面而配置有當作洗淨手段(製程手段)之洗淨刮刀20。洗淨刮刀20係其前端與感光滾筒10彈性接觸。然後,洗淨刮刀20係於將上述顯像劑像轉印至紀錄媒體2之後,刮掉殘留在感光筒滾體10之顯像劑t。藉由洗淨刮刀20從感光滾筒10表面刮掉之顯像劑t,係被收納在除去顯像劑收容部21a。再者,擠壓片22係用以防止自除去顯像劑收容部21a露出顯像劑t。
卡匣B係被構成使第1框體18和第2框體19一體性結合。在此,針對第1框體18及第2框體19予以說明。
第1框體單元18係如第6圖所示般,由顯像劑收納容器14和顯像容器16所構成。在顯像劑收納容器14設置顯像劑搬運構件17(無圖示)等之構件。在顯像容器16,設置有位於顯像刮刀15、顯像滾輪13之間隔物滾子13k,以及吹出防止片24等之構件。
第2框體單元19係如第7圖所示般,設置有洗淨框體21、洗淨刮刀20及帶電滾輪11等之構件。再者,含有感光滾輪10之感光滾筒單元U1係藉由滾筒軸承30和滾筒軸54,而支撐成可旋轉。
如第8圖所示般,第1框體單元18之兩端部之轉動孔16a、16b,第2框體單元19之兩端部之固定孔21c、21d係以單元結合銷25a、25b結合。依此,第1框體單元18和第2框體單元19係以可旋轉地結合。再者,藉由被設置在第1框體單元18和第2框體單元19之間之彈推彈簧23a、23b,顯像滾輪13係經間隔物滾子13k(參照第6圖),而邊對感光滾筒10保持一定空隙邊推壓。
接著,使用第9圖及第10圖,針對感光滾筒單元U1(以下,稱為「感光滾筒U1」之構成予以說明。第9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感光滾筒單元U1之斜視說明圖,第9圖(b)係從非驅動側觀看之斜視說明圖。再者,第9圖(c)為分解感光滾筒單元U1之斜視說明圖。第10圖為表示將感光滾筒U1組裝於第2框體單元19之狀態的說明圖。
如第9圖所示般,感光滾筒單元U1係由感光滾筒10、驅動側凸緣單元U2及非驅動側凸緣50等所構成
感光滾筒10為在表面覆蓋感光層之鋁等之導電性的構件。並且,感光滾筒10即使內部為中空亦可,或內部為實心亦可。
驅動側凸緣單元U2係被配置在感光滾筒10之驅動側的端部。具體而言,如第9圖(c)所示般,驅動側凸緣單元U2係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構件)150之嵌合支撐部150b嵌合於感光滾筒10端部之開口部10a2,以黏接或扣眼
等固定於感光滾筒10。然後,當驅動側凸緣150旋轉時,感光滾筒10則一体性旋轉。在此,以驅動側凸緣150之旋轉軸線和感光滾筒10之旋轉軸線成為略同軸(同一直線上)之方式,驅動側凸緣150被固定於感光滾筒10上。依此,在以下說明中,卡匣B對裝置本體A裝卸之裝卸方向實質上與感光滾筒10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再者實質上與驅動側凸緣150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並且也為實質上與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並且,「略同軸(略同一直線上)」是指除完全一致的同軸(同一直線上)之情形外,也包含由於零件尺寸之偏差等多少偏離同軸(同一直線上)之情形。即使針對以下說明也相同。
同樣,非驅動側凸緣50係在與感光滾筒10略相同軸上,被配置在感光滾筒10之非驅動側的端部。非驅動側凸緣50為樹脂製,如第9圖(c)所示般,在感光滾筒10端部之開口部10a1係以黏接或扣眼等被固定於感光滾筒10。再者,為了接地感光滾筒10,在非驅動側凸緣50,配置有導電性(主要為金屬)之接地板51。接地板51係與感光滾筒10之內周面接觸,並與裝置本體A電性連接。
感光滾筒單元U1係可旋轉地支撐於第2框體單元19。如第10圖所示般,在感光滾筒單元U1之驅動側,驅動側凸緣150之被支撐部150d係藉由滾筒軸承30而可旋轉地被支撐。滾筒軸承30係藉由螺絲26而被固定於洗淨框體21。另外,在感光滾筒單元U1之非驅動側,非驅動側凸緣50之軸承部50a(參照第9圖(b))藉由滾筒軸54被支撐成可旋
轉。並且,滾筒軸54係被推入固定於設置在洗淨框體21之非驅動側的支撐部21b。
接著,使用第11圖至第14圖,針對驅動側凸緣單元U2之構成予以說明。第11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安裝驅動側凸緣單元U2之感光滾筒單元U1之斜視說明圖。第11圖(b)係在第11圖(a)之S1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11圖(c)係在第11圖(a)之S2平面切斷之剖面說明圖。第12圖為分解驅動側凸緣單元U2的斜視說明圖。第13圖(a)、(b)為驅動側凸緣150之斜視說明圖。第13圖(c)係在第13圖(a)之S3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13圖(d)為連結構件180和驅動側凸緣150之斜視說明圖。第14圖(a1)、(b1)為驅動側凸緣150之另外型態的說明圖,第14圖(b1)、(b2)各為在第14圖(a1)之S4平面,第14圖(a2)之S5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
如第11圖及第12圖所示般,驅動側凸緣單元U2係由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構件)150、連結構件180、驅動銷190、彈推構件170及蓋構件160所構成。
在此,第11圖所示之「L1」係表示驅動側凸緣150旋轉時之旋轉軸線,在以下說明中,將「旋轉軸線L1」稱為「軸線L1」。同樣,「L2」係表示連結構件180旋轉之時之旋轉軸線,在以下說明中,將「旋轉軸線L2」稱為「軸線L2」。
在連結構件180被推入固定驅動銷190,與彈推構件170、蓋構件160一起被設置在驅動側凸緣150之內部。然後,蓋構件160係藉由黏接或熱熔接等之方法被固定於驅動側凸緣150。
在本實施例中,彈推構件170係使用當作彈性構件之壓縮線圈彈簧。彈推構件170之一端係與連結構件180之彈簧抵接部180d1抵接,另一端則與蓋構件160之彈簧抵接部160之彈簧抵接部160a抵接。然後,彈推構件170係在連結構件180和蓋構件160之間被壓縮,將連結構件180從非驅動側朝向驅動側彈推。並且,彈推構件若為使產生板彈簧、扭力彈簧、橡膠、海綿等彈性力者時,則可以適當選擇。但是,如後述般,連結構件180因構成在與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平行之方向移動,故必須具有彈推構件之種類或程度行程。因此,以可以具有如線圈彈簧等般之行程的構件為佳。
另外,驅動銷190係被推入固定於被設置在連結構件180之被引導部180c的孔180f。然後,驅動銷190之兩端190a1、190a2係從被引導部180c突出。在本實施例中,驅動銷190為圓柱形狀,在以下說明中,將其圓柱形狀之中心軸線稱為「軸線L4」。連結構件180之被引導部180c係由球之一部分所構成,驅動銷19之軸線L4係通過上述球之幾乎中心,並且與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正交。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雖然將連結構件180和驅動銷190設為不同形體,但是即使以一體形成亦可。
如第13圖(a)、(b)所示,在驅動側凸緣150,設置有旋轉力被傳達部150a1、150a2、嵌合於感光滾筒10之內周的嵌合支撐部150b、齒輪部150c、可旋轉地被支撐於滾筒軸承30之被支撐部150d等。然後,驅動側凸緣150為中空之圓筒形狀,在其內側具有內壁150h。再者,在驅動側凸緣150之驅動側設置有開口部150e,開口部150e之內徑小於內壁150h之內徑。再者,如第13圖(c)所示般,開口部150e和內壁150h係在將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當作中心軸之圓錐形狀之抵接部150g連接。並且,將以開口部150e、抵接部150g及內壁150h所形成之空間稱為空間部150f。
在本實施例中,被引導部180c係由球面,內壁150h係由挖出圓柱的內周面所構成。然後,在內壁150h和被引導部180c之間設置微小之空隙,驅動側凸緣150引導連結構件180。依此,被引導部180c之球中心位於驅動側凸緣150之略軸線L1上。然後,保持該位置關係,連結構件180能夠沿著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而平行移動。並且,連結構件180係其軸線能夠對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朝所有方向傾斜(傾動、搖動、旋轉)移動。
以後,作為用以使連結構件180沿著軸線L1移動,或使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對軸線L1傾斜(傾動、搖動、旋轉)的引導形狀,將對準內壁150h和抵接部150g一起稱為「引導部(保持部)」。
在本實施例中,驅動側凸緣150具有用以使連結構件
180沿著軸線L1而滑動(平行移動)之引導部(保持部)之內壁150h。依此,並不需要在連結構件設置用以使連結構件180在軸線L1方向移動之引導形狀,可以將連結構件180在軸線L2方向設為短形狀。即是,可以使軸線L2方向中之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詳細後述)和驅動銷190之距離接近。如此一來,當連結構件180傳達旋轉力之時,藉由卡匣B之負荷,可以將連結構件180扭轉之量抑制成小。因此,連結構件180可以將旋轉力精度佳地從裝置本體A之本體側卡合部100傳達至驅動側凸緣150。
再者,在驅動側凸緣150之內周,引導連結構件180之被引導180c之外周。換言之,被形成在驅動側凸緣150之內周的保持部直接地保持被引導部180c之被保持部。依此,相對於驅動側凸緣150之內周可以最大限地增大連結構件180。如此一來,可以提高當連結構件180之剛性,當連結構件180傳達旋轉力時,藉由卡匣B之負荷等,可以將連結構件扭轉量抑制成小。因此,連結構件180可以將旋轉力精度佳地從本體側卡合部100傳達至驅動側凸緣150。
並且,驅動側凸緣150之內壁150h及使並非挖出圓柱之形狀亦可。例如,即使為第14圖(a1)、(b1)所示之挖出圓錐的形狀,或如第14圖(a2)、(b2)所示之挖出多角柱的形狀亦可。
再者,在本實施例中,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部150e之內徑被設定成小於連結構件180之被引導部180c之外徑。依此,藉由連結構件180之被抵接部180e抵接於驅動側
凸緣150之抵接部150g,連結構件不會從開口部150e脫落。並且,被抵接部180e為被引導部180c之一部分(第11圖(c))。即是,被抵接部180e係被形成在與被引導部180c相同之球面上。當被抵接部180e抵接於抵接部150g之時,連結構件180之前端係從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部150e突出。
再者,在被抵接部180e之球面抵接於抵接部150g之圓錐面的狀態下,被引導部180c之球的中心被保持於軸線L1上。依此,再以軸線L1為中心之徑方向,精度佳地定位連結構件180和驅動側凸緣150。進一步,可以將旋轉力精度佳地從連結部180傳達至驅動側凸緣150。
另外,與開口部150e相反側,藉由蓋構構件160防止連結構件180之脫落。
驅動側凸緣150之旋轉力被傳達部150a1、150a2係用以自連結構件180接受用以使感光滾筒10旋轉之旋轉力。如第13圖(d)所示般,旋轉力被傳達部150a1、150a2係從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部150e橫跨內壁150h而被設置,構成與軸線L1略平行之溝形狀。然後,被壓入固定於連結構件180之驅動銷190之端部190a1、190a2係與驅動側凸緣10之旋轉力被傳達部150a1、150a2卡合,依此旋轉力從連結構件180被傳達至驅動側凸緣150。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驅動側凸緣150、連結構件180、蓋構件160為樹脂製,其材質為聚縮醛或聚碳酸酯等。再者,驅動銷190為金屬製,其材質為鐵或不銹鋼。但是
,因應用以使感光滾筒10旋轉之負荷力矩,將上述各零件設為金屬製等,上述各零件之材質可適當選擇樹脂製和金屬製。再者,如上述般,驅動銷190和連結構件180及使為一體亦可。
再者,在本實施例中,齒輪部150c係使連結構件180從本體側卡合部100接收到的旋轉力傳達至顯像滾輪13,螺旋齒輪或正齒輪一體成形驅動側凸緣150。並且,顯像滾輪13之旋轉即使不經驅動側凸緣150亦可。此時,可以取消齒輪部150c。
接著,參照第11圖至第13圖,針對驅動側凸緣單元U2之組裝針對程序予以說明。首先,將驅動銷190插入至連結構件180之孔180f。在本實施例中,驅動銷190係被壓入至孔180f,即使為位於間隙的嵌合亦可。或是,即使藉由黏接固定連結構件180和驅動銷190亦可。然後,將插入驅動銷190之連結構件180插入至驅動側凸緣150之空間部150f。此時,以驅動銷190之端部190a1、190a2嵌入驅動側凸緣150之旋轉力被傳達部150a1、150a2之方式,對準連結構件180和驅動側凸緣150之相位而插入。接著,組裝彈推構件170。彈推構件170係依據連結構件180之軸部180d2和蓋構件160之軸部160a而限制徑方向之位置。並且,彈推構件170即使組裝於軸部180d2和軸部160a之任一方,或雙方亦可。此時,若使彈推構件170之內徑,和軸部180d2(或是160a)之外徑成為壓入關係,而令彈推構件170不脫落時,則可以提昇組裝之作業性。之後,以蓋構
件160封蓋。在本實施例中,雖然蓋構件160係藉由黏接或熱熔接等之方法被固定於驅動側凸緣150,但並不限定於此。例如,即使藉由扣環使蓋構件160不從驅動側凸緣150脫落即可。
接著,使用第15圖至第17圖,針對連結構件180之形狀予以說明。第15圖係連結構件180和驅動銷190之斜視說明圖。第16圖(a)為沿著軸線L4觀看連結構件180的說明圖。第16圖(b)為從與軸線L2及軸線L4正交之方向觀看連結構件180的說明圖。第17圖為從驅動側沿著軸線L2觀看連結構件180的說明圖。
如第15圖及第16圖所示般,連結構件180之形狀主要係由第1突出部180a、第2突出部180b、被引導部180c以及面板安裝部180d所構成。
被引導部180c係在驅動側凸緣150之內側,連結構件18被引導成能夠對軸線L1平行移動,且軸線L2對軸線L可傾斜移動之部位(參照第11圖)。然後,被引導部180c係構成由球之一部分所構成之桶形狀。在此,被引導部180c之驅動側之部位成為被抵接部180e。然後,於將連結構件180組裝於驅動側凸緣150之時,驅動側凸緣之抵接部150g和被抵接部180e抵接。
第1突出部180a、第2突出部180b係從形成被引導部(被保持部)180c之球形狀之一部分(筒形狀)直接(連續
的)朝向連結構件180之前端(軸線L2之驅動側)突出之部位。然後,第1突出部180a、第2突出部180b係以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為基準而被設置在180度對稱之位置。在此,第1突出部180a及第2突出部180b係在連結構件180之旋轉半徑方向,被形成較被引導部(被保持部)180c之最外徑部接近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
再者,第1突出部180a及第2突出部180b之各個係被構成在與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正交之面切斷之時之切斷面的重心,隨著朝向連結構件180之前端(軸線L2之驅動側),越接近軸線L2。
並且,第1突出部180a及第2突出部180b各由本體抵接部180a1、180b1、其它本體抵接部180a2、180b2、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所形成。然後,本體抵接部180a1、180b1係從軸線L2觀看,各被設置在第1突出部180a、第2突出部180b之外側。換言之,本體抵接部180a1、180b1係在連結構件180之旋轉半徑方向,各被設置在第1突出部180a、第2突出部180b之外側。在此,本體抵接部180a、180b1於連結構件180卡合於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時,及連結構件180從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之時,能夠與本體側卡合部100等之裝置本體一部分抵接之部分(詳細於後述)。
旋轉力承受部180a3相對於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為持有角度θ 1的傾斜面(第16圖(a))。旋轉力承受部180b3也構成相同。再者,其它本體抵接部180a2相對於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為持有角度θ 2的傾斜面(第16圖(
b))。其它本體抵接部180b2也構成相同。
在此,本體抵接部180a1、180b1係被構成隨著朝向軸線L2之驅動側,越接近軸線L2。再者,在本實施例中,本體抵接部180a1、180b1係以曲面所構成。更換言之,本體抵接部180a1、180b1係以較被引導部180c之球更小徑的球面之一部分所構成,隨著越朝向軸線L2之驅動側直徑越小。
彈簧安裝部180d係被設置在被引導部180c之非驅動側,構成圓周溝形狀。該圓周溝之底面成為與彈推構件170抵接之彈簧抵接部180d1。彈簧抵接部180d1成為與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略正交之面。
針對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及其它本體抵接部180a2、180b2之配置,如同下述。如第17圖所示般,在軸線L2上取原點,以第1突出部180a位於第1象限,第2突出部180b位於第三象限之方式,決定xy座標系之時,第1突出部180a之旋轉力承受部180a3與第4象限相向,第2突出部180b之旋轉力承受部180b3與第二象限相向。再者,在本實施例中,第1突出部180a之其他的本體抵接部180a2進入至第2象限,第2突出部180b之其他本體抵接部180b2進入至第4象限。即是,旋轉力承受部180a3和旋轉力承受部180b3相對於軸線L2被配置成180度對稱之位置,其他本體抵接部180a和其他本體抵接部180b2相對於軸線L2也被配置成180度對稱之位置。但是,其他本體抵接部180a2不一定要進入至第2象限,其他本體抵接部180b2也不需要進入
第4象限。但是,藉由其他的本體抵接部180a2進入至第2象限,其他的本體抵接部180b2進入至第4象限,可以提高第1突出部180a及第2突出部180b之剛性。進而,可以提高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之強度,並可以將旋轉力從本體側卡合部100精度佳地傳達至連結構件180。
在此,針對本實施例中之被引導部180c之「球形狀」予以說明。
關於連結構件180之被引導部180c之「球」形狀,在加工時產生零件尺寸之偏差或些許角部等,有歪斜球體或多角體般之非真球的情形。將如此之球形狀稱為「實質上為球」形狀。即使在如此「實質上為球」形狀之時,亦可達成本發明之作用效果。
接著,使用第18圖至第21圖,針對連結構件180之動作予以說明。第18圖為表示連結構件180對驅動側凸緣150傾斜之傾斜狀態的說明圖。第18圖(a1)~(a5)係從驅動側觀看驅動側凸緣單元U2之說明圖,第18圖(b1)~(b5)係驅動側凸緣單元U2之斜視說明圖。第19圖為表示限制連結構件180之傾斜狀態的說明圖。第20圖為表示限制連結構件180之傾斜的另外形態的說明圖。第21圖(a1)~(a4)係從對軸線L2及軸線L4正交之方向所觀看之圖示,第21圖(b1)~(b4)係從對第18圖(a1)~(a4)之方向繞軸線L1旋轉90°之方向所觀看之圖示。
首先,使用第18圖,說明連結構件180被引導成使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能夠對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朝所有方向傾斜(傾動、搖動、旋轉)之構成予以說明。
第18圖(a1)、(b1)係表示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與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為同軸之狀態的圖示。在該狀態下,將與被設置在連結構件180之驅動銷190之軸線L4及軸線L2正交之軸線定義成軸線AX,將與驅動銷190之軸線L4同軸之軸線定義成軸線AY。
第18圖(a2)、(b2)係表示使連結構件180從第18圖(a1)、(b1)之狀態以軸線AX為中心傾斜至箭號X2方向之狀態的圖示。此時,驅動銷之軸線L4對軸線AY傾斜。連結構件180係可以傾斜至驅動銷190之端部190a2接觸到驅動側凸緣150之溝端部150m(第19圖(a1)、(b1))。
第18圖(a3)、(b3)係表示使連結構件180從第18圖(a1)、(b1)之狀態以軸線AY為中心傾斜至箭號X3方向之狀態的圖示。連結構件180係可以傾斜至驅動銷180接觸到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部150e(第19圖(a2)、(b2))。
第18圖(a4)、(b4)係表示使連結構件180從第18圖(a1)、(b1)之狀態以軸線AX為中心傾斜至箭號X4方向之狀態。再者,第18圖(a5)、(b5)係表示使連結構件180從第18圖(a1)、(b1)之狀態以軸線AY為中心傾斜至箭號X5方向之狀態。傾斜至上述X4之狀態的說明
係與傾斜於X2方向之狀態的說明相同,傾斜至上述X5方向之狀態的說明,係與傾斜於X3方向之狀態的說明相同,因重複說明,故省略。
在此,即使在與上述說明之傾斜方向不同之方向,例如第18圖(a1)之箭號X θ方向,藉由合成以軸線AX為中心之傾斜和以軸線AY為中心之傾斜,連結構件180能夠傾斜。
如此一來,連結構件180對軸線L1實質上可在全方向傾動。即是,連結構件180對軸線L1可向任何方向傾斜。並且,連結構件180對軸線L1可向任何方向搖動。並且,連結構件180對軸線L1實質上可在全方向迴轉。在此,連結構件180之迴轉係傾斜之軸線L2繞軸線L1旋轉。
並且,於連結構件180傾斜之時,彈推構件170之彈推力成為相對於連結構件180之傾斜的阻力。因此,為了使連結構件180容易傾斜,儘可能縮小彈推構件170之彈推力為佳。
再者,在本實施例中,就以限制連結構件180之傾斜的構成而言,雖然說明連結構件180或驅動銷190,和驅動側凸緣150抵接之構成之一例,但是即使為其他構成亦可。例如,如第20圖所示般,即使使連結構件180之彈簧安裝部180d抵接於驅動側凸緣150之內壁150h,限制連結構件180之傾斜的構成亦可。
接著,使用第21圖,說明連結構件180被引導成能夠一面傾斜一面沿著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而移動之構成
。
如第21圖(a1)、(b1)所示般,被引導至連結構件180之驅動側凸緣150之被引導部180C為球形狀之一部分。再者,引導驅動側凸緣150之連結構件180的內壁150h係以挖出圓柱的內周面所形成。再者,連結構件180係在內壁150h和被引導部180c之間設置微小之空隙,而配置在驅動側凸緣150之內部。依此,連結構件180係可沿著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而在平行方向(箭號X6)移動。並且,如第21圖(a2)、(b2)所示般,連結構件180係可以從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端部150k移動至完全收納於驅動側凸緣15之內側之空間部150f的狀態。
另外,如第21圖(a3)、(b3)及第21圖(a4)、(b4)所示般,因係以內壁150h之圓筒形狀引導被引導部180c之球形狀的構成,故連結構件180係以被引導部180c之中心為中心而傾斜。依此,被引導部180c之中心維持在驅動側凸緣150之略軸線L1上。依此,在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對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傾斜之狀態下,連結構件180可以沿著軸線L1移動。此時,被引導部180c之中心被維持在驅動側凸緣150之幾乎軸線L1上之狀態下,連結構件180可以沿著軸線L1移動。
如上述說明般,連結構件180係被引導成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可對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傾斜(傾動、搖動、旋轉)於任意方向,並且可沿著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而平行移動。
接著,使用第22圖及第23圖,針對裝置本體A中使感光滾筒10旋轉之構成予以說明。第22圖係表示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形狀的說明圖。第22圖(a)、(b)係表示裝置本體A之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斜視說明圖,第22圖(c)包含在第22圖(b)之S6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包含軸線L3,在與驅動銷190之軸線L4正交之平面切斷的剖面圖)。第23圖係表示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支撐方法的說明圖。第23圖(a)係裝置本體A之驅動側之側面圖,第23圖(b)為表示在第23圖(a)之S7-S7線切斷而表示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支撐構件的剖面說明圖。
在此,第22圖所示之「L3」係表示本體側卡合部100旋轉之時的旋轉軸線,在以下說明中,將「旋轉軸線L3」稱為「軸線L3」。
如第22圖(a)所示般,本體側卡合部100在其中心具有圓筒形狀(凹部)。將其圓筒形狀之內側的凹部稱為內壁100b。在此,在本實施例中,將被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內壁100b所包圍之空間定義成空間部100f。如第22圖(b)、(c)所示般,於旋轉力傳達時,,連結構件180進入至該空間部100f而傳達旋轉力。再者,在內壁100b之周方向的兩處,設置有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即是,在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凹部之內壁100b,設置有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係以本體側
卡合部100之軸線L3為中心,配置在180度對稱之位置。藉由該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將旋轉力傳達至連結構件180。在此,將從本體側卡合部100除去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之部分稱為驅動軸100j。
驅動軸100j為圓筒狀之凹形狀,在形成其凹形狀之100b設置有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依此,旋轉力賦予部100a1和100a2在內壁100b連接,可以提高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之強度。依此,本體側卡合部100可以將旋轉力圓滑地傳達至連結構件180。
在本體側卡合部100之軸L3方向中,與卡匣B側相反側,設置有以軸線L3為中心之驅動齒輪100c。驅動齒輪部100c對本體側卡合部100係被固定成一體或無法旋轉,當驅動齒輪部100c繞軸線L3旋轉時,本體側卡合部100也繞軸線L3旋轉。
在此,如第22圖(c)所示般,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係從本體側卡合部100之開口端100g進入至空間部100f側。依此,於卡匣B裝卸於裝置本體A時,可以降低自卡匣B突出之部位等接觸於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而在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產生打痕等之刮痕。
本體側卡合部100係如第23圖(a)、(b)所示般,藉由軸承構件103、104,被支撐成可對裝置本體A旋轉。軸承構件103、104係被固定在各構成裝置本體A之框體的側板108、109。依此,本體側卡合部100係在其徑方向正確被定位於裝置本體A之特定位置。
接著,使用第24圖及第25圖,針對連結構件180之卡合動作予以說明。第24圖為表示卡匣B安裝於裝置本體A之安裝狀態下的卡匣B之驅動側之重要部位的斜視圖。第25圖為針對連結構件180與本體側卡合部100卡合之時的狀態的剖面說明圖。第25圖(a)係表示安裝方向和S8剖面圖之切斷方向的說明圖。第25圖(b1)~(b4)係表示在第25圖(a)之S8-S8線切斷,連結構件180邊傾斜邊移動,與本體側卡合部100卡合之狀態的剖面說明圖。並且,在以下之說明中,「卡合」係指軸線L1和軸線L3被配置成略同軸,連結構件180和本體部卡合100能夠傳達旋轉力之狀態。以下,舉出表示旋轉力賦予部100a1和旋轉力承受部180a3接觸,本體卡合部100和連結構件180之卡合完成之狀態的圖為例予以說明。
如第24圖所示般,卡匣B為實質上與感光滾筒10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並且沿著實質上與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正交之方向(箭號X1方向)而移動,被安裝在裝置本體A。如第25圖(b1)所示般,為當卡匣B開始被安裝於裝置本體A時,連結構件180藉由彈推構件170之彈推力,從驅動側凸緣180之開口端部150k突出至最驅動側之狀態。在該狀態下,當使卡匣B朝箭號X1方向移動時,連結構件180之本體抵接部180a1,接觸於裝置本體A之側板108之抵接部108a。此時,在本體抵接部180a1作用依據卡匣B之
安裝所產生之力F1。
並且,當使卡匣B朝箭號X1方向移動之時,則如第25圖(b2)所示般,連結構件180藉由力F1,連結構件180之前端側(本體側卡合部100側)對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朝向箭號X1方向之上游側傾斜。即是,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係藉由力F1,而對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傾斜於與箭號X1方向相反方向。在本實施例中,連結構件180可傾斜至抵接於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部150e之狀態。
並且,當使卡匣B朝箭號X1方向移動之時,連結構件180係藉由與力F1之軸線L1平行之分力F1a,如第25圖(b3)所示般,在傾斜之狀態下朝與軸線L1平行之箭號X8方向移動。依此,連結構件180可以通過側板108之抵接部108a。
然後,如第25圖(b4)所示般,當移動至完成安裝卡匣B之位置時,本體側卡合部100之軸線L3和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位於略同軸。此時,藉由彈推構件170之彈推力,連結構件180朝與軸線L1平行之箭號X9方向移動。
然後,連結構件180係進入至本體側卡合部100之空間部100f。依此,本體側卡合部100係被連結構件180覆蓋。在該狀態下,連結構件180和本體側卡合部100係使各個投影至軸線L3之時重疊。同時,旋轉力承受部180a3係成為與旋轉力賦予部100a1相向之狀態。如此一來,連結構件180和本體側卡合部100卡合,卡合購件180成為可以旋轉之狀態。
在本實施例中,連結構件180抵接於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150e之時的連結構件之傾斜量(軸線L2對軸線L1之角度)為最大傾斜量(第25圖(b2))。連結構件180之最大傾斜量係使卡匣B朝安裝完成位置移動之時,被限制(設定)在連結構件180通過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內周抵接部100e的範圍。因此,於卡匣B配置在安裝完成位置之時,即使連結構件180傾斜最大,連結構件180亦可以進入至本體側卡合部100之空間部100f。其結果,連結構件180可以與本體側卡合部100卡合。
再者,在本實施例中,就以限制連結構件180之最大傾斜的構成而言,雖然說明連結構件180抵接於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部150e之構成,但是即使為其他構成亦可。例如,如上述般,即使使連結構件180之彈簧安裝部180d抵接於驅動側凸緣150之內壁150h,限制連結構件180之最大傾斜量的構成亦可。
並且,當使卡匣B朝安裝完成位置移動之時,藉由連結構件180及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方向之相位,有本體抵接部180a1、180b1和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在軸線L3方向抵接之情形。此時,連結構件180無法進入至空間部100f。但是,本體側卡合部100藉由後述驅動源而旋轉,依此本體抵接部180a1、180b1和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不會在軸線L3方向抵接。然後,藉由彈推構件170之彈推力,本體抵接部180a1、180b1可以進入至空間部100f。其結果,本體側卡合部100可以邊藉由驅動源而旋轉邊
與連結構件180卡合,連結構件180開始旋轉。
依此,如上述般,於卡匣B安裝於裝置本體A之時,即使連結構件180及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方向之相位為任何關係,亦可以藉由上述構成,本體側卡合部100可以與連結構件180卡合。
如上述說明般,若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不用在裝置本體A或卡匣B設置複雜之構成,可以以簡單之構成使連結構件180和本體側卡合部100卡合。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以藉由抵接連結構件180和裝置本體A之側板108而所進行之構成,當作使連結構件180朝與軸線L1平行之X8方向移動之構成,而予以說明,但是並不限定於此。例如,如第26圖(a1)、(b1)所示般,在驅動側引導構件120之第1引導部120a設置抵接部120a2。然後,即使在卡匣B之安裝途中,使連結構件180抵接於其抵接部120a2,使連結構件180朝至箭號X8方向移動之構成亦可。再者,即使如第26圖(a2、(b2)所示般,在卡匣B之安裝途中,使連結構件180抵接於本體側卡合部100,使連結構件180朝箭號X8方向移動之構成亦可。此時,裝置本體A之側板108或驅動側引導構件120因沿著卡匣B之裝卸路徑而缺口,故在卡匣B之安裝途中,連結構件180不會與本體側卡合部100以外接觸。依此,可以減低連結構件180與其他零件接觸而所造成之打痕或磨損等。並且,即使組合使連結構件180朝箭號X8方向移動之上述構成亦可。
再者,在本實施例中,第24圖所示之側板108之抵接部108a雖然表示邊緣狀態之形狀,但即使為對抵接部108a施予倒角,去角度而成為圓滑之形狀亦可。依此,於卡匣B朝箭號X1方向移動之時,連結構件180容易在箭號X8方向移動。其結果,提升將卡匣B安裝在裝置本體A之時之使用性能。再者,可以降低依據本體抵接部180a1和抵接部108a之接觸,產生在連結構件180或側板108之傷痕或打痕等。
接著,使用第27圖至第31圖,針對使感光滾筒10旋轉之時之旋轉力傳達動作予以說明。第27圖為卡匣B之安裝完成位置之說明圖。第27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之圖示,第27圖(b)係從非驅動側觀看之圖示。第28圖係表示裝置本體A之驅動構成的斜視說明圖。第28圖(a)係驅動傳達路徑之斜視說明圖,第28圖(b)係在第28圖(a)之S9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29圖係表示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彈推手段之另外形態的說明圖。第30圖為表示旋轉力傳達路徑之斜視剖面圖。第31圖為表示感光滾筒單元U1對本體側卡合部100之位置的說明圖。
首先,針對旋轉力傳達時卡匣B對裝置本體A之定位予以說明。當卡匣B被配置在安裝完成位置時,則如第27圖所示般,驅動側被支撐部30b、非驅動側被支撐部21f各收納在形成在第1引導部120a、第2引導部125a之終端的卡匣
定位部120a1、125a1。然後,驅動側被支撐部30b藉由驅動側推壓彈簧121被彈推至卡匣定位部120a1。同樣,非驅動側被支撐部21f藉由非驅動側推壓面板126被彈推至卡匣定位部125a1。依此,保持卡匣B對裝置本體A之位置。此時,旋轉止轉部21e收納於形成在下引導部120b之終端的懸燭俺位置規制部120b1,抵接於旋轉位置規制面120b2。另外,非驅動側引導部21g係收納於形成在下引導部125b之終端的收容部125b1。
如此一來,卡匣B被定位在裝置本體A之卡匣定位部120a1、125a1。
接著,針對使感光滾筒10旋轉之時之旋轉力傳達動作予以說明。
如第28圖(a)、(b)所示般,裝置本體A之驅動源的馬達106係被固定於構成裝置本體A之框體的側板109,在馬達106之同軸上安裝有與馬達一體旋轉之小齒輪107。再者,如上述般,本體側卡合部100係在其半徑方向,正確被定位在裝置本體A之特定位置,驅動齒輪部100c與小齒輪107咬合。依此,當馬達106旋轉時,本體側卡合部100經驅動齒輪部100c而旋轉。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雖然說明以小齒輪107直接驅動驅動齒輪部100c之構成,但是並不限定於此。例如,即使使多數齒輪介於驅動齒輪輪部100c和小齒輪107之間亦可。再者,即使使用皮帶等將旋轉力從小齒輪107傳達至驅動齒輪部100c亦可。
再者,於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力傳達時,本體側卡合部100係被定位成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之軸線L3方向中之位置,位於軸承構件103之軸之範圍H內(接觸區域內)。在此,軸承構件103之軸支範圍H1(接觸區域),係指當軸承構件103可旋轉地支撐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時,軸承構件103和本體側卡合部100接觸的範圍。依此,於傳達旋轉力時,藉由本體側卡合部100所涉及之旋轉力傳達時之負荷,可以抑制本體側卡合部100倒軸。因此,可以抑制因上述導軸而造成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不均,旋轉力可從本體卡合部100圓滑被傳達至連結構件180。進而,可以精度佳地使感光滾筒10旋轉。
並且,驅動齒輪部100c和小齒輪107係以螺旋齒輪互相咬合。以當馬達106旋轉時本體側卡合部藉由旋轉力而被彈推至軸線L3平行之箭號X7方向之方式,設定螺旋齒輪之扭轉角方向。依此,可以決定本體側卡合部100之軸線L3對裝置本體A之方向位置。進而,可以一定保持後述本體側卡合部100和連結構件180之卡合量。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作為使本體側卡合部100朝向箭號X7方向彈推之彈推手段,雖然使用齒輪,但並不限定於此。例如,即使第29圖所示般,在本體側卡合部100和側板109之間設置推彈彈簧101和彈簧承受構件102,始用推彈彈簧101之彈推力,將本體側卡合部100彈推至箭號X7方向亦可。再者,即使使用螺旋齒輪和推彈彈簧101之雙方,將本體側卡合部100彈推至箭號X7方向亦可。
本體側卡合部100如第30圖所示般,藉由從驅動源之馬達106所接受之旋轉力,朝圖中X10之方向旋轉。然後,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各抵接於連結構件180之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依此,將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力傳達至連結構件180。再者,藉由連結構件180旋轉,驅動銷190之端部190a1、190a2與驅動側凸緣150之旋轉力被傳達部150a1、150a2抵接。
如上述說明般,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力,係經連結構件180、驅動銷190、驅動側凸緣150,被傳達至感光滾筒10,使感光滾筒10旋轉。
在此,在本實施例中,於傳達旋轉力動作時,本體側卡合部100係在其徑方向。定位在裝置本體A之特定位置。再者,驅動側凸緣150也在其徑方向,經卡匣B,而被定位在裝置本體A之特定位置。然後,藉由連結構件180,連結被定位在上述特定位置之本體側卡合部100,和同樣被定位在上述特定位置之驅動側凸緣150。於以軸線L1和軸線L3被配置成幾乎同軸之方式,定位本體側卡合部100和驅動側凸緣150之時,連結構件180係在幾乎不傾斜之狀態下旋轉。依此,本體側卡合部100經連結構件180,可以將旋轉力圓滑地傳達至感光滾筒10。
另外,由於零件尺寸之偏差等,有軸線L1和軸線L3被配置成從同軸些許偏離之情形。即使於如此之時,在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對軸線L1傾斜(傾動、搖動、旋轉)之狀態下,連結構件180可以將傳達力從本體卡合部100傳達
至驅動側凸緣150。此時,連結構件180可以不用對驅動側凸緣150及本體側卡合部100施加大負荷,而可以旋轉。
接著,針對本實施例中之感光滾筒單元U1之軸線L3對裝置本體之方向的定位予以說明。以下,為了使說明簡單,以表示旋轉力承受部180a3側之圖為例予以說明,針對旋轉力承受部180b側,因與旋轉力承受部180a3側相同之動作,故省略說明。
如第31圖所示般,連結構件180之旋轉力承受部180a3,係被設置成對連結構件之軸線L2持有傾斜θ 1。傾斜θ 1係被設定成從旋轉力賦予部100a1被施加於旋轉力承受部180a3之旋轉力F2的平行於軸線L3之分力F2a之方向,朝向軸線L3之箭號X11方向。再者,即使針對旋轉力承受部100b3也設定相同。
當旋轉力F2從旋轉力賦予部100a1施加於旋轉承受部180a1時,藉由分力F2a和彈推構件170之彈推力,連結構件180朝箭號X11方向移動。然後,連結構件180之被抵接部180e與驅動側凸緣150之抵接部150g。並且,藉由旋轉力F2,驅動側凸緣單元U2及感光滾筒單元U1朝箭號X11方向移動。然後,當感光滾筒單元U1朝箭號X11方向移動時,驅動側凸緣150之頂撞部150n和滾筒軸承30之抵接部30a抵接,滾筒軸承30及洗淨框體21朝箭號X11方向移動。依此,卡匣B也朝箭號X11移動。
之後,在軸線L3方向中,洗淨框體21之規制部21h抵接於裝置本體A之卡匣長邊規制部9之驅動側端部9a。依此
,感光滾筒單元U1,係經滾筒軸承30會洗淨框體21而對裝置本體A決定軸線L3方向之位置。此時,感光滾筒單元U1係在本體側卡合側部100之開口端部100g和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端部150k之間,持有空隙D1而旋轉。
並且,即使使滾筒軸承30等抵接於裝置本體A之卡匣長邊規制部9之驅動側端部9a,而決定軸線L3方向中之感光滾筒單元U1之位置的構成,來取代洗淨框體21亦可。
在此,連結構件180將本體側卡合部100接受旋轉力之狀態中之連結構件180和本體側卡合部100之軸線L3之重疊量,定義成卡合量(重疊量)。然後,以連結構件180從本體側卡合部100接受旋轉力之狀態為基準,將不對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傾斜而可沿著軸線L1朝離開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方向平行移動之量定義成平行移動可能量。該平行移動可能量係被構成大於連結構件180接受來自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力之狀態下的卡合量(重疊量)。依據該構成,卡匣B之安裝時的連結構件180和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卡合動作變成容易,可以簡化用以卡合之構成。
並且,傾斜θ 1若被設定成旋轉力F2可以產生使連結構件180、感光滾筒單元U1以及卡匣B軸線L3之X11方向移動的力即可。此時,在連結構件180接受旋轉力之狀態下,連結構件180之被抵接部180e,保持抵接於驅動側凸緣150之抵接部150g的狀態。依此,不會有連結構件180邊旋轉,邊沿著軸線L1移動之情形。因此,可以將旋轉力精度佳地從本體側卡合部100傳達至驅動側凸緣150。但是,使
連結構件180、感光滾筒單元U1以及卡匣B朝軸線L3之X11方向移動的其他手段之時,即使縮小傾斜θ 1亦可。例如,在第2框體單元19之非驅動側中,在感光滾筒單元U1和第2框體單元19之間設置彈推構件,並且在卡匣B和裝置本體A之間設置彈推構件。然後,即使藉由該些彈推構件之彈推力,使感光滾筒單元U1朝軸線L3之X11方向移動亦可。
再者,因在連結構件180接受旋轉力之狀態下,保持被抵接部180e之球面抵接於抵接部150g之圓錐面的狀態,故被引導部180c之球的中心被保持於軸線L1上。依此,即使連結構件180邊傾斜邊旋轉,被抵接部180e之球中心之位置也不會產生偏差。因此,可以將旋轉力精度更佳地從本體側卡合部100傳達至驅動側凸緣150。
在此,於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對軸線L1傾斜(傾動、搖動、旋轉)邊接受旋轉力之時,為了使連結構件180圓滑地將旋轉力傳達至感光滾筒10,以順暢執行連結構件180之傾斜動作為佳。依此,使用限制上述連結構件180之傾斜量之構成,儘可能縮小彈推構件170之彈推力,係用以順暢執行連結構件180之傾斜動作的有效構成。
接著,使用第32圖至第34圖,針對從裝置本體A拆卸卡匣B之時,使連結構件180自本體側卡合部100脫離之動作予以說明。第32圖(a)、第34圖(a)係表示卡匣B之
拆卸方向和S10剖面圖及S11剖面圖之切斷方向的說明圖。第32圖(b1)~(b4)及第33圖(a1)~(a3)係表示在第32圖(a)之S10-S10線切斷,連結構件180從本體側卡合部100脫離之狀態的剖面說明圖。再者,第34圖(b1)~(b4)係表示在第34圖(a)之S11-S11線切斷,連結構件180自本體側卡合部100脫離之狀態的剖面說明圖。以下,以表示旋轉力承受部180a3側之圖示為例予以說明。
首先,如第32圖(a)所示般,針對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從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接受到之旋轉力賦予力F3、F4之方向,和卡匣B之拆卸方向(箭號X12方向)平行之時,予以說明。
如第32圖(b1)所示般,卡匣B為實質上與感光滾筒10之旋轉軸線正交,並且沿著實質上與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正交之拆卸方向12而移動,從裝置本體A拆卸。畫像形成完成,且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停止之狀態下,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與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接觸。再者,從與卡匣B之拆卸方向X12相反方向觀看,旋轉力承受部180a3位於旋轉力賦予部100a1之背後。並且,在本實施例中,連結構件180之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以外之部位不與本體側卡合部100接觸。即是,旋轉力承受部180a3從旋轉力賦予部100a1接受旋轉力之時,藉由驅動側凸緣150定位連結構件180,連結構件180之旋轉力承受部180a3以外之部分與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力賦予部100a1以外之部分具有空隙。
接著,使卡匣B朝拆卸方向X12移動。此時,連結構件180拆卸方向上游側之旋轉力承受部180a3係從旋轉力賦予部100a1接受藉由卡匣B之拆下所產生之力F5。依此,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相對於軸線L1傾斜於拆卸方向X12上游側。此時,連結構件180之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以外之部位不與本體側卡合部100接觸。因此,使用者可以較小力量使卡匣B朝拆卸方向X12移動。
然後,如第32圖(b2)所示般,連結構件180係傾斜至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部150e接觸為止。此時,連結構件180係成為傾斜角度θ 3之狀態。角度θ 3係大於上述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之傾斜θ 1。依此,力F5之與軸線L1平行之分力F5a則作用於箭號X8方向。
並且,當使卡匣B朝拆卸X12方向移動之時,則如第32圖(b3)所示般,藉由分力F5a之作用,連結構件180抵抗彈推構件170之彈推力而朝與軸線L1平行之方向移動(箭號X8方向)。依此,旋轉力承受部180a3通過旋轉力賦予部100a1。
並且,當使卡匣B朝拆卸方向X12移動時,則如第32圖(b4)所示般,連結構件180之本體抵接部180b1接觸於本體側卡合部10之內周抵接部100e。此時,本體抵接部180b1係由內周抵接部100e接受藉由卡匣B之拆卸而所產生之力F6。在此,本體抵接部180b1係以與軸線L1平行之分力F6a作用於箭號X8方向之方式,對拆卸方向X12具有傾斜。依此,連結構件180係本體抵接部180b1一面抵接於內
周抵接部100e,一面反抗彈推構件170之彈推力而朝箭號X8方向移動。然後,旋轉承受部180a3從本體側卡合部100之空間部100f脫離。
即是,從與卡匣B之拆卸方向X12相反方向觀看,旋轉力承受部180a3從旋轉力賦予部100a1之背後退避,連結構件180從本體側卡合部100脫離。
之後,如第33圖(a1)、(a2)所示般,連結構件180通過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內周抵接部100e,連結構件180係邊藉由彈推件170之彈推力而與側板108接觸,邊朝箭號X12方向移動。然後,如第33圖(a3)所示般,連結構件180係通過側板108之抵接部108a。其結果,連結構件180係藉由彈推構件170之彈推力,而朝與箭號X8方向相反方向移動,並且卡匣B係從裝置本體A拆卸。
接著,如第34圖(a)所示般,針對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之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所接受到之旋轉力賦予力F7、F8之方向,和卡匣B之拆卸方向X12正交之時,予以說明。
如第34圖(b1)所示般,使卡匣B朝拆卸方向X12移動。此時,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雖然與旋轉力承受部180a3、108b3接觸,但是旋轉力承受部180a3從旋轉力賦予部100a1不接受使連結構件180傾斜之力。依此,在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對軸線L1不傾斜之狀態下移動。然後,如第34圖(b2)所示般,位於連結構件180之拆卸方向X12上游側之旋轉力承受部180a3側之其他本體抵接部180a2,
和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力賦予部100a2接觸。此時,其他本體抵接部180a2係從旋轉力賦予部100a2接受藉由卡匣B之拆卸而所產生之力F9。
並且,當使卡匣B朝拆卸方向X12移動時,則藉由力F9,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對軸線L1傾斜於拆卸方向X12上游側。再者,其他本體抵接部180A2係如上述般,被設置成持有傾斜θ 2。該傾斜θ 2係被設定成與力F9之軸線L1平行之分力F9a作用於箭號X8方向。依此,連結構件180係軸線L2邊對軸線L1傾斜,邊朝箭號X8方向移動。此時,連結構件180係如上述般,傾斜至驅動銷190之端部190a2接觸於驅動側凸緣150之溝端部150m。
並且,當使卡匣B朝拆卸方向X12移動時,連結構件180係在傾斜之狀態下,一面其他本體抵接部180a2和旋轉力賦予部100a2接觸,一面朝箭號X8方向移動(第34圖(b3))。
在此,於連結構件180朝箭號X8方向移動時,由於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之傾斜θ 1,有阻礙連結構件180之移動動作的情形。此時,藉由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對軸線L1傾斜,迴避移動動作之阻礙。然後,連結構件180在箭號X8方向移動。
並且,當使卡匣B在拆卸方向X12移動時,連結構件180則持續在箭號X8方向移動,並且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係從本體側卡合部100之空間部100f脫離(第34圖(b4))。
之後,連結構件180係經過與上述第33圖(a1)~(a3)相同之過程,卡匣B從裝置本體A拆卸。
並且,在上述說明中,以朝卡匣B之拆卸方向,和從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之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接受之旋轉力賦予力之方向平行之方向,及正交之方向拆卸之情形為例予以說明。但是,即使於與上述中所說明之拆卸方向不同之時,連結構件180同樣可以從本體側卡合部100脫離。例如,於朝卡匣B之拆卸方向,和自旋轉力承受部180a3、180b3之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a2接受之旋轉力賦予力之方向偏離45°之方向拆卸之時,也藉由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2對軸線L1之傾斜動作,及朝軸線L1方向之移動動作的合成,同樣連結構件180可以從本體側卡合部100脫離。
依此,如上述般,於卡匣B從裝置本體A拆卸之時,即使連結構件180及本體側卡合部100之旋轉方向之相位為任何關係,亦可以藉由上述構成,將卡匣B從裝置本體A。
接著,使用第35圖,表示根據本實施例之一例。
首先,將連結構件180之被引導部180c之球徑設為ψ Z1,將第1突出部180a及第2突出部180b之球徑設為ψ Z2,將被引導部180c之球中心和第1突出部180a及第2突出部180b之球中心之中心間距離設為Z3,將來自被引導部180c之球中心至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端部的距離設為Z4。再者,將旋轉力賦予部180a3、180b3之傾斜設為θ 1,將被引導部180c至球中心的距離設為Z5,將其他本體抵接部
180a2、180b2之傾斜設為θ 2,將被引導部180c至球中心之距離設為Z6。再者,將連結構件180之軸線L4中心之最大傾斜角度設為α 1,將與軸線L4及軸線L2正交之軸中心的最大傾斜角度設為α 2,將軸線L2方向之移動量設為δ 1。再者,將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內壁100b之直徑設為ψ Z7,將旋轉力賦予部100a1、100b1至開口端部之距離設為Z8,將旋轉力賦予部100a1及100b1至軸線L3的距離各設為Z9、Z10。再者,將驅動銷190之軸徑設為ψ Z11,將長度設為Z12。再者,將驅動側凸緣150之內壁150h之直徑設為ψ Z13。再者,將彈推構件170之彈簧捲徑設為ψ Z14,將連結構件180之被抵接部180e與驅動側凸緣150之抵接部150g抵接狀態下之彈推構件170之彈簧壓設為M1。此時,例如設定成Z1=14.6mm,Z2=12mm,Z3=4.3mm,Z4=3.7mm,Z5=3.6mm,Z6=1.9mm,Z7=17.6mm,Z8=2.7mm,L9=L10=1.75mm,Z11=2mm,Z12=16.5,Z13=14.64mm,Z14=8.6mm,θ 1=10°,θ 2=10°,α 1=16.2°,α 2=12.18°,δ 1=6.4mm,M1=1N。在上述設定中,確認出連結構件180可以與本體側卡合部100卡合。再者,確認出連結構件180可以將旋轉力圓滑地傳達至感光滾筒10。並且,確認出連結構件180可以自本體側卡合部100脫離。
並且,上述各數值為一例,即使在其他設定中也執行相同動作,本發明並不限定於上述數值。
如上述說明般,因應卡匣B之拆卸動作,連結構件180
藉由其軸線L2對軸線L1傾斜移動,並且沿著軸線L1而平行移動,使進入至本體側卡合部100之空間部100f之狀態的連結構件180,可以脫離至空間部100f之外側。因此,可以將卡匣B往實質上與感光滾筒10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拆卸。
再者,於拆卸卡匣B之時,使卡匣構件180傾斜旋轉力承受部之傾斜θ 1以上之後,使連結構件180朝與軸線L1平行之X8方向移動。依此,使用者可以流暢執行拆卸卡匣B,並且可以減輕使用者拆卸卡匣B之動作的負荷。
以上,若藉由適用本發明之實施例時,連結構件180係被引導成其軸線L2能夠對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朝任意方向傾斜(傾動、搖動、旋轉)移動。並且,連結構件180被引導成可沿著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1而移動。依此,使卡匣B朝實質上與感光滾筒10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移動,於再裝置本體A安裝卡匣B之時,連結構件180係其軸線L2對軸線L1傾斜,並且沿著軸線L1移動,連結構件180和本體側卡合部100卡合。再者,使卡匣B朝實質上與感光滾筒180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移動,從裝置本體A拆卸卡匣B之時,連結構件180係其軸線L2對軸線L1傾斜,並且沿著軸線L1移動,連結構件180和本體側卡合部100脫離。除此之外,減輕從裝置本體A拆卸卡匣B之時的卡匣B之拆卸負荷,可以提升自裝置本體A拆卸卡匣B之時的使用性能。
再者,若藉由適用本發明之實施例,於旋轉力傳達時
,連結構件180進入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圓筒狀之凹形狀的空間部100f,接受旋轉力。再者,連結構件180之第1突出部180a及第2突出部180b係小於驅動側凸緣150之開口部150e。依此,連結構件180隨著卡匣B之安裝動作以及拆卸動作,可以朝驅動側凸緣150之內側移動。依此,於卡匣B之安裝,以及拆卸之時,不需要設置連結構件180移動用之多餘空間,可以使卡匣B或裝置A小型化。
再者,在適用本發明之實施例中,在連結構件180移動至驅動側凸緣150之空間部150f內之有限空間的構成中,成為連結構件180進入至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凹形狀的空間部100f的構成。依此,可以將旋轉力從本體側卡合部100傳達至連結構件180之傳達半徑增大至最大,連結構件180係可以將旋轉力精度佳地從本體側卡合部100傳達至驅動側凸緣150。換言之,相對於用以使感光滾筒10旋轉之特定旋轉力傳達半徑,可以使連結構件180小型化至極限。進而,可以使卡匣B或裝置本體A小型化至極限。即是,適用本發明之實施例的構成,係在求取即使將旋轉力傳達至感光滾筒10等之旋轉體般的卡匣B之負荷大,精度亦佳且圓滑地旋轉的構成中,為有效之構成。
再者,若藉由適用本發明之實施例,連結構件180之被引導部180c球形狀,驅動側凸緣150之內壁150h為中空之圓筒形狀,被引導部180c係被引導至內壁150h。依此,在卡匣B(感光滾筒10)內之有限空間中,可以使旋轉力從連結構件180傳達至驅動策禿袁150之傳達半徑增大至最
大。因此,連結構件180可以將旋轉力精度佳地從本體側卡合部100傳達至驅動側凸緣150。換言之,使感光滾筒10精度佳地旋轉所需之特定旋轉力傳達半徑中,可以使連結構件180小型化至極限。進而,可以使卡匣B或裝置本體A小型化至極限。即是,適用本發明之實施例的構成,係在將旋轉力傳達至求取即使卡匣B之負荷大精度亦佳且圓滑地旋轉的感光滾筒10等之旋轉體的構成中,為有效之構成。
即使在以下說明之其他實施例中,也相同。
接著,使用第36圖至第42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2實施例予以說明。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針對與上述實施例不同之構成、動作予以說明,針對具有同樣構成、功能之構件,賦予相同之參照號碼,援用先前之實施例之說明。再者,賦予相同之零件名而援用說明。即使針對以下說明之其他實施例中,也相同。
首先,使用第36圖,針對本實施例所使用之驅動側凸緣單元U22之構成予以說明。第36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安裝驅動側凸緣單元U22之感光滾筒單元U21之斜視說明圖。第36圖(b)係在第36圖(a)之S21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36圖(c)係在第36圖(a)之S22平面切斷之剖面說明圖。
並且,與實施例1相同,將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構件)250、連結構件280以及本體側卡合部200之「旋轉軸線」稱為「軸線」。針對以下說明之其他實施例也相同。
再者,本實施例中,對卡匣B之裝置本體A的安裝方向,及從裝置本體A拆卸卡匣B之裝卸方向,係與實施例1相同,即使針對以下說明之其他實施例也相同。
如第36圖所示,驅動側凸緣單元U22係與實施例1相同,由驅動側凸緣250、連結構件280、驅動銷290、彈推構件270及蓋構件260所構成。再者,連結構件280係與實施例1相同,球狀之被引導部(被保持部)280c藉由驅動側凸緣250之內周面的內壁250h而被引導。依此,在連結構件280可以沿著驅動側凸緣250之軸線L21而移動,或連結構件280之軸線L22可以對軸線L21傾斜。
以與連結構件280之軸線L22及驅動銷290之軸線L24正交之軸線為中心,連結構件280傾斜之構成係與實施例1相同。即是,連結構件280係可以傾斜驅動銷290接觸至驅動側凸緣250。
另外,以與驅動銷290之軸線L24同軸之軸線為中心而傾斜之構成,係與實施例1不同。在實施例1之構成中,連結構件180係可以傾斜至第1突出部180a或第2突出部180b抵接於驅動側凸緣250之開口部250e。在本實施例之構成中,如第36圖(b)所示般,因第1突出部280a及第2突出部280b係由與被引導部280c相同之球面所構成,故即使傾
斜第1突出部280a及第2突出部280b也不會抵接於開口部250e。
此時,藉由彈推構件270之彈推力,限制連結構件280之傾斜量。即是,彈推構件270之彈推力,係將連結構件280之軸線L22保持成與驅動側凸緣250之軸線L21同軸。其結果,彈推構件270之彈推力,成為相對於連結構件280之傾斜的阻力。因此,可以限制連結構件280之傾斜量。
並且,對驅動銷290之連結構件280的固定方法,對蓋構件260之驅動側凸緣250的固定方法,以及彈推構件270之形態,因與實施例1相同,故省略說明。再者,即使針對驅動銷290之「軸線」也與實施例1相同。即使針對以下說明之其他實施例也相同。
接著,使用第37圖至第39圖,針對本實施例之連結構件280予以說明。第37圖係連結構件280和驅動銷290之斜視說明圖。第38圖(a)係沿著驅動銷290之軸線L24觀看連結構件280之說明圖,第38圖(b)係從與軸線L22及軸線L24正交之方向觀看連結構件280之說明圖。第39圖為從驅動側沿著軸線L22觀看連結構件280的說明圖。
如第37圖及第38圖所示般,連結構件280之形狀主要係由被引導部280c、第1突出部280a、第2突出部280b、彈簧安裝部280d所構成。然後,第1突出部280a及第2突出部280b各由本體抵接部280a1、280b1、其它本體抵接部280a2、280b2、旋轉力承受部280a3、280b3所形成。並且,針對其他本體抵接部280a2、280b2及旋轉力承受部
280a3、280b3之形狀,也與實施例1相同,為對軸線L2各持有角度θ 21、θ 22之傾斜面。
本實施例之連結構件280與實施例1之連結構件180之不同點,在於第1突出部280a、第2突出部280b之形狀。在本實施例中,第1突出部280a、第2突出部280b係被構成與形成被引導部280c之球相同的球之一部分。依此,本體抵接部280a1、280b2也成為與被引導部280c相同球面之一部分。
另外,針對旋轉力承受部180a3、280b3及其它本體抵接部280a2、280b2之配置,如第39圖所示般,與實施例1相同。並且,在本實施中,雖然為其他之本體抵接部280a進入至第二象限,其他本體抵接部280b2進入第4象限之構成,但並不限定於此。但是,藉由其他的本體抵接部180a2進入至第2象限,其他的本體抵接部280b2進入至第4象限,可以提高第1突出部180a及第2突出部280b之剛性。進而,可以提高旋轉力承受部280a3、280b3之強度,並可以將旋轉力從本體側卡合部200精度佳地傳達至連結構件280。
接著,使用第40圖,針對本實施例所使用之連結構件280之卡合動作予以說明。第40圖為針對連結構件280與本體側卡合部200卡合之時的狀態的說明圖。第40圖(a)係表示安裝方向和S23剖面圖之切斷方向的說明圖。第40圖(b1)~(b4)係表示在第40圖(a)之S23剖面切斷,連結構件280與本體側卡合部200卡合之狀態的剖面說明圖。
第40圖係表示在第40圖(a)之S23剖面切斷,連結構件280邊傾斜邊移動之狀態的說明圖。以下,舉出表示旋轉力賦予部200a1和旋轉力承受部280a3接觸,本體卡合部200和連結構件280之卡合完成之狀態的圖為例予以說明。
如第40圖(b1)所示般,與實施例1相同,當卡匣B被安裝於裝置本體A之時,連結構件280藉由彈推構件270之彈推力,被彈推至驅動側凸緣250之驅動側。再者,連結構件280之軸線L22係與驅動側凸緣150之軸線L21大略同軸。在該狀態下,當使卡匣B朝安裝卡匣B之安裝方向的箭號X1方向移動時,連結構件280之本體抵接部280a1,接觸於裝置本體A之側板208之抵接部208a。此時,在本體抵接部280a1作用依據卡匣B之安裝所產生之力F21。
並且,當使卡匣B朝箭號X1方向移動之時,則如第40圖(b2)所示般,連結構件280藉由力F21之平行於軸線L21之分力F21a,朝與軸線L21平行之方向(箭號X21)移動。在此,力F21因朝向被引導部280c之球的略中心,故幾乎不會有使連結構件280傾斜之作用。另外,依據連結構件280之本體抵接部280a1和側板208之抵接部208a之接觸的摩擦力,成為使連結構件280傾斜之力。但是,彈推構件270之彈推力,因成為對抗連結構件280之傾斜的阻力,故於上述阻力大於上述摩擦力之時,連結構件280幾乎不會傾斜。即是,保持連結構件280之軸線L22係與驅動側凸緣250之軸線L21略同軸。再者,於連結構件280朝箭號X1方向移動之時,藉由連結構件280和側板208接觸所產生
之摩擦力,也成為使連結構件280傾斜之力,但同樣連結構件280係藉由上述彈推構件270之作用,幾乎不會傾斜。
然後,如第40圖(b3)所示般,當移動至完成安裝卡匣B之位置時,連結構件280藉由彈推構件270之彈推力朝與軸線L21平行之箭號X22方向移動,進入本體側卡合部200之空間部200f。依此,連結構件280與本體側卡合部200卡合。
並且,藉由連結構件280和側板208之接觸所產生之摩擦力或彈推構件270之彈推力之大小,連結構件280也有軸線L22邊對軸線L21傾斜,邊朝箭號X21方向移動之情形(第40圖(c))。如此之情形,彈推構件270之彈推力,因成為對抗連結構件280之傾斜的阻力,故藉由將彈推構件270之彈推力設定成適當之值,則可以限制連結構件280之傾斜量。因此,可以防止成為連結構件280不與本體側卡合部200相向之狀態(無法卡合之狀態)。
依此,為了限制連結構件280之傾斜量,無須設置使連結構件280抵接於驅動側凸緣250之形狀。其結果,提升連結構件280和驅動側凸緣250之形狀的自由度。再者,尤其可以增大連結構件280可朝向以與驅動銷290之軸線L24同軸之軸線為中心的傾斜方向,或是接近上述方向之傾斜方向傾斜的傾斜可能量。
在此,彈推構件270之彈推力若在並存用以限制連結構件280之傾斜量所需之彈推力,和用以流暢執行連結構件270之傾斜且圓滑傳達旋轉力所需之彈推力的範圍內,
適當選擇即可。
再者,如本實施例般,藉由彈推構件270之彈推力而限制連結構件280之傾斜量的構成,亦可適用於實施例1之構成。相反的,即使對本實施例之連結構件280,適用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限制傾斜量的構成亦可。即是,可適用使連結構件280之一部份和驅動側凸緣250抵接而限制連結構件280之傾斜量的構成。
再者,在使連結構件280朝箭號X21方向移動之構成中,與實施例1相同,即使為使連結構件280和驅動側引導構件120接觸之構成亦可。再者,即使連結構件280與本體側卡合部200接觸之構成亦可。並且,即使組合使連結構件280朝箭號X21方向移動之上述構成亦可。
以後,針對連結構件280從本體側卡合部200接受旋轉力之狀態,以及自連結構件280之本體側卡合部200脫離之脫離動作,因與實施例1相同,故省略說明。
如上述說明般,藉由由同一球形成連結件280之被引導部280c和突出部280a以及第2突出部280b之形狀,不需要連結構件280傾斜用之多餘空間。依此,可以使連結構件280和本體側卡合部200之卡合所需之空間以及拆卸所需之空間最小化。依此,更可以使卡匣B或裝置本體A之尺寸小型化。
再者,在本實施例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之形狀中,於需要縮小感光滾筒10或驅動側凸緣250等之直徑之時,也縮小被引導部280c之球形狀。依此,連結構件280之
軸線L21方向中驅動側凸緣250自開口端部250k突出的突出量也變小,難以確保連結構件280和本體側卡合部200之卡合量。因此,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構成的連結構件180之形狀,對於增加連結構件180和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卡合量為有效之構成。另外,在本實施例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因在軸線L22方向成為短形狀,故當連結構件280傳達旋轉力之時,藉由卡匣B之負荷力矩等,可以將連結構件扭轉量抑制成小。依此,連結構件280可以將旋轉力精度佳地從裝置本體A之本體側卡合部200傳達至驅動側凸緣250。
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和在本實施例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之形狀,若因應卡匣B之負荷力矩之大小或感光滾筒10之直徑之大小等,適當選擇即可。
接著,使用第41圖,表示根據本實施例之一例。
首先,將連結構件280之被引導部280c之球徑設為φ Z21,將引導部280c之球中心至驅動側凸緣250之開口端部之距離設為Z22。再者,將旋轉力賦予部280a3、280b3之傾斜設為θ 21,將被引導部280c至球中心的距離設為Z23,將其他本體抵接部280a2、280b2之傾斜設為θ 22,將被引導部280c至球中心之距離設為Z24。再者,將與連結構件280之軸線L24及軸線L22正交之軸中心之最大傾斜角度設為α 21,將軸線L22方向之移動量設為δ 21。再者,將本體側卡合部200之內壁200b之直徑設為ψ Z25,將旋轉力
賦予部200a1、200a2至開口端部之距離設為Z26,將旋轉力賦予部200a1及200a2至軸線L3的距離各設為Z27、Z28。再者,將驅動銷290之軸徑設為 Z29,將長度設為Z30。再者,將驅動側凸緣150之內壁150h之直徑設為ψ Z31。再者,將彈推構件270之彈簧捲徑設為ψ Z32,將連結構件180之被抵接部180e與驅動側凸緣150之抵接部150g抵接狀態下之彈推構件270之彈簧壓設為M2。此時,例如設定成Z21=14.6mm,Z22=3.3mm,Z23=3.8mm,Z24=1.9mm,Z25=17.6mm,Z26=1.8mm,Z27=Z28=1.75mm,Z29=2mm,Z30=16.5mm,Z31=14.64mm,Z32=8.6mm,Z32=8.6mm,θ 21=20°,θ 22=10°,α21=9.74°,δ 21=3.8mm,M2=1N。在上述設定中,確認出連結構件280可以與本體側卡合部200卡合。再者,確認出連結構件280可以將旋轉力圓滑地傳達至感光滾筒10。並且,確認出連結構件280可以自本體側卡合部200脫離。
並且,上述各數值為一例,即使在其他設定中也執行相同動作,本發明並不限定於上述數值。
接著,使用第42圖至第44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3實施例予以說明。第42圖係表示本體側卡合部300之形狀的說明圖。第42圖(a)係本體側卡合部300之斜視說明圖,第42圖(b))係在第42圖(a)之S31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43圖及第44圖係表示感光滾筒單元U31及感光
滾筒單元U35之定位的說明圖。以下,舉出表示旋轉力賦予部300a1和旋轉力承受部380a3接觸,或是旋轉力賦予部305a1和旋轉力承受部305a3接觸,旋轉力被傳達之狀態的圖示為例予以說明。
在本實施例中,感光滾筒單元U31及感光滾筒單元U35對裝置本體A的定位方向係與上述實施例不同。首先,舉出在實施例2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之形狀為例予以說明。
首先,使用第42圖,針對本實施例所使用之本體側卡合部300予以說明。如第42圖(a)、(b)所示般,在本實施例之本體側卡合部300中,形成旋轉力賦予部300a1、300a2之部位,成為接近本體側卡合部300之開口端部300g的構成。依此,比起上述各實施例,可以使旋轉力賦予部300a1、300a2在本體側卡合部300之軸線L33芳向靠進卡匣B側。並且,針對旋轉力賦予部300a1、300a2之軸線L43中之周方向之配置或驅動齒輪部300c,因與上述實施例相同,故省略說明。
接著,使用第43圖,針對旋轉力傳達狀態中感光滾筒單元U31對本體側卡合部300之位置予以說明。
第43圖(a)為表示卡匣B被配置在安裝完成位置之時之狀態的一例的圖示。第43圖(a)之狀態中,在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構件)350之開口端部350k和本體側卡合部300之開口端部300g之間產生空隙D33。空隙D33之大小係藉由將卡匣B插入於裝置本體A之時,卡匣B及感光
滾筒U31對裝置本體A的長邊方向之位置而決定。
再者,連結構件380之被抵接部380e與驅動側凸緣350之抵接部350g之間,產生空隙。空隙D31、D32之大小,係由當卡匣B配置在安裝完成位置時,感光滾筒U31之在軸線L31方向的位置,和連結構件380進入至空間部300f的量而決定。並且,上述之連結件380進入至空間部300f之量,係藉由旋轉力賦予部300a1、300a2和旋轉力承受部380a1、380a2之抵接方法或彈推構件370之彈推力等而決定。
在此,如第43圖(a)所示般,與實施例2相同,將連結構件380之旋轉承受部380a1、380a2設置成對連結構件380之軸線L32持有傾斜θ 31。傾斜θ 31係設定成施加於旋轉力承受部380a1、380a2之旋轉力F1的平行於軸線L33之分力F33a之方向,朝向與軸線L33平行之箭號X31方向。
當連結構件380和本體側卡合部300卡合,旋轉力F31施加於旋轉力承受部380a1、380a2時,藉由其分力F31a和彈推構件370之彈推力之作用,連結構件380朝箭號X31方向移動。然後,如第43圖(B)所示般,連結構件380之被抵接部380e與驅動側凸緣350之抵接部350g抵接(D31、D32成為零),驅動側凸緣單元U32及感光滾筒單元U31朝向箭號X31方向移動。
然後,本體側卡合部300之開口端部300g和驅動側凸緣350之開口端350k抵接(D33成為零),決定卡匣構件380及感光滾筒單元U31之軸線L33方向對裝置本體A之位
置。
如上述說明般,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比起上述之實施例般之感光滾筒單元定位構成,感光滾筒單元U31可以在軸線L33方向精度佳地對裝置本體A執行定位。依此,可以正確決定感光滾筒單元U31,和從配置在裝置本體A之光學手段1所照射之雷射光L或記錄媒體2等之長邊方向的位置。進而,可以將畫像輸出至在記憶媒體2正確的位置。
再者,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減少在軸線L33方向中決定卡匣構件380對本體側卡合部300之位置所需的零件數。依此,不管安裝完成位置的空隙D33之大小,可以縮小連結構件380和本體側卡合部300之卡合量之偏差。因此,可以從本體側卡合部300更安定將旋轉力傳達至連結構件380。
再者,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可以使驅動側凸緣35之軸線L31,和本體側卡合部300之軸線L33成為平行。因此,可以從本體側卡合部300更安定將旋轉力傳達至連結構件380。
並且,若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可以使卡匣構件380和本體側卡合部300之卡合量增加至最大。因此,可以從本體側卡合部300更安定將旋轉力傳達至連結構件380。
並且,傾斜θ 31若被設定成旋轉力F31可以產生使連結構件380和感光滾筒單元U31朝箭號X31方向移動的力即可。但是,於具有使連結構件380和感光滾筒單元U31朝軸
線X31方向移動的其他手段之時,即使縮小傾斜θ 31亦可。例如,在感光滾筒單元U31之非驅動側,設置將感光滾筒單元U31彈推至驅動側之彈推構件。藉由該彈推構件之彈推力,在接受旋轉力之狀態下,即使使本體側卡合部300之開口端部300g和驅動側凸緣350之開口端部350k抵接亦可。
再者,關於感光滾筒單元U31對裝置本體A的軸線L33方向之定位,即使使驅動側凸緣350之開口端部350k和本體側卡合部300之抵接部300g亦可。依此,即使不設置在實施例1所說明之洗淨框體21之規制部21h或裝置本體A之卡匣長邊規制部9亦可。依此,提升洗淨框體321或裝置本體A等之形狀之自由度。
再者,在本實施例中,雖然使用在實施例2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之形狀予以說明,但是即使使用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亦可。即是,如第44圖所示般,於傳達旋轉力之時,在驅動側凸緣355之軸線L35方向中連結構件385與驅動側凸緣355抵接。然後,驅動側凸緣單元U36及感光滾筒單元U35朝向與本體側卡合部305之軸線L38平行之箭號X32方向移動,在軸線L38方向中驅動側凸緣355與本體側卡合部305抵接。依此,可以決定連結構件385及感光滾筒單元U35對裝置本體A之軸線L38之位置,並可以取得與上述相同之效果。
接著,使用第45圖至第47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4實施例予以說明。第45圖為本體側卡合部400之說明圖。第45圖(a)係本體側卡合部400之斜視說明圖,第45圖(b))係在第45圖(a)之S41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46圖及第47圖係表示感光滾筒單元U41及U45之定位的說明圖。以下,舉出表示旋轉力賦予部400a1和旋轉力承受部480a3接觸,或是旋轉力賦予部405a1和旋轉力承受部485a3接觸,旋轉力被傳達之狀態的圖示為例予以說明。
在本實施例中,連結構件480及485對裝置本體A之定位方法係與上述實施例不同。首先,舉出在實施例1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為例予以說明。
首先,使用第45圖,針對本實施例所使用之本體側卡合部400予以說明。如第45圖(a)所示般,在與本體側卡合部400之卡匣B相向之部分,形成有朝向卡匣B側而變寬之圓錐狀凹形狀之抵接部400h。在本實施例中,將抵接部400h之圓錐形狀內側之空間,定義成空間部400f。該空間部400f於旋轉力傳達時被連結構件480覆蓋。再者,在抵接部400h之本體側卡合部400之軸線L43的周方向,具有旋轉力賦予部400a1、400a2。藉由該旋轉力賦予部400a1、400a2,將旋轉力傳達至連結構件480。
藉由在抵接部400h設置旋轉力賦予部400a1、400a2,旋轉力賦予部400a和400a2在抵接部400h連接,可以提高旋轉力賦予部400a1、400a2之強度。依此,本體側卡合部400可以將旋轉力圓滑地傳達至連結構件480。
針對本體側卡合部400之驅動齒輪400c,因與上述實施例相同,故省略說明。
接著,使用第46圖,針對旋轉力傳達狀態中連結構件480對本體側卡合部400之位置予以說明。
如第46圖(a)所示般,當卡匣B被配置在安裝完成位置之時,按旋轉力賦予部400a1、400a2和旋轉力承受部480a1、480a2之抵接方法,有連結構件480最後不進入至空間部400f。此時,本體側卡合部400之抵接部400h和連結構件480之本體抵接部480a1、480b1之間,產生有空隙D41、D42。再者,連結構件480之被抵接部480e與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購件)450之抵接部450g之間,產生空隙D43、D44。並且,依據將卡匣B插入至裝置本體A之時,卡匣B及感光滾筒單元U41對裝置本體A之長邊方向之位置,在驅動側凸緣45之開口端部450k和本體側卡合部400之開口端部400g之間產生空隙D45。
即使在本實施例中,也將旋轉力承受部480a3、480b3設置成對連結構件480之軸線L42持有傾斜θ 41。當旋轉力本體側卡合部400施加於旋轉承受部480a3、480b3時,藉由該旋轉力和彈推構件170之彈推力之作用,連結構件180朝向軸線L43之X41方向移動。然後,如第46圖(b)所示般,本體側卡合部400之抵接部400h和連結構件480之本體抵接部480a1、480b1抵接,而決定連結構件480之軸線L43方向對裝置本體A之位置。
此時,在卡匣B配置在安裝完成位置之狀態中,按軸
線L43方向對裝置本體A之位置,有連結構件480之被抵接部480e和驅動凸緣450之抵接部450g抵接之時(第46圖(b)),和不接觸(具有空隙D43及D44)之時(第46圖(c))。即是,在第46圖(c)和第46圖(c)中,雖然感光滾筒對裝置本體A之位置不同,但該對實施本發明適當選擇即可。再者,即使為能夠成為任何狀態之設計亦可。
如上述說明般,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減少決定連結構件480之在軸線L43方向相對於本體側卡合部400之位置所需的零件數。依此,不管安裝完成位置的空隙D45之大小,可以縮小連結構件480和本體側卡合部400之卡合量之偏差。
再者,連結構件480之本體抵接部480a、480b為球形狀之一部分,本體側卡合部400之抵接部400h為圓錐形狀。依此,於傳達旋轉力中,可以將連結構件480之本體抵接部480a1、480b1之球中心保持在本體側卡合部400之軸線L43上。因此,可以從本體側卡合部400更安定將旋轉力傳達至連結構件480。
並且,傾斜θ 41若被設定成旋轉力可以產生使連結構件480或是感光滾筒單元U41朝箭號X43之X41方向移動的力即可。但是,於具有使連結構件480或感光滾筒單元U41朝軸線X43之X41方向移動的其他手段之時,即使縮小傾斜θ 41亦可。
再者,在本實施例中,雖然使用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予以說明,但是即使使用在實施例2
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之形狀亦可。即是,如第47圖所示般,於傳達旋轉力時,連結構件485朝向與本體側卡合部405之軸線L48平行之箭號X42方向移動,在本體側卡合部405之軸線L47方向中連結構件485與本體側卡合部405抵接。依此,可以決定連結構件485之軸線L48方向對裝置本體A之位置,並可以取得與上述相同之效果。即使在該型態中,也有連結構件485之被抵接部485e和驅動側凸緣455之抵接部455g抵接之時(第47圖(a)),和不抵接之情形(第47圖(b)),感光滾筒單元U45對裝置本體A之位置不同。此時,也與上述相同,對於實施本發明若適當選擇即可。再者,即使為能夠成為任何狀態之設計亦可。
接著,使用第48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5實施例予以說明。第48圖係連結構件580和驅動銷585之斜視說明圖。
本實施例係如第48圖(a)所示般,對於在實施例1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連結構件580之第1突出部580a和第2突出部580b係在連接部580d連接。並且,針對形成第1突出部580a及第2突出部580b之本體抵接部580a1、580b1、其它本體抵接部580a2、580b2及旋轉力承受部580a3、580b3之形狀或配置,因與上述實施例相同,故省略說明。
在本實施例之構成中,設置在第1突出部580a之旋轉
承受部580a3和第2突出部580b之旋轉力承受部580b3係被連接。因此,可以提高旋轉力承受部580a、580b3之強度。依此,連結構件580可以將旋轉力更圓滑地傳達至感光滾筒10。
再者,如第48圖(b)所示般,即使針對在實施例2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之形狀,也相同連結構件585之第1突出部580a和第2突出部585b在連接部585d連接。此時亦可以取得與上述相同之效果。
並且,針對連結構件580、585之朝向本體側卡合部的卡合動作、從本體側卡合部585接受旋轉力之狀態,以及自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之脫離動作,因與上述實施例相同,故省略說明。
接著,使用第49圖至第50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6實施例予以說明。第49圖(a)為感光滾筒單元U61和本體側卡合部600之斜視說明,第49圖(b)係從驅動側沿著本體側卡合部600之軸線L63觀看旋轉力傳達狀態之連結構件680和本體側卡合部600之說明圖。第50圖(a)係感光滾體單元U63之斜視說明圖,第50圖(b)係從驅動側觀看旋轉力傳達狀態之連結構件685和本體側卡合部605之說明圖。
本實施例係用以將旋轉力從本體側卡合部600傳達至連結構件680之抵接部與上述實施例不同。舉出在實施例1
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為例予以說明。
如第49圖所示般,本實施例之連結構件680係形成第1突出部680a和第2突出部680b之稜線680a4、680b4係與本體卡合部600之旋轉力賦予部600a1、600a2抵接而接受旋轉力。因此,旋轉力賦予部600a1、600a2和稜線680a4、680b4各在第49圖(b)所示之點P1、P2點接觸。此時,從連結構件180之強度的觀點來看,從抵接點P1、P2抵接點P1、P2設定成大於旋轉力從本體側卡合部600傳達至連結構件680之傳達半徑為佳。
如上述般之說明,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可以將連結構件680和本體側卡合部600之尺寸的偏差所造成之抵接點P1、P2之位置變化抑制成較小。因此,可以縮小旋轉力傳達半徑之變化,精度佳地傳達旋轉力。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當作旋轉力承受部之稜線680a4、680b4,係以邊緣狀之形狀而予以說明,但即使為對稜線680a4、680b4施予倒角,去角度而成為圓滑之形狀亦可。因此,可以提高旋轉力承受部680a、680b4之強度。
再者,在實施例中,使用在實施例1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而予以說明。但是,即使如第50圖所示般,即使針對在實施例2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之形狀,同樣形成連結構件685之第1突出部685a和第2突出部685b之稜線685a4、685b4係與本體卡合部605之旋轉力賦予部605a1、605a2抵接而接受旋轉力亦可。此時亦可以取得與上述
相同之效果。
接著,使用第51圖至第53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7實施例予以說明。第51圖(a)係連結構件780之斜視說明圖,第51圖(b)係本體側卡合部700之斜視說明圖。第52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安裝連結構件780之感光滾筒單元U71之斜視說明圖。第52圖(b)係在第52圖(a)之S71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52圖(c)係在第52圖(a)之S72平面切斷之剖面說明圖。第53圖(a)係連結構件780與本體側卡合部70卡合之狀態的斜視說明圖,第53圖(b)係從第53圖(a)之箭號X71方向觀看之說明圖。
本實施例相對於實施例6,係與用以將旋轉力從本體側卡合部700傳達至連結構件780之抵接部的另外形態。舉出在實施例1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為例予以說明。
如第51圖(a)所示般,在形成連結構件780之被引導部780c之球形狀直接設置有平板形狀之凸部780a,在凸部780a之表背面,各設置有旋轉力承受部780a1和780a2。
並且,旋轉力承受部780a1、780a2係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即使形成相對於連結構件780之軸線L72的傾斜面亦可。
連結構件780被引導至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構件)750,連結構件780朝驅動側凸緣750之軸線L71方向移動,並且連結構件780之軸線L72相對於軸線L71呈傾斜之
構成等,係如第52圖所示般,因與上述實施例相同,故省略說明。
再者,如第51圖(b)所示般,從本體側卡合部700之內壁700c形成構成旋轉力賦予部之部位的第1突出部700a和第2突出部700b。再者,在第1突出部700a及第2突出部700b之接近於軸線L73之側,各設置有構成旋轉力賦予部之部位的稜線700a1、700b1。然後,如第53圖所示般,該稜線700a1、700b1與連結構件780之旋轉力承受部780a1、780a2抵接而傳達旋轉力。
如以上述說明般,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可以使用以傳達旋轉力之抵接部(旋轉傳達部)之位置明確。因此,可以抑制旋轉力傳達部之半徑的偏差,可以精度佳地傳達旋轉力。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旋轉力賦予部700a1、700a2和旋轉力承受部780a1、780a2之抵接部係以稜線之邊緣形狀而予以說明。但是,即使對上述稜線施予導角,去角度而成為圓滑之形狀亦可。因此,可以提高旋轉力賦予部700a1、700a2之強度。
再者,在本實施例中,雖然使用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予以說明,但是針對在實施例2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之形狀,亦可以適用本實施例之構成,可以取得相同之效果。
接著,使用第54圖至第56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8實施例予以說明。第54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安裝連結構件880之感光滾筒單元U81之斜視說明圖。第54圖(b)係在第54圖(a)之S81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54圖(c)係在第54圖(a)之S82平面切斷之剖面說明圖。第55圖為表示連結構件880傾斜之狀態的剖面說明圖。第56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安裝連結構件885之感光滾筒單元U83之斜視說明圖。第56圖(b)係在第56圖(a)之S83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56圖(c)係在第56圖(a)之S84平面切斷之剖面說明圖。
在本實施例中,連結構件880對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構件)850之定位(防脫落)係與上述實施例不同。如第54圖(a)所示般,舉出在實施例1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為例予以說明。
如第54圖(b)、(c)所示般,在驅動側凸緣850之軸線L81方向中,連結構件880係藉由被固定在連結構件880之驅動銷890,而被定位在驅動側凸緣850。此時,連結構件880係接受彈推構件870之彈推力,而沿著軸線L81而被彈推至驅動側。再者,驅動銷890之端部890a1、890a2,和驅動側凸緣850之收納驅動銷890之端部890a1、890a2的溝部(旋轉力被傳達部)850a1、850a2之溝端部850m1、850m2各抵接,連結構件880不會從驅動側凸緣850之開口部850e脫落。
接著,使用第55圖,針對連結構件880之傾斜動作予
以說明。
如第55圖(a)所示般,將與連結構件880之軸線L82及驅動銷890之軸線L84正交之軸線設為AX,將與軸線L84同軸之軸線設為AY。如第55圖(b)所示般,以軸線AX為中心使連結構件880反時鐘傾斜。此時,一面保持驅動銷890之端部890a2,和驅動側凸緣850之溝端部850m2接觸之狀態,一面使連結件880之軸線L82對軸線L81傾斜。即是,連結構件880係以驅動銷890之端部890a2和驅動側凸緣850之溝端部850m2之接觸點為之支點而傾斜。同時,連結構件880係朝與軸線L81平行之箭號X81方向移動。
另外,於以軸線AY為中心使連結構件880傾斜之時,因與實施例1相同,故省略說明。
如以上說明般,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比起實施例1之形態,可以使驅動銷890之軸線L81方向中之位置接近於本體側卡合部。依此,在軸線L82中,可以縮小連結構件880之從旋轉力承受部880a3、880b3之本體側卡合部之旋轉賦予部之抵接部到驅動銷890之距離。依此,可以降低旋轉力傳達時之連結構件880之扭轉量,連結構件880可以將旋轉力更圓滑地傳達至感光滾筒10。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使用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而予以說明。再者,如第56圖所示般,即使針對在實施例2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之形狀,也相同連結構件885可以藉由驅動銷895而對驅動側凸緣855定位(防脫落)。此時,也可以使驅動銷895之驅動側凸緣(
旋轉力被傳達構件)855之軸線L85方向中之位置,接近於本體側卡合部,並可以取得與上述相同之效果。
接著,使用第57圖至第59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9實施例予以說明。第57圖係安裝連結構件980之驅動側凸緣單元U92之說明圖。第57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安裝連結構件980之感光滾筒單元U91之斜視說明圖。第57圖(b)係在第57圖(a)之S91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57圖(c)係在第57圖(a)之S92平面切斷之剖面說明圖。第58圖為表示連結構件980傾斜之狀態的剖面說明圖。第59圖係從驅動側觀看安裝連結構件985之感光滾筒單元U93之斜視說明圖。第59圖(b)係在第59圖(a)之S93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59圖(c)係在第59圖(a)之S94平面切斷之剖面說明圖。
本實施例係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構件)950之收納驅動銷990之端部990a1、990a2之溝部(旋轉力被傳達部)950a1、950a2之溝端部950m1、950m2與上述實施例不同。如第57圖(a)所示般,舉出在實施例1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為例予以說明。
如第57圖(a)、(b)所示般,驅動側凸緣950之溝端部950m1、950m2缺口,上述溝部(旋轉力被傳達部)950a1、950a2延伸至驅動側凸緣950之開口端部950k。此時,如第57圖(c)所示般,連結構件980之被抵接部980e
接觸於驅動側凸緣950之抵接部950g,連結構件980不會從驅動側部凸緣950脫落。
接著,使用第58圖,針對連結構件980之傾斜動作予以說明。
第58圖(a)為表示連結構件980不傾斜之狀態的圖示。在該狀態中,將與連結構件980之軸線L92及驅動銷990之軸線L94正交之軸線設為AX,將與軸線L94同軸之軸線設為AY。第58圖(b)為以軸線AX中心使連結構件980逆時鐘傾斜之狀態的圖示。此時,因驅動銷990之端部990a2不與驅動側凸緣接觸,故連結構件980可以以軸線AX為中心而傾斜很多。
另外,於以軸線AY為中心使連結構件980傾斜之時,因與實施例1相同,故省略說明。
如上述說明般,本實施例之構成,必須為於連結構件980之旋轉力傳達時,或拆卸卡匣B之時,連結構件980之軸線L92對驅動側凸緣950之軸線L1傾斜很多時,為有效構成。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使用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或驅動側凸緣150之形狀而予以說明。但是,如第59圖所示般,即使針對在實施例2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或驅動側凸緣250之形狀,同樣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構件)955之溝端部955m1、955m2即使缺口亦可。此時,也與上述相同,以與連結構件985之軸線L96及驅動銷995之軸線L98正交之軸線AX為中心,連結構件985之軸線
L96可以對驅動側凸緣955之軸線L95傾斜許多。
接著,使用第60圖及第61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10實施例而予以說明。第60圖、第61圖各為本實施例之連結構件1080、連結構件1085之說明圖。
本實施例係如第60圖(a)所示般,連結構件1080之本體抵接部1080a1、1080b1之形狀與上述實施例1不同。
在實施例1之連結構件180之形狀,本體抵接部180a1、180b1為球面之一部分。本實施例之本體抵接部1080a1、1080b1係如第60圖(b)、(c)所示般,成為以連結構件1080之軸線L102為中心軸之圓錐形狀的一部分。再者,在與連結構件1080之軸線L102正交之面切斷之時之切斷面的重心,隨著朝向連結構件1080之前端(軸線L102方向之驅動側),越接近軸線L102。
並且,針對形成第1突出部1080a及第2突出部1080b之其他本體抵接部1080a2、1080b2及旋轉力承受部1080a3、1080b3之形狀或配置,因與上述實施例1相同,故省略說明。
如上述說明般,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於卡匣B之安裝動作時,當本體抵接部1080a1、1080b1與被設置在裝置本體A之零件抵接時,即使該抵接位置產生偏差,亦可以安定地使連結構件1080沿著驅動側凸緣之軸線而移動。因此,提升將卡匣B安裝在裝置本體A之時之使用性能。
並且,如第61圖(a)所示般,即使針對在實施例2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之形狀,即使使連結構件1085之本體抵接部1085a1、1085b1成為以其軸線L106為中心軸之圓錐形狀之一部分亦可。此時,本體抵接部1085a1、1085b1係如第61圖(b)、(c)所示般,形成在較形成連接構件1085之被支撐部1085c之球形狀更內側。依此,除了上述效果之外,不需要連結構件1085之軸線L106對驅動側凸緣之軸線傾斜用之多餘空間。因此,比起上述連結構件1080,可以使裝置本體A或卡匣B之尺寸小型化。
接著,使用第62圖至第64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11實施例予以說明。第62圖為表示將感光滾筒U111組裝於第2框體單元1119之狀態的說明圖。第63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安裝滾筒軸承1130和連結構件1180之感光滾筒單元U111之斜視說明圖。第63圖(b)係在第63圖(a)之S111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64圖為分解感光滾筒單元U111的斜視說明圖。
本實施例係汽缸凸緣1151之構成與上述實施例不同。舉出在實施例1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或驅動側凸緣150之形狀為例予以說明。如第62圖所示般,相對於在實施例1所說明之驅動側凸緣150,在本實施例中,分割成汽缸凸緣1151和齒輪凸緣1150之構成。即是,在本實施例中,汽缸凸緣1151和齒輪凸緣1150係當作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
傳達構件)而發揮功能。然後,連結構件1180係被設置在齒輪凸緣1150之內部。
本實施例之感光單元U111係由感光滾筒10、非驅動側凸緣50、汽缸凸緣1151所構成,非驅動側凸緣50和汽缸凸緣1151係以黏接、扣眼等固定於感光滾筒10之端部。然後,感光滾筒單元U111係可旋轉地支撐於第2框體單元1119。在本實施例中,在感光滾筒單元U111之驅動側,與汽缸凸緣1151卡合之齒輪凸緣1150係藉由滾筒軸承1130而可旋轉地被支撐。再者,感光滾筒單元U111之非驅動側係與實施例1相同,被支撐成可藉由滾筒軸54旋轉。
如第63圖及第64圖所示般,藉由齒輪凸緣1150之外周嵌合部1150a和汽缸凸緣1151之內周嵌合部1151a嵌合,齒輪凸緣1150和汽缸凸緣1151被配置在同軸上。此時,齒輪凸緣1150之溝部1150b和汽缸凸緣1151之肋部1151b卡合,旋轉力從齒輪凸緣1150被傳達至汽缸凸緣1151。連結構件1180係被設置在齒輪凸緣1150之內部,可朝齒輪凸緣1150之軸線L111方向移動,並且被引導成連結構件1180之軸線L112可對軸線L111傾斜。並且,齒輪凸輪1150引導連結構件1180之構成,或藉由彈推構件1170,連結件1180被彈推至驅動側之構成,或旋轉力經驅動銷1190而從連結構件1180被傳達至齒輪凸緣1150之構成,因與上述各實施例相同,故省略說明。
藉由上述構成,在本實施例中,從裝置本體A所接受之旋轉力,經連結構件1180及驅動銷1190、齒輪凸緣1150
、汽缸凸緣1151而被傳達至感光滾筒10。
如上述說明般,在實施例1中,雖然以黏接或熱熔接將蓋構件160固定於驅動側凸緣150,但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則不需要藉由黏接或熱熔接之固定,可以簡化組裝工程。再者,因可以簡單從感光滾筒單元U111拆卸齒輪凸緣1150及連結構件1180、彈推構件1170,故可以容易再利用該些零件。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使用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或驅動側凸緣150之形狀而予以說明。但是,即使針對在實施例2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或驅動側凸緣250之形狀,亦可以適用本實施例之構成,可以取得相同之效果。
接著,使用第65圖及第66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12實施例而予以說明。第65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安裝連結構件1280之感光滾筒單元U121之斜視說明圖。第65圖(b)係在第65圖(a)之S121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65圖(c)係在第65圖(a)之S122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66圖為分解驅動側凸緣單元U122的斜視說明圖。
如第65圖及第66圖所示般,本實施例之驅動側凸緣單元U1222係由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構件)1250、連結構件1280、驅動銷1290、中間引導構件1285、彈推構件1270、蓋構件1260所構成。
連結構件1280具有圓柱狀之被引導部1280c,和用以從裝置本體接受旋轉力之突出部1280a、1280b。再者,在連結構件1280壓入固定驅動銷1290。另外,中間引導構件1280具有由球形狀之一部分所構成之被引導部1285c,和由中空圓筒形狀之內周面所構成之引導部1285b。然後,藉由連結構件1280之被引導部1280c被引導至引導部1285c,連結構件1280能移動至中間引導構件1285之軸線L122方向。此時,驅動銷1290與中間引導構件1285之溝部1285a卡合,驅動銷1290與溝部1285a之端面卡合。依此,限制連結構件1280之軸線L122方向之移動範圍。
再者,驅動側凸緣1250係與實施例1相同,具有構成中空之圓筒形狀之內壁1250h,和旋轉力被傳達部1250a1、1250a2。然後,在以內壁1250h所形成之空間部1250f設置中間引導構件1285、連結構件1280、彈推構件1270。然後,藉由蓋構件1260與驅動側凸緣1250結合,中間引導構件1285、連結構件1280、彈推構件1270被保持在驅動側凸緣1250之內部。然後,蓋構件1260係藉由黏接或熱熔接等之方法被結合於驅動側凸緣1250。
在此,驅動側凸緣1250之內壁1250h和抵接部1250g及蓋構件1260之抵接部1260a係引導中間引導構件1285之被引導部1285c。依此,中間引導構件1285之軸線L122係可對驅動側凸緣1250之軸線L121傾斜任意方向。在此,藉由驅動側凸緣1250之抵接部1250g和蓋構件1260之抵接部1260a,限制中間引導構件1285之軸線L21方向之移動。並
且,抵接部1250g,和抵接部1260a係以不阻礙中間引導構件1285之傾斜的方式,設置成與中間引導構件1285持有微小空隙。
再者,連結構件1280係藉由彈推構件1270而彈推至從驅動側凸緣1250之開口部1250e突出之方向。此時,驅動銷1290與中間引導構件1285之溝部1285a之端面抵接,中間引導構件1285與驅動側凸緣1250之抵接部1250g抵接。依此,決定軸線L122方向中之連結構件1280之位置。再者,驅動銷1290係與驅動側凸緣1250之旋轉力被傳達部1250a1、1250a2卡合,並將旋轉力傳達至驅動側凸緣1250。
驅動側凸緣單元U122被固定於感光滾筒10之端部的構成,或感光滾筒U122可旋轉地被支撐於第2框體單元之構成,因與上述各實施例相同,故省略說明。
如以上說明般,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中間引導構件1285之軸線L122係可對驅動側凸緣1250之軸線L121傾斜任意方向。再者,連結構件1280係可沿著中間引導構件1285之軸線L122而移動。因此,在驅動側凸緣1250之內部,連結構件1280係被保持成可對驅動側凸緣1250之軸線L121傾斜至任意方向,並且可沿著驅動側凸緣1250之軸線L121而平行移動。換言之,連結構件1280之被引導部(被保持部)1280c係間接性藉由驅動側凸緣1250之保持部而被保持。依此,卡匣構件1280隨著卡匣之安裝動作以及拆卸動作,可以朝驅動側凸緣1250之內側移動。再者,可以流暢地
執行與本體側卡合部之卡合,並可以取得與實施例1相同之效果。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使用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或驅動側凸緣150之形狀而予以說明。但是,即使針對在實施例2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或驅動側凸緣250之形狀,亦可以適用本實施例之構成,可以取得相同之效果。
接著,使用第67圖至第69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13實施例予以說明。第67圖為表示將感光滾筒U131組裝於第2框體單元1319之狀態的說明圖。第68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安裝滾筒軸承1330和連結構件1380之感光滾筒單元U131之斜視說明圖。第68圖(b)係在第68圖(a)之S131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68圖(c)係在第68圖(a)之S132平面切斷之剖面說明圖。第69圖(a)係從驅動側觀看安裝滾筒軸承1335和連結構件1385之感光滾筒單元U135之斜視說明圖。第69圖(b)係在第69圖(a)之S135平面切斷的剖面說明圖,第69圖(c)係在第69圖(a)之S136平面切斷之剖面說明圖。
在本實施例中,連結構件1380之定位(防脫落)之構成係與實施例1不同。
如第67圖所示般,感光滾筒單元U131係由感光滾筒10、非驅動側凸緣50、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構件)
1350所構成。然後,非驅動側凸緣50和驅動側凸緣1350係藉由黏接、扣眼等被固定於感光滾筒10之端部。然後,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在感光滾筒單元U131之驅動側,驅動側凸緣1350藉由滾筒軸承1330而可旋轉地被支撐。然後,在感光滾筒單元U131之非驅動側,非驅動側凸緣50藉由滾筒軸54可旋轉地被支撐。
如第68圖所示般,驅動側凸緣1350係收納驅動銷1390之兩端部之溝部(旋轉力被傳達部)1350a1、1350a2之溝端部1350m1、1350m2缺口,上述溝部(旋轉力被傳達部)1350a1、1350a2延伸開口端部1350k。
接著,針對將連結構件1380等之零件安裝於感光滾筒單元U131之構成予以說明。首先,將感光滾筒單元U131安裝於第2框體單元1319。接著,以彈推構件1370、連結構件1380之順序,將各個零件安裝於驅動側凸緣1350。然後,最後將滾筒軸承1330安裝於第2框體單元。
接著,針對被引導成連結構件1380可傾斜,且可平行移動的構成予以說明。如第68圖(b)、(c)所示般,驅動側凸緣1350係與上述之各實施例相同,具有內壁1350h,藉由其內壁1350h形成中空之圓筒形狀。然後,在其圓筒形狀之內部安裝連結構件1380和彈推構件1370。再者,藉由連結構件1380之被抵接部1380e和滾筒軸承1330之抵接部1330g抵接,連結構件1380不會從第2框體單元1319脫落。在此,與上述之各實施例相同,被抵接部1380e為形成被引導部1380c之球面的一部分。並且,抵接部1330g為
以驅動軸凸緣1350之軸線L131為略中心軸的圓錐形狀。依此,藉由被抵接部1380e之球面抵接於抵接部1350g之圓錐面,被引導部1380c之球的中心被保持於略軸線L131上。
另外,在與滾筒軸承1330相反側,彈推構件1370係被安裝於驅動側凸緣1350之安裝部1350d。
藉由上述構成,連結構件1380係在滾筒軸承1330被定位(防脫落)。再者,連結構件1380係藉由驅動側凸緣1350之內壁1350h和滾筒軸承1330之抵接部1330g,被引導成可沿著軸線L131移動,並且,連結構件1380之軸線L132可對軸線L131傾斜。
如上述說明般,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不需要如實施例1般藉由黏接或熱熔接將蓋構件固定於驅動側凸緣150,可以簡化組裝工程。再者,藉由拆卸滾筒軸承1330,因可以從感光滾筒單元U131拆卸連結構件1380或彈推構件1370,故容易再利用該些零件。
再者,在本實施例中,雖然使用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等之形狀予以說明,但是即使使用在實施例2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280等之形狀亦可。即是,如第69圖所示般,連結構件1385係在滾筒軸承1335被定位(防脫落)。再者,連結構件1385即使為藉由驅動側凸緣1350和滾筒軸承1335,被引導成可沿著驅動側凸緣(旋轉力被傳達構件)1355之軸線L135移動,並且,連結構件1380之軸線L136可對軸線L135傾斜的構成亦可。此時亦可以取得與上述相同之效果。
接著,使用第70圖至第74圖,針對適用本發明之第14實施例予以說明。第70圖及第71圖係連結構件1480之說明圖。第72圖為本體側卡合部1400之說明圖。第73圖為針對連結構件1480與本體側卡合部1400卡合之時的狀態的說明圖。第74圖係連結構件1485之說明圖。
本實施例係連結構件1480之其他本體抵接部1480a2、1480b2之形狀與本體側卡合部1400之旋轉力賦予部之形狀與上述實施例1不同。
如第70圖(c)所示般,本實施例之其他之本體抵接部1480a2係成為對連結構件1480之軸線L142持有角度θ 14的傾斜面(第16圖(b))。該係對實施例1之其他本體抵接部180a2的角度θ 2(參照第16圖(b))傾斜方向不同。該形狀係成為與第70圖(b)所示之旋轉力承受部1480a3之角度θ 141相同之角度的傾斜面。再者,其他本體抵接部1480b2也形成與其他本體抵接部1480a2相同之形狀。
針對旋轉力承受部1480a3、1480b3及其它本體抵接部1480a2、1480b2之配置,如第71圖所示般,因與實施例1類似,故省略說明。並且,可適當選擇是否使其他抵接部1480a2、1480b2各進入至第2象限、第4象限。
接著,使用第72圖,針對與本實施例之連結構件1480卡合之本體側卡合部1400予以說明。
如第72圖(a)、(b)所示般,本體側卡合部1400係在內壁1400c之周方向兩處具有第1旋轉力賦予部1400a1、1400a2。第1旋轉力賦予部1400a1、1400a2係以本體側卡合部1400之軸線L143為中心,配置在180度對稱之位置。同樣,第2旋轉力賦予部1400b1、1400b2係被設置在內壁1400b之周方向兩處,以本體側卡合部1400之軸線L143為中心而配置在180度對稱之位置。
第1旋轉力賦予部1400a1、1400a2以及第2旋轉力賦予部1400b1、1400b2中之任一者皆為用以將旋轉力傳達至連結構件1480之部位。在此,第1旋轉力賦予部1400a1、1400a2為將旋轉力傳達至第72圖(b)所示之箭號X143方向之部位,第2旋轉力附予部1400b1、1400b2係將旋轉力傳達至第72圖(b)所示之箭號X144方向。
接著,使用第73圖,針對旋轉力從本體側卡合部1400被傳達至連結構件1480之構成。
如第73圖(b)所示般,當本體側卡合部1400以軸線L143為中心而朝箭號X143方向旋轉之時,本體側卡合部1400之第1旋轉力賦予部1400a1、1400a各抵接於旋轉力承受部1480a3、1480b3而傳達旋轉力。如第73圖(b)所示般,當本體側卡合部1400以軸線L143為中心而朝箭號X144方向旋轉之時,本體側卡合部1400之第2旋轉力賦予部1400b1、1400b2各抵接於本體抵接部1480b2、1480a2而傳達旋轉力。即是,旋轉力承受部1480a3、1480b3係當作第1旋轉力承受部而發揮功能,其他本體抵接部1480a2、
1480b2係當作第2旋轉力承受部而發揮功能。
如上述說明般,藉由本實施例之構成,可以將旋轉力從本體側卡合部1400朝正轉、逆轉中之任一方向傳達至連結構件1480。
並且,在本實施例中,雖然使用在實施例1中所說明之連結構件180或本體側卡合部100之形狀而予以說明,但是即使使用實施例2之連結構件280或本體側卡合部200之形狀亦可。即是,如第74圖所示般,將連結構件1485之旋轉力承受部1485a3、1485b3設為對連結構件1485之軸線L146持有角度θ 145之傾斜面,並當作第1旋轉力承受部而發揮功能。再者,將其它本體抵接部1485a2、1485b2設為對軸線L146,為持有角度θ 146的傾斜面,即使當作第2旋轉力承受部而發揮功能亦可。此時亦可以取得與上述相同之效果。
在上述實施例中,連結構件180可以將旋轉力從本體側卡合部100傳達至感光滾筒10。但是,並不限定於此。例如,在第75圖及第76圖,表示在具備有感光滾筒10之卡匣B中,將旋轉力裝置本體A傳達至設置在第1框體單元內之其他旋轉體的構成。第75圖(a)、(b)為卡匣B之斜視說明圖。再者,第75圖(c)為在第75圖(a)之S151平面,及第75圖(b)之S161平面切斷之第1框體單元1518、1618之剖面圖。再者,第76圖(a)、(b)為卡匣B之斜
視說明圖。再者,第76圖(c)為在第76圖(a)之S171平面,及第76圖(b)之S182平面切斷之第1框體單元1718、1818之剖面圖說明圖。
如第75圖所示般,相對於設置在第1框體單元1518內及第1框體單元1618內且當作載持顯像劑之旋轉體的顯像滾輪13之旋轉軸線呈同軸之位置,各設置有驅動側凸緣1530、1630。然後,即使為在上述驅動側凸緣1530、1630內設置連結構件1540、1640之構成亦可。在此,上述驅動側凸緣1530(1630)係經被固定於險向滾輪13和被一體固定之顯像凸緣1520(1620),而將旋轉力傳達至顯像滾輪13。並且,驅動側凸緣1530(1630)即使為藉由與顯像凸緣1520(1620)卡合,而從驅動側凸緣1530(1630)將旋轉力傳達至顯像凸緣1520(1620)的構成亦可。再者,即使為藉由黏接或熱熔接等之方向結合驅動側凸緣1530(1630)和顯像凸緣1520(1620),而從驅動側凸緣1530(1630)將旋轉力傳達至顯像凸緣1520(1620)的構成亦可。即使對如此之構成,本發明可以適當使用。
如第76圖所示般,相對於第1框體單元1718內及第1框體單元1718內之顯像滾輪13之旋轉軸線呈非同軸之位置,各設置有驅動側凸緣1730、1830。然後,即使為在上述驅動側凸緣1730、1830內設置連結構件1740、1840之構成亦可(第76圖(c))。在此,在顯像滾輪13之長邊方向端部,且對其旋轉軸線為同軸上,配置有顯像滾柱齒輪1710(1810)。再者,顯像滾柱齒輪1710(1810)係與顯像滾
輪13一體旋轉。然後,上述驅動側凸緣1730(1830)之齒輪部1730a(1830a)和顯像滾柱齒輪1710(1810)之齒輪部1710a(1810a)卡合,驅動側凸緣1730(1830)係將旋轉力傳達至顯像滾輪。再者,在第1框體單元1718(1818)內設置有顯像滾輪13以外之旋轉體1720(1820)。然後,驅動側凸緣1730(1830)之齒輪部1730a(1830a)和旋轉體1720(1820)之齒輪部1720a(1820a)之卡合,驅動側凸緣1730(1830)係將旋轉力傳達至旋轉體1720(1820)。即使對如此之構成,本發明可以適當使用。並且,驅動側凸緣1730(1830)即使不將旋轉力傳達至顯像滾輪13以外之旋轉體1720(1820)亦可。
再者,上述實施例中之卡匣B具備有例如感光滾筒10和多數之製程手段。但是,並不限定於此。就以卡匣B之型態而言,即使為例如具備有感光滾筒10和至少一個製程手段之製程卡匣等,本發明亦可以適當使用。因此,除上述製程卡匣之實施型態以外,作為本發明適用之製程卡匣,可以舉出例如將感光滾筒10,和當作上述製程手段之帶電手段予以一體性卡匣化者。再者,可以舉出例如使感光滾筒10,和當作上述製程手段之帶電手段、洗淨手段予以一體性卡匣化者。再者,可以舉出例如使感光滾筒10,和當作上述製程手段之顯像手段、帶電手段、洗淨手段予以一體性卡匣化者。
再者,上述實施例中之卡匣B具備有例如感光滾筒10。但是,並不限定於此。就以卡匣B之型態而言,即使為
例如第77圖所示般,不具備有感光滾筒,而具備有顯像滾輪13之卡匣等,本發明亦可以適當使用。此時,將驅動側凸緣1930、2030以及連結構件1940、2040配置在顯像滾輪13之旋轉軸線而配置在同軸位置的構成(第77圖(a)),和配置在相對於顯像滾輪13之旋轉軸線呈非同軸之位置的構成(第77圖(b)),若適當選擇即可。
再者,上述實施例中之卡匣B為用以形成單色畫像。但是,並不限定於此。本發明對於多數設置顯像手段,形成多色畫像(例如,兩色畫像、三色畫像或彩色等)之卡匣,亦可以適當使用。
再者,卡匣B對裝置本體A之裝卸路徑即使為一直線,即使裝卸路徑為直線組合,或是即使為曲線路徑,本發明都可以適當使用。
以上,若藉由本發明,可以實現藉由上述裝置本體之本體蓋的開關動作,將為了傳達旋轉力至感光滾筒而設置在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之本體側卡合部,從實質上與上述感光滾筒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安裝至不有使朝其旋轉軸線方向移動之機構的上述裝置本體。
再者,若藉由本發明,製程卡匣可以同時實現藉由上述裝置本體之本體蓋的開關動作,將為了傳達旋轉力至感光滾筒而設置在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之本體側卡合部,從實質上與上述感光滾筒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安裝至不具備有朝其旋轉軸線方向移動之機構的上述裝置本體,以及縮小拆卸負荷朝實質上與上述感光滾筒之旋轉軸
線正交之方向。
再者,若藉由本發明,製程卡匣可以同時實現藉由上述裝置本體之本體蓋的開關動作,將為了傳達旋轉力至感光滾筒而設置在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之本體側卡合部,從實質上與上述感光滾筒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安裝至不具備有朝其旋轉軸線方向移動之機構的上述裝置本體,以及縮小拆卸負荷朝實質上與上述感光滾筒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拆卸。
再者,若藉由本發明,製程卡匣可以同時實現藉由上述裝置本體之本體蓋的開關動作,將為了傳達旋轉力至感光滾筒而設置在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之本體側卡合部,從實質上與上述感光滾筒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安裝至不具備有朝其旋轉軸線方向移動之機構的上述裝置本體,以及縮小拆卸負荷朝實質上與上述感光滾筒之旋轉軸線正交之方向拆卸,使裝置小型化,精度佳地傳達旋轉力。
本發明係可以適用於製程卡匣、感光滾筒單元、顯像單元以及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
若藉由本發明可以提供不會損失使用性能而能夠對裝置本體拆卸,可以使裝置小型化的製程卡匣、感光滾筒單元或顯像單元,該製程卡匣、感光滾筒單元或顯像單元,係藉由上述裝置本體之本體蓋部之開關動作,使為了將旋
轉力傳達至圖像載持體而設置在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之本體側卡合部,相對於不具有使朝其旋轉軸線方向移動之機構的上述裝置本體,能夠朝實質上與上述圖像載持體之旋轉軸線正交之特定方向拆卸。再者,提供可裝卸上述製程卡匣、上述感光滾筒單元或上述顯像單元的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
A‧‧‧裝置本體
B‧‧‧卡匣
1‧‧‧光學手段
2‧‧‧記錄媒體
10‧‧‧感光滾筒
13‧‧‧顯像滾輪
3a‧‧‧供紙盤
3b‧‧‧舉起板
3c‧‧‧供紙滾輪
3d‧‧‧分離墊
3e‧‧‧光阻滾輪對
3f‧‧‧搬運導件
3g‧‧‧排出滾輪對
4‧‧‧轉印滾輪
5‧‧‧固定手段
5a‧‧‧驅動滾輪
5b‧‧‧加熱器
5c‧‧‧固定滾輪
7‧‧‧設置部
8‧‧‧本體蓋部
8a、8b‧‧‧鉸鏈部
8c‧‧‧排出部
9‧‧‧卡匣長邊規制部
9a‧‧‧驅動側端部
10‧‧‧感光滾筒
11‧‧‧帶電滾輪
12‧‧‧曝光開口部
13‧‧‧顯像滾輪
13k‧‧‧間隔物滾子
14‧‧‧顯像劑收納容器
14a‧‧‧開口部
15‧‧‧顯像刮刀
16a、16b‧‧‧轉動孔
17‧‧‧顯像劑搬運構件
18‧‧‧第1框體單元
19‧‧‧第2框體單元
20‧‧‧洗淨刮刀
21‧‧‧洗淨框體
21e‧‧‧驅動側旋轉止動部
21f‧‧‧非驅動側被支撐部
21g‧‧‧非驅動側引導部
21h‧‧‧規制部
23a、23b‧‧‧推彈彈簧
25a、25b‧‧‧元件結合銷
30‧‧‧滾筒軸承
30a‧‧‧抵接部
30b‧‧‧驅動側被支撐部
50‧‧‧非驅動側凸緣
51‧‧‧接地板
100‧‧‧本體側卡合部
100b‧‧‧內壁
100c‧‧‧驅動齒輪部
100g‧‧‧開口端部
100f‧‧‧空間部
100a1、100a2‧‧‧旋轉力賦予部
103、104‧‧‧軸承構件
107‧‧‧小齒輪
108、109‧‧‧側板
120‧‧‧驅動側引導構件
120a‧‧‧第1引導部
120b‧‧‧第2引導部
120b1、120b2‧‧‧旋轉位置規制面
121‧‧‧驅動推壓彈簧
125‧‧‧非驅動側引導構件
125a‧‧‧第1引導部
125b‧‧‧第2引導部
125b1‧‧‧收容部
120a1、125a1‧‧‧卡匣定位部
150‧‧‧驅動側凸緣
150b‧‧‧嵌合支撐部
150c‧‧‧齒輪部
150d‧‧‧被支撐部
150e‧‧‧開口部
150g‧‧‧抵接部
150h‧‧‧內壁
150k‧‧‧開口端部
150n‧‧‧頂撞部
150a1、105a2‧‧‧旋轉力被傳達部
160‧‧‧蓋構件
170‧‧‧彈簧構件
180‧‧‧結合構件
180a‧‧‧第1突出部
180b‧‧‧第2突出部
180c‧‧‧被引導部
180d‧‧‧彈簧安裝部
180e‧‧‧抵接部
180a1、180b1‧‧‧本體抵接部
180a2、180b2‧‧‧本體抵接部
180a3、180b3‧‧‧旋轉力承受部
190‧‧‧驅動銷
200‧‧‧本體側卡合部
250‧‧‧驅動側凸緣
260‧‧‧蓋構件
270‧‧‧推彈彈簧
280‧‧‧結合構件
280a‧‧‧第1突出部
280b‧‧‧第2突出部
280c‧‧‧被引導部
280a1、280b1‧‧‧本體抵接部
208a2、280b2‧‧‧本體抵接部
280a3、280b3‧‧‧旋轉力承受部
290‧‧‧驅動銷
300‧‧‧本體側卡合部
300c‧‧‧驅動齒輪部
300g‧‧‧開口端
301a1、301a2‧‧‧旋轉力賦予部
305a1‧‧‧旋轉力賦予部
321‧‧‧洗淨框體
350‧‧‧驅動側凸緣
350g‧‧‧抵接部
350k‧‧‧開口端部
355‧‧‧驅動側凸緣
370‧‧‧推彈彈簧
380‧‧‧連結構件
380e‧‧‧被抵接部
380a1、380a2‧‧‧旋轉力承受部
380e‧‧‧被抵接部
380a3‧‧‧旋轉力承受部
385‧‧‧連結構件
385a3‧‧‧旋轉力承受部
400‧‧‧本體側卡合部
400c‧‧‧驅動齒輪部
400e‧‧‧被抵接部
400f‧‧‧空間部
400h‧‧‧抵接部
400a1、400a2‧‧‧旋轉力賦予部
405‧‧‧本體側卡合部
450k‧‧‧開口端部
455‧‧‧驅動側凸緣
455g‧‧‧抵接部
480‧‧‧連結構件
480a3、480b3‧‧‧旋轉力承受部
485‧‧‧連結構件
580‧‧‧連結構件
580a‧‧‧第1突出部
580b‧‧‧第2突出部
580a1、580b1‧‧‧本體抵接部
580a2、580b2‧‧‧本體抵接部
580a3、580b3‧‧‧旋轉力承受部
585‧‧‧連結構件
585a‧‧‧第1突出部
585b‧‧‧第2突出部
585d‧‧‧連接部
600‧‧‧本體側卡合部
605‧‧‧本體側卡合部
605a1、605a2‧‧‧旋轉力賦予部
680‧‧‧連結構件
680a‧‧‧第1突出部
680b‧‧‧第2突出部
600a1、600a2‧‧‧旋轉力賦予部
600a4、680b4‧‧‧稜線
685‧‧‧連結構件
685a‧‧‧第1突出部
685b‧‧‧第2突出部
700‧‧‧本體側卡合部
750‧‧‧驅動側凸緣
780‧‧‧連結構件
780a‧‧‧凸部
780a1、780a2‧‧‧旋轉力承受部
850a1、850a2‧‧‧溝部
850m1、8050m2‧‧‧溝端部
850e‧‧‧開口部
855‧‧‧驅動側凸緣
870‧‧‧彈推構件
880‧‧‧連結構件
880a3、880b3‧‧‧旋轉力承受部
885‧‧‧連結構件
890‧‧‧驅動銷
895‧‧‧驅動銷
890a1、890a2‧‧‧端部
950‧‧‧驅動側凸緣
980‧‧‧連結構件
985‧‧‧連結構件
990‧‧‧驅動銷
990a1、990a2‧‧‧溝部
950a1、950a2‧‧‧溝端部
950k‧‧‧開口端部
955‧‧‧驅動側凸緣
980‧‧‧連結構件
980e‧‧‧被抵接部
980g‧‧‧抵接部
985‧‧‧連結構件
990‧‧‧驅動銷
995‧‧‧驅動銷
1080‧‧‧連結構件
1085‧‧‧連結構件
1080a‧‧‧第1突出部
1080b‧‧‧第2突出部
1080a1、1080b1‧‧‧抵接部
1080a3、1080b3‧‧‧旋轉力軸承部
1085‧‧‧連結構件
1085a1、1085b1‧‧‧本體抵接部
1085c‧‧‧被支撐部
1130‧‧‧滾筒軸承
1150‧‧‧齒輪凸緣
1150a‧‧‧內周嵌合部
1150b‧‧‧溝部
1151‧‧‧汽缸凸緣
1151a‧‧‧外周嵌合部
1151b‧‧‧肋部
1170‧‧‧彈推構件
1180‧‧‧連結構件
1190‧‧‧驅動銷
1250‧‧‧驅動側凸緣
1250a1、1250a2‧‧‧旋轉力被傳達部
1250e‧‧‧開口部
1250h‧‧‧內壁
1250g‧‧‧抵接部
1260‧‧‧蓋構件
1260a‧‧‧抵接部
1270‧‧‧彈推構件
1280‧‧‧連結構件
1280c‧‧‧被引導部
1285a‧‧‧溝部
1285c‧‧‧引導部
1290‧‧‧驅動銷
1319‧‧‧第2框體單元
1330‧‧‧滾筒軸承
1330g‧‧‧抵接部
1335‧‧‧滾筒軸承
1350‧‧‧驅動側凸緣
1350a1、1350a2‧‧‧溝部
1350m1、1350m2‧‧‧溝端部
1350k‧‧‧開口端部
1350h‧‧‧內壁
1370‧‧‧彈推構件
1380‧‧‧連結構件
1380e‧‧‧被抵接部
1380c‧‧‧被引導部
1380g‧‧‧抵接部
1385‧‧‧連結構件
1390‧‧‧驅動銷
1400‧‧‧本體側卡合部
1400a1、1400a2‧‧‧第1旋轉力賦予部
1400b1、1400b2‧‧‧第2旋轉力賦予部
1480‧‧‧連結構件
1485‧‧‧連結構件
1480a2、1480b2‧‧‧本體抵接部
1480a3、1480b3‧‧‧旋轉力承受部
1485a3、1485b3‧‧‧旋轉力承受部
1485a2、1485b2‧‧‧本體抵接部
1518、1618‧‧‧第1框體單元
1520、1620‧‧‧顯像凸緣
1530、1630‧‧‧驅動側凸緣
1540、1640‧‧‧連結構件
1710、1810‧‧‧顯像滾柱齒輪
1718、1818‧‧‧第1框體
1720、1820‧‧‧旋轉體
1720a、1820a‧‧‧齒輪部
1730、1830‧‧‧驅動側凸緣
1740、1840‧‧‧連結構件
1930、2030‧‧‧驅動側凸緣
1940、2040‧‧‧連結構件
U1‧‧‧感光滾筒單元
U2‧‧‧驅動側凸緣單元
U21‧‧‧感光滾筒單元
U22‧‧‧驅動側凸緣單元
U31‧‧‧感光滾筒單元
U32‧‧‧驅動側凸緣單元
U35‧‧‧感光滾筒單元
U36‧‧‧驅動側凸緣單元
U41‧‧‧感光滾筒單元
U45‧‧‧感光滾筒單元
U61‧‧‧感光滾筒單元
U63‧‧‧感光滾筒單元
U71‧‧‧感光滾筒單元
U81‧‧‧感光滾筒單元
U83‧‧‧感光滾筒單元
U91‧‧‧感光滾筒單元
U92‧‧‧驅動側凸緣單元
U111‧‧‧感光滾筒單元
U121‧‧‧感光滾筒單元
U122‧‧‧驅動側凸緣單元
U131‧‧‧感光滾筒單元
U135‧‧‧感光滾筒單元
第1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之側剖面說明圖。
第2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之斜視說明圖。
第3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製程卡匣之斜視說明圖。
第4圖為表示將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製程卡匣安裝於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之動作的斜視說明圖。
第5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製程卡匣之側剖面圖。
第6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第1框體單元之斜視說明圖。
第7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第2框體單元之斜視說明圖。
第8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第1框體單元和
第2框體單元之結合說明圖。
第9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之斜視說明圖。
第10圖為表示將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感光滾筒單元之第二框體單元之製程卡匣安裝於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之動作的斜視說明圖。
第11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12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驅動側凸緣單元之斜視說明圖。
第13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驅動側凸緣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14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驅動側凸緣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15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斜視說明圖。
第16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說明圖。
第17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說明圖。
第18圖為表示將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對驅動側凸緣傾斜之狀態的說明圖。
第19圖為表示將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對驅動側凸緣傾斜之狀態的說明圖。
第20圖為表示限制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傾斜量的說明圖。
第21圖為表示限制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對驅動側凸緣之軸方向的移動狀態的剖面說明圖。
第22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本體側卡合部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23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本體側卡合部之支撐構成的說明圖。
第24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自驅動側觀看製程卡匣之安裝途中的斜視說明圖。
第25圖為表示限制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與本體側卡合部卡合之時之動作狀態的說明圖。
第26圖為表示限制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對驅動側凸緣之軸方向移動的手段的說明圖。
第27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製程卡匣安裝完成時之說明圖。
第28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電子照片畫像形成本體及感光滾筒單元之驅動構成的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29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本體側卡合部之彈推手段的剖面說明圖。
第30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旋轉力傳達路徑的斜視剖面圖。
第31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
單元對本體側卡合部定位之狀態的說明圖。
第32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從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之時之動作狀態的說明圖。
第33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從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之時之動作狀態的說明圖。
第34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從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之時之動作狀態的說明圖。
第35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驅動側凸緣單元之尺寸的說明圖。
第36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37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斜視說明圖。
第38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說明圖。
第39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說明圖。
第40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與本體側卡合部卡合之時之動作狀態的說明圖。
第41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驅動側凸緣單元之尺寸的說明圖。
第42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本體側卡合部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43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
單元對本體側卡合部定位之狀態的說明圖。
第44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對本體側卡合部定位之狀態的說明圖。
第45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本體側卡合部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46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對本體側卡合部定位之狀態的說明圖。
第47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對本體側卡合部定位之狀態的說明圖。
第48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斜視說明圖。
第49圖為表示將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及本體側卡合部之斜視說明圖和連結構件與本體側卡合部卡合之狀態的說明圖。
第50圖為表示將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單元之斜視說明圖和連結構件與本體側卡合部卡合之狀態的說明圖。
第51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及本體側卡合部之斜視說明圖。
第52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53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與本體側卡合部卡合之時之狀態的說明圖。
第54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
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55圖為表示將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對驅動側凸緣傾斜之狀態的剖面說明圖。
第56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57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58圖為表示將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對驅動側凸緣傾斜之狀態的剖面說明圖。
第59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60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說明圖。
第61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說明圖。
第62圖為表示將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感光滾筒單元安裝於第二框體單元的斜視說明圖。
第63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和滾筒軸承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64圖為分解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之斜視說明圖。
第65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66圖為分解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驅動側凸
緣單元之斜視說明圖。
第67圖為表示將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感光滾筒單元安裝於第二框體單元的斜視說明圖。
第68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和滾筒軸承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69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感光滾筒單元和滾筒軸承之斜視說明圖及剖面說明圖。
第70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說明圖。
第71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說明圖。
第72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本體側卡合部之說明圖。
第73圖為表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與本體側卡合部卡合之時之狀態的說明圖。
第74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連結構件之說明圖。
第75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製程卡匣之斜視說明圖和剖面說明圖。
第76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製程卡匣之斜視說明圖和剖面說明圖。
第77圖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型態所涉及之製程卡匣之斜視說明圖。
B‧‧‧卡匣
9‧‧‧卡匣長邊規制部
9a‧‧‧驅動側端部
21‧‧‧洗淨框體
21h‧‧‧規制部
30‧‧‧滾筒軸承
30a‧‧‧抵接部
100‧‧‧本體側卡合部
100g‧‧‧開口端部
100a1‧‧‧旋轉力賦予部
103‧‧‧軸承構件
104‧‧‧軸承構件
108、109‧‧‧側板
120‧‧‧驅動側引導構件
121‧‧‧驅動側推壓彈簧
150‧‧‧驅動側凸緣
150g‧‧‧抵接部
150k‧‧‧開口端部
150n‧‧‧頂撞部
160‧‧‧蓋構件
170‧‧‧彈推構件
180‧‧‧結合構件
180e‧‧‧抵接部
180a3‧‧‧旋轉力承受部
U1‧‧‧感光滾筒單元
U2‧‧‧驅動側凸緣單元
Claims (29)
- 一種感光滾筒單元,其係可裝卸於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上述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具有具備凹部和被設置在凹部內側之旋轉力賦予部的可旋轉本體側卡合部,該感光滾筒單元之特徵為具有:感光滾筒,被配置成其旋轉軸線對上述感光滾筒單元之裝卸方向呈略正交;筒形狀之旋轉力被傳達構件,其係被傳達用以使上述感光滾筒旋轉之旋轉力;和連結構件,其係具備在上述感光滾筒單元被安裝於上述裝置本體之狀態下進入至上述凹部之內側,並自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旋轉力承受部,和將上述旋轉力傳達至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力傳達部,上述感光滾筒單元從上述裝置本體被拆卸時,為了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以能夠對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軸線,傾斜移動且平行移動之方式,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傳達構件之內側。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以上述連結構件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狀態為基準而不對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旋轉軸線傾斜卻能沿著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旋轉軸線朝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離開之方向平行移動的平行移動可能量,係被構成大於上述連結構件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接受上述旋轉 力之狀態下之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旋轉軸線方向中之上述連結構件和上述本體側卡合部的重疊量。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或2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上述連結構件具有各具備上述旋轉力承受部之第1突出部及第2突出部,以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為基準,上述第1突出部和上述第2突出部位於180度對稱之位置上。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上述第1突出部及上述第2突出部係從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內側的被保持部朝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方向前端側突出。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在與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正交之面切斷上述第1突出部或第2突出部之切斷面之重心,係被構成越接近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方向前端側,則越接近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在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半徑方向中,上述第1突出部及上述第2突出部係被形成較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內側的被保持部之最外徑接近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 軸線。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上述連結構件具有連接上述第1突出部及上述第2突出部之連接部。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在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半徑方向中上述第1突出部及上述第2突出部之外側,設置有於上述連結構件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之時能夠抵接於上述凹部之邊緣的抵接部。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上述抵接部係被形成越朝向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前端側,越接近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上述抵接部為曲面。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上述抵接部由略球面之一部分所構成。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或2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於上述旋轉力承受部自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 轉力之時,以上述連結構件之上述旋轉力承受部以外之部分和上述本體側卡合部之上述旋轉力賦予部以外之部分具有間隙之方式,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被構成定位上述連結構件。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或2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其中上述裝置本體具有能夠旋轉支撐上述本體側卡合部之軸承構件,當上述旋轉力承受部從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時,在上述本體側卡合部之旋轉軸線方向,上述旋轉力承受部和上述旋轉力賦予部之接觸區域被構成位於上述軸承構件和上述本體側卡合部之接觸區域內。
- 一種製程卡匣,其特徵為具有: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記載之感光滾筒單元;和作用於上述感光滾筒的顯像手段、帶電手段及洗淨手段之至少一個,能夠裝卸於上述裝置本體。
- 一種顯像單元,其係可裝卸於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上述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具有具備凹部和被設置在凹部內側之旋轉力賦予部的可旋轉本體側卡合部,該顯像單元之特徵為具有:顯像滾輪,被配置成其旋轉軸線對上述顯像單元之裝卸方向呈略正交;筒形狀之旋轉力被傳達構件,其係被傳達用以使上述 顯像滾輪旋轉之旋轉力;和連結構件,其係具備在上述顯像單元被安裝於上述裝置本體之狀態下進入至上述凹部之內側,並自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旋轉力承受部,和將上述旋轉力傳達至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力傳達部,上述顯像單元從上述裝置本體被拆卸時,為了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以能夠對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軸線,傾斜移動且平行移動之方式,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傳達構件之內側。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以上述連結構件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狀態為基準而不對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旋轉軸線傾斜卻能沿著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旋轉軸線朝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離開之方向平行移動的平行移動可能量,係被構成大於上述連結構件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狀態下之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旋轉軸線方向中之上述連結構件和上述本體側卡合部的重疊量。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或16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上述連結構件具有各具備上述旋轉力承受部之第1突出部及第2突出部,以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為基準,上述第1突出部和上述第2突出部位於180度對稱之位置上。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7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 上述第1突出部及上述第2突出部係從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內側的被保持部朝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方向前端側突出。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7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在與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正交之面切斷上述第1突出部或第2突出部之切斷面之重心,係被構成越接近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方向前端側,則越接近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7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在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半徑方向中,上述第1突出部及上述第2突出部係被形成較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之內側的被保持部之最外徑接近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7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上述連結構件具有連接上述第1突出部及上述第2突出部之連接部。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7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在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半徑方向中上述第1突出部及上述第2突出部之外側,設置有於上述連結構件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之時能夠抵接於上述凹部之邊緣的抵接部。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2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上述抵接部係被形成越朝向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前端側,越接近上述連結構件之旋轉軸線。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2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上述抵接部為曲面。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4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上述抵接部由略球面之一部分所構成。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或16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於上述旋轉力承受部自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時,以上述連結構件之上述旋轉力承受部以外之部分和上述本體側卡合部之上述旋轉力賦予部以外之部分具有間隙之方式,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被構成定位上述連結構件。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或16項所記載之顯像單元,其中上述裝置本體具有能夠旋轉支撐上述本體側卡合部之軸承構件,當上述旋轉力承受部從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時,在上述本體側卡合部之旋轉軸線方向,上述旋轉力承受部和上述旋轉力賦予部之接觸區域被構成位於上述軸承構件和上述本體側卡合部之接觸區域內。
- 一種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其特徵為具有: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其係具有具備凹部和被設置在凹部內側之旋轉力賦予部的可旋轉本體側卡合部;和感光滾筒單元,其係可裝卸於上述電子照片畫像形成 裝置本體,上述感光滾筒單元具有:感光滾筒,被配置成其旋轉軸線對上述感光滾筒單元之裝卸方向呈略正交;筒形狀之旋轉力被傳達構件,其係被傳達用以使上述感光滾筒旋轉之旋轉力;和連結構件,其係具備在上述感光滾筒單元被安裝於上述裝置本體之狀態下進入至上述凹部之內側,並自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旋轉力承受部,和將上述旋轉力傳達至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力傳達部,上述感光滾筒單元從上述裝置本體被拆卸時,為了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以能夠對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軸線,傾斜移動且平行移動之方式,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傳達構件之內側。
- 一種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其特徵為具有: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其係具有具備凹部和被設置在凹部內側之旋轉力賦予部的可旋轉本體側卡合部;和顯像單元,其係可裝卸於上述電子照片畫像形成裝置本體,上述顯像單元具有:顯像滾輪,被配置成其旋轉軸線對上述顯像單元之裝卸方向呈略正交;筒形狀之旋轉力被傳達構件,其係被傳達用以使上述 顯像滾輪旋轉之旋轉力;和連結構件,其係具備在上述顯像單元被安裝於上述裝置本體之狀態下進入至上述凹部之內側,並自上述旋轉力賦予部接受上述旋轉力之旋轉力承受部,和將上述旋轉力傳達至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力傳達部,上述顯像單元從上述裝置本體被拆卸時,為了從上述本體側卡合部脫離,以能夠對上述旋轉力被傳達構件的旋轉軸線,傾斜移動且平行移動之方式,被保持在上述旋轉力傳達構件之內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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