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965 九、發明說明: 【發明所屬之技術領域】 本發明係關於機車等之鞍座型車輛,特別係關於鞍座型 車輛之後方向燈及尾燈之配置構造。 【先前技術】 以往,在機車等中,已知有尾燈與左右之後方向燈成一 體設計之所謂後組合燈(例如參照專利文獻υ。在後組合燈 中,尾燈及後方向燈(以下總稱為車燈)係連續排列而形成— 體。因此,在具備後組合燈之車輛中,需一面確保車燈之 辨識性,一面藉其一體感而提高設計性,且謀求尾部之小 型化。又,所謂車燈之辨識性,係指對目視車輛之人(例如 行人'其他機車等之駕駛人、汽車司機等)而言容易看見車 燈之程度。 如圖15〜圖17所示,已知也有尾燈1〇1與後方向燈1〇2分離, 而利用蓋103之分隔部丨0“將此等之間隔開之車輛(例如參 照非專利文獻1)。又,符號l〇la、102a(圖15〜圖17之交又影 線部分)分別為尾燈1〇1、後方向燈102之透鏡。此種車輛之 尾燈101及後方向燈102之辨識性更為優異。但在此種車輛 中’左右之後方向燈102之彼此之距離變長,致使車輛之尸 部容易變得龐大。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2-140268號公報 非專利文獻1 :「YJ50R服務手冊」、山葉發動機株式會 社、1999年 8月、ρι_ι 【發明内容】 97858 中說.d〇c 1311965 近年來,在鞍座型車輛中, ’ 邻u们卜由 中期待者此以高度標準兼顧尾 口ρ之小型化與後車燈之辨 > 識生之提咼。本發明之目的係在 於以高度標準兼顧屋邱十,… ^^ 一 °小尘化與後車燈之辨識性之提 南0 本發明之鞍座型車輛係包 透鏡之左右之❹_、及μ鏡之尾燈、分別具有 燈及具有位於前述尾燈與前述各後 t向燈之間之分隔部之蓋;俯視時之前述後方向燈、前述 :刀隔部與前述尾燈之輪廓係形成大致V字型,前述各後方向 燈之1鏡之後端部係位於前述尾燈之透鏡之前端部之後 、J述各後方向燈之透鏡之至少__部分係位於前述尾燈 之透鏡之上端部之下方且前述尾燈之透鏡之下端部之上 方0 、又’在本專利說明書中’所謂透鏡之前端部,係指在該 ^鏡之部分中位於最前側之部分。例如,該透鏡向前方有 月Ί =縮之形狀時’以該前端收縮形狀之突出端作為透鏡 =端。卩。從表面觀之,該透鏡之前側由於與前後方向成 正方向延伸之直線狀之邊所形成時,以該邊作為透鏡 # 之:端部。同樣地,所謂透鏡之後端部、上端部、下端部, 係分別指位於該透鏡之最後侧、上侧、下側之部分。另外, 所謂透鏡之内側端部、外側端部,係分別指位於該透鏡之 最内側、外侧之部分。 依據上述鞍座型車輛,由於俯視時之後方向燈、分隔部 與尾燈之輪廟形成大致V字型,故車輛之尾部之寬會變短, 可毐求尾部之小型化。另一方面,各後方向燈之透鏡之後 97858 中說.d0c 1311965 端部位於尾燈之透鏡之前端部之後方,另外,各後方向燈 之透鏡之至少一部分位於尾燈之透鏡之上端部之下方且尾 燈之透鏡之下端部之上方,故各後方向燈與尾燈在前後方 向及上下方向,都至少局部地重疊。因此,依據上述鞍座 型車輛,尾燈或後方向燈之面積會變大,故儘管尾部變得 小型’也由於尾燈或後方向燈之面積變大,故可提高辨識 性。因此,可以高度標準兼顧尾部之小型化與後車燈之辨 識性之提高。 本發明之另一車輛係包含具有透鏡之尾燈、分別具有透 鏡之左右之後方向燈、及具有位於前述尾燈與前述各後方 向燈之間之分隔部之蓋;俯視時之前述後方向燈、前述分 隔部與前述尾燈之輪廓係形成大致v字型,由後方觀之,前 述各後方向燈之内側端部係位於前述尾燈之外侧端部之内 侧,前述各後方向燈之透鏡之至少一部分係位於前述尾燈 之透鏡上端部之下方且位於前述尾燈之透鏡下端部之上 方。 依據上述車輛,由後方觀之,由於各後方向燈之内侧端 部係位於尾燈之外側端部之内側,另外,各後方向燈之透 兄之至〉、邛为係位於尾燈之透鏡之上端部之下方且尾燈 之透鏡之下端部之上方,故各後方向燈與尾燈在左右方向 上下方向,都至少局部地重疊。故儘管尾部變得小型, C由於尾燈或後方向燈之面積變大,故可提高辨識性。因 此依據上述鞍座型車輛,可以高度標準兼顧尾部之小型 化與後車燈之辨識性之提高。 97858 中說.doc 1311965 [發明之效果] 如上所述,依據本發明,可以高度標準兼顧車輛之尾部 之小型化與後車燈之_性之提高。 【實施方式】 乂下依據圖式說明本發明之實施型態。 (第1實施型態) 如圖1所不,實施型態之鞍座型車輛係所謂速克達型機車 11。但,本發明之鞍座型車輛並不限定於速克達型機車, 也可為其他型式之機車^「機車」中除速克達型機車外, 亦包含動力二輪車等。x,本發明之鞍座型車輛並不限定 於機車。在鞍座型車輛中亦含ATV⑷㈣in vehicles ;全 能越野車輛)、雪地機動車輛等。 機車11具備有車輛本體12、設於車輛本體12之前側之前 輪13、設於車輛本體12之後側之後輪14。由車輛本 體12之 中央部至尾部設有座塾15。在後輪14之後方斜上側設有播 泥板16。 在座墊15下方配置未圖示之燃料箱等,在燃料箱等之周 圍没有蓋2。蓋2由車輛本體12之尾部配置至左右兩側方。 蓋2覆蓋著車輛本體12之最後尾端及侧部’故不僅可作為所 明之尾蓋,亦具有作為側蓋之機能。在本實施型態中,蓋2 係由分為左右之一對蓋構件所形成。但,蓋2也可為一體 物,或由3個以上之構件所組成。但,在以下之說明中,車 輛之知側、後側僅稱為前側、後側’由坐在座塾丨5之乘客 方向所見之右側、左側分別僅稱為右側、左側。 97858 中說.d〇c 1311965 圖所不俯視時,蓋2之輪廓形成大致橢圓形。在蓋2 ^】°又有夾入尾燈5用之缺口部20。俯視時,缺口部20 係形成向後方擴大之大致V字型。在蓋2之兩側部之後側, 分別形成嵌入方向燈3用之方向燈配置孔4。如圖3所示,方 向燈配置孔4由側面視之,形成大致三角狀。在缺口部2〇 與方向k配置孔4之間,設有蓋2之分隔部&。方向燈配置 孔4係形成於大致V字型之蓋2之途中。具體而言,方向燈配 置孔4係形成於蓋2之平滑之面(後述之稜線2ι、23、μ以外 無P&差之面)(參照圖2)。藉此,可提高方向燈3與蓋2之一體 感0 如圖3所示,蓋2由侧面視之,係向後斜上方延伸。蓋2 具有向盍2之延伸方向’即向後斜上方延伸之稜線21。禮線 21係盍2之一部分向表側彎曲成凸狀之線狀部分,在此所謂 之稜線」中,當然係指向表侧彎曲成凸狀之部分,但亦 3以陡角度彎曲之部分。因此,即使是變曲之部分,由外 部觀之,只要可識別為線狀之形態,即符合本專利說明書 所稱之「稜線」,以下所說明之各稜線22〜26亦同。 如圖3所示,方向燈3嵌入於方向燈配置孔4。方向燈^具 有光源3a、覆蓋光源3&之透明之透鏡3卜χ,光源h之種 類並無限定。透鏡3b可為無色透明,也可為帶色之透明, 要取*確保充分之辨識性,透鏡3b也可不透明。 如圖3所示,由側方視之,透鏡”係形成由前端部、向後 方擴大之大致二角形狀。因此,透鏡3b可一面呈小型之外 觀,一面具有充分之表面積。透鏡3b係所謂橫長之透鏡, 97858 中說.d0c 礼年尸仏修正 '補充 L31 1%&3141799號專利申請案 中文說明書替換頁(96年12'月) 透鏡3b之检方向(大致水早太&、七e 平方向)之長度比縱方向(大致垂直 方向)之長度長。又,不禮4 士也丨+ < +僅疋由側方看時,由後方看時,透 鏡3 b之棱方向長度也ρ = 没也比縱方向長度長。透鏡3b係沿著蓋2 被配置’故可使其整體—面小型化,—面增大其表面積。 透鏡3b之後邊3f向後斜上方傾斜。又,符號%係透鏡批 後端。P h圖4所示’由後方視之,後端部%位於透鏡% 之最内側,故在本實施型態中,後端部3d亦相當於透鏡3b 之内側端部。 如圖3所示,透鏡3b具有向後斜上方延伸之稜線22、與由 梭線22之中途向下方延伸之稜線26以卩,透鏡料有向大 致前後方向延伸之麟22、與向大致上下方向延伸之棱線 %。稜線22位於蓋2之稜線21之延長線上,大致連續於棱線 21。又,稜線22、26既可延伸成直線狀,亦可延伸成曲線(含 彎曲線及曲折線)。 如圖2及圖4所示,透鏡3b比蓋2更突出於表側,透鏡扑 對在後端部3d之左右方向之傾斜角大於蓋2之傾斜角。尤 其,透鏡3b具有向大致上下方向延伸之稜線%,故俯視時, 向外側犬出,开> 成明顯之形狀。如圖2所示,俯視時,透鏡 3b形成大致三角形狀。又,透鏡补具有向大致前後方向延 伸之稜線22,故由後方視之,向外側突出,形成明顯之形 狀。因此’可提高方向燈3之辨識性。 如圖3所示,蓋2之分隔部2a係形成為與透鏡扑之後邊3f 大致平行之帶狀,由侧面視之,向由垂直方向傾斜之方向 延伸。分隔部2a之寬’即與分隔部2a之長度方向正交之方 98758-961212.doc 10 1311965 °之長度在長度方向大致一定。因此,方向燈3與尾燈$係 以大致一定之間隔被分隔。分隔部2a由側面視之,具有向 後斜上方延伸之稜線23、24。稜線23連續於方向燈3之稜線 22 ’另外’稜線24連續於稜線23。 尾燈5具有未圖示之光源、覆蓋此光源之透鏡5b。透鏡5b 可透月,亦可不透明。透鏡5b由側面視之,具有向後斜上 方延伸之稜線25,稜線25連續於分隔部2a之稜線24。尾燈5 之透鏡5b係以稜線25為界分為上部與下部,在稜線^下側 形成向後上方傾斜之面4,在稜線25上侧形成向後下方傾 斜之面。如圖2所示,俯視時,尾燈5具有向後方彎曲成凸 狀之輪廓。在此,前述之稜線25係形成上述輪廓。如圖4 所示,尾燈5由後方視之,係形成大致台形,其上邊(即稜 線25)及下邊向上方彎曲成凸狀。 如圖2所示,俯視時,左右之方向燈3、分隔部與尾燈5 之輪廓係形成大致V字型。在此,兩分隔部2a之前端部之切 線B彼此形成之角入之角度以4(Γ〜14〇。為宜。尾燈$配置於 上述兩切線Β之前方内側。又,兩方向燈3之車寬方向(圖2 之上下方向)之外端部彼此之距離L1、與兩方向燈3之後端 部之車寬方向之距離L2之比L1/L2以1.5以上為宜。 如圖3所示,各方向燈3之透鏡3b之後端部刊係位於尾燈$ 之透鏡5b之前端部5d之後方。又,如圖4所示,由後方視之, 前端部5d係位於透鏡5b之最外侧,故該前端部5(1亦相當於 透鏡5 b之外側端部。 如圖3所示’各方向燈3之透鏡3b係位於尾燈5之透鏡外 97858 中說.d〇c -11 - 1311965 之上端部5c之下方且位於下端部5e之上方。即,透鏡3b與 透鏡5b在前後方向及上下方向,至少局部重疊。 如圖4所示,由後方視之,各方向燈3之透鏡31?之内側端 部3d係位於尾燈5之透鏡5b之外側端部5d之内側。詳言之, 右侧之透鏡3b之内側端部3d係位於透鏡5b之外側端部5d之 左側,左側之透鏡3b之内側端部3d係位於透鏡汕之外侧端 部5 d之右側。 如前所述’蓋2之稜線21、方向燈3之透鏡3b之稜線22、 分隔部2a之稜線23、24、及尾燈5之透鏡5b之稜線25大致相 連續’由側面視之,向後斜上方延伸。因此,由後方視之, 此等稜線21〜25並不互相重疊(參照圖4)。因此,此等稜線 21〜25容易由後方識別。且由後方視之,方向燈3之透鏡3b 係被配置於不與分隔部2a之稜線23、24重疊之位置。方向 燈3之光源3a亦不與稜線23、24重疊。 其次’說明有關方向燈3之安裝構造。如圖5及圖6所示, 在方向燈3之反射鏡3c形成有扣合於透鏡3b之周緣部之扣 合部31。透鏡3b在固定於扣合部31後,與反射鏡3c及光源 3a(在圖5及圖6中未圖示)成一體,由背側向表侧被嵌入蓋2 之方向燈配置孔4。在反射鏡3c,設有形成螺絲孔之安裝座 3 2 ’在蓋2之内側’亦設有形成螺絲孔之安裝座3 3。方向燈 3嵌入方向燈配置孔4後,利用螺絲3 4固定安裝座3 2與安裝 座33。藉此,將方向燈3固定於蓋2。 以上係第1實施型態之方向燈3及尾燈5 <組裝構造1。 如以上所述,依據機車11,俯視時(參照圖2),方向燈3、 97858 中說.doc -12- 1311965 分隔部2a與尾燈5之輪廓形成大致v字型,故尾部之寬會變 短’可謀求尾部之小型化。 另一方面,方向燈3之透鏡3]?之後端部乂位於尾燈5之透 鏡5b之前端部5d之後方,另外,透鏡3b位於透鏡51)之上端 45c之下方且下端部56之上方’故方向燈3及尾燈$之面積 會變大。又,由後方視之,透鏡3b之内侧端部3d位於透鏡 5 b之外側端部5 d之内側,故方向燈3及尾燈5之面積可進一 步變大。 故’儘官尾部之寬度變短,也由於方向燈3及尾燈$之面 積變大,故可提高此等後車燈(即方向燈3及尾燈5)之辨識 性。因此,可以高度標準兼顧尾部之小型化與後燈之辨識 性之提高。又,可謀求尾部之流線型化,確保方向燈3與尾 燈5之一體感。 方向燈3之透鏡3b向表側具有凸狀之稜線22、26。一般, 棱線部分比較顯眼’即使由遠方亦可容易辨識,因此,依 據棧車11,可進一步提高辨識性。又,因稜線Μ、%僅不 過係方向燈3之—部分’故即使增大整個方向燈3 ,也可提 咼辨識性。因此,可一面謀求車輛之小型化,—面提高辨 識性。 又,盍2之分隔部23亦向表側具有凸狀之稜線23、^。因 此,分隔部2a具有凹凸形狀,可提高分隔部。之剛性。從 而,可縮小分隔部2&之寬度,謀求尾部更進一步之小型化。 又,在機車U _,由後方視之,方向燈3之透鏡3b之稜線 22並未與分隔部2a之稜線23、24重疊。因此,可容易識別 97S58 中說,d〇c -13- 1311965 方向燈3 ’而不會受到分隔部2a妨礙。從而,可進一步提高. 方向燈3之辨識性。 又’方向燈3之光源3a由後方視之,係配置於未與分隔部 2a之稜線23、24重疊之位置。因此,可容易識別方向燈3, 而不會受到分隔部2a妨礙。從而,可進一步提高方向燈3之 辨識性。 又,依據機車11,尾燈5之透鏡5b、分隔部2a與方向燈3 之透鏡3b具有向大致前後方向延伸且互相連續之稜線 22〜25。因此,可提高尾燈5、蓋2與方向燈3之一體感。 春 在本實施型態,由於方向燈3之透鏡3b透明,故可明確且 清晰地識別方向燈3之閃爍,且方向燈3可提供衝擊的印 象’故可提高設計性。 在尾燈5之透鏡5b之後部形成向後上方傾斜之面&。如 此,透鏡5b之後部成傾斜面,故與形成垂直面之情形相比, 可增大透鏡5b之表面積,故可進一步提高尾燈5之辨識性。 依據機車11,由於尾燈5與方向燈3之間有分隔部仏,故 可進一步提高尾燈5及方向燈3之辨識性。又,分隔部。之籲 寬在分隔部2a之長度方向大致一定,因此,尾燈5與方向燈 3係以大致-定之寬度被分隔’料信號可更明喊而容易地 加以區別,從而,可進一步提高尾燈5及方向燈3之辨識性。 又,由於分隔部2a之寬大致一定,因此,在分隔部以之 長度方向之大致全區域,可將尾燈5與方向燈3配置得更接 近’從而,可-面充分確保尾燈5之透鏡^及方向燈3之透 鏡3 b之面積’ 一面使尾部小型化。 97858 中說.doc •14- 1311965 _又,分隔部2a由側面視之,向後斜上方向延伸。即,分 Pw邠2a由側面視之,由垂直方向向傾斜方向延伸。因此, 方向燈3與尾燈5夾著分隔部^而才目向之邊彼此都會向前下 方傾斜。因此,可延長該等之邊之長度’可進-步提高尾 燈5及方向燈3之辨識性。 又,依據機車11,方向燈3之透鏡扑向表侧突出,故呈現 容易識別之形狀,且可增大面積,因此,可進_步提高方 向燈3之辨識性。 另外,方向燈3之透鏡3b比蓋2更向表側突出,因此,可 進步提间方向燈3之辨識性。加之,方向燈3之透鏡^由 俯視時’比蓋2更向左右方向之外側突出,因此,即使增大 方向燈3之透鏡313之表面積,蓋2之左右方向之鼓起度也較 少,可進一步使機車丨丨之尾部小型化。 又’方向燈3俯視時,形成大致三角形,具有容易識別之 形狀,因此,不僅在配置之觀點,由形狀的觀點而言,也 可提商方向燈3之辨識性。 在機車11中,俯視時,兩分隔部28之前端部之切線B彼此 形成之角A之角度為40。〜】40。。因此,可抑制尾部之寬 度,一面提高辨識性,一面謀求尾部之小型化。 另外,俯視時,尾燈5配置於兩切線B之前方内側,故可 更進一步使尾部小型化。 又’在機車U中,兩方向燈3之車寬方向之外端部彼此之 距離L1、與兩方向燈3之後端部之車寬方向之距離U之比 L1/L2在1.5以上。因此’可一面提高方向燈3之辨識性,一 97858 中說.doc -15- 1311965 面谋求尾部之小型化。 (第2實施型態) 其次,一面參照圖7及圖8,一面說明第2實施型態之鞍座 型車輛。本實施型態係在第1實施型態之機車11中,針對尾 部加以變更者。對應於第i實施型態之部分附以與第j實施 型態同樣之符號。 在第2實施型態中,尾燈5與方向燈3也被蓋之分隔部2& 分隔。如圖7所示,俯視時之方向燈3、分隔部與尾燈5之 輪廓係形成大致V字型。 如圖8所不,各方向燈3之透鏡3b之後端部%係位於尾燈$ 之透鏡5b之前端部兄之後方。又,在本實施型態中,透鏡 5b之前端部5d也為透鏡5b之下端部。在本實施型態中,透 鏡3b係位於透鏡5b之上端部5c之下方且下端部兄之上方。 又,由後方視之,各方向燈3之透鏡3b之内側端部(=後端部 3d)係位於尾燈5之透鏡5b之外側端部(=前端部5d)之内側。 如圖8所示’蓋2、方向燈3之透鏡3b、蓋2分隔部2a、尾 燈5之透鏡5b係向表側分別具有凸狀之稜線21、22、23、25。 此等稜線21、22、23、25大致相連續,由側面視之,向後 斜上方延伸。在本實施型態中,分隔部2a之稜線23與方向 燈3之稜線22由後方視之,並未重疊。在尾燈5形成向後上 方傾斜之面5a。分隔部2a向由垂直方向傾斜之方向延伸, 分隔部2a之寬大致保持一定。 如圖7所示’俯視時,方向燈3之透鏡3b比蓋2更突出於表 側。在本實施型態中,方向燈3俯視時,形成大致橢圓形狀。 97858 中說.doc •16· 1311965 又,如B8所示,方向燈3由側面視之,形成前傾之大致擴 圓形狀。 在本實施型態中,俯視時,兩分隔部2&之前端部之切線 彼此形成之角之角度設定為40。〜14〇。。尾燈5配置於前述 兩切線之前方内側。又,俯視時,兩方向燈3之車寬方向之 外端部彼此之距離、與前述兩方向燈3之後端部之車寬方向 之距離之比率在1.5以上。 因此,在第2實施型態也可獲得前述諸效果。 (第3實施型態) 其次,一面參照圖9〜圖U,一面說明第3實施型態之鞍座 型車輛。本實施型態係在第丨實施型態之機車丨丨中,針對尾 部加以變更者。對應於第丨實施型態之部分附以與第丨實施 型態同樣之符號。 在第3實施型態中,尾燈5與方向燈3也被蓋之分隔部。 分隔。如圖9所示,俯視時之方向燈3、分隔部2a與尾燈5之 輪廓係形成大致V字型。如圖10所示,方向燈3之透鏡补之 後端部3d係位於尾燈5之透鏡外之前端部之後方。又,在本 實施型態中,圖11所示之下端部5e為透鏡此之前端部。又, 如圖11所示,透鏡3b係位於透鏡5b之上端部氕之下方且下 端部5d之上方。另外,由後方視之,各方向燈3之透鏡扑 之内側端部3g係位於尾燈5之透鏡5b之外側端部“之内側。 如圖10所示,方向燈3之透鏡3b具有向大致水平方向(嚴 格言之’為後斜上方)延伸之稜線22、與向大致上下方向延 伸之稜線2 6。分隔部2 a具有向大致水平方向延伸之谷線 97858 中說.doc -17- 1311965 t 28。即’分隔部2a具有凹入面。因 吐\ _ 、 口此,由後方觀察方向燈3 寺’为隔部2a並未造成妨礙。從而, a J知鬲方向燈3之辨識 。尾燈5之背面5a形成向後上方傾斜 二、 只针之面。分隔部2a由側 面視之,向由垂直方向傾斜之方而 %hJ 万向延伸,分隔部2a之寬大 致保持一定。 如圖9所示,方向燈3之透鏡3b比蓋2更突出於表側。在本 實施型態中’方向燈3俯視時,亦形成大致三角形狀。又, =向燈3由側面視之,亦形成大致三角形狀(參照圖叫。另 ::面’在本實施型態中,俯視時…燈3之後端抑 由盍2之輪廓向内側凹入。俯視時,兩方向燈3之車寬方向 之外端部彼此之距離、與前述兩方向燈3之後端㈣之車寬 方向之距離之比率在1.5以上。 因此,在第3實施型態也可獲得前述諸效果。 (其他實施型態) 前述各實施型態之方向燈3、分隔部2a、及尾燈5之配置 也可以上下顛倒之型態予以利用。例如,圖12所示之機車 之尾部具備有將第3實施型態之方向燈3及尾燈5上下顛倒 之配置構造。因此,在本實施型態中,尾燈5具有向下方傾 斜之面5a。在本實施型態中也可獲得前述諸效果。 在前述各實施型態中,俯視時,方向燈3、蓋之分隔部h 與尾燈5之輪廓係形成大致v字型。在此,所謂「大致v字 型」’俯視時,係具有由後方向前方擴大至左右之左右一對 之面(可為平面,也可為曲面或其等之組合)之意。所謂「大 致v子型」’未必意味著在尾燈5之後端部具有角部或不連續 97858 中說,doc 18· 1311965 毛k 5之後端部之輪廓如第:實施型態(參照圖7)所示, 成乂圓弧等傾斜之平緩曲線或無不連續部之圓滑曲線形 圖13所tf ’在上述大致v字型中,也包含切取v字 :之-部分之形狀。即,上述「大致v字型」亦含使尾燈5 之輪廓向後方延長之假想線呈大致V字型之形態。又’上 述輪廓並無必要延伸成直線狀’也可在中途改㈣度。當 然’如圖14所示’方向燈3、分隔部2a與尾燈5之輪廓也形 成大致直線狀。 方向燈3之形狀不限於大致三角形或大致橢圓形,例如, 也可為®形、大致正方形、大致長方形(含角部形成圓形之 化狀)等其他形狀。X,尾燈5之之形狀不限定於前述各實 轭5L心之形狀。當然,有關蓋2之分隔部&也可做種種之變 形。 [產業上之可利用性] 如以上所述,本發明可有效適用於機車等之鞍座型車輛。 【圖式簡單說明】 圖1係第1實施型態之機車之側視圖。 圖2係第1實施型態之機車之後部之俯視圖。 圖3係第I實施型態之機車之尾部之側視圖。 圖4係第1實施型態之機車之尾部之後視圖。 圖5係圖3之V-V線剖面圖。 圖6係圖3之VI-VI線剖面圖。 圖7係第2實施型態之機車之尾部之俯視圖。 97858 中說.doc -19· 1311965 圖8係第2實施型態之機車之尾部之側視圖。 圖9係第3實施型態之機車之要部之俯視圖。 圖1〇係第3實施型態之機車之要部之側視圖。 圖11係第3實施型態之機車之要部之後視圖。 圖12係另一實施型態之機車之尾部之側視圖。 圖1 3係概念地表示另一實施型態 。 錢車之尾部之俯視 圖14係概念地表示另一實施型離、夕^ i機車之尾部之俯視 圖15係以往之機車之後部之側視圖 圖16係以往之機車之後部之俯視圖 圖1 7係以往之機車之後部之後視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2 蓋 2a 分隔部 3 方向燈(後方向燈) 3a 光源 3b 透鏡 5 尾燈 5b 透鏡 11 機車(鞍座型車輛) 21 〜26 稜線 97858 中說,doc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