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TW202601492A -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 - Google Patents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

Info

Publication number
TW202601492A
TW202601492A TW114134139A TW114134139A TW202601492A TW 202601492 A TW202601492 A TW 202601492A TW 114134139 A TW114134139 A TW 114134139A TW 114134139 A TW114134139 A TW 114134139A TW 202601492 A TW202601492 A TW 202601492A
Authority
TW
Taiwan
Prior art keywords
user
information
public
delivery
group order
Prior art date
Application number
TW114134139A
Other languages
English (en)
Inventor
南熙 金
朴承日
Original Assignee
韓商韓領有限公司
Priority date (The priority date is an assumption and is not a legal conclusion. Google has not performed a legal analysis and makes no representation as to the accuracy of the date listed.)
Filing date
Publication date
Application filed by 韓商韓領有限公司 filed Critical 韓商韓領有限公司
Publication of TW202601492A publication Critical patent/TW202601492A/zh

Links

Abstract

根據本發明,揭示了藉由電子裝置提供資訊之方法,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獲得利用上述電子裝置所提供之服務之第1用戶之第1位置資訊;於上述服務上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對應於上述第1位置資訊而確認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獲得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上述第1用戶之第1輸入;及基於上述第1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之資訊。

Description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提供資訊之方法及裝置,更詳細而言,關於一種提供與派送服務上設定之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之資訊之方法及其電子裝置。
隨著電子技術之發展,電子商務已於購物領域佔據一席之地。顧客可於線上購買物品,而無需親自前往購物中心或市場,且線上購買之物品將配送至顧客所請求之配送地。
對於電子商務而言,提供商品之詳細且準確之資訊會對服務滿意度產生相當大之影響,因此業界正對用以提供更詳細且準確之資訊之各種方案進行討論。
相關內容可參照KR101756594B1或KR101500849B1等先前文獻。
[發明所欲解決之問題] 根據本發明之方法,電子裝置可提供與派送服務上設定之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之資訊。
本發明所欲解決之技術問題並不限制於以上所提及之技術問題,本發明所屬之技術領域內具有常識者可根據以下記載而清楚地理解未提及之其他技術問題。 [解決問題之技術手段]
各種實施例可提供用以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
各種實施例之電子裝置提供資訊之方法可包括如下步驟:獲得利用上述電子裝置所提供之服務之第1用戶之第1位置資訊;於上述服務上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對應於上述第1位置資訊而確認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獲得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上述第1用戶之第1輸入;及基於上述第1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之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對應於上述服務中所管理之固定地域而設定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及針對上述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中包括之各公共派送地點,設定上述固定地域內之與上述各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各派送地區(zone)區域。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可包括於上述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中,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係基於上述第1位置資訊包括於上述固定地域內之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所對應之第1派送地區區域中而為上述第1用戶進行確認。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於上述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中確認位於與上述第1位置資訊相距固定距離以內之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及基於用以於上述服務上變更派送地址之上述第1用戶之第2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上述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獲得用以產生上述商店中包括之第1商店之公開之團體訂單的上述第1用戶之第3輸入;及基於上述第3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用於上述第1商店之第1團體訂單之公開團體訂單產生資訊;上述公開團體訂單產生資訊包括表示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派送地址被設定為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獲得複數個用戶於上述第1商店中結算之複數個訂單之資訊、及上述第1用戶於上述第1商店中輸入之第1訂單的資訊,該複數個用戶係參與基於上述公開團體訂單產生資訊而產生之上述第1團體訂單者;及於上述第1用戶結算了上述第1訂單之情形時,向上述複數個用戶及上述第1用戶提供包括上述複數個訂單及上述第1訂單之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訂單受理完成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設定為於上述第1用戶對上述第1訂單進行結算後再經過固定時間後之時點,向上述第1商店提供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獲得與上述固定時間對應之上述第1用戶之時間輸入值;及於上述第1用戶結算了上述第1訂單之情形時,於經過相當於上述時間輸入值之時間後之時點向上述第1商店提供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向上述複數個用戶提供第1資訊,該第1資訊表示設定為於上述第1用戶對上述第1訂單進行結算後再經過相當於上述時間輸入值之時間後之時點,向上述第1商店提供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設定為於上述第1用戶對上述第1訂單進行結算後之上述第1用戶所希望之預定時點,向上述第1商店提供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獲得與上述預定時點對應之上述第1用戶之時點輸入值;及於上述第1用戶結算了上述第1訂單之情形時,於相當於上述時點輸入值之時點向上述第1商店提供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向上述複數個用戶提供第2資訊,該第2資訊表示設定為於上述第1用戶對上述第1訂單進行結算後之相當於上述時點輸入值之時點,向上述第1商店提供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獲得上述複數個用戶中包括之第2用戶之結算請求資訊,該結算請求資訊包括上述第2用戶為了參與上述第1團體訂單而於上述第1商店中請求之第2訂單;對應於上述結算請求資訊,獲得上述第2用戶之第2位置資訊;及基於上述第2位置資訊包括於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所對應之第1派送地區區域中,處理上述結算請求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獲得上述複數個用戶中包括之第3用戶之結算請求資訊,該結算請求資訊包括上述第3用戶為了參與上述第1團體訂單而於上述第1商店中請求之第3訂單;對應於上述結算請求資訊,獲得上述第3用戶連接上述服務之歷史資訊;及基於上述連接歷史資訊而於上述第3用戶最後連接至上述服務之時點處於自獲得上述結算請求資訊之時點之固定期間以內的情形時,處理上述結算請求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設定與上述第1團體訂單對應之派送員管理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派送員管理資訊可為基於滿足第1條件、第2條件、及第3條件中之至少一個條件而為了上述第1團體訂單設定者,該第1條件係上述第1團體訂單中包括之全部訂單之個數為第1臨限個數以上者,該第2條件係上述第1團體訂單中包括之全部訂單之訂購物品之數量為第2臨限個數以上者,該第3條件係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總結算金額為臨限金額以上者。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派送員管理資訊可包括指示為了上述第1團體訂單而分配具備可配送固定數量以上之物品之移動工具之派送員的第3資訊、及提供給上述派送員之追加獎勵之第4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確認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一個以上之公開之團體訂單;及基於用以於上述服務上參與團體訂單之上述第1用戶之第4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上述一個以上之公開之團體訂單之資訊。
例示性實施例中,上述資訊提供方法可進而包括如下步驟:獲得上述第1用戶選擇上述一個以上之公開之團體訂單中包括之第2團體訂單的第5輸入;及基於上述第5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用以參與上述第2團體訂單之頁面。
各種實施例之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可包括:處理器(processor);及一個以上之記憶體(memory),其儲存一個以上之指令(instruction);於執行上述一個以上之指令時,控制上述處理器,以使上述處理器實行如下步驟:獲得利用上述電子裝置所提供之服務之第1用戶之第1位置資訊;於上述服務上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對應於上述第1位置資訊而確認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獲得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上述第1用戶之第1輸入;及基於上述第1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之資訊。
上述本發明之各種實施例僅為本發明之較佳之實施例之一部分,本技術領域內具有常識者可基於以下所詳述之詳細說明,推斷並理解反映本發明之各種實施例之技術特徵之多個實施例。 [發明之效果]
本發明提出了電子裝置提供與派送服務上設定之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之資訊之方法,於能夠增進用戶之派送服務利用便利方面具有技術效果。
本發明之效果並不限制於以上提及之效果,本技術領域之普通技術人員可根據以下記載而明確地理解未提及之其他效果。
以下實施例係將各種實施例之構成要素與特徵結合成特定形態者。除非另有明確說明,否則可將各構成要素或特徵考慮為選擇性者。各構成要素或特徵可以不與其他構成要素或特徵結合之形態實施。又,亦可將一部分構成要素及特徵結合而構成各種實施例。各種實施例中所說明之動作之順序可變更。某個實施例之一部分構成或特徵可包括於其他實施例中,或者可與其他實施例之對應之構成或特徵互換。
隨附圖式之說明中,未記述會混淆各種實施例之主旨之程序或步驟,亦未記述以本技術領域內具有常識者之水準可理解之程度之程序或步驟。
於整篇說明書中提及某個部分「包括(comprising或including)」某個構成要素時,意味著只要無特別相反之記載,則不排除其他構成要素,可進而包括其他構成要素。又,說明書中記載之「…部」、「…器」、「模組」等用語係指對至少一個功能或動作進行處理之單元,其可藉由硬體、軟體、或硬體與軟體之結合而實現。又,於記述各種實施例之文中(特別是,以下之發明申請專利範圍中),若未於本說明書中另作指示或未於文中明確地反駁,則「一(a或an)」、「一個(one)」、「該(the)」及相似之相關詞可以包括單個及複數個兩者之含義來使用。
以下,參照隨附圖式,對各種實施例之較佳之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以下連同隨附圖式一併揭示之詳細說明係對各種實施例之例示性實施方式進行說明者,並非意欲表示唯一之實施方式。
又,各種實施例中使用之特定(specific)用語係為了幫助理解各種實施例而提供者,此種特定用語之使用可於不脫離各種實施例之技術思想之範圍內變更為其他形態。
圖1係用以說明各種實施例之可實現用以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的資訊提供系統之圖。
參照圖1,各種實施例之資訊提供系統可於各種類型之電子裝置中實現。例如,資訊提供系統可於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中實現。換言之,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可基於在各裝置中實現之資訊提供系統,實行本發明之各種實施例之動作。另一方面,各種實施例之資訊提供系統亦可於各種電子裝置中實現,而不侷限於上述圖1所示。
各種實施例之伺服器設備100與複數個用戶設備200及複數個商店設備300實行有線及無線通訊,可為包括具有大單位之儲存容量之儲存器之裝置。例如,伺服器設備100可為與複數個用戶設備200及複數個商店設備300繫結之雲端設備(cloud device)。
各種實施例之用戶設備200可為桌上型電腦、平板電腦、行動終端等個人用戶可利用之裝置。此外,實行類似功能之其他電子裝置亦可用作用戶設備200。
各種實施例之商店設備300可為入駐至伺服器設備100所提供之服務或與伺服器設備100相關之服務之商店、或商店之管理者可利用的裝置。商店設備300可包括桌上型電腦、平板電腦、行動終端等。此外,實行類似功能之其他電子裝置亦可用作商店設備300。
各種實施例之資訊提供系統可包括用於動作之各種模組。資訊提供系統中包括之模組可為以能夠使實現資訊提供系統之(或者,實體裝置中包括之)實體裝置(例: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實行指定之動作之方式實現的電腦代碼或一個以上之指令(instruction)。換言之,實現資訊提供系統之實體裝置將複數個模組以電腦代碼之形態儲存於記憶體,於執行儲存於記憶體中之複數個模組之情形時,複數個模組可使實體裝置實行與複數個模組對應之指定之動作。
圖2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之構成之圖。
參照圖2,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可包括輸入/輸出部210、通訊部220、儲存器230及處理器240。
輸入/輸出部210可為收到用戶輸入或向用戶輸出資訊之各種介面或連接埠等。輸入/輸出部210可包括輸入模組與輸出模組,輸入模組自用戶處接收用戶輸入。用戶輸入可以包括按鍵輸入、觸控輸入、語音輸入在內之各種形態實現。可收到此種用戶輸入之輸入模組之示例不僅包括傳統形態之小鍵盤或鍵盤、滑鼠,還包括感知用戶觸摸之觸控感測器、收到語音信號之麥克風、藉由圖像識別來識別手勢等之相機、感知用戶接近之包括照度感測器或紅外線感測器中之至少一者之接近感測器、藉由加速度感測器或陀螺儀感測器等識別用戶動作之運動感測器以及感知或收到其他各種形態之用戶輸入的各種形態之輸入機構,本發明之實施例之輸入模組可包括以上所羅列之裝置中之至少一者。此處,觸控感測器可實現為藉由附接於顯示面板之觸控面板或觸控膜來感知觸摸之壓電式或靜電式觸控感測器、以及藉由光學方式來感知觸摸之光學式觸控感測器等。此外,輸入模組亦可以與收到用戶輸入之外部輸入裝置連接之輸入介面(USB(Universal Serial Bus,通用串列匯流排)埠、PS/2埠等)之形態來實現,而非自身感知用戶輸入之裝置。又,輸出模組可輸出各種資訊。輸出模組可包括輸出圖像之顯示器、輸出聲音之揚聲器、產生振動之觸覺裝置及其他各種形態之輸出機構中之至少一者。此外,輸出模組亦可以連接上述個別輸出機構之埠型輸出介面之形態實現。
作為一例,顯示器形態之輸出模組可顯示文本、靜態圖像、視訊。顯示器可包括液晶顯示器(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發光二極體(LED,light emitting diode)顯示器、有機發光二極體(OLED,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顯示器、平板顯示器(FPD,Flat Panel Display)、透明顯示器(transparent display)、曲面顯示器(Curved Display)、可撓式顯示器(flexible display)、三維顯示器(3D display)、全像顯示器(holographic display)、投影儀及其他可實行圖像輸出功能之各種形態之裝置中之至少一者。此種顯示器亦可為與輸入模組之觸控感測器一體構成之觸控顯示器之形態。
通訊部220可與其他裝置進行通訊。因此,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可藉由通訊部而與其他裝置收發資訊。例如,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可利用通訊部實行相互間之通訊,或者與其他裝置實行通訊。
此處,通訊即資料之收發可藉由有線或無線來實現。為此,通訊部可包括:藉由LAN(Local Area Network,區域網路)而連接於網際網路等之有線通訊模組、藉由行動通訊基地台而連接於行動通訊網路以收發資料之行動通訊模組、利用如無線保真(Wi-Fi)等之WLAN(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無線區域網路)系列之通訊方式或如藍牙(Bluetooth)、紫蜂(Zigbee)等之WPAN(Wireless Personal Area Network,無線個人區域網路)系列之通訊方式的近距離通訊模組、利用如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統)等之GNSS(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全球導航衛星系統)之衛星通訊模組或其等之組合。
儲存器230可儲存各種資訊。儲存器230可暫時或半永久地儲存資料。例如,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可儲存用以驅動各裝置之操作程式(OS,Operating System;作業系統)、用以代管網站之資料或用以產生點字之程式或應用程式(例如,網頁應用程式)之資料等。又,儲存器230可如上所述以電腦代碼之形態儲存模組。
儲存器230之示例可包括硬碟驅動器(HDD,Hard Disk Drive)、SSD(Solid State Drive,固態硬碟)、快閃記憶體(flash memory)、唯讀記憶體(ROM,Read-Only Memory)、隨機存取記憶體(RAM,Random Access Memory)等。此種儲存器230可以內置型或可拆卸型提供。
處理器240控制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之整體動作。為此,處理器240可實行各種資訊之運算及處理,並控制各裝置之構成要素之動作。例如,處理器240可執行用以提供資訊之程式或應用程式。處理器240可藉由硬體、軟體或其等之組合,以電腦或與其類似之裝置來實現。於硬體方面,處理器240可以處理電信號而實行控制功能之電子電路之形態來實現,於軟體方面,可以驅動硬體處理器240之程式之形態來實現。另一方面,若於以下說明中未特別提及,則可解釋為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之動作藉由內置於各裝置之處理器240之控制而實行。即,當執行上述資訊提供系統中實現之模組之情形時,模組可被解釋為處理器240控制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實行以下動作者。
綜上所述,各種實施例可藉由各種機構實現。例如,各種實施例可藉由硬體、韌體(firmware)、軟體或其等之組合等來實現。
於藉由硬體實現之情形時,各種實施例之方法可藉由一個或一個以上之ASICs(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s,特殊應用積體電路)、DSPs(digital signal processors,數位信號處理器)、DSPDs(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 devices,數位信號處理裝置)、PLDs(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s,可程式邏輯裝置)、FPGAs(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s,現場可程式閘陣列)、處理器、控制器、微控制器、微處理器等實現。
於藉由韌體或軟體實現之情形時,各種實施例之方法可由實行以下所說明之功能或動作之模組、順序或函數等形態實現。例如,軟體代碼可儲存於記憶體中並由處理器驅動。上述記憶體可位於處理器內部或外部,可藉由公知之各種機構而與處理器交換資料。
以下,基於上述技術思想對各種實施例進行更詳細之說明。以下所說明之各種實施例可應用上文所說明之內容。例如,於以下所說明之各種實施例中未定義之動作、功能、用語等可基於上文所說明之內容實行並進行說明。
以下說明中,以伺服器設備100將用戶設備200或商店設備300作為對象實行資訊提供動作為前提,對各種實施例進行說明。
圖3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用以提供資訊之伺服器裝置100之動作方法的圖。
根據圖3,伺服器設備100可獲得利用服務之第1用戶之第1位置資訊(301),於服務上向第1用戶提供對應於第1位置資訊而確認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303)。又,伺服器設備100可獲得將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第1用戶之第1輸入(305),基於第1輸入,向第1用戶提供與第1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之資訊(307)。
根據圖3,伺服器裝置100提供資訊之動作可為了伺服器裝置100所提供之服務或與伺服器裝置100相關之服務而實行,上述服務可相當於用於入駐至服務之各種商店與利用服務之複數個用戶之間之物品自取訂單及物品派送訂單之中介的派送服務。又,成為自取訂單及派送訂單之對象之物品可相當於食品物品,食品物品可理解為具有與表示食品相關物品之其他各種用語相同之含義者,該食品相關物品例如為菜餚(dish)、菜品(menu)或餐食等。與伺服器裝置100相關服務關聯之商店可相當於銷售並派送食品物品之商店,可理解為具有與表示可銷售食品物品之場所之其他各種用語相同之含義,該場所例如為商場、店鋪、餐廳等。
藉由伺服器裝置100所提供之用於物品自取訂單及物品派送訂單之中介之服務,複數個用戶可輸入由相應服務內之商店訂購物品之訂購請求,商店可確認藉由相應服務而輸入之訂購請求,並對應於該訂購請求來準備所訂購之物品。於商店支持自取訂單及派送訂單兩者之情形時,對於根據用戶之選擇而用戶直接前往商店打包或自取(pick-up)物品之自取訂單而言,商店完成所訂購之物品之準備後,於相應服務中輸入物品準備完成資訊,然後用戶可前往商店自取物品。或者,對於根據用戶之選擇而派送員將物品派送至用戶之地址之派送訂單而言,商店完成所訂購之物品之準備後,於相應服務中輸入派送請求資訊,一旦派送請求資訊得到確認,派送員便可前往商店提取物品,然後依照用戶之地址資訊進行派送。
根據各種實施例,於動作301中,伺服器設備100可獲得利用服務之第1用戶之第1位置資訊。
例如,伺服器設備100藉由動作301而獲得之第1用戶之第1位置資訊可相當於連接至服務之第1用戶所處之即時位置資訊。
例如,第1位置資訊可為基於利用第1用戶之終端之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之方式等而確認的位置資訊,伺服器設備100可自第1用戶之終端獲得針對第1用戶之終端所確認之位置資訊。
根據各種實施例,於動作303中,伺服器設備100可於服務上向第1用戶提供對應於第1位置資訊而確認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例如,伺服器設備100可以如下方式進行設定:針對漢江、湖泊、公園等特定出與服務之用戶所輸入之派送地址對應之地點的地點特定範圍預計非常廣之固定地域,主要管理上述固定地域之派送。伺服器設備100可針對如上所述之固定地域預先指定公共派送地點,並引導用戶將預先指定之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
具體而言,伺服器設備100可對應於藉由服務而管理之固定地域而事先設定或預先指定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可針對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中包括之各公共派送地點,設定上述固定地域內之與各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派送地區(zone)區域,藉由確認用戶之位置資訊包括於哪個派送地區區域中,可確認適合用戶之公共派送地點。
即,藉由動作303而由伺服器設備100作為資訊向第1用戶提供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可相當於如上所述之固定地域中事先設定或預先指定之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中的任一公共派送地點,可為基於第1用戶目前所處之第1位置資訊包括於與第1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特定之第1派送地區區域中而為第1用戶所確認的公共派送地點。
例如,對應於第1用戶之第1位置資訊而確認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可包括能夠特定出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詳細位置資訊、顯示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地圖資訊及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影像資訊等。
例如,對應於第1用戶之第1位置資訊而確認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可以如下方式設定:於第1用戶連接至服務而被提供初始連接頁面時顯示於初始連接頁面上。作為一例,於第1用戶連接至服務而被提供初始連接頁面時,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可以底部表(bottom sheet)之形態向第1用戶顯示。
根據各種實施例,於動作305中,伺服器設備100可獲得將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第1用戶之第1輸入。
例如,伺服器設備100藉由動作305而獲得之第1用戶之第1輸入可為對應於藉由動作303而向第1用戶提供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而獲得的輸入。作為一例,上述第1輸入可為對應於第1用戶連接至服務而被提供初始連接頁面時以底部表(bottom sheet)之形態顯示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而獲得的輸入。
例如,於服務上,第1用戶不僅可進行將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第1輸入,而且可進行將其他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輸入來設定所期望之派送地址。此時,伺服器設備100除了可讓第1用戶直接輸入第1用戶所期望之派送地址,或者選擇於服務上事先設定之派送地址以外,還可以如下方式進行管理:追加地告知基於第1位置資訊能夠向第1用戶推薦之多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具體而言,於漢江、湖泊、公園等特定出與服務之第1用戶所輸入之派送地址對應之地點的地點特定範圍預計非常廣之固定地域中包括第1用戶之第1位置資訊的情形時,伺服器設備100可於上述固定地域中設定之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中確認位於與上述第1位置資訊相距固定距離以內之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若存在用以於服務上重新設定或變更派送地址之第1用戶之輸入,則可對應於該輸入而向第1用戶提供上述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此時,向第1用戶提供之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可以如下方式設定:上述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按照與第1用戶之距離由近到遠之順序羅列,或者按照其他用戶利用上述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之次數由少到多而判斷為擠佔程度由低到高之順序羅列等。又,向第1用戶提供之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可包括能夠特定出各公共派送地點之詳細位置資訊、顯示各公共派送地點之地圖資訊及各公共派送地點之影像資訊等。
根據各種實施例,於動作307中,伺服器設備100可基於第1輸入,向第1用戶提供與第1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之資訊。
例如,伺服器設備100藉由動作307而向第1用戶提供之商店之資訊可為確認為可以第1公共派送地點為目的地進行派送之商店之資訊,可於服務上藉由初始連接頁面或商店檢索頁面等來向第1用戶提供。
例如,第1用戶可自與第1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中選擇特定商店來訂購所期望之物品,此時,用於所訂購之物品之派送之派送地點可為第1公共派送地點。為了保障準備物品之商店與派送物品之派送員之工作順利實行,伺服器設備100亦可設定為強調並通知表示如下內容之資訊:第1用戶之訂單為即將派送至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訂單。
另一方面,藉由針對漢江、湖泊、公園等特定出與派送地址對應之地點的地點特定範圍非常廣之固定地域指定公共派送地點,伺服器設備100可以如下方式進行管理:於位於固定地域內之不同用戶於相同商店中進行不同之訂購之情形時,能夠進行團體訂購,於一個公共派送地點一次性對訂購物品進行派送處理。即,於伺服器設備100所提供之服務上,團體訂單之領導(leader)用戶以特定商店為對象產生派送地點設定為特定之公共派送地點之公開之團體訂單的情形時,利用服務之其他用戶可參與上述公開之團體訂單,並於上述特定商店中訂購所期望之物品,可藉由對公共派送地點之一次派送來對領導用戶之訂購物品與上述其他用戶之訂購物品進行處理。作為一例,圖3之第1用戶可以第1公共派送地點為派送地點而產生特定之第1商店之公開之團體訂單,並讓其他用戶參與團體訂單,從而第1商店中之複數個訂單利用第1公共派送地點以一次派送便實現。
圖4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伺服器設備100處理團體訂單之動作方法之圖。
於圖4中,伺服器設備100可自領導(leader)用戶即第1用戶處獲得用以產生第1商店之公開之團體訂單之第1用戶之輸入,該第1商店可派送至固定地域內之特定之公共派送地點(401),且可對應於如上所述之第1用戶之輸入,向第1用戶提供用於團體訂單之公開團體訂單產生資訊,該團體訂單相當於第1商店之團體訂單(403)。此時,向第1用戶提供之公開團體訂單產生資訊可以如下方式設定:包括表示團體訂單之派送地址被設定為上述特定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若根據向第1用戶提供之公開團體訂單產生資訊而產生第1商店之公開之第1團體訂單,則利用服務之複數個用戶可參與上述第1團體訂單。伺服器設備100可獲得複數個用戶於第1商店中結算之複數個訂單之資訊、及第1用戶於第1商店中輸入之第1訂單之資訊,該複數個用戶係參與如上所述基於公開團體訂單產生資訊而產生之第1團體訂單者(405)。
之後,於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結算了自己之訂單即第1訂單之情形時,可向複數個用戶及第1用戶提供包括複數個用戶之複數個訂單及第1用戶之第1訂單之第1團體訂單之訂單受理完成資訊(407)。
例如,進行產生公開之團體訂單之輸入的第1用戶可被分類為第1團體訂單之領導用戶及管理者,除領導用戶以外之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用戶可被分類為普通參與者。即,參與團體訂單之用戶可被分類為產生新的團體訂單之領導用戶及於服務上對公開之團體訂單進行確認或檢索並參與之普通參與者。
此時,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普通參與者可藉由完成對自己訂單之結算來參與第1團體訂單。即,對於複數個訂單中包括之任一訂單而言,基於與相應訂單對應之特定用戶於第1商店中選擇所期望之物品,並完成包括所選擇之物品之相應訂單之結算,上述特定用戶可被包括為第1團體訂單之用戶。反之,不同於普通參與者,產生第1團體訂單之領導用戶只需輸入自己之訂單即參與第1團體訂單,其他普通參與者參與第1團體訂單後,領導用戶於最終確定第1團體訂單時結算自己之訂單。
又,於普通參與者結算了自己之訂單而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情形時,可向領導用戶提供普通參與者之資訊及普通參與者之訂單之資訊等表示普通參與者已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即,對於複數個訂單中包括之任一訂單而言,於與相應訂單對應之特定用戶已完成相應訂單之結算之情形時,可向領導用戶提供表示上述特定用戶已參與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
例如,於派送地點被指定為公共派送地點之情形時,處理團體訂單所需之時間難以同時滿足領導用戶及普通參與者,因此伺服器設備100可以如下方式進行管理:使團體訂單之成員能夠預先判斷商店受理團體訂單之預計時間。
作為一例,伺服器設備100可以如下方式進行設定:於領導用戶進行結算後再經過領導用戶所輸入之固定時間之時點,由商店受理團體訂單之資訊;於團體訂單之各成員參與團體訂單時可向各成員提供通知該情況之資訊。即,伺服器設備100可以如下方式進行設定:於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對第1訂單進行結算後再經過固定時間後之時點,向第1商店提供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並且獲得與上述固定時間對應之第1用戶之時間輸入值。之後,若第1用戶對第1訂單進行結算,則伺服器設備100可於經過相當於上述時間輸入值之時間後之時點向上述第1商店提供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又,伺服器設備100可向作為普通參與者參與到團體訂單之複數個用戶提供第1資訊,該第1資訊表示設定為於第1用戶對第1訂單進行結算後再經過相當於上述時間輸入值之時間後之時點,向第1商店提供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
作為另一例,伺服器設備100可以如下方式進行設定:於領導用戶進行結算後之領導用戶所希望之預定時點,可由商店受理團體訂單之資訊;於團體訂單之各成員參與團體訂單時可向各成員提供通知該情況之資訊。即,伺服器設備100可以如下方式進行設定:於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對第1訂單進行結算後之第1用戶所希望之預定時點,向第1商店提供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並且獲得與上述預定時點對應之上述第1用戶之時點輸入值。之後,若第1用戶對第1訂單進行結算,則伺服器設備100可於相當於上述時點輸入值之時點向上述第1商店提供上述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又,伺服器設備100可向作為普通參與者參與到團體訂單之複數個用戶提供第2資訊,該第2資訊表示設定為於第1用戶對第1訂單進行結算後之相當於上述時點輸入值之時點,向第1商店提供第1團體訂單之資訊。
例如,可能會發生如下問題:其他用戶錯誤地參與了領導用戶所產生之公開之團體訂單,或者出現兒戲地參與團體訂單或出於妨礙團體訂單等目的而參與之一部分用戶。為了防止如上所述之問題,伺服器設備100亦可應用如下附加功能,即,防止判斷為錯誤地參與團體訂單或其參與目的不明確之用戶參與團體訂單的功能。
具體而言,於欲參與公開之團體訂單之特定用戶進行參與團體訂單之輸入時,可確認相應特定用戶之即時位置資訊及/或相應特定用戶連接至服務之歷史之資訊,來管理上述特定用戶參與團體訂單。
作為一例,於針對特定第2用戶,由伺服器設備100獲得包括上述第2用戶為了參與團體訂單而於與第1團體訂單對應之第1商店中請求之第2訂單的上述第2用戶之結算請求資訊之情形時,伺服器設備100可對應於結算請求資訊而獲得上述第2用戶之第2位置資訊,上述第2用戶係參與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將固定地域內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指定為派送地點而產生之第1團體訂單之複數個用戶所包括者。伺服器設備100若確認到上述第2位置資訊包括於固定地域內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所對應之第1派送地區區域中,則可處理上述第2用戶之結算請求資訊。
若上述第2位置資訊不包括於固定地域內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所對應之第1派送地區區域中,則伺服器設備100可判斷為需要確認上述第2用戶是否為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用戶,可基於此而向上述第2用戶傳輸確認請求資訊,該確認請求資訊係確認是否欲參與第1團體訂單。基於如上所述之動作,伺服器設備100藉由上述第2用戶之位置資訊,確認上述第2用戶是否可於為團體訂單設定之派送地點自取(pick up),藉此,伺服器設備100可防止上述第2用戶錯誤地參與團體訂單之問題。
作為另一例,於針對特定第3用戶,由伺服器設備100獲得包括上述第3用戶為了參與團體訂單而於與第1團體訂單對應之第1商店中請求之第3訂單的上述第3用戶之結算請求資訊之情形時,伺服器設備100可對應於結算請求資訊而獲得上述第3用戶連接服務之歷史資訊,上述第3用戶係參與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將固定地域內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指定為派送地點而產生之第1團體訂單之複數個用戶所包括者。伺服器設備100若基於上述連接歷史資訊而確認到上述第3用戶最後連接至服務之時點與獲得結算請求資訊之時點相隔固定期間以內,則可處理上述第3用戶之結算請求資訊。
若上述第3用戶最後連接至服務之時點與獲得結算請求資訊之時點相隔超過固定期間,則伺服器設備100可判斷上述第3用戶為儘管不經常利用服務但仍欲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用戶,可基於此而向上述第3用戶傳輸確認是否欲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確認請求資訊。追加地,伺服器設備100亦可向領導用戶傳輸表示如下內容之資訊:連接歷史久遠之上述第3用戶欲參與團體訂單。基於如上所述之動作,伺服器設備100確認上述第3用戶之連接服務之歷史資訊,藉此,伺服器設備100可首要防止上述第3用戶兒戲地參與團體訂單或出於妨礙團體訂單等目的而參與之問題。
例如,就防止其他用戶盲目或過度地參與公開之第1團體訂單之角度而言,伺服器設備100亦可向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提供如下旗標設定資訊,並基於與該旗標設定資訊對應之第1用戶之輸入而設定是否限制參與第1團體訂單,上述旗標設定資訊係與是否激活服務之其他利用者可參與公開之團體訂單之功能相關。即,伺服器設備100向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提供藉由激活或停用其他用戶參與第1團體訂單來進行管理之功能,從而第1用戶可以限制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其他用戶之方式進行設定。
此時,於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以限制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其他用戶之方式進行了設定之情形時,需要向已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用戶通知該情況。因此,伺服器設備100可向已於第1商店中結算各自之訂單而參與了第1團體訂單之成員提供通知如下內容之資訊: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已以限制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其他用戶之方式進行了設定。追加地,若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未經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各成員之同意或許可便限制其他用戶參與第1團體訂單,則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各成員會擔心自己所參與之第1團體訂單是否發生了何種問題。為此,伺服器設備100亦可於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以限制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其他用戶之方式進行設定之情形時,一併提供設定為如下內容之取消資訊:已參與第1團體訂單之各成員取消自己之訂單且不再參與第1團體訂單。
例如,若伺服器設備100分配與公開之團體訂單對應之派送員時,確認團體訂單滿足固定條件而需要進行分配單獨之派送員之管理,則可設定與相應團體訂單對應之派送員管理資訊。
作為一例,針對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完成自己之訂單之結算而由第1商店方受理之公開的第1團體訂單,於滿足第1團體訂單中包括之全部訂單之個數為第1臨限個數以上之第1條件的情形時,伺服器設備100可設定為需要對第1團體訂單進行分配單獨之派送員之管理。
作為另一例,針對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完成自己之訂單之結算而由第1商店方受理之公開的第1團體訂單,於滿足第1團體訂單中包括之全部訂單之訂購物品之數量為第2臨限個數以上之第2條件的情形時,伺服器設備100可設定為需要對第1團體訂單進行分配單獨之派送員之管理。
作為又一例,針對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完成自己之訂單之結算而由第1商店方受理之公開的第1團體訂單,於滿足第1團體訂單之總結算金額為臨限金額以上之第3條件之情形時,伺服器設備100可設定為需要對第1團體訂單進行分配單獨之派送員之管理。
作為又一例,針對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完成自己之訂單之結算而由第1商店方受理之第1團體訂單,伺服器設備100可設定為於滿足上述第1條件至上述第3條件中之至少一個條件之情形時,需要對第1團體訂單進行分配單獨之派送員之管理。
即,若公開之團體訂單中包括之全部訂單之個數為固定個數以上,或公開之團體訂單中包括之全部訂單之全部訂購物品之數量為固定數量以上,或公開之團體訂單之總結算金額為固定金額以上,則可預計一名派送員難以一次性實行與公開之團體訂單對應之派送,因此可向商店方一併傳輸以使派送能夠順利地實行之方式進行管理之資訊。
伺服器設備100為了進行分配單獨之派送員之管理而設定之派送員管理資訊可包括用以使公開之團體訂單之派送容易地實行的各種資訊。
作為一例,派送員管理資訊可包括指示如下內容之資訊:為團體訂單分配如下類型之派送員,即,具備可配送固定數量或固定重量以上之物品之諸如車輛或自行車等之移動工具的派送員。若藉由如上所述之派送員管理資訊而為團體訂單分配了具備可配送固定數量或固定重量以上之物品之移動工具之派送員,則伺服器設備100可以如下方式進行設定:於向團體訂單中包括之領導用戶及各普通參與者提供派送通知資訊時,使上述派送通知資訊中包括如下資訊,即,通知藉由派送員之移動工具而實行與團體訂單對應之派送之資訊。
作為另一例,派送員管理資訊可包括指示如下內容之資訊:為團體訂單分配2個以上之派送員。若藉由如上所述之派送員管理資訊而為團體訂單分配了複數個派送員,則伺服器設備100可以如下方式進行設定:於向團體訂單中包括之領導用戶及各普通參與者提供派送通知資訊時,使上述派送通知資訊中包括如下資訊,即,通知由複數個派送員實行與團體訂單對應之派送之資訊、複數個派送員各自到達派送地點之預定時間之資訊、包括複數個派送員各自之聯繫方式等之識別資訊等。又,可以如下方式進行設定:於由複數個派送員實行與團體訂單對應之派送之情形時,向複數個派送員中之各者提供最初針對團體訂單設定之派送費用;伺服器設備100亦可據此向領導用戶傳輸追加派送費用之通知資訊及請求資訊。
作為又一例,派送員管理資訊可包括伺服器設備100為團體訂單之派送員追加地提供之追加獎勵(incentive)之資訊。於團體訂單之情形時,訂購物品之數量較多,相較於單個訂單之情形,派送負擔更大,因此伺服器設備100可以為團體訂單之派送提供追加獎勵之方式進行設定,如上所述之追加獎勵之資訊可包括於派送員管理資訊中。
另一方面,除成為領導用戶而產生公開之團體訂單以外,圖3之第1用戶亦可參與其他用戶作為領導用戶而產生之公開之團體訂單。為了方便如上所述之第1用戶之動作,伺服器設備100可提供以由固定地域內之第1用戶設定為派送地址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為派送地點之公開之團體訂單的資訊。
具體而言,伺服器設備100可確認將由固定地域內之第1用戶設定為派送地址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一個以上的公開之團體訂單,可於存在用以於服務上作為普通參與者來參與團體訂單之第1用戶之輸入之情形時,向第1用戶提供上述一個以上之公開之團體訂單之資訊。此時,若第1用戶進行了選擇上述一個以上之公開之團體訂單中包括之特定的第2團體訂單之輸入,則伺服器設備100可向第1用戶提供包括用以參與上述第2團體訂單之各種資訊之頁面。
根據圖3至圖4可明確,於伺服器裝置100實行用以提供資訊之動作方法之過程中提供之各資訊可結合成各種形態來提供。
圖5至圖8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用以提供頁面之UI/UX(user interface/user experience,用戶介面/用戶體驗)之一示例的圖。例如,圖5至圖8之示例可為用於用戶裝置200之UI/UX,以下之圖中所說明之各實施例可基於上文針對圖3至圖4所敍述之伺服器裝置100之動作而實行。
具體而言,於以下之圖中所說明之用於用戶裝置200之UI/UX之各實施例中,若用戶裝置200自用戶處收到輸入資訊,並傳輸至伺服器裝置100,則伺服器裝置100基於上文中針對圖3至圖4所敍述之動作而向用戶裝置200提供與輸入資訊對應之資訊之後,可將其作為用戶裝置200所輸出之形態來實行。但是,以下之圖中所說明之UI/UX之各實施並不限定於以如上所述之形態來實行,可以能夠實現UI/UX之各實施例之任何形態來實行。
圖5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用戶設備200輸出對應於用戶之位置資訊而確認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之示例的圖。
於圖5中,若用戶連接至服務,則用戶設備200可輸出服務之初始連接頁面(501),此時,於確認到用戶之位置資訊包括於作為服務上所管理之固定地域之「漢江」附近的特定派送地區區域中之情形時,可輸出與上述特定之派送地區區域對應之公共派送地點(「推薦派送地區」)之資訊(503)。
若用戶進行將與上述特定之派送地區區域對應之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輸入(505),則可將作為於服務上檢索商店之基準之地址資訊設定為上述公共派送地點,向用戶提供與上述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之資訊。
圖6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用戶設備200對應於與派送地址設定相關之用戶之輸入而輸出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之示例的圖。
於圖6中,用戶設備200可對應於用以於服務上設定或變更派送地址之用戶之輸入而向用戶輸出派送地址設定頁面(601),此時,如上所述輸出之派送地址設定頁面中可包括基於用戶之位置資訊而確認的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603)。603中顯示之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係確認為位於與用戶之位置資訊相距固定距離以內的「漢江」附近之公共派送地點,並按照與用戶之位置資訊相距之距離由近及遠之順序顯示。
603中顯示之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中包括之各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可包括能夠特定出各公共派送地點之詳細位置資訊,於用戶進行選擇特定公共派送地點之輸入之情形時(605),可追加地輸出顯示特定公共派送地點之地圖資訊及特定公共派送地點之影像資訊等(607)。
圖7至圖8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用戶設備200輸出與將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點之團體訂單相關之資訊之示例的圖。
如圖7所示,針對將「漢江」附近之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點之團體訂單,可輸出1)顯示用戶之位置資訊及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之地圖資訊701、2)團體訂單之處理狀況之資訊703、3)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705、及/或4)團體訂單之訂單明細之資訊707等。
又,於預計實行與團體訂單對應之派送之派送員即將到達公共派送地點之情形時,如圖8所示,可向團體訂單之成員提供表示如下內容之資訊:因派送員即將到達,故請求移動至公共派送地點以進行自取(801)。
圖5至圖8之用於用戶設備200之UI/UX及用戶設備200之動作可與上文中針對圖3至圖4所敍述之伺服器設備100之動作相關聯而實行,圖5至圖8之UI/UX示例係用以揭示本發明之一個示例,本發明之各種實施例不限定於圖5至圖8之UI/UX形態,可藉由能夠實現本發明之各種實施例之所有形態之UI/UX來實行。
本說明書及隨附圖式中所揭示之本發明之實施例僅係為了便於說明本發明之技術內容並且幫助理解本發明而提出特定之例者,並非意欲限定本發明之範圍。即,對於本發明所屬之技術領域內具有常識者而言,顯而易見可基於本發明之技術思想而實施其他變化例。又,上述各實施例可視需要而彼此組合來運用。例如,可將一部分實施例彼此組合而藉由系統來實現本發明之所有實施例。
又,本發明之系統等所執行之方法可以程式命令之形態實現而記錄於電腦可讀媒體中,該程式命令可藉由各種電腦機構實行。
如上所述,於特定觀點下,本發明之各種實施例可於電腦可讀記錄媒體(computer readable recording medium)中實現為電腦可讀代碼(computer readable code)。電腦可讀記錄媒體係能夠儲存藉由電腦系統讀取之資料之任意之資料儲存設備。電腦可讀記錄媒體之示例可包括:唯讀記憶體(read only memory,ROM)、隨機存取記憶體(random access memory,RAM)、光碟唯讀記憶體(compact disk-read only memory,CD-ROM)、磁帶(magnetic tape)、軟碟(floppy disk)、光資料儲存設備及載波(carrier wave)(藉由網際網路進行之資料發送等)。電腦可讀記錄媒體亦可分散於連接在網路上之電腦系統,從而能夠以分散方式儲存電腦可讀代碼並執行。又,用以達成本發明之各種實施例之功能性程式、代碼及片段(segment)可由應用本發明之領域之熟練程式設計師容易地解釋。
又,可知本發明之各種實施例之裝置及方法可以硬體、軟體或硬體與軟體之組合之形態來實現。此種軟體例如無論是否可刪除或是否可再次記錄,均可儲存於如ROM等儲存裝置之揮發性或非揮發性儲存裝置、或者如RAM、記憶體晶片、裝置或積體電路之記憶體、或者如光碟(compact disk,CD)、DVD(Digital Versatile Disc,數位多功能光碟)、磁碟或磁帶等可光學或磁性地記錄並且可由機器(例如,電腦)讀取之儲存媒體。可知本發明之各種實施例之方法可藉由包括控制部及記憶體之電腦或者包括如上所述之記憶體或電腦之車輛等而實現,此種記憶體係包括實現本發明之實施例之命令之程式或可由適於儲存程式之機器讀取之儲存媒體的一例。
因此,本發明包括用以實現本說明書之發明申請專利範圍中記載之裝置或方法之代碼之程式及儲存此種程式之機器(電腦等)可讀取之儲存媒體。又,此種程式可藉由如利用有線或無線連接來傳輸通訊信號之任意媒體而進行電子傳送,本發明適當地包括其均等物。
以上,參照本發明之實施例進行了說明,但本說明書與隨附圖式中揭示之本發明之實施例僅係為了便於說明本發明之技術內容並且幫助理解本發明而提出特定之例者,並非意欲限定本發明之範圍。又,應明白,上文所說明之本發明之實施例僅為示例,於本領域內具有常識者可據此實現各種變化及均等之範圍之實施例。因此,本發明之真正之技術保護範圍應根據以下之發明申請專利範圍來界定。
100:伺服器設備 200:用戶設備 210:輸入/輸出部 220:通訊部 230:儲存器 240:處理器 300:商店設備 301:動作 303:動作 305:動作 307:動作 401:自領導(leader)用戶即第1用戶處獲得用以產生第1商店之公開之團體訂單之第1用戶之輸入,該第1商店可派送至固定地域內之特定之公共派送地點 403:對應於如上所述之第1用戶之輸入,向第1用戶提供用於團體訂單之公開團體訂單產生資訊,該團體訂單相當於第1商店之團體訂單 405:獲得複數個用戶於第1商店中結算之複數個訂單之資訊、及第1用戶於第1商店中輸入之第1訂單之資訊,該複數個用戶係參與如上所述基於公開團體訂單產生資訊而產生之第1團體訂單者 407:於領導用戶即第1用戶結算了自己之訂單即第1訂單之情形時,可向複數個用戶及第1用戶提供包括複數個用戶之複數個訂單及第1用戶之第1訂單之第1團體訂單之訂單受理完成資訊 501:輸出服務之初始連接頁面 503:輸出與上述特定之派送地區區域對應之公共派送地點(「推薦派送地區」)之資訊 505:用戶進行將與上述特定之派送地區區域對應之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輸入 601:對應於用以於服務上設定或變更派送地址之用戶之輸入而向用戶輸出派送地址設定頁面 603:包括基於用戶之位置資訊而確認的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605:用戶進行選擇特定公共派送地點之輸入之情形 607:追加地輸出顯示特定公共派送地點之地圖資訊及特定公共派送地點之影像資訊等 701:顯示用戶之位置資訊及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之地圖資訊 703:團體訂單之處理狀況之資訊 705: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707:團體訂單之訂單明細之資訊 801:向團體訂單之成員提供表示如下內容之資訊:因派送員即將到達,故請求移動至公共派送地點以進行自取
圖1係用以說明各種實施例之可實現用以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的資訊提供系統之圖。 圖2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伺服器設備100、用戶設備200及商店設備300之構成之圖。 圖3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用以提供資訊之伺服器裝置100之動作方法的圖。 圖4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伺服器設備100處理團體訂單之動作方法之圖。 圖5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用戶設備200輸出對應於用戶之位置資訊而確認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之示例的圖。 圖6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用戶設備200對應於與派送地址設定相關之用戶之輸入而輸出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之示例的圖。 圖7至圖8係表示各種實施例之用戶設備200輸出與將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點之團體訂單相關之資訊之示例的圖。
301:動作
303:動作
305:動作
307:動作

Claims (11)

  1. 一種資訊提供方法,其係藉由電子裝置實行者,其包括如下步驟: 獲得利用上述電子裝置所提供之服務之第1用戶之第1位置資訊; 於上述服務上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對應於上述第1位置資訊而確認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獲得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上述第1用戶之第1輸入;及 基於上述第1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之資訊, 其中,當由上述第1用戶針對上述商店中包括之第1商店而產生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第1公開團體訂單時,判斷參與上述第1公開團體訂單之複數個用戶中包括之特定用戶是否對應於錯誤參與者或兒戲參與者,且 其中,基於上述特定用戶之位置資訊及上述特定用戶之連接服務之歷史資訊來判斷上述特定用戶是否對應於上述錯誤參與者或上述兒戲參與者。
  2. 如請求項1之資訊提供方法,其進而包括如下步驟: 對應於上述服務中所管理之固定地域而設定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及 針對上述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中包括之各公共派送地點,設定上述固定地域內之與上述各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各派送地區區域。
  3. 如請求項2之資訊提供方法,其中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包括於上述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中, 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係基於上述第1位置資訊包括於上述固定地域內之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所對應之第1派送地區區域中而為上述第1用戶進行確認。
  4. 如請求項2之資訊提供方法,其進而包括如下步驟: 於上述複數個公共派送地點中確認位於與上述第1位置資訊相距固定距離以內之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及 基於用以於上述服務上變更派送地址之上述第1用戶之第2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上述一個以上之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5. 如請求項1之資訊提供方法,其進而包括如下步驟: 獲得用以產生上述第1公開團體訂單的上述第1用戶之第3輸入;及 基於上述第3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用於上述第1公開團體訂單之公開團體訂單產生資訊; 上述公開團體訂單產生資訊包括表示上述第1公開團體訂單之派送地址被設定為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6. 如請求項5之資訊提供方法,其進而包括如下步驟: 設定與上述第1公開團體訂單對應之派送員管理資訊。
  7. 如請求項6之資訊提供方法,其中上述派送員管理資訊係基於滿足第1條件、第2條件、及第3條件中之至少一個條件而為了上述第1團體訂單設定者,該第1條件係上述第1公開團體訂單中包括之全部訂單之個數為第1臨限個數以上者,該第2條件係上述第1公開團體訂單中包括之全部訂單之訂購物品之數量為第2臨限個數以上者,該第3條件係上述第1公開團體訂單之總結算金額為臨限金額以上者。
  8. 如請求項6之資訊提供方法,其中上述派送員管理資訊包括指示為了上述第1公開團體訂單而分配具備可配送固定數量以上之物品之移動工具之派送員的資訊、及提供給上述派送員之追加獎勵之資訊。
  9. 如請求項1之資訊提供方法,其進而包括如下步驟: 確認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一個以上之公開之團體訂單;及 基於用以於上述服務上參與團體訂單之上述第1用戶之第4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上述一個以上之公開之團體訂單之資訊。
  10. 如請求項9之資訊提供方法,其進而包括如下步驟: 獲得上述第1用戶選擇上述一個以上之公開之團體訂單中包括之第2公開團體訂單的第5輸入;及 基於上述第5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用以參與上述第2公開團體訂單之頁面。
  11. 一種電子裝置,其係提供資訊者,其包括: 處理器;及 一個以上之記憶體,其儲存一個以上之指令; 於執行上述一個以上之指令時,控制上述處理器,以使上述處理器實行如下步驟: 獲得利用上述電子裝置所提供之服務之第1用戶之第1位置資訊; 於上述服務上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對應於上述第1位置資訊而確認之第1公共派送地點之資訊; 獲得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上述第1用戶之第1輸入;及 基於上述第1輸入,向上述第1用戶提供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對應之商店之資訊, 其中,當由上述第1用戶針對上述商店中包括之第1商店而產生將上述第1公共派送地點設定為派送地址之第1公開團體訂單時,判斷參與上述第1公開團體訂單之複數個用戶中包括之特定用戶是否對應於錯誤參與者或兒戲參與者,且 其中,基於上述特定用戶之位置資訊及上述特定用戶之連接服務之歷史資訊來判斷上述特定用戶是否對應於上述錯誤參與者或上述兒戲參與者。
TW114134139A 2022-09-28 2023-09-26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 TW202601492A (zh)

Applications Claiming Priority (1)

Application Number Priority Date Filing Date Title
KR10-2022-0123311 2022-09-28

Publications (1)

Publication Number Publication Date
TW202601492A true TW202601492A (zh) 2026-01-01

Family

ID=

Similar Documents

Publication Publication Date Title
KR102400882B1 (ko) 페이지 정보 제공을 위한 동작 방법 및 이를 지원하는 전자 장치
KR20260005815A (ko) 아이템 카테고리 페이지 제공을 위한 동작 방법 및 이를 지원하는 전자 장치
KR102407242B1 (ko) 서비스 관련 정보 제공을 위한 동작 방법 및 이를 지원하는 전자 장치
TWI877677B (zh)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
TWI890545B (zh) 提供頁面資訊之電子設備的操作方法和支援該操作方法之電子設備
TW202601492A (zh)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
TWI900894B (zh)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
KR102583683B1 (ko) 아이템 정보 제공을 위한 동작 방법 및 이를 지원하는 전자 장치
TWI892223B (zh)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
TWI894642B (zh)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該方法之電子裝置
TWI899784B (zh) 設定配送任務之分配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該方法之電子裝置
KR20230139569A (ko) 아이템 정보를 제공하는 전자 장치의 동작 방법 및 이를 지원하는 전자 장치
TW202601489A (zh) 設定配送任務之分配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該方法之電子裝置
KR102914002B1 (ko) 정보를 제공하는 전자 장치의 동작 방법 및 이를 지원하는 전자 장치
TWI888869B (zh)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
TWI874736B (zh) 用於提供與服務相關之資訊的操作方法及支援該操作方法之電子設備
TWI871045B (zh)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該動作方法之電子裝置
KR20260021661A (ko) 정보를 제공하는 전자 장치의 동작 방법 및 이를 지원하는 전자 장치
TW202433376A (zh)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
TW202548617A (zh) 提供配送資訊之動作方法及支援該方法之電子裝置
TW202538609A (zh) 對訂單分配配送員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援該方法之電子裝置
TW202427299A (zh) 提供配送資訊之動作方法及支援該方法之電子裝置
TW202441417A (zh) 提供資訊之電子裝置之動作方法及支持其之電子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