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202530256A - 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組合物及使用方法 - Google Patents
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組合物及使用方法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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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文描述包含至少三個抗原結合部分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三個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通用輕鏈多肽配對。本文亦描述包含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之CH1的C端偶合於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重鏈可變區的N端。
Description
本文描述雙特異性、三特異性及四特異性結合多肽。本文所描述之結合多肽具有某些優點。由於其尺寸緊密且利用替代輕鏈技術,多肽簡化了篩選,且在生產及遞送方面具有優勢。由於不存在錯配的副產物,因此本文所描述之結合多肽的純度較高,解決了先前雙特異性及三特異性結合分子的顯著限制性。由於替代輕鏈可與任何重鏈形成有效的結合單元,因此篩選及開發得到顯著簡化。其緊密尺寸亦使得此等雙特異性及三特異性結合多肽能夠被較小的核酸編碼,使得其適用於基因療法應用。由於其分子尺寸較小,因此可用於引發抗藥物抗體之抗原的量亦減少。
在一個態樣中,本文描述一種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a)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b)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及(c)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且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三目標,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連接。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且其中第二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連接子連接。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該連接子共價連接。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該連接子非共價連接。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之該C端與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該N端偶合。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該C端與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之該N端偶合。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進一步包含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四重鏈可變區,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四目標,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連接。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四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經由連接子連接。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之該C端與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之該N端偶合。在某些實施例中,連接子包含與SEQ ID NO: 151具有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的胺基酸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兩個交叉域,其中該至少兩個交叉域包含於至少兩個不同的抗原結合部分中。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三個交叉域,其中該至少三個交叉域包含於至少三個不同的抗原結合部分中。在某些實施例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相同的胺基酸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不同的胺基酸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不同的胺基酸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1或1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1或1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31或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為通用輕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通用輕鏈多肽為共同輕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通用輕鏈多肽為替代輕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與λ5序列融合之VpreB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該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a)輕鏈互補決定區1 (LCDR1),其包含SEQ ID NO: 1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b)輕鏈互補決定區2 (LCDR2),其包含SEQ ID NO: 1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c)輕鏈互補決定區3 (LCDR3),其包含SEQ ID NO: 1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第25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比法瑞西單抗(faricimab)強至少8倍的親和力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VEGF-A與VEGF-A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8奈莫耳或更低的IC50抑制VEGF-A與VEGF-A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VEGF-A與該VEGF-A受體之相互作用比法瑞西單抗抑制該相互作用強至少1.3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300倍的親和力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ANG-2與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1奈莫耳或更低的IC50抑制ANG-2與該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ANG-2與該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比法瑞西單抗抑制該相互作用強至少12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9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VEGF-C與VEGF-C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8奈莫耳或更低的IC50抑制VEGF-C與該VEGF-C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不同的多肽抗原。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相同的多肽抗原。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1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1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1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ANG-2。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2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2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2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共價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重鏈第一恆定區(CH1),該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包含一或多個來自輕鏈恆定區之胺基酸取代。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至205中之任一者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57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24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2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4.3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第二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第三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且第四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替代輕鏈多肽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36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GFr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2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第二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且第三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c-Met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21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c-Met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33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GFR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2.8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第二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且第三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c-Met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21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c-Met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33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GFR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2.8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為cMet或其片段,第二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第三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且第四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8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9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與域交換的替代輕鏈多肽配對,其中該域交換的替代輕鏈包含融合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VpreB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域交換的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兩個交叉域。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三個交叉域。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四個交叉域。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某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0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域交換的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其中該域交換的共同輕鏈包含融合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輕鏈可變區(VL)。在某些實施例中,域交換的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替代輕鏈多肽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及第三目標相同。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及第三目標為PD-1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PD-1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90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PD-1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7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第四目標相同。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第四目標為PD-1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PD-1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60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PD-1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7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亦描述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亦描述一種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其編碼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亦描述一種包含核酸之表現載體。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RN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質體或線性化DN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病毒載體。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相關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慢病毒。亦描述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編碼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本文亦描述一種治療個體之疾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該個體投與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編碼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該核酸或該複數種核酸,或醫藥組合物,藉此治療該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疾病為眼部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黃斑變性為新生血管性年齡相關之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糖尿病性黃斑水腫。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視網膜靜脈閉塞。在某些實施例中,疾病為癌症。
在另一態樣中,本文描述一種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a)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與第一輕鏈配對的第一重鏈可變區及第一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及(b)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與第二輕鏈配對的第二重鏈可變區及第二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其中該第一CH1之C端偶合於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輕鏈及該第二輕鏈為共同輕鏈。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輕鏈及該第二輕鏈為替代輕鏈。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偶合。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與λ5序列結合之VpreB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該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a)輕鏈互補決定區1 (LCDR1),其包含SEQ ID NO: 1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b)輕鏈互補決定區2 (LCDR2),其包含SEQ ID NO: 1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c)輕鏈互補決定區3 (LCDR3),其包含SEQ ID NO: 1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共價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不同多肽上之抗原。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相同多肽上之抗原。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及/或該第二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8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及/或該第二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300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及/或該第二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9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及第二目標獨立地選自VEGF-A或其片段、ANG-2或其片段及VEGF-C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不同多肽上之抗原。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相同多肽上之抗原。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1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1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1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ANG-2。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一多肽鏈,該第一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二多肽鏈,該第二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或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一多肽鏈,該第一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二多肽鏈,該第二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2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2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2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C。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共價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亦描述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亦描述一種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其編碼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描述一種包含核酸之表現載體。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RN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質體或線性化DN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病毒載體。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相關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慢病毒。亦描述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編碼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本文亦描述一種治療個體之疾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該個體投與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編碼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該核酸或該複數種核酸,或醫藥組合物,藉此治療該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疾病為眼部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黃斑變性為新生血管性年齡相關之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糖尿病性黃斑水腫。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視網膜靜脈閉塞。在某些實施例中,疾病為癌症。
在一個態樣中,本文描述一種血管內皮生長因子A (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區,該重鏈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替代輕鏈。亦描述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該抗原結合多肽,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亦描述一種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其編碼抗原結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描述一種包含核酸之表現載體。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RN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質體或線性化DN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病毒載體。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相關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慢病毒。亦描述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編碼抗原結合多肽之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本文亦描述一種治療個體之疾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該個體投與該抗原結合多肽、編碼該抗原結合多肽之該核酸或該複數種核酸,或醫藥組合物,藉此治療該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疾病為眼部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黃斑變性為新生血管性年齡相關之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糖尿病性黃斑水腫。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視網膜靜脈閉塞。在某些實施例中,疾病為癌症。
在另一態樣中,本文描述一種血管生成素2 (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1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1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1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多肽結合至ANG-2。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區,該重鏈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替代輕鏈。亦描述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該抗原結合多肽,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亦描述一種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其編碼抗原結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描述一種包含核酸之表現載體。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RN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質體或線性化DN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病毒載體。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相關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慢病毒。亦描述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編碼抗原結合多肽之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本文亦描述一種治療個體之疾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該個體投與該抗原結合多肽、編碼該抗原結合多肽之該核酸或該複數種核酸,或醫藥組合物,藉此治療該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疾病為眼部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黃斑變性為新生血管性年齡相關之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糖尿病性黃斑水腫。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視網膜靜脈閉塞。在某些實施例中,疾病為癌症。
在一個態樣中,本文描述一種血管內皮生長因子C (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2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2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2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C。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區,該重鏈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包含替代輕鏈。亦描述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該抗原結合多肽,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亦描述一種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其編碼抗原結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描述一種包含核酸之表現載體。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RN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質體或線性化DNA。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表現載體為病毒載體。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相關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慢病毒。亦描述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編碼抗原結合多肽之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本文亦描述一種治療個體之疾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該個體投與該抗原結合多肽、編碼該抗原結合多肽之該核酸或該複數種核酸,或醫藥組合物,藉此治療該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疾病為眼部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黃斑變性為新生血管性年齡相關之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糖尿病性黃斑水腫。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視網膜靜脈閉塞。在某些實施例中,疾病為癌症。
在一個態樣中,本文描述一種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a)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b)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第二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及(c)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及第三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且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三目標,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為替代輕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與λ5序列融合之VpreB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係獨立地選自由以下組成之清單:VEGF-A、VEGF-C及ANG-2。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二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且其中該第二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由核酸編碼。在某些實施例中,描述一種治療個體之疾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該個體投與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編碼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該核酸或該複數種核酸,或醫藥組合物,藉此治療該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疾病為眼部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黃斑變性為新生血管性年齡相關之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其中該眼部疾病包含糖尿病性黃斑水腫。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視網膜靜脈閉塞。在某些實施例中,疾病為癌症。
交叉參考本申請案主張2023年10月3日申請之美國臨時申請案第63/587,623號、2023年12月8日申請之美國臨時申請案第63/608,015號、2024年5月3日申請之美國臨時申請案第63/642,534號及2024年7月3日申請之美國臨時申請案第63/667,432號的權益,該等申請案以全文引用之方式併入本文中。
在一個態樣中,本文描述一種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且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三目標,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進一步包含第四重鏈可變區,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四目標,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配對。
在一個態樣中,本文描述一種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a)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b)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第二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及(c)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及第三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且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三目標,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
在另一態樣中,本文描述一種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與第一輕鏈配對的第一重鏈可變區及第一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及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與第二輕鏈配對的第二重鏈可變區及第二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其中該第一CH1之C端偶合於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
在以下描述中,闡述某些特定細節以便提供對各個實施例之透徹理解。然而,熟習此項技術者將理解,所提供之實施例可在無此等詳述下實施。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則在本說明書及隨後申請專利範圍中,詞語「包含(comprise)」及其變化形式(諸如「包含(comprises)及(comprising)」)應視為開放的包涵含義,亦即視為「包括(但不限於)」。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確規定,否則如本說明書及所附申請專利範圍中所使用,單數形式「一(a/an)」及「該/該等(the)」包括複數個參考物。亦應注意,除非內容明確指定,否則術語「或」通常以其包括「及/或」之含義而採用。另外,本文所提供之標題僅為方便起見,而不解釋所主張之實施例之範疇或含義。
如本文所用,術語「約」係指所述量附近10%或更小之量。
如本文所用,「血管內皮生長因子A」或「VEGF-A」係指由
VEGFA基因編碼之多肽,其胺基酸序列可在www.uniprot.org/uniprot/P15692處獲得。此類序列包括轉譯後修飾、天然存在之胺基酸變異體及天然存在之剪接變異體,其不影響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及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結合。
如本文所用,「血管生成素2」或「ANG-2」係指由
ANGPT2基因編碼之多肽,其胺基酸序列可在www.uniprot.org/uniprot/O15123處獲得。此類序列包括轉譯後修飾、天然存在之胺基酸變異體及天然存在之剪接變異體,其不影響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及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結合。
如本文所用,「血管內皮生長因子C」或「VEGF-C」係指由
VEGFA基因編碼之多肽,其胺基酸序列可在www.uniprot.org/uniprot/P49767處獲得。此類序列包括轉譯後修飾、天然存在之胺基酸變異體及天然存在之剪接變異體,其不影響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及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結合。
如本文所用,「受體酪胺酸蛋白質激酶erbB-3」或「ErbB3」係指由
ERBB3基因編碼之多肽,其胺基酸序列可在https://www.uniprot.org/uniprotkb/P21860/entry處獲得。此類序列包括轉譯後修飾、天然存在之胺基酸變異體及天然存在之剪接變異體,其不影響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及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結合。
如本文所用,「受體酪胺酸蛋白質激酶erbB-2」或「ErbB2」係指由
ERBB2基因編碼之多肽,其胺基酸序列可在https://www.uniprot.org/uniprotkb/P04626/entry處獲得。此類序列包括轉譯後修飾、天然存在之胺基酸變異體及天然存在之剪接變異體,其不影響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及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結合。
如本文所用,「表皮生長因子受體」或「EGFR」係指由
EGFR基因編碼之多肽,其胺基酸序列可在https://www.uniprot.org/uniprotkb/P00533/entry處獲得。此類序列包括轉譯後修飾、天然存在之胺基酸變異體及天然存在之剪接變異體,其不影響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及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結合。
如本文所用,「肝細胞生長因子受體」或「c-Met」係指由
MET基因編碼之多肽,其胺基酸序列可在https://www.uniprot.org/uniprotkb/P08581/entry處獲得。此類序列包括轉譯後修飾、天然存在之胺基酸變異體及天然存在之剪接變異體,其不影響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及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結合。
如本文所用,「計畫性細胞死亡蛋白質1」或「PD-1」係指由
PDCD1基因編碼之多肽,其胺基酸序列可在https://www.uniprot.org/uniprotkb/Q15116/entry處獲得。此類序列包括轉譯後修飾、天然存在之胺基酸變異體及天然存在之剪接變異體,其不影響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及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結合。
如本文所用,「替代輕鏈」係指在早期B細胞發育期間表現之輕鏈,其可混雜地與兩個或更多個不同表現之重鏈結合。特定的替代輕鏈可藉由VpreB多肽與λ5多肽之融合形成,且可與兩條或更多條結構上不同的重鏈有效結合。此類替代輕鏈描述於美國8,114,967;美國10,214,580;及8,969,082中,其中之各者以其全文併入本文中。
如本文所用,「共同輕鏈」或「通用輕鏈」係指可與兩條或更多條結構上不同的重鏈有效結合的單個輕鏈。
如本文所用,術語「個體(individual)」、「患者」或「個體(subject)」係指經診斷患有、疑似罹患所描述之組合物及方法適用於治療的至少一種疾病或有出現疾病風險之個體。在某些實施例中,個體為哺乳動物。在某些實施例中,哺乳動物為小鼠、大鼠、兔、狗、貓、馬、奶牛、綿羊、豬、山羊、駱馬、羊駝或犛牛。在某些實施例中,個體為人類。
所提供之抗原結合多肽包括單株抗體、多特異性抗體(例如,雙特異性抗體、三特異性抗體及多反應性抗體)及抗體片段。抗體包括抗體-結合物及包含抗體之分子(諸如,嵌合分子)。因此,抗體包括(但不限於)全長及原生抗體,以及其保留其結合特異性之片段及部分,諸如其任何特異性結合部分,包括具有許多免疫球蛋白類別及/或同型(例如,IgGl、IgG2、IgG3、IgG4、IgM、IgA、IgD、IgE及IgM)之彼等片段及部分;及生物學相關(抗原結合)片段或其特異性結合部分,包括(但不限於) Fab、F(ab')
2、Fv及scFv (單鏈或相關實體)。單株抗體一般為實質上均質的抗體之組合物內的一種抗體;因此,除可少量存在之可能天然存在的突變以外,單株抗體組合物內所包含之任何個別抗體為相同的。單株抗體可包含人類IgG1恆定區。單株抗體可包含人類IgG4恆定區。
本文之術語「抗體」係在最廣泛的意義上使用且包括單株抗體、雙特異性抗體,且包括完整抗體及其功能性(抗原結合)抗體片段,包括抗原結合片段(Fab)片段、F(ab')
2片段、Fab'片段、Fv片段、重組IgG (rIgG)片段、單鏈抗體片段,包括單鏈可變片段(sFv或scFv),及單域抗體(例如,sdAb、sdFv、奈米抗體)片段。該術語涵蓋免疫球蛋白之經遺傳工程化及/或以其他方式修飾之形式,諸如胞內抗體、肽體、嵌合抗體、完全人類抗體、人源化抗體及異源結合(heteroconjugate)抗體、多特異性(例如雙特異性)抗體、雙功能抗體、三功能抗體及串聯二scFv、串聯三scFv。除非另有說明,否則術語「抗體」應理解為涵蓋其功能性抗體片段。該術語亦涵蓋完整或全長抗體,包括任何種類或子類抗體,包括IgG及其子類、IgM、IgE、IgA及IgD。抗體可包含人類IgG1恆定區。抗體可包含人類IgG4恆定區。
本文中之術語「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部分」以最廣泛意義使用且包括結合至抗原之多肽。該術語可包括單株抗體、雙特異性抗體,且包括完整抗體及其功能性(抗原結合)抗體片段,包括抗原結合片段(Fab)片段、F(ab')
2片段、Fab'片段、Fv片段、重組IgG (rIgG)片段、單鏈抗體片段,包括單鏈可變片段(sFv或scFv),及單域抗體(例如,sdAb、sdFv、奈米抗體)片段。該術語涵蓋免疫球蛋白之經遺傳工程化及/或以其他方式修飾之形式,諸如胞內抗體、肽體、嵌合抗體、替代性抗體、完全人類抗體、人源化抗體及異源結合抗體、多特異性(例如,雙特異性)抗體、雙功能抗體、三功能抗體及串聯二scFv、串聯三scFv。除非另外說明,否則術語「抗原結合多肽」應理解為涵蓋功能性抗原結合多肽及其片段。該術語亦涵蓋完整或全長抗體,包括任何種類或子類抗體,包括IgG及其子類、IgM、IgE、IgA及IgD。
如本文所用,術語「重鏈」或「輕鏈」係指衍生於或類似於抗體或抗體樣分子之重鏈或輕鏈的多肽。此類抗體或抗體樣分子之輕鏈及重鏈可由若干個域組成。在全抗體中,各重鏈包含重鏈可變區(本文中縮寫為VH)及重鏈恆定區。重鏈恆定區包含重鏈恆定域CH1、鉸鏈、CH2及CH3 (抗體類別IgA、IgD及IgG)及視情況存在之重鏈恆定域CH4 (抗體類別IgE及IgM)。各輕鏈包含輕鏈可變域(本文中縮寫為VL)及輕鏈恆定域CL。
本文中之分子、肽、多肽、抗體或抗體片段可稱為「雙特異性」或「雙重特異性」,包括文法同等物。雙特異性分子具有與至少兩個結構不同之目標特異性結合的能力。特異性結合可由以下引起:兩個不同結合部分,其在分子層面上具有不同結構,包括(但不限於)不同的非一致胺基酸序列;或單個結合部分,其能夠以較高親和力(例如,KD小於約1×10
- 6)特異性結合至兩個結構上不同的目標。稱為「多特異性」之分子、肽、多肽、抗體或抗體片段係指具有與至少三個結構不同之目標特異性結合之能力的分子。包括文法同等物之「雙特異性抗體」係指保留能夠特異性結合目標之抗體之至少一個片段的雙特異性分子,該片段例如來自抗體分子之可變區、重鏈或輕鏈、或一或多個互補決定區。
本文中之分子、肽、多肽、抗體或抗體片段可稱為「三特異性」,包括文法同等物。三特異性分子具有與至少三個結構不同之目標特異性結合的能力。特異性結合可由以下引起:三個不同結合部分,其在分子層面上具有不同結構,包括(但不限於)不同的非一致胺基酸序列;或單個結合部分,其能夠以較高親和力(例如,以低於約1×10
- 6之KD)特異性結合至三個結構上不同的目標。本文中之分子、肽、多肽、抗體或抗體片段可稱為「四特異性」,包括文法同等物。四特異性分子具有與至少四個結構不同之目標特異性結合的能力。特異性結合可由以下引起:四個不同結合部分,其在分子層面上具有不同結構,包括(但不限於)不同的非一致胺基酸序列;或單個結合部分,其能夠以較高親和力(例如,以低於約1×10
- 6之KD)特異性結合至四個結構上不同的目標。稱為「多特異性」之分子、肽、多肽、抗體或抗體片段係指具有與至少三個結構不同之目標特異性結合之能力的分子。包括文法同等物之「多特異性抗體」係指保留抗體之至少一個片段的多特異性分子,該片段能夠與目標特異性結合,例如來自抗體分子之可變區、重鏈或輕鏈、或互補決定區。
與「高變區」或「HVR」同義之術語「互補決定區」及「CDR」在此項技術中已知係指抗體可變區內之非連續胺基酸序列,其賦予抗原特異性及/或結合親和力。一般而言,各重鏈可變區中存在三個CDR (CDR-H1、CDR-H2、CDR-H3),且各輕鏈可變區中存在三個CDR (CDR-L1、CDR-L2、CDR-L3)。「骨架區」及「FR」在此項技術中已知係指重鏈及輕鏈之可變區的非CDR部分。一般而言,每一全長重鏈可變區中存在四個FR (FR-H1、FR-H2、FR-H3及FR-H4),且每一全長輕鏈可變區中存在四個FR (FR-L1、FR-L2、FR-L3及FR-L4)。給定CDR或FR之精確胺基酸序列邊界可使用多種熟知方案中之任一者容易地確定,包括由Kabat等人,(1991),「Sequences of Proteins of Immunological Interest,」第5版Public Health Service,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Bethesda, MD (「Kabat」編碼制);Al-Lazikani等人,(1997)
JMB273,927-948 (「Chothia」編碼制);MacCallum等人,J.
Mol . Biol .262:732-745 (1996),「Antibody-antigen interactions: Contact analysis and binding site topography,」
J . Mol . Biol .262, 732-745.(「Contact」編碼制);Lefranc MP等人,「IMGT unique numbering for immunoglobulin and T cell receptor variable domains and Ig superfamily V-like domains,」Dev Comp
Immunol, 2003年1月;27(1):55-77 (「IMGT」編碼制);Honegger A及Plückthun A,「Yet another numbering scheme for immunoglobulin variable domains: an automatic modeling and analysis tool」,
J Mol Biol, 2001年6月8日;309(3):657-70, (「Aho」編碼制);及Whitelegg NR及Rees AR, 「WAM: an improved algorithm for modelling antibodies on the WEB」,
Protein Eng. 2000年12月;13(12):819-24 (「AbM」編碼制)描述的彼等方案。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的CDR可由選自Kabat、Chothia、IMGT、Aho、AbM或其組合之方法定義。
給定CDR或FR之邊界可視鑑別所用之方案而變化。舉例而言,Kabat方案係基於結構比對,而Chothia方案係基於結構資訊。Kabat與Chothia方案兩者之編號均基於最共同抗體區序列長度,其中在一些抗體中出現由插入字母(例如,「30a」)表示之插入及缺失。兩種方案將某些插入及缺失(「插入缺失」)置於不同位置,產生不同編號。接觸方案係基於對複雜晶體結構之分析,且在多個方面與Chothia編號方案類似。
術語「可變區」或「可變域」係指涉及抗體結合至抗原之抗體重鏈或輕鏈域。原生抗體之重鏈及輕鏈的可變域(分別為V
H及V
L)通常具有類似結構,其中各域包含四個保守性骨架區(FR)及三個CDR (參見例如,Kindt等人, Kuby
Immunology, 第6版,W.H. Freeman and Co.,第91頁(2007))。單個V
H或V
L域可足以賦予抗原結合特異性。此外,結合特定抗原之抗原結合多肽可使用來自結合該抗原之抗體的V
H或V
L域來分離,以分別篩選互補V
L或V
H域之庫(參見例如,Portolano等人,
J . Immunol., 150:880-887 (1993);Clarkson等人,
Nature, 352:624-628 (1991))。
術語「交叉域」或「交叉Mab」係指交叉的抗體或抗原結合部分之輕鏈恆定域及重鏈恆定域。交叉域包含一或多個對輕鏈恆定域之胺基酸取代,其對應於一或多個來自免疫球蛋白CH1域之胺基酸,且反之亦然。交叉域增強在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中之正確的輕鏈結合(參見例如,Surowka等人,
MABS .13(1): E1967714 (2021))。
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分子的特異性結合或結合係指由一或多個抗原結合多肽之CDR部分介導的結合。並非所有CDR皆為特異性結合所需。特異性結合可例如藉由針對特定所述目標或抗原的ELISA來證明,該結合與同型對照抗原結合多肽相比顯著增加。
如本文所描述,「抗原決定基」係指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或片段的結合決定子,其對於抗原結合多肽或其片段與目標抗原之特異性結合為最低限度所必需的。當目標抗原為多肽時,抗原決定基將為連續或非連續抗原決定基。連續抗原決定基由目標抗原之一個區域形成,而非連續抗原決定基可由兩個或更多個獨立區域形成。舉例而言,非連續抗原決定基可在目標抗原採用使兩個胺基酸序列在一起且形成抗原結合多肽所結合之三維結構的三級結構時形成。當目標抗原為多肽時,抗原決定基一般將為連接至多肽鏈中之複數個胺基酸。連續抗原決定基可包含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或20個連續胺基酸。雖然抗原決定基可包含連續之胺基酸聚合物,但並非每一個聚合物胺基酸均可與抗原結合多肽之胺基酸殘基接觸。此類非接觸胺基酸仍將包含抗原決定基之一部分,因為其對於接觸胺基酸之結構及連接可能為重要的。熟習此項技術者可例如藉由用參考抗原結合多肽進行交叉阻斷實驗來確定任何給定抗原結合多肽是否與參考抗原結合多肽之抗原決定基結合。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描述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之相同抗原決定基結合的抗原結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描述由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競爭性阻斷的抗原結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描述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競爭結合的抗原結合多肽。
所提供之抗原結合多肽包括抗體片段。「抗體片段」係指除完整抗體之外的分子,該完整抗體包含完整抗體之一部分,該分子結合完整抗體所結合之抗原。抗體片段之實例包括(但不限於) Fv、Fab、Fab'、Fab'-SH、F(ab')
2;雙功能抗體;線性抗體;單鏈抗體分子(例如,scFv或sFv);及由抗體片段形成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在特定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包含重鏈可變區及/或輕鏈可變區之單鏈抗體片段,諸如scFv。
抗體片段可藉由各種技術製得,包括(但不限於)蛋白分解消化完整抗體以及藉由重組宿主細胞產生。在一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以重組方式產生之片段,諸如包含非天然存在之排列的片段,諸如具有兩個或更多個藉由合成連接子(例如,多肽連接子)連接之抗體區域或鏈的彼等片段,及/或不藉由酶消化天然存在之完整抗體產生的彼等片段。在一些態樣中,抗體片段為scFv。
「人源化」抗體為其中全部或基本上全部CDR胺基酸殘基均來源於非人類CDR且全部或基本上全部FR胺基酸殘基均來源於人類FR的抗體。人源化抗體視情況可包括來源於人類抗體之抗體恆定區的至少一部分。非人類抗體之「人源化形式」係指已經歷人源化(通常用以降低對人類之免疫原性),同時保留親本非人類抗體之特異性及親和力之非人類抗體的變異體。在一些實施例中,人源化抗體中一些FR殘基經來自非人類抗體(例如,CDR殘基所來源之抗體)之對應殘基取代,例如用以恢復或改進抗體特異性或親和力。
所提供之抗原結合多肽包括人類抗體。「人類抗體」為具有對應於由人類或人類細胞所產生抗體之胺基酸序列的胺基酸序列或具有使用人類抗體譜系或編碼其他人類抗體之序列(包括人類抗體庫)之非人類來源的抗體。該術語不包括包含非人類抗原結合區的非人類抗體之人源化形式,諸如其中全部或基本上全部CDR為非人類CDR之彼等抗體。
人類抗原結合多肽可藉由向經修飾以回應於抗原攻擊而產生完整人類抗原結合多肽或具有人類可變區之完整抗原結合多肽的基因轉殖動物投與免疫原而製備。此類動物通常含有人類免疫球蛋白基因座之全部或一部分,其置換內源性免疫球蛋白基因座,或存在於染色體外或隨機整合至動物染色體中。在此類基因轉殖動物中,內源性免疫球蛋白基因座一般已不活化。人類抗原結合多肽亦可由人類抗體庫衍生,包括噬菌體呈現庫及無細胞庫,其含有來源於人類譜系的抗體編碼序列。
術語「多肽」與「蛋白質」可互換使用以指胺基酸殘基之聚合物,且不限於最小長度。多肽,包括所提供之抗原結合多肽及抗體鏈以及其他肽,例如連接子及結合肽,可包括胺基酸殘基,包括天然及/或非天然胺基酸殘基。術語亦包括多肽之表現後修飾,例如糖基化、唾液酸化、乙醯化、磷酸化及類似修飾。在一些態樣中,多肽可含有相對於原生或天然序列之修飾,只要蛋白質維持所需活性即可。此等修飾可為有意的,如經由定點突變誘發進行;或可為偶然的,諸如經由產生蛋白質之宿主的突變或由於PCR擴增所引起的錯誤引起。在一些實施例中,涵蓋本文所提供之抗原結合多肽的胺基酸序列變異體。變異體通常不同於本文特定揭示之多肽,其不同之處在於一或多個取代、缺失、添加及/或插入。此類變異體可天然存在,或可例如藉由修飾本發明之以上多肽序列中之一或多個且評估本文所描述之多肽的一或多種生物活性,及/或使用多種已知技術中之任一者以合成方式產生。舉例而言,可能需要改進抗體之結合親和力及/或其他生物特性。抗體之胺基酸序列變異體可藉由將適當修飾引入編碼抗體之核苷酸序列中或藉由肽合成來製備。此類修飾包括例如在抗體之胺基酸序列內的殘基之缺失及/或插入及/或取代。可進行缺失、插入及取代之任何組合以獲得最終構築體,其限制條件為最終構築體具有所需特徵,例如抗原結合。
相對於參考多肽序列之序列一致性百分比(%)係在比對序列且引入空位(若需要)以達到最大序列一致性百分比之後,與參考多肽序列中之胺基酸殘基一致的候選序列中之胺基酸殘基的百分比,且不將任何保守性取代基視為序列一致性之部分。出於確定胺基酸序列一致性百分比的目的之比對可以各種方式達成,例如使用公開可用之電腦軟體,諸如BLAST、BLAST-2、ALIGN或Megalign (DNASTAR)軟體。用於比對序列之適當參數能夠被確定,包括在經比較序列之全長上獲得最大比對所需要之演算法。然而,出於本文之目的,使用序列比較電腦程式ALIGN-2產生胺基酸序列一致性%值。ALIGN-2序列比較電腦程式係由Genentech, Inc.撰寫,且原始程式碼已在美國版權局(U.S. Copyright Office), Washington D.C., 20559與使用者文檔一起歸檔,其中其在美國版權註冊(U.S. Copyright Registration)第TXU510087號下註冊。ALIGN-2程式可公開獲自Genentech, Inc., South San Francisco, Calif.或可自原始程式碼編譯。ALIGN-2程式可經編譯以用於UNIX作業系統,包括數位UNIX V4.0D。所有序列比較參數由ALIGN-2程式設定且不變化。
在ALIGN-2用於胺基酸序列比較之情形中,給定胺基酸序列A對、與或針對給定胺基酸序列B之胺基酸序列一致性% (其可替代性表述為具有或包含對、與或針對給定胺基酸序列B之某一胺基酸序列一致性%的給定胺基酸序列A)計算如下:100乘以分數X/Y,其中X係在A及B之該程式之比對中藉由序列比對程式ALIGN-2以一致匹配得到的胺基酸殘基之數目,且其中Y係B中胺基酸殘基之總數目。應瞭解,在胺基酸序列A之長度與胺基酸序列B之長度不相等的情況下,A相對於B之胺基酸序列一致性%與B相對於A之胺基酸序列一致性%不相等。除非另外特定陳述,否則本文所使用之所有胺基酸序列一致性%值如剛剛前段中所描述使用ALIGN-2電腦程式獲得。
胺基酸序列插入及缺失包括長度在一個殘基至含有一百個或更多個殘基之多肽範圍內的胺基端及/或羧基端融合物,以及單個或多個胺基酸殘基之序列內插入及缺失。末端插入之實例包括具有N端甲硫胺醯基殘基之抗體。抗體分子之其他插入型變異體包括抗體之N端或C端與酶(例如,對於ADEPT而言)或延長抗體之血清半衰期之多肽的融合物。抗體分子之序列內插入變異體的實例包括輕鏈中插入3個胺基酸。末端缺失之實例包括在輕鏈末端缺失7個或更少個胺基酸之抗體。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提供之抗原結合多肽對抗原結合多肽目標具有約1 μM、100 nM、50 nM、40 nM、30 nM、20 nM、10 nM、5 nM、2 nM、1 nM、0.5 nM、0.1 nM、0.05 nM、0.01 nM或更低(例如,10
−8M或更低,例如10
−8M至10
−13M,例如10
−9M至10
−13M)之解離常數(K
D)。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提供之抗原結合多肽對抗原結合多肽目標具有約100 nM、50 nM、40 nM、30 nM、20 nM、10 nM、5 nM、2 nM、1 nM、0.5 nM、0.1 nM、0.05 nM、0.01 nM或0.001 nM或更高(例如,10
−8M或更低,例如10
−8M至10
−13M,例如10
−9M至10
−13M)之解離常數(K
D)。抗原結合多肽目標可為抗VEGF或抗ANG-2抗原結合多肽。K
D可藉由任何適合的分析量測。在某些實施例中,KD可使用表面電漿子共振分析(例如,使用BIACORE®-2000、BIACORE®-3000或Octet)來量測。
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VEGF-A可具有若干個不同的剪接位點,因此可視剪接位點而定具有各種同功型。因此,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
165。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
121。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對VEGF
121之結合親和力為抗原結合多肽在治療眼睛疾病中之功效的預測。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包含VEGF-A之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PDGF)域的肽。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之PDGF域包含VEGF-A片段,在約第40、第41、第42、第43、第44、第45、第46、第46、第47、第48、第49或第50至約第130、第131、第132、第133、第134、第135、第136、第137、第138、第139或第140個胺基酸之範圍內。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包含VEGF-A之VEGF-C肝素域的肽。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之VEGF-C肝素域包含VEGF-A片段,在約第140、第141、第142、第143、第144、第145、第146、第147、第148、第149或第150至約第190、第191、第192、第193、第194、第195、第196、第197、第198、第199、第120個胺基酸之範圍內。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與來自人類或非人類物種(例如,兔、犬科動物(狗)或豬科動物(豬))的VEGF-A結合。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A。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或10皮莫耳或更高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以與法瑞西單抗與VEGF-A或其片段之間的EC
50類似的EC
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以比法瑞西單抗與VEGF-A或其片段之間的EC
50低10、20、30、40、50、60、70、80、90、100、200、300、400、500 pM的EC
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抗原結合多肽,其抑制VEGF-A或其片段與VEGF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 nM、4 nM、3 nM、2 nM、1 nM、900 pM、800 pM、700 pM、600 pM或更低的IC
50抑制VEGF-A或其片段與VEGF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或10皮莫耳或更高的IC
50抑制VEGF-A或其片段與VEGF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抑制VEGF_A或其片段與VEGF受體之相互作用比法瑞西單抗抑制該相互作用強至少1倍、2倍、3倍、4倍、5倍、6倍、7倍、8倍、9倍或10倍。在某些實施例中,VEGF受體為VEGF受體2/激酶插入域受體(KDR)。
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與VEGF_B之結合顯著地低於與VEGF-A之結合。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與VEGF-C之結合顯著地低於與VEGF-A之結合。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與VEGF_D之結合顯著地低於與VEGF-A之結合。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與PIGF-1之結合顯著地低於與VEGF-A之結合。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與PIGF-3之結合顯著地低於與VEGF-A之結合。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ANG-2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00、75、60、55、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ANG-2。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ANG-2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或10皮莫耳或更高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ANG-2。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與ANG-2之結合比法瑞西單抗與ANG-2之結合強至少10倍、20倍、30倍、40倍、50倍、60倍或70倍。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ANG-2抗原結合多肽,其抑制ANG-2與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 nM、4 nM、3 nM、2 nM、1 nM、900 pM、800 pM、700 pM、600 pM或更低的IC
50抑制ANG-2與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或10皮莫耳或更高的IC
50抑制ANG-2與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抑制ANG-2與該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比法瑞西單抗抑制該相互作用強至少1倍、2倍、3倍、4倍、5倍、6倍、7倍、8倍、9倍、10倍、11倍、12倍、13倍、14倍或15倍。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受體為具有免疫球蛋白樣及EGF樣域2受體之酪胺酸激酶(Tie-2受體)。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C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C。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C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C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或10皮莫耳或更高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rbB3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2000、1000、800、600、500、300、200、100、75、60、55、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rbB3。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rbB3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10、20、50、100、200或500皮莫耳或更高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rbB3。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GFR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2000、1000、800、600、500、300、200、100、75、60、55、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GFR。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GFR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10、20、50、100、200或500皮莫耳或更高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GFR。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rbB2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2000、1000、800、600、500、300、200、100、75、60、55、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rbB2。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rbB2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10、20、50、100、200或500皮莫耳或更高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rbB2。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c-Met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2000、1000、800、600、500、300、200、100、75、60、55、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c-Met。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c-Met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10、20、50、100、200或500皮莫耳或更高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c-Met。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PD-1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2000、1000、800、600、500、300、200、100、75、60、55、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PD-1。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PD-1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10、20、50、100、200或500皮莫耳或更高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PD-1。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抗原結合多肽,其抑制VEGF-A或其片段與VEGF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 nM、4 nM、3 nM、2 nM、1 nM、900 pM、800 pM、700 pM、600 pM或更低的IC
50抑制VEGF-A或其片段與VEGF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或10皮莫耳或更高的IC
50抑制VEGF-A或其片段與VEGF受體之相互作用。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抑制VEGF_A或其片段與VEGF受體之相互作用比法瑞西單抗抑制該相互作用強至少1倍、2倍、3倍、4倍、5倍、6倍、7倍、8倍、9倍或10倍。在某些實施例中,VEGF受體為VEGF受體2/激酶插入域受體(KDR)。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ANG-2/VEGF-C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A。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NG-2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或10皮莫耳或更高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A。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ANG-2/VEGF-C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ANG-2。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NG-2/VEGF-C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或10皮莫耳或更高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ANG-2。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ANG-2/VEGF-C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C。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VEGF/ANG-2/VEGF-C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2、3、4、5、6、7、8、9或10皮莫耳或更高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C。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rbB3/VEGF-A/ANG-2/VEGF-C四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rbB3。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rbB3/VEGF-A/ANG-2/VEGF-C四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A。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rbB3/VEGF-A/ANG-2/VEGF-C四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ANG-2。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rbB3/VEGF-A/ANG-2/VEGF-C四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VEGF-C。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GFR/ErbB2/ErbB3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GFR。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GFR/ErbB2/ErbB3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rbB2。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EGFR/ErbB2/ErbB3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rbB3。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c-Met/EGFR/ErbB2/ErbB3四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c-Met。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c-Met/EGFR/ErbB2/ErbB3四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GFR。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c-Met/EGFR/ErbB2/ErbB3四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rbB2。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c-Met/EGFR/ErbB2/ErbB3四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ErbB3。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為抗人類PD-1抗原結合多肽,其以5000、1000、800、500、200、100、75、60、50、40、30或25皮莫耳或更低之K
D或EC
50結合至人類PD-1。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為IgG抗原結合多肽。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為IgE抗原結合多肽。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為IgM抗原結合多肽。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為IgA抗原結合多肽。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為Fab、F(ab)
2、單域抗體或單鏈可變片段(scFv)。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抗原結合多肽為替代性抗體,其與一或多個替代輕鏈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其抗原結合片段為替代性抗體抗原結合片段(Sab)或替代性抗體之單鏈可變片段(scSv)。
在一些實施例中,可將一或多個胺基酸修飾引入本文所提供之抗原結合多肽的Fc區中,藉此產生Fc區變異體。本文中之Fc區為含有恆定區之至少一部分的免疫球蛋白重鏈C端區。Fc區包括原生序列Fc區及變異體Fc區。Fc區變異體可包含在一或多個胺基酸位置處包含胺基酸修飾(例如,取代)的人類Fc區序列(例如,人類IgG1、IgG2、IgG3或IgG4 Fc區)。
在一些實施例中,可將一或多個胺基酸修飾引入本文所提供之抗原結合多肽的Fc區中,藉此產生Fc區變異體。本文中之Fc區為含有恆定區之至少一部分的免疫球蛋白重鏈C端區。Fc區包括原生序列Fc區及變異體Fc區。Fc區變異體可包含在一或多個胺基酸位置處包含胺基酸修飾(例如,取代)的人類Fc區序列(例如,人類IgG1、IgG2、IgG3或IgG4 Fc區)。
在一些情況下,免疫球蛋白之Fc區對於許多重要抗體功能(例如,效應功能)(諸如,抗原依賴性細胞毒性(ADCC)、補體依賴性細胞毒性(CDC)及抗體依賴性細胞介導之吞噬作用(ADCP))而言至關重要,儘管機制不同。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包含與恆定域組合的本發明之可變域,該等恆定域包含基於預期用途之抗體的生物活性而選擇的不同Fc區。在某些實例中,舉例而言,人類IgG可分為四個子類:IgG1、IgG2、IgG3及IgG4,且此等子類各自包含具有用於結合至Fcγ受體中之一或多者(活化受體FcγRI (CD64)、FcγRIIA、FcγRIIC (CD32);FcγRIIIA及FcγRIIIB (CD16)及抑制受體FcγRIIB)以及用於補體第一組分(C1q)的獨特型態之Fc區。人類IgG1及IgG3結合至所有Fcγ受體;IgG2結合至FcγRIIA
H131,且以較低親和力結合至FcγRIIA
R131、FcγRIIIA
V158;IgG4結合至FcγRI、FcγRIIA、FcyRIIB、FcγRIIC及FcγRIIIA
V158;且抑制性受體FcyRIIB對IgG1、IgG2及IgG3之親和力比所有其他Fcγ受體低。研究顯示,FcγRI不結合至IgG2,且FcγRIIIB不結合至IgG2或IgG4。參見上文引用之參考文獻。大體而言,關於ADCC活性,人類IgG1≥IgG3>>IgG4≥IgG2。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揭示案之抗原結合多肽為具有降低之效應功能的變異體,使得該抗體成為其中某些效應功能(諸如,補體結合及ADCC)為不必要或有害的應用之合乎需要的候選物。此類抗體可具有降低之補體依賴性細胞毒性(CDC)、抗體依賴性細胞毒性(ADCC)或抗體依賴性細胞吞噬作用(ADCP)。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揭示案之抗原結合多肽為具有提高之效應功能的變異體,使其用於其中免疫原性增加將有益的應用。此類抗原結合多肽可具有增加之CDC、ADCC或ADCP,或其組合。用以評定所關注分子之ADCC活性的活體外分析的非限制性實例描述於美國專利第5,500,362號及美國專利第5,821,337號中。替代地,可採用非放射性分析(例如ACTI™及CytoTox 96®非放射性細胞毒性分析)。適用於此類分析之效應細胞包括周邊血液單核細胞(PBMC)、單核球、巨噬細胞及自然殺手(NK)細胞。
抗原結合多肽可具有增加之半衰期及改進之與新生兒Fc受體(FcRn)之結合(參見例如,US 2005/0014934)。此類抗原結合多肽可包含其中具有一或多個取代之Fc區,該等取代改進Fc區與FcRn之結合,且包括在一或多個Fc區殘基處具有取代之彼等:根據EU編號系統之238、256、265、272、286、303、305、307、311、312、317、340、356、360、362、376、378、380、382、413、424或434 (參見例如,美國專利案第7,371,826號)。亦涵蓋Fc區變異體之其他實例(參見例如,Duncan & Winter,
Nature322:738-40 (1988);美國專利第5,648,260號及第5,624,821號;及WO94/29351)。
在一些實施例中,可能需要產生經半胱胺酸工程化之抗原結合多肽,例如「thioMAb」,其中抗體之一或多個殘基經半胱胺酸殘基取代。在一些實施例中,經取代之殘基存在於抗體之可進入位點處。反應性巰基可位於用於結合諸如藥物部分或連接子藥物部分之其他部分的位點,以產生免疫結合物。在一些實施例中,以下殘基中之任一或多者可經半胱胺酸取代:輕鏈之V205 (Kabat編號);重鏈之A118 (EU編號);及重鏈Fc區之S400 (EU編號)。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提供之抗原結合多肽可經進一步修飾以含有已知且可獲得的額外非蛋白質部分。適合於抗原結合多肽衍生化之部分包括(但不限於)水溶性聚合物。水溶性聚合物之非限制性實例包括(但不限於)聚乙二醇(PEG)、乙二醇/丙二醇共聚物、羧甲基纖維素、聚葡萄糖、聚乙烯醇、聚乙烯吡咯啶酮、聚-1,3-二氧雜環戊烷、聚-1,3,6-三㗁烷、乙烯/順丁烯二酸酐共聚物、聚胺基酸(均聚物或無規共聚物)及聚葡萄糖或聚(n-乙烯吡咯啶酮)聚乙二醇、聚丙二醇均聚物、聚氧化丙烯/氧化乙烯共聚物、聚氧乙基化多元醇(例如,丙三醇)、聚乙烯醇及其混合物。聚乙二醇丙醛因其於水中之穩定性而可在製造中具有優勢。聚合物可具有任何分子量,且可為分支鏈或未分支。附接至抗原結合多肽之聚合物的數目可變化,且若附接兩個或更多個聚合物,則聚合物可為相同或不同的分子。
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可由核酸編碼。核酸為包含兩個或更多個核苷酸鹼基之聚核苷酸類型。在某些實施例中,核酸為載體之組分,其可用於將編碼多肽之聚核苷酸轉移至細胞中。如本文所用,術語「載體」意欲指能夠運輸其已連接之另一種核酸的核酸分子。一種類型之載體為基因體整合載體或「整合載體」,其可整合至宿主細胞之染色體DNA中。另一載體類型為「游離型」載體,例如能夠進行染色體外複製之核酸。能夠引導其可操作地連接之基因的表現之載體在本文中稱為「表現載體」。適合載體包含質體、細菌人工染色體、酵母人工染色體、病毒載體及其類似物。在表現載體中,用於控制轉錄之調節元件(諸如,啟動子、增強子、聚腺苷酸化訊號)可來源於哺乳動物、微生物、病毒或昆蟲基因。可另外併入通常由複製起點賦予之宿主中複製的能力及促進識別轉化體之選擇基因。可使用來源於病毒(諸如慢病毒、逆轉錄病毒、腺病毒、腺相關病毒及其類似病毒)之載體。質體載體可經線性化以整合至基因體區域中。在某些實施例中,表現載體為質體。在某些實施例中,表現載體為慢病毒、腺病毒或腺相關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表現載體為腺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表現載體為腺相關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表現載體為慢病毒。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描述之表現載體用於基因療法中。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描述之表現載體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描述之表現載體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
如本文所用,術語「同源」、「同源性」或「同源百分比」當在本文中用於相對於參考序列描述胺基酸序列或核酸序列時,可使用Karlin及Altschul (Proc. Natl. Acad. Sci. USA 87: 2264-2268, 1990,如在Proc. Natl. Acad. Sci. USA 90:5873-5877, 1993中所修改)所描述的式確定。將此類式併入Altschul等人(J. Mol. Biol. 215:403-410, 1990)之鹼基局部比對檢索工具(basic local alignment search tool;BLAST)程式中。截至本申請案之申請日,序列同源性百分比可使用BLAST之最近版本確定。
編碼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的核酸可用於感染、轉染、轉型或以其他方式使適合之細胞基因轉殖用於核酸,由此能夠產生用於商業或治療性用途之抗原結合多肽。用於藉由大規模細胞培養產生抗原結合多肽之標準細胞株及方法為此項技術中已知的。參見例如,Li等人, 「Cell culture processes for monoclonal antibody production.」
Mabs. 2010年9月-10月; 2(5): 466-477。在某些實施例中,細胞為真核細胞。在某些實施例中,真核細胞為哺乳動物細胞。在某些實施例中,哺乳動物細胞為適用於產生抗原結合多肽之細胞株,其為中國倉鼠卵巢細胞(CHO)、NS0小鼠骨髓瘤細胞或PER.C6®細胞。在某些實施例中,編碼抗原結合多肽之核酸整合至適用於產生抗原結合多肽之細胞的基因體基因座中。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描述一種製備抗原結合多肽之方法,其包含在足以允許產生且分泌該抗原結合多肽之活體外條件下培養包含編碼抗原結合多肽之核酸的細胞。
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描述一種主細胞庫,其包含:(a)哺乳動物細胞株,其包含在基因體位置處整合之編碼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或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核酸;及(b)低溫保護劑。在某些實施例中,低溫保護劑包含甘油或DMSO。在某些實施例中,一種主細胞庫,其包含:(a) CHO細胞株,其包含在基因體位置處整合之編碼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或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核酸;及(b)低溫保護劑。在某些實施例中,低溫保護劑包含甘油或DMSO。在某些實施例中,主細胞庫包含於能夠耐受液氮冷凍之適合小瓶或容器中。
本文亦描述製備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的方法。此類方法包含:在足以允許表現且分泌抗原結合多肽之條件下在細胞培養基中培育細胞或細胞株,該細胞或細胞株包含編碼抗原結合多肽之核酸;且進一步自細胞培養基中收穫抗原結合多肽。收穫可進一步包含一或多個純化步驟以移除活細胞、細胞碎片、非抗原結合多肽蛋白質或多肽、非所需鹽、緩衝劑及培養基組分。在某些實施例中,額外純化步驟包括離心、超速離心、蛋白質A、蛋白質G、蛋白質A/G或蛋白質L純化及/或離子交換層析。
如本文所用,「治療(treat)」、「治療(treatment)」或「治療(treating)」係指例如對生理學疾病狀態之有意干預,使得疾病或病況之嚴重程度降低;病程之持續時間縮短;與疾病或病況相關之一或多種症狀減輕或消除;或向患有疾病或病況之個體提供有益效果。治療不需要治癒潛在疾病或病況。
藥物或治療劑之「治療有效量」、「有效劑量」、「有效量」或「治療有效劑量」為當單獨或與另一治療劑組合使用時保護個體免於疾病發作或促進疾病消退(其藉由減輕疾病症狀之嚴重強度、增加無疾病症狀週期之頻率及持續時間、避免因疾病折磨而導致的損傷或殘疾來證明)之藥物的任何量。治療劑促進疾病消退之能力可使用熟習此項技術者已知的多種方法評估,諸如在臨床試驗期間在人類個體中評估、在預測人體內之功效的動物模型系統中評估或藉由在活體外分析中分析藥劑活性評估。
如本文所用,「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包括生理學上相容之任何及全部溶劑、分散介質、包衣、抗細菌劑及抗真菌劑、等張劑及吸收延遲劑以及類似物。在一些態樣中,載劑適用於靜脈內、肌肉內、皮下、非經腸、脊髓或表皮投與(例如,藉由注射或輸注)。視投與途徑而定,活性化合物(亦即抗體)可用保護化合物不受酸及可能使化合物活性失活之其他天然條件之作用的材料包覆包衣。
本文所描述之醫藥化合物可包括一或多種醫藥學上可接受之鹽。「醫藥學上可接受之鹽」係指保留親本化合物之所需生物活性且不賦予任何非所需毒理作用之鹽(參見例如,Berge, S.M.等人. (1977) J. Pharm. Sci. 66: 1-19)。此等鹽之實例包括酸加成鹽及鹼加成鹽。酸加成鹽包括來源於無毒無機酸之彼等物,諸如鹽酸、硝酸、磷酸、硫酸、氫溴酸、氫碘酸、亞磷酸及其類似物;以及來源於無毒有機酸之彼等物,諸如脂族單甲酸及脂族二甲酸、經苯基取代之烷酸、羥基烷酸、芳族酸、脂族及芳族磺酸及其類似物。鹼加成鹽包括衍生自鹼土金屬(諸如,鈉、鉀、鎂、鈣及其類似物)以及衍生自無毒有機胺(諸如,N,N'-二苯甲基乙二胺、N-甲基葡糖胺、氯普魯卡因(chloroprocaine)、膽鹼、二乙醇胺、乙二胺、普魯卡因(procaine)及其類似物)之鹽。
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本文描述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如
圖 1中所示,三特異性結合多肽可包含單個多肽鏈,其包含抗原結合部分之三個重複序列,該抗原結合部分包含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免疫球蛋白之第1恆定域(CH1)。所有三個VH/CH1可為相同的,從而產生針對單個抗原之三個結合域,或為不同的,從而產生針對三個不同抗原之一個結合域。亦涵蓋以下實施例,其中VH/CH1中之兩個結合相同的抗原,且第三個結合不同抗原。亦涵蓋以下實施例,其中所有三個VH/CH1結合相同的抗原。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部分可進一步包含重鏈免疫球蛋白之第2恆定域(CH2)及/或重鏈免疫球蛋白之第3恆定域CH3。CH1、CH2或CH3域中之任一者可為IgG1、IgG2、IgG3或IgG4同型。CH1、CH2或CH3域中之任一者可為人類。重鏈與替代輕鏈或共同輕鏈配對,其中替代/共同輕鏈為相同的,且可與所有三條重鏈配對,從而允許核酸有效編碼且在細胞系統中產生。
圖 2 、圖 3 、圖 4 、圖 16A 及圖 16B展示
圖 1中所描述之技術的實施例,其中可使用Fab片段代替替代輕鏈或共同輕鏈技術。可利用此類Fab片段,例如Fab片段之重鏈及輕鏈較佳地使用交叉域或其他突變進行配對,以促進正確的重鏈及輕鏈配對(例如,靜電轉向、工程化二硫化物或杵臼技術)。
本文描述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且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三目標,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配對。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連接。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且其中第二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進一步包含第四抗原結合部分,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四重鏈可變區,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四目標,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連接。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四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經由連接子連接。在一些實施例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之該C端與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之該N端偶合。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連接子連接。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該連接子共價連接。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該連接子非共價連接。在一些實施例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之該C端與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該N端偶合。在一些實施例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該C端與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之該N端偶合。
在一些實施例中,連接子包含與SEQ ID NO: 151具有至少90%序列一致性的胺基酸序列。在一些實施例中,連接子包含與SEQ ID NO: 151具有至少95%序列一致性的胺基酸序列。在一些實施例中,連接子包含與SEQ ID NO: 151具有至少97%序列一致性的胺基酸序列。在一些實施例中,連接子包含與SEQ ID NO: 151具有至少98%序列一致性的胺基酸序列。在一些實施例中,連接子包含與SEQ ID NO: 151具有至少99%序列一致性的胺基酸序列。在一些實施例中,連接子包含SEQ ID NO: 151之胺基酸序列。在一些實施例中,連接子包含Gly - Ser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相同的胺基酸序列。在一些實施例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不同的胺基酸序列。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1或1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1或1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1或1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1或1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1或1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111或1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1或1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1或1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1或1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1或1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1或1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121或1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31或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31或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31或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31或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31或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131或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為通用輕鏈多肽。在一些實施例中,通用輕鏈為共同輕鏈。在一些實施例中,通用輕鏈為替代輕鏈。在一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與λ5序列結合之VpreB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輕鏈互補決定區1 (LCDR1),其包含SEQ ID NO: 1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輕鏈互補決定區2 (LCDR2),其包含SEQ ID NO: 1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輕鏈互補決定區3 (LCDR3),其包含SEQ ID NO: 1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結合多肽包含共同輕鏈。在一些實施例中,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共同輕鏈多肽包含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至少三個與至少三個目標結合之抗原結合部分。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至少四個與至少四個目標結合之抗原結合部分。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至少五個與至少五個目標結合之抗原結合部分。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至少六個與至少六個目標結合之抗原結合部分。
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至少一個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至少兩個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至少三個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至少四個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至少五個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至少六個交叉域。
例示性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繪示於
圖 2 至圖 4中。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不同多肽上之抗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相同多肽上之抗原。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共價配對。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一些實施例中,該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
VEGF-A/ANG-2/VEGF-C 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本文描述靶向VEGF-A、ANG-2及VEGF-C之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當前療法僅靶向此等目標中之一者,例如用於治療眼部疾病之抗VEGF-A單一療法,需要頻繁的眼部注射且導致不一致的結果。本文所描述之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具有某些優點,諸如對多個目標具有較高結合親和力以增強生物活性,降低免疫原性風險,以及改進及可擴展的成本效率可製造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2倍、至少3倍、至少5倍、至少8倍、至少10倍、至少20倍或至少50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8倍。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5倍、至少20倍、至少50倍、至少100倍、至少200倍、至少300倍或至少500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300倍。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9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通用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A。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1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1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1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通用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ANG-2。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2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2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2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通用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C。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重鏈第一恆定區(CH1),該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包含一或多個來自輕鏈恆定區之胺基酸取代。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至205中之任一者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4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4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4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4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個態樣中,本文描述一種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a)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b)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第二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及(c)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及第三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且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三目標,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輕鏈多肽為替代輕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與λ5序列融合之VpreB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係獨立地選自由以下組成之清單:VEGF-A、VEGF-C及ANG-2。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二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且其中該第二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由核酸編碼。在某些實施例中,描述一種治療個體之疾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該個體投與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編碼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該核酸或該複數種核酸,或醫藥組合物,藉此治療該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疾病為眼部疾病。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黃斑變性為新生血管性年齡相關之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其中該眼部疾病包含糖尿病性黃斑水腫。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眼部疾病包含視網膜靜脈閉塞。在某些實施例中,疾病為癌症。
ErbB3/VEGF-A/ANG-2/VEGF-C 四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ErbB3。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該第三目標及/或該第四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該第三目標及/或該第四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該第三目標及/或該第四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該第三目標及/或該第四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第三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且第四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第三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且第四目標為ErbB3。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第三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且第四目標為ErbB3。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第三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且第四目標為ErbB3。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第三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且第四目標為VEGF-A。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重鏈第一恆定區(CH1),該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包含一或多個來自輕鏈恆定區之胺基酸取代。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替代輕鏈多肽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EGFR/ErbB2 /ErbB3 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EGFR。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GFR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60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2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ErbB2。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2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2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ErbB3。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000、2000、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000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第二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且第三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重鏈第一恆定區(CH1),該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包含一或多個來自輕鏈恆定區之胺基酸取代。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c-Met/EGFR/ErbB2/ErbB3 四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c-Met。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該第三目標及/或該第四目標為c-Met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c-Met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21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c-Met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EGFR。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該第三目標及/或該第四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GFR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33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GFR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ErbB2。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該第三目標及/或該第四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2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ErbB3。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該第三目標及/或該第四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2.8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重鏈第一恆定區(CH1),該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包含一或多個來自輕鏈恆定區之胺基酸取代。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3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8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8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8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8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8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8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8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308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9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與域交換的替代輕鏈多肽配對,其中該域交換的替代輕鏈包含融合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VpreB序列。在一些實施例中,域交換的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兩個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三個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四個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0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0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0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0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0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0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0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310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與域交換的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其中該域交換的共同輕鏈包含融合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輕鏈可變區(VL)。在一些實施例中,域交換的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替代輕鏈多肽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PD-1 單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及第三目標相同。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及第三目標為PD-1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PD-1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PD-1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90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PD-1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3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7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第四目標相同。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第四目標為PD-1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PD-1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PD-1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60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PD-1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3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7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抗原結合部分之間具有直接連接的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在另一態樣中,本文描述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與第一輕鏈配對的第一重鏈可變區及第一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及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與第二輕鏈配對的第二重鏈可變區及第二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其中該第一CH1之C端偶合於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輕鏈及該第二輕鏈為共同輕鏈。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輕鏈及該第二輕鏈為替代輕鏈。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偶合。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與λ5序列結合之VpreB序列。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preB序列包含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λ5序列包含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輕鏈互補決定區1 (LCDR1),其包含SEQ ID NO: 1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輕鏈互補決定區2 (LCDR2),其包含SEQ ID NO: 1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輕鏈互補決定區3 (LCDR3),其包含SEQ ID NO: 1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序列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替代輕鏈多肽包含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共價配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不同多肽上之抗原。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相同多肽上之抗原。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在一些實施例中,該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及/或該第二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2倍、至少3倍、至少5倍、至少8倍、至少10倍、至少20倍或至少50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8倍。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及/或該第二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5倍、至少20倍、至少50倍、至少100倍、至少200倍、至少300倍或至少500倍。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300倍。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目標及/或該第二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000、500、200、100、50、20、10、8、5、3、2或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9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目標及第二目標獨立地選自VEGF-A或其片段、ANG-2或其片段及VEGF-C或其片段。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不同多肽上之抗原。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相同多肽上之抗原。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通用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A。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1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1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1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通用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ANG-2。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2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2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2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通用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C。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4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包含SEQ ID NO: 4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VEGF-A 抗原結合多肽
本文描述一種血管內皮生長因子A (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
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進一步包含替代輕鏈。
ANG-2 抗原結合多肽
本文描述一種血管生成素2 (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1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1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1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多肽結合至ANG-2。
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進一步包含替代輕鏈。
VEGF-C 抗原結合多肽
本文描述一種血管內皮生長因子C (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2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2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2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其中該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C。
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5%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6%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7%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8%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9%一致性。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在一些實施例中,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片段進一步包含替代輕鏈。
載體
本文所揭示之一些實施例係關於編碼本文所揭示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核酸。本文所揭示之一些實施例係關於包含本文所揭示之核酸的表現載體。在一些情況下,表現載體為RNA載體。在一些情況下,表現載體係質體或線性化DNA載體。在一些情況下,表現載體為病毒載體。
術語「病毒載體」廣泛用於指包括病毒衍生之核酸元件的核酸分子或介導核酸轉移之病毒粒子,該等核酸元件典型地促進核酸分子轉移或整合至細胞之基因體中。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病毒。在一些實施例中,病毒載體為腺相關病毒。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病毒載體為慢病毒。
上文所描述之核酸可包含於能夠指導其在例如已經載體轉導之細胞中表現的載體內。用於真核細胞中之適合的載體為此項技術中已知的且可商購的或容易由熟習此項技術者製備。額外載體亦可發現於例如Ausubel, F. M.,等人, Current Protocols in Molecular Biology, (Current Protocol, 1994)及Sambrook等人, 「Molecular Cloning: A Laboratory Manual,」第2版(1989)中。
因此,在一些情況下,本揭示案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可自載體,通常為表現載體中表現。載體適用於宿主細胞中之自主複製或可在引入至宿主細胞中後整合至宿主細胞之基因體中,且藉此與宿主基因體(例如非游離型哺乳動物載體)一起複製。表現載體能夠引導與其可操作地連接之編碼序列之表現。一般而言,在重組DNA技術中有用之表現載體通常呈質體(載體)形式。然而,亦包括表現載體,諸如病毒載體(例如,複製缺陷反轉錄病毒、腺病毒及腺相關病毒)之其他形式。
可經由習知轉型或轉染技術將DNA載體引入真核細胞中。用於轉型或轉染宿主細胞之適合的方法可見於Sambrook等人(1989) Molecular Cloning: A Laboratory Manual (第2版, Cold Spring Harbor Laboratory Press, Plainview, N.Y.)及其他標準分子生物學實驗室手冊。
除核酸以外,病毒粒子通常包括病毒組分,且有時亦包括宿主細胞組分。本文所用之反轉錄病毒載體含有主要衍生於反轉錄病毒之結構及功能性遺傳元件或其部分。反轉錄病毒慢病毒載體含有主要衍生於慢病毒(反轉錄病毒之亞型)的結構及功能性遺傳元件或其部分,包括LTR。
在一些情況下,核酸分子藉由此項技術中已知之病毒或非病毒遞送媒劑遞送。例如,核酸分子可穩定整合於宿主基因體中,或可以游離方式複製,或作為微環表現載體存在於重組宿主細胞中,以穩定或瞬時表現。因此,在一些情況下,核酸分子作為游離型單元在重組宿主細胞中維持及複製。在一些情況下,核酸分子穩定整合於重組細胞之基因體中。穩定的整合亦可使用經典的隨機基因體重組技術或更精確的基因體編輯技術來實現,諸如使用指向引導RNA之CRISPR/Cas9、DNA指導之核酸內切酶基因體編輯NgAgo (格氏嗜鹽鹼桿菌(Natronobacterium gregoryi) Argonaute)或TALEN基因體編輯(類轉錄活化子效應物核酸酶)。在一些情況下,核酸分子作為微環表現載體存在於重組宿主細胞中,以穩定或瞬時表現。
核酸分子可囊封於病毒衣殼或脂質奈米粒子中。或者,核酸內切酶多肽可藉由此項技術中已知之病毒或非病毒遞送媒劑遞送,諸如電穿孔或脂質奈米粒子。舉例而言,可使用病毒轉導方法將核酸引入細胞中。在一非限制性實例中,腺相關病毒(AAV)為無包膜病毒,其可經工程化以經由病毒轉導將核酸遞送至目標細胞。已描述若干種AAV血清型,且所有已知血清型可感染來自多種不同組織類型之細胞。AAV能夠在活體內轉導廣泛的物種及組織且不存在毒性證據,且其產生相對溫和的先天性及適應性免疫反應。
慢病毒系統亦可用於核酸遞送及經由病毒轉導進行之基因治療。慢病毒載體作為基因遞送媒劑具有若干種有吸引力的特性,包括:(i)通過穩定的載體整合至宿主細胞基因體中進行的持續的基因遞送;(ii)感染分裂及未分裂細胞之能力;(iii)廣泛的組織向性,包括重要的基因及細胞療法目標細胞類型;(iv)載體轉導後不表現病毒蛋白質;(v)遞送複雜遺傳元件的能力,諸如多順反子或含內含子之序列;(vi)潛在更安全的整合位點概況(例如,藉由靶向具有很少或無致癌潛力之整合位點);及(vii)用於載體操縱及產生之相對容易的系統。
治療性方法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可藉由適合於投與含抗原結合多肽之醫藥組合物的任何途徑,諸如局部、皮下、靜脈內或玻璃體內,向有需要之個體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或包含抗原結合多肽之醫藥組合物係靜脈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或包含抗原結合多肽之醫藥組合物係玻璃體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或包含抗原結合多肽之醫藥組合物係局部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或包含抗原結合多肽之醫藥組合物係皮下投與。
在某些實施例中,抗原結合多肽以適合之劑量時程投與,例如每週、每週兩次、每月、每月兩次、每兩週一次、每三週一次或每月一次、每兩個月一次、每三個月一次、每四個月一次、每五個月一次或每六個月一次等。抗原結合多肽可以任何治療有效量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治療上可接受之量在約0.1 mg/kg與約50 mg/kg之間。在某些實施例中,治療上可接受之量在約1 mg/kg與約40 mg/kg之間。在某些實施例中,治療上可接受之量在約1 mg/kg與約20 mg/kg之間。在某些實施例中,治療上可接受之量在約1 mg/kg與約10 mg/kg之間。在某些實施例中,治療上可接受之量在約5 mg/kg與約30 mg/kg之間。在某些實施例中,治療上可接受之量在約5 mg/kg與約20 mg/kg之間。對於玻璃體內使用,玻璃體內劑量濃度可在50 mg/ml至150 mg/ml之範圍內。治療有效量包括足以減輕與待治療之疾病或病痛相關之一或多種症狀的量。
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揭示適用於治療眼睛疾病之抗原結合多肽。在某些實施例中,眼睛疾病與年齡或另一種共生病症,諸如糖尿病相關。在某些實施例中,眼睛疾病為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黃斑變性與年齡相關。在某些實施例中,黃斑變性與糖尿病相關。在某些實施例中,黃斑變性為濕性黃斑變性。在某些實施例中,眼睛疾病為視網膜分支靜脈閉塞。在某些實施例中,眼睛疾病為視網膜中央靜脈閉塞。
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揭示適用於治療癌症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賦形劑、載劑及稀釋劑
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揭示案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括於包含一或多種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賦形劑、載劑及稀釋劑的醫藥組合物中。可包括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賦形劑、載劑及稀釋劑以增加抗原結合多肽之儲存壽命、穩定性或可投與性。此類化合物包括鹽、pH緩衝劑、清潔劑、抗凝劑及防腐劑。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揭示案之抗原結合多肽以懸浮於無菌溶液中之形式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溶液包含約0.9% NaCl。在某些實施例中,溶液包含約5.0%右旋糖。在某些實施例中,溶液進一步包含以下中之一或多者:緩衝劑,例如乙酸鹽、檸檬酸鹽、組胺酸、丁二酸鹽、磷酸鹽、碳酸氫鹽及羥基甲胺基甲烷(Tris);界面活性劑,例如聚山梨醇酯80 (Tween 80)、聚山梨醇酯20 (Tween 20)及泊洛沙姆(poloxamer) 188;多元醇/雙醣/多醣,例如葡萄糖、右旋糖、甘露糖、甘露糖醇、山梨糖醇、蔗糖、海藻糖及聚葡萄糖40;胺基酸,例如甘胺酸或精胺酸;抗氧化劑,例如抗壞血酸、甲硫胺酸;或螯合劑,例如EDTA或EGTA。
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揭示案之抗原結合多肽可以凍乾形式運送/儲存且在投與之前復原。在某些實施例中,凍乾抗原結合多肽調配物包含膨化劑,諸如甘露糖醇、山梨糖醇、蔗糖、海藻糖、聚葡萄糖40或其組合。凍乾調配物可含於由玻璃或其他適合之非反應性材料構成的小瓶中。在調配時,不論復原或不復原,抗原結合多肽均可在某一pH下,一般在小於7.0下緩衝。在某些實施例中,pH可在4.5與7.0、4.5與6.5、4.5與6.0、4.5與5.5、4.5與5.0或5.0與6.0之間。
本文亦描述套組,其包含一或多種本文所描述之抗原結合多肽於適合之容器中,及一或多種選自以下之額外組分:使用說明書;稀釋劑、賦形劑、載體及投與裝置。
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描述一種製備用於眼睛疾病之治療劑的方法,其包含將一或多種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賦形劑、載體或稀釋劑與本揭示案之抗原結合多肽混合。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描述一種製備用於儲存或運送之癌症治療劑的方法,其包含凍乾本揭示案之一或多種抗原結合多肽。
編號實施例之清單
實施例 1.一種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 a. 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
b. 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及
c. 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
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且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三目標,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配對。
實施例 2.如實施例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連接。
實施例 3.如實施例2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
實施例 4.如實施例2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
實施例 5.如實施例2至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且其中第二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
實施例 6.如實施例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連接子連接。
實施例 7.如實施例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該連接子共價連接。
實施例 8.如實施例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該連接子非共價連接。
實施例 9.如實施例2至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之該C端與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該N端偶合。
實施例 10.如實施例2至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該C端與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之該N端偶合。
實施例 11.如實施例1至1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進一步包含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四重鏈可變區,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四目標,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配對。
實施例 12.如實施例1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連接。
實施例 13.如實施例12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四重鏈可變區之N端。
實施例 14.如實施例1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經由連接子連接。
實施例 15.如實施例1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之該C端與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之該N端偶合。
實施例 16.如實施例6至1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連接子包含SEQ ID NO: 151之胺基酸序列。
實施例 17.如實施例1-1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
實施例 18.如實施例1-1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兩個交叉域,其中該至少兩個交叉域包含於至少兩個不同的抗原結合部分中。
實施例 19.如實施例1-1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三個交叉域,其中該至少三個交叉域包含於至少三個不同的抗原結合部分中。
實施例 20.如實施例1至1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相同的胺基酸序列。
實施例 21.如實施例1至1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不同的胺基酸序列。
實施例 22.如實施例1至1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相同的胺基酸序列。
實施例 23.如實施例1至1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不同的胺基酸序列。
實施例 24.如實施例1至2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
實施例 25.如實施例2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1或1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實施例 26.如實施例2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1或1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實施例 27.如實施例2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31或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實施例 28.如實施例1至2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輕鏈多肽為通用輕鏈多肽。
實施例 29.如實施例28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通用輕鏈多肽為共同輕鏈多肽。
實施例 30.如實施例28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通用輕鏈多肽為替代輕鏈多肽。
實施例 31.如實施例3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與λ5序列融合之VpreB序列。
實施例 32.如實施例3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實施例 33.如實施例3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實施例 34.如實施例30至3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 a. 輕鏈互補決定區1 (LCDR1),其包含SEQ ID NO: 1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輕鏈互補決定區2 (LCDR2),其包含SEQ ID NO: 1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 輕鏈互補決定區3 (LCDR3),其包含SEQ ID NO: 1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實施例 35.如實施例30至3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36.如實施例29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37.如實施例1至3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
實施例 38.如實施例37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
實施例 39.如實施例37或38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8倍的親和力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
實施例 40.如實施例37-3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VEGF-A與VEGF-A受體之相互作用。
實施例 41.如實施例4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8奈莫耳或更低的IC50抑制VEGF-A與VEGF-A受體之相互作用。
實施例 42.如實施例4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VEGF-A與該VEGF-A受體之相互作用比法瑞西單抗抑制該相互作用強至少1.3倍。
實施例 43.如實施例1至4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
實施例 44.如實施例43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
實施例 45.如實施例43或4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300倍的親和力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
實施例 46.如實施例43-4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ANG-2與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
實施例 47.如實施例4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1奈莫耳或更低的IC50抑制ANG-2與該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
實施例 48.如實施例4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ANG-2與該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比法瑞西單抗抑制該相互作用強至少12倍。
實施例 49.如實施例1至4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
實施例 50. 如實施例49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9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
實施例 51.如實施例49-5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VEGF-C與VEGF-C受體之相互作用。
實施例 52.如實施例4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8奈莫耳或更低的IC50抑制VEGF-C與該VEGF-C受體之相互作用。
實施例 53.如實施例1至5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
實施例 54.如實施例1至5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不同的多肽抗原。
實施例 55.如實施例1至5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相同的多肽抗原。
實施例 56.如實施例1至5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
實施例 57.如實施例5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 a. 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 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A。
實施例 58.如實施例5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59.如實施例5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60.如實施例1至5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
實施例 61.如實施例6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 a. 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1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1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 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1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ANG-2。
實施例 62.如實施例6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63.如實施例6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64.如實施例1至5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
實施例 65.如實施例6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 a. 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2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2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 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2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C。
實施例 66.如實施例6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67.如實施例6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68.如實施例1至6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
實施例 69.如實施例1至6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共價配對。
實施例 70.如實施例1至6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重鏈第一恆定區(CH1),該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包含一或多個來自輕鏈恆定區之胺基酸取代。
實施例 71.如實施例1至7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實施例 72.如實施例1至7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實施例 73.如實施例1至7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實施例 74.如實施例71至7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一致性。
實施例 75.如實施例1至7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至205中之任一者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76.如實施例1至7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77.如實施例1至7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78.如實施例1至7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79.如實施例76至7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1至203中之任一者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
實施例 80.如實施例76至7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
實施例 81.如實施例76至7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
實施例 82.如實施例76至7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
實施例 83.如實施例1至8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
實施例 84.如實施例1至8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
實施例 85.如實施例1至8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
實施例 86.如實施例11至8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四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
實施例 87.如實施例1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
實施例 88.如實施例87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57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
實施例 89.如實施例1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
實施例 90.如實施例89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24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
實施例 91.如實施例1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
實施例 92.如實施例9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2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
實施例 93.如實施例1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
實施例 94.如實施例93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4.3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
實施例 95.如實施例11至86及87至9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第三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且第四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
實施例 96.如實施例11至86及87至9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97.如實施例11至86及87-9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替代輕鏈多肽配對。
實施例 98.如實施例11至86及87-9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99.如實施例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
實施例 100.如實施例99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36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GFR或其片段。
實施例 101.如實施例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
實施例 102.如實施例10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2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2或其片段。
實施例 103.如實施例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
實施例 104. 如實施例103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
實施例 105.如實施例1至86及99-10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第二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且第三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
實施例 106.如實施例1至86及99-10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07.如實施例1至86及99-10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共同輕鏈多肽配對。
實施例 108.如實施例1至86及99-10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09.如實施例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c-Met或其片段。
實施例 110.如實施例109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21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c-Met或其片段。
實施例 111.如實施例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
實施例 112.如實施例11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0.33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GFR或其片段。
實施例 113.如實施例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
實施例 114.如實施例113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2或其片段。
實施例 115.如實施例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或第四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
實施例 116.如實施例115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2.8奈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ErbB3或其片段。
實施例 117.如實施例11至86及109-11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為cMet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EGFR或其片段,第三目標為ErbB2或其片段,且第四目標為ErbB3或其片段。
實施例 118.如實施例11至86及109至11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19.如實施例11至86及109至11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共同輕鏈多肽配對。
實施例 120.如實施例119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21.如實施例11至86及109至11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
實施例 122.如實施例11至86及109至11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
實施例 123.如實施例120至121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8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24.如實施例1至36及109至12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共同輕鏈多肽配對。
實施例 125.如實施例12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9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26.如實施例1至86及109至12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與域交換的替代輕鏈多肽配對,其中該域交換的替代輕鏈包含融合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VpreB序列。
實施例 127.如實施例12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域交換的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28.如實施例1至86及109至11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兩個交叉域。
實施例 129.如實施例1至86及109至11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三個交叉域。
實施例 130.如實施例1至86及109至11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四個交叉域。
實施例 131.如實施例13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包含交叉域。
實施例 132.如實施例1至86、109及131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0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33.如實施例1至86及109-13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域交換的共同輕鏈多肽配對,其中該域交換的共同輕鏈包含融合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輕鏈可變區(VL)。
實施例 134.如實施例133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域交換的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35.如實施例1至36及109-13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替代輕鏈多肽配對。
實施例 136.如實施例135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37.如實施例1-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及第三目標相同。
實施例 138.如實施例1-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及第三目標為PD-1或其片段。
實施例 139.如實施例1-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PD-1或其片段。
實施例 140.如實施例139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90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PD-1或其片段。
實施例 141. 如實施例137至14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42.如實施例137至141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共同輕鏈多肽配對。
實施例 143.如實施例142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7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44.如實施例1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第四目標相同。
實施例 145.如實施例1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第二目標、第三目標及第四目標為PD-1或其片段。
實施例 146.如實施例11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PD-1或其片段。
實施例 147.如實施例14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60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PD-1或其片段。
實施例 148.如實施例144至14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第三抗原結合部分或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
實施例 149.如實施例144至14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50.如實施例144至14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共同輕鏈多肽配對。
實施例 151.如實施例15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7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52.一種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 a. 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與第一輕鏈配對的第一重鏈可變區及第一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及
b. 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與第二輕鏈配對的第二重鏈可變區及第二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其中該第一CH1之C端偶合於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
實施例 153.如實施例152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輕鏈及該第二輕鏈為共同輕鏈。
實施例 154.如實施例152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輕鏈及該第二輕鏈為替代輕鏈。
實施例 155.如實施例152至15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偶合。
實施例 156.如實施例152至15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與λ5序列結合之VpreB序列。
實施例 157.如實施例15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實施例 158.如實施例15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實施例 159.如實施例154至15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 a. 輕鏈互補決定區1 (LCDR1),其包含SEQ ID NO: 1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輕鏈互補決定區2 (LCDR2),其包含SEQ ID NO: 1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 輕鏈互補決定區3 (LCDR3),其包含SEQ ID NO: 1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實施例 160.如實施例154至15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61.如實施例154至16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
實施例 162.如實施例154至16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共價配對。
實施例 163.如實施例154至16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不同多肽上之抗原。
實施例 164.如實施例154至16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相同多肽上之抗原。
實施例 165.如實施例154至16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及/或該第二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
實施例 166.如實施例165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
實施例 167.如實施例165或16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8倍。
實施例 168.如實施例154至16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及/或該第二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
實施例 169.如實施例168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
實施例 170.如實施例168或169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300倍。
實施例 171.如實施例154至17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及/或該第二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
實施例 172.如實施例17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9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
實施例 173.如實施例171至17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目標及第二目標獨立地選自VEGF-A或其片段、ANG-2或其片段及VEGF-C或其片段。
實施例 174.如實施例154至17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不同多肽上之抗原。
實施例 175.如實施例154至17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相同多肽上之抗原。
實施例 176.如實施例154至17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
實施例 177.如實施例17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 a. 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 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A。
實施例 178.如實施例17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79.如實施例17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80.如實施例152至17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
實施例 181.如實施例18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 a. 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1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1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 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1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ANG-2。
實施例 182.如實施例18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83.如實施例18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84.如實施例152至18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
實施例 185.如實施例152至18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
實施例 186.如實施例152至18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一多肽鏈,該第一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87.如實施例152至1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二多肽鏈,該第二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88.如實施例152至18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進一步包含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
實施例 189.如實施例152至185及18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一多肽鏈,該第一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90.如實施例152至186及188-18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二多肽鏈,該第二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91.如實施例152至18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
實施例 192.如實施例19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 a. 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2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2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 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2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C。
實施例 193.如實施例19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94.如實施例19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195.如實施例152至19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
實施例 196.如實施例152至19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共價配對。
實施例 197.如實施例152至19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實施例 198.如實施例152至19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實施例 199.如實施例152至19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一致性。
實施例 200.如實施例152至19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
實施例 201.如實施例152至19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重鏈第一恆定區(CH1)、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或重鏈第三恆定區(CH3)。
實施例 202.如實施例152至19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進一步包含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其中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三目標。
實施例 203.如實施例152至19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進一步包含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其中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三目標,且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四目標。
實施例 204.如實施例20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三目標或第四目標包含VEGF-A、VEGF-C或ANG-2。
實施例 205.如實施例203或20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及與第三輕鏈配對之第三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實施例 206.如實施例203或20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四重鏈可變區及與第四輕鏈配對之第四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實施例 207.如實施例205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三輕鏈及/或該第四輕鏈係共同輕鏈。
實施例 208.如實施例205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三輕鏈及/或該第四輕鏈係替代輕鏈。
實施例 209.如實施例203至20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偶合於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
實施例 210.如實施例203至20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偶合於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
實施例 211.如實施例208至21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與λ5序列結合之VpreB序列。
實施例 212.如實施例21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實施例 213.如實施例21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實施例 214.如實施例208至21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 a. 輕鏈互補決定區1 (LCDR1),其包含SEQ ID NO: 1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輕鏈互補決定區2 (LCDR2),其包含SEQ ID NO: 1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 輕鏈互補決定區3 (LCDR3),其包含SEQ ID NO: 1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實施例 215.如實施例208至21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216.如實施例152至21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一多肽鏈,該第一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217.如實施例152至21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二多肽鏈,該第二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218.如實施例152至21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一多肽鏈,該第一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219.如實施例152至21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第二多肽鏈,該第二多肽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4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220.一種血管內皮生長因子A (VEGF-A)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 a. 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 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結合至VEGF-A。
實施例 221.如實施例220之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222.如實施例220或221之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重鏈區,該重鏈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223.如實施例220至222中任一項之抗原結合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進一步包含替代輕鏈。
實施例 224.一種血管生成素2 (ANG-2)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 a. 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1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1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 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1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結合至ANG-2。
實施例 225.如實施例224之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226.如實施例224或225之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重鏈區,該重鏈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227.如實施例224至226中任一項之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進一步包含替代輕鏈。
實施例 228.一種血管內皮生長因子C (VEGF-C)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 a. 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2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 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2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
c. 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2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結合至VEGF-C。
實施例 229.如實施例228之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重鏈可變區,該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230.如實施例228或229之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包含重鏈區,該重鏈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實施例 231.如實施例228至230中任一項之抗原結合多肽或其抗原結合片段,其進一步包含替代輕鏈。
實施例 232.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如實施例1至231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多肽,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
實施例 233.如實施例232之醫藥組合物,其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
實施例 234.如實施例232之醫藥組合物,其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
實施例 235.一種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其編碼如實施例1至231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多肽。
實施例 236.一種表現載體,其包含如實施例235之核酸。
實施例 237.如實施例236之表現載體,其中該表現載體為RNA。
實施例 238.如實施例236之表現載體,其中該表現載體為質體或線性化DNA。
實施例 239.如實施例236之表現載體,其中該表現載體為病毒載體。
實施例 240.如實施例239之病毒載體,其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病毒。
實施例 241.如實施例239之病毒載體,其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相關病毒。
實施例 242.如實施例239之病毒載體,其中該病毒載體為慢病毒。
實施例 243.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如實施例234至242中任一項之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該核酸或該複數種核酸編碼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實施例 244.如實施例243之醫藥組合物,其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
實施例 245.如實施例243之醫藥組合物,其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
實施例 246.一種治療個體之疾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該個體投與前述實施例中任一項中之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編碼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該核酸或該複數種核酸或醫藥組合物,藉此治療該疾病。
實施例 247.如實施例246之方法,其中該疾病為眼部疾病。
實施例 248.如實施例247之方法,其中該眼部疾病包含黃斑變性。
實施例 249.如實施例248之方法,其中該黃斑變性為新生血管性年齡相關之黃斑變性。
實施例 250.如實施例248之方法,其中該眼部疾病包含糖尿病性黃斑水腫。
實施例 251.如實施例248之方法,其中該眼部疾病包含視網膜靜脈閉塞。
實 施例 252.如實施例246之方法,其中該疾病為癌症。
實例
以下說明性實例表示本文所描述之組合物及方法之實施例且不意謂以任何方式限制。
實例 1- 產生 VEGF-A/ANG-2/VEGF-C 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將編碼對應於SEQ ID NO: 201、SEQ ID NO: 202及SEQ ID NO: 203之多肽的核酸序列選殖至質體載體中,以指導真核細胞表現。將蛋白質表現載體共轉染至HEK293細胞中。
轉染物藉由蛋白質A層析自上清液中分離。分別藉由SEC-HPLC、SDS-PAGE及UV分光光度分析對經純化蛋白質之均勻性、純度及數量進行分析。
對於SDS-PAGE分析,對RO-104 (RP-019;亦即,SEQ ID NO: 202)之還原性及非還原性樣品進行電泳。
圖 5A證實產物之存在且觀測到良好的純度水平。在非還原性條件下,觀測到約150 kDa之蛋白質條帶。在還原性條件下,觀測到對應於輕鏈(約25 kDa)及重鏈(約63 kDa)分子量之條帶。亦在SE-HPLC中分析經純化RO-104蛋白質。全部三種樣品蛋白質均呈現100%單峰,表明100%純度(參見
圖 5B及
5C)。
實例 2- RO-104 VEGF-A/ ANG-2/ VEGF-C 三特異性抗原多肽之結合
測試根據實例1製備之三特異性抗原多肽RO-104對目標抗原之結合親和力。
VEGF-A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VEGF-A (Peprotech,目錄號100-20),以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結合係藉由生物素化的抗VpreB抗體及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將法瑞西單抗及阿柏西普與RO-104作為參考材料一起運行,且藉由經HRP結合之驢抗人類IgG Fcγ抗體(Jackson ImmunoResearch Laboratories,目錄號709-035-098)偵測結合。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6A 、 6C 、 6F 及 6G中所繪示,結果顯示結合與具有皮莫耳親和力之法瑞西單抗及阿柏西普類似。
ANG-2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ANG-2 (Acro Biosystems,目錄號AN2-H52H4)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結合係藉由生物素化的抗VpreB抗體及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將法瑞西單抗及阿柏西普與RO-104作為參考材料一起運行,藉由經HRP結合之驢抗人類IgG Fcγ抗體(Jackson ImmunoResearch Laboratories,目錄號709-035-098)偵測。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6B 、 6D 及 6H所繪示,結果顯示產物之結合親和力更高。
VEGF-C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VEGF-C (Peprotech,目錄號100-20CD)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結合係藉由生物素化的抗VpreB抗體及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6E及
6I所繪示,結果顯示產物具有較高結合親和力,同時EC50值低於100pM。
因此,當與現有VEGF抗原結合試劑及VEGF/ANG-2雙特異性抗原結合試劑相比時,所測試之三特異性RO-104多特異性結合多肽展現出對VEGF-A具有類似的親和力、對ANG-2具有更高的親和力及對VEGF-C具有獨特的結合特異性。
實例 3- 不同 VEGF-A/ ANG-2/ VEGF-C 三特異性抗原多肽之結合
測試根據實例1中之方法製備的VEGF-A/ANG-2/VEGF-C三特異性抗原多肽之三種不同構築體對目標抗原之結合能力。三種構築體自N端至C端為:a) VEGF-C/VEGF-A/ANG-2;b) VEGF-A/ANG-2/VEGF-C;及c) ANG-2/VEGF-C/VEGF-A。
VEGF-A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VEGF-A (Peprotech,目錄號100-20)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結合係藉由生物素化的抗VpreB抗體及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7A所繪示,結果顯示三種三特異性抗原多肽具有類似的結合親和力,同時EC50值分別為5.7 pM、5.0 pM及5.9 pM。
ANG-2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ANG-2 (Acro Biosystems,目錄號AN2-H52H4)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結合係藉由生物素化的抗VpreB抗體及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7B所繪示,結果顯示三種構築體具有類似的結合親和力,同時EC50值分別為約18.8pM、10.7 pM及10.7pM。
VEGF-C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VEGF-C (Peprotech,目錄號100-20CD)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結合係藉由生物素化的抗VpreB抗體及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7C所繪示,結果顯示全部三種構築體結合至VEGF-C。RO-104 (VEGF-A/ANG-2/VEGF-C)具有最強的結合親和力,EC50值為約19.2 pM,比其他兩種三特異性構築體強2倍。
總體而言,結合親和力結果表明,改變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內之抗原結合部分的位置不影響其抗原結合親和力。
實例 4- RO - 104 在大鼠模型中之活體內抗血管生成功效
根據實例1製備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RO-104。
大鼠經雷射處理以產生多個布魯赫膜損傷,以誘發新血管化病變。在雷射損傷後,向大鼠玻璃體內注射媒劑或測試物品。8天後,向大鼠靜脈內注射螢光素,且藉由螢光照相法拍攝視網膜血管圖像。對圖像進行定量分析以確定所得病變面積,如
圖 8A及
圖 8B中所示。
表 1展示在處理後8天脈絡膜新生血管病變之面積,以任意單位(a.u.)表示。平均病變面積在對照組中為2369 ± 184個任意單位(a.u.),在注射法瑞西單抗之大鼠中為1889 ± 184 a.u.,且在注射三特異性替代性抗體之大鼠中顯著降低至1223 ± 97 a.u.。 表1:在處理後8天脈絡膜新生血管病變之面積(a.u.)
| 平均值 | 標準偏差 | 標準誤差 | |
| 對照 | 2369 | 1208 | 184 |
| 法瑞西單抗 | 1889 | 1267 | 195 |
| RO-104 | 1223 | 639 | 97 |
使用雙樣品t測試以確定兩組之間病變面積的統計顯著性。如
表 2中所示,當將對照病變面積平均值與法瑞西單抗進行比較時,未展現出統計顯著性,p值為0.08。值得注意地,對照組及三特異性替代性抗體組中平均病變面積之間的差異展現出較強的統計顯著性,p值<0.001。相反,在法瑞西單抗組及三特異性替代性抗體組的病變面積平均值之間觀測到統計學上顯著之差異,p值為0.003。 表2:各組之間的雙樣品T測試結果
| t測試 | P值 | |
| 對照相較於法瑞西單抗 | 1.79 | 0.08 |
| 對照相較於RO-104 | 5.49 | <0.0001 |
| 法瑞西單抗相較於RO-104 | 3.06 | 0.003 |
大鼠經雷射處理以產生多個布魯赫膜損傷,以誘發新血管化病變。在雷射損傷後,向大鼠玻璃體內注射媒劑、0.1 mg法瑞西單抗、0.066mg阿柏西普或0.1 mg RO-104。8天後,向大鼠靜脈內注射螢光素,且藉由螢光照相法拍攝視網膜血管圖像。如
圖 8F及
表 3中所示,平均校正後總病變螢光(CTLF)在對照組中為96054個任意單位(a.u.),在注射法瑞西單抗之大鼠中為92034 a.u.,在注射阿柏西普之大鼠中為67973 a.u.,且在注射三特異性替代性抗體之大鼠中降低49726 a.u.。與對照組相比,在注射法瑞西單抗之大鼠中CTLF降低4%,在注射阿柏西普之大鼠中CTLF降低29%,且在注射RO-104之大鼠中CTLF降低48%。 表3:螢光之降低百分比及P值
| (相較於媒劑)降低% | ||
| 媒劑 | ||
| 法瑞西單抗 | 19% | p=0.2201 |
| 阿柏西普 | 29% | p=0.2036 |
| RO-104 | 48% | p=0.0061 |
結果表明,三特異性RO-104在有效治療新生血管生長方面優於法瑞西單抗及阿柏西普。RO-104之作用增加可能係由於除了抑制VEGF-A及ANG-2之外,亦能夠抑制VEGF-C途徑。
實例 5- RO104 VEGF-A/ ANG-2/ VEGF-C 三特異性抗原多肽之半數最大抑制濃度 (IC
50)
測試根據實例1製備之三特異性抗原多肽RO-104對目標抗原之結合的IC
50。分別使用RO-104及法瑞西單抗作為競爭者進行單目標及受體相互作用結合ELISA之抑制。
VEGF-A 抑制 ELISA-將三特異性RO-104以20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將此2×RO-104稀釋液與2×生物素化的VEGF R2/KDR受體(Acro Biosystems,目錄號VE5-H82Q0)混合。隨後將RO-104與生物素化的VEGF R2/KDR之1×混合物添加至盤孔中。結合係通過生物素化的受體VEGF R2/KDR及以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Jackson ImmunoResearch Lab,目錄號016-030-084)偵測。法瑞西單抗使用相同方案作為抑制劑運行。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9A中所繪示,RO-104之IC
50為17.94nM,比法瑞西單抗低1.46倍。
ANG-2 抑制 ELISA-使用1 µg/mL之1 µg/mL之重組人類ANG-2 (Acro Biosystems,目錄號AN2-H52H4)塗佈盤。將三特異性RO-104以20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將此2×RO-104稀釋液與2×生物素化的Tie2受體(R&D系統,目錄號AVI10727)混合。隨後將RO-104與生物素化的Tie2之1×混合物添加至盤孔中。結合係通過生物素化的受體Tie2及以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Jackson ImmunoResearch Lab,目錄號016-030-084)偵測。法瑞西單抗使用相同方案作為抑制劑運行。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9B中所繪示,RO-104之IC
50為3.10nM,比法瑞西單抗低12.42倍。
VEGF-C 抑制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VEGF-C (Peprotech,目錄號100-20CD)塗佈盤。將三特異性RO-104以20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將此2×RO-104稀釋液與2×生物素化的VEGF R2/KDR受體(Acro Biosystems,目錄號VE5-H82Q0)混合。隨後將RO-104與生物素化的VEGF R2/KDR之1×混合物添加至盤孔中。結合係通過生物素化的受體VEGF R2/KDR及以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Jackson ImmunoResearch Lab,目錄號016-030-084)偵測。法瑞西單抗使用相同方案作為抑制劑運行。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9C中所繪示,RO-104之IC
50為3.775nM且對於RO-104,VEGF-C之抑制為獨特的。
三特異性目標受體 抑制 ELISA-在全部三種目標存在下,亦測試三特異性RO-104對目標-受體結合之抑制,每次偵測生物素化的目標或受體中之一者。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ANG-2塗佈盤。將2×RO-104以40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結合係通過在其他兩個目標存在下第2個或第3個生物素化的目標或生物素化的Tie2偵測。法瑞西單抗使用相同方案作為抑制劑運行。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9D中所繪示,對於ANG-2,RO-104之IC50比法瑞西單抗高2.62至3.43倍,且亦再次觀測到對於VEGF-C,RO-104之抑制為獨特的。
總體而言,結果表明,與法瑞西單抗相比,RO-104在VEGF-C及ANG-2臂之單目標受體及三特異性目標受體結合中展現出更高的IC50,在VEGF-A中無顯著差異。
實例 6- 對 VEGF - A 誘發之內皮細胞遷移的抑制
測試根據實例1製備之三特異性抗原多肽RO-104對內皮細胞遷移之抑制。
VEGF-A抑制劑效能經由HUVEC劃痕傷口細胞遷移分析確定,且藉由Incucyte細胞遷移劃痕傷口分析進行分析。將Huvec細胞(Lonza)以50,000/孔接種於EBM-2中,達到接近100%匯合,且培育隔夜。次日,使用Incucyte WoundMaker在所有孔中產生均勻的劃痕傷口,接著用PBS洗滌三次。隨後在存在及不存在RO-104下,用4 nM VEGF-A (Peprotech)處理HUVEC細胞。使用IncuCyte活細胞分析系統監測RO-104對HUVEC遷移之反應及減弱。
圖 10A展示用4 nM VEGF及30 nM阿柏西普相對於RO-104處理之HUVEC細胞傷口閉合的代表性細胞圖像。計算VEGF-A刺激之HUVEC遷移佔據的匯合百分比及相對傷口密度。
分析處理後8、10及12小時之傷口量測值。在此等時間點時,RO-104及阿柏西普均達成類似的相對抑制最大值,使得能夠進行傷口密度及傷口匯合之比較性分析。如
圖 10B中所示,RO-104在此等時間點時之傷口密度的IC50為5.65nM (SD = 1.52nM),與阿柏西普相比為有利的,阿柏西普之傷口密度的IC50為14.97nM (SD = 4.57nM) (p=0.07)。如
圖 10C中所示,經由RO-104之創口匯合抑制的IC50為1.44nM (SD = 0.33nM),結果與阿柏西普相當,阿柏西普之創口匯合抑制的IC50為1.37nM (SD = 0.57nM) (p=0.9)。
結果表明,三特異性RO-104在抑制VEGF-A方面高度有效,且傷口密度對所刺激HUVEC傷口閉合的效果優於阿柏西普,同時傷口匯合量測結果不劣於阿柏西普。
實例 7-RO-104 VEGF-A/ ANG-2/ VEGF-C 三特異性抗原多肽之 預先存在的抗藥物抗體 (ADA) 的評定
患者中預先存在之抗藥物抗體(ADA)之含量升高可預測回應於玻璃體內注射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抗VEGF)藥劑而產生的不良結果。布洛賽珠單抗(brolucizumab)中偵測到的預先存在之ADA含量高於蘭比珠單抗(ranibizumab),此可能與用布洛賽珠單抗處理後不良事件發生率更高相關,例如嚴重的眼內炎症(IOI),包括閉塞性視網膜血管炎。測試根據實例1中之方法製備的三特異性抗原多肽之三種型式(RP-018、RP-019及RP-020)的預先存在之ADA,以確定哪種型式最不可能誘發患者之IOI。
為了偵測ADA,在酶聯免疫吸附分析(ELISA)中分析來自Fisher Scientific (目錄號BP2657)之混合人類血清。對於第一ELISA,盤孔用以下塗覆:100 μL之1 μg/mL或5 μg/mL已知免疫原性最高的藥劑(布洛賽珠單抗)、免疫原性最低的藥劑(蘭比珠單抗)及在1×塗覆緩衝液(BioFx/Surmodics,目錄號COAT-1000-01)中製備之三種吾等三特異性蛋白質(RP-018、RP-019及RP-020)。用1 μg/mL及5 μg/mL之布洛賽珠單抗塗覆展現出類似的結果。隨後的ELISA使用1 μg/mL作為預設塗覆。將所有盤在室溫下培育隔夜。孔用PBS-Tween洗滌,用300 μL 1% BSA-PBST阻斷緩衝液阻斷,再洗滌三次,且在室溫下用100 μL之1:3連續稀釋的混合人類血清培育1小時。樣品一式兩份進行測試。洗滌各孔,且隨後在室溫下用經HRP結合之抗人類IgG-Fcγ二級抗體(Jackson ImmunoResearch. Labs,目錄號709-035-098)培育1小時。在六次洗滌後,添加TMB受質及停止溶液。ELISA結果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 Multilabel Counter)在OD450 nm處讀數可視化。ADA效價確定為OD450讀數為相對於背景對照之三倍。
表 4及
圖 11展示三特異性抗原多肽RP-018、RP-019 (RO-104)、RP-020以及布洛賽珠單抗及蘭比珠單抗在混合人類血清中之ADA效價。如
圖 11中所示,RP-019在混合人類血清中之ADA效價範圍為1:2700-1:8100,且RP-018及RP-020之ADA效價範圍為1:900至1:2700,與蘭比珠單抗相當,且比布洛賽珠單抗低9倍。結果表明,在三種同樣有效的蛋白質中,RP-018及RP-020在人類血清中具有最低量的預先存在之ADA,且因此最不可能誘發患者之不良免疫原性反應。 表4:三特異性抗原多肽在混合人類血清中之ADA效價
實例 8- RO - 104 在 兔眼睛玻璃體 中之 藥物動力學分析
| 測試蛋白質 | ADA效價(相對於背景之3倍) |
| 布洛賽珠單抗 | <1:24300 |
| RP-019 | <1:8,100 |
| RP-018 | <1:2,700 |
| RP-020 | <1:2,700 |
| 蘭比珠單抗 | <1:2,700 |
測試根據實例1製備之三特異性抗原多肽RO-104的活體內藥物動力學概況。
十一隻兔之雙眼接受1 mg/眼睛之RO-104玻璃體內注射的處理,且兩隻兔不接受處理。在29天時段中量測RO-104之濃度。為了確定在玻璃體液中與三種目標結合之RO-104濃度,在第1、3、8、15及29天處死兔。在此等時間點,在目標特異性結合ELISA中量測一隻處死的兔左眼中之RO-104濃度。藉由使用29天研究中最高及最低濃度來計算與各目標結合之半衰期。所有實驗均根據ARVO關於眼科及視覺研究中使用動物之聲明進行。
對於全部三種目標,量測玻璃體中結合之RO-104的所量測最大濃度,且報導為C
max。
表 5展示C
max之特定值,以ng/mL為單位。RO-104達到各目標之最大濃度的時間報導為T
max,且對於所有目標,出現在第3天,意謂RO-104在玻璃體中達到其最大濃度需要約72小時。與VEGF-A、ANG-2及VEGF-C結合之RO-104在T
max時開始之半衰期分別為3.66、3.82及3.68天。
圖 12展示在29天時段中在眼睛中與各目標結合之RO-104的濃度。結果表明,RO-104在目標之間具有相對類似的半衰期,且其以適當的速率在眼睛中被吸收及消除。 表5:RO-104在玻璃體中達到最大濃度之藥物動力學
實例 9- 產生 ErbB3/VEGF-A/ANG-2/VEGF-C 四特異性替代性抗體
| 兔(荷蘭帶) | 目標結合 | 劑量(mg/眼睛) | Cmax (ng/mL) | Tmax (天) | AUClast (天*ng/mL) | AUCinf (天*ng/mL) | Clast (ng/mL) | Tlast (天) | T 1/2(天) |
| M | Ang-2 | 1 | 70400 | 3 | 621000 | 62500 | 698 | 29 | 3.82 |
| M | VEGF-A | 1 | 68300 | 3 | 586000 | 58900 | 583 | 29 | 3.66 |
| M | VEGF-C | 1 | 69200 | 3 | 598000 | 60100 | 598 | 29 | 3.68 |
將編碼對應於SEQ ID NO: 301及SEQ ID NO: 102之序列的核酸序列選殖至質體載體中,以指導真核細胞表現。將蛋白質表現載體共轉染至HEK293細胞中。
轉染物藉由蛋白質A層析自上清液中分離。分別藉由SEC-HPLC、SDS-PAGE及UV分光光度分析對經純化蛋白質之均勻性、純度及數量進行分析。
實例 10- ErbB3/VEGF-A/ANG-2/VEGF-C 四特異性替代性抗體之結合
藉由ELISA測試根據實例9製備之測試物品與目標抗原之結合。
VEGF-A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VEGF-A (VEGF165)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3中所繪示,ErbB3/VEGF-A/ANG-2/VEGF-C四特異性替代性抗體以約23.7 pM之EC50值結合至VEGF-A。
ANG-2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ANG-2 (血管生成素-2)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3中所繪示,ErbB3/VEGF-A/ANG-2/VEGF-C四特異性替代性抗體以約32.1 pM之EC50值結合至ANG-2。
VEGF-C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VEGF-C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3中所繪示,ErbB3/VEGF-A/ANG-2/VEGF-C四特異性替代性抗體以約4.23 nM之EC50值結合至VEGF-C。
ErbB3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rbB3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3中所繪示,ErbB3/VEGF-A/ANG-2/VEGF-C四特異性替代性抗體以約0.57nM之EC50值結合至ErbB3。
實例 11- 產生 EGFr/ErbB2/ErbB3 三特異性抗體
將編碼對應於SEQ ID NO: 302及SEQ ID NO: 303之序列的核酸序列選殖至質體載體中,以指導真核細胞表現。將蛋白質表現載體共轉染至HEK293細胞中。
轉染物藉由CaptureSelect IgG-CH1層析自上清液中分離。分別藉由SEC-HPLC、SDS-PAGE及UV分光光度分析對經純化蛋白質之均勻性、純度及數量進行分析。
實例 12- EGFr/ErbB2/ErbB3 三特異性抗體之結合
藉由ELISA測試根據實例11製備之測試物品與目標抗原之結合。
EGFr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GFr (Acro Biosystems)塗佈盤。將產物以相應圖中所指示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4中所繪示,EGFr/ErbB2/ErbB3三特異性抗體以約0.21 nM之EC50值結合至EGFr。
ErbB2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rbB2 (Acro Biosystems)塗佈盤。將產物以相應圖中所指示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4中所繪示,EGFr/ErbB2/ErbB3三特異性抗體以約50.8 pM之EC50值結合至ErbB2。
ErbB3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rbB3 (Acro Biosystems)塗佈盤。將產物以相應圖中所指示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4中所繪示,EGFr/ErbB2/ErbB3三特異性抗體以約2.8nM之EC50值結合至ErbB3。
實例 13- 產生 EGFr/ErbB2/ErbB3/cMet 四特異性抗體
將編碼對應於SEQ ID NO: 304及SEQ ID NO: 303之序列的核酸序列選殖至質體載體中,以指導真核細胞表現。將蛋白質表現載體共轉染至HEK293細胞中。
轉染物藉由CaptureSelect IgG-CH1層析自上清液中分離。分別藉由SEC-HPLC、SDS-PAGE及UV分光光度分析對經純化蛋白質之均勻性、純度及數量進行分析。
實例 14- cMet/EGFr/ErbB2/ErbB3 四特異性抗體之結合
藉由ELISA測試根據實例13製備之測試物品與目標抗原之結合。
EGFr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GFr塗佈盤。將產物以相應圖中所指示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5中所繪示,cMet/EGFr/ErbB2/ErbB3四特異性抗體以約0.33nM之EC50值結合至EGFr。
ErbB2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rbB2塗佈盤。將產物以相應圖中所指示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5中所繪示,cMet/EGFr/ErbB2/ErbB3四特異性抗體以約50.8 pM之EC50值結合至ErbB2。
ErbB3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rbB3塗佈盤。將產物以相應圖中所指示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5中所繪示,cMet/EGFr/ErbB2/ErbB3四特異性抗體以約2.78nM之EC50值結合至ErbB3。
c-Met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c-Met (Acro Biosystems)塗佈盤。將產物以相應圖中所指示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5中所繪示,cMet/EGFr/ErbB2/ErbB3四特異性抗體以約0.21nM之EC50值結合至c-Met。
實例 15- 產生 EGFr/ErbB2/ErbB3/cMet 替代性抗體交叉域四特異性
將編碼對應於SEQ ID NO: 308、SEQ ID NO: 309及SEQ ID NO: 132之序列的核酸序列選殖至質體載體中,以指導真核細胞表現。將蛋白質表現載體共轉染至HEK293細胞中。
轉染物藉由CaptureSelect IgG-CH1層析自上清液中分離。分別藉由SEC-HPLC、SDS-PAGE及UV分光光度分析對經純化蛋白質之均勻性、純度及數量進行分析。
實例 16- EGFr/ErbB2/ErbB3/cMet 替代性抗體交叉域四特異性之結合
藉由ELISA測試根據實例15製備之測試物品與目標抗原之結合。
EGFr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GFr塗佈盤。將產物以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
ErbB2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rbB2塗佈盤。將產物以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
ErbB3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rbB3塗佈盤。將產物以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
c-Met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c-Met塗佈盤。將產物以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
實例 17- 產生 EGFr/ErbB2/ErbB3/cMet 抗體交叉域四特異性
將編碼對應於SEQ ID NO: 310、SEQ ID NO: 311及SEQ ID NO: 102之序列的核酸序列選殖至質體載體中,以指導真核細胞表現。將蛋白質表現載體共轉染至HEK293細胞中。
轉染物藉由CaptureSelect IgG-CH1層析自上清液中分離。分別藉由SEC-HPLC、SDS-PAGE及UV分光光度分析對經純化蛋白質之均勻性、純度及數量進行分析。
實例 18- EGFr/ErbB2/ErbB3/cMet 抗體交叉域四特異性之結合
藉由ELISA測試根據實例17製備之測試物品與目標抗原之結合。
EGFr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GFr塗佈盤。將產物以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
ErbB2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rbB2塗佈盤。將產物以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
ErbB3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ErbB3塗佈盤。將產物以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
c-Met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c-Met塗佈盤。將產物以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
實例 19- 產生 抗 PD - 1 三價及四價抗體
將編碼對應於SEQ ID NO: 305及SEQ ID NO: 307之序列的核酸序列選殖至質體載體中,以指導真核細胞表現。將蛋白質表現載體共轉染至HEK293細胞中。
將HEK293 Freestyle細胞培養於補充有4 mM麩醯胺酸之Hyclone SFM4Transfx-293培養基中。將細胞在振盪培養箱中培育至0.25e6 - 2.0e6個細胞/mL之間的密度。進行適當接種以在轉染當天產生在1e6 - 1.5e6/mL之間的細胞。
對於轉染,根據標準實踐製備用於轉染之DNA-PEI複合物。將質體以等量混合於6 mL培養基中,總共125 mcg。單獨地,將6mL培養基與0.25mg PEI溶液(聚伸乙亞胺—線形,25 kDa,Polysciences #23966,以1mg/mL儲備液形式製備)組合。隨後將PEI與DNA溶液混合,且在室溫下培育15分鐘。在培育之後,將複合物添加至細胞中,隨後放回振盪培養箱中生長。次日,經轉染細胞藉由添加3.1 mL之20%胰蛋白腖儲備溶液來補充(最終濃度0.5%)。通常在第6天自細胞上清液中收穫蛋白質。
轉染物藉由蛋白質A或CaptureSelect IgG-CH1層析自上清液中分離。分別藉由SEC-HPLC、SDS-PAGE及UV分光光度分析對經純化蛋白質之均勻性、純度及數量進行分析。
實例 20- 抗 PD - 1 三價及四價抗體 之結合
藉由ELISA測試根據實例19製備之測試物品與目標抗原之結合。抗PD-1三價抗體及四價抗體之結構展示於
圖 16A及
16B中。
PD-1 ELISA-使用1 µg/mL之人類PD-1 (Acro Biosystems)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稀釋液。與目標之結合藉由1:10,000稀釋的CaptureSelect™生物素抗IgG-CH1結合物(ThermoFisher,目錄號7103202500),接著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如
圖 17中所繪示,結果顯示,三價抗體及四價抗體與PD-1之結合比抗PD-1納武單抗(Nivolumab) Fab結合域強得多。抗PD-1三價抗體之EC50為90.6 pM,且抗PD-1四價抗體之EC50為59.1 pM,而抗PD-1 Fab域之EC50為0.53 nM。
實例 21- 產生 VEGF-A/ANG-2/VEGF-C 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RP-010 及 RP-015
將編碼對應於SEQ ID NO: 402、SEQ ID NO: 403及SEQ ID NO: 102之多肽的核酸序列選殖至質體載體中,以指導RP-015之真核細胞表現。將編碼對應於SEQ ID NO: 404、SEQ ID NO: 405及SEQ ID NO: 102之多肽的核酸序列選殖至質體載體中,以指導RP-010之真核細胞表現。將蛋白質表現載體共轉染至HEK293細胞中。
轉染物藉由蛋白質A層析自上清液中分離。分別藉由SEC-HPLC、SDS-PAGE及UV分光光度分析對經純化蛋白質之均勻性、純度及數量進行分析。
對於SDS-PAGE分析,對RP-010及RP-015之還原性及非還原性樣品進行電泳。如
圖 18A中所示,在非還原性條件下,觀測到對應於RP-010 (約226 kDa)之多個蛋白質條帶。在還原性條件下,觀測到對應於輕鏈(約23 kDa)及重鏈(約74 kDa)分子量之條帶。如
圖 18C中所示,在非還原性條件下,觀測到對應於RP-015 (約285 kDa)之多個蛋白質條帶。在還原性條件下,觀測到對應於輕鏈(約27 kDa)及重鏈(約76 kDa)分子量之條帶。
亦在SE-HPLC中分析經純化蛋白質。RP-010之經純化蛋白質中僅約60%出現在預期的主峰處,表明RP-010之純度為約60% (參見
圖 18B)。相反,RP-015之經純化蛋白質中99.5%出現在預期的主峰處,表明RP-015之純度為約99.5%
(參見
圖 18D)。結果表明,該生產方法可用僅一個純化步驟即實現RP-015之較高純度。
實例 22- RP-015 VEGF-A/ ANG-2/ VEGF-C 三特異性抗原多肽之結合
測試根據實例21製備之三特異性抗原多肽RO-015對目標抗原之結合親和力。
VEGF-A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VEGF-A (Peprotech,目錄號100-20)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結合係藉由生物素化的抗VpreB抗體及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19A中所繪示,RP-015之結合類似於RO-104,其中EC50為約5.1皮莫耳。
ANG-2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ANG-2 (Acro Biosystems,目錄號AN2-H52H4)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結合係藉由生物素化的抗VpreB抗體及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19B中所繪示,RP-015以22.7皮莫耳之EC50結合至ANG-2。
VEGF-C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VEGF-C (Peprotech,目錄號100-20CD)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結合係藉由生物素化的抗VpreB抗體及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19C中所繪示,RP-015以約5.8pM之EC50結合至VEGF-C。
因此,所測試之三特異性RP-015多特異性結合多肽展現出與RO-104類似的對VEGF-A、ANG-2及VEGF-C之親和力。
實例 23- 產生 VEGF-A/ANG-2 雙特異性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RP - 028 及 RP - 029
將編碼對應於SEQ ID NO: 406及SEQ ID NO: 102之多肽的核酸序列選殖至質體載體中,以指導RP-028之真核細胞表現。將編碼對應於SEQ ID NO: 401及SEQ ID NO: 102之多肽的核酸序列選殖至質體載體中,以指導RP-029之真核細胞表現。將蛋白質表現載體共轉染至HEK293細胞中。
對於RP-028,轉染物藉由蛋白質A層析自上清液中分離。對於RP-029,轉染物藉由CaptureSelect IgG-CH1層析自上清液中分離。分別藉由SEC-HPLC、SDS-PAGE及UV分光光度分析對經純化蛋白質之均勻性、純度及數量進行分析。
對於SDS-PAGE分析,對RP-028及RP-029之還原性及非還原性樣品進行電泳。如
圖 20A中所示,在非還原性條件下,觀測到對應於RP-028 (約219 kDa)之多個蛋白質條帶。在還原性條件下,觀測到對應於輕鏈(約26 kDa)及重鏈(約73 kDa)分子量之條帶。如
圖 20C中所示,在非還原性條件下,觀測到對應於RP-029 (約97 kDa)之多個蛋白質條帶。在還原性條件下,觀測到對應於輕鏈(約26 kDa)及重鏈(約42 kDa)分子量之條帶。
亦在SE-HPLC中分析經純化蛋白質。RP-028之經純化蛋白質中約100%出現在預期的主峰處,表明在單個純化步驟之後RP-028之純度為約100% (參見
圖 20B) 。類似地,RP-029之經純化蛋白質中97.4%出現在預期的主峰處,表明RP-029之純度為約97.4%(參見
圖 20D)。
實例 24- RP-028 及 RP-029 VEGF-A/ ANG-2 雙特異性抗原多肽之結合
測試根據實例23製備之雙特異性抗原多肽RP-028及RP-029對目標抗原之結合親和力。
VEGF-A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VEGF-A (Peprotech,目錄號100-20)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結合係藉由生物素化的抗VpreB抗體及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21A中所繪示,RP-028之結合具有約4.6皮莫耳之EC50,且RP-029之結合具有約7.7皮莫耳之EC50。
ANG-2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ANG-2 (Acro Biosystems,目錄號AN2-H52H4)塗佈盤。將產物以1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結合係藉由生物素化的抗VpreB抗體及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來偵測。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21B中所繪示,RP-028之結合具有約5.8皮莫耳之EC50,且RP-029之結合具有約29.7皮莫耳之EC50。
實例 25- RP - 028 及 RP - 029 VEGF - A / ANG - 2 雙特異性抗原多肽對目標受體結合之半數最大抑制濃度 ( IC
50 )
測試根據實例23製備之雙特異性抗原多肽RP-028及RP-029與目標抗原結合的IC
50。分別使用法瑞西單抗作為競爭者進行單目標及受體相互作用結合ELISA之抑制。
VEGF-A 抑制 ELISA-將雙特異性RP-028及RP-029以10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將此2×雙特異性抗原多肽稀釋液與2×生物素化的VEGF R2/KDR受體(Acro Biosystems,目錄號VE5-H82Q0)混合。隨後將雙特異性抗原多肽與生物素化的VEGF R2/KDR之1×混合物添加至盤孔中。結合係通過生物素化的受體VEGF R2/KDR及以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Jackson ImmunoResearch Lab,目錄號016-030-084)偵測。法瑞西單抗使用相同方案作為抑制劑運行。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22A中所繪示,RP-028之IC
50為8.97nM,比法瑞西單抗低3倍。如
圖 22C中所繪示,RP-029之IC
50為11.14nM,比法瑞西單抗低2.34倍。
ANG-2 抑制 ELISA-使用1 µg/mL之重組人類ANG-2 (Acro Biosystems,目錄號AN2-H52H4)塗佈盤。將雙特異性抗原多肽以100 nM之起始濃度稀釋於阻斷緩衝液中,且隨後測試1:3連續稀釋液。將此2×雙特異性抗原多肽稀釋液與2×生物素化的Tie2受體(R&D系統,目錄號AVI10727)混合。隨後將雙特異性抗原多肽與生物素化的Tie2之1×混合物添加至盤孔中。結合係通過生物素化的受體Tie2及以1:5,000稀釋的經HRP結合之鏈黴抗生物素蛋白(Jackson ImmunoResearch Lab,目錄號016-030-084)偵測。法瑞西單抗使用相同方案作為抑制劑運行。OD450 nm讀數藉由Victor 3 (PerkinElmer 1420多標記計數器)量測。如
圖 22B中所繪示,RP-028之IC
50為1.84nM,比法瑞西單抗低82.8倍。如
圖 22D中所繪示,RP-029之IC
50為4.01nM,比法瑞西單抗低9.59倍。
總體而言,結果表明,與法瑞西單抗相比,RO-104在VEGF-C及ANG-2臂之單目標受體及三特異性目標受體結合中展現出更高的IC50,在VEGF-A中無顯著差異。
實例 26- 例示性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序列
例示性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序列及其組分列於表6中。 表6:例示性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序列及其組分
| SEQ ID NO. | 序列 | 構築體 |
| 1 | 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SIYTIHWVRQAPGQGLEWMGGINPYNGNTK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KAPAVFWWTGLDYWGQGTLVTVSS | 抗VEGFA-VH |
| 2 | 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SIYTIHWVRQAPGQGLEWMGGINPYNGNTK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KAPAVFWWT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抗VEGFA-HC |
| 3 | SIYTIH | 抗VEGFA-CDR1 |
| 4 | WMGGINPYNGNTK | 抗VEGFA-CDR2 |
| 5 | AKAPAVFWWTGLD | 抗VEGFA-CDR3 |
| 11 | 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 | 抗ANG-2-VH |
| 12 | 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抗ANG-2-HC |
| 13 | SSYGMH | 抗ANG-2-CDR1 |
| 14 | WVAGISADSGDKN | 抗ANG-2-CDR1 |
| 15 | AKEFISWIYTFDYLD | 抗ANG-2-CDR1 |
| 21 | 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SYGMSWVRQAPGKGLEWVARINGDGGYKN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RELWAFINDFSFGLDYWGQGTLVTVSS | 抗VEGFC-VH |
| 22 | 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SYGMSWVRQAPGKGLEWVARINGDGGYKN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RELWAFINDFSF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抗VEGFC-HC |
| 23 | SSYGMS | 抗VEGFC-CDR1 |
| 24 | WVARINGDGGYKN | 抗VEGFC-CDR2 |
| 25 | ARELWAFINDFSFGLD | 抗VEGFC-CDR3 |
| 101 | QPVLHQPPAMSSALGTTIRLTCTLRNDHDIGVYSVYWYQQRPGHPPRFLLRYFSQSDKSQGPQVPPRFSGSKDVARNRGYLSISELQPEDEAMYYCAMGARSSVTHVFGSGTQLTVL | VpreB |
| 102 | QPVLHQPPAMSSALGTTIRLTCTLRNDHDIGVYSVYWYQQRPGHPPRFLLRYFSQSDKSQGPQVPPRFSGSKDVARNRGYLSISELQPEDEAMYYCAMGARSSVTHVFGSGTQLTVLSQPKATPSVTLFPPSSEELQANKATLVCLMNDFYPGILTVTWKADGTPITQGVEMTTPSKQSNNKYAASSYLSLTPEQWRSRRSYSCQVMHEGSTVEKTVAPAECS | SLC-Fus1 |
| 103 | NDHDIGVYS | SLC-Fus1 CDR1 |
| 104 | YFSQSDK | SLC-Fus1 CDR2 |
| 105 | AMGARSSVTH | SLC-Fus1 CDR3 |
| 106 | SQPKATPSVTLFPPSSEELQANKATLVCLMNDFYPGILTVTWKADGTPITQGVEMTTPSKQSNNKYAASSYLSLTPEQWRSRRSYSCQVMHEGSTVEKTVAPAECS | |
| 111 | DIQLTQSPSSLSASVGDRVTITCSASQDISNYLNWYQQKPGKAPKVLIYFTSSLHSGVPSRFSGSGSGTDFTLTISSLQPEDFATYYCQQYSTVPWTFGQGTKVEIK | Fab_Vk-CH1-X_LC-VH |
| 112 | DIQLTQSPSSLSASVGDRVTITCSASQDISNYLNWYQQKPGKAPKVLIYFTSSLHSGVPSRFSGSGSGTDFTLTISSLQPEDFATYYCQQYSTVPWTFGQGTKVEIK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Fab_Vk-CH1-X_LC-VH全 |
| 121 | DIQLTQSPSSLSASVGDRVTITCSASQDISNYLNWYQQKPGKAPKVLIYFTSSLHSGVPSRFSGSGSGTDFTLTISSLQPEDFATYYCQQYSTVPWTFGQGTKVEIK | VA-Fab_LC-VH |
| 122 | DIQLTQSPSSLSASVGDRVTITCSASQDISNYLNWYQQKPGKAPKVLIYFTSSLHSGVPSRFSGSGSGTDFTLTISSLQPEDFATYYCQQYSTVPWTFGQGTKVEIKRTVAAPSVFIFPPSDEQLKSGTASVVCLLNNFYPREAKVQWKVDNALQSGNSQESVTEQDSKDSTYSLSSTLTLSKADYEKHKVYACEVTHQGLSSPVTKSFNRGEC | VA-Fab_LC-全 |
| 131 | QPVLHQPPAMSSALGTTIRLTCTLRNDHDIGVYSVYWYQQRPGHPPRFLLRYFSQSDKSQGPQVPPRFSGSKDVARNRGYLSISELQPEDEAMYYCAMGARSSVTHVFGSGTQLTVL | VpreB-CH1-交換-VH |
| 132 | QPVLHQPPAMSSALGTTIRLTCTLRNDHDIGVYSVYWYQQRPGHPPRFLLRYFSQSDKSQGPQVPPRFSGSKDVARNRGYLSISELQPEDEAMYYCAMGARSSVTHVFGSGTQLTVL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VpreB-CH1-交換-全 |
| 141 | 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CH1 |
| 151 | GGGGS | 連接子 |
| 201 | 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SYGMSWVRQAPGKGLEWVARINGDGGYKN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RELWAFINDFSF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SIYTIHWVRQAPGQGLEWMGGINPYNGNTK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KAPAVFWWT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三特異性VC-VA-A2_HC (RP-018) |
| 202 | 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SIYTIHWVRQAPGQGLEWMGGINPYNGNTK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KAPAVFWWT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SYGMSWVRQAPGKGLEWVARINGDGGYKN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RELWAFINDFSF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三特異性VA-Ang2-VC_HC (RP-019) |
| 203 | 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SYGMSWVRQAPGKGLEWVARINGDGGYKN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RELWAFINDFSF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SIYTIHWVRQAPGQGLEWMGGINPYNGNTK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KAPAVFWWT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三特異性Ang2-VC-VA_HC (RP-020) |
| 204 | EVQLVESGGGLVQPGGSLRLSCAASGYDFTHYGMNWVRQAPGKGLEWVGWINTYTGEPTYAADFKRRFTFSLDTSKSTAYLQMNSLRAEDTAVYYCAKYPYYYGTSHWYFDVWGQGTLVTVSSASVAAPSVFIFPPSDEQLKSGTASVVCLLNNFYPREAKVQWKVDNALQSGNSQESVTEQDSKDSTYSLSSTLTLSKADYEKHKVYACEVTHQGLSSPVTKSFNRGEC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SYGMSWVRQAPGKGLEWVARINGDGGYKN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RELWAFINDFSF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三特異性VA-Vh-Ck-Ang2-VC_HC |
| 205 | EVQLVESGGGLVQPGGSLRLSCAASGYDFTHYGMNWVRQAPGKGLEWVGWINTYTGEPTYAADFKRRFTFSLDTSKSTAYLQMNSLRAEDTAVYYCAKYPYYYGTSHWYFDV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ASKATPSVTLFPPSSEELQANKATLVCLMNDFYPGILTVTWKADGTPITQGVEMTTPSKQSNNKYAASSYLSLTPEQWRSRRSYSCQVMHEGSTVEKTVAPAECS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SYGMSWVRQAPGKGLEWVARINGDGGYKN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RELWAFINDFSFGLDYWGQGTLVTVSSASKATPSVTLFPPSSEELQANKATLVCLMNDFYPGILTVTWKADGTPITQGVEMTTPSKQSNNKYAASSYLSLTPEQWRSRRSYSCQVMHEGSTVEKTVAPAECS | 三特異性VA_Fab-Ang2-VC_L5-CH1_交換-HC |
| 301 | 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NYWMHWVRQAPGKGLEWVALISGGGGNTY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KDNEKNLYTW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1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SIYTIHWVRQAPGQGLEWMGGINPYNGNTK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KAPAVFWWT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SYGMSWVRQAPGKGLEWVARINGDGGYKN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RELWAFINDFSF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ErbB3-VA-Ang2-VC_四特異性_Sab |
| 302 | 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TSYGISWVRQAPGQGLEWMGWISAYNANTNYAQKLQGRVTMTTDTSTSTAYMELRSLRSDDTAVYYCAKDRHWHWWLDAF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TGYYMHWVRQAPGQGLEWMGWINPNSGGTN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RDHGSRHFWSYWGF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AEVKKPGASVKLSCKASGYTFTAYYINWVRQAPGQGLEWIGRIYPGSGYTSYAQKFQGRATLTADESTSTAYMELSSLRSEDTAVYFCARPPVYYDSAWFA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EGFR-ErbB2-ErbB3_三特異性_Fab-HC |
| 303 | DIQMTQSPSSLSASVGDRVTITCRASQSISSYLNWYQQKPGKAPKLLIYAASSLQSGVPSRFSGSGSGTDFTLTISSLQPEDFATYYCQQSYSTPPTFGQGTKVEIKRTVAAPSVFIFPPSDEQLKSGTASVVCLLNNFYPREAKVQWKVDNALQSGNSQESVTEQDSKDSTYSLSSTLTLSKADYEKHKVYACEVTHQGLSSPVTKSFNRGEC | 共同輕鏈 |
| 304 | QVQLVQSGSELKKPGASVKVSCKASGYTFTTYSMNWVRQAPGQGLEWMGWINTYTGDPTYAQGFTGRFVFSLDTSVSTAYLQISSLKAEDTAVYYCARETYFYDRGGYPFDP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TSYGISWVRQAPGQGLEWMGWISAYNANTNYAQKLQGRVTMTTDTSTSTAYMELRSLRSDDTAVYYCAKDRHWHWWLDAF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TGYYMHWVRQAPGQGLEWMGWINPNSGGTN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RDHGSRHFWSYWGF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AEVKKPGASVKLSCKASGYTFTAYYINWVRQAPGQGLEWIGRIYPGSGYTSYAQKFQGRATLTADESTSTAYMELSSLRSEDTAVYFCARPPVYYDSAWFA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cMet-EGFR-ErbB2-ErbB3_四特異性Fab |
| 305 | QVQLVESGGGVVQPGRSLRLDCKASGITFSNSGMHWVRQAPGKGLEWVAVIWYDGSKRYYADSVKGRFTISRDNSKNTLFLQMNSLRAEDTAVYYCATND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ESGGGVVQPGRSLRLDCKASGITFSNSGMHWVRQAPGKGLEWVAVIWYDGSKRYYADSVKGRFTISRDNSKNTLFLQMNSLRAEDTAVYYCATND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ESGGGVVQPGRSLRLDCKASGITFSNSGMHWVRQAPGKGLEWVAVIWYDGSKRYYADSVKGRFTISRDNSKNTLFLQMNSLRAEDTAVYYCATND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抗PD-1-VH-G1CH1交叉fabX3 |
| 306 | QVQLVESGGGVVQPGRSLRLDCKASGITFSNSGMHWVRQAPGKGLEWVAVIWYDGSKRYYADSVKGRFTISRDNSKNTLFLQMNSLRAEDTAVYYCATND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ESGGGVVQPGRSLRLDCKASGITFSNSGMHWVRQAPGKGLEWVAVIWYDGSKRYYADSVKGRFTISRDNSKNTLFLQMNSLRAEDTAVYYCATND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DKTHTCPPCPAPELLGGPSVFLFPPKPKDTLMISRTPEVTCVVVDVSHEDPEVKFNWYVDGVEVHNAKTKPREEQYNSTYRVVSVLTVLHQDWLNGKEYKCKVSNKALPAPIEKTISKAKGQPREPQVYTLPPSRDELTKNQVSLTCLVKGFYPSDIAVEWESNGQPENNYKTTPPVLDSDGSFFLYSKLTVDKSRWQQGNVFSCSVMHEALHNHYTQKSLSLSPG | 抗PD-1-VH-G1CH1-NivoVH-IgG1 |
| 307 | EIVLTQSPATLSLSPGERATLSCRASQSVSSYLAWYQQKPGQAPRLLIYDASNRATGIPARFSGSGSGTDFTLTISSLEPEDFAVYYCQQSSNWPRTFGQGTKVEIKRTVAAPSVFIFPPSDEQLKSGTASVVCLLNNFYPREAKVQWKVDNALQSGNSQESVTEQDSKDSTYSLSSTLTLSKADYEKHKVYACEVTHQGLSSPVTKSFNRGEC | 抗PD-1-Vk_Ck |
| 308 | QVQLVQSGAEVKKPGASVKLSCKASGYTFTAYYINWVRQAPGQGLEWIGRIYPGSGYTSYAQKFQGRATLTADESTSTAYMELSSLRSEDTAVYFCARPPVYYDSAWFA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NYWMHWVRQAPGKGLEWVALISGGGGNTY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KDNEKNLYTWLDYWGQGTLVTVSSASKATPSVTLFPPSSEELQANKATLVCLMNDFYPGILTVTWKADGTPITQGVEMTTPSKQSNNKYAASSYLSLTPEQWRSRRSYSCQVMHEGSTVEKTVAPAECS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TSYGISWVRQAPGQGLEWMGWISAYNGNTNYAQKLQGRVTMTTDTSTSTAYMELRSLRSDDTAVYYCAKDRHWHWWLDAF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SELKKPGASVKVSCKASGYTFTSYSMNWVRQAPGQGLEWMGWINTYTGDPTYAQGFTGRYVFSLDTSVNTAYLQISSLKAEDTAVYYCARETYYYDRGGYPFDP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四特異性ErbB2-ErbB3-Vh-L5-EGFR-C-Met_HC |
| 309 | DIQMTQSPSSLSASVGDRVTITCRASQSISSYLNWYQQKPGKAPKLLIYAASSLQSGVPSRFSGSGSGTDFTLTISSLQPEDFATYYCQQSYSTPPITFGQGTRLEIKRTVAAPSVFIFPPSDEQLKSGTASVVCLLNNFYPREAKVQWKVDNALQSGNSQESVTEQDSKDSTYSLSSTLTLSKADYEKHKVYACEVTHQGLSSPVTKSFNRGEC | Fab_LC (Vk 1-39) |
| 310 | QVQLVQSGAEVKKPGASVKLSCKASGYTFTAYYINWVRQAPGQGLEWIGRIYPGSGYTSYAQKFQGRATLTADESTSTAYMELSSLRSEDTAVYFCARPPVYYDSAWFAYWGQGTLVTVSSASVAAPSVFIFPPSDEQLKSGTASVVCLLNNFYPREAKVQWKVDNALQSGNSQESVTEQDSKDSTYSLSSTLTLSKADYEKHKVYACEVTHQGLSSPVTKSFNRGEC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NYWMHWVRQAPGKGLEWVALISGGGGNTY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KDNEKNLYTW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TSYGISWVRQAPGQGLEWMGWISAYNGNTNYAQKLQGRVTMTTDTSTSTAYMELRSLRSDDTAVYYCAKDRHWHWWLDAFDYWGQGTLVTVSSASVAAPSVFIFPPSDEQLKSGTASVVCLLNNFYPREAKVQWKVDNALQSGNSQESVTEQDSKDSTYSLSSTLTLSKADYEKHKVYACEVTHQGLSSPVTKSFNRGECQVQLVQSGSELKKPGASVKVSCKASGYTFTSYSMNWVRQAPGQGLEWMGWINTYTGDPTYAQGFTGRYVFSLDTSVNTAYLQISSLKAEDTAVYYCARETYYYDRGGYPFDPWGQGTLVTVSSASVAAPSVFIFPPSDEQLKSGTASVVCLLNNFYPREAKVQWKVDNALQSGNSQESVTEQDSKDSTYSLSSTLTLSKADYEKHKVYACEVTHQGLSSPVTKSFNRGEC | 四特異性ErbB2-Vh-Ck-ErbB3_Sab-EGFR-Vh-Ck-C-Met-Vh-Ck_HC |
| 311 | DIQMTQSPSSLSASVGDRVTITCRASQSISSYLNWYQQKPGKAPKLLIYAASSLQSGVPSRFSGSGSGTDFTLTISSLQPEDFATYYCQQSYSTPPITFGQGTRLEIK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Fab-Vk-CH1-LC |
| 401 | 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SIYTIHWVRQAPGQGLEWMGGINPYNGNTK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KAPAVFWWT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 | RP-029_ANG-2-Sab-X-VA-Sab |
| 402 | 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SYGMSWVRQAPGKGLEWVARINGDGGYKN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RELWAFINDFSF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SIYTIHWVRQAPGQGLEWMGGINPYNGNTK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KAPAVFWWT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DKTHTCPPCPAPEAAGGPSVFLFPPKPKDTLMISRTPEVTCVVVDVSHEDPEVKFNWYVDGVEVHNAKTKPREEQYNSTYRVVSVLTVLHQDWLNGKEYKCKVSNKALPAPIEKTISKAKGQPREPQVYTLPPCRDELTKNQVSLWCLVKGFYPSDIAVEWESNGQPENNYKTTPPVLDSDGSFFLYSKLTVDKSRWQQGNVFSCSVMHEALHNHYTQKSLSLSPG | RP-015_1013A01-HC-RO101-VA-HC |
| 403 | EVQLLESGGGLVQPGGSLRLSCAASGFTFSSYGMSWVRQAPGKGLEWVARINGDGGYKNYADSVKGRFTISRDNSKNTLYLQMNSLRAEDTAVYYCARELWAFINDFSF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DKTHTCPPCPAPEAAGGPSVFLFPPKPKDTLMISRTPEVTCVVVDVSHEDPEVKFNWYVDGVEVHNAKTKPREEQYNSTYRVVSVLTVLHQDWLNGKEYKCKVSNKALPAPIEKTISKAKGQPREPQVCTLPPSRDELTKNQVSLSCAVKGFYPSDIAVEWESNGQPENNYKTTPPVLDSDGSFFLVSKLTVDKSRWQQGNVFSCSVMHEALHNHYTQKSLSLSPG | RP-015_1013A01-HC-RO101-Ang2-HC |
| 404 | QPVLHQPPAMSSALGTTIRLTCTLRNDHDIGVYSVYWYQQRPGHPPRFLLRYFSQSDKSQGPQVPPRFSGSKDVARNRGYLSISELQPEDEAMYYCAMGARSSVTHVFGSGTQLTVLSQPKATPSVTLFPPSSEELQANKATLVCLMNDFYPGILTVTWKADGTPITQGVEMTTPSKQSNNKYAASSYLSLTPEQWRSRRSYSCQVMHEGSTVEKTVAPAECS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SIYTIHWVRQAPGQGLEWMGGINPYNGNTK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KAPAVFWWT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DKTHTCPPCPAPEAAGGPSVFLFPPKPKDTLMISRTPEVTCVVVDVSHEDPEVKFNWYVDGVEVHNAKTKPREEQYNSTYRVVSVLTVLHQDWLNGKEYKCKVSNKALPAPIEKTISKAKGQPREPQVYTLPPCRDELTKNQVSLWCLVKGFYPSDIAVEWESNGQPENNYKTTPPVLDSDGSFFLYSKLTVDKSRWQQGNVFSCSVMHEALHNHYTQKSLSLSPG | RP-010_SLC-RO101-VA-HC |
| 405 | QPVLHQPPAMSSALGTTIRLTCTLRNDHDIGVYSVYWYQQRPGHPPRFLLRYFSQSDKSQGPQVPPRFSGSKDVARNRGYLSISELQPEDEAMYYCAMGARSSVTHVFGSGTQLTVLSQPKATPSVTLFPPSSEELQANKATLVCLMNDFYPGILTVTWKADGTPITQGVEMTTPSKQSNNKYAASSYLSLTPEQWRSRRSYSCQVMHEGSTVEKTVAPAECS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DKTHTCPPCPAPEAAGGPSVFLFPPKPKDTLMISRTPEVTCVVVDVSHEDPEVKFNWYVDGVEVHNAKTKPREEQYNSTYRVVSVLTVLHQDWLNGKEYKCKVSNKALPAPIEKTISKAKGQPREPQVCTLPPSRDELTKNQVSLSCAVKGFYPSDIAVEWESNGQPENNYKTTPPVLDSDGSFFLVSKLTVDKSRWQQGNVFSCSVMHEALHNHYTQKSLSLSPG | RP-010_SLC-RO101-Ang2-HC |
| 406 | QVQLVQSGAEVKKPGASVKVSCKASGYTFSIYTIHWVRQAPGQGLEWMGGINPYNGNTKYAQKFQGRVTMTRDTSISTAYMELSRLRSDDTAVYYCAKAPAVFWWTG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EVQLVESGGGLVKPGGSLRLSCAASGFTFSSYGMHWVRQAPGKGLEWVAGISADSGDKNYADSVKGRFTISRDNAKNSLYLQMNSLRAEDTAVYYCAKEFISWIYTFDYLDYWGQGTLVTVSSASTKGPSVFPLAPSSKSTSGGTAALGCLVKDYFPEPVTVSWNSGALTSGVHTFPAVLQSSGLYSLSSVVTVPSSSLGTQTYICNVNHKPSNTKVDKKVEPKSCDKTHTCPPCPAPEAAGGPSVFLFPPKPKDTLMISRTPEVTCVVVDVSHEDPEVKFNWYVDGVEVHNAKTKPREEQYNSTYRVVSVLTVLHQDWLNGKEYKCKVSNKALPAPIEKTISKAKGQPREPQVYTLPPSRDELTKNQVSLTCLVKGFYPSDIAVEWESNGQPENNYKTTPPVLDSDGSFFLYSKLTVDKSRWQQGNVFSCSVMHEALHNHYTQKSLSLSPG | RP-028_VA_Sab-X-Ang2_SgG |
雖然本文已展示及描述本發明之較佳實施例,但熟習此項技術者將明白,此等實施例僅藉助於實例提供。熟習此項技術者可在不背離本發明之情況下想到許多變化形式、改變及取代。應理解,本文所描述之本發明實施例之各種替代方案可用於實施本發明。
本說明書中所提及之所有公開案、專利申請案、頒予專利及其他文獻均以引用之方式併入本文中,該引用程度就如同已特定地且個別地將各個別公開案、專利申請案、頒予專利或其他文獻以全文引用之方式併入一般。在以引用的方式併入之文本中所含之定義若與本揭示案中之定義矛盾,則將其排除在外。
本文所描述之新穎特徵將在隨附申請專利範圍中細緻闡述。將參考闡述利用本文所描述之特徵之原理之說明性實施例及其附圖的以下詳細描述來獲得對本文所描述之特徵及特徵優勢的較佳理解:
圖 1為例示性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結合至三個不同目標的三個結合部分。三個結合部分各自包含連接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可變重鏈區(V
H)。三個結合部分各自亦包含連接至λ5域之VpreB域。
圖 2為例示性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結合至三個不同目標的三個結合部分。結合至目標3之結合部分中之一者包含交叉域。三個結合部分各自包含連接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可變重鏈區(VH)。三個結合部分各自亦包含連接至λ5域之VpreB域,或連接至恆定輕鏈區(CL)之可變輕鏈區(V
L)。
圖 3為例示性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結合至三個不同目標的三個結合部分。兩個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三個結合部分各自包含連接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可變重鏈區(V
H)。三個結合部分各自亦包含連接至λ5域之VpreB域,或連接至恆定輕鏈區(CL)之可變輕鏈區(V
L)。
圖 4為例示性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結合至三個不同目標的三個結合部分。三個結合部分各自包含連接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可變重鏈區(V
H)。三個結合部分各自亦包含連接至恆定輕鏈區(CL)之可變輕鏈區(V
L)。
圖 5A 至圖 5C繪示對RO-104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SDS-PAGE及SE-HPLC分析,該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ANG-2及VEGF-C。
圖 5A繪示還原性及非還原性樣品之SDS-PAGE結果。
圖 5B繪示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SE-HPLC圖。
圖 5C展示以小規模及大規模產生之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的SE-HPLC結果。
圖 6A 至圖 6E繪示與結合至VEGF-A及ANG-2之法瑞西單抗相比,三特異性RO-104對VEGF-A、ANG-2及VEGF-C之結合親和力。
圖 6A繪示法瑞西單抗與VEGF-A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6B繪示法瑞西單抗與ANG-2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6C繪示RO-104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與VEGF-A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6D繪示RO-104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與ANG-2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6E繪示RO-104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與VEGF-C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6F 至圖 6I繪示與結合至VEGF-A之阿柏西普(Aflibercept)相比,三特異性RO-104對VEGF-A、ANG-2及VEGF-C之結合親和力。
圖 6F繪示阿柏西普與VEGF-A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6G繪示RO-104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與VEGF-A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6H繪示RO-104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與ANG-2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6I繪示RO-104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與VEGF-C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7A 至圖 7C繪示VEGF-A/ANG-2/VEGF-C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三種不同構築體對VEGF-A、ANG-2及VEGF-C之結合親和力。
圖 7A繪示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對VEGF-A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7B繪示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對ANG-2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7C繪示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對VEGF-C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8A 至圖 8C繪示三特異性RO-104與法瑞西單抗相比在大鼠模型中之抗血管生成功效。
圖 8A繪示在用RO-104或法瑞西單抗處理後8天的視網膜血管圖像。
圖 8B繪示在用RO-104或法瑞西單抗處理後8天的病變尺寸之結果。
圖 8C展示在用對照、法瑞西單抗或RO-104處理後,在第8天以任意單位(a.u.)表示之每隻眼睛中脈絡膜新生血管病變面積的比較。
圖 8D繪示三特異性RO-104與法瑞西單抗及阿柏西普相比在大鼠模型中之抗血管生成功效。圖展示在用對照、法瑞西單抗、阿柏西普或RO-104處理後,在第8天以任意單位(a.u.)表示之每隻眼睛中校正後總病變螢光。
圖 9A 至圖 9D繪示RO-104及法瑞西單抗之IC
50。
圖 9A展示對於VEGF-A,RO-104及法瑞西單抗之IC
50。
圖 9B展示對於ANG-2,RO-104及法瑞西單抗之IC
50。
圖 9C展示對於VEGF-C,RO-104及法瑞西單抗之IC
50。
圖 9D展示在VEGF-A/ANG-2/VEGF-C三特異性目標受體相互作用中RO-104及法瑞西單抗之IC
50。
圖 10A 至圖 10C繪示RO-104對內皮細胞遷移之抑制。
圖 10A展示用VEGF、阿柏西普及RO-104處理之HUVEC細胞。
圖 10B展示在RO-104或阿柏西普存在下,活體外VEGF-A誘發之HUVEC傷口密度將閉合HUVEC細胞。
圖 10C展示在RO-104或阿柏西普存在下,活體外VEGF-A誘發之HUVEC傷口匯合將閉合HUVEC細胞。
圖 11展示VEGF-A/ANG-2/VEGF-C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三種不同構築體、布洛賽珠單抗(Brolucizumab)及蘭比珠單抗(Ranibizumab)在混合人類血清中的抗藥物抗體(ADA)效價相對於背景之OD450 nm比率。
圖 12展示在29天研究中RO-104與VEGF-A、ANG-2及VEGF-C在玻璃體液中之結合的濃度。
圖 13繪示ErbB3/VEGF-A/ANG-2/VEGF-C四特異性替代性抗體對ErbB3、VEGF-A、ANG-2、VEGF-C及PD-1之結合親和力。
圖 14繪示EGFR/ErbB2/ErbB3三特異性抗體對EGFR、ErbB2及ErbB3之結合親和力。
圖 15繪示c-Met/EGFR/ErbB2/ErbB3四特異性抗體對c-Met、EGFR、ErbB2及ErbB3之結合親和力。
圖 16A 至圖 16B為具有多個抗原結合單元之例示性單特異性抗體。
圖 16A為例示性單特異性抗PD1三價抗體。三個PD-1結合部分各自包含連接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可變重鏈區(V
H)及連接至輕鏈恆定區(CL)之可變輕鏈區(V
L)。
圖 16B為例示性單特異性抗PD1四價抗體。四個PD-1結合部分各自包含連接至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可變重鏈區(V
H)及連接至輕鏈恆定區(CL)之可變輕鏈區(V
L)。四價抗體亦包含重鏈第二恆定區(CH2)及重鏈第三恆定區(CH3)。
圖 17繪示抗PD-1三價及四價抗體對PD-1之結合親和力。
圖 18A 至圖 18D繪示對RP-010及RP-015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SDS-PAGE及SE-HPLC分析,該等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ANG-2及VEGF-C。
圖 18A繪示RP-010之還原性及非還原性樣品的SDS-PAGE結果。
圖 18B繪示RP-010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SE-HPLC圖。
圖 18C繪示RP-015之還原性及非還原性樣品的SDS-PAGE結果。
圖 18D繪示RP-015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SE-HPLC圖。
圖 19A 至圖 19C繪示與RO-104相比,三特異性RP-015對VEGF-A、ANG-2及VEGF-C之結合親和力。
圖 19A繪示RP-015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對VEGF-A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19B繪示RP-015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對ANG-2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19C繪示RP-015三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對VEGF-C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20A 至圖 20D繪示對RP-028及RP-029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SDS-PAGE及SE-HPLC分析,該等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結合至VEGF-A及ANG-2。
圖 20A繪示RP-028之還原性及非還原性樣品的SDS-PAGE結果。
圖 20B繪示RP-028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SE-HPLC圖。
圖 20C繪示RP-029之還原性及非還原性樣品的SDS-PAGE結果。
圖 20D繪示RP-029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SE-HPLC圖。
圖 21A 至圖 21B繪示雙特異性RP-028及RP-029對VEGF-A及ANG-2之結合親和力。
圖 21A繪示RP-028及RP-029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對VEGF-A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21B繪示RP-028及RP-029雙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對ANG-2之結合的ELISA結合結果。
圖 22A 至圖 22D繪示RP-028、RP-029及法瑞西單抗對目標受體結合之抑制。
圖 22A展示對於VEGF-A及VEGF R2/KDR,RP-028及法瑞西單抗之IC
50。
圖 22B展示對於ANG-2及Tie2,RP-028及法瑞西單抗之IC
50。
圖 22C展示對於VEGF-A及VEGF R2/KDR,RP-029及法瑞西單抗之IC
50。
圖 22D展示對於ANG-2及Tie2,RP-029及法瑞西單抗之IC
50。
Claims (116)
- 一種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 a.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 b.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及 c.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 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且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三目標,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配對。
- 如請求項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連接。
- 如請求項2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
- 如請求項2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二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
- 如請求項2至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且其中該第二重鏈可變區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N端。
- 如請求項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連接子連接。
- 如請求項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該連接子共價連接。
- 如請求項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經由該連接子非共價連接。
- 如請求項2至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與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N端偶合。
- 如請求項2至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與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之N端偶合。
- 如請求項1至1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進一步包含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四重鏈可變區,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四目標,其中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與輕鏈多肽配對。
- 如請求項1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連接。
- 如請求項12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三重鏈可變區之C端直接連接至該第四重鏈可變區之N端。
- 如請求項1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經由連接子連接。
- 如請求項1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連接子使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之C端與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之N端偶合。
- 如請求項6至1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連接子包含SEQ ID NO: 151之胺基酸序列。
- 如請求項1至1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交叉域。
- 如請求項1至1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兩個交叉域,其中該至少兩個交叉域包含於至少兩個不同的抗原結合部分中。
- 如請求項1至1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包含至少三個交叉域,其中該至少三個交叉域包含於至少三個不同的抗原結合部分中。
- 如請求項1至1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相同的胺基酸序列。
- 如請求項1至1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不同的胺基酸序列。
- 如請求項1至1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相同的胺基酸序列。
- 如請求項1至1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與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四抗原結合部分配對的該輕鏈多肽包含不同的胺基酸序列。
- 如請求項1至2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
- 如請求項2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1或1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 如請求項2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1或1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 如請求項2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輕鏈多肽包含輕鏈恆定區,該輕鏈恆定區包含一或多個來自重鏈第一恆定區(CH1)之胺基酸取代,且該輕鏈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31或13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 如請求項1至2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輕鏈多肽為通用輕鏈多肽。
- 如請求項28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通用輕鏈多肽為共同輕鏈多肽。
- 如請求項28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通用輕鏈多肽為替代輕鏈多肽。
- 如請求項3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與λ5序列融合之VpreB序列。
- 如請求項3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 如請求項31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 如請求項30至3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 a.輕鏈互補決定區1 (LCDR1),其包含SEQ ID NO: 1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輕鏈互補決定區2 (LCDR2),其包含SEQ ID NO: 1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輕鏈互補決定區3 (LCDR3),其包含SEQ ID NO: 1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 如請求項30至3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29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共同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3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1至3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
- 如請求項37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5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
- 如請求項37或38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比法瑞西單抗(faricimab)強至少8倍的親和力結合至VEGF-A或其片段。
- 如請求項37至3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VEGF-A與VEGF-A受體之相互作用。
- 如請求項4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8奈莫耳或更低的IC50抑制VEGF-A與VEGF-A受體之相互作用。
- 如請求項4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VEGF-A與VEGF-A受體之相互作用比法瑞西單抗抑制該相互作用強至少1.3倍。
- 如請求項1至4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
- 如請求項43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1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
- 如請求項43或4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比法瑞西單抗強至少300倍的親和力結合至ANG-2或其片段。
- 如請求項43至4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ANG-2與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
- 如請求項4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1奈莫耳或更低的IC50抑制ANG-2與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
- 如請求項4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ANG-2與ANG-2受體之相互作用比法瑞西單抗抑制該相互作用強至少12倍。
- 如請求項1至4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該第二目標及/或該第三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
- 如請求項49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19皮莫耳或更低之EC50結合至VEGF-C或其片段。
- 如請求項49至5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抑制VEGF-C與VEGF-C受體之相互作用。
- 如請求項4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以約3.8奈莫耳或更低的IC50抑制VEGF-C與VEGF-C受體之相互作用。
- 如請求項1至52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目標為VEGF-A或其片段,該第二目標為ANG-2或其片段,且該第三目標為VEGF-C或其片段。
- 如請求項1至5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不同的多肽抗原。
- 如請求項1至5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相同的多肽抗原。
- 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
- 如請求項5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A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 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A。
- 如請求項5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56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
- 如請求項6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ANG-2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 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1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1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1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ANG-2。
- 如請求項6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6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
- 如請求項6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VEGF-C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 a.重鏈互補決定區1 (HCDR1),其包含SEQ ID NO: 2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重鏈互補決定區2 (HCDR2),其包含SEQ ID NO: 2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重鏈互補決定區3 (HCDR3),其包含SEQ ID NO: 2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其中該重鏈可變區在與該輕鏈多肽配對後結合至VEGF-C。
- 如請求項64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該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60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1至6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
- 如請求項1至67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共價配對。
- 如請求項1至6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重鏈第一恆定區(CH1),該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包含一或多個來自輕鏈恆定區之胺基酸取代。
- 如請求項1至7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一重鏈可變區(VH)及第一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 如請求項1至7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二重鏈可變區(VH)及第二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 如請求項1至7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第三重鏈可變區(VH)及第三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 如請求項71至7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重鏈第一恆定區、該第二重鏈第一恆定區或該第三重鏈第一恆定區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4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1至7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至205中之任一者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1至7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1至7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1至7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與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包含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76至7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1至203中之任一者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
- 如請求項76至7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
- 如請求項76至7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
- 如請求項76至78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三抗原結合部分包含SEQ ID NO: 2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或由該胺基酸序列組成。
- 一種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包含: a.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與第一輕鏈配對的第一重鏈可變區及第一重鏈第一恆定區(CH1);及 b.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其包含與第二輕鏈配對的第二重鏈可變區及第二重鏈第一恆定區(CH1); 其中該第一CH1之C端偶合於該第二重鏈可變區之N端,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一目標,且其中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至第二目標。
- 如請求項83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輕鏈及該第二輕鏈為共同輕鏈。
- 如請求項83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輕鏈及該第二輕鏈為替代輕鏈。
- 如請求項83至8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在無連接子之情況下直接偶合。
- 如請求項83至86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與λ5序列結合之VpreB序列。
- 如請求項87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VpreB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1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 如請求項87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λ5序列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6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至少100%序列一致性。
- 如請求項85至89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 a.輕鏈互補決定區1 (LCDR1),其包含SEQ ID NO: 103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b.輕鏈互補決定區2 (LCDR2),其包含SEQ ID NO: 104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及/或 c.輕鏈互補決定區3 (LCDR3),其包含SEQ ID NO: 105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
- 如請求項85至90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替代輕鏈多肽包含如下之胺基酸序列,該胺基酸序列與SEQ ID NO: 102中所闡述之胺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5%、90%、95%、96%、97%、98%、99%或100%一致性。
- 如請求項85至91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非共價配對。
- 如請求項85至91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或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各自與該替代輕鏈多肽共價配對。
- 如請求項85至93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不同多肽上之抗原。
- 如請求項85至94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其中該第一抗原結合部分及該第二抗原結合部分結合相同多肽上之抗原。
- 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如請求項1至9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多肽,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
- 如請求項96之醫藥組合物,其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
- 如請求項96之醫藥組合物,其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
- 一種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其編碼如請求項1至95中任一項之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或抗原結合多肽。
- 一種表現載體,其包含如請求項99之核酸。
- 如請求項100之表現載體,其中該表現載體為RNA。
- 如請求項100之表現載體,其中該表現載體為質體或線性化DNA。
- 如請求項100之表現載體,其中該表現載體為病毒載體。
- 如請求項103之病毒載體,其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病毒。
- 如請求項103之病毒載體,其中該病毒載體為腺相關病毒。
- 如請求項103之病毒載體,其中該病毒載體為慢病毒。
- 一種醫藥組合物,其包含如請求項99至106中任一項之核酸或複數種核酸及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或稀釋劑,該核酸或該複數種核酸編碼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
- 如請求項107之醫藥組合物,其經調配用於靜脈內投與。
- 如請求項107之醫藥組合物,其經調配用於玻璃體內投與。
- 一種治療個體之疾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該個體投與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中之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編碼該多特異性抗原結合多肽之該核酸或該複數種核酸或醫藥組合物,藉此治療該疾病。
- 如請求項110之方法,其中該疾病為眼部疾病。
- 如請求項111之方法,其中該眼部疾病包含黃斑變性。
- 如請求項112之方法,其中該黃斑變性為新生血管性年齡相關之黃斑變性。
- 如請求項112之方法,其中該眼部疾病包含糖尿病性黃斑水腫。
- 如請求項112之方法,其中該眼部疾病包含視網膜靜脈閉塞。
- 如請求項110之方法,其中該疾病為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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