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202437968A - 多功能高腳椅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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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發明提供一種多功能高腳椅,其包括:一底座,其具有至少一個支腳組件;及一第一座椅構件,其安裝至該底座。該第一座椅構件配置成收納一第二座椅構件,其在該第一座椅構件安裝至該底座時,直接安裝至該第一座椅構件。
Description
本發明係關於高腳椅領域之技術,特別是指多功能高腳椅。
高腳椅為嬰兒及兒童提供進食及消磨其時間的方便且安全的場所。大多數高腳椅意欲用於大約6個月大之兒童,此時其能夠在無需幫助之情況下坐立且食用固體食物。小於約六個月大之嬰兒通常以斜倚位置或躺下方式得到支撐,此係因為兒童之背部尚未發育至將兒童支撐於直立位置中之必要強度。出於此原因,現有的高腳椅不適合嬰幼兒使用。
根據一實施例,一種多功能高腳椅包括:底座,其具有至少一個支腳組件;及第一座椅構件,其安裝至底座。該第一座椅構件配置成收納一第二座椅構件,其在該第一座椅構件安裝至該底座時,直接安裝至該第一座椅構件。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座椅構件進一步包括水平座椅部分、配置於水平座椅部分之第一側處的第一直立側壁及配置於水平座椅部分之第二側處的第二直立側壁。座椅靠背連接至水平座椅部分且連接至第一直立側壁及第二直立側壁。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座椅靠背在第一直立側壁及第二直立側壁上方垂直地延伸。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二座椅構件可連接至第一直立側壁及第二直立側壁。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直立側壁及第二直立側壁中之各者包括扶手,第二座椅構件可連接至該扶手。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座椅構件永久地附連至底座。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座椅構件可移除地耦接至該底座。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至少一個支腳組件可調整以將第一座椅構件支撐於複數個不同高度處。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該至少一個支腳組件進一步包括具有複數個開口之外管、可相對於外管滑動之內管及可移動地安裝至內管之閂鎖板。閂鎖板可選擇性地收納於複數個開口中之一者內。高度調整閂鎖機構可操作地耦接至閂鎖板。高度調整閂鎖機構可操作以控制閂鎖板之組態。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高度調整閂鎖機構進一步包含可操作以使閂鎖板在延伸組態與縮回組態之間移動的致動器。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高度調整閂鎖機構進一步包含致動器,該致動器具有形成於其中的槽,且閂鎖板進一步包含銷。該銷配置於該槽內。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座椅構件可配置成在第二座椅構件未安裝至第一座椅構件時收納至少一個附接件。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至少一個附接件包括托盤。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座椅構件為幼兒座椅且第二座椅構件為嬰兒座椅。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二座椅構件進一步包括座椅框架及可移動地耦接至座椅框架之底座框架。第二座椅構件可在延伸組態與收縮組態之間變換。第二座椅構件可在收縮組態中連接至第一座椅構件。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空隙界定於底座框架與座椅框架之間。當該第二座椅構件在延伸組態中時,空隙最大,且當底座框架在收縮組態中時,空隙最小。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座椅框架進一步包括兩個縱向側、連接兩個縱向側之第一末端的第一橫向構件及連接兩個縱向側之第二相對末端的第二橫向構件。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兩個縱向側中之各者包括上部部分及下部部分。下部部分相對於上部部分以一角度配置。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兩個縱向側之下部部分以及第二橫向構件的輪廓大體上與第一座椅構件之一部分的輪廓互補。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底座框架可相對於座椅框架旋轉以使第二座椅構件在延伸組態與收縮組態之間變換。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包括耦接至座椅框架之至少一個手柄。底座框架可旋轉地耦接至至少一個手柄。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包括可操作以限制底座框架相對於座椅框架之旋轉的鎖定機構。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該至少一個手柄進一步包括具有通道之突出部,且鎖定機構進一步包括通常配置於通道內之推動器及滑動齒輪以及可操作地耦接至推動器之致動機構。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包括圍繞座椅框架安置之至少一個手柄及與至少一個手柄相關聯之閂鎖機構。閂鎖機構可操作以將第二座椅構件耦接至第一座椅構件。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包括閂鎖機構進一步包括可樞轉地安裝至至少一個手柄之閂鎖。閂鎖具有配置成在嚙合位置中嚙合第一座椅構件之一部分的第一末端。致動機構可操作地耦接至閂鎖以將閂鎖自嚙合位置選擇性地樞轉至脫嚙位置。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包括閂鎖機構進一步包括可操作地耦接至閂鎖之偏壓構件。偏壓構件可操作以將該閂鎖偏壓至該嚙合位置中。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包括至少一個手柄具有形成於其中的凹槽。第一座椅構件之部分可收納於凹槽內。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該閂鎖之第一末端配置成嚙合可收納於該凹槽內之第一座椅構件的部分。
根據一實施例,一種多功能高腳椅組件包括:底座,其具有至少一個支腳組件;第一座椅構件,其圍繞底座定位;及第二座椅構件,其包括可與底座及第一座椅構件中之至少一者可釋放地嚙合的框架。框架可在延伸組態與收縮組態之間變換。致動機構係與框架一起安置。致動機構可操作以解除鎖定框架以在延伸組態與收縮組態之間移動且釋放框架以脫離與底座及第一座椅構件中之至少一者的嚙合。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致動機構可操作以同時解除鎖定框架且釋放框架以脫離與底座及第一座椅構件中之至少一者的嚙合。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該第一座椅構件進一步包括水平座椅部分、配置於水平座椅部分之第一側處的第一直立側壁及配置於水平座椅部分之第二側處的第二直立側壁,以及連接至水平座椅部分且連接至第一直立側壁及第二直立側壁之座椅靠背。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該第二座椅構件可與第一直立側壁及第二直立側壁中之至少一者可釋放地嚙合。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直立側壁及第二直立側壁中之各者包括扶手。第二座椅構件之框架可連接至該扶手。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該第二座椅構件進一步包括可操作以將第二座椅構件之框架附連至第一座椅構件的閂鎖機構。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二座椅構件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手柄且閂鎖機構進一步包括可樞轉地安裝至至少一個手柄且可在嚙合位置與脫嚙位置之間移動的閂鎖。偏壓構件可操作地耦接至閂鎖。偏壓構件可操作以將閂鎖偏壓至嚙合位置中。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閂鎖可經由致動機構自嚙合位置旋轉至脫嚙位置。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該第一座椅構件可配置成在第二座椅構件未安裝至第一座椅構件時收納至少一個附接件。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該至少一個附接件包括托盤。
根據一實施例,一種用於與多功能高腳椅之幼兒座椅一起使用的嬰兒座椅包括可在延伸組態與收縮組態之間變換的框架。嬰兒座椅支撐件可圍繞該框架定位。該框架可在收縮組態中直接連接至多功能高腳椅之幼兒座椅。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該框架進一步包括座椅框架及底座框架,該底座框架可旋轉地耦接至座椅框架以使框架在延伸組態與收縮組態之間變換。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空隙界定於底座框架與座椅框架之間。當該框架在延伸組態中時,空隙最大,且當底座框架在收縮組態中時,空隙最小。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包括可操作以限制底座框架相對於座椅框架之旋轉的鎖定機構。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進一步包括圍繞座椅框架安置之至少一個手柄及與至少一個手柄相關聯之閂鎖機構。閂鎖機構可操作以耦接多功能高腳椅之幼兒座椅。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該閂鎖機構進一步包括可樞轉地安裝至至少一個手柄之閂鎖。閂鎖配置成在嚙合位置中嚙合幼兒座椅。致動機構可操作地耦接至閂鎖以將閂鎖自嚙合位置選擇性地樞轉至脫嚙位置。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幼兒座椅可配置成在框架未連接至幼兒座椅時收納至少一個附接件。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至少一個附接件為托盤。
除上文所描述之特徵中之一者或多者以外或作為替代例,在其他實施例中,框架之一部分的輪廓大體上與幼兒座椅之鄰近部分的輪廓互補。
本文中參看諸圖以例證說明且非限制性地呈現所揭示設備及方法之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的詳細描述。
參看圖1,繪示多功能高腳椅20之實例。如所展示,高腳椅20包括底座22及圍繞底座22定位之座椅構件24。底座22可包括用於將高腳椅20容納於諸如地板之支撐表面上的至少一個支腳組件30a或30b。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底座22包括複數個支腳組件,諸如彼此側向地隔開的第一支腳組件30a及第二支腳組件30b。在包括複數個支腳組件之實施例中,支腳組件30a、30b可實質上彼此相同或替代地,可具有變化的組態。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各支腳組件30a、30b包括支撐構件32a、32b;前部支腳34a、34b;及後部或背部支腳36a、36b。各支腳組件30a、30b之前部支腳34a、34b及後部支腳36a、36b的遠端配置成接觸支撐表面,以在直立組態中支撐高腳椅20。前部支腳34a、34b及後部支腳36a、36b兩者可均連接至支撐構件32a、32b之第一末端38a、38b且自第一末端延伸。在一實施例中,前部支腳34a、34b及後部支腳36a、36b中之一者或兩者與支撐構件32a、32b之一部分一體地形成。替代地,前部支腳34a、34b及後部支腳36a、36b可彼此一體地形成且可連接至支撐構件32a、32b之一部分。
如所展示,支腳組件30a、30b之形狀可類似於倒Y。因此,前部支腳34a、34b可在第一方向上且相對於支撐構件32a、32b以第一角度α1延伸。類似地,後部支腳36a、36b可在第二方向上且相對於支撐構件32a、32b以第二角度α2延伸。第一角度α1及第二角度α2可相同或可不同。在一實施例中,第一角度α1及第二角度α2兩者為約45度,使得前部支腳34大體上正交於後部支腳36。然而,應理解,前部支腳34及後部支腳36可相對於支撐構件32以任何合適角度配置,以提供穩定的底座22。
一個或多個橫向件40可在複數個支腳組件30a、30b之間延伸且耦接複數個支腳組件。在一實施例中,至少一個橫向件40將第一支腳組件30a之支撐構件32a耦接至第二支腳組件30b之支撐構件32b。替代地或此外,橫向件40可配置成耦接第一支腳組件30a及第二支腳組件30b之前部支腳34a、34b及/或第一支腳組件30a及第二支腳組件30b之後部支腳36a、36b。儘管底座22之橫向件40中之各者繪示為具有實質上水平定向,但應理解,橫向件40相對於水平面以一角度配置之實施例亦在本發明之範疇內。此外,應理解,本文中所繪示及描述之底座22僅意欲作為實例,且包括具有任何合適組態之一個或多個支腳組件的底座22在本發明之範疇內,該一個或多個支腳組件用於將座椅構件24支撐於自支撐表面偏移之位置處。
繼續參看圖1,座椅構件24形成有大體上水平的座椅部分42,該座椅部分在兩個側向側上分別由第一及第二直立側壁44包圍。座椅靠背46連接至水平座椅部分42及直立側壁44。如所展示,座椅靠背46可在第一直立側壁及該第二直立側壁44上方垂直地延伸,以形成升高的座椅靠背。然而,本文中亦涵蓋座椅靠背46之高度與直立側壁44之高度大約相同的實施例。在一實施例中,座椅靠背46、水平座椅部分42及直立側壁44一體地形成為單個整體組件。然而,在其他實施例中,座椅靠背46可形成為永久地或可移除地連接至座椅部分42及直立側壁44之單獨組件。
在一實施例中,座椅靠背46可樞轉地安裝至直立側壁44或座椅部分42,使得座椅靠背46可圍繞軸線在直立位置與一斜倚位置或複數個斜倚位置之間旋轉。界定於座椅靠背46與水平座椅部分42之間的角度在座椅靠背46處於斜倚位置中時比在座椅靠背46處於直立位置中時更大。在一實施例中,界定於座椅靠背46與水平座椅部分42之間的角度在座椅靠背46處於直立位置中時介於約75度與90度之間,且座椅靠背46與水平座椅部分42之間的角度在座椅靠背46處於斜倚位置中時大於90度。然而,座椅靠背46相對於座椅部分42固定地定位之實施例亦在本發明之範疇內。
水平座椅部分42、直立側壁44及座椅靠背46協作以界定大體上中空的內部48。當兒童坐在中空內部48內時,座椅構件24之前部50開放以容納兒童的腿。在一實施例中,座椅構件24為意欲由能夠將自身支撐於直立位置中之幼兒或嬰兒(諸如,通常為六個月大或更大之兒童)使用之幼兒座椅。因此,座椅構件24適合於收納與水平座椅部分42接觸就坐的兒童,其中兒童之背部由座椅靠背46支撐。
儘管圖中未示,但在一實施例中,可在水平座椅部分42之中心區處形成峰或脊。峰經配置成充當分隔物使得當兒童就坐於中空內部48內時,兒童之每條腿被自然地推動至峰之各別側。
如圖10A中最佳地展示,座椅構件24可另外包括自座椅構件24之前邊緣52垂直地偏移的擱腳架54。擱腳架54之位置可固定,或可相對於前邊緣52及水平座椅部分42調整。在一實施例中,擱腳架54包括以大體上U形連接的一對支撐件56及大體上水平定向的擱腳架構件58。支撐件56可收納於在直立側壁44之外部部分處形成的套管60內。各套管60可包括複數個安裝槽(圖中未示),且支撐件56可經由複數個安裝槽中之任一者耦接至套管60以基於支撐於座椅構件24中之兒童之大小而選擇性地定位擱腳架構件58。然而,應理解,本文中亦涵蓋不包括擱腳架54之座椅構件24的實施例或擱腳架54具有另一組態的實施例。
座椅構件24由底座22之上部部分支撐。再次參看圖1至圖2B,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各支腳組件30a、30b之末端62a(62b在圖中未示)連接至座椅構件24之側壁。座椅構件24可永久地附連至底座22;然而,本文中亦涵蓋座椅構件24可移除地連接至底座22之實施例。
底座22之高度可在複數個位置之間調整(參見圖2A及圖2B)以相對於支撐表面將座椅構件24支撐於複數個不同高度處。在一實施例中,諸如支撐構件32a、32b之支腳組件30a、30b中之各者的一部分配置成在複數個位置之間伸縮。現參看圖3至圖4B,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支腳組件30之支撐構件32包括第一外管64及第二內管66。在一實施例中,外管64配置於支撐構件32之末端38處,且可與支腳組件30之前部支腳34及後部支腳36一體地形成或連接至前部支腳及後部支腳。內管66可直接地或間接地連接至座椅構件24。內管66之外徑可小於或等於外管64之內徑,使得內管66之至少一部分可滑動地收納於外管64內且因此配置成相對於外管伸縮。
外管64可具有沿著豎直定向軸線隔開之複數個開口68,且自內管66突出之閂鎖板70可收納於複數個開口68中之一者內以相對於外管64將內管66鎖定於所要位置處。在一實施例中,閂鎖板70之位置且因此內管66相對外管64之位置由高度調整閂鎖機構72控制。高度調整閂鎖機構72包括配置於內管66內之閂鎖板外殼74,且閂鎖板70可相對於閂鎖板外殼74移動。在一實施例中,閂鎖板70可收納在形成於閂鎖板外殼74中之對應槽76內以控制閂鎖板70之滑動運動。
在一實施例中,高度調整閂鎖機構72另外包括可操作地耦接至釋放按鈕80之致動器78,該釋放按鈕配置於支腳組件30之外部處,諸如其末端62處。如所展示,致動器78之一部分82可定位成與閂鎖板外殼74重疊配置。此外,致動器78之部分82可包括傾斜槽84,且自閂鎖板70之一部分延伸的銷86可收納於傾斜槽84內。
高度調整閂鎖機構72可操作以使閂鎖板70相對於內管66及閂鎖板外殼74在延伸或鎖定組態(圖4A)與縮回或解除鎖定組態(圖4B)之間移動。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致動器78配置成回應於將力F1施加至釋放按鈕80而在內管66內軸向地平移。當致動器78向下平移時,自閂鎖板70延伸之銷86配置成在傾斜槽84內滑動。銷86之此移動同時使閂鎖板70在閂鎖板外殼74之槽76內平移,藉此使閂鎖板70縮回至內管66之內部中。如圖4B中可見,在一實施例中,在縮回組態中,閂鎖板70實質上與內管66之外表面齊平。
偏壓構件88(參見圖3)可耦接至致動器78。因此,當釋放按鈕80被推按時,致動器78之平移可壓縮或抵抗偏壓構件88之偏壓力。在自釋放按鈕80移除力之後,可操作地耦接至致動器78之偏壓構件88將軸向向上地偏壓致動器返回至中間位置,藉此使銷86在傾斜槽84內滑動且使閂鎖板70突出超過內管66之外表面。
在操作中,按壓釋放按鈕80以將閂鎖板70縮回至解除鎖定組態。當閂鎖板70與外管64分離時,內管66可相對於外管64軸向地平移。一旦內管66處在與座椅構件24之所要高度相關聯的位置處且其中閂鎖板70與外管64之對應開口68對準,便自釋放按鈕80移除力F1。由於偏壓構件88之偏壓力,閂鎖板70將變換至延伸組態,其中閂鎖板70收納在形成於外管64中之對準開口68內,藉此鎖定或限制內管66與外管64之間的相對移動。
在一實施例中,多功能高腳椅20適合於與複數個附接件一起使用,該等附接件可彼此互換。此類附接件之實例展示於圖2A及圖2B中。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附接件包括托盤100,該托盤可移除地安裝至座椅構件24之一部分,諸如安裝至座椅構件24之直立側壁44。當托盤100安裝至座椅構件24時,托盤100可限制兒童經由座椅構件24之前部50自座椅構件之中空內部48移動。
現參看圖5A至圖6B,繪示可移除地連接高腳椅20之座椅構件24及底座22中之至少一者的另一附接件之實例。如所展示,附接件為另一座椅構件110,在本文中亦被稱作嬰兒座椅。在附接件為另一座椅構件之實施例中,安裝至底座22之座椅構件24可被視為「第一座椅構件」,且可連接至座椅構件24之附接件或嬰兒座椅110可被視為「第二座椅構件」。
第二座椅構件或嬰兒座椅110具有框架,該框架包括用於將嬰兒座椅110容納於諸如地板之支撐表面114上的底座框架112。嬰兒座椅110之框架另外包括耦接至底座框架112之座椅框架116及連接至座椅框架116之織物或軟墊座椅支撐件118(圖5B),以界定幼兒或嬰兒可定位之就坐表面。本文中所描述之第二座椅構件或嬰兒座椅110可適合供不能夠將自身支撐於直立位置中之幼兒或嬰兒(諸如,小於六個月大)以及能夠將自身支撐於直立位置中之嬰兒使用。
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底座框架112包括兩個大體縱向側120及連接至縱向側120之第一末端的橫向框架部分122。如圖5B中最佳地展示,底座框架112之縱向側120形成有凸起曲率,使得嬰兒座椅110經組態為可操作以相對於支撐表面114樞轉或擺動之搖桿。結果,在任何給定時間,縱向側120之僅一部分配置成與支撐表面114接觸。應理解,儘管本文中所繪示及描述之底座框架112的形狀大體上為矩形,但本文中亦涵蓋底座框架具有諸如橢圓形形狀之另一形狀的實施例。
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連接至縱向側120中之各者的第二相對末端或與第二相對末端一體地形成的連接構件124耦接至座椅框架116。如所展示,連接構件124相對於底座框架112之縱向側120以一角度定向。在一實施例中,連接構件124相對於底座框架112之縱向側120以約75°與約90°之間的角度延伸。然而,應理解,連接構件124相對於縱向側120以另一角度延伸之實施例亦在本發明之範疇內。
座椅框架116可類似地包括兩個平行的縱向側130、與兩個縱向側130之第一末端連接或一體地形成的第一橫向構件132,及與兩個縱向側130之第二相對末端連接或一體地形成的第二橫向構件134。儘管底座框架112及座椅框架116兩者均展示為具有大體上矩形的組態,但應理解,在其他實施例中,座椅框架116之形狀可不同於底座框架112之形狀。
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縱向側130具有非平面組態。如所展示,縱向側130包括第一上部部分136及相對於第一上部部分138以一角度配置之第二下部部分138。在一實施例中,第二下部部分138相對於與底座框架112相關聯之連接構件124大體上平行地或以小於30度之角度配置。如下文將更詳細地描述,在一實施例中,由縱向側130之第二下部部分138以及第二橫向構件134界定的輪廓可大體上與幼兒座椅之鄰近部分的輪廓互補,諸如由直立側壁44以及水平座椅部分42之前邊緣52界定的座椅構件24之前部50。
如圖5A至圖6B中所展示,座椅框架116可另外包括支撐構件140,該支撐構件具有分別耦接至兩個縱向側130之第一末端142及第二末端144。在一實施例中,支撐構件140可旋轉地安裝至縱向側130,使得支撐構件140可相對於縱向側130繞樞轉軸線P旋轉。然而,在其他實施例中,支撐構件140可固定地安裝至縱向側130。在此類實施例中,支撐構件140可大體上與縱向側130之上部部分136共面地配置。座椅支撐件118可圍繞框架定位,諸如圍繞座椅框架116之第一橫向構件132及縱向側130之上部部分136以及支撐構件140。
在一實施例中,底座框架112可相對於座椅框架116移動,例如可相對於座椅框架旋轉,使得嬰兒座椅110可在第一延伸組態(圖5A及圖5B)與第二收縮組態(圖6A及圖6B)之間變換。在延伸組態中,座椅框架116之第一橫向構件132與底座框架112之橫向框架部分122間隔開。在收縮組態中,座椅框架116之第一橫向構件132安置成與底座框架112之橫向框架部分122相距較小距離。界定於座椅框架116之第一橫向構件132與底座框架112之橫向框架部分122之間的空隙在延伸組態中最大且在收縮組態中最小。
具有開口151之至少一個手柄150圍繞座椅框架116安置。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手柄150配置於座椅框架116之各縱向側130處。手柄150可永久地或可移除地安裝至縱向側130,或替代地,可與其一體地形成。儘管手柄150展示為大體上鄰近於各縱向側130之上部部分136與下部部分138之間的界面而定位,但本文中亦涵蓋手柄150配置於另一合適位置處之實施例。
連接構件124可旋轉地安裝至座椅框架116之縱向側130。在一實施例中,各連接構件124可旋轉地安裝至各別手柄150。如圖7A及圖7B中所展示,各手柄150可包括例如自手柄150之一側154朝向座椅框架116之內部延伸的突出部152,諸如環形突出部。突出部152可協作以界定樞轉軸線P。在此類實施例中,連接構件124可連接至突出部152之一部分且在一些實施例中,可圍繞突出部之一部分收納。在一實施例中,突出部152包括大體上中空的通道156,且連接構件124可配置於通道156之遠端處,藉此密封通道156。
在一實施例中,各手柄150包括可操作以限制底座框架112相對於座椅框架116繞樞轉軸線P旋轉之鎖定機構158。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鎖定機構158包括通常配置於通道156內之推動器160及滑動齒輪162。推動器160及滑動齒輪162之外徑可實質上等於或稍微小於通道156之內徑。如所展示,滑動齒輪162大體上定位於連接構件124與推動器160之第一末端164之間。另外,溝槽166可形成於連接構件124處,面向突出部152。溝槽166可經大小設定以將整個滑動齒輪162收納於其中。
參看圖8A及圖8B,當滑動齒輪162定位於通道156內時,防止滑動齒輪繞樞轉軸線P旋轉。在一實施例中,滑動齒輪162之外徑具有形成於其中的至少一個花鍵或鍵槽170,且至少一個齒或鍵172自形成於連接構件124中之溝槽166的內徑突出。至少一個鍵172及鍵槽170大體上彼此互補且繞樞轉軸線P彼此可旋轉地對準。另外,與至少一個鍵槽170互補之至少一個第二鍵174可自通道156之一部分的內徑延伸。儘管滑動齒輪162在本文中繪示及描述為具有鍵槽170且通道156及溝槽166繪示及描述為具有鍵172、174,但應理解,滑動齒輪162具有鍵且通道156及溝槽166具有形成於其中之鍵槽的實施例亦在本發明之範疇內。另外,應理解,推動器160可類似地具有形成於其中的一個或多個鍵槽,其配置成與通道156之至少一個鍵174協作來限制推動器160繞樞轉軸線P之旋轉。
在一實施例中,諸如盤簧之偏壓構件176在滑動齒輪162與連接構件124之一部分之間延伸,該部分諸如為連接構件124之溝槽166的表面。偏壓構件176之偏壓力配置成將滑動齒輪162朝向推動器160偏壓,且遠離形成於連接構件124中之溝槽166偏壓至通道156中。
鎖定機構158包括可由使用者操作以將軸向力選擇性地施加至推動器160之致動器178。在一實施例中,推動器160包括至少一個傾斜或斜坡表面180,且致動器178配置成經由斜坡表面180將力施加至推動器160。繼續參看圖7A及圖7B且進一步參看圖9A及圖9B,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致動器178包括可移動地安裝至手柄150之致動機構182,諸如可按下部分或其他輸入裝置。致動機構182通常可配置於手柄150之內部;然而,致動機構182之一部分可在手柄150之開口151處曝露或自開口突出。致動器帶184之第一末端186可滑動地連接至致動機構182。致動器帶184之第二遠端188包括至少一個斜坡特徵190(參見圖7A及圖7B),該至少一個斜坡特徵配置成與推動器160之斜坡表面180協作。
鎖定機構158配置成自動地鎖定底座框架112以防止相對於座椅框架116旋轉。在最佳地展示於圖7A、圖8A及圖9A之鎖定組態中,致動器178之斜坡特徵190與推動器160之斜坡表面180軸向地對準且因此完全就位或嚙合。在此組態中,藉由偏壓構件176偏壓成與推動器160之第一末端164接觸的滑動齒輪162部分地配置於突出部152之通道156內且部分地配置於連接構件124之溝槽166內。在此偏移位置中,自凹槽166突出之至少一個鍵172及自通道156突出之至少一個第二鍵174兩者均收納於滑動齒輪162之至少一個鍵槽170內。滑動齒輪162與通道156及連接構件124兩者之此嚙合不僅限制連接構件124相對於滑動齒輪162之旋轉,而且限制滑動齒輪162相對於通道156之旋轉。
為解除鎖定鎖定機構158且允許底座框架112相對於座椅框架116旋轉,使用者將力F2施加至致動機構182。由使用者施加之力使致動機構182相對於手柄150移動。由於致動機構182與致動器帶184之間的界面,致動機構182之移動對致動器帶184施加力。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施加至致動器帶184之力使致動器帶184之第二末端188脫離與推動器160之軸向對準。如圖7B中最佳地展示,當致動器帶184移動時,致動器帶184之一個或多個斜坡特徵190可滑動地嚙合推動器160之至少一個斜坡表面180。此嚙合將與偏壓構件176之偏壓力相反的軸向力施加至推動器160,藉此使推動器160及滑動齒輪162沿著樞轉軸線P平移。在完全致動位置中,滑動齒輪162完全收納於溝槽166內。在此位置中,滑動齒輪162及連接構件124(一致地)可相對於突出部152繞樞轉軸線P自由旋轉。因此,力F2至致動機構182之施加會相對於座椅框架116解除鎖定底座框架112。一旦解除鎖定,底座框架112便可相對於座椅框架116旋轉至所要位置。
一旦底座框架112已到達所要位置,諸如與收縮組態相關聯之位置,使用者便釋放致動機構182。在自致動機構182移除力F2後,致動機構便將諸如經由重力返回至其初始位置,藉此使致動器帶184朝向推動器160滑動。另外,偏壓構件176之偏壓力將使滑動齒輪162至少部分地平移至通道156中,且將使推動器160之斜坡表面180平移成在致動器帶184之第二末端188處與斜坡特徵190嚙合。應理解,當嬰兒座椅110處於收縮組態中時,使用者將力F2施加至致動機構182可操作以解除鎖定底座框架112。一旦解除鎖定,底座框架112便可相對於座椅框架116旋轉,以將嬰兒座椅110變換至延伸位置。
現參看圖10A及圖10B,在座椅構件24安裝至底座22時,第二座椅構件或嬰兒座椅110可直接安裝至第一座椅構件或幼兒座椅24。在座椅構件24之座椅靠背46配置成相對於水平座椅部分42斜倚的實施例中,嬰兒座椅110可與座椅構件24可釋放地嚙合而不管座椅靠背46之位置。舉例而言,在座椅構件24之座椅靠背46處於直立位置、斜倚位置或其間的任何位置中時,嬰兒座椅110可附接至座椅構件24。
在一實施例中,當在收縮組態中時,第二座椅構件110可連接至幼兒椅或高腳椅20之座椅構件24。如所展示,底座框架112可收納於座椅構件24之內部48內,且座椅框架116之至少一部分可定位成與座椅構件24之邊緣或上表面重疊配置。當連接至座椅構件24時,座椅框架116之第二橫向構件134以及縱向側130之下部部分138可大體上與座椅構件24之前邊緣52對準且在一些實施例中,自前邊緣偏移。
嬰兒座椅110之框架,諸如座椅框架116,可經由手柄150與第一座椅構件可釋放地嚙合。當嬰兒座椅110附接至座椅構件24時,與座椅框架116相關聯之手柄150可與座椅構件24之直立側壁44軸向地對準。在一實施例中,凹槽192(參見圖6B、圖9A、圖9B及圖11)形成於手柄150之下部部分及直立側壁44之一部分處,諸如形成位於直立側壁44之上表面處或附近之扶手的突出部210例如可收納於其中。
嬰兒座椅110可包括可操作以將嬰兒座椅110剛性地附連至座椅構件24之閂鎖機構200。在圖11之所繪示非限制性實施例中,閂鎖機構200包括可樞轉地安裝至手柄150之閂鎖202。閂鎖202之第一末端204經輪廓化以包括卡鉤形狀或鎖扣,其可連接至座椅構件24之一部分,諸如突出部210之下表面。當閂鎖機構200處於預設或未致動位置中時,如圖11及圖9A中所展示,閂鎖202之第一末端204處於嚙合位置中,且配置成直接鄰近形成於手柄150中之凹槽192且在一些實施例中延伸至該凹槽中。儘管未展示,但諸如扭轉彈簧之偏壓構件可操作地耦接至閂鎖202且可操作以將閂鎖202偏壓至嚙合位置中。
閂鎖202之第二末端206可操作地耦接至致動機構,諸如致動機構182。因此,當將力F2施加至致動機構182以致動閂鎖機構200時,閂鎖202與致動機構182之間的嚙合使閂鎖202抵抗偏壓構件之偏壓力繞其軸線X旋轉。在所繪示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閂鎖機構200之操作使閂鎖202在由箭頭D指示之第一方向上遠離凹槽192旋轉至脫嚙位置。儘管閂鎖機構200在本文中繪示及描述為由與鎖定機構158相同的致動機構182操作,但在其他實施例中,不同致動機構可分別與鎖定機構158及閂鎖機構200相關聯。
當閂鎖機構200經操作且閂鎖202處於遠離凹槽192之旋轉位置中(參見圖9B)時,第二座椅構件或嬰兒座椅110可圍繞幼兒座椅或座椅構件24裝設。具體而言,直立側壁44之一部分,諸如突出部210,可裝設在形成於手柄150中之凹槽192內。一旦嬰兒座椅110經適當地定位,閂鎖機構200便可藉由釋放致動機構182而撤銷啟動。在自致動機構182移除力後,偏壓構件將使閂鎖202繞其軸線X旋轉,從而將閂鎖202之第一末端204朝向配置於凹槽192內之座椅構件24之部分偏壓且偏壓成與該部分嚙合。配置於凹槽192內之座椅構件24之部分與閂鎖202之第一末端204之間的此嚙合限制嬰兒座椅110相對於座椅構件24之移動。為將嬰兒座椅110與座椅構件24分離,使用者簡單地將力施加至閂鎖機構200之致動機構182,藉此使閂鎖202旋轉脫離與突出部210之嚙合。
在一例示性實施例中,當嬰兒座椅110處於收縮組態中且附連至座椅構件24時,致動機構182之操作將同時使嬰兒座椅110與幼兒座椅或座椅構件24脫嚙,且解除鎖定底座框架112以允許旋轉至延伸位置、延伸組態中。因為同一致動機構182與鎖定機構158及閂鎖機構200之閂鎖202兩者相關聯,所以使嬰兒座椅110與座椅構件24脫嚙及解除鎖定底座框架112兩者回應於致動機構182之操作而自動地發生。
當將嬰兒座椅110(在延伸組態中)提離地板時,使用者可操作或施加力F2至致動機構182。藉由在嬰兒座椅110圍繞座椅構件24裝設時繼續將力F2施加至致動機構182,與座椅構件24接觸將使可自由旋轉之底座框架112相對於座椅框架116旋轉,藉此將嬰兒座椅110變換至收縮組態。在釋放致動機構182後,底座框架112將相對於座椅框架116可旋轉地鎖定,且閂鎖202將經由偏壓構件偏壓成與座椅構件24之突出部210嚙合。類似地,當在使嬰兒座椅110與座椅構件24分離時將力F2施加至致動機構182時,一旦嬰兒座椅110不再與座椅構件24接觸,作用於底座框架112上之重力便可使底座框架112相對於座椅框架116自動地旋轉至延伸組態。應瞭解,嬰兒座椅110可自支撐表面移除且附接至座椅構件24,及/或可與座椅構件24分離且在嬰兒定位於嬰兒座椅110內時配置於支撐表面上。
本文中所繪示及描述之配置成收納嬰兒座椅110的多功能高腳椅20向使用者提供將兒童置於家周圍之許多場景中的安全場所。另外,藉由允許嬰兒座椅110在不拆卸或修改之情況下連接至高腳椅20,照護者更容易將嬰兒座椅110用作高腳椅10之附接件及單獨裝置兩者。
術語「約」意欲包括與基於在申請本申請案時可用之裝備而對特定量進行之量測相關聯的誤差之程度。
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僅出於描述特定實施例之目的,且並不意欲限制本發明。如本文中所使用,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示,否則單數形式「一(a、an)」及「該」意欲亦包括複數形式。應進一步理解,當在本說明書中使用時,術語「包含(comprises及/或comprising)」指定所陳述特徵、整體、步驟、操作、元件及/或組件的存在,但不排除一個或多個其他特徵、整體、步驟、操作、元件組件及/或其群組的存在或添加。
雖然已參考一個或多個例示性實施例描述本發明,但熟習此項技術者將理解,在不背離本發明之範疇的情況下,可作出各種改變且等效物可替代其元件。此外,在不背離本發明之基本範疇的情況下,可作出許多修改以使特定情形或材料適應本發明之教示內容。因此,本發明並不意欲限於作為預期用於進行本發明之最佳模式而揭示的特定實施例,但本發明將包括屬於申請專利範圍之範疇內的所有實施例。
20:多功能高腳椅
22:底座
24:第一座椅構件或幼兒座椅
30a:第一支腳組件
30b:第二支腳組件
32:支撐構件
32a:支撐構件
32b:支撐構件
34:前部支腳
34a:前部支腳
34b:前部支腳
36:後部支腳
36a:後部或背部支腳
36b:後部或背部支腳
38a:第一末端
38b:第一末端
40:橫向件
42:水平座椅部分
44:直立側壁
46:座椅靠背
48:中空內部
50:前部
52:前邊緣
54:擱腳架
56:支撐件
58:大體上水平定向的擱腳架構件
60:套管
62a:末端
64:第一外管
66:第二內管
68:開口
70:閂鎖板
72:高度調整閂鎖機構
74:閂鎖板外殼
76:槽
78:致動器
80:釋放按鈕
82:部分
84:傾斜槽
86:銷
88:偏壓構件
100:托盤
110:座椅構件/嬰兒座椅
112:底座框架
114:支撐表面
116:座椅框架
118:織物或軟墊座椅支撐件
120:縱向側
122:橫向框架部分
124:連接構件
130:縱向側
132:第一橫向構件
134:第二橫向構件
136:第一上部部分
138:第二下部部分
140:支撐構件
142:第一末端
144:第二末端
150:手柄
151:開口
152:突出部
154:側
156:大體上中空的通道
158:鎖定機構
160:推動器
162:滑動齒輪
164:第一末端
166:溝槽
170:花鍵或鍵槽
172:齒或鍵
174:第二鍵
176:偏壓構件
178:致動器
180:傾斜或斜坡表面
182:致動機構
184:致動器帶
186:第一末端
188:第二遠端
190:斜坡特徵
192:凹槽
200:閂鎖機構
202:閂鎖
204:第一末端
206:第二末端
210:突出部
α1:第一角度
α2:第二角度
D:箭頭
F1:力
F2:力
P:樞轉軸線
X:軸線
以下描述不應被視為以任何方式進行限制。參看隨附圖式,相同元件經相同地編號:
圖1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多功能高腳椅的透視圖;
圖2A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具有在升高高度處之座椅構件的多功能高腳椅之透視圖;
圖2B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具有在降低高度處之座椅構件的多功能高腳椅之透視圖;
圖3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包括高度調整閂鎖機構的支腳組件之橫截面圖;
圖4A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閂鎖銷處於延伸組態中時的高度調整閂鎖機構之側視圖;
圖4B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閂鎖銷處於縮回組態中時的高度調整閂鎖機構之側視圖;
圖5A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延伸組態中的嬰兒座椅之透視圖;
圖5B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延伸組態中的嬰兒座椅之側視圖;
圖6A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收縮組態中的嬰兒座椅之前透視圖;
圖6B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收縮組態中的嬰兒座椅之後透視圖;
圖7A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鎖定組態中的嬰兒座椅之鎖定機構的橫截面圖;
圖7B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解除鎖定組態中的嬰兒座椅之鎖定機構的橫截面圖;
圖8A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鎖定組態中的嬰兒座椅之鎖定機構之一部分的示意圖;
圖8B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解除鎖定組態中的嬰兒座椅之鎖定機構之一部分的示意圖;
圖9A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鎖定組態中的嬰兒座椅之鎖定機構之致動機構的橫截面圖;
圖9B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在解除鎖定組態中的嬰兒座椅之鎖定機構之致動機構的橫截面圖;
圖10A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多功能高腳椅的透視圖,該多功能高腳椅具有安裝至其之嬰兒座椅;
圖10B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多功能高腳椅的側視圖,該多功能高腳椅具有安裝至其之嬰兒座椅;及
圖11為根據一實施例之嬰兒座椅之閂鎖機構的橫截面圖。
20:多功能高腳椅
22:底座
24:第一座椅構件或幼兒座椅
30a:第一支腳組件
30b:第二支腳組件
32a:支撐構件
32b:支撐構件
34a:前部支腳
34b:前部支腳
36a:後部或背部支腳
36b:後部或背部支腳
38a:第一末端
38b:第一末端
40:橫向件
42:水平座椅部分
44:直立側壁
46:座椅靠背
48:中空內部
50:前部
52:前邊緣
62a:末端
α1:第一角度
α2:第二角度
Claims (47)
- 一種多功能高腳椅,其包含: 一底座,其包括至少一個支腳組件;及 一第一座椅構件,其安裝至該底座; 其中該第一座椅構件配置成收納一第二座椅構件,其在該第一座椅構件安裝至該底座時,直接安裝至該第一座椅構件。
- 如請求項1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第一座椅構件進一步包含: 一水平座椅部分; 一第一直立側壁,其配置於該水平座椅部分之一第一側處,及一第二直立側壁,其配置於該水平座椅部分之一第二側處;及 一座椅靠背,其連接至該水平座椅部分且連接至該第一直立側壁及該第二直立側壁。
- 如請求項2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座椅靠背在該第一直立側壁及該第二直立側壁上方垂直地延伸。
- 如請求項2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第二座椅構件可連接至該第一直立側壁及該第二直立側壁。
- 如請求項2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第一直立側壁及該第二直立側壁中之各者包括一扶手,該第二座椅構件可連接至該扶手。
- 如請求項1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第一座椅構件永久地附連至該底座。
- 如請求項1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第一座椅構件可移除地耦接至該底座。
- 如請求項1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至少一個支腳組件可調整以將該第一座椅構件支撐於複數個不同高度處。
- 如請求項8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至少一個支腳組件進一步包含: 一外管,其具有複數個開口; 一內管,其可相對於該外管滑動; 一閂鎖板,其可移動地安裝至該內管,該閂鎖板可選擇性地收納於該複數個開口中之一者內;及 一高度調整閂鎖機構,其可操作地耦接至該閂鎖板,其中該高度調整閂鎖機構可操作以控制該閂鎖板之一組態。
- 如請求項9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高度調整閂鎖機構進一步包含可操作以使該閂鎖板在一延伸組態與一縮回組態之間移動的一致動器。
- 如請求項9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高度調整閂鎖機構進一步包含一致動器,該致動器具有形成於其中的一槽,且該閂鎖板進一步包含一銷,該銷配置於該槽內。
- 如請求項1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第一座椅構件可配置成在該第二座椅構件未安裝至該第一座椅構件時收納至少一個附接件。
- 如請求項12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至少一個附接件包括一托盤。
- 如請求項1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第一座椅構件為一幼兒座椅且該第二座椅構件為一嬰兒座椅。
- 如請求項1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第二座椅構件進一步包含: 一座椅框架;及 一底座框架,其可移動地耦接至該座椅框架,其中該第二座椅構件可在一延伸組態與一收縮組態之間變換,該第二座椅構件可在該收縮組態中連接至該第一座椅構件。
- 如請求項15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一空隙界定於該底座框架與該座椅框架之間,該空隙在該第二座椅構件處於該延伸組態中時最大且該空隙在該底座框架處於該收縮組態中時最小。
- 如請求項15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座椅框架進一步包含: 兩個縱向側; 一第一橫向構件,其連接該兩個縱向側之一第一末端;及 一第二橫向構件,其連接該兩個縱向側之一第二相對末端。
- 如請求項17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兩個縱向側中之各者包括一上部部分及一下部部分,該下部部分相對於該上部部分以一角度配置。
- 如請求項18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兩個縱向側之該下部部分以及該第二橫向構件的一輪廓大體上與該第一座椅構件之一部分的一輪廓互補。
- 如請求項15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底座框架可相對於該座椅框架旋轉以使該第二座椅構件在該延伸組態與該收縮組態之間變換。
- 如請求項20之多功能高腳椅,其進一步包含耦接至該座椅框架之至少一個手柄,其中該底座框架可旋轉地耦接至該至少一個手柄。
- 如請求項21之多功能高腳椅,其進一步包含可操作以限制該底座框架相對於該座椅框架之旋轉的一鎖定機構。
- 如請求項22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至少一個手柄進一步包含具有一通道之一突出部,且該鎖定機構進一步包含通常配置於該通道內之一推動器及一滑動齒輪以及可操作地耦接至該推動器之一致動機構。
- 如請求項15之多功能高腳椅,其進一步包含: 至少一個手柄,其圍繞該座椅框架安置;及 一閂鎖機構,其與該至少一個手柄相關聯,該閂鎖機構可操作以將該第二座椅構件耦接至該第一座椅構件。
- 如請求項24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閂鎖機構進一步包含: 一閂鎖,其可樞轉地安裝至該至少一個手柄,該閂鎖具有一第一末端,其配置成於一嚙合位置中嚙合該第一座椅構件之一部分;及 一致動機構,其可操作地耦接至該閂鎖以將該閂鎖自該嚙合位置選擇性地樞轉至一脫嚙位置。
- 如請求項25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閂鎖機構進一步包含可操作地耦接至該閂鎖之一偏壓構件,該偏壓構件可操作以將該閂鎖偏壓至該嚙合位置中。
- 如請求項25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至少一個手柄具有形成於其中的一凹槽,該第一座椅構件之該部分可收納於該凹槽內。
- 如請求項27之多功能高腳椅,其中該閂鎖之該第一末端配置成嚙合可收納於該凹槽內之該第一座椅構件之該部分。
- 一種多功能高腳椅組件,其包含: 一底座,其包括至少一個支腳組件; 一第一座椅構件,其圍繞該底座定位;及 一第二座椅構件,其包括可與該底座及該第一座椅構件中之至少一者可釋放地嚙合的一框架,該框架可在一延伸組態與一收縮組態之間變換;及 一致動機構,其與該框架一起安置,該致動機構可操作以解除鎖定該框架以在該延伸組態與該收縮組態之間移動且釋放該框架以脫離與該底座及該第一座椅構件中之至少一者的嚙合。
- 如請求項29之多功能高腳椅組件,其中該致動機構可操作以同時解除鎖定該框架且釋放該框架以脫離與該底座及該第一座椅構件中之至少一者的嚙合。
- 如請求項29之多功能高腳椅組件,其中該第一座椅構件進一步包含: 一水平座椅部分; 配置於該水平座椅部分之一第一側處的一第一直立側壁及配置於該水平座椅部分之一第二側處的一第二直立側壁;及 一座椅靠背,其連接至該水平座椅部分且連接至該第一直立側壁及該第二直立側壁。
- 如請求項31之多功能高腳椅組件,其中該第二座椅構件可與該第一直立側壁及該第二直立側壁中之至少一者可釋放地嚙合。
- 如請求項32之多功能高腳椅組件,其中該第一直立側壁及該第二直立側壁中之各者包括一扶手,該第二座椅構件之該框架可連接至該扶手。
- 如請求項29之多功能高腳椅組件,其中該第二座椅構件進一步包含可操作以將該第二座椅構件之該框架附連至該第一座椅構件之一閂鎖機構。
- 如請求項34之多功能高腳椅組件,其中該第二座椅構件進一步包含至少一個手柄且該閂鎖機構進一步包含: 一閂鎖,其可樞轉地安裝至該至少一個手柄且可在一嚙合位置與一脫嚙位置之間移動;及 一偏壓構件,其可操作地耦接至該閂鎖,該偏壓構件可操作以將該閂鎖偏壓至該嚙合位置中。
- 如請求項35之多功能高腳椅組件,其中該閂鎖可經由該致動機構自該嚙合位置旋轉至該脫嚙位置。
- 如請求項29之多功能高腳椅組件,其中該第一座椅構件可配置成在該第二座椅構件未安裝至該第一座椅構件時收納至少一個附接件。
- 如請求項37之多功能高腳椅組件,其中該至少一個附接件包括一托盤。
- 一種供與一多功能高腳椅之一幼兒座椅一起使用的嬰兒座椅,該嬰兒座椅包含: 一框架,其可在一延伸組態與一收縮組態之間變換;及 一嬰兒座椅支撐件,其可圍繞該框架定位; 其中該框架可在該收縮組態中直接連接至該多功能高腳椅之該幼兒座椅。
- 如請求項39之嬰兒座椅,其中該框架進一步包含: 一座椅框架;及 一底座框架,其可旋轉地耦接至該座椅框架以使該框架在該延伸組態與該收縮組態之間變換。
- 如請求項40之嬰兒座椅,其中一空隙界定於該底座框架與該座椅框架之間,該空隙在該框架處於該延伸組態中時最大且該空隙在該底座框架處於該收縮組態中時最小。
- 如請求項40之嬰兒座椅,其進一步包含一鎖定機構,其可操作以限制該底座框架相對於該座椅框架之旋轉。
- 如請求項42之嬰兒座椅,其進一步包含: 至少一個手柄,其圍繞該座椅框架安置;及 一閂鎖機構,其與該至少一個手柄相關聯,該閂鎖機構可操作以耦接該多功能高腳椅之該幼兒座椅。
- 如請求項43之嬰兒座椅,其中該閂鎖機構進一步包含: 一閂鎖,其可樞轉地安裝至該至少一個手柄,該閂鎖配置成在一嚙合位置中嚙合該幼兒座椅;及 一致動機構,其可操作地耦接至該閂鎖以將該閂鎖自該嚙合位置選擇性地樞轉至一脫嚙位置。
- 如請求項39之嬰兒座椅,其中該幼兒座椅可配置成在該框架未連接至該幼兒座椅時收納至少一個附接件。
- 如請求項45之嬰兒座椅,其中該至少一個附接件為一托盤。
- 如請求項39之嬰兒座椅,其中該框架之一部分的一輪廓大體上與該幼兒座椅之一鄰近部分的一輪廓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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