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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2237948A - 防煙垂壁用片材及防煙垂壁 - Google Patents

防煙垂壁用片材及防煙垂壁 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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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2237948A
TW202237948A TW111107464A TW111107464A TW202237948A TW 202237948 A TW202237948 A TW 202237948A TW 111107464 A TW111107464 A TW 111107464A TW 111107464 A TW111107464 A TW 111107464A TW 202237948 A TW202237948 A TW 20223794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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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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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t
glass fiber
curable resin
fiber cloth
thermoplastic re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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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ication number
TW11110746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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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en)
Inventor
堀越裕樹
武內信貴
Original Assignee
日商尤尼吉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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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of TW202237948A publication Critical patent/TW202237948A/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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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發明之主要課題在於提供一種撕裂強度優異、火災時不易變形、不易燃,且適於作為防煙垂壁用片材來使用的片材以及具備該片材之防煙垂壁。即,一種防煙垂壁用片材,包含: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及,硬化性樹脂層,其係積層於該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兩面上,且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並且,前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厚度為90~130μm,前述片材之質量為300~450g/m 2

Description

防煙垂壁用片材及防煙垂壁
本發明有關一種可用作防煙垂壁用片材(防煙垂壁之壁構件)之片材及使用該片材之防煙垂壁。
背景技術 以日本國為首,各國法令(例如,日本國的情況是建築基準法及建築基準法施行令)已規定,需以可妨礙建築物火災時所產生之煙霧及有毒氣體等流動而可順利進行避難及滅火活動之方式來設置排煙設備。因此,辦公大樓、商業施設等之建築物常會設置防煙垂壁等以作為排煙設備及遮煙設備。
為了暫時阻斷火災發生時之煙及有毒氣體等朝走廊及上層樓流動以確保避難所需時間等目的,防煙垂壁通常裝設在建築物之天花板。因此,為了不因防煙垂壁而使視野受阻或損及美觀,玻璃板、玻璃纖維與樹脂之樹脂複合體等被用作防煙垂壁。玻璃纖維與樹脂之樹脂複合體於相較於玻璃板具有不易破裂之優點。舉例來說,專利文獻1揭示了一種包含玻璃纖維織物與硬化樹脂層之透明不燃性片材。 先行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5-319746號公報
發明概要 發明欲解決之課題 專利文獻1所揭示之透明不燃性片材具有下述問題:撕裂強度不佳,施工為防煙垂壁時(尤其是施工為張力式防煙垂壁時)容易發生破裂等。另,張力式防煙垂壁係指在2對豎框之間張設片材而形成之垂壁,可舉例如:從天花板垂下設置時,在片材下部側不具有窗擋之防煙垂壁。
於此,本發明為解決上述問題,主要課題在於提供一種片材及具備該片材之防煙垂壁,該片材具優異撕裂強度、火災時不易變形、不易燃且可適於用作防煙垂壁用片材。 用以解決課題之手段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案發明人等經精心研討後得知,要提高撕裂強度,在防煙垂壁用片材中設置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一事甚為重要。於此,為了提高防煙垂壁用片材之透明性,提高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透明性變得重要。然而,為了提高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透明性而採用諸如高透明性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薄膜及聚碳酸酯薄膜來作為熱可塑性樹脂薄膜時,因該薄膜相對價昂,若增加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層數,防煙垂壁用片材本身之成本也會相對提高。
爰此,本案發明人等發現,若防煙垂壁用片材採用下述層結構且令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厚度在特定範圍以上,則可提高片材之撕裂強度,同時因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僅設1層,即使熱可塑性樹脂薄膜採用相對價昂之薄膜,仍可以相對較低之成本來進行製造;其中該層結構係依序積層有: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
然而,本案發明人等進行研討後得知,若僅是防煙垂壁用片材採用依序積層有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的層結構,且在此同時令熱可塑性樹薄膜之厚度在特定範圍以上,並無法具備在火災時不易變形且不易燃之性質,而無法具備用作防煙垂壁所必須之性能。
於此,本案發明人等透過觀察加熱試驗時有無發生變形來評價防煙垂壁用片材在火災時不易變形之程度。然後,本案發明人等察覺,加熱防煙垂壁用片材時,熱可塑性樹脂薄膜較硬化性樹脂層更易加熱收縮,若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厚度過大,則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加熱收縮程度因此增大,防煙垂壁用片材整體變得容易發生變形。本案發明人等更進一步持續研討,發現要使防煙垂壁用片材具備撕裂強度優異、火災時不易變形且不易燃之特性,則令防煙垂壁用片材包含「熱可塑性樹脂薄膜」與「積層在該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兩面且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且令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厚度及防煙垂壁用片材之質量在特定範圍內一事甚為重要。本發明即是基於上述知識見解並反覆精心研討而完成之發明。
亦即,本發明提供下列所揭態樣之發明。 第1項   一種片材,包含: 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及 硬化性樹脂層,其係積層於該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兩面側,且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 並且,前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厚度為90~130μm,前述片材之質量為300~450g/m 2。 第2項   如第1項之片材,其中前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厚度為120~130μm,前述片材之質量為350~430g/m 2。 第3項   如第1或2項之片材,其中形成前述硬化性樹脂層之樹脂為光硬化性樹脂。 第4項   如第1或2項之片材,其中前述熱可塑性樹脂為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 第5項   如第1或2項之片材,其中前述硬化性樹脂層之溴濃度為5~30質量%。 第6項   如第1或2項之片材,其中全光線透射率為80%以上,霧度為20%以下。 第7項   如第1或2項之片材,其撕裂強度為30N以上。 第8項   如第1或2項之片材,其表面電阻率為5×10 12Ω以下。 第9項   如第1或2項之片材,其供予照射50kW/m2之輻射熱的發熱性試驗時,加熱開始後20分鐘之總發熱量會在8MJ/m 2以下。 第10項 如第1或2項之片材,其供予照射50kW/m 2之輻射熱的發熱性試驗時,加熱開始後20分鐘,發熱速度係持續10秒以上不超過200kW/m 2。 第11項 一種用作防煙垂壁用片材之片材之用途,該片材係如第1至10項中任一項之片材。 第12項 如第11項之用途,其中前述防煙垂壁為張力式防煙垂壁。 第13項 一種防煙垂壁,具備如第1至10項中任一項之片材。 第14項 一種片材之製造方法,該片材係如第1至10項中任一項之片材,且該製造方法包含: 步驟1,準備中間體片材A、用以形成硬化性樹脂層之硬化性樹脂溶液B、玻璃纖維布C及工程薄膜D,該中間體片材A係在硬化性樹脂層上積層有厚度為90~130μm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且硬化性樹脂層係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以及 步驟2,以前述中間體片材A與前述工程薄膜D,且以使前述中間體片材A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表面側在前述玻璃纖維布C側之方式,夾住浸滲有前述硬化性樹脂溶液B之前述玻璃纖維布C,並於此狀態下使前述硬化性樹脂溶液B硬化,藉此製得質量為300~450g/m 2之片材。 發明效果
本發明之片材具優異撕裂強度,火災時不易變形且不易燃,可適於用作防煙垂壁用片材。此外,若依本發明,可提供具備該片材之防煙垂壁。
用以實施發明之形態 1.片材 本發明之片材係一種包含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及積層在該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兩面且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的片材,其特徵在於:前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厚度為90~130μm,且前述片材之質量為300~450g/m 2。以下,針對本發明之片材進行說明。
[片材之層結構] 本發明之片材1包含「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及「積層在該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兩面且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的硬化性樹脂層4」。茲將本發明之片材1在厚度方向之截面示意圖之一例顯示於圖1。圖1所示片材1具有: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依序積層而成的層結構。即,圖1所示之本發明之片材1包含1層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2片玻璃纖維布3及2層硬化性樹脂層4。
圖1中,硬化性樹脂層4填埋了構成玻璃纖維布3之多數玻璃纖維的間隙,硬化性樹脂層4之一表面側部分41與另一表面側部分42係透過該間隙部分而連通。
本發明之片材1中,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可設置之層數並未特別受限,但從使成本更低之觀點來看,宜為1層。此外,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與硬化性樹脂層4之間可包含接著層等之其他層,也可製成硬化性樹脂層4直接積層於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上。從進一步提升透明性之觀點及可更低成本製造之觀點來看,以硬化性樹脂層4直接積層於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者為宜。
[各層之結構] 以下,針對構成本發明之片材1之各層組成予以詳述。
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 本發明之片材1包含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可藉此使片材具備優異之撕裂強度。
構成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熱可塑性樹脂種類並未特別受限,但從使片材之透明性更提升之觀點來看,以聚氯乙烯以外之熱可塑性樹脂為宜。聚氯乙烯薄膜含有多量可塑劑,用作防煙垂壁時,該可塑劑有時會滲出表面而對防煙垂壁之視辨性造成不良影響。就構成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熱可塑性樹脂而言,可具體舉如聚酯、聚碳酸酯、聚烯烴、聚醯胺或聚環烯烴等。此等之中尤以聚酯為宜。聚酯可具體舉如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酯(PBT)及聚-2,6-萘二甲酸乙二酯(PEN),尤宜為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
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可為未延伸薄膜及延伸薄膜中之任一者,但從使透明性更提高之觀點來看,以延伸薄膜為宜,2軸延伸薄膜更佳。
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厚度為90~130μm。藉由製成此種厚度,可使所得片材具優異撕裂強度,且具備火災時不易變形之特性及不易燃之特性。從令本發明之片材1具備更理想之撕裂強度、火災時不易變形之特性及不易燃之特性的觀點出發,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厚度宜舉如100~130μm,更宜舉如120~130μm。
本發明之片材1中,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質量可舉例如100~200g/m 2。從更容易兼顧片材撕裂強度之提升與不易燃之特性的觀點來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質量宜舉如130~180g/m 2,更宜舉如160~180g/m 2
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全光線透射率並未特別受限,但可舉例如85%以上,且宜90%以上,更宜91~98%。此外,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霧度並未特別受限,但可舉例如5%以下,且宜1.5%以下,更宜0.3~1.0%。本說明書中,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之全光線透射率係依照日本工業規格JIS K7361-1 1997「塑膠-透明材料之全光線透射率之試驗方法-第1部:單光束法」測定之值。此外,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之霧度則是依照日本工業規格JIS K7136 2000「塑膠-透明材料之霧度求算方法」測定之值。
此外,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一例可舉如實質上不含溴之物。於此,「實質上不含溴」係指,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溴濃度為1質量%以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一例可舉如溴濃度在0.1質量%以下或不含溴之物。本說明書中,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溴濃度係使用能量分散型X射線分析(EDS分析)所測定之值。
玻璃纖維布3 玻璃纖維布3係由多數玻璃纖維構成。玻璃纖維布3中,多數玻璃纖維相互絡合而形成一片布。玻璃纖維布3可舉例如以多數經紗與多數緯紗構成之玻璃纖維織物(玻璃布)。玻璃纖維織物之織造組織並未設別受限,可舉例如平織、緞織、斜紋織、斜子織及畦織等。
玻璃纖維布3為玻璃纖維織物時,其織造密度並未特別受限,但舉例來說,經紗之織造密度可舉如30~120根/25mm,且宜40~190根/25mm,更宜50~70根/25mm;緯紗之織造密度可舉如30~120根/25mm,且宜40~90根/25mm,更宜50~70根/25mm。本說明書中,織造密度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R 3420:2013「玻璃纖維一般試驗方法」之「7.9 密度(織造密度)」所規定之方法為準來測定之值。
構成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纖維的玻璃材料並未特別受限,可使用習知之玻璃材料。玻璃材料可舉例如無鹼玻璃(E玻璃)、耐酸性之含鹼玻璃(C玻璃)、高強度/高彈性率玻璃(S玻璃、T玻璃等)及耐鹼性玻璃(AR玻璃)等。此等玻璃材料之中,無鹼玻璃(E玻璃)因汎用性高而較適宜。構成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纖維可為僅由1種玻璃材料構成者,也可是將由不同玻璃材料構成之玻璃纖維組合2種以上而成者。此外,從使片材1之透明性提升之觀點來看,宜選擇與後述之硬化性樹脂層4之折射率近似的玻璃材料。
構成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纖維以將多數根屬玻璃長纖維之單纖維撚整而成之玻璃紗(glass yarn)為宜。每根玻璃紗所含之單纖維根數可舉例如30~400根左右,且宜40~200根左右,較宜40~120根左右,更宜80~120根。此外,玻璃紗中之單纖維平均直徑可舉例如3.0~6.0μm左右,且宜3.0~5.5μm左右,更宜4.8~5.5μm。玻璃紗之支數可舉例如3~30tex,且宜1~12tex,較宜1~6tex,更宜4~6tex,尤宜5~6tex。本說明書中,每根玻璃紗所含單纖維之根數係利用下述方式求出之值:在掃描型電子顯微鏡(SEM)下針對20根玻璃紗以倍率500倍觀察構成各玻璃紗之單纖維之截面,藉此測定每根玻璃紗所含單纖維之根數,再算出其平均值。玻璃紗中單纖維之平均直徑係利用下述方式求出之值:於掃描型電子顯微鏡(SEM)下針對20根玻璃紗以倍率500倍觀察構成各玻璃紗之單纖維之截面,藉此測定全單纖維之直徑(最大部分),再算出其平均值。玻璃紗之支數單位tex相當於每1000m之公克數,其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R 3420 2013「玻璃纖維一般試驗方法」之「7.1 支數」所規定之方法為準來測定之值。
玻璃纖維布3可藉1種玻璃紗構成,此外,也可藉構成玻璃紗之單纖維的根數或直徑、支數等不同2種以上之玻璃紗來構成。
玻璃纖維布3之單片厚度可舉例如10~60μm,且宜25~50μm,更宜25~35μm。本說明書中,玻璃纖維布3之單片厚度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R3420:2013「玻璃纖維一般試驗方法」之「7.10.1 布帛厚度」所規定之A法為準來測定之值。
此外,每片玻璃纖維布3之質量可舉例如10~60g/m 2,且宜25~50g/m 2,更宜25~35g/m 2
玻璃纖維布3與後述硬化性樹脂層4之折射率之差可舉例如0.05以下,且宜0.02以下,更宜0.01以下。玻璃纖維布3之折射率可舉例如1.45~1.65左右,且宜1.50~1.60左右。本說明書中,玻璃纖維布3之折射率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K 7142:2008 塑膠-折射率之求算方法」所規定之「B法」為準來測定之值。
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體積率並未特別受限,但宜為38%以上。玻璃體積率在38%以上之玻璃纖維布3可透過諸如對玻璃纖維施行開纖處理來獲得。本說明書中,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體積率係依下式算出之值。 [數學式1] 玻璃體積(%)=(A/(B×C))×100   (II) A:玻璃纖維布之質量(g/m 2) B:構成玻璃纖維布之玻璃材料比重(g/m 3) C:玻璃纖維布之厚度(m)
本發明之片材1中,玻璃纖維布3與硬化性樹脂層4之質量比並未特別受限,但從使片材1之透明性更為提升之觀點來看,可舉如:相對於玻璃纖維布3與硬化性樹脂層4之合計質量100質量份,玻璃纖維布3為20~50質量份,且宜20~40質量份,更宜25~35質量份。此外,本發明之片材1中,玻璃纖維布3所佔質量比並未特別受限,但從使片材1之透明性更為提升之觀點來看,可舉如:相對於片材1之總質量100質量%,2片玻璃纖維布3合計5~30質量%,且宜10~25質量%。
設於本發明之片材1中之2片玻璃纖維布3可相同亦可互異。
硬化性樹脂層4 本發明之片材1中,硬化性樹脂層4係以浸滲於前述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且由硬化性樹脂之硬化物形成。具體來說,硬化性樹脂層4係由對硬化性樹脂施予光、熱等能量而使硬化性樹脂硬化而成之硬化物所形成。
就硬化性樹脂而言,從使片材1之透明性更進一步提升之觀點來看,以可使硬化性樹脂層4與上述玻璃纖維布3之折射率近似者為宜。硬化性樹脂宜舉如光硬化性樹脂。光硬化性樹脂可舉例如乙烯酯樹脂、胺甲酸酯丙烯酸樹脂、茀丙烯酸酯樹脂、不飽和聚酯樹脂、硬化性丙烯酸樹脂及環氧樹脂等。
上述乙烯酯樹脂可舉例如雙酚A型乙烯酯、溴化雙酚A型乙烯酯及酚醛清漆型乙烯酯等。此等乙烯酯樹脂之中,尤以包含選自於由雙酚A型乙烯酯、溴化雙酚A型乙烯酯及酚醛清漆型乙烯酯所構成群組中之1種以上者為佳,且更宜併用雙酚A型乙烯酯及溴化雙酚A型乙烯酯。
就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之硬化性樹脂之一合適例而言,可舉如包含丙烯酸樹脂漿(acrylic syrup)之硬化性樹脂組成物。透過使用包含丙烯酸樹脂漿之硬化性樹脂組成物,可使片材1之透明性與抗靜電性能更進一步提升。於本發明中,丙烯酸樹脂漿係指:將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等(甲基)丙烯酸酯聚合物溶解於甲基丙烯酸甲酯等丙烯酸系單體而成之聚合性液狀混合物。上述丙烯酸樹脂漿之中,尤以將選自於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酯共聚物及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酯共聚物所構成群組中1種以上之丙烯酸酯聚合物溶解於甲基丙烯酸甲酯單體而成之丙烯酸樹脂漿為佳。
此外,構成硬化性樹脂層4之硬化性樹脂之其他合適例而言,可舉如硬化性丙烯酸系樹脂、環氧樹脂或乙烯酯樹脂,且包含溴化雙酚A型乙烯酯者更佳。透過使用此等硬化性樹脂,可使片材1之不易燃特性更為提升。
硬化性樹脂層4宜不含熱可塑性樹脂。此外,硬化性樹脂層4亦可進一步含有硬化促進劑、阻燃劑、紫外線吸收劑及充填劑等添加物。尤其是從使片材1不易燃之特性更為提升的觀點來看,硬化性樹脂層4宜含有阻燃劑。阻燃劑可舉如磷酸酯系阻燃劑、含鹵素有機化合物及無機系阻燃劑等。其中,以含鹵素有機化合物為宜,含溴有機化合物更佳。含溴有機化合物可具體舉如六溴環十二烷(HBCD)、十溴二苯醚(DBDPO)、八溴二苯醚、四溴雙酚A(TBBA)、雙(三溴苯氧基)乙烷、雙(五溴苯氧基)乙烷(BPBPE)、四溴雙酚A環氧樹脂(TBBA Epoxy)、四溴雙酚A碳酸酯(TBBA-PC)、乙烯(雙四溴酞)醯亞胺(EBTBPI)、伸乙基雙(五溴二苯基)、參(三溴苯氧基)三𠯤(TTBPTA)、雙(二溴丙基)四溴雙酚A(DBP-TBBA)、雙(二溴丙基)四溴雙酚S(DBP-TBBS)、溴化聚伸苯醚(包含聚(二)溴伸苯醚等)(BrPPE)、溴化聚苯乙烯(包含聚二溴苯乙烯、聚三溴苯乙烯、交聯溴化聚苯乙烯等)(BrPS)、溴化交聯芳香族聚合物、溴化環氧樹脂、溴化苯氧樹脂、溴化苯乙烯-順丁烯二酸酐聚合物、四溴雙酚S(TBBS)、參(三溴新戊基)磷酸酯(TTBNPP)、聚溴三甲基苯基茚烷(PBPI)及參(二溴丙基)-三聚異氰酸酯(TDBPIC)等。其中尤以TBBA為佳。
就硬化性樹脂層4之一例而言,可舉溴濃度為5~30質量%。尤其,硬化性樹脂層4之溴濃度為10~20質量%時,可更適於兼顧不易燃特性與透明性。此外,硬化性樹脂層4之其他例子可舉如實質上不含溴之物。於此,「實質上不含溴」係指硬化性樹脂層4之溴濃度為1質量%以下。該硬化性樹脂層4可更具體舉如溴濃度在0.5質量%以下者、溴濃度在0.1質量%以下者或不含溴者。本說明書中,硬化性樹脂層4之溴濃度係使用能量分散型X射線分析(EDS分析)所測定之值。
此外,可將硬化性樹脂層4製成在硬化性樹脂層4之表面及/或硬化性樹脂層4中包含抗靜電劑。抗靜電劑可舉例如界面活性劑、金屬及金屬化合物等。
作為抗靜電劑使用之界面活性劑可舉如陽離子性界面活性劑、陰離子性界面活性劑、非離子性(nonionic)界面活性劑及兩性界面活性劑。陽離子性界面活性劑可舉例如單烷基胺鹽、二烷基胺鹽、三烷基胺鹽等烷基胺鹽;烷基三甲基氫氧化銨、二烷基二甲基氫氧化銨等第4級銨鹽等。此外,陽離子性界面活性劑可為具反應性雙鍵之反應性陽離子性界面活性劑。進一步來說,陽離子性界面活性劑亦可為結構中具有全氟烷基之氟系陽離子性界面活性劑。
陰離子性界面活性劑可舉例如高級醇之硫酸酯鹽、高級烷基磺酸及其鹽、烷基苯磺酸及其鹽、聚氧乙烯烷基硫酸鹽、聚氧乙烯烷基苯基酯硫酸鹽、乙烯基磺琥珀酸鹽、聚氧伸烷基烷基醚硫酸鹽等。此外,陰離子性界面活性劑可為具反應性雙鍵之反應性陰離子性界面活性劑。具反應性雙鍵之反應性陰離子性界面活性劑可舉例如烷基丙烯基酚聚環氧乙烷加成物之硫酸酯鹽、烯丙基烷基酚聚環氧乙烷加成物之硫酸酯鹽及烯丙基二烷基酚聚環氧乙烷加成物之硫酸酯鹽等。進一步來說,陰離子性界面活性劑亦可為結構中具有全氟烷基之氟系陰離子性界面活性劑。
非離子性界面活性劑可舉例如聚氧乙烯烷基醚、聚氧乙烯烷基苯基醚、聚乙二醇脂肪酸酯、環氧乙烷環氧丙烷嵌段共聚物、聚氧乙烯脂肪醯胺、環氧乙烷-環氧丙烷共聚物等以及聚氧乙烯山梨醇酐脂肪酸酯等山梨醇酐衍生物等。此外,非離子性界面活性劑可為具反應性雙鍵之反應性非離子性界面活性劑。具反應性雙鍵之反應性非離子性界面活性劑可舉例如烷基丙烯基酚聚環氧乙烷加成物、烯丙基烷基酚聚環氧乙烷加成物及烯丙基二烷基酚聚環氧乙烷加成物等。進一步來說,非離子性界面活性劑亦可為結構中具有全氟烷基之氟系非離子性界面活性劑。
界面活性劑之中,從可更適於謀求透明性與抗靜電性兼顧的觀點來看,以陰離子性界面活性劑為宜,尤以聚氧伸烷基烷基醚硫酸鹽為佳。
構成用作抗靜電劑之金屬或金屬化合物的金屬元素可舉例如Ag、Ni、Cu、Sn、Sb、Al、In、Ti等,此外,亦可為製成單質金屬時之標準電極電位小於0eV之金屬元素。金屬化合物可舉例如金屬氧化物(五氧化銻、氧化錫、氧化鋅、氧化銦、摻雜銻之氧化銦、摻雜錫之氧化銦及氧化銀等)等。
就硬化性樹脂層4中抗靜電劑之含量而言,可舉例如:硬化性樹脂層4之總量每100質量份,抗靜電劑為1~10質量份,且宜3~8質量份。
硬化性樹脂層4可含有用以使硬化性樹脂硬化之聚合引發劑。聚合引發劑之種類只要因應使用之硬化性樹脂種類來適當選定即可。光聚合引發劑可舉例如2,2-二甲氧基-1,2-二苯基乙烷-1-酮、1-羥基-環己基-苯基-酮、2-羥基-2-甲基-1-苯基-丙烷-1-酮、1-[4-(2-羥基乙氧基)-苯基]-2-羥基-2-甲基-1-丙烷-1-酮、2-羥基-1-{4-[4-(2-羥基-2-甲基-丙醯基)-苄基]苯基}-2-甲基-丙烷-1-酮、2-甲基-1-(4-甲基苯硫基)-2-𠰌啉基丙烷-1-酮、2-苄基-2-二甲基胺基-1-(4-𠰌啉基)-丁酮-1、2-(二甲基胺基)-2-[(4-甲基苯基)甲基]-1-[4-(4-𠰌啉基)苯基]-1-丁酮、2,4,6,-三甲基苯甲醯基-二苯基-膦氧化物及雙(2,4,6-三甲基苯甲醯基)-苯基膦氧化物等。此等光聚合引發劑之中,從提升片材1之透明性之觀點來看,以1-羥基-環己基-苯基-酮為宜。此等光聚合引發劑可單獨使用1種,亦可組合2種以上使用。硬化性樹脂層4中聚合引發劑之含量比例可舉如:硬化性樹脂層4之總量每100質量份,聚合引發劑為1~5質量份。
本發明中,為了提高片材1之透明性,前述玻璃纖維布3與硬化性樹脂層4之折射率宜設定成近似。從此種觀點來看,硬化性樹脂層4之折射率宜舉如1.45~1.65左右,更宜1.50~1.60左右。硬化性樹脂層4之折射率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K 7142:2008「塑膠-折射率之求算方法」所規定之「B法」來測定之值。
本發明之片材1中,硬化性樹脂層4之每層質量(玻璃纖維布3除外之質量)可舉例如50~100g/m 2。於本發明之片材1中,從可更適於謀求兼顧透明性提升與不易發熱性之觀點來看,硬化性樹脂層4之每層質量(玻璃纖維布3除外之質量)宜舉如50~80g/m 2,更宜50~70g/m 2
此外,硬化性樹脂層4之每層厚度(包含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之厚度)可舉例如40~100μm。於本發明之片材1中,從可更適於謀求兼顧透明性提升與不易發熱性之觀點來看,硬化性樹脂層4之每層厚度(包含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之厚度)可舉如40~80μm,更宜55~70μm。
設於本發明之片材1中之2層硬化性樹脂層4可為相同組成及厚度者,此外,亦可為厚度及組成互異者。
[片材特性] 本發明之片材1用作防煙垂壁時,為了抑止妨礙視野及損及美觀,片材1宜具有高透明性。從確保高透明性之觀點來看,本發明之片材1之全光線透射率可舉如80%以上,且宜85%以上,更宜90%以上。此外,本發明之片材1之霧度可舉例如20%以下,且宜10%以下,較宜5%以下,更宜2%以下。本說明書中片材1之全光線透射率係依照日本工業規格JIS K 7361-1:1997「塑膠-透明材料之全光線透射率之試驗方法-第1部:單光束法」來測定之值。片材1之霧度則是依照日本工業規格JIS K7136 2000「塑膠-透明材料之霧度求算方法」來測定之值。
本發明之片材1具有優異之撕裂強度。本發明之片材1之1所具有之撕裂強度可舉例如30N以上,且宜40N以上。此外,本發明之片材1所具有之撕裂強度之上限值雖未特別受限,但可舉例如100N以下、80N以下、或60N以下。本發明之片材1所具有之撕裂強度可具體舉如30~100N、40~80N、或40~60N。於本說明書中,片材1之撕裂強度即是:使用定速荷重型拉伸試驗機,於握持間隔25mm且拉伸速度200mm/分鐘之條件下,朝片材1之縱向及橫向進行拉伸試驗,藉此所測得之「縱向之最大荷重(N)」與「橫向之最大荷重(N)」的平均值。
本發明之片材1具有火災時不易燃(不易發熱)之特性。本發明之片材1所具有之該特性之指標可舉如:在照射50kW/m 2之輻射熱之發熱性試驗中,加熱開始後20分鐘之總發熱量為例如8MJ/m 2以下,且宜6MJ/m 2以下,更宜5MJ/m 2以下。此外,本發明之片材1所具有之該特性之其他指標尚有:於照射50kW/m 2之輻射熱之發熱性試驗中,加熱開始後20分鐘,發熱速度係持續10秒以上不超過200kW/m 2;且宜加熱開始後20分鐘,發熱速度係持續3秒以上不超過200kW/m 2;更宜加熱開始後20分鐘,發熱速度係持續1秒以上不超過200kW/m 2。照射50kW/m 2之輻射熱之發熱性試驗中之總發熱量、及每單位面積之發熱速度係依照一般財團法人建材試驗中心(日本國)之「防耐火性能試驗/評價業務方法書」(2021年7月1日變更版)中之「4.9.2 發熱性試驗」所求得之值。另,「防耐火性能試驗/評價業務方法書」(2021年7月1日變更版)中之「4.9.2 發熱性試驗」與一般財團法人建材試驗中心之「防耐火性能試驗/評價業務方法書」(平成26年3月1日變更版)中之「4.10.2 發熱性試驗/評價方法」實質相同。
本發明之片材1宜表面電阻率為5×10 12Ω以下。藉由設成此種表面電阻率,可減少施工為防煙垂壁時之塵埃附著。要具備此種表面電阻率,舉例來說,使硬化性樹脂層4含有抗靜電劑即可。於本說明書中,片材1之表面電阻率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K 6911 1995「熱硬化性塑膠一般試驗方法」之「5.13 電阻率」之「5.13.2 積層板」所規定的方法來測定之值。
本發明之片材1之質量為300~450g/m 2。藉由滿足此種質量,可具備火災時不易燃(不易發熱)之特性。從更適於具備火災時不易燃(不易發熱)之特性之觀點來看,本發明之片材1之質量宜舉如330~430g/m 2,更宜350~430g/m 2
本發明之片材1之厚度可舉例如200~330μm,且宜240~315μm,更宜240~280μm。
本發明之片材1中,相對於硬化性樹脂層4每層厚度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厚度之比(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厚度/硬化性樹脂層4之每層厚度)可舉例如1.3~2.5,且宜1.5~2.5,更宜1.9~2.2。
[片材用途] 本發明之片材1具有撕裂強度優異、火災時不易變形且不易燃之特性,可滿足防煙垂壁用片材所要求之性能,而適於用作防煙垂壁用片材。於本說明書中,「防煙垂壁」係指:為了暫時阻擋、誘導火災時產生之包含一氧化碳及有毒氣體等之煙霧而設,且垂下裝設於建築物之天花板的垂壁,屬於排煙設備之一種。此外,本說明書中,防煙垂壁用片材係指:被用作防煙垂壁之壁構件(垂壁本體)的片材。
將本發明之片材1用作防煙垂壁用片材時,該防煙垂壁用片材所應用之防煙垂壁種類並未特別受限,但可適於用作張力式防煙垂壁用之片材。張力式防煙垂壁係指在2對豎框之間張設防煙垂壁用片材而成之垂壁,可舉例如:垂下設置於天花板時,防煙垂壁用片材之下部側不具有窗擋之防煙垂壁。
[本發明之片材1之製造方法] 本發明之片材1之製造方法並未特別受限,可舉例如包含以下步驟1及2之製造方法。 步驟1:準備中間體片材A、硬化性樹脂溶液B、玻璃纖維布C及工程薄膜D之步驟,其中該中間體片材A係在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上積層有厚度90~130μm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硬化性樹脂溶液B則用以形成硬化性樹脂層。 步驟2:以前述中間體片材A與前述工程薄膜D且以使前述中間體片材A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表面側在前述玻璃纖維布C側之方式,夾住浸滲有前述硬化性樹脂溶液B之前述玻璃纖維布C,並在此狀態下使前述硬化性樹脂溶液B硬化,藉此製得質量300~450g/m 2之片材的步驟。
具體來說,首先準備1片用作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薄膜、2片玻璃纖維布3、用以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之硬化性樹脂溶液及2片工程薄膜。工程薄膜係指製造時用來暫時作為支持體之薄膜。工程薄膜僅需具有可供硬化性樹脂溶液光硬化而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之光透射性即可,可舉例如透明PET薄膜等。
接著,將上述硬化性樹脂溶液塗佈在1片工程薄膜之一面側、及上述用作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薄膜的一面側。然後,以塗佈有該硬化性樹脂溶液之工程薄膜、與塗佈有該硬化性樹脂溶液而作為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薄膜,以使塗佈有硬化性樹脂溶液之面在玻璃纖維布3側之方式,夾住1片玻璃纖維布3,再進行壓接而從玻璃纖維布3之兩面側浸滲所需量之硬化性樹脂溶液。
接著,使浸滲於上述玻璃纖維布3之硬化性樹脂溶液硬化。硬化性樹脂為光硬化性樹脂時,在透過賦予光能使樹脂溶液硬化時,對硬化性樹脂溶液照射光使其硬化。光照射條件可舉例如:設成積算光量為100~500mJ/cm 2左右。按照上述,可製得由工程薄膜/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的層結構所構成的中間體片材。另,硬化性樹脂為熱硬化性樹脂時,可透過賦予熱能取代賦予光能來進行硬化,加熱溫度可舉例如50~200℃左右。
接著,將上述硬化性樹脂溶液塗佈在所得中間體片材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表面側、及上述所準備之工程薄膜中之另一片的一面側。然後,以塗佈有該硬化性樹脂溶液之中間體片材、與塗佈有該硬化性樹脂溶液之工程薄膜,以使塗佈有硬化性樹脂溶液之面在玻璃纖維布3側之方式,夾住另一片玻璃纖維布3,進行壓接而從玻璃纖維布3之兩面側浸滲所需量之硬化性樹脂溶液。
接著,使已浸滲上述玻璃纖維布3之硬化性樹脂溶液硬化。硬化方法與前述中間體片材之製造方法中所述者相同。藉此獲得由下述層結構構成之片材:工程薄膜/以已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以已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工程薄膜。然後,將兩表面之工程薄膜剝離,可藉此製得本發明之片材1(即具有下述層結構之片材:以已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以已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工程薄膜亦可製成覆蓋薄膜,此時,可在施工成防煙垂壁後將其剝離。
2.防煙垂壁 本發明之防煙垂壁具備前述片材1來作為壁構件(垂壁本體)。本發明之防煙垂壁之種類並未特別受限,但適宜之例可舉如張力式防煙垂壁。張力式防煙垂壁係指在2對豎框之間張設防煙垂壁用片材而成之垂壁,可舉例如:垂下設置於天花板時,防煙垂壁用片材之下部側不具有窗擋之防煙垂壁。 實施例
以下顯示實施例及比較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但本發明不受實施例所限。
1.測定及評價方法 1-1.玻璃紗之單纖維平均直徑(μm)及單纖維根數(根) 準備2片已裁切成邊長30cm正方形之玻璃纖維布,其中一片供觀察經紗用,另一片供觀察緯紗用,將其等分別包埋於環氧樹脂(商品名「3091」,Marumoto Struers股份有限公司製)並使其硬化。接著,將已包埋於環氧樹脂之玻璃布研磨至可觀察構成經紗或緯紗之單纖維截面的程度,使用掃描電子顯微鏡(SEM)(商品名「JSM-6390A」,日本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製)並以倍率500倍觀察,藉此測定玻璃紗之單纖維平均直徑(μm)及單纖維根數(根)。 (1)玻璃長纖維之單纖維平均直徑(μm) 分別就經紗及緯紗隨機挑選20根,觀察該20根玻璃紗各別所含之全部單纖維之截面,測定直徑並算出平均值,令其為經紗及緯紗之單纖維平均直徑。 (2)單纖維根數(根) 分別就經紗及緯紗隨機挑選20根,測定20根玻璃紗各別所含之全部單纖維數並算出平均值,令其為經紗及緯紗之單纖維根數。
1-2.玻璃紗之支數 玻璃紗之支數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R 3420 2013「玻璃纖維一般試驗方法」之「7.1 支數」所規定之方法為準來測定。具體來說,首先從捲紗裝置採取500m之玻璃紗,將其製成試驗片。將試驗片平坦放置於套爐(Muffle furnace)中,以625℃焙燒25分鐘後,於乾燥器中放冷並測定試驗片質量。按下式算出支數。 [數學式2] t=(m/500)×1000 t:支數 m:試驗片質量(g)
1-3.玻璃纖維布3之織造密度(根/25mm) 玻璃纖維布3之織造密度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R 3420:2013「玻璃纖維一般試驗方法」之「7.9 密度(織造密度)」所規定之方法為準,測定經紗及緯紗之織造密度。具體來說,以玻璃纖維布3之距離布幅及布邊50mm以上之位置為測定對象,將測定間隔設定為10mm以上且200mm以下並測定所設定之測定間隔內之全部之紗之根數。令此為1次測定,移至不含先前已測定之紗的其他位置,再按相同方法,將測定間隔內之全部之紗之根數測定2次。3次之各次測定皆分別按下式求算每25mm之紗根數,算出3次測定值之平均值。 [數學式3] Mi=(ni/ai)×25 Mi:每25mm之紗根數 ni:測定之紗根數 ai:進行過測定之正確距離(mm)
1-4.玻璃纖維布3之厚度(μm) 玻璃纖維布3之厚度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R3420:2013「玻璃纖維一般試驗方法」之「7.10.1 布帛厚度」所規定之A法為準來測定。具體來說,使用測微器,使轉軸平靜旋轉並與測定面平行地輕微接觸,待棘輪發出3次聲音後讀取刻度,藉此測定玻璃纖維布3之厚度。另,玻璃纖維布3之厚度係測定經紗及緯紗之交點部份。
1-5.玻璃纖維布3及硬化性樹脂層4之折射率 玻璃纖維布3及硬化性樹脂層4之折射率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K 7142:2008「塑膠-折射率之求算方法」所規定之「B法」為準來測定。具體來說,首先,將構成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纖維及硬化性樹脂層4粉碎至使用光學顯微鏡以倍率400倍觀察時可觀察到貝克線之程度,令其為測定樣本。另外準備多數種折射率各差0.002之浸漬液。將少量之浸漬液置於載玻片上,再進一步對載玻片上之浸漬液放置數粒測定樣本後,放上蓋玻片。接著,使用在鹵素燈上設有鈉D線用干渉濾波器者作為光源,使用光學顯微鏡,於倍率400倍下將焦點聚焦於測定樣本後,將顯微鏡之載物台與接物鏡之間隔拉遠,稍微移開焦點。利用此操作,測定樣本之折射率與浸漬液之折射率不一致時,貝克線(即,可見於粉體周圍或內側之明亮光環)會朝折射率較大者移動,測定樣本之折射率與浸漬液之折射率一致時則不會出現貝克線。反覆進行測定至測定樣本之折射率與浸漬液之折射率一致,或是測定樣本之折射率落在整串浸漬液中接近之2個折射率之間為止,藉此來測定折射率。折射率之測定係在溫度23℃之條件下進行3次,並令3次測定值之平均值為折射率之值。
1-6.玻璃纖維布3之質量(g/m 2) 玻璃纖維布3之質量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R 3420:2013「玻璃纖維一般試驗方法」之「7.2 布帛及墊子之質量(質量)」所規定之方法來測定。具體來說,從距離玻璃纖維布3之端部端50mm以上之部位採取面積100cm 2之正方形試驗片,使試驗片於105℃下乾燥1小時後,測定試驗片之質量,並按下式算出每1m 2之質量。 [數學式4] ρA=(ms/100)×10 4ρA:每1m 2之質量(g/m 2) ms:試驗片之質量(g)
1-7.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及硬化性樹脂層4中之溴濃度(質量%) 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及硬化性樹脂層4中之溴濃度係以能量分散型X射線分析(EDS分析)來測定。具體來說,將片材1裁切成長1cm×寬1cm,令其為測定試料。將測定試料之裁切面(片材1之厚度方向之裁切面)設定為測定面,將測定試料之長度方向設定為測定時之深度方向,並以測定試料裁切面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中心附近為測定點,使用搭載有EDS分析裝置之掃描電子顯微鏡(商品名「JSM-6390A」,日本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製)來測定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中之溴濃度。此外,利用相同方法,以測定試料裁切面之硬化性樹脂層4之中心附近為測定點,使用搭載有EDS分析裝置之掃描電子顯微鏡來測定硬化性樹脂層4中之溴濃度。
1-8.全光線透射率(%)及霧度(%) 片材1之全光線透射率係按照日本工業規格JIS K 7361-1:1997「塑膠-透明材料之全光線透射率之試驗方法-第1部:單光束法」來測定。片材1之霧度係按照日本工業規格JIS K 7136:2000「塑膠-透明材料之霧度求算方法」來測定。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之全光線透射率係顯示按照日本工業規格JIS K7361-1 1997「塑膠-透明材料之全光線透射率之試驗方法-第1部:單光束法」所測得之值。此外,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之霧度係顯示按照日本工業規格JIS K7136 2000「塑膠-透明材料之霧度求算方法」所測得之值。
1-9.表面電阻率(Ω) 片材1之表面電阻率係以日本工業規格JIS K 6911 1995「熱硬化性塑膠一般試驗方法」之「5.13 電阻率」之「5.13.2 積層板」所規定之方法為準來測定。具體來說,從片材1按原厚度分別切取長度及寬度100mm,令其為試驗片。於溫度20±2℃、濕度65±5%之氣體環境下將試驗片靜置24小時以上來進行前處理。測定裝置使用Agilent Technologies股份有限公司製高電阻計4339B,將試驗片壓接於電極,於施加電壓100V下測定充電1分鐘後之電阻值,求出表面電阻率。
1-10.撕裂強度(N) 片材1之撕裂強度係使用定速荷重型拉伸試驗機並於握持間隔25mm、拉伸速度200mm/分鐘之條件下進行拉伸試驗來測定。具體來說,從片材1沿縱向及橫向分別採取75mm×150mm之試驗片,如圖2所示般在試驗片上標註短邊25mm、長邊100mm、高75mm之等腰梯形印記,並於等腰梯形以外之區域(即,包含直角之2個梯形部分;相當於圖2所例示之梯形A部分)之表背兩面上貼附止滑用膠布(商品名「600S」,積水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製)。另,試驗片未劃切痕。使用定速荷重型拉伸試驗機(商品名「RTC-1310A」,ORIENTEC CO., LTD.製),將試驗片之握持間隔設為25mm,拉扯試驗片之等腰梯形之短端側,放緩等腰梯形之長邊側並以夾子夾住,以200mm/分鐘之拉伸速度進行拉伸試驗,測定撕裂時顯示之最大荷重。分別測定縱向最大荷重與橫向最大荷重,求出縱向最大荷重及橫向最大荷重之平均值(=(縱向最大荷重(N)+橫向最大荷重(N))/2)並作為撕裂強度(N)。於本測定條件中,撕裂強度為30N以上時即視為具優異撕裂強度而判斷為合格。
1-11.發熱性試驗之總發熱量(MJ/m 2)及每單位面積之發熱速度超過200kW/m 2之持續時間(秒) 按照一般財團法人建材試驗中心之「防耐火性能試驗/評價業務方法書」(2021年7月1日變更版)之「4.9.2 發熱性試驗」,測定片材1在照射50kW/m 2之輻射熱之發熱性試驗中之總發熱量、及每單位面積之發熱速度超過200kW/m 2之持續時間。具體方法係如下述。
[試驗體] (1)令試驗體(片材1)之個數為3個。 (2)令試驗體之形狀及尺寸為每邊大小為99mm±1mm之正方形。 (3)試驗前,於溫度23℃±2℃、相對溼度50%±5%下保養試驗體使其達一定質量。 [試驗裝置] (1)將所使用之試驗裝置之概略圖示於圖3。試驗裝置係由下述者構成:形狀製成圓錐狀之輻射電熱器、火星塞、輻射熱遮蔽板、試驗體架、氣體取樣裝置及可測定氣體流量之排氣系統、熱流計等。 (2)令輻射電熱器可對試驗體表面均勻且安定地照射50kW/m 2之輻射熱。 (3)令輻射熱遮蔽板可保護試驗體免受試驗開始前之輻射熱。 (4)將試驗裝置所含試驗架及固定框之概略圖示於圖4。令試驗體架如下:以外部尺寸計係每邊106mm±1mm之正方形,以外部尺寸計深度為25mm±1mm大小,厚度為2.4mm±0.15mm,且為不鏽鋼製。令固定框如下:以內部尺寸計係每邊111mm±1mm之正方形,以外部尺寸計高度為54mm±1mm,厚度為1.9mm±0.1mm,上部設有每邊94.0mm±0.5mm之正方形開口部且為不鏽鋼製。 (5)令排氣系統設有:試驗溫度可有效發揮機能之離心式排氣扇、排氣罩、風扇之吸氣及排氣導管、孔口板流量計等。令排氣罩下端部與試驗體表面之距離為210mm±50mm,且令此狀態下排氣系統之排氣裝置之流量(換算為標準溫度與標準壓力)在0.024m 3/s以上。為了測定排放氣體流量,將內徑57mm±3mm、厚度1.6mm±0.3mm之孔口板裝設在排氣煙道內距離風扇350mm±15mm以上之下游位置。以採取排放氣體為目的,將12個有直徑2.2mm±0.1mm之孔洞的環形取樣器安裝在距離排氣罩685mm±15mm之位置上,並使孔洞朝向與氣流相反之方向。此外,於距離孔口板100mm±5mm之上游位置的排氣導管中心部測定排放氣體之溫度。 (6)令氣體採樣裝置可連續且正確地測定排放氣體中之氧氣、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濃度。 (7)令火星塞可從10kV之變壓器或感應式線圈系統等供電。令火星塞之電極間距為3mm±0.5mm,電極位置原則上為試驗體之中心軸上13mm±2mm。 (8)熱流計使用可測定至100kW/m 2±10kW/m 2之Schmidt Boelter型。令熱流計之熱感測部為直徑12.5mm之圓形且表面輻射率為0.95±0.05。
[試驗條件] (1)令試驗時間從對試驗體表面照射輻射熱同時火花放電作動時起算20分鐘。 (2)令試驗體如下:以厚度在0.025mm以上且0.04mm以下之鋁箔包住側面與背面,放入固定框中,進一步於背面側充填無機纖維(公稱密度64~128kg/m 3)後,押入試驗體架。 (3)試驗中,從輻射電熱器對試驗體表面照射50kW/m 2之輻射熱。 (4)將排放氣體流量調節至0.024m 3/s。 (5)至試驗開始為止,以輻射熱遮蔽板使試驗體不受輻射熱。 (6)移動輻射熱遮蔽板前,將火星塞設定在預定位置。
[測定] (1)以5秒以內之間隔來測定氧濃度。 (2)透過下述手法,算出每單位面積之發熱速度(kW/m 2),求出每單位面積之發熱速度超過200kW/m 2之狀態的持續時間作為「每單位面積之發熱速度係超過200kW/m 2之持續時間」。進一步以時間將每單位面積之發熱速度做梯形積分,藉此算出每單位面積之總發熱量(MJ/m 2)。於此,梯形積分係以試驗時間為積分區間並以測定間隔將積分區間等分來進行,令負發熱速度為0,僅積算正發熱速度。 [數學式5] 發熱速度(q)係按下式算出。
Figure 02_image001
於此,t:時間(s) 𝛥 h c :淨燃燒熱(kJ/g) 𝑟 0:化學計量上之氧/燃料之質量比 (但 △h c /𝑟 00視為每單位氧消費量之發熱量,令為13.1×10 3kJ/kg) C:孔口係數(m 1/2g 1/2K 1/2) 𝑇 𝑒:排氣導管內氣體之絕對溫度(K) 𝛥𝑝:孔口板流量計之壓差(Pa) X 0 O2 :氧分析計指示值之初期值(莫耳分率) X O2 :氧分析計指示值(莫耳分率)
Figure 02_image003
孔口係數𝐶係按下式而從下述數值算出者,即:在所規定之排放氣體流量下,使相當於 q b =5kW±0.5kW之流量的甲烷燃燒時之酸素分析計指示值𝑋 𝑂 2;排氣導管內氣體之絕對溫度𝑇 𝑒;及,孔口板流量計之壓差𝛥。 於此, q b :所供給之甲烷之發熱速度(kW) 𝛥ℎ 𝑐/𝑟 0:每質量單位之已消費氧氣之燃燒熱(kJ/kg)(甲烷時為12.54×10 3kJ/kg) 酸素分析計指示值𝑋 𝑂 2(𝑡)係按下式算出。
Figure 02_image005
於此,𝑋 1 𝑂2:氧分析計之延遲時間修正前之指示值(莫耳分率) 𝑡 𝑑:氧分析計之延遲時間(s) 每單位
Figure 02_image007
面積之發熱速度𝑞̇ 𝐴(𝑡)係按下式算出。 於此,As:試驗體初期之暴露面積(0.0088m 2)
1-12.火災時不易變形度 對片材1進行前述「1-11.發熱性試驗之總發熱量(MJ/m 2)及每單位面積之發熱速度超過200kW/m 2之持續時間(秒)」欄中所示之發熱性試驗,照射20分鐘輻射熱後觀察試驗體之狀態,按以下基準評價「火災時不易變形度」。 <火災時不易變形度之評價基準> A:照射20分鐘輻射熱後,試驗體之變形受到抑制,試驗體收納在固定框內。 B:照射20分鐘輻射熱後試驗體變形,試驗體未收納在固定框內。
2.片材之製造 實施例1 (準備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準備2軸延伸聚酯薄膜(商品名「COSMOSHINE(註冊商標) A4300」,東洋紡股份有限公司製;厚度125μm,質量170g/m 2,全光線透射率(JIS K7361-1 1997)93%,霧度(JIS K7136 2000)0.9%)作為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準備玻璃纖維布3) 經紗及緯紗使用玻璃紗(商品名「ECD900 1/0 1.0Z」、Unitika Glass Fiber Co.,  Ltd.製;單纖維平均直徑5μm,單纖維根數100根,捻數1.0Z,支數5.6tex),以噴氣織機進行織造,獲得經紗密度為69根/25mm且緯紗密度為69根/25mm之平織玻璃纖維織物。接著,於400℃下加熱30小時,將附著於所得玻璃纖維織物之紡紗集束劑及織造集束劑去除。之後,以已將矽烷偶合劑(S-350:N-乙烯基苄基-胺基乙基-γ-胺基丙基三甲氧基矽烷(鹽酸鹽),CHISSO CORPORATION)調整為15g/L濃度之表面處理劑將玻璃纖維織物進行處理,以壓染輥壓榨後,於120℃下使其乾燥1分鐘而固化。然後,以壓力1.5MPa之水流加工,使玻璃纖維織物之經向張力為100N/m,同時施行1次拉寬處理而製得玻璃纖維布3(玻璃纖維織物)。所得玻璃纖維布3之經紗密度為69根/25mm,緯紗密度為69根/25mm,厚度為30μm,質量為31g/m 2,折射率為1.562。準備2片該玻璃纖維布3。另,玻璃紗之單纖維平均直徑及單纖維根數係使用該玻璃纖維布3來測定。
(準備用於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之硬化性樹脂溶液) 就用於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之硬化性樹脂溶液而言,準備雙酚A型乙烯酯樹脂(商品名「Neopol 8114」,Japan U-Pica Company Ltd.製)、溴化雙酚A型乙烯酯(商品名「Neopol 8197」)、NPGDA(新戊二醇二丙烯酸酯,分子量212,Japan U-Pica Company Ltd.製)、光聚合引發劑(商品名「Omnirad 184」,IGM公司製)及抗靜電劑(聚氧伸烷基烷基醚硫酸鹽;商品名「Electrostripper ME-2」,花王股份有限公司製),混合成表1所載之質量比並調製出硬化性樹脂溶液。
(準備工程薄膜) 準備PET薄膜(厚度50μm,全光線透射率(JIS K7361-1 1997)93%,霧度(JIS K7136 2000)4%)作為工程薄膜。準備2片該工程薄膜。
(準備中間體片材) 使用1片上述工程薄膜、1片上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來調製中間體片材。具體來說,首先,將上述硬化性樹脂溶液塗佈於工程薄膜之一面側及上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一面側。接著,以塗佈有該硬化性樹脂溶液之工程薄膜與塗佈有該硬化性樹脂溶液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以使塗佈有硬化性樹脂溶液之面在玻璃纖維布3側之方式,來夾住上述玻璃纖維布3,再以滾筒加壓至硬化性樹脂層4之質量滿足表1所載之值,從玻璃纖維布3之兩面側浸滲硬化性樹脂溶液。之後,直接在積層有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及工程薄膜之狀態下,對硬化性樹脂溶液照射黑光螢光燈(商品名「FL15BLB」,東芝股份有限公司製)進行光照射(光照射條件:積算光量200mJ/cm 2),使該硬化性樹脂溶液硬化而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製得由下述層結構構成之中間體片材:以浸滲工程薄膜/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
(製造片材) 使用1片上述中間體片材、1片上述工程薄膜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來調製片材。具體來說,首先,將硬化性樹脂溶液塗佈於中間體片材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表面側及工程薄膜之一面側。接著,以塗佈有該硬化性樹脂溶液之中間體片材與塗佈有該硬化性樹脂溶液之工程薄膜,以使塗佈有硬化性樹脂溶液之面在玻璃纖維布3側之方式,來夾住玻璃纖維布3再以滾筒加壓至硬化性樹脂層4之質量滿足表1所載之值,從玻璃纖維布3之兩面側浸滲硬化性樹脂溶液。之後,直接在積層有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及工程薄膜之狀態下,對硬化性樹脂溶液照射黑光螢光燈(商品名「FL15BLB」,東芝股份有限公司製)進行光照射(光照射條件:積算光量200mJ/cm 2),使該硬化性樹脂溶液硬化而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製得由下述層結構構成之片材:工程薄膜/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工程薄膜。接著,將配置於該片材兩表面側之2片工程薄膜剝離,而獲得具有圖1所示層結構(即,由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所構成的層結構)之片材。在所得片材中,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纖維間之間隙浸滲有硬化性樹脂層4(樹脂組成物之硬化物),且玻璃纖維布3之層的兩面上形成有硬化性樹脂層4。
實施例2 (準備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準備玻璃纖維布3) 經紗及緯紗使用玻璃紗(商品名「ECD450 1/0 1.0Z」,Unitika Glass Fiber Co.,  Ltd.製;單纖維平均直徑5μm,單纖維根數200根,捻數1.0Z,支數11.2tex),以噴氣織機進行織造,獲得經紗密度為53根/25mm且緯紗密度為53根/25mm之平織玻璃纖維織物。接著,於400℃下加熱30小時,將附著於所得玻璃纖維織物之紡紗集束劑及織造集束劑去除。之後,以已將矽烷偶合劑(S-350:N-乙烯基苄基-胺基乙基-γ-胺基丙基三甲氧基矽烷(鹽酸鹽),CHISSO CORPORATION)調整為15g/L濃度之表面處理劑將玻璃纖維織物進行處理,以壓染輥壓榨後,於120℃下使其乾燥1分鐘而固化。然後,以壓力1.5MPa之水流加工,使玻璃纖維織物之經向張力為100N/m,同時施行1次拉寬處理而製得玻璃纖維布3(玻璃纖維織物)。所得玻璃纖維布3之經紗密度為53根/25mm,緯紗密度為53根/25mm,厚度為43μm,質量為48g/m 2,折射率為1.562。準備2片該玻璃纖維布3。另,玻璃紗之單纖維平均直徑及單纖維根數係使用該玻璃纖維布3來測定。
(準備用於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之硬化性樹脂溶液)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硬化性樹脂溶液。
(準備工程薄膜)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2片工程薄膜。
(準備中間體片材) 使用1片上述工程薄膜、1片上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利用與實施例1時相同之方法,製得由下述層結構構成之中間體片材:工程薄膜/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
(製造片材) 使用1片上述中間體片材、1片上述工程薄膜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利用與實施例1時相同之方法,製得具有圖1所示層結構(即,由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所構成的層結構)之片材。於所得片材中,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纖維間之間隙浸滲有硬化性樹脂層4(樹脂組成物之硬化物),且玻璃纖維布3之層的兩面上形成有硬化性樹脂層4。
實施例3 (準備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準備玻璃纖維布3)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2片玻璃纖維布3。
(準備用於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之硬化性樹脂溶液) 就用於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而言,準備丙烯酸樹脂漿(商品名「Acrysirup XD-8005」,菱晃股份有限公司製;折射率1.550)、丙烯酸樹脂漿(商品名「Acrysirup XD-8006」,菱晃股份有限公司製;折射率1.570)、光聚合引發劑(商品名「Omnirad 184」,IGM公司製)及抗靜電劑(商品名「Electrostripper ME-2」,花王股份有限公司製),混合成表1所載質量比,調製出硬化性樹脂溶液。
(準備工程薄膜)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2片工程薄膜。
(準備中間體片材) 使用1片上述工程薄膜、1片上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利用與實施例1時相同之方法,製得由下述層結構構成之中間體片材:工程薄膜/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
(製造片材) 使用1片上述中間體片材、1片上述工程薄膜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利用與實施例1時相同之方法,製得具有圖1所示層結構(即,由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所構成的層結構)之片材。於所得片材中,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纖維間之間隙浸滲有硬化性樹脂層4(樹脂組成物之硬化物),且玻璃纖維布3之層的兩面上形成有硬化性樹脂層4。
實施例4 (準備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準備2軸延伸聚酯薄膜(商品名「COSMOSHINE(註冊商標) A4300」,東洋紡股份有限公司製;厚度100μm,質量14g/m 2,全光線透射率(JIS K7361-1 1997)93%,霧度(JIS K7136 2000)0.9%)作為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準備玻璃纖維布3)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2片玻璃纖維布3。
(準備用於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之硬化性樹脂溶液)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硬化性樹脂溶液。
(準備工程薄膜)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2片工程薄膜。
(準備中間體片材) 使用1片上述工程薄膜、1片上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利用與實施例1時相同之方法,製得由下述層結構構成之中間體片材:工程薄膜/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
(製造片材) 使用1片上述中間體片材、1片上述工程薄膜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利用與實施例1時相同之方法,製得具有圖1所示層結構(即,由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所構成的層結構)之片材。於所得片材中,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纖維間之間隙浸滲有硬化性樹脂層4(樹脂組成物之硬化物),且玻璃纖維布3之層的兩面上形成有硬化性樹脂層4。
比較例1 (準備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準備2軸延伸聚酯薄膜(商品名「COSMOSHINE(註冊商標) A4300」,東洋紡股份有限公司製;厚度75μm,質量105g/m 2,全光線透射率(JIS K 7105:1981)93%,霧度(JIS K 7105:1981)0.9%)作為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準備玻璃纖維布3)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2片玻璃纖維布3。
(準備用於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之硬化性樹脂溶液)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硬化性樹脂溶液。
(準備工程薄膜)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2片工程薄膜。
(準備中間體片材) 使用1片上述工程薄膜、1片上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利用與實施例1時相同之方法,製得由下述層結構構成之中間體片材:工程薄膜/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
(製造片材) 使用1片上述中間體片材、1片上述工程薄膜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利用與實施例1時相同之方法,製得具有圖1所示層結構(即,由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所構成的層結構)之片材。於所得片材中,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纖維間之間隙浸滲有硬化性樹脂層4(樹脂組成物之硬化物),且玻璃纖維布3之層的兩面上形成有硬化性樹脂層4。
比較例2 (準備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準備2軸延伸聚酯薄膜(商品名「COSMOSHINE(註冊商標) A4300」,東洋紡股份有限公司製;厚度188μm,質量263g/m 2,全光線透射率(JIS K7361-1 1997)93%,霧度(JIS K7136 2000)0.9%)作為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層2。
(準備玻璃纖維布3) 經紗及緯紗使用玻璃紗(商品名「ECBC2250 1/0 1.0Z」,Unitika Glass Fiber Co., Ltd.製;單纖維平均直徑4μm,單纖維根數66根,捻數1.0Z,支數2.3tex),以噴氣織機進行織造,獲得經紗密度為95根/25mm且緯紗密度為95根/25mm之平織玻璃纖維織物。接著,於400℃下加熱30小時,將附著於所得玻璃纖維織物之紡紗集束劑及織造集束劑去除。之後,以已將矽烷偶合劑(S-350:N-乙烯基苄基-胺基乙基-γ-胺基丙基三甲氧基矽烷(鹽酸鹽),CHISSO CORPORATION)調整為15g/L濃度之表面處理劑將玻璃纖維織物進行處理,以壓染輥壓榨後,於120℃下使其乾燥1分鐘而固化。然後,以壓力1.5MPa之水流加工,使玻璃纖維織物之經向張力為100N/m,同時施行1次拉寬處理而製得玻璃纖維布3(玻璃纖維織物)。所得玻璃纖維布3之經紗密度為95根/25mm,緯紗密度為95根/25mm,厚度為15μm,質量為17g/m2,折射率為1.562。準備2片該玻璃纖維布3。另,玻璃紗之單纖維平均直徑及單纖維根數係使用該玻璃纖維布3來測定。
(準備用於形成硬化性樹脂層4之硬化性樹脂溶液)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硬化性樹脂溶液。
(準備工程薄膜) 與實施例1時相同,準備2片工程薄膜。
(準備中間體片材) 使用1片上述工程薄膜、1片上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利用與實施例1時相同之方法,製得由下述層結構構成之中間體片材:工程薄膜/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
(製造片材) 使用1片上述中間體片材、1片上述工程薄膜及1片上述玻璃纖維布3,利用與實施例1時相同之方法,製得具有圖1所示層結構(即,由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以浸滲玻璃纖維布3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所構成的層結構)之片材。於所得片材中,玻璃纖維布3之玻璃纖維間之間隙浸滲有硬化性樹脂層4(樹脂組成物之硬化物),且玻璃纖維布3之層的兩面上形成有硬化性樹脂層4。
3.結果 茲將結果示於表1。實施例1~4之片材係在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兩面側積層有以浸滲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之硬化性樹脂層4的片材,前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厚度為90~130μm,且前述片材之質量滿足300~450g/m 2,其等之撕裂強度優異,火災時不易變形且不易燃。尤其,實施例1~3之片材因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厚度為120~130μm,撕裂強度特別優異,火災時不易變形。如同上述,實施例1~4之片材充分滿足了防煙垂壁用片材所需求之性能,適於用作防煙垂壁用片材。
另一方面,比較例1之片材因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厚度小於90μm,撕裂強度不佳。
此外,比較例2之片材因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厚度超過130μm,熱可塑性樹脂薄膜2之熱收縮程度增大,片材整體發生變形,火災時容易變形且易燃。
[表1]
Figure 02_image009
1:片材 2:熱可塑性樹脂薄膜 3:玻璃纖維布 4:硬化性樹脂層 41:一表面側部分 42:另一表面側部分
圖1為橫截面示意圖,其顯示本發明之片材之一例。 圖2為簡略式俯視圖,其說明本發明之撕裂強度測定方法。 圖3為顯示試驗裝置概要之圖,該試驗裝置係在進行一般財團法人建材試驗中心之「防耐火性能試驗/評價業務方法書」(2021年7月1日改版)中之「4.9.2 發熱性試驗」時使用。 圖4為試驗裝置所含試驗架及固定框之概略圖,該試驗裝置係在進行一般財團法人建材試驗中心之「防耐火性能試驗/評價業務方法書」(2021年7月1日改版)中之「4.9.2 發熱性試驗」時使用。圖4中所示數值(尺寸)之單位為mm。
1:片材
2:熱可塑性樹脂薄膜
3:玻璃纖維布
4:硬化性樹脂層
41:一表面側部分
42:另一表面側部分

Claims (14)

  1. 一種片材,包含: 熱可塑性樹脂薄膜;及 硬化性樹脂層,其係積層於該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兩面側,且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 並且,前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厚度為90~130μm,前述片材之質量為300~450g/m 2
  2. 如請求項1之片材,其中前述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之厚度為120~130μm,前述片材之質量為350~430g/m 2
  3. 如請求項1或2之片材,其中形成前述硬化性樹脂層之樹脂為光硬化性樹脂。
  4. 如請求項1或2之片材,其中前述熱可塑性樹脂為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
  5. 如請求項1或2之片材,其中前述硬化性樹脂層之溴濃度為5~30質量%。
  6. 如請求項1或2之片材,其中全光線透射率為80%以上,霧度為20%以下。
  7. 如請求項1或2之片材,其撕裂強度為30N以上。
  8. 如請求項1或2之片材,其表面電阻率為5×10 12Ω以下。
  9. 如請求項1或2之片材,其供予照射50kW/m 2之輻射熱的發熱性試驗時,加熱開始後20分鐘之總發熱量會在8MJ/m 2以下。
  10. 如請求項1或2之片材,其供予照射50kW/m 2之輻射熱的發熱性試驗時,加熱開始後20分鐘,發熱速度係持續10秒以上不超過200kW/m 2
  11. 一種片材用作防煙垂壁用片材之用途,該片材係如請求項1至10中任一項之片材。
  12. 如請求項11之用途,其中前述防煙垂壁為張力式防煙垂壁用。
  13. 一種防煙垂壁,具備如請求項1至10中任一項之片材。
  14. 一種片材之製造方法,該片材係如請求項1至10中任一項之片材,且該製造方法包含: 步驟1,準備中間體片材A、用以形成硬化性樹脂層之硬化性樹脂溶液B、玻璃纖維布C及工程薄膜D,該中間體片材A係在硬化性樹脂層上積層有厚度為90~130μm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且硬化性樹脂層係以浸滲於玻璃纖維布之狀態來包含;以及 步驟2,以前述中間體片材A與前述工程薄膜D,且以使前述中間體片材A之熱可塑性樹脂薄膜表面側在前述玻璃纖維布C側之方式,夾住浸滲有前述硬化性樹脂溶液B之前述玻璃纖維布C,並於此狀態下使前述硬化性樹脂溶液B硬化,藉此製得質量為300~450g/m 2之片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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