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201932904A - 光學成像鏡頭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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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一種光學成像鏡頭,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第一、第二透鏡、第三、第四、第五及第六透鏡。各透鏡包括物側面及像側面。第一至第六透鏡皆具有屈光率。第二透鏡具有負屈光率。第三透鏡的像側面的光軸區域為凹面。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之間無空氣間隙。第一透鏡的像側面到第四透鏡的物側面在光軸上的一距離與第一透鏡在光軸上的厚度之比值小於或等於3.000。
Description
本發明是有關於一種光學元件,且特別是一種光學成像鏡頭。
可攜式電子產品的規格日新月異,其關鍵零組件-光學成像鏡頭也更加多樣化發展。而車用鏡頭的應用領域隨著科技的進步持續增加中。舉例來說,倒車、360度環景、車道偏移系統、後方監視到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vanced Driver Assistance Systems, ADAS)等領域都需要使用車用鏡頭。然而,相較於手機鏡頭的成像品質來說,車用鏡頭的成像品質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然而,光學鏡頭設計並非單純將成像品質佳的鏡頭等比例縮小就能製作出兼具成像品質與微型化的光學鏡頭,設計過程不僅牽涉到材料特性,還必須考量到製作、組裝良率等生產面的實際問題。因此,如何在維持大光圈、視場角以及鏡頭長度的前提下,提高車用鏡頭之成像品質是業界不斷探討的課題。
本發明提供一種光學成像鏡頭,其具有良好的光學參數以及良好的成像品質。
本發明的一實施例提出一種光學成像鏡頭,由一物側至一像側依序包含一第一透鏡、一第二透鏡、一第三透鏡、一第四透鏡、一第五透鏡及一第六透鏡。第一透鏡至第六透鏡各自包括一朝向物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物側面及一朝向像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像側面。第一透鏡是從物側至像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一個透鏡。第二透鏡是從物側至像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二個透鏡,並且第二透鏡具有負屈光率。第三透鏡是從物側至像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三個透鏡,並且第三透鏡的像側面的一光軸區域為凹面。第四透鏡是從像側至物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三個透鏡。第五透鏡是從像側至物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二個透鏡。第六透鏡是從像側至物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一個透鏡。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之間無空氣間隙。第一透鏡的像側面到第四透鏡的物側面在光軸上的一距離與第一透鏡在光軸上的厚度之比值小於或等於3.000。
基於上述,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有益效果在於:藉由滿足上述具有屈光率的透鏡的數量、第二透鏡具有負屈光率、第三透鏡的像側面的光軸區域為凹面、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之間無空氣間隙以及條件式(G12+T2+G23+T3+G34)/T1≦3.000,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可以具有良好的光學參數以及良好的成像品質。
為讓本發明的上述特徵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並配合所附圖式作詳細說明如下。
本說明書之光學系統包含至少一透鏡,接收入射光學系統之平行於光軸至相對光軸呈半視角(Half Field of View, HFOV)角度內的成像光線。成像光線通過光學系統於成像面上成像。所言之「一透鏡具有正屈光率(或負屈光率)」,是指所述透鏡以高斯光學理論計算出來之近軸屈光率為正(或為負)。所言之「透鏡之物側面(或像側面)」定義為成像光線通過透鏡表面的特定範圍。成像光線包括至少兩類光線:主光線(chief ray)Lc及邊緣光線(marginal ray)Lm(如圖1所示)。透鏡之物側面(或像側面)可依不同位置區分為不同區域,包含光軸區域、圓周區域、或在部分實施例中的一個或多個中繼區域,該些區域的說明將於下方詳細闡述。
圖1為透鏡100的徑向剖視圖。定義透鏡100表面上的二參考點:中心點及轉換點。透鏡表面的中心點為該表面與光軸I的一交點。如圖1所例示,第一中心點CP1位於透鏡100的物側面110,第二中心點CP2位於透鏡100的像側面120。轉換點是位於透鏡表面上的一點,且該點的切線與光軸I垂直。定義透鏡表面之光學邊界OB為通過該透鏡表面徑向最外側的邊緣光線Lm與該透鏡表面相交的一點。所有的轉換點皆位於光軸I與透鏡表面之光學邊界OB之間。除此之外,若單一透鏡表面有複數個轉換點,則該些轉換點由徑向向外的方向依序自第一轉換點開始命名。例如,第一轉換點TP1(最靠近光軸I)、第二轉換點TP2(如圖4所示)及第N轉換點(距離光軸I最遠)。
定義從中心點至第一轉換點TP1的範圍為光軸區域,其中,該光軸區域包含中心點。定義距離光軸I最遠的第N轉換點徑向向外至光學邊界OB的區域為圓周區域。在部分實施例中,可另包含介於光軸區域與圓周區域之間的中繼區域,中繼區域的數量取決於轉換點的數量。
當平行光軸I之光線通過一區域後,若光線朝光軸I偏折且與光軸I的交點位在透鏡像側A2,則該區域為凸面。當平行光軸I之光線通過一區域後,若光線的延伸線與光軸I的交點位在透鏡物側A1,則該區域為凹面。
除此之外,參見圖1,透鏡100還可包含一由光學邊界OB徑向向外延伸的組裝部130。組裝部130一般來說用以供該透鏡100組裝於光學系統之一相對應元件(圖未示)。成像光線並不會到達該組裝部130。組裝部130之結構與形狀僅為說明本發明之示例,不以此限制本發明的範圍。下列討論之透鏡的組裝部130可能會在圖式中被部分或全部省略。
參見圖2,定義中心點CP與第一轉換點TP1之間為光軸區域Z1。定義第一轉換點TP1與透鏡表面的光學邊界OB之間為圓周區域Z2。如圖2所示,平行光線211在通過光軸區域Z1後與光軸I在透鏡200的像側A2相交,即平行光線211通過光軸區域Z1的焦點位於透鏡200像側A2的R點。由於光線與光軸I相交於透鏡200像側A2,故光軸區域Z1為凸面。反之,平行光線212在通過圓周區域Z2後發散。如圖2所示,平行光線212通過圓周區域Z2後的延伸線EL與光軸I在透鏡200的物側A1相交,即平行光線212通過圓周區域Z2的焦點位於透鏡200物側A1的M點。由於光線的延伸線EL與光軸I相交於透鏡200物側A1,故圓周區域Z2為凹面。於圖2所示的透鏡200中,第一轉換點TP1是光軸區域與圓周區域的分界,即第一轉換點TP1為凸面轉凹面的分界點。
另一方面,光軸區域的面形凹凸判斷還可依該領域中通常知識者的判斷方式,即藉由近軸的曲率半徑(簡寫為R值)的正負號來判斷透鏡之光軸區域面形的凹凸。R值可常見被使用於光學設計軟體中,例如Zemax或CodeV。R值亦常見於光學設計軟體的透鏡資料表(lens data sheet)中。以物側面來說,當R值為正時,判定為物側面的光軸區域為凸面;當R值為負時,判定物側面的光軸區域為凹面。反之,以像側面來說,當R值為正時,判定像側面的光軸區域為凹面;當R值為負時,判定像側面的光軸區域為凸面。此方法判定的結果與前述藉由光線/光線延伸線與光軸的交點判定方式的結果一致,光線/光線延伸線與光軸交點的判定方式即為以一平行光軸之光線的焦點位於透鏡之物側或像側來判斷面形凹凸。本說明書所描述之「一區域為凸面(或凹面)」、「一區域為凸(或凹)」或「一凸面(或凹面)區域」可被替換使用。
圖3至圖5提供了在各個情況下判斷透鏡區域的面形及區域分界的範例,包含前述之光軸區域、圓周區域及中繼區域。
圖3為透鏡300的徑向剖視圖。參見圖3,透鏡300的像側面320在光學邊界OB內僅存在一個轉換點TP1。透鏡300的像側面320的光軸區域Z1及圓周區域Z2如圖3所示。此像側面320的R值為正(即R>0),因此,光軸區域Z1為凹面。
一般來說,以轉換點為界的各個區域面形會與相鄰的區域面形相反,因此,可用轉換點來界定面形的轉變,即自轉換點由凹面轉凸面或由凸面轉凹面。於圖3中,由於光軸區域Z1為凹面,面形於轉換點TP1轉變,故圓周區域Z2為凸面。
圖4為透鏡400的徑向剖視圖。參見圖4,透鏡400的物側面410存在一第一轉換點TP1及一第二轉換點TP2。定義光軸I與第一轉換點TP1之間為物側面410的光軸區域Z1。此物側面410的R值為正(即R>0),因此,光軸區域Z1為凸面。
定義第二轉換點TP2與透鏡400的物側面410的光學邊界OB之間為圓周區域Z2,該物側面410的該圓周區域Z2亦為凸面。除此之外,定義第一轉換點TP1與第二轉換點TP2之間為中繼區域Z3,該物側面410的該中繼區域Z3為凹面。再次參見圖4,物側面410由光軸I徑向向外依序包含光軸I與第一轉換點TP1之間的光軸區域Z1、位於第一轉換點TP1與第二轉換點TP2之間的中繼區域Z3,及第二轉換點TP2與透鏡400的物側面410的光學邊界OB之間的圓周區域Z2。由於光軸區域Z1為凸面,面形自第一轉換點TP1轉變為凹,故中繼區域Z3為凹面,又面形自第二轉換點TP2再轉變為凸,故圓周區域Z2為凸面。
圖5為透鏡500的徑向剖視圖。透鏡500的物側面510無轉換點。對於無轉換點的透鏡表面,例如透鏡500的物側面510,定義自光軸I起算至透鏡表面光學邊界OB之間距離的0~50%為光軸區域,自光軸I起算至透鏡表面光學邊界OB之間距離的50~100%為圓周區域。參見圖5所示之透鏡500,定義光軸I至自光軸I起算到透鏡500表面光學邊界OB之間距離的50%為物側面510的光軸區域Z1。此物側面510的R值為正(即R>0),因此,光軸區域Z1為凸面。由於透鏡500的物側面510無轉換點,因此物側面510的圓周區域Z2亦為凸面。透鏡500更可具有組裝部(圖未示)自圓周區域Z2徑向向外延伸。
圖6為本發明之第一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而圖7A至圖7D為第一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請先參照圖6,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從物側A1至像側A2沿光學成像鏡頭10的一光軸I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鏡1、一第二透鏡2、一第三透鏡3、一光圈0、一第四透鏡4、一第五透鏡5、一第六透鏡6及一濾光片9。當由一待拍攝物所發出的光線進入光學成像鏡頭10,並依序經由第一透鏡1、第二透鏡2、第三透鏡3、光圈0、第四透鏡4、第五透鏡5、第六透鏡6及濾光片9之後,會在一成像面99(Image Plane)形成一影像。濾光片9例如為紅外線截止濾光片(infrared cut-off filter),其設置於第六透鏡6與成像面99之間。補充說明的是,物側A1是朝向待拍攝物的一側,而像側A2是朝向成像面99的一側。
在本實施例中,光學成像鏡頭10的第一透鏡1、第二透鏡2、第三透鏡3、第四透鏡4、第五透鏡5、第六透鏡6及濾光片9都各自具有一朝向物側A1且使成像光線通過之物側面15、25、35、45、55、65、95及一朝向像側A2且使成像光線通過之像側面16、26、36、46、56、66、96。在本實施例中,光圈0設置於第三透鏡3與第四透鏡4之間。
第一透鏡1是從物側A1至像側A2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一個透鏡。第一透鏡1具有正屈光率。第一透鏡1的材料為玻璃。第一透鏡1的物側面15的光軸區域151為凸面,且其圓周區域153為凸面。第一透鏡1的像側面16的光軸區域162為凹面,且其圓周區域164為凹面。在本實施例中,第一透鏡1的物側面15與像側面16皆為球面。
第二透鏡2是從物側A1至像側A2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二個透鏡。第二透鏡2具有負屈光率。第二透鏡2的材料為塑膠。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的光軸區域252為凹面,且其圓周區域253為凸面。第二透鏡2的像側面26的光軸區域262為凹面,且其圓周區域264為凹面。在本實施例中,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與像側面26皆為非球面(aspheric surface)。
第三透鏡3是從物側A1至像側A2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三個透鏡。第三透鏡3具有正屈光率。第三透鏡3的材料為塑膠。第三透鏡3的物側面35的光軸區域351為凸面,且其圓周區域353為凸面。第三透鏡3的像側面36的光軸區域362為凹面,且其圓周區域364為凹面。在本實施例中,第三透鏡3的物側面35與像側面36皆為非球面。
第四透鏡4是從像側A2至物側A1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三個透鏡。第四透鏡4具有正屈光率。第四透鏡4的材料為塑膠。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的光軸區域451為凸面,且其圓周區域453為凸面。第四透鏡4的像側面46的光軸區域461為凸面,且其圓周區域463為凸面。在本實施例中,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與像側面46皆為非球面。
第五透鏡5是從像側A2至物側A1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二個透鏡。第五透鏡5具有正屈光率。第五透鏡5的材料為塑膠。第五透鏡5的物側面55的光軸區域552為凹面,且其圓周區域554為凹面。第五透鏡5的像側面56的光軸區域561為凸面,且其圓周區域563為凸面。在本實施例中,第五透鏡5的物側面55與像側面56皆為非球面。
第六透鏡6是從像側A2至物側A1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一個透鏡。第六透鏡6具有正屈光率。第六透鏡6的材料為塑膠。第六透鏡6的物側面65的光軸區域651為凸面,且其圓周區域653為凸面。第六透鏡6的像側面66的光軸區域662為凹面,且其圓周區域664為凹面。在本實施例中,第六透鏡6的物側面65與像側面66皆為非球面。
此外,在本實施例中,第四透鏡4的像側面46與第五透鏡5的物側面55之間的間隙設有膠合材料,以膠合第四透鏡4與第五透鏡5。
第一實施例的其他詳細光學數據如圖8所示,且第一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的整體系統焦距(Effective Focal Length, EFL)為3.564毫米(Millimeter, mm),半視角為38.950°,系統長度為16.696毫米,光圈值(F-number, Fno)為1.850,像高為2.705毫米,其中系統長度是指由第一透鏡1的物側面15到成像面99在光軸I上的距離。
此外,在本實施例中,第二透鏡2、第三透鏡3、第四透鏡4、第五透鏡5及第六透鏡6的物側面25、35、45、55、65及像側面26、36、46、56、66共計十個面均是一般的偶次非球面(even asphere surface),而這些非球面是依下列公式定義:...(1) Y:非球面曲線上的點與光軸的距離; Z:非球面深度; (非球面上距離光軸為Y的點,與相切於非球面光軸上頂點之切面,兩者間的垂直距離); R:透鏡表面之曲率半徑; K:圓錐係數; ai
:第i階非球面係數。
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到第六透鏡6的像側面66在公式(1)中的各項非球面係數如圖9所示。其中,圖9中欄位編號25表示其為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的非球面係數,其它欄位依此類推。
另外,第一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中各重要參數間的關係如圖46以及圖48所示,其中,在圖46中的各參數的單位為毫米。 其中, T1為第一透鏡1在光軸I上的厚度; T2為第二透鏡2在光軸I上的厚度; T3為第三透鏡3在光軸I上的厚度; T4為第四透鏡4在光軸I上的厚度; T5為第五透鏡5在光軸I上的厚度; T6為第六透鏡6在光軸I上的厚度; G12為第一透鏡1的像側面16至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在光軸I上的距離; G23為第二透鏡2的像側面26至第三透鏡3的物側面35在光軸I上的距離; G34為第三透鏡3的像側面36至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在光軸I上的距離; G45為第四透鏡4的像側面46至第五透鏡5的物側面55在光軸I上的距離; G56為第五透鏡5的像側面56至第六透鏡6的物側面65在光軸I上的距離; AAG為第一透鏡1的像側面16至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在光軸I上的距離、第二透鏡2的像側面26至第三透鏡3的物側面35在光軸I上的距離、第三透鏡3的像側面36至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在光軸I上的距離、第四透鏡4的像側面46至第五透鏡5的物側面55在光軸I上的距離以及第五透鏡5的像側面56至第六透鏡6的物側面65在光軸I上的距離的總和,即G12、G23、G34、G45以及G56的總和; ALT為光學成像鏡頭10中所有具有屈光率的透鏡在光軸I上的厚度總和,即T1、T2、T3、T4、T5及T6的總和; TL為第一透鏡1的物側面15到第六透鏡6的像側面66在光軸I上的距離; TTL為第一透鏡1的物側面15到成像面99在光軸I上的距離; BFL為第六透鏡6的像側面66到成像面99在光軸I上的距離; ImgH為光學成像鏡頭10的像高;及 EFL為光學成像鏡頭10的系統焦距。 另外,再定義: G6F為第六透鏡6到濾光片9在光軸I上的空氣間隙; TF為濾光片9在光軸I上的厚度; GFP為濾光片9到成像面99在光軸I上的空氣間隙; f1為第一透鏡1的焦距; f2為第二透鏡2的焦距; f3為第三透鏡3的焦距; f4為第四透鏡4的焦距; f5為第五透鏡5的焦距; f6為第六透鏡6的焦距; n1為第一透鏡1的折射率; n2為第二透鏡2的折射率; n3為第三透鏡3的折射率; n4為第四透鏡4的折射率; n5為第五透鏡5的折射率; n6為第六透鏡6的折射率; V1為第一透鏡1的阿貝係數; V2為第二透鏡2的阿貝係數; V3為第三透鏡3的阿貝係數; V4為第四透鏡4的阿貝係數; V5為第五透鏡5的阿貝係數;及 V6為第六透鏡6的阿貝係數。
再配合參閱圖7A至圖7D,圖7A的圖式說明第一實施例的縱向球差(Longitudinal Spherical Aberration),圖7B與圖7C的圖式則分別說明第一實施例當其波長為470 nm、555 nm及650 nm時在成像面99上有關弧矢(Sagittal)方向的場曲(Field Curvature)像差及子午(Tangential)方向的場曲像差,圖7D的圖式則說明第一實施例當其波長為470 nm、555 nm及650 nm時在成像面99上的畸變像差(Distortion Aberration)。本第一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圖示圖7A中,每一種波長所成的曲線皆很靠近並向中間靠近,說明每一種波長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皆集中在成像點附近,由每一波長的曲線的偏斜幅度可看出,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的成像點偏差控制在±0.026毫米的範圍內,故本第一實施例確實明顯改善相同波長的球差,此外,三種代表波長彼此間的距離也相當接近,代表不同波長光線的成像位置已相當集中,因而使色像差也獲得明顯改善。
在圖7B與圖7C的二個場曲像差圖示中,三種代表波長在整個視場範圍內的焦距變化量落在±0.041毫米內,說明本第一實施例的光學系統能有效消除像差。而圖7D的畸變像差圖式則顯示本第一實施例的畸變像差維持在±6.3%的範圍內,說明本第一實施例的畸變像差已符合光學系統的成像品質要求,據此說明本第一實施例相較於現有光學鏡頭,在系統長度已縮短至16.696毫米左右的條件下,仍能提供良好的成像品質。
圖10為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而圖11A至圖11D為第二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請先參照圖10,本發明光學成像鏡頭10的一第二實施例,其與第一實施例大致相似,而兩者的差異如下所述:各光學數據、非球面係數及這些透鏡1、2、3、4、5及6間的參數或多或少有些不同,以及:第四透鏡4具有負屈光率。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的光軸區域452為凹面。在此需注意的是,為了清楚地顯示圖面,圖10中省略部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光軸區域與圓周區域的標號。
第二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詳細的光學數據如圖12所示,且第二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的整體系統焦距為3.871毫米,半視角(HFOV)為38.950°,光圈值(Fno)為1.850,系統長度為17.684毫米,像高則為3.124毫米。
如圖13所示,則為第二實施例的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到第六透鏡6的像側面66在公式(1)中的各項非球面係數。
另外,第二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中各重要參數間的關係如圖46、圖48所示。
本第二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圖示圖11A中,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的成像點偏差控制在±0.035毫米的範圍內。在圖11B與圖11C的二個場曲像差圖示中,三種代表波長在整個視場範圍內的焦距變化量落在±0.067毫米內。而圖11D的畸變像差圖式則顯示本第二實施例的畸變像差維持在±2.5%的範圍內。據此說明本第二實施例相較於第一實施例,在系統長度已縮短至17.684mm左右的條件下,仍能提供良好的成像品質。
經由上述說明可得知:第二實施例的畸變小於第一實施例的畸變。
圖14為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而圖15A至圖15D為第三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請先參照圖14,本發明光學成像鏡頭10的一第三實施例,其與第一實施例大致相似,而兩者的差異如下所述:各光學數據、非球面係數及這些透鏡1、2、3、4、5及6間的參數或多或少有些不同。在此需注意的是,為了清楚地顯示圖面,圖14中省略部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光軸區域與圓周區域的標號。
第三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詳細的光學數據如圖16所示,且第三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的整體系統焦距為2.994毫米,半視角(HFOV)為38.950°,光圈值(Fno)為1.850,系統長度為14.170毫米,像高則為2.462毫米。
如圖17所示,則為第三實施例的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到第六透鏡6的像側面66在公式(1)中的各項非球面係數。
另外,第三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中各重要參數間的關係如圖46、圖48所示。
本第三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圖示圖15A中,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的成像點偏差控制在±0.016毫米的範圍內。在圖15B與圖15C的二個場曲像差圖示中,三種代表波長在整個視場範圍內的焦距變化量落在±0.033毫米內。而圖15D的畸變像差圖式則顯示本第三實施例的畸變像差維持在±2.2%的範圍內。據此說明本第三實施例相較於第一實施例,在系統長度已縮短至14.170 mm左右的條件下,仍能提供良好的成像品質。
經由上述說明可得知:第三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小於第一實施例的縱向球差。第三實施例的場曲小於第一實施例的場曲。第三實施例的畸變像差小於第一實施例的畸變像差。
圖18為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而圖19A至圖19D為第四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請先參照圖18,本發明光學成像鏡頭10的一第四實施例,其與第一實施例大致相似,而兩者的差異如下所述:各光學數據、非球面係數及這些透鏡1、2、3、4、5及6間的參數或多或少有些不同,以及:第六透鏡6的像側面66的光軸區域661為凸面。在此需注意的是,為了清楚地顯示圖面,圖18中省略部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光軸區域與圓周區域的標號。
第四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詳細的光學數據如圖20所示,且第四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的整體系統焦距為2.975毫米,半視角(HFOV)為38.950°,光圈值(Fno)為1.850,系統長度為14.161毫米,像高則為2.493毫米。
如圖21所示,則為第四實施例的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到第六透鏡6的像側面66在公式(1)中的各項非球面係數。
另外,第四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中各重要參數間的關係如圖46、圖48所示。
本第四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圖示圖19A中,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的成像點偏差控制在±0.016毫米的範圍內。在圖19B與圖19C的二個場曲像差圖示中,三種代表波長在整個視場範圍內的焦距變化量落在±0.05毫米內。而圖19D的畸變像差圖式則顯示本第四實施例的畸變像差維持在±4.0%的範圍內。據此說明本第四實施例相較於第一實施例,在系統長度已縮短至14.161 mm左右的條件下,仍能提供良好的成像品質。
經由上述說明可得知:第四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小於第一實施例的縱向球差。第四實施例的畸變像差小於第一實施例的畸變像差。
圖22為本發明的第五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而圖23A至圖23D為第五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請先參照圖22,本發明光學成像鏡頭10的一第五實施例,其與第一實施例大致相似,而兩者的差異如下所述:各光學數據、非球面係數及這些透鏡1、2、3、4、5及6間的參數或多或少有些不同,以及:第四透鏡4具有負屈光率。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的光軸區域452為凹面。在此需注意的是,為了清楚地顯示圖面,圖22中省略部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光軸區域與圓周區域的標號。
第五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詳細的光學數據如圖24所示,且第五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的整體系統焦距為4.477毫米,半視角(HFOV)為30.000°,光圈值(Fno)為1.850,系統長度為20.000毫米,像高則為2.340毫米。
如圖25所示,則為第五實施例的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到第六透鏡6的像側面66在公式(1)中的各項非球面係數。
另外,第五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中各重要參數間的關係如圖46、圖48所示。
本第五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圖示圖23A中,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的成像點偏差控制在±0.012毫米的範圍內。在圖23B與圖23C的二個場曲像差圖示中,三種代表波長在整個視場範圍內的焦距變化量落在±0.05毫米內。而圖23D的畸變像差圖式則顯示本第五實施例的畸變像差維持在±10%的範圍內。據此說明本第五實施例相較於第一實施例,在系統長度已縮短至20.000mm左右的條件下,仍能提供良好的成像品質。
經由上述說明可得知:第五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小於第一實施例的縱向球差。
圖26為本發明的第六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而圖27A至圖27D為第六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請先參照圖26,本發明光學成像鏡頭10的一第六實施例,其與第一實施例大致相似,而兩者的差異如下所述:各光學數據、非球面係數及這些透鏡1、2、3、4、5及6間的參數或多或少有些不同,以及:第四透鏡4具有負屈光率。第一透鏡1的像側面16的光軸區域161為凸面。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的光軸區域452為凹面。在此需注意的是,為了清楚地顯示圖面,圖26中省略部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光軸區域與圓周區域的標號。
第六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詳細的光學數據如圖28所示,且第六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的整體系統焦距為2.721毫米,半視角(HFOV)為38.950°,光圈值(Fno)為1.850,系統長度為14.295毫米,像高則為1.859毫米。
如圖29所示,則為第六實施例的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到第六透鏡6的像側面66在公式(1)中的各項非球面係數。
另外,第六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中各重要參數間的關係如圖47、圖49所示。其中,在圖47中的各參數的單位為毫米。
本第六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圖示圖27A中,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的成像點偏差控制在±0.016毫米的範圍內。在圖27B與圖27C的二個場曲像差圖示中,三種代表波長在整個視場範圍內的焦距變化量落在±0.05毫米內。而圖27D的畸變像差圖式則顯示本第六實施例的畸變像差維持在±10%的範圍內。據此說明本第六實施例相較於第一實施例,在系統長度已縮短至14.295 mm左右的條件下,仍能提供良好的成像品質。
經由上述說明可得知:第六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小於第一實施例的縱向球差。
圖30為本發明的第七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而圖31A至圖31D為第七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請先參照圖30,本發明光學成像鏡頭10的一第七實施例,其與第一實施例大致相似,而兩者的差異如下所述:各光學數據、非球面係數及這些透鏡1、2、3、4、5及6間的參數或多或少有些不同,以及:第一透鏡1具有負屈光率。第三透鏡3具有負屈光率。第四透鏡4具有負屈光率。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的光軸區域452為凹面。在此需注意的是,為了清楚地顯示圖面,圖30中省略部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光軸區域與圓周區域的標號。
第七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詳細的光學數據如圖32所示,且第七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的整體系統焦距為4.203毫米,半視角(HFOV)為30.000°,光圈值(Fno)為1.850,系統長度為19.302毫米,像高則為2.212毫米。
如圖33所示,則為第七實施例的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到第六透鏡6的像側面66在公式(1)中的各項非球面係數。
另外,第七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中各重要參數間的關係如圖47、圖49所示。
本第七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圖示圖31A中,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的成像點偏差控制在±0.15毫米的範圍內。在圖31B與圖31C的二個場曲像差圖示中,三種代表波長在整個視場範圍內的焦距變化量落在±0.29毫米內。而圖31D的畸變像差圖式則顯示本第七實施例的畸變像差維持在±8.0%的範圍內。據此說明本第七實施例相較於第一實施例,在系統長度已縮短至19.302 mm左右的條件下,仍能提供良好的成像品質。
經由上述說明可得知:第七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小於第一實施例的縱向球差。第七實施例的場曲小於第一實施例的場曲。
圖34為本發明的第八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而圖35A至圖35D為第八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請先參照圖34,本發明光學成像鏡頭10的一第八實施例,其與第一實施例大致相似,而兩者的差異如下所述:本發明的第八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從物側A1至像側A2沿光學成像鏡頭10的一光軸I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鏡1、一第二透鏡2、一第三透鏡3、一光圈0、一第七透鏡7、一第四透鏡4、一第五透鏡5、一第六透鏡6及一濾光片9。當由一待拍攝物所發出的光線進入光學成像鏡頭10,並依序經由第一透鏡1、第二透鏡2、第三透鏡3、光圈0、第七透鏡7、第四透鏡4、第五透鏡5、第六透鏡6及濾光片9之後,會在成像面99形成一影像。
在本實施例中,光學成像鏡頭10的第一透鏡1、第二透鏡2、第三透鏡3、第四透鏡4、第五透鏡5、第六透鏡6、第七透鏡7及濾光片9都各自具有一朝向物側A1且使成像光線通過之物側面15、25、35、45、55、65、75、96及一朝向像側A2且使成像光線通過之像側面16、26、36、46、56、66、76、96。在本實施例中,光圈0設置於第三透鏡3與第七透鏡7之間。
第四透鏡4具有負屈光率。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的光軸區域452為凹面,且其圓周區域454為凹面。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為球面。第四透鏡4的像側面46為非球面。
第七透鏡7設置於第三透鏡3與第四透鏡4之間。第七透鏡7具有正屈光率。第七透鏡7的物側面75的光軸區域751為凸面,且其圓周區域753為凸面。第七透鏡7的像側面76的光軸區域761為凸面,且其圓周區域763為凸面。第七透鏡7的物側面75為非球面,第七透鏡7的像側面76為球面。
在此需注意的是,為了清楚地顯示圖面,圖34中省略部分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光軸區域與圓周區域的標號。
第八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詳細的光學數據如圖36所示,且第八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的整體系統焦距為4.114 毫米,半視角(HFOV)為38.950°,光圈值(Fno)為1.850,系統長度為19.516毫米,像高則為3.090毫米。
此外,在第八實施例中,第二透鏡2、第三透鏡3、第六透鏡6及第七透鏡5的物側面25、35、65、75及26、36、66、76像側面,以及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與第五透鏡5的像側面56共計十個面均是非球面,而這些非球面是依公式(1)定義,於此不再贅述。上述表面在公式(1)中的各項非球面係數如圖37所示。其中,圖37中欄位編號25表示其為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的非球面係數,其它欄位依此類推。
另外,第八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中各重要參數間的關係如圖47以及圖49所示。 本第八實施例中提到的第一透鏡1、第二透鏡2、第三透鏡3、第四透鏡4、第五透鏡5、第六透鏡6中的參數定義大致類似於本發明說明書段落0034段所提到的參數定義,其差異在於: T7為第七透鏡7在光軸I上的厚度。 G37為第三透鏡3的像側面36至第七透鏡7的物側面75在光軸I上的距離; G74為第七透鏡7的像側面76至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在光軸上I的距離; ALT為光學成像鏡頭10中所有具有屈光率的透鏡在光軸I上的厚度總和,即T1、T2、T3、T4、T5、T6及T7的總和; f7為第七透鏡7的焦距; n7為第七透鏡7的折射率;以及 V7為第七透鏡7的阿貝係數。
再配合參閱圖35A至圖35D,圖35A的圖式說明第八實施例其波長為650 nm、555 nm及470 nm時在成像面99的縱向球差,圖35B與圖35C的圖式則分別說明第一實施例當其波長為650 nm、555 nm及470 nm時在成像面99上有關弧矢方向的場曲像差及子午方向的場曲像差,圖35D的圖式則說明第八實施例當其波長為650 nm、555 nm及470 nm時在成像面99上的畸變像差。本第八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圖示圖35A中,每一種波長所成的曲線皆很靠近並向中間靠近,說明每一種波長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皆集中在成像點附近,由每一波長的曲線的偏斜幅度可看出,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的成像點偏差控制在±0.035毫米的範圍內,故本第八實施例確實明顯改善相同波長的球差,此外,三種代表波長彼此間的距離也相當接近,代表不同波長光線的成像位置已相當集中,因而使色像差也獲得明顯改善。
在圖35B與圖35C的二個場曲圖示中,三種代表波長在整個視場範圍內的焦距變化量落在±0.041毫米內,說明本第八實施例的光學系統能有效消除場曲像差。而圖35D的畸變圖式則顯示本第八實施例的畸變像差維持在±6.8%的範圍內,說明本第八實施例的畸變像差已符合光學成像鏡頭的成像品質要求,據此說明本第八實施例相較於現有光學成像鏡頭,在系統長度已縮短至19.516 mm左右的條件下,仍能提供較佳的成像品質,故本第八實施例能在維持良好光學性能之條件下,能夠縮短光學成像鏡頭的長度。
圖38為本發明的第九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而圖39A至圖39D為第九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請先參照圖38,本發明光學成像鏡頭10的一第九實施例,其與第八實施例大致相似,而兩者的差異如下所述:各光學數據、非球面係數及這些透鏡1、2、3、7、4、5、6及7間的參數或多或少有些不同。在此需注意的是,為了清楚地顯示圖面,圖38中省略部分與第八實施例相同的光軸區域與圓周區域的標號。
第九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詳細的光學數據如圖40所示,且第九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的整體系統焦距為4.237毫米,半視角(HFOV)為38.950°,光圈值(Fno)為1.850,系統長度為19.976毫米,像高則為3.144毫米。
如圖41所示,則為第九實施例的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到第七透鏡7的像側面76在公式(1)中的各項非球面係數。
另外,第九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中各重要參數間的關係如圖47、圖49所示。
本第九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圖示圖39A中,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的成像點偏差控制在±0.03毫米的範圍內。在圖39B與圖39C的二個場曲像差圖示中,三種代表波長在整個視場範圍內的焦距變化量落在±0.045毫米內。而圖39D的畸變像差圖式則顯示本第九實施例的畸變像差維持在±8%的範圍內。據此說明本第九實施例相較於第八實施例,在系統長度已縮短至19.976 mm左右的條件下,仍能提供良好的成像品質。
經由上述說明可得知:第九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小於第八實施例的縱向球差。
圖42為本發明的第十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而圖43A至圖43D為第十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請先參照圖42,本發明光學成像鏡頭10的一第十實施例,其與第一實施例大致相似,而兩者的差異如下所述:各光學數據、非球面係數及這些透鏡1、2、3、7、4、5、6及7間的參數或多或少有些不同,以及:第四透鏡4具有正屈光率。第五透鏡5具有負屈光率。在此需注意的是,為了清楚地顯示圖面,圖42中省略部分與第八實施例相同的光軸區域與圓周區域的標號。
第十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詳細的光學數據如圖44所示,且第十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的整體系統焦距為4.019毫米,半視角(HFOV)為38.950°,光圈值(Fno)為1.850,系統長度為19.116毫米,像高則為3.172毫米。
如圖45所示,則為第十實施例的第二透鏡2的物側面25到第七透鏡7的像側面76在公式(1)中的各項非球面係數。
另外,第十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10中各重要參數間的關係如圖47、圖49所示。
本第十實施例在其光瞳半徑為1.3023毫米時的縱向球差圖示圖43A中,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的成像點偏差控制在±0.024毫米的範圍內。在圖43B與圖43C的二個場曲像差圖示中,三種代表波長在整個視場範圍內的焦距變化量落在±0.048毫米內。而圖43D的畸變像差圖式則顯示本第十實施例的畸變像差維持在±2.6%的範圍內。據此說明本第十實施例相較於第八實施例,在系統長度已縮短至19.116mm左右的條件下,仍能提供良好的成像品質。
經由上述說明可得知:第十實施例的系統長度小於第八實施例的系統長度。第十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小於第八實施例的縱向球差。第十實施例的畸變像差小於第八實施例的畸變像差。
再配合參閱圖46至圖49,圖46至圖49為上述第一實施例至第十實施例的各項光學參數的表格圖。
對於符合以下條件式,至少其中之一的目的為使系統焦距與光學各參數維持一適當值,避免任一參數過大而不利於該光學成像鏡頭10整體之像差的修正,或是避免任一參數過小而影響組裝或是提高製造上之困難度。 其中,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TTL/EFL≦5.3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2.500≦TTL/EFL≦5.3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TL/EFL ≦3.7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2.000≦TL/EFL≦3.700的條件式。
對於以下條件式,至少其中之一的目的為使各透鏡的厚度與間隔維持一適當值,避免任一參數過大而不利於光學成像鏡頭10整體之薄型化,或是避免任一參數過小而影響組裝或是提高製造上之困難度。 其中,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ALT/(T1+T6)≦2.1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1.100≦ALT/(T1+T6)≦2.1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ALT/(T4+T6)≦3.0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1.100≦ALT/(T4+T6)≦3.0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AAG/(T5+G34)≦3.5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1.000≦AAG/(T5+G34)≦3.5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AAG+BFL)/(T4+G12)≦8.0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1.400≦(AAG+BFL)/(T4+G12)≦8.0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TL/(T1+G45+T6)≦4.5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1.400≦TL/(T1+G45+T6)≦4.5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TL/(T5+G56+T6)≦7.0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2.000≦TL/(T5+G56+T6)≦7.0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T1+T4+T5+G45)/T6≦2.0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1.000≦(T1+T4+T5+G45)/T6≦2.0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T1+T4+T5+G56)/T6≦2.0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1.000≦(T1+T4+T5+G56)/T6≦2.0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T2+G12+G23+G34)/(T4+G45)≦ 5.0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0.800≦(T2+G12+G23+G34)/(T4+G45)≦5.0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T3+G12+G23+G34)/(T4+G56)≦ 5.4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0.800≦(T3+G12+G23+G34)/(T4+G56)≦5.4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T2+G12+G23+G34)/T4≦ 5.0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0.900≦(T2+G12+G23+G34)/T4≦ 5.0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 (T2+T3+G12+G34)/(T4+T5)≦3.4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0.600≦(T2+T3+G12+G34)/(T4+T5)≦3.4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 (T2+T3+G23+G34)/(T4+T5)≦3.3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0.700≦(T2+T3+G23+G34)/(T4+T5)≦3.3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 (T2+T3+BFL)/(T6+G34)≦1.5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0.600≦(T2+T3+BFL)/(T6+G34)≦1.500的條件式; 光學成像鏡頭10可符合 (T2+T3+BFL)/T1≦3.600的條件式,較佳地可符合1.200≦(T2+T3+BFL)/T1≦3.600的條件式。
此外,另可選擇實施例參數之任意組合關係增加鏡頭限制,以利於本發明相同架構的鏡頭設計。有鑑於光學系統設計的不可預測性,在本發明的架構之下,符合上述條件式能較佳地使本發明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的系統長度縮短、成像品質提升,或組裝良率提升而改善先前技術的缺點。
前述所列之示例性限定關係式,亦可選擇性地合併不等數量施用於本發明之實施態樣中,並不限於此。在實施本發明時,除了前述關係式之外,亦可針對單一透鏡或廣泛性地針對多個透鏡額外設計出其他更多的透鏡的凹凸曲面排列等細部結構,以加強對系統性能及/或解析度的控制,舉例來說,第三透鏡3的物側面35的圓周區域可選擇性地形成為凹面。須注意的是,此些細節需在無衝突之情況之下,選擇性地合併施用於本發明之其他實施例當中。
綜上所述,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可獲致下述的功效及優點:
一、本發明各實施例的縱向球差、像散像差、畸變皆符合使用規範。另外,紅、綠、藍三種代表波長在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皆集中在成像點附近,由每一曲線的偏斜幅度可看出不同高度的離軸光線的成像點偏差皆獲得控制而具有良好的球差、像差、畸變抑制能力。進一步參閱成像品質數據,紅、綠、藍三種代表波長彼此間的距離亦相當接近,顯示本發明的實施例在各種狀態下對不同波長光線的集中性佳而具有優良的色散抑制能力。綜上所述,本發明的實施例藉由所述透鏡的設計與相互搭配,而能產生優異的成像品質。
二、第二透鏡2具有負屈光率有利於增加半視角,搭配第三透鏡3的像側面56的光軸區域562為凹面有利於修正第二透鏡2產生的像差。
三、將第四透鏡4與第五透鏡5這兩個透鏡膠合有利於提高成像品質,而其中又以設計第四透鏡4的像側面46的光軸區域461為凸面且搭配第五透鏡5的像側面56的光軸區域561為凸面的透鏡面形配置效果較佳。
四、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及像側面46與第五透鏡5的物側面55及像側面56皆為非球面搭配膠合有利於修正各種像差。
五、第一透鏡1的像側面16到第四透鏡4的物側面45在光軸I上的距離與第一透鏡1在光軸I上的厚度之比值小於或等於3.000,符合此條件有利於增加第一透鏡1的厚度以使第一透鏡1的厚度不至於過薄而可降低製程難度。並且,可使得鏡頭長度不致過長,並且搭配面形限制有利於降低畸變,較佳的範圍為1.000≦(G12+T2+G23+T3+G34)/T1≦3.000。
六、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10當滿足V2>V3+V5或V4>V3+V5有利於修正光學成像鏡頭10的色像差。
雖然本發明已以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內,當可作些許的更動與潤飾,故本發明的保護範圍當視後附的申請專利範圍所界定者為準。
100、200、300、400、500‧‧‧透鏡
15、25、35、45、55、65、75、95、110、410、510‧‧‧物側面
16、26、36、46、56、66、76、96、120、320‧‧‧像側面
130‧‧‧組裝部
211、212‧‧‧平行光線
10‧‧‧光學成像鏡頭
0‧‧‧光圈
1‧‧‧第一透鏡
2‧‧‧第二透鏡
3‧‧‧第三透鏡
4‧‧‧第四透鏡
5‧‧‧第五透鏡
6‧‧‧第六透鏡
7‧‧‧第七透鏡
9‧‧‧濾光片
99‧‧‧成像面
151、161、162、252、262、351、362、451、452、461、552、561、651、661、662、751、761‧‧‧光軸區域
153、164、253、264、353、364、453、454、463、554、563、653、664、753、763‧‧‧圓周區域
A1‧‧‧物側
A2‧‧‧像側
CP1‧‧‧第一中心點
CP2‧‧‧第二中心點
EL‧‧‧延伸線
I‧‧‧光軸
Lm‧‧‧邊緣光線
Lc‧‧‧邊緣光線
OB‧‧‧光學邊界
R‧‧‧點
TP1‧‧‧第一轉換點
TP2‧‧‧第二轉換點
Z1‧‧‧光軸區域
Z2‧‧‧圓周區域
Z3‧‧‧中繼區域
圖1是一示意圖,說明一透鏡的面型結構。 圖2是一示意圖,說明一透鏡的面型凹凸結構及光線焦點。 圖3是一示意圖,說明一範例一的透鏡的面型結構。 圖4是一示意圖,說明一範例二的透鏡的面型結構。 圖5是一示意圖,說明一範例三的透鏡的面型結構。 圖6為本發明之第一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 圖7A至圖7D為第一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 圖8示出本發明之第一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詳細光學數據。 圖9示出本發明之第一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非球面參數。 圖10為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 圖11A至圖11D為第二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 圖12示出本發明之第二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詳細光學數據。 圖13示出本發明之第二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非球面參數。 圖14為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 圖15A至圖15D為第三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 圖16示出本發明之第三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詳細光學數據。 圖17示出本發明之第三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非球面參數。 圖18為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 圖19A至圖19D為第四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 圖20示出本發明之第四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詳細光學數據。 圖21示出本發明之第四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非球面參數。 圖22為本發明的第五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 圖23A至圖23D為第五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 圖24示出本發明之第五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詳細光學數據。 圖25示出本發明之第五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非球面參數。 圖26為本發明的第六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 圖27A至圖27D為第六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 圖28示出本發明之第六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詳細光學數據。 圖29示出本發明之第六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非球面參數。 圖30為本發明的第七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 圖31A至圖31D為第七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 圖32示出本發明之第七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詳細光學數據。 圖33示出本發明之第七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非球面參數。 圖34為本發明的第八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 圖35A至圖35D為第八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 圖36示出本發明之第八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詳細光學數據。 圖37示出本發明之第八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非球面參數。 圖38為本發明的第九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 圖39A至圖39D為第九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 圖40示出本發明之第九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詳細光學數據。 圖41示出本發明之第九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非球面參數。 圖42為本發明的第十實施例的光學成像鏡頭的示意圖。 圖43A至圖43D為第十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縱向球差與各項像差圖。 圖44示出本發明之第十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詳細光學數據。 圖45示出本發明之第十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非球面參數。 圖46與圖48示出本發明之第一至第五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各重要參數及其關係式的數值。 圖47與圖49示出本發明之第六至第十實施例之光學成像鏡頭的各重要參數及其關係式的數值。
Claims (20)
- 一種光學成像鏡頭,由一物側至一像側依序包含一第一透鏡、一第二透鏡、一第三透鏡、一第四透鏡、一第五透鏡及一第六透鏡,且該第一透鏡至該第六透鏡各自包括一朝向該物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物側面及一朝向該像側且使成像光線通過的像側面, 其中, 該第一透鏡是從該物側至該像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一個透鏡; 該第二透鏡是從該物側至該像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二個透鏡,並且該第二透鏡具有負屈光率; 該第三透鏡是從該物側至該像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三個透鏡,並且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的一光軸區域為凹面; 該第四透鏡是從該像側至該物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三個透鏡; 該第五透鏡是從該像側至該物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二個透鏡; 該第六透鏡是從該像側至該物側算起具有屈光率的第一個透鏡, 其中,該第四透鏡與該第五透鏡之間無空氣間隙,且該第一透鏡的該像側面到該第四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與該第一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之一比值小於或等於3.000。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V2>V3+V5,其中,V2為該第二透鏡的一阿貝係數,V3為該第三透鏡的一阿貝係數,且V5為該第五透鏡的一阿貝係數。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V4>V3+V5,其中,V4為該第四透鏡的一阿貝係數,V3為該第三透鏡的一阿貝係數,且V5為該第五透鏡的一阿貝係數。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TL/EFL≦5.300,其中,TTL為該第一透鏡的該物側面到一成像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且EFL為該光學成像鏡頭的一系統焦距。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L/EFL≦3.700,其中,TL為該第一透鏡的該物側面到該第六透鏡的該像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且EFL為該光學成像鏡頭的一系統焦距。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ALT/(T1+T6)≦2.100,其中,ALT為該光學成像鏡頭中所有具有屈光率的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總和,T1為該第一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且T6為該第六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ALT/(T4+T6)≦3.000,其中,ALT為該光學成像鏡頭中所有具有屈光率的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總和,T4為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且T6為該第六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AAG/(T5+G34)≦3.500,其中,AAG為該第一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二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該第二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三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四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該第四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五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以及該第五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六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的一總和,T5為該第五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且G34為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四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AAG+BFL)/(T4+G12)≦8.000,其中,AAG為該第一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二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該第二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三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四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該第四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五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以及該第五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六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的一總和,BFL為該第六透鏡的該像側面到一成像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T4為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且G12為該第一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二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L/(T1+G45+T6)≦4.500,其中,TL為該第一透鏡的該物側面到該第六透鏡的該像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T1為該第一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G45為該第四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五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且T6為該第六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L/(T5+G56+T6)≦7.000,其中,TL為該第一透鏡的該物側面到該第六透鏡的該像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T5為該第五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G56為該第五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六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且T6為該第六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1+T4+T5+G45)/T6≦2.000,其中,T1為該第一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T4為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T5為該第五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G45為該第四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五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且T6為該第六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1+T4+T5+G56)/T6≦2.000,其中,T1為該第一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T4為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T5為該第五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G56為該第五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六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且T6為該第六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2+G12+G23+G34)/(T4+G45) ≦5.000,其中,T2為該第二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G12為該第一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二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G23為該第二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三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G34為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四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T4為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且G45為該第四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五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3+G12+G23+G34)/(T4+G56) ≦5.400,其中,T3為該第三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G12為該第一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二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G23為該第二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三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G34為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四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T4為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且G56為該第五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六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2+G12+G23+G34)/T4≦5.000,其中,T2為該第二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G12為該第一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二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G23為該第二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三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G34為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四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且T4為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2+T3+G12+G34)/(T4+T5)≦3.400,其中,T2為該第二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T3為該第三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G12為該第一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二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G34為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四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T4為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且T5為該第五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2+T3+G23+G34)/(T4+T5)≦3.300,其中,T2為該第二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T3為該第三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G23為該第二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三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G34為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四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T4為該第四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且T5為該第五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2+T3+BFL)/(T6+G34)≦1.500,其中,T2為該第二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T3為該第三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BFL為該第六透鏡的該像側面到一成像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T6為該第六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且G34為該第三透鏡的該像側面至該第四透鏡的該物側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中該光學成像鏡頭更符合以下的條件式:(T2+T3+BFL)/T1≦3.600,其中,T2為該第二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T3為該第三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BFL為該第六透鏡的該像側面到一成像面在該光軸上的一距離,且T1為該第一透鏡在該光軸上的一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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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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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12197040B2 (en) | 2021-06-11 | 2025-01-14 | Largan Precision Co., Ltd. | Photographing lens system, image capturing unit and electronic dev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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