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201919608A - 局部用組合物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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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發明提供一種包含至少一種活性劑之新穎的局部用組合物及用於製備該組合物之方法。已合併某些化合物以製備包含至少一種活性劑之穩定組合物,諸如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及芳香酶抑制劑。本發明亦提供用於治療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及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之方法。
Description
乳癌迄今為止係女性中最常見之癌症形式,且其係人類中癌症死亡之第二大主要原因。儘管在診斷及治療乳癌方面有所進展,但此疾病之發病率自1940年一直以每年約1%之速率不斷上升。如今,在北美生活之女性在其生存期期間罹患乳癌之可能性係八分之一。除了乳癌之外,影響大量女性之其他乳房病症包括良性但常常發生之癌前病變,諸如導管增生症、小葉增生症、非典型導管增生症及非典型小葉增生症。
目前用於治療乳癌之最佳實踐為用乳房攝影術診斷乳癌且隨後用手術、輻射療法及化學療法治療患者。目前乳房攝影術之廣泛使用已引起乳癌之改進偵測。儘管乳癌在男性中之常見率比女性低約100倍,但男性獲得乳癌之終身風險為約1/1,000。將在男性中診斷約2,470例新的侵襲性乳癌且約460名男性將死於乳癌。美國癌症協會估計在2017年,將在組合的男性及女性中診斷255,180例新的乳癌且41,070名個體將死於乳癌。然而,由乳癌所致之死亡率保持相對不變,每100,000名女性約21例死亡且每100,000名男性0.4例死亡。經常地,在治療劑選擇及存活率嚴重受限時,發現乳癌處於過於晚期之階段。
乳癌包括乳房細胞之任何惡性腫瘤。存在數種類型之乳癌。例示性乳癌包括但不限於乳腺管原位癌、小葉原位癌、侵襲性(或浸潤性)導管癌、侵襲性(或浸潤性)小葉癌、炎性乳癌、三陰性乳癌、ER+乳癌、HER2+乳癌、腺樣囊性(或腺囊)癌、低度腺鱗癌、髓性癌、黏液性(或膠體)癌、乳頭狀癌、管狀癌、化生性癌及微乳頭狀癌。單乳房腫瘤可係此等類型之組合或係侵襲性癌症及原位癌之混合物。
他莫昔芬係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其用於治療患有內分泌反應乳癌,亦即激素依賴性或激素敏感性乳癌之女性。已知主要經由他莫昔芬之口服遞送之佐劑療法在一些個體中具有嚴重的副作用,諸如血管舒張症狀,例如潮熱及生殖道(婦科)癌症。患者順應性仍然係利用他莫昔芬療法所存在之問題。另外,進行佐劑他莫昔芬療法之大多數個人不對該藥物作出響應且30-50%接著死於其疾病。
已提出數種細胞色素P450 (CYP)突變造成他莫昔芬向其活性代謝物吲哚昔芬之轉化減少且降低吲哚昔芬功效及提高對藥物之抗性。迄今為止,已描述超過140種CYP2D6之對偶基因變異體且此等變異體之很大一部分與編碼酶之活性降低或缺失相關。基於所攜帶等位基因之組合,各獨立個體可分為四個表現型群組中之一者:弱代謝者(PM)、中間代謝者(IM)、強代謝者(EM)及超快代謝者(UM),反映血清吲哚昔芬之水準變化。然而,他莫昔芬抗性及在多達50%個體中所觀測到之吲哚昔芬水準降低並非完全由CYP基因型之變化引起。
因此,研發他莫昔芬之數種替代方式以用於乳癌治療,該等替代方式包括多種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selective estrogen receptor modulator;SERD) (諸如雷諾昔酚(raloxifene)、托瑞米芬(toremifene)及吲哚昔芬之活性代謝物、阿非昔芬(afimoxifene)(參見美國專利第7,485,623號;第7,507,769號;第7,704,516號;第7,786,172號;第7,968,532號;及第8,048,927號)、吲哚昔芬(參見US9333190;美國專利第9,220,680號;第9,090,640號;及第9,200,045號;美國公開案第2009/0291134號及US20100112041)及其衍生物(參見美國專利第8,063,249號;美國公開案第2015/0080339號及第2014/0193334號))、選擇性雌激素受體下調劑(selective estrogen receptor downregulator;SERD),諸如氟維司群(fulvestrant),及芳香酶抑制劑(AI),諸如依西美坦(exemestane)、來曲唑(letrozole)及阿那曲唑(anastrozole)。
所廣泛接受地係,(Z)-吲哚昔芬係負責他莫昔芬之臨床功效之主要活性代謝物。此項技術中已知吲哚昔芬之鹽酸鹽及檸檬酸鹽主要用於口服投藥且目前處於評估用於轉移癌下(參見例如Fauq等人, Bioorganic & Medicinal Chemistry Letters. 20 (2010) 3036 - 3038;Stearns等人, J. Natl. Cancer Inst. 第95卷, 第23期, 2003;美國公開案第2009/0291134號及第2010/0112041號;臨床試驗政府識別號(Clinical Trials Gov. Identifier Nos) NCT01273168及NCT02311933;Goetz等人, 2015, San Antonio Cancer Symposium;Ahmad等人, Clinical Pharmacology & Therapeutics. 88(6) 814-817, 2010;及J Clin. Oncol. 30, 2012 (增刊;abstr 3089))。
局部用吲哚昔芬提供實現局部治療劑益處之可能性,同時減少或消除全身副作用,諸如使用他莫昔芬所觀測到之彼等。然而,皮膚係藥物滲透之主要障礙且儘管進行數十年之重要研究,但經皮或局部用藥物遞送之成功仍主要極其受限於親脂性藥物,僅少數經皮/局部用藥物可市面上購得。與局部用或經皮劑型有關之多種相互作用可影響活性成分自局部用劑型之釋放,包括藥物-皮膚相互作用、藥物-媒劑相互作用及媒劑-皮膚相互作用(Robert, M.S., Structure-permeability considerations in percutaneous absorption. 見Prediction of Percutaneous Penetration .
R. C. Scott等人編, 第2卷, 第210-228頁, IBC Technical Services, London, 1991)。另外,多種因素可因此影響吸收速率及滲透深度,包括活性成分、媒劑、pH值及媒劑中相對於皮膚之活性之相對溶解度(Ostrenga J.等人, Significance of vehicle composition I: relationship between topical vehicle composition, skin penetrability, and clinical efficacy,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60: 1175-1179 (1971))。更具體而言,滲透性可受以下各者影響:藥物屬性,諸如溶解度、尺寸及電荷,以及媒劑屬性,諸如藥物溶解速率、擴散能力、黏著性及改變膜滲透率之能力。
對吲哚昔芬之塗覆皮膚之調配物的先前研究極少(Lee等人, Cancer Chemother Pharmacol 2015, 76:1235-1246;Breast Cancer (Dove Med Press) 2011, 3:61-70;及Mah等人, Int J Pharm 2013, 441:433-440)。(Z)-吲哚昔芬在水性條件中轉化為其失活及有害形式(E)-異構體,一般在約1:1比值下保持平衡。儘管Ahmad等人亦揭示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及鹽之脂質錯合物之某些油及水醇凝膠及溶液(美國專利公開案第20100112041號),但對包含(Z)-吲哚昔芬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新的局部用組合物(其中(Z)-吲哚昔芬向(E)-吲哚昔芬之轉化減少),及使用此類組合物治療及/或預防激素依賴性乳房及生殖道病症之方法的醫療需求仍未滿足。
本發明之目的係提供他莫昔芬(tamoxifen)、雷諾昔酚(raloxifene)、托瑞米芬(toremifene)、艾多昔芬(iodoxifene)、N-去甲基-他莫昔芬(N-desmethyl-tamoxifen)、曲洛昔芬(droloxifene)、克羅米芬(clomefine)、奧美昔芬(ormeloxifene)、拉索昔芬(lasofoxifene)、萘氧啶(nafoxidine)、奧培米芬(ospemifene)、氟維司群(fulvestrant)、來曲唑(letrozole)、阿那曲唑(anastrozole)及依西美坦(exemestane),以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新穎的局部用組合物。
本發明之另一目的係提供能夠以低全身性暴露量滲透穿過皮膚進入皮下組織之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艾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以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新穎的局部用組合物。
本發明之另一目的為提供用於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
因此,在一態樣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用於向有需要之個體投與之新穎的局部用組合物,該組合物包含:(a)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至少一種活性劑: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艾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b)第一化合物;及(c)第二化合物;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二甲亞碸(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各種實施例中,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係局部用組合物之至多約90%、至多約85%、至多約80%、至多約75%、至多約70%、至多約65%、至多約60%、至多約55%、至多約50%、至多約45%、至多約40%、至多約35%、至多約30%、至多約25%、至多約20%、至多約15%、至多約10%、或至多約5%重量比。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化合物之總濃度在最終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且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最終組合物之5%至80%重量比範圍內。
在另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範圍內。在另外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4至4:1範圍內。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2至2:1範圍內。在另外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為約1:1。
在一些實施例中,包含至少一種活性劑之局部用組合物包含0.01% to 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或其鹽或溶劑合物,該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艾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發明之局部用組合物進一步包含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賦形劑。
在另一態樣中,本發明之局部用組合物進一步包含增稠劑、滲透促進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控制釋放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或其組合。
在本發明之一態樣中,局部用組合物具有小於1%之含水量或其中局部用組合物具有小於50之介電常數或兩者均有。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係關於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之穩定性。在一些實施例中,局部用組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18個月。
在一些實施例中,局部用組合物包含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該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且
其中第一化合物包含10%至9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5%至80%重量比之滲透促進劑,該滲透促進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或
其中第一化合物包含10%至90%重量比之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5%至80%重量比之滲透促進劑,該滲透促進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其中第一化合物包含10%至9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5%至80%重量比之滲透促進劑,該滲透促進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或
其中第一化合物包含10%至90%重量比之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5%至80%重量比之滲透促進劑,該滲透促進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另一態樣中,包含至少一種活性劑之局部用組合物進一步包含第二治療劑,該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艾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
在各種實施例中,第二治療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比卡魯胺(bicalutamide)、恩雜魯胺(enzalutamide)、乙酸阿比特龍酯(abiraterone acetate)、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capecitabine)(希羅達(Xeloda))、卡鉑(鉑爾定(Paraplatin))、順鉑(普拉迪諾(Platinol))、環磷醯胺(尼歐薩(Neosar))、多西他賽(docetaxel)(多賽氟雷(Docefrez),克癌易(Taxotere))、多柔比星(doxorubicin)(亞德里亞黴素(Adriamycin))、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Doxil))、表柔比星(艾倫斯(Ellence))、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Adrucil))、吉西他濱(gemcitabine)(健擇(Gemzar))、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Abraxane))、長春瑞濱(vinorelbine)(溫諾平(Navelbine))、艾日布林(eribulin)(哈拉溫(Halaven))、伊沙匹隆(ixabepilone)(艾克斯普拉(Ixempra))、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trastuzumab)、阿多-曲妥珠單抗(ado-trastuzumab)、貝伐單抗(bevacizumab)、依維莫司(everolimus)、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在一個態樣中,包含至少一種活性劑之局部用組合物以0.01 mg、0.05 mg、0.1 mg、0.25 mg、0.5 mg、0.75 mg、1 mg、1.5 mg、2 mg、3 mg、4 mg、5 mg、6 mg、7 mg、8 mg、9 mg、10 mg、15 mg、20 mg、25 mg、50 mg、75 mg、100 mg及200 mg之單位劑量調配,該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艾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
在另一態樣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治療患有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其包含投與局部用組合物,該局部用組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至少一種活性劑: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
在一些實施例中,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係良性乳房病症、增生症、非典型增生症、非典型導管增生增生症、非典型小葉增生增生症、提高之乳房密度、男子女乳症、馬科恩-亞百特氏症候群、早熟症、DCIS、LCIS、乳癌、子宮內膜癌、卵巢癌、子宮癌、子宮頸癌、陰道癌或外陰癌。在一些實施例中,個體患有前列腺癌;且個體已經患有或處於患有男子女乳症風險下;或個體已開始化學療法或將要開始化學療法。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發明係關於受益於局部用組合物之患者群體,該局部用組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至少一種活性劑: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在一些實施例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其中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風險下之個體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或對他莫昔芬具有抗性。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治療或預防有需要之個體中之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的套組,其包含:(a)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至少一種活性劑: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b)用於容納組合物之密封容器;及c)該組合物之使用說明書。
相關申請案之交叉參考
本申請案主張於2017年9月11日申請之美國專利申請案第62/556,920號的權益,所述申請案以全文引用之方式併入本文中。
如本文所使用,除非上下文另外指示,否則術語「一(a/an)」及「該」包括複數個參考。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有效藥劑成份」、「活性成分」、「API」、「原料藥」、「活性」、「活性物」、「活性劑」或「治療劑」可互換使用以指代醫藥組合物中之醫藥活性化合物。此與組合物中之其他成分(諸如賦形劑)形成對比,該等其他成分為基本或完全醫藥學上惰性的。如本文所用之治療劑包括活性化合物作為游離鹼及其鹽、前藥及代謝物。如本文所用,術語「藥物」意謂意欲用於診斷、治癒、緩解、治療及/或預防人類或其他動物中之疾病的化合物,且「原料藥」意謂包含API之成品。
如本文所用,「佐劑療法」係指在初始療法之後且向處於復發風險下之個體投與之療法。例如利用他莫昔芬在乳癌或生殖道癌症之情況下的佐劑全身療法通常在初始療法之後不久開始以延遲復發、延長存活或治癒個體。
如本文所用,術語「他莫昔芬」係指(Z)-2-[4-(1,2-二苯基-1-丁烯基)苯氧基]-N,N-二甲基乙胺。他莫昔芬亦可指代E-異構體或E-異構體及Z-異構體之組合。
如本文所使用,可互換使用之術語「4-羥基他莫昔芬」、「阿非昔芬」及「4-OHT」係指4-1-[4-[2-(二甲胺基)乙氧基]苯基]-2-苯基丁-1-烯基]苯酚。
如本文所用,術語「克羅米芬(clomifene)」係指2-[4-(2-氯-l,2- 二苯基乙烯基)苯氧基]-N,N-二甲基乙胺。
如本文所用,術語「曲洛昔芬(droloxifene)」係指3-[(IE)-1-[4-[2-(二甲胺基)乙氧基]苯基]-2-苯基-1-丁烯基]苯酚。
如本文所用,術語「吲哚昔芬」係指4-羥基-N-去甲基-他莫昔芬。
如本文所用,術語「雷諾昔酚」係指[6-羥基-2-(4-羥苯基)苯并[b]噻吩-3-基][4-[2-(l-哌啶基)乙-氧基]-苯基]甲酮。
如本文所用,術語「托瑞米芬」係指2-[4-(lZ)-4-氯-l,2-二苯基-l- 丁烯基)苯氧基]-N,N-二甲基乙胺。
如本文所用,術語「氟維司群」係指7a-[9-(4,4,5,5,5- 五氟苯基亞硫醯基)壬基]雌-1,3,-5 (10)-三烯-3,17 β-二醇、(7a, 17β)-7- { 9- [(4,4,5,5,5五氟戊基)亞磺醯基] 壬基}雌-l,3,5(10)-三烯-3,17-二醇或ICI 182,780。
如本文所用,術語「阿那曲唑」係指2,2'-[5-(lH-l,2,4-三唑-l-基甲基)- 1 ,3-伸苯基]雙(2-甲基丙腈)。
如本文及申請專利範圍中所用,術語「包含」、「含有」及「包括」係包括性的、開放式的且不排除其他未列出之元件、組成性組分或方法步驟。因此,術語「包含」及「包括」涵蓋更具限制性之術語「由……組成」及「基本上由……組成」。
如本文所用,術語「劑型」意謂其中向患者遞送本發明之化合物或組合物之形式。劑型係指以適用於其投藥途徑或遞送,例如但不限於局部、經皮、經乳頭及管內遞送之任何形式向個體遞送之本發明的化合物或組合物。
如本文所用,術語「組合療法」係指使用本文中所述之本發明組合物與任何預防劑、治療劑或治療中之一或多者的組合。組合可指在與本文所揭示之本發明組合物相同之組合物(例如在相同局部調配物中)中或獨立組合物(例如在2種不同局部調配物中)中包括第二治療劑或預防劑。獨立組合物可呈不同劑型(例如一種呈局部調配物且另一種呈口服膠囊)。組合療法中之治療可係任何治療,諸如化學療法、放射療法、手術及類似者。術語「組合療法」及「與……組合」之使用不限制向有需要之個體投與本文中所述之本發明組合物及預防性及/或治療劑及/或治療的順序。本發明之組合物可在向需要的個體投與一或多種預防性及/或治療劑或治療之前(例如1分鐘(min)、5 min、15 min、30 min、45 min、1小時(h)、2 h、4 h、6 h、8 h、10 h、12 h、24 h、36 h、48 h、72 h、96 h、1週(wk)、2 wk、3 wk、4 wk、5 wk、6 wk、8 wk、12 wk、6個月(m)、9 m或1年之前)、與其同時、或在其之後(例如1分鐘(min)、5 min、15 min、30 min、45 min、1小時(h)、2 h、4 h、6 h、8 h、10 h、12 h、24 h、36 h、48 h、72 h、96 h、1週(wk)、2 wk、3 wk、4 wk、5 wk、6 wk、8 wk、12 wk、6個月(m)、9 m或1年之後)投與。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控制釋放」及「調節釋放」係指以不同於立即(習知)釋放之方式釋放治療劑。此類調節釋放包括持續或緩釋、靶向釋放、延遲釋放(延遲開始)、脈衝式(分級)釋放。如本文所使用,術語「持續釋放」及「緩釋」可互換使用且係指與相當之立即/習知釋放調配物相比歷經較長時間段較緩慢釋放所投與治療活性劑,使得與相當的立即釋放調配物之治療活性劑或API之水準相比,患病組織中之治療活性劑或API之水準歷經較長時間段相較於基線升高。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病狀」、「病症」及「疾病」可互換地使用。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測試樣品」意謂獲自個體之血液樣品。應瞭解,當血液樣品獲自個體時,使用個體之血液測定個體之吲哚昔芬水準及/或可量測或測試之其他生物標記物。
如本文所用,無論對全血、血漿或血清進行測試,「血漿吲哚昔芬」用以指代個體之測試樣品中之吲哚昔芬水準。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生物學上可接受」、「醫藥學上可接受」或「藥理學上可接受」意謂當向個體投與時,材料、組合物或媒劑與調配物之其他成分相容且其基本上不產生不良反應,例如有毒、過敏或免疫反應。其可經監管機構,例如美國聯邦或州政府批准或列於美國藥典或用於動物及更尤其人類中之其他一般認識之藥典中。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生物學上可接受之載劑」、「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或「載劑」意謂醫藥學上可接受之材料、組合物或媒劑,諸如液體或固體填充劑、稀釋劑、賦形劑、溶劑或包封材料,其參與自身體之一個組織、器官或部分攜帶或傳輸本發明之化合物中之一或多者或將其攜帶或傳輸穿過皮膚。
如本文所用,術語「醫藥學上可接受之鹽」係指在個體(例如哺乳動物及/或活體內、離體、活體外細胞、組織或器官)中生理學上耐受之本發明之化合物的任何鹽(例如藉由與酸或鹼反應獲得)。本發明之化合物之「鹽」可衍生自無機或有機酸及鹼。適合之陰離子鹽包括檳榔鹼、苯磺酸鹽、碳酸氫鹽、酒石酸氫鹽、丁基溴、檸檬酸鹽、樟腦磺酸鹽(camysylate)、葡萄糖酸鹽、麩胺酸鹽、乙內醯胺苯胂酸鹽、己基間苯二酚酸鹽、海卓胺、氫溴酸鹽、鹽酸鹽、羥基萘酸鹽、羥乙磺酸鹽、蘋果酸鹽、杏仁酸鹽、甲磺酸鹽、甲基溴、甲基溴、甲基硝酸鹽、甲基硫酸鹽、半乳糖二酸鹽、萘磺酸鹽、硝酸鹽、雙羥萘酸鹽(恩波酸鹽)、泛酸鹽、磷酸鹽/二磷酸鹽、聚半乳糖醛酸鹽、水楊酸鹽、硬脂酸鹽、硫酸鹽、丹寧酸鹽、茶氯酸鹽、脂肪酸陰離子及三乙碘化物。適合之陽離子鹽包括苯乍生、克立咪唑(clemizole)、氯普魯卡因(chloroprocaine)、膽鹼、二乙胺、二乙醇胺、乙二胺、葡甲胺、哌嗪、普魯卡因(procaine)、鋁、鋇、鉍、鋰、鎂、鉀及鋅。
出於本申請案之目的,認為本發明之化合物之鹽對於治療性用途為醫藥學上可接受的。然而,醫藥學上不可接受之酸及鹼之鹽亦可用於例如醫藥學上可接受之化合物之製備或純化。
如本文所用,術語「醫藥組合物」意謂製備適用於活體外、活體內或離體診斷或治療用途之組合物之活性劑(例如活性醫藥化合物或成分,API)與惰性或活性載劑(例如磷脂、三酸甘油酯)的組合。本發明之醫藥組合物之活性劑不與將形成異質脂質結構之脂質載劑組合。
如本文所用,「初始療法」係指在個體中初始診斷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之後的一線治療。例示性初始療法可涉及手術、廣泛範圍之化學療法及放射療法。
如本文所用,本發明之化合物或組合物之「投藥途徑」或「遞送途徑」係指用於向個體遞送本發明之化合物或組合物之局部、經皮、經乳頭及管內路徑。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個體」、「患者」及「個人」可在本文中互換使用且係指諸如人類之哺乳動物。哺乳動物亦包括寵物動物,諸如狗、貓;實驗室動物,諸如大鼠、小鼠;及家畜,諸如牛及馬。除非另外規定,否則哺乳動物可為任何性別。
如本文所用,術語「皮膚護理活性劑」意謂現在已知或後續證明在施用於皮膚時提供益處之所有化合物或物質及現在主張或未來主張在施用於皮膚時提供益處之全部化合物。
如本文所用,術語「他莫昔芬抗性」係指兩類抗性:(a)重生抗性,自治療開始時對他莫昔芬療法無反應,及(b)後天性抵抗力,亦即在初始反應之後對他莫昔芬療法無反應或他莫昔芬依賴性生長/刺激生長,同時繼續表現雌激素受體(Minsun Chang. Biomol. Ther. 20(3), 256-267 (2012))。對他莫昔芬之後天性抵抗力可早在3 m至1年至晚至5至10年出現。如本文所用,術語「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係指個體已用他莫昔芬每日給藥至少2天且具有小於30 nM (例如小於20 nM、小於25 nM或小於30 nM)之血漿吲哚昔芬之穩態水準。
如本文所用,術語「參考血漿吲哚昔芬水準」係指30 nM之值。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局部(topical/topically)」係指將本發明之組合物施用於皮膚及組織(例如肺泡、頰內、舌、咀嚼及內襯中空器官或體腔之其他組織,包括黏膜)之表面。局部調配物可用於局部、經皮、經乳房及管內投藥。「經皮」係指經由皮膚投藥且可藉由任何適合之構件遞送,諸如貼劑、膠帶、繃帶、氣溶膠化及非氣溶膠化噴霧劑、定量給藥之泵及其他經皮傳遞系統等。如本文所用,術語「經乳頭」(transpapillary)係指向乳頭上之皮膚表面施用本發明之組合物,其中將組合物遞送通過乳頭皮膚直至皮下組織,包括進入母乳導管。如本文所用,術語「管內(intraductal/intraductally)」係指直接將本文所揭示之組合物或調配物投與至個體之母乳導管中。可任何允許直接投藥至乳導管之構件進行投與,諸如使用插管、注射器、導管、微導管、探針等。出於本發明之目的應儘可能廣泛地使用術語局部及經皮。
如本文所用,術語「單位劑型」係指適合以單位劑量用於個體之物理離散單元,各單元含有經計算以產生所需治療效果的預定量之活性材料,其與適合之醫藥賦形劑結合。
如本文所用,「單位劑量」係以一次給藥/一次性/單一途徑/單接觸點,亦即一個投藥事件投與之任何治療劑或活性劑之劑量。如本文所用,「分次劑量」係指(1)至少每日兩次向患者投與一或多種活性劑之給藥方案;(2)每日一次投與含有一或多種活性劑之醫藥組合物,其中調配活性劑之一部分以用於速釋且調配活性劑之一部分以用於延遲或脈衝式釋放;及(3)每日一次投與經調配以控制或持續釋放含有活性劑之醫藥組合物。
特定瞭解本文所引用之任何數值包括下限值至上限值之所有值,亦即所列舉之最低值與最高值之間的數值之所有可能組合欲視為在本申請案中明確陳述。舉例而言,若濃度範圍或有利的範圍陳述為1%至50%,則希望在本說明書中明確地列舉諸如2%至40%、10%至30%或1%至3%等之值。作為另一實例,「20%」或「約20%」之陳述濃度意欲包括19%至21%之值。又一實例,若陳述1:10至10:1之比,則希望專門預期諸如1:9至9:1、1:8至8:1、1:7至7:1、1:6至6:1、1:5至5:1、1:4至4:1、1:3至3:1、1:2至2:1、1:1至2:1或2:5至3:5等之比值。亦應理解,若濃度或劑量陳述為特定值,諸如1 mg或10 mg,則意欲包括所喲陳述值之10%偏差。應進一步理解,若活性劑以(Z)及(E)同功異型物兩者之形式存在,則劑量係以(Z)同功異型物之量計。僅存在一些特定預期之實例。除非另外規定,否則組合物之組成或組分之值以組分中各成分之重量%表述。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激素依賴性乳房及生殖道病症」各自且共同地包括但不限於涉及需要降低之高雌激素或正常雌激素水準或對其敏感之任何乳房或生殖道(婦科)病症、雌激素-受體陽性(ER+)之病症及/或孕酮-受體陽性(PR+)病症,例如乳房病症、子宮內膜異位、子宮肌瘤(亦稱為平滑肌瘤)等。生殖道病症包括子宮內膜癌、卵巢癌、子宮頸癌、子宮癌、陰道癌及外陰癌。術語「雌激素相關病症」及「雌激素受體相關病症」可互換使用以指代前述激素依賴性病症。該等病症可原發或繼發於潛在疾病,例如前列腺癌或諸如肝病之其他病症而存在。激素依賴性乳房及生殖道病症例如包括馬科恩-亞百特氏症候群,其係GNAS基因中之突變所引起之病症,該GNAS基因影響骨、皮膚及產生數種激素之(內分泌)組織,從而常常在其骨中產生異常的疤樣(纖維)組織,稱為多骨纖維性結構不良之病狀,攜帶該等突變之個人中及常常獲得早熟症之女孩中之甲狀腺高能症。
如本文所用,「乳房病症」意謂乳房中之任何畸變或畸變之群集。此類畸變可為增生性、非增生性、良性或惡性的。乳房病症包括乳房之良性病變(例如增生)、提高之乳房密度、男子女乳症、乳腺痛、乳癌、馬科恩-亞百特氏症候群及早熟症。良性乳房病變包括但不限於增生增生症、非典型增生症、導管增生症、小葉增生症、非典型導管增生症(atypical ductal hyperplasia;ADH)及非典型小葉增生症(atypical lobular hyperplasia;ALH)。儘管不具有癌性,但ADH及ALH係顯示乳癌之傾向性。
乳房密度係藉由諸如乳房攝影術之視覺技術所鑑別之乳房病症且反映乳房內增加之纖維腺體組織,亦即乳房中基質及上皮細胞之過度生長。基於密度之嚴重程度,乳房密度分類為4類:A類、B類、C類及D類。其係乳癌之獨立的風險因素。美國至少23個州要求醫師告知個體其是否患有緻密乳房。目前緻密乳房無治療方法,儘管提醒個體選擇健康的生活方式且經歷有規律的乳房X線照片以監測乳房變化。
男子女乳症係常見的男性乳房病狀,其反映乳房組織之增加的增生,包括上皮增生,無症狀男子女乳症之發病率在新生兒中係60%至90%,在青少年中係50%至60%,且在50至69歲之男性中係至多70% (Therapeutics and Clinical Risk Management 2011:7, 145-148)。新生兒男子女乳症通常在出生4週內自身解決且至少一半青年男性經歷男子女乳症,通常在13至14歲(Tanner 3期或4期)發作。然而,男子女乳症之症狀持續超過12至18之個體呈現出具有不可逆的組織及結構變化(Lemaine等人Semin Plast Surg
. 2013年2月; 27(1): 56-61)。已提出男子女乳症係男性乳癌之風險因素。
另外,男子女乳症常常自身繼發於潛在病症呈現,該病症諸如前列腺癌、肝硬化及肝病、男性性腺低能症、甲狀腺高能症、腎衰竭且呈現於經歷血液透析、I型糖尿病等之患者中。另外,已報導藥品,諸如抗雄激素藥品或某些高血壓藥物、抗精神病劑等自身造成至多25%之男子女乳症案例且可藉由其激素樣作用分類。舉例而言,比卡魯胺(用於治療前列腺癌之非類固醇抗雄激素)所引起之最常見副作用係男子女乳症及乳房疼痛。
如本文所用,「乳癌」意謂乳房細胞之任何惡性腫瘤。乳癌可處於乳癌之任何階段,其包括癌前期、早期癌症、非轉移癌、轉移前癌、局部晚期癌及轉移癌之階段。存在數種類型之乳癌。例示性乳癌包括但不限於乳腺管原位癌(DCIS)、小葉原位癌(LCIS)、侵襲性(或浸潤性)小葉癌(ILC)、侵襲性(或浸潤性)導管癌(IDC)、微侵襲性乳房癌(MIC)、炎性乳癌、ER陽性(ER+)乳癌、ER陰性(ER-)乳癌、HER2+乳癌、三陰性乳癌(TNBC)、腺樣囊性(或腺囊)癌、低度腺鱗癌、髓性癌、黏液性(或膠體)癌、乳頭狀癌、管狀癌、化生性癌或微乳頭狀癌。單乳癌腫瘤可係此等類型之組合或係侵襲性癌症及原位癌之混合物。
DCIS係最常見之非侵襲性乳癌。其涉及內襯乳房導管之細胞。在DCIS中,細胞尚未擴散穿過導管壁進入周圍的乳房組織。約1/5新的乳癌案例係DCIS。LCIS係癌前瘤形成,其顯示侵襲性癌症之傾向性。LCIS僅佔原位(導管或小葉)乳癌之約15%。
IDC係最多的侵襲性乳癌。如名稱所應用,其係在乳房導管中開始且隨後侵入周圍脂肪組織之癌瘤。約8至10種侵襲性乳癌係浸潤性導管癌。常常藉由用以切除癌組織之手術及輻射療法治療IDC。另外,常常使用化學療法與免疫療法之組合(例如他莫昔芬及曲妥單抗(tratuzumab))治療IDC。若腫瘤大於4 cm,則可進行乳房根治術。
ILC係在乳房小葉中產生且已侵入外圍組織之癌症。約1/10侵襲性乳癌係ILC。藉由用以切除癌組織之手術及輻射療法治療ILC。另外,常常使用化學療法及免疫療法組合(例如他莫昔芬及曲妥單抗)作為佐劑療法以治療ILC。
炎性乳癌約佔全部乳癌之1%至3%。在炎性乳癌中,癌細胞阻塞皮膚中之淋巴管,使得乳房變紅且感覺溫熱。患病乳房可變得較大或較硬、觸痛或癢。利用化學療法、免疫療法、輻射療法及在一些情況下手術治療炎性乳癌。
雌激素受體陽性(ER+)乳癌之特徵在於在癌細胞之表面上存在雌激素受體。ER+癌細胞之生長與雌激素之可用性(激素依賴性或激素敏感性乳癌)相關。大約全部乳癌之80%係ER+乳癌。ER+乳癌之治療選擇包括阻斷雌激素之化學治療劑(例如他莫昔芬)。
本發明係關於包含至少一種活性劑或其鹽及溶劑合物之新穎的局部用組合物,及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婦科)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本發明提供,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吲哚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clomefine)、奧美昔芬(ormeloxifene)、拉索昔芬(lasofoxifene)、奧培米芬(ospemifene)、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
本發明之組合物經調配以向有需要之個體局部投與。本發明之局部用組合物能夠局部、經皮、經乳頭及導管內投與。在某些實施例中,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經局部投與。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經由經乳頭或管內途徑或投藥模式向乳房導管投與。因此,包含吲哚昔芬之組合物經調配以與其預期投藥途徑相容。
本文所揭示之局部調配物經設計成在治療劑之全身血液含量極少增加至不增加之情況下,以視需要選擇之釋放速率(例如控制釋放、緩釋、快速釋放、延遲釋放、脈衝式釋放或持續釋放)向整個待治療之區域中提供最大遞送及患病組織中的局部攝取。本文所揭示之局部調配物亦可係允許活性劑之持續及逐漸釋放之藥性持久調配物。該等調配物可避免肝代謝。局部投藥包括穿過皮膚之局部用組合物之經皮吸收。術語局部施用表示自個體之皮膚表面遞送組合物穿過角質層、表皮及真皮層且進入微循環之任何模式。此通常藉由使濃度梯度向下擴散穿過細胞及細胞之間、穿過毛囊、汗腺及皮脂腺或其任何組合來達成。
可藉由任何適合手段向個體投與組合物。因此,可人工地在不使用或使用塗覆器(諸如滴管、吸液管、拭子、刷子、布、墊、海綿體),或使用此項技術中已知之任何其他施用器或裝置或使用經皮傳遞系統(諸如貼劑、膠帶、敷料、諸如氣溶膠化噴霧劑或非氣溶膠化噴霧劑之噴霧劑、使用加壓容器或非加壓容器之裝置)及類似者,將組合物塗覆至皮膚表面之任何位置(例如乳房皮膚)。可以定量劑量或非定量劑量遞送。在一些實施例中,直接將製劑塗覆在具有疑似激素依賴性病症之位置上方。在某些實施例中,可直接將組合物塗覆在乳頭(nipple/mammary papilla(e))上方。在其他實施例中,將組合物直接塗覆在乳頭上且在壓力下強制其進入乳房導管。在其他實施例中,可在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之局部施用之後施加離子電滲電流、熱量、微針或電力之高壓脈衝(電穿孔)中之任一者以進一步輔助活性化合物之滲透。
在一個態樣中,本發明提供組合物,其包含用以促進活性劑(諸如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進入或穿過皮膚之化合物,亦即「分子滲透促進劑」、「MPETM
」、「化學滲透促進劑」、「滲透促進劑」或「滲透增強劑」。此等術語在本發明通篇中可互換使用。滲透促進劑可為純或單一化合物或可包含不同化學個體之混合物。如本文所用,複合分子滲透增強劑(MMPETM
)係指兩種或更多種物質,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包含滲透增強劑之組合,其中物質中之每一者亦係滲透促進劑。
在一些實施例中,滲透促進劑可係癸二酸二乙酯、DMSO、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諸如PEG300、PEG 400)、二乙二醇單乙醚(Transcutol®)、癸酸三甘油酯、辛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商標:Crodamol GTCC)、異丙醇、礦物油、鯨蠟醇、硬脂酸或其組合。此類滲透促進劑亦可充當活性劑之溶劑及共溶劑。
在另一態樣中,用複合滲透增強劑製備之局部用組合物亦用以穩定本發明之局部用組合物。申請人已驚喜且意外地發現,某些化合物之組合係極佳的滲透增強劑,且因此可併入局部調配物中以促進一或多種活性劑。增加之滲透促進可導致調配物中皮膚刺激物之總濃度降低且提供對包含至少一種活性劑之組合物之穩定性。本發明之醫藥組合物之活性劑不與將形成異質脂質結構之脂質載劑組合。
因此,組合使用充當極佳滲透增強劑之化合物,例如選擇兩種(或更多種)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可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二甲亞碸(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亦以商標名Carbitol®、Transcutol®、Dioxytol®等已知)、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及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因此,在一個態樣中,本發明揭示一種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至少一種活性劑、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可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二甲亞碸(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及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發明揭示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揭示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另外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揭示第一化合物包含癸酸三甘油酯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另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揭示第一化合物包含癸二酸二乙酯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揭示第一化合物包含己二酸二異丙酯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另外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揭示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丙二醇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某些實施例中,本發明揭示第一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揭示第一化合物包含異丙醇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揭示第一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揭示第一化合物包含礦物油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本發明揭示以下某些實施例: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二酸二乙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己二酸二異丙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二丙二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諸如PEG 300、PEG 400及類似者;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異丙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第三丁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Brij L4);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鯨蠟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礦物油;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三甘油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酸三甘油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癸酸三甘油酯,諸如Crodamol GTCC;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硬脂酸;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二酸二乙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己二酸二異丙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二丙二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異丙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第三丁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鯨蠟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礦物油;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三甘油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酸三甘油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商標:Crodamol GTCC);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硬脂酸;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1:4至4:1、1:3至3:1、1:2至2:1及1:1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4至4:1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2至1:2範圍內;且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為約1:1。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二酸二乙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己二酸二異丙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二丙二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諸如PEG 300、PEG 400及類似者;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異丙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第三丁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Brij L4);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鯨蠟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礦物油;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三甘油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酸三甘油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癸酸三甘油酯,諸如Crodamol GTCC;
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硬脂酸;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二酸二乙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己二酸二異丙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二丙二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異丙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第三丁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鯨蠟醇;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礦物油;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三甘油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酸三甘油酯;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商標:Crodamol GTCC);
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硬脂酸;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1:4至4:1、1:3至3:1、1:2至2:1及1:1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4至4:1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2至1:2範圍內;且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為約1:1。
在另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係組合物之至多90%、至多85%、至多80%、至多75%、至多70%、至多65%、至多60%、至多55%、至多50%、至多45%、至多40%、至多35%、至多30%、至多25%、至多20%、至多15%、至多10%、或至多5%重量比的量。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局部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化合物之總濃度在局部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且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局部用組合物之5%至80%重量比範圍內。
另外,所需量之表 1
中所示之滲透增強劑(樣品1至3、樣品5至11及樣品13至15)可經組合或複合以充當如表 4
中所展示之MMPE。本發明之局部調配物亦可經調配以包括能夠顯著提高活性劑傳輸之其他化學滲透增強劑。該等物質可具有界面活性劑、氮酮樣化合物、溶劑、醇、脂肪酸、脂肪酯、脂肪族硫醇及類似者之特徵。化學滲透增強劑之實例報導於Santus等人之論文中(Santus, C. G.及Baker, R. W., Transdermal enhancer patent literature. Journal of Controlled Release 1993.25:1-20)。
在另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局部用組合物進一步包含一或多種化妝品上或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賦形劑。賦形劑/載劑為此項技術中已知且可包括但不限於皮膚護理活性劑、溶劑、共溶劑、滲透增強劑、增稠劑、潤膚劑(例如保濕劑及濕潤劑)、控制釋放劑、界面活性劑、增溶劑(諸如C2至C8直鏈及分支鏈醇、二醇及三醇)及乳化劑(諸如鯨蠟醇、十八烷醇)及類似者。
局部用組合物進一步包含增稠劑以提高組合物或調配物之黏度或充當助溶劑。適用於本發明之目的之增稠劑包括聚丙烯醯胺、纖維素衍生物、乙基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HPC)、羥乙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HPMC)及羧甲基纖維素(CMC)、聚丙烯酸、羧基聚亞甲基、羧基乙烯基聚合物(卡波姆(carbomer))、泊洛沙姆(poloxamer)、泊洛沙胺(poloxamine)、聚乙烯吡咯啶酮、聚乙烯醇、殼聚糖、右旋糖苷、果膠、天然膠、改質黏土、聚卡波非、丙烯酸共聚物(諸如丙烯酸酯/烷基丙烯酸酯共聚物)、膨潤土、脂肪酸金屬鹽(諸如硬脂酸鋁)及疏水性二氧化矽、乙基纖維素、聚乙烯及其組合。諸如聚丙烯酸及其衍生物之增稠劑可以Carbopol®購得,及其衍生物,諸如來自俄亥俄州克利夫蘭之B.F. Goodrich specialty Polymers and Chemicals Div.之Carbopol®. Ultrez 10、Carbopol®. 940、Carbopol®. 941、Carbopol®. 954、Carbopol®. 980、Carbopol®. 981、Carbopol®. ETD 2001、Carbopol®. EZ-2及Carbopol®. EZ3。其他增稠劑、增強劑、佐劑可一般發現於《雷明頓:藥學科學及實踐(Remington's The Science and Practice of Pharmacy)》,Meade Publishing Co.,《美國藥典/國家處方集(United States Pharmacopeia/National Formulary)》。在一些實施例中,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之組合物進一步包含0.001%至10%重量比之增稠劑。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局部用組合物進一步包含至少一種界面活性劑。界面活性劑之適合實例包括可市面上購得之界面活性劑,諸如聚山梨醇酯-20 (低過氧化物)、聚山梨醇酯-40 (低過氧化物)、聚山梨醇酯-60 (低過氧化物)、聚山梨醇酯-80 (低過氧化物)、聚山梨醇酯-85 (低過氧化物)、磷脂(例如plural oleique、TX-100、AOT-Tween 80、AOT-DOLPA、AOT-OPE4、CTAB-TRPO、CTAB (溴化鯨蠟基三甲銨));界面活性劑,諸如月桂醇醚硫酸鈉、脫水山梨糖醇單月桂酸酯、卵磷脂、聚乙二醇烷基醚,諸如二乙二醇單乙基醚,例如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Brij L4)、Brij S20及Brij Oso及其組合。可使用之其他界面活性劑以Kolliphore EL (Sigma-Aldrich) (先前稱為Cremaphor EL或Etocas之聚乙氧基化蓖麻油)之商標名供應,且包括但不限於Cremaphor EL及RH 40,及Etocas 35及40,Cremaphor RH140及Etocas 40。在一些實施例中,界面活性劑可在組合物之0.01%至15%重量比範圍內存在於組合物中。
其他滲透增強劑可係乙醇、丙醇、鯨蠟硬脂醇、PEG 3395、PEG 4550、丙二醇、油酸、油酸甲酯、乙醇酸醚、萜烯類(諸如丁香酚及法呢醇)、醯胺(諸如脲、二甲基乙醯胺(DMA)、二甲基甲醯胺(DMF)、2-吡咯啶酮、1-甲基-2-吡咯啶酮、乙醇胺、二乙醇胺及三乙醇胺、薄荷醇、諸如N-甲基吡咯啶酮之吡咯啶酮)、氮酮(諸如1-十二基氮雜環庚烷-2-酮、2-壬基-1,3-二氧戊環(SEPA 009)、Span20及二甲基胺基丙酸酯(DDAIP))及類似者。
其他溶劑及共溶劑可係極性有機溶劑,諸如亞碸(諸如癸基甲基亞碸)、乙醇酸醚(諸如乙二醇單甲醚、二乙二醇單甲醚、乙二醇單乙醚及類似者)、脂肪酸酯(諸如C6-C22脂肪酸之二(低碳數)烷基酯、棕櫚酸異丙酯、甲基丙酸酯、十八酸丁酯、月桂酸甲酯及油酸乙酯)或脂肪醇(諸如油醇及月桂醇)或其組合。
皮膚護理活性劑可在區域中提供益處或所主張益處,諸如以下中之一或多者:除皺或減皺、皮膚緊致、死皮脫落、皮膚增亮、皮屑治療、痤瘡治療、皮膚調理、曬黑及人工曬黑之完善、皮膚水分含量之改善、皮膚屏障特性之改善、汗液控制、抗衰老、減少或避免刺激及減少或避免炎症。皮膚護理活性劑之實例包括分子,諸如肽、蛋白質、寡核苷酸、富勒烯以及小分子。皮膚護理活性劑可係蛋白酶及/或酶抑制劑、抗輔酶、螯合劑、抗體、抗微生物劑、潤膚劑(保濕劑及濕潤劑)、維生素、護膚劑、抗氧化劑及/或柔膚劑、植物萃取物及類似者。皮膚護理活性劑之實例包括但不限於維生素C、維生素E (α生育酚)、類視黃素、大豆衍生物(例如異黃酮)、綠茶多酚、α羥基酸(例如乙醇酸及乳酸)、β羥基酸(例如柳酸)、聚羥基酸、α類脂酸、大麻油(甘油酯)、菸鹼醯胺、二甲基胺基乙醇、輔酶Q10、活動素(植物生長激素)、二甲碸及肉毒桿菌毒素。皮膚護理活性劑之其他實例可發現於The Perricone Prescription by Nicholas Perricone,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 Inc., New York, 2002中。
潤膚劑之額外實例包括但不限於保濕劑及濕潤劑,諸如甘油、胺基酸及胺基酸衍生物、聚胺基酸及衍生物、吡咯啶酮羧酸及其鹽及衍生物、礦物油、石油、聚烯、異十六烷、脂肪酸(諸如壬酸、十二酸、硬脂酸、異硬脂、羥基硬脂酸、油酸、亞麻油酸及蓖麻油酸)、古柯黃油、可可油、紅花油、橄欖油、葵花子油、魚肝油、鱷梨油、棕櫚油、芝麻油、大豆油、聚矽氧油、聚乙二醇、角鯊烯、二甲聚矽氧烷、Q7-9120 (Dow Corning)、環甲聚矽氧烷及類似者。在一些實施例中,組合物包含在室溫下係液體之潤膚劑。
抗氧化劑之額外實例包括α-生育酚(維生素E)、丁基羥基甲苯(BHA)、丁基羥基甲苯(BHT)、抗壞血酸及其醫藥學上可接受之鹽及酯、沒食子酸丙酯、檸檬酸、蘋果酸及其醫藥學上可接受之鹽、亞硫酸鹽以及其混合物。
在另一態樣中,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亦可包含抗微生物劑。抗微生物劑之作用可為抑菌的,其中抗生素阻滯微生物之增殖但不必殺滅微生物或抗生素之活性可係殺菌的且殺滅生物體或活性組合。適於使用之抗生素包括β-內醯胺(青黴素及頭孢菌素)、萬古黴素、枯草菌素、大環內酯(紅黴素)、林可醯胺類(克林達黴素)、氯黴素、四環素、胺基糖苷(健大黴素)、兩性黴素、頭孢唑啉、克林達黴素、莫匹羅星(mupirocin)、磺醯胺及甲氧苄啶、利福平(rifampicin)、甲硝噠唑、喹諾酮、新生黴素、多黏菌素及短桿菌素及類似者及其任何鹽或變異體。亦可使用防腐劑且其包括對羥基苯甲酸乙酯、對羥基苯甲酸丙酯及對羥基苯甲酸丁酯。
在一個態樣中,本發明提供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可包含控制釋放劑。適於使用之控制釋放劑之實例包括但不限於聚乙氧基化蓖麻油衍生物、氫化油、單蘿酸甘油酯、雙蘿酸甘油酯或三蘿酸甘油酯;單硬脂酸甘油酯、二硬脂酸甘油酯、長鏈醇(諸如十八烷醇、鯨蠟醇及聚乙二醇);蠟,包括合成蠟、微晶蠟、固體石蠟、巴西棕櫚蠟及蜂蠟;及其混合物。在一些實施例中,控制釋放劑係一或多種長鏈醇。在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控制釋放劑係鯨蠟醇。因此,局部用組合物可係習知/立即釋放、延遲釋放、持續或緩釋、或脈衝式釋放調配物。
適合賦形劑之其他實例列於《雷明登氏藥學全書(Remington's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第18版, Alfonso Gennaro編, Mack Publishing Co. Easton, Pa., 1995及《藥用輔料手冊(Handbook of Pharmaceutical Excipients)》, 第3版, Arthur H. Kibbe編, American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 Washington, D.C. 2000中。
活性劑
活性劑
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調配物尤其適用於局部用組合物之調配物,其包含疏水性治療活性劑,諸如SERM (諸如他莫昔芬、阿非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及奧培米芬)、SERD (諸如氟維司群)、芳香酶抑制劑(諸如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因此,在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在一些實施例中,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艾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及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
在一些實施例中,至少一種活性劑在組合物之0.01%至20%重量比範圍內。在其他實施例中,至少一種活性劑在組合物之0.1%至10%重量比範圍內。
吲哚昔芬
吲哚昔芬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發明係關於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至少一種活性劑係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一態樣中,本發明係關於包含吲哚昔芬及其鹽之組合物,其包含按最終組合物之重量/重量(w/w)或重量/體積(w/v)計0.01%至20%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在一些實施例中,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之組合物包含按最終組合物之(w/w)或(w/v)計0.01%、0.1%、0.2%、0.3%、0.4%、0.5%、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及20%之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
包含於本發明之組合物中之吲哚昔芬可係(Z)-吲哚昔芬、(E)-他莫昔芬或其組合,或其鹽或溶劑合物。
吲哚昔芬游離鹼
吲哚昔芬游離鹼
在一個態樣中,本發明係關於包含(Z)-吲哚昔芬游離鹼之局部用組合物。
在某些實施例中,局部用組合物包含按最終組合物中之全部吲哚昔芬之(w/w)計至少0.1%、至少0.2%、至少0.3%、至少0.4%、至少0.5%、 至少1%、至少5%、至少10%、至少20%、至少25%、至少30%、至少40%、至少45%、至少50%、至少55%、至少60%、至少65%、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1%、至少92%、至少93%、至少94%、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至少99.5%、至少99.99%及100%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在至少一個實施例中,包含吲哚昔芬之組合物包含按最終組合物中所有吲哚昔芬之(w/w)計至少40%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
在某些實施例中,包含吲哚昔芬之組合物包含按最終組合物中所有吲哚昔芬之(w/w)計至少60%、至少66%、至少67%、至少68%、至少69%、至少70%、至少71%、至少72%、至少73%、至少74%及至少75%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在一些實施例中,局部用組合物包含主要(定義為至少60%)呈(Z)-吲哚昔芬游離鹼形式之吲哚昔芬。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局部用組合物包含按最終組合物之w/w或w/v計0.01%至10% (Z)-吲哚昔芬。在各種其他實施例中,組合物包含按最終組合物之w/w或w/v計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1%、0.2%、0.3%、0.4%、0.5%、0.6%、0.7%、0.8%、0.9%、1%、2%、3%、4%、5%及10%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
在一些實施例中,局部用組合物中之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Z:E比值在99:1至1:99、90:10至10:90、85:15至15:85、80:20至20:80、75:25至25:75、70:30至30:70、65:35至35:65、60:40至40:60、55:45至45:55及約50:50範圍內之(Z)-吲哚昔芬及(E)-他莫昔芬。在其他實施例中,在組合物中包含吲哚昔芬,組合物中(Z)-吲哚昔芬與(E)-他莫昔芬之比值(Z:E比值)為10:90、15:85、20:80、25:75、30:70、40:60、45:55;50:50、55:45、60:40、70:30、80:20、90:10、95:5、96:4、97:3、98:2、99:1、99.5:0.5、99.9:0.1 wt/wt%。在其他實施例中,局部用組合物包含處於平衡之(Z)-吲哚昔芬與(E)-他莫昔芬之混合物(E/Z-吲哚昔芬混合物或E/Z混合物)。在某些實施例中,溶解於溶劑中之(Z)-吲哚昔芬與(E)-他莫昔芬達到平衡,E:Z比值(wt/wt%)在30:70至70:30、35:65至65:35、40:60至60:40、45:55至55:45及約1:1範圍內(參見表 5 及 6
)。
在某些實施例中,局部用組合物中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吲哚昔芬之(Z)-吲哚昔芬與(E)-他莫昔芬之比值(Z/E比值)在0.3至2、0.5至1.8、0.6至1.5、0.8至1.25、0.9至1.1及1.1至1.9範圍內(參見表 5 及 6
)。
本申請人亦驚喜且意外地發現本文所揭示之化合物(滲透增強劑)之組合適用於製備包含(Z)-吲哚昔芬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局部用組合物,其展示在溶液或液體調配物中活性(Z)-吲哚昔芬形式向失活及有害(E)-他莫昔芬之互變減少。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主要包含(Z)-吲哚昔芬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局部用組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及至少18個月。
吲哚昔芬鹽
吲哚昔芬鹽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包含吲哚昔芬之醫藥學上可接受之鹽的組合物。此項技術中已知之吲哚昔芬鹽係吲哚昔芬之鹽酸鹽(Fauq等人, Bioorg Med Chem Lett. 2010年5月15日;20(10):3036-3038)及檸檬酸鹽(美國公開案第2010/0112041號)。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包含吲哚昔芬之各種鹽之組合物。在某些實施例中,吲哚昔芬之陰離子鹽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乙酸鹽、己二酸鹽、藻酸鹽、天冬胺酸鹽、檳榔鹼、苯甲酸鹽、苯磺酸鹽、硫酸氫鹽、丁酸鹽、苯磺酸鹽、碳酸氫鹽、酒石酸氫鹽、溴化物、丁基溴化物、樟腦磺酸鹽(camysylate)、氯化物、檸檬酸鹽、樟腦酸鹽、樟腦磺酸鹽(camphorsulfonate)、環戊烷丙酸鹽、十二烷基硫酸鹽、乙烷磺酸鹽、富馬酸鹽、氟代庚酸鹽、甘油磷酸鹽、葡萄糖酸鹽、麩胺酸鹽、乙內醯胺苯胂酸鹽、2-羥基乙烷磺酸鹽、半硫酸鹽、庚酸鹽、己酸鹽、己基間苯二酚酸鹽、海卓胺、氫溴酸鹽、羥基萘酸鹽、碘化物、羥乙磺酸鹽、乳酸鹽、蘋果酸鹽、馬來酸鹽、杏仁酸鹽、甲烷磺酸鹽、甲磺酸鹽、甲基溴、甲基溴、甲基硝酸鹽、甲基硫酸鹽、半乳糖二酸鹽、萘磺酸鹽、2-萘磺酸鹽、菸鹼酸鹽、硝酸鹽、草酸鹽、雙羥萘酸鹽、雙羥萘酸鹽(恩波酸鹽)、泛酸鹽、果膠酸鹽、過硫酸鹽、苯基丙酸鹽、苦味酸鹽、特戊酸鹽、丙酸鹽、磷酸鹽/二磷酸鹽、聚半乳糖醛酸鹽、水楊酸鹽、硬脂酸鹽、硫酸鹽、丁二酸鹽、酒石酸鹽、硫代氰酸鹽、甲苯磺酸鹽、丹寧酸鹽、茶氯酸鹽、三乙碘化物、十一烷酸鹽及類似者。在其他實施例中,吲哚昔芬之陽離子鹽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苯乍生、克立咪唑、氯普魯卡因、膽鹼、二乙胺、二乙醇胺、乙二胺、葡甲胺、哌嗪、普魯卡因、鋁、鋇、鉍、鋰、鎂、鉀及鋅。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鹽係葡萄糖酸鹽或其化學等效物。因此,在至少一個實施例中,包含於本發明組合物中之吲哚昔芬係吲哚昔芬葡萄糖酸鹽或其化學等效物。除非另外規定,否則應理解,當在本文中提及吲哚昔芬葡萄糖酸鹽時,亦包涵其化學等效物。
出於本發明之目的,吲哚昔芬葡萄糖酸鹽之化學等效物包括吲哚昔芬分子與葡萄糖酸鹽部分之間的全部陰離子、陽離子及非離子型反應錯合物。該等錯合物通常與吲哚昔芬分子之羥基反應。葡萄糖酸鹽部分包括D-葡萄糖酸、葡萄糖酸(gluconic acid)、葡萄糖酸(glycogenic acid)、聚糖-Δ-內酯及類似者。在一些實施例中,葡糖酸鹽部分係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葡糖酸鹽。該等鹽包括葡糖酸鈣、葡糖酸鈉及鹼金屬及鹼土之鹽,諸如葡糖酸鉀、葡糖酸鎂、葡糖酸鋰及類似者。
在本發明中涵蓋葡糖酸鹽之兩種立體異構體-D形式及L-形式。在一些實施例中,包含於本發明之組合物中之吲哚昔芬葡糖酸鹽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E)-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E)-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及其組合。在一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包含(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在某些實施例中,醫藥組合物包含(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除非另外指示,否則組合物可以外消旋混合物、純立體異構體(例如對映異構體及非對映異構體)、富含立體之混合物及類似者形式存在。當在本文中展示或命名特定立體異構體時,熟習此項技術者應理解,除非另外指明,否則本發明之組合物中可能存在少量之其他立體異構體,其限制條件為組合物整體之效用不因該等其他異構體之存在而消除。單獨之異構體可藉由此項技術中熟知之大量方法來獲得,包括使用適合之對掌性固定相或載體的對掌性層析;或藉由將其化學轉化為非對映異構體,藉由習知手段(諸如層析或再結晶)分離該等非對映異構體,隨後再生初始立體異構體來獲得。
在其他實施例中,局部用組合物包含主要呈(Z)-吲哚昔芬鹽及溶劑合物形式之吲哚昔芬。
本文在某些實施例中提供組合物,按最終組合物中全部吲哚昔芬葡糖酸鹽之w/w計其包含1%、5%、10%、20%、25%、30%、40%、50%、60%、70%、80%、90%、95%、96%、97%、98%、99%、99.5 %、99.99%或100%之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吲哚昔芬葡糖酸鹽:(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E)-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E)-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或其組合。
在一些實施例中,按最終組合物中全部吲哚昔芬葡糖酸鹽之w/w或w/v計,局部用組合物包含10%至100%之(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在其他實施例中,按最終組合物中全部吲哚昔芬葡糖酸鹽之w/w或w/v計,局部用組合物包含10%至100%之(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
在其他實施例中,按最終組合物中吲哚昔芬葡糖酸鹽之w/w計,包含吲哚昔芬葡糖酸鹽之組合物由10%、20%、30%、40%、50%、60%、65%、70%、75%、80%、85%、90%、91%、92%、93%、94%、95%、96%、97%、98%、99%、99.5 %、99.75%、99.99%及100%之(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或其組合構成。
本文在一些實施例中提供包含(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及(E)-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之組合物。(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及(E)-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可分別以在1:99至99:1重量比或體積比範圍內之比值存在於組合物中。本文在一些實施例中提供包含(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及(E)-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之組合物。在某些實施例中,(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與(E)-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重量比或體積比)之比值分別係99:1至1:99重量比或v/w。
熟習此項技術者將認識到,本發明包涵吲哚昔芬葡糖酸鹽異構體之其他組合。
除非專門藉由前綴(Z)、(E)或(Z/E)指代,否則一般在無前綴情況下使用之吲哚昔芬在本文中用於包括任何或全部吲哚昔芬同功異型物。
( Z )- 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之合成
( Z )- 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之合成
用於製備合成吲哚昔芬之數種方法為此項技術中已知。舉例而言,專利及專利申請案在以下各者中描述吲哚昔芬及其前藥及鹽之合成製備的方法:美國專利第9333190B2號(Ahmad, Jina Pharmaceuticals);WO 2008/070463 (Ahmad, Jina Pharmaceuticals)、美國申請案第2010/0112041號(Ahmad, Jina Pharmaceuticals)、WO 2012/050263 (Ahmad, Jina Pharmaceuticals)、WO 2014/141292 (Desai, Intas Pharmaceuticals)、WO2017/070651 (USA/Alchem Lab. Corp.);WO2009/120999A2 (Kushner)、美國專利第8,063,249號(Kushner, Olema Pharmaceuticals)、美國專利第7,531,578號及第8,119,695號(Forman and Yu),及WO2012/050263 (Song, CJ Cheiljedang Corp)。
吲哚昔芬之合成製備方法亦公開於研究文獻中。(Gauthier等人, J. Org. Chem, 61, 3890 - 3893 (1996), Fauq等人, Bioorg Med Chem Lett. 2010年5月15日;20(10):3036-3038);Stearns等人, J. Natl. Cancer Inst. 第95卷, 第23期, 2003; Johnson等人, Breast Cancer Research and Treatment. 85:151-159, 2004; Ogawa等人 Chem. Pharm. Bull. 39, 911 - 916, 1991)。然而,對大規模工業可擴展製造之需求仍未滿足。可根據流程 1
及如下文及實例 1
中所進一步描述製備穩定的(Z)-吲哚昔芬游離鹼。
流程 1 .( Z )- 吲哚昔芬游離鹼之合成
流程 1 .( Z )- 吲哚昔芬游離鹼之合成
步驟 1 . N - 去甲基化
藉由在諸如N'N-二異丙胺(DIPEA)之質子受體存在下,使溶劑(諸如四氫呋喃(THF))中之式(I)化合物與諸如1-氯乙基-氯甲酸酯之脫甲基劑反應來使式(I)化合物-起始物質[4-[2-(二甲胺基)乙氧基] 苯基](4-羥苯基)甲酮進行n-去甲基化,之後使用甲醇及6N HCl萃取。用NaOH中和反應混合物且過濾。所得濕濾餅用水及EtOAc洗滌以獲得中間產物-產物(4-羥基苯基)(4-(2-(甲胺基)乙氧基) 苯基)甲酮,式 ( II ) 化合物
。
步驟 2 . McMurry 反應 .
藉由使溶劑THF中之式(II)化合物及苯丙酮以及Zn與諸如TiCl4之還原劑反應來使式(II)之中間化合物1011M01進行McMurry反應,之後利用乙酸乙酯(EtOAc)及正庚烷萃取以得到(E)-吲哚昔芬及(Z)-吲哚昔芬游離鹼之混合物(E/Z-吲哚昔芬),式(III)化合物。可藉由結晶或管柱層析法進一步純化式(III)化合物以作為E/Z-吲哚昔芬混合物用於醫藥製劑。
可如下文步驟3中所描述使步驟2之E/Z混合物進行(Z)-吲哚昔芬游離鹼的進一步純化。
步驟 3 . ( Z )- 吲哚昔芬游離鹼之純化 .
利用EtOAc對(E)/(Z)-吲哚昔芬混合物式(III)化合物進行分步結晶,之後在異丙醇(IPA)中加熱。混合物經冷卻且用異丙醇洗滌,得到濕濾餅,該濕濾餅經乾燥以得到(Z)-4-(1-(4-(2-(甲胺基)乙氧基)苯基)-2-苯基丁-1-烯基)苯酚,Z - 吲哚昔芬游離鹼,式 ( IV ) 化合物
之富集之白色至灰白色粉末。(分子量373.49;分子式:C25H27NO2;熔點139℃-143℃)。所得固體之分步結晶及再結晶之不同溶劑的使用在(Z)-吲哚昔芬之純化中為有利的。
純化之其他方法已描述於此項技術中(Fauq等人, Bioorg Med Chem Lett. 2010年5月15日;20(10):3036-3038;WO2012050263A1;J. Org Chem. Chem 1996, 61, 3890;Chem. Pharm. Bull. 1991, 911; (5);J. med. Chem, 2013, 56, 4611)。
儘管本發明提供組合物,其包含合成製備之吲哚昔芬游離鹼及自市售之合成吲哚昔芬富集之吲哚昔芬游離鹼,但在本發明中亦涵蓋以下組合物:其包含例如使用微生物培養物、細胞培養物(例如全細胞培養物)、器官外植體培養物、CYP酶生物反應器及生物催化劑將他莫昔芬離體及活體外轉化為其活性代謝物,之後分離吲哚昔芬來分離之吲哚昔芬(「經分離吲哚昔芬」)(參見Kebamo等人, J Drug Metab Toxicol 2015, 6(5), 196,以全文引用之方式併入本文中)。因此,在另一態樣中,本發明係關於組合物,其包含使用離體及活體外經分離吲哚昔芬製備之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可進一步富集或純化離體及活體外經分離吲哚昔芬以用於如本文所述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此類離體及活體外經分離吲哚昔芬亦適用於吲哚昔芬鹽之合成。熟習此項技術者將能夠應用一般技能及知識以使用此項技術中已知及本文所揭示之技術分離及純化吲哚昔芬。
在一些實施例中,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諸如(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可藉由以下獲得:使呈游離鹼形式之吲哚昔芬(諸如(Z)-吲哚昔芬)之乙醇漿液與D-葡萄糖酸之水溶液混合,該D-葡萄糖酸之水溶液藉由在70℃下加熱15至30 min來水解20% w/v D-葡萄糖酸內酯於水中之溶液來獲得。在一些實施例中,使用最小體積之乙醇且每1 g吲哚昔芬游離鹼添加5 ml D-葡萄糖酸水溶液。隨後持續攪拌直至獲得澄清溶液。隨後將所需體積之澄清溶液添加至其他賦形劑中之一或多者以製備調配物,其中「活性成分」係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
經純化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E)/(Z)-吲哚昔芬之混合物皆適用於製備吲哚昔芬葡糖酸鹽之目的。(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及(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之溶液亦可藉由分步結晶或再結晶(實例1及2)以獲得純化之固體(Z)-吲哚昔芬鹽來自如本文所述之(E)/(Z)-吲哚昔芬葡糖酸鹽之混合物純化。可將固體鹽儲存於-5℃下直至進一步使用。
熟習此項技術者應理解,其他吲哚昔芬鹽亦可用作具有葡糖酸鹽或葡糖酸鹽之起始物質以得到吲哚昔芬葡糖酸鹽或其化學等效物。
可使用可輕易使用之起始反應物製備吲哚昔芬葡糖酸鹽或其化學等效物。舉例而言,吲哚昔芬HCl (≥98%純度)及葡糖酸鈉可自Sigma-Aldrich, USA輕易獲得。
用於製備吲哚昔芬葡糖酸鹽或其化學等效物之適合溶劑包括但不限於有機溶劑,諸如醇、丙酮、DMSO、聚乙二醇、脂肪酸及脂肪醇及其衍生物、羥基酸、吡咯啶酮、脲、植物油、動物油(諸如魚油、精油、及類似者或其混合物);及水混溶性溶劑,諸如水混溶性醇、二甲亞碸、二甲基甲醯胺、水混溶性醚(例如四氫呋喃)、水混溶性腈(例如丙烯腈)、水混溶性酮(諸如丙酮或甲基乙基酮)、醯胺(諸如二甲基乙醯胺)、丙二醇、甘油、聚乙二醇400、四氫呋喃聚乙二醇醚、四甘醇及類似者或其混合物。
適用於製備吲哚昔芬葡糖酸鹽之水混溶性溶劑係甘油、乙醇、丙醇、異丙醇、丙二醇、聚乙二醇、或其混合物。有用的其他溶劑包括二乙二醇單乙醚(diglycol monoethyl ether;transcutol);伸烷基二醇,諸如二丙二醇、丙二醇、聚乙二醇(諸如PEG 300、400、3395、4450及類似者);二甲基異山梨醇;及脫水酒精。在一些實施例中,溶劑係無水酒精,諸如絕對酒精。在某些實施例中,溶劑之量足以溶解吲哚昔芬(游離鹼,鹽)及葡糖酸鹽。亦可視需要調節溶劑之濃度。可在室溫及壓力氛圍下進行反應。
可用於製備吲哚昔芬葡糖酸鹽或其化學等效物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吲哚昔芬(諸如吲哚昔芬HCl及類似者)及葡糖酸鹽(諸如葡糖酸鈉及類似者)的量可視所使用之反應物的量而變化。所得吲哚昔芬葡糖酸鹽將具有為約1:1比值之吲哚昔芬:葡糖酸鹽部分。
在一些實施例中,按總組合物之重量計(w/w),用於製備吲哚昔芬葡糖酸鹽之吲哚昔芬或吲哚昔芬鹽之量係0.01%至40% (例如1%至10%或3%至5%)。在一些實施例中,用於製備吲哚昔芬葡糖酸鹽之葡糖酸鹽係0.01%至40%重量比 (例如1%至10%重量比或3%至5%重量比)。熟習此項技術者將由所屬領域及本發明中之技能及知識指導,其包括但不限於可有效獲得所需產率之反應物之量。
製備治療劑之葡糖酸鹽之方法為此項技術中已知(例如美國公開案第2002/0127665號)。
可如J. Org. Chem., 1985, 50 (12), 第2121-2123號所描述進行(Z)他莫昔芬之立體特異性合成。可使用描述於Organic Preparations and Procedures International, The New Journal for Organic Synthesis, 第26卷, 1994 -第3期中之方法合成艾多昔芬(Iodoxifene)。雷諾昔酚合成已描述於美國專利申請案第20070100147號, Heterletters, 第4卷: (4), 2014, 515-518中。托瑞米芬及其鹽可藉由描述於CN 201410415900及Chem. Res. Toxicol., 2001, 14 (12), 第1643-165頁中之方法合成。曲洛昔芬及其鹽可如Chem. Res. Toxicol., 2001, 14 (12), 第1643-1653頁及Tetrahedron Letters 第47卷, 第10期, 2006年3月6日, 第1631-1635頁所描述合成。克羅米芬(clomephene)可如WO2015138340、美國專利第2,914,563號及第3,848,030號及ISRN Oncology, 第2012卷 (2012), 文章編號581281所描述合成。奧美昔芬可如WO2009078029及Journal of Chemical and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2015, 7(7):736-741中所描述製備。拉索昔芬及萘氧啶及其鹽可如Synthetic Communications;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Rapid Communication of Synthetic Organic Chemistry, 第46卷, 2016 -第4期, 第309-313頁中所描述合成。奧培米芬可如WO 2014060640, Eur J Med Chem. 2014年10月30日;86:211-8中所描述合成。氟維司群可如WO 2014064712及EP 2350111A1中所描述製備。來曲唑可如美國專利第7705159號及WO2009069140A1中所描述合成。阿那曲唑可如US 8058302中所描述合成。依西美坦可如EP 1709062 A1所描述合成。
製備以下各者之其他方法為此項技術中已知: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氯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
儘管,可將活性劑(例如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直接塗覆至皮膚表面,但一般期望將其以局部用組合物或調配物形式與一或多種賦形劑(諸如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載劑,諸如極性有機溶劑)組合投與至皮膚。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至少一種活性劑,諸如適合之極性有機溶劑中之溶解的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及溶劑合物,諸如二甲亞碸、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乙醇、異丙醇、聚乙二醇(諸如PEG300及PEG400)、丙二醇、二乙二醇單乙醚、油酸、癸酸三甘油酯、辛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礦物油、鯨蠟醇及硬脂酸(參見表 1
)。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保持均質分佈且未包封於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中之脂質錯合物中。因此,在至少一個實施例中,組合物不包含脂質錯合物且包含均勻分佈之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溶解於表 1
之溶劑1至3、溶劑5至11及溶劑13至15中之任一者或其組合中。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溶解於所有吲哚昔芬(Z+E)之溶解度範圍為2.13 mg/g至高於50 mg/g溶液之溶劑中。Z-吲哚昔芬之溶解度在約1 mg/g至高於30 mg/g溶液範圍內(表 1
)。表 1
之極性有機溶劑亦用以充當滲透增強劑或MPE。因此,本發明亦提供組合物,其包含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及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之滲透增強劑中的一或多者:二甲亞碸、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乙醇、異丙醇、聚乙二醇(諸如PEG 300及PEG 400)、丙二醇、二乙二醇單乙醚、油酸、癸酸三甘油酯、辛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礦物油、鯨蠟醇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一個態樣中,本發明提供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至少一種活性劑: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艾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氯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其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在一個態樣中,本發明提供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吲哚昔芬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可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本發明之某些實施例包含: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氯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其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氯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其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1:4至4:1、1:3至3:1、1:2至2:1及約1: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4至4: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2至1:2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為約1:1;或其中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為組合物之至多90%、至多85%、至多80%、至多75%、至多70%、至多65%、至多60%、至多55%、至多50%、至多45%、至多40%、至多35%、至多30%、至多25%、至多20%、至多15%、至多10%、或至多5%重量比;或其中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局部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之總濃度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且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組合物之5%至80%重量比範圍內;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氯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其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其中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其中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氯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其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其中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其中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及5%至90%重量比之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至少兩種MPE:二甲亞碸、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乙醇、異丙醇、聚乙二醇(諸如PEG300及PEG400)、丙二醇、二乙二醇單乙醚、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Brij L4)、油酸、癸酸三甘油酯、辛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礦物油、鯨蠟醇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
其中該組合物包含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或
其中吲哚昔芬包含至少40%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
其中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之Z:E比值在70:30至30:70範圍內;或
其中(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8個月;或
其中吲哚昔芬相對於局部用組合物中之吲哚昔芬包含至少60%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環境溫度下持續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及至少18個月;或
其中局部用組合物中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環境溫度下在3個月、6個月、9個月、12個月及18個月時降解<10%、<9%、<8%、<7%、<6%、<5%、<4%、3%、<2%、<1%;或
其中局部用組合物中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6個月時降解<10%;或
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增稠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1:4至4:1、1:3至3:1、1:2至2:1及約1: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4至4: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2至1:2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為約1:1;或其中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為組合物之至多90%、至多85%、至多80%、至多75%、至多70%、至多65%、至多60%、至多55%、至多50%、至多45%、至多40%、至多35%、至多30%、至多25%、至多20%、至多15%、至多10%、或至多5%重量比;或其中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局部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之總濃度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且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組合物之5%至80%重量比範圍內;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游離鹼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第二化合物係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二化合物係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吲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增稠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控制釋放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或其組合;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異丙醇;及包含礦物油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己二酸二異丙酯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二丙二醇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聚乙二醇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第三丁醇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鯨蠟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礦物油;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硬脂酸;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二酸二乙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己二酸二異丙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二丙二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異丙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第三丁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鯨蠟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礦物油;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硬脂酸;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二乙二醇單乙醚;異丙醇;及辛酸/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二乙二醇單乙醚;異丙醇;礦物質及辛酸/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二乙二醇單乙醚;異丙醇;及辛酸三酸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二乙二醇單乙醚;異丙醇;辛酸三甘油酯;及大豆油。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聚丙烯二醇及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及礦物油;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礦物油及辛酸/癸酸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15%至4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30%重量比之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25%至45%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二丙二醇;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及適量聚乙二醇(諸如PEG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5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20%至40%重量比之癸酸三甘油酯;及適量大豆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及適量聚乙二醇(諸如PEG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15%重量比之二丙二醇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10%界面活性劑,諸如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Brij L4)、Tween 20及類似者;及適量聚丙烯二醇(諸如PEG 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5%至4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5%至4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二化合物;5%至15%重量比之二丙二醇;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15%至4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5%至25%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大豆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20%重量比之鯨蠟醇;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20%重量比之鯨蠟醇;0.01%至20%重量比之硬脂酸;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1%至2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甲酯;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氯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其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氯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其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1:4至4:1、1:3至3:1、1:2至2:1及約1: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4至4: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2至1:2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為約1:1;或其中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為組合物之至多90%、至多85%、至多80%、至多75%、至多70%、至多65%、至多60%、至多55%、至多50%、至多45%、至多40%、至多35%、至多30%、至多25%、至多20%、至多15%、至多10%、或至多5%重量比;或其中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局部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之總濃度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且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組合物之5%至80%重量比範圍內;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氯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其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其中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其中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氯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其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其中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其中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及5%至90%重量比之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至少兩種MPE:二甲亞碸、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乙醇、異丙醇、聚乙二醇(諸如PEG300及PEG400)、丙二醇、二乙二醇單乙醚、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Brij L4)、油酸、癸酸三甘油酯、辛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礦物油、鯨蠟醇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
其中該組合物包含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或
其中吲哚昔芬包含至少40%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
其中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之Z:E比值在70:30至30:70範圍內;或
其中(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8個月;或
其中吲哚昔芬相對於局部用組合物中之吲哚昔芬包含至少60%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環境溫度下持續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及至少18個月;或
其中局部用組合物中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環境溫度下在3個月、6個月、9個月、12個月及18個月時降解<10%、<9%、<8%、<7%、<6%、<5%、<4%、3%、<2%、<1%;或
其中局部用組合物中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6個月時降解<10%;或
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增稠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1:4至4:1、1:3至3:1、1:2至2:1及約1: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4至4:1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2至1:2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為約1:1;或其中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為組合物之至多90%、至多85%、至多80%、至多75%、至多70%、至多65%、至多60%、至多55%、至多50%、至多45%、至多40%、至多35%、至多30%、至多25%、至多20%、至多15%、至多10%、或至多5%重量比;或其中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局部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或其中第一化合物之總濃度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且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組合物之5%至80%重量比範圍內;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游離鹼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第二化合物係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作為至少一種活性劑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二化合物係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吲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增稠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控制釋放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或其組合;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異丙醇;及包含礦物油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己二酸二異丙酯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二丙二醇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聚乙二醇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第三丁醇之第二化合物;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鯨蠟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礦物油;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硬脂酸;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二酸二乙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己二酸二異丙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二丙二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異丙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第三丁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鯨蠟醇;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礦物油;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辛酸/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第二化合物包含硬脂酸;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二乙二醇單乙醚;異丙醇;及辛酸/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二乙二醇單乙醚;異丙醇;礦物質及辛酸/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二乙二醇單乙醚;異丙醇;及辛酸三酸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二乙二醇單乙醚;異丙醇;辛酸三甘油酯;及大豆油。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聚丙烯二醇及癸酸三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及礦物油;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礦物油及辛酸/癸酸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15%至4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30%重量比之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25%至45%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二丙二醇;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及適量聚乙二醇(諸如PEG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5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20%至40%重量比之癸酸三甘油酯;及適量大豆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及適量聚乙二醇(諸如PEG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15%重量比之二丙二醇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10%界面活性劑,諸如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Brij L4)、Tween 20及類似者;及適量聚丙烯二醇(諸如PEG 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5%至4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5%至4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二化合物;5%至15%重量比之二丙二醇;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15%至4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5%至25%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大豆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20%重量比之鯨蠟醇;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20%重量比之鯨蠟醇;0.01%至20%重量比之硬脂酸;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1%至2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甲酯;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本發明之一態樣係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穩定至少18個月。藥品組合物之穩定性對藥物開發之時長及成本、支持監管提交所需之研究性質及最終安全性及可批准性具有顯著影響。對於實例重要的係將隨時間推移由於組合物中各種成分之間的相互作用所形成之雜質或降解產物的量降到最低。此對設計成提高皮膚滲透性之組合物可為尤其重要的。
本發明之一態樣係,存在於局部用組合物中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所經歷之(Z)-吲哚昔芬同功異型物向(E)-吲哚昔芬同功異型物之互變減少。
Elkins等人提供在室溫下為149天之t90
及在45℃下為9天之t90
,及在第15天於45℃下所觀測到之為98%至75%之水性介質中(Z)-吲哚昔芬HCl的降解(J Pharm Biomed Anal 2014, 88:174-179)。相比於公開之資訊,本發明之局部用組合物提供出人意料之其他優勢:在40℃下在第15週有利的穩定性(表 6
),如(Z)-吲哚昔芬之水準缺乏任何實質變化(效能降低<10%且(Z):(E)比值保持高於60:40),在低溫下缺少相分離及結晶,及低水準之雜質所反映。
高溫下之加速穩定性測試預測環境溫度下的長期(至少18 m)穩定性。在40℃下之十(10)天加速穩定性研究及3.5個月穩定性研究(表 5 及 6
)表明,存在於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可能在環境溫度下保持穩定持續長期時段。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包含(Z)-吲哚昔芬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局部用組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5個月及至少18個月。在某些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局部用組合物,其在環境溫度下歷經18個月之時程降解少於10%、少於8%、少於5%、少於4%、少於3%、少於2%及少於1%。在某些實施例中,在環境溫度下歷經18個月之時程,降解速率小於0.9%、0.8%、0.7%、0.6%、0.5%、0.4%、0.3%、0.2%、或小於0.1%及兩者之間的全部百分數。因此,在某些實施例中,包含(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之局部用組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5個月及至少18個月。吲哚昔芬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Z):(E)比值在環境溫度下維持為至少60:40。
在本發明之另一態樣中,本發明之局部用組合物可包括超過一種活性劑。在某些實施例中,本發明之局部用組合物包括一或多種額外治療劑。多種活性劑之組合可減少個體將需要攝入之藥品數目,從而可能導致改善之患者順應性。舉例而言,當個體患有前列腺癌且正進行比卡魯胺、恩雜魯胺或乙酸阿比特龍酯療法以治療前列腺癌時,個體可能由於療法而罹患男子女乳症。可向患有前列腺癌之個體投與包含吲哚昔芬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局部用組合物及前列腺癌化學療法藥物(諸如單一組合物中之比卡魯胺、恩雜魯胺或乙酸阿比特龍酯)以便防止及/或治療男子女乳症。
作為另一實例,可將以下各者中之任一者或多者之組合包括於單一組合物中以作為組合療法治療患有ER+/Her2+陽性乳癌之個體:腫瘤學藥物(諸如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抗惡性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戈舍瑞林、乙酸酯)、免疫腫瘤學藥物(諸如納武單抗(Opdivo™)、派立珠單抗(Keytruda™)、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此項技術中已知之其他檢查點抑制劑、免疫治療劑),及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
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第二治療劑,諸如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及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
在另一態樣中,本文所揭示之組合物可包含提高個體中之吲哚昔芬之生物可用性的治療劑。P-醣蛋白(P-gp,ABCB1)係在大腦、肝臟及小腸以及癌細胞中表現之高效藥物流出泵,其影響藥物動力學及賦予許多抗癌藥物療法抗性。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ATP結合卡匣(ABC家族)轉運體之抑制劑,諸如乳癌耐藥蛋白(BCRP蛋白質)及P-gp之抑制劑。BCRP蛋白質及P-Gp之數種抑制劑為此項技術中已知。舉例而言,BCRP蛋白質之抑制劑包括環孢黴素、奧美拉唑(omeprazole)、泮托拉唑(pantoprazole)、沙奎那韋(saquinavir)及他克莫司(tacrolimus)。
P-gp抑制劑之非限制性實例包括第一代抑制劑,諸如維拉帕米(Verapamil)、環孢素A、蛇根素鹼、奎尼丁(quinidine)、育亨賓(yohimbine)、他莫昔芬及托瑞米芬;第二代抑制劑,諸如右維拉帕米(Dexverapamil)、右尼古地平(dexniguldipine)、伐司撲達(valspodar) (PSC 833)及Dofequidar富馬酸鹽(MS-209);第三代P-gp抑制劑,諸如環丙基二苯并環庚烷唑蘇達(LY335979)、拉尼喹達(laniquidar) (R101933)、米托坦(mitotane) (NSC-38721)、比立考達(biricodar) (VX-710)、依克立達(elacridar) (GF120918/GG918)、ONT-093、塔利奎達(tariquidar) (XR9576)及HM30181及抗P-gp單克隆抗體,諸如MRK-16)。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吲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其溶劑合物或其組合;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第二治療劑;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吲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其溶劑合物或其組合;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第二治療劑: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可包括於本文所揭示之局部調配物中之其他活性劑列於2000 MedAd News 19:56-60;及Physicians Desk Reference, 第53版 第792-796頁, Medical Economics company中。
諸如(Z)-吲哚昔芬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可保持均質分佈且不包封於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中之脂質錯合物。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局部用組合物不包含脂質錯合物且包含均勻分佈之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及溶劑合物。
本發明之局部調配物可由熟習此項技術者調配為液體、溶液、乳液、乳膏、洗劑、懸浮液、研磨物、凝膠、凝膠劑、泡沫、糊劑、軟膏、洗髮劑、黏著劑及類似者。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製備局部用組合物之方法,其包含合併:(a)至少一種活性劑;(b)第一化合物;及(c)第二化合物;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其中攪拌組合物直至組合物合併成澄清的均質溶液。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製備局部用組合物之方法,其包含合併:(a)至少一種活性劑;(b)第一化合物;及(c)第二化合物;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且其中
攪拌組合物直至組合物合併成澄清的均質溶液;
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艾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
組合物包含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1:4至4:1、1:3至3:1、1:2至2:1及1:1範圍內;
進一步合併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第二治療劑: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該組合物包含相對於所有吲哚昔芬至少6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持續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及18個月;
組合物將至少60:40之(Z):(E)比值維持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5個月及至少18個月;
組合物穩定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5個月及至少18個月;
(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6個月、9個月、12個月、15個月及18個月時降解<10%、<9%、<8%、<7%、<6%、<5%、<4%、3%、<2%、<1%;
(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6個月時降解<10%。
攪拌組合物直至組合物合併成澄清的均質溶液;
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艾多昔芬、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
組合物包含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1:4至4:1、1:3至3:1、1:2至2:1及1:1範圍內;
進一步合併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第二治療劑: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該組合物包含相對於所有吲哚昔芬至少6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持續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及18個月;
組合物將至少60:40之(Z):(E)比值維持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5個月及至少18個月;
組合物穩定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5個月及至少18個月;
(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6個月、9個月、12個月、15個月及18個月時降解<10%、<9%、<8%、<7%、<6%、<5%、<4%、3%、<2%、<1%;
(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6個月時降解<10%。
可使用此項技術中已知之技術量測滲透提高效果。一種量測方法之實例描述於下文實例中。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促進至少一種治療活性劑(諸如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局部或經皮投藥之局部調配物。在下文進一步論述且在本文中所述之本發明之某些實施例中說明此提高之效果(包括在實例中)。在另一實施例中,本發明之局部調配物提供一種用於將治療活性劑靶向皮膚中之局部組織或皮下組織之構件。此後者實施例可尤其有益地應用於病狀(諸如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之治療。
可以不同方式實現經皮投藥。一個此類非限制性實例包括使吲哚昔芬之組合物與適合之醫藥載劑及滲透增強劑混合以形成溶液、軟膏、乳液、凝膠、洗劑、乳膏或類似者,其中將局部用組合物塗覆於皮膚(例如乳房皮膚)之某一區域上。可將局部調配物以閉合方式或非閉合方式塗覆於皮膚。在本發明之另一實施例中,在其中目的係向全身循環經皮投與治療活性劑之應用中,將經皮貼劑中之局部調配物塗覆於處於阻塞之皮膚。舉例而言,可根據此項技術中已知之技術將包含吲哚昔芬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局部用組合物併入貼劑或其他經皮傳遞系統中。
因此,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之本發明組合物可藉由任何已知手段局部塗覆於皮膚表面且包括使用經皮傳遞系統(諸如施用器、刷子、拭子、貼劑、膠帶、薄片、敷料、噴霧裝置及煙霧器)局部或經皮遞送至有需要之個體。該等經皮傳遞系統可係用於遞送單位劑量之固定劑量或定量劑量體系,諸如儲能定量劑量泵或手動定量劑量泵。藥物遞送系統可係具有或不具有滾裝或其他類型之施用器之單位體積分配器。亦可需要將多個劑量塗覆於未經治療之皮膚以獲得所需結果。
將藥物遞送系統塗覆於個體皮膚,覆蓋在約0.1與10 cm2
之間、在約1與5 cm2
之間及約1.5至2 cm2
之遞送表面積。藥物遞送系統可係具有或不具有滾裝或其他類型之施用器之單位體積分配器。亦可需要將多個劑量塗覆於未經治療之皮膚以獲得所需結果。
舉例而言,在一些實施例中,用於經皮傳遞之貼劑包含:(i)背襯層;及(ii)具有皮膚接觸黏著表面之黏著層;且其中黏著層包含藥物儲存器,其含有包含如本文所揭示之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之組合物。在其他實施例中,貼劑將通常包括4個元件:背襯、黏著劑、離型襯墊及藥物。另外,儲存器及多層設計可包括控制自貼劑遞送之速率之薄膜。
在一些實施例中,貼劑可包含(i)溶液不可滲透之背襯箔片;(ii)儲存器;(iii)微孔或半透膜;(iv)自黏著層及(v)視情況選用之可移除背襯膜。儲存器可藉由背襯箔片及膜形成。
在其他實施例中,貼劑包含:(i)背襯層;(ii)安置於第一層上之藥物儲存器;及(iii)包含壓敏黏著層之皮膚接觸第二層;且其中第二層附著於與接觸背襯層之表面相對之第一層的表面,且其中第二層係速率控制層,且其中藥物儲存器包含組合物,該組合物包含本文所揭示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
在另其他實施例中,貼劑包含:(i)背襯層;(ii)安置於第一層上之藥物儲存器;及(iii)包含速率控制膜之第二層;該膜附著於與接觸背襯層之表面相對之第一層的表面;及(iv)皮膚接觸第三層,其包含附著於與接觸第一層之速率控制膜之表面相對的膜表面之壓敏黏著劑;且其中藥物儲存器包含組合物,該組合物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其歷時至少三天釋放足以治療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及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之吲哚昔芬或其鹽。
在一些實施例中,貼劑包含足夠量之本文所揭示之組合物以歷時至少3天、至少7天、至少10天、至少14天、至少15天、至少30天、至少1個月、至少3個月及至少6個月向個體遞送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
用於製備貼劑之方法及聚合物為此項技術中已知(Kandavilli等人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2002年5月, 第62至80頁)。
熟習此項技術者將進一步認識到,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可包含適合於所需調配物之任何組合中之此項技術中已知及本文所揭示的賦形劑中之一或多者。其他賦形劑一般可發現於《雷明頓:藥學科學及實踐》,Meade Publishing Co.,《美國藥典/國家處方集》。熟習此項技術者將能夠基於其在此項技術中之技能及知識以及本文中之揭示內容選擇製備與投藥途徑相容之調配物及合適劑型所需的適合賦形劑。在所有情況下,最終劑型在製造及儲存條件下應為無菌且穩定的。
使用方法
使用方法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有需要之個體之治療方法,其中向個體投與本文所揭示之一或多種局部用組合物。
在另一態樣中,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可用於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
本發明之局部用組合物可用作原始療法、作為新佐劑治療(至原始療法)之一部分、或作為佐劑療法方案之部分,其中目的為改善或治癒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因此,本發明提供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其中向個體投與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
在某些實施例中,病症係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在其他實施例中,病症係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在另其他實施例中,個體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及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兩者。在一些實施例中,激素依賴性病症係良性乳房病症、增生症、非典型增生症、非典型導管增生增生症、非典型小葉增生增生症、提高之乳房密度、男子女乳症、馬科恩-亞百特氏症候群、早熟症、DCIS、LCIS、乳癌、子宮內膜癌、卵巢癌、子宮癌、子宮頸癌、陰道癌或外陰癌。
在一些實施例中,乳房病症係提高之乳房密度。舉例而言,乳房病症係B類(先前稱為II類)、C類(先前稱為III類)或D類(先前稱為IV類)乳房密度。在一些實施例中,個體具有分類為C類或D類乳房密度之提高之乳房攝影乳房密度。
在一些實施例中,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係早熟症。在其他實施例中,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係馬科恩-亞百特氏症候群。
在一些實施例中,乳房病症係男子女乳症。在一些實施例中,男子女乳症繼發於潛在疾病存在。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個體亦患有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之疾病:前列腺癌、肝硬化及肝病、男性性腺低能症、甲狀腺高能症、腎衰竭及在經歷血液透析或I型糖尿病之患者中發生。在某些實施例中,個體患有前列腺癌作為潛在疾病。在某些其他實施例中,正在進行或將要進行化學治療性治療之患有前列腺癌之個體可呈現藥物誘發之男子女乳症或具有罹患藥物誘發之男子女乳症的風險。在一個態樣中,本發明提供患有前列腺癌之個體之治療方法,該個體患有或處於患有諸如男子女乳症之激素依賴性病症風險下。患有男子女乳症之個體在展現男子女乳症症狀之12至18個月內經歷不可逆之組織變化。因此,本發明提供在症候學之12個月(亦即展示男子女乳症症狀)內治療患有男子女乳症之個體方法。
Bannayan及Hadju (A. J. C. P. 第57卷, 1972)已描述三種組織學類型之男子女乳症:紅潤型、纖維型及中間型。紅潤型之特徵在於導管增生及增殖,以及鬆散及水腫基質。纖維型含有更多基質纖維化及較少導管。如其名稱所暗示,男子女乳症之中間型呈現兩種特徵。在另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展示如藉由組織學變化所測定之紅潤型及中間型男子女乳症之個體的治療方法。在另一態樣中,本發明提供用於患有男子女乳症之纖維型之個體的治療窗口。因此,本文提供展示纖維組織學變化之患有男子女乳症之個體之治療方法,其中個體呈現纖維男子女乳症,歷時少於1年。
在某些實施例中,乳癌係DCIS、LCIS、ILC、IDC、MIC、炎性乳癌、ER陽性(ER+)乳癌、HER2+乳癌、腺樣囊性(腺囊)癌瘤、低度腺鱗癌、髓性癌、黏液性(或膠體)癌瘤、乳頭狀癌、管狀癌、化生性癌或微乳頭狀癌。在至少一個實施例中,單一乳癌腫瘤可係前述各者之組合或係侵襲性及原位癌之混合物。
本發明涵蓋在腫瘤發展及進展之各種階段本文所揭示之化合物及組合物的用途,包括治療晚期及/或攻擊性瘤形成,亦即不能藉由治療(諸如手術或放射療法)之局部模式治癒之個體中的明顯疾病,轉移性疾病、局部晚期疾病。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乳癌係癌前期、早期癌症、非轉移癌、轉移前癌或局部晚期癌。在至少一個實施例中,乳房病症係轉移癌。在一些實施例中,個體進一步患有前列腺癌且患有或處於患有男子女乳症風險下;或已開始或將要開始化學療法。
他莫昔芬仍係用於該等病症之治療劑之當前選擇,儘管存在由服用他莫昔芬之個體中所見之低血漿吲哚昔芬水準所致的各種嚴重不良影響,弱患者順應性及對藥物之耐藥性。該等個體出於任何數目之原因,出於尚待鑑別之其他原因在用他莫昔芬給藥後可具有低吲哚昔芬水準,該等原因諸如例如在CYP2D6、CYP3A4、CYP2C9中具有CYP基因突變,使個體不能將他莫昔芬代謝為其活性代謝物吲哚昔芬;或低的或不正常雌激素受體,防止(或減少)足夠的他莫昔芬攝取。儘管個體中存在引起低血漿吲哚昔芬之機制,但本發明之組合物適用於任何病狀,其中個體在用他莫昔芬給藥時具有低吲哚昔芬或個體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之風險。因此,本發明之組合物可在治療抗他莫昔芬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中尤其重要。
本文在某些實施例中提供醫藥組合物尤其適用之患者群體。本發明之組合物在治療屬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之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患者群體的個體中亦尤其重要。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適用於治療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或抗他莫昔芬之個體,該等個體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在一些實施例中,包含以本文所揭示之劑量向此類個體投與之吲哚昔芬及其鹽及溶劑合物(諸如局部(Z)-吲哚昔芬游離鹼、(E)/(Z)-吲哚昔芬游離鹼混合物、吲哚昔芬葡糖酸鹽、吲哚昔芬HCl及吲哚昔芬檸檬酸鹽)之局部用組合物將係有利的。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之局部投藥將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維持在水準≤ 30 nM、≤ 25 nM、≤ 20 nM、≤ 15 nM、≤ 12 nM、≤ 10 nM、≤ 8 nM、≤ 6 nM、≤ 5 nM、≤ 4 nM、≤ 3 nM、≤ 2 nM或≤ 1 nM下。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之投藥將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維持在≤ 30 nM之穩態水準下。在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之投藥將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維持在≤15 nM之穩態水準下。向乳房組織,諸如乳房皮膚或乳房導管投與本發明之局部用組合物對於以極少全身血液含量之吲哚昔芬治療之最大遞送及局部攝取為尤其有利的,進而降低用他莫昔芬所見之不良影響之可能性(參見實例 9
)。在某些實施例中,經由局部、經皮、經乳頭及管內遞送模式投與本發明之組合物避免肝代謝。
可藉由以下判定個體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或係他莫昔芬抗性的:用初始劑量之他莫昔芬(包含他莫昔芬之第一組合物)給藥個體及測定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用他莫昔芬給藥之個體中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充當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個體之生物標記。血漿吲哚昔芬水準(急性狀態及/或穩態)可藉由自個體獲得測試樣品測定,該測試樣品可係在用他莫昔芬給藥個體之後自個體收集之血液樣品。血漿或血清可獲自血液樣品以用於測試生物標記吲哚昔芬水準。初始劑量可包含歷時至少1天、2天、3天、15天、1週、2週、4週、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5個月或6個月每日投與他莫昔芬。亦可歷時至少1天、2天、3天、15天、1週、2週、4週、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5個月、6個月、1年、2年、3年、4年、5年或10年用包含他莫昔芬之第一組合物每日投與個體。
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可藉由量測測試樣品中之吲哚昔芬來測定。比較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與參考血漿吲哚昔芬水準。出於本發明之目的,參考血漿水準係30 nM。若測定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穩態水準低於30 nM,則個體定義為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藉由向個體投與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諸如包含本文所揭示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之局部用組合物)治療患有或可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風險下之此類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個體。可向該等個體局部、經皮、經乳頭或導管內投與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
在一些實施例中,向諸如個體投與之局部用組合物包含(Z)-吲哚昔芬游離鹼。在其他實施例中,所投與之組合物可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吲哚昔芬鹽:乙酸鹽、己二酸鹽、藻酸鹽、天冬胺酸鹽、檳榔鹼、苯甲酸鹽、苯磺酸鹽、硫酸氫鹽、丁酸鹽、苯磺酸鹽、碳酸氫鹽、酒石酸氫鹽、溴化物、丁基溴化物、樟腦磺酸鹽(camysylate)、氯化物、檸檬酸鹽、樟腦酸鹽、樟腦磺酸鹽(camphorsulfonate)、環戊烷丙酸鹽、十二烷基硫酸鹽、乙烷磺酸鹽、富馬酸鹽、氟代庚酸鹽、甘油磷酸鹽、葡糖酸鹽、麩胺酸鹽、乙內醯胺苯胂酸鹽、2-羥基乙烷磺酸鹽、半硫酸鹽、庚酸鹽、己酸鹽、己基間苯二酚酸鹽、海卓胺、氫溴酸鹽、羥基萘酸鹽、碘化物、羥乙磺酸鹽、乳酸鹽、蘋果酸鹽、馬來酸鹽、杏仁酸鹽、甲烷磺酸鹽、甲磺酸鹽、甲基溴、甲基溴、甲基硝酸鹽、甲基硫酸鹽、半乳糖二酸鹽、萘磺酸鹽、2-萘磺酸鹽、菸鹼酸鹽、硝酸鹽、草酸鹽、雙羥萘酸鹽、雙羥萘酸鹽(恩波酸鹽)、泛酸鹽、果膠酸鹽、過硫酸鹽、苯基丙酸鹽、苦味酸鹽、特戊酸鹽、丙酸鹽、磷酸鹽/二磷酸鹽、聚半乳糖醛酸鹽、水楊酸鹽、硬脂酸鹽、硫酸鹽、丁二酸鹽、酒石酸鹽、硫代氰酸鹽、甲苯磺酸鹽、丹寧酸鹽、茶氯酸鹽、三乙碘化物、十一烷酸鹽及類似者。在其他實施例中,吲哚昔芬之陽離子鹽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苯乍生、克立咪唑、氯普魯卡因、膽鹼、二乙胺、二乙醇胺、乙二胺、葡甲胺、哌嗪、普魯卡因、鋁、鋇、鉍、鋰、鎂、鉀及鋅。在其他實施例中,包含吲哚昔芬之組合物係吲哚昔芬HCl或吲哚昔芬檸檬酸鹽。在其他實施例中,向此類個體投與之組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吲哚昔芬葡糖酸鹽:(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E)-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E)-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或其組合。
本發明進一步提供,本文所揭示之組合物及治療方案之功效及安全性可在治療期間及在治療之後評估。本發明亦提供,個體之乳房病狀可在用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預防性治療之前判定。舉例而言,本發明提供,測試具有乳房病症或雌激素相關病症之先前病史及/或家族病史之婦女罹患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之風險或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之復發風險,且向該等婦女投與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以預防及治療該等病症。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等方法包含在用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治療之前、在其期間及/或在其之後評估個體之乳房病狀(諸如乳房病症及/或雌激素相關病症之罹患、復發及預後風險)。在一些實施例中,方法包含:自個體收集生物樣品;基於預測或診斷個體中之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之測試結果測試生物樣品;及向有需要之個體投與本發明之局部用組合物。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亦提供,週期性跟蹤或監測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或視需要監測疾病之出現或進展(或其缺乏)。必要時,已用初始劑量之他莫昔芬投與之個體可基於測試結果藉由持續投與包含如本文所揭示之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之組合物調節其血漿吲哚昔芬水準。
在一些實施例中,個體之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狀態可藉由確定個體之他莫昔芬-代謝物輪廓來判定,該輪廓與如在對照或正常個體中所見之參考他莫昔芬-代謝物輪廓比較。相比於參考他莫昔芬-代謝物輪廓在個體之他莫昔芬-代謝物輪廓中具有低血漿吲哚昔芬水準之個體經投與包含本文所揭示之吲哚昔芬或其鹽之局部用組合物。該等組合物可包含合成製備之吲哚昔芬或經分離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
血漿吲哚昔芬可藉由此項技術中已知之方法中之任一者量測。測試樣品中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可基於個體之CYP基因、DNA、RNA、吲哚昔芬蛋白質、他莫昔芬-代謝物輪廓或其組合而判定。他莫昔芬-代謝物輪廓可包括至少含有測試中之他莫昔芬、4-OHT、N-去甲基他莫昔芬及吲哚昔芬之圖,諸如Quest Laboratories所提供之彼等。
在一些實施例中,測試樣品中之血漿吲哚昔芬及/或他莫昔芬-代謝物輪廓之水準係藉由高效液相層析(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HPLC)、氣相層析質譜分析(Gas Chromatography Mass Spectrometry;GC-MS)、液相層析質譜分析(Liquid Chromatography Mass spectrometry;LC-MS)、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分析(Liquid Chromatography Tandem Mass spectrometry;LC-MS/MS)、免疫組織化學(IHC)、聚合酶鏈反應(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PCR)、定量PCR (qPCR)及類似者量測。在一些實施例中,基於個體之基因組合物預測他莫昔芬-代謝物輪廓。在一些實施例中,分析個體之CYP基因型(包括但不限於CYP2D6、CYP3A4、CYP2C9基因)。在一些實施例中,可分析個體之雌激素受體水準。在其他實施例中,可藉由第三方實驗室測定血漿吲哚昔芬。
在另一態樣中,可測試個體之測試樣品以獲得其生物標記輪廓,該生物標記輪廓顯示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或用於監測本文所揭示之激素依賴性病症之進展(或其缺乏或緩解)。該等生物標記物為此項技術中已知,且包括(藉助於非限制性實例)生物標記物,諸如CYP2D6、BRCA-1、BRCA-2、ER、PR、Her2、uPA、PAI、Tf、p53、Ki67、細胞角蛋白、癌症腫瘤抗原及藉由Mammaprint、OncotypeDx、PAM50、EndoxPredict、MammoStrat及其他診斷性及預測性測試量測之其他生物標記物。在至少一個實施例中,個體之生物標記係Ki67。可向生物標記輪廓表明個體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投與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
在另一態樣中,可在治療期之前、在治療期期間及在治療期之後監測個體之生物標記輪廓以測定組合物對患者之疾病負擔及疾病之復發風險的功效及預防效果。
在一些態樣中,本文提供治療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或抗他莫昔芬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向個體投與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諸如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之局部用組合物)。在一些實施例中,本文所揭示治療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個體的方法,該個體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敏感性乳房病症或激素敏感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該方法包含向個體投與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諸如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個體具有≤30 nM、<25 nM、<20 nM、<15 nM、<10 nM、<5 nM或<1 nM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在某些實施例中,包含吲哚昔芬之局部用組合物係吲哚昔芬葡糖酸鹽、吲哚昔芬HCl或吲哚昔芬檸檬酸鹽。在一些實施例中,向個體投與包含至少40%重量比最終組合物中之吲哚昔芬中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的局部用組合物。在其他實施例中,向個體投與包含0.01 %至10%重量比最終組合物中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的局部用組合物。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之組合物之此類投藥將個體中之血漿吲哚昔芬維持在≤ 30 nM之穩態水準。在另其他實施例中,向個體投與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活性劑: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
本文中亦提供治療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a)測定或已測定獲自個體之測試樣品中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b)比較或已比較或已判定測試樣品中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與參考血漿吲哚昔芬水準;(c)測定或已測定與參考血漿吲哚昔芬水準相比測試樣品中之血漿吲哚昔芬之降低水準;及(d)向該個體投與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之組合物,其中組合物經局部、經皮、經乳頭或導管內投與。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之組合物之此類投藥將個體中之血漿吲哚昔芬維持在≤ 30 nM之穩態水準。在另其他實施例中,向個體投與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活性劑: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
本文提供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a)向個體投與包含他莫昔芬之第一組合物;(b)測定或已測定獲自個體之測試樣品中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c)判定或已判定相比於血漿吲哚昔芬之參考水準測試樣品中之血漿吲哚昔芬是否降低;及(d)向該個體投與本文所揭示之組合物,其中組合物經局部、經皮、經乳頭或導管內投與。可歷時至少1天、2天、3天、15天、1週、2週、4週、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5個月、6個月、1年、2年、3年、4年、5年或10年用包含他莫昔芬之第一組合物每日投與個體。在一些實施例中,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之組合物之投藥將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維持在≤ 30 nM、≤ 15 nM、≤10 nM、≤5 nM及≤1 nM之穩態水準。在一些實施例中,個體經投與包含(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E)-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E)-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或其組合之組合物,其中組合物經局部投與,包括經皮、經乳頭或導管內投與。在其他實施例中,包含吲哚昔芬鹽之組合物係吲哚昔芬HCl或吲哚昔芬檸檬酸鹽,其中組合物經局部、經皮、經乳頭或導管內投與。
本文提供治療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a)用包含他莫昔芬之第一組合物給藥個體;(b)測定或已測定獲自個體之測試樣品中之個體的他莫昔芬-代謝物輪廓;(c)相比於參考他莫昔芬-代謝物輪廓中之參考血漿吲哚昔芬水準,基於個體之他莫昔芬-代謝物輪廓判定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是否降低;及(d)向該個體投與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諸如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組合物經局部、經皮、經乳頭及/或導管內投與。在一些實施例中,個體經投與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相對於如本文所揭示之最終組合物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在某些實施例中,包含吲哚昔芬之組合物係吲哚昔芬葡糖酸鹽、吲哚昔芬HCl或吲哚昔芬檸檬酸鹽,其中該組合物經局部投與,包括經皮、經乳頭或導管內投與。在其他實施例中,向個體投與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活性劑: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
在一態樣中,本發明涵蓋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切除個體之乳房組織或向個體投與放射療法及投與包含如本文所揭示之吲哚昔芬或其鹽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組合物經局部、經皮、經乳頭及/或導管內投與。在另一態樣中,本發明涵蓋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投與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之後切除個體之乳房組織或向個體投與放射療法,其中該組合物經局部、經皮、經乳頭及/或導管內投與。
在本發明之一態樣中,可在治療期間經由超過一種遞送途徑或模式向個體投與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該遞送途徑或模式諸如局部及導管內、局部及經乳頭、經乳頭及經皮等。
待向個體投與之劑量通常將呈單位劑型。呈各單位劑型之本文所揭示之至少一種活性劑(例如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及溶劑合物)的範圍實例在每單位劑量0.01 mg至200 mg範圍內。
在一些實施例中,以0.01 mg至200.0 mg之劑量向個體投與組合物,其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至少一種活性劑: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
在一些實施例中,以0.01 mg至200.0 mg之劑量向個體投與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組合物。在其他實施例中,以1 mg至200 mg之劑量向個體投與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吲哚昔芬鹽之局部、經皮、經乳頭及管內組合物。在一些實施例中,以每個乳房0.01 mg、0.05 mg、0.1 mg、0.25 mg、0.5 mg、0.75 mg、1.0 mg、1.5 mg、2.0 mg、3 mg、4.0 mg、5 mg、6 mg、7 mg、8 mg、9 mg、10 mg、15 mg、20 mg、25 mg、40 mg、50及100以及200 mg之劑量向個體投與包含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組合物。
在一些實施例中,以0.01 mg、0.05 mg、0.1 mg、0.25 mg、0.5 mg、0.75 mg、1 mg、1.5 mg、2 mg、3 mg、4 mg、5 mg、6 mg、7 mg、8 mg、9 mg、10 mg、15 mg、20 mg、25 mg、40 mg、50 mg、75 mg、100 mg及200 mg之單位劑量向個體投與包含他莫昔芬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組合物。
在一些實施例中,以0.01 mg、0.05 mg、0.1 mg、0.25 mg、0.5 mg、0.75 mg、1.0 mg、1.5 mg、2.0 mg、3 mg、4.0 mg、5 mg、6 mg、7 mg、8 mg、9 mg、10 mg、15 mg、20 mg、25 mg、40 mg、50 mg、75 mg及100 mg之單位劑量向個體投與包含(Z)-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及溶劑合物之組合物。
在某些實施例中,以1 mg、2 mg、3 mg、4 mg、5 mg、6 mg、7 mg、8 mg、9 mg、10 mg、15 mg、20 mg、25 mg、40 mg、50 mg、75 mg及100 mg之單位劑量投與包含至少40% (Z)-吲哚昔芬(w/w)之吲哚昔芬的組合物。
在一些實施例中,包含吲哚昔芬鹽或其溶劑合物(諸如吲哚昔芬葡糖酸鹽)之組合物以在0.01至200 mg範圍內之劑量投與。在一些實施例中,以每單位劑量0.5 mg、1 mg、2 mg、3 mg、4.0 mg、5 mg、6 mg、7 mg、8 mg、9 mg、10 mg、15 mg、20 mg、25 mg、40 mg、50及100 mg投與包含(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或(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之組合物。在其他實施例中,投與包含0.5 mg至100 mg之(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的組合物。在另外其他實施例中,投與包含0.5 mg至100 mg之(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之組合物。在另其他實施例中,投與包含0.5 mg至200 mg之(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及(E)-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的組合物。在其他實施例中,投與包含0.5 mg至100 mg之(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及(Z)-吲哚昔芬L-葡糖酸鹽之組合物。
一般熟習此項技術者應瞭解,用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治療乳房病症或雌激素相關病症之治療方案可視多種因素而定,包括個體之類型、年齡、體重、性別、飲食及醫學病狀,及藥理學考慮,諸如所採用之特定活性劑之活性、功效、藥物動力學及毒理學輪廓。因此,實際上採用之治療方案可在個體間廣泛變化。本發明亦不限於本文中所述之劑量或治療方法及遞送。熟習此項技術者將認識到,本發明所涵蓋之給藥方案包括基於一天一次、一天兩次、一天三次、每週、兩週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月一次、每2個月、每季、每6個月及每年給藥個體或醫師或保健專家可認為適合之任何方案。可以單次劑量或分次劑量投與劑量。
本發明之一態樣係,可單獨或與一或多種治療劑組合使用本發明之組合物作為原始療法、新佐劑療法或佐劑療法之部分。組合物之組合可用以改善治療劑之功效,且因此可用於改善標準癌症療法。舉例而言,當個體患有前列腺癌且正進行比卡魯胺或恩雜魯胺療法以治療前列腺癌時,個體可能由於該療法罹患男子女乳症。可向患有前列腺癌之個體投與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以便防止及/或治療男子女乳症。
作為另一實例,患有ER+/Her2+陽性乳癌之個體將進行與曲妥珠單抗或其他腫瘤學藥物(諸如抗惡性腫瘤藥、免疫療法)之組合療法,且本文所揭示之組合物可用於治療此類患有ER+/Her2+陽性乳癌之個體。
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
在另一態樣中,本文所揭示之組合物可包含提高個體中之吲哚昔芬之生物可用性的治療劑。P-醣蛋白(P-gp,ABCB1)係在大腦、肝臟及小腸以及癌細胞中表現之高效藥物流出泵,其影響藥物動力學及賦予許多抗癌藥物療法抗性。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ATP結合卡匣(ABC家族)轉運體之抑制劑,諸如乳癌耐藥蛋白(BCRP蛋白質)及P-gp之抑制劑。BCRP蛋白質及P-Gp之數種抑制劑為此項技術中已知。舉例而言,BCRP蛋白質之抑制劑包括環孢黴素、奧美拉唑、泮托拉唑、沙奎那韋及他克莫司。
P-gp抑制劑之非限制性實例包括第一代抑制劑,諸如維拉帕米、環孢素A、蛇根素鹼、奎尼丁、育亨賓、他莫昔芬及托瑞米芬;第二代抑制劑,諸如右維拉帕米、右尼古地平、伐司撲達(PSC 833)及Dofequidar富馬酸鹽(MS-209);第三代P-gp抑制劑,諸如環丙基二苯并環庚烷唑蘇達(LY335979)、拉尼喹達(R101933)、米托坦(NSC-38721)、比立考達(VX-710)、依克立達(GF120918/GG918)、ONT-093、塔利奎達(XR9576)及HM30181及抗P-gp單克隆抗體,諸如MRK-16)。
本發明另外提供治療套組,其含有用於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風險下之個體之組合物中的一或多者。本發明之套組包括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用於容納組合物之密封容器及組合物之使用說明書。在某些實施例中,套組之內容物可經凍乾且套組可另外含有用於復原凍乾組分之適合溶劑。套組的個別組分係封裝於獨立容器中,且與該等容器相關之套組個別組分會有管理醫藥產品之製造、使用或銷售之政府機構規定形式的信息,該信息會顯示製造機構批准,以用於個體投藥之使用或銷售。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醫藥劑量封裝之劑量、單位劑量或多劑量。在一些實施例中,包裝反映施用之給藥方案或排程,諸如每日兩次、每日、每週、每週兩次、兩週一次、每月一次、每季、每月6次或每年施用。有利地,醫藥組合物之該包裝促進一定量(諸如治療有效量)之組合物之精確施用且將包括單次劑量施用器或裝置或定量劑量施用器或裝置。
當套組之組分提供於一或多種液體溶液或凝膠時,液體溶液可係本文所揭示之局部用組合物,例如包含以下各者之無菌溶液:至少一種活性劑(諸如吲哚昔芬游離鹼或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對於管內投藥,組合物可調配成醫藥學上可接受之可注射組合物。容器構件自身可係適用於管內投藥之注射器、導管、微導管、探針。容器亦可係移液管、滴管、施用器、可變形管、小瓶、瓶、定量泵或分配器、藥囊、泡殼包裝、安瓿、小袋、吹-灌-封試管、滾筒、罐、具有定量給藥泵之玻璃或塑膠瓶、軟管、氣溶膠噴霧或該等類似設備,其中之調配物可塗覆至個體之患病區域。容器可係適用於單一單位劑量或多次單位劑量之任何尺寸。舉例而言,吹-灌-封單位劑量可具有在0.5至20 ml範圍內之尺寸。容器可係單次使用容器或多次使用容器,諸如具有提供定量劑量之泵的瓶。本發明之套組可包括用於投與組合物(諸如貼劑、膠帶、繃帶等)之裝置(諸如用於將組合物塗覆至乳房之皮膚表面之施用器或用於組合物之管內投藥之注射器或導管)或經皮藥物遞送系統,及裝置或經皮藥物遞送系統之使用說明書。
本發明亦涵蓋醫藥套組或包裝,其包含以下中之一或多者: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以及例如以下之一或多種治療劑: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用於組合療法之如本文所揭示之ABC結合卡匣報告子的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此項技術中已知之其他治療劑亦可包括於該等套組及包裝中。
在各個態樣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投與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a)至少一種活性劑;(b)第一化合物;及(c)第二化合物;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
在各種實施例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投與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a)至少一種活性劑;(b)第一化合物;及(c)第二化合物;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且其中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4至4:1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2至1:2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為約1:1;
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為組合物之至多約95%、至多90%、至多85%、至多約80%、至多約75%、至多約70%、至多約65%、至多約60%、至多約55%、至多約50%、至多約45%、至多約40%、至多約35%、至多約30%、至多約25%、至多約20%、至多約15%、至多約10%、或至多約5%重量比;
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局部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
其中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艾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
至少一種活性劑係吲哚昔芬葡糖酸鹽、吲哚昔芬HCl及吲哚昔芬檸檬酸鹽,或其溶劑合物;
吲哚昔芬包含相對於組合物中之吲哚昔芬至少4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
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之Z:E比值在99:1至1:99、90:10至10:90、85:15至15:85、80:20至20:80、75:25至25:75、70:30至30:70、65:35至35:65、60:40至40:60、55:45至45:55、及約50:50範圍內;或
局部用組合物包含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
增稠劑、滲透促進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控制釋放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或其組合;
第二治療劑;
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第二治療劑: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局部用組合物具有小於1%之含水量或其中組合物具有小於50之介電常數,或兩者;
局部用組合物中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5個月及至少18個月;
局部用組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18個月。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4至4:1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2至1:2範圍內;
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之比值為約1:1;
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為組合物之至多約95%、至多90%、至多85%、至多約80%、至多約75%、至多約70%、至多約65%、至多約60%、至多約55%、至多約50%、至多約45%、至多約40%、至多約35%、至多約30%、至多約25%、至多約20%、至多約15%、至多約10%、或至多約5%重量比;
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局部用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
其中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吲哚昔芬、托瑞米芬、艾多昔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
至少一種活性劑係吲哚昔芬葡糖酸鹽、吲哚昔芬HCl及吲哚昔芬檸檬酸鹽,或其溶劑合物;
吲哚昔芬包含相對於組合物中之吲哚昔芬至少4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
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之Z:E比值在99:1至1:99、90:10至10:90、85:15至15:85、80:20至20:80、75:25至25:75、70:30至30:70、65:35至35:65、60:40至40:60、55:45至45:55、及約50:50範圍內;或
局部用組合物包含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
增稠劑、滲透促進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控制釋放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或其組合;
第二治療劑;
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第二治療劑: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局部用組合物具有小於1%之含水量或其中組合物具有小於50之介電常數,或兩者;
局部用組合物中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5個月及至少18個月;
局部用組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18個月。
在某些實施例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用於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投與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a)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b)第一化合物;及(c)第二化合物;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
在一些實施例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用於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投與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a)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b)第一化合物;及(c)第二化合物;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
在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用於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投與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a)(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b)第一化合物;及(c)第二化合物;且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
在另外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用於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投與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a) 0.01%至 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b)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c)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
在另外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用於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投與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a)0.01%至 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b)包含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c)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
在另外其他實施例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用於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方法包含投與局部用組合物,該局部用組合物包含以下各者: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及礦物油;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及辛酸/癸酸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礦物油及辛酸/癸酸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15%至4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30%重量比之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25%至45%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二丙二醇;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及適量聚乙二醇(諸如PEG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5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20%至40%重量比之癸酸三甘油酯;及適量大豆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及適量聚乙二醇(諸如PEG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15%重量比之二丙二醇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10%界面活性劑,諸如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Brij L4)、聚山梨醇酯,諸如聚山梨醇酯20 (Tween 20)、聚山梨醇酯40、聚山梨醇酯60、聚山梨醇酯80、聚山梨醇酯85及類似者;及適量聚丙烯二醇(諸如PEG 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5%至4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5%至45%重量比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二化合物;5%至15%重量比之二丙二醇;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15%至4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5%至25%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大豆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礦物油充量成適量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20%重量比之鯨蠟醇;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20%重量比之鯨蠟醇;0.01%至20%重量比之硬脂酸;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1%至2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甲酯;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增稠劑、滲透促進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控制釋放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或其組合;
第二治療劑;
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第二治療劑: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局部用組合物具有小於1%之含水量;或其中組合物具有小於50之介電常數,或兩者;
(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5個月及至少18個月;
局部用組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18個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且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增稠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控制釋放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且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第二治療劑;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且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第二治療劑: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及礦物油;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及辛酸/癸酸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礦物油及辛酸/癸酸甘油酯;
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游離鹼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包含15%至4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30%重量比之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25%至45%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二丙二醇;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及適量聚乙二醇(諸如PEG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5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之第二化合物;20%至40%重量比之癸酸三甘油酯;及適量大豆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及適量聚乙二醇(諸如PEG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25%至6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5%至15%重量比之二丙二醇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10%界面活性劑,諸如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Brij L4)、聚山梨醇酯,諸如聚山梨醇酯20 (Tween 20)、聚山梨醇酯40、聚山梨醇酯60、聚山梨醇酯80、聚山梨醇酯85及類似者;及適量聚丙烯二醇(諸如PEG 300)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5%至45%重量比之 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5%至45%重量比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二化合物;5%至15%重量比之二丙二醇;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15%至4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5%至25%重量比之癸二酸二乙酯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己二酸二異丙酯;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30%重量比之DMSO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大豆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礦物油充量成適量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20%重量比之鯨蠟醇;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0.01%至20%重量比之鯨蠟醇;0.01%至20%重量比之硬脂酸;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0.01%至10%重量比之(Z)-吲哚昔芬或其鹽;包含10%至4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之第一化合物;及包含20%至60%重量比之辛酸/癸酸三甘油酯之第二化合物;1%至20%重量比之癸二酸二甲酯;5%至20%重量比之異丙醇;及適量礦物油充量成100%重量比;
增稠劑、滲透促進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控制釋放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或其組合;
第二治療劑;
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第二治療劑: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局部用組合物具有小於1%之含水量;或其中組合物具有小於50之介電常數,或兩者;
(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3個月、至少6個月、至少9個月、至少12個月、至少15個月及至少18個月;
局部用組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18個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且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增稠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控制釋放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或其組合;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且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第二治療劑;
0.01%至20%重量比之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第一化合物;及第二化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與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且其中組合物進一步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第二治療劑: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將參考以下實例描述本發明之實施例,該等實例僅出於說明性目的提供且不應用於限制本發明之範疇或解釋。
實例
實例 1 .
( Z )- 吲哚昔芬及 ( E )/( Z )- 吲哚昔芬混合物之合成
步驟 1 . [ 4 -[ 2 - 二甲胺基 ) 乙氧基 ] 苯基 ]( 4 - 羥苯基 ) 甲酮之去甲基化
實例 1 .
( Z )- 吲哚昔芬及 ( E )/( Z )- 吲哚昔芬混合物之合成
步驟 1 . [ 4 -[ 2 - 二甲胺基 ) 乙氧基 ] 苯基 ]( 4 - 羥苯基 ) 甲酮之去甲基化
在N2
氛圍下向適合之10 L反應器中裝入起始物質[4-[2-(二甲胺基)乙氧基]苯基](4-羥苯基)甲酮,式(I)化合物(0.5 Kg,1.0當量)、DIPEA (1.5 Kg,6.65當量,3.0 wt./wt.)及四氫呋喃(5 L,10 vol./wt.,8.9 wt./wt.)。在不小於20℃下在維持內部溫度之同時緩慢添加氯甲酸1-氯乙酯(1.7 Kg,6.65當量,3.3 wt./wt.)。將混合物加熱至回流且在回流下攪拌不少於12 hr。在不超過75℃下減壓蒸發混合物直至體積達到最低的可攪拌體積。緩慢添加甲醇(2.5 L,5 vol./wt.,4.0 wt./wt.)且在不超過75℃下在減壓下蒸餾混合物直至體積達到最低的可攪拌體積。添加甲醇(2.5 L,5 vol./wt.,4.0 wt./wt.)且在不超過75℃下在減壓下蒸餾混合物直至體積達到最低之可攪拌體積。再次添加甲醇(2.5 L,5 vol./wt.,4.0 wt./wt.)且在不超過75℃下在減壓下進一步蒸餾混合物直至體積再次達到最低之可攪拌體積。將甲醇(2 L,4 vol./wt.,3.2 wt./wt.)及6N HCl (2 L,4 vol./wt.,4.0 wt./wt.)添加至混合物中且將混合物加熱至回流。在回流下攪拌混合物不少於12 hr。在反應完成之後,在不超過75℃下減壓蒸發混合物直至移除大多數MeOH。將混合物冷卻至25±5℃且緩慢添加8N NaOH (2.5 L,5 vol./wt.,5.0 wt./wt.)直至混合物之pH值係11-12。在0-5℃下攪拌混合物不少於2 hr。過濾混合物且用H2
O (1 L,2 vol./wt.)及乙酸乙酯(1 L,2 vol./wt.,1.8 wt./wt.)洗滌。在減壓下在不超過50℃下乾燥濕濾餅以得到(4-羥苯基)(4-(2-(甲胺基)乙氧基)苯基)甲酮,式 ( II ) 化合物
。產率:297 gm,63%;純度:100% (預期產率 - 60 - 90%
)
步驟
2
.
McMurry
反應
在N2氛圍下向適合之10 L反應器中裝入Zn粉末(0.27 Kg,4.0當量,0.9 wt./wt.)及四氫呋喃(1.5 L,5 vol./wt.,4.4 wt./wt.)。在不超過15℃下在維持內部溫度之同時緩慢添加TiCl4 (0.42 Kg,2.0當量,1.4 wt./wt.)。將反應物加熱至回流且在回流下攪拌不少於2 hr。添加獲自步驟1之(4-羥苯基)(4-(2-(甲胺基)乙氧基)苯基)甲酮,式(II)化合物(0.297 Kg,1.0當量)及苯丙酮(0.21 Kg,1.5當量,0.7 wt./wt.)於四氫呋喃(3.0 L,10 vol./wt.,8.9 wt./wt.)中之懸浮液且繼續回流不少於8 hr。將混合物冷卻至20-30℃且添加至可獲自Sigma Aldrich (0.3 Kg,1.0 wt./wt.)混合物之25%氯化銨(5.9 L,20 vol./wt.,20 wt./wt.)/二氧化矽(矽藻土/二氧化矽;商標Celite®S)中。過濾混合物且用四氫呋喃(0.9 L,3 vol./wt.,2.7 wt./wt.)洗滌。
沈澱混合物以實現相分離。收集有機層且用四氫呋喃(0.9 L,3 vol./wt.,2.7 wt./wt.)洗滌水層。再次收集有機層且與第一有機層合併。用40% K2
CO3
(1.2 L,4 vol./wt.,5.6 wt./wt.)洗滌合併之有機層。在不超過75℃下在減壓下濃縮有機層直至體積達到最低可攪拌之體積。添加乙酸乙酯(1.5 L,5 vol./wt.,4.5 wt./wt.)且在不超過75℃下在減壓下蒸餾混合物直至體積達到最低之可攪拌體積。添加乙酸乙酯(1.5 L,5 vol./wt.,4.5 wt./wt.)且在不超過75℃下在減壓下蒸餾混合物直至體積達到5 vol. (1.5 L)。將混合物加熱至溶解且添加正庚烷(3.0 L,10 vol./wt.,6.8 wt./wt.)。將混合物冷卻至0±5℃且在0±5℃下攪拌不少於2 hr。過濾混合物且用乙酸乙酯/正庚烷=1/2 (v/v,1.5 L,5 vol./wt.,3.7 wt./wt.)洗滌殘餘物。在不超過60℃下在減壓下乾燥殘餘物濕濾餅以得到(E/Z)-4-[1-[4-[2-(甲胺基)乙氧基]苯基]-2-苯基-1-丁烯-1-基]-苯酚,其為( Z )- 吲哚昔芬及 ( E )- 吲哚昔芬之混合物,式 ( III ) 化合物
。產率:176 g,42%;純度:81.96%。E/Z比值:3.1:1 (預期產率 - 40 - 60%
)。
向適合之10 L反應器中裝入以上(E/Z)-吲哚昔芬(0.250 Kg,1.0 wt.)、異丙醇(1.25 L,5 vol./wt.,3.9 wt./wt.)及純化水(1.25 L,5 vol./wt.,5.0 wt./wt.)。將混合物加熱至70±5℃且在70±5℃下攪拌不少於2 hr。將混合物冷卻至0±5℃且在0-5℃下攪拌不少於2 hr。過濾混合物且用預先冷卻之異丙醇/純化水=1/1 (0.5 L,2 vol./wt.,3.6 wt./wt.)洗滌。在不超過60℃下乾燥殘餘物濕濾餅以得到(E/Z)-4-[1-[4-[2-(甲胺基)乙氧基]苯基]-2-苯基-1-丁烯-1-基]-苯酚,其為( Z )- 吲哚昔芬及 ( E )- 吲哚昔芬之混合物,式 ( III ) 化合物
。產率:105 g,41%;純度:96.79%。E/Z比值:48 . 6 : 1
(預期產率 - 40 - 60%
)。
步驟
3
.(
Z
)-
吲哚昔芬之富集及純化
向適合之反應器中裝入(Z)-吲哚昔芬與(E)-吲哚昔芬之混合物,式III化合物(0.105 Kg,1.0 wt.)及乙酸乙酯(1.1 L,10 vol./wt.,9.0 wt./wt.)。將混合物冷卻至0-5℃且將6N HCl (0.3 L,3 vol./wt.,3.0 wt./wt.)緩慢添加至混合物。將混合物加熱至60±5℃且在60±5℃下攪拌不少於6 hr。將混合物冷卻至0±5℃且緩慢添加8N NaOH (0.3 L,3.0 vol./wt.,3.0 wt./wt.)直至混合物之pH值≧ 12。
沈澱混合物以實現相分離,收集有機層且用乙酸乙酯(0.5 L,5 vol./wt.,4.5 wt./wt.)洗滌水層。收集有機層。用20% NaCl (0.3 L,3 vol./wt.,3.0 wt./wt.)洗滌合併之有機層。用活性碳(activated carbon/charcoal) (0.005 Kg,0.05 wt.)處理有機層且在50±5℃下攪拌不少於1 hr。經由矽藻土/二氧化矽(Celite®S)床過濾混合物且用乙酸乙酯(0.5 L,5 vol./wt.,4.5 wt./wt.)洗滌。在不超過75℃下濃縮濾液直至體積達到10 vol. (1.1 L)。將混合物冷卻至0-5℃且在0-5℃下攪拌不少於2 hr。過濾混合物且收集濾液。在不超過75℃下濃縮濾液直至體積達到最低之可攪拌體積。
添加異丙醇(1.1 L,10 vol./wt.,7.9 wt./wt.)且在不超過75℃下濃縮混合物直至體積達到最低之可攪拌體積。再次添加異丙醇(1.1 L,10 vol./wt.,7.9 wt./wt.)且在不超過75℃下濃縮混合物直至體積達到最低之可攪拌體積。添加異丙醇(1.1 L,10 vol./wt.,7.9 wt./wt.)且在不超過75℃下濃縮混合物直至體積達到5 vol. (0.5 L)。在50±5℃下將懸浮液攪拌不少於6 hr。將混合物冷卻至20±5℃且在20±5℃下攪拌不少於4 hr。過濾混合物且用異丙醇(0.2 L,2 vol./wt.,1.6 wt./wt.)洗滌。在不超過60℃下乾燥濕濾餅以得到呈灰白色固體之純化之 ( Z - 吲哚昔芬 )
固體式 ( IV ) 化合物
。產率:39.5 g,36%,(E)/(Z)比值:1/12.2;藉由HPLC獲得之純度(Z):89.59%。(預期產率 - 20 - 40%
)
接著,向適合之1 L反應器中裝入以上Z-吲哚昔芬(39 g)固體式(IV)化合物及異丙醇(390 mL,10 vol./wt.)。在50±5℃下將懸浮液攪拌不少於6 hr。將混合物冷卻至20±5℃且在20±5℃下攪拌不少於4 hr。過濾混合物且用異丙醇(78 mL,2 vol./wt.)洗滌。在不超過60℃下乾燥濕濾餅以得到呈灰白色固體之純化之 ( Z - 吲哚昔芬 )
固體式 ( IV ) 化合物
。產率:25 g,61%,(E)/(Z)比值:1/55.1;純度(Z):95.81%;(預期產率 - 50 - 70%
)。
藉由以上程序製備之吲哚昔芬游離鹼基本上不含吲哚昔芬鹽。雜質少於1%。
實例 2
吲哚昔芬游離鹼之相對溶解度
如上文實例 1 中所述合成(Z)-吲哚昔芬游離鹼。將(Z)-吲哚昔芬溶解於如表 1 中所提供之各種溶劑,且測試其在溶液中之物理及化學穩定性。通常在約1 ml批次中製備溶液以進行溶解度及穩定性測試。將過量吲哚昔芬添加至表1中所列出之溶劑中。在室溫下在電轉烤肉架上將混合物攪拌隔夜。第二天,使用針筒過濾器(0.2 μm孔隙尺寸GHP膜)過濾懸浮液。如使用如下所述之經驗證HPLC-UV方法,隨後分析過濾溶液之(Z)-吲哚昔芬及(E)-吲哚昔芬之濃度。
表 1 . 極性有機溶劑中之 ( Z )- 吲哚昔芬及 ( E )- 吲哚昔芬之溶解度
吲哚昔芬游離鹼之相對溶解度
如上文實例 1 中所述合成(Z)-吲哚昔芬游離鹼。將(Z)-吲哚昔芬溶解於如表 1 中所提供之各種溶劑,且測試其在溶液中之物理及化學穩定性。通常在約1 ml批次中製備溶液以進行溶解度及穩定性測試。將過量吲哚昔芬添加至表1中所列出之溶劑中。在室溫下在電轉烤肉架上將混合物攪拌隔夜。第二天,使用針筒過濾器(0.2 μm孔隙尺寸GHP膜)過濾懸浮液。如使用如下所述之經驗證HPLC-UV方法,隨後分析過濾溶液之(Z)-吲哚昔芬及(E)-吲哚昔芬之濃度。
表 1 . 極性有機溶劑中之 ( Z )- 吲哚昔芬及 ( E )- 吲哚昔芬之溶解度
HPLC-UV.簡言之,使用UV偵測器(Agilent)藉由高效液相層析HPLC (儀器:Agilent 1100)分析(E)-吲哚昔芬及(Z)-吲哚昔芬。使用Luna苯基己基管柱(Luna Phenyl Hexyl Column) (3.0 um × 4.6 um × 150 mm)在40℃之管柱溫度下獲得層析分離。以10 µl之注射量注射樣品且以1.0 ml/min之流動速率運作。所使用之移動相體系由以下組成:A)具有含0.03%甲酸之10 mM甲酸銨(HCOONH4
)之水及B)具有10 mM甲酸銨(HCOONH4
)之甲醇。經由ZapCap CR 0.2 µm過濾膜過濾移動相且在如表 2
中所展示之梯度運作。
表 2 . 梯度
表 2 . 梯度
在243 nm下進行(E)-吲哚昔芬及(Z)-吲哚昔芬異構體之UV偵測,運作時間為30分鐘。(E)-吲哚昔芬及(Z)-吲哚昔芬之滯留時間分別係15.14 m及16.25 m。結果證實(Z)-吲哚昔芬可溶於上文所研究之溶劑中。所有吲哚昔芬之溶解度在約2 mg/g之溶液至高於50 mg/g之溶液範圍內。(Z)-吲哚昔芬之溶解度在約1 mg/g之溶液至高於30 mg/g之溶液範圍內。
吲哚昔芬可顯著溶於極性有機溶劑/MPE,諸如DMSO、乙醇、二亞乙基單乙醚及油酸。已知(Z)-吲哚昔芬在溶液中快速轉化為其(E)-異構體。然而,意外地,上文資料證實(Z)-異構體向其失活形式(E)-異構體之轉化低於根據Elkins等人所公開之資料所預期之轉化,且在如上文表 1
中所展示之各樣品中,溶劑中之(Z)-異構體與(E)-異構體之比值(Z:E)在87:13至38:62範圍內。Z/E比值在0.63至1.89範圍內。(Z)-吲哚昔芬意外地在上文所揭示之極性有機溶劑中係穩定的。表 1
之極性溶劑亦係適用於穩定的局部用組合物之製備之複用的滲透增強劑/MPE。
實例 3
極性有機溶劑中之 ( Z )- 吲哚昔芬游離鹼之穩定性
如下所述進行各種純極性有機溶劑/MPE中之吲哚昔芬游離鹼的穩定性研究。在人類屍體皮膚存在及缺少兩種情況下,在45℃下歷經2天時程在溶劑/MPE中進行(Z)-吲哚昔芬游離鹼之加速穩定性研究以評估藉由異構化(Z)-吲哚昔芬轉化為(E)-吲哚昔芬之程度及或在與皮膚及皮膚組分接觸後加速吲哚昔芬之化學降解的程度。在如下表 3 中所列之溶劑中之1 ml批次中製備約80%之飽和濃度的(Z)-吲哚昔芬溶液。藉由如上文所述之HPLC-UV分析測定(Z)-吲哚昔芬及(E)-吲哚昔芬之效能。展示與在開始穩定性研究時儲存樣品時所量測之效能相比的效能結果。
表 3 - 在缺少及存在皮膚下極性有機溶劑中之吲哚昔芬游離鹼的穩定性
極性有機溶劑中之 ( Z )- 吲哚昔芬游離鹼之穩定性
如下所述進行各種純極性有機溶劑/MPE中之吲哚昔芬游離鹼的穩定性研究。在人類屍體皮膚存在及缺少兩種情況下,在45℃下歷經2天時程在溶劑/MPE中進行(Z)-吲哚昔芬游離鹼之加速穩定性研究以評估藉由異構化(Z)-吲哚昔芬轉化為(E)-吲哚昔芬之程度及或在與皮膚及皮膚組分接觸後加速吲哚昔芬之化學降解的程度。在如下表 3 中所列之溶劑中之1 ml批次中製備約80%之飽和濃度的(Z)-吲哚昔芬溶液。藉由如上文所述之HPLC-UV分析測定(Z)-吲哚昔芬及(E)-吲哚昔芬之效能。展示與在開始穩定性研究時儲存樣品時所量測之效能相比的效能結果。
表 3 - 在缺少及存在皮膚下極性有機溶劑中之吲哚昔芬游離鹼的穩定性
結果證實,在2天之後與在皮膚缺失下之效能相比,在皮膚存在下(E)-吲哚昔芬游離鹼及(Z)-吲哚昔芬游離鹼兩者在溶劑中維持效能及穩定性。利用極性有機溶劑/MPE (諸如DMSO、癸二酸二甲酯、己二酸二異丙酯、異丙醇及二乙二醇單乙醚)進行之穩定性研究的結果證實,其適用於製備意外地化學上及物理上穩定之包含吲哚昔芬之局部調配物。意外地,溶解於二甲基異山梨醇及肉豆蔻酸異丙酯中之吲哚昔芬展示較弱穩定性。本文中所揭示之組合物之調配物可因此包括此表 3
之極性有機溶劑/MPE中之一或多者。
實例 4
製備局部用吲哚昔芬游離鹼調配物
如上文實例 1 中所述合成(Z)-吲哚昔芬游離鹼。製備用於將(Z)-吲哚昔芬遞送至皮膚之局部調配物且測試其物理及化學穩定性。通常在約1 ml批次中製備調配物。本申請人已發現,以下組分之意外有利的組合可用於製備本發明之穩定的局部用組合物。將如表 4 中所展示之全部成分,諸如吲哚昔芬(Z/E比值為1.8:1)、二乙二醇單乙醚(transcutol®)、癸酸三甘油酯、異丙醇、礦物油、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Brij L4)、PEG 400、癸二酸二乙酯等在玻璃瓶中混合在一起且劇烈攪拌混合物隔夜以製備澄清的均質溶液。吲哚昔芬游離鹼未包封於組合物中之脂質-錯合物。
表 4 - 吲哚昔芬游離鹼溶液調配物
具有藉由以上程序製備之吲哚昔芬游離鹼之調配物基本上不含吲哚昔芬鹽。雜質少於1%。
製備局部用吲哚昔芬游離鹼調配物
如上文實例 1 中所述合成(Z)-吲哚昔芬游離鹼。製備用於將(Z)-吲哚昔芬遞送至皮膚之局部調配物且測試其物理及化學穩定性。通常在約1 ml批次中製備調配物。本申請人已發現,以下組分之意外有利的組合可用於製備本發明之穩定的局部用組合物。將如表 4 中所展示之全部成分,諸如吲哚昔芬(Z/E比值為1.8:1)、二乙二醇單乙醚(transcutol®)、癸酸三甘油酯、異丙醇、礦物油、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Brij L4)、PEG 400、癸二酸二乙酯等在玻璃瓶中混合在一起且劇烈攪拌混合物隔夜以製備澄清的均質溶液。吲哚昔芬游離鹼未包封於組合物中之脂質-錯合物。
表 4 - 吲哚昔芬游離鹼溶液調配物
實例 5
( Z )- 吲哚昔芬游離鹼調配物之穩定性
對於調配穩定性研究,首先在1 ml批次中製備調配物樣品1至10 (表 1 )。進行10-天加速穩定性研究。取得來自調配物之樣品等分試樣(約20 µl)且藉由HPLC-UV分析樣品中之(Z)-吲哚昔芬及(E)-吲哚昔芬之初始(第0天)濃度。隨後將剩餘量之調配物儲存於40℃下之玻璃瓶中,處於乾燥氮氣(惰性)下歷時10天。在培育10天之後,一式三份地收集20 μL調配物之等分試樣且藉由HPLC-UV分析(Z)-吲哚昔芬及(E)-吲哚昔芬濃度且資料展示於表 5 中。將某些樣品調配物儲存較長時段,且在第5至8週時收集此等調配物之其他等分試樣。藉由HPLC-UV一式三份地分析樣品之(Z)-吲哚昔芬及(E)-吲哚昔芬效能且資料展示於表 6 中。(E)-吲哚昔芬及(Z)-吲哚昔芬中之每一者之效能展示為相對於第0天相同樣品之效能,對樣品之效能百分比。所展示之結果係一式三份量測結果之平均值。
表 5 . 相對於第 0 天吲哚昔芬同功異型物之加速的 10 天穩定性
表 6 . 在 7 - 15 週暴露之後吲哚昔芬局部調配物之穩定性
( Z )- 吲哚昔芬游離鹼調配物之穩定性
對於調配穩定性研究,首先在1 ml批次中製備調配物樣品1至10 (表 1 )。進行10-天加速穩定性研究。取得來自調配物之樣品等分試樣(約20 µl)且藉由HPLC-UV分析樣品中之(Z)-吲哚昔芬及(E)-吲哚昔芬之初始(第0天)濃度。隨後將剩餘量之調配物儲存於40℃下之玻璃瓶中,處於乾燥氮氣(惰性)下歷時10天。在培育10天之後,一式三份地收集20 μL調配物之等分試樣且藉由HPLC-UV分析(Z)-吲哚昔芬及(E)-吲哚昔芬濃度且資料展示於表 5 中。將某些樣品調配物儲存較長時段,且在第5至8週時收集此等調配物之其他等分試樣。藉由HPLC-UV一式三份地分析樣品之(Z)-吲哚昔芬及(E)-吲哚昔芬效能且資料展示於表 6 中。(E)-吲哚昔芬及(Z)-吲哚昔芬中之每一者之效能展示為相對於第0天相同樣品之效能,對樣品之效能百分比。所展示之結果係一式三份量測結果之平均值。
表 5 . 相對於第 0 天吲哚昔芬同功異型物之加速的 10 天穩定性
結果證實,在惰性條件下於40℃下,本發明之局部調配物在第10天及第7至15週儲存下出人意料地係穩定的。相比於基於文獻之共同預期,(Z)-吲哚昔芬與(E)-吲哚昔芬之互變係出人意料地較低的,如本文中之研究所展示(Elkins等人提供在室溫下為149天之t90
及在45℃下為9天之t90
及在第15天在45℃下所觀測到之98%至75%之水性介質中的(Z)-吲哚昔芬HCl之降解)。
除了樣品9及10,在10天之後,局部調配物中之(Z)-吲哚昔芬之相對效能在80%至98%範圍內且(Z):(E)比值保持高於60:40。當儲存於40℃下時甚至在7至15週之後,樣品6及8保持88.5%至91.3%且(Z):(E)比值保持高於60:40。此等加速之穩定性研究預測長期(約18個月)環境溫度穩定性。
實例 6
皮膚滲透研究
使用Franz擴散池實驗分析不同吲哚昔芬局部調配物穿過基質膜之通量率。Franz擴散池係用於量測經皮通量率之常見及熟知的方法(Lee等人, Breast Cancer (Dove Med Press) 2011, 3:61-70;Mah等人 Lee等人 Cancer Chemother Pharmacol 2015, 76:1235-1246;Int J Pharm 2013, 441:433-440)。一般Franz池程序描述於Franz, T. J., Percutaneous absorption: on the relevance of in vitro data. J Invest Derm, 64:190-195 (1975)中。以下係用於本發明實例之方法。
皮膚滲透研究
使用Franz擴散池實驗分析不同吲哚昔芬局部調配物穿過基質膜之通量率。Franz擴散池係用於量測經皮通量率之常見及熟知的方法(Lee等人, Breast Cancer (Dove Med Press) 2011, 3:61-70;Mah等人 Lee等人 Cancer Chemother Pharmacol 2015, 76:1235-1246;Int J Pharm 2013, 441:433-440)。一般Franz池程序描述於Franz, T. J., Percutaneous absorption: on the relevance of in vitro data. J Invest Derm, 64:190-195 (1975)中。以下係用於本發明實例之方法。
使用Franz擴散池(Franz Diffusion Cell;FDC)中之人類屍體皮膚對本文所揭示之局部調配物及對照進行皮膚遞送及滲透研究。來自單一供體之皮膚經運送且在-20℃下冷凍儲存直至需要。為了進行滲透研究,自冰箱移出皮膚,使其平衡至室溫,且隨後在測試之前切成約2 cm×2 cm片塊。採用具有3.3 ml接受體積及0.55 cm2
擴散面積之FDC。受體孔填充有受體流體(1× PBS緩衝液,pH 7.4, 具有wt% 0.01% NaN3 4%羥丙基β-環糊精(HBCD))。將皮膚片塊安裝在受體孔上。接著,將供體孔塗覆於受體孔且使用彈簧夾連同均勻壓力夾持組件。在FDC之組件之後,與受體流體接觸,使皮膚水合20分鐘。捨棄在此時段期間證明任何滲漏之任何FDC。
經由量測氚化水之經皮通量在施用測試調配物之前測試皮膚之完整性及品質。捨棄證明過高氚化水通量之皮膚片塊且使用所接受皮膚片塊之氚化水通量指導調配物樣品在皮膚片塊組上方之分佈。在自供體孔移除氚化水樣品之後,移除夾具及供體孔。使用KimWipe輕打乾燥皮膚且用新鮮的受體孔培養基補給受體孔溶液。
在36個FDC之批次中檢測各調配物(來自表 4
之樣品1、2、5、6及8)之六(6)個複製物。在整個實驗中,以5 μL/0.55 cm- 2
(對應於大約9 mg cm- 2
)之有限劑量將各測試調配物塗覆於維持在32℃下之皮膚上。在整個過程中用磁性攪拌棒攪拌受體孔中之流體。
在4 h、8 h、24 h及48 h中之每一者時自各受體孔提取樣品等分試樣,用新鮮的受體流體補給受體孔。在48小時時,移出皮膚且用水/乙醇溶液洗滌且用擦拭紙輕拍乾燥皮膚以移除殘餘調配物。經洗滌皮膚隨後經膠帶剝離三次,亦即,以均勻壓力將塞璐芬(cellophane)膠帶塗覆於皮膚且剝離以全身性地移除角質層之最外層。隨後捨棄此等膠帶條。使用一對刮刀將剩餘的皮膚分成表皮及真皮區室。藉由將皮膚片塊置放至玻璃瓶中,將3 ml DMSO添加至小瓶且在40℃下培育24小時來提取各皮膚樣品之表皮及真皮區室中之吲哚昔芬。在24小時時,收集DMSO之20 μL樣品等分試樣。來自表皮及真皮之各受體孔樣品(反映吲哚昔芬擴散穿過皮膚進入下方孔之量)及DMSO樣品中之API ((Z)-吲哚昔芬)及(E)-吲哚昔芬的濃度係藉由上文所述之HPLC分析方法分析。
使用FDC進行之皮膚滲透研究的結果證實,本發明之局部調配物能夠歷經2天時段以日益積聚之時間依賴性方式穿過皮膚屏障。表皮及真皮亦展示調配物歷經2天時段之積累(圖 2A 、 2B 、 2C 及 2D
)。
實例 7
活體外釋放測試
(Z)-吲哚昔芬之局部及經皮調配物。緩釋劑型之實例包括控制釋放、持續釋放及長效藥品。樣品將藉由USP 725:局部及經皮藥品-藥品效能測試方法測試。局部及經皮調配物可係緩釋調配物,包括例如來自表 4 之第5號及第8號樣品,其可藉由使用經皮往復圓盤(設備7)以行程深度:2-3 cm;30-60次循環/分鐘,在含有20 mL之25×150 mm測試管中之蒸餾水中持續1、2、4、6、12、18、24、36、48及72小時來測試緩釋特性。經皮調配物亦可藉由使用槳碟(設備5)以50 RPM在500 mL中之0.1 M磷酸鹽緩衝液,一元,pH 5中在32℃下歷時1、2、4、8、12、16、20及24小時或使用旋轉柱體(設備6)以50 rpm在1000 mL體積中之0.1 M磷酸鹽緩衝液,一元,pH 5中在32℃下歷時1、2、4、8、12、16、20及24小時測試其緩釋特性。
活體外釋放測試
(Z)-吲哚昔芬之局部及經皮調配物。緩釋劑型之實例包括控制釋放、持續釋放及長效藥品。樣品將藉由USP 725:局部及經皮藥品-藥品效能測試方法測試。局部及經皮調配物可係緩釋調配物,包括例如來自表 4 之第5號及第8號樣品,其可藉由使用經皮往復圓盤(設備7)以行程深度:2-3 cm;30-60次循環/分鐘,在含有20 mL之25×150 mm測試管中之蒸餾水中持續1、2、4、6、12、18、24、36、48及72小時來測試緩釋特性。經皮調配物亦可藉由使用槳碟(設備5)以50 RPM在500 mL中之0.1 M磷酸鹽緩衝液,一元,pH 5中在32℃下歷時1、2、4、8、12、16、20及24小時或使用旋轉柱體(設備6)以50 rpm在1000 mL體積中之0.1 M磷酸鹽緩衝液,一元,pH 5中在32℃下歷時1、2、4、8、12、16、20及24小時測試其緩釋特性。
實例 8
製備 ( E / Z )- 吲哚昔芬鹽
(E/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係藉由以下製備:混合(E/Z)-吲哚昔芬游離鹼混合物之乙醇漿液與D-葡萄糖酸之水溶液,之後水解20% w/v D-葡萄糖酸內酯於水中之溶液且在70℃下加熱15至30 min。使用最小體積之乙醇且每1 g吲哚昔芬游離鹼添加5 mlD-葡萄糖酸水溶液。隨後持續攪拌直至獲得澄清溶液。隨後將所需體積之澄清溶液添加至其他賦形劑以製備凝膠調配物,其中「活性成分」係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
表 8 -( E / Z )- 吲哚昔芬 D - 葡糖酸鹽凝膠
製備 ( E / Z )- 吲哚昔芬鹽
(E/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係藉由以下製備:混合(E/Z)-吲哚昔芬游離鹼混合物之乙醇漿液與D-葡萄糖酸之水溶液,之後水解20% w/v D-葡萄糖酸內酯於水中之溶液且在70℃下加熱15至30 min。使用最小體積之乙醇且每1 g吲哚昔芬游離鹼添加5 mlD-葡萄糖酸水溶液。隨後持續攪拌直至獲得澄清溶液。隨後將所需體積之澄清溶液添加至其他賦形劑以製備凝膠調配物,其中「活性成分」係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
表 8 -( E / Z )- 吲哚昔芬 D - 葡糖酸鹽凝膠
實例 9
局部吲哚昔芬之安慰劑對照研究
將年齡為18至60歲之健康雌性個體隨機分成各8名個體之3組。各組中之六名個體接受2 mg (1毫克/乳房)、6 mg (3毫克/乳房)或10 mg (5毫克/乳房)局部吲哚昔芬之每日劑量且2名個體接受安慰劑。給藥係基於包含E/Z-吲哚昔芬混合物之局部吲哚昔芬中之(Z)-吲哚昔芬的量。個體參與研究,持續63天之時段(包括28天篩檢,28天進行研究及7天治療後時段)。在28天篩檢時段之後,在第1天至第28天每日給藥個體。在第14天,進行安全性資料綜述。在第28天、第29天、第31天及第33天終止及第35天之研究問診結束之後,進行其他治療後安全性綜述。
局部吲哚昔芬之安慰劑對照研究
將年齡為18至60歲之健康雌性個體隨機分成各8名個體之3組。各組中之六名個體接受2 mg (1毫克/乳房)、6 mg (3毫克/乳房)或10 mg (5毫克/乳房)局部吲哚昔芬之每日劑量且2名個體接受安慰劑。給藥係基於包含E/Z-吲哚昔芬混合物之局部吲哚昔芬中之(Z)-吲哚昔芬的量。個體參與研究,持續63天之時段(包括28天篩檢,28天進行研究及7天治療後時段)。在28天篩檢時段之後,在第1天至第28天每日給藥個體。在第14天,進行安全性資料綜述。在第28天、第29天、第31天及第33天終止及第35天之研究問診結束之後,進行其他治療後安全性綜述。
每天上午,個體之兩個乳房上之皮膚經清洗、乾燥且確保其不會破壞。以2個預先密封之藥囊形式將局部吲哚昔芬提供於個體。各藥囊單獨打開。將單個藥囊之內容物塗覆於一個乳房上。在藥囊頂部邊緣附近之凹槽處切割或撕破藥囊。從左側乳房開始,將藥囊之內容物塗覆於乳房頂部,確保使用全部內容物。使用一隻手或兩隻手,由參與者將局部吲哚昔芬輕緩摩擦至左側乳房區域上。局部吲哚昔芬經均勻塗覆且摩擦至乳房中,持續3分鐘或直至徹底吸收局部吲哚昔芬。隨後對右側乳房重複該過程。間隔24 hr (±2 hr)投與連續劑量。
在研究給藥之第1天,在用安慰劑或局部吲哚昔芬給藥之前,在給藥之前及在劑量投藥之後的以下時間點檢查生命體徵(收縮/舒張血壓、脈博、體溫、呼吸速率)及潮熱出現:1、2、4、8及12小時。在給藥之前及在第一劑量之投藥後的4小時進行12導聯ECG。在劑量投藥之前10 ±1分鐘收集用於生物標記及藥物動力學(PK)分析之血液樣品以建立基線。
在第4天、第7天、第14天、第21天及研究結束時,檢查生命體徵(收縮/舒張血壓、脈博、體溫、呼吸速率)及潮熱出現。亦在劑量投藥之前60分鐘內進行ECG、血液學、血清化學、凝血及尿分析且在研究藥物之投藥之前10 ±1分鐘收集用於PK分析之血液樣品。
藉由劑量組概括安全性終點,在全部組中彙集安慰劑。使用以逐字翻譯分類之系統器官類(System Organ Class;SOC)及較佳術語所提供之最新版本的MedDRA編碼治療引發之不良事件(Treatment-Emergent Adverse Event;TEAE)。藉由根據SOC及較佳術語獲得之組及藉由嚴重程度及關係概括TEAE及嚴重不良影響(Serious Adverse Effect;SAE)之發生率及頻率。AE之持續時間經測定且連同所發生之作用及結果包括於清單中。使用描述統計在各安排之時間點概括生命體徵、ECG及安全性實驗室參數。給藥後評估與基線量測進行比較。概括實驗室異常之發生率。物理檢驗發現呈現於清單中。
對各劑量組之平均及單獨的(Z)-吲哚昔芬血清濃度-時間曲線進行列表。測定各參與者之藥物動力學參數且使用描述性統計藉由組概括(算術平均值、標準差、偏差係數、樣品尺寸、最小值、最大值及中值)。另外,計算AUC及Cmax之幾何平均值。使用線性模型進行分析以評估劑量比例、時間依賴性及累計,以及穩態實現(多劑量)。
結果 .
藥物動力學 - 血漿吲哚昔芬水準 . 藉由經驗證之聯合LC-MS/MS他莫昔芬代謝物分析以局部吲哚昔芬滲透入乳房組織之量測結果測定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藉由聯合LC-MS/MS他莫昔芬代謝物分析進行之吲哚昔芬分析物偵測的靈敏性係0.15 ng/mL。進行分析以判定是否存在與血漿吲哚昔芬之劑量依賴性關係。測定各劑量組中之各個體中之全部12個樣品的全部血漿吲哚昔芬。分析總計310個樣品。
藥物動力學 - 血漿吲哚昔芬水準 . 藉由經驗證之聯合LC-MS/MS他莫昔芬代謝物分析以局部吲哚昔芬滲透入乳房組織之量測結果測定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藉由聯合LC-MS/MS他莫昔芬代謝物分析進行之吲哚昔芬分析物偵測的靈敏性係0.15 ng/mL。進行分析以判定是否存在與血漿吲哚昔芬之劑量依賴性關係。測定各劑量組中之各個體中之全部12個樣品的全部血漿吲哚昔芬。分析總計310個樣品。
來自活性藥物個體之總計232個血液樣品之71% (165)具有可偵測之吲哚昔芬水準。>80%具有≤ 1 ng/mL (2.68 nM)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來自用活性吲哚昔芬給藥之個體之大約56%樣品展示在>0.93 ng/mL至5 ng/mL (13.4 nM)範圍內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結果表明各種劑量組中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劑量依賴性地提高(參見圖 3
),證明局部吲哚昔芬滲入乳房組織且以可靠地較低但可偵測之水準實現最佳的全身性暴露量。
嚴重不良影響
(Serious Adverse Effect
;SAE
). 在研究之672個體天期間,在任何時候在任何個體中均不存在SAE。未觀測到劑量限制毒性或副作用。
治療相關副作用
. 當在個體之每週問診期間,在經適當修改以反映此研究之FACT-ES驗證調查表上詢問其是否受治療之副作用困擾時,96%之個體回應「完全不」且3%個體回應「有一點」且1%個體回應「受一定程度困擾」。不存在「相當」或「非常」之報告。與回應無劑量關係。
耐受性 .
所觀測到之治療相關不良事件一般較輕及係自我限制的。七名研究個體(各組中1個安慰劑及2名個體)報導患有潮熱(與文獻報導當服用口服他莫昔芬時經歷潮熱之46%個體相比,33%用局部吲哚昔芬給藥之個體)。另外,報導潮熱之七名個體中之四名在給定測試藥物之前處於基線。此等四名個體在研究期間報導21例潮熱報告中之18例。在研究期間,僅三名報告無潮熱之個體在給藥前報告一次潮熱發作,且無個體報告超過一例治療突發的潮熱。在血漿吲哚昔芬水準與潮熱之發生率及/或嚴重程度,或分配於參與者之劑量之間無可辨別之關係。
凝血參數 .
罕見但嚴重之口服他莫昔芬毒性包括中風及肺栓塞。對於此研究,在基線及研究期間量測國際標準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及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研究中之任何個體之任一參數均不存在臨床上顯著之變化。
血清化學參數 .
在約5%之患者中,口服他莫昔芬與升高之肝功能測試,尤其SGOT/AST相關。在此研究中,在全部24名個體中,在基線及隨後研究期間之四個時間間隔處量測23個血清化學參數。全部2,760個測試之分析展示無臨床顯著變化。
血液學參數 .
在全部24名個體中,在基線及研究期間之四個時間間隔處量測11個血液學參數。全部1,320個測試之分析展示無臨床顯著變化。
尿分析 .
在全部24名個體中,在基線及隨後研究期間之四個時間間隔處量測10個尿分析參數。全部1,200個測試之分析展示無臨床顯著變化。
生命體徵 .
在全部24名個體中在基線及隨後研究期間之22個時刻處量測生命體徵。在研究中之個體中之任一者中,全部生命徵象量測之分析展示無臨床顯著變化。
心電圖 ( ECG ).
在此研究中,在全部24名個體中在基線及隨後研究期間之9個時刻處量測ECG。全部ECG之分析展示無臨床顯著變化。
局部耐受性 ( 自評估 ).
超過97%個體表明無發紅、灼熱、發癢、刺激及疼痛之報導。進行3360例評估。1.8%輕度且0.2%報導發紅、灼熱、發癢、刺激及疼痛之經歷。
表 9 . 至少中等強度且與研究治療相關之治療引發之不良事件的概述
表 9 . 至少中等強度且與研究治療相關之治療引發之不良事件的概述
結果表明局部吲哚昔芬成功滲透穿過個體之皮膚屏障以進入乳房組織,同時將對藥物之全身性暴露量保持較低(≤ 30 nM)。局部吲哚昔芬未引起凝血、血清化學、血液學及尿分析參數、生命體徵、ECG之臨床顯著變化。與口服他莫昔芬相比,局部吲哚昔芬由以全部劑量用局部吲哚昔芬治療之個體更佳地耐受且可能具有較低之患者順應性失效之可能性。
實例 10
藉由 Z - 吲哚昔芬游離鹼之局部投藥對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乳癌進行之治療性治療
研究之目的係證明穩定及治療之(Z)-吲哚昔芬水準可藉由用(Z)-吲哚昔芬補充他莫昔芬在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患者中實現。將血漿吲哚昔芬水準用作替代終點以預測此群體中之臨床益處以及復發速率且確定與他莫昔芬相比時(Z)-吲哚昔芬投藥之安全性及耐受性。
藉由 Z - 吲哚昔芬游離鹼之局部投藥對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乳癌進行之治療性治療
研究之目的係證明穩定及治療之(Z)-吲哚昔芬水準可藉由用(Z)-吲哚昔芬補充他莫昔芬在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患者中實現。將血漿吲哚昔芬水準用作替代終點以預測此群體中之臨床益處以及復發速率且確定與他莫昔芬相比時(Z)-吲哚昔芬投藥之安全性及耐受性。
將進行至少30天之他莫昔芬佐劑療法之患有早期雌激素受體陽性乳癌的一般健康個體納入持續至多6個月之研究。將至少七十五名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乳癌個體納入研究以確保獲得由至少25名他莫昔芬及25名(Z)-吲哚昔芬個體組成之可評估群體。可納入其他個體以獲得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個體之所需群體。此等個體已診斷患有乳癌且已進行乳房切除術或乳房腫瘤切除術。
在口服他莫昔芬之至少30天之後,將量測吲哚昔芬血漿水準。若吲哚昔芬水準低於30或40 nM,則將1 mg之局部(Z)-吲哚昔芬添加至口服他莫昔芬佐劑方案。將添加其他(Z)-吲哚昔芬劑量直至獲得≤ 30 nM之穩定吲哚昔芬。終點為在他莫昔芬+吲哚昔芬組中建立治療上穩定之吲哚昔芬水準,持續至少6個月。
實例 11
藉由 Z - 吲哚昔芬 - D - 葡糖酸鹽之局部投藥對雌激素受體陽性乳癌進行手術前治療
目的為判定局部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是否降低手術前雌激素受體陽性乳癌患者中之腫瘤活性。在ER+乳癌之初始診斷之後,將8名患者分配給3個組中之一者,其中各患者將在手術之前每個乳房接受1、2或5 mg之局部(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持續21天。
藉由 Z - 吲哚昔芬 - D - 葡糖酸鹽之局部投藥對雌激素受體陽性乳癌進行手術前治療
目的為判定局部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是否降低手術前雌激素受體陽性乳癌患者中之腫瘤活性。在ER+乳癌之初始診斷之後,將8名患者分配給3個組中之一者,其中各患者將在手術之前每個乳房接受1、2或5 mg之局部(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持續21天。
將自初始活檢之時間比較腫瘤之生物標記KI-67水準且將比較手術樣品以判定3種劑量中之一者是否導致腫瘤活性之降低。
實例 12
藉由 ( Z )- 吲哚昔芬 D - 葡糖酸鹽之局部投藥對乳癌進行治療性治療
研究之目的係證明個體之血漿中之治療性(Z)-吲哚昔芬水準可在開始佐劑乳癌療法之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患者中實現。將血漿吲哚昔芬水準用作替代終點以預測此群體中之臨床益處以及復發速率且確定與他莫昔芬相比時口服(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投藥之安全性及耐受性。
藉由 ( Z )- 吲哚昔芬 D - 葡糖酸鹽之局部投藥對乳癌進行治療性治療
研究之目的係證明個體之血漿中之治療性(Z)-吲哚昔芬水準可在開始佐劑乳癌療法之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患者中實現。將血漿吲哚昔芬水準用作替代終點以預測此群體中之臨床益處以及復發速率且確定與他莫昔芬相比時口服(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投藥之安全性及耐受性。
將患有雌激素受體陽性乳癌之一般健康個體納入持續至多6個月之研究,對於該等個體,他莫昔芬稱為其完整治療方案之部分。將至少七十五(75)名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乳癌個體納入研究以確保獲得由至少25名他莫昔芬及25名(Z)-吲哚昔芬個體組成之可評估群體。可納入其他個體以獲得難以用他莫昔芬治療之個體之所需群體。此等個體已診斷患有乳癌且已進行乳房切除術或乳房腫瘤切除術。
在乳房切除術或乳房腫瘤切除術之後立即將25名個體分配給他莫昔芬組且用口服20 mg他莫昔芬每日投與,持續3個月之時段。將其他25名個體分配給(Z)-吲哚昔芬組且用(Z)-吲哚昔芬D-葡糖酸鹽之口服10 mg錠劑每日投與,持續3個月之時段。在第0天(基線)且在第7天、第14天、第21天、第28天、第60天及第90天自各個體抽取血液。在第0天(基線量測)以及在第7天、第14天、第21天、第28天、第60天及第90天取得兩個治療組之血漿(Z)-吲哚昔芬水準、血液學化學及凝血參數。
彼此比較兩個治療組之血漿(Z)-吲哚昔芬水準。若經他莫昔芬治療之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小於30 nM,則將彼等個體轉移至(Z)-吲哚昔芬療法群組且治療將持續額外6個月。若經他莫昔芬治療之個體之血漿吲哚昔芬水準高於30 nM,則其將繼續用他莫昔芬治療。將持續每週抽取血液樣品直至研究結束以監測個體之血漿(Z)-吲哚昔芬水準、血液學、化學及凝血參數。將監測個體中之癌症復發且在治療組之間對其進行比較。將每3個月評估安全性及功效直至研究結束。
實例 13
用以降低乳房攝影乳房密度之局部吲哚昔芬之雙盲目、安慰劑對照之功效、耐受性及安全性研究
研究之目的為判定相比於安慰劑,歷時至多十二(12)個月之局部吲哚昔芬投藥是否降低乳房攝影乳房密度。二百四十(240)名40至74歲之健康女性將參與此研究,該等女性具有分類為BIRADS B、C及D之可量測之乳房攝影乳房密度的病史且具有如藉由Volpara乳房攝影術所量測之≥ 4.5 %密度(體積)。
用以降低乳房攝影乳房密度之局部吲哚昔芬之雙盲目、安慰劑對照之功效、耐受性及安全性研究
研究之目的為判定相比於安慰劑,歷時至多十二(12)個月之局部吲哚昔芬投藥是否降低乳房攝影乳房密度。二百四十(240)名40至74歲之健康女性將參與此研究,該等女性具有分類為BIRADS B、C及D之可量測之乳房攝影乳房密度的病史且具有如藉由Volpara乳房攝影術所量測之≥ 4.5 %密度(體積)。
患者群體將隨機分配為2組(1:1)。安慰劑對照組(第1組)將包括120名接受局部安慰劑(0 mg局部吲哚昔芬,亦即無活性劑)之個體。第2組群體將包括120名每日一次接受10 mg局部吲哚昔芬之個體(5 mg/乳房/天)。相比於第1組群體(安慰劑對照組),將追蹤局部吲哚昔芬相比於安慰劑之優越性及用10 mg局部吲哚昔芬給藥之個體之安全性及功效。每天上午,以0 mg (安慰劑)及10毫克/天局部吲哚昔芬之劑量將局部吲哚昔芬塗覆於如上文所述之個體之每個乳房的乾淨的健康完整皮膚。治療期將係12 m。在本文中揭示將用於此研究之局部吲哚昔芬組合物。列於表1及4之局部吲哚昔芬調配物適用於此研究。將局部吲哚昔芬封裝於藥囊中。在給藥時,個體可開封藥囊且將局部吲哚昔芬直接塗覆至乳房皮膚。
在第6個月及第12個月藉由Volpara乳房攝影術評估乳房密度。可歷時額外12個月藉由乳房攝影術評估個體以測定乳房攝影密度變化之持久性。
將藉由整個研究時段之臨床評估、個體報導及主動隨訪測定各劑量組之安全分佈及耐受性。將不管嚴重程度記錄及評估全部不良事件。
將比較兩個組之乳房密度(第1組對比第2組)。安慰劑對照臂中之女性之密度僅受通常由年齡增長引起之密度之自然降低影響。將藉由基線至6及12個月以及局部吲哚昔芬投藥之6至12個月之乳房攝影密度的變化測定功效。使用威爾科克森(Wilcoxon)檢驗(α=0.05雙側)比較局部吲哚昔芬治療與對照臂。
實例 14
用於前列腺癌患者中之男子女乳症之局部吲哚昔芬的雙盲目、隨機分組之安慰劑對照研究
研究之目的為判定歷時至多六個月之局部吲哚昔芬投藥是否可防止男子女乳症之發作,或緩解男子女乳症,如藉由乳房超聲波及乳房事件之數目所測定。將具有前列腺癌診斷且開始作為雄激素療法之部分之比卡魯胺的成人男性包括於在預防或緩和男子女乳症中之局部吲哚昔芬安全性及功效的研究。將隨機選擇至少100名個體且納入試驗中以確保至少75名個體之統計學上可評估之群體。
用於前列腺癌患者中之男子女乳症之局部吲哚昔芬的雙盲目、隨機分組之安慰劑對照研究
研究之目的為判定歷時至多六個月之局部吲哚昔芬投藥是否可防止男子女乳症之發作,或緩解男子女乳症,如藉由乳房超聲波及乳房事件之數目所測定。將具有前列腺癌診斷且開始作為雄激素療法之部分之比卡魯胺的成人男性包括於在預防或緩和男子女乳症中之局部吲哚昔芬安全性及功效的研究。將隨機選擇至少100名個體且納入試驗中以確保至少75名個體之統計學上可評估之群體。
將開始及接受比卡魯胺(每日一次經口投與50 mg膠囊)之患者群體分成2個劑量組。安慰劑對照組(第1組)將包括25名個體,其接受局部安慰劑(0 mg局部吲哚昔芬,亦即無活性劑)以及50 mg之經口比卡魯胺,第2組群體將包括50名個體,其接受每日一次10 mg局部吲哚昔芬以及50 mg經口比卡魯胺。相比於第1組群體(安慰劑對照組),將追蹤局部吲哚昔芬相比於安慰劑之優越性及用10 mg局部吲哚昔芬給藥之個體之安全性及功效。
每天上午,以0 mg (安慰劑)及10毫克/天局部吲哚昔芬之劑量將局部吲哚昔芬塗覆於如上文所述之個體之每個乳房的乾淨的健康完整皮膚。亦向個體經口投與比卡魯胺。將在上午向安慰劑對照個體(第1組)經口投與比卡魯胺且其將不接受任何活性局部吲哚昔芬但將接受安慰劑。治療期將係6 m。
在本文中揭示將用於此研究之局部吲哚昔芬組合物。列於表1及4之局部吲哚昔芬調配物適用於此研究。將局部吲哚昔芬封裝於藥囊中。在給藥時,個體可開封藥囊且將局部吲哚昔芬直接塗覆至乳房皮膚。
將藉由乳房超聲波偵測個體中之男子女乳症。亦可使用測徑規量測分級男子女乳症。將基於最大直徑將男子女乳症之嚴重程度評分如下:1級:2 cm;2級:2至4 cm;3級:4至6 cm;及4級:>6 cm。在第0天在局部吲哚昔芬治療方案開始之前(基線)以及在第3個月、第6個月、第9個月及第12個月針對男子女乳症、乳房疼痛、化學及凝血參數以及吲哚昔芬水準進行評估。每月一次的乳房疼痛評分(無、輕微、中度及嚴重)將用於判定相比於安慰劑對照組,局部吲哚昔芬是否將降低個體的乳房疼痛。將藉由比較任何不良的血液安全性信號差異測定安全性。將評估個體中局部吲哚昔芬之安全性及耐受性(第1組對比第2組)。將監測諸如局部刺激及炎症之副作用。將使用驗證調查表評估生活品質(QoL),該調查表包括關於性欲及性功能之特定問題。將在基線及參與期間之3個月時間間隔投與調查表。
將用卡本-麥爾(Kaplan-Meier)方法及使用對數等級檢定(對於成對比較,2 df P值;1 df P值)比較之曲線計算無男子女乳症所耗費之時間,第1組對比第2組。
出於說明及描述之目的,已呈現本發明之以上論述。上文不意欲將本發明限制為本文中所揭示之形式。儘管本發明之本說明書已包括一或多個實施例及某些變體及修改之描述,但其他變體及修改處於本發明之範疇內,例如如在理解本發明之後可處於熟習此項技術者之技能及知識內。預期獲得包括所允許範圍之替代實施例,包括所主張之結構、功能、範圍或步驟的替代性、可互換的及/或等效的結構、功能、範圍或步驟,無論該等替代性、可互換的及/或等效的結構、功能、範圍或步驟是否揭示於本文中,且並不意欲專門公開任何可獲專利之主題。
意欲百分比(%)係指以最終組合物之總重量計按重量計的量(w/w)或(wt%/wt%)。然而,「包含至少4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之吲哚昔芬」、「包含至少6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或其鹽或溶劑合物之吲哚昔芬」及類似者係指與最終組合物中之吲哚昔芬之總重量相比(Z)-吲哚昔芬異構體之重量百分比,而「包含0.01%至10%重量比之 (Z)-吲哚昔芬之組合物」係指組合物中(Z)-吲哚昔芬異構體之重量百分比。最終組合物之不同組分之總和總計達所有組合物之100%重量比。
應瞭解,包含本文所揭示之吲哚昔芬游離鹼及其鹽之組合物可用合成製備之吲哚昔芬以及經分離吲哚昔芬製備。應進一步理解,個體之給藥係以存在於組合物中之(Z)-吲哚昔芬之量計。
本文所提及之所有公開案、專利及專利申請案以全文引用之方式併入,其引用程度如同各個別公開案、專利或專利申請經特定且個別地指示為以全文引用之方式併入一般。
本發明之前述態樣及許多伴隨優勢將變得更加易於瞭解,此係由於當結合附圖時,參看以下詳細描述,該等態樣及優勢變得更好理解,其中:
圖1係描繪他莫昔芬向吲哚昔芬及其他代謝物之代謝途徑之流程。4-羥基他莫昔芬之血漿濃度相對於N-去甲基他莫昔芬之血漿濃度較低,表明親本藥物經由細胞色素P450 3A4 (CYP3A4)去甲基化為N-去甲基他莫昔芬,之後藉由細胞色素P450 2D6 (CYP2D6)羥基化之代謝的原始途徑。
圖2展示使用Franz擴散池設備進行之皮膚滲透研究之結果,其中提供各種局部用組合物擴散至皮膚(表皮及真皮)層中且遍及皮膚層之能力。圖2A及2B展示(E)-吲哚昔芬擴散至表皮及真皮中且遍及皮膚組織至皮下溶液。圖2C及2D展示(Z)-吲哚昔芬擴散至表皮及真皮中且遍及皮膚組織至皮下溶液。
圖3展示用如實例 9
中所描述之安慰劑(0毫克/乳房/天)、1毫克/乳房/天(總計2毫克/天)、3毫克/乳房/天(6毫克/天)或5毫克(10毫克/天)局部吲哚昔芬給藥之個體中的血漿吲哚昔芬水準≥ 2 ng/mL之血漿樣品的數目。分析各劑量組中之來自各個體之樣品以藉由Quest Laboratory測定血漿吲哚昔芬水準。他莫昔芬-代謝物LCMS/MS分析具有0.15 ng/mL之吲哚昔芬分析物靈敏性水準。
Claims (30)
- 一種用於向有需要之個體投與之局部用組合物,該組合物包含, a. 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至少一種活性劑: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萘氧啶、奧培米芬、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 b. 第一化合物;及 c. 第二化合物;及 其中該第一化合物與該第二化合物不同,且各自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 如請求項1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第一化合物包含二乙二醇單乙醚,且該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 如請求項1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第一化合物包含DMSO且該第二化合物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滲透促進劑: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第一化合物及該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係該局部用組合物之至多約95%重量比、至多約90%重量比、至多約85%重量比、至多約80%重量比、至多約75%重量比、至多約70%重量比、至多約65%重量比、至多約60%重量比、至多約55%重量比、至多約50%重量比、至多約45%重量比、至多約40%重量比、至多約35%重量比、至多約30%重量比、至多約25%重量比、至多約20%重量比、至多約15%重量比、至多約10%重量比、或至多約5%重量比。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第一化合物及該第二化合物之該總濃度在該局部用組合物之10%重量比至90%重量比範圍內。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第一化合物之總濃度在該最終組合物之10%至90%重量比範圍內;且該第二化合物之總濃度在該局部用組合物之5%重量比至80%重量比範圍內。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第一化合物與該第二化合物之比值在1:9至9:1範圍內。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第一化合物與該第二化合物之該比值在1:4至4:1範圍內。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第一化合物與該第二化合物之該比值在1:2至2:1範圍內。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第一化合物與該第二化合物之該比值為約1:1。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進一步包含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賦形劑。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局部用組合物包含0.01%至20%重量比之該至少一種活性劑或其鹽或溶劑合物。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包含: a. 0.01%至20%重量比之至少一種活性劑,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且 其中該第一化合物包含10%至90%重量比之二乙二醇單乙醚;且該第二化合物包含5%至80%重量比之滲透促進劑,該滲透促進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DMSO、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或 其中該第一化合物包含10%至90%重量比之DMSO;且該第二化合物包含5%至80%重量比之滲透促進劑,該滲透促進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二乙二醇單乙醚、癸二酸二乙酯、己二酸二異丙酯、二丙二醇、聚乙二醇、異丙醇、第三丁醇、聚乙二醇十二烷基醚、鯨蠟醇、礦物油、辛酸三甘油酯、癸酸三甘油酯、辛酸/癸酸三甘油酯及硬脂酸,或其組合。
- 如請求項13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局部用組合物進一步包含第二治療劑。
- 如請求項14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第二治療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比卡魯胺(bicalutamide)、恩雜魯胺(enzalutamide)、乙酸阿比特龍酯(abiraterone acetate)、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capecitabine)(希羅達(Xeloda))、卡鉑(鉑爾定(Paraplatin))、順鉑(普拉迪諾(Platinol))、環磷醯胺(尼歐薩(Neosar))、多西他賽(docetaxel)(多賽氟雷(Docefrez),克癌易(Taxotere))、多柔比星(doxorubicin)(亞德里亞黴素(Adriamycin))、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Doxil))、表柔比星(艾倫斯(Ellence))、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Adrucil))、吉西他濱(gemcitabine)(健擇(Gemzar))、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Abraxane))、長春瑞濱(vinorelbine)(溫諾平(Navelbine))、艾日布林(eribulin)(哈拉溫(Halaven))、伊沙匹隆(ixabepilone)(艾克斯普拉(Ixempra))、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trastuzumab)、阿多-曲妥珠單抗(ado-trastuzumab)、貝伐單抗(bevacizumab)、依維莫司(everolimus)、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 如請求項13至15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進一步包含醫藥學上可接受之賦形劑。
- 如請求項13至16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進一步包含增稠劑、滲透促進劑、潤膚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抗微生物劑、皮膚護理活性劑、控制釋放劑或其組合。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局部用組合物具有小於1%之含水量或其中該組合物具有小於50之介電常數或兩者均有。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該局部用組合物在環境溫度下穩定至少18個月。
- 如前述請求項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其中包含該至少一種活性劑之該局部用組合物以0.01 mg、0.05 mg、0.1 mg、0.25 mg、0.5 mg、0.75 mg、1 mg、1.5 mg、2 mg、3 mg、4 mg、5 mg、6 mg、7 mg、8 mg、9 mg、10 mg、15 mg、20 mg、25 mg、50 mg、75 mg、100 mg及200 mg之單位劑量調配。
- 一種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其包含投與如請求項1至20中任一項之局部用組合物。
- 如請求項21之方法,其中該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該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係良性乳房病症、增生症、非典型增生症、非典型導管增生症、非典型小葉增生症、提高之乳房密度、男子女乳症、馬科恩-亞百特氏症候群(McCune-Albright Syndrome)、早熟症、DCIS、LCIS、乳癌、子宮內膜癌、卵巢癌、子宮癌、子宮頸癌、陰道癌或外陰癌。
- 如請求項21或請求項22之方法,其中該個體患有前列腺癌;且其中該個體已開始化學療法或將要開始化學療法。
- 如請求項21至23中任一項之方法,其中該患有或處於患有該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風險下之個體難以用吲哚昔芬治療或對吲哚昔芬具有抗性。
- 如請求項21至24中任一項之方法,其中單獨或與第二治療劑組合向個體投與該局部用組合物。
- 如請求項25之方法,其中該第二治療劑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 一種用於治療或預防有需要之個體中之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或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的套組,其包含:(a)組合物,其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至少一種活性劑:他莫昔芬、雷諾昔酚、托瑞米芬、N-去甲基-他莫昔芬、艾多昔芬、曲洛昔芬、克羅米芬、奧美昔芬、拉索昔芬、奧培米芬、萘氧啶、氟維司群、來曲唑、阿那曲唑及依西美坦,及其鹽及溶劑合物,或其組合。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局部用組合物包含0.01%至20%重量比之該至少一種活性劑或其鹽或溶劑合物;(b)用於容納該組合物之密封容器;及c)該組合物之使用說明書。
- 如請求項27之套組,其中該套組進一步包含用於投與該組合物之構件。
- 如請求項27或請求項28之套組,其中該套組進一步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的第二治療劑:比卡魯胺、恩雜魯胺、乙酸阿比特龍酯、腫瘤學藥物,諸如抗腫瘤藥,諸如卡培他濱(希羅達)、卡鉑(鉑爾定)、順鉑(普拉迪諾)、環磷醯胺(尼歐薩)、多西他賽(多賽氟雷,克癌易)、多柔比星(亞德里亞黴素)、聚乙二醇化脂質多柔比星(多希)、表柔比星(艾倫斯)、氟尿嘧啶(5-FU,阿德希爾)、吉西他濱(健擇)、甲胺喋呤(多個品牌名稱)、太平洋紫杉醇(紫杉醇)、蛋白質結合太平洋紫杉醇(阿布拉生)、長春瑞濱(溫諾平)、艾日布林(哈拉溫)、伊沙匹隆(艾克斯普拉)、乙酸戈舍瑞林酯、曲妥珠單抗、阿多-曲妥珠單抗、貝伐單抗、依維莫司、檢查點抑制劑(諸如派立珠單抗(Keytruda™)、納武單抗(Opdivo™)、阿特唑單抗(Tecentriq™)、德瓦魯單抗(Imfinzi™)及艾維路單抗(Bavencio™))及ABC結合卡匣報告子之抑制劑,諸如BCRP抑制劑及P-gp抑制劑。
- 一種用於治療患有或處於患有激素依賴性乳房病症、激素依賴性生殖道病症或兩者風險下之個體的方法,該用途包含根據該套組中所提供之說明書投與如請求項27至29中任一項之套組中所提供之該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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