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TW201737816A - 附濾嘴之香煙 - Google Patents

附濾嘴之香煙 Download PDF

Info

Publication number
TW201737816A
TW201737816A TW105113444A TW105113444A TW201737816A TW 201737816 A TW201737816 A TW 201737816A TW 105113444 A TW105113444 A TW 105113444A TW 105113444 A TW105113444 A TW 105113444A TW 201737816 A TW201737816 A TW 201737816A
Authority
TW
Taiwan
Prior art keywords
filter
paper
cigarette
outer layer
transparent
Prior art date
Application number
TW105113444A
Other languages
English (en)
Other versions
TWI618490B (zh
Inventor
山川瞬一
岩永健一
住吉一哉
Original Assignee
日本煙草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Priority date (The priority date is an assumption and is not a legal conclusion. Google has not performed a legal analysis and makes no representation as to the accuracy of the date listed.)
Filing date
Publication date
Application filed by 日本煙草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filed Critical 日本煙草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Priority to TW105113444A priority Critical patent/TWI618490B/zh
Publication of TW201737816A publication Critical patent/TW201737816A/zh
Application granted granted Critical
Publication of TWI618490B publication Critical patent/TWI618490B/zh

Links

Landscapes

  • Cigarettes, Filters, And Manufacturing Of Filters (AREA)

Abstract

本發明之附濾嘴之香煙係具備煙桿;濾嘴,係配置於前述煙桿之下游端;外層紙(tipping paper),係捲繞於前述煙桿之下游端部及前述濾嘴的外周面,連接前述煙桿及前述濾嘴。外層紙之至少一部分為透明,該透明部具有1500sec以下之平滑度,以及30%以上之透明度。外層紙係由紙所構成。

Description

附濾嘴之香煙
本發明係有關一種附濾嘴之香煙。
附濾嘴之香煙係將煙桿與藉由濾嘴捲繞片纏繞濾嘴構件而形成之濾嘴對接,將煙桿之下游端部及濾嘴之外周面以外層紙捲繞而一體化者。
外層紙通常使用不透明的紙,但是近來,例如,為了使濾嘴的有效性可從外部觀察,或為了使充填空腔的香料膠囊可從外部觀察,現正使用賽珞凡(cellophane)等具有高透明度的材料作為外層紙。
[先行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表2014-532433號公報
賽珞凡由於具有高吸放濕性,為了使用作為外層紙,必需以清漆等塗布表面。但是,若在由賽珞凡所構成的外層紙的表面以清漆等塗布時,則與用以將外層 紙與附濾嘴之香煙接著之接著劑的接著性會減低,外層紙變得容易從煙桿或濾嘴剝離,難以製造附濾嘴之香煙。
此外,由於賽珞凡的印墨的固著性低,故在使用賽珞凡作為外層紙時,在其表面難以施行印刷等。
更進一步地,賽珞凡係與通常的外層紙所使用的紙不同,係有如塑膠般的觸感。因此,在抽吸使用賽珞凡作為外層紙的附濾嘴之香煙時,吸煙者的唇或舌在接觸外層紙之時,吸煙者會有不舒服的感覺。
本發明之課題係提供一種減輕或克服如上述之以往的透明外層紙所具有之問題點的附濾嘴之香煙。
根據本發明,係提供一種附濾嘴之香煙,其具備煙桿;濾嘴,係配置於前述煙桿之下游端;外層紙,係捲繞於前述煙桿之下游端部及前述濾嘴的外周面,連接前述煙桿及前述濾嘴,其中,前述外層紙之至少一部分為透明,該透明部具有1500sec以下之平滑度,以及30%以上之透明度,前述外層紙係由紙所構成。
根據本發明,可提供一種附濾嘴之香煙,其具備之外層紙係可減輕或克服因塑膠般的觸感所致吸煙者的不適或製造的困難性等以往的透明外層紙所具有的問題點,且具有良好的印墨固著性,其至少一部分為透明者。
1‧‧‧第1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
2‧‧‧第2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
3‧‧‧第3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
4‧‧‧第4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
5‧‧‧第5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
6‧‧‧第6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
7‧‧‧第7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
8‧‧‧第8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
9‧‧‧摩擦測定機
11‧‧‧煙桿
12、32‧‧‧濾嘴
13、23、83、94‧‧‧外層紙
23a‧‧‧透明部
23b‧‧‧不透明部
111‧‧‧煙絲
112‧‧‧捲煙紙
121‧‧‧濾嘴構件
32c、42c、122、722‧‧‧外側濾嘴捲繞片
32a、42a‧‧‧第1濾嘴區段
32b、42b‧‧‧第2濾嘴區段
44‧‧‧中空部
55‧‧‧香料膠囊
66‧‧‧香味粒子
77、88‧‧‧裝飾部
91‧‧‧摩擦器
91a‧‧‧摩擦器本體
91b‧‧‧懸臂
92‧‧‧不銹鋼盤
93‧‧‧白色試驗紙
321a、421a‧‧‧第1濾嘴構件
321b、421b‧‧‧第2濾嘴構件
322a、422a‧‧‧第1內側濾嘴捲繞片
322b、422b‧‧‧第2內側濾嘴捲繞片
551‧‧‧內容液
552‧‧‧覆膜
第1圖係擴大表示第1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之一部分之概略剖面圖。
第2圖係第2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之概略立體圖。
第3圖係擴大表示第2圖之沿III-III線之剖面之概略剖面圖。
第4圖係擴大表示第3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之一部分之概略剖面圖。
第5圖係擴大表示第4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之一部分之概略剖面圖。
第6圖係擴大表示第5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之一部分之概略剖面圖。
第7圖係擴大表示第6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之一部分之概略剖面圖。
第8圖係第7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之概略立體圖。
第9圖係擴大表示第8圖之沿IX-IX線之剖面之概略剖面圖。
第10圖係第8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之概略立體圖。
第11圖係擴大表示第10圖之沿XI-XI線之剖面之概略剖面圖。
第12圖係用以說明印墨固著性試驗之圖。
以下係一邊參考圖式,一邊說明本發明之各式實施形態。於全實施形態中相同的構成係賦予相同的 符號,並省略重複的說明。此外,各圖係用以加進實施形態的理解之示意圖,並具有其形狀、尺寸或比例等與實際上有差異之地方。於本說明書中,係適宜地使用「上游」以及「下游」之用語,然該等係以附濾嘴之香煙在吸煙時之主流煙的流動方向作為基準。
(第1實施形態)
第1圖係擴大表示第1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1之一部分之概略剖面圖。附濾嘴之香煙1係具備煙桿11、濾嘴12以及外層紙13。
煙桿11與一般的香煙相同,係由煙絲111及纏繞煙絲111之周圍的捲煙紙112所構成。捲煙紙112係具有通氣性之紙。
濾嘴12係配置在煙桿11的下游端。濾嘴12具有與煙桿11相同或略為相同的直徑。濾嘴12係由濾嘴構件121及纏繞濾嘴構件121的周圍之外側濾嘴捲繞片122所構成。濾嘴12係具有由單一的濾嘴構件所構成,即所謂之簡單的濾嘴構造。
濾嘴構件121係例如由乙酸纖維素纖維所構成。
外側濾嘴捲繞片122的整體為透明。如此之外側濾嘴捲繞片122之材料例如可使用玻璃紙(glassine paper)、羊皮紙、蠟紙、賽珞凡(cellophane,又稱賽珞玢)、聚丙烯薄膜、聚氯乙烯薄膜、以及乙酸纖維素薄膜等。
外層紙13係捲繞在煙桿11的下游端部及濾嘴12之外周面,連接煙桿11及濾嘴12。外層紙13係使用於一般附濾嘴之香煙之製造,係藉由一般的接著劑,使煙桿11及濾嘴12接著。外層紙13與煙桿11以及濾嘴12之接著用之接著劑的種類並無特別限定,但可使用乙酸乙烯酯系接著劑、澱粉或改質澱粉系之接著劑,亦可使用在乾燥時實質上成為透明之接著劑。此外,塗布接著劑的區域只要可達成連接外層紙13、煙桿11及濾嘴12之目的,可為遍佈接著面的全區域,亦可為部分未塗布接著劑的區域。外層紙13係整體為透明,具有30%以上,100%以下,較佳為60%以上,90%以下,更佳為80%以上90%以下之透明度。另外,於本發明中,透明度係使用白色度‧不透明度測定機(製造者:村上色彩技術研究所,型號:WMS-1),各別依據ISO 2470以及ISO 2471測定白色度及不透明度,藉由透明度(%)=100-不透明度(%)所算出之值。白色度係以使用特定之反射率計與光源,以成為有效波長457nm,半值寬44nm之分光條件測定時的固有反射率係數(R∞),不透明度係藉由單一片視感反射率係數(R0)/固有視感反射率係數(R∞)×100(%)所算出之值。
此外,製造時,將外層紙13藉由接著劑與煙桿11及濾嘴接著時,為了與接著劑的接著性不會減低,且不會有或減輕如塑膠般的觸感,外層紙13係具有1500sec以下,較佳為1200sec以下之平滑度。
更進一步地,將外層紙13纏繞在煙桿11 的下游端部及濾嘴12之外周面之際,為期望使外層紙13不易裂開,且可依據附濾嘴之香煙之形狀而纏繞,外層紙13係具有20至100gsm,較佳為25至50gsm之基重(basis weight)。基於同樣的理由,外層紙13係具有15至80μm,較佳為18至40μm之厚度。
更進一步地,外層紙13為了使在製造時或吸煙時等的濕度環境有改變的狀況中其尺寸仍不易改變,相較於使用賽珞凡之以往的透明外層紙,係具有低的收縮率。例如,外層紙13在將外層紙13於23℃,相對濕度60%的環境下儲放24小時後,在23℃,相對濕度100%的環境下儲放24小時時,較佳為顯示1%以下之MD(機械方向,Machine Direction)方向(流動方向)收縮率,以及1.5%以下之CD(橫向方向,Cross Direction)方向(寬度方向)收縮率。進一步較佳為在之後,在23℃,相對濕度44%的環境下儲放24小時時,顯示2%以下之MD(Machine Direction)方向(流動方向)收縮率,以及2%以下之CD(Cross Direction)方向(寬度方向)收縮率。
此外,外層紙13係滿足外層紙所要求之一般物性。具體而言,具有26.0N/15mm以上之拉伸強度,以及1.0g/25mm以上之剛度。更進一步地,外層紙13較佳為具有1.0%以上,2.0%以下之延伸率。剛度係藉由從外層紙13切取25mm寬的試驗片,於測定機(東洋精機製作所製,環鋼度試驗機(loop stiffness test))上將該試驗片的兩端固定而測定。此外,拉伸強度與延伸率係使用東洋精機製 作所製Strograph E-L,依據JIS P 8113-1998而進行測定。
外層紙13係由滿足上述物性之紙所構成,如此之紙的例子,係包含玻璃紙、羊皮紙或蠟紙,具體而言可舉40.0特厚保白色glassine(日本製紙Papylia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紙)、25.8薄白色glassine(日本製紙Papylia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紙)、graphene 35gsm(王子特殊紙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紙)、JT高透明glassine 40(日本製紙Papylia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紙)等。
在抽吸如此之附濾嘴之香煙1時,來自煙桿11的主流煙係通過濾嘴12,從濾嘴12的下游端排出。此時,由於主流煙所含的物質(例如,焦油等)蓄積於濾嘴12,從而使濾嘴12的顏色會依吸煙者抽吸香煙的次數逐步變化。本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1由於具備整體為透明之外層紙13及濾嘴捲繞片122,故可以從外部通過外層紙13及濾嘴捲繞片122辨識濾嘴12的顏色如何逐步變化。
此外,由於透明外層紙係使用紙,故可以減輕或克服於使用以往的賽珞凡之透明外層紙中造成問題之外層紙的如塑膠般的觸感。
(第2實施形態)
第2圖係第2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2之概略立體圖。第3圖係表示擴大第2圖之沿III-III線之剖面之概略剖面圖。第2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2除了外層紙的一部分為不透明以外,具有與第1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 1相同的構成。
外層紙23係具有透明部23a以及不透明部23b。透明部23a具有30%以上,100%以下,較佳為60%以上,90%以下,更佳為80%以上,90%以下之透明度。透明部23a具有星形的形狀。第2圖雖表示具有星形的形狀之透明部23a之例,但透明部23a的形狀並不限於此,例如,可為文字、幾何學的形狀、標誌記號等。
不透明部23b在與第1實施形態之外層紙13同樣整體為透明外層紙23之透明部23a以外之區域,例如,可藉由凹版印刷或噴墨印刷來印刷不透明印墨來形成。不透明印墨可印刷在外層紙13的兩面,亦可印刷在任一單面。僅將不透明印墨印刷在與外層紙13的濾嘴接著的面時,吸煙者會通過外層紙13辨識不透明部23b,相較於在與外層紙13的濾嘴接著之面為相反的面(外周面)印刷不透明印墨的情況,可實現不同的感覺。不透明部23b係例如具有和濾嘴構件121相同的顏色。
與第1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1相同,在抽吸第2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2時,由於主流煙所含的物質(焦油等)蓄積於濾嘴構件121,濾嘴12的顏色會逐步變化。由於第2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2中濾嘴12的顏色在變化時,濾嘴12的顏色可通過外層紙23的星形的透明部23a來辨識,故可在外層紙23上見到星形的形狀之浮現。
(第3實施形態)
第4圖係擴大表示第3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3之一部分之概略剖面圖。第3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3除了濾嘴的構成不同以外,係具有與第1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1相同的構成。
濾嘴32係具備2個濾嘴區段32a、32b。具體而言,濾嘴32係由配置於上游側之第1濾嘴區段32a及配置於下游側之第2濾嘴區段32b所構成,亦即雙重濾嘴。
第1濾嘴區段32a係由第1濾嘴構件321a與纏繞第1濾嘴構件321a之第1內側濾嘴捲繞片322a所構成。第4圖所示之例中,第1濾嘴區段32a之第1濾嘴構件321a係將吸著劑,例如將活性碳等分散添加於乙酸纖維素纖維填充層的纖維間之間隙,即所謂之木碳濾嘴(CHARCOAL FILTER)。
第2濾嘴區段32b係由第2濾嘴構件321b與纏繞第2濾嘴構件321b之第2內側濾嘴捲繞片322b所構成。第4圖所示之例中,第2濾嘴區段32b之第2濾嘴構件321b為由乙酸酯纖維所構成的一般之白色的濾嘴構件。
第1及第2之內側濾嘴捲繞片322a、322b係整體為透明,例如具有30%以上之透明度。如此般,作為第1及第2之內側濾嘴捲繞片322a、322b,係可使用例如玻璃紙、羊皮紙、蠟紙、賽珞凡、聚丙烯薄膜、聚氯乙烯薄膜及乙酸纖維素薄膜等。
第1濾嘴區段32a與第2濾嘴區段32b係被覆蓋該等的外周面之外側濾嘴捲繞片32c所捲繞、連接。外側濾嘴捲繞片32c之整體為透明,例如具有30%以上之透明度。
第3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3除了第1實施形態所述之優點,還可以透過外層紙13、外側濾嘴捲繞片32c、以及第1及第2之內側濾嘴捲繞片322a、322b的透明部,從外部辨識第1濾嘴區段32a及第2濾嘴區段32b的顏色的不同。
另外,於本實施形態中,係說明將第1濾嘴區段32a配置在上游側,而第2濾嘴區段32b配置在下游側之例,但亦可將第1濾嘴區段32a配置在下游側,而第2濾嘴區段32b配置在上游側。
(第4實施形態)
第5圖係擴大表示第4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4之一部分之概略剖面圖。第4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4除了濾嘴的構成不同以外具有與第1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1相同的構成。第4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4具備彼此隔開且隔著中空部(空腔)44配置之第1及第2之濾嘴區段42a、42b。
第1及第2之濾嘴區段42a、42b係分別具備:第1及第2之濾嘴構件421a、421b,與分別纏繞第1及第2之濾嘴構件421a、421b之第1及第2之內側濾嘴捲 繞片422a、422b。
第1及第2之內側濾嘴捲繞片422a、422b之全面可為透明亦可為不透明,例如透明處的透明度為30%以上。外側濾嘴捲繞片42c之整體為透明,例如具有30%以上之透明度。如此般全面為透明之第1及第2之內側濾嘴捲繞片422a、422b以及外側濾嘴捲繞片42c之材料,係可使用玻璃紙、羊皮紙、蠟紙、賽珞凡、聚丙烯薄膜、聚氯乙烯薄膜、以及乙酸纖維素薄膜等。此外,內側濾嘴捲繞片422a、422b在選定為非全面透明者時,材料可使用以木漿作為主原料之一般的不玻璃紙。
除了第1實施形態所述之優點,第4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4可透過外層紙13及外側濾嘴捲繞片42c從外部辨識中空部44的內部。此外,使用全面為透明之片作為內側濾嘴捲繞片422a、422b時,外層紙13可透過外側濾嘴捲繞片42c以及第1或第2之內側捲繞片422a、422b,從外部辨識第1或第2之濾嘴區段421a、421b。
另外,於本實施形態之說明中,雖呈示具備有2個濾嘴區段及具有1個中空部之濾嘴的附濾嘴之香煙之例,濾嘴區段及中空部的個數不限於此。亦即,濾嘴可為n個(n為2以上之整數)濾嘴區段透過(n-1)個以下之中空部連接的形態,例如,n為2至4,較佳者係n為2至3,更佳者係n為2。
(第5實施形態)
第6圖係擴大表示第5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5之一部分之概略剖面圖。第5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5除了中空部44中配置有可藉由從外部受力經破壞而釋出內部的香料之破壞性香料膠囊55以外,具有與第4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4相同的構成。
香料膠囊55例如具備內容物香料551以及包覆內容物香料551之覆膜552。覆膜552的材料例如可使用澱粉,糊精,多糖類,瓊脂,結冷膠,明膠,各種天然膠化劑,甘油等。此外,覆膜552除了前述材料,可進一步含有香料或著色料等。香料膠囊55較佳為以在壓破時可讓吸煙者易於辨識的方式以著色料等著色。內容物香料551例如可使用薄荷醇,植物精油等。內容物香料551之溶劑可使用適合於香料之溶劑,可使用中鏈脂肪酸三酸甘油酯(MCT)(具體而言,三辛酸/癸酸甘油酯)、丙二醇、水,乙醇等。內容物香料551可進一步含有其他的溶劑、色素、乳化劑、增黏劑等其他的添加劑。
香料膠囊55的製造方法並無特別限定,例如,使用滴加法的話,可以製造具有無接縫的無縫覆膜552之香料膠囊55。此滴加法係使用雙噴嘴,藉由同時從內側噴嘴吐出內容物香料551,並從外側噴嘴吐出液狀的覆膜物質,可使覆膜552無接縫地包入內容物香料551。
除了第4實施形態所述之優點,依據第5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5,吸煙者可藉由以破壞覆膜552的方式壓破香料膠囊55,使來自膠囊55內的內容物香料 551放出至濾嘴42,以享受來自煙桿11之主流煙以及香料的香味。此外,本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5由於對應中空部44的外層紙13及外側濾嘴捲繞片42c為透明,故可從外部辨識中空部44內的香料膠囊55。因此,可容易地破壞香料膠囊55,且可由視覺確認到香料膠囊55被破壞。此外,可藉由視覺確認到香料膠囊55的內容物香料551於中空部44內展開。藉此,吸煙者不僅可確認香料膠囊55的內容物香料551於中空部44內充分地展開,亦可享受香味。使用液體的香料作為內容物香料時,外層紙13與外側濾嘴捲繞片42c之兩者或任一者較佳為液體不會透過者。為了使外層紙13與外側濾嘴捲繞片42c之兩者或任一者為液體不會透過者,在外層紙13或外側濾嘴捲繞片42c的表面、內面、或兩面塗布硝基纖維素、乙基纖維素、PVA、或PVAc等樹脂來形成液體不透過層,或是形成使用與內容物香料551的親和性低的物質之液體不透過層。例如,作為內容物香料551的溶劑而以MCT為主要成分時,液體不透過層的材料可使用澱粉、改質澱粉、果膠、藻酸鈉、結冷膠、羅望子膠以及卡拉膠等具有較親水性的特性之多糖類。藉由使外側濾嘴捲繞片42c為不被透過,可期望防止內容香料滲入外層紙13,讓吸煙者可明確地確認到內容香料在濾嘴內釋出。
(第6實施形態)
第7圖係擴大表示第6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6之 一部分之概略剖面圖。第6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6除了在中空部44配置有香味粒子66以外,具有與第4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4相同的構成。
香味粒子66例如可使用單獨或組合會放出香味成分之植物的葉、莖、果實或花經乾燥後粉碎的植物乾燥顆粒,將該等植物乾燥後粉碎,與砂糖粉、澱粉粉、纖維素粉或乙酸纖維素粉等基材混合後與黏結劑混合擠出成型而作成之含有植物乾燥粉之顆粒,或者是,將從該等植物萃取出之香味物質擔載於活性碳、具有細孔構造之構造纖維素顆粒、具有細孔構造之乙酸纖維素顆粒、沸石、矽膠、蒙脫石、羥基磷灰石等具有來自黏土之細孔的顆粒等者。從吸煙者在辨識到該等香味粒子66時可回想起清涼感等印像的觀點來看,香味粒子66較佳為使用薄荷葉的乾燥物。香味粒子66的形狀並無特別限定,惟例如通過12mesh而不通過32mesh(相當於0.5至1.4mm)左右的粒子,從易於填充至中空部44以及從外層紙13的透明部之辨識性的觀點來看較佳。使用作為香味粒子66之薄荷葉,可單純為乾燥並粉碎者,亦可為在乾燥粉碎後添加1-薄荷醇等香味者。
除了第4實施形態所述之優點,第6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6由於在濾嘴42的中空部44配置有香味粒子66,故在吸煙時,於通過中空部44之主流煙中會附加香味,可品嘗到與一般的香煙不同的香味,藉由讓吸煙者辨識到內容物,可進一步實現香味變化的回想。更進 一步地,藉由使香味粒子66於中空部44之填充率為30%以上,70%以下時,吸煙者可藉由吸煙時主流煙的流動,感受到香味粒子66於中空部44內移動並相互碰撞所致的振動與聲音。此時,貫穿外層紙13與外側及內側濾嘴捲繞片42c、422a、422b直至濾嘴構件421a、421b之複數之孔(通氣孔),係具備在與中空部44對應之位置或位於比中空部44更上游之第1濾嘴區段42a對應之位置,從而可藉由從外部導入之空氣流促進香味粒子66於中空部44內的移動與衝突,故為更佳。香味粒子66的填充率係藉由將中空部44中使香味粒子66自然落下而剛填充後之香味粒子66所占之體積除以中空部66之體積來計算。另外,計算香味粒子66之填充率之時,在使香味粒子66自然落下而填充後不進行賦予振動等香味粒子66之細密填充化。
(第7實施形態)
第8圖係第7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7之立體圖。第9圖係擴大表示第8圖之沿IX-IX線之剖面之概略剖面圖。第7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7除了外側濾嘴捲繞片722具有裝飾部77以外,具有與第1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1的相同構成。
如第9圖所示,裝飾部77係具有星形的形狀。如此般,裝飾部77,例如,可藉由將通過凹版印刷或噴墨印刷之印墨等,印刷在外側濾嘴捲繞片722之表面及/或內面而形成。第9圖係顯示具有星形之形狀之裝飾部77 之例,但裝飾部77之形狀不限於此,例如,可為文字、幾何學的形狀、標誌記號等。
除了第1實施形態所述之優點,第7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7由於外層紙13係透明,故外側濾嘴捲繞片722之裝飾部77係可透過外層紙13從外部看到,可提供設計性優異的附濾嘴之香煙。
(第8實施形態)
第10圖係第8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8之概略立體圖。第11圖係擴大表示第10圖之沿XI-XI線之剖面之概略剖面圖。第8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8除了外層紙83係具有裝飾部88以外,具有與第1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1的相同構成。
如第10圖所示,裝飾部88係具有星形的形狀。如此般,裝飾部88,例如,可藉由將通過凹版印刷或噴墨印刷之印墨等,印刷在外層紙83之表面及/或內面而形成。第10圖係顯示具有星形之形狀之裝飾部88之例,但裝飾部88之形狀不限於此,例如,可為文字、幾何學的形狀、標誌記號等。
由於外層紙83係透明,故縱然是在外層紙83之內面有裝飾部88之情況,裝飾部88亦可從外部辨識。
另外,以上說明之各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亦可具備其他的構成,例如,可具備貫穿外層紙與外側及內側濾嘴捲繞片直至濾嘴之複數之孔(通氣孔)。該等 複數之孔,例如可為各個孔之大小為長徑0.1至2.0mm之橢圓形,亦可為複數之孔以0.2至2.0mm間隔形成為列者。如此般,通氣孔係擔任由外部向濾嘴內供給空氣之角色。藉由在距離濾嘴之吸口端12mm以上之位置開孔,可防止以通氣為目之孔被吸煙者之嘴唇塞住。
(試驗例)
使用具有表1所示物性值之試驗樣本1及2,以及比較試驗樣本1至3之外層紙,進行下列說明之試驗(1)至(4)。另外,表1中之「有印刷」係指在外層紙的表面已經藉由印刷塗布印墨者。
(1)香煙製造試驗
在使用一般的外層紙原紙之情況,使用每1分鐘可製造12000支附濾嘴之香煙之香煙製造機,在將試驗樣本1及2,以及比較試驗樣本1至3的外層紙纏繞於附濾嘴之香煙時,測試香煙製造機之可運轉速度(每1分鐘可製造之香煙支數)與附濾嘴之香煙之故障率,亦即外層紙的纏繞性。其結果表示於表2。另外,故障率係指,在將外層紙纏繞於附濾嘴之香煙之際,外層紙的捲繞結束端部的接著較弱,以一定機率表現出發生外層紙的前述端部從附濾嘴之香煙剝離的狀態。此外,外層紙與濾嘴以及煙桿之接著,係使用一般的附濾嘴之香煙之製造中使用的一般的接著劑,即EVA系乳劑糊。
比較試驗樣本1及2之外層紙係難以藉由香煙製造機纏繞煙桿與濾嘴。此外,關於藉由使用專用的糊及專用的機器,使用表面未實施印刷之賽珞凡之比較試驗樣本1,煙桿與濾嘴能夠以低速條件纏繞。然而,比較試 驗樣本1之外層紙由於表面未實施有塗布劑或印刷,因賽珞凡之高吸放濕性,而在香煙纏繞後受到環境中的水分的變動,會有外層紙纏繞部伸縮或變形之狀況。
另一方面,比較試驗樣本3係使用一般的外層紙中所使用之外層紙原紙的纏繞性良好。此外,試驗樣本1及試驗樣本2與使用一般的外層紙原紙(比較試驗樣本3)之情況相同,運轉速度可為12000支/分鐘,故障率為0%,得知有良好的纏繞性。
如上所示,可得知,使用玻璃紙之外層紙可以解決以往使用賽珞凡之透明外層紙所具有之纏繞性的問題。
(2)印墨固著性試驗
就試驗樣本2、比較試驗樣本2以及比較試驗樣本3的外層紙(25×250mm)進行印墨固著性試驗。另外,於試驗樣本2及比較試驗樣本3的外層紙的表面有藉由印刷塗布印墨。此外,比較試驗樣本2的外層紙的表面係藉由印刷塗布印墨,並進一步於其上塗布清漆。印墨固著性試驗係使用學振式摩擦測定機(製造者:TESTER產業,商品名:RUBBING TESTER,型號:AB-301)。
第12圖係用以說明印墨固著性試驗之圖。摩擦測定機9係具備摩擦器91與不銹鋼盤92。摩擦器91係由半圓柱狀的摩擦器本體91a、支撐摩擦器本體91a之懸臂91b等所構成。摩擦器91的底面部裝設有觀察印墨掉 落用的白色試驗紙93。此外,半圓柱狀的不銹鋼盤92的上面固定有外層紙94。
印墨固著性試驗係藉由將白色試驗紙93以與不銹鋼盤92的印刷完的外層紙94接觸的方式,將摩擦器91載於外層紙94上,藉由摩擦器91來回摩擦40次印刷完的外層紙94後,觀察白色試驗紙93評估掉色程度來實施。摩擦器91係載於外層紙94上,白色試驗紙93以及外層紙94係受有摩擦器本體91a與懸臂91b的荷重。另外,印墨固著性試驗係實施乾式試驗與濕式試驗,任一者均在室溫條件實施。另外,於濕式試驗中,係在摩擦開始前,於外層紙94表面滴下20μl的水。
由印墨固著性試驗之結果,比較試驗樣本2的外層紙於乾式試驗並未觀察到明顯的印墨掉落,但於濕式試驗中卻觀察到印墨掉落。另一方面,在試驗樣本2及比較試驗樣本3的外層紙方面,於乾式試驗及濕式試驗中,未觀察到明顯的印墨掉落。由此點可確認,使用玻璃紙的外層紙比使用賽珞凡的外層紙有良好的印墨固著性,具有與使用通用的外層紙原紙時相同之良好的印墨固著性。
(3)收縮性試驗
對試驗樣本1,試驗樣本2,比較試驗樣本1以及比較試驗樣本2的外層紙進行收縮性試驗。收縮性試驗係測定作為試驗對象的外層紙於23℃、相對濕度60%的環境下儲 放24小時時的尺寸,將之作為初期狀態。之後,在23℃、相對濕度100%的環境下儲放24小時,測定流動方向以及寬度方向的尺寸。進一步地,在23℃、相對濕度44%的環境下保持1小時並儲放24小時,測定流動方向以及寬度方向的尺寸改變。以此時的初期狀態作為基準,測定外層紙的流動方向,以及寬度方向的尺寸改變。藉以評估收縮率。將該結果表示於表3。另外,於表3中,收縮率係在上述測定之結果中,外層紙比初期狀態的尺寸更收縮時係以正值表示,膨脹時係以負值表示。
由表3可明確得知,試驗樣本1及試驗樣本2的外層紙無論是在23℃、相對濕度100%的濕潤條件下 儲放時,或是在23℃、相對濕度44%的乾燥條件下儲放時,與比較試驗樣本1及比較試驗樣本2的外層紙相比,流動方向收縮率及寬度方向收縮率均低。由此可確認,使用玻璃紙之外層紙與使用賽珞凡之外層紙相比,受濕度的影響較低。
實驗例4:官能試驗
官能試驗係讓10名官能檢查員實際吸嚐使用試驗樣本2的外層紙之附濾嘴之香煙,以及使用比較試驗樣本2的外層紙之附濾嘴之香煙,評估外層紙與官能檢查員的唇或舌接觸時的外層紙如塑膠般的觸感之有無來實施。其結果,評估感受到外層紙中有如塑膠般的觸感的人數,在使用比較試驗樣本2作為外層紙之附濾嘴之香煙中,10人中有9人,相對於此,在使用試驗樣本2的附濾嘴之香煙中,10人中有2人。此外,評估感受不到外層紙有如塑膠般的觸感的人數,在使用比較試驗樣本2之附濾嘴之香煙中,10人中有0人,相對於此,在使用試驗樣本2之附濾嘴之香煙中,10人中有5人。
如上所示,使用玻璃紙作為外層紙的附濾嘴之香煙,與以往使用透明外層紙(賽珞凡)的附濾嘴之香煙相比,可確認到外層紙如塑膠般的觸感有所減少。
1‧‧‧第1實施形態之附濾嘴之香煙
11‧‧‧煙桿
12‧‧‧濾嘴
13‧‧‧外層紙
111‧‧‧煙絲
112‧‧‧捲煙紙
121‧‧‧濾嘴構件
122‧‧‧外側濾嘴捲繞片

Claims (11)

  1. 一種附濾嘴之香煙,係具備煙桿;濾嘴,係配置於前述煙桿之下游端;外層紙,係捲繞於前述煙桿之下游端部及前述濾嘴的外周面,連接前述煙桿及前述濾嘴;其中,前述外層紙之至少一部分為透明,該透明部具有1500sec以下之平滑度,以及30%以上之透明度,前述外層紙係由紙所構成。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附濾嘴之香煙,其中,前述外層紙係具有20至100gsm之基量,以及15至80μm之厚度。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附濾嘴之香煙,其中,前述外層紙在23℃、相對濕度100%的環境下儲藏24小時後,在23℃、相對濕度44%的環境下儲藏24小時時,顯示2%以下之流動方向收縮率,以及2%以下之寬度方向收縮率。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第3項中任一項所述之附濾嘴之香煙,其中,前述外層紙係玻璃紙(glassine paper)、羊皮紙或蠟紙。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第4項中任一項所述之附濾嘴之香煙,其中,前述外層紙於一部分具備印刷部。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第5項中任一項所述之附濾嘴 之香煙,其中,前述濾嘴係具備:複數之濾嘴區段,係彼此隔開且隔著中空部配置;外側濾嘴捲繞片,係橫跨前述中空部捲繞於前述複數之濾嘴區段之外周面;前述外側濾嘴捲繞片之至少一部分為透明,該透明部具有30%以上之透明度,前述外側濾嘴捲繞片係由紙或薄膜所構成。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附濾嘴之香煙,其中,前述外層紙的透明部與前述外側濾嘴捲繞片之透明部係以至少一部分重疊的方式配置,透過該重疊的部分可從外部辨識前述中空部的內部及/或前述濾嘴區段。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或第7項所述之附濾嘴之香煙,其中,前述中空部中配置有香料膠囊。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或第7項所述之附濾嘴之香煙,其中,前述中空部中配置有含有植物之葉、莖、果實或花、或是此等之組合之香味粒子。
  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所述之附濾嘴之香煙,其中,前述香味粒子係薄荷葉之乾燥物。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第10項中任一項所述之附濾嘴之香煙,其中, 前述濾嘴係具備:濾嘴構件;外側濾嘴捲繞片,係捲繞於前述濾嘴構件之外周面;前述外側濾嘴捲繞片在與前述外層紙的前述透明部對應之位置具有裝飾部。
TW105113444A 2016-04-29 2016-04-29 附濾嘴之香煙 TWI618490B (zh)

Priority Applications (1)

Application Number Priority Date Filing Date Title
TW105113444A TWI618490B (zh) 2016-04-29 2016-04-29 附濾嘴之香煙

Applications Claiming Priority (1)

Application Number Priority Date Filing Date Title
TW105113444A TWI618490B (zh) 2016-04-29 2016-04-29 附濾嘴之香煙

Publications (2)

Publication Number Publication Date
TW201737816A true TW201737816A (zh) 2017-11-01
TWI618490B TWI618490B (zh) 2018-03-21

Family

ID=61022461

Family Applications (1)

Application Number Title Priority Date Filing Date
TW105113444A TWI618490B (zh) 2016-04-29 2016-04-29 附濾嘴之香煙

Country Status (1)

Country Link
TW (1) TWI618490B (zh)

Families Citing this family (1)

* Cited by examiner, † Cited by third party
Publication number Priority date Publication date Assignee Title
TWI707701B (zh) * 2018-09-03 2020-10-21 榮華 曹 一種具有長短徑向線的膠囊及可承載其膠囊的管狀疏水容器

Family Cites Families (4)

* Cited by examiner, † Cited by third party
Publication number Priority date Publication date Assignee Title
GB0922698D0 (en) * 2009-12-31 2010-02-17 British American Tobacco Co Filter for a smoking article
ES2536954T3 (es) * 2011-10-21 2015-06-01 Philip Morris Products S.A. Artículo para fumar que tiene una cavidad de extremo de boca con marcas
TWM475829U (en) * 2013-05-29 2014-04-11 Filtrona Filter Products Development Co Pte Ltd Tobacco smoking filter, filter element, filter cigarette and multiple bar
EP2949225B1 (en) * 2014-05-27 2017-01-04 Reemtsma Cigarettenfabriken GmbH Smoking article

Also Published As

Publication number Publication date
TWI618490B (zh) 2018-03-21

Similar Documents

Publication Publication Date Title
JP6755942B2 (ja) フィルター付きシガレット
RU2544158C1 (ru) Сигарета
RU2603753C2 (ru) Курительное изделие с видимым содержимым
TWI654942B (zh) 包含液體傳送構件及包覆材的菸品
TR201809842T4 (tr) Renk değişim kısmına sahip sigara içim ürünü.
WO2021215496A1 (ja) 非燃焼加熱式たばこ、電気加熱式たばこ製品、及び非燃焼加熱式たばこ材料
US20240074490A1 (en) Filter with added liquid, flavor inhalation article equipped with said filter, and flavor inhalation article package
JP6870104B2 (ja) フィルタ付き喫煙物品
CN203692531U (zh) 烟草烟雾滤嘴或滤嘴元件、滤嘴香烟以及复合棒
KR20160081970A (ko) 궐련
WO2021215490A1 (ja) 非燃焼加熱式たばこ及び電気加熱式たばこ製品
TWI618490B (zh) 附濾嘴之香煙
WO2023112885A1 (ja) ゲル状添加剤を添加したフィルター、該フィルターを備える香味吸引物品、及び香味吸引物品パッケージ
KR20240002243A (ko) 비연소 가열형 향미 흡인기용 담배 시트, 비연소 가열형 향미 흡인기, 및 비연소 가열형 향미 흡인 시스템
JP2024510468A (ja) エアロゾル供給システムに使用するための物品用の構成要素
KR20240001710A (ko) 비연소 가열형 향미 흡인기용 담배 시트, 비연소 가열형 향미 흡인기, 및 비연소 가열형 향미 흡인 시스템
WO2021215489A1 (ja) 非燃焼加熱式たばこ及び加熱式たばこ製品
EP4245159A1 (en) Tobacco article comprising a special plug wrap
HK1261868A1 (zh) 带过滤嘴香烟
RU2806078C2 (ru) Мундштук для изделия, предназначенного для использования в аэрозольгенерирующей системе, и изделие, предназначенное для использования в аэрозольгенерирующей системе
HK40020550A (zh) 带过滤嘴香烟物品

Legal Events

Date Code Title Description
MM4A Annulment or lapse of patent due to non-payment of fe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