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處理劑> 對表面處理劑進行說明。表面處理劑係於將被處理體之表面進行矽烷基化時使用。被處理體之種類並無特別限定。作為被處理體,較佳為「基板」。此處,作為成為矽烷基化處理之對象之「基板」,可例示為了製作半導體裝置而使用之基板,「基板之表面」除基板本身之表面以外,亦可例示:設置於基板上之無機圖案及樹脂圖案之表面;以及未圖案化之無機層及有機層之表面。 作為設置於基板上之無機圖案,可例示藉由利用光阻劑法於存在於基板之無機層之表面製作蝕刻遮罩,其後,進行蝕刻處理而形成之圖案。作為無機層,除基板本身以外,亦可例示構成基板之元素之氧化膜;形成於基板之表面之氮化矽、氮化鈦、鎢等無機物之膜或層等。作為此種膜或層,並無特別限定,可例示半導體裝置之製作過程中所形成之無機物之膜或層等。 作為設置於基板上之樹脂圖案,可例示藉由光阻劑法形成於基板上之樹脂圖案。此種樹脂圖案例如藉由於基板上形成作為光阻劑之膜之有機層,通過光罩對該有機層進行曝光、顯影而形成。作為有機層,除基板本身之表面以外,亦可例示設置於基板之表面所設置之積層膜之表面等者。作為此種有機層,並無特別限定,可例示於半導體裝置之製作過程中,為了形成蝕刻遮罩而設置之有機物之膜。 可藉由例如旋轉塗佈法或浸漬法等方法將添加有溶劑之溶液類型之表面處理劑塗佈於基板等被處理體之表面而進行表面處理。 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包含矽烷基化劑、及不包含矽原子之含氮雜環化合物(以下,亦記載為雜環化合物)。以下,對各成分進行說明。 [矽烷基化劑] 首先,對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中所使用之矽烷基化劑進行說明。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中所使用之矽烷基化劑係用以將被處理體之表面進行矽烷基化,使被處理體之表面之疏水性較大之成分。 作為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中所含有之矽烷基化劑,並無特別限定,可使用先前公知之所有矽烷基化劑。作為此種矽烷基化劑,例如可使用具有下述通式(2)所表示之取代基之矽烷基化劑或環狀矽氮烷化合物。 [化1]
(上述通式(2)中,R
4
、R
5
及R
6
分別獨立地表示氫原子、鹵素原子、含氮基或有機基,R
4
、R
5
及R
6
中所包含之碳原子之合計之個數為1個以上) 作為具有上述通式(2)所表示之取代基之矽烷基化劑,更具體而言,可使用下述通式(3)~(8)所表示之矽烷基化劑。 [化2]
(上述通式(3)中,R
4
、R
5
及R
6
係與上述通式(2)相同,R
7
表示氫原子、或者飽和或不飽和烷基,R
8
表示氫原子、飽和或不飽和烷基、飽和或不飽和環烷基、乙醯基、或者飽和或不飽和雜環烷基。R
7
及R
8
可相互鍵結而形成包含氮原子之環結構) [化3]
(上述通式(4)中,R
4
、R
5
及R
6
係與上述通式(2)相同,R
9
表示氫原子、甲基、三甲基矽烷基或二甲基矽烷基,R
10
、R
11
及R
12
分別獨立地表示氫原子或有機基,R
10
、R
11
及R
12
中所包含之碳原子之合計之個數為1個以上) [化4]
(上述通式(5)中,R
4
、R
5
及R
6
係與上述通式(2)相同,X表示O、CHR
14
、CHOR
14
、CR
14
R
14
或NR
15
,R
13
及R
14
分別獨立地表示氫原子、飽和或不飽和烷基、飽和或不飽和環烷基、三烷基矽烷基、三烷基矽烷氧基、烷氧基、苯基、苯基乙基或乙醯基,R
15
表示氫原子、烷基或三烷基矽烷基) [化5]
(上述通式(6)中,R
4
、R
5
及R
6
係與上述通式(2)相同,R
9
係與上述通式(4)相同,R
16
表示氫原子、飽和或不飽和烷基、三氟甲基或三烷基矽烷基胺基) [化6]
(上述通式(7)中,R
17
及R
18
分別獨立地表示氫原子、烷基、三烷基矽烷基,R
17
及R
18
中之至少一者表示三烷基矽烷基) [化7]
(上述通式(8)中,R
19
表示三烷基矽烷基,R
20
及R
21
分別獨立地表示氫原子或有機基) [化8]
(上述通式(9)中,R
4
、R
5
及R
6
係與上述通式(2)相同,R
22
表示有機基,R
23
不存在,或者於存在之情形時,表示-SiR
24
R
25
R
26
。R
24
、R
25
及R
26
分別獨立地表示氫原子、鹵素原子、含氮基或有機基,R
24
、R
25
及R
26
中之任一者可經由氮原子與R
4
、R
5
及R
6
中之任一者進行鍵結而形成亞胺基) 作為上述式(3)所表示之矽烷基化劑,可列舉:N,N-二甲基胺基三甲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單甲基矽烷、N,N-二乙基胺基三甲基矽烷、第三丁基胺基三甲基矽烷、烯丙基胺基三甲基矽烷、三甲基矽烷基乙醯胺、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乙烯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丙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辛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苯基乙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苯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第三丁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三乙基矽烷、三甲基矽烷胺、單甲基矽烷基咪唑、二甲基矽烷基咪唑、三甲基矽烷基咪唑、單甲基矽烷基三唑、二甲基矽烷基三唑、三甲基矽烷基三唑等。 作為上述式(4)所表示之矽烷基化劑,可列舉:六甲基二矽氮烷、N-甲基六甲基二矽氮烷、1,1,3,3-四甲基二矽氮烷、1,3-二甲基二矽氮烷、1,2-二-N-辛基四甲基二矽氮烷、1,2-二乙烯基四甲基二矽氮烷、七甲基二矽氮烷、九甲基三矽氮烷、三(二甲基矽烷基)胺、三(三甲基矽烷基)胺、五甲基乙基二矽氮烷、五甲基乙烯基二矽氮烷、五甲基丙基二矽氮烷、五甲基苯基乙基二矽氮烷、五甲基-第三丁基二矽氮烷、五甲基苯基二矽氮烷、三甲基三乙基二矽氮烷等。 作為上述式(5)所表示之矽烷基化劑,可列舉:乙酸三甲基矽烷酯、乙酸二甲基矽烷酯、乙酸單甲基矽烷酯、丙酸三甲基矽烷酯、丁酸三甲基矽烷酯、三甲基矽烷氧基-3-戊烯-2-酮等。 作為上述式(6)所表示之矽烷基化劑,可列舉:雙(三甲基矽烷基)脲、N-三甲基矽烷基乙醯胺、N-甲基-N-三甲基矽烷基三氟乙醯胺等。 作為上述式(7)所表示之化合物,可列舉:雙(三甲基矽烷基)三氟乙醯胺等,作為上述式(8)所表示之化合物,可列舉:2-三甲基矽烷氧基戊-2-烯-4-酮等。作為上述式(9)所表示之化合物,可列舉:1,2-雙(二甲基氯矽烷基)乙烷、第三丁基二甲基氯矽烷等。 作為環狀矽氮烷化合物,可列舉:2,2,5,5-四甲基-2,5-二矽-1-氮雜環戊烷、2,2,6,6-四甲基-2,6-二矽-1-氮雜環己烷等環狀二矽氮烷化合物;2,2,4,4,6,6-六甲基環三矽氮烷、2,4,6-三甲基-2,4,6-三乙烯基環三矽氮烷等環狀三矽氮烷化合物;2,2,4,4,6,6,8,8-八甲基環四矽氮烷等環狀四矽氮烷化合物等。 此處,若注目於鍵結於矽原子之取代基,則較佳為使用該取代基中所包含之碳原子數較大之所謂龐大之取代基鍵結於矽原子之矽烷基化劑。藉由表面處理劑含有此種矽烷基化劑,可使藉由該表面處理劑受到處理之被處理體之表面之疏水性較大。於被處理體為基板之情形時,藉此,可提昇受到處理之基板之表面與樹脂圖案之間的密接性。又,如下文所說明般,於受到處理之基板之表面中,尤其是無機圖案或樹脂圖案之表面之疏水性變大,藉此可防止無機圖案或樹脂圖案之圖案崩塌。 因此,較佳為於上述通式(2)中,R
4
、R
5
及R
6
中所包含之碳原子之合計之個數為3個以上。其中,就於矽烷基化反應中獲得充分之反應性之觀點而言,更佳為於上述通式(2)中,R
4
、R
5
及R
6
中之任一者為碳原子數2個以上之有機基(以下,於該段落中,稱為「特定有機基」),其餘2個分別獨立地為甲基或乙基。作為特定有機基,可例示:支鏈及/或可具有取代基之碳原子數2~20之烷基;可具有取代基之乙烯基;可具有取代基之芳基等。特定有機基之碳原子數更佳為2~12,進而較佳為2~10,尤佳為2~8。 就此種觀點而言,於上述所例示之矽烷基化劑中,可較佳地例示: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乙烯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丙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辛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苯基乙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苯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二甲基-第三丁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三乙基矽烷、N,N-二甲基胺基三甲基矽烷、五甲基乙基二矽氮烷、五甲基乙烯基二矽氮烷、五甲基丙基二矽氮烷、五甲基苯基乙基二矽氮烷、五甲基-第三丁基二矽氮烷、五甲基苯基二矽氮烷、三甲基三乙基二矽氮烷等。 上述所例示之矽烷基化劑可單獨使用或混合2種以上而使用。 [雜環化合物] 表面處理劑包含不包含矽原子之含氮雜環化合物(亦簡稱為雜環化合物)。 迄今為止,基板等被處理體之表面之矽烷基化有如下情形:例如於以六甲基二矽氮烷(HMDS)作為矽烷基化劑之情形時,矽烷基化劑之反應性不充分,故而矽烷基化反應需要較多之時間,或無法獲得被處理體之表面之充分之疏水性。 但是,於表面處理劑包含矽烷基化劑、及不包含矽原子之含氮雜環化合物之情形時,利用矽烷基化劑之矽烷基化反應藉由含氮雜環化合物之觸媒作用而促進,被處理體之表面高度地疏水化。 因此,若使用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進行被處理體之表面之矽烷基化處理,則可高度地將被處理體之表面進行疏水化。又,若使用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對被處理體之表面進行與迄今為止相同程度之疏水化,則可縮短表面處理所需之時間。 雜環化合物只要為不包含矽原子,且於環結構中包含氮原子之化合物則並無特別限定。雜環化合物可於環中包含氧原子、硫原子等氮原子以外之雜原子。 雜環化合物較佳為包含具有芳香性之含氮雜環之化合物。藉由雜環化合物包含具有芳香性之含氮雜環,可使經表面處理劑處理之被處理體之表面之疏水性增大。 雜環化合物可為2個以上之複數個環藉由單鍵或二價以上之多價連結基進行鍵結而成之化合物。於此情形時,藉由連結基而鍵結之2個以上之複數個環包含至少一個含氮雜環即可。 於多價連結基中,就環彼此之位阻較小之方面而言,較佳為二價連結基。作為二價連結基之具體例,可列舉:碳原子數1~6之伸烷基、-CO-、-CS-、-O-、-S-、-NH-、-N=N-、-CO-O-、-CO-NH-、-CO-S-、-CS-O-、-CS-S-、-CO-NH-CO-、-NH-CO-NH-、-SO-及-SO
2
-等。 就容易製備均勻之表面處理劑之方面而言,2個以上之複數個環藉由多價連結基進行鍵結而成之化合物中所包含之環的數量較佳為4以下,更佳為3以下,最佳為2。再者,例如關於萘環之類之縮合環,將環之數量設為2。 雜環化合物亦可為2個以上之複數個環進行縮合而成之含氮雜環化合物。於此情形時,構成縮合環之環中之至少一個環為含氮雜環即可。 就容易製備均勻之表面處理劑之方面而言,2個以上之複數個環進行縮合而成之含氮雜環化合物中所包含之環的數量較佳為4以下,較佳為3以下,最佳為2。 就使用表面處理劑之表面處理之效果較為良好之方面而言,雜環化合物較佳為包含含氮5員環、或包含含氮5員環骨架之縮合多環。 作為雜環化合物之較佳之例,例如可列舉:吡啶、嗒
、吡
、嘧啶、三
、四
、吡咯、吡唑、咪唑、三唑、四唑、
唑、異
唑、噻唑、異噻唑、
二唑、噻二唑、喹啉、異喹啉、
啉、酞
、喹
啉、喹唑啉、吲哚、吲唑、苯并咪唑、苯并三唑、苯并
唑、苯并異
唑、苯并噻唑、苯并異噻唑、苯并
二唑、苯并噻二唑、糖精、吡咯啶及哌啶。 於該等中,較佳為吡咯、吡唑、咪唑、三唑、四唑、
唑、異
唑、噻唑、異噻唑、
二唑、噻二唑、吲哚、吲唑、苯并咪唑、苯并三唑、苯并
唑、苯并異
唑、苯并噻唑、苯并異噻唑、苯并
二唑、苯并噻二唑及糖精,更佳為咪唑、三唑、四唑、苯并三唑及吡唑。 亦可較佳地使用具有取代基之上述雜環化合物。 作為雜環化合物可具有之取代基,可列舉:碳原子數1~6之烷基、碳原子數3~8之環烷基、碳原子數1~6之烷氧基、碳原子數3~8之環烷氧基、碳原子數6~20之芳基、碳原子數7~20之芳烷基、碳原子數1~6之鹵化烷基、碳原子數2~7之脂肪族醯基、碳原子數2~7之鹵化脂肪族醯基、碳原子數7~20之芳基羰基、碳原子數2~7之羧基烷基、鹵素原子、羥基、巰基、碳原子數1~6之烷硫基、胺基、包含碳原子數1~6之烷基之單烷基胺基、包含碳原子數1~6之烷基之二烷基胺基、硝基及氰基等。 雜環化合物可於雜環上具有複數個取代基。於取代基之數量為複數個之情形時,複數個取代基可相同亦可不同。 於該等取代基包含脂肪族烴環或芳香族烴環等之情形時,該等環可進而具有與雜環化合物可具有之取代基相同之取代基。 作為取代基之烷基之碳原子數為1~6,較佳為1~4,更佳為1或2。碳原子數1~6之烷基之具體例可列舉:甲基、乙基、正丙基、異丙基、正丁基、異丁基、第二丁基、第三丁基、正戊基及正己基等。 於該等中,較佳為甲基及乙基,更佳為甲基。 作為取代基之環烷基之碳原子數為3~8,較佳為3~7,更佳為4~6。碳原子數3~8之環烷基之具體例為環丙基、環丁基、環戊基、環己基、環庚基及環辛基。 作為取代基之烷氧基之碳原子數為1~6,較佳為1~4,更佳為1或2。碳原子數1~6之烷氧基之具體例可列舉:甲氧基、乙氧基、正丙氧基、異丙氧基、正丁氧基、異丁氧基、第二丁氧基、第三丁氧基、正戊氧基及正己氧基等。 於該等中,較佳為甲氧基及乙氧基,更佳為甲氧基。 作為取代基之環烷氧基之碳原子數為3~8,較佳為3~7,更佳為4~6。碳原子數3~8之環烷氧基之具體例為環丙氧基、環丁氧基、環戊氧基、環己氧基、環庚氧基及環辛氧基。 作為取代基之芳基之碳原子數為6~20,較佳為6~12。作為碳原子數6~20之芳基之具體例,可列舉:苯基、α-萘基、β-萘基、聯苯-4-基、聯苯-3-基、聯苯-2-基、蒽-1-基、蒽-2-基、蒽-9-基、菲-1-基、菲-2-基、菲-3-基、菲-4-基及菲-9-基。於該等中,較佳為苯基、α-萘基、β-萘基、聯苯-4-基、聯苯-3-基及聯苯-2-基,更佳為苯基。 作為取代基之芳烷基之碳原子數為7~20,較佳為7~12。作為碳原子數7~20之芳烷基之具體例,可列舉:苄基、苯乙基、3-苯基-正丙基、4-苯基-正丁基、α-萘基甲基、β-萘基甲基、2-(α-萘基)乙基及2-(β-萘基)乙基。於該等基中,較佳為苄基及苯乙基,更佳為苄基。 作為作為取代基之鹵化烷基中所包含之鹵素原子,可列舉:氟原子、氯原子、溴原子及碘原子。作為取代基之鹵化烷基之碳原子數為1~6,較佳為1~4,更佳為1或2。 碳原子數1~6之鹵化烷基之具體例為氯甲基、二氯甲基、三氯甲基、氟甲基、二氟甲基、三氟甲基、1,1-二氟乙基、2,2,2-三氟乙基及五氟乙基。 作為取代基之脂肪族醯基之碳原子數為2~7,較佳為2~5,更佳為2或3。作為碳原子數2~7之脂肪族醯基之具體例,可列舉:乙醯基、丙醯基、丁醯基、戊醯基、己醯基及庚醯基。於該等中,較佳為乙醯基及丙醯基,更佳為乙醯基。 至於作為取代基之鹵化脂肪族醯基中所包含之鹵素原子,可列舉:氟原子、氯原子、溴原子及碘原子。作為取代基之鹵化脂肪族醯基之碳原子數為2~7,較佳為2~5,更佳為1或2。 碳原子數2~7之鹵化脂肪族醯基之具體例為氯乙醯基、二氯乙醯基、三氯乙醯基、氟乙醯基、二氟乙醯基、三氟乙醯基及五氟丙醯基。 作為取代基之芳基羰基之碳原子數為7~20,較佳為7~13。 碳原子數7~20之芳基羰基之具體例為苯甲醯基、α-萘甲醯基及β-萘甲醯基。 作為取代基之羧基烷基之碳原子數為2~7,較佳為2~5,更佳為2或3。作為碳原子數2~7之羧基烷基之具體例,可列舉:羧甲基、2-羧乙基、3-羧基-正丙基、4-羧基-正丁基、5-羧基-正戊基及6-羧基-正己基。於該等中,較佳為羧甲基。 作為鹵素原子,可列舉:氟原子、氯原子、溴原子、碘原子。於該等中,較佳為氟原子、氯原子及溴原子,更佳為氯原子及溴原子。 作為取代基之烷硫基之碳原子數為1~6,較佳為1~4,更佳為1或2。碳原子數1~6之烷硫基之具體例可列舉:甲硫基、乙硫基、正丙硫基、異丙硫基、正丁硫基、異丁硫基、第二丁硫基、第三丁硫基、正戊硫基及正己硫基等。 於該等中,較佳為甲硫基及乙硫基,更佳為甲硫基。 包含碳原子數1~6之烷基之單烷基胺基、及包含碳原子數1~6之烷基之二烷基胺基中所包含之烷基的具體例與上述作為取代基之烷基之具體例相同。 作為包含碳原子數1~6之烷基之單烷基胺基,較佳為乙基胺基及甲基胺基,更佳為甲基胺基。 作為包含碳原子數1~6之烷基之二烷基胺基,較佳為二乙基胺基及二甲基胺基,更佳為二甲基胺基。 作為雜環化合物之尤佳之具體例,可列舉下式之化合物。 [化9]
表面處理劑中之雜環化合物之添加量係於不阻礙本發明之目的之範圍內並無特別限定。表面處理劑中之雜環化合物之添加量相對於上述矽烷基化劑1莫耳,較佳為0.1~20莫耳,更佳為0.2~10莫耳,最佳為0.5~5莫耳。 若雜環化合物之添加量為上述範圍內,則促進藉由表面處理劑進行之矽烷基化反應,容易提昇作為處理對象物之被處理體之表面之疏水性。 [溶劑] 表面處理劑可含有溶劑。藉由表面處理劑含有溶劑,容易進行藉由旋轉塗佈法或浸漬法等之被處理體之表面處理。其次,對表面處理劑中可含有之溶劑進行說明。 作為溶劑,只要為可溶解矽烷基化劑及雜環化合物,且對被處理體之表面(例如基板之表面(無機圖案、樹脂圖案等))之損害較少者,則可並無特別限定地使用先前公知之溶劑。 具體而言,可列舉:二甲基亞碸等亞碸類; 二甲基碸、二乙基碸、雙(2-羥基乙基)碸、四亞甲基碸等碸類; N,N-二甲基甲醯胺、N-甲基甲醯胺、N,N-二甲基乙醯胺、N-甲基乙醯胺、N,N-二乙基乙醯胺等醯胺類; N-甲基-2-吡咯啶酮、N-乙基-2-吡咯啶酮、N-丙基-2-吡咯啶酮、N-羥基甲基-2-吡咯啶酮、N-羥基乙基-2-吡咯啶酮等內醯胺類; 1,3-二甲基-2-咪唑啶酮、1,3-二乙基-2-咪唑啶酮、1,3-二異丙基-2-咪唑啶酮等咪唑啶酮類; 二甲基乙二醇、二甲基二乙二醇、二甲基三乙二醇、甲基乙基二乙二醇、二乙二醇、三乙二醇丁基甲醚等二烷基乙二醇醚類; 乙二醇單甲醚、乙二醇單乙醚、乙二醇單-正丙醚、乙二醇單-正丁醚、二乙二醇單甲醚、二乙二醇單乙醚、二乙二醇單-正丙醚、二乙二醇單-正丁醚、三乙二醇單甲醚、三乙二醇單乙醚、丙二醇單甲醚、丙二醇單乙醚、丙二醇單-正丙醚、丙二醇單-正丁醚、二丙二醇單甲醚、二丙二醇單乙醚、二丙二醇單-正丙醚、二丙二醇單-正丁醚、三丙二醇單甲醚、三丙二醇單乙醚等(聚)伸烷基二醇單烷基醚類; 乙二醇單甲醚乙酸酯、乙二醇單乙醚乙酸酯、乙二醇單丁醚乙酸酯、二乙二醇單甲醚乙酸酯、二乙二醇單乙醚乙酸酯、丙二醇單甲醚乙酸酯、丙二醇單乙醚乙酸酯等(聚)伸烷基二醇單烷基醚乙酸酯類; 二甲醚、二乙醚、甲基乙醚、二丙醚、二異丙醚、二丁醚、二異戊醚、二乙二醇二甲醚、二乙二醇甲基乙醚、二乙二醇二乙醚、四乙二醇二甲醚、四氫呋喃等其他醚類; 甲基乙基酮、環己酮、2-庚酮、3-庚酮等酮類; 2-羥基丙酸甲酯、2-羥基丙酸乙酯等乳酸烷基酯類;2-羥基-2-甲基丙酸乙酯、3-甲氧基丙酸甲酯、3-甲氧基丙酸乙酯、3-乙氧基丙酸甲酯、3-乙氧基丙酸乙酯、乙氧基乙酸乙酯、羥基乙酸乙酯、2-羥基-3-甲基丁酸甲酯、3-甲氧基乙酸丁酯、3-甲基-3-甲氧基乙酸丁酯、3-甲基-3-甲氧基丙酸丁酯、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異丙酯、乙酸正丁酯、乙酸異丁酯、乙酸正戊酯、乙酸正己酯、乙酸正庚酯、乙酸正辛酯、甲酸正戊酯、乙酸異戊酯、丙酸正丁酯、丁酸乙酯、丁酸正丙酯、丁酸異丙酯、丁酸正丁酯、正辛酸甲酯、癸酸甲酯、丙酮酸甲酯、丙酮酸乙酯、丙酮酸正丙酯、乙醯乙酸甲酯、乙醯乙酸乙酯、2-側氧丁酸乙酯、己二酸二甲酯、丙二醇二乙酸酯等其他酯類; β-丙內酯、γ-丁內酯、δ-戊內酯等內酯類; 正己烷、正戊烷、正辛烷、正壬烷、甲基辛烷、正癸烷、正十一烷、正十二烷、2,2,4,6,6-五甲基戊烷、2,2,4,4,6,8,8-七甲基壬烷、環己烷、甲基環己烷等直鏈狀、支鏈狀或環狀之脂肪族烴類; 苯、甲苯、二甲苯、1,3,5-三甲基苯、萘等芳香族烴類; 對薄荷烷、二苯基薄荷烷、檸檬烯、萜品烯、
烷、降
烷、蒎烷等萜烯類等。該等溶劑可單獨使用或混合2種以上而使用。 再者,於使用非極性之溶劑之情形時,有雜環化合物稍微難以溶解,於表面處理劑中包含雜環化合物之結晶之情形。 於因與藉由表面處理劑進行之表面處理之後續步驟之關係,必須於表面處理劑中使用非極性之溶劑之情形時,較佳為於進行藉由表面處理劑之表面處理後,視需要設置將析出之雜環化合物之結晶去除之步驟。 又,於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之處理對象為樹脂圖案等有機材料之情形時,就可減輕對處理對象之損害之觀點而言,較佳地使用碳原子數為2至14之醚系溶劑,更佳地使用碳原子數為3至12之醚系溶劑。作為此種醚系溶劑,具體而言,可列舉:二甲醚、二乙醚、甲基乙醚、二丙醚、二異丙醚、二丁醚、二異戊醚等烷基醚。於該等中,較佳為二異丙醚、二丁醚及二異戊醚。上述醚系溶劑可單獨使用或組合2種以上而使用。 於使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中含有溶劑之情形時,表面處理劑中所包含之矽烷基化劑與雜環化合物之合計之濃度實用上較佳為0.1質量%以上,更佳為0.1~30質量%,尤佳為0.5~20質量%,最佳為1~15質量%。 再者,關於以上所說明之表面處理劑,即便於與SUS(stainless steel,不鏽鋼)等金屬接觸之情形時,亦幾乎不會使金屬溶出。例如,即便使包含鐵之試片於室溫下浸漬於表面處理劑中5天以上,表面處理劑中之鐵之溶出亦為3 ppb以下。 <表面處理方法> 其次對本發明之表面處理方法進行說明。 本發明之表面處理方法係使上述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暴露於被處理體之表面,對被處理體之表面進行處理者。 於被處理體為基板之情形時,如已說明般,作為本發明之表面處理方法中之處理對象之基板的表面除基板本身之表面以外,亦意指設置於基板上之無機圖案及樹脂圖案之表面、以及未圖案化之無機層及有機層之表面。對設置於基板上之無機圖案及樹脂圖案、以及未圖案化之無機層及有機層之表面之說明係如已描述般,故而省略此處之說明。 本發明之表面處理方法係對被處理體之表面進行矽烷基化處理者,該處理之目的可為任意者,作為該處理之目的之代表例,可列舉:(1)將基板等被處理體之表面進行疏水化,提昇對例如包含光阻劑等之樹脂圖案等之密接性;(2)於為基板之被處理體之表面之清洗中,防止基板之表面之無機圖案或樹脂圖案之圖案崩塌。 關於上述(1),作為將上述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暴露於被處理體之表面之方法,可並無特別限制地使用先前公知之方法,例如可列舉:使上述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汽化而獲得蒸汽,使該蒸汽與被處理體之表面接觸之方法;藉由旋轉塗佈法或浸漬法等使上述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與被處理體之表面接觸之方法等。 於作為光阻劑之膜之有機層之形成中所使用之基板為被處理體的情形時,較佳為表面處理劑之暴露於有機層之形成之前進行。 藉由此種操作,被處理體之表面進行矽烷基化,被處理體之表面之疏水性提昇。於被處理體為基板,且使用經表面處理劑處理之基板之情形時,基板表面進行疏水化,藉此例如提昇基板對光阻劑等之密接性。 關於上述(2),於進行形成無機圖案或樹脂圖案後之清洗操作之前,對作為被處理體之基板之表面暴露上述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即可。其次,對藉由實施此種表面處理,可於基板之表面之清洗中,防止基板之表面之無機圖案或樹脂圖案之圖案崩塌的原因進行說明。 通常,一般於在基板之表面形成無機圖案後,藉由SPM(硫酸/過氧化氫水)或APM(氨/過氧化氫水)等清洗液,清洗圖案之表面。又,一般亦於在基板之表面形成樹脂圖案後,藉由水或活性劑沖洗液等清洗液而清洗去除顯影殘渣或附著顯影液。 於本發明之表面處理方法中,於清洗此種無機圖案或樹脂圖案之前,藉由上述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對圖案表面進行處理,將圖案之表面進行疏水化。 此處,於清洗時於無機圖案或樹脂圖案等圖案間發揮作用之力F係根據以下之式(I)之方式表示。其中,γ表示清洗液之表面張力,θ表示清洗液之接觸角,A表示圖案之縱橫比,D表示圖案側壁間之距離。 F=2γ・cosθ・A/D・・・(I) 因此,若可將圖案之表面進行疏水化,提高清洗液之接觸角(使cosθ減小),則可減小於後續之清洗時於圖案間發揮作用之力,可防止圖案崩塌。 該表面處理係藉由將形成有無機圖案或樹脂圖案之基板浸漬於表面處理劑中,或者對無機圖案或樹脂圖案塗佈或吹送表面處理劑而進行。處理時間較佳為1~60秒。又,較佳為於該表面處理後,圖案表面之水之接觸角成為40~120度,更佳為成為60~100度。 若以上之表面處理結束,則清洗無機圖案或樹脂圖案。於該清洗處理中,可直接採用先前於無機圖案或樹脂圖案之清洗處理中一直使用之清洗液。例如,針對無機圖案可列舉SPM或APM等,針對樹脂圖案可列舉水或活性劑沖洗液等。 再者,就產出量之方面而言,較佳為表面處理與清洗處理連續之處理。因此,作為表面處理劑,較佳為選擇與清洗液之置換性優異者。 關於本發明之表面處理方法中所使用之表面處理劑,如上述本發明之表面處理劑所述,含有矽烷基化劑、及不包含矽原子之含氮雜環化合物,該不包含矽原子之含氮雜環化合物係作為將被處理體之表面進行矽烷基化時之觸媒發揮作用的化合物。因此,藉由本發明之表面處理方法進行處理之被處理體之表面高度地疏水化(矽烷基化)。於被處理體為樹脂圖案或無機圖案之形成中所使用之基板之情形時,表面處理之結果為,提昇對樹脂圖案等之接著性,或防止圖案崩塌。 [實施例] 以下,藉由實施例更具體地說明本發明,但本發明並不限定於以下之實施例。 [實施例1~52及比較例1~8] 於實施例及比較例中,作為矽烷基化劑,使用以下之SA1~SA3、SA4:2,2,5,5-四甲基-2,5-二矽-1-氮雜環戊烷、SA5:2,2,4,4,6,6-六甲基環三矽氮烷。 [化10]
於實施例及比較例中,作為不包含矽原子之含氮雜環化合物,使用以下之H1~H8。 [化11]
於實施例及比較例中,作為溶劑,使用以下之S1~S15。 S1:丙二醇單甲醚乙酸酯 S2:乙酸正丁酯 S3:乙酸乙酯 S4:γ-丁內酯 S5:高沸點溶劑(三乙二醇丁基甲醚,沸點:261℃) S6:四乙二醇二甲醚 S7:二乙二醇二乙醚 S8:3-甲氧基乙酸丁酯 S9:3-甲基-3-甲氧基乙酸丁酯 S10:乙二醇單丁醚乙酸酯 S11:丙二醇二乙酸酯 S12:二乙二醇單乙醚乙酸酯 S12:己二酸二甲酯 S13:癸酸甲酯 S14:正辛酸甲酯 S15:乙酸正辛酯 分別均勻地混合表1~表3記載之種類及量(質量%)之矽烷基化劑、雜環化合物及溶劑,獲得各實施例及比較例之表面處理劑。 再者,於實施例15~19之表面處理劑中,產生雜環化合物之若干之溶化殘渣。 使用所獲得之表面處理劑,按照以下之方法,進行矽基板(Si)、矽熱氧化膜基板(thOx)、氮化矽基板(SiN)之表面處理,測定表面處理後之水之接觸角。將水之接觸角之測定結果記載於表1~表3。 水之接觸角之測定係使用Dropmaster700(協和界面科學股份有限公司製造),對經表面處理之基板之表面滴加純水液滴(1.8 μL),以滴加10秒後之接觸角之形式進行測定。 <表面處理方法> 首先,於25℃下使基板浸漬於濃度1質量%之HF(hydrofluoric acid,氫氟酸)水溶液中1分鐘。浸漬後,藉由離子交換蒸餾水將基板清洗1分鐘。藉由氮氣流使水洗後之基板乾燥。 於25℃下使乾燥後之基板浸漬於各實施例及比較例之表面處理劑中60秒,進行基板之表面處理。利用異丙醇將表面處理後之基板清洗1分鐘後,進行藉由離子交換蒸餾水之清洗1分鐘。藉由氮氣流使清洗後之基板乾燥,獲得經表面處理之基板。 [表1]
[表2]
[表3]
根據比較例1與實施例1~3之比較、比較例2與實施例4~6之比較、比較例3與實施例5~9之比較、比較例7與實施例22之比較、及比較例8與實施例23之比較可知,表面處理劑含有矽烷基化劑、以及不包含矽原子之含氮雜環化合物,藉此表面處理時之藉由矽烷基化劑之疏水化之效率明顯提昇。 根據比較例1與比較例4及5之比較可知,即便使表面處理劑中含有含氮雜環化合物作為包含矽原子之矽烷基化劑,表面處理時之藉由矽烷基化劑之疏水化之效率亦並未大幅提昇。 根據實施例6與實施例10~13及實施例24~33之比較可知,關於含有矽烷基化劑、以及不包含矽原子之含氮雜環化合物之表面處理劑,不論溶劑之種類,均可獲得良好之表面處理效果。 根據實施例6與實施例14~21及實施例34~52之比較可知,使用各種化合物作為雜環化合物,可獲得與表面處理時之藉由矽烷基化劑之疏水化之效率之提昇相關之所需的效果。 尤其根據實施例15~19、34、37、39及41~50可知,即便於雜環化合物之含量稍微較少之情形時,藉由表面處理劑獲得之良好之疏水化之效果亦不會大幅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