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201627412A - 染毛劑組合物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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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第1發明)一種染毛劑組合物,其含有以下之成分(A)、(B)及(C-1)。
(A)直接染料
(B)磺化多糖
(C-1)電荷密度3meq/g以上且24meq/g以下之陽離子性聚合物
(第2發明)一種染毛料組合物,其含有成分(A)、(B)及(C-2),且成分(B)與成分(C-2)之電荷比(C-2)/(B)為0.5以上且30以下。
(A)直接染料
(B)磺化多糖
(C-2)選自由單烷基(C8-22)四級銨鹽、以及單烷基(C8-22)醚胺、單烷基醯胺(C8-22)胺及該等胺之鹽所組成之群中之陽離子界面活性劑
Description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染毛劑組合物。
●關於第1發明
含有陽離子性聚合物之毛髮化妝料係作為保持毛髮天生之狀態、或使之自受損狀態恢復者而通用。進而,於此種組合物中添加有直接染料者作為兼具染毛性與護髮性之組合物而被統稱為髮色護理劑,近年來受到關注。
例如,作為染毛性與其牢固性優異者,業界提出有含有陽離子性直接染料與陽離子性或兩性之聚合物的染毛劑組合物(專利文獻1及專利文獻2)。
另一方面,專利文獻3中所記載之多糖衍生物顯示出不易受到無機金屬鹽、有機金屬鹽、pH值、溫度等所影響之穩定增黏性,且具有乳化穩定化作用,於用於化妝料或梳洗製品之情形時對皮膚之黏性較少,被認為使用感優異,而受到關注(專利文獻3)。
(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特開平11-343218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專利特開2000-7542號公報
(專利文獻3)日本專利特開平10-25301號公報
●關於第2發明
使用直接染料之染毛料與使用氧化染料之染毛劑相比安全性或簡便性更高,又,毛髮損傷亦更少,故而被使用者所接受,作為具有
毛髮修整劑、髮色護理劑、髮色調理劑等稱呼之製品而提出有各種。
例如,專利文獻4中提出有一種護髮素,其係將特定比之鹼性染料及中性染料與陽離子界面活性劑及脂肪醇組合而成,可迅速且均勻地進行毛髮染色,並且具有調理效果。
另一方面,專利文獻5中提出有一種毛髮化妝料,其係將酸性染料與覆膜形成聚合物及作為增黏劑之特定之多糖衍生物組合而成,該毛髮化妝料之展開性良好且容易塗抹於毛髮,被認為使用感優異。
(專利文獻4)日本專利特開平01-132512號公報
(專利文獻5)日本專利特開平11-012139號公報
●關於第1發明
第1發明提供一種染毛劑組合物,其含有以下之成分(A)、(B)及(C-1)。
(A)直接染料
(B)磺化多糖
(C-1)電荷密度3meq/g以上且24meq/g以下之陽離子性聚合物
●關於第2發明
第2發明提供一種染毛劑組合物,其含有成分(A)、(B)及(C-2),且成分(B)與成分(C-2)之電荷比(C-2)/(B)為0.5以上且30以下。
(A)直接染料
(B)磺化多糖
(C-2)選自由單烷基(C8-22)四級銨鹽、以及單烷基(C8-22)醚胺、單烷基醯胺(C8-22)胺及該等胺之鹽所組成之群中之陽離子界面活性劑
圖1係表示由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所產生之減少毛髮摩擦效果之持續性的圖。
圖2係表示由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所產生之減少毛髮摩擦效果之持續性的圖。
如專利文獻1或2中所提出之染毛劑組合物之染色性及染色處理後之觸感、進而染色牢固性並不令人滿意。又,於專利文獻3中,多糖衍生物並未用於染毛劑組合物,於欲向如專利文獻1或2中所提出之含有陽離子性直接染料與陽離子性或兩性之聚合物的染毛劑組合物中調配專利文獻3中所記載之多糖衍生物之情形時,亦會於陽離子性直接染料與多糖衍生物、或陽離子性或兩性之聚合物與多糖衍生物之間形成複雜之離子性錯合物,因而預測會發生染色性降低或觸感明顯惡化等情況。
因此,第1發明係關於一種無論直接染料之離子性如何,均可獲得良好之染色性與染色牢固性,並且處理後之觸感提昇效果優異,即便反覆進行洗髮精洗淨亦維持優異之觸感,進而不會產生析出物之穩定之染毛劑組合物。
本發明者等人發現,藉由將直接染料與磺化多糖及電荷密度處於一定範圍內之陽離子性聚合物併用,可解決上述課題。
於第1發明中,陽離子性聚合物之電荷密度係指作為原料而獲取之聚合物中之包括抗衡離子在內之聚合物每1g之陽離子性基之莫耳數×1000(meq/g)。又,於本發明中,陰離子性聚合物之電荷密度係指作為原料而獲取之聚合物中之包括抗衡離子在內之聚合物每1g之陰離子性基之莫耳數×1000(meq/g)。再者,本發明中之陽離子性聚合物亦包括具有陽離子性基與陰離子性基且整體上呈陽離子性之聚合物。此種情形時之聚合物僅考慮陽離子性基之電荷密度。
[成分(A):直接染料]
作為成分(A)之直接染料,可使用選自由下述偶氮染料(A-1)、(A-2)及(A-3)、酸性染料、鹼性染料、硝基染料以及分散染料所組成之群中之至少一種或2以上之染料。
作為酸性染料,例如可列舉:藍色1號、紫色401號、黑色401號、橙色205號、紅色227號、紅色106號、黃色203號、酸性橙3等。
作為鹼性染料,例如可列舉:鹼性紅51、鹼性藍99、鹼性棕16、鹼性棕17、鹼性紅76、鹼性黃57等。
作為硝基染料,可列舉:2-硝基對苯二胺、2-胺基-6-氯-4-硝基苯酚、3-硝基對羥基乙基胺基苯酚、4-硝基鄰苯二胺、4-胺基-3-硝基苯酚、4-羥基丙基胺基-3-硝基苯酚、N,N-雙(2-羥基乙基)-2-硝基對苯二胺、HC藍2、HC橙1、HC紅1、HC紅3、HC黃2、HC黃4、HC黃5等。
作為分散染料,可列舉:分散紫1、分散藍1、分散黑9等。
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關於成分(A),可使第1劑、第2劑、第3劑之任一者中含有,但就配方組成之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使第1劑或第3劑中含有,更佳為使第1劑中含有。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成分(A)之含量較佳為0.001質量%以上,更佳為0.0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01質量%以上,
又,較佳為2質量%以下,更佳為1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下。
[氧化染料]
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於第1劑中除含有成分(A)之直接染料以外,亦可含有氧化染料。作為氧化染料,可使用通常染毛劑中所使用之公知之前驅物及成色劑。
作為前驅物,例如可列舉:對苯二胺、甲苯-2,5-二胺、2-氯對苯二胺、對胺基苯酚、對甲基胺基苯酚、鄰胺基苯酚、N-苯基對苯二胺、N,N-雙(2-羥基乙基)對苯二胺、1-羥基乙基-4,5-二胺基吡唑與該等之鹽等。
又,作為成色劑,例如可列舉:間苯二胺、2,4-二胺基苯氧基乙醇、間胺基苯酚、2-甲基-5-胺基苯酚、2-甲基-5-(2-羥基乙基胺基)苯酚、間苯二酚、1-萘酚、1,5-二羥基萘、對苯二酚與該等之鹽等。
前驅物與成色劑可分別單獨使用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第1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前驅物與成色劑之總含量較佳為不會對成分(A)之染色性產生影響之程度之含量,較佳為0.01質量%以上,更佳為0.1質量%以上,又,較佳為5質量%以下,更佳為3質量%,進而較佳為2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下。
[成分(B):磺化多糖]
成分(B)之磺化多糖為陰離子性聚合物,但即便與成分(C-1)之陽離子性聚合物併用亦不易產生沈澱,可提高由成分(C-1)所產生之不易使毛髮纏結而成為順滑觸感之效果的持續性。又,藉由調配成分(B),由成分(A)所產生之染毛性亦提高。
作為成分(B),可列舉多糖中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被取代為以下之取代基(b1)而成之水溶性烷基取代多糖作為較佳者。再者,此處所指之所謂水溶性,係指於25℃下於水中溶解0.001質量%以
上。
(b1)可取代有羥基之碳數1~5之磺烷基或其鹽
作為取代基(b1)之具體例,可列舉:2-磺乙基、3-磺丙基、3-磺基-2-羥基丙基、2-磺基-1-(羥基甲基)乙基等,其一部分或全部可成為與鈉、鉀等鹼金屬、鈣、鎂等鹼土金屬、胺類等有機陽離子基、銨離子等之鹽。該等之中,較佳為3-磺基-2-羥基丙基之鈉鹽。
成分(B)較佳為多糖中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除經上述取代基(b1)取代以外,進而經以下之取代基(b2)取代。
(b2)具有碳數10~40之直鏈或支鏈之烷基之烷基甘油醚基及/或具有碳數10~40之直鏈或支鏈之烯基之烯基甘油醚基
作為取代基(b2)之具體例,可列舉:2-羥基-3-烷氧基丙基、2-烷氧基-1-(羥基甲基)乙基、2-羥基-3-烯氧基丙基、2-烯氧基-1-(羥基甲基)乙基,該等基可取代為與多糖分子鍵結之羥乙基或羥丙基之羥基之氫原子。作為該等取代為甘油醚基之碳數10~40之烷基或烯基,較佳為碳數12~36,進而較佳為16~24之直鏈或支鏈之烷基及烯基,就染毛劑組合物之保存穩定性之方面而言,較佳為烷基,進而較佳為直鏈烷基,其中較佳為碳數18之直鏈烷基。
再者,於取代基(b1)或(b2)具有羥基之情形時,該羥基之氫原子可進而經其他取代基(b1)或(b2)取代。
每一構成單糖殘基之取代基(b1)之取代度較佳為0.01以上,更佳為0.02以上,進而較佳為0.1以上,又,較佳為2.5以下,更佳為2以下,進而較佳為1.5以下。又,每一構成單糖殘基之取代基(b2)之取代度較佳為0.001以上,更佳為0.002以上,進而較佳為0.003以上,又,較佳為1以下,更佳為0.5以下,進而較佳為0.1以下。進而,取代基(b1)與取代基(b2)之數量之比率(b1)/(b2)較佳為1000以下,更佳為500以下,進而較佳為300以下,又,為1/100以上,更佳為1/10以上。再
者,成分(B)於多糖之各重複單元中未必需要存在取代基(b1),就一分子整體來看,只要導入取代基(b1)即可,取代基(b1)及(b2)之取代度較佳為平均處於上述範圍內。
又,作為成為成分(B)之磺化多糖之基本骨架的多糖,可列舉:纖維素、瓜爾膠、澱粉、羥乙基纖維素、羥乙基瓜爾膠、羥乙基澱粉、甲基纖維素、甲基瓜爾膠、甲基澱粉、乙基纖維素、乙基瓜爾膠、乙基澱粉、羥丙基纖維素、羥丙基瓜爾膠、羥丙基澱粉、羥乙基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甲基瓜爾膠、羥乙基甲基澱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瓜爾膠、羥丙基甲基澱粉等,其中,較佳為纖維素、羥乙基纖維素、甲基纖維素、乙基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該等多糖之衍生物之利用甲基、乙基、羥乙基、羥丙基等所進行之取代可為利用單一取代基所進行之取代,亦可為利用複數種取代基之取代,其每一構成單糖殘基之取代度較佳為0.1以上,更佳為0.5以上,又,較佳為10以下,更佳為5以下。又,該等多糖之重量平均分子量較佳為1萬以上,更佳為10萬以上,進而較佳為30萬以上,又,較佳為1000萬以下,更佳為500萬以下,進而較佳為200萬以下。
成分(B)之磺化多糖可藉由將多糖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磺化(導入具有磺酸基之取代基(b1)),或藉由將多糖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磺化後,將剩餘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疏水化(導入取代基(b2)),或藉由將多糖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疏水化後,將剩餘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磺化,或藉由同時進行疏水化及磺化而製造。
磺化多糖中之取代基(b1)及(b2)不僅有取代在用作原料之多糖之羥基上之情形,亦有取代在其他取代基(b1)或取代基(b2)所具有之羥基上之情形,進而亦有該等取代重疊地發生之情形。即,除了僅多糖之羥基之氫原子被取代為取代基(b1)及(b2)而成之化合物以外,於疏
水化(b2)後進行磺化(b1)之情形時,有包含取代基(b2)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2)或(b1),又,取代基(b1)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1)者之情形。又,於磺化(b1)後進行疏水化(b2)之情形時,有包含取代基(b2)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2),又,取代基(b1)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1)或(b2)者之情形。進而,於同時進行疏水化與磺化之情形時,有包含取代基(b2)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2)或(b1),取代基(b1)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2)或(b1)者之情形,進而亦有包含重疊地發生對該等其他取代基之取代者之情形。於第1發明中,此種多糖之任一種均可使用。
作為成分(B)之具體例,可列舉:硬脂氧基PG(Propylene Glycol,丙二醇)羥乙基纖維素磺酸鈉、羥乙基纖維素磺酸或其鹽。
成分(B)之磺化多糖可單獨使用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關於其在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含量,就成為塗抹時不易滴液且容易使用之黏度之觀點、提高染毛性之觀點、及由成分(C-1)所產生之觸感提昇效果之持續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0.1質量%以上,更佳為0.3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上,又,較佳為10質量%以下,更佳為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3質量%以下。
[成分(C-1):電荷密度3meq/g以上且24meq/g以下之陽離子性聚合物]
關於成分(C-1)之陽離子性聚合物之電荷密度,就不易使毛髮纏結而成為順滑觸感之效果之觀點而言,較佳為3.5meq/g以上,更佳為4meq/g以上,進而較佳為4.5meq/g以上,就上述效果之持續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10meq/g以下,更佳為7meq/g以下,進而較佳為6.5meq/g以下。
作為成分(C-1)之陽離子性聚合物,亦可使用(C-1-1)非交聯型、(C-1-2)交聯型之任一種,交聯型於不易使毛髮纏結而成為順滑觸感之效果方面優異,非交聯型於效果之持續性方面優異。於第1發明中,
更佳為將交聯型之陽離子性聚合物與非交聯型之陽離子性聚合物併用作成分(C-1),藉由併用該等,不易使毛髮纏結而成為順滑觸感之效果之持續性優異,並且可進一步提高該等效果。
作為成分(C-1-1)之非交聯型陽離子性聚合物,可列舉:包含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作為構成單元之聚合物、四級化聚乙烯基咪唑鎓衍生物、聚乙烯亞胺等。
作為包含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作為構成單元之聚合物,較佳為具有以下之通式(1)或(2)所表示之骨架者。
[式中,R1及R2可相同亦可不同,表示氫原子、碳數1~18之烷基、芳基(苯基等)、羥烷基、醯胺烷基、氰烷基、烷氧基烷基或羰基烷氧基烷基,R3及R4可相同亦可不同,表示氫原子、碳數1~3之烷基或苯基,X-表示陰離子(氯化物離子、溴化物離子、碘化物離子、硫酸根陰離子、磺酸根陰離子、甲基硫酸根陰離子、磷酸根陰離子、硝酸根陰離子等)]
關於包含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作為構成單元之聚合物,就進一步提高藉由與成分(B)併用而產生之調理效果之持續性提昇效果之觀點而言,一分子中較佳為含有式(1)或(2)所表示之構成單元65~100莫耳%,更佳為含有90~100莫耳%,進而較佳為含有95~100莫耳%。
作為包含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作為構成單元之聚合物之具體例,可列舉以下之通式(3)或(4)所表示者。
[式中,R1、R2及X-表示與上述相同之含義。p、q及r表示莫耳比,且p+q+r=100]
p較佳為0~50,更佳為0~25,進而較佳為0~10,進而較佳為0~5,q較佳為50~100,更佳為65~100,進而較佳為75~100,進而較佳為90~100,進而較佳為95~100,r較佳為0~50,更佳為0~25,進而較佳為0~10,進而較佳為0~5。
該等之中,較佳為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之均聚物、二烯丙基四級銨鹽與丙烯酸之共聚物、二烯丙基四級銨鹽與丙烯醯胺之共聚物。作為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之均聚物之具體例,可列舉:Merquat 100(INCI(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Cosmetic Ingredient,國際命名化妝品原料)名:聚四級銨鹽-6,Lubrizol Advanced Materials,Inc.製造,電荷密度6.2meq/g,重量平均分子量150,000)等,作為二烯丙基四級銨鹽與丙烯酸之共聚物之具體例,可列舉:Merquat 295(INCI
名:聚四級銨鹽-22,Lubrizol Advanced Materials,Inc.製造,電荷密度6.0meq/g,重量平均分子量190,000)、Merquat 280(INCI名:聚四級銨鹽-22,Lubrizol Advanced Materials,Inc.製造,電荷密度5.0meq/g,重量平均分子量450,000),作為二烯丙基四級銨鹽與丙烯醯胺之共聚物之具體例,可列舉:Merquat 550(INCI名:聚四級銨鹽-7,Lubrizol Advanced Materials,Inc.製造,電荷密度3.1meq/g,重量平均分子量1,600,000)等。
作為四級化聚乙烯基咪唑鎓衍生物,較佳為例如以下之通式(5)所表示者。
[式中,R表示氫原子或碳數1~3之烷基,Y-表示氯化物離子、溴化物離子、碘化物離子、硫酸根陰離子、磺酸根陰離子、碳數1~4之烷基硫酸根陰離子、磷酸根陰離子、硝酸根陰離子等陰離子,s及t表示莫耳比,且s+t=100]
關於作為顯示出陽離子性之單體之莫耳比之t,就進一步提高藉由與成分(B)併用而產生之調理效果之持續性提昇效果之觀點而言,較佳為73以上,更佳為90以上,進而較佳為93以上,又,較佳為99以下。
作為此種四級化聚乙烯基咪唑鎓衍生物之具體例,可列舉作為乙烯吡咯啶酮與氯化甲基乙烯基咪唑鎓之共聚物之Luviquat
Excellence(BASF公司製造,電荷密度6.7meq/g,重量平均分子量40,000)等。
作為聚乙烯亞胺之具體例,可列舉由和光純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銷售之電荷密度23.2meq/g、重量平均分子量10,000之聚乙烯亞胺。
作為成分(C-1-2)之交聯型陽離子性聚合物,可列舉氯化甲基丙烯醯氧乙烯基三甲基銨之聚合物等。
作為氯化甲基丙烯醯氧乙烯基三甲基銨之聚合物之具體例,可列舉(INCI名:聚四級銨鹽-37,BASF公司:Cosmedia Ultra Gel 300,電荷密度4.8)。
關於成分(C-1)之重量平均分子量,就製成與成分(B)形成水不溶性之錯合物而容易殘留於毛髮者之觀點而言,較佳為10,000以上,更佳為50,000以上,進而較佳為100,000以上,又,較佳為10,000,000以下,更佳為1,000,000以下,進而較佳為800,000以下。
此處,重量平均分子量例如可藉由凝膠滲透層析法(GPC),並藉由以下之條件進行測定。
流動層:50mM LiBr,1%CH3COOH/乙醇:水=3:7
管柱:TSK gel α-M(2根串聯)
標準物質:聚乙二醇
成分(C-1)之電荷密度3meq/g以上且24meq/g以下之陽離子性聚合物可單獨使用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關於在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含量,就不易使毛髮纏結而成為順滑觸感之效果及其持續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0.01質量%以上,更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3質量%以上,又,較佳為20質量%以下,更佳為8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6質量%以下。
關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成分(C-1)與成分(B)之電荷比
(C-1)/(B),就於沖洗時使由兩成分形成之水不溶性之錯合物吸附於毛髮表面,提高耐洗髮精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0.001以上,更佳為0.1以上,進而較佳為1以上,又,較佳為40以下,更佳為20以下,進而較佳為12以下,進而較佳為11以下,進而較佳為10以下,進而較佳為9.5以下,進而較佳為9以下。進而藉由設為該電荷比,亦可提高染色性。又,若為該電荷比,則不易形成由製劑中之水不溶性之錯合物所產生之沈澱物。此處,上述電荷比(C-1)/(B)可根據下述式進行計算。
電荷比(C-1)/(B)
=(成分(C-1)之含量×成分(C-1)之電荷密度)/(成分(B)之含量×成分(B)之電荷密度)
[成分(D):電荷密度未達3meq/g之陽離子性聚合物]
藉由使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進而含有電荷密度未達3meq/g之陽離子性聚合物作為成分(D),可進一步提高頭髮之觸感。
作為成分(D),亦可使用非交聯型、交聯型之任一種,就沖洗時之順滑性之觀點而言,更佳為使用交聯型。作為此種電荷密度未達3meq/g且交聯型之陽離子性聚合物,例如可列舉:N,N-二甲基胺基乙基甲基丙烯酸二乙酯硫酸鹽-N,N-二甲基丙烯醯胺-二甲基丙烯酸聚乙二醇共聚物(INCI名:聚四級銨鹽-52,SOFCARE KG-101W-E,花王公司製造,電荷密度0.83meq/g)。作為電荷密度未達3meq/g且非交聯型之陽離子性聚合物,可列舉羥乙基纖維素氯化羥基丙基三甲基銨醚(INCI名:聚四級銨鹽-10)等陽離子化纖維素。作為陽離子化纖維素,例如可列舉:Caticelo M-80(花王公司製造,電荷密度1.1meq/g)、Caticelo L-150(花王公司製造,電荷密度0.9meq/g)等。
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成分(D)之含量較佳為0.01質量%以上,更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3質量%以上,又,較佳為20質量%以下,更佳為8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6質量%以下。
[成分(E):氯化鈉]
較佳為使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進而含有氯化鈉作為成分(E)。藉由使之含有氯化鈉,可使染毛劑組合物增黏,抑制塗抹時之滴液等而容易處理。
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成分(E)之含量較佳為0.1質量%以上,更佳為0.3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上,又,較佳為3質量%以下,更佳為2.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2質量%以下。
[界面活性劑]
可使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含有界面活性劑。作為界面活性劑,可列舉:陽離子界面活性劑、非離子界面活性劑、兩性界面活性劑、及陰離子界面活性劑。該等之中,就配方組成之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陰離子界面活性劑、非離子界面活性劑。
作為陰離子界面活性劑,可列舉:烷基苯磺酸鹽、烷基或烯基醚硫酸鹽、烷基或烯基硫酸鹽、烯烴磺酸鹽、烷烴磺酸鹽、飽和或不飽和脂肪酸鹽、烷基或烯基醚羧酸鹽、α-磺基脂肪酸鹽、N-醯基胺基酸鹽、磷酸單或二酯、磺基琥珀酸酯等。作為烷基醚硫酸鹽,可列舉聚氧乙烯烷基醚硫酸鹽。該等之中,較佳為烷基硫酸鹽、烷基醚硫酸鹽、飽和脂肪酸鹽、烷基醚羧酸鹽。作為該等陰離子界面活性劑之陰離子性基之抗衡離子,可列舉:鈉離子、鉀離子等鹼金屬離子;鈣離子、鎂離子等鹼土金屬離子;銨離子;具有1~3個碳數2或3之烷醇基之烷醇胺鹽(例如單乙醇胺鹽、二乙醇胺鹽、三乙醇胺鹽、三異丙醇胺鹽等)。
作為陽離子界面活性劑,就對染毛後之毛髮賦予優異之觸感之觀點而言,較佳為氯化單烷基三甲基銨、氯化二烷基二甲基銨、溴化單烷基三甲基銨,其中,更佳為氯化硬脂基三甲基銨(Steartrimonium chloride)、氯化鯨蠟基三甲基銨(Cetrimonium chloride)、氯化月桂基
三甲基銨(Lauryltrimonium chloride),亦較佳為將兩種以上混合。
作為非離子界面活性劑,可列舉:聚氧伸烷基烷基醚、聚氧伸烷基烯基醚、高級脂肪酸蔗糖酯、聚甘油脂肪酸酯、高級脂肪酸單或二乙醇醯胺、聚氧乙烯氫化蓖麻油、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烷基糖、烷基氧化胺、烷基醯胺氧化胺等。該等之中,較佳為聚氧伸烷基烷基醚、聚氧乙烯氫化蓖麻油、烷基糖,更佳為聚氧乙烯烷基(12~14)醚、烷基聚葡糖苷。
作為兩性界面活性劑,可列舉:咪唑啉、羰基甜菜鹼、醯胺甜菜鹼、磺基甜菜鹼、羥基磺基甜菜鹼、醯胺磺基甜菜鹼等,更佳為烷基二甲基胺基乙酸甜菜鹼、脂肪醯胺丙基甜菜鹼等甜菜鹼界面活性劑,進而較佳為脂肪醯胺丙基甜菜鹼。
關於界面活性劑,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可使第1劑、第2劑、第3劑之任一者中含有。
該等界面活性劑可單獨使用任一種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關於在第1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含量,就良好之觸感、乳化性能之觀點而言,較佳為0.01質量%,更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2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3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上,又,較佳為30質量%以下,更佳為2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2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3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5質量%以下。
[高級醇]
就改善觸感、提高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使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含有碳數12以上之高級醇。關於高級醇,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可使第1劑、第2劑、第3劑之任一劑中含有。
作為高級醇,較佳為碳數為12以上,進而為16以上,又,碳數
為30以下,進而為22以下者,具體而言,可列舉:肉豆蔻醇、鯨蠟醇、硬脂醇、花生醇、山萮醇、異硬脂醇、2-辛基十二烷醇、油醇等。
高級醇可併用兩種以上,又,關於在第1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含量,就染毛劑組合物之黏度及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3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4質量%以上,又,較佳為11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9質量%以下。
[有機溶劑]
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亦可含有有機溶劑。作為有機溶劑,可列舉:乙醇、1-丙醇、2-丙醇等低級烷醇;苄醇、2-苄氧基乙醇、苯氧基乙醇等芳香族醇;丙二醇、1,3-丁二醇、二乙二醇、甘油等多元醇;乙氧基乙醇、乙氧基二乙二醇、甲氧基乙醇等醚醇;N-甲基吡咯啶酮、N-乙基吡咯啶酮等N-烷基吡咯啶酮;碳酸丙二酯等碳酸烷二酯;γ-戊內酯、γ-己內酯等內酯。
該等有機溶劑可單獨使用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又,於第1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含量較佳為0.1質量%以上,更佳為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1質量%以上,又,較佳為30質量%以下,更佳為2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5質量%以下。
[鹼劑]
可使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進而含有鹼劑。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鹼劑係使第1劑中含有。作為此種鹼劑,可列舉:氨及其鹽;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鹼金屬氫氧化物;單乙醇胺、異丙醇胺、2-胺基-2-甲基丙醇、2-胺基丁醇等烷醇胺及其鹽;1,3-丙二胺等烷烴二胺及其鹽;碳酸胍、碳酸氫胍、碳酸鈉、碳酸氫鈉、碳酸鉀、碳酸氫鉀、碳酸鋰等碳酸鹽。該等鹼劑之中,較佳為選自由氨及其鹽、單乙醇胺及其鹽、以及2-胺基-2-甲基丙
醇所組成之群中之至少一種,該等之中,更佳為2-胺基-2-甲基丙醇。
鹼劑可併用兩種以上,關於在第1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含量,就充分之染毛效果之方面而言,較佳為0.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2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1質量%以上,又,就減少毛髮損傷或頭皮刺激之方面而言,較佳為2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4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3質量%以下。
[過氧化氫]
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染毛劑或三劑型染毛劑之情形時,可使第2劑中含有過氧化氫。關於第1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過氧化氫之含量,就充分之染毛效果之方面而言,較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1質量%以上,又,就減少毛髮損傷或頭皮刺激之方面而言,較佳為12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9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6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4質量%以下。
[pH值調整劑]
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作為pH值調整劑,除上述鹼劑以外,可使用鹽酸、磷酸等無機酸,檸檬酸、乙醇酸、蘋果酸、乳酸等有機酸,鹽酸單乙醇胺等鹽酸鹽,磷酸二氫鉀、磷酸氫二鈉等磷酸鹽等。
關於該等pH值調整劑,於二劑型或三劑型染毛劑中,可使第1劑、第2劑、第3劑之任一者中含有。又,關於其於第1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含量,就充分之染色效果之方面、及減少毛髮損傷或頭皮刺激之方面而言,較佳為0.05質量%以上,更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2質量%以上,又,較佳為15質量%以下,更佳為1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3質量%以下。
[介質]
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使用水作為介質。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水之含量較佳為10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20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30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40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50質量%以上,又,較佳為9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9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85質量%以下。
[其他任意成分]
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除上述成分以外,可添加通常可用作化妝品原料之其他成分。
作為此種任意成分之調配目的,可列舉:珠光化、防腐、金屬封阻、穩定化、抗氧化、紫外線吸收、保濕、製品著色、增香等,作為具體之任意成分,可列舉:動植物油脂、高級脂肪酸、蛋白質水解物、蛋白質衍生物、胺基酸、植物萃取物、維生素、色素、香料等。
[pH值]
關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之pH值(25℃),於一劑型染毛料之情形時,可根據所使用之直接染料而適當調整。於使用酸性染料作為直接染料之情形時,關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之pH值(25℃),就染料之穩定性與使對毛髮之吸附變良好之觀點而言,較佳為2以上,更佳為2.5以上,進而較佳為3以上,又,較佳為6.5以下,更佳為6以下,進而較佳為5.5以下,進而較佳為5以下。於使用偶氮染料(A-1)、(A-2)或(A-3)、或鹼性染料作為直接染料之情形時,關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之pH值(25℃),就染料之穩定性與使對毛髮之吸附變良好之觀點而言,較佳為7以上,更佳為8以上,進而較佳為8.5以上,進而較佳為9以上,又,較佳為12以下,更佳為11.5以下,進而較佳為進而為11以下,進而較佳為10.5以下。於使用硝基染料或分散染料作為直接染料之情形時,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之pH值(25℃)較佳為
2.5以上,更佳為3以上,又,較佳為12以下,更佳為11.5以下,進而較佳為11以下。
又,於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染毛劑之情形時,第1劑之pH值(25℃)較佳為8~12,第2劑之pH值(25℃)較佳為2~5。關於第1發明之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物於使用時之pH值(25℃),就染毛效果與皮膚刺激性之方面而言,較佳為8以上,更佳為8.5以上,進而較佳為9以上,又,較佳為11.5以下,更佳為11以下,進而較佳為10.5以下。
再者,於本說明書中,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之pH值係使用堀場製作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pH值計F-22,於室溫(25℃)下所測得之值。
[劑型]
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可製成一劑型、二劑型、或三劑型之各種染毛劑而使用。一劑型染毛劑組合物包含含有成分(A)、(B)及(C-1)之單一劑。二劑型染毛劑組合物較佳為包含含有成分(A)及鹼劑之第1劑、及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三劑型染毛劑組合物較佳為包含含有鹼劑之第1劑、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含有成分(A)之第3劑,或包含含有成分(A)及鹼劑之第1劑、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含有其他成分之第3劑。作為上述含有其他成分之第3劑,為了提高脫色力,較佳為使用包含過硫酸鹽(過硫酸銨、過硫酸鉀、過硫酸鈉等)等之造粒物之粉末狀氧化劑。
再者,於第1發明中,所謂「全部組合物」係指染毛處理之使用時之組合物整體,對於上述二劑型染毛劑而言係指將第1劑與第2劑混合後之混合物,對於三劑型染毛劑而言係指將第1劑、第2劑及第3劑混合後之混合物。
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例如可設為以液狀、乳液狀、乳脂狀、
凝膠狀、糊狀、慕絲狀等形態使用者,亦可設為氣溶膠形態。該等情形時之全部組合物之黏度較理想為以於塗抹於毛髮時難以滴液之方式進行調整。關於該全部組合物之黏度(25℃),作為藉由附螺旋支架之B型旋轉黏度計(樣本;數位黏度計TVB-10,東機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轉子T-C以10rpm使之旋轉1分鐘後之測定值,較佳為2,000~200,000mPa.s,更佳為4,000~150,000mPa.s,進而較佳為6,000~100,000mPa.s,進而較佳為8,000~80,000mPa.s。再者,於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係設為於各劑之混合後經過3分鐘後進行測定者。
又,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亦可藉由在塗抹於毛髮時自非氣溶膠型之發泡容器中噴出,或於杯內進行搖晃而使之發泡,製成泡沫狀使用。該情形時之發泡前之全部組合物之黏度亦較理想為製成泡沫狀,以於塗抹於毛髮時難以滴液之方式進行調整。關於該全部組合物之黏度(25℃),作為藉由B型旋轉黏度計(樣本;數位黏度計TV-10,東機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轉子No.1以30rpm使之旋轉1分鐘後之測定值(其中,於黏度超過160mPa.s之情形時係以12rpm使之旋轉1分鐘後之測定值),較佳為1~800mPa.s,更佳為1~600mPa.s,進而較佳為1~500mPa.s,進而較佳為1~300mPa.s。再者,於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係設為於各劑之混合後經過3分鐘後進行測定者。
[染毛方法]
於使用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進行染毛處理時,例如只要將第1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於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於即將使用前將第1劑~第3劑混合後)用於毛髮,放置特定時間後,使用水沖洗並進行乾燥即可。較佳為對毛髮之應用溫度為15~45℃,應用時間為1~60分鐘,進而較佳為5~45分鐘,進而較佳為10~30分鐘。
關於以上所述之實施形態,以下進而揭示第1發明之較佳態樣。
<1>一種染毛劑組合物,其含有以下之成分(A)、(B)及(C-1)。
(A)直接染料
(B)磺化多糖
(C-1)電荷密度3meq/g以上且24meq/g以下之陽離子性聚合物
<2>如<1>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係選自由偶氮染料(A-1)、(A-2)及(A-3)、酸性染料、鹼性染料、硝基染料以及分散染料所組成之群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之染料。
<3>如<2>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係選自由以下之(A-1)、(A-2)及(A-3)所組成之群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之偶氮染料,且於25℃下之pH值較佳為7以上,更佳為8以上,進而較佳為8.5以上,進而較佳為9以上,又,較佳為12以下,更佳為11.5以下,進而較佳為進而為11以下,進而較佳為10.5以下。
[化6]
<4>如<2>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為酸性染料,且於25℃下之pH值較佳為2以上,更佳為2.5以上,進而較佳為3以上,又,較佳為6.5以下,更佳為6以下,進而較佳為5.5以下,進而較佳為5以下。
<5>如<1>至<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染毛劑組合物,且較佳為於第1劑或第3劑中含有成分(A)。
<6>如<1>至<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之含量較佳為0.001質量%以上,更佳為0.0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01質量%以上,又,較佳為2質量%以下,更佳為1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下。
<7>如<1>至<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B)較佳為多糖中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被取代為以下之取代基(b1)而成之水溶性烷基取代多糖。
(b1)可取代有羥基之碳數1~5之磺烷基或其鹽
<8>如<7>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取代基(b1)較佳為選自由2-磺乙基、3-磺丙基、3-磺基-2-羥基丙基、2-磺基-1-(羥基甲基)乙基及該等之鹽所組成之群中者。
<9>如<7>或<8>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每一構成單
糖殘基之取代基(a1)之取代度較佳為0.01以上,更佳為0.02以上,進而較佳為0.1以上,又,較佳為2.5以下,更佳為2以下,進而較佳為1.5以下。
<10>如<7>至<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B)較佳為多糖中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進而經以下之取代基(b2)取代而成之水溶性烷基取代多糖類。
(a2)具有碳數10~40之直鏈或支鏈之烷基之烷基甘油醚基及/或具有碳數10~40之直鏈或支鏈之烯基之烯基甘油醚基
<11>如<10>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取代基(b2)較佳為選自由2-羥基-3-烷氧基丙基、2-烷氧基-1-(羥基甲基)乙基、2-羥基-3-烯氧基丙基及2-烯氧基-1-(羥基甲基)乙基所組成之群中者。
<12>如<10>或<11>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每一構成單糖殘基之取代基(b2)之取代度較佳為0.001以上,更佳為0.002以上,進而較佳為0.003以上,又,較佳為1以下,更佳為0.5以下,進而較佳為0.1以下。
<13>如<10>至<1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取代基(b1)與取代基(b2)之數量之比率(b1)/(b2)較佳為1000以下,更佳為500以下,進而較佳為300以下,又,為1/100以上,更佳為1/10以上。
<14>如<1>至<1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為成分(B)之磺化多糖之基本骨架之多糖較佳為選自纖維素、瓜爾膠、澱粉、羥乙基纖維素、羥乙基瓜爾膠、羥乙基澱粉、甲基纖維素、甲基瓜爾膠、甲基澱粉、乙基纖維素、乙基瓜爾膠、乙基澱粉、羥丙基纖維素、羥丙基瓜爾膠、羥丙基澱粉、羥乙基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甲基瓜爾膠、羥乙基甲基澱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瓜爾膠及羥丙基甲基澱粉中者。
<15>如<14>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為成分(B)之磺化多糖之基本骨架之多糖類的重量平均分子量較佳為1萬以上,更佳為10萬以上,進而較佳為30萬以上,又,較佳為1000萬以下,更佳為500萬以下,進而較佳為200萬以下。
<16>如<1>至<1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B)較佳為羥乙基纖維素羥丙基硬脂醚羥丙基磺酸鹽(INCI名:硬脂氧基PG羥乙基纖維素磺酸鈉)。
<17>如<1>至<1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B)之含量較佳為0.2質量%以上,更佳為0.3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上,又,較佳為10質量%以下,更佳為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3質量%以下。
<18>如<1>至<1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1)之電荷密度較佳為3.5meq/g以上,更佳為4meq/g以上,進而較佳為4.5meq/g以上,又,較佳為10meq/g以下,更佳為7meq/g以下,進而較佳為6.5meq/g以下。
<19>如<1>至<1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1)較佳為選自(C-1-1)非交聯型陽離子性聚合物及(C-1-2)交聯型陽離子性聚合物中之一種以上。
<20>如<19>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1)較佳為包含(C-1-1)非交聯型陽離子性聚合物與(C-1-2)交聯型陽離子性聚合物之組合者。
<21>如<19>或<20>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1-1)之非交聯型陽離子性聚合物較佳為選自由包含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作為構成單元之聚合物、四級化聚乙烯基咪唑鎓衍生物及聚乙烯亞胺等所組成之群中者。
<22>如<21>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包含二烯丙基四
級銨鹽作為構成單元之聚合物較佳為具有以下之通式(1)或(2)所表示之骨架者。
[式中,R1及R2可相同亦可不同,表示氫原子、碳數1~18之烷基、芳基(苯基等)、羥烷基、醯胺烷基、氰烷基、烷氧基烷基或羰基烷氧基烷基,R3及R4可相同亦可不同,表示氫原子、碳數1~3之烷基或苯基,X-表示陰離子(氯化物離子、溴化物離子、碘化物離子、硫酸根陰離子、磺酸根陰離子、甲基硫酸根陰離子、磷酸根陰離子、硝酸根陰離子等)]
<23>如<22>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包含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作為構成單元之聚合物較佳為一分子中較佳為含有式(1)或(2)所表示之構成單元65~100莫耳%,更佳為含有90~100莫耳%,進而較佳為含有95~100莫耳%者。
<24>如<21>至<2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包含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作為構成單元之聚合物較佳為選自由聚四級銨鹽-6、聚四級銨鹽-22及聚四級銨鹽-7所組成之群中者。
<25>如<21>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四級化聚乙烯基咪唑鎓衍生物較佳為以下之通式(5)所表示者。
[化8]
[式中,R表示氫原子或碳數1~3之烷基,Y-表示氯化物離子、溴化物離子、碘化物離子、硫酸根陰離子、磺酸根陰離子、碳數1~4之烷基硫酸根陰離子、磷酸根陰離子、硝酸根陰離子等陰離子,s及t表示莫耳比,且s+t=100]
<26>如<19>或<20>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1-2)之交聯型陽離子性聚合物較佳為氯化甲基丙烯醯氧乙烯基三甲基銨之聚合物。
<27>如<26>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1-2)之交聯型陽離子性聚合物較佳為聚四級銨鹽-37。
<28>如<1>至<2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1)之重量平均分子量較佳為10,000以上,更佳為50,000以上,進而較佳為100,000以上,又,較佳為10,000,000以下,更佳為1,000,000以下,進而較佳為800,000以下。
<29>如<1>至<2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1)之含量較佳為0.01質量%以上,更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3質量%以上,又,較佳為20質量%以下,更佳為8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6質量%以下。
<30>如<1>至<2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1)與成分(B)之電荷比(C-1)/(B)較佳為0.001以上,更佳為0.1以上,進而較佳為1以上,又,較佳為40以下,更佳為20以下,進而較
佳為12以下,進而較佳為11以下,進而較佳為10以下,進而較佳為9.5以下,進而較佳為9以下。
<31>如<1>至<3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較佳為進而含有成分(D)者。
(D)電荷密度未達3meq/g之陽離子性聚合物
<32>如<31>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D)較佳為選自聚四級銨鹽-52及聚四級銨鹽-10中者。
<33>如<31>或<32>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D)之含量較佳為0.01質量%以上,更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3質量%以上,又,較佳為20質量%以下,更佳為8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6質量%以下。
<34>如<1>至<3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較佳為進而含有成分(E)者。
(E)氯化鈉
<35>如<29>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E)之含量較佳為0.1質量%以上,更佳為0.3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上,又,較佳為3質量%以下,更佳為2.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2質量%以下。
<36>一種染毛方法,其係將如<1>至<3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用於毛髮,放置1~60分鐘後,使用水沖洗並使之乾燥。
關於專利文獻4中所記載之護髮素,於使用陰離子性之酸性染料代替鹼性染料(陽離子性染料)或中性染料作為直接染料之情形時,有酸性染料與陽離子界面活性劑形成離子結合性複合體,染毛性降低,或無法獲得穩定之組合物之問題。
又,關於專利文獻5中所記載之毛髮化妝料,於使用其他直接染料代替酸性染料之情形時,無法獲得使用感之提昇,又,與上述專利文獻4所記載之護髮素相比亦無法獲得充分之塗抹性或觸感提昇效果。
因此,第2發明係關於一種無論直接染料之離子性如何,均如先前般維持染毛性或塗抹性,且處理後之觸感提昇效果優異,即便反覆進行洗髮精洗淨亦維持優異之觸感,進而於保存時不會產生析出物之穩定之染毛劑組合物。
本發明者等人發現,藉由將陽離子界面活性劑與磺化多糖類以兩者之電荷比成為一定範圍內之方式進行組合,可解決上述課題。
[成分(A):直接染料]
作為成分(A)之直接染料,可使用選自由下述偶氮染料(A-1)、(A-2)及(A-3)、酸性染料、鹼性染料、硝基染料以及分散染料所組成之群中之至少一種或2以上之染料。
作為酸性染料,例如可列舉:藍色1號、紫色401號、黑色401號、橙色205號、紅色227號、紅色106號、黃色203號、酸性橙3等。
作為鹼性染料,例如可列舉:鹼性紅51、鹼性藍99、鹼性棕16、鹼性棕17、鹼性紅76、鹼性黃57等。
作為硝基染料,可列舉:2-硝基對苯二胺、2-胺基-6-氯-4-硝基苯酚、3-硝基對羥基乙基胺基苯酚、4-硝基鄰苯二胺、4-胺基-3-硝基苯酚、4-羥基丙基胺基-3-硝基苯酚、N,N-雙(2-羥基乙基)-2-硝基對苯二胺、HC藍2、HC橙1、HC紅1、HC紅3、HC黃2、HC黃4、HC黃5等。
作為分散染料,可列舉:分散紫1、分散藍1、分散黑9等。
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關於成分(A),可使第1劑、第2劑、第3劑之任一者中含有,但就配方組成之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使第1劑或第3劑中含有,更佳為使第1劑中含有。關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成分(A)之含量,就配方組成之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0.0005質量%以上,更佳為0.0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0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01質量%以上,又,較佳為2質量%以下,更佳為1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下。
[氧化染料]
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於第1劑中除含有成分(A)之直接染料以外,亦可含有氧化染料。作為氧化染料,可使用通常染毛劑中所使用之公知之前驅物及成色劑。
作為前驅物,例如可列舉:對苯二胺、甲苯-2,5-二胺、2-氯對苯二胺、對胺基苯酚、對甲基胺基苯酚、鄰胺基苯酚、N-苯基對苯二胺、N,N-雙(2-羥基乙基)對苯二胺、1-羥基乙基-4,5-二胺基吡唑與該等之鹽等。
又,作為成色劑,例如可列舉:間苯二胺、2,4-二胺基苯氧基乙醇、間胺基苯酚、2-甲基-5-胺基苯酚、2-甲基-5-(2-羥基乙基胺基)苯酚、間苯二酚、1-萘酚、1,5-二羥基萘、對苯二酚與該等之鹽等。
前驅物與成色劑可分別單獨使用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第2發
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前驅物與成色劑之總含量較佳為不會對成分(A)之染色性產生影響之程度之含量,較佳為0.01質量%以上,更佳為0.1質量%以上,又,較佳為5質量%以下,更佳為3質量%,進而較佳為2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下。
[成分(B):磺化多糖]
作為成分(B),可列舉多糖中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被取代為以下之取代基(b1)而成之水溶性烷基取代多糖作為較佳者。再者,此處所指之所謂水溶性,係指於25℃下於水中溶解0.001質量%以上。
(b1)可取代有羥基之碳數1~5之磺烷基或其鹽
作為取代基(b1)之具體例,可列舉:2-磺乙基、3-磺丙基、3-磺基-2-羥基丙基、2-磺基-1-(羥基甲基)乙基等,其一部分或全部可成為與鈉、鉀等鹼金屬、鈣、鎂等鹼土金屬、胺類等有機陽離子基、銨離子等之鹽。該等之中,較佳為3-磺基-2-羥基丙基之鈉鹽。
成分(B)較佳為多糖中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除經上述取代基(b1)取代以外,進而經以下之取代基(b2)取代。
(b2)具有碳數10~40之直鏈或支鏈之烷基之烷基甘油醚基及/或具有碳數10~40之直鏈或支鏈之烯基之烯基甘油醚基
作為取代基(b2)之具體例,可列舉:2-羥基-3-烷氧基丙基、2-烷氧基-1-(羥基甲基)乙基、2-羥基-3-烯氧基丙基、2-烯氧基-1-(羥基甲基)乙基,該等基可取代為與多糖分子鍵結之羥乙基或羥丙基之羥基之氫原子。作為該等取代為甘油醚基之碳數10~40之烷基或烯基,較佳為碳數12~36,進而較佳為16~24之直鏈或支鏈之烷基及烯基,就染毛劑組合物於保存時之配方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烷基,進而較佳為直鏈烷基,其中較佳為碳數18之直鏈烷基。
再者,於取代基(b1)或(b2)具有羥基之情形時,該羥基之氫原子
可進而經其他取代基(b1)或(b2)取代。
每一構成單糖殘基之取代基(b1)之取代度較佳為0.01以上,更佳為0.02以上,進而較佳為0.1以上,又,較佳為2.5以下,更佳為2以下,進而較佳為1.5以下。又,每一構成單糖殘基之取代基(b2)之取代度較佳為0.001以上,更佳為0.002以上,進而較佳為0.003以上,又,較佳為1以下,更佳為0.5以下,進而較佳為0.1以下。進而,取代基(b1)與取代基(b2)之數量之比率(b1)/(b2)較佳為1000以下,更佳為500以下,進而較佳為300以下,又,為1/100以上,更佳為1/10以上。再者,成分(B)於多糖之各重複單元中未必需要存在取代基(b1),就一分子整體來看,只要導入取代基(b1)即可,取代基(b1)及(b2)之取代度較佳為平均處於上述範圍內。
又,作為成為成分(B)之磺化多糖之基本骨架的多糖,可列舉:纖維素、瓜爾膠、澱粉、羥乙基纖維素、羥乙基瓜爾膠、羥乙基澱粉、甲基纖維素、甲基瓜爾膠、甲基澱粉、乙基纖維素、乙基瓜爾膠、乙基澱粉、羥丙基纖維素、羥丙基瓜爾膠、羥丙基澱粉、羥乙基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甲基瓜爾膠、羥乙基甲基澱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瓜爾膠、羥丙基甲基澱粉等,其中,較佳為纖維素、羥乙基纖維素、甲基纖維素、乙基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該等多糖之衍生物之利用甲基、乙基、羥乙基、羥丙基等所進行之取代可為利用單一取代基所進行之取代,亦可為利用複數種取代基之取代,其每一構成單糖殘基之取代度較佳為0.1以上,更佳為0.5以上,又,較佳為10以下,更佳為5以下。又,該等多糖之重量平均分子量較佳為1萬以上,更佳為10萬以上,進而較佳為30萬以上,又,較佳為1000萬以下,更佳為500萬以下,進而較佳為200萬以下。
成分(B)之磺化多糖可藉由將多糖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磺化(導入具有磺酸基之取代基(b1)),或藉由將多糖之羥基之氫原
子之一部分磺化後,將剩餘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疏水化(導入取代基(b2)),或藉由將多糖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疏水化後,將剩餘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磺化,或藉由同時進行疏水化及磺化而製造。
磺化多糖中之取代基(b1)及(b2)不僅有取代在用作原料之多糖之羥基上之情形,亦有取代為其他取代基(b1)或取代基(b2)所具有之羥基上之情形,進而亦有該等取代重疊地發生之情形。即,除了僅多糖之羥基之氫原子被取代為取代基(b1)及(b2)而成之化合物以外,於疏水化(b2)後進行磺化(b1)之情形時,有包含取代基(b2)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2)或(b1),又,取代基(b1)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1)者之情形。又,於磺化(b1)後進行疏水化(b2)之情形時,有包含取代基(b2)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2),又,取代基(b1)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1)或(b2)者之情形。進而,於同時進行疏水化與磺化之情形時,有包含取代基(b2)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2)或(b1),取代基(b1)上進而取代有取代基(b2)或(b1)者之情形,進而亦有包含重疊地發生對該等其他取代基之取代者之情形。於第2發明中,此種多糖之任一種均可使用。
作為成分(B)之具體例,可列舉:硬脂氧基PG羥乙基纖維素磺酸鈉、羥乙基纖維素磺酸或其鹽。
成分(B)之磺化多糖為陰離子性聚合物,但即便與成分(C-2)之陽離子界面活性劑併用亦不易產生沈澱,可提高由成分(C-2)所產生之不易使毛髮纏結而成為順滑觸感之效果之持續性。又,藉由調配成分(B),亦可提高由成分(A)所產生之染毛性。
成分(B)之磺化多糖可單獨使用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關於其在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含量,就塗抹時之良好之操作性(容易塗展性、不易滴液性、作為染毛劑之保形性)之觀點、提高染毛性之觀點、及提高由成分(C-2)所產生之觸感提昇效果之持續性之觀點而
言,較佳為0.05質量%以上,更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2質量%以上,又,較佳為5質量%以下,更佳為3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2質量%以下。
[成分(C-2):陽離子界面活性劑]
第2發明中之成分(C-2)之陽離子界面活性劑係選自由單烷基(C8-22)四級銨鹽、以及單烷基(C8-22)醚胺、單烷基醯胺(C8-22)胺及該等胺之鹽所組成之群中之一種以上之化合物。該等之中,就保存時之配方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單烷基(C8-22)四級銨鹽。
作為(i)單烷基(C8-22)四級銨鹽,可列舉下述通式(6)所表示之化合物。
[式中,R5表示碳數8以上且22以下之直鏈或支鏈之烷基,R6~R8可相同亦可不同,表示氫原子或甲基,An-表示陰離子]
於通式(6)中,R5之烷基之碳數為8以上,較佳為12以上,更佳為16以上,又,為22以下,較佳為20以下。又,R5較佳為直鏈烷基。作為An-,可列舉:氯化物離子、溴化物離子等鹵化物離子,更佳為氯化物離子。
作為通式(6)所表示之單烷基四級銨鹽之具體例,可列舉:氯化山萮基三甲基銨、氯化硬脂基三甲基銨、氯化鯨蠟基三甲基銨等氯化烷基三甲基銨,其中較佳為氯化山萮基三甲基銨、氯化硬脂基三甲基銨。
作為(ii)單烷基(C8-22)醚胺,可列舉下述通式(7)所表示之化合物。
[式中,R9表示碳數8以上且22以下之直鏈或支鏈之烷基或烯基,R10及R11可相同亦可不同,表示碳數1以上且6以下之烷基]
於通式(7)中,R9之烷基之碳數為8以上,較佳為12以上,更佳為16以上,又,為22以下,較佳為20以下,更佳為18以下。又,R9較佳為直鏈烷基。R10及R11較佳為甲基。
上述單烷基醚胺與酸反應成為四級銨鹽,而成為界面活性劑。再者,於第2發明中,作為單烷基醚胺之鹽之成分(C-2)之含量係設為以單烷基醚胺計之換算量。
作為鹽,可列舉由有機酸或無機酸所產生之鹽。作為無機酸,例如可列舉由鹽酸、硫酸、磷酸等所產生之鹽。作為有機酸,例如可列舉:由乙酸、丙酸等單羧酸所產生之鹽;由丙二酸、琥珀酸、戊二酸、己二酸、順丁烯二酸、反丁烯二酸、鄰苯二甲酸等二羧酸所產生之鹽;由聚麩胺酸等聚羧酸所產生之鹽;由乙醇酸、乳酸、羥基丙烯酸、甘油酸、蘋果酸、酒石酸、檸檬酸等羥基羧酸所產生之鹽;由麩胺酸、天冬胺酸等酸性胺基酸所產生之鹽等。該等之中,作為無機酸鹽,更佳為由鹽酸所產生之鹽。作為有機酸鹽,較佳為由二羧酸、羥基羧酸、酸性胺基酸所產生之鹽。作為由二羧酸所產生之鹽,更佳為由順丁烯二酸、琥珀酸所產生之鹽。作為由羥基羧酸所產生之鹽,更佳為由乙醇酸、乳酸、蘋果酸所產生之鹽。作為由酸性胺基酸所產生
之鹽,更佳為由麩胺酸所產生之鹽。
作為通式(7)所表示之單烷基(C8-22)醚胺之具體例,可列舉:N,N-二甲基-3-十六烷氧基丙基胺、N,N-二甲基-3-十八烷氧基丙基胺,作為其鹽,較佳為有機酸鹽,例如可列舉:N,N-二甲基-3-十六烷氧基丙基胺乳酸鹽、N,N-二甲基-3-十八烷氧基丙基胺乳酸鹽。
作為(iii)單烷基醯胺(C8-22)胺,可列舉下述通式(8)所表示之化合物。
[式中,R12CO表示碳數8以上且22以下之直鏈或支鏈之烷醯基或烯醯基,R13及R14可相同亦可不同,表示碳數1以上且4以下之烷基,b表示2以上且4以下之數]
於通式(8)中,R12CO為碳數8以上,較佳為12以上,更佳為16以上,進而較佳為18以上,又,為碳數22以下,較佳為20以下。又,R12CO較佳為直鏈之烷醯基或烯醯基。R13及R14較佳為甲基。
上述單烷基醯胺胺與酸反應成為四級銨鹽,而成為界面活性劑。再者,於第2發明中,作為單烷基醯胺胺之鹽之成分(C-2)之含量係設為以單烷基醯胺胺計之換算量。
作為鹽,可列舉由有機酸或無機酸所產生之鹽。作為無機酸,例如可列舉由鹽酸、硫酸、磷酸等所產生之鹽。作為有機酸,例如可列舉:由乙酸、丙酸等單羧酸所產生之鹽;由丙二酸、琥珀酸、戊二酸、己二酸、順丁烯二酸、反丁烯二酸、鄰苯二甲酸等二羧酸所產生之鹽;由聚麩胺酸等聚羧酸所產生之鹽;由乙醇酸、乳酸、羥基丙烯
酸、甘油酸、蘋果酸、酒石酸、檸檬酸等羥基羧酸所產生之鹽;由麩胺酸、天冬胺酸等酸性胺基酸所產生之鹽等。該等之中,作為無機酸鹽,更佳為由鹽酸所產生之鹽。作為有機酸鹽,較佳為由二羧酸、羥基羧酸、酸性胺基酸所產生之鹽。作為由二羧酸所產生之鹽,更佳為由順丁烯二酸、琥珀酸所產生之鹽。作為由羥基羧酸所產生之鹽,更佳為由乙醇酸、乳酸、蘋果酸所產生之鹽。作為由酸性胺基酸所產生之鹽,更佳為由麩胺酸所產生之鹽。
作為通式(8)所表示之單烷基醯胺(C8-22)胺,可列舉:二十二醯胺丙基二甲基胺、硬脂醯胺丙基二甲基胺,作為其鹽,較佳為有機酸鹽,例如可列舉:二十二醯胺丙基二甲基胺乳酸鹽、硬脂醯胺丙基二甲基胺乳酸鹽。
成分(C-2)之陽離子界面活性劑可單獨使用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關於在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含量,就組合物於保存時之配方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0.01質量%以上,更佳為0.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1質量%以上,又,較佳為5質量%以下,更佳為3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2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質量%以下。
關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成分(C-2)與成分(B)之電荷比(C-2)/(B),就於沖洗時使由兩成分形成之水不溶性之錯合物迅速地吸附於毛髮表面,提高觸感提昇效果之持續性之觀點而言,為0.5以上,較佳為1以上,更佳為1.5以上,進而較佳為2以上,進而較佳為2.5以上,又,為30以下,較佳為20以下,更佳為15以下,進而較佳為10以下,進而較佳為8以下。進而藉由設為該電荷比,亦可提高染色性。又,若為該電荷比,則不易形成由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水不溶性之錯合物所產生之沈澱物。此處,上述電荷比(C-2)/(B)可根據下述式進行計算。再者,於第2發明中,成分(B)等陰離子性聚合物之電荷密度係指作為原料而獲取之聚合物中之包含抗衡離子在內之每1g聚合
物之陰離子性基之莫耳數×1000(meq/g),成分(C-2)之陽離子界面活性劑之電荷密度係指包括抗衡離子在內之每1g陽離子界面活性劑之陽離子性基之莫耳數×1000(meq/g)。
電荷比(C-2)/(B)=(成分(C-2)之含量×成分(C-2)之電荷密度)/(成分(B)之含量×成分(B)之電荷密度)
關於成分(B)與成分(C-2)之合計相對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成分(A)的質量比[(B)+(C-2)]/(A),就同時實現沖洗時之觸感提昇與保存時之配方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1以上,更佳為3以上,進而較佳為5以上,進而較佳為6.5以上,進而較佳為7.5以上,又,較佳為50以下,更佳為40以下,進而較佳為35以下,進而較佳為30以下,進而較佳為25以下,進而較佳為15以下,進而較佳為14.5以下。
[成分(F):高級醇]
就提昇沖洗時之觸感、提高保存時之配方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使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含有碳數12以上之高級醇。關於高級醇,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可使第1劑、第2劑、第3劑之任一劑中含有。
作為高級醇,較佳為碳數16以上者,又,較佳為碳數30以下,進而較佳為22以下者。具體而言,可列舉:肉豆蔻醇、鯨蠟醇、硬脂醇、花生醇、山萮醇、異硬脂醇、2-辛基十二烷醇、油醇等。該等可單獨使用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
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成分(F)之含量較佳為3質量%以上,又,較佳為11質量%以下,更佳為9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7質量%以下。
關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成分(C-2)與成分(F)之質量比(C-2)/(F),就同時實現沖洗時之觸感提昇與保存時之配方穩定性之觀
點而言,較佳為0.02以上,更佳為0.03以上,進而較佳為0.05以上,進而較佳為0.1以上,又,較佳為2以下,更佳為1以下,進而較佳為0.6以下,進而較佳為0.5以下,進而較佳為0.3以下,進而較佳為0.25以下。
[成分(C-2)以外之界面活性劑]
可使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進而含有非離子界面活性劑、兩性界面活性劑或陰離子界面活性劑。該等之中,就配方組成之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陰離子界面活性劑、非離子界面活性劑。
作為陰離子界面活性劑,可列舉:烷基或烯基醚硫酸鹽、烷基或烯基硫酸鹽、烯烴磺酸鹽、烷烴磺酸鹽、飽和或不飽和脂肪酸鹽、烷基或烯基醚羧酸鹽、α-磺基脂肪酸鹽、N-醯基胺基酸鹽、磷酸單或二酯、磺基琥珀酸酯等。作為烷基醚硫酸鹽,可列舉聚氧乙烯烷基醚硫酸鹽。該等之中,較佳為烷基硫酸鹽、烷基醚硫酸鹽、飽和脂肪酸鹽、烷基醚羧酸鹽。作為該等陰離子界面活性劑之陰離子性基之抗衡離子,可列舉:鈉離子、鉀離子等鹼金屬離子;鈣離子、鎂離子等鹼土金屬離子;銨離子;具有1~3個碳數2或3之烷醇基之烷醇胺鹽(例如單乙醇胺鹽、二乙醇胺鹽、三乙醇胺鹽、三異丙醇胺鹽等)。
作為非離子界面活性劑,可列舉:聚氧伸烷基烷基醚、聚氧伸烷基烯基醚、高級脂肪酸蔗糖酯、聚甘油脂肪酸酯、高級脂肪酸單或二乙醇醯胺、聚氧乙烯氫化蓖麻油、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脂肪酸酯、烷基糖、烷基氧化胺、烷基醯胺氧化胺等。該等之中,較佳為聚氧伸烷基烷基醚、聚氧乙烯氫化蓖麻油、烷基糖,更佳為聚氧乙烯烷基(12~14)醚、烷基聚葡糖苷。
作為兩性界面活性劑,可列舉:咪唑啉、羰基甜菜鹼、醯胺甜菜鹼、磺基甜菜鹼、羥基磺基甜菜鹼、醯胺磺基甜菜鹼等,更佳為烷基二甲基胺基乙酸甜菜鹼、脂肪醯胺丙基甜菜鹼等甜菜鹼界面活性
劑,進而較佳為脂肪醯胺丙基甜菜鹼。
關於該等成分(C-2)以外之界面活性劑,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可使第1劑、第2劑、第3劑之任一者中含有。
該等成分(C-2)以外之界面活性劑可單獨使用任一種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關於在第2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含量,就良好之觸感、乳化性能之觀點而言,較佳為0.01質量%,更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2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3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上,又,較佳為30質量%以下,更佳為2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2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3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5質量%以下。
[陽離子性聚合物]
可使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進而含有陽離子性聚合物。所謂陽離子性聚合物,係指具有陽離子基或可對陽離子基進行離子化之基之聚合物,亦包含作為整體呈陽離子性之兩性聚合物。作為陽離子性聚合物,可列舉於聚合物鏈之側鏈包含胺基或銨基、或包含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作為構成單元之水溶性者、例如陽離子化纖維素、陽離子性澱粉、陽離子性瓜爾膠、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之聚合物或共聚物、四級化聚乙烯吡咯啶酮等。該等之中,就染毛處理後之沖洗時之柔軟性、順滑性及容易梳理性、乾燥時之容易整理性及保濕性之效果及組合物於保存時之配方穩定性之觀點而言,較佳為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之聚合物或共聚物、四級化聚乙烯吡咯啶酮、陽離子化纖維素,更佳為二烯丙基四級銨鹽之聚合物或共聚物、陽離子化纖維素。
作為陽離子性聚合物之具體例,可列舉:氯化二甲基二烯丙基銨聚合物(聚四級銨鹽-6,例如Merquat 100;Lubrizol Advanced
Materials公司)、氯化二甲基二烯丙基銨/丙烯酸共聚物(聚四級銨鹽-22,例如Merquat 280、Merquat 295;Lubrizol Advanced Materials公司)、氯化二甲基二烯丙基銨/丙烯醯胺共聚物(聚四級銨鹽-7,例如Merquat 550;Lubrizol Advanced Materials公司)、四級化聚乙烯吡咯啶酮衍生物(聚四級銨鹽-11,例如GAFQUAT 734、GAFQUAT 755、GAFQUAT 755N;Ashland公司)、陽離子化纖維素衍生物(聚四級銨鹽-10,例如Leogard G、Leogard GP;Lion公司,Polymer JR-125、Polymer JR-400、Polymer JR-30M、Polymer LR-400、Polymer LR-30M;以上為Dow Chemical公司製造)等。
該等陽離子性聚合物可併用兩種以上,關於其含量,就減少毛髮損傷或頭皮刺激之方面而言,於第2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較佳為0.001質量%以上,更佳為0.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05質量%以上,又,較佳為20質量%以下,更佳為1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5質量%以下。
[有機溶劑]
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亦可含有有機溶劑。作為有機溶劑,可列舉:乙醇、1-丙醇、2-丙醇等低級烷醇;苄醇、2-苄氧基乙醇、苯氧基乙醇等芳香族醇;丙二醇、1,3-丁二醇、二乙二醇、甘油等多元醇;乙氧基乙醇、乙氧基二乙二醇、甲氧基乙醇等醚醇;N-甲基吡咯啶酮、N-乙基吡咯啶酮等N-烷基吡咯啶酮;碳酸丙二酯等碳酸烷二酯;γ-戊內酯、γ-己內酯等內酯。
該等有機溶劑可單獨使用或組合兩種以上而使用,又,於第2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含量較佳為0.1質量%以上,更佳為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1質量%以上,又,較佳為30質量%以下,更佳為2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8質量%以下。
[鹼劑]
可使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進而含有鹼劑。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鹼劑係使第1劑中含有。作為此種鹼劑,可列舉:氨及其鹽;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鹼金屬氫氧化物;單乙醇胺、異丙醇胺、2-胺基-2-甲基丙醇、2-胺基丁醇等烷醇胺及其鹽;1,3-丙二胺等烷烴二胺及其鹽;碳酸胍、碳酸氫胍、碳酸鈉、碳酸氫鈉、碳酸鉀、碳酸氫鉀、碳酸鋰等碳酸鹽。該等鹼劑之中,較佳為選自由氨及其鹽、單乙醇胺及其鹽、以及2-胺基-2-甲基丙醇所組成之群中之至少一種,該等之中,更佳為2-胺基-2-甲基丙醇。
鹼劑可併用兩種以上,關於在第2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含量,就充分之染毛效果之方面而言,較佳為0.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2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1質量%以上,又,就減少毛髮損傷或頭皮刺激之方面而言,較佳為2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4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3質量%以下。
[過氧化氫]
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染毛劑或三劑型染毛劑之情形時,可使第2劑中含有過氧化氫。關於在第2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過氧化氫之含量,就充分之染毛效果之方面而言,較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1質量%以上,又,就減少毛髮損傷或頭皮刺激之方面而言,較佳為12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9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6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4質量%以下。
[介質]
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使用水作為介質。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之水之含量較佳為10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20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30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40質量%以上,進而
較佳為50質量%以上,又,較佳為9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9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85質量%以下。
[pH值調整劑]
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作為pH值調整劑,除上述鹼劑以外,可使用鹽酸、磷酸等無機酸,檸檬酸、乙醇酸、蘋果酸、乳酸等有機酸,鹽酸單乙醇胺等鹽酸鹽,磷酸二氫鉀、磷酸氫二鈉等磷酸鹽等。
關於該等pH值調整劑,於二劑型或三劑型染毛劑中,可使第1劑、第2劑、第3劑之任一者中含有。又,關於其於第2發明之全部組合物中之含量,就充分之染色效果之方面、及減少毛髮損傷或頭皮刺激之方面而言,較佳為0.05質量%以上,更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2質量%以上,又,較佳為15質量%以下,更佳為1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5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3質量%以下。
[pH值]
關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之pH值(25℃),於一劑型染毛料之情形時,可根據所使用之直接染料而適當調整。於使用酸性染料作為直接染料之情形時,關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之pH值(25℃),就染料之穩定性與使對毛髮之吸附變良好之觀點而言,較佳為2以上,更佳為2.5以上,進而較佳為3以上,又,較佳為6.5以下,更佳為6以下,進而較佳為5.5以下,進而較佳為5以下。於使用偶氮染料(A-1)、(A-2)或(A-3)、或鹼性染料作為直接染料之情形時,關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之pH值(25℃),就染料之穩定性與使對毛髮之吸附變良好之觀點而言,較佳為7以上,更佳為8以上,進而較佳為8.5以上,進而較佳為9以上,又,較佳為12以下,更佳為11.5以下,進而較佳為進而為11以下,進而較佳為10.5以下。於使用硝基染料或分散染料作為直接染料之情形時,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之pH值(25℃)較佳為
2.5以上,更佳為3以上,又,較佳為12以下,更佳為11.5以下,進而較佳為11以下。
又,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為二劑型染毛劑之情形時,第1劑之pH值(25℃)較佳為8~12,第2劑之pH值(25℃)較佳為2~5。關於第2發明之第1劑與第2劑之混合物於使用時之pH值(25℃),就染毛效果與皮膚刺激性之方面而言,較佳為8以上,更佳為8.5以上,進而較佳為9以上,又,較佳為11.5以下,更佳為11以下,進而較佳為10.5以下。
再者,於本說明書中,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之pH值係使用堀場製作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pH值計F-22,於室溫(25℃)下所測得之值。
[其他任意成分]
於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中,除上述成分以外,可添加通常可用作化妝品原料之其他成分。
作為此種任意成分之調配目的,可列舉:珠光化、防腐、金屬封阻、抗氧化、紫外線吸收、保濕、製品著色、增香等,作為具體之任意成分,可列舉:動植物油脂、高級脂肪酸、蛋白質水解物、蛋白質衍生物、胺基酸、植物萃取物、維生素、香料等。
[劑型]
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可製成一劑型、二劑型、或三劑型之各種染毛劑而使用。一劑型染毛劑組合物包含含有成分(A)、(B)及(C-2)之單一劑。二劑型染毛劑組合物較佳為包含含有成分(A)及鹼劑之第1劑、及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三劑型染毛劑組合物較佳為包含含有鹼劑之第1劑、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含有成分(A)之第3劑,或包含含有成分(A)及鹼劑之第1劑、含有過氧化氫之第2劑、含有其他成分之第3劑。作為上述含有其他成分之第3劑,為了提高脫色力,較佳為
使用包含過硫酸鹽(過硫酸銨、過硫酸鉀、過硫酸鈉等)等之造粒物之粉末狀氧化劑。
再者,於第2發明中,所謂「全部組合物」係指染毛處理之使用時之組合物整體,對於上述二劑型染毛劑而言係指將第1劑與第2劑混合後之混合物,對於三劑型染毛劑而言係指將第1劑、第2劑及第3劑混合後之混合物。
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例如可設為以液狀、乳液狀、乳脂狀、凝膠狀、糊狀、慕絲狀等形態使用者,亦可設為氣溶膠形態。該等情形時之全部組合物之黏度較理想為以於塗抹於毛髮時難以滴液之方式進行調整。關於該全部組合物之黏度(25℃),作為藉由附有螺旋支架之B型旋轉黏度計(樣本;數位黏度計TVB-10,東機產業公司製造),使用轉子T-C以10rpm使之旋轉1分鐘後之測定值,較佳為2,000~200,000mPa.s,更佳為4,000~150,000mPa.s,進而較佳為6,000~100,000mPa.s,進而較佳為8,000~80,000mPa.s。再者,於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係設為於各劑之混合後經過3分鐘後進行測定者。
又,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亦可藉由在塗抹於毛髮時自非氣溶膠型之發泡容器中噴出,或於杯內進行搖晃而使之發泡,製成泡沫狀使用。該情形時之發泡前之全部組合物之黏度亦較理想為製成泡沫狀,以於塗抹於毛髮時難以滴液之方式進行調整。關於該全部組合物之黏度(25℃),作為藉由B型旋轉黏度計(樣本;數位黏度計TV-10,東機產業公司製造),使用轉子No.1以30rpm使之旋轉1分鐘後之測定值(其中,於黏度超過160mPa.s之情形時係以12rpm使之旋轉1分鐘後之測定值),較佳為1~800mPa.s,更佳為1~600mPa.s,進而較佳為1~500mPa.s,進而較佳為1~300mPa.s。再者,於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係設為於各劑之混合後經過3分鐘後進行測定者。
[染毛方法]
於使用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進行染毛處理時,例如只要將第2發明之染毛劑組合物(於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情形時,於即將使用前將第1劑~第3劑混合後)用於毛髮,放置特定時間後,使用水沖洗並進行乾燥即可。較佳為對毛髮之應用溫度為15~45℃,應用時間為1~60分鐘,進而較佳為5~45分鐘,進而較佳為10~30分鐘。
關於以上所述之實施形態,以下進而揭示第2發明之較佳態樣。
<1>一種染毛劑組合物,其含有以下之成分(A)、(B)及(C-2)。
(A)直接染料
(B)磺化多糖
(C-2)選自由單烷基(C8-22)四級銨鹽、以及單烷基(C8-22)醚胺、單烷基醯胺(C8-22)胺及該等胺之鹽所組成之群中之陽離子界面活性劑
<2>如<1>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較佳為選自由偶氮染料(A-1)、(A-2)及(A-3)、酸性染料、鹼性染料、硝基染料以及分散染料所組成之群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之染料。
<3>如<2>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較佳為選自由以下之(A-1)、(A-2)及(A-3)所組成之群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之偶氮
染料,且於25℃下之pH值較佳為7以上,更佳為8以上,進而較佳為8.5以上,進而較佳為9以上,又,較佳為12以下,更佳為11.5以下,進而較佳為進而為11以下,進而較佳為10.5以下。
<4>如<2>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為酸性染料,且於25℃下之pH值較佳為2以上,更佳為2.5以上,進而較佳為3以上,又,較佳為6.5以下,更佳為6以下,進而較佳為5.5以下,進而較佳為5以下。
<5>如<1>至<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為二劑型或三劑型之染毛劑組合物,且較佳為於第1劑或第3劑中含有成分(A)。
<6>如<1>至<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之含量較佳為0.0005質量%以上,更佳為0.0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0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01質量%以上,又,較佳為2質量%以下,更佳為1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0.5質量%以下。
<7>如<1>至<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B)較佳為多糖中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被取代為以下之取代基(b1)而成之水溶性烷基取代多糖。
(b1)可取代有羥基之碳數1~5之磺烷基或其鹽
<8>如<7>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取代基(b1)較佳為選自由2-磺乙基、3-磺丙基、3-磺基-2-羥基丙基、2-磺基-1-(羥基甲基)乙基及該等之鹽所組成之群中者。
<9>如<7>或<8>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每一構成單糖殘基之取代基(b1)之取代度較佳為0.01以上,更佳為0.02以上,進而較佳為0.1以上,又,較佳為2.5以下,更佳為2以下,進而較佳為1.5以下。
<10>如<7>至<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B)較佳為多糖中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進而經以下之取代基(b2)取代而成之水溶性烷基取代多糖類。
(a2)具有碳數10~40之直鏈或支鏈之烷基之烷基甘油醚基及/或具有碳數10~40之直鏈或支鏈之烯基之烯基甘油醚基
<11>如<10>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取代基(b2)較佳為選自由2-羥基-3-烷氧基丙基、2-烷氧基-1-(羥基甲基)乙基、2-羥基-3-烯氧基丙基及2-烯氧基-1-(羥基甲基)乙基所組成之群中者。
<12>如<10>或<11>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每一構成單糖殘基之取代基(b2)之取代度較佳為0.001以上,更佳為0.002以上,進而較佳為0.003以上,又,較佳為1以下,更佳為0.5以下,進而較佳為0.1以下。
<13>如<10>至<1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取代基(b1)與取代基(b2)之數量之比率(b1)/(b2)較佳為1000以下,更佳為500以下,進而較佳為300以下,又,為1/100以上,更佳為1/10以上。
<14>如<1>至<1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為成分(B)之磺化多糖之基本骨架之多糖較佳為選自纖維素、瓜爾
膠、澱粉、羥乙基纖維素、羥乙基瓜爾膠、羥乙基澱粉、甲基纖維素、甲基瓜爾膠、甲基澱粉、乙基纖維素、乙基瓜爾膠、乙基澱粉、羥丙基纖維素、羥丙基瓜爾膠、羥丙基澱粉、羥乙基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甲基瓜爾膠、羥乙基甲基澱粉、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瓜爾膠及羥丙基甲基澱粉中者。
<15>如<14>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為成分(B)之磺化多糖之基本骨架之多糖類的重量平均分子量較佳為1萬以上,更佳為10萬以上,進而較佳為30萬以上,又,較佳為1000萬以下,更佳為500萬以下,進而較佳為200萬以下。
<16>如<1>至<1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B)較佳為羥乙基纖維素羥丙基硬脂醚羥丙基磺酸鹽(INCI名:硬脂氧基PG羥乙基纖維素磺酸鈉)。
<17>如<1>至<1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B)之含量較佳為0.05質量%以上,更佳為0.1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2質量%以上,又,較佳為5質量%以下,更佳為3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2質量%以下。
<18>如<1>至<1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2)中之單烷基(C8-22)四級銨鹽較佳為通式(6)所表示之化合物。
[式中,R5表示碳數8以上且22以下之直鏈或支鏈之烷基,R6~R8可相同亦可不同,表示氫原子或甲基,An-表示陰離子]
<19>如<1>至<1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2)中之單烷基(C8-22)醚胺較佳為通式(7)所表示之化合物。
[式中,R9表示碳數8以上且22以下之直鏈或支鏈之烷基或烯基,R10及R11可相同亦可不同,表示碳數1以上且6以下之烷基]
<20>如<1>至<1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2)中之單烷基醯胺(C8-22)胺較佳為通式(8)所表示之化合物。
[式中,R12表示碳數8以上且22以下之直鏈或支鏈之烷基或烯基,R13及R14可相同亦可不同,表示碳數1以上且4以下之烷基,b表示2以上且4以下之數]
<21>如<1>至<2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2)之含量較佳為0.01質量%以上,更佳為0.05質量%以上,進而較佳為0.1質量%以上,又,較佳為5質量%以下,更佳為3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2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1質量%以下。
<22>如<1>至<2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2)與成分(B)之電荷比(C-2)/(B)較佳為1以上,更佳為1.5以
上,進而較佳為2以上,進而較佳為2.5以上,又,較佳為20以下,更佳為15以下,進而較佳為10以下,進而較佳為8以下。
<23>如<1>至<2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較佳為進而含有成分(F)者。
(F)碳數12以上之高級醇
<24>如<23>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F)較佳為碳數16以上,又,較佳為碳數30以下,更佳為碳數22以下者。
<25>如<23>或<24>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F)之含量較佳為3質量%以上,又,較佳為11質量%以下,更佳為9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7質量%以下。
<26>如<23>至<2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2)與成分(F)之質量比(C-2)/(F)較佳為0.02以上,更佳為0.03以上,進而較佳為0.05以上,進而較佳為0.1以上,又,較佳為2以下,更佳為1以下,進而較佳為0.6以下,進而較佳為0.5以下,進而較佳為0.3以下,進而較佳為0.25以下。
<27>一種染毛方法,其係將如<1>至<2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染毛劑組合物用於毛髮,放置1~60分鐘後,使用水沖洗並使之乾燥。
藉由以下之方法,獲得成分(B)之磺化多糖。
於1L捏合機中,添加羥乙基纖維素(Union Carbide公司製造,QP15000H,LOT.W8077P,以下稱為「HEC」)100g及硬脂基縮水甘油醚0.61g(相對於HEC為0.45mol%)。將裝置密閉,進行3次裝置內之脫氣(13.3kPa)與氮氣置換,而去除反應系統內之氧氣。氮氣置換
後,一面攪拌粉體一面於室溫下添加異丙醇50g(相對於HEC為0.5質量倍)。5分鐘後一面進行粉體之攪拌,一面緩慢添加48質量%氫氧化鈉水溶液6.67g(20mol%)與離子交換水36.5g(相對於HEC,總水量為0.4質量倍)之混合液。於室溫下攪拌30分鐘後,升溫至80℃,並於80℃下進行3小時疏水化反應。疏水化反應結束後,冷卻至50℃,一面攪拌一面緩慢添加另外製備之2,3-環氧丙磺酸鈉水溶液(41.1質量%)31.2g(相對於HEC為20mol%),並於50℃下進行5小時磺化反應。磺化反應結束後,緩慢添加乙酸4.8g而進行中和。攪拌30分鐘後,於捏合機內進行6小時減壓乾燥(90℃/100mmHg),而獲得黃白色粉體之硬脂氧基PG羥乙基纖維素磺酸鈉110g。
所獲得之硬脂氧基PG羥乙基纖維素磺酸鈉之3-硬脂氧基-2-羥基丙基之取代度為0.0033,3-磺基-2-羥基丙基之取代度為0.139,電荷密度為0.54meq/g。
製備包含表2~3所示之組成之髮色護理劑(pH值10.01)。依據以下之方法,對所獲得之髮色護理劑進行染色性、處理後之觸感、配方穩定性之評價。將該等結果一併示於表2~3。又,對實施例5與比較例1,亦進行觸感持續性之評價,並將其結果示於圖1。
[染色性]
將髮色護理劑以浴比(水:毛髮:劑)=1:1:0.5(質量比)塗抹於中國人白髮1g之毛束(約10cm),於40℃下放置5分鐘後,利用約40℃之水進行沖洗,再利用毛巾擦拭,並利用吹風機使之乾燥。
對所獲得之剛染毛後之毛束之色調,使用色差計(Konica Minolta Sensing公司製造,色彩色差計CR-400),以CIE(Commission Internationale de L'Eclairage,國際照明委員會)表色系統(L*,a*,b*)進行計測,並藉由下述式求出與染色前之色調之差並設為染色性△E*。
將該結果示於表2~3。△E*越大,表示染色性越優異。
[式中,L* 0、a* 0及b* 0分別表示染色前之毛束之L*、a*及b*之值,L* 1、a* 1及b* 1分別表示剛染色後之L*、a*及b*之值]
[吹風機乾燥後之觸感(官能評價)]
將髮色護理劑以浴比(水:毛髮:劑)=1:1:0.5塗抹於歐洲人毛髮1g之毛束,於40℃下放置5分鐘後,利用約40℃之水進行沖洗,再利用毛巾擦拭,並利用吹風機使之乾燥。以比較例3作為對照,以如下之5個等級對乾燥後之梳理性進行官能評價。將該結果示於表2~3。
+2:與比較例3相比,梳理性明顯良好
+1:與比較例3相比,梳理性良好
0:與比較例3相比,梳理性大致同等
-1:與比較例3相比,梳理性較差
-2:與比較例3相比,梳理性明顯較差
[配方穩定性]
於髮色護理劑之製備時依據如下所示之基準並藉由目測進行觀察,而評價染毛劑組合物之配方穩定性。將該結果示於表2~3。
1:染料容易地溶解,且一週後亦不存在析出物
0:染料與聚合物之複合體於調配一週後析出
[觸感持續性(梳理力)]
準備藉由如下方式而獲得之兩種髮束:對歐洲人毛髮10g(長度23cm)之髮束,以浴比(水:毛髮:劑)=1:1:0.5(質量比)塗抹實施
例5或比較例2之髮色護理劑,於40℃下放置5分鐘後,利用約40℃之水進行沖洗,再利用毛巾擦拭,並利用吹風機使之乾燥。
對上述兩種髮束,實施6次將「預洗」→「洗髮精起泡」→「沖洗去洗髮精」→「毛巾乾燥」→「乾燥」設為1個循環之洗髮處理。作為洗髮精,對髮束1g使用表1所示之評價用洗髮精。
此時,藉由動態梳理力測定法(J.Soc.Cosmet.Chem.Japan.Vol.27,No.1,P11-13 1993)測定「洗髮精起泡時」之梳理力。
洗髮精起泡係將塗抹有表1所示之評價用洗髮精1g之髮束懸掛於測力計後,將毛髮髮束自前後或兩側夾住,利用兩個髮梳進行30次梳理,並測定於各梳理時所施加之力。梳理係以約1次/秒之速度進行。藉由所測得之梳理力中除起初之5次以外之25次之平均值而評價梳通力。再者,髮梳係使用Kao Lunette(花王公司製造,全長:約20cm,梳子部尺寸:約4×10cm,梳齒密度:6根/cm)。將25次之測定值之平均值示於圖1。
* 3:製造例1中所合成之聚合物
* 4:羥乙基纖維素磺酸
* 5:Cellogen F-5A(第一工業製藥公司製造)
* 6:Merquat 100(Lubrizol Advanced Materials,Inc.製造)
* 7:Cosmedia Ultra Gel 300(BASF公司製造)
* 8:聚乙烯亞胺(和光純藥工業公司製造,平均分子量約10000)
* 9:SOFCARE KG-101W-E(花王公司製造)
* 10:Caticelo L-150(花王公司製造)
製備包含表4所示之組成之髮色護理劑(pH值3.50)。依據以下之方法,對所獲得之髮色護理劑進行染色性、處理後之觸感、配方穩定性之評價。又,對實施例19與比較例7,亦進行觸感持續性之評價。
[染色性]
根據上述方法進行評價。將該結果示於表4。
[吹風機乾燥後之觸感(官能評價)]
除將比較例8作為對照以外,依據上述方法進行評價。將該結果示於表4。
[配方穩定性]
依據上述方法進行評價。將該結果示於表4。
[觸感持續性(梳理力)]
除使用實施例19及比較例7之髮色護理劑以外,依據上述方法進行評價。將25次之測定值之平均值示於圖2。
* 11:pH值調整量
藉由以下之方法,獲得成分(B)之磺化多糖。
於1L捏合機中,添加羥乙基纖維素(Union Carbide公司製造,QP15000H,LOT.W8077P,以下稱為「HEC」)100g及硬脂基縮水甘油醚0.61g(相對於HEC為0.45mol%)。將裝置密閉,進行3次裝置內之脫氣(13.3kPa)與氮氣置換,而去除反應系統內之氧氣。氮氣置換後,一面攪拌粉體一面於室溫下添加異丙醇50g(相對於HEC為0.5質量倍)。5分鐘後一面進行粉體之攪拌,一面緩慢添加48質量%氫氧化鈉水溶液6.67g(20mol%)與離子交換水36.5g(相對於HEC,總水量為0.4質量倍)之混合液。於室溫下攪拌30分鐘後,升溫至80℃,並於80℃下進行3小時疏水化反應。疏水化反應結束後,冷卻至50℃,一面攪拌一面緩慢添加另外製備之2,3-環氧丙磺酸鈉水溶液(41.1質量%)31.2g(相對於HEC為20mol%),並於50℃下進行5小時磺化反應。磺化反應結束後,緩慢添加乙酸4.8g而進行中和。攪拌30分鐘後,於捏合機內進行6小時減壓乾燥(90℃/100mmHg),而獲得黃白色粉體之硬脂氧基PG羥乙基纖維素磺酸鈉110g。
所獲得之硬脂氧基PG羥乙基纖維素磺酸鈉之3-硬脂氧基-2-羥基丙基之取代度為0.0033,3-磺基-2-羥基丙基之取代度為0.139,電荷密度為0.54meq/g。
製備包含表6所示之組成之髮色護理劑(pH值9.1)。依據以下之方法,對所獲得之髮色護理劑進行配方穩定性、觸感持續性之評價。將該等結果一併示於表6。
[保存時之配方穩定性]
將髮色護理劑加入至玻璃瓶中,於50℃下保存1天後,依據如下所示之基準並藉由目測進行觀察,而評價髮色護理劑於保存時之配方穩定性。
1:染料溶解,不存在水不溶性之複合體
0:存在染料與陽離子界面活性劑之水不溶性之複合體
[觸感持續性(梳理力)]
準備藉由如下方法而獲得之髮束:利用粉末漂白劑(powder bleach)對中國人毛(Beaulax股份有限公司製造,重量25g,長度26cm)進行2次處理(使用KAO Germany公司製造之Silk Lift,粉末:以浴比1:1(質量比)塗抹以5:7(質量比)將2液混合而成之劑,放置30分鐘後,進行洗髮、乾燥),然後以浴比(水:毛髮:劑)=1:1:0.5(質量比)塗抹表6所示之髮色護理劑,於室溫下放置5分鐘後,再利用毛巾擦拭,並利用吹風機使之乾燥。
對上述髮束,實施5次將「預洗(利用水之沖洗)」→「塗抹洗髮精」→「沖洗去洗髮精」→「毛巾乾燥」→「乾燥」設為1個循環之洗髮處理。作為洗髮精,對髮束2.5g使用表5所示之評價用洗髮精。
此時,藉由動態梳理力測定法(J.Soc.Cosmet.Chem.Japan.Vol.27,No.1,P11-13 1993)測定「沖洗去洗髮精」時之梳理力。依據該測定法,塗抹洗髮精,將起泡後之毛髮懸掛於測力計後,一面利用噴水器以約2170mL/min之流量噴灑自來水,一面將毛髮髮束自前後或兩側夾住,利用兩個髮梳進行25次梳理,並測定於各梳理時所施加之力。梳理係以約1次/秒之速度進行。藉由所測得之梳理力中除起初之5次以外之20次之平均值而評價梳通力。再者,髮梳係使用Kao Lunette(花王公司製造,全長:約20cm,梳子部尺寸:約4×10cm,梳齒密度:6根/cm)。
實施例27~34之髮色護理劑之保存時之配方穩定性優異,於5次之洗髮精洗髮後梳理力亦保持較低,且良好之觸感持續。
將pH值9.1之髮色護理劑之配方例示於表7,將pH值3.5之髮色護理劑之配方例示於表8。
配方例1~20之髮色護理劑具有良好之染毛性,且保存時之配方穩定性優異,於洗髮精洗髮後良好之觸感亦持續。
Claims (16)
- 一種染毛劑組合物,其含有以下之成分(A)、(B)及(C-1),(A)直接染料(B)磺化多糖(C-1)電荷密度3meq/g以上且24meq/g以下之陽離子性聚合物。
- 如請求項1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係選自由偶氮染料(A-1)、(A-2)及(A-3)、酸性染料、鹼性染料、硝基染料以及分散染料所組成之群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之染料,
- 如請求項2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係選自由以下之(A-1)、(A-2)及(A-3)所組成之群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之偶氮染料,且於25℃下之pH值為7以上且12以下,[化2]
- 如請求項2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為酸性染料,且於25℃下之pH值為2以上且6.5以下。
-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B)為多糖中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被取代為以下之取代基(b1)而成之水溶性烷基取代多糖,(b1)可取代有羥基之碳數1~5之磺烷基或其鹽。
-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1)係包含(C-1-1)非交聯型陽離子性聚合物與(C-1-2)交聯型陽離子性聚合物之組合者。
-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係進而含有成分(D)者,(D)電荷密度未達3meq/g之陽離子性聚合物。
-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係進而含有成分(E)者,(E)氯化鈉。
-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B)與成分(C-1)之電荷比(C-1)/(B)為0.001以上且40以下。
- 一種染毛劑組合物,其含有成分(A)、(B)及(C-2),且成分(B)與成分(C-2)之電荷比(C-2)/(B)為0.5以上且30以下, (A)直接染料(B)磺化多糖(C-2)選自由單烷基(C8-22)四級銨鹽、以及單烷基(C8-22)醚胺、單烷基醯胺(C8-22)胺及該等胺之鹽所組成之群中之陽離子界面活性劑。
- 如請求項10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係選自由偶氮染料(A-1)、(A-2)及(A-3)、酸性染料、鹼性染料、硝基染料以及分散染料所組成之群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之染料,
- 如請求項11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係選自由以下之(A-1)、(A-2)及(A-3)所組成之群中之一種或兩種以上之偶氮染料,且於25℃下之pH值為7以上且12以下,[化4]
- 如請求項11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A)為酸性染料,且於25℃下之pH值為2以上且6.5以下。
- 如請求項10至13中任一項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B)為多糖中之羥基之氫原子之一部分或全部被取代為以下之取代基(b1)而成之水溶性烷基取代多糖,(b1)可取代有羥基之碳數1~5之磺烷基或其鹽。
- 如請求項10至13中任一項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係進而含有成分(F)者,(F)碳數12以上之高級醇。
- 如請求項15之染毛劑組合物,其中成分(C-2)與成分(F)之質量比(C-2)/(F)為0.02以上且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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