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1172299B - 折叠式嬰兒車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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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本申请是200580013913.6号、申请日为2005年4月28日、发明名称为“折叠式婴儿车”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相关申请案的交叉参考
本申请案要求2004年4月3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第60/567,325号的权利,其中所述临时申请案以全文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婴儿车,且更明确地说涉及折叠式全路况婴儿车。
背景技术
传统上,婴儿车已用于在相对硬且平滑的地面或人行道上缓慢地推动婴儿。因此,所述婴儿车被制造得小巧且轻便。这些婴儿车在缓慢速度下足以良好地工作,但在相糙路面上或在较高速度下却极不灵活且甚至非常危险。
全路况婴儿车已经设计来克服这些问题。这些婴儿车通常使用大得多的车轮,常采用的是大的自行车轮胎。所述婴儿车车架部件是由金属管材和耐用的塑料制车架连接器或其它耐用材料建造,以便将所述车架部件连接在一起来应付其可能承受的沉重负载使用。所述连接器还用以相对于另一车架部件而旋转或枢转一车架部件,且用以可移除地将其它车架部件连接在一起。
某些全路况婴儿车的先进设计已可以一定程度将所述全路况婴儿车折叠成较小于所要的小巧尺寸。此外,传统的折叠机构包括成本增加和可靠度与易用性降低的不利因素。
发明内容
本发明涉及折叠式婴儿车和可与折叠式婴儿车一起使用的折叠机构。
所述折叠机构包括折叠组合件,其具有第一和第二可旋转地安装以相对于彼此旋转的可旋转部件。第一可旋转部件经定位以在第一旋转平面中旋转,且第二可旋转部件经定位以在第二旋转平面中旋转,所述第一和第二旋转平面是隔开的。第一可旋转部件具有第一齿轮且第二可旋转部件具有第二齿轮。折叠组合件进一步具有第三齿轮和第四齿轮,其经配置以作为一个单元共同旋转。所述第三齿轮经定位以与第四齿轮驱动啮合,且第四齿轮经定位以与第二齿轮驱动啮合,使得第一可旋转部件和第二可旋转部件相对于彼此在齿轮连接的协调下旋转。第一可旋转部件经配置以用于附接到第一、第二和第三车架部件中的第一者,第二可旋转部件经配置以用于附接到第一、第二和第三车架部件中的不同的第二者,且第三和第四齿轮经配置以用于由第一、第二和第三车架部件中的另一不同的第三者支撑。
折叠机构的第一齿轮可具有第一齿距,且第二齿轮具有不同于第一齿距的第二齿距,且第三齿轮可具有可与第一齿轮的第一齿距相兼容的第三齿距,且第四齿轮具有可与第二齿轮的第二齿距相兼容的第四齿距。
在折叠机构的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可旋转部件具有第一孔,且第一齿轮形成于界定第一孔的第一可旋转部件的第一边缘部分中,且第二可旋转部件具有第二孔,且第二齿轮形成于界定第二孔的第二可旋转部件的第二边缘部分中。第三齿轮位于第一孔中,且第四齿轮位于第二孔中。第一和第二边缘部分可相对于彼此在径向上移位。此外,第一和第二可旋转部件中的每一者可具有一表面部分,其中所述表面部分以面对面的并列方式布置。
第一和第二可旋转部件可以可选转地安装在枢转部件上以用于绕共同的旋转轴旋转,且第三和第四齿轮可经共轴安装以绕与第一和第二可旋转部件的共同轴平行并与其隔开的轴旋转。
在折叠机构的一个实施例中,第三齿轮具有第一齿轮齿数,且第四齿轮具有不同于第一数目的第二齿轮齿数,且第三齿轮具有可与第一齿轮的齿距相兼容的齿距,且第四齿轮具有可与第二齿轮的齿距相兼容的齿距。
折叠组合件可用作折叠式婴儿车车架或其他装置的一部分。婴儿车通常具有前轮支撑件、后轮支撑件和把手部件。折叠组合件可包括枢转部件、具有一含有一第一齿轮的第一孔的第一可旋转部件、具有一含有一第二齿轮的第二孔的第二可旋转部件。第一和第二可旋转部件可旋转地耦合到枢转部件以绕共同的旋转轴旋转。第三齿轮位于第一和第二孔中以与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驱动啮合,使得第一可旋转部件和第二可旋转部件相对于彼此在齿轮连接的协调下旋转。
第一齿轮可具有第一齿距,且第二齿轮可具有不同于第一齿距的第二齿距,且第三齿轮可包括具有第一齿距的第一齿轮部分和具有第二齿距的第二齿轮部分。第三齿轮的第一和第二部分经配置以作为一个单元旋转。第三齿轮的第一齿轮部分位于第一孔中以与第一齿轮驱动啮合,且第三齿轮的第二齿轮部分位于第二孔中以与第二齿轮驱动啮合。
枢转部件经配置以由前轮支撑件、后轮支撑件和把手部件中的一者支撑地啮合,第二可旋转部件经配置以附接到前轮支撑件、后轮支撑件和把手部件中的不同的一者,且第二可旋转部件经配置以附接到前轮支撑件、后轮支撑件和把手部件中的另一不同一者。
第一齿轮形成于界定第一孔的第一旋转部件的第一边缘部分中,且第二齿轮形成于界定第二孔的第二旋转部件的第二边缘部分中。在所描绘的实施方案中,第一和第二边缘部分相对于彼此在径向上移位。
第一和第二孔可被延长,其中经延长的第一和第二孔至少部分重叠。第一齿轮具有第一齿距直径,且第二齿轮具有第二齿距直径,其中第一齿距直径与第二齿距直径并不相同。第一齿轮可在径向上位于第二齿轮的外部。
所描绘的实施方案使第一齿轮的第一齿距直径的大小被设计成旋转前轮支撑件、后轮支撑件和把手部件中的一者,其上配置有通过第一旋转角从折叠式婴儿车车架的折叠位置变为展开位置进行附接的第一可旋转部件,且第二齿轮的第二齿距直径的大小被设计成旋转前轮支撑件、后轮支撑件和把手部件中的一者,其上配置有通过第二旋转角从折叠式婴儿车车架的折叠位置变为展开位置进行附接的第二可旋转部件,其中第一与第二旋转角并不相同。
第一可旋转部件具有一臂部,其经配置以附接到前轮支撑件、后轮支撑件和把手部件中的一者,其中第一可旋转部件经配置以与所述一者附接,且第二可旋转部件具有一臂部,其经配置以附接到前轮支撑件、后轮支撑件和把手部件中的一者,其中第二可旋转部件经配置以与所述一者附接。
折叠组合件可包括可移动部件,且第一和第二可旋转部件中的每一者可进一步包括一凹口,当第一和第二可旋转部件绕枢转部件旋转到第一和第二可旋转部件的凹口呈对准状态的位置时,所述凹口中可容纳所述可移动部件。
折叠组合件还可包括一外壳,所述枢转部件可位于其中。所述外壳经配置以附接到前轮支撑件、后轮支撑件和把手部件中的一者,而枢转部件经配置以与其支撑地啮合。
通过与附图结合的以下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他特征和优势将变得显而易见。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显示为全展开备用状态的本发明的婴儿车的例示性实施方案的等轴侧视图。
图2是在没有座椅和腿部保护件的情况下图1的婴儿车车架的等轴侧视图。
图3是图2的婴儿车的前视图。
图4是图2的婴儿车的侧视图。
图5是显示为部分折叠状态的图2的婴儿车车架的侧视图。
图6是显示为全折叠状态的图2的婴儿车车架的侧视图,其中左和右前支撑件以及左和右侧把手支撑件绕其各自侧折叠组合件朝着各自侧后轮支撑件旋转,且前轮被移除。
图7是图1中所示的实施方案的右侧折叠组合件的分解等轴侧视图,其中左侧折叠组合件是其镜像。
图8是图7的右侧折叠组合件的放大的一部分的右侧视图,其中所述组合件的外部半个外壳被移除且处于全折叠状态。
图9是图7的右侧折叠组合件的一部分的左侧视图,其中所述组合件的内部半个外壳被移除且处于部分展开状态。
图10是用于图12中所示的折叠组合件的替代实施例中的小齿轮和销的放大等轴侧视图。其中所述小齿轮具有两个齿轮部分。
图11是用于图13中所示的折叠组合件的另一替代实施例中的小齿轮和销的放大等轴侧视图,其中所述小齿轮包含固定在一起使用的两个齿轮。
图12是对应于图7的分解等轴侧视图,其显示折叠组合件的替代实施例的右侧折叠组合件,其中所述左侧折叠组合件是其镜像。
图13是对应于图7的分解等轴侧视图,其显示折叠组合件的另一替代实施例的右侧折叠组合件,其中所述左侧折叠组合件是其镜像。
图14是对应于图7的分解等轴侧视图,其显示图15具有两个松释杆件时用于图15中所示的双座婴儿车中的中央折叠组合件。
图15是实施显示为全展开备用状态但不具有座椅和腿部保护件的本发明的双座婴儿车的例示性实施方案的等轴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出于说明目的在附图中所示,本发明实施在如图1中所示的全路况婴儿车10中,所述婴儿车具有折叠式管状金属车架12和横向延伸的后轮轴组合件14,其中所述后轮轴组合件14具有横向的非旋转管状后轮轴15。左和右侧后轮16可旋转地安装到后轮轴组合件14的端部。车架12的前端具有可旋转地安装到其上的单个前轮18。
车架12不像大多数常规的全路况婴儿车具有从前轮18后向延伸到后轮轴组合件14的基底车架部件。作为替代,车架12包括左侧和右侧向下和向前倾斜的前轮车架部件或支撑件20,其每一者以收敛的配置从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22中的对应组合件向下延伸到前轮18。左和右侧前轮支撑件20中的每一者的前自由端20a具有固定附接到其上的塑料前轮连接器20b和可移除地附接到其上的前轮18的轮轴18a的左和右端中的对应一端,从而可将前轮安装到婴儿车车架12上。
前轮支撑件20由脚踏板23互连,所述脚踏板23横跨在支撑件之间,朝向其前自由端20a但位于其前自由端20a的后方,且在前轮的轮轴18a的后方位置固定地附接到每一支撑件并在前轮18上部分延伸。由于脚踏板23以及当前轮18附接到左和右侧前轮连接器上时前轮18所提供的互连,左和右侧前轮支撑件20在折叠和展开婴儿车10时相对于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22形成静止单元,如下文更详细的描述。
车架12还包括左和右侧向上和向下倾斜的把手车架部件或支撑件24,其每一者以大体平行的配置从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22中的对应组合件向上延伸到在左和右侧把手支撑件之间延伸的把手26。把手26由泡沫材料制成的握把覆盖。把手支撑件24由把手26互连,所述把手26在把手支撑件的最后与最上的延伸部分处横跨在把手支撑件之间且固定地附接到每一把手支撑件上。
由于把手26所提供的互连,左和右侧把手支撑件24在折叠和展开婴儿车10时相对于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22作为一个单元移动,如下文更详细的描述。应注意,作为互连把手26的替代,每一把手支撑件24在其上端可具备如伞型婴儿车中所使用的一把手部分。
在本发明的所说明实施例中,左和右侧把手支撑件24和把手26通过弯曲一单段铝管而形成为一体单元。左和右侧把手支撑件24可相对于左和右侧前轮支撑件20移动以折叠婴儿车10,且不一起形成一体化的刚性上车架。
车架12还包括左和右侧向下和向后倾斜的后轮车架部件或支撑件30,其每一者以大体平行的配置从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22中的对应组合件向下延伸到后轮轴组合件14。左和右侧后轮支撑件30中的每一者的后自由端30a朝着管状后轮轴15的左和右端中的对应一端固定地附接到管状后轮轴15上。后轮支撑件30由后轮轴组合件14互连,所述后轮轴组合件14在所述支撑件的后自由端30a处横跨在所述支撑件之间。U状的横架部件31在左与右侧后轮支撑件30之间延伸。由于后轮轴组合件14和横架部件31所提供的互连,所以左和右侧后轮支撑件30相对于左和右折叠组合件22作为一个单元移动来折叠和展开婴儿车10,如下文更详细的描述。左和右侧后轮支撑件30还可相对于左和右侧前轮支撑件20以及左和右侧把手支撑件24移动来折叠婴儿车10。此外,左和右侧后轮支撑件30以及连接到其上的后轮轴组合件14并不形成在后轮16与前轮18之间延伸的基底车架的一部分。婴儿车10的结构强度和前轮支撑件20、把手支撑件24和后轮支撑件30的互连的结构强度大部分是由中心定位的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22提供,而不是由基底车架提供。
在婴儿车10的所说明实施例中,左和右侧前轮支撑件20、左和右侧把手支撑件24以及左和右侧后轮支撑件30由铝管制成。还可使用合适的替代材料。
管状后轮轴15的左和右外端是开放的且内部带有螺纹以接纳一带有螺纹的短轮轴32,所述短轮轴32形成左和右后轮16中的对应后轮的一部分。一锁定螺母(未图示)在被锁紧与短轮轴32的表面相抵时可锁定短轮轴以防止其在婴儿车10使用期间松脱。可使用替代的构造将后轮16固定地或可移除地附接到管状后轮轴15,且还可使用任何用于将后轮16安装到后轮支撑件30的适当替代方式。
图1中显示处于完全展开状态的婴儿车10的车架12,其具有由织物制成的座椅33a和由织物制成的腿部支撑和保护件33b。座椅33a从左和右侧把手支撑件24悬吊下来,且腿部保护件33b横跨在左和右侧前轮支撑件20之间并由所述前轮支撑件20支撑。出于说明目的,在图2中显示的车架12没有座椅33a和腿部保护件33b。
对于所描绘的实施方案,现将描述用户对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22的操作。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22具有相同的构造,其一者为另一者的镜像,下文的说明虽然是以单数形式,但其将适用于两者。当婴儿车10的车架12被锁定在完全展开的位置中时,左和右后轮支撑件30中的每一者支撑一向内延伸的杆件34,所述杆件34具有如图3所示的主要呈垂直的定向。为开始折叠车架12的程序,每一杆件34被如箭头R1所绘向上且向内拉,进而将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22置于一松释状态中,如下文进一步解释。一带件(未图示)可通过其端部而连接到杆件34,以促进两个杆件同时移动。
当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22中的每一者处于一松释状态时,左和右侧把手支撑件24连同把手26以及左和右前轮支撑件20连同前轮18可分别绕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分别朝着左和右后轮支撑件30旋转,如图4中的箭头R2所绘。如图所示,当婴儿车10被折叠时,折叠组合件22允许把手支撑件24的旋转角度(大于90°)大于前轮支撑件20的旋转角度(小于90°)。如下文进一步解释,前轮支撑件20在齿轮连接的协调下随着把手支撑件24的移动而移动。当车架12被折叠时,前轮支撑件20如图4所示绕折叠组合件22顺时针旋转,而把手支撑件24也如图4所示绕折叠组合件逆时针旋转。车架12在图5中显示处于一部分折叠的状态。在一完全折叠的状态中,前轮支撑件20和把手支撑件24彼此在齿轮连接的协调下绕折叠组合件22旋转,以便如图6所示可定位在紧靠后轮支撑件30的位置处。为此,前轮18被移除。
右侧折叠组合件22在图7中显示为分解图,并包括一横向向外定位的前可旋转部件35′和一横向向内定位的后可旋转部件35″,其各具有一面朝对方的平坦面。前可旋转部件35′包括一板或盘件36′,其具有一含有一中心孔37′的中央板部分。前可旋转部件35′还包括凹口38′、位于细长孔41′中的径向向外的内齿轮39′、和臂部40′。后可旋转部件35″具有一板或盘件36″,其具有一含有一中心孔37″的中央板部分。后可旋转部件35″还包括一凹口38″、位于细长孔41″中的径向向内的内齿轮39″、和臂部40″。对于可旋转部件35′和35″中的每一者来说,盘件36′和36″与臂部40′和40″被描绘成形成为单个平板件的部分;然而,在其他实施方案中,盘件和臂部是固定地连接在一起的单独件。
可旋转部件35′和35″连同后轮支撑件30中的对应支撑件被包含在外壳42的内与外带沟槽的半部分之间,其使得臂部40′和40″可伸出外壳的外部。外壳42的每一半部分的内壁具有一凹部42a,其大小和形状经设计以使得当外壳的两半部分被安置在一起时,凹部可形成一腔穴以在其中容纳相应后轮支撑件30的一上自由端部分30b和横架部件31的一上自由端部分。一螺栓(未图示)延伸穿过位于外壳42的每一半部分中的孔42f,并穿过位于后轮支撑件30的上自由端30b中的孔30c和横架部件31的上自由端部分中的孔,以便可牢固地将后轮支撑件和横架部件夹持在外壳的内和外半部分间。
盘件36′和36″的中心孔37′和37″的大小分别经设计以容纳一贯穿其中的轴衬43,其具有一比两盘件的总厚度长的长度。可旋转部件35′和35″可旋转地安装在轴衬上,以便在外壳42内在平行旋转平面上绕横穿盘件36′和36″的平面的旋转轴旋转。延伸超过中心孔37′和37″的轴衬的每一端部具有一环形槽43a以可容纳一C形夹43b以将轴衬43固持在适当的位置。轴衬43还延伸穿过一垫圈43d,且垫圈43d位于可旋转部件35′和35″的盘件36′和36″之间以作为一分隔件和支承表面,使得可旋转部件绕轴衬43旋转移动。盘件36′和36″各具有一平坦面,其与另一盘件的平坦面呈面对面地并列,其中垫圈43d位于其之间。
延伸超过C形夹43b的轴衬43的端部各位于一固定盖42b中并被其固定,所述固定盖42b是由外壳42的内和外半部分中的相应定位的半部分的内侧壁构成。外壳42的内和外半部分中的每一者具有一与对应的固定盖42b相连通的孔42c。轴衬43具有一纵向延伸的中心孔43c,所述中心孔与外壳42的内和外半部分中的孔43b对准,且其大小经设计以容纳一贯穿其中的螺栓45,所述螺栓45完全延伸穿过外壳的内和外半部分。螺母45a被拧到螺栓45的带有螺纹的端部上,以便可牢固地将折叠组合件22的外壳42的内和外半部分与可自由地在轴衬43上旋转并由垫圈43d隔开的盘件36′和36″夹紧在一起,且使得臂部40′前向延伸穿过外壳中的狭槽42e的前部,且臂部40″向后延伸穿过外壳狭槽的后部。臂部40′和40″是平坦的细长板。
如上文所述,可旋转部件35′及35″的盘件36′及36″具有其呈面对面并列的平坦面。此提供了具有细长孔41′及41″的横向相邻的平行板,每一细长孔41′及41″具有径向向外及向内齿轮39′及39″中一相应齿轮的齿轮齿,所述齿轮39′及39″沿着细长孔41′及41″中相应细长孔的一边缘部分形成。盘件36′的径向向外齿轮39′的齿轮齿沿着细长孔41′的径向向外的边缘形成,且盘件36″的径向向内齿轮39″的齿轮齿沿着细长孔41″的径向向内边缘形成。平面盘件36′及36″被布置在隔开的平行面中,且径向向外和向内齿轮39′和39″类似地被布置在隔开的平行面中,但并不处于一共同平面中或彼此直接啮合。细长孔41′及41″位于盘件36′及36″上,从而在可旋转部件35′及35″在婴儿车10的折叠和展开状态之间旋转的过程中可至少部分重叠。
小齿轮44位于细长孔41′及41″内,同时与前向可旋转部件35′的径向朝外齿轮39′和向后可旋转部件35″的径向朝内齿轮39″形成齿轮啮合。小齿轮44经定位以在婴儿车10的折叠和展开期间在细长孔重叠的一位置延伸穿过并越过盘件36′和36″的细长孔41′和41″的每一者,且完全横跨在盘件36′和36″的径向朝外及朝内齿轮39′和39″之间,同时与两个齿轮形成齿轮啮合。小齿轮44在前轮支撑件20与把手支撑件24之间传送驱动旋转力,这使得一者可响应于另一者的旋转而旋转。
小齿轮44可旋转地安装到一销44a上,所述销44a的延伸越过小齿轮44的每一端部定位在一扁平轴衬44b的孔内并由扁平轴衬固定。每一扁平轴衬44b定位在固定盖44c中并由其固定,所述固定盖44c由外壳42的内和外半部分中的相应定位的半部分的内侧壁构成。因此,小齿轮44由被刚性地附接到后轮支撑件30中的对应支撑件上以随其移动的外壳42支撑,当然,小齿轮44可绕着销44a的轴旋转。通过此布置,小齿轮44可绕横穿盘件36′及36″的平面的旋转轴旋转,且旋转轴与盘件36′及36″的旋转轴平行且隔开。
小齿轮44啮合前可旋转部件35′的径向向外齿轮39′和后可旋转部件35″的径向向内齿轮39″。随后,通过小齿轮44,径向向外齿轮39′和径向向内齿轮39″被相互驱动地彼此啮合,使得如果旋转任一者,旋转力将通过小齿轮被传递到另一者,使得另一者也绕轴衬43旋转。因此,如果前轮支撑件20或把手支撑件24相对于后轮支撑件30而旋转,那么前轮支撑件及把手支撑件中的另一者也会被驱动而旋转。
径向向外和向内齿轮39′和39″因为小齿轮44啮合其两者而具有相同的齿距,但每一者具有比小齿轮大的齿距直径。然而,径向向内齿轮39″具有一比径向向外齿轮39′小的曲率半径或齿距直径,因此所得到的后可旋转部件35″的旋转移动将大于前可旋转部件35′的旋转移动。换句话说,不论小齿轮44被旋转多少数量,后可旋转部件35″连同被附接到其上的把手支撑件24将比前可旋转部件35′连同被附接到其上的后轮支撑件24旋转得更多。如上文所注意且如图4中所示,这是有用的,因为要将前轮支撑件20和把手支撑件24紧固地折叠在后轮支撑件30周围需要把手支撑件具有较大的旋转角度(在一实施例中约108°),其大于前轮支撑件的旋转角度(在同一实施例中约72°)。在另一实施例中,前轮支撑件和把手支撑件的旋转角度是相同的(在第二实施例中各约90°)。
前可旋转部件35′的径向向外齿轮39′和后可旋转部件35″的径向向内齿轮39″中的每一者的齿距直径以及小齿轮44的齿距直径被选定以产生所要的前和后可旋转部件35′及35″的旋转移动比,以便将婴儿车10折叠成一紧凑形式,其中把手支撑件24和前轮支撑件20经紧固地套嵌与后轮支撑件30相抵。然而,虽然针对径向向外和向内齿轮39′及39″选定不同齿距直径的能力是有帮助的,但更大程度的设计灵活性可能会更加理想。
在如图10及12中所显示的折叠组合件22的另一实施例中,小齿轮44′显示为具有第一和第二小齿轮部分44x和44y,其中第一小齿轮部分具有第一齿距、第一齿距直径和第一齿轮齿数,且第二小齿轮部分具有不同的第二齿距、第二齿距直径和不同的第二齿轮齿数。第一和第二小齿轮部分44x和44y被制造成单个部件并在销44a上以共轴的布置作为一个单元旋转,但其本质上是两个各具有其自身齿轮参数的小齿轮。第一小齿轮部分44x经定位以啮合径向向外齿轮39′并具有与其对应的齿距和五个齿轮齿,且第二小齿轮部分44y经定位以啮合径向向内齿轮39″并具有与其对应的齿距和四个齿轮齿。第一和第二小齿轮部分44x和44y可具有相同或不同的齿距直径。以这种方式,径向向外和向内齿轮39′和39″连同与其分别相啮合的第一和第二小齿轮部分44x和44y可根据齿轮参数而被设计成可在折叠和展开婴儿车10时产生前和后可旋转部件35′和35″的较宽范围的不同旋转移动量。实际上,存在更多允许的设计自由度和灵活度,这是因为径向向外齿轮39′和第一小齿轮部分44x配对可根据第一齿轮参数而被设计以产生前可旋转部件35′的第一旋转移动,且径向向内齿轮39″和第二小齿轮部分44y配对可根据不同的第二齿轮参数而被设计以产生后可旋转部件35″的不同的第二旋转移动,其中所选定的第一和第二齿轮参数是独立的。
如上文所注意,所述的第一实施例仅径向向外和向内齿轮39′和39″的齿距直径是不同的,但在图10和12的实施例中,径向向外齿轮39′和第一小齿轮部分44x配对以及径向向内齿轮39″和第二小齿轮部分44y配对可被设计成基本上与另一者无关,以便在当折叠和展开婴儿车10时可产生所要的结果,例如产生径向向外齿轮39′与径向向内齿轮39″的所要的旋转移动比率,和因而产生前和后可旋转部件35′和35″的所要的旋转移动比率。例如,此允许折叠组合件22的设计可对把手支撑件24和前轮支撑件20两者相对于后轮支撑件30在折叠婴儿车10期间所导致的移动量具有更多的控制,且因此允许折叠成紧凑形式,其中把手支撑件和前轮支撑件移动到被紧固套嵌与后轮支撑件相抵。
在如图11和13所示的折叠组合件22的另一实施例中,小齿轮44″显示为具有第一和第二小齿轮44xx和44yy,其被制成独立的部件但通过焊接、插销或一些其它方式而被固定地连接在一起以作为一个单元在销44a上旋转。或者,第一和第二小齿轮44xx和44yy亦可被配置在销44a的键槽内,只要销能自由旋转便可。第一小齿轮44xx具有第一齿距、第一齿距直径和第一齿轮齿数(本实施例中显示有五个),且第二小齿轮44yy具有不同的第二齿距、第二齿距直径和不同的第二齿轮齿数(本实施例中显示有四个)。第一小齿轮部分44xx经定位以啮合径向向外齿轮39′,且第二小齿轮部分44yy经定位以啮合径向向内齿轮39″。如前所述,径向向外齿轮39′和第一小齿轮部分44xx配对以及径向向内齿轮39″和第二小齿轮部分44yy配对可被设计成齿轮参数实质上与另一者无关,以提供在设计折叠组合件22方面较大的灵活度,从而在折叠和展开婴儿车10时产生径向向外齿轮39′和径向向内齿轮39″的所要的旋转移动比率,和因而产生前和后可旋转部件35′和35″的所要的旋转移动比率。
前可旋转部件35′的径向向外齿轮39′和后可旋转部件35″的径向向内齿轮39″的长度,以及其内定位有小齿轮44的细长孔41′和41″的长度将可能影响前和后可旋转部件35′和35″的旋转量。移动的范围被分别附接到前和后可旋转部件35′和35″的周边部分的止挡件51′和51″限制。止挡件51′和51″中的每一者朝着相邻的可旋转部件横向延伸且在相邻的可旋转部件的周边的径向外侧。止挡件51′和51″在沿着其所附接的可旋转部件的周边的位置处附接到可旋转部件35′和35″上,使得当可旋转部件经旋转以使折叠组合件22处于如图8所示的完全展开状态时,止挡件51′和51″发生啮合并防止可旋转部件在旋转方向上的进一步旋转移动。在所描绘的实施例中,止挡件51′和51″经定位以允许具有约108°的把手支撑件24的旋转角度以及约70°的前轮支撑件20的旋转角度。
应了解,虽然前轮支撑件20和把手支撑件24在所描绘的实施方案中是附接到左和右侧折叠组合件22的可旋转部件35′和35″上(且后轮支撑件30固定地附接到外壳42上),但其它实施方案可使后轮支撑件30和把手支撑件24附接到折叠组合件22的可旋转部件35′和35″上(且前轮支撑件20固定地附接到外壳42上),使得其可绕前轮支撑件旋转折叠。类似地,后轮支撑件30和前轮支撑件20可附接到折叠组合件22的可旋转部件35′和35″上(且把手支撑件24固定地附接到外壳42上),使得其可绕把手支撑件旋转折叠。
为防止婴儿车10在折叠组合件22处于如图8所示的完全展开状态时发生无意的折叠,每一折叠组合件具有一可松释的锁定机构,其具有可滑动安装的头件50,所述头件具有一锁定凸块52。弹簧54对头件50施加一偏向力以在可旋转部件被旋转至接近婴儿车的完全展开状态时,可维持锁定凸块52与折叠组合件的盘件36′和36″中的每一者的平滑圆形周边相接触。盘件36′和36″的凹口38′和38″沿着盘件的强化周边部分而定位在一位置上,在所述位置处当婴儿车10达到完全展开状态时,凹口呈对准排列,且弹簧54驱动头件50向前以将锁定凸块定位在两个凹口内,且因而可防止盘件旋转至折叠状态。盘件36′和36″围绕凹口38′和38″的部分具有增加的厚度以便增加强度。
头件50可滑动地安装在外壳42中位于凹部42a上方的位置处,所述凹部42a容纳后轮支撑件30的上自由端部分30b。弹簧54的上端啮合头件50,且下端啮合位于后轮支撑件30的上自由端部分30b内侧的弹簧支撑件56。折叠组合件22的杆件34可枢转地安装到后轮支撑件30并具有一鼻部,其延伸穿过头件50中的孔并与头件内的销啮合,使得当杆件34如图3中的箭头R1所绘被向上和向内拉时,头件50会向下移动远离盘件36′和36″,进而使锁定凸块52被从凹口38′和38″中收回,并允许盘件36′和36″以一大体呈蛤壳状的移动而旋转至如图6所示的完全展开状态,以便将紧固套嵌与后轮支撑件30相抵的把手支撑件24和前轮支撑件20定位在适当位置处。图9中所示的折叠组合件22处于展开与折叠状态之间,其中头件50的锁定凸块52从凹口38′和38″中收回。
虽然弹簧54向头件50提供足够的力以将锁定凸块52保持在凹口38′和38″内从而将婴儿车10锁定在完全展开的状态,但是所述力并没有大到让用户在折叠组合件欲被折叠时需要向杆件34施加过度的力才可将锁定凸块从凹口中收回。
左和右折叠组合件22中的每一者具有被螺栓紧固至前可旋转部件35′的臂部40′上的对应的左或右前轮支撑件20以及被螺栓紧固至前可旋转部件35″的臂部40″上的对应的左或右把手支撑件24。
应了解,虽然可旋转部件35′和35″被描绘为包括盘件36′和36″,但可旋转部件35′和35″在其它实施方案中可具有其它形状。
图15显示一全路况婴儿车10′的另一实施例。此实施例具有与婴儿车10基本相同的设计,但其经设计以承载并列安置的两个儿童。除了具有左和右侧车架支撑件24之外,婴儿车10′的车架12还具有从中央折叠组合件22′(如图14所示)向上延伸的中央车架支撑件24′,且中央折叠组合件22′除了具有左和右侧外延杆件34外,其与前述的折叠组合件22具有相同的结构。中央折叠组合件22′的任一杆件可被向上并向外拉,以便使中央折叠组合件22′处于一松释状态。与上述折叠组合件22大多相同,中央折叠组合件22′的每一杆件34可枢转地安装至一后轮支撑件30′并具有一延伸穿过中央折叠组合件22′的头件50中的一孔的鼻部,然而每一杆件是从头件的相对侧延伸穿过的。任一杆件34在被向上并向外拉时的移动导致中央折叠组合件22′的头件50向下移动远离中央折叠组合件22′的盘件36′和36″,进而使锁定凸块52被从凹口38′和38″中收回,并允许盘件36′和36″旋转至完全展开状态。一带件(未图示)可通过其端部而附接到左侧折叠组合件22的杆件34和中央折叠组合件22′的左侧杆件34,而另一带件(未图示)可通过其端部而附接到右侧折叠组合件22的杆件34和中央折叠组合件22′的右侧杆件34,以促进其上连接有所述带件的两个杆件同时运动。
从上述可理解,虽然出于说明目的已在本文中描述本发明的特定实施例,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与范围的情况下可作出各种修改。因此,除所附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内容外,本发明并不限于前述实施例。
Claims (16)
1.一种折叠式婴儿车,其包括:
一前轮;
左、右侧横向隔开的前轮支撑件,所述左、右侧前轮支撑件中的每一者具有一前端部和一后端部,所述前轮被安装到所述前轮支撑件中的至少一者的所述前端部上,所述左、右侧前轮支撑件可作为一个单元旋转;
左后轮和右后轮;
左、右侧横向隔开的后轮支撑件,所述左、右侧后轮支撑件中的每一者具有一下端部和一上端部,所述下端部耦合到所述左、右后轮中的至少一者;
左、右侧横向隔开的把手部件,所述左、右侧把手部件中的每一者具有一前端部和一具有一把手部分的后端部,所述左、右侧把手部件可作为一个单元旋转;和
左、右侧横向隔开的折叠组合件,所述左、右侧折叠组合件中的每一者具有一第一可旋转部件和一第二可旋转部件,所述第一和第二可旋转部件可旋转地耦合到一由所述左、右侧后轮支撑件中的一对应支撑件的所述上端部支撑的枢轴部件,以绕一共同旋转轴旋转,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具有一含有一第一齿轮的第一细长孔,且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具有一含有一第二齿轮的第二细长孔,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具有呈面对面并列的平坦面以提供具有所述第一及第二细长孔的横向间隔开的平行板,所述左、右侧折叠组合件中的每一者进一步具有一第三齿轮,所述第三齿轮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细长孔两者中并与所述第一齿轮和所述第二齿轮驱动啮合,使得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相对于彼此在齿轮连接的协调下旋转,所述左、右侧前轮支撑件中的一对应支撑件的所述后端部附接到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且所述左、右侧把手部件中的一对应部件的所述前端部附接到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经定位以在第一旋转平面中旋转且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经定位以在与所述第一旋转平面间隔开的第二旋转平面中旋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婴儿车,其中所述第一齿轮形成于界定所述第一细长孔的、所述左、右侧折叠组合件中的每一者的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的一径向向外边缘部分中,且所述第二齿轮形成于界定所述第二细长孔的、所述左、右侧折叠组合件中的每一者的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的一径向向内边缘部分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婴儿车,其中所述前轮支撑件从所述折叠式婴儿车的一折叠位置旋转经过一第一旋转角度至一展开位置,且所述把手部件从所述折叠式婴儿车的所述折叠位置旋转经过一第二旋转角度至所述展开位置,其中所述第一与第二旋转角度不相同,且其中所述左、右侧折叠组合件中的每一者的所述第一齿轮具有一第一齿距直径,且所述左、右侧折叠组合件中的每一者的所述第二齿轮具有一第二齿距直径,其中所述第一齿距直径与所述第二齿距直径不相同,所述第一齿距直径的大小相对于所述第二齿距直径被设计成允许所述前轮支撑件旋转经过所述第一旋转角度,且所述把手部件旋转经过所述第二旋转角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婴儿车,其中所述第一齿轮具有一第一齿距,且所述第二齿轮具有一不同于所述第一齿距的第二齿距,且其中所述第三齿轮包括一具有所述第一齿距的第一齿轮部分和一具有所述第二齿距的第二齿轮部分,所述第三齿轮的所述第一和第二部分经配置以作为一个单元旋转,且所述第三齿轮的所述第一齿轮部分位于所述第一细长孔中并与所述第一齿轮驱动啮合,且所述第三齿轮的所述第二齿轮部分位于所述第二细长孔中并与所述第二齿轮驱动啮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婴儿车,其中所述第一齿轮具有一第一齿距,且所述第二齿轮具有一与所述第一齿距相同的第二齿距,且其中所述第三齿轮包括一具有所述第一齿距的第一齿轮部分和一具有所述第二齿距的第二齿轮部分,所述第三齿轮的所述第一和第二部分作为一个单元旋转,且所述第三齿轮的所述第一齿轮部分位于所述第一细长孔中并与所述第一齿轮驱动啮合,且所述第三齿轮的所述第二齿轮部分位于所述第二细长孔中并与所述第二齿轮驱动啮合。
6.一种与具有第一、第二和第三车架部件的折叠式装置一起使用的折叠机构,包含:
一第一可旋转部件,其具有一第一齿轮;
一第二可旋转部件,其具有一第二齿轮,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具有一第一孔且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具有一第二孔,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具有呈面对面并列的平坦面以提供具有所述第一及第二孔的横向间隔开的平行板,且其中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可旋转地安装至相对于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旋转,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经定位以在第一旋转平面中旋转且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经定位以在与所述第一旋转平面间隔开的第二旋转平面中旋转;
一第三齿轮和一第四齿轮,其经配置以作为一个单元旋转,所述第三齿轮经定位以与所述第一齿轮驱动啮合,且所述第四齿轮经定位以与所述第二齿轮驱动啮合,使得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相对于彼此在齿轮连接的协调下旋转,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经配置以附接到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车架部件中的一第一者,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经配置以附接到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车架部件中的一不同的第二者,且所述第三和第四齿轮经配置以由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车架部件中的另一不同的第三者支撑。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第一齿轮具有一第一齿距,且所述第二齿轮具有一不同于所述第一齿距的第二齿距,且其中所述第三齿轮具有一与所述第一齿轮的所述第一齿距兼容的第三齿距,且所述第四齿轮具有一与所述第二齿轮的所述第二齿距兼容的第四齿距。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第一齿轮形成于界定所述第一孔的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的一第一边缘部分处,且所述第二齿轮形成于界定所述第二孔的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的一第二边缘部分处,且其中所述第三齿轮位于所述第一孔中且所述第四齿轮位于所述第二孔中。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边缘部分在径向上彼此移位。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第三齿轮具有一第一齿轮齿数,且所述第四齿轮具有一不同于所述第一齿轮齿数的第二齿轮齿数,且其中所述第三齿轮具有一与所述第一齿轮的齿距兼容的齿距,且所述第四齿轮具有一与所述第二齿轮的齿距兼容的齿距。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第一齿轮的大小经设计以使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旋转经过一第一旋转角度而从一折叠位置旋转到一展开位置,且其中所述第二齿轮的第二齿距直径的大小经设计以使附接到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的前轮支撑件、后轮支撑件和把手部件中的一者旋转经过一第二旋转角度而从所述折叠式婴儿车车架的一折叠位置旋转到一展开位置,其中所述第一与第二旋转角度不相同。
12.一种能够用于一可折叠装置的折叠机构,所述折叠机构包括:
经可旋转地安装以相对于彼此旋转的第一可旋转部件和第二可旋转部件,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具有一含有第一齿轮部分的第一细长孔,且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具有一含有第二齿轮部分的第二细长孔,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具有呈面对面并列的平坦面以提供具有所述第一及第二细长孔的横向间隔开的平行板,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经定位以在第一旋转平面中旋转且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经定位以在与所述第一旋转平面间隔开的第二旋转平面中旋转;
一第三齿轮,其同时与所述第一齿轮部分和第二齿轮部分驱动啮合,使得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相对于彼此在齿轮连接的协调下旋转,其中所述第一齿轮的第一齿距直径的大小经设计以使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旋转经过一第一旋转角度而从所述可折叠装置的一折叠位置旋转到一展开位置,且其中所述第二齿轮的第二齿距直径的大小经设计以使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旋转经过一第二旋转角度而从所述可折叠装置的一折叠位置旋转到一展开位置,且所述第一与第二旋转角度不相同;且
所述可折叠装置具有第一、第二及第三车架部件,所述第一可旋转部件经配置以附接到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车架部件中的第一者,所述第二可旋转部件经配置以附接到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车架部件中的与第一者不同的第二者,且第三和第四齿轮经配置以由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车架部件中的另一不同的第三者支撑。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可旋转部件经定位以在平行的第一和第二旋转平面中旋转。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第三齿轮包括一第一小齿轮和一第二小齿轮,所述第一和第二小齿轮呈共轴布置。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第一小齿轮和第二小齿轮是一单个零件。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折叠机构,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小齿轮是经配置以作为一个单元旋转的两个零件。
Applications Claiming Priority (2)
| App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Title |
|---|---|---|---|
| US56732504P | 2004-04-30 | 2004-0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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