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211459997U - 过滤机构及具有其的吸尘器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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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过滤机构及吸尘器,包括:第一过滤件,其内部中空形成具有出气口的出气通道;及第二过滤件,包括主体及过滤部;所述主体配接于所述第一过滤件上,所述过滤部与所述主体连接并与所述主体之间界定形成具有进气口的进气通道;所述进气口与所述出气口连通。当将过滤机构配接于吸尘器中时,进入气体动力机构的吸气端的气体经过过滤机构的第一过滤件过滤,且从气体动力机构的排气端排出的气体折返回过滤机构并经过该过滤机构过滤后排向外界,因此进入气体动力机构的吸气端的风及从气体动力机构的排气端排出的风均采用同一过滤机构进行过滤,相对于现有技术,减少了过滤机构的数量,从而使吸尘器的结构较简化。
Description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过滤机构及具有其的吸尘器。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追求生活质量,其中环境的清洁作为一种评价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受到人们的日益关注。为了提高环境的清洁度,吸尘器应运而生。
其中,过滤机构在吸尘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传统吸尘器中,内部入风及外部出风需要两个不同且分体设置的过滤机构实现,结构较为复杂。
实用新型内容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吸尘器结构较为复杂的问题,提供一种可简化结构的过滤机构及具有其的吸尘器。
一种过滤机构,包括:
第一过滤件,其内部中空形成具有出气口的出气通道;及
第二过滤件,包括主体及过滤部;所述主体配接于所述第一过滤件上,所述过滤部与所述主体连接并与所述主体之间界定形成具有进气口的进气通道;
其中,所述进气口与所述出气口连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过滤件具有一轴线方向,所述第二过滤件配接于所述第一过滤件轴线方向的一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出气口的出气方向、所述进气口的进气方向以及所述轴线方向三者相互平行。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出气通道与所述进气通道在所述轴线方向上至少部分错开设置,和/或
所述出气通道沿所述第一过滤件的径向位于所述进气通道的外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出气通道为轴向通道,所述进气通道为环设于出气通道外周的环形通道。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过滤件形成所述出气口的一端具有用于与第一外部结构密封的第一密封部,所述第二过滤件形成所述进气口的一端具有用于与第二外部结构密封的第二密封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过滤机构还包括手握部,所述手握部与所述第二过滤件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体背离所述第一过滤件的表面形成凹陷位,所述手握部设于所述凹陷位内。
一种吸尘器,包括:
其内开设有容置腔的外壳,所述外壳上还开设有连通于所述容置腔与外界之间的吸气口与排气口;
分离器,配接于所述容置腔内且一端通过所述吸气口与外界连通;
如上述任一项所述的过滤机构,所述过滤机构至少部分配接于所述容置腔内,所述第一过滤件与所述分离器的另一端连通,所述过滤部通过所述排气口与外界连通;以及
配接于所述容置腔内的气体动力机构,所述气体动力机构包括相互连接的吸气端与排气端,所述吸气端与所述出气口连通,所述排气端与所述进气口连通;
其中,所述出气口流出的气体经过所述吸气端流向所述排气端后折返回流向所述进气口。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壳包括本体、第一连通管及第二连通管,所述容置腔、所述吸气口及所述排气口均开设于所述本体上,所述第一连通管及所述第二连通管均配接于所述容置腔内;
其中,所述第一连通管连通于所述出气口与所述吸气端之间,所述第二连通管连通于所述排气端与所述进气口之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通管与所述出气口连通的一端通过所述分离器与所述第一过滤件对接,所述第二连通管与所述进气口连通的一端与所述第二过滤件对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壳还包括本体及手柄,所述容置腔、所述吸气口及所述排气口均开设于所述本体上,所述手柄设于所述本体背向所述排气口的一侧。
上述过滤机构及吸尘器,当将过滤机构配接于吸尘器中时,进入气体动力机构的吸气端的气体经过过滤机构的第一过滤件过滤,且从气体动力机构的排气端排出的气体折返回过滤机构并经过该过滤机构过滤后排向外界,因此吸尘器的内部入风(进入气体动力机构的吸气端的风)及外部出风(从气体动力机构的排气端排出的风)均采用同一过滤机构进行过滤,相对于现有技术,减少了过滤机构的数量,从而使吸尘器的结构较简化。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吸尘器的爆炸图;
图2为图1中所示吸尘器的装配图;
图3为图1中所示吸尘器的剖视图;
图4为图1中所示吸尘器的过滤机构的结构图;
图5为图4中所示过滤机构的剖视图;
图6为图1中所示吸尘器的气体流向图;
图7为图6中所示吸尘器的A处放大图。
吸尘器100 外壳10 吸气口11 排气口12 本体13 第一连通管14 第二连通管15 手柄16 容置腔17 分离器20 过滤机构30 第一过滤件31 出气通道311 出气口312 第一密封部313 第二过滤件32 进气通道321 进气口322 过滤部323 本体324 凹陷位3241 第一密封部325 第三密封部326 手握部33 气体动力机构40 吸气端41 排气端4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参阅图1及图2,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一种过滤机构30,其设置于除尘设备上,用于过滤空气中含有的灰尘。该除尘设备可为吸尘器100,亦可以为空气净化器,即只要需要设置有过滤机构30的除尘设备均适用,在此不作限定。
下面以吸尘器100为例,对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本实施例仅用作为范例说明,并不会限制本申请的技术范围。再者实施例中的图式亦省略不必要组件,以清楚显示本申请的技术特点。
吸尘器100包括外壳10、分离器20、过滤机构30及气体动力机构40,分离器20、过滤机构30及气体动力机构40均配接于外壳10上。分离器20用于气尘分离,过滤机构30用于过滤气尘分离后形成的气体中所携带的微尘,气体动力机构40用于提供气体在吸尘器100中流动的动力。
具体地,外壳10内开设有容置腔17,且外壳10上还开设有连通于外界与容置腔17之间的吸气口11与排气口12。
分离器20配接于容置腔17内且与吸气口11连通,过滤机构30至少部分配接于容置腔17内且气体动力机构40配接于容置腔17内,过滤机构30连通于分离器20与气体动力机构40的吸气端41之间,且过滤机构30还连通于气体动力机构40的排气端42与排气口12之间,经过过滤机构30过滤的气体经过气体动力机构40的吸气端41流向排气端42后折返回流向过滤机构30过滤。
在吸尘器100工作时,气体动力机构40提供气体在吸尘器100内流动的动力,外界携尘气体从吸气口11进入吸尘器100,并经过分离器20分离后进入过滤机构30进行过滤,经过滤机构30过滤后的气体进入气体动力机构40的吸气端41,并从其排气端42折返回进入过滤机构30内过滤,经过过滤机构30过滤后气体从排气口12排出吸尘器100。
上述吸尘器100,内部入风(进入气体动力机构40的吸气端41的风)及外部出风(经过气体动力机构40的排风端42排向外界的风)均采用同一过滤机构30进行过滤,因此减少了过滤机构30的数量,从而使吸尘器100结构简化,且过滤机构30数量少,清洗方便。
同时,由于从气体动力机构40的排气端排出的气体折返回过滤机构30过滤后排向外界,相对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中,气体动力机构40的排气端42排出的气体直接经过过滤后排向外界,因此气体动力机构40所产生的噪音在吸尘器100内的传导路径较短,传递向外界的噪音较大),气体动力机构40产生的噪音在吸尘器100内的传导路径较长,降低了噪音。
参阅图3,外壳10包括本体13及手柄16,容置腔17、吸气口11与排气口12均开设于本体13上,手柄16设于本体13上且背向排气口12设置。如此,由于排气口12远离手柄16,在使用者通过手握手柄16操作吸尘器100时,避免了吸尘器100对人体直吹。
外壳10包括还包括第一连通管14及第二连通管15,第一连通管14及第二连通管15均配接于容置腔17内,第一连通管14连通于过滤机构30与气体动力机构40的吸气端41之间,第二连通管15连通于气体动力机构40的排气端42与过滤机构30之间。
即为,过滤机构30通过第一连通管14与气体动力机构40的吸气端41间接连通,并通过第二连通管15与气体动力机构40的排气端42间接连通。可以想到的是,在另一些实施例中,过滤机构30也可以与气体动力机构40的吸气端41及排气端42直接连通,在此亦不作限定。
参阅图4及图5,具体地,过滤机构30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过滤件31及第二过滤件32,第一过滤件31连通于分离器20与第一连通管14之间,第一过滤件31用于过滤分离器20分离后形成的气体以通过第一连通管14进入气体动力机构40的吸气端41;第二过滤件32连通于第二连通管15与排气口12之间,第二过滤件32用于过滤从气体动力机构40的排气端42通过第二连通管15流向其的气体。
第一过滤件31内部中空形成具有出气口312的出气通道311,第二过滤件32包括主体324及过滤部323,主体324配接于第一过滤件31上,过滤部323与主体324连接并与主体324之间界定形成具有进气口322的进气通道321。具体地,第一过滤件31具有出气口312的一端通过分离器20与第一连通管14连通,第二过滤件32具有进气口322的一端与第二连通管15对接。
参阅图6,如此,分离器20分离后形成的气体经过第一过滤件31过滤后形成的气流进入出气通道311内,并从出气口312经分离器20进入第一连通管14,经第一连通管14进入气体动力机构40的吸气端41,而后从气体动力机构40的排气端42从进气口322进入进气通道321,并经过第二过滤件32的过滤部323过滤后从排气口12流向外界。
进一步,第一过滤件31具一轴线方向,第二过滤件32配接于第一过滤件31轴线方向的一端,以便于过滤机构30的设置。可以想到的是,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第二过滤件32配接于第一过滤件31的位置不受限定。
参阅图7,进一步,第一过滤件31远离第二过滤件32的一端形成第一密封部313,第一密封部313与分离器20之间密封,以防止气体从第一过滤件31与分离器20之间溢出。第二过滤件32具有进气口322的一端形成第二密封部325,第二密封部325与第二连通管15之间密封,以防止气体从第二过滤件32与第二连通管15之间溢出。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第二过滤件32还包括第三密封部326,第三密封部326与主体324连接且与外壳10之间密封,以防止气体从第二过滤件32与外壳10之间溢出。
继续参阅图4,在一个实施例中,出气口312的出气方向、进气口322的进气方向以及第一过滤件31的轴线方向三者相互平行。如此设置,便于位于出气通道312的气体沿轴线方向从出气口312排向第一连通管14内,且便于位于第二连通管15内的气体沿轴向方向从进气口322进入进气通道321内。
进一步,出气通道311与进气通道321在轴线方向上至少部分错开设置,且出气通道311沿第一过滤件31的径向位于进气通道321的外周,以便于出气通道311与进气通道321的开设。可以理解的,在另一些实施例中,出气通道311与进气通道321的开设位置不受限定,如出气通道311与进气通道321也可以在轴线方向上全部重叠,或者出气通道311沿第一过滤件31的径向并非位于进气通道321的外周。
具体地,出气通道311为轴向通道,进气通道321为环设于出气通道311外周的环形通道。
在一个实施例中,过滤机构30还包括手握部33,手握部33与第二过滤件32连接。手握部33的设置,可以便于将过滤机构30装配于外壳10上及从外壳10上拆卸。
具体地,主体324背离第一过滤件31的端面凹陷形成凹陷位3241,手握部33设于凹陷位3241内。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手握部33的位置不受限定。
继续参阅图5,在一个实施例中,过滤部323形成连通于进气通道321与排气口12之间的至少两层过滤层,如此从进气通道321流出的气体经过至少两层过滤层后进入排气口12,过滤效果较佳。
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包括上述过滤机构30的吸尘器100。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过滤机构30及吸尘器100,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过滤机构30包括第一过滤件31与第二过滤件32,如此气体动力机构40的吸气端41的进风通过第一过滤件31过滤,气体动力机构40的排气端42的出风折返回过滤机构30并通过其第二过滤件32过滤,如此吸尘器100的内部入风及外部出风均采用同一过滤机构30过滤,因此减少了过滤机构30的数量,从而使吸尘器100结构简化;
2、由于气体动力机构40配接于外壳10内,且其排气端42折返回过滤机构30后并通过过滤机构30的第二过滤件32与排气口12连通,相对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中,气体动力机构40的排气端42排出的气体直接经过过滤后排向外界,因此气体动力机构40所产生的噪音在吸尘器100内的传导路径较短,传递向外界的噪音较大),气体动力机构40产生的噪音在吸尘器100内的传导路径较长,降低了噪音;
3、手柄16设于外壳10的本体13背向排气口12的一侧,如此排气口12远离手柄16,在使用者通过手握手柄16操作吸尘器100时,避免了吸尘器100对人体直吹。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Claims (12)
1.一种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过滤件(31),其内部中空形成具有出气口(312)的出气通道(311);及
第二过滤件(32),包括主体(324)及过滤部(323);所述主体(324)配接于所述第一过滤件(31)上,所述过滤部(323)与所述主体(324)连接并与所述主体(324)之间界定形成具有进气口(322)的进气通道(321);
其中,所述进气口(322)与所述出气口(312)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件(31)具有一轴线方向,所述第二过滤件(32)配接于所述第一过滤件(31)轴线方向的一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口(312)的出气方向、所述进气口(322)的进气方向以及所述轴线方向三者相互平行。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通道(311)与所述进气通道(321)在所述轴线方向上至少部分错开设置,和/或
所述出气通道(311)沿所述第一过滤件(31)的径向位于所述进气通道(321)的外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通道(311)为轴向通道,所述进气通道(321)为环设于出气通道(311)外周的环形通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件(31)形成所述出气口(312)的一端具有用于与第一外部结构密封的第一密封部(313),所述第二过滤件(32)形成所述进气口(322)的一端具有用于与第二外部结构密封的第二密封部(325)。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机构还包括手握部(33),所述手握部(33)与所述第二过滤件(32)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324)背离所述第一过滤件(31)的表面形成凹陷位(3241),所述手握部(33)设于所述凹陷位(3241)内。
9.一种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其内开设有容置腔(17)的外壳(10),所述外壳(10)上还开设有连通于所述容置腔(17)与外界之间的吸气口(11)与排气口(12);
分离器(20),配接于所述容置腔(17)内且一端通过所述吸气口(11)与外界连通;
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过滤机构,所述过滤机构至少部分配接于所述容置腔(17)内,所述第一过滤件(31)与所述分离器(20)的另一端连通,所述过滤部(323)通过所述排气口(12)与外界连通;以及
配接于所述容置腔(17)内的气体动力机构(40),所述气体动力机构(40)包括相互连接的吸气端(41)与排气端(42),所述吸气端(41)与所述出气口(312)连通,所述排气端(42)与所述进气口(322)连通;
其中,所述出气口(312)流出的气体经过所述吸气端(41)流向所述排气端(42)后折返回流向所述进气口(322)。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10)包括本体(13)、第一连通管(14)及第二连通管(15),所述容置腔(17)、所述吸气口(11)及所述排气口(12)均开设于所述本体(13)上,所述第一连通管(14)及所述第二连通管(15)均配接于所述容置腔(17)内;
其中,所述第一连通管(14)连通于所述出气口(312)与所述吸气端(41)之间,所述第二连通管(15)连通于所述排气端(42)与所述进气口(322)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通管(14)与所述出气口(312)连通的一端通过所述分离器(20)与所述第一过滤件(31)对接,所述第二连通管(15)与所述进气口(322)连通的一端与所述第二过滤件(32)对接。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10)还包括本体(13)及手柄(16),所述容置腔(17)、所述吸气口(11)及所述排气口(12)均开设于所述本体(13)上,所述手柄(16)设于所述本体(13)背向所述排气口(12)的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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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Events
| Date | Code | Title | Description |
|---|---|---|---|
| GR01 | Patent grant | ||
| GR01 | Patent grant | ||
| AV01 | Patent right actively abandoned |
Granted publication date: 20200911 Effective date of abandoning: 20250218 |
|
| AV01 | Patent right actively abandoned |
Granted publication date: 20200911 Effective date of abandoning: 2025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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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V01 | Patent right actively abandoned | ||
| AV01 | Patent right actively abandon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