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211139163U - 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及汽车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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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警示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及汽车。该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包括:安全气囊控制器、车身控制器和电子警示灯控制器,安全气囊控制器和电子警示灯控制器均与车身控制器电连接。本实用新型通过安全气囊控制器采集汽车加速度参数、判断汽车是否发生碰撞事故,并通过车身控制器编辑控制指令给电子警示灯控制器打开电子警示灯,形成汽车警示牌的电子影像,既能及时的竖立汽车警示牌,又能避免人员亲自摆放实体汽车警示牌的危险,具有结构简单、安全性高的优点。
Description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警示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及汽车。
背景技术
目前,汽车已成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通工具。每天市区、郊区及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交通流量很大,伴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大幅攀升,经常出现多车连环追尾等事故。高速公路行车过程中,车辆因突发故障(如车辆与前车追尾或撞到前方障碍物时)停在行车道,而且不能移动到应急车道或其它安全地带时,根据交通法规,事故车辆的驾驶员需下车逆行150米摆放三角警示牌。在夜间的高速公路上,双闪灯和尾灯的亮度有限,夜间下车处理任何事故都是非常危险的,因为灯光昏暗,下车摆放警示牌危险性很大,容易被后车撞伤。另外,后面的汽车往往因为光线不好或者驾驶员未及时注意到前方事故而造成连环追尾。而且,当发生碰撞的车辆乘员已经重伤或死亡,没有能力去摆放三角警示牌时,对于夜间高速行驶的后面车辆,发生再次追尾的可能性会更大。
专利号为201811139878.8公开了一种高度可调节的汽车警示牌,是为了提高警示效果和摆放人员的安全性。但是该汽车警示牌在使用时,需要“将支撑杆插入套杆中,并通过固定螺栓锁紧,手动调节支撑杆的高度”等操作,结构比较复杂,使用不便。
因此,急需一种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及汽车。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及汽车,以解决汽车发生事故时车主放置汽车警示牌带来的危险性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包括:安全气囊控制器、车身控制器和电子警示灯控制器,安全气囊控制器和电子警示灯控制器均与车身控制器电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多个电子警示灯,各电子警示灯均与电子警示灯控制器电连接。
进一步地,电子警示灯分别安装在汽车后保险杠、汽车车顶、汽车转向灯、汽车前保险杠上。
进一步地,电子警示灯为激光灯或者投影灯中的任一。
进一步地,还包括告警控制器,告警控制器与车身控制器电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定位模块,定位模块与车身控制器电连接。
进一步地,安全气囊控制器的型号为77960-SWA-H01。
进一步地,车身控制器的型号为A003722010。
进一步地,电子警示灯的型号为MT6205。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如上述中任一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及汽车,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进步:
本实用新型通过安全气囊控制器采集汽车加速度参数、判断汽车是否发生碰撞事故,并通过车身控制器编辑控制指令给电子警示灯控制器打开电子警示灯,形成汽车警示牌的电子影像,既能及时的竖立汽车警示牌,又能避免人员亲自摆放实体汽车警示牌的危险,具有结构简单、安全性高的优点。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后方来人开门预警系统的器件连接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及汽车。
如图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包括:安全气囊控制器(ACU)、车身控制器(BCM)和电子警示灯控制器,安全气囊控制器和电子警示灯控制器均与车身控制器电连接。
本实用新型通过安全气囊控制器采集汽车加速度参数、判断汽车是否发生碰撞事故,并通过车身控制器编辑控制指令给电子警示灯控制器打开电子警示灯,形成汽车警示牌的电子影像,既能及时的竖立汽车警示牌,又能避免人员亲自摆放实体汽车警示牌的危险,具有结构简单、安全性高的优点。
如图1,具体实施时,还包括多个电子警示灯,各电子警示灯均与电子警示灯控制器电连接。多个电子警示灯便于形成汽车警示牌影像,以及当某个电子警示灯出现故障时,其他的电子警示灯还能正常显示汽车警示牌影像,提高装置使用的可靠性。
具体实施时,电子警示灯分别安装在汽车后保险杠、汽车车顶、汽车转向灯、汽车前保险杠上。在汽车后保险杠、汽车车顶、汽车转向灯、汽车前保险杠上均安装有至少一个电子警示灯,方便当汽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汽车方向发生改变,通过不同位置安装的电子警示灯也能够为后方来车提供警示,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
具体实施时,电子警示灯为激光灯或者投影灯中的任一。激光灯或者投影灯发出的光近似为平行光,具有亮度强、指示性好、射程远、易于控制、颜色鲜艳等特点,能够在事故车后方路面形成大小合适的、具有提示警示作用的图案、文字,能够根据需要形成汽车警示牌影像,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和安装。具体实施时,也可以使用其他能够产生平行光源的灯具。
如图1,具体实施时,还包括告警控制器,告警控制器与车身控制器电连接。通过告警控制器接收车身控制器的指令,进而可以向车主设置的紧急联系人的终端发送汽车发生事故的信息,便于及时处理汽车事故。告警控制器可以和多个终端无线电连接,提高信息传输效率和准确性,以及环境适应性。
如图1,具体实施时,还包括定位模块,定位模块与车身控制器电连接。车身控制器接收定位模块发送的汽车的位置信息,并根据汽车位置信息编辑汽车事故信息发送至紧急联系人,便于紧急联系人能够及时的了解驾驶员所处位置,及时报警或者联系驾驶员的安全情况。
本实施例的一种汽车,包括如上述实施例中任一实施例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在汽车上安装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有利于提高用户体验和汽车发生事故时摆放汽车警示牌的安全性。
本实施例中的后方来人开门预警系统及汽车中,安全气囊控制器的型号为77960-SWA-H01;车身控制器的型号为A003722010;电子警示灯控制器的型号为NVIDIATX1;电子警示灯的型号为MT6205;告警控制器的型号为157200;定位模块的型号为VK2828U8G5LF;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设备型号,仅用于对专利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支持,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各个器件的型号保护范围,能实现同样功能的器件亦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本实施例中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的一个工作流程是:安全气囊控制器实时采集汽车的加速度信号并进行分析汽车是否发生碰撞事故,当汽车因突发故障(比如轮胎爆胎)或与前方车辆或物体发生碰撞后,安全气囊控制器通过判断确定发生碰撞,会输出一个碰撞信号或报文给车身控制器,车身控制器根据此信号或报文控制汽车自身的危险警报灯闪烁,同时发送指令给电子警示灯控制器,由电子警示灯控制器控制车上安装的电子警示灯在车后50-150米的范围内投影或照射出的虚拟三角警示牌灯具形状及文字,对后方车辆形成有效提示作用,避免后车再次与事故车碰撞造成连环追尾。当安全气囊控制器判断出车辆因严重事故发生翻车或因撞击造成车辆车头方向发生改变时,车身控制器监测到事故的严重性,将打开位于车顶、前照灯、转向灯处的电子警示灯,有效增加事故现场的亮度,为进一步提高安全性、争取救援时间,车身控制器还根据车辆的位置信息编辑碰撞信息给预设的紧急联系人的终端,提高救援效率。驾驶员也可以在投影或照射出虚拟三角警示牌灯具形状及文字后,再摆放实体汽车警示牌,进一步提高对后车的警示作用,提高了人员的安全性,有效的避免了二次事故。
本实施例中安全气囊控制器、车身控制器、电子警示灯控制器、电子警示灯、告警控制器和定位模块,其本身的结构和功能均是现有技术,此处不再赘述,本实用新型旨在保护上述各器件之间的连接形式。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Claims (10)
1.一种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安全气囊控制器、车身控制器和电子警示灯控制器,安全气囊控制器和电子警示灯控制器均与车身控制器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多个电子警示灯,各电子警示灯均与电子警示灯控制器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电子警示灯分别安装在汽车后保险杠、汽车车顶、汽车转向灯、汽车前保险杠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电子警示灯为激光灯或者投影灯中的任一。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告警控制器,告警控制器与车身控制器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定位模块,定位模块与车身控制器电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安全气囊控制器的型号为77960-SWA-H01。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车身控制器的型号为A003722010。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电子警示灯的型号为MT6205。
10.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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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201920943245.6U CN211139163U (zh) | 2019-06-21 | 2019-06-21 | 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及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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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201920943245.6U CN211139163U (zh) | 2019-06-21 | 2019-06-21 | 基于电子影像的汽车警示装置及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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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d By (1)
|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 CN114834350A (zh) * | 2022-04-27 | 2022-08-02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汽车警示装置及警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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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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