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201095875Y - 院邸住宅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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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一种院邸住宅,为坐落于矩形地块上的独院建筑物,该独院建筑物俯视为丁字形,其中地上空间有两层、地下空间有一层;丁字形建筑物的院门、入户小庭院和露天车位占据矩形地块的一角,丁字形建筑物靠前面的两条阴角边与围墙围合成前主庭院,另外两条阴角边与伸入地下空间的围墙围合成下沉式后庭院;一层的地面、前主庭院、入户小庭院地面较围墙外地面高0.6~1.5米,露天车位与车库的地面与围墙外地面同高。解决了独门独院住宅占地面积巨大和成本太高的问题;并解决了住宅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缺少有机沟通、人与外界隔离的问题;还解决了现有独门独院住宅空间利用率低、缺乏层次以及地下室空间未能合理利用的问题。
Description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地下室的两层住宅,特别是一种带私家花园、独门独院的商品住宅。
(二)背景技术
当今,商品住宅连同花园一起销售的情形已十分普遍。现有带花园、配置地下室、且独门独户的商品住宅一般指别墅而言, 而别墅占地面积巨大是公知的特点,其基本以低容积率、低密度为前提,大量消耗宝贵的土地资源,也造成实际成本及售价居高不下。同时,现有别墅的设计往往无法突破传统的设计思路,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缺少有机沟通,实际成为人与世界之间“二元化”的隔离;在充分享受大范围私人空间的同时,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和实际距离都被人为地扩大。传统住宅的地下室只能用电灯照明,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差,而且与地面庭院之间形成了景观上的隔绝。
(三)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院邸住宅,要解决独门独院住宅占地面积巨大和成本太高的问题;解决独门独院住宅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缺少有机沟通、人与外界隔离的问题;解决现有独门独院住宅空间利用率低、缺乏层次的问题,还解决地下室空间未能合理利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这种院邸住宅,为坐落于矩形地块上的独院建筑物,其特征在于:该独院建筑物俯视为丁字形,其中地上空间有两层、地下空间有一层。
丁字形建筑物的院门21、入户小庭院29和露天车位2位于丁字之横划一端部的延长线上,并且占据矩形地块的一角,丁字形建筑物靠前面的两条阴角边与围墙1围合成前主庭院3,前主庭院3与入户小庭院29之间有走廊22相隔;位于T形建筑物地下的另外两条阴角边与伸入地下空间的围墙1围合成下沉式后庭院33。
丁字形建筑物一层的地面、前主庭院、入户小庭院地面较围墙外地面高0.6~1.5米,露天车位2与车库26相毗邻,且两者的地面与围墙外地面同高。
丁字形建筑物的楼梯间4设在丁字之横划与竖划的交叉地带,第二楼梯15位于丁字形建筑物钩部外侧靠围墙之处,楼梯间的第一楼梯和第二楼梯向上通往二层空间,向下通往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平面边界范围不限于与地上T形建筑物的平面边界范围相对应。
优选的技术方案:上述丁字形建筑物在一层面向前主庭院3和下沉式后庭院33的内侧可设置客卧室8、客厅5、餐厅6、卫生间10、活动室28,厨房7位于既靠近餐厅、又靠近建筑物外侧的位置,客卧卫生间9与客卧室8毗邻。
上述活动室28可位于丁字形建筑物的钩部,在相对于活动室28的上层设置平台23。
上述丁字形建筑物的二层空间可分布有主卧室11、主卧卫生间14、第一次卧室12、第二次卧室13、次卧卫生间24、露台16;主卧室11前后分别面对前主庭院3和下沉式后庭院33,第一次卧室12和第二次卧室13面向入户小庭院29,露台16位于相对于餐厅6和厨房7的上层。
上述地下空间可包括至少一个地下多功能厅20、书房17、地下客卧27、地下客卧卫生间30、保姆房18、保姆卫生间19和洗衣房25,其中,保姆房18、保姆卫生间19和洗衣房25靠近楼梯间4,书房17靠近第二楼梯15。
上述地下空间面向下沉式后庭院33一侧开窗,下沉式后庭院33与一层地面之间可由第二楼梯15和台阶31相连。
上述地下空间向上靠近一层楼梯间4处可设有挑空采光井32。
上述围墙1在位于前主庭院3和露台16的上部可为框架形,其框架34顶面与屋面平齐,并与屋面相连。
上述院邸住宅可与相邻的另一院邸住宅并联成排,中间以围墙相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特点和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院邸住宅在确保居家各个功能区的基本需求的前提下,以远低于传统别墅的容积率,创造出包括下沉式庭院、主庭院、露台、阳台在内的诸多室外空间,进一步营造出了适合人际交往的居住组团。使业主在充分享受别墅居家现代生活的同时,也能够充分体会邻里感情交流的旧式里弄生活的自然本质。并通过设置地下室,进一步提升住宅的使用空间与功能。它的独特设计效果:
(1)、将别墅的理念、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庭院空间与意大利古罗马时期的住宅庭院进行了有机融合,具备别墅的私密性,同时汲取了中外两种庭院居住文化的精髓。
(2)、院邸住宅占用的地块基本为19米×25米或19米×31米的矩形地块,在地块内,丁字形建筑物、庭院和车库,相应地围合在矩形地块周边。建筑物一层地面、主庭院地面较围墙外地面高1米左右,在室内用架空板的办法解决底层潮湿的问题。庭院处抬高标高1米,庭院内围墙高度为1.3米,街上围墙高达2.3米,使院墙的高度里外有别。这样对邻里间的视线控制、私密性的保护均极有好处。站在院中,可以方便地觉察院外的景色,而院外的人们却看不见院内的情形。这种做法与多数居民希望在使用庭院时具备一定私密性的人文情感合拍。通过对南向邻居二层北窗开设与否的控制,能进一步加强这种私密性。最私人化的生活功能主要安排在二层,其他功能则相对集中在一层。建筑物和庭院皆便于安排各种功能空间,有限空间获得了最大限度的可利用性。车库和主庭院设于平层,与围墙外地坪同高或略高,露天车位与主庭院有高差,在主庭院要下台阶才能步入露天车位,露天车位在院外又便于车辆出入。增加了住宅的层次感、立体感,既节约了土地资源,又保证了住宅的私密性。
(3)、院邸住宅的房型设计合理,就组团内0.48左右的净容积率经设计师巧妙设计,使居住者能充分享受到独立别墅中才能有的私人庭院,主要居住空间都能有开敞的朝向庭院的视野。在建筑室内空间的组织上,通过贯穿一、二层的共享空间,及每层中相互开放的部分,使得空间的流动性加强。居于此的人们多数感到享受了比实际建筑面积大得多的室内空间。
(5)、院邸住宅为独门独院结构,包含了下沉式庭院、主庭院、露台在内的诸多室外空间,在不增加占地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了立体空间。使业主在充分享受别墅居家现代生活的同时,也能够充分享受室外新鲜空气和自然风光,体会邻里感情交流的旧式里弄生活的自然本质。
(6)、矩形围合式的院邸住宅,有利于并列连接成既独立、又不多占地的住宅组团,院邸住宅组团尺度适宜的内部道路构成许多居民意象中的“里弄”街道空间。建筑密度和成本远低于传统别墅,在保证业主充分享受别墅生活的同时,对社会而言节约了土地资源,对业主而言则合理控制了个人支出。
(7)、院邸住宅垂直的院墙和众多的屋顶平台充分创造了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的条件,各种外墙涂料颜色的组合进一步加强了美感。院邸住宅组团无论从小区街道内、广场上,还是从城市街道上看,均呈高低错落、丰富又统一的效果。熟悉的街道尺度,精心安排的进入每家每户的空间层次,均使不少人晃然有一种回到往日老式里弄的感觉。在有限的用地面积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设计、组织室内空间,在合理的尺度下保证每户拥有相对私密的抬高主庭院,同时又营造出小庭院、露台,从而达到了天、地、人和谐一体的效果。
(8)、院邸住宅增设地下室,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两者之间的差异在于,区分如何为地下室提供自然通风与采光,并有别于通常的采光井的设置。
根据地上建筑物的不同分布位置地下空间的采光方式大致可有以下两种选择:
(1)、建筑物侧向临河,由于相临河面的标高面相当于路面以下大半层的位置,而建筑物底层相对路面又抬高了1米,因此形成地下室的标高基本上在河面以上0.5米左右,从河面望过去,地下室几乎全明。借助这一优势,地下室朝向河道的面或直接开窗,或内凹形成地下庭院,并向着庭院开窗,从而创造出全明的地下空间。
(2)、建筑物和围墙内的院落临街(主要指组团或小区内的街道)。在地下室的朝南面、院落的范围内,紧贴地下室挖出一定尺寸的地下庭院,同时地下庭院用跌落式台阶与地面院落相连。地下庭院不仅为地下室提供充分的采光和通风条件,而且与主庭院形成景观上的衔接,上下有视觉的过渡,同时从地下庭院还可很方便地通向地面的院落。
(四)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一层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二层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地下室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立体示意图。
附图标记:1-围墙、2-露天车位、3-前主庭院、4-楼梯间、5-客厅、6-餐厅、7-厨房、8-客卧室、9-客卧卫生间、10-卫生间、11-主卧室、12-第一次卧室、13-第二次卧室、14-主卧卫生间、15-第二楼梯、16-露台、17-书房、18-保姆房、19-保姆卫生间、20-地下多功能厅、21-院门、22-走廊、23-平台、24-次卧卫生间、25-洗衣间、26-车库、27-地下客卧、28-活动室、29-入户小庭院、30-地下客卧卫生间、31-台阶、32-挑空采光井、33-下沉式后庭院、34-框架。
(五)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参见图1-4所示,这种院邸住宅,为坐落于矩形地块上的独院建筑物,该独院建筑物俯视为丁字形,其中地上空间有两层、地下空间有一层。上述院邸住宅与相邻的另一院邸住宅并联成排,中间以围墙相隔。
参见图1,丁字形建筑物的院门21、入户小庭院29和露天车位2位于丁字之横划一端部的延长线上,并且占据矩形地块的一角,上述露天车位2与一层相邻的车库26毗邻。
丁字形建筑物靠前面的两条阴角边与围墙1围合成前主庭院3,前主庭院3与入户小庭院29之间有走廊22相隔;位于T形建筑物地下的另外两条阴角边与伸入地下空间的围墙1围合成下沉式后庭院33。
丁字形建筑物一层的地面、前主庭院、入户小庭院地面较围墙外地面高0.6~1.5米,露天车位2与车库26相毗邻,且两者的地面与围墙外地面同高。
丁字形建筑物的楼梯间4设在丁字之横划与竖划的交叉地带,第二楼梯15位于丁字形建筑物钩部外侧靠围墙之处,楼梯可为螺旋状或折返形。楼梯间的第一楼梯和第二楼梯向上通往二层空间,向下通往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平面边界范围不限于与地上T形建筑物的平面边界范围相对应。
参见图1,丁字形建筑物一层面向前主庭院3和下沉式后庭院33的内侧设置客卧室8、客厅5、餐厅6、卫生间10、活动室28,厨房7位于既靠近餐厅、又靠近建筑物外侧的位置,客卧卫生间9与客卧室8毗邻。
参见图2,主卧室11、主卧卫生间14、第一次卧室12、第二次卧室13、次卧卫生间24、露台16均分布于丁字形建筑物的二层空间。上述主卧室11前后分别面对前主庭院和下沉式后庭院,第一次卧室12和第二次卧室13位于阳面,露台16位于阴面。上述活动室位于丁字形建筑物的钩部,在相对于活动室的上层设置平台23。
参见图3,上述地下空间设置至少一个多功能室。地下空间的平面边界范围通常相当于地上底层建筑物的面积,但不限于与地上丁字形建筑物的面积对应。上述地下空间面向下沉式后庭院33一侧开窗,下沉式后庭院33与一层地面之间由第二楼梯15和台阶31相连。上述地下空间向上靠近一层楼梯间4处有挑空采光井32。
上述地下空间内包括书房17、地下多功能厅20、地下客卧27、地下客卧卫生间30、保姆房18、保姆卫生间19和洗衣房25,其中,保姆房18、保姆卫生间19和洗衣房25靠近楼梯间4,书房17靠近第二楼梯15。
参见图4,上述围墙1在位于前主庭院3和露台16的上部为框架形,其框架34顶面与屋面平齐,并与屋面相连。
实施例2,丁字形建筑物完全可以等同替换为T字形建筑物,即取消活动室28。其它房间的位置也可以有许多显而易见的变动。
Claims (9)
1. 一种院邸住宅,为坐落于矩形地块上的独院建筑物,其特征在于:该独院建筑物俯视为丁字形,其中地上空间有两层、地下空间有一层;
丁字形建筑物的院门(21)、入户小庭院(29)和露天车位(2)位于丁字之横划一端部的延长线上,并且占据矩形地块的一角,丁字形建筑物靠前面的两条阴角边与围墙(1)围合成前主庭院(3),前主庭院(3)与入户小庭院(29)之间有走廊(22)相隔;位于T形建筑物地下的另外两条阴角边与伸入地下空间的围墙(1)围合成下沉式后庭院(33);
丁字形建筑物一层的地面、前主庭院、入户小庭院地面较围墙外地面高0.6~1.5米,露天车位(2)与车库(26)相毗邻,且两者的地面与围墙外地面同高;
丁字形建筑物的楼梯间(4)设在丁字之横划与竖划的交叉地带,第二楼梯(15)位于丁字形建筑物钩部外侧靠围墙之处,楼梯间的第一楼梯和第二楼梯向上通往二层空间,向下通往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平面边界范围不限于与地上T形建筑物的平面边界范围相对应。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院邸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丁字形建筑物在一层面向前主庭院(3)和下沉式后庭院(33)的内侧设置客卧室(8)、客厅(5)、餐厅(6)、卫生间(10)、活动室(28),厨房(7)位于既靠近餐厅、又靠近建筑物外侧的位置,客卧卫生间(9)与客卧室(8)毗邻。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院邸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活动室(28)位于丁字形建筑物的钩部,在相对于活动室(28)的上层设置平台(23)。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院邸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丁字形建筑物的二层空间分布有主卧室(11)、主卧卫生间(14)、第一次卧室(12)、第二次卧室(13)、次卧卫生间(24)、露台(16);主卧室(11)前后分别面对前主庭院(3)和下沉式后庭院(33),第一次卧室(12)和第二次卧室(13)面向入户小庭院(29),露台(16)位于相对于餐厅(6)和厨房(7)的上层。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院邸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地下空间包括至少一个地下多功能厅(20)、书房(17)、地下客卧(27)、地下客卧卫生间(30)、保姆房(18)、保姆卫生间(19)和洗衣房(25),其中,保姆房(18)、保姆卫生间(19)和洗衣房(25)靠近楼梯间(4),书房(17)靠近第二楼梯(15)。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院邸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地下空间面向下沉式后庭院(33)一侧开窗,下沉式后庭院(33)与一层地面之间由第二楼梯(15)和台阶(31)相连。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院邸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地下空间向上靠近一层楼梯间(4)处有挑空采光井(32)。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院邸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围墙(1)在位于前主庭院(3)和露台(16)的上部为框架形,其框架(34)顶面与屋面平齐,并与屋面相连。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院邸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院邸住宅与相邻的另一院邸住宅并联成排,中间以围墙相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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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d By (1)
|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 CN102392543A (zh) * | 2011-10-21 | 2012-03-28 | 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一种非常规的观景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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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2007-08-14 CN CNU2007202008126U patent/CN201095875Y/zh not_active Expired - Fee Related
Cited By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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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102392543A (zh) * | 2011-10-21 | 2012-03-28 | 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一种非常规的观景住宅 |
| CN102392543B (zh) * | 2011-10-21 | 2013-09-11 | 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一种非常规的观景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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