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1)日在藍白立委聯手推動下,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第23條修正案,正式讓公投綁大選 回到法制軌道,依照最新條文,主管機關必須在公投案公告成立後 3 至 6 個月 內完成投票;若此期間剛好有全國性選舉,就必須同日舉行。這段修正意味著自 2019 年脫鉤以來,綁大選制度再度全面復活。表決過程中,民進黨團仍堅持反對,但在下午約 3 時進行投票時,藍白陣營以56 比 44 票通過修正案,使得「公投綁大選」確定回歸,現行法原訂公投日為每兩年 8 月的第 4 個星期六,且為放假日,這次修法一舉扭轉現行做法,也成為外界討論焦點,究竟「公投綁大選」的最新進度為何?「公投綁大選」的制度設計細節又是什麼?對選民有何影響?本文帶您深入了解!
公投綁大選究竟是什麼?制度設計的原意與實際運作差在哪?
公投綁大選 的概念,是將全國性公民投票與全國性選舉在同一天辦理,包含總統大選、立委選舉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制度的核心目標主要包括三項:其一,是讓公投能依靠大選的高投票率,引導更多公民參與;其二,是透過一次性作業降低行政成本;其三,是減少選民多次返鄉投票的不便。綁大選亦有助節省「選務人力、場地、印刷」等成本,並以「合併舉行」解決公投兩年一次獨立辦理的行政負擔。
最新修法通過後,未來公投會怎麼辦?選民會有哪些改變?
依照修正後的制度,全國性公投在公告成立後必須在 3 至 6 個月內投票,而若此區間剛好碰上總統選舉、立委選舉或其他全國性選舉,則將直接與選舉同日舉行,對選民而言,公投綁大選意味著投票所流程勢必更繁瑣,公投議題也將被放入競選的媒體環境中。對主管機關而言,選務部署與人力安排將需要更精準配置,以避免重演 2018 年的混亂。至於政黨如何利用綁大選進行議題操作,也將是外界持續檢視的重點。整體而言,制度回歸綁大選象徵公投定位再次被調整,但制度能否「既提升參與、又避免混亂」依然需要時間驗證。
從鳥籠公投到綁大選又到脫鉤,台灣為何在公投路上來回擺盪?
台灣的公投制度經過二十多年起伏,議題從未真正降溫。依照歷史脈絡,可以用一條連貫的時間線來理解:
- 2003 年,《公投法》首次上路,當時被外界稱為「鳥籠公投」,原因是提案門檻極高,不僅須達選舉人人數的千分之五,連署成案也需達百分之五,投票時還有投票率過半、有效票過半的「雙二一」限制。
- 2017 年,在民進黨完全執政下,立院通過修法,大幅調整為「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投票權人四分之一」即可通過,並且明文規定公投綁大選。
- 2018 年九合一大選,綁大選首次落地,但 10 件公投案與縣市長、議員投票同一天進行,造成長時間排隊與「邊開票邊投票」爭議。隔日凌晨才完成開票,並衍生落選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的「選舉無效」訴訟。
- 2019 年,立法院改採獨立公投制,決定公投在每兩年 8 月第 4 個星期六進行,正式脫離大選,被在野陣營批評為「鐵籠公投」。
- 2021 年四大公投首次依新制落地,投票率僅 41%,案子未通過,引發「門檻是否過高」的討論。
- 2025 年 11 月,國會再度翻轉制度,將公投綁大選重新拉回法制。
這樣的制度往返,反映台灣在「簡化選務」與「維持公投品質」之間的反覆取捨。 (相關報導: 823罷免+公投怎麼投?「領、領、投」步驟一次看 成立1中心全面防護選務 | 更多文章 )
公投綁大選的爭議為什麼每次都吵不完?支持與反對各自怎麼說?
支持公投綁大選的聲音認為,合併舉行能明顯拉高公投投票率,讓公民意志更容易呈現。他們也指出,行政成本確實能因此下降,選民也不需要多跑一次投票所;反對者則強調,2018 年的選務混亂紀錄並未完全解決,若公投議題一多,恐再次造成投票與開票流程延遲。也有人擔心公投案將成為選舉動員工具,使「公投本質」被政黨戰場稀釋;同時,公投內容複雜,若放在選舉當天,選民可能在資訊不足下匆促投票。無論支持或反對,這次修法都再度證明:公投綁大選不只是選務議題,更牽動政黨戰略、政治動員、行政資源與制度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