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85年颁布的《商标法》。°加拿大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加拿大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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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新的商标法实施后,加拿大商标的有效期及续展期限将由15年缩短至10年。 2019年6月17日前注册的商标仍维持15年有效期。2019年6月17日之后注册的商标有效期将改为10年,可提前6个月续展,宽展期6个月。 商品和服务将在新商标法实施后全部按尼斯分类法进行分类。 已注册的商标拥有人必须在收到官方通知后的6个月内将已注册的商品/服务重新分类提交。 新申请将不再要求提供最早使用日期。